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陌上相思意 清晨,“吱呀”的一声开门响,打破了这个名叫淮阳镇的宁静,也惊醒了桌旁蒙着书本瞌睡的少年。 少年名叫王有仙,面容清秀,眉眼细长。他努力抬头,随即又蒙上了眼。 “你还有时间在这打瞌睡?不努力点读书,等到啥时候?唉,孺子不可教呐,和你那不知道跑哪去的哥哥一样,真丢脸面!” 愤懑的声音出自王老爷子,他是远近闻名的暴脾气,当家作主,说一不二。听说他年轻时,曾领头带着镇上乡亲,远去省城,上访检举镇上的恶霸,最终还了百姓安稳的生活。 王老爷子收回迈进屋的腿,转身朝外,拐杖捣地,指着不远处蹲在水槽边清洗菜叶的中年人,破口大骂:“得开,管教好你儿子,书读不好,大学考不上,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王得开,作为有仙的父亲,极其希望儿子能够考取一个好大学,不要像他这样软弱无能,碌碌无为。可一想到当下这种没头没尾的苦日子,他不禁咬咬牙,怨恨着这个世道,嘴里咒怨着,手上一使劲,狠狠揉捏着菜叶子,水溅四处。 王有仙,家境一般。早年间王老爷子置业有方,加上吃苦耐劳,烟茶早点生意做的很红火,虽未赚的盆满钵满,但也算小有积蓄,家中祖宅翻新多次,门庭总归保持着新气象。但怎奈老爷子的儿子,王得开,一个实打实的老实人,没得本事却还有着一副菩萨心肠。得开经营着一间惨淡店铺,专门来售卖一些杂章古籍,明明是收入微薄,却还经常热心地资助着一些家境贫苦的学生。 邻里间都说,他的精气神全放在了书本和热心肠上面,人虽苦但应会得到好报吧。 少年并未入睡,眼神隔着书本缝隙,漂浮在悬梁某处。从小没见过母亲的他,心智比同龄人更为敏感成熟。 他不知道母亲是谁?什么模样?在哪里?家里的人也讳莫如深,从不在他面前谈起。不过他已经不在意了。 哪怕是看到和他争吵打架的邻居孩子,躲进父母的怀里寻求安慰,他也只会咬咬牙,转身离开。 那又怎么样呢? 他内心实在想不起母亲的模样,没办法从记忆中寻找到那种温暖安全的感觉。 揉了揉僵硬的脖子,他又想起最近镇上来了个奇怪的老道士,破旧的道袍缝缝补补,头上的混元巾已是脏兮兮的,整天就呆在镇上那个颇有“威名”的神算子的摊子旁,有点抢生意的意味。 “有仙哥,在不?” 一个娇柔青涩的声音从窗外悄悄传进来。 “镇上那个神算子和老道士又吵起来了,可搞笑了,我们快去瞅瞅热闹,你快点出来嘛!” 等王有仙回过神来,映入眼帘的是一位目若秋波,顾盼生辉的少女。她急匆匆地快步走到王有仙面前,扶着桌角,身体微微前倾,青丝如瀑,宛若流风回雪。 王有仙目光一滞,随即别过脑袋,躲开少女清纯的目光,扶着桌沿起身,从旁边绕开少女的身体,嘴巴打结似的说道:“采薇,你...你差点吓到我。那神算子和老道士吵架不是一天两天了,别急,等我收拾一下这就跟你过去。” 少女一脸恍然大悟,叉腰轻指王有仙,低声道:“好啊,有仙哥,你刚才是不是在偷偷打瞌睡啊。要是让王爷爷知道了,可不得又要骂你啊!” “哪有啊,我刚在读......快点,那一对老活宝吵架可不等我们呢。” 不等少女反应,王有仙撂下书本,拉着少女的衣袖,就朝院门外跑去。途中不小心踩到池边的水花,溅到了王得开身上。王得开依旧是在为晚饭做准备,手上那些好像总是洗不干净的菜叶子,在听到从远处传来的少女道歉声音后,变得温顺起来。 淮阳镇,地处淮州以东,隶属安阳县。小镇商贸兴盛,来往于县城及周边乡市的走卒贩夫络绎不绝。此时的镇上,已不是午时那般热闹了,街上两道轻盈的身影穿梭在人群之中。 王有仙拉着少女采薇,呼哧呼哧地跑到镇上的将军庙。只见得常年扎摊在庙门口的神算子叉着腰,冲着对面的邋遢道人吼着:“你个臭道士,哪哪都有你啊!本算子熬到现在,眼看着就要开张了,又被你搅黄了。你咋不去河边瞅瞅自己,今日出门带没带脸呐。” 老道士捋了捋灰白的长须,手指微微一弹,嗤笑道:“带了,不就在这嘛!” “你...那王寡妇不就是想求个姻缘签嘛,枯木逢二春,本就是人情伦理,我帮她算上一卦,卜个好彩头,她开心,我得利,皆大欢喜。你非要在旁边嘀咕什么莫向外求,但从心觅,让这妇人羞愧尴尬走掉,搅了我的生意,实在可恶。苍天呐,本算子,算天算地算无遗策,咋就没算到你个老东西会来搅局。”神算子咬紧后牙,大手一拍桌子,吹着胡须恨恨地瞅着老道士。 老道士也不介意,抬眼朝着神算子,微微正经道:“我观这妇人眉眼凝愁,衣着朴素,不外乎家境困难,或有孩子倚赖。本就贫苦的生活,若她将钱花在你这胡言乱语上,岂不是雪上加霜!” 拂尘一扫,老道士随即故作高深地说道:“也罢,今日搅了你吴神算的生意,未来便给你一场造化如何?” “造化个屁啊!上次,上上次,还有上上上次,哪次你不是说送我一场造化。可造化呢?别说造化了,早上出门我还被门夹了。哎呦,我这胳膊,咋说疼就疼起来了......”本名叫作吴钱的神算子,揉了揉胳膊,然后掰着手指头,板上钉钉地给老道士算着被搅黄的次数。 老道士尴尬一笑,扶了扶头巾,侧过身去,急忙说:“嘿,莫急,莫急,会来的,会来的嘛。” 吴神算忽然想到什么,急忙跑到老道士身旁,单手扶着老道士的肩膀,贴耳笑道:“你个老东西,对人家王寡妇的事情了解的挺清楚的嘛,快说说,你还知道什么?”闻言,老道士脖子一缩,头低了下来。 一旁看热闹的少女,忍不住说到:“你们两个老头也不害臊,背后这么碎嘴。有仙哥教过我,圣人有言: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难道你们不知道嘛?” 吴神算闻言,嘿嘿一笑,挠了挠头,自顾去捣鼓他的摊子了,而老道士脑袋低得就更厉害了。 王有仙见状,也不好闲扯,随即拉了拉采薇的衣袖,就往回走。 等他们没走几步,老道士破旧的道袍忽然无风自鼓,袖内快速掐指,算毕,忽轻声诵唱道:“无量天尊,好一个毕十世之功于一役的大谋略。十世业火,也燃不尽此等大手笔!” 王有仙并没有听得太清楚老道士的话,转头看着老道士的背影,仿佛间道士的身形膨大无数倍,撑满天地,俯瞰着少年。 他只知道这个道士,姓张,还是被吴神算逼问出来的,不然骂不知名,挺憋气的! ———— 夕阳的余晖,透过将军庙的飞檐,洒在青石砖道上,拉长了两人的背影。 采薇踩着轻盈的脚步,围绕在王有仙的身边,如同百灵鸟般,诉说着她最近的烦恼。 “家里又给我请了一位老师,教给我的舞蹈复杂多变,真的好难学哦。有仙哥,你也不心疼我一下下!” “采薇,你那么聪慧,从小就跟着很多大师学习琴棋书画四艺,这一点小困难恐怕是难不倒你吧!” “哪有啊,很难学的哎,我可是足足花了好几个小时才学会的。”采薇的身形停下来,纤嫩的手指轻轻地点了点王有仙的肩膀,嘴巴微撅,一副你得相信我,快来安慰我的表情。 王有仙看着面前明眸皓齿,娇弱可爱的少女,不禁想到第一次见她的情景。那年除夕夜,天降大雪,小镇整个街道都白茫茫一片,每家每户都围着桌边,吃着热气腾腾的团圆饭。 王有仙怀揣着刚买的烧饼,持着伞,独自走在街边。香软焦酥的烧饼味道,让他想起了小时候的快乐。如今父亲在远方,无法及时回来过年,这让他很是惆怅。爷爷的手艺果然是一言难尽,总喜欢放那么多酱油,咸的齁人。 低落的心情随着脚步,一浅一深。空中飞舞的雪花,是那样的野蛮,绕过雨伞,时不时地闯入他的眼里,湿润着他的脸颊。 漆黑的夜空会落下洁白的雪花,那孤苦的少年为何没有幸福的陪伴呢?这世间,很美好,但也不算公平。 远处,迎面蹒跚走来一个瘦弱的身影。这是一个头上落满雪花的红袄女孩,眼噙泪珠,通红的脸上挂着略微凌乱的发梢。 她走到王有仙面前,直接冷不丁地一句哭诉。 “我好饿啊!” 王有仙呆楞在原地,看着面前女孩可怜的模样,幼小的心灵第一次被触动。他从怀里慢慢掏出刚买的烧饼,递向女孩,但又快速缩回手,将热腾腾的烧饼费劲撕下一大半,重新递给她。 女孩接过半块烧饼,咬了一大口,嘴巴鼓鼓地咀嚼着,喃喃道:“好香啊!” 她的脸蛋早已被风雪欺负地红彤彤的。 王有仙不禁笑了,举起另一半烧饼,也啃了起来。 “真的好香啊!” 雪花已经变得大如鹅毛,离家出走地女孩,持着伞往回走了,有仙的心思也跟着,飘向远方。 两少男少女已经走到一座独特的宅院门口。