------------ 第一卷 ------------ 1楔子 重生之风卷云舒 《药门》系列第一部 文案: 因为性向异常,云苏阡陌少小离家,一去不返。获知母亲意外去世的消息后,阡陌回家奔丧,灵堂上心脏病发着,重生于1995…… 云苏阡陌重生了,不过,他的世界也蝴蝶了,且看面对蝴蝶,阡陌同学如何奋斗发家兼养娃 重生文,修真文、种药文,空间文……再具体一点,这是一篇非常“幸福的文”──不要指责过于童话,生老病死,聚散离合,红尘逆旅,奔波苦痛良多……尘世中有太多太多的无可奈何,就让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在童话中体会一下幸福的滋味吧。 本文是《药门》的相关文,主角是“药门”的重要成员,因为故事发生在《药门》的正文之前,大家可以把它当作《药门》的第一部来看(郁达会出来打打酱油)。 ============= 楔子 云苏阡陌笔直地跪在灵堂上,如同一具石头雕像。 老家的规矩,灵堂上禁绝电器,只有三只白烛在夜风的呜咽声中一滴滴滴着烛泪,阡陌的影子也在跳动的烛火中摇摆不定,消消长长。 幽暗的烛光中,阡陌注视着正前方的那幅肖像,一阵恍惚──照片上那个正对着他温柔微笑的妇人,是这个世上最爱他的人,也是这个世上他最对不起的人。 “对不起,妈妈,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 云苏阡陌脸色木然,心里面翻来覆去也只有“对不起”三个字,却于不知不觉中,重新拾起了“妈妈”,这个早已经被他抛却在了少年时代的尘埃中的称喟。 是的,很对不起,他,云苏阡陌,非常非常地对不起自己的母亲。当年高考失利,他随姑妈去了澳洲,从语言学校开始,大学,读研,找工作,职场打拼……整整十六年,他呆在故乡的时间不到一年,就是那不到一年的时光,也有一大半被他消磨在了故友相聚甚至于夜店厮混──父母都才五十多岁,总以为死亡是非常遥远的事情,总以为他还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随意挥洒,谁知道世事无常,母亲走的这么匆忙……人类的原罪之一:不知珍惜,非要等到无可挽回的这一天,才能够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做“追悔莫及”,什么叫做“子欲养而亲不待”! 阡陌不是个孝子,父母待他却极是亲厚,几到溺爱的地步。记得当年大学难考,他却从未遭受过来自父母的逼迫,每遇熬夜,母亲总会送上一碗夜宵,殷殷切切地叮嘱他早点休息,记得她那个时候总是说:千好万好不及身体好,陌陌啊,考试再重要也没有身体重要……高考分数下来,他情理之外意料之中的落榜,父母没有一句责备的话,看他情绪低落,母亲反倒安慰起他,记得那个时候她说:不要紧,上不成大学我们家也是有饭吃的……后来他要去澳洲,家里为他筹集旅费,花尽了积蓄不说,还把祖宅的份额转给了二叔家,钱还不够,不得不四处举债──十好几万啊,那个年代,都可以在彤城买下两套非常象样的房子了。他觉得自己一个男孩子,没那么娇贵,出去后可以打工,用不着那么多钱,可是母亲却是不依,记得她说:你一个人天远地远的,妈妈什么都为你做不了,姑妈再亲也隔了一层,没点应急的钱我们不放心…… 旧事一桩桩一件件从脑子里闪过,云苏阡陌忆起儿时母亲顶着炎炎烈日骑十多里单车去彤城少年宫接他回家时的情形,忆起暴雨天母亲打着伞到学校为他送饭却被大风吹到东倒西歪的样子,还有七岁那年,他们在乡间小道上遭遇歹徒,瘦小的母亲象一只护仔母鸡样死死把他抱在怀里的样子……这就是他的母亲,一个平凡却视他若生命的母亲。 现在,这个人,走了,这个人,这个天底下最爱他的人,他再也见不到了……而他,却连当面讲一句“对不起”,都已经没有机会…… 泪水一滴滴溢出眼眶。 这么多天来,这是他第一次落泪。 自得知母亲过世的消息,云苏阡陌有种四周一切都不再真实的错觉,他的胸口闷闷的,可他流不出眼泪,就象有人把他的泪腺给堵住了,所有的泪水全部倒灌进了胸腔一样。 现在他流泪了,终于可以象个正常人一样,为自己的母亲,为最爱他的人,流泪了。 不远处,母亲的肖像在他的泪光中一片模糊,阡陌试图用想像弥补视线,却唯有惊惶地发现──他竟是记不清母亲的面容了! 赶忙伸手去擦拭泪水,耳旁却回响起一个女人刻薄的声音:“你妈都让你给气死了,你还有脸回来……”心脏在这一刻仿佛被人插~进了一只电钻,突然间一股钻心般的绞痛,下一刻,云苏阡陌倒向地面,失去意识的前一刻他对自己痛恨到了极点──这些年纵情声色,没想到他的身体损坏到了这种地步,现在,他不但失去了为母尽孝的机会,竟是还要让刚刚经历丧妻之痛的父亲,再经历一次白发人送别黑发人。 “不行,我不能就这么死了,绝对不能……” 紧抱着这最后的意识,云苏阡陌沉入进无边的黑暗。 夜正浓,灵堂外,夜色如墨,灵堂内,三只白烛的微弱烛光好象突然间遭遇到禁锢,霎时间凝直不动,片刻过后,呜咽的夜风如同正在低泣的妖族,卷土重来,把烛光吹到东摇西晃,也把云苏阡陌倒在地上的影子,拉的老长…… ======= 注:“原罪”,英文叫“sin”,汉语中没有相对应的词(个人以为,这跟东西文化中关于人性善恶的分歧有关),第一版汉语《圣经》中把sin翻译成“原罪”,沿用至今。我个人的理解,这个sin,应该就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弱点,比如自私、贪心、懒惰、软弱、自以为是、欺软怕硬等等等等,它跟“罪行”这个词,在本质上是不一样的……因为文中用到了“原罪”这个词,稍稍解释一下。 ------------ 2第一章 重生于1995 第一章重生于1995 云苏阡陌醒过来的时候,只觉得头痛欲裂,费了老大的劲才睁开眼睛,然后,大脑出现了数秒钟的空白。 数秒钟后…… 这里是哪里? 我好象昏倒了,应该是在灵堂上吧?难道是被人送回床上了?三更半夜的,谁这么好心?……不对,这里好象不是自己家……不对,不对,我好象……应该……已经……大慨……死了才对吧?…… 与那些传说中的重生者不太一样,阡陌对于自己的死而复生,是有所感知的。 他记起自己在灵堂上突发心肌梗塞,本来是要交待掉的,不想昏迷了一阵意识回归,不是十分清醒,是那种有少部分意识存在的似醒非醒似梦非梦。他感觉自己飘浮在半空,四周有光感,可惜他极度疲惫,完全睁不开眼睛。也不知飘了多久,其间,深眠的诱惑是如此强烈,好几度他都差一点陷入到沉睡的沼泽,每一次都是对父亲的那点牵挂让他挺了过来──母亲的去世让父亲深受打击,至今还躺在医院里面,他不能就这么一走了之! 然后,迷迷糊糊间听得有人叹息:“你既如此不甘心,那就回去吧,过往的恩怨,就此了结……” 此后,无论他如何努力,还是陷入到完全彻底的昏迷状态,等到再次睁开眼睛,已经到了这个地方。 回忆起这一切,云苏阡陌不太确定那些记忆只是幻觉还是他的濒死体验,但是无论如何,既然活了过来,他就不能再躺在床上,母亲的后事还没有办,父亲还躺在医院里面,他必须振作起来,照顾好父亲,也让母亲走的安心。 鼓足劲,顶着脑子里一股股的跳痛从床上撑起小半个身子,然后,也不知这个动作牵扯到了哪股神经,屁股上某个难以启齿的部位传过来一阵撕裂般的痛楚,痛的云苏阡陌呲牙裂嘴,“哎哟”一声,重新倒回床上。 云大少爷百思不得其解,脑袋痛也就算了,为啥……菊花也会那么痛?那种痛感……那种痛感……很陌生,好象……好象……,难道是有人趁他昏迷,把他给xxoo了?……那个算什么,强x,还是迷x?那个可是犯法的事情啊,想他云苏阡陌虽然对自己这张脸还有点信心,但是,也没自恋到以为自己倾国倾城,会让人冒着身败名裂吃狱饭的风险强x他的地步吧?…… 云苏阡陌痛苦地抱住脑袋,想要用脖子上这颗欲裂的大家伙思考问题,昏沉得厉害,太困难了……不行,无论如何必须先起床,医院里的父亲是他唯一的亲人,他不能再犯错误。 又一次,阡陌忍着疼痛强撑起身体半坐到床上,正要移动双腿,大床的另一半突然出现一阵响动,紧跟着,一个咕哝不清的声音传过来:“妈,别吵,还早呢,让我再睡一会儿……” 云苏阡陌万般惊悚地扭过头,然后,“哎哟”一声,又一次栽倒床上。 过了好一阵,云苏阡陌终于迟疑着侧过身,睁大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一尺之外的那个脑袋──这人是谁?这么年轻,该不会还没成年吧?难道他喝醉酒把个未成年人弄上了床,结果还让人给办了?……不对,他明明是心脏病发作昏倒在灵堂上的,难道……他的部分记忆丢失了?灵堂之后又发生了很多事情,而他,失忆了?……也不对,这小孩儿看着有点眼熟,象谁呢?咦,很象孟禾那个傻小子呢,god,该不会是他糊里糊涂地把孟禾的儿子给上了吗?不对,是被孟禾的儿子给上了……哎哟,这都哪儿跟哪儿啊,孟禾怎么可能有这么大一个儿子?…… 我操,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哟! …… 最终,云苏阡陌放弃了非常不切合实际的想用脑子弄清楚原曲的打算,然后,他如愿以偿地站到了地上,嫌弃地看了眼满地的脏衣,就那么□咬着牙捱进了洗手间,再然后,注视着镜子里面的少年,阡陌同学又一次惊悚了…… 若干分钟过后,云苏阡陌抱着头坐在洗手间的地上,试图用他非常不合作的脑袋思考清楚这一切──这个,应该就是传说中的“穿越”吧?……难怪他刚才一直有种违和感,他竟然变年轻了,而那个人竟然就是孟禾本人;而且而且,穿越重生这么囧的事情,真的存在啊! 拜他的几任小男友所赐,云大少爷也①38看書网,对穿越重生略知一二。与所有人一样,他以为那纯粹就一扯淡,就算穿越可以勉强用“平行空间”的假设解释,时间是单向行驶的,怎么可能倒流?……不过现在,他完全没有时间去感叹网络作者的强大想信力,他必须马上收拾好这个烂摊子──真的是个烂摊子啊,一切,都是从这一天开始的。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今天,应该是彭浩的生日,这里,应该是彭浩的家,这个房间,应该是彭浩父母的卧室……更加糟糕的是,再过一会儿,等天一亮,彭浩就该闯进来了──感谢上天,他“醒”的非常及时! 彭浩是阡陌的高中同学,也是所有问题的始作俑者──云苏阡陌发现自己的性向异常,就是始于十七岁那年看到彭浩在校运会上耍帅。 彭浩人长的靓,又是富二代,好些女孩子悄悄在背后叫他“王子”,在小小的白水镇上也是一号人物。高二秋天的校运会,彭浩参加的项目是跳远,人高腿长,是当然的第一名,看他象个专业运动员一样来一个三级跳,站起身拍掉泥沙,然后对着围观群众潇洒挥手……哇,刹那间掳获芳心无数,其中就包括云苏阡陌这颗玻璃心。 此后,阡陌陷入了无望的暗恋,那是一种无处宣泄无法示人的恋情,苦不堪言。换了其他男孩子,在十七岁的年纪暗恋上一个同性,估计不发疯也得崩溃,至少成绩会直线下降。云苏阡陌不一样,他用三个月时间收集到了一切可以收集到的资料,囫囵吞枣似懂非懂地明白了世界上有种人叫作“同性恋”,而他,正好就是其中一员。然后,便以前所未有的热情,把绝大部分精力投入到了学习当中──同性恋的日子不好过,他必须比同龄人更加优秀,只有如此,才有机会赢得所爱之人……这就是当年的云苏阡陌,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得出来的结论。 读书之外,阡陌把所有的时间都奉献给了彭浩,处心积虑地打入进他的交友圈、成为彭家座上客……一切都在按着他的计划进行,然后,就在这个初夏的夜晚,一场生日宴会,一切都改变了。 “变得更加优秀就可以梦想成真?……当年的自己,真是年轻啊。” 云苏阡陌苦笑,彭浩,初恋,生日宴会,还有那个受辱的小男孩……那是多么久远的事情啊,没想到竟然变成了字面上的“昨天”,幸好这一次,他已经三十四岁了。 接下去,云苏阡陌以令人敬畏的意志力踏进浴缸为自己清洗,一边清洗一边咬牙切齿地问候起孟禾的祖宗八代,奶奶的,又流血了,这种技术,上刑也不过如此了……十分钟过后,取了浴巾擦干身体,把浴巾围到腰间,正要回房间穿衣服,就听浴室门“咚”的一声给人推开,孟禾顶着一颗鸡窝头一摇三晃地走进来,看了眼阡陌,旁若无人地掏出小鸟撒尿。 云苏阡陌盯着那只嫩鸟直纳闷:这人连内裤都没脱,他是怎么上自己的?……操,自古酒精就是害人精,何况还是加了料的酒精。 这边孟禾泄完包袱,脑子貌似清醒了几分,看向云苏阡陌非常的不解。 “陌陌,我们为啥在这里啊?……咦,这里是哪里?” 云苏阡陌漠然地看他一眼,不着一词,走出浴室,穿衣穿鞋。孟禾跟他屁股后边出来,站旁边瞪着一双狐疑的眼睛,全程围观。 看这人上了自己却一副毫不知情的无辜样子,云苏阡陌着实咽不下这口气。 “禾子,你昨晚上喝多了,把房间弄得这么乱,这个是彭浩爸妈的房间,你动手收拾一下……嗯,不只床上,还有地上,都要收拾干净……对了,记得跟彭浩说一声,我的脚给玻璃花了,先回家上药去了。” 孟禾木木呆呆地“哦”了一声,目送他走向房门,云苏拉开门,又实在不放心,回过头。 “今年是哪一年?” “95啊……陌陌,你……” “没事儿,我就是考考你,看你酒醒没有。” 云苏阡陌淡定关门。 走出彭家,天刚蒙蒙亮,街上除了几个正在打扫的环卫工人,看不到一个人影。 长吸一口气,略带凉意的空气直达心底,目光扫向四周,看着眼前既陌生又熟悉的街景,云苏阡陌只觉得恍若隔世,所幸他脑袋胀痛屁股裂痛,所有这些痛感都在提醒着他一件事──他,云苏阡陌,不是正在做梦,他重生了,真的重生了! 太好了,他重生了,重生于1995年,母亲还在世,健康且快乐……而他自己,刚刚十八岁。 1995年7月,云苏阡陌十八岁,再过两天就是高考,彭浩过生日,为了讨好暗恋对象,也是为了放松大考前过于紧张的神经,他参加了彭浩的生日宴……结果那次聚会,成为他一生的转折点。 于十八岁的阡陌来说,那是一场恶梦,而于三十四岁的阡陌来说,那只是一个失落在了青葱岁月里的黑色日子──无论如何,他重生了,一切,都不再一样,一切,都才刚刚开始…… 带着无以言说的喜悦,云苏阡陌缓步走过十六年前的街道。十六年后,这里已经是彤城的边缘,正好就在三环外面,而在十六年前的今天,这里还是白水镇,一个距彤城十六里地的湖边小镇。 初夏的清晨,自湖上而来的淡淡雾气若有似无地飘浮于空中,阡陌走到镇口,定住身形,向着镇外张望。 镇外的雾气更浓,一个个农家小院安安静静地伫立于田陇之间,沉沦于白雾的温柔臂弯──阡陌的家,就在那里! 云苏阡陌的家庭比较特殊,他妈妈出生在白水镇上,拿的是城镇户口,却愣是顶住了所有压力,嫁给了他爸爸,她的青梅竹马,一个农民。他爸爸当了多年的民办教师,直到两年前才转为公办,换言之,他们家当年有资格从村上审批到宅基地,所以才会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独门小院。 看到自家小院的轮廓逐渐清晰,喜悦之中慢慢渗入进一种近乡情怯的畏惧感:他的重生,会不会打乱了历史?那个地方,会不会不再是他的家?他的家里,会不会已经出现了变故?…… 脑子里正自乱七八糟,却听一阵隐隐的哭声传将过来,云苏阡陌迟疑着看向路边小沟,顺着声音找过去,却是个十四五岁的男孩子。 他们这块儿就在白水湖边,多水,公路的左右两边各有一条一米宽的排水沟,这个时候雨季还未来临,沟里积水不多,只沟边长满了野草,男孩大半个身子陷在野草丛中,如果不是特别留意,灰蒙蒙的天光里面很容易被人忽略过去。 看到这个男孩子,云苏阡陌生出种非常微妙的心理,虽然男孩子双眼紧闭脑袋低垂,他还是第一时间认出了他──十六年了,想不到自己还记得这个仅仅见过一面的小孩儿。 男孩子应该是睡着了,睡得极不安稳,时不时地啜泣几声,比猫叫声大不了多少,被他的脚步声惊扰到后强自睁开眼睛,看到面前的人影后本能地把□的身体蜷缩得更紧。 云苏阡陌在心底叹了一口气,蹲下身,想要去拉男孩子,不想脑子里一阵抽痛,身体一下子坐到地上。 恰在此时,身后传来一阵车铃声。 “陌陌陌陌你怎么了?陌陌陌陌你没事吧?……” 云苏阡陌终于暴走,这家伙当真是阴魂不散,他怎么又来了?! “馍馍馍馍,姓孟的你饿死鬼投生的啊!” ------------ 3第二章 白日梦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章 白日梦 “陌陌,好生在家养病啊,不要多想,高考年年有,明年再考也是一样……” “妈,你看哪个大款进过大学,弄不好你儿子我塞翁失马,一不留神就成亿万富翁啦。” 云苏阡陌随口说着玩笑话,眼睛里面却有些潮热,穿回来两天了,看见母亲,依然有种大哭一场的冲动。 苏清把早餐放在儿子床头,情绪原本有些低落,看儿子一副嬉皮笑脸浑然不当回事儿的样子,终于也舒展眉头,屈起手指在儿子脑门上轻轻一敲,轻松出门。 儿子很懂事,尤其是升到高二之后,突然之间就长醒开窍了,自己就知道用功,完全没让他们操心,可惜老天不保佑,高考期间生病,高烧烧到三十九度,唉,两年的努力白费了……幸好儿子看得开。 苏清即是云苏阡陌的老妈,回到十六年前,这个时候她一点也不老,刚刚四十出头。 说起云苏阡陌这个名字,也是有故事的。他爸姓云,叫云泽安,他妈姓苏,叫苏清,两家人相距五里地,一家住镇上,一家住乡里,世代交好,后来世道大变,住镇上的苏家成了吃国家供应粮的城里人,住乡下的云家则变成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户人家,距离就此拉开。再后来,年过二十的“老姑娘”苏清用绝食威胁父母,如愿嫁给了她的“泽安大哥”,不久后生下阡陌,无敌可爱,两家人的交情终因这个孩子失而复得。不幸的是,孩子出生不久即被诊断出心肌炎,这下子两家人愁坏了,四处求医问药,还悄悄找了高人占卜,好在孩子病情不重,四岁的时候基本大好了,反倒是占卜的结果让两家人心惊不已──这孩子命理奇特,十八岁以后一团漆黑,什么也看不出来,命中当有大劫……高人对此也是束手无策,只好聊胜于无地跟当事人讲就用乡下的土法子吧,七岁之前不要取名,最好用“贱名”代替。 云苏两家虽不是大富大贵之家,但祖上好歹出了几个秀才举人,象乡民那样给孩子取名“狗剩”“二蛋”之类的,实在是接受不能,后来还是云泽安想出了“阡陌”,这个问题才算是圆满解决──阡陌,就是田坎,我儿子都叫田坎了,低得不能再低了,还有比这更“贱”的名字吗? 所以,七岁以前,阡陌是没有户口的,等到七岁要上小学了才去报户口,那个时候全国正在流行怪名字,诸如“清雅全美子”之类的,云泽安跟老婆一合计,得,干脆咱们也赶赶时髦,叫云苏阡陌吧,云苏阡陌,就是云舒阡陌,这个名字比云阡陌苏阡陌有意境多了……于是,云苏阡陌这个前不见古人、后也不太可能有来者的名字,崭新出笼了。 现在,这位名字奇特的大少爷正睁着一双货真价实的罕见卧蚕眼,囧囧有神地躺在床上装病。 他上一次高考是真病。那个时候年少,性经验为零,男性间的第一次性事对身体的损伤极大,却不懂得清理吃药,再加上被彭浩捉奸在床,连惊带吓,一回家就发高烧,怕家人发现强撑着上了考场,结果自然是一团糟。 这一次情况不同,也有发烧,回家吃过药,又睡了一整天,第二天基本上就好了。不过,他实在不觉得有必要再参加一次高考,不想读书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也不以为自己考得上──是哪个二愣子说的高考对重生者来说是小菜一碟?十多年前学的东西,还是象考试机器一样一遍一遍做题做出来的成绩,小菜?……哼哼,谁说小菜谁去考! 所以,云苏大少爷压根没想过要去折腾,索性躺床上不起来,把小病当作大病养。 到今天早晨为止,他躺床上两天了。第一天是睡过去的,第二天,有精力想想事儿了,于是,云大少爷把“难以置信”、“狂喜”、“患得患失”、“感激涕零”等等一系列重生者应该具有的正常情绪反复轮翻经历了好几遍,到今天已经是第三天,如今的他,已经走出“情绪波动期”,进入到“规划未来阶段”。 对于重生者来说,未来,至少是未来的十几年,毫无神秘可言,他们就象先知一样,大局尽在掌握之中。所以,所谓“规划未来”,对云苏阡陌来说就是做梦,做白日梦,做一个极有可能会实现的白日梦。 首先,作为一个重生者,他虽然说不出股市最高点,更报不出中奖彩票的号码,但是最起码,他知道股市很快要疯涨,知道再过十年,地价更要涨疯。经过上辈子的留学筹款风波,阡陌知道父母有将近五万的存款,他爸一个乡村教师,工资少得可怜,全靠他亲爱的老妈有份在镇政府吃皇粮的差事,他家才能够存下这笔钱。根据他的规划,先想办法在海外开个资金账户,把五万块钱一股脑全部扔进微软,股价涨跌他不清楚,但他清楚那家公司将来会有多牛x,就当是在微软的地盘上埋下一粒小小的种子,只需赶在99年网络泡沫破掉前收割,保管赚翻……再然后嘛,当然就是买房了,彤城是中等城市,有赚也不多,要到申海去买,要到帝都去买,自己的钱,别人的钱,银行的钱,能筹多少筹多少,能买多少买多少,01年买房,06年卖掉……荷荷,世界多么美好! 所以,虽说不准备读大学,对于未来,阡陌是一点也不担心的,想想吧,不用操心房贷,不用在职场上冲锋陷阵,不用天天被闹钟吵醒,不用担心经济危机公司裁员,更不用小心察看老板脸色……那么惬意的生活,单只想一想都觉得自己提前进入到了天堂啊──荷荷,人生若此,夫复何求……夫、复、何、求! 听着象个没理想没追求不求上进毫无奋斗目标的人形米虫,对吧? 实际上,上辈子的云苏阡陌不是这个样子的。他孤身一人去海外闯荡,吃过苦,摔过跟头,又由于性向原因总有一股子危机感紧迫感,读书的时候努力,工作之后亡命,三十四岁就凭着一己之力在异国他乡拼杀出了一个不错的职位……这一切,并不是每个人都做得到的。不过,做到了并不等于真的喜欢做,他从来都没有真正“enjoy”过那种生活,说去说来,很多时候也仅仅是别无选择而已。如今他刚刚经历了母亲的意外去世,又经历了一场颠覆寰宇般的重生,现在的他,不单单是想法上改变了,整个人都有些不一样了。 不过…… “人生若此,无复何求。” 云苏阡陌躺床上把这句话重复了好几遍,喜悦感渐渐淡去──夫复何求?岂不就是一无所求?……“一无所有”固然非常糟糕,“一无所求”,也不见得非常美妙吧?天天混吃等死?那个样子,岂不是也很无聊?……哎哟,好象得找点乐子才成哦。 一想到“乐子”,云苏阡陌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夜店,即刻嫌恶地皱起额头。他以前工作拼命,玩起来也很恣意,二十多岁的时候有一阵子闹的挺疯,该干的不该干的,该玩的不该玩的,好象都经历过了。到现在三十有四,回头一看,他都不晓得自己当时是中了什么邪,就象世界末日马上就要来临了似的,结果世界末日没有等到,却先把自己的末日给等来了──照理说他根本没有胸啊,怎么也会那么无脑? 感谢上苍,他重生了,他活过来了,真的就那么死掉,那才叫作“死不甘心”! 重生是什么?重生就是后悔药啊! 既然有幸得到这份只存在于传说中的极品圣药,就不能再走老路,就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不能把这么珍贵的灵丹妙药给白白浪费掉。 云苏阡陌思考半晌,得出结论:既然不用担心钱财,又决定远离某种乐子,那就做点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吧──只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该是多么让人嫉妒的人生啊! “喜欢做的事情?我喜欢做什么?” 云苏阡陌开始发愣。 以前是没时间想,而且想了也白想,现在回头一看,才发现他此前的三十年人生,完全就是围着“吃饭”这个问题在打转,小时候学画是为了一技之长,长大后挑专业更是为了有个好工作,至于他自己喜欢做什么……皇天在上,他真的不晓得啊! 记得以前有个同僚酷爱木工活,专业是计算机,业余时间却执着于当木匠,到他家参观时那个震憾──满屋子的黄杨柴檀花梨木,全都是自家手笔,连地板都是胡桃木的……同僚娶了个漂亮太太,笑的那个心满意足:“哎呀,大家不要见笑啊,都是他自己做着玩的,可惜了这么好的木头……” 以前觉得同僚是个怪胎,现在才发现自己连怪胎都不如,人好歹还有个爱好,自己怎么这么衰,连喜欢做什么事情都不晓得?…… 躺床上凝神想了半天,云苏阡陌放弃了,管他的,车到山前必有路,生存问题解决了,他有的是时间慢慢想,还是先yy一把未来的幸福生活吧。 重生前的云苏阡陌正处于爬职场阶梯爬得最辛苦的阶段,工作不顺心的时候,也会幻想一把“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美好生活,当然,他还没昏头到把文学作品与现实世界搞混的地步。而现在嘛,①38看書网当成现实活了,说不定他也有机会象种田文的主角一样,找一处荒芜之地,种一片世外桃源? 一想到“桃源”,云苏阡陌就联想到了“桃园”,再由“桃园”,联想到“桃子”,再然后,他就听到自家的肚子……叫了。 心情极端良好的云大少爷吹着口哨起床,先从井里拎上来一桶水,凉浸浸的冷水流过脸颊,整个人神清气爽。洗漱完毕,又把早点从卧室端到院子里,不慌不忙地坐到小竹椅上吃早饭。 老爸教毕业班,要带学生早读,一大早就出门了,刚才老妈也上班去了,大花(他家小狗)也不晓得跑哪儿鬼混去了,云家小院里面就他一个人,安静之极,静到可以听见邻家院子里的鸡飞狗跳声。 高高的桂花树,刚开始挂果的葡萄架,院墙边上的青葱和月季花……阡陌一边喝着自家榨的豆浆吃着自家做的包子,一边观赏起眼前这幅几乎从他记忆中消失掉了的画面──这就是他的家,十六年前的家! 家,家人,亲情……这么重要的东西,差点被他弄丢了。 就算是已经过了情绪的大起大落期,云苏阡陌的眼睛还是有些湿意,这一次,他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他要为自己、为爱着他的亲人们,撑起一个幸福的桃花源。 他的桃花源会是个什么样子? 屋外一条小溪,溪水两岸桃红柳绿,自家的小院就隐在绿荫深处,无事的下午,放一叶扁舟于溪上,夏日用一枝荷叶遮住阳光,躺船上小睡,冬日嘛,老爸最爱念叨的那两句诗怎么说的……“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独钓寒江雪”?……听起来好象有点冷呢。 云苏阡陌突突一个寒浸,仿佛寒江的雪已经落到了他家院子里面,甚至已经落到了他的鼻子尖上,把他一下子给冻醒了。 糟糕,尽想好事了,把父母一辈子的积蓄全部投到股市上?想的非常美好,那是现在的他可以做到的吗?当年爹妈拿钱出来,是为了他的前程,如今回到从前,他刚满十八岁,在父母眼中整一个口上无毛的愣头青,想让父母乖乖听他的话,不,比乖乖听话还要艰难,是想让父母拿出一辈子的血汗钱,而且是拿出来炒股,还是炒一家他们完全没有听说过的外国公司,有可能吗? 极有可能没戏……不不不,不是极有可能没戏,是完全没可能有戏……简直就是异想天开啊! 亏他活了几十岁,这么简单的道理都没想到,麻烦啦…… 云苏阡陌走出白日梦境,一个人咬着包子坐在竹椅上凝神苦思,思考起该如何说服他家老爹老妈炒股,这一几不可能实现的重大课题。 ------------ 4第三章 苏老先生 第三章苏老先生 云苏阡陌的老家叫作白水镇,得名于镇外的白水湖,湖如其名,也不知是出于什么古怪原因,这个湖的水在某些日子里是白色的,据老辈人讲好象是不太吉利,证剧就是白水湖很招自杀者的青睐。 阡陌家就住在不太吉利的白水湖边,出院门拐一个弯,山坡下面即是白茫茫一大片湖水。 吃过早饭,阡陌走出家门,他在床上躺了两天,身上都快长出冬瓜灰灰了,趁着爹妈不在,溜到湖边活动一下筋骨,附带感受一下十六年前的湖光山色。 白水湖是一个天然湖泊,不大,阡陌曾经骑自行车环湖一周,整个过程耗时四个半小时。不过白水湖的风景却是极好的,群山合抱山青水秀,山是青山,水是绿水,青山配着绿水,水面上白雾袅袅……大凡读过两天书的人都会赞上一声“诗情画意”。只可惜彤城是个很不起眼的中等城市,白水湖的名声又不太好,直到十年后才有地产商进驻,在湖边开发出一片中价别墅区,卖的好象不错。 现在还是1995年,离地产业发烧还有六七年,离地产高烧烧到彤城,还有整整十年时间,现在的湖畔,只有几家做湖鲜生意的酒家餐馆,早晨九点钟家家关门闭户,沿岸看不到一个人影,很是清静。而且他们这块儿地处山区,夏天也不闷热,尤其是白水湖边,湖上有清风徐徐而来,暑气随之四散,漫步湖滨,是桩非常悠然非常适意的事情。 云苏阡陌沿着白水湖岸一路行来,他生于斯长于斯,很多地方都藏着只属于他的记忆,比如,那边的林子是他儿时闯祸后的藏身地,那边的山坡上有个小小山洞,他和几个小伙伴曾经在里面与一条大青蛇狭路相逢……专门挑拣着记忆中有特殊意义的地方而去,不知不觉间行出两三里地,正想着是不是该回去了,突然瞄见前方有个白色人影,背景是一大片绿油油的竹林,非常的显眼。 村上的人可不喜欢穿白衣,阡陌的好奇心大起。 走到近前,却见竹林边上有个人正在打拳,太极拳。 打拳的是个老者,穿一身白色唐装,虽然是半蹲着的姿式,一个个动作却是舒展自如,行云流水一般……老实说,太极拳他看过很多次,从来没见过有人打的这么自然,这么具有美感。 换了以前,云苏阡陌至多在心里面赞一声“好看”,然后继续前行。但是今天,也不知是打拳的人与众不同,还是他的眼睛与以前不一样了,他感觉老先生的拳法很不一般,不只是流畅自然,一招一式之间,仿佛都有着某种很奇妙的联系,更加不可思议的是,他的指间好象带着一缕轻风,阡陌甚至觉得自己可以用肉眼看到那些“轻风”,看它们随着老先生的动作舞动流转,宛若有生命一般……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他重生了,重生出特异功能来了? 云苏阡陌惊疑不定地看着老先生,放以前他绝对不相信特异功能这档子事,现在嘛,既然连灵魂都存在,既然连时间都可以逆转,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当然,他更倾向于魔由心生,那个“轻风”,只是他的幻觉。 可是这个幻觉,却让他完全移不开眼睛──老先生半套拳打了二十多分钟,云苏阡陌就在旁边象个木桩样一动不动地杵了二十多分钟,直到老先生打完拳从地上拿起一瓶水,他才如梦方醒地回过神。 “年轻人,喜欢太极拳啊?” “啊……” 本想回答不喜欢,话到嘴边又觉得不对劲,只好讷讷地啊了一声。 老先生明显误会了,佳许地点点头。 “不错,现在喜欢太极拳的年轻人太少了……你有练拳吧?” “没、没有,那个,我……我其实不懂拳……” 不懂拳还站旁边呆看半个小时? 看老先生面露疑色,阡陌连忙解释:“我就是觉得您打的拳好象不太一样,您的招式就象……就象相互间有一种联系……哎,那种感觉我也说不清楚……” 云苏阡陌辞不达意,老先生却似听懂了,略略有些吃惊,半眯起双眼审视起面前的这根青葱,直看得青葱浑身不自在恨不得化身成为不起眼的柴火棍没入土中,他才悠悠然开口。 “我看你的体质很适合练太极,你我也算有缘,每天这个时候我都过来打一趟拳,有兴趣的话,不妨跟我一起练练。” 云苏阡陌眨眨眼睛,没说“好”,也没说“不好”,他其实一直都不在状态,就是脑子不甚灵光的意思,一直等到老先生讲完话离开,才意识到自己竟是连老先生的名字都忘记问了,真是……太太太……失礼了啊! “打太极拳的老先生”困扰了云苏阡陌大半天,白水镇不大,统共三四千人,他在镇上长到十八岁,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一个人,如果是那种扔人堆里面就没影了的也就算了,但想想老先生打拳时的样子……没道理啊。 这个人是谁?他是打哪里冒出来的?怎么会到白水镇?是上辈子就在,还是这辈子才出现的?…… 问题冒出来一大堆,这当中,阡陌尤其在意最后一问,他一直担心自己的重生引发蝴蝶效应,刚刚穿回来三天,貌似已经有了蝴蝶的影子,比如路边沟中的那个男孩子,前一世他就没有遇到,如果这么一路蝴蝶下去,蝴蝶到倒闭的不是enron是微软,他还混个啥啊! 种种问题,一直等到晚饭桌上才得以解决。 晚饭是云苏阡陌做的,家里常备干笋,每年奶奶都会给他们家送过来,自家屋后更有块菜地,到地里摘了两个蕃茄三根黄瓜四根茄子一大把碗豆尖,再从冰箱里面拿出两个鸡蛋一块五花肉……等到苏妈云爸下班回家,凉拌黄瓜酱油茄子西红柿煎蛋汤已经上桌,阡陌正在厨房里面满头大汗地做笋干烧肉。 苏清热泪盈眶:天啊,她的宝贝儿子正在给她做饭,做梦都没有想到会有这一天啊! 十八岁之前,云苏阡陌是不会做饭的,他小时候生过病,后来病好了,爹妈却极是担心,生怕他累着伤着,不只没进过厨房,连袜子都没有洗过一只。只后来去了澳洲,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留学生可没十多年后的财力,餐馆小工、超市上货、甚至上房换屋顶……什么样的体力活他没干过,就差去当脱衣舞男了。所以,做几样家常小菜,他还是勉强胜任的,不过味道一般般,咸淡适宜而已,其它的,就不能苛求了。 也幸好如此,云先生云太太才没有太怀疑他从天而将的厨艺,两个人第一次吃儿子做的饭菜,只觉得说不出的舒坦满足,云先生表现得比较含蓄,云太太却是满眼星星在闪,不住口地盛赞儿子在做饭上“很有天赋”。 云苏阡陌赶忙把话题引向“打太极拳的老先生”。 云太太凝神想了想,问云先生:“陌陌说的那个人会不会是苏老先生?那片竹林就在苏家老宅后面,对吧?” “有可能。想不到苏老先生还会打拳。” “应该的吧。不是说名医都懂养生,你看苏老先生仙风道骨的,那么大年纪了人还那么精神,不会打拳才讲不通啊。” “有道理,对了,苏老先生到底多大岁数了?” “我……我哪晓得啊……” …… 看爹娘完全沉浸于自家的八卦世界当中,把他这个提问者给撇到了一边,云苏阡陌急了:“喂,喂,你们两个,还没有告诉我打拳的到底是谁呢!” 云爸苏妈看着儿子脑门上的汗珠子,畅然大笑。 苏老先生,名字不详,祖籍白水镇,八百年前很可能跟苏妈是一家(这一带姓苏的人家不少)。据说老先生少小离家,得遇高人,学得一手神乎其神的神针绝技,是当世的一代名医,此前一直在帝京行医,直到两个月前才返回故乡养老。旁边那个山坡上的大宅子,就是阡陌小时候偷翻进去然后被两条大狼狗追到屁滚尿流的大宅子,即是老人家的养老之处,因为老先生极少出门,也因为云苏阡陌全副心思都放在备考上面,所以他压根不知道小小的白水镇上多出了这么一号人物…… 以上,是云爸苏妈的道听途说。 “你能跟着苏老先生练拳是天大的好事,象苏老先生那样的人,一般的人是入不了他的眼的,要好好珍惜。” 云爸觉得孩子得了造化,没准是老天爷在弥补儿子不能参加高考的缺憾……爹心甚慰。 苏妈的考虑却是非常实际。 “对啊,名医啊,可遇不可求的呢,我一直担心你小时候的病没有好断根,跟苏老先生攀上交情,以后你有个三病两痛的,我跟你爸也不会太担心……” 阡陌划拨着碗里的饭粒,没吭声,脑子里面的那根弦却是给狠狠地拔动了: 很好,两个月前就出现了,不应该是蝴蝶来的。嗯,“名医”?看老先生的样子,的确很有名医的范儿,十有□是真的,自己上辈子年纪轻轻就心脏病发作,差点没挂掉,老妈的担心也不是空穴来风。不过这些不是重点,重点是老妈,二姨两句话就把她刺激到脑血管破裂,只怕病因早就在了,必须要提早想办法,学学中医针灸没准真的有用处,就算当不成名医,懂点医学常识养生之道,平常多关注一下老妈的情况,也不至于到时候措手不及。再说了,就算说动爹妈炒股,到1999年还有四年时间呢,四年间自己不可能什么都不干吧,如果能用这段时间跟着老先生学点医术,也是个很不错的选项……嗯,就这么决定了,以后天天去练拳,现在练太极拳好象早了一点,不过总归是没有坏处,咱先混个脸熟,慢慢套近乎,金诚所至,金石为开,我就不信拜不了你这个师! ------------ 5第四章 梦中得道 第四章.梦中得道 第二天早上八点半,云苏阡陌去往湖边竹林。 老先生已经在站桩了。 阡陌不懂太极,看老先生的架式以为是在练气功,连忙走开几步,站远处观看。他一直觉得气功很神秘,你说它存在吧,好象没见谁靠它医好过癌症,你说它不存在吧,又时不时地听到有人走火入魔送医院的新闻,所以,他对气功的态度向来是敬而远之──太极拳可以练,气功就免了。 老先生站桩结束,收了功,看见云苏阡陌也不说话,只略略点了个头,迈步移腿,拉开架式,开始打拳。 云苏阡陌连忙站后边依葫芦画瓢,跟着老先生移腿起手半蹲……这一趟拳,直打了四十分钟才结束,云苏阡陌给打了个郁闷无比。 此前看别人打太极,只以为是件非常容易的事情,等到自己动手,才晓得看者容易做者难,太极拳这个东西,也是会打出满身大汗的──太极拳都是半蹲姿式,要完全做到位,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四十分钟的一套拳路打下来,他自感整个身体都是湿的,不说是刚从湖里面捞出来的,至少也象是才被人当头淋了一大瓢白湖水! 最最倒霉的是,他重生后得了一双“金睛火眼”,看得见老先生拳式中的“联系”,用个稍微好理解一点的比喻,就是老先生打的拳,从头到尾都有一条“线”贯穿始终,而他这个倒霉蛋,总是不自禁地想要去抓住那些线,结果就是,别人打拳动作配合呼吸双双到位即可,他打太极拳,却是拼了命的想要去“抓线”,如果有人在旁边看他打拳,一定会认为他笨的伤心,好好一套拳被他打得七零八落惨不忍睹,连最基本的动作都没有做规范。 老先生站他前面,也不知有没有发现他的尴尬状况,估计就算发现了也不一定有兴趣指点,一套拳打完,看看满头大汗的青葱娃娃,轻飘飘扔下一句“你大病初愈,回去洗个热水澡,下午好生休息”,飘然而去。 阡陌愣呆呆地看着那个酷似“仙长”的背影,猛地一个寒颤,掉转头拔腿就往家里跑…… 云苏阡陌的“太极人生”,就从这一天,开始了。 今天是高考的最后一天,晚上一帮同学前来探望他这个因病缺考的倒霉鬼,呼啦啦的来又呼啦啦的走,把苏妈准备的几个大西瓜还有一锅冰镇绿豆汤吃了个精光,蝗虫过境一般。 这帮子人晚上还要去吃告别宴,以庆贺逃出升天,彭浩请客。 云苏阡陌不想参加“小朋友们”的聚会,更无意跟彭浩同桌叙旧,以身体欠佳拒绝了──至今他还记得彭浩看到他和孟禾在床上时的眼神,惊赫过后就是毫不掩饰的极度厌恶,就象摆他面前的是一摊狗屎……一想起那个眼神,还有他们羞辱那个男孩儿时的冷酷残忍,他就觉得恶心,不是现在才感觉恶心,十六年前就是如此,这种恶心感保留了整整十六年,至今没有消散。 冷眼看着彭浩兴高采烈地领着一帮人离开,云苏阡陌暗叹:当初怎么就栽到这么个公子哥儿的手上了呢?这人除了老天赐下的一副好皮囊,根本就是一无是处嘛……人啊,年少的时候总会干下一两桩莫名其妙的事情,若干年后回头看,连自己都啼笑皆非。 “嘿嘿……” 对于自己当年的恶心事儿,阡陌报以一声阴笑鄙视之,只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的这声笑,是多么的阴恻碜人。 “陌陌……” 角落里传出一声略带惊惧的低呼,阡陌毫无心理准备,也给吓了一大跳,悚然回头,嘴角忍不住一抽──这个家伙,怎么还没有走啊? “这个家伙”,就是孟禾。 他是随大部队一起进来的,不要看孟禾个子不矮,存在感绝对薄弱,刚才他静静地站在墙角,竟是让云苏阡陌完全忽略了他的存在。生日宴过去好几天了,阡陌对他已经不象刚刚重生时那么排斥了,但心里面终归是梗着一根刺,看他仍然不顺眼,脸色也跟着不好看。 “禾子你一声不吭,站那儿装鬼吓人啊!” “陌陌,我……就想留下来跟你说会儿话……”孟禾有点委屈。 “说会儿话?我们两个?” “陌陌,那天晚上……我……我……” “不要说了,那天晚上我们打完架事情就过去了,大家都喝多了。” 云苏阡陌面不改色地打断他,他们确实是打了一架,妖精打架也是打架,对吧? 孟禾吞吞吐吐:“那天床单上有血迹,是不是……是不是……我……我……出手……” “不是。我不都说是我的脚花破了,不管你的事。” 孟禾偷眼瞄了瞄阡陌的脚,眼神有些疑惑,没再吭声。 孟禾身子再不厚实也有一米八的个头,做出这么一副受气包小媳妇模样着实有点喜感,阡陌给他弄的哭笑不得,又忆起上辈子这家伙对自己的父母很不错,自己不在的那些年,没少搭手帮忙,最后母亲突然发病,也是他帮忙送的医院,算是母亲的送终人……想到此不觉放缓了语气。 “那个吴彬走了吗?” “走了……,又回来了。” “又回来了?” “嗯,那天的事情传到他们学校了,他爸把他打出来了。” 阡陌揉起太阳穴。 吴彬就是那天早晨他们从路边沟里捞起来的小孩儿,孟禾母亲在城里帮人带奶娃,家里只他一个人,就把小孩儿带他家去了。 阡陌那天早晨会出手帮忙,并不是一时兴起。十六年前他并没有遇到那个男孩子,想来也是,彼时彼地他正睡的天昏地暗,哪里遇得到?再说了,当年他不过十八岁,自顾尚且不暇,就算遇上了,又能如何?就算十年后,等到他二十八岁,遇到这种事情估计也只会耸耸肩,漠然离开。但是现在的他,不是十八,也不是二十八,他三十四岁了,不再是十八岁的惊弓之鸟,也不再是二十八岁的郎心似铁,又刚刚才经历了一场死而复生,深深体会到一个人的路再长,关键之处也就那么几步,有没有人伸出手,结果大不一样。 所以那天早晨,他伸出了手。 但是,伸手帮一把是一回事,帮忙帮到把孟禾卷进去,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不行,得让他马上离开,让他回去跟家里认错,然后搬家转学……不可能一点办法也没有。” “他现在回去,还不给他家里打死?” “打不死的……就算打得半死,也比他在外面流浪好。” 孟禾不吭声了。 阡陌开始头痛,他们一起长大,他太了解这娃了,木讷无趣,却是韧劲十足,更有点死脑筋,他认定了的事情,十头牛都不一定拉得回来。 正在想着该要如何说服死脑筋娃,死脑筋娃闷了一阵,自己开口了。 “陌陌,我知道彭浩是你哥们儿,但那天的事,他们做错了。就算不喜欢吴彬,也不应该那个样子对他,还把他剥光了赶出去,闹到他们学校都晓得了……吴彬的情况很不好,我怕他会不会……会不会……,陌陌,我……我不能赶他走……” 大概是心里没底,孟禾讲的结结巴巴,或者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说到后来,他的语气中不自禁地带上了一些恳求的成分。 云苏阡陌无言地看着他,心里面一阵感动。 他们上床的原因是多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酒精、迷幻药、血气方刚、年少没有自制力等等,最主要的,还是他受到“吴彬事件”的刺激,情绪失控,才会借着酒意药效主动招惹上孟禾……但是,孟禾是个直男,这一点他一直都很清楚,如果不是迷幻药作怪,弄不好他硬都硬不起来。 一个直男,在亲眼目睹了那么明目张胆理直气壮的羞辱之后,还可以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为他们这些同性恋说话……单只这一点,就不能不让他心生感触。 沉默了好一阵,云苏阡陌缓缓开口:“禾子,这件事你不要管了,我明天去找小吴谈。” 孟禾又不吭声了,神情中有一点点不知所措。 好不容易打发走孟姓客人,苏姓家人又溜了进来。 “陌陌啊,你又欺负禾子啦?” “老妈,说话要负责任,怎么叫‘又’,我经常欺负他吗?” “你还说,禾子从小被你欺负到大……白长了那么大一个子。” “不是吧?我是良民,从来都不欺负同学的……” 云苏阡陌开始反思,无果,他真的不记得有欺负孟禾(实事上他不记得有欺负任何人,真心以为自己一直都是乖娃娃)。 “你哪有那么乖!”苏清抬手在儿子脑瓜上拍了一巴掌,脸上有些怅然若失,“他们都考完了,也不知道上哪所大学……” “彭浩上n大,读经管;刘绢上l大,读财经;郑国强最彪悍,他进b大。” “哈,都让你给批了,你神仙啊?” “神仙不是,就做了一个梦。” 苏妈咂咂嘴,压根不相信儿子的鬼话:“哈,梦中得道了啊你?了不得,就不知道在你梦中,孟禾又是上的哪一家大学?” “他最惨,跟我一样,没在榜上。” 苏妈更加不信了:“孟禾成绩跟你差不多,他会落榜?” “老妈,我不是乱说的,一个星期前我做了一个梦,梦到一张大学录取榜,我和孟禾都没有在榜上,我也不晓得真的假的,反正我这边已经成真了,其他人嘛,过两个月我们就知道了。” 苏清一双眼睛瞪的溜圆,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家儿子,想要从这小子的脸上看出些端倪,奈何她家儿子一本正经,丝毫看不出开玩笑的痕迹。 最后,她“噗”的一笑,转身离开:“越说越玄了,就会忽悠你老妈!” 看着老妈离开,云苏阡陌肚子里面笑翻了天──真的假的?老妈,过两个月咱们就清楚鸟! 云苏阡陌非常高兴,他终于想出了对付爹妈的法子,很简单,就是从小事入手,开始“预测”未来,一次两次不相信,十次八次我就不信你们还以为是巧合,终有一天,会让你们深信自家儿子变成了特异人士,拥有“梦中堪破未来”的能力,嘿嘿,等到时机成熟,咱们再来畅谈炒股大计吧……荷荷,生出个“半仙儿子”,不晓得到时候爸妈的反应如何,是会高兴坏呢,还是会惊吓坏? 笑到一半云半仙突然想起一件事,刚才他讲了什么,孟禾落榜了?当年孟禾跟他一样,也是落榜了的?……孟禾没有上成大学,这件事他一直都知道,只他以前从来没有在意过。后来孟禾做什么工作,有什么样的人生,他一概不知……换句话说,他上辈子压根就没有关心过这个人,这个被他害得没有上成大学的青梅竹马…… 云苏阡陌,你真他娘的不是一般的操蛋! ------------ 6第五章 庇护所 第五章 庇护所 云苏阡陌大骂自己,不是没有原因的,孟禾跟他不一样,他没考上大学可以出国,孟禾上不成大学,就要当一辈子农民。 孟禾是私生子。 前两年李春波唱了一首《小芳》,打动了无数的昔年知青,有一次阡陌听到苏妈对云爸说:“‘谢谢你给我的爱,今生今世我不忘怀’?唱的比说的还好听,看看蓝子,他一句‘不忘怀’就完了,人家一辈子都给他毁了……做孽!” “蓝子”,就是孟禾的妈妈。 孟禾的妈妈以前是个美人,乡村美人,“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跟歌里面唱的一模一样,她跟一个知青悄悄好上了,也跟歌里一样,只后来知青回城她怀孕,她死心塌地爱着那人,死活不肯堕胎,这些,歌里面就不会唱了。从家里逃跑出来的18岁大姑娘未婚生子,受尽乡邻耻笑折辱,最后嫁给了白水镇上的一个刑满释放男,那个时候孟禾都快四岁了。后来她男人打她,往死里打,等到孟禾十岁的时候好不容易那男人又进局子了,昔年的美人“小芳”,只剩下一把枯藤…… 这就是孟禾妈妈的爱情故事。 苏清心肠好,看小孟禾总被镇上的小孩子欺负,她跟孟禾妈妈姐妹一场心里也不好受,经常带孟禾回家跟阡陌玩,两个小家伙就这么一块儿慢慢长大了……这样的两个孩子,相处模式上肯定有问题,孟禾打小懂事,凡事让着阡陌,而没心没肺的阡陌同学,把人从小指使到大,闯了祸拍拍屁股一走了之,竟是要等到重生过后才意识到自己当初有多操蛋! 上辈子孟禾最后是个什么结局?阡陌毫无印象,母亲应该提到过,无奈他实在没有用心,又或者是潜意识里面就不想用心,只记得母亲曾经在电话中说过“家里的事情有禾子搭手,你不用担心”之类的话。不过,任何一个成年人稍稍动动脑子都想得到:私生子,农村户口,没有上过大学,不是很会来事儿的性格,还有一个经常进医院的娘……这样的背景还能出人头地的话,就该是一段传奇了,很遗憾,上辈子他没有听到过关于孟禾的传奇。 …… 说一千,道一万,孟禾的境遇他云苏阡陌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如果没有那件破事,以孟禾的成绩完全考得上大学,他的人生会是另外一个样子──这是他欠下的债,得还。 别人重生是为了圆梦,他倒好,重生过后才发现自个儿欠了一屁股债! 羿日下午,云苏阡陌前往孟禾家。云孟两家都住在白水镇外,一家住镇东,一家住镇西,中间隔了二十多分钟的路程。 阡陌站在孟家的院子外敲了半天也没人应门,反倒把一条大黄狗敲得大老远飞奔而来,围着他直摇尾巴,阡陌瞅着黄狗想了半天,终于记起这是孟禾家的“黄花菜”,大名还是他给取的,于是跟着黄花菜往孟家的果园走去。 孟禾母子两个人分了五亩地,地不好,还在村子边上,离家老远,白送都不一定有人要。孟蓝一个弱女子,没力气,孟禾要上学,没时间,干脆把五亩地全部种上果树,返朴归真,靠天吃饭。 所以,等到阡陌来到孟家果园,看到的就是一副衰败园子的景象,旁边的果园果红叶绿,马上就该下树了,他家的梨子无精打彩,树下杂草丛生,树上果子比乒乓球还小,一个个都是营养不良的样子…… 云苏阡陌暗自摇头,顺着林子里隐隐的说话声找过去,两个头戴草帽的半大小子很快出现在视线里面,年龄大一些个头高出很多的那个正在锄草,年纪小一些衣着蛮时髦的那一个,锄头扔在一边,人爬在草丛中间,正在满脸惊奇地盯着不远处的地面,就象下面埋了个百宝箱一样。这两人身边的几株梨子树倒是与众不同,每一棵都健康壮实,淡黄的果实已经丰满成形,让人联想到灾荒年间站在一群黄皮寡瘦的穷苦孩子当中的油头富家子。 阡陌看着这几株鸡群中的凤凰,脑子里闪现出一些几被遗忘的旧事,有阵子孟禾经常往彤城跑,终于引起了他的注意,审问了半天,才招认说是到城里的新华书店去看果树栽培的书了。当时他大感失望,还以为乖娃娃孟禾早恋了,闹了半天是跑城里看免费书去了(孟家穷成那个样子,没可能掏钱买书的),阡陌大感丢人,很快就把这件事抛到了一边。现在看来,孟禾应该是在拿这几棵树做实验,看看这些“地主老财”的长势,书没白看。 追忆往昔,云苏阡陌颇有点五味杂陈,那边趴草丛中死盯着地面的少年却不合时宜地突然开口。 “哥,那边有个洞呢,会不会是兔子窝?” “不会,兔子不会在这种地方做窝。” “那会是什么?……哎呀,哥,哥,快看快看,是老鼠,老鼠跑出来了!” “不是老鼠,是田鼠……” 孟禾一边纠正一边扛着锄头跑过去看稀奇,奈何他家黄花菜的动作比他快多了,“汪汪”大叫着飞身抢出,转眼间消失在枝叶与乱草之间,狗拿耗子去也…… 云苏阡陌心头没来由的一阵不痛快。 孟禾没有弟弟,男孩子是吴彬,就是他们数天前收留的那个小孩。昨天听了孟禾的话,还以为小朋友天天躺床上寻死觅活呢,结果人活得生龙活虎的,还有兴致体验农家生活。 几天不见,连哥都叫上了,哼哼…… “咳咳。”故意咳嗽两声。 孟禾回转身,又惊又喜:“陌陌,你怎么来了?病好没?太阳这么大,没事吧?……” 看对方有没完没了问下去的势头,阡陌连忙抬手做了个“停”的姿式。 “我没事,过来看看吴彬。” 言下之意,你一边凉快去吧。 孟禾同学不擅言辞,脑子却算够用,看看阡陌又看看吴彬,嘴角动了动,终是非常聪明地扛起锄头乖乖到远处锄草去了。 吴彬眼巴巴地看着孟禾离开,大概是被云苏阡陌的气场吓到了,小孩儿一下子蔫了,低头盯着脚尖,完全没了刚才的灵俐活泼劲儿。 云苏阡陌神色稍缓,正待开口,果林外面突然传来中气十足的喊话声:“禾子,禾子在不在?” 阡陌转头看着孟禾一边应声一边走向林外,等他转回头,好家伙,吴彬没影了…… 视线在周围转了一圈,很快在一株梨子树的背后捕捉到小半只人影,心中又是一声暗息──对于吴彬,他其实也是非常同情的。 那天是彭浩生日,在镇上最好的酒楼吃罢生日宴,寿星公神神秘秘地宣布说等下还有一场精彩好戏。回到彭家小院,一干人纷纷找地方藏好,阡陌只以为是外国电影中的那种“surprise”晚会,颇有点跃跃欲试,没想到等来的不是惊喜是惊赫──一个时尚青年骑着摩托车前来,后座上载着个初中生,然后,初中生在青年的鼓励目光中局促不安的告白,再然后,彭浩一帮子突然现身,骂初中生变态,嘲笑他该去当太监,甚至剥下他的衣裤检查他是不是阴阳人……一群人此前灌了不少黄汤,场面很快失控,他们往男孩子身上淋酒撒尿扔鸡蛋,以此召显自己“纯爷们”的骄傲,最后,吓坏了男孩子被赤~身~裸~体地赶出院门…… 那个男孩儿,就是吴彬。 云苏阡陌目睹了整个过程,他惊呆了,或者说,他吓呆了。 是的,他已经知道这个世界歧视同性恋,但是,“知道”跟“亲身经历”,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他从来不知道对于异类,人们会这么残忍,而且极有可能,这种事情有一天会发生在他云苏阡陌的身上──要是晓得我跟他是同类人,他们会不会也这么对我?如果他们这么对我,我该怎么办?……他反反复复地想着这个问题,明知道毫无意义,就是控制不住,念头一起,无论如何也压制不下去,所以,当后来红酒端上来的时候,他想都没想拿起就喝。 酒里面渗了迷幻剂,富家子弟们总有办法弄到一些旁人弄不到的东西,包括迷幻剂,那个东西本来是为生日宴上的几个未成年灰姑娘准备的,结果阡陌受了刺激,他也昏头昏脑地喝了不老少,第二天早晨被彭浩的叫声惊醒,才发现他和孟禾正睡在彭家父母的大床上。半大小子挤一床睡原本不算稀罕,无奈头天晚上刚刚经历了“人妖事件”,大家的警惕性都非常高,再加上房间中明显的性事痕迹,事情就这么爆光了……十八岁少年落荒而逃,这一逃,就逃了数万里地,逃了整整十六年,他以为,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至于孟禾那个倒霉蛋,他是自己撞进网子里面去的。他压根儿不晓得什么生日宴,他去找阡陌复习备考,受了苏清的嘱托去彭家叫阡陌回家,他到的时候“羞辱人妖”事件正进行到最高~潮,那幅混乱的场面也把他给吓傻了,顺理成章地跟着阡陌喝了几杯,他家里穷,此前几乎没有碰过酒,只两杯就放倒了……阴差阳错,一场恶梦,对阡陌,对孟禾,更是对吴彬。 云苏阡陌看着垂头站在树后的男孩子,很乖巧的一个孩子,刚刚十五岁,下学期才上高一,却在这么小的年纪遭遇到了这么残忍的事情,不只是心理阴影,只怕整个人生都给毁了……作为一个三十四岁的“资深前辈”,他自问有责任伸出手。 “你准备怎么办?” 男孩子低着头不吭声。 “你想过没有,你不可能一直躲在孟家不走,那个彭浩你还记得吧?你那天去的那个院子就是他家的,他跟我跟孟禾都是同学,随时都有可能过来找我们,如果他发现你住在孟禾家,你怎么办?” 小孩儿的脸色霎时间刷白,一双手开始轻颤。 阡陌觉得有些抱歉,彭浩跟孟禾是两个世界的人,他是不可能到这个地方来的,只是,孟家不是小孩儿的庇护所,事实上,任何人的家,都不可能成为吴彬的庇护所。 “你想过以后怎么办吗?你看你现在连陌生人都害怕,从今往后你就这么一直躲下去,再也不回家?你靠什么生活?你连身份证都没有,找得到工作吗?没有工作就没有收入,你吃什么?……” 一个又一个的问题抛出来,男孩子象只饱受惊吓的猫,抖的更厉害了。 “不回家也可以,你还可以上街讨口,不过,你拉得下那个脸吗?还有,有没有看报纸,讨口也是很艰难的,他们都有帮派,你每天要向老大上交保护费,不然就要挨打。还记得彤城街上那些断手断脚的小娃娃吗?听说手脚是被他们老大打断的,那个样子讨来的钱更多。对了,讨口的时候要当心,有人专门做器官买卖,把你打昏了抓上车然后取走你的肾,一个肾在黑市上要卖几十万,反正你是流浪儿,死了也没人管……” “闭嘴,我才不会去讨口!” 兔子逼急了还咬人呢,小猫惊吓过度也是会挥起爪子狠抓大灰狼的,也不知吴彬是气极还是吓极,冲着云苏阡陌一声怒吼。 看着全身抖成筛糠的小孩儿,云苏阡陌松了一口气──不怕你倔,就怕你怂,只要骨子里面还有血性,就没有过不去的坎! 说到底,别人能做的,也不过是伸出手拉一把,走不走得出困境,还是得靠自己,如果说这个世上真有庇护所存在,那也得由当事人自己打造。 打铁要趁热,云苏阡陌露出个不怀好意的微笑,由恐吓小朋友的大灰狼化身成为诱惑小白兔的狐狸大叔,哦,应该是狐狸哥哥,温言慢声,循循善诱。 “吴彬,那天晚上的事情你就这么算了吗?他就一点也不记恨、一点也不想要报复吗?……” ------------ 7第六章 走火入魔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阿九一连六天日更,远远超出了预计的隔日一更,看文的姑娘们也给点掌声鼓励鼓励啊 另:阿九准备冲榜,
