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卷 ------------ 第一次给读者的话 《终唐》虽然是归在历史类,但是这本小说不只是写历史,还牵涉到很多其他方面。随着故事的推进,读者就会渐渐明白。希望读者会喜欢这种奇怪的写法。 这种写法能不能成功,我也不知道,但是我一直是本着写好一个故事的目的,在写这本小说。 这本小说,试图去塑造,或者说解释一个世界。 一个理论的提出,在没得到证实之前,至少能自洽。就是能自圆其说。 一套理论不能自圆其说,就好像以子之矛,功子之盾。稍微一展开,就会漏洞百出。 我争取让自己的这一套理论,尽可能的自洽。 我一定会写完这本小说,在此基础上,我会尽力写好的。 希望诸位读者喜欢。 ------------ 第一章 错误的目的地 龙行云,虎行风。密密的树林中,莫名的刮起一阵狂风,高达十丈的树冠都被压低了头,落叶不甘的被拽离了树枝,乱舞着,在激荡的空气中上下起伏。正午的天空骤然暗了下去,这一瞬间,连最爱叫的鸟儿都被吓的闭紧了嘴巴,藏在枝叶后面,透过些许缝隙,偷偷的向下张望。 一只足有三米多长的老虎,浑身上下一道道黄黑相间的花纹,粗壮的四肢趴低,一双铜铃大眼微微眯着,紧紧盯着前方一小块林中空地,一步一步的潜行过去。 空地上落满青色树叶,长的扁的,厚厚的好像一层毛毯。树叶上,竟然是一具赤裸的人体,蜷成一团,宛如胎中婴儿的姿态。仔细看去,是个年轻的男人,却白皙的吓人,有点不似人类,竟然好像玉石雕成。只是此人不知何故昏迷在此,全然不知大难即将临头。 树林中,老虎已经悄悄到达攻击位置,猛然双目大张,额头的“王”字好像充血一般,瞬间炸开。兽中之王发动了! 随着一声深沉的吼叫,老虎的四肢宛如弹簧一般,狂烈的伸展开来,和那猎物间看似不短的一段距离,在猛虎超高的速度面前,瞬间化为乌有。呼吸间,老虎的血盆大嘴已经张开在年轻人的头上。腥臭的口水滴答下来。 “这是在哪里?”原天承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脑袋晕沉沉的,还弄不明白周遭的状况,却下意识的感受到危险临近。他警觉的张大眼睛,却见头上悬着两排锋利的牙齿,白森森全是杀气,牙齿间探出一条红彤彤的舌头,长满倒刺,正向自己咬过来。他来不及做任何思考,本能的伸出左手挡在眼前,接着顺势向左迅捷的连续几个翻滚。 老虎似乎没有料到这一招。眼看到嘴的午餐竟然会逃跑,它有点发愣,粗大的尾巴横扫掉眼前的枯枝烂叶,一时呆在了那里。 “怎么回事?”原天承滚到了空地的边缘,斜倚在树干上,低头看了看滴血的左臂,又看了看左手上的戒指,双眉紧锁,一脸的困惑不解。 “我不是在实验现场吗?怎么变成这个样子?试验机呢?同事呢?警卫呢?基础防护呢?” “小强!小强!”原天承抬起左手,不顾小臂上淋漓的鲜血,右手在左手小拇指戴的戒指上一通猛划。 “小强,快给我开机!”原天承对着戒指狂叫着,好像要从里面叫个什么人出来。但是戒指就是戒指,完全没有半点反应。 老虎看的好像很有趣。眼前这“人”似乎和以前见过的“人”不太一样。 首先,这个“人”更像林中的动物。因为“他”浑身上下没有一丝布条,就好像豹子野猪一样,完全不像“人”平时的样子。但是他又和它们不同。即使土拔鼠身上也满是毛发,但是眼前这“人”身上一根毛也没有。从头到脚,光溜溜的。 其次,这个“人”身上没有弓箭,手上也没有闪闪泛光的刀子。它可是见过那些带着弓箭刀子的“人”,许多许多的豹子野猪,还有天上飞的肥鸟,即使自己也没法抓到的,都被那些“人”轻易的杀死了。但是眼前这个“人”什么都没有,而且,这个“人”非常非常的“白”。比平时见到的那些人要“白”好多好多,那么也许会好吃许多许多吧。 老虎贪婪的望着正狂按戒指的原天承,趴低了身形,全身蓄力,巨大的尾巴一摆,再次腾空而起,直扑那“白白的”,看起来很好吃的“人”。 “!%%u2026…!%%u2026…&!%&!”原天承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在清醒之前,他的记忆中,自己正在地下两百米,一处国家最高密级的军事设施里面。身边是当代最高科技的结晶:土行孙一号。 