王有仙抬眼就看到府宅牌匾上的两个大字“顾府”,隐隐透露出雄伟气象,令人生惧。 “采薇,我就送你到这了。”王有仙看着少女说道。本名顾采薇的少女,突然一改活泼的心态,看着眼前清俊少年,低头不语。 顾采薇朝宅院内走去,却又停在第一个台阶上,转身对着王有仙喊道:“有仙哥,下次你一定要带我去吃好吃的哈!” 王有仙笑了,看着消失在门内的倩影,转身,拢了拢衣服。 “陌上千百相思意,天上神仙未可知。” ------------ 第二章 最拿手的菜和祖传的秘录 父亲王得开依旧是做了他最拿手的菜:白菜炖粉条,麻辣豆腐和青椒小炒肉。菜是精心制作,再配上一碗红玉粥,很有滋味。奈何荤腥稍显寡淡,惹得王老爷子又是一顿臭骂。 “给你的钱呢?不知道买点上好的五花肉,我不吃,有仙那小子不得吃点长长身体。”王老爷子,边喝着他的酒,边照往常一样数落着他儿子。 王得开埋头吃饭,好不容易憋出一句反驳话:“每月初总共才给我那么点钱,日常花销都算上,也不够啊!最近集市上卖的肉确实比较贵,听说也不知道是哪里打仗了,很多远方的商贩子都来不了,搞得物资有点紧张,都在涨价。” 王老爷子一听就不乐意了,敢反驳我,你个兔崽子,就又是一顿数落。 王有仙也是见怪不怪了,刚想夹起一块豆腐,奈何豆腐过于软嫩,碎裂开,半天夹不起来。王得开见状,就顺手用筷子夹起一片菜叶,缠绕住一块嫩豆腐,裹紧,轻轻一夹,就送到碗中了。有仙不得不佩服父亲的妙招啊,有模学样的夹起一块豆腐,吃进嘴里,很是麻辣可口。 “老百姓的好日子才过多久啊,又要打仗了?这世道,赚钱养家本来就很艰难了。前不久才消停的疫情,让整个国家的经济都很低迷。你看看街上的一排排门面房,每天能有多少人进去,能挣几个钱?” “我年轻那会,遇上饥荒,把人饿的都啃树皮。街坊邻里的,很多都饿的皮包骨头肚子大,也是饿死过不少人的。”王老爷子呡着酒,旧事重提,在他嘴里,透发着一股子萧瑟。 “我也听隔壁老头说过一事情,以前有一户人家的孩子,在河边割草时,不小心把一条冠顶发白的小蛇给误杀了。这种蛇,当地人通常叫做‘煞’,很是忌讳的。因为它们一般是群居,耐性差,但很有报复性,会循着气味追过来。周围的邻居都说是祸躲不过,当晚就把孩子放入院中一口粗黄大缸里,盖上槐树木板,压上青花大石,并叮嘱孩子不管遇到什么事,听到什么声音,都不要吱声,只管睡觉。这样做,‘煞’虽然能嗅着气味寻过来复仇,但是因为有厚重的缸体护着,无法轻易破开,时间久了,自然会无功而返,不再寻仇。” 王老爷子酒盅一放,盯着王有仙,问道:“有仙,你猜猜看,结果怎么样?” 王有仙一愣,筷子放下,顺着碗沿,滋溜了一口红玉粥,随即说道:“人没了。” “好小子,你怎么知道的?” “那个年代估计神棍骗子不少,孩子是被人偷摸地拐卖了吧。毕竟神鬼一途都是妄言,很难有科学依据的。但在那个民智初开的年代,还是会有很多人相信的。” “是啊,后来听说当晚阴风阵阵,院中掀起狂风,蛇行鼠动,动静异常的大,屋内的人都不敢出来。第二天,孩子父母急切地掀开盖板,就发现,人没了,当场晕死过去。” 王老爷子,又滋了口酒,悠悠说道:“人心叵测,不敢轻信;神鬼难言,迷失自身。有仙啊,鬼怪一说,真的是虚构的么?那孩子真的是被拐走的么?” 饭毕,王得开去洗刷锅碗。 王老爷子把有仙叫到了里屋,喝上一口茶,说道:“有仙啊,你知道我为何给你起名‘有仙’么?” 王有仙思忖片刻,道:“是取自‘今宵酒醒无觅处,人间自有真神仙’么?” 王老爷子眯了眯眼,有点意思了,今夜可畅饮一番。于是他指着桌上的一壶酒,示意王有仙上前拿起,讲道:“有仙啊,我看着你从小长大,知道你性子坚韧,极其聪慧,也有自己的想法。以往让你勤于读书,是不想让你和你父亲一样庸庸碌碌一辈子。当然我不是说你父亲这样不好,他是个好人呐,那么老实本分,我总是骂他,他也很少还口,也不会舍弃我不顾。” 说罢,一抬手,就让王有仙尝试着喝一口壶中的酒,同时不禁颤声自语道:“苦命的孩子啊,没娘疼的娃娃。这辈子一定要好好的过,别怕难,祖辈们都在看着呢,一定会出人头地!” 王老爷子深吸一口气,转身从背后的箱柜中翻出一个木匣。打开木匣,是一本不薄的古籍,封面字体苍劲古朴,写着“鬼谷阴阳录”四个字。王老爷子小心拿出来并递给王有仙,严肃道:“有仙,有些事情,我暂时无法给你细说。这本册子,是我们王家世代相传的秘术,有着扭转乾坤之能,包藏天地之计。你保管好,带在身边,不要让别人看到,也不可随意施展其中的奥妙。以后的路是要靠你自己走的,爷爷我帮不了你多少。” 此时的王有仙已经被嘴里的酒,辣的眼泪快出来了, “可是爷爷,你这咋有点像白帝城托孤呢。”王有仙苦笑道。 “哪那么多屁话,爷爷我身体硬朗的很,能活一百岁呢。你这臭小子,以后要保护好自己,你可不知道你爸为了你付出了多大的代价。”王老爷子一把接过有仙手里的酒壶,猛灌了一口酒,大笑道:“为了你,再辛苦都值得。快滚去看书吧!” 王有仙怀揣着秘录,向王老爷子告了晚安,径直回房。 王老爷子连灌了几口酒,眯着眼,看着远去的身影,叹道:“时间不多了啊!”随即又看向木匣里面剩余一本书,厚厚的类似家谱。 他轻轻地翻开第一页,开头赫然写道:“王氏先祖,居云梦山,通天彻地曰阴阳,神鬼莫测号鬼谷。” ------------ 第三章 梦入神机 夜入神,月点灯,对影成三人。 王有仙的屋内堆满了书籍,小到杂谈怪志,大到治国伦理,无一不读,最近他就特别喜欢读西柏先生的词和太白的诗,小小年纪就透露着一股子书卷气息。 他翻读着这本《鬼谷阴阳录》,此书果然是包罗万象,既有道家绝学,又有兵法韬略和纵横诡术。全书分十八篇,开篇即是术与道,更不用说后面的人心、摩意、妄念、剑术、观天下、时势、捭阖,种生死......破长生,无一不是潜谋无形,常胜不争的鬼功神技。 但晦涩的文字令他读起来很耗心神,书中古朴厚重的气息,夹杂着油灯的青烟,让他如梦如醉,神魂游离身外。 仿佛间,时间长河逆流,听到了远处的歌谣声,由远及近。 “夜狼烟,苦劳山,将军不卸甲,威武台上陈兵点。娘儿泪,白发追,锄头换兵戈,谁人心中把儿怜。” 镇北城中。 二人并坐取暖,篝火中的枯枝,费力地燃烧着,发出噼啪爆响。 “赵老头,你的胳膊伤好点了吧?” “好多嘞,这天寒地冻的,能好这么利索不容易啊!” “得亏是咱们将军体恤下属,我瞅着光受伤的兄弟,都能比平时多吃几块肉,可嘴馋呢。” 赵老头是个老烟枪儿,亦是个从军多年的老兵油子。此时嘴巴抿紧自制的粗烟斗,长吸一口,吐出地道的辛辣烟气,对着冬青李,慢慢道:“历任将军里,咱们将军人好心善,可算是第一喽,兵法韬略那更是无人能及。初来镇北营,便带领三百亲卫,夜袭虏图山敌寇大营,杀敌三千,令其闻风丧胆!要不是敌将呼延儿恰好不在军中,不然此役便能让这个狼崽子,永远埋在焦土之下。” 一说到将军的英勇事迹,来自秦川大地,才入营不到一年的冬青李,顿时心血沸腾。自古英雄好汉,无不崇尚强者。将军胆识过人,智谋千里,在后续的敌我对抗战中,指挥有度,常取胜功。如今的狼胥山,对咱们将军的惊才绝艳,就广为流传着“智勇双绝,一代儒将”的美称。 大抵是因为有着对胜利的渴求,对和平即将到来的焦急感,冬青李,不禁有节奏的拍打着大腿,低声吟唱起家乡的信天游歌:“夜狼烟,苦劳山,将军不卸甲,威武台上陈兵点。娘儿泪,白发追,锄头换兵戈,谁人心中把儿怜......” 寒风冷彻,夜幕遮不住远处大山的威压! 忽然,二人快马而来,身背信笺囊袋,手持八百里令箭,急入城中大营。 不一会,大营外便集结了十八名轻兵骠骑,二字排开,皆身穿玄黑甲胄,戴血色披风,甚是悍勇。 赵老头赫然在列,如他那辛辣的粗烟斗一样,他可是军中最富经验的兵哨子。 马鼻音重,略显焦躁。 正值双方交战白热化,突如其来的一封密函,不得不出! 将军身着雪隐龙须甲,凝眉回望。城中有高密和费蕴二人坐镇,兵马调动,布置得当,绝不会出现任何岔子。虽四大营皆有防务,但飞鹰卫仍可快速机动,策应行事。 不妨碍。 山欲倾,雪花落,马蹄肆践。 将军夜带刀,出城外。 ———— 早上的被窝总是令人倦懒,王有仙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胡乱撩了几下头发。他熬了半宿研究那本祖传秘术,颇为吃力。