  第六章走火入魔 几天后的黄昏时分,孟禾摸进云苏家。 “陌陌,你那天都跟吴彬说了些啥?” “他走啦?” “没。” “……” “他说明天走,还说要回家跟他爸认错,然后转学到北方姑姑家读书,要把高中读完,说要考最好的大学,还说……” “那不就结啦。没想到他这么快就想通了,不错,不错,有潜力……喂,你那神马表情,他想通了还不好?还是你有高招?” 孟禾连连摇头:“没,没,我哪有高招……我就是想不通,你是咋做到的?” 云苏阡陌诡秘一笑,晃晃手上的书:“我在看《七种武器》,古大侠说了,仇恨,是天底下最为锋利的一种武器……还记得吧?” 孟禾愣愣地看着阡陌。 “看什么看?你看现在吴彬不会到外面流浪了,他的人生也有目标了,说不定以后还会有很高的成就……这个样子不是很好吗?” 这个样子当然不是很好,甚至是很不好,如果他活着只是为了仇恨的话。 是人都知道仇恨是一把双刃刀,既伤他人,也伤自己,一个活在仇恨当中的人,是不会拥有快乐的。不过,目前状况下,一个用仇恨武装起来的十五岁少年,比一个惶惶不可终日极有可能会流落街头最后不知道死哪儿去的流浪儿,不知要好上多少倍。 小孩子的路还长,他的仇恨能维持多久,实在是很难讲,如果他真能因为几句话就这么一直仇恨下去,仇恨到报仇雪恨的那一天,说实在的,云苏阡陌都要以为自己是超人了。 未来的事情,谁说得清楚呢,还是先把眼下这一关熬过去再说吧。 云苏阡陌跟孟禾几乎是前后脚出的院门,孟禾回家,他去打拳。 他这两天真的在研究《七种武器》,不是读,是研究。这本书他初中就读过了,如今挖出来“研究”,是因为练太极遇到麻烦了,想从古浪子那里抄袭一点灵感──练太极拳都会遇到麻烦,天底下除了他云苏阡陌,大概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人来了。 一想到这件事阡陌就郁闷得要死。 到今天为止,他跟苏老头子屁股后面练拳,练了整整六天。六天来,他没有半点长劲,照样是练一趟拳浑身大汗,照样是姿式不佳动作难看,照样是中了邪一样地想要去抓“线”……呜乎哀哉,好想买一厢豆腐撞死! 其实老先生说的不错,云苏阡陌没准真的很有“太极天赋”。想他一个太极盲,一上来就练108式,短短几天就把动作要领掌握了,甚至连呼吸上的配合都摸出了门道,这些,都是在苏老头子没有开口讲一个字的情况下无师自通办到的,不能不说是奇迹……如果没有那根该死的“线”的话。 私下练习的时候他也曾经强迫自己不要去管那根线,问题是不管不行,不管的话,他会走神,练拳不是跳舞,一走神呼吸就会混乱,整个感觉都不对了。而且吧,他隐隐觉得那条“线”,才是“苏氏太极”的精髓所在,抓不住那个东西,太极拳于他就一种强身健体的锻炼方式,跟上健身房没啥区别。 于是乎,云苏阡陌胸膛里面跳动着的那颗争强好胜心,终于被苏老头子和他的太极拳彻底激发了出来,这几天一得闲就练拳,就连躺在床上都不得安生,一直琢磨一直琢磨,以至于一连两晚梦到自己打拳,遗憾的是,梦里面他的太极拳仍然是没有长劲,甚至可以说比白天还要糟糕──白天练拳,好歹他看不到自个儿的姿式啊,梦里面他是上帝视角,站旁边全程围观,这一观,就观了个七窍生烟、观了个寝食难安:他这是打的什么拳呀,缩手缩脚,贼头贼脑,简直就是苏老头的反面衬托(原谅他心情不好,迁怒到了邀他一起打拳却又装聋作哑的老头子,心里面对他的称呼也由苏老先生一路猛跌至苏老头儿)。 今晚月色甚好,云苏阡陌没能抵挡住练拳的诱惑,决定出去打两套拳再回家睡觉。 这几天他拳打的不成章法,倒是对这片竹林生出了感情──白天他躲在自家院子里练拳,明显感觉不对,具体哪里不对也讲不清楚,就是觉得身体貌似要笨拙一些,一来二去,也就朦朦胧胧生了些想法,比如:苏家老宅明明很大很安静,为啥老头子偏要跑出来练拳?还天天都在同一个地方练拳?……再比如:老头子手上的那根“线”,会不会跟那个地方有些关系?而老头子一直不予解释,会不会是他自己也搞不清楚,压根儿就没有办法解释?……所以,只要条件允许(即没有被人围观的危险),他都会走上两三里地,到这片竹林练拳。 年轻人总是向往大城市,连较为富裕的白水镇都受到冲击,村上的人越来越少,晚上穿行于田间,颇有点“四野无人”的错觉。听着田里的蛙叫虫鸣声,看着四周的幽暗林子,云苏阡陌浮想联翩,开始幻想些狐狸精竹子精啥的,不过他幻想中的狐狸精竹子精,青一色都是……男滴。 到了地儿,抬头望了望天,月亮又大又圆,感叹一声今天就算不是十五也是十四,然后拉开架式开始练拳,也是他太专注了,竟然没有发现身后缀了一条尾巴。 尾巴自然就是孟禾。 孟禾离开云家的时候隐隐听到阡陌跟爸妈说要出去一下,看看时间,刚过八点,这个时候镇上还蛮热闹的,他以为阡陌这是要去镇上,就在路边等着,没想到云大少爷出门后目不斜视地直端端拐往湖边,连头都不带扭一下。孟禾心里面大大的奇怪,这个时候跑湖边做什么?白水湖那个地方可不是度假胜地,老一辈人都讲湖边上不干净,本乡本土的除非是成群接队,晚上很少会单独过去。 好奇兼担心,孟禾悄悄跟在了阡陌身后,一路跟到竹林边上,没想到到了地儿阡陌就拉开了架式,居然是跑这儿打拳来了。 刚开始孟禾差点没笑出声,陌陌这打的是太极拳吧?应该是吧?但,这是哪门子的太极拳啊,镇上晨练的老太太都比他打的好看! 不过,渐渐的,他就笑不出来了,他自是看不出“线”不“线”的,他是被云苏阡陌给吓着了,打了一遍又一遍,大老远都可以听见他风箱样的喘气声,但这人就象吃了兴奋剂,跟个机器人样一直不停、一直不停…… 该不是中邪了吧?! 孟禾越看越惊心,有心要现身叫住阡陌,又怕他发火,谁叫他是偷偷摸摸跟过来的呢。可不叫吧,总觉得陌陌今晚上不正常,他在远处越看越急,却是无计可施──这事不能怪孟禾,从小到大,阡陌都是将军他一直是小兵,小兵一直屈服于将军的淫~威,屈服着屈服着也就屈服成了本能,于是乎,小兵开始为自己的怯懦寻找借口:大家都说太极养身,从来没听说有谁打太极拳打出问题的,应该不会有问题的……还有陌陌这个样子,该不是正在梦游吧?不是说梦游的人不能叫醒吗?…… 孟禾这边纠结万分,云苏阡陌那边却是越打越“high”,感觉好到不能再好。 也不知是不是受了大月亮的影响,阡陌觉得今晚上的拳练的很顺,虽然那条线仍然没能抓住,但一套拳打下来,竟是生出了某种很奇妙的只可意会不能言传的“拳感”,云苏阡陌大受鼓舞,也不管浑身的淋漓大汗,休息片刻,立即投入到下一轮练习。 这一通拳练下来,他自己都讲不清楚到底练了多长时间,只记得练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好象打完了第四遍,他练的是最复杂的108式,打一套拳要40分钟,也就是说他整整练了三个小时,三个小时,照理说他应该累得象条狗了,古怪的是,今晚上他越打越精神,完全忘了时间忘了疲劳,心里面更是充满了某种难以言说的莫名兴奋感,总觉得再打一遍,只要再打一遍,下一次,他就可以抓住那条线了……今晚,就在今晚! 云苏阡陌今晚上的第六感极准,又一次开始之后,拳打到一半,他摸彩成功,真的抓住了那条线,也不知是兴奋过度还是本该如此,那一刻,只觉得一股暖流由小腹处喷射而出,倾刻间注入心田。可惜他尚自来不及做出反应,下一刻,毫无约束的细丝般的“暖流”突然间化身成为利箭,一根根直射心脏,胸口上一阵钻心般的疼痛,万箭穿心也不过如此,痛的他连张口喊叫都来不及,“噗”的喷出一口鲜血,一头栽倒在地。 “陌陌,陌陌……” 耳边传来焦急万分的呼喊身,云苏阡陌意识清明,却给痛的连张嘴的力气都没有,看着孟禾极速放大的脸,脖子一歪,给生生痛昏了过去。 孟禾看见云苏阡陌闭上眼睛,彻底慌了,连喊带推,看对方毫无反应,吓的赶忙去摸心脏,还好,心脏还在跳,连忙背起阡陌转身就往云家跑。 好在他还没给吓昏头,跑了几步反应过来,连忙调转头,朝着竹林的另一边飞奔──陌陌有心脏病,云家距这块儿有三里地,等他跑到云家再送医院,没准就耽误了;竹林那边就是苏老先生的家,大家都说他是神医,赶快找神医救命要紧…… 苏家老宅离这里不远,就在竹林背后,但这座竹林占地很大,这个所谓的“不远”,也足足有一里地,平时尚不觉得,此刻背上多了一个人,心里面又急的快要冒烟,这一里地突然间变得漫长无比,无论孟禾怎么努力,身边除了竹子就是竹子,急的他几欲抓狂──苏家老宅怎么还不到啊! 不过,以旁观者的眼光看,孟禾简直就是小宇宙大爆发,要知道云苏阡陌性别为男,个子还不矮,实沉着呢,他却似完全感受不到背上的重量,背着阡陌一路飞奔,不对,说飞奔都不够,他是用50米冲刺的速度冲锋般跑完了六百多米的距离,还是一路狂奔于坑坑洼洼的乡间小道之上,速度超人不说,还半步都没有踏错,神勇无比,如有天助…… 孟禾阡陌所过之处,惊醒了大狗小狗无数,连鸟雀都开始扑林,等他好不容易在乱成一片的狗叫声中冲到目的地,扑上去就是一阵猛拍大门,边拍边叫:“苏老先生,苏老先生,救救陌陌……求你救救陌陌,求求你……救救陌陌……”声音大到连院子内外的狗叫声都给他遮掩住了。 他这个阵仗,鬼子进村的警报声也不过如此了,苏宅里面很快有灯光亮起,大门打开,看见走出来的中年人,孟禾突然间一阵虚脱,整个人站都站不稳,顺着大门直往地面滑去──直到此时,他才发现自家的心脏几乎要蹦出胸腔,出气不及,喉咙上火辣辣的痛,只奋力讲出一句“救他”,便再也发不出声音…… 他这是累到……脱力了! 孟禾为了救他累到脱力的时候,当事人云苏阡陌正在做什么? ------------ 8第七章 神游 第七章神游 孟禾为了救他累到脱力的时候,当事人云苏阡陌正在做什么? 云苏阡陌这个打太极拳都会走火入魔的衰人,此时此刻,他正在经历一场非常神奇的“梦幻之旅”。 最起初,他昏迷了一阵,醒来后痛感没了,情况却貌似更加糟糕,他发现自己被困在了一个地方,一个很象是黑屋子却又不是黑屋子的地方,四周非常幽暗,“暗无天日”的暗,他却奇迹般地可以于黑暗中视物,偏偏又无物可视──这个地方,很象是传说中的虚空,四面没墙,头上没天,脚下没地,没有光线没有风,目光所及空空荡荡,除了黑暗就是黑暗……他就这么非常神奇地飘浮于黑暗之中。 云苏阡陌自认胆子不小,到了这种地方也忍不住心头狂打鼓,刚刚他是走火入魔了吧?怎么人一醒来就跑这种地方来了?太……太……太邪门儿了啊! “有人吗?” 大着胆子叫一声,声音很微弱。 没人回答。 “请问,有人吗?” 声音大了一点。 还是没人回答。 “有人吗?请回答!” …… 云苏阡陌连叫数声,声音越来越大,到最后几乎可以用“高喊”来形容,仍然没有回答。他现在是真急了,全身上下感受不到半分重量,他怀疑自己这是灵魂出窍了,换言之,他的身体正昏迷不醒,如果不马上回去,他多半就要植物了──老天,他才刚刚穿回来啊,才一个多星期,他还有那么多事情没有做,不,他根本就什么事情都还没有做……他植物不起啊! 奈何四周一片虚空,上不得,下不得,无人无鬼无物件,什么都木有的干活,连找个人问一问都不可能……苍天在上,别人穿回去都是风光无限,怎么到他这儿连打个太极拳都要走火入魔?走火入魔也就罢了,他又不是第一个,不过,别的人都救得回来,怎么换他就玩起了灵魂出窍?……他怎么这么衰啊! …… 正当阡陌急得想要撞墙却连墙都找不到的时候,虚空中突然传过来一声呵欠声,开始还以为自家耳朵出了毛病,等到又一声呵欠入耳,云苏阡陌激灵灵一个寒颤──妈呀,这是什么妖孽?谁会在这种地方睡觉?肯定不会是人,不是人,那就是……妖怪?凶灵?……噬魂族? 此后,又是一声呵欠,一声又一声,足足六七个呵欠过后,终于有人说话了。 “呜乎,吾这一觉,睡得好沉。”长声漫气中透着餍足,貌似很……深沉。 阡陌的胆子已经在一声又一声的呵欠声中慢慢回归了。 “请问,这里是哪里?您……是谁?” “这里是你自己的神识,我是谁嘛,这不重要,等你我前缘一了,我自会离去。” “我们有……前缘?” “前缘自是有的,不然我堂堂……怎会在此?哦,与我有前缘的不是你,他乃你家先祖。” “先祖?” “很多年以前的老事情啦,一时也讲不清楚,你家先祖因缘巧合,于我族有恩,当日我族立下誓言定要报还……报他是报不了了,只好报到他后人身上。” 阡陌一时没出声,他在消化对方透露出来的信息,先祖,报恩,誓言,还有……“我族”? “声音”的说话方式给他一种违和感,不过一时之间信息过多,大脑通道阻塞,也没心思去关注那一点点小小的违和处。 对方许久没得到他的回应,不耐烦了。 “你为何不说话?” 阡陌连忙回神,毕恭毕敬的开口:“我正想请教前辈,不是说人死魂转世,前辈为什么不找我先祖的转世报恩?” “‘人死魂转世’?谁告诉你的?魂魄很脆弱,一个不慎即会魂飞魄散,顺利转世的不过六七成,再说转世后前世记忆尽失,跟死去有何差别?何况你家先祖,他也没能转世。” “没能转世?为什么?” “都讲了一时间讲不清楚,你为何总是纠缠不清。” 听声音愈发地不耐烦了,阡陌连忙道歉(他摸不清对方的根底,没胆子贸贸然得罪此人):“对不住,我不会再问了。不过前辈,为什么是我?” “这是何意?你……不愿意?” “不是,不是,前辈误会了,有幸得识前辈,阡陌深感荣庆。不过,想我云氏家族人丁兴旺,不知道为什么单单挑中了我?” “非也,非也,没人挑中你。报恩,也是要报在有缘人身上,我苦等数百年,总算等到了你这有缘之人。” 阡陌突然想起死后那声“你既如此不甘心,那就回去吧”,莫非这就是所谓的“有缘”?有心要出声询问,终是觉着不大妥当,于是换了一种问法。 “前辈,您可以让人死而复生再回到很多年前吗?” “小娃儿,你这是想要逆天转地?” “很难吗?”云苏阡陌有点心虚。 “‘难’?……逆天转地,所逆所转者,天地也,岂只一个难字!听好了小娃儿,念你年幼,此事休要再提。” 阡陌擦汗,幸好没有乱问,赶忙转移话题。 “前辈您带我到这里,是有事情要交待吗?” “我何曾带你到这里?是你自己进到这里来的,年纪轻轻,怎就如此健忘?我在此处一等数百年,只得你一人进入,故此才会认定你是那个有缘之人。” 云苏阡陌觉得这位前辈的脑子貌似不太清楚,这个地方不是他云苏阡陌的神识吗?神识,不就是大脑?我自己的大脑,难道还应该有别人进得来? 不待他发问,前辈已经继续道:“我族早于数百年前备好答谢之物,今日终能物归其主,我们这就过去吧。” 这人什么意思?是说我……中大奖了么?……这下子神识也好,先祖也罢,通通靠边站,只剩下一颗心脏怦怦狂跳。 可叹云苏阡陌正想要心潮澎湃一番,前辈却一点都不配合,突然间四周光亮大盛,下意识地闭了闭眼睛,再睁开时,但见得花团锦簇,好一个美不胜收的园子。 这是一个完全可以用“美不胜收”来形容的花园。园子不大,约有两百平米左右,收拾得不能说漂亮,甚至不能用“收拾”这个词,因为满园子的花花草草长的毫无章法,占满了整个空间,连半空都不放过,放眼所及,到处都是叶条藤蔓,院子中连条小径都没有。不过,这些花草长的也真是好,红的花,绿的草,黄的叶,紫的藤……万紫千红,应有尽有,呈现出一种极其旺盛的生命力,微风过处,枝摇蔓舞,刹是耀眼眩目。 云苏阡陌呆呆地看着面前这个园子,只觉得自己误闯了丛林,这么繁盛的植物景观,只有在热带丛林中才可以看到,可,你要说它是丛林吧,旁边有院墙,回头还有竹室三间…… “我这院子如何?” 阡陌猛然回神,这才想起身边还有一个同伴,不对,是有一个前来报恩的超人。前后左右看了一圈,不见人影,强压下好奇心,云苏阡陌以无比恭敬的态度对着身边空气开口。 “前辈,此处是您家吗?” “算是吧,自我受命报恩就一直居于此地。等我离开之后,这个园子也归你,不过在此之前还是我的住处,明白吗?” 明白,明白,当然明白……只是,“也归你”的这个“也”,怎么讲? 可惜前辈完全不理会他的心声,絮絮叨叨讲起园子中这些植物,什么纤蓝草血度娘之类的,云苏阡陌闻所未闻,飘在半空作聆听状。 不幸前辈的唠叨刚开了一个头,变故又生,一股强风从天而降,狂风来的毫无征兆,刚才还一派明媚的园子突然间狂风大作,整个院子仿佛都在狂风的淫威下瑟瑟发抖,院子里繁乱的植物立时呈现出一种“群魔乱舞”的状态,而一直以“飘飘”形态存在着的阡陌,立时变成了悬在半空中的灯笼,滴溜溜打起旋子,不要说东南西北,他现在是连上下左右都分不清楚了。 “你给劳子站住,你他娘的就会偷袭,有本事就给劳子站住,看劳子揍不死你,xxxx……” 远处传来气极败坏的叫骂声,不只用了国骂,还是经过改良过后的白水镇版国骂。 听见那句本乡出产的国骂声,被吹的晕头转向惶恐不已的云苏阡陌,突然间就淡定了。 片刻过后狂风消失,他奇迹般地没有昏晕感觉,四下瞅了瞅,叫了两声“前辈”没有回答,索性转身飘进竹屋──飘了这么久,他已经飘出“感觉”来了。 竹屋里面布置得很简单,当中一间是旧式的堂屋,八仙桌配太师椅,八仙桌后还挂了一幅水墨山水,两边贴着对联,龙飞凤舞的,云苏阡陌字都认不全,忽视之。左边一间是卧室,只一张老式云床,阡陌非古懂家俱鉴赏家,兴趣乏乏,转身出卧房穿堂屋,进了右边的房间。 右边是一间①38看書网架笔墨纸砚齐全,墙上挂着一副字,这次阡陌认全了,写的是“水急不流月”五个飘飘逸仙般的行草。书桌正中放着一只木盒,四寸见方,盒子上雕刻着四季花果,质材工艺都是无懈可击,一看即非凡品。 这东西得值不少钱啊? 云苏阡陌盯着盒子猛瞧,扼腕自个儿是灵体,估计是拿不起来,终究还是不死心,试探着伸出手,果然,手指穿盒而过,盒子纹风不动……非常遗憾地叹口气,正要转头去参观书架,盒子却似听到了他的叹息一般,“啪”的一声,自己打开了。 哟,果然是有缘! 惊叹声未了,云苏阡陌眉下那双懒洋洋的卧蚕眼,已经瞪成了亮晶晶的两颗桂圆。 盒子有好几格,出现在他眼前的应该是最上面的一格,古怪的是,盒子打开后,装于其中的东西自己跳出了盒子,象云苏阡陌一样,飘浮到半空。 更加古怪的,是这个东西本身。 这是一滴水露,却又不似一滴水露,晶莹剔透,如珠似玉,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绿莹莹的微光,如梦似幻……试问,天底下哪有这么美仑美奂的一滴水?就连经过特技处理的广告都没有哪一个达到了这种效果。 娘老子哦,这个绝对是神仙水的说! 面对着如此美得不似真物的一滴“仙露”,凡人云苏阡陌完全移不开眼睛,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明知道触摸不到,却想着那怕只是靠近一些沾沾它的灵气,也是福泽不浅。 哪知他的手指刚刚伸到水露附近,水露自个儿飘浮了过来,眨眼间落在他的掌心,刹那间白光四起,白光耀眼之极,云苏阡陌给晃得无法视物,被迫闭上眼睛。只因他这短短的一闭眼,便错过了非常神奇的一幕──水露落入他掌心后瞬间扩散,刹那间染遍他的整个身体(说灵体或者更合适),就象他这灵体是个超级吸水器,不只吸入了那滴很神奇的神仙水,还连白光都给收入体内…… 再睁眼时,一切都已恢复如常,打开的盒子里面,空空如也。 云苏阡陌“咦”了一声,举起手,看看手心,木有,手掌翻过来,再看看手背,木有,手上什么也木有……云苏阡陌把自家的右手翻过去覆过来看了好几遍,就象他手上长出了一朵白莲花一样,可是,木有,什么也木有,神仙水不见鸟,刚刚才落在他手掌上的那滴“仙露”,在那一阵白光过后,非常不可思议地……消失了。 现在是个什么状况?仙露上身?还是仙露自己蒸发掉了?那个,无论是哪种状况,好象都是他把仙露给弄没的,等到屋主回来……这祸,闯大发了! 就算有刚才那位“前辈”的一番话垫底,云苏阡陌也差点没给惊出了一身冷汗(之所以是“差点”,是因为以他现在存在方式,是不可能有汗的)。 发了一阵愣,叹出一口气,很快接受现实(主要是不接受也不成),其后云苏阡陌非常不客气地再次把魔爪伸向木盒──奶奶滴,反正东西已经没了,要打要杀都由不得自己,索性看看下边还装了啥宝贝。不过,貌似他的好运气到此为止了,盒子不开反合,人自己把自己给合上了。 云苏阡陌蹙着眉瞧着盒子看了片刻,摇摇脑袋:神马东西嘛,你还不给俺看了,得,不看就不看,咱不看你,咱有的是东西看。于是转身过去看①38看書网,哦不,应该是去看书架上的石头──除了十来本①38看書网架上全都是些石头,三寸长两寸宽,每一块都非常规则。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玉简吧?可惜一个都拿不起来,更看不到里面的内容……米意思。 云苏阡陌很快对书房失去兴趣,他现在是灵体,一切东西都只可远观,不能触摸,这种状况非常不利于观光旅游。有心要离开书房到外面看看,透过窗户看向院子,马上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刚才身在园中还不觉得,隔开一段距离才发现,这个园子不只是有一点点不正常,它是非常非常的……不正常:满园的花花草草繁盛到拥挤,院子里连半寸的空地都找不到,藤萝四处攀沿,空中横七竖八地挂着无数枝蔓,色彩更是纷乱到妖异,血色的扁长叶子,象爪子一样不停张合的宝蓝色“鲜花”,还有半空中那些正在张牙舞爪“跳着舞”的蔓藤…… 这种地方,可以被叫作正常吗? 又想起刚才那阵从天而降的狂风,云苏阡陌一阵心悸,然后一拍脑门,哎呀,不好! 他走火入魔是在半夜,看看现在,天都大亮了,自己在这边享受奇遇,老爸老妈肯定给吓得半死了,云苏阡陌啊云苏阡陌,你怎么一大把年纪了还要让爹妈操心?……哎哟哟,我得回家,我得马上回家,再耽搁下去要出人命了……谁能告诉我,我该怎么回去啊?前辈,亲爱的前辈,不管您是人是妖还是飘飘,您老人家快出来吧,求您快送小的回去,小的我必须要回去啊…… 咦,怎么回事,喂,喂,这是怎么回事?…… ------------ 9第八章 内息 第八章内息 “陌陌陌陌……苏姨,陌陌好象醒了,我看到他的眼皮动了一下……” “真的吗?真的吗?哎呀,我也看到了……快,快,快去请苏老,快去……” …… “陌陌,小陌,你不要吓妈妈啊,你快点醒过来好不好……” “苏清不要急,小陌不会有事的,苏老先生都说了……” …… “苏姨,云叔,苏老来了!苏老来了!” “苏老您看,陌陌他……他……是不是要醒了?” “不用着急,你儿子的情况好了很多,我再给他用次针,他好好睡一觉就该醒了。” “苏老,这次真是感谢您了……” “不用客气,医生本该救死扶伤,何况这孩子与我投缘。” 屋子里突然安静下来,用个老套的说法,静得连一根针落地上都可以听见。 云苏阡陌听着身外的响动,竭力想要睁开眼睛,无奈他魂魄虽然回来了,身体却非常疲倦,无论如何也睁不开眼睛。现在声音突然消失,也搞不清楚是个什么状况,心下大急却又无可奈何。这当口,只觉得身上薄被被人掀开,紧跟着胸口一凉,有润湿毛巾落到身上,再然后,胸膛处被异物刺入,痛感很轻,只有一点点酥麻的感觉…… 明白了,一定是苏老先生在给自己用针,原来针炙是这个样子的啊! 接下去,苏老的针尖走了一路,云苏阡陌少小离国,对穴位一窍不通,完全不知道他扎了哪些穴位,只对那种酥麻的感觉印象深刻,最不可思议的是,与针尖一起进入他体内的,还有一丝很暖和的气流,气流宛若有生命一样,随着银针在他身体内四处游动,到了后来,他小腹处也生出了一点点“气丝”样的东西,气丝越来越不安生,貌似急不可待地想要回应那个闯入者。 云苏阡陌大急,昨天晚上“万箭穿心”的感觉刻骨铬心,生怕重蹈覆辙,下意识地竭力约束住小腹处的气丝,幸而他今天的“怨念”非常强大,气丝虽然极不安分,竟也被他成功地镇压了下去,直到最后也没能冲破他用意志编织起来的封锁线。 等到苏老用完针,阡陌也被身上的气丝搞到精疲力竭,待到那丝暖和的气息随着针尖的离去而消失,他终于抵挡不住睡意的侵袭,沉沉睡去…… 云苏阡陌一觉睡到晚霞满天,醒来后才知道上次苏老出场是上午十一点钟的事情,他这一觉,睡了整整八个小时。 他是给身理问题憋醒的,放水后仍然非常疲倦,手脚都不得力,半躺在床上乖乖让红眼睛苏妈灌了药又喝了两碗稠粥,躺下又睡。这一觉睡到月上中天,然后,他就是真的醒了,百分之百的清醒了,不只醒了,还是精神抖擞的醒了。可惜,时间不对,他不但不能显露自个儿的“精神”,甚至连动都不敢乱动一下──老妈就躺在对面的行军床上,估计昨晚上压根儿没睡,这会子正发出绵长均匀的呼吸声。 这下子云苏阡陌悲摧了,他家老妈睡眠不好,一有风吹草动就惊醒的那种,害得他不敢下床,甚至不敢翻身,唯一的活动就是把手掌握紧又放开,或者把左脚移动半寸又收回……这是个神马滋味?相信有过失眠经历的人都很清楚,那绝对不是什么美好的体验。 如此过了一阵,就在他实在顶不住想要翻身的时候,脑子里灵光一闪──白天苏老用针时出现在他体内的暖和气流,还有他小肚子上的那一点点“气丝”,该不会就是内力吧?……哇,内力耶! 云苏阡陌的血沸腾了,但凡男孩子,就没有不想当大侠的,十一二岁的时候谁都做过大侠梦,随着年龄的增长,那梦自然是随风飘零连渣都没剩下一丁点了。不过,自打有了重生的经历,特别是刚刚经历了一场“神游”,深藏于心底的某些念头又开始蠢蠢欲动了:这个世界……貌似、好象、仿佛、可能、说不定……也并不是那么“科学”的吧? 一想到这一层,云苏阡陌就躺不住了,苏老放进来的那丝气息运行的线路他还记得,主要是那东西跑了一圈又一圈,想不记住都不成,白天他那是没有反应过来,现在想明白了,立即就生出了“何不把那些气丝也拉出来练练”的念头,反正也睡不着不是? 想是这么想,可真要付诸行动,终究还是有所顾虑,他可不想再来一次“万箭穿心”。奈何练功的念头就象一棵杂草,生命力顽强之极,一旦出现就迅猛无比的扎下根,飞快的发芽抽苗,其后长出无比扎眼的狗尾巴花,在云苏阡陌的眼前摇啊摇…… 阡陌同学悲愤鸟。 夜,很长,他却躺在床上无事可做,连转移一下注意力都做不到,坚持了大半个小时终于檄械投降,妈的,不就是练内力吗,他连灵魂出窍都玩过了,有神马了不起滴! 何况上次是事发突然,他完全叫措手不及,属于意外,这次有苏老的引导在先,他自己也已经有过一次控制“气丝”的经验,应该不会再有问题了吧?再说了,苏老就在院子里,怎么也不可能让他挂掉吧? 想云苏阡陌这厮十八岁离家远去,基因中没有一丁点冒险的因子是不可能的,一旦为自己的冒险行为寻找到适当的理由,立即抛开顾虑,偿试着把意念集中到小腹处,去找寻记忆中那一点点“气丝”──那东西一直藏在小肚子上,这个地方,应该就是传说中的丹田吧? 也不知真的是“天赋过人”,还是运气好到爆,意念集中后不久,果然有一股细丝样的气流从小腹逸出,云苏阡陌也没想到自己这么牛x,意念一滞,等到意识到练内功走不得神的时候,气丝已经自顾自地沿着苏老引导过的线路运行起来了…… 什么是rb,这就是rb啊! 某人狂喜,对于早两日的走火入魔选择性失忆,把一切归功于rb过后集中意念追上细丝,开始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次“内功修习”…… 直到很久以后,云苏阡陌才知道自己此时,是多么的无知无畏。内功这种东西,就算有,也不可能人人都练,就算人人都可以练,也不可能被人引了一次针,就可以无师自通地练下来……而他,就这么误打误撞地成功了,除了rb大爆发,实在是找不到其它借口了。 当然,那滴莫名其妙消失了的“神仙水”,或者是个解释,不过这种没办法求证的事情,忽视之。 话说云苏阡陌开始运行内功,他就象所有得了好东西的小朋友一样,抱住了就不放手,迫不及待地想要玩个尽兴,结果这一番内功练习,一直练到天蒙蒙亮的时候才打住,说“打住”还不太准确,他不是自己停下来的,准确的说,他是听到了一段不该听的对话,而不得不停下来的。 刚开始云苏阡陌隐隐听到有说话声也没上心,继续专注于练习内功,到后来他似乎听到了自己的名字,心下一惊,下意识地竖起耳朵凝神细听,也是他对于内息修习完全外行,既没有收功也没有意识到这个样子很不对劲,就那么任由内息运转,脑子却完全转到了不知道打哪儿传过来的对话上面。 “九叔,说了这么多,他的资质到底是好还是不好啊?” “你爷爷亲自动手,资质肯定不会差,不过,运完针老爷子好象有点失望,说他内息太弱,用针引不出来,看样子资质也不算一流。” “我就说嘛,哪来那么多的一流资质。” “不过他能够自己鼓捣出内息,已经很不错了,用心调~教一番,会是一个好帮手。” “嗯。” “你要好生待他,他现在什么都不懂,你……” “明白明白,示恩要于微时,如果他的资质真的不错,我会让他死心踏地跟着我的,九叔您就不要操心了。” “好,好,九叔不唠叨了,不过你爷爷交待下的事情,一定要办好。” “九叔啊,不是我不想办好,是那个事情根本就办不好,‘异宝现世’?哪里有异宝嘛!苏涵章肯定算错了,爷爷都过来两个多月了,连不异的宝都没有看到一个,还异宝呢。” “涵章在占卦上天赋极佳,他的卦一向很准,他算出这一带有异宝现世,十有□是真的,这次一直没有动静,我怕是被人抢了先手。” “跟我们苏家抢东西?哼,也要惦量惦量自己的份量,我们做了那么多准备,岂能为他人作嫁衣……对了,爷爷把我叫过来,该不是有狼闻到腥味了吧?” “已经来了,还不少。” “哦?好啊,那咱们就大干一场吧……都有谁?” “年轻人就是沉不住气,宝物有缘人得之,强求不得,知不知道?” “……九叔……” “宝物有缘人得之,非有缘不得强求,不过,锦文你要记牢,不强求不等于不作为,最低线度,也要保证没有别的有缘人,明白了吗?” …… 听到此处,病床上的云苏阡陌心神一跳,原本就听得不是很真切的谈话声就此消失,想要继续偷听,却发现内息不继,任由他如何努力也凝聚不起,折腾了半天只好放弃。 不过偷听到的这个片段,已经足够他寒毛倒竖。 对话的两个声音都很陌生,想必是苏家人,“这一带有异宝现世”?……原来人苏老先生是冲着“异宝”回来的。 过去的十天,阡陌又是重生,又是灵魂出窍,重生后看得见苏老头拳脚间的“清风”,灵魂出窍后更是去到了一个非常古怪的地方,还莫名其妙让一滴美仑美奂的水露在他指间消失了……怎么看,他都跟那个所谓的“异宝”有点关系啊。 岂只是“有点关系”,弄不好,他就是那个有缘人啊! 霎时间,某人冷汗淋漓──“宝物有缘人得之,非有缘不得强求……不过,不强求不等于不作为……最低线度,也要保证没有别的有缘人……” 神马意思?这是要从肉体上消灭任何“疑似有缘人”吗? 我操,以前尽想好事了,以为重生了就可以为所欲为横着走,也不想一想,既然重生这么强悍的事情都可能发生,这个世界,怎么会象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简单?……哦哦哦,云苏阡陌喔,你这几十年的干饭算是白吃了……怎么办?继续呆苏宅,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no,no,no,咱就一纯良小白兔,没本事天天在狼的眼皮子底下走纲丝,老天,还是让俺远离狼群吧,俺还想多活两天…… 躺在床上养病的云苏阡陌,脑子里如同通了电流,乱七八糟的念头走马灯似的闪过,到最后整个人晕晕乎乎的,端的是越养越病──与其说是病,还莫如说是某人被天大的馅饼和随之而来的危险给双双砸晕了:走火入魔遇人报恩,莫名其妙打开宝盒,然后rb大爆发练出了内功……事情发展得太快,压根没功夫细想,这一静下来他突然怀疑起自己是不是正在做梦,而他的美梦还没醒,又已经有转化为恶梦的危险……哎呀,岂只是恶梦,很可能更糟,会不会他得了精神病,这一切都是他自个儿臆想出来的,其实他现在正住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不待这样折腾人啊,老天! ------------ 10第九章 前辈 第九章前辈 “陌陌,来,吃草莓,早上才摘的。” 看云苏阡陌一副无精打彩的样子,孟禾非常狗腿地奉上一篮子草莓,草莓用水冲过,一个个湿漉漉的,连同装草莓的篮子都仿佛透着一层湿意,非常新鲜可口的样子。奈何阡陌同学心事重重毫无食欲,为了不打击孟小朋友的积极性,随手拣了一粒扔进嘴里。孟禾也看出他心情不好,很识相地留他一个人在房间里发呆,自个儿出门忙正事去了。 阡陌现在还住在苏宅。昨天傍晚他就清醒了,但苏神医发话了,说怕他病情反复,再住两天比较妥当,苏妈云爸现在是完全彻底地把苏老头当作神仙了,言听计从,就是云苏阡陌本人也不方便反对:太刻意了,会让人起疑的。所以,现在的阡陌同学,心里面焦灼不堪,却是半点法子也想不出来,唯有象个嫌疑犯一样忐忑不安地等待着审判人员的出现。 这种担惊受怕的日子,真他娘的不是人过的,过上三天保管神经衰弱! 孟禾前脚一走,云苏阡陌就撑不下去了,象只泄了气的皮球样倒回床上──罢了,自己跟苏老头就不是一个级别的,也不要虐待自家的神经了,想想开心的事情吧。 现在这种时候他会想什么? 当然是那个古怪的园子还有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前辈”了。 人真是种很奇怪的动物,云苏阡陌并不喜欢那个园子,太妖娆了,妖娆到变态。但是,不喜欢不等于不好奇,现在他神智清明,好奇心比原来还要重了几分。他由园子开始,很快想到了书房里面的那只盒子──盒子只打开了最上边的一层,不知道下面还有几层,都装了些什么东西?还有那些“石头”,到底有何用处?会不会真的是传说中的修真玉简?修真这种事情,到底靠不靠谱?…… 永恒的生命一直是人类的终极梦想,现代社会极少有人去追求,不是大家不想永生,是人类已经不再相信永生。但是,死过一次的云苏阡陌正在朝着异类的方向飞奔──就算永生不存在,延长寿命却是很有可能的吧?死过一次才知道生命的可贵,所以,那间竹屋对他的诱惑非常大。 奈何诱惑再大也大不过来自现实的危险,灵肉分离的经历有一次就够了,他还是不要再去折腾了──东西再好,也要有命享受啊,万一他灵魂回不了“家”,岂不是要以“飘飘”的形式存在下去?他不就成了“一只活着的鬼”了嘛?更加要命的是,苏老头就在这个院子里面,他可不想被当作“疑似有缘人”给消灭掉……唉,果然还是蝴蝶了啊,引来这么大一只boss! 这个时候的云苏阡陌甚至是有些庆幸的,幸好他不晓得进入园子的法子,也就无所谓“抵挡诱惑”了。 他这边空自感叹,那边孟禾又进来了,他今天受了苏清的嘱托,专门挑了一担子土特产过来,答谢苏家的谢命之恩,这会子他到院子里洗了几个蜜桃,给阡陌拿进来。 云苏阡陌随口问:“禾子,你报的哪家大学?” “……”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 “不是陌陌,我没考好……考不起。” “怎么会?你不是复习得很好吗?” “我那几天状态不好,好多题都没有答对。” 阡陌从床上坐了起来。 上辈子孟禾没考上,是因为出了那档子事,这次不一样,他事后认真想过,从孟禾那天的反应看,应该是没有记忆。听着很玄乎,把一段记忆完全抹杀掉,那得醉到什么地步?但那天情况特殊,酒精加上迷幻剂,事情就很难讲了。而且彭浩也没有蹦出来横插一杠子,孟禾不会有所怀疑,不应该影响到他考试才对啊,怎么还说考不上? “不管怎么说,成绩还没有下来,不要自己先泄气。再说大学考不上还有大专,大专考不上还有中专,你那么怂干嘛。” “幸好我报的是农大,说不定报的人少,我还有一点点希望?”听阡陌这么一说,孟禾的眼睛亮了。 云苏阡陌皱起眉头:“农大?你种了这么久的地还没有种够?没事报农大干嘛?” “刘老师说读农大学费便宜。” 看孟禾一只大型小白兔的样子,云苏阡陌彻底无语。 过了一阵。 “算了,报也报了,以后我买几十亩地,你帮我种,种点稀奇的东西……” “你要买地?” 刚把桃子放到桌上的孟禾大吃一惊,这年头有谁听说过买地来种的?扭头去看云苏阡陌,床上空空如也,孟禾同学擦擦眼睛,咦,人呢? 提到“稀奇的东西”,云苏阡陌自然而然地想起了那个古怪的园子,然后就自然而然地想起了要去收集一点种子,再然后,他就发现自己正躺在园子里面…… 他的这个惊啊,差点没象个丫头片子样尖声惊叫──他惊的不只是躺在园子里面,更惊赫于自己象个姆指姑娘样正躺在一片叶子上,不是他变小了,是人一片叶子就有那么大,而且那叶子还象是有思维一样,正在慢慢卷起边沿,貌似想要把他圈养之…… 云苏阡陌寒毛倒竖,一个翻滚落到地上,不幸地上也全是惊悚植物,一个比一个更不让他省心,全都是一副灵牙利齿张嘴就要咬人的样子,吓的他连滚带爬跌跌撞撞躲进竹屋。 好不容易有了一点点安全感,云苏阡陌这才发现自己这次是连人带魂一起进来的,整整衣冠,拍拍受了惊吓的小心肝,发了一阵愣,然后迈步走向书房去拿盒子。 盒子还在原处,没人动过的样子。不过…… 怪了,这盒子他只打得开两层,第一层自然是空的,第二层有个玉简──这个跟书架上的石头不太一样,简单的说,就是看起来比那些石头精致高档,被他直接归类为“玉简”了。 “玉简”上下两片,象本书样合在一起,盯了半天,云苏阡陌最终没有动它,他有种感觉,这个东西一旦打开,有些东西就不一样了,而他现在还不确定自己是不是承受得起“不一样”的后果。 把玉简放到一边,开始琢磨盒子,可惜,无论他如何努力,盒子纹丝不动,估计是缘分未到吧?只好放下盒子,重新把玉简拿了起来。 看着玉简,云苏阡陌脸色复杂,①38看書网他看过两本,说实话,修真,拥有漫长的生命,拥有超人的力量,拥有保护自己保护家人的能力……这么好的东西,谁人不想要?只是活到三十几岁,有一句话已经在他心里扎了根开了花: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午餐都没有免费的,更遑论修真了。 别的不说,现在外面就有一个苏家正虎视耽耽地盯着呢。 除了苏家,应该还有别的“王家”“李家”“周家”“孙家”吧?……唉,宝入穷人手,是祸不是福啊,他可不想因为这东西给家人带来无妄之灾。 “果然啊,我就觉得你又跑进来了嘛……” 身边突然有人说话,正看着玉简发呆的云苏阡陌给吓了一大跳,这时候终于想起,这个地方好象是有主了的啊,突然间生出一种被人抓了现行的窘迫感,讪讪地把玉简放回盒子里──他不但擅自动了别人的东西,而且、好象、貌似……还把人的一滴水给搞没了! 忐忑地转过头,看着身旁的前辈,云苏阡陌脸上一阵抽搐,“咳咳咳咳”,好不容易才把狂笑转为一阵猛咳。 “前辈”是个什么样子? 准确的说,前辈是个三寸丁,个子不到一米,看上去至多五六岁,脸上的婴儿肥都还米消,大眼睛,翘鼻子,白白胖胖粉粉嫩嫩,长得可爱无比,最好玩儿的是脑袋上还顶着几粒樱桃大小的酱紫色果子,怎么看,都象是桑果,果子周围还围着几片树叶,怎么看,都象是桑叶…… 真是太、太、太……可爱了啊,害得云苏阡陌这个假少年真大叔很想把他抱到怀里狠狠蹂躏一番。 小朋友看他咳的怪可怜的,一脸关切,接下去看他边咳边瞄自己的头顶,猛一愣神,下一刻,云苏阡陌忽然就不咳了,咳咳,应该是给惊的半张着嘴,忘了咳──小朋友在他的炯炯注视下,“倏”的一下拔高长大,转眼间由豆丁变成白胡子老爷爷。 “嗯,老夫时常以幼童面貌现身,不必惊疑。”白胡子老爷爷手捋长须,如是说道。 “咳咳咳咳……” 可怜的云苏阡陌,又是一通好咳。 ------------ 11第十章 秘境?空间? 第十章秘境?空间? 一刻钟后,“前辈”指着面前的山林,气势如宏。 “看见了吗,那些雾气是结界,结界以内,你眼睛看得到的地方,都是你的。” “我眼睛看得到的地方,都是我的?” 云苏阡陌揉揉眼睛,难以置信。 刚才桑果弟弟带着他穿过危机四伏的园子,出乎云苏阡陌的意料,院墙外面竟然是一条短街,当中一条两米宽的石板山道,山道两边倚着山势建了十数栋木楼和竹屋,全都带着后院,大小不一,所幸这些院子里的植物都挺正常,没有那种让人窒息的妖艳感觉。 走过短街,云苏阡陌心里面直打鼓,这个地方空无一人,木楼还有木楼里的用品却保存得极好,完全看不到“废城鬼域”的阴森感。 在澳洲的时候,他曾经去过几处废弃的矿区,早年矿藏丰富的时候,矿区也曾经热闹非凡,住宅、商铺、旅店、邮局、酒巴、妓院……应有尽有,完全就是繁华城镇的样子,而一旦矿藏采尽矿工离去,昔日的繁华小镇立即变成一座座荒野鬼城,房屋破旧坍塌,植物姿意攀生,衰草连天,说不尽的荒凉,就算有小猫小狗出入其间,也给人鬼气森森的感觉,跟这个地方完全不一样。 不等他找出“不一样”的原因,“小朋友前辈”已经带着他走出空街进入山林,不多时来到一处山坡上,放眼望去,入眼全是山林,林间绿草如荫溪流如织,树木郁郁葱葱,更有云雾散落其间,为这片林子染上了一层清幽雅意…… 云苏阡陌看着脚下的这片山林,突然间生出一阵感动,一种由花草树木还有飘浮于其间的阳光轻风带给他的触动,他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如此接近大自然,从来没有与大自然如此亲近融恰过,甚至于仿佛看到了一种篷勃向上的生命力……这,就是大自然,万物生长的地方啊! 当然了,云苏阡陌思想境界上的瞬间升华,跟桑果弟弟那句惊人之语有莫大关系:这片林子,以后就是他的了,是他的了?! “都是我的?” “不错,这个地方是老夫的同族赠送于你的。” 听阡陌喃喃自语,前辈再次确认,他这副非常沧桑的外貌配上装腔作势的语调,着实搞笑,不过云苏阡陌已经注意不到他了,他现在全副心思都放到了刚刚到手的来路不明的巨额财产上面。 “都是我的?它……有多大?” “多大,让我……,嗯,让老夫想想,紫霞岭长二十里宽十五里,族长曾言不好,说是太大了,怕为你招祸,最后只留下这一片林子,5里长,一里半宽,据族长所言,修道者不过大乘发现不了,过了大乘就去仙界了,不会遇上,就算正巧遇上了也肯定看不上眼……” “前辈”还在喋喋不休,云苏阡陌已经彻底听不见了。 5里长,1里半宽,听上去好象不大,但阡陌同学脑补的结果:2500米x750米=1百87万平方米=2800亩。 他刚刚才说了要买几十亩地,结果,突然间两千八百亩从天而降……两千八百亩啊,这是个什么概念! 作为一个注定要为一两百平米奋斗终身的凡夫俗子(悉尼的房子也不便宜的说),云苏阡陌被彻底砸昏了,这个时候,他的心情已经不能用惊喜来形容了,这事儿太不真实了,不真实到他很狗血地狠狠拧了自己一把──不能怪他啊,他知道自己中大奖了,可从来没想过奖品是1百87万平方米!他也想要云淡风轻来着,奈何他在俗世长到三十有四,当了三十四年的平头百姓,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是大俗人一个,面对如此一份终极大奖,实在没办法淡漠消受。 现在他已经可以肯定了,他,云苏阡陌,不是一个“疑似有缘人”,他就是那个如假包换的“有缘人”! 旁边桑果弟弟叨叨了半天,终于发现接收对象在走神,不乐意了,假咳两声,端出一张方正严谨的面孔,教训后辈。 “你今日既然进来了,我就先给你讲讲这个地方,也好过你一无所知。” 云苏阡陌恍然还魂,调动起全身每一个细胞每一丝力气才算是镇压下了想要高呼一声冲下山头的冲动,此后摆出一副认真受教的样子,凝神细听。 “这片林子,唤作紫霞岭,是我族从紫霞门手上购得的……” 小朋友一篇长篇大论,云苏阡陌边听边脑补,又抓住机会问了好几个问题,半个小时过后,基本上搞清楚了这片林子的来历。 修真一直都是存在的,不只修真,妖魔鬼怪也是真实存在的,生存环境存在形式以及修练方法不一样而已。可叹很多年前这颗星球上的灵气大量流失,于是有能力的门派开辟出了大大小小的秘境,这些秘境把地球上所剩不多的灵气收刮一空,修真者从此隐于秘境中修行。这个紫霞岭,就是一个名为紫霞门的中等门派的依身之所。不过,秘境必须要有仙器支撑,对灵石的消耗更是巨大,本质上就是一个吃灵石的机器,又过了好些年,紫霞门终于支撑不住,做出了放弃秘境的决定,整个门派移往三大秘境之一的“天水秘境”。 桑果弟弟一族抓住机会,从紫霞门中购得此地,其后做了一些调整,本意是为族里法力不高的子弟准备的修练场所,不想后来出了意外,全族迁离,于是把这个小小秘境再次浓缩,静待云家有缘子弟,以报其祖大恩。至于桑果弟弟,他有幸得到族长重托,成为秘境的守护者,几百年如一日尽忠职守,守着这两千八百亩地──就不知当年的他有没有想到,他这一守,就守了这么多年? 所以,现在的桑果弟弟(爷爷?)是极其高兴的,他终于完成任务了,很快就可以启程返回族里去了…… 听完叙述,云苏阡陌突然间不太确定桑果的年龄了,或者是他先入为主,面前这位白胡子老爷爷怎么看怎么象个正在装b的小豆丁,他心里面还是更认可那个头上打着桑果结的小正太一些。不过,几百岁的小正太?……这个,这个……云苏阡陌一个寒颤,爷爷还是弟弟,这是一个问题啊。 “不知前辈如何称呼?” 几百岁的小弟弟一愣神,神情间略微有些不自在,很严肃地挥挥手:“老夫看破红尘不求虚名,名字不足挂齿,你就不必知晓了……咳咳,想我掌管紫霞岭数百年,灵气只增不减,不要看此处很小,这么小的地方现在足够十名疑脉期的修行人修练,就是金丹期,也可以支撑一人。” 桑果的语气中有股子掩盖不住的骄傲,可惜云苏阡陌整一个外行,完全不明白其中的含义。 顿了顿,桑果又说:“你身上的玉简,是族长特意为你寻来的修行法诀,是顶顶厉害的,不过常言说得好,师傅领进门,修行在各人,你要好自为之。” 云苏阡陌老脸一红,毕竟是舍不得,离开竹屋的时候他悄悄把玉简放进了裤兜,刚一出院门他就后悔了,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顶不住诱惑沦落为贼,更没想到他这个盗贼刚一出炉就被人一语叫破……他娘的,连贼都当了,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索性一咬牙,把满脑子的顾虑通通问了出来。 “前……,咳,前辈,我如果看了这个玉简,别的修行人会不会发现?” “你脑子里的东西,他人如何得知?” “那……如果我照着它……修行呢?” “嗯,这个有些麻烦,筑基以后外貌会有变化,筑基以前当是无恙。” “如果修行人给我把脉,我的脉象也不会显示出来吗?” 桑果愣了愣,这个问题显然超越了他的知识范围,眉头一皱不耐烦了:“你哪来这么多如果?我又不修道,我怎么知道?风云阁里面那么多修道的书,你自己不会看啊?” 风云阁?哦,应该就是那个种了很多奇怪植物的院子吧? 云苏阡陌哑然,当真是常言说得好,求人不如求己,不过,眼前这位,明明会说现代汉语,天天之乎者也咬文嚼字也不嫌累?……哼哼,就你这样,再活几百年也还是一豆丁,还想当桑桑爷爷?……竭菜吧你! 有了桑果弟弟的指点,云苏阡陌终于闹明白了,他得到了秘境之匙,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出现想要进入秘境的意念,并且凝神想象秘境内某一处的画面,他就可以瞬间落入该地点。至于什么是“秘境之匙”?桑果貌似忘了讲,他也真的忘了问──为什么忘了?笨,因为他兴奋昏头了啊。 这不整一个随身空间吗! 以前听他的小男朋友讲随身空间,他死活想不明白:戒指带着空间?这个空间藏哪儿?现在他搞懂了(或者说他自以为搞懂了):感情那戒指就一信物,是一把自带传送阵的超级钥匙,空间一直都在它该在的地方,只是拿到钥匙的人随时都可以开门进入而已。 想想吧,他也成了空间一族,他的空间,整整有两千八百亩地……还可以修行! 怎不叫人……热、泪、盈、眶! 当然,他的随身空间也不是完美无缺的,比如:他可以从任一地点进入秘境,但是返回尘世的落点,必定是他此前进入的地方。换言之,如果他落水后快要淹死了,跑到秘境去避难,无论他在里面躲多长时间,只要他还出来,肯定是落到水里面等待淹死…… 嘿嘿,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先祖做好事儿孙受益,白拣了天大一个馅饼,再要吹毛求痴,紧防天怒人怨遭雷劈啊! 总算是“白拣了天大一个馅饼”的某人还记得自家姓云苏名字叫田坎,想起他是在虎穴苏宅失的踪,果断压下汹涌澎湃的心潮,告别前辈离开秘境。 刚一回到他的“高级病房”,云苏阡陌立时一个踉跄,差点没有摔倒在地…… 怎么回事,地板怎么会动? ------------ 第十一章 地震12第十一章 地震  第十一章地震 (大修开始──大修章节从本章开始) 地震!肯定是地震! 5秒钟后,云苏阡陌做出判断,下一个念头就是老妈,炮弹样冲出房门。 刚到院门口,门外另一发炮弹急射而入,两发炮弹狭路相逢,结结实实撞了个火星子四溅,火力较弱的某人被撞得一个踉跄,给罪魁祸首一把捞住。 “陌陌……谢天谢地,总算找到你了!” 云苏阡陌一把推开炮弹,继续往院门外冲。 炮弹化身为藤萝,死死缠住他:“地震了,陌陌,地震了,不要乱跑……” “我晓得地震了,我要去找我爸妈……” 他重生的意义何在?不就是为了重来一次,为了挽回前世无法弥补的错误?如果一重生就要面对母亲的死亡,他还拿这个捞什子的重生做什么! “不行,陌陌,太危险了……”孟禾一双手臂如钳子样把他死死抱住,云苏阡陌远没他结实,他这么一用上死力气,立时挣脱无门。 “姓孟的,你给老子放手,我爸妈出了事我劈了你信不信!”云苏阡陌扭头低吼,他情急之下一双眼睛通红,仿佛下一刻就要迸出血来。 孟禾看他真急了,心里一紧,手上略松,云苏阡陌正要趁机脱身,不想脚下的大地一阵晃动,扭在一起的两个人重心不稳,猝不及防齐齐跌倒,尚不等他二人从地上爬起来,只听得“轰隆”一声巨响,惊天毁地一般,不远处的白水湖上升腾起一股黑雾,转眼之间在半空中形成蘑菇状,天地随之失色…… 两个小子忘了挣扎,一起爬在地上呆呆地望着那朵“蘑菇云”,半天作声不得。 “陌陌,那个……那个……象不象……象不象……”好半天,孟禾才指着天空,看看云苏阡陌,又看看黑雾,不知所云。 云苏阡陌回过神,只觉得透心凉:难道不是地震,是……是……核战? 这是个谎谬之极的推测,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相信,但是……但是……天上那朵黑云真的跟电影里面的核战蘑菇云一模一样啊,该不会是他重生引发了蝴蝶效应,而且还蝴蝶出了核战争?……这么说虽然有点太把自个儿当根葱的感觉,但是那个东西,那个东西,真的就是蘑菇云啊! 云苏阡陌脑子里面乱作一团,索性不再动用脑子,奋力甩开孟禾,一轱辘从地上爬起来,头也不回地冲出院子,然后就听到孟禾在他身后大叫:“陌陌你不要急,我跟你一起回去……” 两个人一前一后跑到苏宅大门,正要出门,大门外突然出现一群人,一涌而入。 云苏阡陌这个时候急疯了,也不管对方是谁,更想不到要给对方让道,一头冲向人群,企图穿过人群跑出宅子,不想半道上伸出一只手,把他给抓了个动弹不得。 “放手,你跟老……”云苏阡陌下意识地就要发火,话未说完,突然感觉身上一阵彻骨的寒意,仿佛有刀子落在身上一样,下一刻即对上一道凛冽的视线,云苏阡陌一个寒颤,这下子彻底清醒了,一张嘴闭得比河蚌还要紧。 视线的主人正是苏宅主人,此刻的老先生是这群人的中心,他怀里抱着个半大小子,健步如飞,哪里还有半点“老人家”的影子? 一群人急步而过,抓住云苏阡陌的中年人拎小鸡样把他拎到路边,目光非常不善:“哪里来的野小子,没有看到有人受伤需要急救吗?” “九叔,他就是老爷子前几天救下来的云家后辈。”旁边另一个中年人躬身答话。 此人云苏阡陌见过一面,在苏宅的地位不低,至少是管家一级的人物,他对这位“九叔”却是毕恭毕敬,由此可以推测出这一位的份量。撞在这么个人手上,放在平日,云苏阡陌必定是提心掉胆,心里面的鼓声敲得震天响,但现在是非常时期,尤其是这当口地面又是一阵晃动,他的心思马上转到老爸老妈还有天上的那朵蘑菇云上面,再也没有功夫想那些弯弯绕的东西,一边解释一边扭动左臂,想要马上离开:“对不起,我担心我爸妈,我必须回去……” 旁边的孟禾回过神,也赶快道歉:“对不起,我们不是有意的,小陌只是太担心家里人了。” “九叔”脸色一缓,松开手,教训了一句“以后不要这么莽撞了”,快步离开。 云苏阡陌刚要跑路,旁边管家大叔的一句话又让他停住脚步:“小兄弟不要急,这次地震不严重,你看房子都没有倒一间,你父母不会有事的。” 地震?地……震! 竟然只是地震?! 两个傻小子齐齐在心里面念了一遍,亏得两个都是极其沉得住气的个性,才没有闹出“误把地震当核战”的笑话。 如果真的是地震的话…… 云苏阡陌眨巴眨巴眼睛,环顾四周,终于理解了大叔的话──附近的房子整整齐齐,连瓦片都没有落下几块,貌似,仿佛,好象……自己真的有点神经过敏了啊?正要松一口气,旁边孟禾的问题又让他的神经再一次绷紧。 “不对啊,房子都没倒的话,刚才那个男孩儿怎么会受伤?” 管家大叔叹气:“是我们站的地方不好,雁来山垮下来的时候我们正好站在坡上,大家都受了伤,锦文是老爷子的孙子,他站的位置最靠前受的伤也最重。” 锦文?苏老爷子抱的那个半大小子?……不对,这个不是重点,刚才他说了什么?雁来山垮了?雁来山……垮了?! 云苏阡陌和孟禾一起直愣愣地望着管家,一起化身成为两只小傻帽。 “雁来山刚才滑坡了,半匹山都滑进了白水湖,你们不晓得?” 雁来山垮了,雁来山真的垮了! 云苏阡陌借用苏家电话联络过云爸云妈之后,立即拉着孟禾冒着余震的危险奔赴地震灾区最前沿,和湖边数千人一道,要八卦不要命地围观起大自然的这一“壮举”。 其实说雁来山垮了有点夸张,好歹也是一座山,又不是一个大土包,完全垮掉估计跟末日降临差不多(话说,那朵慢慢散掉的蘑菇云还真有点世界末日的感觉),所以,准确的说,所谓“雁来山垮了”,是指面向白水湖一面的山坡出现大面积滑坡,有一小半山体滑入湖里,原来的舒缓坡地整个儿消失,变成了白水湖里一堆杂乱起伏的石头泥巴……对于包括云苏阡陌在内的乡民来说,这个变化足以让他们半天挪不动脚。 第二天看电视,有关于此次地震的报道,官方对此的解释是:白水湖地区位于地震多发地带,此次地震的震级为4.5级,震级不高但不幸造成了湖底断裂,由此引发雁来山山体滑坡,至于震前出现的巨浪和黑雾,属于较为罕见的震前自然现象。 切,自然现象?自然现象会牛逼到爆出蘑菇云,还把那么牛逼的苏家孙子给震伤了? 官方的说辞被云苏阡陌判定为忽悠,虽然他未曾亲眼目睹雁来山滑坡的经过,但不妨碍他大胆怀疑合理假设──连那个苏锦文都给整成了重伤,怎么可能是一次简简单单的地震? 无论如何,地震对他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尤其是当他看到苏家那溜低调的“沃尔沃车队”悄然离开白水镇的时候,心里面抑制不住地生出一种想要开茅台庆贺的冲动──虽然别人受伤自家兴高采烈有点不厚道,但是,他不受伤自己就要时时刻刻地生活在苏老头子的眼皮子底下,这也忒惨了点……佛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苏少啊,你这种舍己为人的高风亮节,兄弟我记下啦。 雁来山垮了,苏老先生走了,苏宅恢复原样,云苏阡陌的生活,也重新回复平静,当然,所谓平静,仅仅是表面现象。 第二天上午,爸妈上班之后,云苏阡陌迫不及待地进入空间,这次地震把他给彻底敲醒了:某些事情,不是你想避就一定避得开的,人生苦短,世事无常,与其提心掉胆的过日子,还莫如抓紧时间提升力量,一旦遭遇意外,至少有能力自保,这才是上策。 ------------ 第十二章 卖水果VS挖">13第十二章 卖水果VS挖 第十二章卖水果vs挖草药 (特别提醒:大修从上一章开始) 这是云苏阡陌第一次主动进入空间。 作为一介凡人,平白得了这么个好东西说不动心连他自己都不相信,奈何他两世为人,多出来的十六年阅历既是好事也是缺点,好处是行事谨慎,不鲁莽也就不容易招祸。缺点则是想的太多,人一旦想的太多,就少了冲劲,甚至是贻误战机,所幸雁来山帮了他的大忙,让他在极短时间内拿定主意。 这一次云苏阡陌有备而来,他打算先把空间的情况摸清楚,然后制订计划,合理有效兼环保的开发利用──自家的东西自家爱护,可不能当作“国有财产”给糟踏啦。所以他选择的落脚点是上次小桑果带他上去的那个山峰,此后经由石径下山,一路穿林子越溪涧,最后抵达山脚处的河湾地带。 从山峰到河湾大约有十来里地,云苏阡陌不着急赶路,一路走的挺悠闲,也一路走的很惶恐──这片林子,出乎意料的美丽,沿着山道长着数不清的奇花异草,他不敢深入山林,就那么站在路边随便察看了一下,也看得出林子里植物繁多却不繁杂,完全不象那种无人打理的“原始森林”。最可喜的是,半道上发现一个小小的瀑布,瀑布一米宽七八米高,瀑布下一汪小潭,潭水清冽,隐隐间有鱼儿摇头摆尾,潭边还搭着一个天然中透着精巧的竹亭,配着近处的鲜花远处的树香,还有头顶上的鸟语……所谓“诗情画意”,也不过如此了。 这么美丽的地方,真的属于我吗? 一路行来,云苏阡陌的心境,远远不是一句“穷人爆富”可以形容的。老实说,他前世没能大富大贵,但一步一个脚印,也算是稳步跨入异国主流,在白水镇上勉强算得上一个传奇,但是,他获得的所有东西都是他辛辛苦苦打拼得来的,莫要说天上掉馅饼,就是买彩票都没有中过十元钱,撞大运这种事从来跟他无缘。没想到死了一次反倒是好运不断,又是重生又是空间,压得他有点喘不过气的感觉,生怕一觉醒来发现这一切不过是好梦一场。 十里山路不长,不论云苏阡陌如何惶恐如何磨蹭,一个小时后还是如愿下到河湾。 目前看来,秘境内有两处水源,一处是刚才经过的那个小潭还有流入小潭的山涧,另一个,就是面前的这条小河。 小河七八米宽,来自浓雾深处,缓缓自山脚下流过,留下一段不到三里的痕迹,此后重新回归浓雾,消失无踪。这条河流经过的地方比较平缓,沿河两岸没有成片的树林,留出一条二十来米宽的狭长地带,总共有五六十亩。 蹲下身随手抓起一把泥土,是非常肥沃的黑土质,如果不想毁林开荒的话,这里是整个空间中唯一适合耕种的地方。整整50亩啊……这厮即刻忘记了所有的惶惑所有的不安,往草丛中盘腿一坐,异常兴奋地规划起50亩地的用途。 对比孟禾村子上人均两亩地的现状,50亩地可不是个小数目,拿来干点什么好呢? 首先,肯定要种粮。云大少爷来自十六年后的未来,深知食品问题的严重性,记得上辈子有次跟家里通电话,老爸讲他们决定自己种粮了,原因是现在的东西越来越让人不放心,农药严重超标,比如草莓,天天打药,几乎是用农药泡出来的,还有豆浆,也不晓得掺了啥东西进去,味道越来越不正,为了吃到放心的食物,只好自个儿动手了。当时老爸开玩笑的成分居多,云苏阡陌听了哈哈大笑,结果没多久就闹出个三聚氰胺事件,着着实实把他吓了一大跳。 现在好了,这么大一片地,绝对的无污染无公害,粮食问题解决了。首先是主食,南方人喜欢米饭,必须要种一亩水稻,不用化肥产量肯定不高,但他们人少,而且现在的人吃得好,肉类吃多了,米饭反倒成了副食,一亩地七八百斤应该够吃了。另外再种半亩小麦半亩黄豆,自己做豆浆豆腐豆芽菜,剩下的榨豆油做酱油,这下子再不用担心地沟油了。还有土豆红薯玉米也要种点,米饭吃腻了可以换换口味,蔬菜就算了,老妈种院子里的够一家人吃,水果也不用种,林子里面多的是。 这样看来,三亩地足够解决全家人的粮食问题,余下的47亩怎么办?嗯,忘了还有肉类的问题,注水猪肉,还有那个“非典”好象也跟畜禽大有关系,干脆对面的河滩啥都不种,买些猪羊鸡鸭,一股脑扔上面,通通放养,健康又好吃,还省事省力。对了,还要买两头奶牛,听说加入三聚氰胺的奶粉可不只一家两家,他在国外呆久了,习惯了每天喝牛奶的日子,奶酪黄油也是大爱……不过,牛奶谁来挤呢,老妈? 阡陌同学脑海里面浮现出云太太蹲在奶牛旁边挤牛奶的场景,背景是蓝天白云外加青青草地,不自禁地哼唱起“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然后,“噗”的一声,破功了,一个人倒在草地上,捶地大笑。 笑了一阵,云大少慢慢笑不出来了,他想起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三亩粮食,谁来种?猪羊鸡鸭,谁来喂,谁来宰?他好歹生在乡镇,吃过猪肉更看到过猪跑,曾经帮着爷爷奶奶干过一点点农活,更看到过庄户人家种田的辛劳,千万不要跟他讲靠他一个人就可以种好三亩地……开玩笑,他又不是孟禾! 最简单的办法,自然是把空间的秘密告诉爹妈,但是这个办法从来都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以内,这倒不是他信不过自己爹妈,一个人连生身父母都信不过的话,活得也忒惨了。他只是不想把本该由他一个人承担起来的压力强加到父母头上,要晓得保守一个秘密并不是一桩愉快的事情,尤其是这种涉及到生死的惊天秘闻,既要防着被人套话,还要改变生活习惯,不敢与人过于亲近,做梦都要防着乱说梦话,甚至不能与亲朋好友痛痛快快地喝一通,要知道酒后失言,是所有秘密的终极杀器…… 所以,这么要命的事情,就不要把云太太云先生牵连进来啦,这是云苏阡陌作为一个好儿子,单方面做出来的决定。 不过,这也意味着所有的农活都必须由他一个人承担……哇,一个人,三亩地?不,不,不是三亩地,是五十亩地……开神马玩笑! 唉,要是能够把孟禾抓进来当苦力就好了。 对了,他不是可以修真吗?看样子他的当务之急,是要学习一些简单实用的种田法术,这个样子才可以把他的空间变成聚宝盆啊,话说,天底下有可以用来种田的修真法术吗?……云苏阡陌突然之间非常期盼桑果小前辈从天而降,目前状况下,那是他唯一可以请教的前辈高手。 事实证明,小前辈神出鬼没,你要找他的时候永远找不到人,云苏阡陌无法,只好回家吃午饭。吃完饭取了大大一只蓝子进来,一边进山林采摘果子,一边留心着小盆友的踪影,一心多用到最后,也没有看到小桑果的影子,好在今天收获了满满一篮子果子,心情颇佳,哼着跑调的“白云下面马儿跑”回家去也,结果刚出秘境就给吓出了一身冷汗。 他是上午十点左右进的秘境,此后出来吃午饭,下午返回秘境采果子,到现在也不过三点钟,原以为家里空无一人,没想到居然有人,而且,居然,人还不只一个──院子里面,老妈苏清正和孟禾高高兴兴地聊着天,幸好他胆小如鼠,是从卧室进的秘境,进去之前还特意锁了门! 偷偷摸摸溜进后院,把水果篮子放到檐下某个不起眼的角落,想了想,又随手拣了个桃子,用水冲了冲,一边啃着桃子,一边悠悠闲闲地步入前院。 院子里面,苏清和孟禾正坐在桂花树的树荫里面,看见他从堂屋出来,两个人反应各不相同。 孟禾看着他双眼发亮,浑身上下连头发尖尖都透着笑意,就差一条毛尾巴在股屁后面摇啊摇了:“陌陌,你睡醒啦?” 苏清却是一脸惊奇:“小陌,你手上的桃子哪里来的?” 云苏阡陌先冲孟禾点点头,然后回答母上:“早上去了趟彤城,在彤城买的,放后院了,你没看见?” 苏清不是个仔细人,听了儿子的说辞也没起疑,倒是对儿子乱花钱的作风颇有微词:“不当家不知道油盐柴米贵,你这个样子猴年马月才娶得上媳妇儿?” “妈,娶了媳妇忘了娘,我忙着娶媳妇干嘛,娶回家跟你婆媳大战宅里斗啊?” 孟禾给他逗乐了,苏清也指着他笑:“年纪不大,脸皮这么厚,幸好你外公没在,不然罚你背四书五经……喂,我说儿子啊,没见禾子在吗,还不把你的桃子拿出来招待客人。” 等到云苏阡陌拧了水果出来,孟禾和苏清的眼睛都有点发直,他们只以为阡陌同学买了四五斤桃子,哪想到他拎出来整整一篮子……那么大一篮子啊,该有二三十斤吧?桃子苹果梨子菠萝西瓜香蕉,品种齐全,好多还是早熟品种,这得花多少钱? 这下子苏清真的心痛了,她是个小小的公务员,老公云泽安是个穷教师,两个人省吃俭用,连蔬菜都自给自足,这个倒霉儿子一出手就买这么多水果,这是……不把钱当成钱来花啊! 