本想着今天睡个懒觉,可一大早就被王老爷子给骂醒了,嚷嚷着让他速度过去见一个很重要的人。 王有仙思忖半天,也想不到有什么重要的亲戚能来拜访,毕竟王家也不是什么大户,祖孙三人,实打实的三人成棍。 “这是有仙吧,长得真俊俏哦!老爷子有福啊,得了两个这么好的孙子。” 突然,一个充满独特韵味和质感的女性声音传到王有仙耳边。才刚踏入南向堂屋,王有仙的目光就被一位身材高挑,性感迷人的女子给吸引住了。 女子几乎有一米八的个头,戴着一顶微微倾斜地时尚黑色贝雷帽,给人一种俏皮而优雅的感觉。墨镜遮住了她的眼睛,却无法掩盖她身上散发出的自信和魅力。身穿一件黑色的小皮衣外套,搭配着一条紧身牛仔裤,长筒皮靴紧紧地包裹着她修长的双腿,凸显出她完美的身材比例和曼妙的身姿。 “你好啊,有仙。嗯......我是你嫂子,嘻嘻!”女子摘下墨镜,露出精致如画的脸庞,鼻梁高挺,嘴唇微微上翘,透露出一种神秘而迷人的气质。 “呃,嫂子?” 王有仙一脸惊愕,头一次面对如此美丽的女子,略显羞涩,同时也对这个“嫂子”称谓感到很诧异。 此时,王老爷子微咳一声,无奈地看了一眼女子,向王有仙说道:“你就当她是你嫂子吧。有仙啊,明日你跟着她去一趟北方。这次出门比较远,好男儿志在四方,开拓一下眼界,对你是有好处的,不要像你爹那样没出息。当然你爹其实年轻时跑的地方还真不少,只不过......” 王老爷子忽然脸扭向女子,话题一转:“有仙从小没有母亲,虽然能吃苦,但很多方面是欠缺的,就麻烦你多多照顾了。” “哪能啊,老爷子,你就放心吧!有仙这么可爱,我心疼还来不及呢!保证把人完好如初地给你带回来。”女子拍了拍胸脯,又朝王有仙看去,笑道。 王有仙顿时感受到女子目光的压力,但转瞬间这种压力就消失了。他不明白,一向管教极严地爷爷,为什么会允许一个陌生的女子带着他出远门呢,甚至这个女子给了他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爷爷,这也太突然了吧,何况她真的是我嫂子么?那我哥呢?好多年没见过他了,他去哪里了?” “你先去收拾一下东西吧,明早就出发,路上要听你嫂子的话!”王老爷子打断了有仙的话,示意他回屋收拾行李。王有仙一脸郁闷,只能乖乖地出去了。 女子环抱着手臂,倚靠在门墙上,看着远去的弱小背影,自语道:“原来他就是你弟弟啊,嘿,未来的一段日子肯定会很精彩,哈哈!” 旁边的王老爷子乍听到女子爽朗的笑声,不禁腹诽,这姑娘有点神经不正常啊,我是不是看错人了?昨大半夜他喝完酒正准备入睡,听到大门外有急促敲门的声音,便起身披衣去看看是谁?不曾想,一开门就见到个斜挎军用背包,面容清冷的女子,朝着他,就说道:“老爷子,我来自沈阳。北方军区少将王北山,是您的孙子。” ———— 夜幕降临,街道两边的路灯逐渐亮起,形成一团团朦胧的光影。两道身影在路灯下斜斜地拉长,最终在远处汇聚到一起。 “有仙哥,那个女人,真的是你嫂子么?” 顾采薇,向前一步,贴近王有仙,盯着他的眼睛问道。 “真...真的是啊!” “真的是?” “真的,比金子还真呢!爷爷亲口说的,他总不能骗我吧!突然冒出来一个陌生的亲人,我也挺奇怪的。” 王有仙望着少女的眼神,内心不禁一阵发虚,不应该啊,我做错事了? “好吧,那你出远门,一定要多注意安全!”少女低眉,轻声说道。 “采薇......”王有仙挠了挠头,低头道。 “有仙哥,以后你去哪,我就跟着你去哪。” 月光下,少女的身影朦胧,若隐若现。她踮起脚尖,白色的纱裙随着她的走动而摇曳生姿,如同云朵般飘逸。 晚风轻轻吹拂,她像一个美丽的精灵,自由地漫步在夜空中。 而他就静静地站在那,注视着她,沉醉着,心安着,内心编织着与她的美好故事。 “早日回来,我在这等你。” ———— 第二天清晨,为了赶去县城的早班车,王有仙提前就收拾好了行装。东西不多,且他家距离车站也不远,但平时做事谨慎惯了,总觉得提前做好准备才更稳妥。 “早啊,小仙仙!”还打着哈欠地女子,伸了伸腰,胸前包裹的两团呼之欲出。她面带戏谑的笑意,揉了揉王有仙的脑袋,故意弄乱他的头发。凌乱的碎发微微遮住王有仙的双眼,让他略显慌乱。 “嫂子,早上好!”王有仙不得不服气地让她蹂躏自己的头发,谁让她比自己高出很多呢。早知道就应该剪的更短一些,扎扎她的手。 “小仙仙啊,我的包太重了,你帮我背着吧,大男生一定要多多照顾女生哦。”女子一边将她的军用背包递向王有仙,一边眉头微皱,目光闪动,略带委屈地看着王有仙,说道。 王有仙略一思索,也不知为何,就顺势接过背包背在身上。 院门前,父亲王得开提着一红塑料袋子东西,朝着王有仙说道:“也不知道买什么,就跑到镇东边谢老汉的铺子,买了十个烧饼,带在路上吃吧。你看看还有需要带的么?苹果要带么,上次别人送的还剩不少,个挺大的。哦,对了,还有一箱罐头要不要带上。” 王得开此时少有地话多了起来,生怕没出过门的儿子路上饿着,但手头不宽裕的他,也只能想到那么多了。昨个亲手给儿子两千块钱,那是他最近好不容易卖书挣的钱。自己咬咬牙就算了,可不能亏了儿子。 “那我们怎么去车站啊?”女子修长的双腿,踩在路牙子上,瞅着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车流,说道。 “骑车,我带你。” “啊?” “为啥不坐车?” “没钱” “......” 王有仙,回头看向从小就生活的地方。院子大门的颜色已经有些脱落,门框上去年贴的对联已经不在了。他依稀记得,门内还有小时候涂写的一首诗: “桐花万里丹山路,雏凤清于老凤音。” ------------ 第四章 道士与恶徒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青城山山脚下,一个身材修长,面容冷峻,穿着休闲装的男子,漫步走在山道上。 “李承影,我的好嫂子哎,愿赌服输。我已经把你背到山脚了,你还要在我背上呆到啥时候?” 男子背后趴着一个女人,身着白色长衫,配上黑红金边马面裙,如娴静处子般春困入眠。王有仙见女人不回应,托着其臀部的手,用力捏了捏。 “哎呦,我的小仙仙,干嘛这么用力。大老远跑来这,嫂子我真的好累哦,你背着我再走一会好不!”女人蠕动着身躯,重新调整了一下姿势。 王有仙一阵头大,这个当年欺骗他,让他叫嫂子的女人,真的是太可恶了,也不知道当初爷爷为什么也会配合做戏,害他白白叫了她两年嫂子。 一想到这就气不过,王有仙身体一扭,快速转身,横抱起女人,直接用力向上一抛。 李承影在空中连翻两个身花,身上的马面裙旋出一个美妙圆弧,飘然落在地上。秀发故意扎成了一个搭肩马尾,李承影笑嘻嘻地看着王有仙道:“有仙,你好狠心呐!谋杀亲嫂子啊。嗯,嫂子这一招,酷不酷?” 早之前在山脚下一个汉服装店,她就看上了这一套汉装,非赖着不走,让王有仙掏钱给她买下。穿上之后,她还故意扎了个翘马尾,一副娴静淑女敢提刀立马的样子,浑身精神气爽,觉得美极了。 王有仙挺郁闷的,没人知道,只有他亲身体会过这李承影美丽的外表下,隐藏了多么恐怖的能量。当初在神农架的死人谷,一族三氏近百名强者的不断追杀之下,眼见王有仙身负重伤,陷入绝境。李承影犹如杀神一般,手持承影剑,暴起屠戮,杀敌七十二,背负着王有仙,顺利逃脱。这位人送外号“地狱魔主”的女人,实力之恐怖,令人胆寒。 林间风动,山径悠长,午后的暖阳使人疲倦。王有仙逮了只野兔子,熟练地剥皮剔骨,清洗干净。曾孤身深入原始林海的他,很快就找到一些草药浆果,捣碎一番,当作腌制酱料,支上架子,打算搞个火烤野兔肉。 枯木在烈火的燃烧下发出噼啪的爆响,滴落的兔子油脂更增添了一份火气。李承影双手托腮,呆坐在青石板上,目光穿过油香飘溢的烤兔肉,盯着王有仙,细细打量。这兔崽子,才两年的光景,就变化如此之大,说出来谁信呢。当初背负着命令来王家把他带走,北方凌冽的风气并没有摧残掉柔弱的他,反而是极大地激发了他体内无限潜力。靠着一股子不知哪来的倔强,经历重重训练,挺过无数生死难关,让他如今强的可怕。就刚才抓兔子的那一手控鹤擒龙,对其他人来说,没有十几年的功夫,很难如此流畅自如。 “承影,最后一个目标,在山上?” “嗯,只要把这个人解决了,我们就可以回家了。” “回家......军区那一群肩扛五角星的老叟,还眼巴巴等着我回去杀几盘呢。一个个地要给我介绍亲孙女,干闺女,跟不要钱似的,我很强么?给我介绍这么多。”王有仙揉了揉眉头,苦笑道。 “哈哈,小仙仙,你强不强我不知道,但你某方面确实挺强的。”李承影手抓着抢到的兔腿,小嘴吃的流油,浑圆的胸脯随着笑声一颤一颤。 王有仙白了她一眼,也不打算接话茬,主动问到:“今年的罗天大礁在青城山乾坤宫举行,到时会不会有那八大世家的人出现?” 李承影不假思索道:“罗天大醮是道家千年来祈禳祭祀的重大仪式,供奉有一千两百教位。当然会邀请一些人前来参观,到时不乏有社会名流,四族八氏的子弟前去还愿祈福。” 王有仙,呵呵一笑:“这些世俗子弟,只会懂得祈愿纳贡。道家《灵宝经》上曾曰:‘三界之上,渺渺大罗。游三清境,出金阙。朝拜太上,得为真人,入金门。’在我看来,不如日行一善来的爽利自在。” “谁能跟我的小仙仙相比呢?你可是自称佛门败类,道家恶徒的人啊,看看多么令人可怕!”李承影幽幽道。 “佛难渡,道难渡,己渡已身,我修真我。佛门的清净和道家的无为,我都看不上。我只求当下,辩事,口中有才;遇事,身后有人;出事,手中有剑。”王有仙轻声一呵,剑指挥斥。风影绰绰,衣衫猎猎,仿佛一股无形之气肆虐于周身。 李承影侧立于旁,目光熠熠。 “好一个道家恶徒!”一声轻叹由远至近。林深尽头,一位身着绛紫色道袍的老道士,身影忽闪,脚步凌波,骤然出现在王有仙面前。 “早就知道你在旁处了。老道士,你从何来?”王有仙起身道。李承影侧身在其后。 “我从山下来。” “去何处?” “去往山上” “做何事情?” “做些力所能及之事。” “吃点?” 老道士:“......” 王有仙也不再继续和老道士言语,毕竟手上的兔胸肉还没吃完,都快凉了。 李承影手里拿着滋滋冒油的兔腿,辫尾一甩,马面裙摇摆不定,踱步向前,边吃边围绕着老道士转圈打量,嘴巴里吧唧个不停。 老道士神态自若,长眉低垂,轻诵“福生无量天尊”。 饭毕,老道士主动邀请王有仙一起上山。山道曲折,林间鸟鸣,二人闲谈。当谈到《太上感应篇》时,王有仙对其中的“祸福无门,惟人自召”表达了不满,更坚信“命自我立,福自我求。妖魔邪道,畏我神咒。”老道士袍袖夹风,笑而不语。 人人都有执念,事事都难两全。 此时,从山道上走下来一位素袍少女,发髻轻云,腰如约素,眉若远山,清尘脱俗。 素袍少女来到老道士面前,叫了声师父,然后静静地看着王有仙一行人。 王有仙眉头一挑,左手后背,掐指速算,然后古怪地看着少女。 素袍少女似有察觉,凝神盯着王有仙。男子清俊的面庞,透着一股子陌生的熟悉感。闭眼再次睁开,瞳孔浮现出一幅复杂深奥的图痕,宛若穿越时间长河,纵观前世今生。稍许,少女嫩白的脸蛋突然羞红起来,一改刚才矜持的模样,局促不定。 老道士轻抚长须,笑道:“两位居士,我青城山拔地千丈,林深神隐,山高仙灵,别有一番景致。近日适逢大醮盛会,万千信徒,八方而来,必然也是热闹非凡之地。弟子们事务繁忙,招待不周之处,还望担待”。 王有仙双手作揖,自称叨扰几日以观盛况。 老道士转身,叮嘱素袍少女照顾一二,便飘然离去。 素袍少女并足而立,颊红还未完全褪去,便突然被王有仙一步近身,贴脸对视。 “姑娘,我们上辈子很熟悉吧!” 少女羞赧,低眉回首。 承影抱胸,眼波流转。 ------------ 第五章 今日刺杀 人间盛事,汇聚于此。三教九流,鱼贯其中。 山中气候多变。 山腰处有一四角石亭,丹漆圆柱,高悬的匾额上攥写“待风亭”三个古朴大字。亭内三个醉酒汉子成犄角之势,围困一对老夫妻。 为首的醉汉嘟囔着老夫妻不仅占了他休息的地方,还偷了兄弟的钱包,要求搜身检查,并让他们赔礼道歉,不然就打断他们的腿脚。老夫妻中的男子,戴着金色边框的眼镜,稳坐石凳,面容微怒,但也只是静静地盯着醉汉。旁边的黑包女子则是略显慌张,紧抓着男子衣袖,四处瞅着有没有路人可以求救。 醉汉眼见对方不服软,便索性掂起手中的酒瓶,砸向石柱,“砰”的一声,酒瓶炸碎。醉汉举着碎酒瓶指向老夫妻,进一步威胁。 眼见着局势进一步升级,忽然听闻一声高喊:“壮士,且慢!” 李承影纵身从林荫后跳出来,马尾辫一甩,叉腰喊道:“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之中,你们仨个地痞无赖,居然还敢伤人?有什么事冲我来!”。 空气中弥漫着雨丝,王有仙一脸尴尬,瞅着承影高挑的身姿,对这女人今天的酷劲很是无语。身后的素袍少女淡然地看着,像是在思量些事情。 醉汉回头,看着对面一男两女,气势不减,手中的碎酒瓶指向李承影,让其滚开。李承影大长腿踢中脚边碎石,碎石爆射向醉汉脸部,一击命中,血流不止。 醉汉被激怒,忍着疼痛,欲扑向李承影。 就在此刻,山道上又出现了两男一女。居中的男子,面容沧桑,一身名贵得体的双排扣西装,显得气宇不凡。旁边的女子丰腴成熟,牵着一个手拿拨浪鼓,长相精致的女孩。拨浪鼓咚咚的响声,惊醒所有人。女孩单纯地看着亭子间的众人,尤其是对那个面部流血,手操碎酒瓶的凶狠男子,既好奇又害怕。 西装男子踱步到亭前,抬头看着石亭对联。 “少时听雨不识人间其中味,老来持剑难斩身后意中人”。 “‘待风亭’,好一个待风停。” 一阵赞叹后,雨势渐大,西装男子抱起小女孩,快步走进亭下躲雨。 李承影摸了摸鼻子,悻悻地收回姿势,回首往后,小嘴一撅,也跟着进入凉亭。 此刻的凉亭略显拥挤。 老年夫妻独坐中间一排,王有仙和素袍少女坐左排,西装男子怀抱着小女孩坐右排。李承影一脚踩着长凳上,横眉瞪着亭子入口的三个醉汉,一副要用眼睛杀光他们的样子。 三个醉汉面面相觑,也不敢轻举妄动。为首醉汉强装叫嚷道:“你们是谁?别多管闲事。”手中的碎酒瓶左右挥舞着。 西装男子也不在意他们,抬头看向王有仙,主动示意道:“山高水阔,风雨际会,能在此处与诸位相遇,是赵某缘分呐。” 王有仙举手示意,微笑道:“萍水相逢,皆是他乡之客。” 西装男子又道:“我来青城山多次,上次来是在三年前腊月天,那时漫山大雪,林深似海,山川如画。可惜当时手上没有酒,若是能痛饮一杯,也是景美人醉无遗憾了。” 随即,西装男子又示意老夫妻俩莫要紧张。不等两人有所反应,大手一挥,一直站在他身后的高大风衣男子,径直走到亭子中间,面向三个醉汉。 风衣男子活动了一下手腕,双手搭在为首的醉汉肩头,猛地一提,百多斤重的醉汉被举过头顶。男子腰部一拧,顺势直接将醉汉扔出了亭外。 醉汉被摔得一脸泥水,狼狈不堪。其余两个醉酒汉子,眼见自己人被欺负了,直接恶胆暴起,争先扑向风衣男子,四人纠打在一起。 雨势越来越大。 亭外,风衣男子在大雨中,单挑三人,丝毫不落下风。 亭内,丰腴的女子已然把小女孩紧抱在怀中,面色柔和,轻声安慰着,用柔软温热的身体为她遮风挡雨。 可说时迟那时快,独坐在中间一排的老夫妻,骤然暴起,先是金色眼镜男子从腰间抽出一把锋利短刃,闪电般刺向端坐着的西装男子脖颈。同时,黑包女子一改紧张面色,目光凶恶,径直扑向丰腴女子怀中的女孩。 千钧一发,西装男子顾不得受伤,右手成爪,抓向金色眼镜男子刺来的短刃,左手成拳,轰向黑包女子。可金色眼镜男子并不想给他这个挽救机会,抱着必死的决心,刃锋一转,势必要斩断他的拳头。 西装男子怒目相视,眼见冒着手臂断裂的危险,也无法保护身后的小女孩,可恨自己没有及时发现这人的狼子野心。 在这绝望之际,一道身影,飞踢而来,直接将黑包女子踹飞出去,撞击到山石壁上,昏死过去。 西装男子见状,毫不犹豫,骤然发力,一拳击飞金色眼镜男子的短刃,前臂弯曲,手肘猛烈捶击其胸口。金色眼镜男子胸部凹陷,口吐鲜血,身体倒飞出去。 王有仙立身于丰腴女子面前,摸了摸小女孩的脑袋,擦干她眼角的泪水,笑道:“不哭哈,哥哥来保护你。” 精致小女孩粉嫩的脸蛋上尽是泪痕,乌黑分明的大眼睛注视着面前的人,喃喃道:“谢谢大哥哥,我不怕的,我......”话还没说完,眉心处隐约浮现出一种状若秋水海棠的纹路,随即面色发赤,昏睡过去。 王有仙见状,思忖着在哪里见过这种纹路。 “小女名叫真真,我可怜的孩子,自小就患此病,一遇到突发状况,身体就会陷入某种自我保护状态。短则几小时,长则几天,才能苏醒。之前多方求医问药,也无法弄清其原理。今日上青城山,拜访老仙师,希望这孩子能得解脱。” 