云太太当即生出一股冲进堂屋抓鸡毛掸子的冲动…… 云苏阡陌眼见老妈脸色发青,连忙搬出一套说辞:“妈,没花多少钱,真的。我准备做水果生意,今天早上去批发市场看了下,这些就是在批发市场买的,老板听说我要做生意,算是半买半送……” 这倒不是他忽悠,他确实是准备做点小生意,水果蔬菜是首选──没办法啊,就算他知道未来经济的走势,没有第一桶金一切都是空谈。虽说从秘境里面随便抓个东西出来都是几百年前的古董,但谁叫他是少年身大叔心,他没那个胆子啊,就是秘境中的水果,他都只准备摘给自家人吃,他可不想闹出点枯木逢春绝症新生返老还童之类的奇闻来。 唉,大叔就是麻烦,想的太多,不好。 可惜,他家老妈完全不理解他的苦心,眼睛一下子瞪的斗大。 “做生意?你不①38看書网?” “我没有说不读啊,现在不是还没有想好嘛,反正暑假不上学,闲着也是闲着,找点事情做不好吗?再说万一我天生就一商业奇材,一做生意就大发了呢?” “不准,做生意要本钱,你娘我没闲钱拿给你糟踏。” “嘿,老妈,我没打算找你要钱哈,我存单上该有千把块钱了吧,我就拿那个做本钱。” 苏清哑然。 为了培养儿子的理财能力,苏清在他八岁那年通过坑蒙拐骗等一系列手段与她家儿子达成协议,每年的压岁钱还有成绩好得到的奖金,五五对开,一半云苏阡陌自己拿去花,另一半存银行。十年下来,云苏阡陌户头上也存了近千块钱(主要还是这两年生活好了,小孩子的压岁钱直线上涨,最高金额由当初的1块钱一直涨到现在的100块)。按照当初的协议,等云苏阡陌长大了,这笔钱将由他自由支配,做父母的绝不干涉,不过,鉴于他们的协议属于空口无凭,又鉴于云苏阡陌已经被定性为“败家子”,云太太觉得必须要拿出身为父母的权威,对儿子的决定行使终极否决权。 苏清正要赖账,旁边几乎找不到存在感的孟同学弱弱地举手提问:“陌陌,暑假没事的话,可以上山挖药……要不我们一起去吧?” 云太太立时一拍巴掌,一锤定音:“好啊,这个主意好啊,就这么定啦。” 其实苏清倒不是舍不得那一千块钱,只她跟天底下千千万万的父母一样,望子成龙,总觉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一心巴望着儿子读大学当白领,生怕他出去卖水果把心卖野了,从此一去不返。所以,相对而言,还是挖药更保险,她以为挖药是件辛苦差事,自家儿子肯定坚持不了两天。 对此云苏阡陌倒是没有异议,挖药也好买水果也好,都是为了第一桶金,接触一下药材也好,可以探探药材市场的水深,运气好的话,挖到一两棵贵重药材,第一桶金的问题就解决了。 于是上山挖药的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 第十三章 玉简14第十三章 玉简15第十四章 叛变的法宝 第十四章叛变的法宝 (桑果前辈显然没有睡醒) 云苏阡陌起初还想孟禾也不过偶尔兼职挖挖药,他能找到什么好地方?没想到孟禾带着他七弯八拐,走了近一个小时,来到人工林与原始林的某个交接点,但见草色青青树木葱郁,确实是久无人迹的样子。 孟禾很得意:“我说对了吧,这里没人来,草药很多,去年我挖到半筐苍耳,还有几棵何首乌,可惜……” “可惜没成人形?”云苏阡陌笑了。 孟禾连忙辩解:“我是说可惜太小了,怎么可能成人形?” “怎么不可能,你去年不卖的话,做个人形模子把它们装进去,埋到地下,几年时间就长成人形了。” “那个样子也行,不是骗人?” 云苏阡陌看孟禾大吃一惊满脸不赞同的样子,心说毕竟只有十几岁,心性还很纯正,自己还是不要去把纯良少年染黑比较好,于是一本正经地回答:“开玩笑你懂不懂,不要废话,我们开工。对了,那边的坡地有点陡,当心一点,不要到危险的地方去。” “不怕,那个坡不危险的,真的,坡上肯定有草药,我们小心一点就是了……” 云苏阡陌走过去一看,孟禾说的不错,陡度有点大,但确实不危险,坡上生长着好些灌木丛,就算摔倒了也不至于一路滚到坡底,索性也跟着孟禾在坡上找起草药。 山林中到处都是野草,足有一尺高,草丛中的药材也不少,可惜都是些大陆货,不值钱,找了半天,值得采挖的只有一片毛慈菇,有半背筐的样子,他不想一路背着它们上山,打算回家的路上过来一趟。躬着腰找了两个多小时草药,腰背酸胀,云苏阡陌站起身一边捶腰一边看天,太阳正在落山,该是回护林人小屋休息的时候了,不过…… 四下看了一圈,孟禾呢? 刚才他们各自找药,走着走着就走远了,但两个人同在一个山坡上,坡上没有高大的树木,没道理看不到人,就算出现意外,只要对方大喊一声,他这边也必定听得到……云苏阡陌疑虑重重,一边叫着孟禾的名字,一边把附近搜寻了一遍,没人,真的没人,孟禾的大背筐静静地立在草丛之中,它的主人却杳无踪迹。 怪了,一个大活人就这么凭空消失了?而且是在这种地方这种时候…… 看看越来越暗的天色,云苏阡陌终于淡定不能,脑袋上开始冒冷汗,然后他一拍脑袋,想起好象有听到孟禾叫过一声,只声音太小太短促,一点也不象是在呼救,他没在意,该不会就是那个时候出的事吧?真出了意外的话,为什么只叫了一声?…… 想不出个所以然,只好另辟蹊径,以孟禾背筐为圆心画出一个半径为十米的圆,一寸一寸的地毯式搜索。这个时候太阳只剩下最后的头顶,光线非常昏暗,云苏阡陌不停地用长棍轻击地面,每一步都走得极为小心,夜间活动的虫蛇已经出洞,踩上一脚够他喝一壶的,另外也是山坡上坑坑洼洼的,一不留神就要崴到脚。 终于,在最后的残阳余晖中,线索出现了:一片灌木丛有被攀摘的痕迹,落在草丛间的几根断枝不似自然脱落,极象是被人用力抓断的,云苏阡陌蹲下身,伸手去拣断枝,正好一阵山风吹过,风吹草动,面前的乱草一阵摇晃,田坎同学立时像个蜡像人样凝滞不动,神色赫然──就在他脚尖外5公分处,有一条黑黝黝的裂缝,宽度约有一尺半,足够一个十八岁的瘦削少年失足落下。 好悬! 裂缝正好位于灌木边上,被灌木丛的枝叶还有四周茂密的草丛遮掩得严严实实,如果不是风吹草低,他几乎就要变成孟禾第二…… 第一个反应是退后半步,然后心有余悸地抬头四顾,没人,四周一个人都没有,从背包中拿出电筒,手电光中的裂缝仍然黑洞洞的,五米之外即是一片混沌……没有人迹,裂缝又深不见底,应该不是有人故意挖的,那么,它是一条自然裂缝?…… 云苏阡陌深吸一口气,关掉电筒,再一次仔细地察看了四周,然后,他也消失了。 秘境之中,暮蔼中的“风云阁”突然间亮光大盛,光亮中走出一个很年轻的男子,但见他头上沾着树叶,身上挂着草屑,心急如焚地冲着昏暗的园子叫喊:“桑果前辈,桑果前辈,你在不在?” “你干啥啊?” 灯影下多出一个五六岁的小正太,头上顶着桑果结,边说话边揉眼睛,一副没睡醒的样子。 云苏阡陌略略一愣,这位小前辈失踪好几天了,原本没抱多大希望,没想到它这么快就出现了。 桑果看他不说话不耐烦了:“喂,到底什么事情啊,你不说话我回去睡觉啦。” 睡觉?小家伙过的是美国时间吗? 云苏阡陌回过神,嘴角微微翘起,这位小朋友肯定没睡醒,完全忘记了他“前辈高人”的架子。 “我的一个朋友不见了,可不可以请您帮忙找到他?” 小朋友歪着脑袋想了想:“哪个朋友?是喜欢种地的那个禾子吗?” 阡陌又是一愣,没想到桑果这么了解自己,试探着问:“你知道孟禾?” “嗯,我还知道彭浩。” “你……怎么知道的?” “我看得到啊,我有法宝。” “你有法宝可以看到秘境外面?” 云苏阡陌大喜,这下子找人容易了。 哪知道小朋友一下子蔫了:“法宝只看得到白水镇方圆十里,而且,它……坏掉了。” 终于知道这一口纯正的白水镇土话是从何而来的了。 云苏阡陌略一沉吟:“什么时候坏掉的?” “你一进来它就坏了!”小盆友怨气冲天,一副要向罪魁祸首索赔的样子。 “那,我们一起修修看,没准修得好。” “你?你都还没有开始修行。” “谁说的,我修行好几天了。” “真的?我怎么不知道?……哦,好象我几天都没有看到过你罗……” “你看,既然是我进来之后才坏掉的,说不定它跟我有点关系,我们试试总归没有坏处……” 事实证明,“桑果小前辈”在忘记了自己是个“前辈”的时候,还是蛮象个小盆友的,很快被云苏阡陌说服,把他的法宝翻了出来。 片刻过后,小前辈眼睛盯着墙面,眼神直愣愣的:“它好了呢……怎么回事?” 云苏阡陌也在盯着墙面,满眼都是震惊:哇塞,太、太、太……了不起了! 被桑果弟弟称为“镜墙”的法宝,实际上就是书房的四面墙壁,法宝一旦开始工作,墙壁包括墙上的窗户立时化身成为镜子,各自映现出“东南西北”某一方向的景观。法宝的控制中心是一个很古朴的罗盘,罗盘固定在一棵成人手臂粗细的小树桩上面,小树桩平时藏在地板下面,要用的时候从地下升起来,转动罗盘则可以看到不同方向不同远近的画面…… 整一个全景望远镜! 更加神奇的是景像的质量,墙面不是电影幕布,出现在墙面上的是各种三维立体景观,观者有如身临其境,稍不留神即会忘记那是一堵墙。除此之外,它还原封不动地保留了各种音响…… 上帝佛祖玉皇大帝,修行人的科技水品已经达到了这么高的高度了吗?! 云苏阡陌正在为修行人的高科技所震憾,桑果小前辈却是又一次叫了起来:“不对,这个地方不是白水镇……这里是哪里?” 这里是哪里? “这个……好象是我进来的地方?” “你进来的地方?我没见过。” 你当然没有见过,因为它距离白水镇有好几十里…… 云苏阡陌有点反应过来了,问:“你以前只看得到白水镇方圆十里?” 小前辈点头。 叹息一声:“那我只看得到我身外的方圆50米。” 或者是60米也说不定,山坡上长满了乱草矮树,再远一点就是山林,多十米少十米还真是分辨不清楚。 小前辈外貌五六岁,心智可能要翻一番,有十来岁的样子,这个时候终于闹明白了,再次求证:“我们看到的是你进来的地方?” 看云苏阡陌点头,他一双黑紫色的大眼睛扑闪扑闪,发了一阵愣,突然间大怒,踮着脚尖一拳砸向罗盘,可惜他的小拳头被罗盘外围的光芒挡住,没落下去,小朋友不肯罢休,“咚咚咚”,气极败坏地提起光脚丫对着树桩连踹三脚,脑袋上还非常应景地冒出了一大堆桑果。 “汉奸,叛徒,卖国贼,卖主求荣,混蛋……你不跟劳子玩,劳子还不跟你玩儿了呢……” 小朋友顶着满头“包”,怒气冲冲地冲出房间。 ------------ 第十五章 神奇宝宝">16第十五章 神奇宝宝 第十五章神奇宝宝 云苏阡陌哭笑不得,按他的本意,肯定是想要拦住小朋友的,无奈他被小朋友脑袋上突然冒出来的桑果惊了一下,那个样子太不正常了(废话,正常的脑袋上会一个接一个地往外面冒桑果吗?),就那么一愣神,小朋友已经消失在院外的夜色之中。 走到门前冲院子里观望了一番,夏夜的月光很明亮,满院子的花叶藤萝在夜色下影影绰绰窸窸窣窣,看着很无害,一走进去肯定又是张牙舞爪群魔乱舞……无声地叹口气,这个园子就是大白天他都不想进去,唉,桑果小前辈大概又要失踪一阵子了吧?小前辈一消失,救人只能靠自己,以他目前的修为,呃,他目前有什么修为,他根本就是“零修为”…… 唉,以他目前的“零修为”…… 阡陌同学一边非常头痛地揉着太阳穴,一边转动罗盘,希望能够发现孟禾的影子,可惜,画面一直抵达裂缝终端也没能如愿,如果不是在裂缝壁上发现了很明显的攀沿垮塌痕迹,他几乎要怀疑自己是不是推断错误。 这边孟禾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云大少爷越来越烦燥,那边的书房门上又非常突兀地响起一声又一声的咚咚声,声音不大,却非常有恒心,好似某种小动物正一下又一下地撞着门,表达着自己坚决要进来的决心。云苏阡陌盯着房门犹豫了几秒钟,真的很不想去管它,可,放着不管也不行,那东西不走的话,肯定会搞到他寝食难安。 平息了一下心里面的烦燥情绪,走过去,轻轻拉开门,然后……然后他就呆住鸟。 好、好、好……可爱的娃娃! 云苏阡陌是个男人,不是特别喜欢小孩子,前世活到三十四岁也没想过要养上一只,当然,也不是特别讨厌小孩子,只要小盆友不住在自己家里就好。不过现在,看着房门口的小娃娃,他突然生出种要把小人儿抱回家自己养的念头。 小娃娃站在门外,从书房透出来的光亮柔和地打在它身上,勾勒出一个可爱宝宝的剪影画。小宝宝约摸一岁的样子,长得跟个小粉团子一样,头上顶着棵萝卜缨子,身上穿着件松松垮垮的古代娃娃衫,光着小脚丫,两只小手贴在门上,仍旧保持着推门的状态,此刻它仰着头,睁着一双墨葡萄似的大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面前的云苏阡陌…… 男子汉的心,一下子就融化鸟。 不由自主地蹲下身,用指头刮刮奶娃娃的小鼻尖。 “你是哪家的小淘气?到处乱跑妈妈会担心的,知不知道?” 小奶娃把手从门上移开,站直身体,咬起手指看他,眼睛里面纤尘不染,干净得如同一面镜子。 云苏阡陌没带过小孩,他也搞不清楚小孩子的年龄,看小朋友没有反应,只以为小家伙年纪太小还不会说话,继续逗他:“你叫什么名字?” 小娃娃继续吃手指。 果然是不会说话啊…… 拍拍娃娃脑袋上的萝卜缨子:“叔叔要回家了,下次再陪你玩儿。” 秘境里面几百年没住人了,这娃娃的来历不会简单,不过秘境就这么一点点大,以后应该看得到吧? 娃娃终于不吃手了,看他起身突然伸出小手抓住他的裤子,仰起脑袋看他,眼睛里面有了很细微的情绪波动。 这么个粉嘟嘟的奶娃娃,换了谁都狠不下心一把推开,云苏阡陌把小粉团子抱起来:“你看到一个头上长着桑果的哥哥了吗?” “妈……妈……” 小朋友突然开口,声音跟它人一样,软软糯糯的,叫的人心都要化了……不过,为什么是“妈妈”? “现在知道要找妈妈啦?我也不知道你妈妈在哪里,来,我们先去找桑果,让桑果哥哥带你回家……” “妈……妈……”小朋友再次叫了一声妈妈,眼睛固执地看着云苏阡陌。 看着面前这双不带丝毫杂质的墨葡萄眼睛,云苏阡陌生出一种非常不妙的感觉。 “你是在叫我吗?我不是你妈妈,我是叔叔,来,叫一声叔叔……” “妈……妈……” “叫叔叔,叔……叔……” “妈……妈……” “叔……叔……” “妈……妈……” 十分钟后,云大公子狼狈不堪地返回山坡,脚边还挂着个奶娃娃,相信他吧,他真的不想把娃娃带出来的──听娃娃一个劲地叫“妈妈”,被吓到了阡陌同学立即“下线”,没想到奶娃娃的动作比他快,刚一恍神一双小手已经牢牢抓住了他的裤腿……于是,就出现了小朋友跟他一起穿回来的这一幕。 云苏大昏,有心要把奶娃送回去吧,这小粉团子铁了心要跟着他,牛皮糖样粘他身上,比拼速度他肯定不是对手,主要是他根本没有时间跟个奶娃娃慢慢耗,孟禾还不晓得正在哪个犄角旮旯盼星星望月亮地苦盼着救援呢……老天,他要怎么跟人解释多出来的奶娃娃,而且这个奶娃娃还非要叫他“妈妈”?喔喔喔喔,他要是个女人就好了,一口咬定就是自己生的…… 没有办法,云苏阡陌只好抱起奶娃娃重返秘境,一边准备工具,一边做说服工作,说服了半天,不通,只好脖子上吊着个小人儿出来,找准地方系好登山绳,指着面前黑乎乎的大裂缝,吓唬小娃娃:“看见没有,你不回秘境,就把你扔里面去。” 小娃娃一点也不怕,拿出嘴里的手指,指着旁边黑沉沉的山坡:“呀……呀……走……” 云苏阡陌哭笑不得:“鸭鸭才不走……你个小笨蛋,到底听没听懂我说的话?我们回秘境找桑果哥哥,你要装可爱,骗你桑果哥哥帮叔叔干活,听见没有?” 小宝宝睁着一双大眼睛,不明所以地看着他,然后,粉唇轻启: “妈……妈……” 云苏阡陌欲哭无泪。 拿出从秘境带出来的红绸把小家伙裹了一圈又一圈,绑在胸前,小宝宝大概以为正在做游戏,配合得不得了,乖乖地让他把自己绑好,然后小手摸摸“绑带”,发出很开心的“呼呼”声,还不忘用后背蹭蹭妈妈的胸口,以此表达自己的欢快情绪。 云苏阡陌屈指一弹它的小萝卜缨:“你个小捣蛋,你的快乐是建立在我的麻烦之上的,你的明白?” 绑好牛皮糖,顺着绳子滑下裂缝,裂缝宽窄不一,孟禾掉下去的地方有一尺五宽,往下数米两壁间的距离又一次增大,达到两尺左右,作为一条裂缝来说,它已经太得过份,说它是条“地沟”可能还要合适一些。好在裂缝虽宽,却不难攀沿,它两壁的泥土都有一定湿度,且坑洼不平,对于前世有过徒手攀沿经验的云苏阡陌来说,只要一路当心,找好搭脚处,难度不大。唯一的麻烦是光线问题,特别是半道上不慎掉了手电,就算背包里面还有一只,但他两手都不得闲,再掉一次不过是迟早的事情。 黑暗中云苏阡陌叹口气,拍拍小家伙:“看见了吧,这么黑的地方,肯定住着大怪物,你还非要跟下来。” 就象是回应他的抱怨一样,神奇的事情发生了,话声刚落,裂缝里面突然间一片透亮,云苏阡陌下意识地闭紧眼睛,一秒钟后,等他重新睁开双眼,阡陌同学几乎失声欢呼──太不可思议了,小宝宝头上的萝卜缨子变成了一盏闪闪发亮的电灯泡,还是节能型的,近在他的鼻子尖上,却没有一点点刺眼或者是烧灼的感觉! 小盆友此刻正仰着脖子看着它的“妈妈”,一脸面瘫,只一双眼睛亮闪闪的,仿佛在说:我很厉害吧,我很厉害吧。云苏阡陌低下头,“啪”的一声亲在小家伙的脑门上,没想到萝卜缨子还有这种功效,这可比手电筒强多了! 小家伙一阵咿里哇啦…… 多了一盏60瓦的节能灯,余下的事情就简单多了,孟禾滑落下去的时候留下了足够的痕迹,顺着痕迹小心翼翼地寻找搭脚处,大半个小时之后,云苏阡陌抵达终点──裂缝不是终止于此处,但是再往下两壁间的距离变得非常狭窄,只要是个人就落不下去。借着萝卜缨节能灯四下察看了一番,没有看到大活人,也没有发现非常明显的血迹,再想想高度虽然有五六十米,但沿途都是泥土,就算有受伤,伤势也不会太重,直到这个时候,云苏阡陌才算是松了一口气──好歹重生一场,一重生就把上辈子的债主给间接害死了,他的重生也太悲摧了不是。 他还在大发感慨,怀里的萝卜宝宝已经伸出小手指向西方,奶声奶气地发号施令:“走……走……” 一刻钟后,一大一小终于走出裂缝,见到了久违的亮光,月亮的光亮。 ------------ 第十六章 误入老鸭嘴">17第十六章 误入老鸭嘴 第十六章误入老鸭嘴 你有没有想象过这样一幅画面: 夏夜,林中,如银的月光流泻而下,一个帅气的少年(或者是个美丽的姑娘,视你的性别和性向而定)背倚大树凝望着月下山水,画中人宁静而美好,带着一点点为赋新诗强说愁的孤独寂寥,象一个忧郁的王子,整幅画美仑美奂,连那些淡淡的伤感仿佛都是那样的动人心弦…… 别人不好说,这幅画面伪精英云苏阡陌无疑是想像过的,在他失落的少年时代,一生中最美好的年华。只是他做梦也不曾想到,美梦成真,画中的人物竟然是孟禾! 刚才他抱着小宝宝从裂缝中出来,站在坡上及目远眺,夜色沉沉,月光下的山谷看不太真切,只隐隐绰绰间显现出山谷不小,这个时间这个地点,在这么大的一个山谷寻找失踪者无疑是不明智的,于是他想起了刚刚到手的法宝──“镜墙”。 还真别说,“镜墙”还真是个好东西,从镜墙上观察比他实地考察还要清晰,于是,他就看到了这幅n多年前曾经被他脑补出来的唯美画面。当然,如果仔细一点耐心一点,二者还是颇有些区别的,比如,孟禾压根不是在凝望什么月下山水,他只是在望着前方发呆,而那个所谓的“淡淡的伤感”,实际上是真真实实的茫然无措,至于“忧郁王子”神马的,更与他不沾边,“倒霉小子”还差不多…… 尽管如此,云苏阡陌还是被惊到了,他从来没想到过孟禾,那个白长了个子却经常找不到存在感的孟禾,会成为一幅画的主角;他更加想不到有一天会见到这个样子的孟禾,镜墙中的孟禾,背靠大树而坐,一双长腿很自在地伸展开,衣衫不整,却透着一股子落拓随性,他就那么一个人孤伶伶萧萧索索地呆坐在那里,少了木纳,多了感性(或者是……性感?)…… 这个人,真的是孟禾? 他认识的孟禾不是这个样子的,记忆中的少年,没有存在感,永远隐身于人群深处,他不会说大话,不会表达自己,除了有限的几个人,甚至不怎么开口。但他总是在很认真地做事,很认真地读书,很认真地种田,云苏阡陌的印象中,他一直是个非常靠得住的存在,没有特色,胜在实在。 从来没有想到老实人孟禾还有这么“文青”的一面! 想想他的经历,没有父亲的私生子,被所有的孩子排斥欺负,除了自己,没有一个朋友……正因为如此,他才会带上一副木纳老实的面具,让生活变得稍稍容易一点吗? 看着镜墙上仿佛换了一个人似的大男孩,不,这一刻的孟禾已经是个青年了,看着镜中的青年,云苏阡陌第一次意识到孟禾并不只是一个名字一段记忆一个面目模糊的人像,他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有着自己独特性格的“人”,这个人甚至还有一副好相貌……或者他有的,还不只是一副好相貌?说不定这一个才是真实的孟禾,平时看到的只是一个伪装、一个假像? 云苏阡陌五味杂陈,从心底来说,身为小资伪精英的他更加认可现在的孟禾,喜欢他在这一刻流露出来的随性洒脱,还有那一点点淡淡的感性气质,但是,他又莫名地怀念着他熟悉的那个禾子,那个不想他的时候化身为隐形人、想起他的时候又随时都会朝他摇尾巴任他随意揉搓的“面团儿”。 苦笑着叹口气,无论如何,孟禾都是他的朋友,上辈子欠他的情弃他于不顾的债,这辈子一并还清──一定要让这个笨蛋过上好日子,讨个中意的好老婆,养个调皮捣蛋的讨债儿子,有一个鸡飞狗跳的幸福人生! 云苏阡陌盯着镜墙发呆,怀里的宝宝不干了,虫子样扭来扭去,对面前一成不变的镜墙表达着各种不满意,云苏阡陌回过神,放下宝宝,摇摇脑袋,重新投入到工作当中。他先把山谷里的情形大致扫描一遍,不错,至少在他的“可视范围”内没有发现猛兽,随后他在山坡上发现一个小小的山洞,今晚过夜的地方有也了。然后,他开始做宝宝的思想工作,希望小家伙放他一马,呆空间里面乖乖睡觉,萝卜宝宝坐地上玩树枝,小嘴里面咿咿哟哟的,估计一句都没有听明白,云大少爷挫败不已。 本来想着今晚上是不是干脆不出去了,陪宝宝呆秘境里面,反正他也要打坐修行,犹豫不决间看到书桌上那只小小的石壶,这个念头倾刻间被掐死于萌芽状态。 此壶由淡黄色的石头雕成,只巴掌大小,外表不甚起眼,象一只平平常常的装饰品,内里的水却是永远也倒不完,被玉简称作“引泉壶”,据说壶上刻有阵法,壶中水与秘境中的一口灵泉相通,灵泉不枯,壶水不绝。不过所谓“灵泉”,也不是什么灵丹妙药,修行人长期饮用有助于修行,普通人长期饮用可以防病怯邪强身健体,仅此而已,并不据有传说中“洗经伐髓”的逆天功效(云大少爷现在还不知道,单只“有助修行”四个字,就足够一堆修行人打破脑袋)。 自从得知灵泉的功用,云苏阡陌每天清晨打坐完毕都要带上一壶水回家,混入父母的饮食当中。现在他和孟禾身在山谷之中,山谷这种地方空气流通不畅,很可能隐藏着有害气体,灵泉水立即变身成为超一流的防病饮品,不管有用没用,防患于未然总是好的,所以,他必须出去,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等到他清空随身携带的军用水壶,灌满灵泉水,回头一看,妙极,萝卜宝宝小脑袋一点一点的,这是开始打瞌睡的征兆。轻脚轻手地把小家伙抱到睡榻上,正要火速下线,没想到刚一松手小家伙就醒了,下一秒,小萝卜飞落入怀,不哭,不闹,只用一双暗夜一般的墨葡萄眼睛不解地看着他,仿佛在问:妈妈,你为什么要抛下我…… 看着宝宝,云苏阡陌心底莫名一阵感动,上辈子,这辈子,两辈子加起来都没有被人这样注视过,这就是当爹妈的感觉吗?难怪那么多人抱怨说养儿养女一场空,却前赴后继地生生生,乐此不疲! 被这样的视线注视,云大少爷终于良心大发现,彻底投降了:这么小的奶娃娃,连觉都睡不安稳,这得多没有安全感啊?再要抛下它就太没人性了……罢罢罢,就当捡了个娃娃来养,至于来历,只要说服家里人,总会有办法的,唯有宝宝脑袋上的那根萝卜樱子,是个不大不小的问题。 也不管宝宝听不听得懂,絮絮叨叨念了一大通,大意是不准随便点燃电灯泡,直到小宝宝在他的念经声中睡熟了,这才抱着宝宝返回山谷。 孟禾看着突然出现的云苏阡陌,大张着嘴目瞪口呆,好半天才找回声音: “陌陌,你、你、你……怎么也下来了?还有那个,那个,你抱一棵萝卜干什么?” 第二天,两个人饱睡一觉走出山洞,居高临下看着面前的山谷,深呼吸,再次深呼吸…… 面前的山谷好热闹,哦,不对,应该是面前的山谷好有财、好有财! 山谷不大,目测约有三四十亩,加上四面的山坡,总面积不会超过50亩。而在这近50亩的无主之地上,高高低低长满了各种树木,就那么随眼一望,桃子梨子苹果柚子,甚至还有桂圆葡萄,果树占了一小半,加一块有十多亩,正值挂果时节,枝叶间红橙黄绿,喜庆热闹,仿佛连空气中都飘浮着香香甜甜的水果味儿…… 老半天,孟禾终于还魂。 “陌陌,你可以卖一个夏天的水果了!” “是我们可以卖一个夏天的水果了!”(重点是“我们”) “这么多水果!” “还不要本钱!” “发财了!” “发财了!!” “就是不晓得味道好不好,嗯,弄上去也很麻烦。” “弄上去之后要运回家更麻烦……这么多,想不被发现……很难!” “陌陌,千万不能被人发现,我们明年还来……” …… 再个人同时沉默,一起望着面前的聚宝盆,神思直138看书际。 过了一阵,孟禾突然“啊”了一声:“陌陌,你觉不觉得这个地方有点奇怪。” 听他这么一说,云苏阡陌也觉得这个山谷确实有种违和感,四下观望了一番,又找不出违和的地方。皱着眉头看向天空,头顶有一层雾气,雾气之上挂着一轮太阳,大概是雾气的缘故,太阳看上去不太真实,仿佛是用画笔涂丫上去的一样,就连落在山谷里的阳光都好似被轻纱过滤过,没什么威力…… 云大少爷愣了愣,一拍脑袋:“我晓得了,没有鸟,这个地方没有鸟,一只都没有……” “……” “这么多水果却不招鸟……太奇怪了。” “不只是鸟,其它动物也没有……”孟禾的声音突然中断,然后惊赫万分地转过头,“陌陌,我晓得了……” 云苏阡陌不明所以。 “老鸭嘴,这里是老鸭嘴,肯定是老鸭嘴……” 云苏阡陌的嘴角抽了抽:老鸭嘴,怎么可能? 老鸭嘴是个什么地方? 它是雁来山上有名的凶地。它的名字来源于地形,一块巨大的岩石伸出悬崖,象一只鸭嘴壳样挂在山间,鸭嘴壳下面,云遮雾掩,浓雾弥漫,关于老鸭嘴有很多传说,甚至有人坚信崖下住着吸人精血的妖精,没有人愿意靠近。早些年大家都穷得叮当响的时候,也曾经有饿红了眼的知青不信邪,吊了绳子下去,这些人最后全都是爬着回家的,一个个丢掉半条命,从此不提老鸭嘴……那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打那以后,再也没有人下过老鸭嘴。 “怎么可能是老鸭嘴?”云苏阡陌好歹也算半个修行人,很快镇定下来,想不通,“不是说老鸭嘴深不可测,我们最多下了一百多米,一百多米,不至于连猎户都下不来吧?” “说不定是他们没找对地方呢?裂缝是新出来的,去年都还没有……” 云苏阡陌终于有点相信了:“你是说我们采药的山坡就在老鸭嘴旁边?” 孟禾一脸惶惑:“从山坡往西拐个弯,就可以看到鸭嘴壳了……陌陌,都怪我,不该带你过来的……” 云苏阡陌彻底明白了──他们从裂缝下来,裂缝到底后转而向西,又走了百多米才到山谷,所以这个山谷在山坡的西面,正好就在老鸭嘴下面……难怪山坡上可以挖到药材,原来是大家都在避着走! 孟禾张惶无措地看着云苏阡陌,自觉犯了十恶不赦的重罪。 云苏阡陌长吸一口气,拿出当家老大的气派,拍拍他的肩膀:“算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谁能想到地上会多出一条裂缝。反正我们下也下来了,你看我们不是活得好好的,多加小心就是了。” 看孟禾仍旧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知道多说无用,干脆转移话题:“我们的背筐都放崖上了,那边有几棵柳树,你编几个柳兜吧,装果子用,那个东西只有你会弄,我帮不上忙。” 对于老鸭嘴,云苏阡陌有所忌惮,却不至于诚惶诚恐,他有秘境,真有意外,把孟禾打昏了带进去就是了──如果非要让他在父母之外再选一个可以信任的人,孟禾勉勉强强可以入选,那是打小一块长大知根知底经年累月建立起来的一种信任感。 ------------ 第十七章 大丰收<">18第十七章 大丰收< 第十七章大丰收 孟禾垂头丧气地跟着云苏阡陌到河边洗漱,吃早点的时候接过阡陌递过来的水壶,毫无防备地灌下小半壶灵泉水。 毕竟是少年心性,没多久他就把老鸭嘴的问题抛到脑后,一边啃着压缩饼干,一把观注起萝卜宝宝。在他眼里小宝宝只是一根白白胖胖的大萝卜,否则深更半夜的深山老林中突然多出个仙童样的小奶娃,非把他吓个半死不可。不过,就算是根萝卜也很奇怪啊,陌陌坚持把它裹在身上可以解释为很宝贝它,但是,既然是要带回家去养,把它洗得那么干净做什么?植物不都是长在土里面的吗,没有土过两天还不得死光光? 不管孟禾如何好奇,吃过早饭,云苏阡陌立即打发他去砍柳枝编柳兜,自己抱着宝宝去摘果子。一旦离开孟禾的视线,小粉团子马上恢复人气,窝他怀里睁着一双墨玉般的眼睛好奇地打量四周,还咿咿呀呀地跟它妈妈说着话,间或杂夹一两句“走”“果果”之类的单音叠音词,弄得云苏阡陌完全忘记了曾经想要“抛弃儿子”的初宗──这么可爱的小盆友,他也是灰常灰常喜欢滴! 不多会儿云苏阡陌挑好一棵苹果树,摘了一个苹果入口,味道蛮不错,绝对赶得上红富士,本来想要喂小萝卜,小宝宝却似不感兴趣,很不给面子地闭着小嘴,云大少爷耸耸肩,三两下吞下苹果,正要动手摘苹果,突然“咦”了一声,站住脚,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看见了什么? 不远处的树下草从中,长着一朵朵浅黄色的“瘦身小蘑菇”,蘑菇头呈网眼状,象一张层层叠叠的网……这不就是大名鼎鼎的羊肚菌吗? 羊肚菌是出了名的菌中贵族,没办法人工栽培,产量奇少,绝对的“山珍”,从来没听说有人在雁来山上采到过这东西,如果不是上辈子在国外见识过,今天就给错过了。 看样子他的人品真的是爆满啊,连羊蘑都自己跑出来了! 云苏阡陌来劲了,就算数量太少卖不了多少钱,采回家祭祀自家的五脏庙也不枉他辛辛苦苦下来一场。 走到近前,惊奇更甚,原来其它几棵树下也长着羊蘑,总共怕有两三斤之多(这东西是论两卖的,几十块钱一两)。连忙把宝宝放到地上,蹲到到地上拿出捡钱的劲头埋头采蘑菇,不多时采满两个大塑料袋,花两秒钟时间溜进秘境倒掉,回来接着采──不是他想要吃独食,只是要把东西通过裂缝运上山坡实在是太费劲了,他想节省一点力气而已。 他这边忙得不亦乐乎,一直跌跌绊绊跟他旁边的小宝宝也是大有收获,两个人刚从空间出来,小家伙立即迈开小短腿朝着小溪边的阴湿处走去,还生怕云苏阡陌不跟来,走了几步回过头,用湿漉漉的手指指向前方,奶声奶气地说话:“走……走……” “小萝卜,你想要的是这个东西?”云苏阡陌跟着宝宝来到“藏宝地”,很惊奇地看着面前的植物。 这是什么东西? 茂密,浓绿,油光水滑,非常健康非常可喜的一篷……野草? 神奇宝宝带他来看野草? 小宝宝不说话,跌跌撞撞走进草丛,云苏阡陌看草丛下的树根盘根错结,生怕它磕着碰着,赶忙跟进。 走出几步来到大树下,宝宝蹲下~身用手拨开乱草,然后揪住树根上的某个东西使出吃奶的劲往外拔,东西给它拔出树根,萝卜宝宝也一个屁股敦坐到地上…… 看着小宝宝手上的东西,云苏阡陌默然:还当是个什么宝贝,这不就灵芝吗? 宝宝却对手上的宝贝却是满意得不得了,张嘴就是一口,云苏阡陌正要阻止,宝宝已经伸出手,把咬过一口的灵芝伸到他面前。 “小萝卜,吃生东西不好,咱们要讲卫生,知不知道?” n年前他曾经在悉尼一家中国店打过工,那家店贩卖食品杂货,也兼营一些中药材,包括人参灵芝等等,所以,他不只认识这东西,还知道现实中的灵芝并不象传说中那么无所不能,加之大面积人工栽培,后来灵芝烂市,卖到三块钱一斤,跟萝卜一个价。因此上看着面前这个貌似灵芝的东西,他一点也提不起兴趣──就算这一只块头不小,就算它颜色红的比较奇怪,它也只是一只灵芝! 云苏阡陌无心生嚼灵芝,奈何他家宝宝不肯罢休,非常执着地把沾着自家口水的东西一个劲儿地往“妈妈”嘴里塞,眼睛睁的大大的,貌似在说:好东西,妈妈快吃,妈妈快吃…… 某个大男人面对着如此纯净的一双眼睛,终于发现自己修练不够,硬不起心肠的下场就是不得不小小地咬上一口,自我安慰说味道还不错,苦的很正宗,当吃苦瓜,清热又消火…… 小宝宝看他吃下灵芝,满意了(其实小宝宝有面瘫倾向,表情并不丰富,不过它的肢体语言很有幼儿特色,从它扑闪扑闪的大眼睛中,很容易猜到它的情绪),很高兴的小宝宝取回灵芝又大大地咬上一口,然后再一次把它伸到阡陌嘴边,云苏阡陌被迫张嘴……一大一小就这么坐地上你一口我一口干掉大半只灵芝,直到小宝宝貌似吃饱了,才把剩下的半只交给它妈妈保管,可惜它妈妈有负重托,中午的时候塞给孟禾,让孟禾糊里糊涂给牛嚼牡丹了。 吃完灵芝小家伙的脑袋又开始往下点,云苏阡陌大感惊奇,小祖宗一大早就睡觉,小孩子都这么能睡吗? 小宝宝变成了睡宝宝,一睡不醒,云苏阡陌趁机把它放回秘境,无牵无挂地大干了一整天,中午孟禾编完柳兜也参加进采收行动,黄昏时分两个小子面对着一天的收获,发愁了。 ──这些果子都没有套袋,采摘的速度很快,半天功夫摘了五六百斤(如果把藏在秘境中的那些加进去,总共得有八百来斤),这还是云苏阡陌花了不少功夫在羊肚菌上面,而孟禾顾忌运输问题也不敢放手去摘的结果。 这么一大堆水果,他们要怎么运回去? 晚上两个人点了一堆火,一边就着果子啃压缩饼干,一边琢磨运送事宜。 这个地方非常邪门,天上没鸟,水中没鱼,草里没虫,唯一的活物就是植物,种类繁多,其中果树占了1/3。这个不难理解,白水湖一带适合果树生长,包产到户后出现了大大小小若干个果园,据孟禾讲谷中的果树跟外面的品种很相像,估计大都是果园流落在外的儿孙辈。不过,果树大都需要嫁接,象这种由果核生长出来的果树,产量少不说,味道也难如人意,邪门的是,这些果树天生天养,却让老天养出了一流的好味道,他们吃了一天的果子,只要是成熟了的,没有一颗不好吃,这个非常不合常理,就算是果农精心栽培的果树,也不敢说株株美味。 鉴于这里是老鸭嘴,不合常理大概就是常理,现在的问题是:孟禾毛估了一下,谷中成熟了的各种果子约有四千多斤……几吨重的水果,怎么运回去? 这个时候两个人一致庆幸起谷中果树的产量不高,如果有人剪枝,再施几次化肥的话,产量翻一番都不只,真那样,他们就悲摧了。其实他们现在也挺悲摧的,通过裂缝搬上去是一道砍,搬上去之后再运回家,问题更大,从这个地方到雁来村是没有公路的,不要说汽车,连自行车都只能骑到雁来村外,再往上走,就该车骑人而不是人骑车了! 孟禾一咬牙:“不行,就是不吃不喝,也要把它们担回去……” 云苏阡陌不想打击他,从山坡回家,他们空手要走5个多小时,挑一担水果的话,亡了命的干,一天也至多走一个来回,就算他一次可以挑一百多斤,山谷里面总共有两三万斤的果子,够他挑一两百天的! 孟禾没注意云老大的反应,他是穷人窄富,让他放弃眼前这笔财富跟杀了他差不多,顺着思路继续往下说:“幸好水果分早熟晚熟,它们是陆陆续续成熟的,我每天挑一担回去,你天天都有水果卖,可以卖好几个月……” 云大少爷目瞪口呆。 吃罢晚饭,累了一整天的孟禾很快入睡,云苏阡陌悄悄溜进秘境。他算是尝到修行的甜头了,想他生下来就有心脏病,后来病好了,体力却一直差强人意,但今天他摘了一天的果子,劳动强度比孟禾还要大(孟禾上半天都在编筐),居然只是稍稍有点劳累,膀不酸腰不痛,肯定是修行的功劳。此前他对修行是抱着听天由命的态度,压根不相信自己有筑基的一天,尝到甜头之后,某人的态度端正了,飞升太遥远,不在计划之中,但是,身强体壮那是每个男人的梦想,从现在开始,每天至少要保证四个小时的修行,雷打不动,风吹不垮,雨浇不灭……决定鸟。 这一次他没敢练到鸡叫头遍,凌晨一点睡觉,鸡叫头遍溜回山谷,装了两百多斤果子进秘境,然后摸黑摘果子,摘下的果子放秘境中,摘满一兜放一兜──他可没有孟愚公的万丈豪情,有空间不用是傻帽好不好! 孟禾醒来发现自己一个人躺在山洞里面,吓了一跳,连忙跑出去找人,看到数量明显减少的果子堆,吓了一大跳,等到他看到貌似刚刚从裂缝中钻出来的某个人,听见某人轻描淡写地说他已经运送了三百斤果子到崖上,他受到的惊吓,就不仅仅是“一大跳”了。 “我鸡叫头遍就起来了,看你睡得香没有叫你……嗯,三百斤背了五趟,呆会儿我们各自再拎两兜就可以了……”某人装模作样地拍打着身上的泥土,漫不细心地解释。 孟禾感觉自己快要风中凌乱鸟…… 要知道上去不比下来,抛开底部的百多米斜坡不算,裂缝垂直高度六十米,全程只依靠一根绳子攀沿,还要负担一柳兜四五十斤的重量,而且这个负重还不全部在背上,裂缝有的地段很窄,只够一个人通过,这种时候必须把柳兜拎在手上……这么大的运动强度,陌陌居然已经走了五个来回,而鸡叫头遍到现在至多两个小时。 我的天,陌陌什么时候变特种兵了? 云苏阡陌也知道自己的解释不靠谱,连忙补充说明:“我在墙上挖了一些落脚点,方便上下,你呆会儿就清楚了。” 孟禾更加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你带了一兜水果还可以挖落脚点?” 皮厚如云大少也有点脸红,事实是他零负重,一只手抓绳子一只手挖落脚点,其过程也是非常的,嗯,不轻松…… “咳咳……有点困难,不过我运气比较好,总算挖好了……” 这、这、这……是他认识的陌陌吗?…… 看着眼前比朝阳还要灿烂的笑容,孟禾同学只觉得自己见证了神迹! 这一天,孟禾关于其发小云大少爷的所有认知被彻底颠覆。 两个家伙都不笨,没有哼哧哼哧地把几百斤水果背回家(他们只有背筐和柳兜,果子又不经压,一次只能运送百十来斤),早晨起来他们先采了一阵水果,等到时间差不多了,爬上崖,一人背起一背筐并拎上一柳兜,开始赶路。步行一个小时之后来到护林人小屋,小屋一如继往的空无一人,孟禾放下柳兜,背着一背筐水果继续下山,按照计划,他先回去叫上云家老爸,两个人骑自行车上来,车子可以一直骑到雁来村外,等到实在没办法骑车了,云家老爸守车,孟禾上来和云苏阡陌汇合,两个人把剩下的果子背下去,余下的事情就简单了,自行车总归要比两只脚轻松一些。 孟禾时间算得很好,到达云家的时候是下午五点半,苏清和云泽安都在家,听罢陈述,云妈的第一个反应是磨牙,跳上车就往雁来山猛蹬,大有要把儿子抓回家爆打一顿的气势。 三个人一直骑到雁来村村外小路的尽头,直到单车到此再不能往上走了才停下,他们把原计划稍微修改了一下,打算让云妈在此等候,云爸孟禾赶上去与云苏阡陌汇合,然后三个人一起把剩下的果子背下来,装车回家。 没想到几个人到了地方一看,云苏阡陌正坐在林子里面等他们呢,事实上不只是他到了,甚至不只是他和小屋中那百八十斤果子到了,他身边的果子,足足超过半吨! ──他把他们采下的水果全都搬过来了……一个不剩,全部!!! 全体人民,通通石化。 ------------ 第十八章 飘香的夏天">19第十八章 飘香的夏天 第十八章飘香的夏天 幸好来了三辆车(虽然是自行车),更加幸好回程全部都是下山路,从这里到云家只需要40分钟车程(自行车车程),三辆车跑了两趟总算把水果全部运回云家小院(第二天云先生左看右看,总觉得水果堆长大了一圈,百思不得其解,反倒是大而化之的云太太毫无察觉,此乃后话)。 等到所有水果入院,接连骑了三个半小时自行车的苏清累的够呛,鼓住劲把院门一关,转过身就要找儿子算账。 云苏阡陌早有防备,飞一样冲进堂屋,很狗腿地搬了把椅子放到太后面前,又压低声音请求太上皇:“爸,关门,快关门,隔墙有耳,山谷里面还有两万斤水果……” 苏清的火气本来已经熄了一大半,听他这么一讲,无名怒火“蹭”的一下,直冲房顶。 “两万斤水果?你个混小子,钱重要还是命重要?你晓不晓得你有病,你是要钱不要命啦?” “妈,我要命,要命!……我这不是没病吗,真的,你看我……” “蒸的?我看还是煮的呢!前几天才昏到,要不是苏老,要不是苏老……这才几天啊……你肉皮子又发痒了是不是?” “妈,你别急,别急,这次我是因祸得福,你听我说……” 今天孟禾前脚一离开,云苏阡陌后脚就奔回山谷,抓紧时间收了一阵水果,然后直接去往雁来村外的汇合点,这段时间足够他想出对策──空间是万万不能透露的,为了区区两三万块钱让爹妈背上那么大一个包袱,不值当。但是,也不可能让孟禾背几个月水果,先不说孟禾做不做得到,就算那牛逼小孩做到了,天天担水果回去,掩人耳目就不可能,所以,无论如何,他必须要当一回超人。 “妈,你听我说,你不是一直奇怪我为啥突然想起要打太极吗,其实是自从我跟着苏老先生打过一次,就觉得身体里面有一股气,每次我一打拳那股气就在身上运行,感觉非常舒服,那天突然昏倒是我打拳的时间太长,又不懂得引导才出的岔子……” 云太太云先生面面相觑,孟禾更是变成了一根木头桩子。 然后,云太太忐忑不安地看向云先生:“泽安,他说的是……是……内功吗?” 云先生咳嗽两声,看向儿子。 好儿子必须要帮老爸解围,云苏阡陌连忙道:“真的有内功,你们要相信我……” 只有孟禾惊喜万分:“我相信你,陌陌,我相信你……原来你那么厉害,变成武林高手了……” 云苏阡陌脸上一阵发烫,幸好是晚上,咳咳,幸好是晚上…… “哪里是高手,我才摸到一点门道而已……不过真的有内功啊……” 云太太云先生终于如梦方醒,异口同声:“真的也不行!” 不愧为模范夫妻啊。 云苏阡陌叹气:“爸,妈,我知道你们担心,听我说完。上次昏倒确实是走火入魔,但是那个是意外,我炼气才刚起头,一点都不严重,真的。那两天苏老给我引针,我虽然不能动不能说话也不能睁开眼睛,人其实是清醒的,我很清楚地感觉到苏老是在用针引导我身上的那股气,后来我按照他引导的路线运气,完全没有问题,现在我每次打拳,那些气就自己按着那条线路走,一点麻烦都没有……” “不行,太危险了……”这次连孟禾都叫了起来。 “可是你们看我身体明显好多了,速度也快了,今天连跑几趟把那么多果子运到雁来村也不觉得累。” 云太太云先生对视一眼,这个确实是没办法解释的事实,那么多水果啊,绝对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不过…… 云先生缓缓开口:“小陌,内功这种东西我们不懂,你也不懂,你这个样子练功,练对了当然好,但是万一没有练对呢?太危险了,你必须停下来,……你让禾子说,我说的对不对?” 孟禾猛点头。 “所以,我和你妈是绝对不容许你这么蛮干的,你明白吗?” 云苏阡陌垂下头,作垂头丧气状。 于是对面的云太太又不忍心了:“陌陌啊,你不要怪爸妈,我们也是担心你。要不等到苏老回来,你向苏老请教,好好拜个师,这样比较好。” 云苏阡陌断然拒绝:“不行,妈,你不明白,苏老不简单。我病好后耳朵比你们灵,听到一些事情,好象苏家的人都是练家子,苏家的水很深。先不说苏老会不会收,就算让我拜师,我在苏家肯定也是个打杂的,跑跑腿没有关系,就怕不得不做一些不想做的事情……我们只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过老百姓的日子就好,还是不要去招惹他们比较好。” 云家爸妈同时沉默,他们有种儿子于一刹间长大成人的错觉,又有一种怎么儿子生了一场病,整个世界都变得不一样了的谎谬感。 云爸想了好一会儿才开口:“也好,苏老本来就不是普通人,我们跟他们不在一个阶层,这样也好。不过,人要懂得感恩,苏老救了你一命,等苏老回来我们全家都要过去致谢,听到没有?” 云苏阡陌忙不迭地点头。 对于苏老头子,他的感觉很复杂,一方面,如果不是老头儿,他不会去练那个捞什子太极也就不会走火入魔,救命之恩无从谈起;另一方面,如果不练太极不走火入魔,说不定他一辈子都没有机会进入秘境,所以他还是应该感谢苏老。但是一想到苏老头子救他的动机不纯,心里面多多少少有一些疙瘩,那种感觉,仿佛好好一盘美味佳肴中落了一只苍蝇,偏偏他还一无所知,一直等到美食下肚才发现……自己连一点选择的权力却没有,当真是郁闷无比。 不过,好歹还是借着苏家过了这一关,老爸老妈还有孟禾,通通被他忽悠过去了。接下来几个人密谋策划水果的采摘运送事宜,一直等到凌晨才结束,当晚孟禾留宿云大少爷卧室,一夜无话。 第二天,云爸云妈跟他们一起下山谷。云爸有暑假,前几天镇上抽调他去处理震后事宜,现在抗震防震的工作暂靠一段落,他有的是时间;苏妈则是果断生病,请了一个星期的病假。云苏阡陌觉得母亲真是种很神奇的生物,明明体力很差劲,明明胆子很小,却非要跟着他们爬坡上坎穿过无人的山林,只为去看一条裂缝;好不容易下到山谷,明明累得要死,却在看到满地蘑菇的那一刻焕发生机,跟个小姑娘似的兴致勃勃采起蘑菇…… 苏清听完云苏阡陌关于羊肚菌的科普之后,马上把所剩无几的精力全数放到了羊肚菌的寻找采摘上面,不过她也知道自己帮的忙非常有限,光是五个半小时的山路就累掉她半条命,现在已经是强弩之末,但她作为一个母亲,不来这一趟无法安心──儿子这一代人对老鸭嘴非常陌生,所谓“恐怖”,也不过是来自周围人的传言,她不一样,她是实打实地见识过那几个知青的惨状,其中就有孟禾的那个混蛋亲爹,要不是他给老鸭嘴吓出了毛病,篮子也不会执意要去照顾他,恐怕也就生不出后来的是是非非。 亲自下了老鸭嘴,没有发现危险的动物,事实上,这个地方压根就没有动物,连条虫都没有,苏清放心了,返回白水镇的第二天她拎了一篮子水果出门,为谷中两万多斤果子寻找销路──挑几万斤水果出去零卖?这么神勇的事情恐怕也只有孟禾那个傻小子想得出来! 苏家在彤城住了好几百年,就算是草根,根基也是非常牢固的,而且苏清个性开朗,人际关系极好,现在要搞推销,良好的人际关系马上就派上了用场。 首先找上的是某位老同学,此君在彤城一家商场担任部门主管,同学吃了水果,给她出了个主意,说你儿子能干,进的水果质量好,卖给我们商场不合算,不如你去找某某,他们单位每个季度都要发水果,他又是供销科长,让他买回去发给职工。害怕苏清误会,又解释说你卖给我,我只能给你批发价,你卖给他,他给你的是零售价,就算多给点回扣也比我合算……苏清工作二十年,这其中的弯弯绕绕一点就通,而且她吃的是公家饭,发票之类的事情也难不倒她,连说这个主意好,他们要买水果上哪儿不是买,我家的东西质量好价格优,理当照顾老同学嘛。 苏清这边找销路一帆风顺,那边三个男人摘果子还好,运果子可就辛苦了。 自打成功地给自己贴上了“超人”标签,云苏阡陌就承担起了从山谷到雁来村这一段的运送任务,每次都是云爸带着孟禾先离开,各背一筐水果步行回家,等到天黑之后再和苏清一起骑车上山,到山林里面跟儿子汇合,趁着夜色连跑两到三趟,一天可以运送七八百斤,第一批5千斤水果足足花了五天时间才运送完毕,其中还有上千斤是云苏阡陌偷偷摸摸直接从空间中走私过来的,他家老爸每天早上起来都觉得果子堆大了一圈,实在找不出原因,只好归结为自己人未老眼先花了。 所有人都认定云苏阡陌劳苦功高,其实孟禾和云爸的运动量比他大得多,负重行走五个半小时不说,晚上还有三个小时的自行车,再加一项游泳都赶铁人赛了。运送回家还没完,水果不能久存,要连夜装箱,必须赶在第二天汽车到来之前装箱完毕,忙起来的时候通霄达旦…… 孟禾还好点,年轻人嘛,多做一点也累不死人,但云爸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大叔,还要参加铁人赛,让云大少爷汗颜不只,他这个儿子当的很惶恐很惶恐啊。奈何云爸心疼儿子,坚决不把自行车交给他,云苏阡陌无计可施,只好每天供足灵泉水,希望老爸重返青春。 无论如何,第一批五千斤水果总算是安然运回家了,顺顺当当卖了出去。另外他们还采收了近百斤的羊肚菌,这东西苏清云泽安都没听说过,刚开始还担心没处卖,按儿子说的试着跟土产进出口公司打了一个电话,没想到那边一听就激动了,主动跑来收购,见到羊肚菌后一个劲儿地称奇,原来这东西的产地不在白水湖这一带,不只如此,采收季节也不对,五六月份成熟的东西现在才采收,太让人惊讶了。百斤新鲜羊蘑最后卖了5千块钱,云太太大呼可惜,羊蘑很轻很好运,如果山谷里面全都是它该多好! 整个夏天,云家小院仿佛都浸泡在水果的香味之中,他们在八月底又下山大批量采收了一次,在第一批和第二批采收的空档期间,两个年轻人也隔三岔五地下到山谷,背回百十斤果子到彤城零卖──水果这东西不是军队,总有一些家伙无组织无纪律,比同伴早几天晚几天成熟,云大少和孟禾都是穷人,大头抓了,散兵游勇也坚决不放弃。而且山谷里面除了水果还有香菇木耳以及一些药草,继宝宝之后孟禾甚至采到两只灵芝,这些东西都是钱,足够他们忙到脚不沾地。 八月底采收到的量很大,足足有八千斤,加上第一批五千斤总共一万三千斤的水果,不算人工,扣除纸箱回扣增值税发票各种成本,净收入二万三……云家三口连带编外孟禾,全都眉眼带笑皆大欢喜。 第二批水果出货完毕,也到了孟禾去大学报道的日子,重活一次,有些事情终归还是改变了,孟禾考上了大学,虽然是很冷门的农大,毕竟是一个良开的开端,未来的路,才刚刚开始。正好两批货款前后进账,加上卖羊肚菌的5千块,纯利润2万8,苏清不是个吝啬的人,她和老公纯粹是帮忙性质,没想过要分成,她做主让两个孩子把钱平分掉,孟禾坚决不干,只肯拿7千块,最后云泽安沉下脸,他才又拿了4千,于是云苏阡陌也拿了一万一,剩下6千算是爹妈的辛苦费。 苏清和云泽安没想过要拿钱,但看儿子如此贴心,两个人也不再推辞,暗自得意了好多天。 云苏阡陌忙碌了整整一个夏天,一直等到孟禾住进大学才暂时轻松下来,这个时候他终于记起他自己还有偌大一个果园子──保守估计,秘境占地2800亩,就算每亩只长了一棵果树,也该有2800棵啊……2800棵果树,放哪儿都是一个大果园子,货真价实的大地主啊! 云大少爷敲起脑袋,他总算是体会到了地主的难处,原来地主也不是那么好当的,尤其是他这种雇不起长工的光杆地主。 那么好的果子,难道只能任由它们自生自灭? 不行,绝对不行,绝对不能任由它们充当肥料! 大地主握拳。 ------------ 第十九章 规划20第十九章 规划①38看書网册不多,却出乎意料的实用,从草药丹丸到炼器酿酒,非常全面,而且都是些初低级读物,很适合云姓小菜鸟的程度,仿佛专为他准备的一般。 一连读了两天书,头晕脑涨的云菜鸟合上书卷,疲惫地揉起眉心──果然,修行人有办法,一个“蕴灵阵”不只解决掉密封保存问题,同时还可以阻止果子的灵气流失,用含有灵气的花果酿酒,再装入刻有蕴灵阵的容器装酒,越久越醇,是真正意义上的“灵酒”。唯一的问题,那个见鬼的“蕴灵阵”他多看两眼就头昏脑胀,强行刻阵估计得吐血身亡! 说去说来还是修为太差啊…… 不甘心,非常的不甘心。 再不甘心也没有办法……算了,退后一步自然宽,今年先做一些普通的果酒练手,反正也是酿给自家人喝的,还不知道老妈老爸可不可喝灵酒……不过,修行的时间必须增加,希望明年有能力制作灵酒。 正在考虑花多少时间修行才算靠谱,腿上搭上一只小手,紧跟着一个毛耸耸的小脑袋贴到大腿上,云大少爷紧皱着的眉头瞬间舒展,满脸含笑地抱起椅子边的小可爱:“小萝卜不想自己玩啦?来,爸爸带你去河边。” 那天小家伙吃了半只灵芝睡了整整五天,刚巧错过了他忙得昏天黑地的日子,可谓贴心之极。此后他一直没空,陪小家伙的时间极少,现在总算闲下来了,也该补偿补偿自家儿子了,不能让小鬼白叫爸爸对吧(拜托,小萝卜叫的明明是妈妈好不好)。正好,他现在有钱了,正在琢磨要不要买一窝土鸡的问题,买鸡之前再到河边考查一下比较好。 抱着小家伙走出书房,对着满院子的诡异植物熟视无睹,大概是秘境认主了,这些家伙现在规矩得不能再规矩,服服贴贴地蜷缩于地面,就象臣服于阶下的一群奴隶。可惜主人总觉得这是群恶奴,随时都有爆起伤主的可能,也不知风云阁的前任主人中了哪门子邪,养这么一群恐怖生物做什么? 步履匆匆地走出院门,院子外边是一条短街,当中一条山道,两边十来栋房舍,以前没有时间看,今天他随意挑了两个院子进去,两户布局相似,风格却是迥异。一户摆设精致,正厅里放着个很张扬的博物架,院子里花团紧簇,垂柳紫竹凉亭,依稀可见当年风采;另一个的后院却是一片荒凉,占地一亩的大园子长满了各色杂草,草丛间稀稀拉拉生长着一些已经挂穗外貌酷似稻子的植物,云苏阡陌强烈怀疑这个园子曾经被主人打理成了稻田,房间里面却是空空荡荡,只在地面扔了几个蒲团,连张床都没有……真是南辕北辙的两个人啊,他们当邻居,会不会相互看不对眼经常干架? 几百年没人住的地方,很诡异的窗明几净,安静的让人疑神疑鬼,云苏阡陌总觉得暗处有双眼睛正在偷窥,他不愿久留,稍稍看了看立即抱了宝宝离开──幸好有宝宝,否则真的要毛骨悚然了。 所以说,空间这种东西,面积太大,东西过多,也不好。 还是山林里面好,有风有鸟有蜜蜂有青蜓,这里充满了生机,还有各种各样的声音。云苏阡陌抱着宝宝沿着山径一路缓行,絮絮叨叨教些小鸟青蜓鲜花神马的,他发现小宝宝很喜欢听他讲话,或者说,宝宝很喜欢“跟”他讲话──当他开口说话的时候,小鬼不但会咿咿喔喔地应答,还会踢踢小腿晃晃小胳膊,表达自己的情绪,如果他不讲话,小家伙就一声不吭,窝在他怀里装深沉。 不多时一大一小来到山脚下的河滩地带,空间里的时间跟外面同步,气候却是有所不同,明显比白水镇炎热,好在山林中树荫浓密,河滩上河风习习,这点热度完全不构成威胁。 云苏阡陌欣然坐到树下,把宝宝放地上,小家伙粘他,也不乱跑,坐他腿边抓草玩。 “小萝卜啊,看到了吗,以后爸爸会把这些草清理干净,然后种上庄稼。你说爸爸该种点什么好呢,粮食一定要种,种两亩,就算闹饥荒咱也不怕。菜我们就不种了,你爷爷自家就有一个院子,院子里面种出来的菜足够我们吃,种多了又不敢拿出去卖,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它们坏掉,对不对?” 宝宝非常应景地“哦”了一声,还重重点了一下小脑袋,也不知它是真懂还是不懂装懂。 云苏阡陌拍拍它的小萝卜缨:“回答正确。除了粮食,我们还要种点药,我们要种灵药。你看你吃了点灵芝就睡了五天,好象还变重了一点,以后老爸我把这边都种上灵芝,这个地方的灵气这么浓,一定长得又快又好,你吃了快快长大,帮爸爸挣钱,同不同意?” 小萝卜这次没有点头,它正在和一只狗尾巴草叫劲,暂时没功夫搭理它家伪爸爸。 云苏阡陌确实准备种药,虽然他真正想要种的肯定不是灵芝。这个念头自他在山谷中采果子的时候就有了。山谷中也有草药,他和孟禾采了一些卖给药房,价格还不错,比种粮种菜都要合算,据孟禾说是因为药材不好种多数人都种不好不敢乱种的原因,自此他就产生了包块地种药为生的念头。 当然,老老实实种药的那是药农,如果普普通通的药农都可以过上毫无后顾之忧的幸福日子,农民们也就不会争先恐后地往城市里边跑了,他没那么天真。幸而他比绝大多数人幸运,他有这个秘境,虽然不敢把秘境中的东西拿出去换钱,育苗总是可以的,由秘境育出来的药苗,品质产量必定不会差,收入自然比其他人好,他也不贪图一夜暴富,只希望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靠着自己的勤奋,让一家人丰衣足食,当一个不显山不露水的小小富家翁,好好守着父母,让他们开开心心活到老……人生如此,也就足够了。 至于对岸河滩,暂时放养一些鸡鸭家禽,猪太脏,就不要养了,他虽然不是正经农民,常识还是有一些的,两处河滩,今年这边耕种对面养鸡,明年对换,养鸡的那边有鸡粪作肥料,土质肥沃,种东西正好,这样可以避免过度耕种土壤肥力不继的问题。 计划梳理完毕,云苏阡陌非常满意,大隐隐于市,富足且安康,他要的,不多,也不难,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站起身,抱起宝宝,高高兴兴地抛到半空再稳稳接住,面瘫宝宝给逗得咯咯的笑。 “小萝卜,跟爸爸回家吃饭罗……” 正要起身返回家中,心底突然升起浓厚的疑云──那种被盯梢的感觉又来了,怎么回事? 抱着宝宝四下张望,片刻过后,远处的草丛中出现一个黑影,黑影遥遥观望了一阵,然后犹犹豫豫地跑过来,身形在尺余高的草丛间时隐时现,从形态上看,是一只犬科动物,很可能是一只狗,当然,也有可能是一条凶狠的狼,幸好身形不大,应该还未成年。 云苏阡陌一眨也不眨地盯着黑影,怀里的宝宝更在看见它的那一刻僵直不动,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似乎很紧张的样子。如果不是玉简上讲的明白,秘境中的所有生物绝对不会主动攻击秘境之主,云大公子几乎要落荒而逃。 黑影渐渐逼近,终于看清它的形貌,原来是一只通体漆黑的半大狐狸。 ------------ 第二十章 狐狸养鸡">21第二十章 狐狸养鸡 第二十章狐狸养鸡 云苏阡陌松了口气,狐狸这种生物据说非常聪明,狐狸精更是妖怪中的天皇巨星,想来不会干蠢事吧? 天皇巨星走到云苏阡陌近前,围着他慢慢转了一圈,似乎是在闻他的气味,然后用前肢撑地象只小狗样直挺挺地坐到他面前,一动不动,只尾巴不停地扑腾。 这是怎么一回事?难道不是应该有俯首称臣的动作吗?……云苏阡陌有点搞不清状况,却意外地发现宝宝 正在尽力蜷缩起它的小身体,恨不得躲进“妈妈”身体里面的样子。 原来是个欺负小宝宝的不良分子! 轻轻拍起萝卜宝宝,伪爸爸护犊之心大起,很严肃地问黑狐狸:“你是来找我的?” 狐狸点头。 噢,听得懂人话……果然是只狐狸精! “你叫什么名字?” “墨。” 哇,还会说话,虽然声音很幼~齿的样子……原来是个欺负小朋友的不良小朋友?嗯,情节好象不那么严重了。 “你找我有事情?” “要……出……去。” “出去?……你是怎么进来的?” “跟清来……打架……清不见了……出不去……” 跟一只狐狸用人类语言交流,然后这只狐狸的声音还很幼~齿,幼~齿到口词不清……这种事情冲击力十足,云苏阡陌好不容易才按捺下心中的违和感,静心分析狐狸语句中表达出来的意思。 “你是跟一个叫清的人(会是人吧?)来到这里的,然后你跟清打了一架,清不见了,你就出不去了?” “不是跟清……跟云云打架。” “云云是谁?” 黑狐狸想了想:“云云是……云云。” 这叫什么鬼答案? 云苏阡陌也想了想:“云云是一只狐狸?” “嗯。” “云云呢?” “不见了。清,云云……都不见了。” “你跟云云打完架之后,是不是就躲起来了?” “嗯。” 什么打架?多半是欺负云云小姑娘,害怕受处罚就躲起来了呗,等你出来,大家都不见了……真相肯定如此。 “然后你就一直住在这里,出不去?” “嗯。” 可怜的娃,被关了几百年,这一架打的够惨烈的! 云苏阡陌突然想起一件事:“桑果呢?它跟你一样,也是大人走了,自己出不去?” “桑果?……伤伤?” “对,就是桑桑。”原来小前辈叫桑桑(其实是伤伤)。 “这里是……伤伤家。” 哦,原来桑桑是个土著的说,难道真的是被族人留下来给我帮忙的?留棵小桑树来帮助“恩公”?谁做的决定,真的是那个英明神武算无遗算的族长大人? “我最近没有看到桑桑,桑桑在哪里,你知道吗?” “变树了。” 好嘛,感情变回桑树了,难怪找不到它──多半是那天晚上发完脾气后意识到自己露馅了,前辈高人装不成了,面子上不好过,干脆躲起来不见人?……哼哼,我倒要看看你可以躲到什么时候。 “紫霞岭除了你们,还有没有其它的……嗯……其它的精怪?” “有。” “谁?” “它!”黑狐狸抬起前爪指向云苏阡陌的怀里,“假人参……不能吃!” “不能吃?” “嗯,伤伤说它人参……可以吃……伤伤墨养它……弄错了……” 黑狐狸一脸上当受骗的样子,云苏阡陌好半天才听明白它的意思,鼻子差点没气歪──搞了半天,感情你们还想把小宝宝啃来吃了啊! 难怪宝宝怕你,还长成了一个面瘫──生下来就差点被你们给吃掉,换谁都会面瘫吧? 如果不是考虑到对方是只妖怪,云苏阡陌肯定把它拎过来打屁股。 小狐狸才不管他的情绪变化,提醒他:“墨……要出去。” “墨,你会化形吗?” 化了型才好打屁股,没想到的是…… “不会。” “不会?” “清没教。” 难道狐狸精变人不是本能? “墨要出去……找清……” 云苏阡陌摸下巴:“你现在这个样子不能出去,外面坏人太多,他们会把你关进铁笼子里面。”看你一身油光水滑的,关笼子是小事,弄不好还会被抽筋剥皮……算了,这种事太血腥了,还是不要告诉小朋友比较好。 “化形……就出去?” “嗯,如果你变成人的话,可以带你出去看一看。” 黑狐狸歪着脑袋想了想,说了声“好”,摇着尾巴跑进草丛,跑了几步又掉转头跑回来,一直跑到云苏阡陌的脚边,用一双狭长的招牌眼睛看着他,眼睛亮晶晶的,出乎意外的清明和单纯,明明白白写着“让我入伙吧!让我入伙吧!” 云苏阡陌给它逗乐了,这哪里是只狐狸,分明是一只披着狐狸皮的小狗嘛。 可惜怀里的小宝宝不卖账,拱在妈妈怀里装鸵鸟,发现小狐狸不但没走,反倒越靠越近,终于爆发了,转过身,裂开嘴,怒目圆睁,发出“嘶”的一声尖叫,一张小脸说不出的凶狠。 可爱宝宝竟然还有这么暴力的一面?尤其是宝宝的声音,跟记忆中指甲划过黑板的恐怖声音有一拼,难听程度堪比声化武器。 云苏阡陌吓了一跳,连忙搂紧小家伙,不停地轻拍它的后背:“小萝卜不怕不怕,爸爸在这里……” 他忙着哄宝宝,那只倒霉狐狸却一下子提起两条前腿,呲牙裂嘴,对着小萝卜做了个挑衅动作。 “墨你干什么,宝宝是弟弟,有你这么当哥哥的嘛?” 云苏阡陌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他得了一个空间,空间附赠给他一棵喜欢冒充前辈的桑树,一只极不安份的狐狸幼崽,还有一个不会说话的小奶娃……当他是谁,超级保姆么(错啦,其实是免费奶爸啦)? 对了,还有鸡,他的养鸡计划啊…… 鸡和狐狸可以共存吗? 这是一个问题……不对,这个不是问题,完全不是问题。 狐狸吃鸡,天经地义,要让狐狸不偷鸡……有可能吗? 鉴于他家狐狸后面还带着一个“精”,云苏阡陌决定冒一次险,大不了一窝小鸡全部变成小狐狸的下饭菜,反正鸡仔不值钱。 第二天,云苏阡陌买下一窝小鸡,连带鸡妈一起拎进秘境,小鸡放到地上不到两分钟,小狐狸旋风般驾到。 “鸡……” “对,鸡。墨啊,这些鸡你来养,不是现在就吃,明白吗?” 小狐狸点头:“长大吃。” “长大也不能吃。” 小狐狸歪歪脑袋:“蛋?” “你知道鸡可以下蛋?” “下蛋……变鸡……更多的鸡……” 云苏阡陌有点惊悚了。 “你怎么知道的?” “墨……有鸡。” 小狐狸真的有鸡,家养野鸡,云苏阡陌彻底惊悚了。 跟着小狐狸去到半山腰的瀑布边,小狐狸一纵身,穿过瀑布,消失在水帘的那一边,片刻过后,那家伙从水帘后面伸出一个墨黑色的狐狸脑袋,冲着水潭这边的云苏阡陌直裂嘴。 显然瀑布背后有个山洞,不过云苏阡陌没有小狐狸的本事,没可能一下子蹦出十几米远,穿瀑布而过还滴水不沾身。看小狐狸得意洋洋,云大少阴阴一笑,踢掉拖鞋,一个猛子扎进水里──开玩笑,他好歹在四面环水的澳洲一呆十六年,别的本事不敢说,游泳那是半点也不含糊。 穿过瀑布爬上岸,举目四望,当真是……别有洞天啊。 原来瀑布背后不是一个山洞,而是一个很小巧的山谷,约摸有四五亩大,长满了各色杂草各种灌木,灌木丛间一只只野鸡看见两个闯入者正在不要命的扑腾,云苏阡陌草草数了数,拐拐,目光所及就有二十一只! “墨,这些鸡都是你养的?” 狐狸点头,阡陌同学对墨小朋友的敬仰之情立时尤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 很久以后,等到小狐狸说话利落了,云苏阡陌才搞清楚养鸡场的来龙去脉。 原来小狐狸刚刚变成乌龙囚徒的时候,不懂规划,天天追林子里面的野鸡,很快就到了无鸡可吃的局面,很是沮丧了一阵。幸好有一个野鸡家庭的一夫二妾漏网,野鸡才没有绝种,后来狐狸学乖了,它每年都要留几只,让它们下蛋抱窝,来年才有鸡肉吃。 虽然只是土法养鸡小打小闹,但你要知道小狐狸是无师自通靠着极强的自制力才走到这一步的,那得多有毅力啊,换了云苏阡陌这个伪大叔都不一定做得到,而且为了便于管理,它还把野鸡赶进这个小小山谷,入口水帘,四面绝壁,绝对没有办法逃走……这得多高的智商啊! 等等,山谷…… 云大少心里面咯蹬一声,视线凝固在面前的山石上面,山石上刻着“引泉灵药园”几个飘逸行草,却顶着一脑袋鸡屎灰头灰脸地站在乱草之间……云苏阡陌湿漉漉的头顶顿时有青烟冉冉升起…… “灵药园”?灵──药──园!传说中的灵药?哦哦哦,居然是个种满灵药的园子,不对,应该是个“曾经”种满灵药的园子……天杀的狐狸精,地上那些要死不活的野草就是灵药吗,看看被你糟塌成了什么样子! 最要命的是,这些通通都是他的财产啊! 云大地主血压陡升几欲吐血,再次升腾起要把小狐狸捆起来爆打一顿的冲动。 吸气,吸气,再吸气…… 转过头,云少爷挂出一张大哥哥的笑脸,笑眯眯地问狐狸:“墨啊,你觉不觉得这个样子养出来的野鸡不好吃?” 墨小盆友只觉得身上一阵阵发寒,不明所以地看着它哥。 云狐狸收起笑容,一脸肃然:“野鸡,最重要的就是一个‘野’字,你把它们关在这么小的地方,它们跑不动又飞不高,身上的肉长不结实,不结实的肉吃起来不香,小墨,你这是……暴、殄、天、物啊!” 墨身上的狐狸毛抖了一抖,下意识地思考起野鸡的肉是不是不香的问题,不过它都好几百年没有吃过满林子乱飞的野鸡肉了,实在是缺乏参照物,正不知如何回答,它家大哥又开口了:“我知道你把它们关起来是因为比较好抓,不过墨你堂堂一只狐狸,难道狐狸不会抓鸡?” 小墨同学的狐狸眼立时眯成一道缝──当初为什么要把它们关起来?好象已经记不起来了,不过,它会抓不住野鸡?……造谣,绝对是造谣! “所以啊,”云狐狸又开始谆谆教诲,“这些野鸡还是放出去比较好,你如果想吃家养鸡的话,直接到河滩上抓,那些鸡不会飞,你一扑就到手…… “墨会……抓鸡……”小狐狸彻底急了。 云狐狸很满意:“好,那我就等着看墨抓野鸡罗。记住了啊,河难上的不是野鸡,你把它们看好,不要让它们乱跑,更不要让黄鼠狼惊吓到它们,我一个星期奖励你一只烤鸡,墨,你有吃过烤鸡吗,就是kfc……” 最后结果,小狐狸心甘情愿地放飞野鸡,还传说中的“灵药园”以清静,并糊里糊涂签下用工协议,变成了云老大家的专职饲养员,专门照看河滩上的鸡群,工资是每周一只烤鸡,主要任务是不准它们乱跑并且防止黄鼠狼等天敌的袭击。以一年五十二只鸡的代价在河滩放养小鸡,资本家云苏阡陌觉得非常合算,这么大一片地,别说52只鸡,就是养520只鸡,也是没有问题的。 其实鉴于语言上的问题,这对跨越物种的兄弟之间有一点小小的沟通不良,小狐狸误以为等鸡长大了全部都归它,它可以一只一只慢慢吃,至于每周的烤鸡,是额外所得。幸而等小朋友品尝过云苏阡陌自制的啃得鸡之后(他在kfc打过工),立时改变计划,立志早日化形走出秘境,kfc,成为小狐狸心中的圣地,无可比拟。 ------------ 第二十一章 云苏善酿">22第二十一章 云苏善酿 第二十一章云苏善酿 搞定新入伙小弟,下一步是建造鸡笼。既然放养,那种大型的鸡舍自然是用不上的,而且他好歹长在小镇,出门就是农田,知道鸡有炸窝的毛病,如果山林里面的小动物饿急了跑出来偷鸡,很容易造成炸窝,损失将会非常惨重,所以,这么多鸡一定不能放在一起养。 云苏阡陌思去想来,最后决定搭几个木头架子当鸡笼,每个两米长一米宽,高度60公分,周边和顶上铺油毡,再在离地15公分处作一个隔断,以此阻隔地面的潮气,小鸡扑腾不上去的话,边上再放几匹砖给它们搭脚。 鉴于上辈子这辈子自家活了两辈子都没有摸过木工工具,云大少爷很有自知之明地没有diy,他跑到建材市场买了现成的木条,进秘境鼓捣了半天,一口气钉好八个简易鸡舍,放到河滩边沿的灌木丛下,每隔百米放一个,想到鸡仔们都还小,害怕夜里寒气重,又专门从家里找了旧衣服铺到隔架上,反正都是些用不上的旧东西,过阵子取出来扔掉就是,最后还很细心地给小鸡仔放好搭脚砖……至此,鸡窝问题圆满解决。 第二天,他开始走乡串户,如愿买到三窝柴鸡三窝芦花鸡,河滩上的小鸡数量由8只猛增到49只,另有小母鸡7只以及大公鸡一只,小伙子气宇轩昂地过上了一夫多妻的性福生活,慕煞某点无数种马男。 云大地主把鸡放到河滩上,隔三岔五扔些吃不完的果子进去,其它时间基本上放任不管,反正有二十多亩地,地上啥草都有,草丛间草蛉飞蚱蜢跳,足够它们填饱肚子的。鸡这种生物还不算太笨,见主人不管自己,几只小母亲非常开心地挑选好鸡舍,七家子用去七个窝,剩下一个暂时闲置,它们也没给小狐狸添乱,几只大鸡连着两次被狐狸吓回河滩后,再没有鸡肝乱跑乱撞,至于山林中的那些个小动物,小墨同学一直是这片林子的霸王老大,谁活得不耐烦了,敢动老大的奶酪? 养鸡事宜理顺,接下去就该酿酒了。 这天云大少爷一大早进秘境摘果子,红葡萄,苹果,蜜桃,猕猴桃各种采了一大堆,秘境里面没有污染,用不着冲洗,直接挑了一个平整的小院晾晒,然后拿出酒坛子用河水冲洗干净,一并放到太阳底下晾晒。酒坛是前天去彤城买木条的时候顺买的,50斤装的大号罐子买了5个,5斤装的小号酒坛子买了10个,他资金有限,买的都是些很普通很实在的家用酒坛。 处理完毕酒坛又去察看果子,荷荷,没被老鼠偷没被虫子咬,一个个完好无损地躺在床单上(他把家里的干净床单偷进来了),他就知道,修行人怎么可能与鼠同居,这些房子的外围肯定有阵法。 等到果子和酒坛全都晾干了,把东西搬回家,云太太云先生刚好下班,听了他的计划两个人兴味盎然,尤其是云先生,有点小贪杯,乐的合不拢嘴,他们想当然地以为水果是儿子从山谷里面背回来的,也没有多问。吃过晚饭,云太太非常坚定地拒绝了八点档,挽起袖子挤葡萄,一个半小时后葡萄连皮带汁进了两个大酒罐,苹果也被云家父子切碎捣汁,果汁装入酒坛,盖上盖子;然后三个人马不停蹄地处理蜜桃和猕猴桃,等到最后一坛桃子酒封盖,云太太难以置信地问儿子:“这就完啦?这么简单?” 云苏阡陌解释:“现在是第一步,叫作第一次发酵,发酵完了要把酒倒出来,再进行二次发酵,用不了两个月就可以喝到葡萄酒了。对了,除了葡萄酒其它都要加糖,不然度数太低,没办法保存。” 其实葡萄酒一般也要加糖,不过秘境中的葡萄糖分很重,而且葡萄酒主要是为老妈和外婆准备的,度数低一点比较好。 云先生狐疑地看着儿子:“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你都是从哪里学到的?” “书上啊。” 网文也是书,对吧? 以上,即为n年后大放异彩的“云苏善酿”的首次试酿,不过此时此刻,云家三口都没有料到这东西会那么走俏,至于“云苏善酿”的第一功臣云无伤小盆友,目前还在闭关入定中,呃,用“闭关睡觉中”更加合适。 果汁入罐,光杆地主又瞄上了秘境中的蜜蜂,要说这件事吧,其实是酿酒的副产品──果酒中必须要加入白糖(或者冰糖),以此提升度数,云大少爷对此非常的不爽。想想吧,全部原料都是无公害的全天然产品,品质超一流,现在却不得不加入一些来路不明的东西,大煞风景不说,没准还会影响到果酒的整体品质。云大少爷为此郁闷了整整一天,然后他突发奇想,干嘛不用蜂蜜代替,他记得前世在国外见到过蜂蜜酒,既然蜂蜜可以制酒,为什么不可以直接加入到果酒当中?他没在秘境中见到过甘蔗或者甜菜,蜜蜂却是见过不老少,这个法子可行。 倒霉的蜜蜂们就此被秘境主人给盯上了。 说干就干,第二天秘境主人身穿牛仔裤脚蹬运动鞋,长袖衬衣外面还罩了一件外套,带上墨镜口罩以及帽子,大夏天的捂了个严严实实,全副武装进入山林,寻找蜂窝。 “你……做……什么?” 5分钟后,小狐狸现身,非常惊奇地看着他家狐狸哥哥。 云狐狸心里咯蹬一声,他已经把小狐狸归入“讨债鬼”一档,顿时警钟长鸣──狐狸吃不吃蜂蜜?既然熊瞎子要吃,狐狸也是要吃的吧?秘境就这么一丁点大,蜜蜂肯定不多,一旦让它发现蜂蜜很好吃,还有我的份吗? 晃晃手上的玻璃罐子,田坎狐狸合颜悦色地回答:“我去收集蜂蜜。” “蜂蜜?……是什么?” “嗯,蜂蜜是用来酿酒的,加了蜂蜜的酒很好喝。” “酒?……是什么?” 云狐狸还没来得及忽悠,旁边有人抢先回答:“笨蛋,酒是用来喝的。” 小狐狸一跃而起,炮弹样射向声音的主人:“你才……笨蛋……” “话都说不清楚,你不笨蛋谁笨蛋……” 一个粉妆玉琢的小屁孩和一只毛耸耸的黑狐狸立时纠缠到一起,云苏阡陌费了老大的劲,才把两只分开。 小屁孩正是失踪多日的小桑果,据说此妖闭关一个月,可惜外貌上完全看不出闭关的效果,仍然是个三寸丁小正太,丁点没长大。 小正太的注意力落在秘境之主身上,囧囧有神地问:“你要酿酒?” “是啊,我要酿果酒,桑桑你一直都在闭关吗?” 彻底忽略掉最后一句话,小正太整个人兴奋地蹦起来:“你真的要酿酒?太好了,太好了,你给我留一壶,不,留两壶……” “墨……也要。” “你?你又不会喝酒……” “墨……会……” 眼开两只又要开战,云苏阡陌连忙岔开话题:“好,好,你们都有,不过,你们要帮我收集蜂蜜……” 待到两只急吼吼地冲向山林,云大少松了一口气,看样子今天的蜂蜜有着落了。秘境中的动植物不可以伤害他,但他如果主动出击,人家也是可以反击的,虽然不至于害了他的小命,但是一想到被一大群蜂子追着跑,云苏阡陌一个寒战。 一刻钟后,小狐狸在林中发现一个倒霉的蜜蜂家族,桑果小盆友信誓旦旦地说还有两个,不过云苏阡陌认为这一个足够了,其它两家暂时逃过一劫,然后狐狸哥哥说既然是墨发现的蜂窝,收集蜂蜜的工作就交由桑果完成,这样才算公平。小狐狸得意洋洋,全然不知它家兄长是害怕它就此变成馋嘴猫,正在竭力避免它接触到蜂蜜。 小桑果倒是完全不介意,挽起袖子开工,不多会儿,田坎同学终于惊觉自己的这一决定是多么的正确多么的英明多么的有远见──天啊,秘境中这些动物绝对不可以以常理度之,表面看起来普普通通的蜜蜂战斗力堪比杀人蜂,桑果刚一靠近,它们就展开了攻势,等到摘下蜂巢,一大群发疯样扑上去,密密麻麻,光是远远看着都让人头皮发麻…… 桑果不愧为一只妖精,但见它不慌不忙地倒蜜,它的身周像是多出了一个看不见的保护罩,蜜蜂们一头撞上去立时昏倒,纷纷跌落,几分钟之内,小桑果手上的玻璃罐装满了,远处旁观的云苏阡陌连忙大叫:“够了,桑桑,过两天我们再来……” 果酒中的糖分需要分几次加入,这一大罐蜜足足有五斤重,目前来说是足够了,云苏阡陌欢天喜地的回家。数年之后他才知道,一般的蜂蜜必须要经过炼制之后才可以食用,而他缺乏常识却歪打正着,他家的果酒因此而风味独特,不得不说,重生之后他当真是运气牛逼到直冲九霄。 小狐狸对酿酒兴趣缺缺,采完蜜就跑去视察它的鸡群去了,小鸡刚进来没几天,它对它们的热情尚未冷却……可怜的鸡仔们。 桑果跟墨完全不一样,它对酿酒情有独钟,一个问题接着另一个,采完蜜之后它的嘴就没有闲过。云苏阡陌觉得很奇怪,难道一只桑树也好酒贪杯?有意一引导,小盆友立即合盘托出,原来是很久很久很久以前,当它还是一棵树的时候,有一天某个人(?)不慎打碎了一个酒坛,大半坛美酒通通进了桑树的根须。 那可真是天底下最美味的东西……小盆友一边咂嘴一边回忆,回味起美酒的醇香。 云大地主心里一动,问:“桑桑,你会画蕴灵阵吗?” 小朋友一愣神,然后挺胸昂道:“阵法那么简单的东西,岂有不会之理……你拿给我看一眼,我帮你画。” ------------ 卷 一尾声23卷 一尾声">24异变 作者有话要说:
  卷二.地主是怎样炼成的 第二十二章异变 “泽安,你说陌陌养个啥不好,干嘛养个萝卜,还宝贝得不得了,谁动都不行?” 院子里,苏清正在给菜浇水,突然想起儿子房里的那盆萝卜,萝卜养花盆里还放在卧室里面,越想越诡异,开始唠叨。 云泽安坐桂花树下看报纸,“嗯”了一声,抖抖报纸,装没听见。 看老公一副敷衍作派,苏女王怒了,几步走过去一把抓下他的报纸: “我在跟你讲你的宝贝儿子,报纸重要还是儿子重要?” “儿子很好啊……” “好你个头……你没觉得他怪怪的,学校都开学一个多星期了,他一点不着急,今天又跟禾子去挖药,他当真想要摘一辈子的果子挖一辈子的草药啊!” “男孩子嘛,玩心重了一点……” “都十八岁了,还男孩子。复读不去,工作的事情也不上心,天天往外面跑……你还说他只是玩心重了一点?” “哎……你不要瞎操心,他高考那阵有多拼命你又不是没有看到,让他放松一段时间……” “我没说不让他放松啊,这都九月六号了,别家的孩子都上大学去了。” “他底子好,再休整两个月也没问题……” “云、泽、安,你是铁了心要跟我装糊涂是不?我看他是压根就不想读书了,又不是脑袋不开窍,明明考得上却不读,你就不遗憾不生气?前几天你妹让他出国他也不去,我都搞不懂他到底咋想的,我、我、我……我着急我上火啊……不行,养不教,父之过,你是他老子,你得跟他谈……” “好,好,我谈,我谈,等他回来就谈,你让我先把报纸看完啊……” 让老妈极度不放心的当事人云苏阡陌,这个时候他在干什么? 昨天是周五,刚刚开学的孟禾溜回家,两个人一大早上山。他们这次不是冲着水果去的,谷中只剩晚熟品种了,要等一个月才到采摘期,他们这次的目标是夏枯草,上次孟禾发现可以挖了,本着“大头抓了,小头也不能放弃”的穷娃方针,今天上山是为了把这些草药挖回家换点小钱。 两个穷孩子不知道的是,在他们下谷大半个小时之后,一小队童子军出现在山坡上。 “快过来,快过来……看,绳子,他们肯定是顺着绳子爬下去了。” “真的呢,哇,下面有什么?” “会不会是武林秘籍,电视上都这么演的。” “就是就是,令狐冲……” “令狐冲没有武林秘籍。” “嗯,我忘了,是张无忌,张无忌就是这个样子得到屠龙刀的……” 几个十来岁的农家男娃娃互相对视,当中一枚黑炭抢先下手,一把抓过绳子纵身而下,其他三个被他吓了一大跳,醒悟过来后纷纷争夺登山绳,泥鳅样争先恐后地滑下裂缝,沿途一串惊叫声,最后只剩两只最规矩的,看着黑洞洞的裂缝没敢下去,站那儿发呆…… 等到云苏阡陌他们发现不对劲的时候,几个小子已经疯子样满山谷乱蹿了,爬上裂缝入口处的一棵果树,貌似已经完全忘记了传说中的武林秘籍。 “哇,呸呸呸……” “他x的啥操蛋东西,这么难吃……” “那边有橘子,我们摘橘子去。” “哇,妈的啥破地方啊,橘子也这么难吃!”(@─@) …… 云孟二人无言地看着这群小崽子,他们不停地摘果子,咬一口扔一个,片刻功夫附近的果树纷纷遭殃,果子落了一地──这些都是晚熟品种,山谷中的季节又比外面晚,压根没有成熟,能好吃嘛? 云苏阡陌终于看不下去了:“喂,你们几个,谁让你们下来的?” 几个娃娃这才惊觉旁边站着两个大人,当即露出想要跑路的神情,只黑炭不怕事,这娃一看就是个野惯了的,一点也不惊慌,叉着腰跟他们对视:“雁来山又不是你们家的,我们偏要下来。” 云大少被他的欠扁样逗乐了:“嘿嘿,确实不是我们家的,不过,下来容易,你们有本事上去吗?” “老子下得来就上得去,你吃饱了管的宽。” 看黑炭一副小泼皮样,云苏阡陌摇摇脑袋,这娃家教极差,他心下不喜,当即不再理会几只猴子,和孟禾闷头采药。 要说这件事,还真是云苏阡陌疏忽了,他只想到雁来山上除了几户散居的药户就只有一个成形的村子,总共三十多户人家两百来口人,其中大半进城打工,只有老弱病残留守,这些人连自家的一亩三分地都照管不过来,哪有闲功夫管他们两个采药小子?他只以为路上当心一些,就不会引人注意。 道理是不错,可惜他把小孩子给忘记了。 小孩子精力旺盛好奇心重,而他们上山的次数又确实频繁了一些,正好赶上放暑假这些娃娃彻底放了牛,一来二去还是被盯上了。小孩子脚程慢体力差,但架不住他们电影看得多,组织了小分队跟踪侦察,要不是打小被家人吓唬着长大,对山林有种发自内心的恐惧感,暴露的时间还要提早。 不过,云大少爷也不觉得行踪暴露是多大一件事儿,雁来山不是他云家私产,天生天养的东西,各凭本事吧。 他懒得搭理黑炭,黑炭却以为自己打败了“大人”,得意洋洋地招集三个部下在山谷里面横冲直撞,四个小孩一会奔向东边,一会爬上西头,一面乱跑一面扯疯样的怪叫,寂静的山谷被他们糟踏得不成样子,然后…… “鲢鱼,鲢鱼,你咋个了咋个了……” “鲢鱼,快说话,你快说话啊。” “哇呀呀,鲢鱼昏死啦!” “快看强子……救命,强子咬人……” “救命啊,强子疯啦……” “强子,强子,你……你……你……” “哇,救命啊,救命啊……” …… 等到云苏阡陌和孟禾奔过来的时候,一个孩子已经倒在地上昏眯不醒,另两个一人赤手空拳一人举着树枝,正在状若疯狂地追□炭,四个孩子中貌似只有黑炭还保持着清醒,但他的脑袋被同伴打破了,一滴滴鲜血顺着发尖往下滴,左边的头发被鲜血“挑染”出两公分的腥红色带,触目惊心。 刚听他们喊叫的时候云苏阡陌还以为只是小孩儿打架,没想到短短几分钟事情发展到这步田地,连忙奔上前抓住疯娃手上的树枝,以掌为刀,切在他的后颈处。这是最常见的截击颈动脉招式,目的在于阻止大脑供血,造成短暂昏迷,鉴于对方是个孩子,他没敢下重手,没想到发疯小孩非常人可比,不但没昏,反而一把从他手上夺过树枝,掉转枪口转而攻击他,满脸的疯狂狠毒,活象跟他有深仇大恨一般。 “他们是不是中邪了?……”旁边孟禾惊呼。 孟禾距离稍远,云苏阡陌失手的时候他才刚刚赶到,正好看到另外一个“小疯子”放弃黑炭转而攻击云苏阡陌,他想也没想一把从背后抱住小孩,有了云苏阡陌的教训,他出手颇重,小疯子挣脱不得,低下头猛地一口咬在他的臂膀上,孟禾吃痛手上稍松,疯娃趁机逃脱……第一回合,两个大人双双败北! 云孟二人头痛不已,他们不敢下重手,手重了会伤人,手轻了又抓不住小孩,急切间云苏阡陌瞄见地上的背筐,急中生智,拎起背筐连筐带草冲着一个小孩当头罩下,趁着小孩与背筐搏斗的空档飞快地从背包中掏出绳子,三两下把人捆好,这才有空对着一旁的黑炭大叫:“还不快跑,快点回去报信……” 黑炭正大张着嘴发呆,对云苏阡陌的喊话恍若未闻,目光死死地盯着孟禾身后,云苏阡陌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却见孟禾刚刚制住另一个小孩,而在孟禾的身后,原本昏倒在地的小孩正在慢慢爬起,向着黑炭僵硬地走去,这一个完全没有刚才两个的灵活,只见他目光呆滞神情诡异,动作僵硬得让人联想到小僵尸。 “哇……” 黑炭一声怪叫,掉头就跑,等到云苏阡陌和孟禾合力把小僵尸捆成粽子,他已经以可以入选青少年奥运会的速度冲进裂缝…… 刚才还喧闹不堪的山谷眨眼间陷入死寂,直到此刻云苏阡陌才有时间思考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快速把几个“中了邪”的娃娃检查了一遍,发现几个人手上腿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擦伤划伤,而且都出了血,应该是在滑下山谷的途中蹭破了皮。云苏阡陌心中一动,暗叫一声不好,连忙拧开水壶抓过孟禾开始清洗他手臂上的咬伤,清洗完毕,又把剩下的半壶水往他手上一塞:“喝了,全部喝干净。” 孟禾本来想说我不口渴,看云苏阡陌一张脸阴阴沉沉的,一副山雨欲来的架式,悄悄把话压下,咕咚咚一口气把半壶水灌进肚子。 此后他们把三个娃娃送回山坡,疯魔小娃娃人被捆住了,身体却不停扭动挣扎,两个苦逼大娃娃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们拽上崖,幸好黑炭就象吃了波菜的大力水手,超年龄超水平发挥,没让他们帮忙自个儿爬了上去,更加幸好让云苏阡陌颇为担心的孟禾一直行为正常,没有出现突然疯魔的症状。 刚一上到山坡,黑炭立即一头栽倒在地,不省人事,有了前车之鉴,孟禾飞快地把昏迷中的小黑炭绑成粽子,云苏阡陌正打算让孟禾留守自己到村上报信,一群乡民急吼吼地奔过来,双方照面,大家都吃了一惊。 “就是他们,黑娃和鲢鱼就是追他们下去的……”奔在前面的小娃娃看见云苏阡陌大喜,尖尖一嗓子大叫,下一刻,目光落到四只“粽子”身上,声音嘎然而止。 旁边的乡民集体沉默,片刻过后,一个中年汉子首先发难,大吼一声“你们凭什么捆我娃儿”,当先冲向小娃娃……接下去,一片混乱。 几个村民冲上前要与云孟理论,说是“理论”,却是压根没打算听他们解释,双方差点打起来,幸好这期间另外几个人七手八脚地给娃娃们松了绑,然后形势直转而下,最先是两只“粽子”彻底昏迷,喊死也不回应,然后黑炭从昏迷中“清醒”,和小僵尸一起发起攻击,见人就咬。 刚开始村民们还试图阻止他们,没想到这两只比吃了兴奋剂还要厉害,力气大的象十几岁的半大小子,等到村民们终于把他们制住捆好,已经有七八个人被咬伤。看着这些人流血的伤口,云苏阡陌眼睛动了动,犹豫了一下,终是没有出声。 等到他们一群人返回雁来村,天色已然黑尽,路上云苏阡陌把情况大致讲了一遍,或者是村民们被吓到了,又或者是他们意识到了山坡与老鸭嘴的关系,大家沉默了一路,抵达村子后神情冷淡地与两个学生娃分手,赶回家骑上自行车,把几个疯娃送往彤城医院。 ------------ 风波
">25风波 第二十三章 风波 云苏阡陌预感到事情不会这么结束,回到家他老子还没来得及跟他讨论人生规划,他抢先把事情讲了一遍,云老师越听越严肃。 原来雁来山最近一直不太平,村民们出现了诸多不适,这件事,还得从那个所谓的“白水湖地震、雁来山滑坡”说起。 地震震垮了雁来山的一面山坡,地震过后,上边派来一只考查队,据说考查出了一个“湖底古文明”,考查结果还没有公布,不过白水湖一带近水楼台听到了若干风声,谣言四起。 “古文明”什么的,村民们不懂,他们只以为水底下有古墓,于是有水性好的悄悄下湖,想着趁此机会捞几件古董上来这辈子都不用愁了。结果却是偷鸡不成反倒惹了一身骚,没一个找到所谓的古董,倒是下湖的人集体生病,也没啥大病,就是心悸拉肚子做恶梦啥的,一连病了大半个月才慢慢见好。这事儿传出来之后,雁来村的留守村民们这才惊觉自家这段时间也是恶梦不断,大家一讨论,发现不是巧合,村上八成人都在做恶梦,开始他们只以为跟那些下湖的一样,过几天就好了,没想到这都快两个月了,他们村一个都不见好,不但不见好,病症还有加重的趋势,不少人开始拉肚子,上了点年纪的老人经常性的莫名心悸…… “我昨天才看到他们的伍村长,现在村上人心惶惶,有人说雁来山的地脉被地震震坏了,雁来山成了凶地,好些村民嚷着要把承包田退掉,到其它地方去投亲靠友。” 云苏阡陌心中一动:“那就让他们退呗……” “说退就退,那怎么成?村上几百亩地,大家都不种,农业税怎么办,村上乡上县上的各种摊派怎么办?今年受了灾,税收可以减免,明年呢?”云太太不愧是吃公家饭的,首先想到的就是“税收”。 云苏阡陌这才想起农业税要等到几年以后才会免除,这农民当的,承包退租都是身不由己啊……他正在同情那些村民呢,云爸下面的话立时让他所有的同情心烟消云散。 “是啊,为这事儿老伍他们这几天正发愁呢,不过他们一年吃那么多公款,发发愁也是应该的,倒是我们家才冤枉。” “我们家?跟我们家有什么关系?”云太太云公子异口同声。 “本来没有关系,现在出了那些娃娃的事,就有关系了。” “怎么会这样?” 看儿子想不通,云先生耐心指点:“雁来村不富裕,现在的医药费那么贵,那些娃娃马上好了还好说,几天不好的话,保管赖到我们头上。” “这、这……这也太不讲理了吧?” “面临困境的时候,讲理的人不多,他们只想找只替罪羊帮忙出医药费而已。” 本来云苏阡陌还不大相信云先生的高论,隔天被人找上门,他才对自家老爸佩服到五体投地──经历过各种“批斗”各种“大场面”的曾经的“知识青年”们,看问题就是深刻啊! “你们还我的乖孙来啊,我的孙子啊,那么乖一个娃娃,让你们害得失了魂……天啊,他还是一个小娃娃啊,你们这样狠毒是要招报应的啊……” “姓云的,你出来,闯了祸想当缩头乌龟,门儿都没有……” “姓云的,滚出来……” …… 这个时候云苏阡陌刚起床,正在刷牙,连早饭都还没吃。 打开院门,看见门外站着几个人,当中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婆,旁边三女两男,每一个都是苦大愁深的样子,好象云家借了他们的谷子还的却是糠。 老太太不是一般的彪悍,不等云苏阡陌开口,她已经一蹿而上,冲云苏阡陌飞扑而来。 云苏阡陌吓了一大跳,下意识地伸手一挡,没想到他的手刚刚碰到人,老太太一个踉跄坐到地上,扯起嗓子干嚎:“快来看啊,打死人哪,姓云的害了我家乖孙还不够,连我一个快入土的老婆子他都不放过啊……年轻人打老太婆,没天理啊,我不活啦……” 云家这块儿是独门独院,不过邻家相距很近,几步路而已,这么大的动静,早惊得左邻右舍出门,很快围出一个大圈,议论纷纷。 云苏阡陌一阵恍惚,他出生乡镇,深知农村人文化低,帮亲不帮理甚至是蛮不讲理的大有人在,不过自十六年前离开家,这一幕已经多少年没有见到过了啊,如果不是自己正好就是那个倒霉的当事人,说不定他也会搬一把椅子坐下来看民俗大戏。至于现在,就算不搬椅子,貌似他也只有一边看戏的份儿──论音量,他不是男高音,远远赶不上;论脸皮,他还没厚到颠倒黑白指鹿为马的地步;论争取民众同情,他比对方差了好几个等级,对方可是白发苍苍的老人家! 幸好他还有老妈。 苏清跟出来看到这一幕,怒火中烧,指着老太婆大骂:“哪里跑出来的疯婆子,我们连你是谁都不知道,害你孙子干什么?还说我儿子打你,他年轻力壮,真出手,你早躺医院去了,还有力气坐这儿干嚎……” 老太婆穿的不比花子好多少,心眼却不少,看自己讲不过苏清,立时用音量压倒对方,声嘶力竭地叫喊:“来人啊,大家都来凭凭理啊,我乖孙才十岁,还是一个小娃娃,就算他不懂事惹到你,也不要把他打到住医院啊,到现在都还昏迷不醒……老天爷啊,这种人都不招报应,天地良心啊……” “哄”的一声,四周一片笑声。 这就是云先生的高杆之处:前天预计到这一幕,让妻儿昨天在外面流窜了一整天,把雁来山老鸭嘴发生的“怪事”宣讲给众人听,现在不说整个白水村尽人皆知,至少也是一多半人听到了传言,今天更是让老婆呆家里以防意外,这才在舆论导向上抢得先机。 “老太婆,你是雁来村的吧?明明是你自己没有看好小孩,怎么能够怪罪到别人头上?” “对啊,那可是老鸭嘴啊,捡回一条命就不错了,就不要再冤枉人啦。” “是啊是啊,那个是老鸭嘴哦,要不是小陌,回不回得来都成问题,明明人家救了你娃一命你还要倒打一耙,恩将仇报啊。” “那么大一把年纪了,也不怕报应……” …… 所以说,帮亲不帮理也不全是坏事,这块儿是白水村,邻居们自然是帮云家,何况这次也确实是云家占理。 老太婆气的直哆嗦,跟她同来的一个老头看情况不对赶忙跳出来帮腔:“你们这话说的不公平,道理不能这样讲,要不是他们云家,我们家的孩子好好的怎么会跑到老鸭嘴去?再说如果不是他们在崖上留了一根绳子,小娃娃咋个下得去?” 老头儿音量不大,但他明显更会“讲道理”,一通话让四周的笑声渐渐平息,好些人觉得他讲的是歪理,可歪理也占一个“理”,不是那么好反驳的。 只有苏清冷笑,指指面前的路:“老人家,这件路通向白水湖,一直到湖堤,到了湖堤,你会看到一条石梯,顺着梯子就可以下湖……” 除了云苏阡陌,所有人都不明白她怎么突然扯到白水湖去了,大家都在一头雾水地看她。 “请问一下老人家,如果你们家的小孩儿从我们家门口经过,通过梯子下了湖,出了事,是不是你也要找那些修路修梯子的人负责?” 原来是讲这个……人群恍然大悟,嗡嗡声四起,纷纷说“对啊,就该是这个理”…… 事实证明,当双方都没有背景的时候,舆论至关重要,当然,群众也不是傻瓜,舆论往往站在更有道理的一边,一场风波就这么平息了。 在大吵大闹不可能争取到好处的时候,二度上门的可能性不大,不过,明的不行不等于不来暗的,云爸实在不想面对可能出现的屋顶被砸或者家人被□拳这种事,当天晚上请来雁来村的伍村长,云妈做了一桌好菜,招待客人。 伍村长跟云爸是同学,关系尚可,两杯酒下肚,开始推心置腹。 “老云啊,这事儿你完全不用担心,你知道不,那天被几个小崽咬了的人全部发病,都在医院打掉针呢。” 云苏阡陌一惊,连忙问:“病情重不?” “怎么不重,差点被当成疯狗病了,亏得他们没有咬人。你说这事也怪,他们这一病就象是捅破了天,前阵子村上生病的人虽然多,病情却不重,这两天麻烦了,病倒一大堆,尤其是老人孩子,都在往医院跑呢。” 云家三口默。 伍建国夹一筷子蒜苗炒腊肉,又往下说:“如果只是那几个小孩儿生病,还可以怪到你们身上,但现在全村都病了,总不能也往你们身上怪吧。所以说老云和嫂子你们尽管放心,再有人找上门,崩跟他们废话,直接叫派出所。” 苏清苦笑:“道理是这么说,就怕有人不讲理啊,象今天的那个老太婆,根本不通理。” “你说的是郑三娘吧?闹得最凶的肯定是她。那个老太婆是不讲理,她年轻守寡,讲理了也活不出来。不过嫂子你也别担心,我回头就跟她说说,她家娃儿……就是黑娃他爹……不争气,找我帮忙的时候不少,我的面子她还是要卖的。要说三娘也是个苦命人,守寡带大儿子,儿子烂赌,黑娃他妈早几年就跟人跑了,她一个女人家带大儿子又带孙子,家里穷得叮当响,看黑院住院,她也是被逼急了……你们别跟她计较。” 云泽安心说被逼急了也不能赖我头上啊,不过他目的已经达到,对方跟面前这一位很熟,说多了也没意义,于是把问题扯到退租上面,结果不提这事还好,一提这事,伍建国整个一张苦瓜脸。 云苏阡陌心头一动,看着伍建国,cpu开始运转。 ------------ 难题
">26难题 第二十四章难题 第二天,云大少爷偷偷摸上雁来山,站在半山腰跟伍村长讨价还价。 “伍叔,两万块钱一年,我出的价不低了,再高生意就没的做了。” “小陌啊,两万块钱包一年?这可是整整一座山,两万块钱包一座山?上哪儿去找这么好的事情?” “伍叔,你是当干部的哦,说话要负责,你那也叫一座山,上面森林是国家的,谁砍谁坐牢,这块儿也老早就退耕还林了,动不得,就剩下面两三百亩地……这也叫一座山?” “哪里才只两三百亩?雁来村37户人家198口人,人均3.4亩耕地,总共670亩。小陌啊,你是有文化的人哦,咋个乘法都没有整清楚的说?” “伍叔你要算账是吧,你那670亩耕地有1/3被地震震没了,正躺白水湖里面呢,你让我水下种田?还有一百多亩基本上就是荒坡,以前就没见人种,剩下三百亩还有好几个芦苇荡……” “芦苇荡也是好地方啊,修整一下就是现成的鱼塘,再种点藕,光这两项一年就不只两万。” “哼哼,芦苇荡变鱼塘?这么好的事你们村上怎么没有人干?伍叔你当我外来户啊,白水湖年年涨水,水一漫进来,塘里还有鱼嘛?” “好好好,你个死娃娃,这么大一座山,一年两万块钱就想包下来……”伍建国指着云苏阡陌,一副心脏病马上要发作的样子,下一刻却是极干脆地放下手,沉痛万分地一拍大腿,“好吧,看在你爸妈的份上,两万就两万吧,谁叫村上正是最困难的时期呢。” 云苏阡陌刚要松一口气,没想到他马上又说:“两万可以,不过,我们先把话说清楚,必须一次性付清,总共60万,付满30年……” “60万?伍叔,你疯啦?”云苏阡陌差点没跳起来。 两万一年包下雁来山可能有人跟他抢(如果山上不闹病的话),但一次性付60万打死都找不到人干──这可是1995年啊,6万块钱可以在彤城买下一套房子的1995年,60万投到农业上?绝对被人当作“瓜娃子”神经病。 不过,伍建国的理由也是非常充分的。 “小陌啊,你是我侄子,叔看着你长大,叔不坑你,这60万你是非出不可。农村人靠土地讨生活,承包田就是命根子,别听他们现在瞎嚷嚷,那是被吓到了,想出去避两年风头,又怕交不上税政府不答应……他奶奶的,这帮操蛋的,就会给我出难题……过一阵等他们病好了,保管反悔,你说你要是按年付款,这不正好往他们手上送借口吗?到时候合同就一张废纸,他们敢把你的田全毁了你信不信?真出了事,不要说你,就是县上都只有睁只眼闭只眼……法不责众啊!” “但是你一次性付清就不一样了,60万,每家可以分到一两万,足够到城里做个小生意啥的,就算以后后悔,但你一次性付清了,分钱的时候他们没闹,看你挣钱了再闹,自己都晓得不占理……听叔一句话,想办法凑够60万,以后30年这雁来山都是你的……” 云苏阡陌骑车下山的时候还在想着伍建国的话,经过郑三娘门前大闹一事,他已经对“讲道理”不抱幻想了,但是,讲道理不一定管用,切身利益却是根本所在,村民们拿着钱出去做生意,几年后看到他发了,眼红免不了,但他们自己有谋生之道,不再是光脚党,鞋子穿的越好就越不可能跟他死嗑──“做事要留余地”,云苏阡陌阅历足够多,心理年龄足够成熟,这个道理他还是明白的。 而且实在说,60万现在看起来是很大一笔钱,但以他对未来经济的了解,这笔投资绝对暴利……如果他有这笔钱的话。 问题是,60万啊,不要说60万,就是他把整个云家拆去卖了,也凑不够10万块,他上哪儿去弄60万块钱? 这事儿……一个字:难! 幸好“难”,不等于“绝无可能”,所以他从雁来山下来后连家都没回,只跟老妈打了个电话,说要在彤城呆几天让家里别担心,然后骑上车一溜烟直奔彤城而去。 彤城位于山区,是一座名符其实的山城,正住人口70万,只是一个地级市,一点也不起眼。但再不起眼它也是一座城市,每座城市该有的东西它一样不拉全都有,比如,商业区,再比如,银行。 这次云苏阡陌来彤城,目标:商业区银行大厦。按照他的认知,筹款自然要找银行,不过以他对本国国情的了解,象他这种既无背景又无资产的,直接找银行贷款就是一个笑话,不被人骂“脑袋有包”就算他运气好……所以这事儿,正道走不通,必须通过歪门邪道。 到了彤城看看时间尚早,犹豫了一下,先去了趟医院。对于那些孩子他有点不放心,虽说“中邪”是意外事故,但多多少少跟他有些牵连,只是病几天还好,真要因此送了命,那就…… 雁来村病人成堆,目标很好找,看到小黑炭坐在床上病恹恹地喝粥,云苏阡陌松了一口气,没有性命之忧他也就不用面对要不要贡献灵泉水的难题,云大少爷纯洁的小心灵终于不会因为见死不救而蒙上阴影。 农业银行就在医院旁边,出医院后立即进入农行,呃,是农行附近的公厕,主要是他不确定银行里面的厕所对不对雇客开通,而且银行里面弄不好有监视器,还是找家公厕比较保险。云苏阡陌从公厕进入秘境,对秘境充满了歉意,厕所里面的气味实在是……,这事儿他也没辙,z国人口众多,想在市中心找到一条僻静无人的街道,天方夜谭一般。 进入秘境之后依旧是老办法,通过镜墙找人,一层一层的找,将近两个月的修练,他现在已经可以看到附近500米距离,这个年代的农行大楼只有8层,足够了。鉴于boss喜欢坐顶楼,他从第八层找起,5分钟内发现目标,找到行业室,见到了农行彤城分行的行长宋为民。 下午五点,宋为民的奥迪驶出地下车库,一辆自行车也自旁边小巷蹿出,在滚滚自行车的洪流中如鱼得水一般,飞奔了一路──感谢发明红绿灯的帅哥(?),更要感谢伟大的太祖,让祖国拥有如此众多的人口,尤其是上下班时间,交通拥挤的状况二十年如一日,从来不曾改变,愣是让云苏阡陌用一辆破单车成功追上奥迪,由商业区一路追到富人区。 彤城在某些方面极有意思,城市的北面有条玉树街,自80年代中期开始逐渐娼盛发展成为红灯区,与此同时,有开发商在南门外仙子河畔建造了一个高档住宅小区,俗称富人区,取名芝兰小区……每每听到这个名字云苏阡陌的嘴角就忍不住犯抽:芝兰玉树,相对应么? 宋行长的奥迪一路开到芝兰小区,进入仙子河对岸的别墅区大门,然后,云苏阡陌呆住了──他在国外呆太久,严重脱节,忘记了z国城市到处都是围墙,凡有围墙处必有门房,他是肯定通不过门房进入别墅区的。 切,有种你就把仙子河也一起围进去嘛! 飞车25分钟的的云大少浑身臭汗颇为不爽,强压下冲着别墅区秀中指的冲动,假装悠闲地推着车走上旁边仙子河畔的步行小道。 这仙子河可谓彤城一景,沿河两岸树木森森,河面十好几米,落差大流速快,河中礁石林立,站河边看浪涛翻腾水流滚滚,颇有酣畅淋漓之感,比之别处又是一番景象。 不过云苏阡陌可不是为了观看仙子河的风景而来,这边是富人区,人口密度小,又值下班时间各家各户都在做晚饭,这个时间段仙子河畔行人稀少,稀少到云苏阡陌很容易地捕捉到一个空档,先把自行车扔进秘境,然后挑了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飞快地爬了上去,爬到树冠附近,找了根粗大结实的树枝跨坐上去,从枝叶间探出个脑袋,看看这边的别墅,又瞅瞅那一边的仙子河,确定左右没人,进入空间──他修行两个月,进步还是非常明显的,至少爬树的速度那是直追吉尼斯世界记录。 竹室里面,云苏阡陌根据镜墙上的影像调整着罗盘上的中针,他打的主意挺简单:60万承包款必须要从银行入手,不过他好歹两世为人,没那么傻,这个世上有礼送不出的情况太常见了,何况他一个穷光蛋,也没那么多钱送礼,所以他今天跑过来是为了摸清楚这位宋行长的喜好,准备对症下药,把礼物送到对方的心尖子上。当然,如果能够抓住对方的弱点,不出钱就更加美妙了,不过后者的可能性不大,不是宋为民没有弱点,而是有弱点他也未必敢用。所以,不出意料的话,他兜里那一万多块钱很快就要变成宋家桌子上的礼品盒了。 这件事让云苏阡陌觉得忒窝囊,明明正常渠道可以解决的事情,到他手上就只有支歪招,支歪招也就算了,反正他也不是正人君子,可这歪招的代价还是自己整整一个夏天的血汗钱,这个,感觉就非常的不美妙了。 所幸生活常常会弄出一些意料之外,看着镜墙上的画面,云苏阡陌先是惊讶,继而是发愣,然后眉开眼笑。 ------------ 财神路过27财神路过28洛氏秘辛(1)29洛氏秘辛(2)30谣言(1)①38看書网要睡着了,悄悄伸出魔掌。 她爪子尚在半空,小宝宝突然惊醒,猛的一抬头,仰着脖子睁着一双又大又干净的眼睛眨都不带眨一下地看向她,嘴巴半嘟着,一张脸上全部都是不满,貌似在说:不要你碰我的萝卜缨!不要你碰我的萝卜缨!…… 很可爱的一个画面,不知怎么回事,苏兰的手愣是没有落下去。 云苏阡陌连忙把小萝卜换到左手,安抚性地拍起它的后背,哄它睡觉,等到小家伙重新窝回自己胸口,这才带了点歉意的解释:“冲天跑是它的宝贝疙瘩,跟老虎的屁巴一样,摸不得的。” “瞎说,我明明看到你弹那个冲天跑,他都没有反应!” 云苏阡陌干笑,既然是“妈”,总有点特权,对不。这时候突然想起一件事,赶忙转移话题。 “向你们请教一件事儿,送女士什么样的礼物比较好?贵一点的。” “你送谁啊?” “一个朋友,想找她帮忙。” “不是你女朋友?”苏兰用眼角斜他。 云苏阡陌一本正经地举举怀里的宝宝:“儿子都这么大了,还敢交女朋友?……不想活啦!” 苏兰扑哧一笑,连旁边的周文琴都不禁宛尔。 “你就吹吧,当心人家老爸揍死你……先说一下那个女的吧,年纪大不大,她喜欢什么?” “年纪倒是不大,不过人已经有主了哈,喜欢什么我也不知道,就知道她家很有钱。” 苏兰没经验,出了几个馊主意都被否决了,倒是周文琴突然插嘴,点子还算靠谱。 “送化妆品吧。你不是她男朋友,送衣服不太好,送珠宝假货又太多,几千块的翡翠弄不好都是玻璃,一楼上个月才开了个资生堂专柜,百分之百真货,你送这个她肯定喜欢。” …… 云苏阡陌从善如流,听从专家建议买下一套888元的资生堂大礼包,其间听周文琴对奢侈品如数家珍,暗自感叹漂亮女人真能花钱,幸好他是个gay! 为了答谢二位女士,他赞助周文琴买下了那条篷篷裙,又送苏兰一个漂亮发夹,两女各有所得高高兴兴而去,这个时候的云苏阡陌做梦也想不到一个酱油妹也会具有惊人的破坏力,转头就把这桩邂逅事件抛到了脑后。 离开商城,骑了自行车回家,他准备跟雁来村签个书面意向,万一他这边弄好了那边却黄了,事情就大条了。 回到家少不得被云太太一顿好骂,云大少爷这才惊觉自己还是一个十八岁的“大娃娃”,一个星期不着家确实过分了点,于是垂着脑袋乖乖受教。第二天上午,他又一次上到雁来山,伍建国看到他眼睛都惊圆了。 那天伍建国确实被他说动了,主要是云苏阡陌言谈举指太老道了,完全就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商人模样,伍建国不知不觉间被他绕了进去。等到两个人分手,伍村长一拍脑袋如梦方醒:我怎么跟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讨论起60万的包山问题?该不是呆山上的时间太多,我也魔症了吧?……所以,回归“正常”的伍建国压根没有把云苏阡陌的提议当回事儿,在他看来一个十七八岁的中学生,毛都没长齐,就算想包山,上哪儿弄银子?多半回到家还没把话讲完就被他爹妈罚跪去了。 不想事隔一周,云家小崽又上山来了,还说要跟他签协议,还要预付定金……伍建国深感自家的脑子有点不够用了。 不过,雁来山的麻烦还没有解决,不,应该说雁来山的麻烦更难解决了,村上生病的人越来越多,病情越来越重,伍建国依旧焦头烂额中,真有人出60万包山,哪怕出钱的是个奶娃娃,他都一千个情愿一万个愿意。 伍村长沉吟半晌,终于拍板:“小陌啊,包山这么大的事情我一个人说了不算,这样吧,我先跟村委几个人通通气,然后召开村民大会,让他们自己投票决定,过两天再给你消息。” 有他这句话,云苏阡陌知道包山的事算是敲定了,至于投票结果……嘿嘿,砸到头上的好事,会有人放弃吗? 高高兴兴下山回家,打开院门看到老妈站在院子当中。 云太太一脸怒色,见了儿子劈头就问:“小陌,你跟周文琴怎么回事?” ------------ 谣言(2)31谣言(2)32买灵芝的穷妖怪33意外波折34乌龙告白?">35借刀 第三十一章借刀 云苏阡陌摸清内情,打坐到凌晨四点半,此后没睡觉连夜返回白水镇,跟没事人样又一次苦干一整天。 两天过后,水果基本收完,云大少爷把所有后续工作扔给家人,自己带着一肚子阴谋诡计匆匆奔赴彤城──彤城中的几个人,倒霉生涯始于今日。 彤城,城东平民区。 这阵子刘四指的生活灰暗极了。他排行老四,小时候叫刘四娃,长大了叫刘老四,前几年升级成功,彤城的混混们见到他都要喊一声刘四哥,可惜好景不长,好日子没过几天他就被打回原形,这次更惨,由刘四娃变成了“刘四指”──右手小指头被吴老大砍了,现在只剩下四根指头。 吴老大是个会做人的,没有赶尽杀绝,暴打一顿又跺下一根指头,事情就算揭过了。不过,他刘四指这辈子也算是彻底完蛋了,他什么都没了,钱没了,权没了,面子没了,女人没了,以前的兄弟也没了,就连挣钱的路子,都全部给堵没了──彤城这块儿,吴老大在一天,他就得老老实实缩头当一天乌龟,翻盘重来那种事,想都不用想。 也想过往外跑,奈何他这种人,除了混黑道,就只有盘家小店当老板还算靠谱,可他里里外外就连藏到犄角旮旯的钱全都被吴老大收剿干净了,一个子儿没剩,跑?跑出去饿死吗? 走投无路,只好搬回去跟黄脸婆搭伙,十二岁的儿子见了他就跟见了仇人一样,成天做脸做色,他奶奶的,也不想想这些年都是谁供他们吃供他们喝……下午他把死崽子胖揍一顿,没想到虎落平阳,连家里的黄脸婆都敢跟他撒泼,一怒之下把黄脸婆也一块揍了,拿了黄脸婆的钱包出来喝酒。 心情不好的时候特别容易醉,一斤半的量,今天只喝了半瓶白干就醉倒了,后来他跟店老板拍了桌子,再后来的事情他记不大清楚,等到勉强清醒过来,已经是后半夜,他躺在昏暗的人行道上,身旁是污浊的呕吐物,臭气熏天……那一刻,刘老四直想放声痛哭──他,两个月前还是风风光光的刘四哥,手底下有一家迪吧,天天吃香的喝辣的,女人随他挑,小店随他砸,怎么一下子就混到这么惨,落到这步田地? 刘四指半醉半醒夜半思昔,正自痛不欲生,空旷的街头突然出现一个人,这人脚步极轻,轻的象个……鬼。 “你就是刘老四?” “……” “有人托我给你捎个信,九月十一号,郁金在东区什锦街16号和洛京见面,从洛京手上拿走8万块钱。他们勾搭过一阵,郁金知道洛京的一个秘密,这个秘密让洛京出了8万块钱的血。” 来人的声音极轻,刘四指抬起头,竭力想要看清楚对方的面容,可惜他站在夜色之中,面目很不真切,讲完话,他头也不回地从容离开,看他一身黑衣黑裤消失在黑暗之中,有那么一瞬间,刘四指几乎以为自己见了鬼。再然后,他很不争气地重新倒回地上,睡死过去……如果不是早晨醒来身上压着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奸夫淫~妇见面的时间地点,他几乎以为昨晚的事情只是一场梦。 回家的路上,刘四指全然不顾身上的臭气和周围的眼光,仔细盘算了一路。照理说郁金是他女人,他曾经喜欢得只差供起来的女人,自己女人在外面勾搭小白脸,他该气得半死才对,可此刻他心中一片平静,平静到没有半点波澜,就象从来不认识那贱人一样。快到家门口的时候他终于想清楚所有关节,也终于确定了这个消息的真正份量,心中只剩下狂喜──哈哈哈哈,老天有眼啊,他刘老四终于活过来了,终于可以活着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对于这一切,小白脸洛京自然是一无所知的,这几天他心情不好,很不好,因为雁来山的事情。 洛湘让他去种地,他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种的那门子地啊,何况当农民这种事,说出去让人笑掉大牙好不好,太掉价了。就算洛湘给他算了账,说每年至少20万的进项,也没能让他动心──20万,谁稀罕,他哪年的开销少了十万?为了20万当农民,不值。 不过这件事的决定权……不,是所有事的决定权……都不在他手上,所以他不得不上了一趟雁来山,看到破破烂烂的民宅,听闻三个月前的地震,回到家他就开始做恶梦,一连做了三个晚上。 今天大姐齐玉禅召见,不用说,肯定又是雁来山的事情──雁来山,雁来山,他都快要给雁来山烦成萎哥啦! 洛京萎靡不振地走进玉树夜总会的时候,齐玉禅正抱着一双白玉般的膀子指挥一帮手下教训一个十五六岁的小丫头,洛京看了看,姿色很一般,眉眼端正而已。 齐玉禅带他走进经理室。 “姐,你累不累啊,一个村姑,不愿意干就放她回去呗。” “你懂什么,我这个地方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场子里那么多小姐,放她走了,其他人怎么办?” “你怕她们都走了?切,除非她们疯了。” “她们倒是不想走,但她们看我好说话,保管一个接一个的跟我提要求,提成啦,时间啦,顾客啦……每个都有想法,我这场子还开不开啦?老板不是那么好当的,学着点。” “我不正在学嘛……姐,找我有事?” 齐玉禅扔给她一张名片。 洛京看了看,歪歪嘴巴。 “怎么,你还挑三拣四?” “她比咱妈年纪都大……” “哟,你还想挑个电影明星啊?” 洛京不说话了,他是鸭子不假,但鸭子也喜欢漂亮女人好不好,何况他这只鸭子有饭吃有衣穿,还有小姑娘倒贴,日子过的蛮逍遥,干嘛饥不择食。不过他深知自己这个同母大姐的脾性,她介绍来的客人,没有拒绝的余地,再不情愿也只有收好名片。 齐玉禅对他的态度表示满意:“她离婚好几年了,没儿没女,把她搞定,你下半辈子就不愁了。” “把她搞定,我下半辈子才该愁死了!”洛京小声嘀咕了一句,他最烦这种客人,明明是花钱上床,没几天就要跟他讲感情,还不准他出去乱搞……她们以为他谁啊?情圣吗?! 齐玉禅不搭理他,打了个内线电话,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敲门进来。 “小京,这个是茂哥,以后他帮你打理雁来山。” 男人受宠若惊:“我叫张广茂,洛先生叫我名字就是了,叫我名字就是了……” 齐玉禅点燃一只烟,悠然道:“茂哥不要客气,种地管理你是内行,我家小弟叫你一声茂哥也是应该的。小京,昨天贷款到账了对吧,你们商量商量,过两天上雁来山去把承包款交了,把所有手续办好,然后尽早拿出个详细计划,我再是外行,也晓得农事耽误不得……” …… 半个小时过后,洛京臭着一张脸走出总经理室,心里面说不出的憋闷:就算雁来山是只会下金蛋的母鸡,他都不想粘上,现在好了,他粘了一身鸡屎,不但母鸡不归他,还连鸡肉鸡汤都没他的份……下到底楼,那个乡下妹子正跪在地上哭哭嘀嘀,正好挡了他的路,抬腿一脚把人踢开。 洛京心情不好,这会儿也没心情出去鬼混,直接回家,到了门前钥匙刚入锁孔,身边突然多出一个人,这人用只剩四个指头的手掌撑住铁门,非常“和善”地冲着他露出一口烟熏牙: “洛少,不请四哥进去坐一坐吗?” …… 一个小时过后,洛京昏昏噩噩地走在街头,脑子里不停地回响着一句话:20万、没了;20万、没了…… 他实在想不清楚事情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有洛湘和齐玉禅两大靠山,洛京其实并不怎么惧怕刘老四,不然也不敢跟郁金搞到一起,真正震住他的是刘老四说的一段话: “洛少啊,你跟郁金那个贱人的事情就不要跟我讲了,老子不想听,老子也不关心你的秘密,我只晓得你付给她8万块封口费,时间是9月11号,地点是东区什锦街16号。洛少我们打个赌,你说我把消息捅给吴老大,吴老大会是个什么反应?你说他会不会派人去找郁金,找到郁金,他有没有办法撬开她的嘴?……对了,我要是你,我就不会想着跟齐玉禅报信,你说彤城这地面上,到底是吴老大的消息快点,还是你老姐的手段来得快?……” 听了这段话,他当即就打消了向齐玉禅求救的念头:万一真象刘老四说的那样,吴老大对这件事上了心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就算他再不争气,也清楚吴成想要打压齐玉禅的心理,谁喜欢自己的地盘上出现一个不受管制的竞争对手? 其实去银行的路上应该冒一下险的,说不定吴成不会插手呢?就算吴成插手事情穿盘,彤城混不下去走人就是,凭他们的皮相哪里找不到买家?……唉,当时怎么就被吓到了、不敢乱动了呢?不过小湘这次的机会这么好,很快就要当宋夫人了,就这么放弃也实在可惜……对,我没做错,不到万不得已不能离开,不就20万嘛,只要小湘嫁给宋为民,还差这20万? 不过,20万啊……先是郁金现在又出了一个刘四指,这一次,真的会是最后一次吗?…… 刹那间,洛京只觉得自己掉进了一个冰窟窿里面,浑身阴寒。 他11岁开始在外边混,被吓到心胆俱裂的时候不是没有,但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连个商量的人都找不到。 或者应该去找洛湘,把事情讲清楚然后一起想办法?会有用吗?找了洛湘,还不是要花钱消灾?还有这场祸事是他惹出来的,找到小湘肯定要坦白,要是小湘不认他了怎么办?…… 一时间,洛京象个女人样心思千回百转,又是后悔又是担忧,犹疑不定之间,面前突然出现一个人影:“这位先生,我观你面相,印堂发黑,近日必有忧患烦,此事不了,后患无穷,先生可要算上一卦?” ------------ 鬼话连篇 36鬼话连篇 37苏涵章 38细说修真界(1)< 第三十四章细说修真界(1) “你什么意思,雁来山包给别人了?”齐玉蝉看着对面的张广茂,只觉得在听天方夜谭。 张广茂擦了把额头上的汗:“齐经理,是这个样子的,按照合同,洛先生最晚要在前天把承包款打到雁来村账上,洛先生的的意思是他亲自办理,我就没有过问。昨天我打电话找洛先生,想约他一起上山,一直没人接听,今天早晨我找到洛先生家,没人开门,我就一个人上山了,见到伍村长才知道洛先生根本没有打款,他们打洛先生的电话也没人接,以为洛先生不想包了,就收了另外一个人的承包款,现在所有手续都办完了。” 事实当然不会这么简单。 洛京是通过中间人跟伍建国接上线的,伍建国知道他有背景,却不清楚他的背后到底是谁,那天他找不到洛京于是联络中间人,古怪的是一直联络不上,后来才知道那个倒霉蛋酒精中毒躺医院整整昏睡了三天,事情巧得让伍建国的眼皮子好一阵乱跳。当时的伍建国还不知道这些事,他本意是拖一拖,拖到正主或者中间人出现,奈何云苏阡陌没给他机会,他很缺德地拎了六十万现款进村委,同时在村里放出风声,于是雁来村的村民们不干了──三百亩地,其中还有好几个芦苇荡,这种地方花60万承包,这不是脑子进水了还是什么?一旦清醒了谁干这种傻事?钱一天不到手上他们一天不能安心,伍建国那个孙子却非要把山转包给他的小舅子,几十万摆在桌子上,他愣是不收…… 村民们愤怒了,拖家带口走进村委会,男男女女大大小小,老的老,少的少,站了满满一院子,不少人甚至拿着扁担锄头,一副不签合同就要拼命的架式。伍建国一看这阵仗马上就屈服了,他可不是二世祖,后面没人跟他撑腰的,交钱的时候云苏阡状若无意地说这钱有湖边苏家的份额,伍建国过了一阵才听明白,此后狂冒汗……至此,雁来山归属尘埃落定,等到张广茂两天后上山,黄花菜都凉了。 齐玉蝉听完“故事”,这才想起她也好几天没有听到洛京的消息了,连忙打电话,没人接听,于是指派了几个小弟前去查看情况,小弟们一通忙活,最后结论:洛京跑了,是他自己跑的,没人强迫他…… 对于这一结论齐玉蝉简直觉得匪夷所思──洛京是个草包,但,再是草包也不至于这么不靠谱啊,何况他在彤城过的是神仙日子,实在找不到落跑的理由,她甚至把洛京最后去过的那家饭店的服务生找来问话,奇怪的是,那么多人,竟然没有一个人听到他们谈话的内容,不唯如此,还连另一个人的长相都说不清楚…… 齐玉蝉直觉这件事有猫腻,无奈手上没有线索,只好作罢。好在她对雁来山也不是很上心,一年20万的利润哪能跟她做的皮肉生意相比,没拿到就没拿到吧,至于银行贷款,这年头欠债的是大爷,银行收不回去的贷款多了去,洛京欠的80万……毛毛雨啦。 齐玉蝉这边偃旗息鼓了,吴成吴老大那边却是玩上了瘾,手下跟他汇报玉树夜总会最近一系列动作的时候,他正趴在床上享受一位新近下海的“女大学生”的按摩服务,手下看他一动不动,还以为他睡着了。 不料汇报完毕,吴老大很利落地起身,一边穿浴衣一边吩咐:“马上给道上兄弟放话,找到洛京还有刘老四。” “刘老四?” “洛京走之前跟刘老四去了趟银行,提了20万出来,你说他为什么会跟刘老四一起上银行,总不会是找他当保镖吧?你就一点不好奇?” 旁边“大学生按摩女”眼神晦暗,咬咬嘴唇,迟疑片刻小声插嘴:“吴哥,承包雁来山的人叫云苏阡陌,那个人我认识的,我们是同学……我听说您正在找一个带小孩和狐狸狗的人,说不定就是他……” 吴大佬倏然回身,眼神狠厉:“你说什么?” 按摩女一惊,连忙道:“吴哥,我也不晓得他是不是您要找的人,不过彤城养狐狸狗的人不多,他他……他正好有一条……” 吴成眯起眼睛,接过手下递来的香烟叼在嘴上:“妹子不要怕,慢慢说,你慢慢说……” …… 对于彤城黑道上的这些个激流暗涌,云苏阡陌不知情也不感兴趣,他正忙得脚不沾地,恨不得生出三头六臂才好──要买药种要买茶苗,要雇短工,要修行还要养娃,更要帮苏涵章打理老鸭嘴……分~身乏术啊! 那天他跟苏涵章一直在包间呆到打烊,受益匪浅。 首先,他对现如今的修真界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苏涵章讲的好些东西玉简上没有,小桑果更不可能懂。 简单的说,现在的修真界以元婴为界,分为两“层”,元婴以下的住秘境,元婴以上的去灵界。按照苏涵章的解释,秘境中不留元婴修士,一方面是为了秘境本生的正常运行──元婴是修真者的一道大坎,一旦结出元婴,实力大增,有人甚至认为结出元婴才算是真正踏入修真界。如果任由这些强大的力量留下,无疑会打破秘境的力量平衡,这是无论高层还是底层都不愿意看到的情况。另一方面,绝大多数元婴修士也不愿意留下,秘境灵气虽然充足,格局却过于狭小,不利于他们实力和境界的提升,为了以后的发展,他们也愿意去往比秘境大了无数倍的广阔灵界。 至于灵界,却是个很奇特的大杂绘,结出元婴的修士必须要去灵界,并不等于灵界中人都是元婴以上,事实上,灵界的主流是金丹,凝脉筑基期的修士也有不少,甚至还有好些没有修行根骨的普通人……这个,有着极其复杂的历史原因,其中还牵涉到诸多修真势力间的力量制衡,按照苏涵章的说法:三天三夜也不一定讲的清楚。 云苏阡陌觉得在听天书,事实上他也确实是在听天书:“制衡?修真者也玩制衡?” “为什么不玩?修真界是强者云集的地方,强者越多麻烦也越多,谁都不会服谁,谁都不甘心听命于人。而且修真修真,何为‘真’?简单的说,就是要活出本心,那些连‘本心’‘本我’都迷失掉了的修真者,根骨再好,也注定境界低下,他们走不远。所以,灵界之中卑恭屈膝者极少,他们的制衡玩得远比你们俗世好。” 云苏阡陌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些东西,大感意外,好奇心大起:“他们是怎么做到的?我说的是制衡。” 灵界是一片非常广阔的区域,主区大陆比整个欧亚大陆加一块还要大,人口却只有区区三千万,分属于各色势力。