西装男子整了整衣袖,关切地看着昏睡的小女孩,然后向王有仙抱拳,又道:“鄙人赵东阁,今日搭救小女恩情,铭记于心。还望小哥报上名讳,日后必当涌泉相报。” “我叫王有仙。赵叔不必客气,若非事发突然,凭赵叔的能力,肯定会没事的。这两人看似是被三个混混欺负,实则是相互配合演了一出暗度陈仓的戏法,就为了伺机谋害你们,也不知是何缘故。”王有仙平静道。 此时,亭外的风衣男子匆忙进来,守护在丰腴女子身旁。 赵东阁看着亭外四仰八躺的三个混混,慨叹道:“看来家族内的某些人已经等不及动手了。” “曲风,收拾干净后立刻通知律堂执法,开始行动!” “是” 王有仙又看向昏睡的小女孩,心中一动,抬头朝素袍少女挑了一下眉头。 素袍少女见状主动向前一步,对赵东阁说道:“家师张道阳,日前在山中主持盛会。各位如果方便的话,我来向师傅引荐。” 赵东阁急忙道:“有劳姑娘了,唐突之处,还望见谅。” 李承影右手摩挲着下巴,看着素袍少女,嘴上小声嘀咕着方便方便,心里却在猜测这素袍之下是一具什么样的身姿。 稍许,雨势渐停,山雾褪去,地朗天清。 ------------ 第六章 门阀士族 “仙子居前,赌徒在后。花开两瓣,各表其一” 曾经有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混小子,在目睹了一场露水之欢后,发出了如此的感叹。李承影从未想过,当初看着那么单纯的少年,居然能说出如此惊世骇俗的言语。又想到之前的种种,内心一股子劲上来,趁旁人不注意,暗地里狠狠地捏了一下前方人腰间的皮肉,扭头就嬉笑地跑开了。 王有仙嗞着牙,轻轻揉着腰间疼痛处,瞪着李承影,这娘们咋了,吃错药了? 青城山乾元宫大殿前的广场,身穿不同袍衣的道士们来回穿梭,为明日的大醮盛会忙碌着。闻名而来的游客络绎不绝,其中不乏有烧香纳贡,祈福还愿的赤子之人。 “让开,都让开,杵在前面蹲马猴啊!” 一群彪悍黑衣大汉,簇拥着几个衣着光鲜的男女迎面而来。附近的游客,也是惧怕这群人的气势,本着不惹事的心态,敛声屏气地远离开来。 “谢朝亭,听说你们家族明峰国投集团下的房产开发公司,在杭州拿了十几宗土地,那可是上百亿的投资啊,真的是眼睛都不眨地扔了进去。”光鲜男女中,一个戴着金丝眼镜,身穿白色西装的男子,眯着眼,笑着朝身边的人说道。 “上百亿?呵呵,在你看来,钱难道不就是用来生钱的工具吗?崔家大少。”名叫谢朝亭的男子,冷眼看了一下对方。 “我崔家名下虽然也有不少家族企业,但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来,恐怕也是免不了伤筋动骨一番。” “子陵兄说笑了。博陵崔氏,千年世家大族。世人皆谈‘王与马,共天下’,岂不知‘天下士族之冠’早就是崔氏一族的囊中之物了。”谢朝亭心中翻阅着崔子陵家族的企业名单,不禁暗自咋舌,说道。 崔子陵并没有立即答话,扶了扶眼镜框,转身看向远处高岩峭壁之上的楼阁,其姿羚羊挂角,精致非凡。他思忖道,一家企业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中标十几宗土地,如果中间没有官商之间的利益合作,怎么可能做到。陈郡谢氏一族,什么时候手段如此通天了?莫非..... 突然,他看向旁边一个女子,问道:“慕小姐,你们的婚期是什么时候?” 慕夕瑶,作为谢家长子谢朝亭的女朋友,一身名贵精致的香奈儿小香风短裙套装,配上她长长的秀发,高挑的身姿,让她出落得亭亭玉立,惹人注目。 她看了看身边的谢朝亭,羞赧道:“朝亭最近很忙,我们还没时间来得及和双方父母讨论......” “够了,我的事还不需要你操心。”谢朝亭一声呵斥,打断了慕夕瑶的话,也掺杂着对崔子陵的不满。 慕夕瑶有点紧张地看着谢朝亭,相识那么久,很少见到他生气。曾经那个温文尔雅、谈吐不凡的儒雅模样,闪过脑海,这让她有点心慌,不由得抓住了旁边另一个女子的胳膊,低声道:“小依。” 那个叫“小依”的女子,本名赵岚依,是兰陵赵家赵三千的女儿。自小就性格乖张,泼辣无度,一双细眉柳叶眼,妩媚风流中又带着一丝锐利。此时的她正兴致勃勃地欣赏着山山水水,被闺蜜这么一抓,犹然恼火,便朝着谢朝亭和崔子陵劈头盖脸一阵输出。这令两个世家大族的男人一阵头大,赵家魔女,恐怖如斯! 人群的最后面是一个木讷的年轻人,手上拎着几瓶矿泉水,瞧着是帮前面的人拎东西,表情唯唯诺诺,生怕打扰了他们的雅兴。此人是魏家公子,魏无延。 ———— 素袍少女已经带着赵东阁一行人离去。王有仙瞧着李承影在东跑西跑地到处摆造型自拍,也没有什么兴致。他看着眼前高耸雄浑的大殿,随即在附近找了一块高大的石像,瞅着四处无人,纵身一跃,几个借力,便登上了大殿殿顶。 此时,王有仙登高望远,目观四方,极尽视野。青城山绵延壮阔,景色瑰丽,中间是占地极广地校场,四处散落的阁楼大殿,井字阵排开,隐约成拱卫之势,汇聚八方来气。 王有仙猛然想到阴阳录上记载的排名前十的一种强绝阵法。此阵上聚天星,下拢地火,挟山海之雄,风雨之力,镇杀一切邪祟。青城山是千古道场,香火鼎盛,道气充盈,难不成拘禁镇压着某种存在么? 念头忽转,王有仙眼前快速闪现过去两年的时光碎片。背着行囊,憧憬大好河山的文弱书生,遭受赤裸裸的欺骗,日夜不停的折磨训练,千百次失败和成功,第一次和数百次刺杀,袭击和围困...... 王有仙不禁飒然道:“通灵天地一生死,千载难逃入轮回!”言罢,一拳击出,快若闪电,奔雷骤响。 “呦,看看咱们有仙,一个人在这独享清净,悠然自得。可怜我惨兮兮地跑来跑去给你办事!我这老胳膊老腿地,好疼,好酸。”李承影不知道什么时候上来的,坐在殿顶脊兽上,装腔作势地揉捏着脚腕。 王有仙看着她,也配合同情道:“有劳承影大人了,在下感激不尽!” “就这?你知道我给你办的事多大么?”李承影暗暗加了点手劲,尽量让自己痛地流出眼泪。 “嗯,一个肉夹馍?” “可以,要双倍加肉。”李承影倏地窜到王有仙面前,强烈要求道。 王有仙盯着眼前比自己还要高半头的李承影,风吹乱了她的发梢,高翘的马尾没有遮住她红扑地脸。英气的眉梢,深邃如海的眼睛,配上她白衣马尾裙,竟然如此的好看! 李承影忽然扭头,夕阳的余晖,令她面色愈发红润! “借助青城山自古以来的地势,在十方雄殿,按照秘法依次设下符箓,激活千年古阵,足以灭杀此行目标!” “目标在何处?” “就在脚下。” “此人是谁?” “此人名叫,高北斗。” ------------ 第七章 八方朝聚 道藏有曰:自天地初开,诸神无我。乃有三境至尊,十方上圣。终至三界官属,一切威灵。 翌日,整座青城山,一改往日的平静祥和,到处是旌旗猎猎,钟鼓声鸣。山中三百道子操持大会,与应邀而来的全国数十个道团宫观共参盛举。 校场内坛,青城山监斋高功执事张明海,一身紫衣道袍,手持大罗剑,脚踏天罡斗,沉香静谧,禹步连连。坛下诸多道士持玉牌手鼓,躬身垂首,默诵道藏经文。坛外众多传承世家,各界政客名流和普通百姓,则恭默守静,共同祈愿延寿度亡、消灾禳祸,天下太平。 人头攒动,有好事者低声道:“这么大的阵仗,是不是真能把老天爷给请来哦!” “请来又能如何?上梁不正下梁歪,你以为老天爷真有闲功夫管咱们老百姓的事嘛。” “这可莫要胡言乱语。头上三尺,可是有神明的。不要管有没有用,心诚则灵。” “俺性子直,老天爷估摸也不会怪罪我。实话实说,这么一群恭腰谦背的人,有几个诚心诚意替老百姓祈福的?真是可笑。如果真替老百姓着想,那魔头也能皈依佛门了!” “哎,这位兄弟,你还别说,我听老一辈人讲啊,四十年前,江湖上有一奇人,号称打遍天下无敌手,奈何品性太差,做了不少丧尽天良的坏事,得亏最终被道门高人给收服了。” “我也听说了,这个魔头,凭空冒出来似的,没有人知道他来自何处,仅仅凭一身横练功夫,就大杀四方。听说他只要看向谁,伸手一指,那人就如遭雷击,爆体而亡,恐怖如斯啊!” 众人闻言,皆是不寒而栗。 “吹你娘的狗屁吧,俺可不信。再厉害,他也是个人,这不也是被伏诛了么。” “这哪是被降伏啊,可能他是刚从娘们肚子上下来,脚虚没站稳,就被闷头一棍了吧,哈哈!” 听者皆是大笑,让原本肃穆枯燥的庆典仪式,平添了几分生气。 然而,这荒诞的吵闹声,让不远处身为世家子弟的赵岚依,嗔怒不已。她无法容忍这些低贱的人来亵渎如此神圣的典礼,她就想立刻把这群人驱逐出去。 “世家大族,纵使掌握着绝对的权力和经济,但依然会秉承古老的誓言,承担着济世安民的责任。”旁边的崔子陵,瞥了一眼赵岚依,又道:“啧啧,千年以降,决策者以五术驭人,以儒家思想教人,逐渐演变成弱等级而强内聚,轻徭税而重发展。在我看来,最根本的核心依旧不变。不过是新瓶装旧酒罢了。不怪乎百姓戏称,一年到头,徒有三十三两白银而不得其乐。” 赵岚依,不置可否。 当一个人拥有着巨大财富时,不管是怎样得来的,相比于那些贫穷落后的人来说,终究是处于不公,不平的境地,无法不让人指摘。世家大族亦是如此。 不同于商人逐利,文人卖名,世家大族往往是经历过战火的洗礼和历史车辙的碾轧,才最终屹立不倒,族群逐渐得以壮大。这其中牺牲了多少族人的血与泪,无人知晓,哪里是一群枉活穷食的白丁布衣能随意诋毁的。 赵岚依想到这,心情不禁舒畅开来。她挑眉环顾四周,光是八大世家,就来了三个,更不用谈那些商界名流,政客雅士,芝麻大点的人物,在这里是掀不起水花的。 眉眼散开,心情愈美了。 神道苍茫,白云渺远。整个大校场,彩旗猎猎,在一片虔诚祈福的仪式下,愈发的庄重。 风吹,将每个人的心声,送往远方。云动,疑似感化苍天,降下恩泽普惠。 王有仙,只身倚靠着一棵古柏,并没有过多地关注眼前的大典,而是看向了一个角落。那里有一对衣着简朴的母女,远远地站在人群之后。 女人身形瘦弱,一手掩盖在孩子的脑袋上,将其搂在怀中,一手紧抓着胸前的衣服,嘴唇紧咬,眉眼低垂。 吟唱之声猎猎。 女人似有所动,但身边依偎着的孩子,却拉了拉她的衣角,似乎祈求不要再靠近了。 她害怕。 女人俯下身,抚平孩子额头的乱发,脸贴着孩子的耳边,轻声诉说着。 眼前温馨的场景,并没有唤起王有仙小时候熟悉的记忆,但却仿佛一只温润的手,勾起了他心中微微涟漪。 小时候,没见过母亲的模样,没有感受过母爱的余温。 受欺负了,就一个人躲着,总觉得能躲过一切刀枪。哭的时候,悄悄发誓,期望着老天爷能听到,立刻赶来。可哪有那么多团团圆圆,心想事成。 天上月,从不由人制定阴晴圆缺。闭上眼,黑暗中尽是时间长河,寒光闪烁。 人间不平之事多如牛毛,不幸之人多如河鲤。而老天爷只有一个,他是如厨子般,化腐朽为神奇么?他是能瞬悉八方,耳听天地么? 王有仙,眉目一扫,整个大校场,氤氲之气盛盛。恢弘气势之下,亦是夹私的苟延残喘。 呵,鲜果美玉在前,兜中空空在后。一人投壶易,十万人投壶难。管得了眼前,管不了身后。 素手搭肩,李承影忽然来到其身后,沉吟道:“找到了!” 二人随即离开。 ------------ 第八章 命也罢了 青城山,草木峥嵘,岁月千古。 近年来,传闻每当夜深人静之时,总能听到未知处有人低吟,时而悲情哀怨,时而怒吼狂笑,那癫狂的声音令人生惧。 王有仙和李承影从一栋大殿的侧门,进入了一条密道,密道狭长曲折,异常潮湿。尽头矗立着一扇石门,推门而入,却是一片干净的空旷之地。 “天清江月白,心静海鸥知。远客千里至,但凭浊酒迎。” 有一灰发老者,斜卧在空地中央一张罗汉床上,姿态悠游,声音高亮,朝着王有仙二人笑道:“来了啊,快坐,快坐!” 既无醇酒,亦无粗茶。只有周边的三围古架,架上满是叠放的古籍。 老者瞥了一眼侧边站立的李承影,拢了拢袖子,慢悠悠道: “十年前,有人偷偷来到这,给我撂下一句话就走了。当时听完,可把我一阵恼!敢情真的有人能未卜先知嘛?” “下一个来此地的人,必将是杀你之人。” 顿了顿,又低声道:“呵,想我死的人,不计其数。但没想到,会是你这样的一个年轻后生。” 王有仙也不直接回话,环顾四周,笑道:“先生久居此地,天机蒙蔽,撇清红尘往事,难得清静。” 老者摆手,笑道:“修身修心,处处是缘机。这里虽然清净,奈何此处结构颇为复杂巧妙,如同大鼓一般,外面的声音很容易经过穹壁放大传进来。春来暑往的,烦扰了我很久。” 王有仙摩挲着手指,忽然沉静道:“先生怎知我是来杀你?” “今日恰逢罗天大醮盛会,人来人往,或许在我之后,就会有其他人误入此地。” 他忽然抬头直视老者,戏谑道:“难道世上人人都想着杀你?你是罪孽深重,窝在此处苟延残喘,还是遭人陷害,以期避世躲祸呢?” 灰发老者,面不改色,从旁边拿起一本折页的书,回掀几页,缓缓道:“最近读这本《道德经》,有几处写的深有感悟。比如这句‘归根曰静,是曰复命,复命如常,知常曰明。’” 他快速翻了几页,又急切道:“还有这句‘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 每每读完,神清气爽,杂念从无。 王有仙从架上随手拿起一本卷页的《烂柯经》,经文之间都标注了密密麻麻的心得感悟,可见其中的诚心奉读。 稍作思索,转头言道:“先生,如何看待‘命’?” ———— 校场之中,盛况空前,随着时间的推移,场内氛围达到了极点。人群涌动,原本处于人群末尾的母女俩已然被挤到了前排。 “哪来的小杂种,竟敢偷老子的东西!” 一声呵斥,夹带着清脆的巴掌声,将母女俩推搡到了众人面前。 “囡囡没有,我只是不小心扯到了这位叔叔的衣服。”女孩受到惊吓,朝着的她母亲哭泣道:“妈妈,我没有,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看到女儿害怕惊惧的模样,女人蹲在地上,紧紧地搂住她,轻声安慰着。 围观的群众,眼见着这对可怜的母女受到欺负,纷纷动起了恻隐之心,指责那个富家子欺凌弱小。 而这位富家子,乃是楚州解氏一族的旁系子弟,名叫解本初。在族内不受重用,时常遭受嫡系的冷眼对待。如今的他,一脸跋扈,丝毫没有悔过之意。手一挥,身后的七八名壮汉蜂拥而上,恐吓着意图路见不平之人。 众人皆惧,不敢再有丝毫帮衬之声。 “啧啧,没教养的乡巴佬,小的不学好,大的更是不知羞耻。再敢哭哭闹闹,信不信老子把你们扔到山脚下去。” “兄弟们,给我看好了,别让这个贱女人和她那个没爹的野种,影响到老子祈福请愿。” “是” 四五个粗汉子,围困着那对母女,不准其自由离开。 在场的人,或是缄默不语,或是不屑一顾。就连附近的管事道长,眼见着并没有发生过于出格的斗殴事件,也就置若罔闻了。 瘦削的女人,怀里抱着孩子,静静地跪坐在那里。她的眼底,是悲伤,是无助,但似乎又夹杂着一丝丝无畏的勇气。 “他是一名军人。” “他说,那边的雪山很高,与天接壤,是世间最纯净的地方。他还说,要采一束山上的雪莲花带给我,让我也能闻到幸福的花香。” “我,一个女人,能有什么想法?我想他平安回来,想他能完整无缺地回到家,看看孩子,看看父母,看看我。” “我好害怕,整夜的害怕。那边在打仗啊。可我,我又不能害怕。” 女人抬起头,无惧阳光的直射,睁大眼睛,望着天空,极远的地方。 谁曾不是妙龄少女邂芳华,谁曾不是心心念念掌中花。年年来此祈愿,不知寒暑。一步三叩,只为极度的虔诚。求父母身体平安,求丈夫早日归乡,求一家团团圆圆。 眼泪似汹涌的江涛,纵流不止。 听闻到女人的自言自语,众人皆默,偶尔传来些许唏嘘之声。 女孩用小手抚摸着妈妈的面庞,急切道:“不哭不哭,听囡囡的话,妈妈不准哭哦!爸爸去了很远的地方了,爷爷奶奶去找他了,等找到爸爸,我们就又能在一起了。” 稚嫩的脸蛋,忽然就不再害怕,不再哭泣了。仿佛与生俱来的坚强,让女孩拥有了保护妈妈的能力。 她挣脱怀抱,扑向旁边比她高大太多的粗汉子,用尽全身的力气,推搡着他,让他离开,让他离妈妈远一点。 天很湛蓝,蓝的透彻,就像一面深邃的镜子,映射出人间的不同。 彩色的旌旗,披挂在高耸的竹竿之上,摇曳,似在低语。 在场之人,皆是祈福者。人人手中都有玉牌手鼓,嘴上都是人间大义。 而我,这小小的心愿,渺渺如沧海之粟,太小了,太大了。 今天,我想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想在老天爷的面前,讲讲我的苦,我的痛。 我什么也不要了,愿以身死,只求孩子无灾无恙,无病无痛。 无磨无难! ------------ 第九章 天下第一魔头 李承影,一脸鄙夷的盯着灰发老者。要说命气,这老头的命是不是过于硬了。 四十年前,庐阳大氏邢家,族长刑晋南,大摆酒席,宴请当时如日中天的此人。