让云苏阡陌吃惊的是,这片大陆上的最高法则并不是“强者为尊”,虽然强者确实拥有种种特权,但被最多人接受、在灵界有着“根基法则”之称的规则,居然是“等价交换”! 管理整个灵界的是一个类似于“联合国”的组织,由实力超群的修真门派以及豪门世家组成,不过比起只会耍嘴皮子的“联合国”,它可是强悍多了,平时的任务就是种种扯皮种种吵架,今天你挖我的墙角,明天我坏你的好事,总之就是我过不好也绝对不让你好过……而一旦强敌进犯,整个灵界全都掉转枪口一致对外,半点也不会含乎。 “强敌?灵界也会有敌人?” “不是还有妖界魔界吗?他们定期打架。” 云苏阡陌的嘴巴很夸张地张成了一个“o”字,半天合不拢,他实在无法想象一群金丹跟妖魔对打的情形。 苏涵章这人绝对会读心术,给他解释:“灵界修行人的大多数只有金丹期,但不要忘了灵界中也有度劫期,金丹修士只是金字塔的底座,何况妖魔那边也不可能个个都是天妖天魔……有人说灵界没有四分五裂,妖界魔界功不可没,没有他们,灵界老早就打成一团糟了。” 云苏阡陌回过神,连忙喝口酒给自己压惊,他奶奶的,灵界太有意思了,害得他都有点蠢蠢欲动了,不过,做人要有自知之明,他连过不过得了筑基都没底,灵界神马的,做做梦,当八卦听就好。 ------------ 细说修真界(2)<">39细说修真界(2)< 第三十四章细说修真界(2) 听完修真界概述,两人开始商讨合作事宜。 苏涵章于半年前占卜得出“白水湖有异宝现世”的预言,此后白水湖出现异变,异宝却没有现世,堂弟还因此遭受重怆……苏公子于此颇有些介意,挤出几周的空档专程过来察看,不想异宝没有找到,却意外地发现了老鸭嘴,一处俗世中极少见的灵气浓郁之地,稍加改造即成灵田。他一年的修行费用巨大,俗世的钱币于他也没有多大意义,60万的成本完全可以忽略不计,象这种几乎不需要成本就可以得到的意外灵田,相信没有几个人拒绝得了。 而他花60万雇佣云苏阡陌的目的,则是为了利用这片灵田种植灵谷。 此前田坎君以为有玉简有小桑果还有风云阁中那几卷修真入门书籍,自己算是顺利度过了“修盲”期,听完苏涵章的一席话,他方才拎清自己的定位──他还真就一垄田坎啊,眼界太低了,不只灵界,他连灵谷都没有听说过! 所谓“灵谷”,就是修行人吃的含有灵气的谷子,长期食用有助于修为增长。这东西虽然不象灵药那么难伺侯,但它跟灵药一样,只能生长于灵气充裕的地方,这就注定了它求大于供的现状,这一“现”状已经持续了无数年,看样子还会无限期的持续下去。 田坎想不明白了:“不对啊,你不是说三大秘境的面积都不小,每一个都相当于一两个省,修行人的人数却不过百万,那么大的地方养一百万人,怎么会供不应求?”在z国,一百万人口仅仅相当于一两个县吧? “秘境虽大,却不是每一处都适合种植灵谷,而且除了灵谷,修行人还需要灵药灵花,更需要大面积的灵植园,这些都要占用灵田,还是最好的灵田,此为其一。另外一个原因,则是灵谷田虽然不算少,但是灵谷的产量一直很低。” “有多低?” “你们一亩稻田收成多少?” “大概一两千斤吧?”这个云苏阡陌还真不清楚,估摸着说了个数字,不算离谱。 “那你知道一亩灵谷的收成多少?” “多少?” “下等灵田60斤,中等灵田90到100斤,上等也不过一百三四,多数灵谷田属于下等。以平均每个修行人一年食用300斤灵谷算,养一个修行人需要5亩灵田!” 云苏阡陌目瞪口呆,瞠目结舌好半天,最后蹦出一句“你们需要袁隆平”。 很快云大少爷就发现,不只秘境需要袁隆平,他自己其实也蛮需要袁隆平的。 今天他于百忙之中专程陪苏公子上山圈地,苏公子在山谷中走了一圈,圈出来的地足足有三十亩,具体的说,就是除了山谷正中一小块,其它地方通通被他圈为灵田。听他的意思,山谷中灵气不及秘境,且含有少量魔气杂质,但只要把阵法用好了,这三十亩都可以种植灵谷,等级在下等与中等之间,按平均亩产80斤计算,30亩灵田可以出产2400斤灵谷。 云苏阡陌傻眼了──他只以为苏涵章最多挑选两三亩地,哪想到他一圈就圈走整整30亩! 这个苏涵章到底有没有常识,凭他一个人,种得了吗? 云大少觉得有必要跟合伙人好好沟通一下了。 “苏先生,那个,我一个人的话,最多可以照看3到5亩,你圈的地太多了。” 苏涵章兴致勃勃地看着面前的山谷,答非所问:“灵谷要等到开春下种,到那时你已经进入炼气期第二层了。” “你的意思是,炼气期第二层可以种30亩灵田?”第二层跟第一层之间,区别有那么大吗? “应该可以,我让胡叔查过了,秘境中炼气五层以下种30亩,五层以上种50亩。” 云苏阡陌没声音了,这些他真不懂,不过…… “万一我开春以前进不了第二层呢?” 拜托,我练了三个月,一点进展都没有好不好! 苏涵章却理所当然地摇头:“没有这种万一,第二层很容易进,我还没听说有人用了半年时间都进不了炼气期第二层的。” 云苏阡陌彻底哑了,这个他也知道,玉简中有讲到:有气感就说明可以修行,只要有气感,人人都可以很顺利地修炼到第5层,第2层尤其容易。而炼气第5层是修真路上第一道坎,据说有半数修士止步于此。 不过,知道并不等于不郁闷,他这笔生意亏大发了──就算他什么都不做,光是摘果子出去卖,这个山谷带给他的收入也不只三万,钱财还是小事,毕竟银行贷款的利息也不便宜,但是30亩灵田的苦力啊……云大少爷光是想一想都觉得苦海无边。 他奶奶的,是谁告诉我筑基之前没人看得出来的?桑果你个小骗子,人不但看出来了,还连修为都一清二楚……妖怪果然不靠谱! 心头不痛快的田坎同学只好告诫自己吃亏就是占便宜,人要有长远意识。 于是他极有长远意识地把注意力转移到苏涵章的布阵上,对方手法极快,而他的修为又极低,只看到苏公子潇洒洒脚踏飞剑立于半空,华丽丽地打出一道道法诀,一颗颗灵石如流星般坠入地下……片刻功夫,布阵完毕。 “这就完了?” 苏涵章布完阵收了飞剑,回到云苏阡陌站立的大树下:“完了。我布了聚灵阵和除魔阵,可以维持十年时间。” “十年时间?……这片灵田一年出产2400斤灵米,2400斤灵米可以卖到多少灵石?” 拐拐,十年可以赚多少灵石啊(他现在已经知道灵石就是秘境中的钱币了)! 苏涵章这点好,他没有对合伙人藏着捏着,或者也是觉得没有藏捏的必要,直言回答说按照目前的价格,中下等灵米售价为4颗下品灵石一斤,2400斤就是9千6百颗下品灵石,即96颗中品灵石(1颗中品灵石=100颗下品灵石)。 “96颗中品灵石可以干什么?” 苏涵章想了想:“可以供一个五口之家在秘境的最大城市生活一年。” 正当云少爷暗道就算在秘境中当个农民好象也不坏的时候,苏公子又补充道:“不过秘境要收税,逢十抽一,还有一些杂费,税后该有85。种植夫需要信誉牌照,他们有专门的行会,牌照每年审核,费用为1颗中品灵石,另外种植灵谷还有一些成本,要买种子,还要布置几个简单的阵法除草布雨防虫,30亩地保守估计每年要用去4颗中品灵石,扣除这些成本的话,收入应该在80颗中品灵石左右。” “灵田呢?种植夫的土地都是他们自己的吗?” 苏涵章苦思:“应该不是。种植夫都是炼气期,除非有祖传灵田,不过那种散田很少……他们大都租种各个门派还有大家族的灵田……租田的话,租金一般是两成,我漏算租金了。” “租金是税前还是税后?” “税前。” “扣除田租和税收,他们拿到手上的有7成,再扣除各种杂费,一年收入60个中品灵石左右?” “我前天专门问过,30亩灵田,需要雇佣三到四个普通人进行日常管理,按3人计算,每人每年5个中品灵石的雇佣金,除掉人工,他们的收入应该有45个中品灵石左右。” 秘境中也有普通人存在,这一点田坎君已经知道了,那些人主要是修真者的后代,祖宗可以修行,不等于子孙也有根骨,所以秘境中存在着大量的普通人,每隔一段时间秘境就会往外“送走”一批人,惯常做法是连续四代没有出现修真者的家庭都在离开之列……嗯,这个不是重点,重点是…… “45颗中品灵石可以干什么?” “可以供一个五口之家在秘境中最大的城市生活一年。” 云苏阡陌无言地看着苏涵章,96颗是一年,45颗也是一年? “秘境中的生活并不昂贵,七八颗中品灵石足以保证一家人生活无忧,45与96的差别是,96吃得上灵谷,45却不可以。”看云苏阡陌开始掰指头,苏涵章笑了,“你不能只算灵谷,修行的开支很多,法诀法器丹药,进入内门前还要交纳弟子礼,按你们的说法就是学费,它们比灵谷更加重要……这些东西没有灵石都是买不来的。” 云苏阡陌再次无言,看来在哪里当农民都是没有出路的啊! ------------ 等价交易(伪更)<">40等价交易(伪更)< 第三十五章等价交易(伪更) 离开之前,看苏涵章拿出飞剑打算御剑而行,云同学种种羡慕种种忌妒──自由自在地翱翔于蓝天白云,这是多少人的梦想啊! 禁不住黯然神伤:“不晓得我有没有飞起来的一天……筑基以前真的不能祭炼飞剑吗?” 如果他永远筑不了基,岂不是永远也用不成飞剑? “筑基以前肯定不成。不过,只是飞行的话,并不是非飞剑不可,秘境中有专供炼气期甚至是普通人使用的飞行法器,你若想要,明年秋后我带一个出来,费用从你佣金中扣除。” 佣金?什么佣金?……云苏阡陌惊讶地望着苏公子。 看着小朋友陡然睁大的贼亮贼亮的眼睛,苏涵章一拍额头:“居然把这么重要的事情忘了,你不会以为60万承包款就是你所有的工钱吧?” 难道不是?……田坎同学差点没脱口而出。 苏涵章不知道打哪里弄出个公文包,从中取出一个玉简,递给云苏阡陌:“这是你第一年的佣金,里面有种植灵谷的基础知识,还有一套初级灵植诀,只到第三层,你现在正好合用。” 云苏阡陌接过玉简,很好奇地翻来覆去看了一阵:“这个……很贵吗?” 他太惊讶了,还以为被苏涵章算计了,要被剥削到连底裤都不剩,没想到除了60万还有工资可拿。 苏涵章误以为他嫌少:“这是我少时与人打赌得来的,在我手上闲置多年,正好给你,市面上的价格为15颗中品,算你10颗。” “苏先生的意思是,除了60万承包款,你每年还要付我10颗中品?” “你的佣金是每年30颗中品,其中10颗用承包款抵算,另外20颗,你可以选择灵石或者法器法诀一类的实物,实物的话,我会帮你从秘境代买,佣金每年一结。今年是第一年,灵植诀是植种灵谷的必备法诀,我先给你,余下的秋后再算。” 云苏阡陌觉得这笔买卖非常公道,呃,岂止“公道”,简直就是……真他娘的太合算了!虽然秘境中的种植夫一年可以有40颗中品的收入,但这里不是秘境,没有苏涵章,这个山谷于他就是一个果园子,每年几万元收入而已。至于帝国币与灵石的兑换率,这个没办法深究,秘境不是美国,两个地方完全没有可比性,如何兑换,全看各人的评估,你觉得值,它就值。 难道这就是等价交易? 田坎同学感叹道:“苏先生,秘境中的修者都象你一样尊崇等价规则吗?” 苏涵章先是一怔,随及笑了笑:“我不想误导你,等价交易是灵界的通用法则,不是秘境的。秘境格局太小,强大的修者缺少牵制,一些深入到骨子里的东西,想要根除……无从谈起。” …… 当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这次圈地行动让云苏阡陌对未来有了非常明确的想法:以后直接去灵界吧,秘境那个地方,就不要进去了……如果他有以后的话! 圈地之后,苏涵章处于失踪状态,云苏阡陌也没闲着──既然贷款批下来了,他可不会让千辛万苦弄来的资金放那里长毛,虽然现在承包款交了,但钱这个东西,总归是多多益善,以钱生钱,别人有风险,对重生者来说,还不是小菜一碟? 所以从老鸭嘴下来,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73万帝国币转到自己账上。话说他贷的是80万,怎么一过手就变成了73万,整整缩水7万?这个,凡是从银行借过钱的都知道,银行给你钱的时候是会把第一年的利息预先扣出来滴……所以,借银行的钱,不便宜啊! 73万怎么投资?云大少爷毫不犹豫地把目光投向了股市。没错,想当年他一个十八岁的少年郎,日子过的昏昏噩噩,让他记住z国的股市涨跌确实是太难为他了,不过,记不住大盘记不住涨跌,这些通通不要紧,要紧的是他记住了未来十几年哪个行业最红最火哪一家公司最牛最x,这,就足够了。 未来哪个行业最火?这个还用问吗,当年他初到澳洲,问十个老中,九个半回答计算机在读! 至于哪家公司最牛,这个简直就不能称其为问题,地球人都知道好不好! 遥想当年,98年底99年初,他还在澳洲上大三,学的是最热门的计算机,99年春it股有多火他是生临其中,微软的股票在那之前曾经三次配送,最后仍然涨到150美刀一股……至今犹记当年的师兄们腰板挺得有多直头发翘得有多高──每年公司都有送股,人人腰包里都装着百万美钞啊……可惜只是账面上的。 更可惜99年下半年it业大滑坡,等到他毕业的时候连工作都找不到,只好咬着牙读了计算机和mba的双料硕士,要不他怎么打死都不想再读书了呢……唉,往事不堪回首风雨中,不提也罢。 上辈子有过这么深刻的亲身经历,还能指望云大少这辈子会有多少创意? 所以,他的投资计划是这样的:73万全部投入微软,99年初跑路,保守估计,增值10倍以上,到那时就是整整8百万,正好赶上雁来山高速发展的关口,这笔钱刚好派上用场。当然,计划一般是赶不上变化滴,不过至不济,不是还可以跑到申海帝都去买房子么……炒完股票炒房子,这可是诸神赐予重生者的福利啊,他刚活过来的时候不就是这么打算的吗? 不过,这个计划实行起来不太容易,想要买微软的股票有点……呃,不是有点,是有很大的……难度。首先,他要想办法把帝国币换成非帝国币,其次,还要把非帝国币倒往国外,且在国外开立资金账户。云苏两家都是乡土草根(最多可以算成“乡土半草根”),换外汇不算特别难,大家都知道炒汇党活跃于省城的大街小巷,但是,想要把外汇打出国,那就真的是难于上青天了。 所幸田坎君重活一次,这辈子逢凶化吉遇难成祥,天上刚刚才掉下一个苏哥哥,苏哥哥又不是林妹妹,不用白不用,对吧?圈地的时候他向苏涵章提了一句,苏涵章对这种俗事毫不上心,回答说你直接找胡叔吧,只要不是杀人放火作奸犯科的事情,应该不困难。 胡叔在苏家的地位相当于管家,或者用“管事”比较恰当,云苏阡陌在苏家养病的时候曾经见过他两次,貌似双方的印象也不错,听清楚云苏阡陌的意图之后,他一个星期就把事情办妥当了,云苏阡陌遥控操作,眼睛眨都不带眨一下地一口气全数买成微软股票,连价格都忘了问! 胡管事不则不扣地执行了云苏阡陌的吩咐,没有表现出好奇,更没有半点要劝说的意思,但这并不表明他心里赞同:73万不算一笔巨款,但是,全部投到一家公司,这是投资,还是赌博?……终归还是年轻了一点啊。 通过这件事,云苏阡陌对苏家的实力有了比较直观的认知,九十年代中期,通过正常渠道兑换外汇并打款出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可苏家的一个管事却于一周之内把所有事情办妥……不简单啊。 ------------ 41餐桌上的家庭扩大会议(1) 第三十六章餐桌上的家庭扩大会议(1) 借鸡下金蛋的感觉固然是美滋滋的,可一俟看到自家院门,云苏阡陌的脑袋就不自禁地低垂下来,连脚步都变得拖拖拉拉──老妈被他气到胃痛,已经连着好几天对他彻底无视了。 想云苏两家都沾着一点书香,加上云苏阡陌又是一个会读书的,苏清作为老妈不可能没有一点想法,诸如宝贝儿子考上一流大学,在大城市谋到一份好工作,再娶一个好姑娘,从此远离闭塞落后的小山镇,和和美美顺顺当当风风光光地过完一生……至于她这个当娘的,看儿子生活幸福,开心之余,还可以在亲朋好友左邻右舍间炫耀炫耀,让当初笑话她嫁农民的人都看看,她苏清到底嫁了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养了一个什么样的儿子! 现在,儿子倒是如她所愿,确实是出息了,可惜他的出息是瞒着她跑去当农民,还包了整整一座山,还一包30年……你让她怎、能、不、胃、痛?──其实云苏阡陌忒理解自家老妈,真的,如果他有个这么不省心的儿子,不用废话,直接上拳头! 所以,看到老妈冷浸浸的一张脸,他心里特别不好受,好几次都想干脆向家里坦白算了,只要老妈明白自己跟别人不一样,不可能走别人的老路,以她开朗的个性,肯定很快就想开了。 回家的路上,一心想要讨老妈欢心将功补过的某田坎苦思良策,最终绕道去了某家农户买走一只土鸡,家里还剩一两羊肚菌,仔鸡炖羊蘑,希望老妈吃了可以消消气。 走进院门看见孟禾蹲在井沿上洗菜,云苏阡陌一愣神,这才意识到又到周末,时间过的真他娘的快哦。 孟禾看到他进门,一张脸霎时间阳光灿烂,张开嘴想要打招呼,貌似又想到了什么,到了嘴边的话被强咽回肚皮,只用口型说了一句“小心一点”。 云阡阡陌苦逼着一张脸架好单车,拎了鸡跟做贼样小心翼翼溜到灶房边,伸出半个脑袋瞧了瞧。 灶房里面,苏清正在和面,云泽安在旁边很卖力地剁肉馅,云苏阡陌磨蹭了一会儿,硬着头皮进门,一副乖宝宝模样把手上的鸡送到老妈面前:“妈,我今天买了一只土鸡,明天我们炖羊蘑吧?” 苏清黑着一张脸一言不发,看都不愿意看他一眼,云泽安看看儿子又瞧瞧老婆,对儿子做了一个“自求多福”的眼色,继续埋头表现──他一般是远疱厨的君子,奈何老婆心情不好的时候君子也要变厨子,典型的受了儿子的拖累。 云少爷把鸡放到后院,然后磨磨蹭蹭捱到他妈身边,没话找话:“妈,今天吃饺子还是包子?” 苏清继续黑着脸和面,云泽安也对他的问题表示没有听见,就连端着洗干净的梅干菜走进来的孟禾,都只是张张嘴,没敢接声。 “妈,我来和面吧,禾子把菜洗好了,爸的肉馅也剁得差不多了,要不你去和馅?” “当”“当”“当”……灶房里依然只闻剁肉声。 云大少爷闷了一会子,抓抓头上的黑毛,突然笑了:“爸,妈,以前我看过一则笑话,说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在于,男人不高兴的时候,他一个人生气,而女人生气的时候,她会让全家人都不高兴……我现在觉得这句话很有点道理……喂,妈,那个是擀面杖,打不得脑袋,哎哟,哎哟,老爸救命哦……” “你个小兔崽子,还男人女人,你才多点大?还敢乱去包山,花60万包一座没用的山,你地主你财主啊……你以为你长大了,你老娘我就打不得你啦?我告诉你,你就是长到60岁也还是我儿,看我打不死你,看你还敢不敢乱包山……” 苏清积压数日的怒火终于呈井喷状怒射而出,举着擀面杖把儿子打的噢噢叫着逃出灶房,满院子乱蹿,不过终究是雷声大雨点小,云苏阡陌统共也没挨几下,反倒是苏清一张嘴数落过不停,貌似要把这几天憋在心里的话一口气倒完…… 经过这么一通发泄,餐桌上一家人终于回归正常,苏清开始用正眼看儿子,不过正眼归正眼,眼睛里面依然杀气腾腾的,云苏阡陌很乖巧地闷着脑袋吃包子喝稀饭──晚餐是包子稀饭,土鸡还在后院扑腾中。 三个包子一大碗粥下肚,云苏阡陌自觉肚子里面有点东西了,就算他妈再次祭出擀面杖法器他也有力气逃跑之后,这才又一次试图与老妈沟通。 “妈,我早跟你说过了,60万承包款真的不是借银行的,是苏家侄子出的……”虽然他确实借了银行60万,不过这件事,完全没必要讲的那么清楚,是吧。 云太太却是不能相信:“苏家侄子出的?他钱多的没处用吗?” “妈,你就不能相信我一次……” “我上一次信了你,结果你包了一座山!” “妈你咋这样说呢,整的我大逆不道似的……”云苏阡陌哭丧着脸,“都跟你说了苏家侄子的目的是老鸭嘴,妈,你听我说完……老鸭嘴那个地方很古怪,苏涵章要种的东西也很古怪,他说只有老鸭嘴才能种,可惜他来迟了一步,那个时候我跟伍叔都签完合同了。再说他也不可能长期呆在白水镇,所以才用60万承包款雇我帮他打理老鸭嘴……嗯,我跟你们讲,这件事很机密的,他种的东西贵的要死,老爸老妈还有禾子,你们的嘴要闭紧喔,千万不能讲给别人听……” 其实这个话他此前已经说过,只当时苏清脑袋气到发昏,完全没有听进去,现在生气归生气,情绪好歹平和了许多,再听一次,不禁信了几分,然后,她端着饭碗的手僵住了…… “60万,只为了一个山谷?……苏家侄子到底想种什么,该不会是鸦片吧?” “是啊,小陌,社会上的事情很复杂,什么样的东西值得花这么大的代价?”听老婆这么一说,云爸的神色也一下子变得严肃非常,他不看八点档,以前还真没想到过这种可能性。 他们两个说完,连孟禾都停了吃饭,非常担心地看向云苏阡陌。 云苏阡陌哭笑不得,突然觉得该给老妈找点业余爱好,让她远离八点档了。 “你们都想哪儿去了,苏家那种人家怎么可能种鸦片?……他要种的是一种很高级的稻米,据说吃了可以长寿,因为很难找到合适栽种的地方,市面上根本没的卖,我估计他种出来要么是自家人吃,要么是送给某些大员……他种鸦片干什么呀?!” 桌上三人终于放下心,然后,轮到云先生心生疑惑了:“苏家侄子出到60万,该不是要你把整个山谷都种满那个……那个……长寿稻米吧?” “不是整个山谷,不过也差不太多。” “你一个人种?”桌上三人异口同声,全都用震惊的眼神看着他,就好象云苏阡陌突然摇身成了变形金刚。 “咳咳……”在六道炯炯发亮的的视线当中,田坎同学终于遭受重怆,喝稀饭喝到狂咳,咳的撕心裂肺,半天都停不下来…… ------------ 42餐桌上的家庭扩大会议(2) 第三十六章餐桌上的家庭扩大会议(2) 好不容易止住咳,某人还要进行非常苦逼的解释工作。 “那个,咳……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我算是总负责,咳咳……还要找几个帮手……对了禾子,你以后周末就回来帮我,算是打工,呃,是勤工俭学,一天付你50块。” “好,我回来,不要钱。” “不要钱你吃什么,你手上那点钱只够大学四年的学费和住宿吧?” “哎呀,差点忘了,水果钱到账了。”苏清一拍脑袋站起身,附带恶狠狠地瞪了儿子一眼:这么重要的事情都忘了,都是这个浑小子闹的! 片刻后苏清去而复返,把一个鼓鼓囊囊的信封交到孟禾手上:“七千块,你点一下,记得周一大早存银行,你们男孩子大大咧咧的,不要弄丢了。” “苏姨,这么多钱?” “这次主要是柚子,柚子价格比较贵,纯利有一万四,你和陌陌一人一半。” 云苏阡陌抓住机会彩衣娱亲,大叫:“妈,我的那份呢?” “你不变能耐了吗?天天想着挣大钱,还在乎这点小钱?我跟你爸商量过了,我们打算把剩下的七千块用来过年,我还打算买一件狐皮大衣,你妈我辛苦了一辈子,儿子这么有出息,拿出60万眼睛都不带眨一下,我这个当妈的也不能太丢儿子的人,穿件狐皮大衣帮你撑场面。” 狐皮大衣? 狐、皮、大、衣? 云苏阡陌眼前顿时闪过一只通身漆黑的小狐狸……的……爪子,头发尖尖都竖起来了:“不行,老妈,你买什么大衣都成,虎皮,豹皮,熊皮,狼皮……就是不能买狐皮……” “嗬嗬,大嫂要买狐皮大衣啊?” 云苏阡陌太投入,一不留神给人登堂入室,一直等到来人走到堂屋大门他才发现,扭头一看,怔了怔,这人好面熟。 旁边孟禾连忙起身,叫了一声“云二叔”,苏清也是迎上前,笑着道:“是泽明和小恒啊,来来来,快进来坐,吃几个包子,还是热的……” 云苏阡陌这才反应过来,这人是他家二叔云泽明,后边那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小子是堂弟云恒。云大少眼神一暗,这两人跑来做什么? 跟多数农家一样,云苏两家也是人丁兴旺,云老爷子养了三子一女,苏家则是一子两女,云苏阡陌有一堆叔叔婶婶舅舅舅妈。众多的亲族中,他最不喜欢的有两个,一个就是这位云二叔,另外一位则是苏家小姨。苏小姨是脾性讨人嫌,而这位云二叔,很不好形容,成天笑眯眯一团和气,但他从来只占便宜不吃亏,更不会顾及兄弟情谊,有人说他精明,但精明这个词用他身上完全是浪费,还有人说他势利,但势利似乎都不足以形容这个人骨子里的贪意,上辈子发生的几件事很能说明此人的品性。 云家祖上确实是读书人,曾经拥有良田数百亩,不过子孙太多,又大都只出不进,一代代开枝散叶,一代代分家分下来,到云泽安祖父(即云苏阡陌的祖祖)手上就只剩下12亩了。云家这个祖祖也是个传奇,他爹去世得早,没人管他,据说早年曾经受人鼓动,差点去了苏区,被寡母拦下后他就呆家里成天打牌,又自诩为新一代的卢俊义,最喜欢接交三教九流,没钱用了只管拿地去换,等到解放前期,家里还剩薄田两亩,人人都骂他是败家子。没想到败家子歪打正着,解放后云家不说地主,连富农都算不上,给划了个“中农”成分,于是批斗啥的都跟他家没关系啦,而云家在镇上的一处房产也得以保存,成了全家唯一的私产。 云家那位祖爷只有一个独子,就是云苏阡陌的爷爷。云爷爷六年前去世,按照农家的规矩,女儿只有嫁妆不分财产,镇上的小院归三兄弟所有,当时这个云泽明就趁着大哥小弟忙于丧事,抢先一步把母亲接回家,然后以供养寡母为由,理直气壮地提出小院的租金归他一人所有,云泽安和四弟云泽良对此都没有意见,放弃租金后他们每年另给母亲120块零花钱。没想到云婆婆一住进儿子家就沦为长工,农忙的时候要下田,回家还要喂猪喂鸡洗衣煮饭,一天忙到晚……三兄妹一商量,觉得还是让母亲住大哥家比较好,至少不用下地干农活。结果这话刚一提出来,二婶立刻撒泼大闹,说是败坏了她的名声,要找云氏族长评理,不还她清白她就要跟云泽明离婚……说白了,其实就是不想放弃镇上小院的那两份租金。 云婆婆是从比白水镇还要闭塞的“山那边”嫁过来的,没啥文化,又胆小怕事,连忙息事宁人地表示自己身子骨还硬朗,干点农活做点家事也没什么。云家老三云澜是个女儿,没有发言权,老四泽良刚毕业住的是集体宿舍,也没有办法照顾母亲,而云泽安更承担不起害弟弟离婚的罪责,这件事最后不了了之,不过经此一闹,云婆婆好歹是不用下田了。 当时云苏阡陌刚进初中,对家里发生的这些事体会不深,真正让他讨厌上二叔一家的事件,是十六年前出国前夕的筹款风波。云泽明是村上会计,收入比云泽安这个经常被拖欠工资的村小教书匠高多了,又兼他独吞了这些年的房租,是村里公认的富户。看大哥大嫂找上门借钱,他满口答应,开出两个条件:第一,借款3年还清,年息10%;第二,把镇上院子的份额转让给他,转让费3千元。利息还好说,云泽安本来也没打算占弟弟的便宜,但是3千块转让小院1/3的份额,这个简直就是明目张胆地抢钱了──要知道云家的房产有三间正房四间厢房,还附带一个院子,就是按95年的市价,也值两万以上。当时云爸云妈急等钱用,这种不完全产权的房子又不可能卖给外人,最后不得不答应老二的条件,而云苏阡陌一踏上澳洲土地,第一件事就是忙着找工作,为的也是早日还清爹妈身上背负的沉重债务。 后来又发生了一些事,云家老四云泽良车祸去世,后事是云泽安办的,车祸赔偿却是云泽明谈的,具体有没有赔,赔多少,苏清稍稍提了一句,他老婆即刻大闹,说他们家这些年照顾婆婆用了多少多少钱出了多少多少力等等等等,讲的唾沫星子四溅,足可以把人说到崩溃。等到彤城扩建,白水镇成了彤城的二环线,拆迁赔偿的两套住房再一次落入云家二房手中,而云二叔也拿的问心无愧,还好意思腆着脸对云泽安说现在租金没了,母亲的赡养费咱们哥俩要另外再算,完全“忘记”了拆迁补偿中有老四的1/3,而云泽良死后没留下后人,遗产应该由兄弟俩平分! …… 赶谁有这样一门亲戚,心里都会堵的慌,所以自打重生以来,云苏阡陌一直没有进过他家二叔的门,事实上他差不多快把这门子亲戚给忘光了。没想到我不去找你,你反倒自己找上门,不收拾收拾你,怎么对得起我上辈子受的那一肚子窝囊气! 云大少爷眼底露出似笑非笑的意味,旁边孟禾一个哆嗦。 云泽明被大嫂迎进门,这父子两人也不客气,顺势坐到饭桌上,云泽明一边拿包子一边笑着道:“大嫂你想买狐皮大衣的话,去一趟省城吧,省城一定有卖。” “啥狐皮大衣,我们开玩笑呢,就我们这点家底,把陌陌卖了都不一定买得起。” “哈,大嫂这个话可不能乱讲,我们白水镇下一代娃娃里面就数小陌争气,小小年纪就有本事贷下60万贷款,以后雁来山都是他的……了不起啊!” 苏清面色一僵,这是她最近所有苦痛的根源所在,一点都不想谈,旁边云恒也是一撇嘴,明显不服气的样子。云苏阡陌乐了,他想起来了,二叔二婶贪了一辈子,却养出一个挥霍成性的败家子,记得这小子曾经为搏某位风尘女子的一个正眼,一怒掷出上万块钱,把二婶气到住院……上帝果然还是比较公平的啊! 这时候云泽明咬下一口包子,大赞:“大嫂的手艺没的说,白水镇上数一数二啊。” “老二你今天过来是妈有事情吗?”还是云泽安了解自家兄弟,把谈话引入正题。 云泽明一边啃包子一边点头:“妈最近一直在生病,春芳昨晚又照顾她一晚上,整夜都没合眼。妈这病吧,是她前阵子上雁来山挖秋笋惹出来,你晓得她每年都要给你和泽良做笋干……唉,妈也是,年纪那么大了,秋笋哪儿不能挖,干嘛上雁来山,这下挖出毛病来了……” “赶快送婆婆上医院看病呗。”云苏阡陌插嘴。 “是啊是啊,我这不正跟你爸商量吗。大哥,村上正在忙秋收,我走不开,明天是周末,你送妈去一趟医院好吧?” 桌上这些人连孟禾在内,心底都是透亮,秋收不过是个借口罢了,不过大家都习惯了,没人说破。 看兄嫂点头,云泽明又貌似随口道:“另外还有一件事,我想跟大哥商量一下,要不你和泽良把镇上院子的份额转给我吧?” ------------ 43餐桌上的家庭扩大会议(3) 第三十六章餐桌上的家庭扩大会议(3) 云二叔讲完事情,坐了一会儿就带着儿子走了,这父子俩一离开,餐桌上即刻陷入沉默。 片刻过后,云苏阡陌拍拍老爸的肩,一本正经地说:“爸,儿子支持你,祖辈留下的家业,咱不转让!” 云泽安笑笑,好歹是一份产业,又不缺那几千块钱,不管老二的目的是什么,他都不会答应。不过老二虽然贪财,终归是自家兄弟,也不能让儿子对叔叔怨念太盛,于是转移话题:“跟你妈还有禾子讲讲你的承包计划,也让他们心里有个底。” 云泽明的事情暂时就这么揭过了,话题回归云家不孝子的包山问题。 云苏阡陌清清嗓子,开始讲解起他的宏伟规划:“我准备在山上种茶,茶间种药,这个叫茶药间种……” 话说这雁来山,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地段。第一段是山脚地带,此处高度与白水湖湖堤基本持平,某些地方甚至低于湖堤,白水湖年年漫堤,此处也就年年涨水,形成了十多个大小不一的水塘,天长日久,变成了远近闻名的芦苇荡……这一地段没有办法耕种,属于废地,云苏阡陌虽有想法,不过暂时不会动,静待时机。 离开山脚的洼泽地带,往上走,即是雁来山的耕地集中区,这是雁来山的第二段,也是雁来村的所在地。今年夏天山体滑坡,滑到湖里去的都是这一片的良田,再除去一百多亩荒坡,真正的可用地不到三百亩。这里,将是云苏阡陌的茶园和药田,是最先被开发的地段。 由耕地带再往上,才是山林,这是雁来山的第三段,老鸭嘴位于这一段的边沿地带。雁来山的山林由天然原始林和退耕还林后种植的人造林两部分组成,占据了雁来山的半壁江山,天然林不敢动,但是人工林却在云苏阡陌的计划以内,第一步,他准备把前些年村民们胡乱栽的歪脖子柴火棍都砍了,换成一色的核桃树,几年过后,这片被当地人视为“废物”的林子,将为他带来滚滚财源…… 云泽安此前之所以没有强烈反对儿子包山,正是因为他在得到消息后第一时间找到伍建国看了计划书,说实话,这个儿子能干得让人惊心,他的计划或者不能成功,但是如果试都不让他试一下,连他都替儿子感到可惜。不过…… “你在计划中有提到核桃树吗?” “当然没有!不只核桃,很多想法我都没有写进去。”云苏阡陌笑的志得意满,“经营计划属于商业机秘,我只要能够拿到贷款就够了,傻子才会把家底都交给银行。” 旁边孟禾听得一阵甜一阵苦一会儿高兴一会儿担忧:陌陌会把这么重要的事情毫无保留地告诉自己,说明没有把他当成外人,他当然感觉甜滋滋的;不过,陌陌没有种过田,他的计划虽好,但那么大一座山,他种得好吗? “陌陌,茶药间种我听教授提到过一次,好象是最近才出现的新技术,弄那个会不会太冒险?而且药材很难伺候,很多有经验的农民都照看不好,没办法大面积栽种。” “嘿嘿,这个你不用担心,就是因为大家都种不好,我才好赚钱嘛。” 大面积栽种,灵芝都打堆卖,他还玩什么? “何况我不是种茶种药那么简单。雁来山就那么一点点耕地,就算全部种上东西,不管你种什么,累死累活累一辈子,都不可能挣到大钱,因为无论是卖茶叶还是卖药材,都不过是出卖资源出卖劳动力,真那么做我就变成地道老农民了。我想的是药茶兼顾,走名品路线,在精不在多,以后雁来山就是我的原材料基地,我用自产的原材料自制药茶饮出售,都是不使用化肥不使用农药的纯绿色茶饮,销售对象是有钱人……你们慢慢看,只要给我十年时间,不,只要给我五年时间,我就可以把雁来山打造成一座金山!” 看着桌上几人,这些打心底关心他在意他的亲人,云苏阡陌终于讲出真心话。 想他两世为人,岂会象其他人一样承包一块地种点瓜果那么简单?绿色工程现在还不受重视,不是本土富人太少,而是本土的富人还不具备这个意识,一旦他们意识到自己可以选择,不管是真的从健康出发,还是人云亦云,亦或只是为了抬高身价,这些人都会追逐无公害无污染的绿色食品──赚钱嘛,不把主意打到有钱人身上,难道要逼着杨白劳们卖儿卖女吗? 其实这仅仅是他全盘计划中的一小部分,山脚下的芦苇荡,山腰上的退耕还林地带,还有象补丁样贴在雁荡山上的一块块荒坡,他通通都有用处……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他有信心让雁来山彻底变样。 望着面前这几双闪动着惊喜错愕赞许诸多情绪的眼睛,云苏阡陌突然间生出万丈豪情──这一世,老天给了我机会,我绝不会放弃! 一家人谈到后来,云泽安严肃地看着儿子:“小陌,既然苏家侄子出了钱,你就要替他打理好老鸭嘴,人要讲信用,知道吗?” 儿子的脑袋够聪明,但是脑子好用,不等于实干能力也很强,再好的计划,也必须要通过实干才能实现,云泽安觉得他作为一个父亲,其责任就在于督促儿子一步步把计划变为现实。 云太太坐旁边咬了半天嘴唇,突然起身离开,回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张存单,颇有侠女风范地把存单往儿子面前一拍:“拿着,五万三千块,全部都给你!” 云苏阡陌盯着面前的存单,仿佛那是一块烧得彤红的火碳,不停地往后缩:“妈,我钱够了,真的……” 苏清不由分说地把火碳塞到他手上:“我管你蒸的还是煮的,叫你拿着你就拿着!你好好干,干砸了妈不怪你,但你如果光说不练,你就想想这张存单,想想这是我和你爸爸一辈子的积蓄……” “陌陌,这七千块钱你也收好,苏姨,把我的存单也给陌陌好吗?”孟禾读大学后家里没人,他的存单也暂时寄放在苏清手上。 哇哇哇哇,你们不要这样啊,见过逼人还债的,没见过逼人借债的……我可不可以不要啊! 夜里进入秘境,云苏阡陌还沉浸于被逼借钱的伤痛之中,小萝卜都睡了,他愣是把人抱起来狠狠亲了两口:“小萝卜啊小萝卜,你说你爹怎么就这么走运,欠的债跟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了啊……” 今晚他没立即打坐,而是拿出了苏涵章给他的灵植诀,准备好好研究一番──他修行三个月,到目前为止毫无建树,不过眼界却是提高了很多,比如,他现在明白了,炼气第一层是纯粹地练习气感和积累灵气的过程,通俗点讲,就是“只进不出”,这阶段是完全无法使用灵力的,一直要等到气感积累到一定程度,升级进入第二层,才可以通过修习法诀来操纵气感,即所谓“灵力”。 不要小看从“只进不出”到“有进有出”,这是一个质的飞跃。炼气期第一层的修者,至多就是比普通人跑得快跳得高一点,但到了第二层,就开始拥有了种种“非人类”能力,虽然只是一个开始,也足可以做下一些惊世骇俗的事情,所以普通农夫只能照看5亩耕地,而一旦进入炼气第二层,却可以照看30亩……当然,以上纯属理论。 现在云苏阡陌想要弄明白的,即是他有没有可能把理论变为现实──他实在想不明白,四层和二层,能力上差很多吧?为什么炼气二层跟炼气四层一样,都可以种30亩灵谷?……这是他目前最为观注的问题。 打开玉简,轰的一声,脑子里仿佛有一道闪电击过,眼前无数金星乱冒……这哪里象是吸收玉简,分明就是挨了一闷棒! 待他好不容易从惊吓中恢复,手上玉简不翼而飞,面前只剩一堆石头渣子…… “我靠,15颗中品就买了一个一次性玉简啊……” 所有的①38看書网站都应该前往秘境取经学习!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上周第四更,居然还差一更……八过,明天就该补齐了,曙光在望啊 ------------ 44废材体质 第三十七章 废材体质 云苏阡陌现在终于知道秘境玉简制造业的工艺水准有多高了──防盗版技术如此过关,炼气期的弟兄们有的熬啦! 其实云苏阡陌有点小小的误会,因为“无名心法”的缘故,他先入为主地以为所有玉简都可以把内容直接印入读取者的脑海,事实上玉简也有低高端之分,很多玉简跟cd差不多,打开后可以观看研读,甚至有“检索”“链接”功能,区别在于这一切都是在脑子中进行的,不需要屏幕而已。但这并不等于你“看过”就肯定记住,没记住想不起来的时候,照样要使用玉简。象这种低端玉简,可以重复使用,价格反而更低。 虽然“打开”的时候遭受到一点点惊吓,玉简上的内容倒是让云苏阡陌极满意,正如苏涵章所说,前一部分是关于灵谷的各种知识,如何施雨如何松土如何除虫等等,后一部分则是灵植诀。所谓“灵植诀”,其实是一个总称,其中包括水云、草木、地气、金革、离火五种法诀。云苏阡陌大概扫了一眼,发现所谓“灵植诀第三层”,并不是象他猜想的那样,必须要把所有五种法诀都练到第三层,而是所有五诀进入第一层,其中任何一诀达到第三层,就算是“灵植诀三层”的修为了。 换了一个愣小子,估计得大叫“这很容易嘛”,云苏阡陌却是皱起了眉头,修行无易事,他不相信有“很容易”的法诀存在,灵植诀第三层被定得这么“容易”,很大的可能是这五种法诀都不好修习,连进入第一层都困难。果然,接着往下看,原来五诀中只要有两诀进入第一层,就达到“灵植诀”第一层,可以申请“种植夫”牌照了。 云苏阡陌眉头皱的更紧,他现在还没有办法练习法诀,不知道自己的天赋如何,不过从他修行三个月都没能进入炼气第二层看来,不象是个天赋高的。但是苏涵章更不象一个冒失鬼,怎么看,他都不可能把30亩灵田交给一个天赋不怎么样且无任何种植经验的新丁手上,雇佣自己,他是不是太冒险了?就算这里不是秘境,不是还有一个修士联盟吗,那里面想挣灵石的炼气期不难找吧? 云苏阡陌想了一阵想不出个所以然,于是把问题放到一边,回头再看灵谷部分,发现灵谷比稻谷娇气多了,天天都要浇雨──注意,是“浇雨”,不是“浇水”,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水分很均匀地洒满植物全身,而后者的水分只是从根部吸收。另外还有一点,灵谷极易招虫,有诸多天敌,种植夫的一大任务就是灭虫。所以,种植夫大都从修习水云诀和金革诀入手,而金革诀是五诀中最难修习的法诀。 看到这里,云苏阡陌有点明白了,老鸭嘴那个地方灵气或者不够纯净,却有一个得天独厚的优势:里面没虫,那里除了植物没有任何生命,不可能有虫。所以,别的种植夫需要掌握两种法诀,而他,只要弄明白水云诀就可以暂时应付过去了……或者这就是苏涵章放心把灵田交给他的原因所在吧? 弄清楚这一点,夜已过半,云苏阡陌赶忙打坐,他现在强烈怀疑自己会不会成为天底下第一个修行半年都进入不了第二层的废材──为了灵石灵谷,拼了,从今天开始增加修行时间,天赋不行咱多花时间,爷就不信过不了这个坎! 抱着“勤能补拙”的朴素理念,鸡叫头遍的时候田坎同学仍在打坐,他准备一直练到天亮为止。 刚开始还好,无论是体力还是精力都有些疲劳,尚属于可承受范围。等到气流运行了大半个周天,身体上的倦意更浓,坚持完一个周天,整个人竟是疲倦无比。略一犹豫,田坎同学咬着牙强行开始了下一个周天──不破不立,如果每一天都坚持到临界点,保管会有意外收获,以前看过一本①38看書网,主角就是这么干的。 事实证明,有想法是好的,但想法若是来源于小说……这个,就比较不好讲了,因为,云苏阡陌这厮竟然在修炼之中……睡、着、了! 等到他悠悠醒来,说全身酸痛还是轻的,整个人倦怠不堪,尤其是精神,从内到外透着疲惫,完全就是运动过量精力严重透支的感觉,他甚至连分点心痛骂①38看書网的力气都提不起来……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废材体质”? 一点都不想动的某人迫于咕咕叫的肚子,强打精神起床出门,正赶上云爸云妈准备送云婆婆去医院,看见儿子趿着鞋从房里出来,两个人的眼睛顿时看直了:昨晚上还活蹦乱跳的小子,睡了一晚上完全变了个人,一张脸苍白得象吸血鬼,整个人更是变成了“虾米”状……活象一个痨病鬼瘾君子! 换了别人当爹妈的或者不会当一回事儿,至多骂两句不准熬夜,云苏阡陌不同,他有心脏病史,况且几个月前才差点跷辫子,苏清立时大叫:“小陌你怎么啦,是不是心脏不舒服?快快,跟我们一起去医院,好好检查检查……” 于是,田坎同学首次勤奋修行的后果──被父母强行押往医院……绝对的……百分之百的……传说中的“废材体质”! 好在云苏阡陌本来就没病,倒是云婆婆的病情比大家想象的严重,估计是老年人抵抗力差,她在雁来山上感染的“病毒”变成了引子,把隐藏在身上的各种病症通通引发了出来,最不可思议的是医院的检查结果居然有一项“营养不良”,医生建议住院。 云家三口全都沉默了。 云苏阡陌很有点意外,他生长于乡村小镇,周围大都是乡民,对于农村的某些情况心里有数,比如村子里面的厉害媳妇,她们不会明着饿老人肚子,但只要老人多添一碗饭,多挟几筷菜,就会做脸做色甚至摔锅砸盆,而农村老人没有退休金,养老全靠儿子媳妇,大都只能忍气吞声……万没想到,自己的祖母,竟然也是这些老人中的一员。 上辈子雁来山没地震,雁来山上也没人“中邪”,婆婆更不至于因为上山挖秋笋而染病,所以婆婆是在他出国好些年后才去世的,走的很突然,冬天染了伤寒,到医院没两天就走了,现在想来,应该是积劳成疾,平时看着还好,一旦生病就风吹烛灭。 云苏阡陌突然间悲哀到想要发笑:云二叔家底不薄,二婶虽然泼辣,但在村里的风评也还马马虎虎,至少没听人说她克扣吃食,没想到居然刻薄到舍不得几斤米……说实话,他们的心理他完全无法理解。 云婆婆是个极其艰韧的人,听说要住院她比谁都着急,非常吃力地站起身,结结巴巴地说不要乱花钱,拉住儿子的手固执地想要往诊室外面挪。云泽安扶住母亲,扭头去看妻子,眼睛里面充满了哀求……云苏阡陌悄悄退出诊室,那是他爸妈之间的事情,他就不要掺合了。 实际上他跟祖母并不亲近,云婆婆除了没裹小脚,从头到脚都是那种散发着老旧味的乡下女人,估计她是打心眼里敬畏那个“有文化”的男人,一辈子都活在他的阴影里,任劳任怨,无声无息。记得小时候爷爷很宠他,三天两头把他接到身边,他跟爷爷非常亲近,爷爷过世后好些年都还会梦到他,可对于婆婆,不多的记忆里竟然全都是她悄悄住自己手里塞干果的情景…… 云苏阡陌到窗口~交完住院费,信步走出医院,漫无目的地走在街头,想着婆婆的事情,五味杂陈──他的祖母,那个没有裹小脚的小脚女人,那个被所有人忽略甚至是淡忘了的女人,时至今日,她还默默地为所有孩子做笋干,一年又一年。 一辆奥迪悄然驶过,停在前面五步之外,车窗滑下:“小云啊,没想到会遇到你,今天有事吗?没事的话,陪我这个老头子喝杯茶……” 却是宋为民宋行长。 ------------ 45祸起帝王宫 第三十八章祸起帝王宫 云苏阡陌很诧异,没想到碰到这一位,更没想到这一位还会主动打招呼,这会儿他是真的很不想应付宋为民,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时候太多了,对方主动招呼在先,一口回绝的话太不给面子,只好打起精神上前。 “宋行长,陪您喝茶求之不得。不过您说陪老头子……老头子在哪里?我怎么没有看到?……”云苏阡陌左顾右盼,做找寻状。 他模样生的不错,气质尤其出色,这种奉承话换个人来说很可能就是谄媚小丑,到他身上却是青葱有趣,宋为民哈哈大笑。 五分钟后,云苏阡陌向父母告完假,坐上宋为民的奥迪,绝尘而去。 宋为民也是刚从医院出来,得知云苏阡陌的祖母生病,当即表示医院方面不用担心,他会给人打招呼。云苏阡陌有些奇怪,这位宋行长虽然奔六了,但保养得当看着红头花色的,他去医院干什么? 宋行长满面春风:“小湘想不开,非要养个孩子,送她上医院定期检查。” “哇,行长您要当爹啦?” “现在才三个月,还早,还早……” 云苏阡陌和司机同声恭贺,这两个人此时的想法倒是出人意料的一致:老宋啊,真的是你的种吗? 汽车出南门不久,停在一个山凹中,云苏阡陌很惊奇地看着眼前的建筑物──什么时候浣花谷多出这么一个玩意儿啦? 彤城是座小小的山城,就那么一点点大,云苏阡陌虽然不住城中,对彤城的四门却是熟之又熟。象这个浣花谷,名字挺美,其实就一荒凉山沟,没法种庄稼,自然也就没有人家。没想到几年没来,呃,应该是十六年没来,浣花谷旧貌换新颜,荒坡上居然树起了一道高墙,高墙中矗立着一座金壁辉煌的宫殿样的西式建筑,嗯,应该是“不中不西”的建筑,原因是这座貌似“很西方”的建筑上挂着一个“非常东方”的匾,匾上三个金灿灿的大字:帝王宫。 云大少爷突然为九十年代的暴发户们汗颜不止,天,这个年代的审美啊,里面该不会是用真金铺地白银做墙吧?……他以前在国外曾经有所耳闻,没想到重活一辈子,耳闻变成了眼见……当真是长见识啊! 宋为民吩咐司机回医院,洛湘孕检完毕正好送她回家,然后带着云苏阡陌昂首挺肚地步入这座“帝王宫”。 90年代中期,富人还不太多,而这些个新进富人们限于经历,极其缺管想象力,所谓帝王宫,大概真的是集中了他们关于“帝王”的种种yy,装修上堆金砌玉,怎么俗气怎么来,玩乐上吃喝嫖赌,怎么猥锁怎么玩……象宋为民,他今天过来是应某位富豪的饭局,刚一落座就有一排小姑娘任君挑选,名曰陪酒,此饭局在古时候有个俗名,叫作“喝花酒”。 宋为民喝花酒捎上云苏阡陌纯粹是一时兴起,洛湘怀的是个小子,他今天的心情好到不能再好,兼之他一直很看好这个小崽子,雁来山对方已经包下了,做不成朋友也不要变仇敌嘛。席间他极其艺术地说到洛京不懂事乱搞,给他大骂一顿,被他骂出彤城云云,云苏阡陌一边表面上惊诧于宋行长认识洛京,一边却在肚子里冷笑:宋大行长,就让你再得意几天吧,这件事咱们没完。 …… 云苏阡陌这顿花酒喝的,别人兴高采烈,他却是烦燥不堪──“一起嫖过娼”等同于“一起扛过枪”,他如果不同流合污就是异类,而异类在哪里都是没有好果子吃滴,所以,就算他毫无兴致也必须要装出一副猥锁相,这滋味……很让人抓狂啊! 田坎同学在这边痛苦地喝着花酒,而在“帝王宫”的另一个房间里面,一个壮年男人正跷着脚看着面前的一溜监视器,嘴上还叼着一只烟,没抽,就是叼着玩……如果云苏阡陌看到这个画面,必定在第一时间认出这位壮士──此人,正是彤城大名鼎鼎的黑道大佬:吴成。 吴成看了一阵,然后漫不精心地开口问:“那几个服务生怎么说?还是没有认出来?”他嘴里含着香烟,声音有些含混不清。 站旁边的亲信立即回答:“没有,专门让他们扮成服务员上菜,回来都说不敢肯定。” 吴成“呸”的一声吐出烟:“那么多人就没一个记住了算命佬的长相?……一群废物点心!” 亲信看他不象是在生气,试探着问:“吴哥你的意思……” “我的意思?我的意思?你们一个个都不会动动脑子吗?你们脖子上的那个家伙只是长来好看的吗?那你们还跟着我干什么,脸蛋长得好应该跟洛京才对嘛……” 说起洛京吴成一肚子的气,前阵子他吩咐下去找洛京和刘四指,居然没有找到。刘四指还好说,他在道上混过,铁了心躲起来的话,没个一年半载还真找不到。但洛京不一样,那种人就象苍蝇,离了腥味他没法活,虽说z国大,但有色事业不论在哪个地方都必须跟黑社会打交道,可他通过道上找了一圈,愣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邪门得很。 后来他们从彤城入手,才发现洛京离开前与一个算命先生密谈了一个多小时,本来以为算命佬也是江湖人士,一查即会显形,没想到这个算命佬神秘得很,找了半个月连个影子都没找到……真他奶奶的活见鬼了! 幸而东方不亮西方亮,洛京和刘四指没有找到,却误打误撞地找到了郁金,本来只是想从她口中问出刘四指的下落,没想到那个贱女人误会了,以会他们是冲自己来的,还没动手就把敲诈洛湘的事情一五一十地招供了出来……嗬嗬,齐玉禅真该看看吴成当时的反应,笑倒在地半天爬不起来,活象是天上掉下颗金元宝刚好砸到他脑门上一样…… 不过,有件事吴成的亲信们百思不得其解:老大居然没有拿洛湘的事情做文章,非但没做文章,还下了死命令,这件事谁都不准张扬,谁捅出去要谁好看。反倒是这个乡下小子云苏啥啥,他们翻来复去查好几遍了,明明家里没养娃更没养狐狸狗,老大却跟他死磕上了……只能说,大哥就是大哥,大哥的想法不是他们小弟弄得明白的。 吴大哥教训完亲信,重新叼上一只烟,打了个手势,亲信立即点火,吴大佬悠悠吐出一个烟圈。 他的心事,岂是几个马仔猜得出来的。不过这也不能怪他们,谁叫他们站在山沟沟里面,就只看得到那么一丁点远呢,哪象他,怎么说也已经站到了半山腰,眼界自然大不一样。这个叫什么来着?叫……嗯,叫格局,对,就是格局,他新近才学会的词! 简单的讲,如今吴大佬所在的“格局”就是:光让宋为民丢脸有个屁用,他半分好处捞不到,而他若是把洛湘这件事利用好了,上边的人完全可以让宋下台。其实宋为民一个分行行长,屁大点官,在他们的“格局”里面屁都不算,不过,大家都是栓在一起的,绳子不同而已,大可以用宋为民打击打击他的主子,只要打中了,打痛了,他就算是另一根绳子上的大功臣,好处嘛……说不定还可以再往山顶方向靠近几步?人嘛,活着总是要有理想要有追求滴! 不得不说,在这一点上吴成倒是跟田坎君不谋而合,他们两个打的算盘都差不多,区别在于田坎完全没有要当“功臣”的意思,而吴成手上的棋子,或者说,被吴成当作棋子的人,田坎不幸位于其中。 吴老大盯着监视器沉思良久,最后勾勾手指,亲信躬腰倾听:“让人放一个消息出去……” 吴成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地交待了一番,亲信领命走出房间,此后在走廊上站着发了半天呆,最后一甩脑袋,执行命令去鸟…… 两天后,某混混领了打赏,一脸贱笑地走出齐玉禅的“总经理室”。室内,齐玉禅夹着一只烟站在窗前,凝神想了半天──根据她刚刚得到的消息,前天吴成让人把几个服务员带到帝王宫,目的是让他们去认一个人,服务员来自洛京最后吃饭的酒楼,而那个“被认的人”,竟然是跟洛京最后密谈的算命先生。最让她惊心的是,算命先生不是“算命先生”,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跟洛京抢夺雁来山承包权的竞争者! 那人为什么要化装成算命先生接近洛京?很显然他的动机极有可能是想要吓唬洛京让洛京跑路,洛京一跑路,雁来山就归他了。可是,他凭什么吓唬得住洛京?他手上拿着什么样的把柄,竟吓得洛京连她的面都不敢见,连夜逃走?…… 齐玉禅想得太出神,直到香烟烧尽烟头烫手才回过神,赶忙甩开烟头,这时候突然想起一件“小事”:洛京刚刚失踪的时候她让人查过,洛京走那天连续提了两次钱,一次是二十万,隔了不到两个小时又提走五万……25万,用得着分两次提取吗? 齐玉禅光洁的额头现出两道浅淡的竖纹,片刻过后她拿起电话:“小周,过来一趟……” 是该详细查查这25万的时候了,但愿不算太晚! …… 如果云苏阡陌知道帝王宫里发生的事情以及齐玉禅的反应,他必定会感叹于人世间的阴差阳错,相信对于“人在做,天在看”这句老话的认知,一定会达到一个全新的高度。 可惜,他对此一无所知,第二天是周日,刚从自己的“废材体质”和祖母的“营养不良”双重打击中恢复过来的某人,兴致勃勃地拉了发小上山,参观自家新居去也。 ------------ 46新居 第三十九章新居 十月的阳光下,孟禾木木呆呆地看着面前的三间崭新瓦房。 “怎么样,还成吧?” 云苏阡陌毫无压力地大肆炫耀,突然觉得生命中有一个可以随时显摆而不用担心激怒对方被对方奚落挖苦的发小,实在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啊。 这三间房子是他两天前才谈妥的交易,原本是守林人老郑头为儿子准备的婚房。老郑头是个倔老头,当年分田的时候跟生产队长结了仇,带着老婆孩子搬出村子在林子边搭了一个窝棚栖身,十三年时间过去了,当年的窝棚变成了三间土屋,生产队长更是变成了历史名词,他却仍然守着这片林子,坚决不回村。说来也怪,现在整个雁来村的留守村民都生病了,独独他一家没病没灾,雁来村分完钱就变成了空村一座,全村子都跑干净了,只剩他家坚守岗位。 新房就在老郑头土屋的边上,云苏阡陌看中那几间房,绝对是有原因的。除此之外,房子位于第二段耕地和第三段山林的结合部,离老鸭嘴不远,田坎同学对此表示非常满意。 等到孟木呆恢复正常,云苏阡陌拉着他爬上房顶,进行远景规划。 “我准备先修一道院墙,看清楚了,那边那颗桑树,还有那边那棵桂树都要圈进院墙,墙外种竹子,墙内种刺藤,用不了多久,我这院子就是铜墙铁壁,又私密又安全。” “陌陌,你就三间房,干嘛修那么大一个院墙?” “现在是三间,过两年就不只了,我要把爸妈接上山。” “砖墙不是更好,干嘛非要修成木栅栏?” “你傻了啊,砖墙是好,不过这个地方汽车上不来,我怎么把砖弄上来?总不能让我学习郑大爷,一背兜一背兜地背砖上来?” 两人正坐房顶上说着话,有八九岁的小男孩领着个四五岁的鼻涕虫跑过来,仰着脖子站在下面高喊:“云大哥,云大哥……” “小炉子,什么事?”这个是老郑头家里的老小,据说是收养的,很有可能是超生报的收养,小的那个则是老郑头大女儿的孩子。 “我爸让我跟你说,他们把你要的柴砍回来啦,都堆那边呢。”小孩儿遥遥一指,方向是郑家土屋的另一面。 “堆那边了?干嘛放那么远?” “不远,走小路,我带你们过去……”小孩继续扯着脖子高喊,好象他们隔了十万八千里似的。 云苏阡陌下到地面,跟着小孩过去搬“柴”,孟禾赶忙跟上:“陌陌,你拿柴禾干什么?你要烧柴灶?” “烧柴灶那种技术活,我就不去挑战了。那些木头是用来做栅栏的,正好,你今天帮我修院墙,务必要完工。”废话,完不了工就只有他一个人干了。 用柴禾建院墙? 孟禾先是不明所以,待他看到堆成小山包样的所谓“柴禾堆”,惊赫得连声音都变调了:“陌陌,你把林子砍啦?” “放心,承包书上写得明明白白,这一片林子的所有权归我,过两天林权证都该办下来了。” “不是,陌陌,这个跟所有权没有关系,你听我说,这些树子砍不得……” “切,我砍的不是树,你没听火炉子说吗,我们砍的是柴,是废柴,对吧,小火炉?” 小男孩拼命点头,云苏阡陌很满意,这娃以后跟桑果肯定处得好,桑果小盆友终于要有自己的教学对象了。 孟禾却是完全领受不到他们的乐观精神,一张脸彻底变成了苦瓜。 雁来山上原本只有原始林,后来一窝风“农业学大寨”,村民们把这一片的树砍了建造“梯田”,不幸的是,雁来山是沙土质,雨水又比北方多,梯田年年修年年塌,不得不退耕还林。村民们可没什么战略眼光,他们只知道梯田变成林子后就跟自家没啥关系了,买了极便宜的树苗草草种上,树苗质量差,加之表层土壤流失过半,肥力缺失,死亡率高达十之六五,活下来的也大都长得不好,歪瓜劣枣居多,说得不好听一点,苟延残喘而已,只能当柴火烧。 不过,废柴自己死了是一回事,被人砍了又是一回事儿…… 未来的农技员再次向土财主解释起事情的严重性:“陌陌你……唉,陌陌,这下坏事了,林子里的树子真的砍不得,砍了就是破坏退耕还林,是要坐牢的,你……唉……” 看他急的满头大汗,土老财终于良心发现,拍拍他的肩:“逗你玩啦,你这脑子……记不记得我说过要在山上种核桃,不把这些废柴砍了,核桃种哪里?明年春天我会补苗的,放心吧你。” 孟禾眨眨眼睛,长出一口气的同时只觉得被田坎玩掉半条命,内心的委屈还没来得及舒解,那边田坎又吩咐开了:“喂,开工啦,开工啦,先把木头搬过去……” 两分钟后,苦逼的柴禾同学在田坎君的残酷压榨下,哦,应该是在云大少爷的英明指挥下,开始挥汗如雨地干活。 云苏阡陌这道木院墙跟城市里面那些漂亮的木栅栏可不一样,男人手膀粗细的原木砍去枝叶,清一色锯成三米长,半米留地下,剩下的杵地上,密密排成一排……这个活本生不困难,只是云苏阡陌的这个院子圈得实在是大,孟禾觉得他建的不是小院是庄园,他们两个全劳力实打实干了整整一天,其间郑大爷和大儿子还过来帮了一阵子忙,一直干到太阳落山,院墙才算勉强完工。 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两个人都有一种满足感,孟禾喜滋滋地看了一阵,突然发现一个重大问题。 “陌陌,这个地方没有电,你以后怎么办?” “先弄个发电机凑合凑合。” “干啥不住村里,有水有电,方便多了,还不用买发电机。” “你是没进村看过,整一个空村,比鬼子进村还恐怖,住里面怪碜人的。” 于是孟禾发现了更加严重的问题:“村子都空了,你以后雇人怎么办?” 阡陌捶起自己的老腰,做伸展运动:“不急,现在只是把土翻一遍,上点绿肥,养一冬的地,等明年春天才下种。已经跟隔壁郑大爷说好了,他们父子三个都会过来帮忙,郑大爷还答应帮我找几个庄稼好手,今年冬天的人手够了。” 孟禾连连点头,云大少爷还不算外行,现在的耕地都在超负荷使用,化肥越用越多,产量却越来越少,先用绿肥养养确实不错,不过…… “你以后真的都住山上?” “废话,不住我买房子干嘛。”田坎同学边说边打起一桶水,脱了上衣准备擦身。 柴禾同学悄悄咽下一口口水,磨磨蹭蹭地开口,“陌陌,那个,你修的房子,留我一间好不好?” “为什么?” “你想啊,我以后每个星期都要上来工作,天天回镇上太浪费时间,住山上可以多干点活。你不是说还想多修几间房子吗,我帮你修……” “你还会修房子?” “会啊,以前村上人修房子我都有去帮忙,真的……” 云苏阡陌狐疑地看了眼正在卖力推销自己的柴禾兄,这一位今天不太正常,不过他也懒得多想,随口应了下来,柴禾兄的一双眼睛顿时熠熠闪亮,整个人仿佛要在夕阳中燃烧起来…… 回到家苏清已经用仔鸡炖好了羊蘑,不过只有鸡腿属于他们,其它部分是病人伙食──苏清用鸡汤煲粥,第二天一大早又蒸了一锅菜包,用保温桶装了拎医院替换陪床的老公。 接下来天天如此,云泽安父子轮流守夜,苏清请了假陪白天,到晚上再回家做饭。其实云婆婆的病症虽多,却不危及生命,用不着守夜,只这一家子都深感问心有愧,再把老人独自撂医院,过不了自家良心这一关。 没想到的是儿孙这番孝心,却让云婆婆如坐针毡──她无声无息过了一辈子,从来没有被人如此重视过,竟是被他们闹到坐立不安,又心痛住院费,好不容易熬过五天,第六天死活要回家。云泽安问过医生,医生的意思是烧已经退下来了,其它病症目前没有大碍,回家好好将养也可以,于是周五上午婆婆出院,这次没有回二叔家,回的是云泽安的小院。云家有四间正房,堂屋和卧室用去三间,剩下一间被云泽安霸占成了书房,稍稍收拾一下,正好改作婆婆的睡房。 这个结果在云苏阡陌的意料之中,不过以他三十多岁的阅历,自然看得出他家老妈实际上是不太情愿让婆婆“入侵”的,想来当年婆婆选择二叔家,跟他老妈迟迟不表态也有一些关系──女人维系家庭,而一个家庭只能有一个女主人,这条公理放之四海而皆准。所以这一次他有点好奇,他家老爸到底给老妈灌了什么迷魂汤,这么快就把事情摆平了? 安置好婆婆,云大少爷溜到厨房给老妈打下手,开始旁敲侧击:“妈,以后婆婆都住我们家了?” “嗯。” “妈你……愿意?” 苏清瞟他一眼:“不然怎样?让你婆婆继续营养不良,然后让你爸内疚一辈子,到死都在心里怪我?” “哇,老妈没想到你这么伟大!” 苏清抬手在他脑门上弹了一个“波萝”:“伟大个毛!小子你学着点,以后找老婆眼睛要放亮,要找个心痛你、愿意为你受委屈的……懂不懂?” 云苏阡陌点头如捣蒜,心说我保管找一个把你当太后一样供起来的! “那二叔家呢?就这么算了?” “算了,不和他们计较了。人在做,天在看,等他们老了,看云恒怎么对他们,闹不好又是一个东头孙家。” 村东头的孙家媳妇虐待婆婆,婆婆想不开喝了农药,送到医院去洗胃……这件事闹的挺大,连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学生仔云苏阡陌都知道。 云少爷想了想:“云恒?不至于吧?” “哼,现在当然不至于,以后就难说了。你看孙家闹了那么多次,也没见村上有人出来帮孙太婆说话,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当年那个孙婆婆就是那么虐待她婆婆的,她儿子有样学样……现世报啊!” 高!实在是高! 云苏阡陌对他家老爸的敬仰之情,又一次如滔滔仙子河水,滚滚不绝──感情他就是这么摆平老妈滴! 当天晚上,云家小院热闹非凡,除了新加入的云婆婆,还有一到周末就准点蹭饭的孟禾,更令云苏阡陌意外的是,他家小叔云泽良竟然千里迢迢从申海赶了回来。 云泽良比侄子大了十岁,他北上求学的时候云苏阡陌还是小学二年级,上辈子云苏阡陌去了国外,云泽良两年后车祸去世,他对这个小叔可说是几无印象。没想到今天一开门,见到门外风尘仆仆浑身上下从内到外透着掩饰不住的倦意的年轻人,当侄子的第一个反应竟然是:我操,不是说同性恋不遗传的吗?……哇哇呜,如果我来段不伦之恋啥的,会不会被老爸活劈了啊? ------------ 47流血的晚餐 第四十章流血的晚餐 云苏阡陌这个好色之徒,看见小叔居然是这么个反应,自然是被他家小叔惊艳到了。 云家基因之故,从败家祖祖到云爷云爸再到云苏阡陌,云家人都长得不错,不过也仅仅是不错,跟这位小叔完全没的比。比如云苏阡陌,不要看他跟云泽良有几分相象,更不要看他正当年,如果没有那一身气质撑着,往这位小叔面前一站,那就是石头之于美玉,棉花之于柳絮,膺品之于真迹……差距就有那么大! 实在说,这位小叔无论从哪一方面看,都比他更有“神仙相”,秘境却莫名其妙地选了他,这算不算是看走了眼? 云苏阡陌看着这么个完美小叔,尤其是当他敏锐地从对方身上捕捉到一丝同类气息的时候,有点晕晕乎乎被电昏了的感觉,一时间竟是想入非非忘了说话。 门外的云泽良倒是没有多余想法,只疲惫地笑笑:“你是阡陌吧?……都长这么高了!”这些年他不是没有回来过,但每次都是来去匆匆,对侄子的印象仍然停留在小孩子阶段。 云苏阡陌回过神,连忙接过他手上的旅行包,把人迎进门。 云泽良回来的正是时候,刚巧晚餐上桌,云苏阡陌受命请了二叔一家过来,云家堂屋里顿时响起各种笑声寒喧声,种种嘈杂。 饭桌上气氛还好,云泽良带回两瓶郎酒,云爸好酒,见之大喜,当即开了待客。于是云家三兄弟喝酒,余下人等吃饭聊天,主题为申海故事,主要是云二叔一家,尤其是云恒,不停地向云泽良询问申海种种,言谈之中充满了向往──他没考上大学,一心想要外出打工,被云二叔拎住耳朵强行送复读了。 云泽良难得回家一回,申海又遥远得尤如另外一个世界,桌上人人都很好奇,听的津津有味。 酒过三巡,云泽良终于逮着机会寻问母亲的病情,云婆婆连声回答“不碍事,不碍事”。她见到小儿子心里高兴,病也似好了三分,吃不下东西,却强打精神陪坐一旁,一张脸笑的折子叠折子。 云苏阡陌察颜观色,知道下面的话题不会有趣,连忙起身装乖:“婆婆,医生说你要好好休息,吃药睡觉的时间到了,我陪你回房去吧。”看婆婆恋恋不舍地看着幺子,又补充一句,“小叔过几天才走,你明天还看得到他。” 云婆婆不懂得如何拒绝孙子,也确实是累了,让孙子扶着回房。临行前,云苏阡陌对孟禾说了一句“你过来帮我一下”,把不相干的某人也一并拎走,免得挨误伤。 云恒一向跟堂兄不对付,两人年纪相仿,打懂事起就冲突不断,先是争夺祖父的注意力,后来又是学业上的竞争,尤其是这两年,云苏阡陌跟吃了“开窍丸”一样,成绩一直保持在年级前五,害他老是被老娘念叨说不争气,积怨越来越深,这会儿看着云苏阡陌躬腰搀扶奶奶的背影,小声嘀咕了一声“假”。 他声音小,饭桌上其他人正说着话,就算有听见也当过耳风,除了他老娘罗春芳。 “小恒,不准这么没礼貌。”罗春芳放下筷子,很严肃地望着儿子,音量大到足以把所有视线吸引到自己身上。 “本来就是假嘛。婆婆住我们家那么多年,他什么时候照顾过婆婆?现在一副乖孙子相,装给谁看啊?” “婆婆住我们家,本来就应该由你来照顾……” “凭啥,婆婆又不是我们一家的婆婆,大家都有份,凭啥总是住我们家,凭啥总是我们照顾她?” “嗬,原来小恒你照顾过婆婆啊?我还以为只有婆婆给你洗衣服给你做饭,听说你的内衣内裤还有鞋子袜子都是婆婆在洗,是不是啊?” 苏清在钱上可能不是忒较真,但她也不是个闷头吃亏的,尤其涉及到宝贝儿子,马上笑嘻嘻地反击,把个云恒说得脸上红一道白一道,想要开口,又实在找不出反驳的话, 他妈罗春芳不干了。 罗春芳年轻时当过女民兵演过样版戏,口才不错,脾气更是泼辣,立即沉下脸:“大嫂话不能这么讲,云家三个儿子,妈一直跟我们住,住了六年,我们也伺候了六年。她是给小恒洗过衣服,小恒是她孙子,那是她自个儿愿意,我还一直劝她在家享福,可她就是闲不住,你不能怨到我们头上啊。” 云泽安笑着打圆场:“是啊,这些年弟妹照顾妈辛苦了,所以我们才想跟弟妹商量一下,从现在起妈就住我们家吧,也让我们尽尽孝心。” “大哥你说哪里话,你要尽孝我们哪有拦着的道理,只要妈愿意,我明天就让小恒把她的东西送过来。”云婆婆现在年岁大了,做事不利落不说,以后的灾病肯定少不了,这回送出来,罗春芳原本就没打算要接回去,听云泽安这么一说,连忙顺杆爬。 此后云泽明给两个兄弟斟满酒,很诚恳地开口:“大哥,四弟,跟你们商量一个事,镇上的房子你们也用不着,你们看……是不是转给我?” 云泽安苏清对视一眼,难怪那天提出转让产权的事情,原来是想赶在送出老妈之前,把房子划到自己名下。 接下去,堂屋里的气氛直转而下,苏清说祖业要留给儿子,咬死不松口,云泽明只好转向小弟,希望从云泽良身上找到突破口。 没想到云泽良更绝,笑了笑:“二哥,其实我想把你和大哥的份额都买下来,你看这个事……” 罗春芳一下子急了:“四弟你不住申海吗,白水镇离申海那么远,你拿来干什么啊?” 云泽良道:“正因为人在申海,所以才想买下来。大哥,二哥,我跟你们都不同,我在老家就这么一点念想了。” 众人一时无语,刚才还热热闹闹的餐桌,一下子但见残羹剩水,冷清无比。 然后,罗春芳很突兀地哭了起来,声泪俱下: “大哥,四弟,做人要讲良心啊,我们养妈照顾妈的时候,你们都不来帮忙,我们一家子吃苦受累照顾了妈六年,六年啊,天冷了怕冻着,天热了怕中暑,冬天生暖炉,夏天打凉扇,生病了还要端屎倒尿……那个时候你们在哪里?我们一家出力不说,还花了那么多钱,吃的,穿的,用的,还是药钱,哪一年不花妈身上一两千啊……现在只是买你们的份额,是出钱买,又不是白要,你们一个个推三推四,哪家的兄弟象这个样子,比外人都不如!……泽良,小恒,走,我们不求他们,这个样子的兄弟说出去都丢人,我们找族长评理,弟兄家做事不能这么绝情……” 罗春芳越说越激动,猛的站起身,把面前的碗碟往桌子中间一推,一时间丁丁当当乒乒乓乓,汤水四溅,害得桌边几人手忙脚乱。 云泽安终于怒了。他是脾气好,但脾气好不等于没脾气,云婆婆是他亲娘,得知母亲“营养不良”的时候他已经很生气了,只是相对于对二弟的怒气,他自己的愧疚感更甚,这才没有追究二弟的事情。 现在看罗春芳这么嚣张,淡然道:“也好,把族长请来评个理也好,麻烦弟妹跑一趟。” “妈,我们走,这些人就会占便宜,往后就当没有这门亲戚。”云恒起身去拉他妈,他是真的以为自己家吃亏了。 罗春芳没有一点要走的意思,甩开儿子的手,一掌拍在桌子上:“不行,凭什么要走,不说清楚我们哪里都不去。我们照顾了婆婆六年,就是保姆也该有工资,弄清楚了,省城的保姆四百块钱一个月,今天我们把账算清楚,算不清楚打官司……” 苏清打断她:“妈给你做饭洗衣喂鸡喂猪,妈才是你们家的保姆吧?要给也是你给她,你还好意思要保姆费!” “你看到妈给我们洗衣做饭啦?姓苏的你拿证据出来,拿不出证据就是造谣。” “你要证据是吧?”苏清飞快地从旁边柜子上找出病历,递给云泽良,“四弟你看,她就是这么照顾妈的。” 云泽良拿起病历看了看,半天没动,然后把病历还给苏清,转头对罗春芳淡淡道:“二嫂你慢慢算账,打官司的时候通知我一声。” 罗春芳眨眨眼睛,懵了。 说白了她一个农村妇女,除了一哭二闹三上吊,能有什么手段?不过,她嫁过来这么些年,也算把云家人的脾性摸透了──人家是读①38看書网人都要脸皮好面子。脸皮那个东西,几块钱一斤?反正她的脸皮不值钱,她可以没脸没皮的闹,受不了你就认输吧……到目前为止,她这一招“人至贱则无敌”一直是所向披摩,没想到今天却踢铁板上了。 都是那个小本本,小本本上到底有什么? 看罗春芳把视线转移到病历上,苏清自觉出了一口恶气:“这个是妈的病历。你不是要证据吗,妈在你们家住了六年,到现在变成营养不良,医生白纸黑字,这个就是证据,你不是要找族长要打官司吗,都随你……” “你们胡说,是婆婆身体不好,她自己吃不下东西,不要怪到我们头上……”云恒觉得这帮人完全就是不讲理,大叫起来。 云恒的大叫声中,罗春芳突然动手,她一下扑到苏清面前试图抢走病历。苏清的反应也快,立即与其争夺,奈何她远没有长年干农活的罗春芳强壮,等到其他人反应过来,她已经被罗春芳一掌推倒在地,病历也到了罗春芳手中。 罗春芳三两把撕碎病历,看着面前的碎纸屑,哈哈大笑:“你们不是有证据吗?你的证据呢?现在你的证据呢……我呸!” …… 堂屋那边的动静太大了,云苏阡陌听见不对劲第一时间冲过去,看到的就是父亲扶起母亲、罗春芳嚣张大笑的情形。此前他料到两家人会吵起来,但没料到会吵到这种地步,一时间怒发冲冠,黑着脸往里走。 云恒立即挡他面前:“你要干什么?” 云苏阡陌一把推开他。 看见对方出手,云恒心中暗喜,他只以为堂兄还跟以前一样,生下来就没有打架的资本,既然对方出手在先,就别怪他不留情面,不把这人揍到满地找牙他就不姓云……他这番心思还没有转完呢,云苏阡陌的手已经伸到面前,云恒只觉得一股大力袭到,身体被一掀而出,等他回过神,人已经撞到墙边柜子上,柜子被他撞的一阵乱颤,快要散架了一样,要死不死,柜子顶上有个旧花瓶,花瓶摇晃了几下,“咣当”一声,端端正正不偏不倚砸他脑门上…… 世界彻底清静了。 两分钟后,一队人马急吼吼从云家小院冲出,云泽明背着儿子跑在最前面,云恒用手捂住脑袋,满脸是血,情形着实吓人。他妈一溜小跑跟在父子旁边,一边哭喊一边扶着儿子,云泽安苏清还有云泽良紧随其后,最后才是云苏阡陌和孟禾,一人手上一辆自行车,云苏阡陌冲着前面的人直叫喊:“二叔,用自行车,自行车更快……” 云泽明回过神站住脚,罗春芳回转身悲愤欲绝:“我们小恒要有点事,我要你……”她本来想喊“我要你陪命”,又觉得“陪命”太不吉利,一下子没了词。 云泽明用车搭了儿子,罗春芳也赶忙抢走另外一辆,他们一家在前面骑的飞快,等到后面几个赶到卫生院,云恒的脑袋已经包起来了,罗春芳正在旁边问医生:“我儿子头被砸了,会不会有后遗症啊?” 医生正在开药,头也不抬地说:“我们医院条件有限,你不放心可以送他去彤城医院,实在不行还可以去省城,省城有ct。” “佟医生,这孩子是我侄子,他头上的伤严重吗?” 白水镇是个小镇,苏清又在镇政府工作,镇上跟“公家”沾点边的人她几乎都认识。 佟医生一看是她,态度马上变了:“原来是苏姐的侄子,放心吧,就是被砸了道口子,看着吓人,伤势不重,连针都不用缝。“ 众人心上石头落地,只罗春芳冷哼了一声,对云二叔说:“不行,谁晓得有没有后遗症,我们要去省城检查,照那个……ct啥的……” 从医院出来已经是晚上九点,沿街的商铺虽没打烊,行人却很稀疏,路上的汽车也是骤减,白天看着还算繁华的小镇一下子变得冷冷清清。 二叔一家人骑车先走了,剩下几人默默走在街头,都有种精疲力竭的感觉。云苏阡陌和孟禾跟在队伍末尾,没走两步,他心头突然涌起一种很可怕的感觉,那种感觉,仿佛被一条眼镜蛇盯上了,全身冰凉,恐惧感直透心底。 不对,有什么东西不对劲……顾不得找出“不对劲”的地方,他一把推开旁边的孟禾,然后推着爸妈还有小叔飞快地扑向街沿里侧,那里有一棵树。距树还有两三步的时候,耳畔传来汽车车轮与地面磨擦发出的尖锐刹车声,云苏阡陌没有回头,感知却清晰无比,汽车就在身后,似乎下一个百分之一秒就要撞到身上,危急之中,丹田处生出一股力量,云苏阡陌凭着本能下意识地把它移到后背,下一刻,背心遭受重击,巨大的痛楚冲击全身,他咬着牙竭尽全力把家人推将出去,自己却给卷到车轮下,昏了过去…… ------------ 48混乱 第四十一章混乱 “小伙子,运气好啊,撞你的是三菱越野你晓不晓得啊……越野车啊,你居然捡回一条命,还没有受重伤……再也找不到比你运气更好的啦!” 云苏阡陌醒过来后,第n次听见这种废话。 运气好吗? 或许吧。如果运气不好,路旁不会刚好有棵树,否则就算他逃过一劫,老妈老爸也不可能只是轻伤。 可他运气真的很好吗? 运气好的人会碰到越野车刹车失灵这么彪悍的事情吗?还说不是重伤,不是重伤他跟木头样躺床上挺尸又是怎么一回事……他奶奶的,幸亏上辈子爱靓车,买的是bmw,否则非把他气死不可! 云苏阡陌又一次陷入气愤之中。 实事求是的说,他的伤真的不算重,四肢完好,内脏也没有破裂,原因嘛,一是他抢到先机,二来则是修行的功劳──危急关头他突破到炼气第二层,然后本能地打开了防护罩(俗称乌龟罩),虽然这连最基本的法术都算不上,但好歹在被撞上的那一刹那,他的肉~体强横到了非人类的地步,否则绝不可能只是内出血这么简单。 现在真正让他恼火的是,他住的是大病房,没办法进入秘境,进不了秘境,也就没办法拿到灵泉,没有灵泉,他就必须要在医院躺上十天半个月……真tmd躺得他想要撞墙! 最烦的是,这阵子云家一波未平又起一波,婆婆刚出医院,云恒的头就砸破了,紧跟着他们一家被车撞……据说现在村上都在传这都是他包了雁来山、被邪神找上门的缘故,就连他家老妈,都悄悄到庙里许了愿,又忙着在家里烧香祭祖先……不行,他得回去,他必须得回去。 晚上打发走想要陪床的家人还有孟禾,云苏阡陌一个人瞪着眼睛看着病房外的走廊发呆,这是他现在唯一可做的事情。 自打他修行之后,睡眠质量提高了很多,睡眠时间也就相应地有所减少,白天他无事可做只有睡觉,搞到现在连一丝想要入睡的欲~望都没有。他也曾试图修炼,结果大失所望──丹田里边那一丁丁气丝在他做“乌龟罩”的时候被抽取干净了,按照玉简的说法,他必须首先修补身体,然后才能修炼,而医院里面没有灵气,修补无从谈起。所以他现在对修士联盟的成员们佩服得不得了,在这个灵气尽失的世界,他们是怎么修炼的?难道他们从来不受伤么? 睡不着觉,修炼也不成,只好用他过人的耳力和目力找找乐子,不是说医院是盛产阿飘的地方吗?怎么他找了半天,一个都没见着?倒是发现了若干老鼠以及某种堪称小强的爬行生物……呜,这里是不是医院啊,医院不是应该一尘不染吗? 云苏阡陌决定停止联想,再想下去明天的盒饭他绝对吃不下去,再一次闭上眼睛试图培养睡意,然后,就在他快要睡着的时候,或者说,就在他自己骗自己以为自己快要睡着的时候,听到了一个很奇怪的声音。 那是一个人的脚步声,脚步声不奇怪,就算现在是午夜,依然可以听见脚步声,护士的,陪床的,查房的,起夜的……可是,这人的脚步声不对,声音里没有那种光明正大的节奏感,它时快时缓,甚至老久不挪步,而且每一步都轻轻的,生怕被人发现的样子…… 这个人在躲避什么?他想要干什么? 云苏阡陌心头泛起一种很怪异的感觉,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冲自己来的。 云苏阡陌竖起耳朵,瞪大眼睛瞧着外面昏暗的走廊,没多久脚步声来到他的病房外面,他连忙虚闭上眼睛,然后听到房门被人极小心地推开,有人轻手轻脚地进来,最后停在他的病床前。来人站在他的床头屏住呼吸一动不动,似乎正在观察他的反应,过了一阵才开始动作。 云苏阡陌猛的睁开眼睛,正好看到偷入者把什么东西放入他的输液瓶。此人极端小心,手上做着事,眼睛却一直没有脱离床上病人,借着走廊透进来的微弱灯光,四目相对,这人竟是不见任何慌乱,而是当机立断扑上病床,云苏阡陌刚刚张开口,脖子便给他死死扣住。 这人绝对是个练家子,力气极大,云苏阡陌遭遇车祸后灵力尽失,一时间竟是动弹不得,心头一急,脑子里下意识地闪过进入秘境的念头,下一刻,他心里长叹一声:完了,犯错误了…… “怎么回事?” 刚入行的业余杀手原本以为胜券在握,再过两分钟,这人就会死在自己手上,没想到脑子里面一阵恍忽,等他神智恢复,已经身处一个古香古色的书斋里面……换了谁遇上这种事情都得慌神,这人慌乱间手上更加用力──不管怎样,手上有一个人质会给他一点安全感。 不成想这个身体好似不再属于他了,一点力气也使不上,然后,他被身下的病人一掌推开……业余杀手彻底慌了,这件事太玄幻了,他甚至搞不清楚自己是不是正在做梦,他现在唯一清楚的,就是这个地方,还有面前这个人,太危险了,必须远远躲开。昏头昏脑间连滚带爬地从地上爬起来,连退数步撞到墙上,然后他就看到旁边的房门,毫不犹豫地,杀手拉开房门,冲了出去…… 不错,这个地方,正是风云阁。刚才云苏阡陌无力反抗,下意识地躲了进来──大概在他的潜意识中,这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 看见凶犯出逃,云苏阡陌完全没有追捕的意思,经过这一通折腾,他全身都在痛,咬着牙扯下输液针头,听见院子里传来某人悲惨之极的惨叫声,他连眼神都吝惜给一个,只是冲着院子喊了一声“把他捆起来,不要弄死了”,然后奋力撑起上半身,抓住书桌上的引泉壶,返回病房去了。 云苏阡陌这一通动静闹得堪称恐怖──带一个人进秘境没什么,可他把跟他连在一起的输液架输液瓶也一起带进去了,一起带进去也没什么,可他还必须要把它们一起带出来……于是,病房里面一通乒乒乓乓,同时响起的还有田坎同学“抓贼啊”“快来人抓贼啊”的呼叫声…… 彤城医院的医生护士们,今夜注定无眠。 翌日中午,罗春芳坐在院门前,一边刨玉米一边跟几个女人家长里短。 “老辈子说‘人在做,天在看’,这个话还是要信的。我照顾婆婆六年,不但没讨到好,还被他们污陷说亏待婆婆,天地良心,婆婆在我家吃得好耍得好,要不是上了雁来山,哪会生病?哼,我婆婆为什么上雁来山,还不是为了给他们做笋干,她还好意思造谣。埋汰我也就算了,反正我也活半辈子了,什么事没见过,什么事想不开,可他们还打伤我们家小恒,大家评评理,大人的事情扯到小辈上算什么?这下子招报应了吧,被车撞了,所以啊,做人,还是不要那么嚣张寡薄……” 罗春芳正讲到幸灾乐祸处,村长陪着两位制服人员进入视线。 村长:“春芳啊,你家云恒呢,这两位同志找云恒问点事。” 罗春芳看着对方身上的警服,一下子警觉起来:“云恒出去了,同志你找他有什么事?我是他妈,跟我说也一样。” “昨天晚上你儿子出去过吗?”警服问。 罗春芳眨眨眼睛:“没有啊,他一直在家里睡觉。” “他一直在家睡觉,睡到现在?” 罗春芳连忙陪笑:“小孩子爱睡懒觉,经常的,经常的……” “不对吧,罗春芳同志,我们专门了解过,云恒是今天早上天亮之后才回来的,你对政府说谎很不好啊。” 看对方边说边往院里走,罗春芳慌神了:“不是,云恒是不是惹啥事了?你们跟我说,我教育他……” “不要慌,我们就是叫他回所里问点事,不是要抓他,你不要紧张。” “喂,喂,你们等一等,我去叫他,还要叫他爸,喂,你们……” 十分钟后,云恒被制服带走,罗春芳跟他们后面叫的惊天动地:“同志,你们抓错人了,不是我们家小恒,我们家小恒是个好学生,从来没干过坏事……同志,你们等等……” “你说什么?是小恒?” 病房里面,云苏阡陌背靠病床坐着,惊讶万分地看着他妈,手上端着碗,却忘了喝碗里的鸡汤。 “我好不容易才打听到的,他都招了,说是气你砸了他,想要报复……” 云恒是凶手?那,秘境那位算什么?! “不可能。”云苏阡陌斩钉截铁,放下碗,严肃地看着他妈,“你们快回去想想办法,赶快把人弄出来,绝对不是云恒。” “你怎么知道不是他?” “妈,爸,小叔,你们想想啊,那个人当时往我输液瓶里渗东西,云恒想要报复我,打我一顿就成了,用得着这么麻烦吗?还有,那个人的样子我虽然没有看清,但他块头很大,不可能是云恒。” 苏清看看云泽安,两个人都有点不知所措──有人半夜摸到儿子病房欲行不轨,人没逮着,好在儿子也没事。现在却爆出凶犯是自家侄儿,想要不信,可他自己都招了。侄子怎么说也比不上儿子重要,既然干出这种事,肯定要吃点苦头受点教训,可,儿子又一口咬定不是侄子,让他们把人弄出来……他们这当爹妈的,都有点晕头转向了……而且云恒现在在哪儿?他在派出所,他们弄得出来嘛? 云苏阡陌非常着急,他跟云恒不对付,无非就是小孩子间的过结,能有多大的仇?现在云恒被莫名卷进来,他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被冤枉,可是这个事,还真不在他们家的能力之中。 倒是旁边的云泽良突然开口道:“小陌,那瓶输液水完全找不到了吗?” “输液瓶打碎了,不过瓶底还有残液,护工进来收拾的时候,我专门讲过让他们保存好……后来却说残液没能保存下来,这下子是真的找不到了。” 云泽良沉默半晌,然后道:“你们不要急,我去想办法。” ------------ 49小叔 第四十二章小叔 小叔走出病房,云苏阡陌耳朵好,听见他在讲电话,不禁有些吃惊。 这个年代的手机已经脱离了砖块形状,不过还没普及,大城市的主流还是bb机,至于彤城这种小地方,手机用户绝对不会超过一百──小叔随身带着手机,他真的是个小白领吗? 云苏阡陌开始竭力回忆上一世的小叔,想了半天,也没想起多少。只记得小叔非常优秀,从他记事起就在学校住读,印象最深的有两件事:一是小叔考上大学,爷爷大办酒席,那时候他刚刚读完小学一年级,爷爷抱着他说将来要向小叔一样,到帝都上大学。另外就是他去澳洲,小叔寄回来两万块钱,也没说还,于是被他排在了还款名单的尾巴上,没想到两年后小叔遭遇车祸,走的很突然,这笔钱到最后也没能还上。 “爸,你知不知道小叔在哪家公司工作?做什么的?” “他一毕业就分到辽远公司,进去的时候好象是总经理助理,不知道现在换没换工作。” 辽远?大名鼎鼎的辽远? 云苏阡陌大吃一惊,“辽远”是z国最大的国营企业,也是z国最大的集团公司,而辽远的总经理助理,绝对是一个很有实权的位置。 云大少爷的好奇心陡涨:“小叔大学读的是什么专业?” “外语。他高考的分数只比文科状员少了几分,考上外国语学院,毕业后还被选送到国外进修过一年。”说起这个幺弟云泽安也是非常自豪的──这么优秀的娃,是他的亲弟弟! 十年前外语人才奇缺,小叔因为专业原因进入“辽远”不是没有可能,不过,一进去就是总经理助理?据他所知,辽远的总经理助理绝对不是总经理秘书……这个小叔,看来不太简单呢! 云苏阡陌灵泉在手,在医院躺了三天伤情好了七七八八,医护人员纷纷称奇,然后他不顾所有人的劝阻,坚决出院,这个时候,云恒还关在看守所。 云苏阡陌回家第一件事,即是溜进秘境提审凶犯,呃,这会儿凶犯一点也不凶了,非但不凶,反而凄惨无比──全身上下的衣物已经化着一条条布绺,布绺下面的身体上暴露着各种青紫各种红肿各种伤口……名符其实的惨不忍睹。此刻他蜷缩于小院一隅,看着云苏阡陌还有院中的其它生物,眼神跟遭遇绑架后被□的少女差不多,简直就是传说中的“受惊的兔子”,用惊恐万分都不足以形容他的恐惧失措。 云苏阡陌看他这么惨,都不知道自己该是个什么表情,只好转头去看桑果。 小桑果正“咔嚓”“ 咔嚓”脆生生地啃着果子,接收到监护人的视线,连忙表明清白:“不是我。我看到他的时候,他更惨,被它们捆起来当沙袋玩呢……要不是我,他现在哪还站得起来,最多还剩一口气。” 云苏阡陌无言地看看阶下的诡异植物们,这些家伙绝对有灵智,接触到他的视线纷纷往后缩,一个个鬼头鬼脑的,传达出来的信息是:你说不要弄死,他这不没死嘛! 云苏阡陌迈步走下台阶,鬼头鬼脑们即刻让出一条道,一直延伸到人犯面前。 “你叫什么名字?” 没回答,换来“呜呜”两声……云大少抚额,这人该不会神经失常,退化到类人猿阶段了吧? 云苏阡陌头痛了。他本意是来提审人犯的,而且已经做好了用刑的思想准备,可看到人犯的这副惨样,再让他动刑,是个正常人大概就下不去手吧?……突然间郁闷无比。 “不管你是装的还是真的精神失常了,你给我听好,我不会杀你,但也不会放你,从现在开始你就跟我规规矩矩呆这儿吧。别指望我会养个罪犯,你自己的食物自己弄,外面林子很大,你自求多福,以后我会让你做事,做不好你就跟这些家伙共处一室吧……现在,你跟我滚出去。” 风云阁的院门随着云苏阡陌的手势无风自开,门外站着一只小黑狐狸和一个坐在狐狸背上的粉嫩宝宝,宝宝看到妈妈,“嗖”的一下,离开狐狸飞入妈妈怀抱。 犯人见到这一幕,眼睛中恐惧更胜,看看云苏阡陌,又看看院门,突然间“噗”的一下,跪倒在地痛哭流涕:“神仙在上,神仙在上,你饶小人一命吧,小人都是被人逼的,小人再也不敢啦,小人给你当牛当马,给你做奴做仆,你饶了小人吧……” 这都他娘的什么跟什么啊……云苏阡陌黑线。 从秘境出来,云苏阡陌躺在床上沉思,刚才犯人通通招了,供出来的信息让他惊心。 那人叫刘东,竟然真的是去杀他的,但他只是一个混混(刚刚升级为杀手),并不知道幕后主使。不过,刘东也在外面混了好些年,多多少少有些眉目,从种种蛛丝马迹看,想杀他的人是齐玉禅。 齐玉禅为什么要杀他?仅仅因为一座雁来山?不,绝不可能,他提交的计划书表明雁来山可以赚钱,但赚的绝不是大钱,他不相信齐玉禅会为那么一点点钱杀人。而抛开雁来山,齐玉禅的杀人动机只可能有一个:杀人灭口! 可是,她是怎么发现我知道洛湘的秘密的?……嗯,这个已经不重要了,无论如何,她已经知道了,可是,为了这么一点点事,她就杀人? 在云苏阡陌看来,洛湘的秘密暴露固然会造成一些损失,比如以前的计划通通泡汤,不得不从头开始等等,但是远远达不到杀人灭口的地步──杀人,需要多深的仇恨,多大的利益冲突啊! 只能说,他和齐玉禅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齐玉禅压根没有把人命当回事儿。 既然对方已经动手了,一次没成功,没准还有第二次……等等,真的是第一次吗?车祸真的是意外吗? 云苏阡陌毛骨悚然,“蹭”的一下从床上坐起身。 正好小叔云泽良推门而入:“云恒放出来了。” 云恒从派出所出来,整个人都蔫了,身上有明显的外伤,还好,都是些皮肉伤,没有伤到筋骨。 根据云恒的说法,周五晚上他被砸伤,云苏阡陌也跟着出了车祸,他心情不错,第二天跑到彤城打电玩,其间遇到几个高手,他们一起玩得很高兴,那帮人很有钱也很大方,帮他付了账,后来还去唱卡拉ok,玩了一个通宵,到天亮才分手。没想警察中午上门,他被带进派出所。 警察问他头天晚上他在哪里,他如实讲了,可是警察不相信,ok厅的老板又一口咬定不记得他这个人,然后警察对他用了刑,他害怕了,招认说自己想要报复跑医院去害堂哥,警察问他往输液瓶里放的是什么,他答不出来,只好乱说灌的是水…… 这番话云恒是在自己家里讲的,云苏阡陌并未在场,听完云泽良的转述,他沉吟片刻才开口:“小叔,有件事,我想听听你的意见。” 他是知道真相的,可光他知道没用,他不可能把刘东放出来当证人。当然,他可以向苏家求助,但如果凡事都要找苏家帮忙,他跟苏家迟早变成主从关系,无论如何,他无法接受自己沦为苏家的仆从。所以,他想听听小叔的建议──“辽远”是z国数一数二的国营大集团,在政坛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作为“辽远”的总经理助理,小叔天天跟权力人士打交道,见得多经得广,或者可以帮他打开思路,找到下一步棋的落点,在这一方面,他相信本土经验远比海外经历更有用。 当然,他也不是个毛头小子,绝不会天真地以为远在申海的某个大人物说句话,彤城的土皇帝就灰飞烟灭了。 云泽良没有让云苏阡陌失望,他的表现确实象个久处权力中心的秘书官,听完他的故事眉毛都没有抬一下,甚至没有询问他消息的来源,只是就事论事地出谋划策:“你有两个选择。一,向宋为民递出消息,这是下策,不建议你用。二,向派出所坦言你的怀疑,这个是中策,如果找不到上策的话,这个比第一个好。” “如果选择第一个方案,宋为民知道真相,齐家姐妹就算是玩完了,她们自顾不遐,暂时没有功夫找你麻烦。但是,现在没功夫不等于以后也没有,你为自己树了一个敌人,敌在暗你在明,后患无穷,此为其一。另外还有一个麻烦,宋为民绝对不会因此感谢你,恰恰相反,他很可能会想方设法地报复你。 “选第二个方案的话,你一样要得罪宋为民和齐玉禅,不同在于,齐玉禅除了面对宋为民,她还必须要洗清头上的杀人罪名,宋为民盛怒之下,未必会让她洗干净,对你来说,无疑是少了一个敌人。” 很明显,这两个都不好,都有隐患。 “有没有第三条路?” 云泽良眉头一抬,笑了笑:“你清楚彤城的权力派系吗?” 废话,他一个小老百姓,上哪里去搞这种消息?他要清楚这种事,还会浑身是伤坐在床上发愁吗? 不过,这种事情,真要努力的话,也不是太困难吧? 云苏阡陌眼睛一亮:“你给我一点时间,我会搞清楚的。” 这不还有个苏家么,不使用他们的能量,只请他们提供一点消息,这个,不算大事吧? 云泽良拍拍他的肩,准备离开:“看来你有想法了。不过,我建议你缓几天再动手,前两天我请朋友查了一下,彤城好象有人比你更着急,或者这件事完全用不着你出头。” 看着小叔的背影,云苏阡陌有点疑惑:如果用不着自己出面,小叔讲了那么多,那不全都是废话嘛?……难道,他这是在指点自己?对啊,在他眼中,自己不就一个涉事不深的大孩子嘛。 一时间,云泽良的背影上仿佛又增加了一些东西,不单是潇洒自如,还多了一层浓浓的暖意。 ------------ 50穿越者 第四十三章穿越者 小叔三天后离开,云苏阡陌伤病未逾,仍然坚持送他到彤城。 这几天云泽良本意是要住旅店,云爸云妈都不同意,弟弟难得回家一次还要住旅店,太不近人情了,非要他跟儿子搭床,云苏阡陌跟他同吃同睡好几天,亏得他一身是伤没精力想入非非,总算没有出丑。经过几天的近距离接触,他发现这个小叔看着温文尔雅,却有极强的戒心,并不容易亲近,有种云雾缭绕的感觉。不过云大少爷比较犯贱,他觉得这个样子的小叔多了几分烟火气,比之完美无缺遥不可及更有魅力,只可惜云泽良是他亲叔叔,他也只能宵想一二。 小叔上汽车的时候,天上下起濛濛细雨,看着小叔疲惫的面容,又想起他来时的倦意,云苏阡陌心里一阵发紧,很冲动地握住小叔的手:“叔,外面不容易,你要累了,就回家吧。雁来山比不上辽远,但它是你的家,是无论发生了什么、你都可以安心休息的地方。” 云泽良看着侄子,眼里闪过一丝意外,随即笑了笑,拍拍侄子的肩,转身上车。 汽车开出,很快消失于烟雨的另一端,云苏阡陌看着汽车消失的方向,心里面怅然若失──这个样子的小叔,真的过两年就要去了吗?或者他的重生,可以改变小叔的生命轨迹? 云泽良离开了,事情却如他料想的一样,一切都在朝着对云苏阡陌有利的方向发展,车祸以及医院遇袭两次事故被重新调查,这次负责的不再是白水镇派出所,而是由省城和彤城抽调精干警员组成的专案组。一切都进行得迅雷不及掩耳,先是越野车司机被捕,接着输液瓶里的残液被找到,紧跟着齐玉禅在逃离彤城途中被抓获,此后宋为民被请进纪委喝茶……彤城的黑白两道,一时间风起云涌,一个故事接着一个故事,局内人看了个目不暇接。 不过这一切都是别人家的故事,跟云苏阡陌没什么关系,他碰巧在权力斗争中当了一回导火线,炸药包爆掉,他嘛,该干嘛还干嘛。而目前他该干的事,主要是修行──车祸对他的身体影响不小,关键时刻他释放出的那个“乌龟罩”用光了所有灵力,对他的筋脉造成一定损伤,他在秘境打坐一个星期,才把筋脉修复好,又用了一个星期,体内的灵气才达到受伤前水平,好在他现在终于进入炼气第二层,可以修习灵植诀了。 这两个星期他晚上修行,白天也没闲着,为雁来山上的房子购置了简单的家俱,又在老鸭嘴下的山谷里挖了几簇刺藤交给小桑果,小朋友发誓要把它们培养成超级品种,当然,云少是守法良民,坚决不使用童工,小盆友只进行技术监督,具体挖坑栽种一系列工作,一概交给他们新近捕捉的囚犯完成。 说起这个囚犯,目前身兼数职,成了他们几个人妖中最为忙碌的一位。 桑果小盆友为刘东草草治疗过后,即刻把他赶出风云阁,风云阁外面空置的楼院有七八处之多,他一处没捞着──开玩笑,这个是杀人犯,虽然未遂,那是他遇到了云苏阡陌,作为囚犯,牢房才是他应该呆的地方,对吧? 鉴于目前秘境中没有牢房,小狐狸很干脆地把他赶到了山下河滩,命令他晚上只准呆在河对岸(狐狸怕他偷鸡),河对岸光秃秃的,除了一片二十多亩的河滩就是一小截由岩石组成的山壁,山壁之外,一切都隐在浓雾之中。所以,为了不被饿死,这位倒霉的未遂杀人犯只好每天游到对岸,到山林中寻找食物……估计这会儿他最高兴的就是自己拥有游泳这项技能了。 以上为“觅食求生”,这是正在服无期徒刑的某刘姓囚犯的正职之一。除此之外,他还必须化身成为房地产建筑工人。 秘境可不是传说中的“空间”,这个地方夏天有雷雨,冬天据说还要下雪,不要看刘东好象很壮实的样子,没个栖身的地方非暴尸荒野不可,所以云苏阡陌发了点善心,弄了一些建院墙剩下的“柴禾”进来,这些,就是他所有的建筑材料了。不得不说,人的潜力是巨大的,杀手刘东遇到云苏阡陌,人没杀成反而穿越到了蛮荒异世,从一个好吃懒做一心追求物质享受的黑道人士转变成一个一切都要从零开始凡事必须亲力亲为的原始人类,这么巨大的转变,他总共只花了四天时间。 第一天,他在河对岸的山壁上找到一个挡风处。 第二天,他在山林中砍下若干芭蕉叶,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带回河对岸。 第三天,他根据挡风处的地势,在没有山壁遮挡的两面用柴禾棍竖起了密密的柴禾墙,跟云苏庄园的院墙构思一模一样。 第四天,他把芭蕉叶铺到“房”顶,密密的铺了三层,他的房子两面是山石,另两面是手臂粗的柴禾棍,没出现倒塌迹象。 至此,一个可以勉强遮风挡雨的非常原始的窝棚,终于完工了。 云苏阡陌带着萝卜儿子还有他的狐狸兄弟桑果兄弟,每天都要过去参观一下工程进展,兴味盎然。是故,除了采野果挖野菜的农民和自己动手修建住房的民工,刘东还兼有娱乐之责,活的非常非常的辛苦,呃,是活的非常非常的有干劲。 房子修好后,云苏阡陌的工作指派下来了,让他去把山上所有“疑似灵谷”收了,这项工作完成好了,可以得到一件奖品:一床棉被。这个倒不是云大少爷圣父,而是他强烈怀疑没有被子这个人会被冻死,冻死了他还得给他收尸。 此前田坎发现山上某个院子曾经被当作灵田使用,经过这么多年,院子中杂草丛生,但杂草间还是有谷类幸存下来,他这些天研究灵植诀,觉得极有可能就是灵谷。这些疑似灵谷自生自灭这么多年,早变成了“野灵谷”,数量少生长分散,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采收,如果只有云苏阡陌一个人,他是绝对不会去管的。不过,多了一个囚犯劳动力,情形就不一样了,云苏阡陌上辈子税交的不少,最让他火大的是政府用他的税款去养罪犯──那帮混蛋犯了罪却有地方白吃白喝还不交房钱,他个守法良民却必须支付房贷水电食品费……他奶奶的,这是个神马世道! 所以,刘东就不要指望他有一个幸福的穿越生涯了,原始人怎么过,他就怎么过吧。 工作分派下去,当刘东满山遍野寻找“疑似野灵谷”的时候,云苏阡陌开始折腾灵植诀,正式修习之后,他才明白灵植诀的真正难度。以水云诀为例,并不只是施雨,修习者必须要把空气中含有灵气的水气凝结成灵雾,灵雾中灵气的浓度要达到一定比例,越高越好,然后再把这些人工合成的灵雾罩于灵田之上,平常时候要求不是特别严格,但在灵谷的出苗期抽穗期,每天至少要保持3个小时! 说实话,当他好不容易搞明白“水云诀”是干什么的时候,尤其是当他苦练一个星期,无论如何都进入不到第一层的时候,他几乎想找苏涵章反悔。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也不知是心法还是他身体的原因,现在他的心法修习时间仍然停留在每天四个小时,再多身体就吃不消,于是他有大把大把的时间研习法诀,希望来年春天可以进入第一层。 除了心法和法诀,他还有各种俗事需要操心,所以,等到刘东花了五天时间采收完他所能找到的所有灵谷之后,新的活计又来了,这一次是垦荒:他要翻耕3亩河滩地,奖品是一个打火机。等到他哼哧哼靠着一把锄头花了整整四天时间翻完三亩地(幸好他还有锄头),工作又来了:移栽3亩茶苗;奖品:一个铁锅…… 三亩地就换一个打火机一个锅?掀桌……啊,不,不,大家搞错了,他一点都不想掀桌──老天在上,天晓得他是多么向往吃熟食的生活啊! 茶苗入土,云苏阡陌负手站在河对岸,看着刘东的劳动成果,大感满意。 雁来山的土质很一般,他的计划是利用秘境育苗,茶苗药苗树苗都要先在秘境中精心培育几个月,此后再移栽到外面,这样既保证了收成,又不会因为品种变异而引人注目。 所以,茶苗之后,还有药苗和核桃树苗等着刘东,入冬以前,他的日程已经被云大地主排满了。至于入冬以后,冬天草地没了,河对岸一百多只鸡也是需要人照料的,还有来年春天,这些茶苗药苗弄出去后,河滩又空出来了,他正在考虑是不是也种十亩灵谷……这么好的灵田,暴殄天物是要被雷劈滴! 云大少爷不禁心生感叹,当奴隶主的滋味真是好啊,难怪原始社会抵挡不住奴隶制的脚步。 正在河滩上埋头苦干的某位穿越者,突然一个寒战,然后悲愤莫名:早知道有今天,老子一定在家里好好种田,打死都不出去混了! ------------ 51柴禾小木屋 第四十四章柴禾小木屋 多出一个免费劳动力,秘境里面的耕种问题基本解决了,秘境之外,虽然目前田里没啥大事,但那么大一个院子,也够云苏阡陌忙的。 首先,院子占用的几乎全是荒坡,他想把这些荒坡利用起来。在别处,荒坡种粮产量极低,但野草却是可以生长的,雁来山的荒坡却是不太一样,它们是货真价实的寸草不生,云苏阡陌曾经专门请教过苏涵章,苏涵章的说法跟他的推测差不多:雁来山上的荒坡都是灵气比较充足的地方,灵气充足不是坏事,坏就坏在灵气中夹杂有魔气,魔气对人体和植物都属于有害物质,这也正是村民们生病的原因。 苏涵章讲的含含糊糊,云苏阡陌猜测山上灵气突然增加,跟夏天那场莫名其名的地震有关,不过他对此没啥好奇心,直到苏涵章离开都没有多嘴。 回到荒地问题,田坎同学圈出那么大一个院子,也有一点做试验的意思──要说灵气,老鸭嘴比这块儿充足了n倍,为什么那个地方成了灵田,这里却成了癞子疙瘩?他能想到的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地形:老鸭嘴是个山谷,气流不畅,而雁来山是敞开的,灵气无法聚集。那么,是不是灵气聚集到一定程度,魔气的影响就会减少? 找不到老师请教,只好自己摸索,于是这阵子桑果小盆友被他逼着刻苦钻研聚灵阵,好在灵酒的诱惑力足够大,小盆友开足马力斗志非常昂扬,屡试屡败屡败屡试,终于在十一月底成功地弄出了第一个聚灵阵(实在说聚灵阵是个非常简单的阵法,若是有个好老师,桑果小人家老早都该弄出来了)。 光是会布阵还不行,布阵还需要灵石,更让云苏阡陌惊喜万分的是:他不缺灵石。 书架上的那些石头,以前以为是玉简,打不开是自家功力不够,现在才发现那些都是灵石,品级不太清楚,但用来布置聚灵阵绰绰有余。于是他、小桑果、小狐狸还有小宝宝忙活了小半天,终于布下了他们这辈子的第一个阵法,大半个院子都被笼罩于阵法当中。 有了聚灵阵,接下去就是绿化,云苏阡陌独自在山谷中埋头苦干两天,精心挑选出三十棵各色果树,经秘境运回院子──明年山谷就变灵田了,这些高质量的果树全部都得连根拔除,换谁都得心疼,他计划逐步把它们移栽到雁来山上,能不能存活,他尽人事,余下的只有听天命了。 等到他做好准备,趁着孟禾周末回镇,两个人赶在入冬前移栽完果树,很纯朴的柴禾同学只以为云老大会休整一段时间,至少过年之前不再折腾了,没想到继果树之后,云大少爷又瞄上了人造林中的那些柴禾棍。 人造林占地数百亩,一多半树木长成了歪瓜劣枣,一次性砍光不可行。首先,他不想做得太张扬,张扬只会招惹麻烦,其次,他也不可能一次性补齐几百亩树苗,他没那么多的流动资金,所以他计划分步改造人工林,第一步只对外围的几十亩林子下手,就这几十亩也不是全砍,只砍掉其中确实不能成材的,约摸有1/3左右。云苏阡陌把砍伐树木控制到这个数目,等他看到砍下的木头时也着实发了一会儿愁──这些木头质量太糟糕了,连烧成炭换钱都不可能,只能当柴禾……这年月还有人买柴禾吗? 小山样的木头堆在地上日晒雨淋,看着它们慢慢腐烂……这是非常闹心的一件事情,尤其当这些木头还是自己的私有财产的时候。 正当云大少爷愁到蛋痛,秘境中某位穿越人士给了他启发:何不向刘东学习,建一座四壁全是木头的名符其实的“小木屋”呢? 孟禾听完他的计划愣了半天,最后说:“陌陌,要不我们先用木头搭几座亭子吧,先练练手?” 柴禾同学没敢把话说完,没说出来的那部分是:亭子怎么着都不会倒,即使倒了也不可能砸死人,换木头房子就麻烦了,房子倒了,会不会坐牢? 云苏阡陌一想也是,先建几座小亭,院子里面放一座,其余建到山路边,下雨的时候行人也多出几个躲雨的去处,既实用又充满了山乡野趣,好主意。 于是,两人开始修木亭。 亭子确实很简单,把七八根手臂粗的木头捆扎在一起,插入地下即成支撑的柱子之一。至于亭子顶,雁来村的村民们图省事,今秋打完稻子就走了,稻草堆压根没人处理,全都一捆一捆地立在田间。云苏阡陌没有经验,没让人收捡,郑大爷他们翻田的时候帮他收集起来堆放到村里的晒场上,这会儿正好派上用场。 凡事知易行难,第一座亭子花了一点时间,要把稻草弄成亭子顶还是蛮考手艺的,远比他们相信的困难。等到第一座亭子完工,后面的就容易多了,两个人利用两个周末四天时间一共建起三座小亭,看着“古朴大气“的茅草树亭(田坎评语,有待商榷),一时间连保守派孟禾都自信心爆棚,一心想要打造人生中的第一栋住房。 建房子可不象修亭子那么容易,至少需要一张比较象样的图纸,云苏阡陌没学过建筑,但他看过实实在在的森林小屋,孟禾没有见过实物,但他有实际建房经验,两个人头碰头研究了整整一个周末,到周一下午孟禾又骑着他那辆破车跑回来了……他们的热情终于惊动了云太太,然后,事情一发不可收拾。 云太太好奇地问了几句,立即上心了:这房子太有意思啦,这么好玩的事情怎么可以不参与?不过,山林里面湿气重,要修就该修楼房才对(云太太仍然执迷于“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梦想),然后云先生被他们的讨论吸引中途加入,他认为木头不如砖块结实,安全最重要,湿气重加高地基就是了,楼房就不要修了……于是讨论变成争论,云太太和云先生成为争论的主场,两只小崽面面相觑。 云太太云先生争执不下,决定实地考查,然后,老郑头加入了进来:柴禾棍修房子?哟,这可是桩新鲜事,别看他老人家没读过书,房子可是修了不少,少不得要发表一点看法。 老郑头开了头,郑家老大也来劲了。云苏阡陌买下的正是他的婚房,没法子,价格太好了,他没顶住诱惑,反正婚期是明年五月,再修一栋也来得及。钱接过手,郑老大才意识到等待自己的是什么──女方要求一定要修砖瓦房,修房子的那些砖那些瓦,都是他们父子几人一背兜一背兜背上来的,现在好了,再修一栋,意味着他们还得再背一次……那么多砖,光是想一想都让人头皮发麻。 现在好了,等小地主修好木头房子,他也照着来一栋! 很快地,这栋木头房子吸引了各方注意,群策群力,兼顾多方意见之后,木头小屋的最后定稿是:小屋为一层,地基加高,这个没办法,废柴就是废柴,高度不够,修不起楼房;为了阻挡冬天的北风,小屋的外围墙体是三排交错的木头,木头外面再砌一圈石头墙裙,石头只砌一米高,主要是给木头墙的墙基加持,后来这个石头墙裙为小屋增色不少,纯属意外所得,非是建议者郑大爷的本意;小屋的屋顶则是采用稻草,修木头小屋是为了废柴利用,既如此就利用得彻底一点,把那些稻草也一并用了;最后是天花板,云苏阡陌否决了用废柴的提议,他不想睡到半夜身上落上一层木头渣,这个得花点钱。这样一算,废柴稻草就不用说了,连岩石都可以从山上搬,需要花钱的只剩下大梁水泥和天花板,对于房子的造价,云大少爷满意极啦。 小屋一月中旬开工,立即变成了雁来山一景,今冬的雁来山整座山都是空空荡荡好不凄然,唯有小屋工地热热闹闹,不只郑大家一家,雁来山林子中还有几户散居的药农,这些人全都来了。一开始大家只是好奇,好奇很快变成了惊奇,这个时候农家人本来就没什么活计,于是一个接一个地跑来帮忙,工钱他们不要,以后给点“柴禾”让他们也照着修一栋就成。于是,锯木头的,搬石头的,挖地基的,整理稻草的……男人们忙着建房,女人们也拿了针线过来扎堆,众人有说有笑,一幅忙翻了天的景象。 每天至少七八个壮劳力,云苏阡陌这栋“绿色小屋”只花了半个月就建好了,建好之后,最先被征服的是原先冷眼看热闹的那帮女人们──原本以为老土的“木头茅草屋”居然一点也不难看,非但不难看,还有点象电视上外国人的房子,尤其是外墙的那一圈石头,云家娃娃不让自家男人打磨加工,就那么有长有短大小不一地砌了一圈,当时以为云家娃娃发神经了,现在看着却是忒顺眼。 进到屋子里,女人们开始大呼小叫,木屋总共四个房间,是城里才有的套房形状,看着却比城里人的套房还要舒服。进门就是一个大房间,正中有个圆形的“池子”,上面立着一个铁皮烟囱,云家娃娃说那个叫壁炉,只要往池子中加入碳火,整个房间都暖融融的,还可以烧水煮菜;稀奇的是大房间连着三个小房间,四个房间却不是一溜平,小房间的地面比大房间高,进小房间还要上两级台阶,其中一个小房间是“茅房”,拐拐,城里人真会享福,这种地方都弄得这么漂亮,还可以泡澡…… 女人们炸锅了,还没出门就开始喊叫自家男人,不用说了,从今往后云苏阡陌都不用为废柴利用发愁了。 ------------ 52过年(1) 第四十四章过年(1) 房子修好了,学校也该放假了,算算日子,外公外婆回镇过年的时间快要到了。 外公外婆养了三个孩子,两个女儿都在彤城,大儿子苏建安早年参军,提了干,又娶了个城市姑娘,转业时顺理成章地留在了省城,随后把外公外婆接去同住,一住八年,现在表妹苏遥十七岁,表弟苏骁也有十五岁了,老两口仍然留在省城。 以前云苏阡陌懵懵懂懂,从来没有怀疑过长辈们的说法,只以为真的是大舅两口子工作忙,外公他们过去是帮着照看表弟表妹,现在回头再看,应该还有别的原因──大舅妈的娘家就在省城,苏遥苏骁婴儿幼儿时期没有两老帮忙也顺顺当当过来了,苏骁都上小学了,他们才“忙不过来”,有点讲不通。 好在外公外婆不是云婆婆,大舅妈也不是罗春芳,主要还是外公养出了一个能干儿子,苏建安转业后走仕途,据说混的不错,儿媳妇虽然是城里人,但娘家是城市底层,反过来倒要儿子提携,儿媳妇想拿脸做色也没有底气,想来两家人这些年住一起也算和谐,不然外公外婆也不会只在寒暑假的时候才回老家小住一阵子。 云苏阡陌跟外公外婆极为亲近,如果说照顾婆婆是出于责任,照顾外公外婆就是他发自内心的愿望,不用苏清交待,他自己已经干劲冲天地装修起小木屋了──让外公外婆住进自己亲手建造的小屋,让他们在有生之年享享他这个孙子的福,这是上辈子的他没能做到的,这辈子有机会弥补,何其有幸。 鉴于小屋的风格和他手上的资金,装修走的是粗犷豪放路线,水泥地面铺上一层草垫,嗯,不要弄错了,这个不是榻榻米(他恨进门脱鞋),是他首创的稻草地毯。再在木头窗户上挂起格子花粗布窗帘,木头墙壁上也多出一些稀奇古怪的饰品,诸如伪造犀牛角伪造宝剑伪造大葫芦等等,装修完毕。 哦,对了,还有天花板,云公子拖着孟跟班逛了大半天建材市场,愣是没有找到合意的(他的审美太超前了),两个人走的龀牙咧嘴,一怒之下选了快要变成文物的草席天花板,这大概是他最不满意的地方。另外是家俱,按他的本意,是想买一些“做旧”的实木家俱,可惜这年头大家连“做旧”是什么都没有听说过,这个也算是一项遗憾……正所谓“无遗憾不成人生”嘛。 无论如何小屋可以住人了,外公他们也回来了。云苏阡陌跟爸妈到车站接人,左等右等都没有看见表妹苏遥的影子,只有苏骁从车上蹦下来,颇有些意外。记忆中一俟学校放假,外公外婆就会带着表妹表弟先回来,大舅大舅妈一般要等到二十九三十才回家,过完初一又匆匆回城应酬去了……今年为什么只有表弟不见表妹? 他还没开口问,苏骁已经冲过来一把抱住他:“陌陌哥,想死我啦,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们这是多少年没有见过面了啊……” 云苏阡陌哭笑不得,这个阳光小表弟是所有人的宠儿,一向很会耍宝,不过这次他倒是没有说错:他们有多少年没有见过面了啊! 外婆大笑,揪住苏骁的耳朵把他从阡陌身上拉开:“这么大的人了还粘你表哥,都跟你说了陌陌哥哥身体不好,不准闹他……” “内在,婆婆,内在……你要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外表看内在,陌陌哥身体不好,那是外在,他的内在才是本质,婆婆你不是教导我内在比外表更重要吗……” 苏骁反手扶住婆婆,一边走一边絮絮叨叨,云苏阡陌纳闷了:上辈子怎么没发现苏骁是个话唠? 外公的家就在车站附近,一群人在苏骁关于内在的高论声中走进小院,把两老安顿好,云苏阡陌才有机会问起表妹的事情。 婆婆眼里闪过一丝黯然:“她要补习,今年不回镇上过年了。” “补习?苏遥已经高三了吗?” “还在念高二,现在学校抓得紧……唉,孩子大啦。” 云苏阡陌明白了,表妹正是花样年华,乡下对她不再具有吸引力,补习是借口,不想回来才是真的。 正待安慰外婆,外公开口道:“孩子嘛,都是要长大的,长大了就要往外飞,不能一辈子拴身上的。” “谁说的,我就不想飞,以后我跟婆婆过一辈子……婆婆你天天都做辣子鸡丁好不好?” 苏骁振振有词,一干群众再次被他逗的大笑。 外公回镇,标志着“过年”的开始,做腊味,大扫除,购置年货,贴春联,做年糕……云大少爷有n多年没有过年了,家乡的风俗亲切却又遥远,各种忙碌各种不得要领,幸好云婆婆默不作声地帮他做了不少事,这才不至于手忙脚乱。起初云泽安劝过母亲几次,没劝住,又觉得儿子讲的也有道理,生命在于运动,老人家也需要适量的运动,至少母亲住到家里后身体恢复得很不错,也就任她去了(云婆婆的身体是灵泉的功劳,这个他当然是无从知道的)。 过完小年祭完灶王爷,云苏阡陌兴致勃勃地陪着外公上山,两位老人家立即爱上了这个清静的住处,连好动的苏骁都不想回镇上住了──云苏阡陌没时间,他就缠着孟禾带着他钻林子,捉麻雀找兔子窝,忙的不亦乐乎,甚至还经裂缝下了一趟老鸭嘴,回来后不慎说漏嘴,被爷爷罚写大字一百篇,这下子终于消停了。 住了几天,眼看年三十在即,外公发话了,山上住着舒服,地方也够大,今年就在山上过年,过完年再下山。 这下子云苏阡陌算是偿到了“显摆”的苦果。白水镇一带没那么多禁忌,出嫁女儿也可以回娘家过年,往年他们都是两头跑,婆婆住二叔家,先到二叔家吃团圆饭,吃完饭再到外公家守岁,年年如此。现在婆婆跟他们住,自然变成了二叔一家过来吃团圆饭,这也没什么,有什么的是如果是在山上吃饭,从山上骑车回镇要花40多分钟,大过年的,哪能让二叔一家顶着寒风走夜路?所以,他必须要操心云泽明一家三口的住处。要操心的还不只二叔一家,大舅也要回来,好家伙,整整四家十三口人,呃,不对,是十四口人,孟禾那个倒霉蛋没处去,多半也要跟他们一起过年……喔哟哟,十四口人,满打满算统共6个房间,该要怎么住?…… 秘境外面,云大少爷为过年住宿的事情操碎了心,秘境里面,某天他无意中说了一句“大家都在忙着过年”,这下子捅马蜂窝了,小桑果一心要向人类学习,不知道它是怎么说动小狐狸的,两只找到他强烈要求它们也要过年。 最最恼火的是小宝宝,它肯定没闹明白过年的意思,只听到小桑果说过年是一家人团圆的日子,粘云苏阡陌不得了,每次出秘境都要做大量的说服保证工作…… 云苏阡陌被它们缠到一个头两个大,一咬牙,我们也过年,我们的“年”是腊月二十九,大家一起吃顿年夜饭,别的不敢说,保证让你们吃到肚儿滚圆。 云苏阡陌会做菜吗?答案是……会。他做的菜会让狐狸桑果吃到肚滚腰圆吗?那个……比较玄。 云大少爷自己倒是蛮有信心的,先把家里的腊味摸了两块,一盘香肠一盘腊肉,估计小朋友们不会太喜欢,充充数做个样子而已。再来一大盆水果色拉……什么?没有色拉酱?自己调啦。香油、盐、糖、酒、味精等等,各种少许,再淋两勺从家里顺出来的浓鸡汁,嗬嗬,中式色拉酱出笼──色拉,不就凉菜吗,谁说咱们z国人没有色拉?……谁说咱跟谁急! 然后嘛,又飞车赶往镇上买了一个大大的奶油蛋糕,小孩子最喜欢吃的那种,于是腊味有了,色拉有了,主食(蛋糕)也有了,还差一道主菜一道汤,他的二十九年夜饭就算完工啦。 汤好办,蕃茄煎蛋汤,只要不痴不傻,是个人都会弄,剩下一道主菜,云苏阡陌倒是下了一些功夫──小盆友们最喜欢吃什么?那还用问,垃圾快餐啊,何况他家还有一个烧鸡发烧友。 专门到铺子里面买了一桶菜油一个深底煎锅,云苏阡陌开始了自制“啃得鸡”的历程,他在kfc打过工,配方搞不到手,流程却是清楚的,味道没法跟kfc相比,但他家孩子这不是没去过kfc吗! 两个小时后,两只金灿灿香喷喷的炸鸡出锅,年饭完工,时间是凌晨三点,被他忽弄着正在守夜的小盆友们一个个精神抖擞,盯着炸鸡直吞口水。 最后,云少的四不相年夜饭被一扫而光,连蕃茄汤都没有剩下一滴,黑狐狸肚皮朝天躺地上,一边抚摸肚子一边咂嘴,做追忆状:“炸鸡……好吃。” 云苏阡陌面无表情良久无言──狐狸啊,你那么小只却独吞下整整一只半炸鸡,你就不怕停食?还有小桑果,你真的是植物吗?没有抢到鸡也不至于赌气把香肠腊肉打包吞下肚啊,吃那么多肉你就不怕肠胃不适?……还有小萝卜,你一个小宝宝吞掉大半只蛋糕,明天生病了不准找我抱,听见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呵呵,总算是过年啦,过完年第二卷也完了,第二卷是最烦人的,第三卷应该是最有趣的(阿九自己评的,当不得真)。想问一下,大家有没有兴趣看小叔的番外,没兴趣就算了,以后会有提及(一笔带过的那种),想看的话,我就好好写一章,放在第三卷之前 ------------ 53过年(2) 第四十四章过年(2) 大舅大舅妈年三十上午抵达白水镇,等他们好不容易找到深藏于雁来山深处的“云苏庄园”的时候,已经是半下午了。同来的还有表妹苏遥,看她一张脸阴阴沉沉的,不用问了,肯定是不情不愿被爹妈绑架上山的。 二叔一家来的更晚,五点半天快黑的时候才到,一家人都蔫蔫的,看样子还没有从云恒被关押的打击中走出来。云苏阡陌有好几次都感觉到来自二婶的目光,目光中充满了恨意,几乎让他以为是自己支使人把云恒关进看守所的,如果视线有实体的话,相信这会儿他已经被捅出好几个血窟窿了……一直等到年夜饭吃到一半,他才弄明白缘由。 年夜饭是照规矩做的,四荤四素四凉盘,还有八道大菜,以及用白水湖特产做成的一道什锦湖鲜汤,一张桌子几乎摆不下。今年人太多,老辈人坐主席,云苏阡陌他们几个小辈另开一桌,看大家都坐好了,云泽安拿出小叔上次带回来的郎酒待客,让外公给拦下了,外公的意思是苏建安一年到头在外面喝烈酒,都快喝成脂肪肝了,现在是自家人吃饭,还是喝家里自制的果酒比较好。苏建安是个会来事的,连忙说我们都听老爷子的,回到家是该换换口味,自家酿的酒那可是有钱也买不到。 外公莫测高深地看他一眼:“确实是花多少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你喝一口就知道了。” 夏天酿的几大缸果酒在十二月就可以喝了,云泽安是个好酒的,迫不及待的开封。刚开始他没抱多大期望,纯粹是出于喝果酒不花钱的省钱心理,没想到一旦开了头就刹不住车,慢慢地,烈酒越喝越少,每天两杯的果酒却是雷打不动,连不怎么喝酒的苏清都在他的劝说下养成了晚饭一杯葡萄酒的习惯,后来云婆婆也加入其中──云家的晚餐是非常诡异的,15瓦电灯泡的昏黄灯光下,农家人的八仙桌上摆放着三五碗本土家常菜,连菜碗都充满了乡土气息,每人面前却放着一只非常不乡土的高脚杯,杯里或黄或紫或清……装着各色洋酒,怎么看怎么不搭调,更加不搭调的是用高脚杯喝洋酒的还包括一个围着黑布围裙的乡下老太太……云苏阡陌第一次看到这幅场景的时候差点没笑场。 现在听老丈人点名要喝果酒,云泽安不敢怠慢,让儿子抱来酒坛,一人一只高脚杯,连15岁的苏骁都有份,蜜桃、苹果、葡萄、还有弥猴桃,四种果酒任君挑选,管够,管醉。 苏建安选了葡萄酒,他是混官场的,天价轩尼诗都有人请客,虽然嘴里赞着色泽清爽,心里面却是没当回事,等到一口酒下肚,这才体会到老爸话里的意思──这酒口味或许不算一流(这方面他也不是行家),吞下喉咙时却带着一股清冽之意,入腹不过数秒,身上立即生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回味无穷。 “怎么样?……我们小陌弄出来的。”苏清得意洋洋地看着长兄。 “好酒!”苏建安击桌大赞。 “当然好酒,妈以前有失眠的毛病,自打喝了这酒,每天都睡得忒香……是吧,妈?”苏清转向云婆婆,云婆婆一个劲儿点头。 “这么好?那我可要多喝两杯。”大舅妈当即捧场。 “大嫂,你要不嫌弃就带两坛回家去,爸妈走的时候也带两坛。” “那我们就不客气了。”苏建安转向外甥,“想不到小陌还会这一手,你这酒还有多少?大舅帮你推销,保管卖个好价。” 云苏阡陌有苦说不出,这个是秘境中的果子酿的,他哪敢卖,连忙道:“大舅你当我不想挣钱啊,这个酒不是我的功劳,是原料出色。” 大舅很意外:“是吗?哪个品种的葡萄有这么好?” “不是葡萄的问题,是它们长的地方不一样……这些果树都是长在老鸭嘴下边的。” 听到“老鸭嘴”三个字,长辈桌上空气一窒,少年人这边却是不明所以。 苏建安眉头一皱,气势一下就出来了:“小陌你跑到老鸭嘴干什么?还有苏清,这么危险的事你也不管?” 苏清连忙解释,避开了他们卖水果的部分,只说是偶然发现一道裂缝,经裂缝下到山谷,采了几筐水果上来酿酒,然后才后知后觉地发现那里就是老鸭嘴,不过那道裂缝正在合拢,到开春就下不去了……这个倒是真的,苏涵章动了手脚,他要种灵谷肯定不会让人免费参观。 “我前一阵移栽了二十多棵果树到院子里,”云苏阡陌指指窗外,“希望能够存活,至少明年我们还有酒喝。” “裂缝也会自己合拢吗?哇塞,幸好我下去过了,算我运气好。”苏骁一边剥湖虾一边看春晚,同时心不在焉地听着大家聊天,一心几用的结果就是他不知死活地接口,一抬头,发现老爸脸都绿了,马上大叫,“喂,老爸,不至于吧,不就是一个山谷……” 如果不是坐得太远,估计苏建安一巴掌已经劈到他脑门上了。 “一个山谷?你好好的上来了,它就是一个山谷,你竖着下去横着上来,它就是一个夺命地……你晓不晓得?” 苏建安军人出生,脾气绝对不算好,云泽安看他音调升高,马上要拍桌子的样子,连忙劝解:“建安,来,喝酒,喝酒,以后他再也下不去了,你放心……” 主桌上话题绕了一个弯,转到“教子”上去了,被教导的几位兴趣乏乏,讨论起过完年去哪里玩的问题。云苏阡陌是过三奔四的人,跟他们没有共同语言,心不在焉地闲扯了几句,突然听到那边云二叔的声音:“经过这件事我算是想明白了,平常不出事还好,出了事只有自认倒霉,世道就是这个样子。小恒才十八岁,他要跟着我们,一辈子窝囊,倒不如把他交给云澜,让他到国外奋斗去……” “交给云澜”?“到国外奋斗”??? 云苏阡陌只觉得脑袋上给人猛击一拳,一下子懵了,筷子上的桂鱼差点没掉桌上。 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云恒,你要出国?” 