谁料想,此人突然中途凶性大发,无人能制止,手起刀落,最终屠戮邢氏满门。只是后来听闻缘由,宴是鸿门宴,酒是断肠酒。 穹顶之外的吵闹声,已然传入到密室之内。 灰发老者眉目低垂,似有所触,手指微颤,将书轻轻放在案上。仰头轻叹,悠悠说道:“命,命,到底怎么样才能看透‘命’?” “命字当为叩,人,一叩天,二叩地,三叩四时节气。祈愿天时当好,土地当利,节气更随人愿。” “然天地敕令,不以人意为论。云云浩渺之中,皆是命数定理。吉凶祸福,病痛生死,乃至山河破碎,天崩地坏,哪一样是人能预言胜之的?” 灰发老者,忽然无奈的笑了笑,摇了摇头。此时若有一壶烈酒,真可抵百万心猿意马! 忽的,长袖一甩。前方的峭壁居然震裂开一道缝隙,微弱的阳光透射进来,形成了一堵烟尘缭绕的光幕。彷佛,在老者的眼中,那一片斑驳的光影世界,正快速地呈现出一幕幕往昔岁月。 赤松、雪月,润石,还有一阵阵欢歌笑语之声。老者的瞳孔逐渐放大,欲将囊括了几十年的风雨,全部吐出来。 “那些年,我自以为人生得意,不将任何人,任何事放在眼里。一身大金刚之力,天下行走,又岂是他人能小觑的。可小楠一直告诫我,她不喜欢站在众人的目光中,这样出风头,她怕跌倒,就爬不起来了。我自然是信心满满,一直敷衍对待她的想法。仅靠双拳就能护佑家人的安全,怕什么劳什子。” 灰衣老者,突然手捂嘴,重咳了几声,随即不动声色地快速覆掌,粗劣的袍袖,顺势垂下。 “那夜月浓,邢晋南邀我喝酒。纵然我瞧不上所有人,也总得给当地的望族一点面子。酒过三巡,邢晋南敞开直言,欲邀我共谋大事。然而,非是我不愿与其共事,实则我性子懒散惯了,不愿寄人篱下,故婉拒之......” “啪”的一声,石子透入墙壁,李承影收了收脚,也不在意其余两位的看法,依旧面无表情,抱胸矗立着。 王有仙,摸了摸鼻子,悄悄嘀咕了一句,随即问道:“邢家满门,几十口的命,在你手上,就这么轻贱?” “轻贱?哈哈,我这双手,沾满了多少鲜血,摘下过多少人头,岂是一句轻贱就能概括的?啧啧,那夜酒宴,在某些背后的人眼里,本就是杀人宴。先是梁上盗匪,谎骗我追入内院,此前的毒酒麻痹了感知,令我误入那邢家族长内眷屋内。结果却撞见了早已躺在地上,衣衫不整,被人玷污致死的族长夫人。” “可怜那邢晋南,这个憨直的蠢货,就这样一口断定是我傲慢拒绝在先,醉辱杀人在后。我...我也是昏头脑了,百口莫辩,不堪烦扰,就此离开。” 讲到这,灰衣老者语气低沉,直愣愣地沿着墙壁徘徊,手指摩挲墙壁上的沟壑,彷佛感知不到疼痛。 倏地,他回转身来,满脸竟然俱是泪水,向前跌步,痛苦道:“可当我回到家,却发现房门破碎,我的妻儿惨死在院内,我那襁褓中的女儿,不知所踪。” “天杀的邢晋南,我若不灭他满门,如何对得起我的孩子!” 金锤铜鼓,骤响,咚咚震耳。 原来是祭坛之上,大醮仪式开始进入消灾禳祸,祈福颂愿的环节。 击鸣九响,三官大帝在上。天官赐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一切众生皆为统摄。 一声又一声的鼓鸣,既是宣告上天的威势,又是镇压人人心中的恶念。 祭坛之上,一个遭人欺辱,苦命无助的女人,妄想着以身赴死,向上天诉说心中的苦痛和不甘。 道士,独善其身,非是不救,而是无救。世家大族,高高在上,能救却根本不救。 祭坛之下,昔日的天下第一魔头,日夜诵读道德经,却自困心湖失败,魔障复起。想到了无辜惨死的妻儿,想到了至今杳无音讯的女儿,她是否长大成人?有无婚配了?还是说,早就已命丧道旁野狗的撕咬之下。 灰衣老者,悲极生笑,对着王有仙,大声道:“纵然是错杀又如何?十人,百人,千人,万人,都死在我手上,也难解我心头之恨。我就是要让这方天地,给她们陪葬。” 袍袖无风自鼓,地上沙砾震颤跳动。原名高北斗,自囚于祭坛之下,自号忘忧老人的灰衣老者,面目狰狞,指着王有仙,鄙夷道:“一条乳臭未干的泥鳅,居然也敢来杀我,可笑,真是个泥爬的脏东西。” 王有仙背手,扔掉燃尽的符箓,余烟袅袅升腾,化作万千光尘。 “不过是个虎架子,在这青城山古阵之下,日夜碾磨,实力说是十不存一,都算是抬举你了。”王有仙,亦是嗤笑道。 “今日杀你,师出有名!” 话毕,王有仙身形瞬间移动,极速贴近高北斗,一缠,一提,立地通天,双掌齐轰,直接将其震退,但也仅仅是两三步。 高北斗掸了掸衣襟,笑道:“尚可,但还差得远呢。” 刹那间,王有仙一招鹞子翻身,移星换斗,堪堪躲过对方的迅猛一击,但仍被其抓伤。伤口的撕裂之痛,也只是让王有仙咧了咧嘴。 “哈哈,大道如青天,独我不得出。这该死的世道,真是令人厌恶。” 高北斗,一脚踏地,浑身上下的筋骨齐齐发出爆鸣响声,原本佝偻的身材,居然凭空高大几分,如山岳拔地而起。 一息之间,内劲爆发,瞬间弹起,如同野牛一般,以肘为矛,整个身体砸向王有仙。王有仙,抱朴内守,双臂格挡,堪堪招架。 高北斗长臂抡圆,大开大合,钵大的拳头,如雨点般轰在王有仙身上,拳拳到肉,力有千斤之重。 “当年纵然是无法破解那几个臭牛鼻子的合力之围,但凭借我这双铁拳,依然是稳赚不赔。”高北斗大喝一声,攻势更加刚猛,拳罡寸劲,破禁碎忌。 王有仙,忽然变转身形,仿佛要强行脱离对方一拳之域。高北斗,迅速抓住对方背后这一破绽,十二分神力全部灌注于右拳,以迅雷之势,轰向其背部。 呼吸之间,王有仙身体前倾,倒挂天垂,以蝎子摆尾之势,后脚不可思议地踢中来势汹汹的一拳。趁着高北斗惯性踉跄之际,极速地如陀螺般,回旋身体,右腿快若鞭,抽踢其后背。高北斗瞬间就撞飞出去。 王有仙,瘫靠在罗汉床上,半边身子从脚底开始,麻痹无知觉,呲着牙,忍痛,笑道: “不见先生当年勇猛之姿,甚是可惜!” ------------ 第十章 绝凶 如果说世家大族在国家利益集团之中举足轻重,那么民营企业亦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微澜集团,是近些年来南方土地孕育出来的千亿资产大型跨国集团,涉足金融投资,文化媒体,生物科技和健康医疗等众多领域,旗下包含数十家上市子公司,完全是当下风头无两的超级明星企业,备受各行各业的关注。 澹台青云,微澜集团大中华区总裁,一位传奇般的打工女皇帝。短短两年内,她从一个小小的职员,火箭般地晋升为万人之上的区域总裁,不可谓不令人疯狂。有登徒子形容她是远山峨眉,杨柳细腰,芙蓉摇曳,乳似月桥;亦有崇拜者宣称她是古往今来有着冷、绝、痴、媚的第一奇女子;更有宵小之辈恶意中伤,说她是舍了后庭,翻了高墙,入了玉门。然而,在她看来,一将功成,身后的道路,遗留点谄媚奉承和流言蜚语,未尝不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最近因为一些事情,她始终心绪不宁,再加上职场如战场,充斥着各种尔虞我诈、勾心斗角,这让她不胜其烦,索性暂时卸下包袱,问道青城山。 独自一人,自金陵城而来,始于山脚,拾级而上,纵览江山一色,使得身心无比舒畅。人生处处美景,些许挫折,无妨,无妨。 校场之中,众多世家大族的目光,皆是被那母女俩所吸引。这群高高在上,衣食无忧的老爷们,亦是有着不同的态度。老一辈见惯了社会底层的贫苦,隐忍不发,或许嘴角还带着少许晦气之色。而有些年轻子弟窃窃私语,为何她们会流落此地,难道她们的家族长辈,没有派随行人关照么?是不是没钱过日子,就来这里寻找机会?懦弱的低等人,为何不奋起反抗,来一出以弱胜强的好戏码。 人群中,有人抛出一沓钞票,砸在了那女人面前。女人不为所动,小女孩却很气呼呼地,捡起这一沓分量不轻的钞票,也不管哪个方向,快速跑两步,扔了出去。在她小小的心中,只有妈妈的身边才是最温暖最安全的,其他人都不准欺负,悄然的自我领地意识,更不准他人往这里随意扔东西。 仿佛人间就是一个大鱼缸,每个人都是活生生地一条七秒记忆的金鱼,孤躁地游来游去,乐此不疲。在场的人,被小女孩的幼稚行为逗笑了。有好事的膏粱子弟,如同想起了家内的名贵宠物一般,玩心肆起,即使未随身携带钞票,也要互相借来,攒成一卷,高高举起,用力抛向那对母女。 小女孩,小小的个头,哪里知道这一颗一颗飞来的钱蛋子,究竟意味着什么。纵然体力不支,额头冒汗,也要坚持不懈,把每一个飞过来的钱蛋子,费力地远远扔了回去,很多被直接扔到,或滚落到了祭坛的台阶之上。 