云恒看起来还是一副蔫蔫的样子,但眼神中的得意出卖了他,用拳头抵着嘴咳嗽两声,故作低调的说:“是啊,爸跟姑妈讲好了,正在办护照……” god,云恒居然要出国?是我听错了吗?! 上辈子出国的是他,结果他死了,又活了……这辈子他不走,走的人换云恒了……佛祖玉皇耶稣圣母玛利亚,这个就是命运轮盘赌吗?……坑爹啊! 一时间云苏阡陌心里如同打翻了五味瓶,酸苦辣咸,唯独缺少一味甜。 等他回过神,那边桌子已经是一团糟,罗春芳突然“噗通”一声跪在苏清面前,痛哭流涕:“大嫂,以前对不住的地方你大人大量,我给你下跪给你赔不是,你就可怜可怜我们家小恒,他要到那么远的地方去,没有钱不成啊,求求你了……” 所有人都惊呆了。 苏清赶忙去拉她:“弟妹你这是做什么,我要有6万肯定借给你,我这不是没有吧……” “谁不知道你们小陌花60万承包雁来山……60万我们不敢要,你给6万就成……”罗春芳比苏清强壮得多,苏清哪里拉得动她,她跪在地上哭的涕泪俱下痛不欲生,边哭边叫:“大嫂,你不能这么狠心,我们小恒给关大牢,还挨了打,都是你儿子惹的祸,要不是他跟人争雁来山,我们家小恒哪里有这场灾祸?现在他一个没长大的娃娃被送到那么远的地方吃苦受累,你不能见死不救啊……求求你,就6万块,只要6万块……” …… 这场闹剧终结于大舅妈之手,几个人合力把罗春芳拉起来后,大舅妈把她好一顿数落,大意是澳洲又不是地狱,真是地狱会有那么多人赶着往那边跑?云恒已经十八岁了,出去后能读书最好,读不成书打几年工存一笔钱回来也不错,别的不说,至少可以在城里买套房子……大舅妈一边讲理一边举例,在她举出n多例子之后,总算把罗春芳的哭声说没了……乱糟糟的年夜饭回归平静。 好不容易重新坐下,没想到一波刚平一波又起,今夜注定不得安生,但听得一直一言不发端坐桌前的外公慢条斯理地开口说道:“你们几个,谁给我讲讲,小陌承包雁来山,又是怎么一回事?” 刚才还是各种热闹各种喧嚣的饭桌上陡然间清风鸦静,屋子里只听到壁炉里啪啪作响的柴火声以及电视机里宋丹丹和赵本山的逗趣声…… 外公是老一辈的读书人,儿子辈生不逢时,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对于孙子这一辈,老人家最大的愿望就是看着他们一个个走进大学,重拾苏家的书香门第……所以,云苏阡陌弃学当农民这件事,没人到他跟前触霉头,云苏阡陌把他哄上山,也有隔绝消息的意思,没想到一直遮得严丝严缝,却在大年三十晚上露了馅…… 就在相关人员脑子转得飞快,思考着怎么向老爷子交待以争取宽大处理的时候,虚掩着的房门被人推开,黑沉沉的门外现出一大群人,有人打电筒有人拿话筒,还有人扛着摄像机,当先一位是个非常漂亮的熟女白领,她看着年饭桌边的人们,笑眯眯地问:“请问老乡,云苏阡陌同志是住在这里吗?” ====(我是免费的分隔线──因为是修改,新增字数不收钱滴)==== 如果说美眉出场以前,云家的年夜饭是一场乡土剧的话,美眉出场之后,乡土剧就变成了晚间新闻。 “今天是大年三十,是一个合家团聚的日子,正当大家高高兴兴地欢庆新年的时候,我们新上任的江市长顶着寒风来到雁来山的一户农家,与民同乐。请看本台记者发回的现场报道……” 屏幕上,田坎同学极其无耻地扮演着忠厚精明新农民的形象,热情地接待风度翩翩的江市长,领着年轻的市长参观他的柴禾小木屋,热情洋溢地歌颂着各项国策,并对未来展开无限的遐想…… 屏幕之下,云大少爷一肚子怨念,怨到蛋痛──妈的,你们也晓得今天是大年三十啊,大年三十你不好好呆在家里赔老婆娃娃,跑我家干什么?! 好不容易送走大神,云苏阡陌瘫倒在沙发上,自我感觉只差一秒就要阵亡了。可惜片刻之后,他躺不住了,面对着四周诡异的目光,只觉得身体正在一寸寸僵硬…… 慢慢坐直身体,万分小心地问:“喂,你们都盯着我干什么?是不是我脸上粘了饭没有擦干净?……” 苏骁一下子扑到他身上:“陌陌哥,你好帅!” 紧跟着阳光少年又一下子蹦起来,冲向电视机:“快找新闻台,我肯定比陌陌哥还要帅……” 等到零点钟声敲响,哥几个跑到院子里放鞭炮,他们一致决定今晚通宵打牌,美其名曰为云苏两家守岁。天快亮的时候,云苏阡陌往壁炉里加了一点料,牌桌上的夜猫子们顶不住了,纷纷倒在沙发上呼呼大睡,云大少爷悄悄潜入秘境──他答应了几只一早起来吃汤圆的。 秘境里面居然下雪了。 大概已经下了一些时候,树木房顶上白雪皑皑,入眼之处银装素裹,美的洁净又清洌。 狐狸正和桑果在晨光中打雪仗,看见他立即扔下伙伴,兴冲冲地跑过来:“鸡……炸鸡……” 云苏阡陌扶额:“墨,你知道什么叫大煞风景吗?” “炸鸡。”小盆友非常坚持。 “炸鸡个毛,陌陌说外面的炸鸡更好吃,有本事你化形啊……”一个雪球袭到,小桑果双手叉腰站在远处。 面前狐狸倾刻消失,化着一道黑色虚影冲向桑果,桑果转头就逃,雪地上留下两个孩子的嘻笑打闹声…… 云苏阡陌半眯起眼睛带着笑意倾听着它们的声音,再睁眼时,心神一片清明,伸出右手,漫天飞舞的雪花尽数向他飞来,在他身周凝结出一道纷纷扬扬的雪链,宛若有生命一般,绕着他上下翻飞,嘻笑顽皮尤若孩童…… 水云诀第一层,功成。 第二卷完结 作者有话要说:喔喔,倒霉的第二卷总算写完啦,本来还有一章的,我偷懒把两章合并了。第二卷有诸多不满意之处,不过也只能这样了,以后尽量吸取经验教训吧。 第三卷卷名为《人耶?妖耶?》,周末开贴,故事灰常好看哦,实际上我当时不太愿意入v就是因为第三卷的原因──入v太早,真正的精彩部分只好自我欣赏了。 周末之前会贴番外“小叔的故事”,小叔也是很有故事滴…… ------------ 54番外 执念(上) 番外执念(上) 云泽良走出机场,很意外地看到老刘,老刘是庄文晓的司机,于是顺理成章地他被老刘载到“明园”──庄文晓情有独钟的一个烧钱场所。 走进包间,云泽良礼貌地叫了一声“大姐”,庄文晓没有起身,夹着女士烟的手点点对面沙发:“坐。” 看云泽良坐下,又说:“点了你喜欢的牌子,不想喝自己另外点。” 云泽良看看面前的香槟,摇摇头,他确实不想喝,本就大病初愈,又坐了好几个小时的飞机,着实疲倦得很,现在只想找个地方洗个澡睡一觉,要不是对方是庄文晓,他压根不会过来的。 庄文晓看着他,目光闪动:“你身体还好吧?早晨跟老沈通电话还说你恢复得差不多了。” 云泽良淡淡道:“没什么,刚下飞机,没有胃口。” 庄文晓叹口气:“这次的事,唉,我这个当妈的,实在是失职……好在你没事。” “没什么,不是你的错,大姐。”云泽良的神态依然是淡淡的。 庄文晓看不出他的心思,只有狠抽一口烟:“算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我会补偿的。” 然后从手袋中抽出一张照片,递到他面前:“我的事,还是要麻烦小良放在心上。” 云泽良接过手看了看,失笑:“新欢?” “一个月前才搭上的,不知道会维持多久……你不要笑,这丫头年岁不大手段却不差,弄不好我真要栽她手上。” 云泽良看着照片上的女人──其实还算不上女人,只有二十来岁──突然觉得很荒谬很可笑:他和庄文晓这算什么,大奶二房联手打压刚进门的通房丫头?而且还是在二房差点被大房女儿弄死之后…… 从“明园”出来,云泽良直接回了住处,一觉睡到晚上十点钟,然后起床洗漱,也没心思弄吃的,倒了一杯红酒站到露台上,看着下面的万家灯光。 突然想起老家的那个小侄子,嘴角不自禁地挑了挑,那么火辣辣的眼光,当他是死人么?死小子连亲叔叔都敢yy,以后他出柜的时候一定要给大哥递棍子,打断他的腿! 那个浑球大概永远都想不到,这次老家之行,他成了他最大的意外,也是最大的娱乐。时间过的太快了,一转眼连侄子都到了精虫上脑的年龄,十八岁啊,一生中最美好的年华……难得的是心思还很细,还会跟他说“叔你要累了,就回家吧”…… 累了回家去? 可惜老家的侄子不会知道,家,他早就回不去了。 云泽良十八岁的时候在干什么? 那年秋天,他从中州的乡村小镇来到京师,生活为他打开了一扇门,一扇通往梦想的大门,一切仿佛都才刚刚开始,然后,一切又都嘎然而止。 云泽良的家乡有句老话叫作“鸡窝里飞出金凤凰”,这个,大抵是鸡族们的美好愿望,鸡窝里面飞出来的一般都是凤凰男,一字之差,却是谬之千里,凤凰和凤凰男,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品种。至于云泽良,他不是凤凰,也没有变成凤凰男,只因为他来的地方,从本质上说,确实不是一个鸡窝……追根溯源,还要从云家的那个败家爷爷说起。 爷爷虽然败家,却是货真价实的中州大学堂的毕业生,做事常常不按理出牌,如假包换的另类一枚,以至于云泽良成年后常常被一个问题所困扰:老爷子赶在变天之前把家产败光了,到底是纨裤成性,还是聪明绝顶?……无论如何,老爷子败光祖业拯救了整个云家,此后三十年他家躲过了一场又一场的灾难,还奇迹般地保存了一批书籍和珠宝,可惜那些年农村生活极端困苦,能换钱的都换钱了,家里到最后只剩下一些“没用处”的书本,被父亲藏到房子的顶篷上面。 作为老爷子最中意的孙子,云泽良的童年是在“之乎者也”和“哈罗拜拜”之中度过的,甚至于他的整个小学都是由老爷子一手包办,因为成绩优秀,初中的时候他得以去彤城中学住读,三年后,住读的学校变成了省城某中学校,学费全免。 很可能是继承了败家爷爷的不靠谱,跟多数底层人家的孩子不同,云泽良从小就没有那种非常强烈的想要“出人头地”的愿望,读书用功纯粹是习惯使然,兼之起点高于同龄人,考上京师外国语学院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至于为什么学外语,很简单,十八岁的云泽良心中有一个梦想:他想要背着背囊走遍世界,去看看大峡谷的沟壑、撒哈拉的落日、还有威尼斯的旖旎风光……直到他遇见了沈媛媛。 沈媛媛是高他一级的学姐,云泽良到最后都没有搞明白这个学姐是怎么注意到自己的。他一向不热衷集体活动,没有参加任何社团,又没什么权利欲,学生会也跟他无缘,沈媛媛又高他一级,两个人基本上没有交集。 云泽良外貌出色,气质比外貌更加出色,属于“早恋”的高危人群,事实上他从来都不缺少粉丝。不幸的是他发育很晚,一直没有开窍,压根无法领会女孩子们的暗示,一任落花随流水。沈媛媛这件事也是一样,对方在图书馆拦住他,向他借书,他愣是没有产生任何遐想,如果不是沈媛媛,这次的结局多半跟以前一样,最终以女孩子的黯然神伤而收场。 图①38看書网之后,沈媛媛又制造了几次偶遇,看云泽良依然没有反应,大小姐干脆半路堵人,非常直白地说我喜欢你,我们可不可以交朋友。 云泽良当时的反应,老实说是惊讶多过高兴──那个年代,很少有女孩倒追男生的,尤其是沈媛媛这种家世良好的漂亮女孩。但是云泽良一点也不反感,他长这么大还没有接触过沈媛媛这种类型的女孩:自信,直白,大胆,热情似火…… 虽然到最后云泽良都不确定自己有没有爱上沈媛媛,就如同到现在他都不清楚自己是不是一个gay一样,但是十八岁的那个秋天,是他记忆中最美好的季节,女孩子明朗的笑容从未褪色,一如一碧如洗的蓝天,还有那些绚烂到惨烈的红叶……然后,沈燃出现了。 沈燃为什么会出现?对了,他是到学校看沈媛媛的。女孩子本来就是不管不顾的大小姐性子,陷入热恋后便把家人抛到脑后,整整一个月没有回家,沈燃那天路过外语学院,顺路进来确认侄女是不是交男朋友了。 第一次见面的情形差不多都忘记了,唯一记得的是,那是一个初冬的黄昏,沈燃站在车边喊媛媛。沈燃开什么样的车,穿什么样的衣服,身后是什么样的背景……云泽良一概记不得了,只有沈燃初见他的那个眼神,令他终生难忘,虽然他宁可忘记。 当时沈燃的眼睛骤然亮了,直把云泽良吓了一跳,好些年后他才明白,那是野兽发现猎物时,志在必得的眼光。 后来云泽良曾经无数次地问自己,如果那天拒绝了沈燃,命运会不会有所不同?可惜这个问题永远也找不到答案,他不是他的幸运侄子,老天没有给他一粒后悔丸。 沈媛媛看见沈燃很紧张,她的家世跟云泽良差距太大,她害怕家里会拆散他们。沈燃的态度却是出乎意料的和善,带他们出去吃晚饭,餐桌上讲起很风趣的笑话,还问他们周末要不要去山上的别墅玩,天气预报会下雪,山上的话,应该会大雪铺地,可以打雪仗堆雪人,到时候他的太太和女儿都会过去……那时候还非常单纯的云泽良,那时候还没有见过大雪更没有打过雪仗的云泽良,就这么上钩了。 ------------ 55番外 执念(下) 番外执念(下) 那天下午是沈燃开车到校门外接他的,原本接的是他和沈媛媛两个人,不巧沈家司机早来一步,女孩子被接回家去了,两人约定第二天山上见。 沈燃的别墅距学校一个小时车程,到了地儿云泽良大失所望──北方的冬天光秃秃的,这块儿还没有白水湖漂亮呢! 沈燃笑着说等明天下了雪就不一样了,再说休闲最重要的是一起游玩的同伴,玩伴投机就会很开心,反之就是去了天堂也忒没劲……十八岁的少年见识还很浅,立即为“沈叔叔”的高论所折服。 他们到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沈燃卷起袖子下厨,云泽良太惊奇了,他一个小民百姓都不下厨,沈燃这种高门公子还会做饭? 沈燃很好笑,问他说你以为我们这种人家的孩子都是少爷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五谷不分四体不勤的那种? 云泽良心里面腹诽说难道不是,很快即被沈燃用实际行动辩驳到哑口无言──那天晚上,沈燃弄出了一顿象模象样的西餐,蘑菇浓汤,水果色拉,七成熟的小牛排,连餐后甜点都没有拉下(这个应该是事先订做的)。 晚餐桌上,沈燃一边教云泽良西餐礼仪,一边用大哥哥的语气指点人生:“生活中充满了乐趣,比如做饭,你把它当作任务,那就是很枯燥很无味的家务事,你若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待它,就会发现其中不乏乐趣……” 云泽良默,他家里是母亲做饭,别说他,连姐姐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实在看不出做饭有何乐趣而言。 沈燃被他的神情逗笑了:“怎么会没有乐趣。可以不停地试验新的菜式,虽然十之□很难吃,但偶尔成功一次绝对可以弥补此前的失望;另外,当你做出的菜很受欢迎的时候,也是一件非常令人高兴的事情……比如现在。” 事实上沈燃会做的菜不多,但只要他会的,确实都做的很美味,象云泽良第一次吃西餐,原本以为吃不惯,想不到却是出乎意料的合他口味,当然,这其中的某些原因──比如沈燃已经对他做过非常彻底的调查,对他的喜好了如指掌等等──是现在的云泽良不可能知道的。 “学会享受生活,发现生活中的乐趣,是一门很大的学问。” 于是,沈燃最后的结束语,又一次让十八岁的云泽良觉得充满了人生哲理──这些话从来不曾有人告诉过他,至于书本,他才刚刚告别做题做题再做题的苦行僧岁月,还没有心力去啃卢梭黑尔格佛洛依德的大部头。 直到吃完人生中的第一顿西餐,云泽良才意识到一个大问题:沈燃的夫人女儿呢? 沈燃回答说她们明天和媛媛一起过来,云泽良作为一个男孩子,一个以为“断袖分桃”只存在于历史故事中的男孩子,很自然地接受了主人的解释,当天晚上很愉快地跟沈燃一起坐在壁炉前的地毯上看完了原版《莫扎特》。 晚上果真下起大雪,第二天起床一看,整个世界白茫茫一片,纤尘不染。 这个周日云泽良过的极为开心,就象沈燃保证过的一样,堆雪人打雪仗,已过而立的沈燃陪着他玩,没有半点勉强的样子,下午他们打台球,晚上坐在壁炉前看录像,这一次是《走出非洲》……唯一的遗憾,因为下雪,害怕路上不安全,沈媛媛和沈燃的老婆孩子都没有上山。 这个周末给云泽良留下了非常深刻的记忆,三十二岁的沈燃就象一个大哥哥一样指点着毫无人生经验的云泽良,正式进入到他的世界──一个兄长一样的导师,一个迷茫人生中榜样一般的存在,正是当年的云泽良最需要的东西,沈燃恰到好处地填补了这个空缺。 此后便是一连串的变故,让十八岁的大男孩应接不遐。 先是沈媛媛被家人送往国外求学,沈媛媛离开的非常突然,把两个人都打懵了,可是成为一名女外交官是沈媛媛最大的梦想,“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她与云泽良约定功成后再见,追随自己的梦想而去。刚刚送走沈媛媛,班导又给他带来另一个坏消息:他的助学金被取消了。班导很温和地对他说,虽然他来自农村,但经济上并不算特别困难,应该把助学金留给更加困难的同学…… 云泽良措手不及,姐姐云澜还在读大四,侄子身体不好,经常进医院,家里的情况不可能供养得起两个大学生。不过这件事也不是毫无好处,至少他从沈媛媛突然出国的失落中彻底走了出来──他要为下学期的学费生活费四处奔波,面包面前,风花雪月通通靠边站。 沈燃知道这件事后特意说认识他们院长,提出由他出面跟院长谈一下,被云泽良拒绝了。他觉得取消他的助学金虽然很不公平,但依靠特权拿回助学金,是以不正当手段应对不公平,更加不可取。沈燃叹口气,一副拿他没有办法的样子,幽幽说那就只好委屈你来给我打工罗……于是,赫赫有名的国企“辽远”,多了一名“工读生”。 …… 一切仿佛都很正常,工作中的沈燃向云泽良展示了自己最有魅力的一面:精明能干,御下有方,天生将材……事实上,一直以来沈燃展示出来的都是非常优秀的大哥哥形象,短短几个月让男孩子将他当作了全心信耐的师长,可是一夜之间,他又极为残忍地亲手撕碎掉这个假面,有一次云泽良醉酒后曾经问他:为什么不能再等一等,等到他真正爱上他的那一天?为什么非要那么残忍地毁掉一个十八岁大男孩对生活的所有梦想? 沈燃那天也醉了,醉意蒙胧间他说:因为我很确定我等不到那一天,更因为我不可能为他人做嫁衣。沈燃哪怕醉了,也留有三分理智,没有讲出来的理由是:还因为我喜欢的东西,只能属于我,我宁肯要一具属于我的冰凉尸体,也不容许你与我擦肩而过。 云泽良在辽远的工作很简单,没有课的下午在老总办公室打打杂,如果有外宾,则当当“助理翻译”,附带三陪──陪吃陪喝陪游览,周末则全部属于沈燃,给他跑腿。不过他统共也没有工作几个星期,一切都结束在寒假后的第一个夜晚。 那是一个非常寒冷的冬夜,沈①38看書网件放在山上别墅,两人留宿。 晚上一边看录像一边喝啤酒,很快地,云泽良觉得自己不对劲,身上开始发热,从内往外的热,脱去毛衣,脱到光膀子,还是热,越来越热,小腹中有股燥动的气息冲击着全身甚至冲击着大脑,蠢蠢欲动……就在他越来越不对劲的时候,沈燃似乎也喝醉了,看着他的眼睛仿佛要燃烧起来……此后,一片混乱。 云泽良在沈燃扑上来的一刹那脑子里一片空白,但他的意志显然超出了沈燃的预计,甚至是超出了云泽良自己的认知,他很快反应过来,抵死反抗,沈燃此前的所有计划被打乱,原本的“误喝情酒,酒后乱性”变成了□裸的强~奸。 有自作聪明的人发明了一句名言,说生活就象强~奸,如果不能反抗,那就享受吧。云泽良听到这句话每每冷笑,说得出这句话的人绝对没有经历过强~奸,真正经历过的,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于云泽良来说,肉~体上的痛苦尚在其次,精神上的折磨,那种失去自己身体的控制权,被人肆意玩弄侵犯的屈辱,才是真正的折磨,何况这种折磨来自他一直非常信任的师长一般的沈燃。 那一晚惨烈无比,他体力上敌不过正值壮年的沈燃,又有药物当帮凶,在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的时候,还用一双充血的眼睛恶狠狠地瞪着沈燃……也就是在这一刻,沈燃明白了,他这一辈子都不可能真正拥有这个男孩,刹那间心里面堵的无与伦比,堵到他一边抽动一边轻笑:他得不到,别人也休想拣便宜,得不到的珍宝他宁可毁去。 不能拥有,又有什、么、关、系……沈燃恶狠狠地想。 第二天,云泽良没能下山。 事发之后云泽良非常无措。他不是女人,思想上没有守贞一说,肉~体上被侵犯,感觉很屈辱,但确实不至于生不如死。痛恨肯定是痛恨,但痛的成分远远大于恨,沈燃此前扮演的师长角色太成功,以至于他的恨意达不到非要报仇的地步,所以,他只想赶快离开这个恶梦一般的地方,回到宿舍蒙头睡一觉,从此与姓沈的桥归桥路归路,再不相见。 没想到连这个愿望都是遥不可及,沈燃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从今往后,你跟着我,活的时候睡我的床,死了葬我旁边,没的选。 云泽良身体受损严重,此刻急怒攻心,重病一场,整整病了半个月。养病期间他也想明白了,以沈家的权势,沈燃要对付他太容易了,就是把他杀了找个地方一埋,估计都没人找得出尸首,唯今之计,只有敷衍,一得机会,立即逃跑……至于学业,至于前途,他通通不要了──如果连最起码的人生自由都没了,那些东西拿来做什么,当花瓶摆给人看么? 老话说“好死莫如赖活”,其实并不适用于所有人,从骨子里来说,云泽良就是那种宁折勿弯的绝对少数,他的天性中对自由有着极强的认同感,不自由,毋宁死。于是,在他身体恢复之后,他逃了,后果不用说了,很快就被抓了回去,沈燃只用一句话,就打消掉他再次出逃的念头。 “云泽良,你不是石头里面爆出来的,你父母健在,两个兄长一个任教一个务农,两个侄子都只有八岁,还有一个姐姐夏天就该大学毕业了……” 云泽良不逃了,非但不能逃,他连自杀都不可以,他可以不要学业不要前途,却不能不要他的家人,于是他天天呆山上,非暴力不合作,一呆半年。 可惜他的对手是沈燃,两个人根本不在同一条线上,沈燃对他说:“小良,你为什么不换一种思维方式呢?你这个样子对我毫发无损,别说养你一个,就是养一个后宫我都养得起,所以你呆山上我无所谓,但是你自己就惨了,不但浪费了大好年华,还一点战胜我的可能性都没有。如果我是你,一定回学校把学业完成,然后到辽远来工作,天天近距离找我麻烦,虽然你不一定快乐,但我的日子也不会那么好过,再说了,运气来了,说不定你还有扳倒我的机会……” …… 事隔多年,伤痕依旧,但时光却是最为强大的武器,如今的云泽良早过了“往事不堪回首”,一切都被时光淡化成了一句“欲说还休”…… 是啊,有多久没有想起过这些往事了啊,回了趟老家,出了一次车祸,人也变得多愁善感了。 云泽良端着红酒凭栏而立,想起了那个小侄子,多愁善感大概不是回了趟老家的缘故,而是因为那个侄子,因为侄子的年纪──十八岁啊,人生最美好的年华。 可惜是个gay,被大哥发现了,会不会被揍到起不来床? 云泽良弯起唇角,那个小子有着跟年龄不相称的精明,大大的狡猾,有子若此,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大哥大嫂一定会被折腾得很惨很惨…… “大半夜的怎么不睡觉。” 先是一条强壮的臂膀缠到腰间,耳畔响起充满磁性的声音。 云泽良还是那么懒懒散散的站着,被对方圈进怀里的时候也没反抗:“睡不着,白天睡太多了。” 男人侧着脸看了他一阵,随即放开他,回到沙发上,点燃一只烟:“过来,跟我讲讲什么事这么高兴。” “我家里一团糟,我就不说了,大侄子也被人撞了,小侄子还被关进局子,我能有什么高兴事。” 云泽良回到房内,眼光漠然地扫过男人,放下酒杯进了洗手间,甚至还锁了门。 男人看着关的紧紧的门,失笑,十年了,还是这个德行。 然后起身去厨房,拉开冰箱看了看,又看看旁边的垃圾箱,脸色顿时变了,回到客厅去砸洗手间的门:“云泽良,你又不好好吃饭,你想得胃癌是不是……” 门突然打开,云泽良顶着一个湿漉漉的脑袋出来:“放心,我活不到得胃癌的那一天。” 沈燃强忍怒气:“你最好活长一点,否则你大侄子被人撞了,小侄子被关局子,谁帮他们出头?” 云泽良耸耸肩:“无所谓,反正庄文晓的‘大姐’也当不太长了不是?” 沈燃一怔,随及大笑,把人压到墙上:“你今天去见文晓就是为了这件事?” 以云泽良对沈燃的了解,这人并不是对女人完全无感,他应该是个双,但明显更偏同性,这些年他同性情人换了一个又一个,女人却大都只是临时起意浅尝辄止。庄文晓对这种状况一直很满意,搞男人搞不出野种,反正他们两人的婚姻是各取所需,而且跟云泽良不一样,沈燃把云泽良看的很紧,却从不过问正牌夫人的私生活,现在闹到庄文晓要找他帮忙的地步,原因大概只有一个:子嗣。沈燃42岁了,已经到了不得不考虑继承人的年龄,庄文晓只给他生了一个女儿,这个女儿还长成了一个小太妹,车祸这件事更是让他对这个女儿失去了所有的耐心,新欢应该就是车祸之后才搞出来的,大概是准备再找个女人养个儿子吧?这将直接威胁到庄文晓的利益,是她绝对不会允许的。 看云泽良不开口,沈燃亲了亲他的唇角:“小良,小良,你也终于让我高兴了一次,我几乎以为你在为我吃醋……” “是啊,我在吃醋……你可以放开我了吧?” 沈燃没有放开他,反而凝视起他的眼睛,半晌才开口:“小良,你很久都没有这么高兴过了,把你侄子接过来吧,如果看见他能够让你高兴起来的话。” 云泽良没有回答,黑漆漆的眼睛里面无风无波,除了黑暗就是黑暗。 沈燃突然间意兴阑珊,放开人,走进厨房煮面条。 云泽良毫无胃口,仍然被沈燃逼着吃下一碗面条,躺在床上两个人都睡不着,辗转反侧。 沈燃突然压住云泽良:“小良,十年前我就说过了,你这一辈子都是我的,活着睡我的床,死了,埋我旁边……有些事你适可而止。” “神经病!” 云泽良一把掀开身上男人,翻过身,闭上眼睛…… (番外之执念完) 作者有话要说: ------------ 56好山好水好风光 重生之风卷云舒卷三 卷三人耶?妖耶? 第四十五章好山好水好风光 “看到了吧,这块儿山好水好空气更好,我住的很开心,你们不用瞎操心。” “是,是,爷爷我都看见了,这不是大家都不放心,差遣我过来看看情况嘛。” 院子中走来老少二人,老的七十上下,少的二十五六,老者精神抖擞地走在前面,青年东张西望跟在后边。 青年很好奇地打量着四周,这个庭院很别致,嗯,别致的不是庭院,是庭院里面的房子,具体的说是房子的建材──院子里面总共三栋小木楼,是真正的木楼,墙体不见砖块,清一色木头,用锯成一小块一小块的原木作墙,木头墙外还砌了一圈一米高的石块墙裙,充满了山野之趣,颇有些森林小屋的韵味。 走出院门,近处是一行一行的茶苗,茶苗的行间种着叫不出名的植物,正值晚春花盛,绿的茶,五彩的花,一条条弯弯曲曲的石板山道交错于山花与茶苗之间,道旁不时闪现出一座座凉亭的茅草顶子,分外养眼。抬眼再看远处,向上,是郁郁葱葱一眼望不到头的层叠山林,向下,白水湖上的缭绕晨雾清晰可见……眼前的这幅景致,哪里象个农场,不知情的人见了还以为误入了公园,看着就让人心情舒畅。 再吸一口气,空气清新干净……难怪老爷子来了就不走,确实是个休闲养老的好地方。 “爷爷,要不我们在山上修幢别墅,每年都过来避暑?”青年问。 老爷子嗤之以鼻:“你就想吧。这座山是有主的,主人精得很,我早就跟他聊过了,臭小子跟我打太极,说是只租不卖,就是我现在住的‘云来山庄’雁字房,都是我好不容易才抢到手的……” 刚才他们出来的那个深深庭院,名唤“云来山庄”,是一个度假村式的旅馆,总共只有8个客房,卧室客厅书房齐全,建于去年冬天,刚一建成即被一抢而空,全都是长年包租。老爷子是机缘巧合得了老友的信,第一时间下手,不然他住的天远地远,哪里轮得到他? 年轻人不明所以,皱皱眉,他们这种人家,租房子住? “爷爷你不是教我说只要价格到了,天底下就没有买不到的东西吗?” “我教你的是天底下大多数东西都有价,是‘大多数东西’!……那小子会做生意得很,比你都强,他有他的想法,不想让人把这座山给糟蹋了。” 老爷子叹口气,继续往下叨叨:“他也准备再修几栋房,不过听他的意思不会修单栋别墅,都是连排的,几户人家住一起,住户们也好有个照应,听说每家除了一个后院还可以分到一亩地,种自己吃的东西……” “爷爷您……想种地?”青年惊悚了。 “你爷爷我为什么不可以种地?我已经老到只能坐在躺椅上含饴弄孙了吗?”老爷子不乐意了,灰眉倒竖。 “不、不是,爷爷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嗯,那个,种地不只要力气,还要有技术,您从来没种过地……” “没种过不会学吗?……哼哼,人老早就想到啦,到时候会成立一只‘种田小分队’,专门帮住户的忙,地嘛,主要还是他们种,我们跟着凑凑热闹就行啦,要不我怎么说他会做生意呢……自家吃的东西自家种,全绿色纯天然,还是自己亲手种出来的……江山代有才人出,看看人家的点子,想不服老都不行啊……” 说话间祖孙二人走到茶园尽头,这块儿有一小块空旷草地,空地上站着七八个人,青年抬眼一看,乐了:平均年龄60岁以上! 老头子立即扔下孙子加入人群,跟这个打打招呼,跟那个拍拍肩膀,如鱼得水一般。不多会儿一个少年从林中走出,他笑嘻嘻地跟老头老太们抱拳行了一圈礼,然后──在那位远道而来的孙子搞明白以前──人群自发地站成两排,少年带他们抬手、迈步……打起了太极拳。 孙子同学惊奇地瞪大眼睛,更让他惊奇地是老爷子居然没有加入,别人开打后他又悄悄溜达回来,还给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式,然后指指打拳少年。 青年本来还想问老爷子为什么不打拳,顺着老爷子的手势看过去,立即忘了自己的问题。 草地上,少年站在队伍前面领拳,动作舒缓流畅,潇洒中透着一股子韵律感,白色的太极服在晚春的晨光中随风游动,极具美感。 少年刚出现的时候青年已经用分外挑剔的眼光给他打过分了,刚开始打了个90分,觉得有点偏高,又降到88分,可是,在见识到少年的太极拳之后,这个88分的少年让他的大脑彻底缴械了──从来不知道,一个人可以把太极拳打得这么……这么……充满魔力! 舒缓、自然、飘逸、韵味绵长……如果一个人把太极打到这个份上,可以用一个“好看”来形容,但,也仅只当得起一个“好看”。少年不仅仅如此,他的拳法中远远不只这些,看他打拳,似乎他的招式间多了一些别样的东西,一些很难用语言形容的东西, 青年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词语,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少年,生怕自己一错眼这幅让他着魔的画面就会消失掉。 倒是旁边的老爷子比他清醒,他已经看过很多次了,一语中的:“每次看他打拳,我都觉得充满了生机……” 生机,对,生机……就是那个词。 青年如梦方醒,少年拳法中的美感,不是那些阴柔的娇弱的单纯视觉上的美,而是一种向上的充满了篷勃生命力的美──omg,这还是他所知道的太极拳吗? 整整20多分钟,青年眼睛眨都不眨地盯着白衣少年,看他舒展的拳风,看他大气的拳姿,还有那一招一式间透露出来的篷勃生机,恍然间几乎生出幻觉,只觉得少年正与他身后的山林以及脚下的草地慢慢融为一体…… 碌碌尘世,如果养得出这样一个“灵物”?! 就在这一老一少的凝视当中,云苏阡陌完成了最后的收拳式,躬腰拾起地上的毛巾一边擦汗,一边走过来打招呼。 “秦老爷子,早啊。” “早。小云啊,每次看你打拳都是这么心旷神怡……” 云大少爷自打“领拳”以来,这种话早听的耳朵起茧子了,宠辱不惊地笑了笑:“老爷子您也不要光看啊,下次一起练?” “那怎么行,看你打拳是一种享受,我怎么可以放弃享受的机会?” 云苏阡陌哭笑不得,这个老头子真的是直男吗? 俗语说老还小,跟老太太老头子们不能较真,越较真他们越来劲,云大少爷有过惨痛的经历,连忙转向年轻人:“这一位是……” “是我孙子,叫秦江。”老爷子帮忙回答,“小江,这个就是云苏阡陌,我跟你说过的雁来山主人,也是‘云来山庄’的老板,顶顶厉害的一个年轻人啊。” 老爷子竖起大姆指,秦江也很吃惊地看向云苏阡陌:这一位就是雁来山的主人?这这这……也太……太年轻了吧? 云苏阡陌尴尬地招呼青年,修行后他就莫名其妙地停止“发育”了,无论是个头还是皮相,到如今二十岁的大好青年却顶着一张十七八岁的脸,对于一个男人来说,不能不说是天大一桩悲剧──天晓得成熟干练才是男人的魅力所在啊,他又不想傍男人,长成这个样子算什么算什么……嘛! “呵呵,你们年轻人有共同语言,好好聊,说不定以后还有合作机会,我跟他们先进林子走走……”老头子对孙子的反应也颇觉有趣,笑眯眯地看戏,不过待他听到那边传来的招呼声,老人家又一次果断地抛弃孙子,迫不及待地追上那群老头老太,撒着欢往林子里去也…… 这下子变秦江哭笑不得了。 云苏阡陌于1995年秋天承包雁来山,现在已经是1998年的春天,两年半的时间转瞬即逝,雁来山在他手上经历了两个秋收两个闲冬,彻底变样了。 当年的农田变成了如今的茶园,茶药间种,因为要自制药茶,专门挑选了枸杞、当归、白芍、天冬等十来味药材,又因为茶和药都在秘境中育过苗,长势极好,完全达到甚至是超过了他的预期。 茶药尚在其次,真正的巨变来自荒坡和山林,那年年三十市长刚上任就过来拜年,并不是吃饱了撑的,一过完年,市府就把他定为重点扶持对象,为他提供了近百万的启动资金,他索性把几百亩山林一次性改造了,种了核桃、美国杏仁等几种经济林,去年秋天第一次采收,收入颇让人眼红。 至于荒坡,云苏阡陌为自己家的院子配置了聚灵阵,改造非常成功,但这个办法无疑是不可能推广使用的,别的不说,单是让他拿出那么多灵石,就会要了他的命。但是出乎意料的是,雁山来上灵气骤增的现象并没有维持多久,地震过后大半年,灵气基本回复到地震前的状态,对人体不够成影响,于是他又把主意打到荒坡上了──既然不能种东西,咱们就修房子吧,“云来山庄”因此而来。 因为市府重视,“雁来山改建工程”有专业人员加入,听了专家的意见,“云来山庄”不再是把一根根树子排一排简单地捆在一起,而是把树子锯成砖头大的小块,然后象砌砖一样的砌成木墙,这个样子对木材的要求更低,浪费也更少,云太太关于“小木楼”的梦想也终于美梦成真。 …… 有了市府的大力扶持,云苏阡陌脑子里的这些想法不到三年时间就实现了,比原计划提早了整整两年。当然,市长大人也不是活雷锋,雁来山成了他的样版工程,是他官场升迁的政迹之一,去年年底升官走人。 云苏阡陌陪着秦江在雁来山上闲逛,秦老爷子是“云来山庄”的常住户,他对秦家有点底,秦家是著名的财阀世家,虽然秦江本人很可能只是大鳄身上的一根脚趾头,但是这根脚趾头对他这种小商小贩来说都是踩一脚会要命的大神……面对大神,云大少爷毫无自卑感,他对自家的雁来山充满了自豪。 “秦先生你看,这三百亩茶田药田是绝对没有施用过化肥和农药的,第一批春茶马上就可以采收了,如果有兴趣,不妨参加我们的品茶会……” 云苏阡陌正在侃侃而谈,突然一个十来岁的小子飞奔而来,边跑边叫:“云大哥,不好了,云大哥不好了……” “火炉小老弟啊,云大哥我有不好吗?我怎么不知道?” 看“云大哥”还有心思开玩笑,“火炉小老弟”涨红了脸,急的直跳脚:“云大哥,你……哎呀,你快去度假村,村上的人,他们……他们……要拆房子了……” 作者有话要说:喔喔,第三卷开贴了,这一卷比第二卷省心,云少要发财啦,而且人发的还不是地球人的财 ------------ 57各怀心思(1) 第四十六章各怀心思(1) 小火炉讲的紧张万分,仿佛度假村马上就要给人推倒了一般,云苏阡陌却只是笑笑,转头问秦江:“有没有兴趣看看新一代的贫下中农们是如何跟地主阶级做斗争的?” 切,又闹,又闹,好歹也支点新招啊,你们不嫌烦我都替你们害臊! 自打雁来山可以住人之后,原本拿了钱投亲靠友的村民们回来了一半,城里的生活不容易,再者孩子们也没处上学,山上再怎么说有自家的房子,可以养鸡喂猪,房前屋后还有一点点自留地,可以种点蔬菜什么的,只需要买点米就可以开伙了。村上人回流后刚开始还好,云苏阡陌投入的多,茶药山果能换钱的少,村民们持冷眼旁观心态。等到去年秋收过后,尤其是“云来山庄”建成,村民们坐不住了──这山在他们手上只能混个温饱,到了云家小崽的手上就一叠一叠的往家里抱钱,甭管该不该,不眼红是不可能的。 对此云苏阡陌早有准备,去年过年的时候他一家一户的送年货,每家都送了近百块钱的东西,主要是他本质上是个比较典型的海龟派,认为企业关心公益事业与周边群众搞好关系是双赢,当然,你也可以说这家伙又奸又滑──过年期间外出打工的青壮年都回来了,他们闹起事破坏力很大很麻烦。 现在嘛……哼哼,现在山上只剩老弱病残小,我看你们怎以闹! 云苏阡陌以为还跟前几次一样,这次又是那种“你修的路挡了我家风水”“我家小崽在你的亭子里面摔了跟头”一类的鸡毛蒜皮的事情,没想到这一次村民们当真闹出了新意──人家不是要他赔钱,人这次是要分他的财产! “是这个样子的,我们村子上的人昨晚上开了个会,觉得你虽然包了雁来山,但是你包的只是地皮,你修房子用的那些树子,都是我们当年亲手买来亲手种下去的,是我们的东西,你砍树子修房,这些房子照道理大家都该有一份才对……” 哟嗬,当真是不能小看农民兄弟啊,三个臭皮匠都可以顶一个诸葛亮,看看人家开了一个会就弄出这么个“道理”,再开几个会,他岂不是要净身走人? 听苏三爷慢悠悠讲完,云苏阡陌笑了,态度极端良好:“三爷,话不能这么说哈,那片林子是退耕还林,对吧?” “不错。” “你们种下去后,国家每年都有补贴,对吧?” “你当补了多少,每亩才5块钱,有两年还打的白条子……” “5块钱也是补贴,白条子该找政府要账,对不对?” “……” “也就是说,你们种下去后,那些树就不归你们了,对吧?” “也不归你!” 人群沉默片刻,然后一个尖刻的声音大叫,抬头一看,老熟人,当初到他家门前大闹一场说他打伤了自家孙儿的郑三娘。 云大少爷仍是好脾气地笑笑:“郑婆婆说得对,是不归我,那些树是国家的。不过它们没长好,再长也是废柴,所以让我给换掉了,既然那些补种的新树苗是我花钱买来的,这些换下来的树子,你们又说该归谁呢?” 人群不吭声了,这个道理他们不是不懂,但是既然来了,没点收获就走,肯定不可能,一个个稳稳当当地蹲坐在院子里,抽烟斗的抽烟斗,纳鞋底的纳鞋底,就这么跟地主小盆友扛上了──他们人多,多数对上少数,甭管有理没理,气都是很壮的。 云苏阡陌也没有要跟他们拔刀相向的意思,笑嘻嘻地说:“苏三爷,张婶子,还有郑婆婆……大家都不要站院子里了,走,我们进房里去,坐下来慢慢商量。” 一转头,看见正在屋檐下探头探脑的苏兰,一张嘴又吩咐开了:“苏会计,不要象根电线杆子样傻站那儿,快让小伍他们收拾好会议室,记得多泡几杯茶……对了,找个人去叫伍村长,就说我们这边有重要的事情,请他马上过来……” 傻站那儿?我有傻站那儿吗?还说我象根电线杆子,你才象电线杆子,你们全家都象电线杆子…… 苏会计忿忿不平地泡茶去了,“云来山庄”的几个员工也在同一时间快速消失,院子里只剩下二十来个老头老太面面相觑:他们是跑来讹钱的,云家小崽以茶相待,该不是脑袋进水了吧? 两个小时后,云小地主陪着秦大官人走出“云来山庄”,大官人看向小地主的眼神里面兴味更浓:“你就这么处理阶级矛盾的?” 小地主叹气:“不然怎么办,我就一土老财,又没军队又没政权,如果他们铆着劲跟我闹,我这几亩薄田还种不种啦?” “哈哈,这话你留着骗别人吧,你这招很聪明,不是化敌为友,而是直接把敌人变成了自己人,共同的利益之下,这座雁来山将来就是铁板一块。” 秦江的话说对了一半。 云爸云泽安一直留意着村民们的动向,爷俩商量了很久,终于找出一条解决之道:云苏阡陌跟村上签订一个“助老助残”协定,五年以后,从雁来山林区的纯收入中提出一成,捐给雁来村村委,由他们出面发放给失去劳动能力的村民,另外每年还会视情况捐助一些助学款。云家三口都不是贪财的人,云苏阡陌更不介意帮帮真正贫困的人家,但是,被人打上门无理讹钱,跟他主动捐出去,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 这个协定早在一个月前就开始商谈了,一直没签下来是伍建国在跟他扯皮,伍建国的意思是让他再拿点钱出来给村委花,美其名曰:“帮助村上建设”。 这些东西自然不可能摆到台面上,不过伍村长讲出来的话已经足以打发走村民,他们也不是一点道理都不讲,都晓得云苏阡陌投了一百多万在山上,在他们看来五年时间肯定收不回来,村民们欢欢喜喜而去,一场风波就这么轻轻松松地化解掉了。 不过,雁来山就此变成铁板一块了吗? 那倒未必。 此一时彼一时,人的欲念是没有止境的,真正意义上的“和谐”,恐怕要等到实现共产主义的那一天,如果有那一天的话……好在那是好几年以后的事情,现在还不用操心。 云苏阡陌转移话题:“不知道秦少要在白水湖呆多久,我们这块虽然偏僻,但值得一看的地方还是有的,象白水湖底的古文明,很有意思的,这两年远道而来的游客越来越多。” “白水湖古文明我有听说,据说在考古界引起了轰动,既然来了,肯定要去看一看,不知道小陌有没有时间陪我走一趟?”秦少爷顺杆就上,连称呼都学伍建国,变成了“小陌”。 云苏阡陌嘴角一挑,眸子里的笑意别有深意:“成啊,秦少是贵客,我怎么也要进进地主之谊啊。不过今天我事情比较多,明天下午怎么样?” 想当年云少爷也曾经游戏花丛,怎么可能看不到秦江眼里的热度。这两年他过的着实辛苦,一来是他忙,真的很忙,山上山谷秘境,种茶修楼修行,忙到连“五个打一个”的时候都少。二来嘛,也是没碰到合适的机会合适的人选──开玩笑,爹妈就在跟前呢,乱吃窝边草后果很严重好不好! 今天突然冒出一个秦江,外形气质都是他喜欢的一款,春风一度解决一下生理问题也算是各取所需,再说今后要打开药茶的销路,没准可以用到这位秦家少爷,虽然不至于用身体换取利益,但也没必要把工作和生活分得清清楚楚,他不介意在自己看对眼的前提下和对方在床上谈谈生意(说白了,就是这厮也不是特别有操守)。 两个怀着同一个鬼胎的帅哥准帅哥分手,秦江去找他家老爷子,云苏阡陌去老鸭嘴,他今天是真的事情多,其中之一就是为山谷里的灵谷“锁灵雾”,那可是长达几个小时的力气活,等到他给灵谷“浇”完灵雾,精力基本上也该耗光了,风花雪月神马滴,连想都不要想。 作者有话要说:喔喔,今天就只写出来这么多,明天有更,争取突破5千字大关 ------------ 58各怀心思(2) 第四十六章各怀心思(2) 第二天,空窗n年自以为可以代言僧侣和尚的某人吃完午饭就早早地翘班了,满面桃花地赶往云来山庄泡帅哥。帅哥今天也为他花了一番心思,不知道打哪里弄来一辆火红越野车,背倚车门,手插牛仔裤兜中,摆了一个酷酷的pose笑盈盈地看着某只“天上掉下来的灵物”由远而来。 云苏阡陌远远看见耍帅的酷哥,低声骂了一句“装b”,不自禁地笑了起来,不得不说有些人就是装13都装得很养眼,一点也不让他讨厌。 这一对狗男男正相距数十米“郎有情君有意”的眉来眼去,山间突然插入一个极不和谐的声音,“突突突突”……声音由远及近很快变成噪音。 云苏阡陌脸上一僵,笑容一点一点变味:糟了,色令智昏,忘了今天是周五,每个星期五下午孟禾都要上山打工……他居然花痴到把这么重要的事情都给忘记了! 眨眼功夫,就见某机车骑士从头到脚一身黑色皮装,脸上还挂了一副大大的墨镜,风一样地冲将过来,在他面前稳稳停住……车技那是一等一的好。 骑摩托风大,一年中有大半年孟禾都是这身行头,以前云苏阡陌没啥感觉,今天不晓得哪股神经发了,突然觉得有点丢人──怎么搞的跟个黑手党似的? 没来由的一阵心虚,干咳两声:“禾子,山谷里的活我们明天再干,婆婆说她想洗被子,你先回去帮她吧。” 两年半的时间孟禾变化很大,个头长了两公分,这个是最不起眼的,更大的变化来自性格和气质,他依旧沉默寡言,但明显比以前自信多了,整个人看起来沉稳从容,不再是过去的老实木讷。气质这么一变,外貌上的优势立即显现出来──他身量高,此刻看他坐在机车上,双脚撑地,墨镜挡住半边脸,恍眼一看还真有那么一点赛车手的架式(一旦摘下墨镜,就全然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了)。 “等明天?为什么?”伪车手疑惑地看向云大少爷,注意到他的打扮,又迟疑着补上一句,“陌陌,你……要下山?” “嗯嗯,那边那位是秦老爷子的孙子,我陪他去看看湖底那个古文明,今天没时间……说定了哈,你回家帮婆婆,我先走了……”说完话田坎同学迫不及待地跳上秦江的越野车,有股子落荒而逃的感觉。 秦江上车的时候专门看了一眼机车骑士,眼睛微眯了一下,随及一笑,貌似完全没有放在上心。 孟禾呆呆地看着越野车绝尘而去。 这段意外的小插曲很快被车上的两个人抛到脑后,二人说说笑笑间抵达白水镇。 白水镇这两年的变化一点也不比雁来山小,刚离任的市长是位能吏,抓住“白水湖古文明”大做文章,这两年白水湖的游客呈几何级数上涨,白水镇直接受益,小小的山镇愣是“长大”了整整一圈。想当年云苏阡陌对云二叔非要买下祖宅份子的动机百思不得其解,结果不出三个月就传出拆迁的风声,虽然最后没有拆成,由此可见白水镇发展的势头。 本来秦江作为游客醉翁之意不在酒,云苏阡陌这个导游自然也没打算要敬业,不过,等到他们由水下揽车经湖底来到古文明遗址,秦少爷的兴趣就被彻底地激发了出来──原来所谓“白水湖古文明”,并不是他想象的古墓,而是一个埋入山腹的远古村庄,确切的说,是一个远古村庄的几间房舍。 水下揽车的终点站是雁来山山底的一个大山洞,山洞的下半部分是湖水,上半部分却在湖面以上,沿着石阶走到洞顶,穿过一点窄窄的通道,游客们一阵惊呼──他们的眼前,是一个庞大的洞穴,洞穴的石壁上撑出来的房檐屋角清晰可见,甚至有一间屋子的外壁塌了半截,可以看见屋子里面的简陋家拾…… 听导游解说,这个古村庄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不知道什么原因被埋在了山腹之中,因为埋的位置太好,正好在山洞的边沿,各种机缘巧合之下,房屋变成化石,非常诡异地保存了原貌。现在他们看到的只是发掘出来的古村庄一角,等到整个古文明发掘完毕,一定会震惊世界…… 云苏阡陌心不在焉地听着导游鬼扯,当初古文明刚刚开放的时候他来过一次,那个时候他修为低下感受不深,只知道洞中有很强的灵气,就此解答了雁来山上灵气来源的问题。今天故地重游,很惊奇地发现洞穴中似乎还藏有一个什么东西,一个对他非常有吸引力的东西,而且那个东西不似怀有敌意的样子…… 这就讲不通了,不说苏家,至少苏涵章下来过若干回,这个地方早被他翻了个底朝天才对,要拣漏也轮不到他吧……这是怎么回事? 这会儿有其他人在场,没有办法深究,云苏阡陌强压下心底的疑云,坐揽车原路返回,然后……然后……他就呆住了。 “禾子,你怎么在这儿?”看着候在码头上的青年,田坎同学不仅仅是大吃了一惊。 青年露齿一笑:“婆婆做了排骨,我是专门下山请秦先生回家吃晚饭的。” 秦江连忙道:“老人家有心了,可惜我今天晚上住彤城,没有口福。” “云婆婆的排骨非常好吃,秦先生错过了真是可惜。”孟禾对上云苏阡陌以外的人,笑容不多,对上秦江,貌似更加的稀罕,看他板着一张脸说遗憾,实在不觉得他有遗憾。 秦江敷衍地笑笑,转向云苏阡陌:“小陌你答应了陪我一起吃晚饭的,一诺千金,该不会有了排骨就忘了朋友吧?” 云苏阡陌硬着头皮回答了一句“怎么会”,于是孟禾又说:“是啊,陌陌答应了你肯定会去。正好,等你们吃完饭我过来接他回家。” …… 结果,两个人的约会变成了三个人的晚餐,云苏阡陌从来不晓得孟禾的脸皮可以这么厚,秦江一提他马上欣然应充,然后整个晚餐就跟一尊大神样端着一张“沉稳”的面瘫脸全程陪同……不要说秦江,连他都差点吃出内伤。 当天晚上,秘境风云阁,半天也没办法入定的某人一拳击在床上:“不行,一定要跟他把话说清楚……” 作者有话要说:鬼鬼祟祟地探出一个脑袋:还有人吗? ------------ 59各怀心思(3) 第四十六章各怀心思(3) 或许是潜意识里面不愿意面对,有很长时间云苏阡陌都没有“意识到”孟禾对他抱有很特别的心思,不过孟禾实在是太年轻了,年轻到丝毫不懂得掩饰,到了后来连云苏阡陌的“潜意识”都不管用了,不得不承认这根柴禾确实对自己有点“其它意思”,而这点“其它意思”带给他的,只有无尽的烦恼。 烦恼的理由很多: 比如作为发小,他们太熟了,也太不般配了,主要是他太“老”了,已经老到不再相信爱情,孟禾期望的东西,他没有,他也给不了。 再比如与一个只能维持三五年──甚至只有三五个月──的情人相比,他更加想要的,是一个长长久久的兄弟。 再再比如,同性恋这条路太难走,给自己,给亲人,都会带来莫大的伤害,所以他希望自己最信任的兄弟,可以象个正常人一样,成家生子,享受天伦之乐,不要走上这条艰难的歧路。就算不顾一切非要跳坑,那个“引子”也绝对不可以是他,这么沉重的责任,他承担不起…… 以上,仅仅是情感方面,现实方面,更不可能──他压根没想过要出柜,上辈子的他出柜纯属意外,甚至连出柜都不算,只是一个可能性很大的谣言就造成了母亲的去世,这个结局他更加承受不起。所以这辈子他说什么也不要冒险,他早想好了,实在不行,找个拉拉假结婚,国外的体外受精技术已经非常成熟了,老妈老爸非要抱孙子的话,大不了到国外去生,只要有钱,一切都不成问题…… 总之,不论从哪一方面讲,他都不可能招惹孟禾,不过,他要怎么做才能断掉对方的念想啊?真实的理由不能讲,讲出来岂不成了:不错,我是个gay,但就算我是gay,我也不愿意跟你试一试──不提这种话有多伤人,这样一讲岂不成了不打自招? 当然还可以换一种说法,比如:抱歉,我不是gay,你找别人去吧──你不是gay你怎么知道他正在暗恋你?你看云先生云太太就完全没有往那个方向想嘛…… omg,老子品行良好,坚决不吃窝边草,可是窝边的草却非要吃老子……这是他妈的多么让人抓狂的事情啊啊啊啊! 云大少爷头痛欲裂。 云苏阡陌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的时候,彤城酒店的一个套间里面,秦公子正在上网。他今天什么都准备好了,没想到半路跳出来一个二愣子,计划中的春风沈醉的晚上变成了孤灯独眠,换谁心情都不会好。心情不好的结果就是睡不着觉,睡不着觉只好工作,大概是太过失望了,等他把手上的事情处理完毕,还是没有半点睡意,于是晃到网上去看m国的股市,情~欲当真是男人的唯二死穴之一啊(另一个是权欲),连一路飙升的股市都没有治愈他那颗饥渴的心,还是不想睡觉……最后干脆挂电话骚扰朋友。 第一个电话,关机──这个是乖乖牌,半夜过后肯定找不到人。 第二个电话,那边鬼哭狼嚎,不用说了,肯定正在寻欢作乐,接电话的人口词不清,抱着电话直叫亲亲……默默挂断。 第三个电话,明显是破坏了别人好事,对方喘着气恶狠狠地说秦疯子你睡不着觉去找罪魁祸首,再敢骚扰老子一刀断了你jj,吼完果断关机。 …… 秦江盯着手机,他有点不明白自己这是怎么了。作为一个货真价真的大少爷,自小见惯了俊男美女,实在说单凭样貌,云苏阡陌很难打动他。可这次不知怎么了,那个行云一般的白色身影不时浮现于眼前……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 秦江叹一口气,他不是e国王子,也曾有过情场失意的经历,好在他也没有偏执的癖好,得不到就放弃──一个优秀的军人,不只会冲锋,更要学会撤退。但是这次他却仿佛着了魔,不想放手,一千个一万个的不想放手…… 不想放手,或者说放不开手,那就行动吧。 秦江果断掐灭烟头,回身进房间点开行程表,眉间锁作一团,假期马上就要结束了,赖在彤城不走肯定是不可能的,天时地利人和,地利完全在敌人那边,这一仗该如何打?脑子中闪过某张面瘫脸,秦少爷怒了:都是这个二愣子,哼哼,敢跟本少爷抢人,胆子不小啊你,我倒要看看你有多大本事……第一步,先把你查个底朝天! 雁来山上,地主庄园,睡梦中的某只柴禾棍突然打了一个喷嚏。 第二天,云苏阡陌天刚亮即起床出门,飞驰山谷,开玩笑,山谷里面种的是灵谷,那可是用来换灵石的灵谷啊,别说是没睡好,就是通宵没睡也得去。 两年前莫名出现的那条裂缝仍在山坡上,不过已经窄到连只肥耗子都钻不下去的程度,如今他和孟禾都是直接从老鸭嘴旁边的峭壁上下,是那种不拴绳子也不用攀沿的飞檐走壁,不知情的人见了估计得吓出心脏病。实际却是苏涵章做过手脚,他在峭壁上打出了一条半尺宽的羊肠小道,看着好象是90度直角,走在上面却跟陡一点的山路没啥区别,当然,这条小道旁人是看不见的。 这么玄幻的事情孟禾刚开始很好奇,云苏阡陌的解释是老鸭嘴一带的空气中含有致幻物质,绝大多数人都会受其影响产生幻觉,上次那几个娃娃中邪就是空气惹的祸。至于他们为什么没事?只能说人品到了,老天爷赐了一副与众不同的好身体给他们。孟禾还要发问,不耐烦的云大少爷当即说这个是苏涵章讲的,有问题你问苏涵章去。孟禾同学被压榨了二十年,天大的疑问也只好咽回肚里,哪有挑战老大的勇气(其实这一次云苏阡陌倒真没有忽悠他,追根溯源,这一切可不都是空气惹的祸嘛)。 云苏阡陌飞奔到山坡的时候,天刚蒙蒙亮,他刚一靠近小路,立即有云雾自崖下一涌而上,如果有外人在场,看到的就是一幅“少年隐入浓雾”的唯美画面,而于云苏阡陌这个当事人来说,身边的浓雾却是丝毫不影响视力,左右无人,一声轻啸,白驹一般冲下崖去。 这是他修行以来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高速冲下悬崖,有种快要飞起来的感觉,只是今天好象不太对劲,半道上突然泛起某种很不好的危机感,刚要停住身法,下方两个黑影猛然爆起,与此同时一层薄薄的丝状物当头落下,是一张很轻很薄的大网…… 作者有话要说:喔喔喔,更晚了还量不足,解释一下(昨天本来想发一个说明上来,可惜jj抽了,没发上)。 阿九最近被妖言蛊惑,又一次动了要当房奴的心思,所以时间就不够用啦……你们知道滴。 事情的起因是阿九下班路上听到的一个真实故事,一个14岁的丫头片子成功地购置了她人生中的第一栋房(在佛罗里达,人可不是富豪阶层的说),因为是银行抵押房,忒便宜,只花了1万2千块钱(美刀啦)……喔喔喔喔,阿九于是被深深地刺痛了,感觉自己真是太失败了,至今还是年光族(年底有钱不花要烧包的那种),痛定思痛,决定瓦也要当地主,瓦们这块地价便宜,添个后院好种田…… 所以,所以,这次周末一个会有双更的,握拳…… 另外,另外,不是瓦不回评,是回得不了啊啊啊 ------------ 60绑架(改bug…伪更) 第四十七章 绑架(改bug…伪更) 不好,是法器! 头上的丝网快如闪电,云苏阡陌失了先机,一步慢全盘输,等他反应过来,整个人已经陷入网中。 云苏阡陌好奇地看看丝网,试着挣扎了一下,跟猜想的一样,越挣越紧,转转眼睛,索性坐到山壁上,静观其变。 四周一片寂静,除了白雾就是白雾,这也太奇怪了,刚才他明明看见两个黑影,好不容易偷袭成功却躲了起来,太不敬业了吧?……等了好几分钟,云大少爷不耐烦了,他还有一大堆事情要做,没功夫捉迷藏,冲着面前的白雾叫了起来。 “喂,敢做就要敢当好不好,就算不敢当也要提条件吧,把我扔这儿不管算什么,这不浪费我们大家的时间嘛?” 没人回答,又过了足足三分钟,在云少爷耐心尽失准备从网中挣脱出来的时候,旁边的浓雾中总算传过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然后,一个怯怯的女声响起。 “老公,不要、不要啊……你不要过去,说不定……说不定他是装的……” “没、没关系,我过去看一下,就看一下,你等我……”这位老公貌似也没比他老婆勇敢多少,声音中带着一股颤音。 云苏阡陌饶有兴趣地看向声音传过来的地方,对于这一对夫妻绑架犯,他越来越好奇了──这么胆小还玩绑架,看来是走投无路了,问题是他完全不记得自己有干什么天怨人怒的混账事啊? 又过了一阵,白雾中终于现出一个人影,中等个子,很普通的路人甲一枚,此君竭力在陡峻的山壁上站得笔直,一看就是一副外强中干的可怜样。 ”我们……我们……不为难你,你、你……必须交出灵芝。“ 刚才云苏阡陌还在想这人看起来有点面熟,这句话一入耳,乐了:原来是两年前找他买灵芝的那对贫穷的妖怪夫妻啊! 不过,还他们灵芝?……嗯,两年以前没还,现在更不可能还,就算他想还也还不了,那东西小萝卜宝贝得很,隔天就去看一次,还会象模象样地喷喷水……还了他怎么跟宝宝交差?委屈谁也不能委屈了自家宝宝不是? “原来是你们啊。抱歉,上一次我就说过了,灵芝炖来吃了,没办法卖给你们……” “卖?谁要跟你买,那个灵芝明明就是我们的,你这个小偷……”估计是给他气急了,原本隐在暗处的女妖猛然冲出来,指着他的鼻头大叫。 “这就奇怪了,这座山谷又不是你们的,灵芝怎么变你们的了?” “你、你……你狡辩,”女妖气的指尖直抖,“你骗我们,你是修士,怎么可能看不出来那是专门栽种的?你会把那么好的东西炖来吃了才怪!” 云大少爷不急不燥,悠然道:“两年前你们第一次见我的时候,我是修士吗?” 女妖哑然,那个时候他身上确实是看不出一点修为。 “这不结了。既然我那个时候还不是修士,自然不清楚它的价值,更想不到是你们栽种的,我把它们炖来吃了不是很正常吗?” 两个妖怪面面相觑。 他们比单细胞生物好一点,可也仅仅就是好了一点点,想问题一根筋,因为某种原因回到白水湖,意外发现这个种满灵谷的山谷,紧跟着发现云苏阡陌是一个修士,就此认定对方从一开始就在骗他们(事实也确实如此),这才绞尽脑汁策划了今天这一出绑架,原本以为可以夺回属于自己的东西,没想到却被对方绕了进去,一时间竟不知道如何是好。 云苏阡陌肚子里面狂笑,很奇怪为什么所有的神话故事都把妖怪描述得那么可怕,这两位明显已经在人类社会混了老长一阵子了,还这么好骗,人对上妖,肯定是人占便宜嘛。不过他也不准备让对方太吃亏,事实上这两位的出现让他有了新点子,如果可以的话,他很愿意与他们长期合作。 “两位,你们看,灵芝我是真的拿不出来,不过我现在也知道你们得来不易,要不这样,你们开个价,只要不是太不靠谱,我尽力补偿。” “补偿?那三只灵芝是我们历经千辛万苦才找到的,养了整整三十六年,三十六年啊……你拿什么补偿?呜呜呜呜,那么珍贵的东西,你说吃就吃了……呜呜呜,坏人,你就是一个坏人,你赔我们的灵芝……” 听见女妖的“呜呜呜”,云苏阡陌很想去揉额头:怎么遇到这么个哭包,没讲两句就开哭,跟她谈判太需要忍耐力了。 女妖越哭越伤心,也不晓得是她确信坏人不再具有威胁性了,还是她被愤怒冲昏了头脑,抬起脚一脚踹到云苏阡陌身上,吓得她老公赶忙把她拽开。 云苏阡陌的脸色终于有点不好看了:“把灵芝种在无主之地,说起来你们也不是没有错处,发那么大的火干什么?再说那几只灵芝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秘境里面肯定有卖,大不了我请人带出来赔给你们就是了,你还想要怎样?” “你认识秘境里面的修士?”男妖一惊。 云苏阡陌努努嘴,让他看悬崖下面:“那些灵谷就是帮他们种的……” “呜呜呜呜,”女妖哭声更大,“你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我们又等不到那一天……” “小紫!” 男妖的声音陡然一变,女妖立即收声,心虚地看向老公,连“呜呜呜呜”都忘了。 男妖被他老婆打败,阴着脸看回云苏阡陌:“就算你没有灵芝,我们也不可能放了你,抱歉,这几天你必须跟我们呆一起。” 云苏阡陌眨眨眼睛:“为什么?” “就为你是小偷……”女妖恶狠狠地抢过话头,然后一推她老公,男妖犹豫片刻,一咬牙走上前,伸手去拎云苏阡陌。 云苏阡陌心头升起些微遗憾,没办法套话了,然后,就在男妖出手的那一刹那,他猛然从丝网中伸出手,抢先一步制住男妖。看老公倾刻间凝固不动,女妖给吓了个魂飞魄散,掉头就往崖下蹿,她受惊之下现出原形,竟是一只肥肥胖胖的……杂毛兔子。 云苏阡陌眨眨眼睛,正要追赶,没想到杂毛兔去而复返,猛地回转身向他冲过来,以堪比流星撞地球的速度一头撞将过来,一副誓死如归大无畏要拼命的样子…… 她老公吓的大叫:“小紫,不要过来……” 晚了,他话没说完,小紫已经变得跟他一样,成了一只僵硬的兔子。 “你们倒是有情有意哈,比我们这些人强。”云苏阡陌一只手拎着两只杂毛兔,边说边往崖下走。 两只兔子头并头,不哼声,云大少爷也不介意,到了山谷用一根野藤草草捆了扔到一旁,开始锁灵雾。 这场称不上战斗的战斗就此结束,其实从一开始云苏阡陌就有持无恐──没法子,谁叫爷的人品好呢! 双方的实力决定了现在的结果:“小紫”的妖力相当于炼气四层,她老公强一点,过了炼气六层,可他们的对手是谁?──炼气九层筑基在即的云苏阡陌云大少爷! 如果不是他完全没有对敌经验,呃,说“对敌意识”更准确,如果不是他连一丁丁打架的意识都没有,这两只笨兔子哪里困得住他? 云苏阡陌的修行邪门儿得很,除了刚开始突破第二层遇到一点麻烦,此后顺利得一踏糊涂,传说中的瓶颈他通通没有遇到,连素有“修行第一关”之称的第五层,他都轻松容易稀里糊涂的过了,对别人来说千难万险的修行到他头上就跟小学生读书差不多,一级一级到点就升,连小学升初中都是免试……就算没有对比,云苏阡陌也猜到这个样子貌似不太正常,可惜他找不到人请教,只好走一步是一步了。 不过修为高是好事,比如今天,他一眼就看出了对方的修为,对方对他却是雾里看花,这才会冒冒然出手。至于兔子手上的那个丝网,确实是一件法器,无奈品阶太低,勉强算得上中阶法器,对付其他的炼气期修士或者还有一点用处,对付他云苏阡陌?想都不要想──他升入炼气五层的那一天风云阁中的宝盒再一次打开,这次他得到百瓶丹药还有一件法宝:幻雾甲。 他花了整整半年时间才炼化这件宝甲,又用了整整两个月才搞明白这东西有多霸道:这身衣甲炼化后隐入体内,完全隐形,而它不仅可以抵御多种物理攻击,甚至还可以让很多法器灵器的威力打折! 修行法宝按威力由低到高分为法器、灵器、仙器、神器,每一种又有下、中、上品之分。理论上神器最厉害法器最差劲,不过这个仅仅是理论,现实中没人见过神器,就算有人走了大运得到一件,多半也只有拿来当摆设的命──使用神器的人必须具备神的力量,就算仙家拿到都是无用。 照理云苏阡陌还在炼气期晃荡,只能使用法器,给他一件灵器只会害他怀璧其罪,但这件幻雾甲却是法宝中的一个异类,它可以随着主人的修为一路调整,主人升级它也进阶,还老比主人高一级,比如现在,云苏阡陌只有炼气九层,幻雾甲却可以抵挡住普通的下品灵器,区区一件中品法器,何惧之有? 所以,对上这么一个修为高出一大截、装备更是精良到无耻的超级好命的家伙,倒霉的兔子夫妻哪有不败之理? 更倒霉的事情还在后面。 七点钟孟禾下到山谷,先到放工具的山洞取了灵锄,磨磨蹭蹭挨到云大少爷身边,这会儿他完全没了昨晚上的“霸气”,先是偷偷摸摸地瞧睢老大,看见云老大面无表情连眼神都吝惜赐给一个,心里面“咚咚咚咚”直打鼓。 突然瞄到田边好大两只肥兔,如同发现了大救星,转过头笨拙地讨好自家老大:“陌陌,你抓到两只兔子啊,下午我们带回家让婆婆凉拌好不好?” 某只杂毛兔后腿一蹬,眼睛一翻,昏死过去鸟…… ------------ 61通往妖界之路 第四十八章通往妖界之路(1) 锁灵雾是项极其费神的工作,三十亩地差不多要花两个小时,云苏阡陌的修为到了练气九层,可他的水云诀不争气,目前为止还没有冲进第三层,只有这个水平,怨不得人。不过,一想起刚开始每天要花七八个小时,累得跟条狗一样,他就非常淡定了。 要说云苏阡陌也不是整个“灵植诀”都不得劲,“草木诀”和“离火诀”他都练到了第三层,问题是山谷这块儿植物从来都是没病没灾茁壮成长,这两种功诀压根就用不上啊。 为了不引发孟禾的好奇心,云苏阡陌锁灵雾的时候都是一边运转功法,一边装模做样地拿起灵锄松土,孟禾丝毫没有起疑,没多久转到山谷的另一边,看不见人影了。又过了一阵,算算时间差不多了,兔子身上的僵木术快要失效了,云大少爷放下锄头,晃晃悠悠地晃荡到两只肥兔面前──说起来挺惨淡的,堂堂炼气九层的云大少爷会的实用功法不只稀少,还非常非常的……拿不出手,打架居然要依赖草木诀中的僵木术,说出去都丢人。 “怎么样,休息够了吗?休息够了就请二位哪里来哪里去,反正我说过了,补偿可以,要灵芝的没有,你们回去想想提个什么样的条件比较好。” 两只兔子貌似完全没有听明白他的话,僵木术一旦解开,马上没命地往崖上狂奔,用惊弓之鸟都不足以形容其之张皇恐慌。云苏阡陌失笑,扔出手上东西,笑着道:“慢点跑,我又不会把你们煮来吃了,这个蜘蛛网拿回去,免得说我欺负小动物……” 晚上进入秘境,想起两只兔子的笨样子忍不住发笑,把它们的光辉事迹讲给桑果和狐狸听,两个小朋友难得意见一致,脸比锅底还要黑:天底下哪有那么笨的妖……造谣,绝对是造谣! 监护人被他们缠得没办法,只好打开镜墙寻找证据,幸好以他现在的修为,已经可以察看方圆数十里的范围,很快找到目标,然后…… 墨:“都是……妖?” 桑果:“这是干什么?妖族联合会议?” 小宝宝:迈着小短腿走到镜墙面前,伸出小手拍拍“墙上”的“生物”,然后扭着脖子回头看妈妈。 他妈右手捂住脑门,只觉得脑子不太够用了:这么多妖怪聚到一起,它们是要造反吗?…… 镜墙上这会子热闹非常,比联合国开会还要热闹──联合国种族再是繁多,总归脱不了黑白黄,可此刻的镜墙上面,绿的草,黑的猫,白的狐狸,红的鸟……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全都有,就是不知道水里游的来没来。 这些妖怪足足有四五十只之多,挤在一个不甚宽敞的山洞里面,七嘴八舌,几乎要吵翻天。 红鸟:“那个修士为什么放你们走?” 黑猫:“阴谋,绝对是阴谋!” 白狐:“对,修士才不会那么好心……” 绿草:“也……也……不能那么说……” …… 听了半天,云少去看桑果:“它们说的好象是我,我的理解正确吗?” 桑果严肃点头:“正确,而且我觉得它们看问题非常有深度:你才不会那么好心!” 狐狸开始热血了:“找……找……它们……” “不行!” 云苏桑果异口同声。 狐狸怒,篷篷裙一样的尾巴竖得笔直,瞪起两只,旁边小宝宝不畏强权,斜跨两步,一把揪住它的毛尾巴,狐狸顿时泄气,板着一张狐狸脸瘫到地上…… 云苏阡陌适时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示意几只专心旁听,这会儿,妖怪会议的议题已经变了,改变缘自刚刚进来的两个人……呃,应该是两个披着人皮的妖,因为没有现出原形,云苏阡陌也搞不清楚它们的种族。 两妖一进来立即引起洞中所有妖怪的注意,吩吩询问起“那边”的情况。 两妖满面喜色,一个说“确实有动静”,另一个说“妖气越来越浓”,众妖随之笑逐颜开,有蹦起来的,有扎根入土呆掉的,有互相猛击对方脑袋的,连杂毛兔一家三口都抱到一块儿,兔妈兔爸抱着兔宝宝一通狂亲,连声喊叫“可以回家了”“可以回家了”,兔妈又开始“呜呜呜”…… 镜墙上各种欢喜各种嘈杂,镜墙下面,小的一只搞不清状况,大的两只呆了片刻,此后再也坐不住了。 墨瞪大眼睛,去看小桑果:“回……家?” 桑桑小盆友的脑袋上又开始一个接一个地往外面冒桑果,开始自言自语,中邪一样的停不下来:“回家?它们是不是……是不是……要回妖界?……啊啊啊,它们要回妖界,哇哇哇,它们找到了回妖界的通道?……喔喔喔,我要回家,我们也要回家……” “家……回……家!” 狐狸证实了自己的猜测,口词不清地喊完三个字,开始在屋里转圈,玩起一种名为“捉尾巴”的脑残游戏。 一向自诩为成熟英明的小桑果也忘了打击宿敌,在把地面当作蹦床连蹦了好几下之后,开始欢天喜地的围着狐狸打转,两只越转越快,快到肉眼无法看清,几乎化着两段风……如果这块儿不是风云阁,相信已经惨不忍睹了。 小宝宝瞪着它们看了一会,它不明所以,却很清晰地感受到了两个哥哥的喜悦,迈起小短腿跌跌绊绊跑到云苏阡陌身边,抓住他的裤腿仰起小脑袋要抱抱…… 云少爷抱起小萝卜,两年半时间对人类来说不短,放到这三只身上,除了小狐狸化人的次数多了一些,小宝宝长重了几斤之外,几乎没有任何变化。 云苏阡陌用指尖轻弹了一下小宝宝粉嘟嘟的小脸,眼神复杂地看起小家伙。 如果妖怪的消息准确,家里这几只也可以离开地球去往妖界了……对于妖族来说,妖界,大概是最好的地方吧?不过,宝宝还这么小,放它独自去妖界,生存得下来吗?两个大的也是问题多多,一个喜欢假充老大,纯粹的“假打”,另一个是一根筋,单纯到连七八岁孩子都不如,如果只是受点欺负吃点苦头也就罢了,但是动物世界弱肉强食,会不会连命都保不住?……可是,如果不放它们走吧,好不容易才得到一个前往妖界的机会,这次放弃了,还有下次吗?…… 突然间心绪不宁,第一次意识到这几个小家伙在秘境中陪伴他三年,它们于他,远比他以为的要重要得多。 云苏阡陌的这种“护崽母鸡”状态一直持续到打坐,今天邪门了,无论如何都静不下心,这于他太少见了。要知道他这个人不只是有恒心,还非常擅于自我调节,像昨天被人搅了好事,那么沮丧的情况下他都可以摈弃杂念专心修行,今晚的脑子却如同染上病毒的电脑,脑子里面走马灯样出现一个个画面,一会儿是小萝卜被强大的妖怪一脚踹飞,一会儿又是小狐狸血淋淋的躺在地上,再过一会儿又变成桑果头上的桑叶桑果被人拨了个精光…… 云苏阡陌折腾了一夜,越到后来越不得清静,等到山林里传出鸡鸣声的时候,他终于意识到事情大条了:不对劲,他这个样子不对劲,难道,他终于迎来了迟到很久的“心魔”? 人这种生物,吃五谷,生百病,更理不清七情剪不断六欲,生点病染点心魔在所难免……所以,淡定,一定要淡定。 对于自己的“疑似心魔”,云大少爷没有惊慌,很快制定出“淡定”方针,鸡叫头遍过后也不睡觉了,离开风云阁一路下到河滩,扛起灵锄提早上工,反正以他目前的修为,一两天不睡觉也还撑得住。 秘境中山脚下的那片河滩地,早已经今非昔比。一面河滩养了鸡鸭牛羊若干只,就算传说中的末世降临,也足够养活一大家子十几口子人的。小河的另外一面,也不再是绿草萋萋,一垄垄田畦间种植着好几种植物,一亩茶,两亩药,五亩葡萄,除此之外全部都是灵谷,将近三十亩的河滩被打理得整整齐齐。 这里的灵谷也有讲究,其中五亩是秘境中的“土著”,当初云苏阡陌的猜测没错,他让穿越犯刘东收集的谷穗确实是灵谷,可惜数量太少,第二年开春全部用作种子,也不过种了一亩地,也幸好如此,老鸭嘴下那三十亩灵谷几乎要了他半条小命,秘境中再多种几亩估计得吐血。等到秋收,他没要灵石,问苏涵章要了灵谷作为报酬,其中一大半又被他当作种子种到了河滩上面。所以,自打去年秋收过后,云苏阡陌和他的三只妖怪兄弟妖怪儿子就很奢侈地顿顿吃上了灵谷饭,至于云先生云太太,他们不是修行者,灵谷于他们意义不大,只是偶尔换换口味而已。 秘境里面灵气浓郁,灵田打理起来比山谷轻松,二十亩灵谷一个小时即到收尾阶段,此时太阳刚刚升起。云苏阡陌正准备收工,穿越犯刘东揉着眼睛走出他的小木屋,看见云苏阡陌立即屁颠屁颠地跑过来:“云少爷,您今天好早啊……” 刘东这两年变化极大,身上的悍匪之气尽去,全身上下被太阳晒成黝黑色,脸上的神情也越来越憨厚,貌似正在朝着老农民的方向飞奔。可惜他的对手是云苏阡陌,二十岁的青葱里面包裹着的是一颗异常顽固的心,认定混过黑社会的人,就算变成老农民也是那种随时都有可能扛起锄头造反当土匪的“匪农”,一直与这位无期囚徒保持着相当距离。尤其是今天,他心里面正烦着呢,看见这张笑脸心里面顿时生出一种要把他抓过来爆打一顿的冲动,为了避免狂化,云苏阡陌扭头就走。 刘东点头呵腰地恭送他离开,直到看不到背影,都没有收起满脸的憨笑。 离开河滩,半路上看见小萝卜,小家伙明显是来接他的,看见他跌跌绊绊地奔过来,云苏阡陌连忙抢上几步,一把抱起小宝宝。 要说秘境中这几只,都是小妖怪,云苏阡陌对他们的态度却是大不一样,两只大的像他暂时代管的朋友家的小孩,喜欢是喜欢,亲厚也很亲厚,却终归是比不上这一个心头宝。他也知道自己偏心,但是没办法,人心本来就是偏的,他也改变不了。 小宝宝不爱说话,肢体语言却是极为生动,伸出手去摸他的眉心,云苏阡陌一愣,随及恍悟,小家伙这是想要抚平他额上的折子,让他不要操心?……喔喔,他家宝宝就是贴心啊! 云大少爷心情大好,“啵”的一声亲在宝宝脸上,抱着孩子返回风云阁,回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境墙:送不送几只走可以慢慢想,但是众妖的行动一定要打探清楚。 刚一打开境墙,云大少爷看了一个心惊肉跳──老天,这位老人家怎么又来了? 这位“老人家”,正是消失了三年的苏老爷子。 苏老爷子今天穿了一身天青色的中式绸衫,依旧是仙长风范,在两个苏家子侄的陪同下慢步于雁来山的山道之上,神态颇为惬意。 这几个步履逍遥,速度却是不慢,不多时来到山林边的一处院子边,这院子占地极大,足足有三四亩,院墙是木栅栏,栅栏外密密种了一排刺藤,绿油油的藤叶爬满栅栏,正置花期,一朵朵淡紫色的小花虽然极不起眼,但星星点点布满院墙,看着也极是爽眼。刺藤院墙足有两米高,把院子里面的情形遮掩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些树木的枝叶顶冠以及隐于树木间的几栋木楼的房顶…… “爷爷,这就是那位云苏阡陌的家。”跟在苏老爷子身后的一个年轻人轻声道,他对老爷子的态度极是恭敬,看向云家院子的眼神中却带着明显的轻视,“这人不知从哪里学来一手三脚猫的阵法,看他这护院大阵布置的,破绽百出,还莫如不布置。” 另一位年轻人看了一眼苏老爷子,接口道:“三哥这话不错,阵法做不到完美还莫如不做,至少不会引人注目。不过,听四哥讲这个云苏阡陌没有师承,他自己摸索着做到这一步,也算是不错了。” 苏老爷子颔首:“锦文说的有理,阵法虽然不能入眼,人却有些实力……我和这位小朋友有几分缘法,锦轩,你去敲门,我们进去拜会主人。” 苏锦轩听见老爷子夸奖堂弟的时候一愣神,眼底闪过一丝不甘,听了老爷子的吩咐正待上前敲门,谁知吱丫一声,门从里面打开了,门内走出两个年轻男子。 当先一人正是云苏阡陌,他头上戴着草帽脖子上搭着擦汗毛巾,一副新生代农民正准备上工的模样,看见苏家三人先是惊讶,继而又换上一副惊喜表情,极为热情地对苏老先生道:“老先生是您啊!贵客临门,快快,快请进、快请进……” 这厮不去演电影还真是浪费,影帝也不过如此了。 ------------ 62番外 重生之谜 番外重生之谜 很久很久以后,某日,夫夫间不可避免地遭遇到第n次“七年之痒”,云大少爷潇洒一转身,不带走一片云彩地出门散心去也,嗯,他这门儿出得有点远,远到…… 妖界,九重天,最高一株梧桐树的……树尖子上。 云苏阡陌环顾四周,但见枝青叶黄天蓝云白,往日间的重墨重彩层叠玉翠恰如繁华烟云,被风吹了个一干二净。 “凤九,你这是……破产啦?” 他这阵子心情不好,看啥都不得劲,人倚锦榻,手中把玩着美酒,神情间一股子萧索无趣,看在抽风的凤九眼里,却是莫名地多出了某种慵懒风情,只觉得心神荡漾,于是作小伏低贱贱地为云大少斟满酒,一脸讨好:“对啊,陌陌你看我都这么穷了,整座凤栖宫都被老七抢了,以你我的交情,是不是应该安慰安慰我啊……” 云大少招牌样的卧蚕眼宛如两弯幽深湖水,波光潋滟,斜斜地瞧着凤家老九:“你宫中养的那一干子红妖绿孽呢,安慰你是他们的本职吧,他们连本职工作都做不好,不想要饭碗啦。” “哦,我把他们都放出宫去了……陌陌你看,为了你我都洗净铅华了,你稍稍安慰一下我都不行吗,我早跟你说了我技术很好,我们都会很痛快滴……” “停,停……” 凤九的脸皮比九重天都厚,云苏阡陌自愧弗如只好叫停。他无心跟他鬼扯,也懒得问他整座宫殿跑哪儿去了,无非是赌输了或者是喝醉了上了环七的当,把整座宫殿大方送人了之类的,这种事情又不是没有发生过,左右与他无干。 伸手揪下一个葡萄扔进嘴里:“得了,你不要白费力气了,我要是你就留点精神跟我讨价还价。说吧,你手上都有什么好东西,碰巧我手上还有点货,如果你说得动我,足够你翻本的。” 凤九这一阵确实是穷疯了,温饱思□,他这会儿连温饱都成问题,□,尤其是面前这个无法攻克的□,瞬间退散,于是掌上一翻,手上多出一面小小的玉牌,狭长的凤眼一挑,往云大少面前一送。 云苏阡陌这些年穿梭往来于灵妖两界,座上无白丁,往来非富即贵都是些大人物,过手的好东西无数,早就成精了,一看凤九手上的东西当即坐直身体,郑重地接过来。 貌似很普通的一面玉牌,玉肯定是好玉,上面灵气流动,这些都很正常,在灵界这样的玉牌很多很多,罕见之处在于这个玉牌的造型简洁,少了精雕细琢,很有些上古时代的古朴。当然,这一点实在说也算不得什么,灵界里一样有人喜欢“做旧”,有市场就有人生产,真正让云苏阡陌郑重其事的,是这面玉牌它不是做旧的──他如今无论是实力还是经验都甚是了得,这点自信还是有的。 可是,以他的实力和经验,却是无论如何也看不出这东西的出处,更惶论它的用途了! “这是什么?” 凤九半眯凤眼,得意洋洋地吞下一口酒,这才非常欠扁地慢悠悠吐出三个安:“轮回牌!” “轮回牌?” 云苏阡陌启动搜索引擎开始在脑子里面检索,很快找到答案。 轮回牌,是上古时代某位大能做出的一种类似于玩具一样的法器,可以摸拟制造出另外一个仿真世界,只要从外界度入灵魂,此灵魂自会在“牌”中生老病死,与他来自的世界一模一样,完全感知不到这一切都只是一个“游戏”……用现代汉语解释,这就是一个仿真度几达100%的全息电脑游戏,当然,考虑到这个世界的多样性,每个个体的思维方式和所做决定的不确定性,人类电脑想要走到这一步,估计还要经历成千上万年的时间,前提是人类能够生存到那一天的话。 一旦搞清楚轮回牌的原理和功用,云苏阡陌立即回复奸商本质,心里面想要得要死,面上却是意兴阑珊:“嗯,这东西确实了不起,它模仿的不是一个东西一个人,而是整个世界,要制造出生活在那个世界上的人,不但要了解游戏者身边所有人的个性经历从而推算出他们的各种决定,更要把整个世界的走势推衍到八~九不离十,这种实力,只怕是仙家也做不到,这东西近似于神器……” “近似于神器?”凤九炸毛了,“凤九炸毛”,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但见他脑袋上花花绿绿的发丝一根根竖起,于风中张牙舞爪,极具个性。 “近似于神器?它就是神器好不好!” 云奸商淡淡一笑:“即便它是神器,又如何?修行人第一在乎性命第二在乎修为,这东西就一玩具,饿了不能吃,渴了不能喝,既不能保命又不能提高修为,很鸡肋呢……” 凤九何许人也,呃,凤九何许妖也,活了那么些年,只要他没喝醉没发花痴,岂能轻易被云苏阡陌牵着鼻子走,云大少一个个字蹦出口,他的毛也一根根落回去,冷冷一哼,从云苏阡陌手中抢过玉牌。 “这么好的东西你还看不上,算我白疼你一场!” “你倒是说说它好在哪里。”云大少自动忽略掉某些词句,实在说凤九对他非常不错,当年要不是有凤九关照,他出不出得了妖界都成问题。 “这么说吧,你把自己想象成一个门派的宗主,你如果得了这件宝贝,你当如何用它?” 好吧,如果我是五柳门的宗主,当然,我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是不可能当上五柳门宗主的,但既然是做梦嘛,做的梦不妨大一点美一点……嗯,书归正传,如果我是五柳门的宗主,我得了这么件法宝,最好的用途,当然是磨炼弟子的心魔啦,修行路上心魔易染不易除,先把他们扔进“摸拟世界”感受一番,走投无路之际柳暗花明云开月出一切都可以重头再来,这,这,这岂非好像…… 云苏阡陌眼前一亮…… 重生!这岂不就是重生! 很多很多年以前,他岂不就是重生了一次! 难道这……就是他的重生之谜? 感觉到自己貌似摸到了当年谜底的云苏阡陌,心脏咚咚直跳,他有多少年没有这么激动过了啊──当一个人的生命变得没有止境,很多事情都会失去它固有的色彩精彩不再,激情仿佛也渐行渐远,而现在,一个困绕他多年的无解之谜居然露出了一点点门楣,云苏阡陌一下子有些失控。 他的变化自是逃不过凤九那双毒眼,凤九有点疑惑地看着他。 “凤九,这种东西,世界上有几个?” “这么逆天的东西,世界上有一个都是奇迹,你还想要几个?” “那……这个东西在你手上几年了?” “让我想想……这枚牌子得自2700年前的那场两界大战,几经辗转到我手上……嗯,总不会少于千年。” “一千年?一直都在你手上?你一直都没有用过?” “当然一直都在我手上,当然一直都没有用过,我是妖不是人,它又不能摸拟妖界,这东西我拿来做甚?” 云苏阡陌开始发愣:不对啊,如果这东西一直在凤九手上,一直都在妖界,至少一千年没有使用过,他的重生又是怎么回事? “凤九,修真界可有什么东西跟这面轮回牌的作用相仿?” “有啊。” “嗯???” 云苏阡陌瞪大了眼睛,还有这种东西,他怎么不知道。 “不过不在修真界。你难道没听说过冥界大名鼎鼎的‘百世轮回’?” 云苏阡陌彻底惊悚了。 修真界几乎没有不知道百世轮回的,它太太太……太有名啦,只是因为修真者早已跳出轮回,修士自筑基那一天起就放弃了作为一个“人”的身份,冥界拒绝接收修真者灵魂,被他忽略了而已。 所谓“百世轮回”,是冥界的一种顶级修练法器,因为冥司修的是魂魄,所以它征对的也是灵魂,又因为冥界司生死,除非出现连冥司也不法知晓不可掌控的意外,这个百世轮回对人世的摸拟仿真度可以说是百分之百──百世轮回,它的功力绝对在这个轮回牌之上! 凤九察颜观色,明白这个东西很可能跟云苏阡陌本人有些关系,他向来喜爱这个小家伙,倒也不悌解释:“百世轮回虽然很厉害,但冥司把它看得极紧,随意使用是要遭受天谴的,不说一般的修士,就是仙界神界只怕也没几个人胁迫得了冥司。” 这种东西肯定是没法正常使用的,想要用它,只有“胁迫”,什么样的人可以“胁迫”冥王? 云苏阡陌叹一口气,看似已经摸到了门栏,但距离真正解开他的重生之谜,还远得很,不知道此生等不等到那一天? 不过眼前这个轮回牌,倒的确是个好东西,灵界那“三宫四殿七门八派”,他到底该敲诈哪一家呢? 坐在由梧桐叶化着的锦榻之上,云奸商算计开了。 ------------ 63番外 黑帮不好混 番外黑帮不好混 吴成走上黑道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他生在彤城东区,穷困小城的穷困街区,孩子们全部放养,打小就学会了靠拳头说话,十一二岁就要面对严肃的生存问题。吴成正是这群小孩中的佼佼者,他的拳头够硬人也够亡命,外加脑子灵光,拿东哥的话说:生来就是吃这一行饭的。 吴成十三岁起跟着东哥混,从刚开始的堵中小学生,到其后的堵偷偷卖菜的(那年头还有投机倒把罪),再到后来的堵私门子卖~□,堵借了高利贷的滥赌棍,直至最后操着西瓜刀围堵敢跟东哥抢场子的同行从业者……这个过程,花了他五年时间,等到吴成十八岁的时候,已经有面子跟东哥坐同一张桌子了,成为东区孩子们的新生代偶像。 然后,严打来了。 得知东哥被判死刑的时候,吴成吓惨了,只以为自己这辈子都只有过隐姓埋名暗无天日的日子了。哪知道躲了三个月出来,发现国家权力机关压根没把他放在眼里,抓他?貌似他还不够格的说。最重要的是,所有的大哥二哥三哥们通通吃枪子吃牢饭去了,街上他最大! 吴成是个脑子活的,更不缺胆子,发现机不可失,失不再来,马上抓住良机重起班子。他运气比前辈们好很多,正好搭上国家飞速发展的顺风车,短短五年时间手上净资产数百万,崩管这钱干不干净,反正他是当之无愧的百万富翁。 有了钱之后,吴成逐磨起如何保命花钱的问题,他发现先辈们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致命错误:他们把自己跟权力机关对立起来了。怎么可以跟国家对立呢,蚂蚁可以撼动大象,但蚂蚁斗得过大地吗?再说他们也是这个国家这个社会的一份子嘛,努力维护这个社会的生存环境才是生存兼生财之道,不是吗? 这一点上吴成非常成功,他率先打破了不跟条子结盟的黑道原则,铆足劲的跟吃皇粮的公职人员套近乎。而且吧,他还不只是简单的破财消灾,他自觉自愿非常努力地配合合作伙伴的工作,想对方之想,行对方所行,比如,他努力约束手下,不让他们贩毒,减少逼良为娼,甚至不求回报的免费巡街,严厉打击任何未经许可的欺凌良民行为等等,俨然成了彤城的模范市民……如此这般苦心经营数年,到后来,连好些市民提起彤城的吴老大都要竖一竖大姆指,赞一声“吴哥仗义”。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买他的账,比如,东区兴起一个齐玉禅,那个婊~子有个好妹子,嫁给彤城的某位实权派人物当外室,对于这种有官方背景的竞争对手,吴成一般都是避其锋芒,井水不犯河水──官场上的沉浮他见得多了,不介意慢慢等待时机,笑到最后才算笑得最好不是吗? 相比齐玉禅,另外一个瘪三就让他火冒三丈了──他放在保险柜的将近二十万块钱居然被偷了! 时至今日,吴成的身家过千万,区区十多万对他就像一碗炸酱面,没了就没了,不是多大一回事。真正让他光火的是彤城这个地方,居然还有人胆敢在他吴老大头上动土,更加让他咬牙切齿的是,他跟小毛贼擦肩而过,查了两个星期愣是毫无进展,对方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找不到人,吴成也没辄,然后,彤城发生的另外一件事引起了他的注意──某位十五六岁的小丫头带着两个跟班跑到彤城,这位整一个灾星,为彤城的某些黑道人物带来了灭顶之灾,呃,刚开始大家都不知道是灾,还以为是财神爷上门了。 小丫头刚开始来的时候找的是他吴成,开口二十万,要买某个倒霉蛋的命,吴成没敢答应。 虽然丫头一来就摆出了背景,吴成也查了,丫头没说假话,但是,吴成直觉这件事有猫腻:这么嚣张又这么二的丫头片子,要杀人干嘛自己不动手,找他们黑道干什么?是,黑道是无法无天,真到必要时候别说杀一个人,就是杀几个十来个人也不会手软,但就这么糊里糊涂莫名其妙的给别人当枪使?……他吴成早死好几次了! 这件事吴成没敢接,齐玉禅却是接了,因为丫头先找的是吴成,让她有足够的时间查证那个得罪了小丫头的倒霉蛋,得到消息之后齐玉禅笑了:原来是丫头老爹的一个助理,而且还是一个长得非常逆天的助理。齐玉禅出生风尘,立即猜想这丫头多半是因爱成恨,求爱不成干脆杀人解恨,大小姐嘛,被心上人拒绝肯定是非常伤面子的事情,杀个把人出口气也是可以理解的,她这会儿帮小丫头出了气,搭上京师贵女,好处大大的有。 老实说,等到吴成得到准确消息的时候,他也不是没有后悔过,毕竟对于他们这些乡下人,要攀上京师的高枝,机会微乎其微,这么大好一个机会曾经摆在他面前,却让他的疑心给放走了,你让他如何不难受? 不过,天下事就有这么不可预知,没过几天,他的心态就来了一个180度大转弯,由懊悔变成了庆幸。 齐玉禅经历复杂,能够由风尘女爬上彤城第一老鸨的位子,也不是一个笨蛋,她虽然很想搭上大小姐的豪车,但为了保险起见自己并没有亲自出面,贵女出现的时候她躲了,由一个刚刚投到门下的混子接待。混子一番调查下来,觉得这是一个挣表现的大好机会,打了几个电话没找到“齐姐”,就自做主张安排手下杀人去了──齐玉禅的算盘打得挺精的:如果杀人后没事,功劳是她的;如果不幸出了事,她可以把自己撇清出来,把责任推到刚入伙的手□上,杀人不同于开夜总会,小心一点总归不错。 这么安排原本是为了万无一失,没想到救了齐玉禅一命。这次的谋杀刚开始就不顺,越野车居然没有把人撞死,据雇来的司机说目标有个了不得的侄儿,车还隔了十来米就开始护着叔叔逃命,就好像他会未卜先知一样。好吧,这个可能是司机逃避责任的说法,但后来两个去医院的混混居然被发现并被赶走,这就未必是巧合了。 还不等齐玉禅弄明白到底是自己运气不好还是那小子太逆天,事情直转而下,当听到几个权威医生带着医疗器材赶到彤城的时候,齐玉禅意识到这个漏子捅大了。接下来彤城黑道开始大排查,齐玉禅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打听到实情:那个谋杀目标压根不是小丫头的心上人,那是她老子的心尖子,十年不变的枕边人! 泥马,一个男人居然抢了她们女人的饭碗,谁能想到这种事情,还说他侄子逆天,最逆天的是这个当叔叔的吧! 齐玉禅欲哭无泪,马上把混子手下推出去,混子从此消失,不过她也没能全身而退,手下的产业纷纷被查封,十年心血一朝尽去,连妹夫都受到牵连,仕途到此为只……黑道不好混啊! 吴成又一次成为笑到最后的那一个,旁观整个事件,他心情非常复杂,一方面为自己的小心谨慎庆幸不已,另一方面,也对云泽良的今非惜比暗自嘘吁。是的,吴成认识云泽良,他们是同学,同级不同班的那种。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云泽良和吴成都是当年彤城中学的名人,一个是因为成绩和外貌,另一个,咳咳,好像也是成绩和外貌的说。 当年云泽良考入京师的事情轰动一时,吴成也是知道的,当然,他没有任何感触,他和云泽良原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现在回想起来,如果云泽良成绩没有那么好,没有考到京都,他的命运会不会完全不同? 跟齐玉禅不同,吴成完全不相信云泽良是自愿的,他无法想像一个男人委身于另一个男人这种事,知道真相的那一天,他翻箱倒柜终于找出了中学时代的毕业照,看着照片上那个青涩的少年,久久无言。 不过,相较于云泽良,更加让他无语的是那个叫作云苏阡陌的侄子:操,你说好好一个男人取这么一个妖里妖气的名字干什么?难怪干的事情也是妖里妖气的…… 要问吴成的怨气从何而来? 背靠云泽良这棵大树却跑来偷他的十几万块钱,这不是妖里妖气是什么? 可惜,吴成终于找出了小毛贼,却完全没了当初要把小毛贼碎尸万段的豪情──毛贼好杀,小叔难惹啊! 你说,混个黑道,怎么就这么难呢? (未完) ------------ 第65章 番外 番外 陈国兵是彤城机械厂的工人,二十五年工龄,钳工,货真价实的老工人一枚,虽然他今年刚刚,,出头第一傻后。 陈国兵这人吧,从内到外都极普通,一米六七略微偏胖的普通身材,抛人堆里就找不到影儿的普通模样,读书不在行,体育不在行,干了二十五的钳工,技术只能说一般般,人情事故,基本上就是一踏糊涂,至于家世,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工人之家……如此普普通通的一个人,如此一目了然的事实,不知道怎么一回事,偏偏陈国兵自己就是看不清,他私底下总认为自己不太普通。 如果非要在陈国兵身上寻找不太普通的地方,大概就是他属于极端怀念某个时代的少数人之一,经常挂在嘴边的口头禅是“我们工人那个年代……”,客观的说,陈国兵对那个时代的怀念是货真价实的,也是有充分且正当的理由的。 陈家三个娃,他是老小,当年老爸退休,哥姐都在乡下当知青,非常渴望利用这个机会顶班回城,结果爸妈偏心,直接把名额给了还在学校混日子的他。那个时代,机械厂是彤城最大的国营厂,那是让无数人羡慕到流口水的铁饭碗,自打进了厂,陈国兵身价爆涨,连班上最漂亮的某位女同学都跑到他家“交流思想”,据说女同学的姑丈的舅舅的姨妈在某港,有着复杂的海外关系,陈国兵觉悟比较高,一下子联想到了进厂学习的时候厂长讲过机械厂有可能为国家的军工服务,让他们要有保密意识,于是,在整整失眠了一个星期之后,终于忍痛割爱──他不能让军事机秘在自己手中泄露,哪怕只有一丁点可能性,也不能允许! 这大概是所有不如意的开端和根源,国营厂还很吃香的年头,热心人给他介绍了不下一个加强班的姑娘,高矮胖瘦泼辣贤淑,每款每型都有,可他就跟魔瘴了一样,总是拿着那位“海外关系”的模子去套,自然全都套不上,一个都没成。 时光飞逝,一恍眼陈国兵年过四十,机械厂的光景一天不如一天,到如今只能挣上一口稀饭钱,反倒是两个哥姐的日子过的不要太美好。姐姐最终顶了老妈的班进了一家街道小厂,后来厂子垮了,但他老姐硬是靠着馄饨摊起家最后开起了饭馆,饭馆的档次虽然不高,但终归是自家买了房,还把儿子弄进了重点中学;老哥就更不要提了,他无班可顶只好自谋生路,成了彤城最早的一批练摊客,几起几落,沉沉浮浮,连局子都进去过两次,现在竟然给他挣出了百万身家,在省城安家落户,逢年过节回家打个照面而已。 一想到老哥陈国兵就来气,他老哥还在练摊的时候他曾经苦口婆心跟他讲过道理:国家又不是不给安排工作,不就是让待业嘛,安心等待嘛,多待几年总会有工作的。他老哥偏不听,非要去投机倒把,结果把自己弄进了局子,该!可这混人愣是不吸取教训,现在看他跟只苍蝇样两只眼睛只盯着钱钱钱,陈国兵就心烦,他已经懒得废话了,事实上他已经好几年没有正眼瞧过他家老哥了:目光短浅,现在赚钱赚得有多欢,以后就会被整得有多惨,等着瞧吧! 想不到他不去惹陈国军,陈国军却没放过他──过年的时候好不容易有人介绍了一个姑娘,说姑娘其实不太合适,是个离过婚的,不过没有小孩,人也年轻,刚刚三十出头,虽然矮了一点胖了一点脸大了一点,但总的来说陈国兵还是比较满意的。哪晓得那天刚好他哥在家里,最后姑娘离开的时候是这么跟介绍人说的:不晓得陈大哥是做啥的,有没有结婚啊?如果没有的话,我觉得他还比较合适…… 听到介绍人忍笑转诉的时候,差点没把陈国兵气晕过去──陈国军比较合适?他哪里合适了?明明比我大了整整六岁,马上就奔五了,你眼睛是瞎了吗?他肚子挺那么大,都赶大肚婆了,三高脂肪肝弄不好样样都路不掉,你个蠢女人,想要嫁过去就守寡吗?还问他结没结婚,他婚都结过三次了知不知道……妈的个巴子,这都什么世道,全是陈国军这种道德败坏的渣滓当道!想当年,风气多好,我们工人那个年代都是上班下班领工资,哪有贪污腐败?哪有这么多的乌烟瘴气?想我们工人在那个年代多吃香,比你漂亮十倍的我都看不上眼,你算那根葱……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一想到这件事陈国兵就气到胃疼,反应极端了一点也在情理之中,比如现在,事情都过去两个多月了,本来他都给忘得差不多了,可刚才车子跟个姑娘对擦了一下,被人揪住骂了整整一刻钟,不知咋的陈国兵就想到了那个看上陈国军的蠢女人,总觉得那姑娘面目可憎跟那个蠢女人长的一模一样,所有不好的回忆都被勾了起来,一路骑车一路回想,越想越气,越气越想,等他回过神,才觉得事情好像……可能……仿佛有点……不太对劲: 从宿舍到白水镇一条道四十分钟车程(自行车车程),他都骑了一个半小时了,怎么还没到? 而且……并且……况且……这里是哪里?天下全文阅读! 陈国兵家在彤城郊外的白水镇,他在机械厂的集体宿舍分有房子,两人一间的那种,他看不惯室友的打扮谈吐爱好举指等等,宁愿骑上四十分钟自行车回家里住。今天他上中班,晚上八点半下班,到宿舍里稍稍收拾了一下,拿上给老妈买的降压药后匆匆往家里赶,出城的时候出了一个称不上车祸的车祸,对方是个泼妇,足足骂了一刻钟才完事,此后他神思恍惚,想东想西的,直到刚才才突然清醒了似的,然后,他就开始犯糊涂了:骑了这么久都不到,彤城到白水镇一条道,他不可能走岔了,这是怎么回事? 陈国兵停下脚,前后左右看了一阵,早春二月的夜晚,很有些冷,不过月光却很好,远处的田园,近处的农家,竹林,树丛,看得都很真切,一切都是他熟悉的景像,可是,为什么他总有一种这里不是白水镇的感觉? 一阵雾气飘过,陈国兵突地一个寒颤,他终于明白不对劲的地方了:人呢?现在还不到十一点,往天这个时间段再怎么说都会遇到几个骑车人,就算下雨天都不例外。再退一步,就算今天邪门路上没有人,车总该有吧?从刚才到现在,他在路边站了十多分钟,愣是一辆汽车都没有……这个,太不正常了! 然后他就想起了这两年关于白水湖白水镇的种种荒诞传闻,大冷的天,阵国兵愣是出了一身的汗,冷汗。 这个地方留不得。 陈国兵赶忙重新上路,慌张间一脚踩空,脚下一滑,妈的,自行车都欺负老子,关键时候掉链子。 大概是心绪不宁,上个链条而已,很简单的事情,他愣上连上了好几下都没弄好,四周的冷风却一个劲地灌进领口,陈国兵气得对着自行车虚踹一脚,四下看了看,终于扛起车子甩开两条腿往白水镇的方向狂跑。 又是一阵白雾飘过。 “哈哈哈,哥们儿你太逗了,大晚上的练长跑啊……” 一辆小车从身边开过,副驾上的那个打开窗伸出脑袋冲他大喊一声。 陈国兵站在路边目送着汽车远去,然后一膀子甩开肩上的自行车,捂住脸蹲地上差点起不来──太好了,他没有撞上灵异事件! 半个小时后,陈国兵终于扛着自行车走进白水镇,这会儿已经十一点半了,街上看不到一个人影,但昏黄的街灯和不时开过的汽车还是给了他足够的安全感。陈家就在镇子边上的桐花巷里,巷子里一个小院连着一个小院,一家比一家破旧,前几年都说要拆迁了,谁知道说说又没了消息,所有人空欢喜一场,以前他看这条巷子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今天却觉得分外亲且,好几户邻居貌似都还没有睡,院子里有灯光漏出来,带着一种“家”的温暖的感觉,电视里的声音听在阵国兵的耳里更是如同天籁…… 眼看着马上就要到家了,陈国兵打起精神加快脚步,却听身边的一扇院门“吱呀”一声打开,露出一张眉目如画的脸。 “这位大哥,你需要帮忙吗?” 声音柔柔软软的,是陈国兵一点都不喜欢的腔调,正要冷着脸呛她一声,没想到扭过头看清楚那张脸,陈国兵仿佛被高手点中了穴位一样,一下子定住了。 (未完待续) 作者有话要说:陈国兵在现实中是有实际原型的,不是阿九乱编的,而且那个相亲相上哥哥的也是真有其事,不过现实中的哥哥并不算富有。 ------------ 第66章 番外 (二) (二) 陈国兵晕晕乎乎地坐起身,又晕晕乎乎地在床上呆坐半天,直到院门外传进来狗叫声才把他从晕晕乎乎的状态中提溜出来,然后,接下来的整个上午,陈国兵都在思考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 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记得自己晚上骑车回家,出彤城的时候跟个女的撞了然后被骂了半天;记得自己骑了老久的车都没有骑到家,车子又掉链子修不好,还以为遇上了鬼打墙,然后有辆汽车经过,车上的人嘲笑他大半夜练长跑;他甚至记得走进桐花巷,云家院子的大门打开,走出来的人却是彭晓雪…… 等等,不对,事情不对,怎么会是云家院子?云家院子在巷子的最里面,跟他家隔了三个院子百十米的距离,他怎么可能打云家院子前面经过?……还有彭晓雪,不是说她老早就出国了吗?再说彭家现在多有钱啊,就算回国了也不可能看得上云家的那个破院子吧,怎么可能遇到她?…… 陈国兵越想越不得劲,总觉得一定是自己弄错了,弄不好压根就是在做梦,再者说彭晓雪出现之后的事情他完全记不得了,愈发坚定了他的“做梦论”──他和彭晓雪是多年的老同学,又那么多年没有见过面,怎么也要打声招呼讲几句话才对啊,他怎么可能就那么晕晕乎乎地回家睡觉?然后,他又记起了梦中彭晓雪的样子,除了打扮很时髦完全没了记忆中的朴素正派之外,眉眼间却是一丝都没有变。这都多少年了,他都从青葱少年变成了猥琐大叔,彭晓雪就算不是大妈,也不可能还是二八佳人吧,怎么可能一点都没变? 陈国兵越想越觉得是这么一回事,昨晚上的事情肯定是他在做梦,心里面不禁悄悄松了一口气,做梦毕竟比撞鬼好了百倍不是。不过,在他终于找到了这个貌似合理的解释之后,为什么心里面却滋生出了一种酸酸胀胀的感觉……这就是肥皂剧里面讲的怅然若失吗? …… 没错,彭晓雪正是陈国兵的初恋,更确切的说,是他屹今为止唯一爱过的女子,也是那个他狠下心拒绝了的女同学,不过,当年他拒绝得有多坚定,现在回想起来他就有多惆怅,惆怅中甚至还带有一股子愤怒:他做出了这么大的牺牲,有谁看见过?有谁在乎过? 不管陈国兵有多惆怅多愤闷,日子还是要过下去,十一点吃过午饭他又上班去了,这个星期他上中班,每天晚上八点下班,以前觉得这个时间挺好,现在心里面有了阴影,思虑再三,决定还是老老实实呆在宿舍,这几天就不回家了; 陈国兵的室友叫周国华,是前几年从农村顶班进厂的,很多人都以为顶班这事很荒谬,这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会有顶班这种事情?事实上这种事情在九十年代仍然时有发生,对于生活在穷乡僻壤的农民来说,顶班仍然是逃出农门的唯一希望──怎么说也比到工地上当没有任何保障的农民工强,对吧?不过,农门虽然逃出来了,但要在城市立足仍然非常困难,甚至比早些年还要困难,比如周国华,孩子都五岁了,仍然没有能力在彤城负担起一个家。好在厂里给分了一间宿舍,舍友陈国兵是本地人,一个月住不了三晚上的那种,于是,他充分发扬起农民兄弟有便宜不占是傻瓜的实干精神,在二十平米的宿舍里拉起一道帘子,帘子的那边,是陈国兵的空床,帘子的这边,则成了他和老婆俞春花的“家”,等到陈国兵发现端倪,已经是一个半月以后的事情。 陈国兵这人吧,脑子里面一根筋,认定了的事情咬死不松口,其实周国华人不坏,为了跟他搞好关系,刚开始的时候还经常送他一些乡下自己弄的农产品,比如香菇竹笋皮蛋什么的,但是陈国兵认定宿舍是分给他和周国华两个人的,没有周国华老婆的份,想用东西封他的口,那就跟阶级敌人想拿糖衣炮弹腐蚀他一样,门儿都没有!于是,非常讲究原则性的陈国兵一口回绝掉对方每月给他一定补偿的提议,把这件事一路闹到车间主任还有厂部房产科的办公室,最后,俞春花被彻底赶出机械厂,周国华也吃了处分,陈国兵自感正义得到伸张心满意足,周国华自此跟他势不两立。 以前还好,宿舍于陈国兵来说就是放放杂物的地方,他压根不住,眼不见心不烦,这次可就麻烦了,他现在不是“偶尔”不想回家,而是天天都不敢回家,一连在宿舍住了四天,也一连遭了四天的罪──周国华每天晚上电视开到半夜一点,他自己是典型的壮汉一枚,睡眠一流,电视开着也不影响他一路呼噜,陈国兵可就没他这个福气了,电视吵到他无法入睡,等到周国华一觉醒来关掉电视他还要慢慢酝酿情绪。然后,等到他好不容易情绪到位进入梦乡,周国华又起床了,一大早三四点就开始折腾,进进出出洗洗涮涮,又是做饭又是搬东西,二十平的小屋各种闹腾,不把刚刚入睡的陈国兵吵醒势不罢休……陈国兵一连忍了三天,第四天终于忍无可忍,从床上一跃而起要跟周国华干架,结果,两人又一次闹到车间主任的办公室──拉扯间一盆脏水泼到陈国兵床上,陈国兵还讲不清到底是谁泼的,因为最后一刻那个盆子是在他自己手上…… 混蛋,饭桶,就会吃回扣,只敢打击我们这种老实人,总有一天,这些账都要一笔一笔算回来,咱们走着瞧…… 陈国兵骑在车上,一路骑一路愤愤然。也不怪他气愤,今天早上他们闹到厂办,周国华耍无赖,对于陈国兵所有指控一概否认,只说今天因为要回乡下看老婆孩子不得已五点钟起床收拾东西,结果陈国兵就发彪了,然后他还赖陈国兵污陷他,说他们住同一个房间,如果天天晚上都看电视到半夜一点,他不要睡觉了吗?更气人的是,旁边几个宿舍的人居然说没有听到响动; 。机械厂又不是保密局,他们宿舍很隔音吗,他怎么不知道?他就不信那些人没有听到周国华这两天有多闹腾。 小人,都是些小人,机械厂尽招了些小人,厂子就是让这些没素质没文化的农民给弄糟的……哼,说去说来,还不是欺负他无权无势故意整他! 陈国兵这个冤屈可算是吃大了,虽然没受处分,但被领导语重心长地教训了一顺,还让他不要清高,注意跟工友搞好关系等等,所以他打早晨开始就在生气,一直气到现在都还没有气过头,不过这事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让他暂时忘记了走夜路的恐惧,足足一个钟头过后,他才发现了不对劲,脚下一点,死死刹住车: 怎么还没到?…… 第二天早上,陈国兵是被陈国英的大嗓门惊醒的。 “妈,老三还在睡啊,他倒是好福气,这么大了还睡到日上三竿,连小悦都不敢这么睡懒觉,一大早就到学校补课去了,唉,现在的孩子也是遭罪,星期天都要上课。” 小悦是二姐陈国英的独生子,陈国英现在开饭店,忙得很,虽然都在彤城住着,每个月却只能过娘家来点一点,还大都是早晨来中午走。她不喜欢这个么弟,总说他脑子坏掉了,陈国兵自然也是很不喜欢这个二姐,总说她无商不奸,两人碰面少不了对掐。 陈国兵今天却完全没有跟二姐干架的精神头,他一连四天缺觉,到昨天基本上已经到了极限,而昨天晚上…… 陈国兵甩甩脑袋慢吞吞地起床,昨天晚上的事情他又记不住了,不对,也不是完全记不住,他好像又一次梦到了彭晓雪,对这个他还是有印象的。 陈国兵蔫蔫地走出房间,蔫蔫地洗漱吃早饭,老妈看他一副病怏怏的样子,心中忧虑:“国兵啊,你是不是生病了,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陈国兵懒得说话,只有气无力地摇摇头。 陈国英一声嗤笑:“他这个样子哪里像是生病,我看他是纵欲过度还差不多。” 陈国英作为一个开馆子的彪悍大妈,口无遮拦惯了,陈国兵却给听了个毛骨耸然,恍然间仿佛有“梦”中的几个片断瞬间飘过,心头一阵惶恐,正巧一阵窄暖还寒的春风掠过,额上一片冷汗。 陈国英是小商户,最善察颜观色,见了弟弟的反应好奇心大发:“老三,听说你这个星期都住在彤城,该不会真的有女朋友了吧?” 老妈这下子也来劲了,若要说她这辈子最不满意的事情,肯定是小儿子至今还打光棍,于是满脸企盼地看向儿子,陈国兵连忙压下心底的恐慌,一口否认:开玩笑,他到哪里去给她们弄个“女朋友”出来! “奇怪,没有女朋友啊,那你怎么会搞成这副模样的?该不会撞鬼了吧?妈,我前几天还听人说镇上又有人撞到鬼了,是不是真的……” “呸呸呸,你吃饱了撑的,大清早说什么鬼话,我们是规矩人家,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就算要撞鬼也轮不到我们。”陈家老太太教训完女儿,马上小心翼翼地看回儿子,“我听说湖边的那个寺院灵得很,国兵啊,要不我们也去求个平安符?” ------------ 第67章 番外 (三) (三) 老早以前,白水湖边有一座白龙寺,据老人们讲寺里和尚本事不济,香火不盛,几十年前破四旧的时候变成了一个大杂院,后来乡民们有了点钱都自己起了房子,陆陆续续搬出来,于是破破烂烂的大杂院又变成了孤寡老人居住的敬老院。再后来也就是十年以前,白水湖地震过后,白水湖的湖底突然给震出了一个捞什子的“古文明”,政府大力发展旅游业,于是又有人想起了这个白龙寺,原址上重建。重建的寺庙刚开始走的还是规规矩矩的复古路线,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个新建的小庙就给彻底地建歪了,地盘不大,却非常奇葩地融合了释道两家原素,搞成了一个不僧不道不成寺院不成观的四不相,好在白水镇地方偏僻,也没人跑出来抗议什么的; 奇怪的是,说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不僧不道的四不相寺院香火越来越兴盛,到现在俨然成了白水湖一景,远道而来的游客不说了,就连本乡本土的乡民们都时不时地进来拜一拜求一求,据说时灵时不灵,但看求拜之人是否有缘。 换了以前,陈国兵对于求神拜佛这类封建迷信行为是绝对的深恶痛绝,但架不住这一次的经历太邪乎,最惊悚的是他这个当事人到现在都还是一头雾头,俗话说“疑心生暗鬼”,陈国兵想来想去越想越害怕,终于顶不住心里的恐惧感,周日黄昏,趁着没人的时候偷偷摸摸溜进了白龙寺。 白龙寺是个小庙,只有一进,修的非常古怪,大门上悬着一个匾,上书“飞龙”二字,也没说它是“寺”还是“观”。进了大门,眼前一个大院子,院子对面的殿堂却给一分为二,东边是佛寺,西边是道观,佛寺这边的院墙下建了一道回廊,回廊里面立着几尊雕塑,有人有动物,都带了点异国色彩,道观这边却很干净,只在殿前的地面上画了一个大大的太极八卦图。 陈国兵对宗教一窍不通,本着见神就拜的原则,他先进佛寺后入道观,两边都老老实实地拜了拜,还一边投了一块钱的香油钱。至于殿里供着的是哪个菩萨哪位仙长,抱歉,正气凛然的陈国兵表示一概不知,他就觉得佛寺这边的塑像看起来凶神恶煞的,一点都不慈悲,道观那个却是面容俊朗长衫飘飘,非常有仙长风范,终归是同一种族的看起来合眼缘一点。 从大殿里面出来,陈国兵心里很是挣扎了一番,犹豫着拐入西厢院门──西院不大却有两进,前院是小卖部,后院住宿。说是小卖部,地方可不小,两个平米都不只,卖的东西是各种各样的封建迷信道具,香蜡钱纸,符纸玉器桃木剑,尽有尽有,只有你认不出的,没有你买不到的。 早春时节,天黑的早,陈国兵本来就来得晚,又在店里磨磨蹭蹭,掐着六点钟要关店门的节奏拿起一个貌似不太值钱的护身符去柜台交钱。 店里只有一个小道士,看样子只有十五六岁,一副没成年的样子,他一直在看书,陈国兵进来到现在差不多有半个小时,连眼神都吝惜给一个,这时候才不情不愿地放下书:“50块。” “50块?”陈国兵脱口而出,好不容易才把后面那句“你怎么不去抢钱”压下来。 他一个月连工资带奖金收入不超过八百块,是,彤城是偏远,但在物价普遍飞涨的今天,就算他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还不用交房租,日子也仅仅是略有结余而已。 他一天都挣不到50块,怎么可能不心痛? 小道士没回话,面无表情地看着陈国兵,潜台词应该是:你买不买啊?不买就走,我要回去看书。 陈国兵看着面瘫脸,总觉得对方眼睛里有一种□□裸的鄙视,心里面一痛,脑子一热,掏出钱包,抽了一张递出去。 看着小道士低头把钱放进钱箱,陈国兵心里只觉得闷得慌,心里面骂了一句狗眼看人低,自我安慰说不就50块嘛,他再穷也拿得出来…… 大概是他过于专注了,连后面什么时候多出一个人都不知道。 “这个对他没用,竹清,给他换换; 。”来人身材修长面目端正,给人一种非常沉稳的感觉,他站在陈国兵身后两米处跟柜上的小道士说话。 陈国兵听见声音吓了一跳(他最近确实有点像惊弓之鸟),回头一看,哟,这个人他认识,这不是孟蓝子的那个私生子孟禾吗。白水镇统共就这么一点点大,陈国兵又土生土长,镇上的人基本上就没有他不认识的,何况这人的娘未婚生子是当时轰动一时的大新闻,更何况这个私生子长大后还成了富甲一方的暴发户。 看见孟禾,情智智商双双拉低平均值的陈国兵下意识就带出了真实情绪,脱口怒道:“不用,我就要这个。” 名唤竹清的小道士没动,面瘫着脸看孟禾,孟禾冲他点点头,然后眼睛直视陈国兵:“我觉得你最好换一种比较好。” 看着孟禾的眼睛,不知道怎么回事,陈国兵脑子里一阵迷乎,一直等到他走出飞龙寺,整个人才从这种迷迷乎乎的状态中清醒过来,然后,他看着手上的符,纠结万分。 实在说陈国兵以前对孟禾没有什么感觉,孟蓝子的事情对他就是一个八卦,跟他八杆子打不到一起。他真正讨厌起孟禾,是从云家那个怪名字的儿子成了暴发户之后,打那之后,他就从心底厌恶上孟禾了──于陈国兵来说,私有制就是万恶之源,是造成社会不公的根源所在。 不就是云家的一条狗吗,有什么了不起! 陈国兵拿着符气呼呼地回家,经了孟禾的手,总觉得这东西不干净,有心扔掉吧,又心痛自家那50个大洋,可要是不扔吧,心里面又像吞了苍蝇一样,恶心得不得了……一直等到陈国兵走到桐花巷的巷子口,远远看见巷子尽头的云家院子,他那个浆糊一样的脑袋才终于灵光一闪,豁然开朗:我扔什么啊我扔,这个符一看就比前那个贵得多,他们的钱哪来的,还不是挖了国家的墙角,我这是收回国家资源,正当行为,傻了啊我! 却说飞龙寺这边,竹清给陈国兵换了符,也没理会木头木脑往外走的陈国兵,看着孟禾,凉凉地说:“两万块。” 孟禾身上没带钱,点点头:“记账。” 他跟小道士都是面瘫,面瘫对面瘫,两个面瘫对视一会儿,大概都觉得没有意思,齐齐掉转头,一个看书,一个出门。 孟禾进到西厢后院,院里打理得挺漂亮,绿树花台后面有一栋非常整洁的小楼,小楼从外面看着并不宽敞,两层楼,每层一溜八间房,每间房看起来都不超过20平的样子,普普通通的家庭旅馆样式。 孟禾走进东头一楼第一间房,一道房门,门里门外两重天,进到门内,入眼是一间古香古色的大厅,矮塌长椅八仙桌,屏风幔帘博古架……六十平米都不只。 大厅靠窗处,三个人正围在一张方桌……打麻将。 作者有话要说:抱歉,确实不是我舍不得给大家退钱,是这个钱不能退──听小编的意思,解v是非常严重的事情,恐怕会影响到以后写文发文,老九不才,准备明年夏秋回家啃老,倒不是准备写文为生(不是不想,是没那个本事更没有那份自信),就是想给自己找点事情做,如果能够附带挣点零花钱什么的就更好了。 所以,实在很抱歉,只有拖着大家陪着老九慢慢熬了。 ------------ 68 番外(四) (四) 角落里一个十来岁的小道童正蜷在蒲团上打瞌睡,被一连串脆生生的门铃声惊醒,睁开一双睡眼,摇摇晃晃地站起身要给客人倒茶,孟禾看他迷迷登登的样子轻轻一摆手,小道童很乖很听说,坐回蒲团继续打瞌睡。 麻将桌前的云苏阡陌失笑,问对面的长衫俊道士:“这小家伙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不是一般的好玩儿啊。 俊道士一挑眼,答非所问:“什么时候带你家小狐狸小桑果过来玩玩,他一个人也没个玩伴,我怕他闷出病来。” “桑桑要等到放暑假,云墨就算了,把它困在这里,它得拆了你的房子。” 云大少扭头看看刚坐在身旁的孟禾,“刚才那个人是不是姓陈?” 孟禾点头。 “我就说怎么那么眼熟,他家应该也住桐花巷。你帮他做什么,那个人好像挺讨厌的。” “他以前帮过我。” 俊道士挑眼看他:“帮过你?” “我小的时候。” 孟禾一贯如一的言简意骇,在座的却是都听懂了,这孩子命苦,生下来就没爹,没少被人侮负,陈国兵跟他母亲差不多年纪,很多时候成年人随便喊一声都可以阻止一场暴力事件,严重时甚至可能救人一命。 云苏阡陌对面的那个大和尚立即双掌合一,道了一声“善哉”。 “孟施主知恩图报,是好事。” 这人长的凶巴巴的,好话从他嘴里说出来总让人觉得缺乏诚意,他好似也非要坐实别人对他人品的猜测,马上又补上一句:“孟施主有佛缘,不如入我佛门?” 俊道士“呵呵”一声笑,云大少扯扯嘴角:“大师,佛门慈悲为怀。” 挖人墙角可是非常的不慈悲。 看孟禾专注地给云大少斟满茶水,眼皮子都没抬一下,挖墙角的恶和尚毫无欠意地咂咂嘴,转移话题:“孟施主的恩公惹上的麻烦事,可不是一张劫邪符化解得了的。” 孟禾:“我知道。” 云苏阡陌:“只希望那一位看在雁来山的面子上抬手放他一马。” 想起赖在桐花巷院子里的那一位,云苏阡陌只觉得头大如头,他实在想不通,陈国兵一个凡夫俗子中的凡夫俗子,怎么会招惹上那一位了呢? 果真是非常之人的非常眼光啊 不说飞龙观/寺里的牌局,却说陈国兵得了一个劫邪符,坚定的无神论者就此心安了不少,当晚一夜好眠,接下来一周他上夜班,晚出晨归,一周无事。 又到周末,这个周六他走了桃花运,有人给介绍了一个女朋友,虽说是农村出来的,但是年纪比他小了十多岁,最主要是模样还蛮好,陈国兵满意的不得了。陈家爸妈都有种天上掉馅饼的感觉,总觉得不太靠谱,不过看儿子一副喜滋滋的傻乐样,老两口也硬不起心肠泼冷水。 女方叫小丽,是下午到他家的,在陈家吃的晚饭,陈国兵觉着自家的晚饭有些过于简便了,于是晚饭后邀请小丽去镇上看电影,刚好有一部异国大片最近上演,火的不得了。 小丽欣然应允。 (本章节未完,元旦前再补完)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文我更的真的是非常非常不好意思,实在是消v的后果太严重了,要不这样吧,想要退款的给我留言,我把款返给你们。 ------------ 69 番外(五) 番外(五) 云苏阡陌真心觉得有必要跟寄居家中的某位大神……呃,应该是某位大妖……喝杯茶谈谈人生聊聊理想神马的了。 进到桐花巷中的小院,关好院门,指间飞动,四周的空间仿佛有了生命一般,水银泻地似的向着四周延展出去,仿佛一个转眼,平平常常的四合院变成了一个一眼看不到边的幽深庭院,刚刚还是深夜,这会儿却变作了大清早,不远处有一座小木屋立于晨光之中,门帘一挑,走出一个男子来。 “小叔,你怎么回来了?”云苏阡陌脱口惊道。 “出去太久也该回家看看了,怎么,不欢迎小叔回来?“美人小叔含笑回答。 “不是,不是,这里本来就是你的家,真算起来,我们才是客人呢。” 当年云泽良花了六万块钱把这座院子从云家人手上买下来,所以,认真计较起来,这里确实是只属于他的私产,当然,他买下的院子可不是眼前这一座。 然后,云大少突然想到那位借住者,紧迫感铺天盖地而来:“小叔,你要不要去山上住几天” 云泽良不明所以地看着侄子,他侄子干笑两声:“婆婆还有墨墨见到你肯定高兴。” 他已经打定主意立马把小叔送上山,只希望那个生冷不忌的主整个晚上都老老实实呆在陈家院子。 只可惜,计划貌似永远赶不上变化,他还没跟美人小叔说上两句话,旁边空间一阵扭曲,一**的水痕过后,凭空出现一位男士,男士身着长衫,一副风流倜傥的花花公子样,偏他那身衣衫却是五彩斑斓,说是花枝招展都不为过。 男人手指上晃荡着一个低阶劫邪符,看见云泽良,停下手,眨眨眼睛:“陌陌,原来你们家基因这么好,还有这么好看的人啊。” 云苏阡陌很不乐意地替他们引见:“这是我家小叔云泽良。”然后,又介绍某大妖,声音凉凉的,意有所指,“小叔,这位是郎十二郎公子,明明是头狼却把自己搞的象只走媚道的狐狸。” 郎十二笑眯眯地看他:“小陌啊,你这么说可不地道,想当初如果没有我指点你家孟禾救墨墨,墨墨还不知道怎么样呢。” 云苏阡陌反呛他:“是啊,多谢你帮忙,不过,这个情我已经还过了吧?” “是,是,是,多谢云公子大恩大德,打开妖界大门,让我终于可以回家找具身体。”郎十二态度十二分的好。 当年的故事云泽良也是知情的,立即来了兴致:“这么说你就是孟禾听到的那个声音?你当年怎么那么惨,把身体都搞没了?” 郎十二一副往事不堪回首样:“哎,说起来我真的很无辜啊,你们那个先祖太坑爹了,想我堂堂一只妖王,居然被他哄骗进了禁制,关里面几千年啊……几千年啊,我还有什么身体?这不,害我回到妖界后到处找合适的身子,到现在才修到大妖……嗨,差点忘了,我正好弄了一坛好酒,要不要喝两杯,我们边吃边聊?” 云泽良欣然应允。比起人,他更喜欢妖怪,妖怪的世界虽然残酷,但他们都很直白,没那么多花花心思,跟他们打交道他觉得很自在。 不过,他说的那些都是乡下妖怪,面前这一只显然不在其中,谁知道他是怎么混进洞底那个禁制里去的,当年云苏阡陌第一次进秘境的时候触发禁制,给他趁机逃了出来,苏锦文当年就是因为想要阻止他才受的重伤。此后两年,他一只孤魂野鬼在凡间四处飘荡,与时俱进学了满脑子的坑蒙捉骗,回到妖界后找了具身体重新修行,虽然看起来他才到大妖期,但如果谁真把他当成大妖,魂儿都会被他啃干尽。 云苏阡陌生怕小叔上当受骗,连忙揭他的底:“郎十二,你先别走,你去招惹那个陈国兵做什么?那可是个死眼儿,当下欠下因果。” 郎十二满不在乎地摆手:“什么因不因果不果,我就是觉得他好玩逗一逗,他这样的人你们人类凡间可是不好找了。” “那你准备怎么收场?” “你情我愿,收什么场?我帮他圆了梦,他那点阳气我还看不上呢,说起来还是我吃亏。”刚刚才说了这么不要脸的话,这人一转身,对着云泽良潇潇洒洒一伸手,“云公子,请,我们痛快喝一杯!” 面对这样一个厚脸皮,云苏阡陌只有无语望苍天。 第二天,郎十二终于走了,但是很不幸,他追着云小叔跑雁来山上去了,云小陌几乎给他气死,有心要跟着上山随身捍卫小叔的贞操,无奈山下这边确实走不开。 临走的时候,云小叔给自家侄子逗笑了,摸摸他的头安慰他:“别担心,郎十二对我没那个心思,再说我也没有那么笨。” 又过一天,孟禾悄悄汇报最新发现:“陈国兵没事了,郎十二改了他的记忆,什么都记不得了,还动手把他身体上的一些毛病也给弄没了,他也算是因祸得福。” 结论:“郎十二这头狼比我想象的要靠谱。” 这下子,云苏阡陌更加的心塞和忧桑了…… 番外“艳遇”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