祭坛上,紫衣道人挥舞着赤金宝剑,辛苦地为万民百姓,接引上苍,诵达天听。 ———— 高北斗,索性将身上的袍子扯掉,贴靠在石壁上,冰凉的感触让他火辣辣的背部,稍微减缓了疼痛感。低沉着脑袋,痛快地喘了口气,说道:“那日围困之局,不胜不负。我赌输了,便自囚于此处。” “我本就是个农家出身的苦娃娃,少时家贫,无以为继。有幸入得佛家庙堂,吃得饱饭。多亏爹妈给的资质好,习得一身功法,没有病痛缠身......自那事起,我杀了不少人,这些人,乌七八糟的,难有入我法眼的一世豪雄。” 一身金刚之力,难逢敌手。记得曾经有一个小子,刀法不错,在我面前耍的虎虎生威,煞是好看。借势成名也好,无知摆弄也罢,本想着念他年少,饶他一命。谁知一时恍惚,分不清是他还是他,便摘下了他的脑袋。可惜了。 “呵,在这里几十年,日日夜夜思索着,当初为何要抛妻弃子,去赴那什么狗屁酒宴。名门望族的面子真的就那么重要?投名状?名声,权力,地位,金钱,要这些有什么卵用。咳...咳......” 高北斗,抬头望向李承影,又转头看了看王有仙,莫名笑道:“贵公子无恙,甚是欢喜!” 青城山,道门巨擘,千载昌盛,整座山脉走向,暗藏着七星联袂、携龙吞虎之势。而校场祭坛居中央之位,上应天时,下顺地理,承达天命和地气,又暗合清气上浮,浊气下坠的宇宙之态。道门高功先辈,建十方雄殿,促成脉络,以无上道炁,汇聚于祭坛之处,既是道气腾升,上达天听,亦是道化无极,镇压幽冥。 “小子,既然是要取我性命,那便拿出真本事来。古阵之威,几十年来碾磨我的心神元气,是不假。可殊不知,此处的三架道藏,亦是为我提供了连绵不绝的道气生机。来来来,且看我这一手自道书观摩而来的手段。” “时无英雄,竖子成名。居然敢教人生死,真是蚍蜉可笑。” 高北斗怒发冲冠,单手掐剑诀,后快速转为双手结慈尊印,五品莲花印,反天印一,最终手心朝上,指扣叠换,结雷祖印。一瞬间,雷声大作,寒光乍现,掌心五雷鸣,如同绝凶太岁,势要瞬杀一人。 王有仙,快速跳转到三围古架后,凌空两脚,将古架踢飞向高北斗。在与掌心雷光接触的一霎那,古架分崩,道藏爆裂,破碎如雪花般漫天飘洒。在这飘飞的碎片之中,二人猛烈交手。 李承影,沿着石壁踱步,她并没有加入场中的激烈战斗,这是属于她和王有仙之间的默契。只要对方没有提出请求,另一方就绝对不会插手其中,纵然是生死关头,亦是如此。这是最为完整的信赖,是多次经历过生死考验的。 她盯着场中那道熟悉的背影,战斗是险象环生的,多次的必死境况下,他亦是能够扭转乾坤。他能够做到如今的成就,吃了多少苦,付出了多少汗水,难以想象。可以说针对他的训练是极其苛刻的,甚至可以说是在折磨他,虐待他。就为了一个庞大的设想,让普通的他,不再普通。这是非常人所能理解,非常人所能做到的。 李承影很想在这种情况下,笑出声来。她真的很开心,她培养的人,终将会超越她。 王有仙吃了一记重拳,倒飞出去,撞在石壁上。佛门大金刚之力,夹杂着道门五雷正心诀的雷霆之威,让他浑身疼痛难忍,肋骨也不知断了几根。 艰难的爬起来,王有仙吐了口鲜血,望着对方,说道:“先生,老而弥坚,甚是荣幸。如果先生恢复到巅峰状态,我能在你手下支撑多久呢?” “不消一盏茶的功夫,定将你的头颅斩下。”高北斗,暗自换了口气,强压下体内翻滚的气血,双目狰狞,耻笑道。 ------------ 第十一章 呐喊 万物自生长起,便是有始有终,便是心中有着自由。所谓云阔天长,雏鹰高飞。平原浩广,野马奔腾。即是如此。 稍许之前,原本跪坐的女人,眼底的勇气突然彻底爆发出来,仿佛早已做好了准备。既然老天爷你不管,那就拿我的命,赌这天底下不是所有人都死了良心。 囡囡,我苦命的孩子,以后要照顾好自己。未来是衣食无忧,还是饿死街头,就看你的命了。 就在士族子弟揶揄嘲弄之下,在三百道子无救之下,在众人漠然冷视之下,在孩子奋力保护母亲之下,女人起身疾奔,悍然赴死。 世人皆知龙象,殊不闻,野草亦有无声呐喊和向死而生的力量。 在众人惊愕之中,一名绿衫女子,快步穿过人群,扯下脖颈上名贵丝巾,覆盖在女人脸上,随即转身蹲下,将早已痛哭大喊的孩子,紧紧搂在怀中,努力安抚着。 高北斗,此刻双臂发颤,颔首低垂,如同胸口挖肉一般,身心俱痛。 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石壁之外,是凡尘人间,高歌低吟。石壁之内,是常扫菩提,甘囚牢笼? 世上有无数芳菲,难的是要有人欣赏。 “我以为我早就忘了。她...她应该和小楠是同样的人吧!” “可我已经很久没有去见她了。” 高北斗,手臂高举,指向穹顶,更像是指向苍穹,悲痛道:“可我一直在寻找,哪怕是走遍天涯海角,终究也没有找到背后的凶手。你知道么,它就像是一张网,黑暗中的网,缚束着我,遮挡着我的眼睛。对,不单单是我,未来是他,更是你。” 苦苦寻觅不到结果,无脸面对心爱的人。双手沾满鲜血,亦是害怕染红了木槿花。 躯壳失去了灵魂,丢掉所有,只能是一具行尸走肉。这青城山路,祭坛之下,问的是道,亦问的是心。 “咳...咳......” 终究是一只脚埋进黄土的耄耋老人,熬不住岁月的侵蚀。高北斗忍不住,吐出一口鲜血。 王有仙见状,抹了一下嘴角流出的鲜血,卷起双袖,大笑一声,“人生天地之间,如白驹过隙,忽然而已。” 随手捡起地上一颗不知哪来的石珠子,轻轻掷向灰发老者,好巧不巧,正中其脑门。 “方生方死,方死方生。不死不生,极其猖狂!” 高北斗闻言,先是漠然,然后惊愕,紧接着面部表情忽笑忽哭,宛若上演一场人间戏剧。 倏地平静下来,高北斗从袖口撕扯下一缕布带,缠绕指间,双手由面部开始,往后捋顺收拢灰白的长发,手腕翻转,一根粗褛布带,扎拢系上。 “小子,有没有见识过不存在于人间的术法?” 不待王有仙答复,高北斗气息如水,沉吟道:“自我来到这个世界,这一式,虽从未施展,心中却早已演化磨练无数次,不知道你能不能接得住。” 高北斗,单掌竖立,一声禅音,顿时佛光大放。身后化虚,如若佛祖降世,七品莲花现。就在此时,纯粹的佛光之中,居然有道气升腾,氤氲之意,浓郁厚重。二者相融,逐渐形成一幅青金二色,首尾衔接的双鱼图。 声若高岭,气如秋潭,高北斗,双臂大开,怒指王有仙:“天上赐我百万剑,人间任我踏九州。接得住好,接不住也好。小子,生死造化,全靠你的命。” 莲花道剑三千意,自青金双鱼图中喷薄而出,如钩魂锁魄,断人长生,直指王有仙。 激荡的杀气,充斥着整座祭坛之下,仿佛人间极罪之地,威压之重,教人不敢直视。 王有仙顿遭千剐万击之痛,周身无数伤口,鲜血四溅。 刹那间,王有仙想起了阴阳录上剑术篇的一幅不解之图,道生两仪,三生万物,而万物通明。 随即大喊一声,“承影,剑来!” 一道无形无影之剑,自李承影手中奔射而来。剑随人动,入手化形,青如翠玉,寒若精铁。 王有仙,唇语默念,剑指挥斥,勾动起大阵之威,十方雄殿之力,手中的剑早已如炬。 九天荡魔,叱咤神雷。一剑破万法,诛杀尔等魑魅魍魉。 密室重归昏暗,高北斗蹒跚踱步到罗汉床前,默默坐下,一脸死气。 仿佛传来无名的叹息,“命里有时,皆是由。命里无时,皆是忧。” 他忽然略带戏谑,盯着远处躺在地上起不来的王有仙,颤巍巍道:“殊不知,我死之后,你就是天下第一魔头,人人得而诛之!” 此时的王有仙,鲜血染透了衣衫,他努力睁开眼,盯着漆黑的穹顶,停顿了一会,手慢慢指向远处,毫不在意,缓缓说道:“区区一魔头尔,焉知魔主在我身侧!” 高北斗闻言一愣,笑了笑。翻手掏出一枚石珠子,正是刚才王有仙扔掷的那枚,随即抛向躺在地上的人。 “这枚隋侯珠,算是长辈见晚辈的小礼物,送你了。” 李承影,望了望濒临死亡的高北斗,枭雄,高傲,孤独,罪恶,自囚,可怜人......这个男人,无法用人间词语描述。 且随风去吧! 李承影,拎起地上昏迷的王有仙,一个借力,腾空而起,破开早已震裂的石壁缝隙,大剌剌出现在祭坛之外。 身后,高北斗临死之际,用尽最后一身力气,大喊一声,响彻整个青城山。 “北斗在南,隋侯在北。得之我幸,千秋大业。” 角落边,燃烧殆尽的符箓,名曰无心。燃烧,即为怒火。 无心之怒,归于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