这是他领衔研究的项目,历经二十多年,不知熬干了多少心血,付出了全部青春,才有了这么一部样机。明天就是实验的日子,今夜,同事们都已回去休息,而他却独自留在实验室。 土行孙一号的研制开发,是国家绝密工程里面一项,而且是最高等级。在十年前,核能的小型化已经成功实现,内燃机时代宣告结束,所有的动力几乎全部都是小型化核动力机,世界的动力来源被完美解决。 接下来,国家继续攻关核能的微型化。又经过五年的时间,尤其是发现一种神秘的元素之后,核能的微型化成功了。这是国家的绝密。原天承手上的这枚戒指,就是一个微型化核能的具体运用。到目前为止,这种戒指国家只生产出三个,其中一枚就戴在他小拇指上。 有了微型化的核能,原天承研究二十多年的空间穿越就有了实现的可能。他大学毕业之后,就加入了这个科研机构,一直从事空间穿越研究。二十多年过去了,他的导师已经故去,原天承也走到中年,走到第一线的领导岗位。土行孙一号就是他这么多年呕心沥血之作。 虽然这个时空,从北京到纽约,做太空特快穿梭机,用时不90分钟,但是毕竟还是要花时间的。而且这种从一个点到另一个点的移动,是要经历路程上的每一个点的。虽然可以快,但是不能省略。就好像从甲地方到乙地方,有100米。即使我们移动的再快,也要一米一米的走过去。 空间穿越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土行孙一号的目标,就是将一个人从甲地方直接传送到乙地方,完全不需要一米一米的经过。开机之后,只要设定好目的地,比如纽约,那么在能量输送到足够之后,在纽约和土行孙一号之间,会产生一个空间通道,只要迈步过去,就能一步跨到纽约。 正是因为有了微型核能、神秘元素,使这个设想成为了可能。任何先进的科技,最开始都是军用的。这项技术也不例外。可以设想一下,当我们的军队和敌人正面对面对抗时候,突然传送一队奇兵到敌人的后方,直接破坏掉对方的后勤补给点,或者传输到对方的最高指挥部,完成绝对意义上的斩首,那战争立刻就可以兵不血刃的结束了。 正因为这项科技的巨大军事作用,以及随之而来的巨大民用前景,所以原天承以及他的团队一直处在绝密保护之中。全世界各个大国的情报部门,都在搜索他的消息,但是却绝对一无所获。他处在国家内务部队的保护之中。 世界的新纪元,将被自己创造。这种难以抑制的激动让原天承无心睡眠。明天,就要正式开机测试了,他轻轻抚摸着黝黑沉静的机身,一幕幕,一件件,回忆着一路走来的艰辛。 不过这就是他目前全部的记忆了,因为再睁开眼的时候,熟悉的一切完全消失不见,眼前就是这片树林,还有一只巨大的老虎,正扑向手无寸铁的他。 事到万难须放胆。虽然不知道怎么会变成这样古怪,可原天承绝不是一个束手待毙的人。正相反,这么多年一直领导着团队前进,攻克几乎不可能完成的课题,他有一种历练到骨子里面的顽强和果敢。更何况,他这许多年虽然在搞科研,但是因为这课题的重要性,以及一些必须的原因,他一直被内务部队的精英训练着。从最坏打算来说,即使他遇到不测,遇到敌对国家的武装人员,他也要有一战之力。所以他可不是一个文弱书生。内务部队为了锻炼他的实战能力,每年都会找几个死囚,让他亲手干掉。徒手,或者用各种器材。所以他的手上有人命,见过血,因此即使面对上百兽之王,原天承经过瞬间的迷茫和慌乱之后,已经很快的冷静了下来。 老虎前爪一下子搭在了原天承的肩膀上,血盆大口喷着腥臭味道,直奔他的脖子。 原天承不退反进,脑袋一低,顶在老虎的嘴巴下面,躲过致命杀招。同时双手拇指握拳,拇指笔直伸出,按照记忆中老虎的轨迹,一下把双手的拇指插入老虎的双眼。 眼睛受伤,老虎发出惊天动地的一声大吼,剧痛让它四肢抱起缩成一团。 两道血槽深深刻在原天承的肩膀。鲜血冒出。 原天承却好像完全没有感觉到,趁着老虎遍地打滚的瞬间,高高跃起,膝盖狠狠的砸在老虎的肚皮。这一下,即使是钢棍也会被砸弯,他都能感觉到膝盖似乎穿透了虎皮,砸在了地上。 一击致命。老虎再次狂吼一声,艰难翻转身体,好像还要站起来。但是眼见着嘴边鲜血喷射出来,摇摇晃晃勉强走了几步,终于瘫软在地上,抽搐了几下,没了声息。 原天承四处看看,找到一根枯枝,走过去捅了两下老虎的尸体。老虎一动也不动。再拿手放在老虎心脏部位,也摸不到一点心跳。他这才彻底放下心来。 “怎么我的身体变得这么厉害了?”原天承回想起刚才的一幕一幕,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毕竟那是一只老虎,不算尾巴都将近三米,毛估也有两百多公斤。这样一只大家伙儿被自己两拳一脚给弄死了?怎么说自己也厉害的过分了吧。 原天承不由的抬起手来,攥紧拳头细细端详。 这一看,却吓得自己一跳。眼前的一双手,竟然不是记忆中的样子。虽然自己一直在办公室工作,但是内务部的训练却是很艰苦的。这一双手原来是布满了老茧,毕竟这是关键时刻用来杀人,所以绝不是白白净净的。但是眼前这一双手,皮肤细嫩的如初生婴儿,吹弹得破;而且最不可思议的是,白,白的如雪花,却不是西方白种人的那种死白,而是满是生机的一种白。 原天承大吃一惊,禁不住从上到下仔细观察自己。因为没有镜子,他只能从胸口向下看。却发现自己好像在看一尊塑像:宽大的胸肌,完美的腹肌,修长的双腿,虽然左臂上还有一排伤痕,但是却一丝不减这具身躯的精美。如果不是知道这是自己的身体,活生生的会动,他都以为看到的是一尊汉白玉雕塑。安静时,宛如亘古的山峰,动作时,似乎岩浆崩裂。稍微抬起胳膊,就看见大臂小臂的肌肉坟起,似乎有一种爆炸般的能量要宣泄出来。 这到底是怎么了?原天承再次迷惑了。这绝不是他自己的身体。或者说不是他清醒之前记忆中的那个自己的身体。之前的自己,明明已经四十多岁了,虽然有力,但是衰老已经开始露出苗头。可现在的身体,青春的遮不住。无边的活力四射,怎么看都绝对超不过二十五岁。这到底怎么回事。他不由得用右手再次划着那枚戒指,妄图把它启动。 这枚戒指可不是看起来那么简单。概括的说,这是国家最高机密。利用神秘元素和微型核能,以最先进技术,最前沿科技,设计制造出来,是原天承须臾不离的工具。 可是现在,不论怎么呼唤,这枚戒指就是不启动,原天承只能徒呼奈何。 他现在最想要的就是一面镜子,看看自己到底变成什么样了。可千万别变成怪物。 原天承抬头看看四周,都是熟悉的树种,高高低低的全认识,落叶松,油松,青木禾,白桦,黄刺玫,都是一些北方常见树种,明显的温带植物特点,那么看来自己并没有出国。这让他多少松了一口气。要是一睁眼看到的是企鹅,那就麻烦大了。 他心底暗自猜测是土行孙一号出了问题,毕竟是验证机。按计划,样机的第一次传送,是准备传送一部手机。现在看来是不知道什么原因,竟然把自己传送了。而且目的地还出了错误。设计好的目标是西安郊外一处秘密基地,而且也是地下的,可眼前的蓝天白云,还有死老虎,都明显的告诉原天承,这是地面之上。 原天承有点不敢相信的是,现在竟然非常温暖。即使他不着寸缕,也一点感觉不到寒冷,相反还很舒适。虽然没温度计,他也知道让人舒适的温度在25-26°,不冷不热。可是昨天的时间还是冬天,十二月。北方刚下了一场大雪,街上背阴处还有没化开冰冻,可眼前别说雪花了,连树叶都没黄。满目的青翠,明显是夏季。 难道传送还能改变季节?如果这是这样,可是出了大问题。 原天承茫然了。 不管怎么样,赤身裸体可不是个好情况。虽然眼前没别人,原天承也是无法习惯,必须找点东西,至少盖住应该遮盖的地方。 他四处看看,想找块能遮挡的物件,但是这里不是购物中心,没有成衣让他选;而且也不是荷塘,没有荷叶那么大的叶子。身边这片树林最大的叶子不过巴掌大小,他搜寻半天,竟然是没有一点办法。总不能就这么光溜溜的走出去找组织吧。这也太丢人了。 再找了一会,实在是找不到合适的东西,他只能走到老虎身边,一把抄起老虎,披在肩上,挡住该挡的地方。虽然老虎有好几百斤,但是目前这个身体抗起来毫不费力。 有了遮挡,原天承心里踏实了许多。不管怎么样,一个现代人从懂事开始,就没有在公众场合赤身裸体的。所以这种根深蒂固的概念,属于人的潜意识了。因此,只有当身上该挡的地方挡住之后,一个人,才从原始状态回到了现代状态。 原天承正要思考下一步的行动,却听的一声响动,接着眼见一道寒光直奔自己而来。突然之间,已经快到面门了。 竟然是一支箭!原天承甚至能看到箭头上闪闪的寒光。 这是要弄死自己的节奏?是什么人?莫非是哪国的特工? ------------ 第二章 两兄弟 换做原来的自己,也许这一箭就要了自己的命。但是现在莫名其妙的返老还童之后,原天承身体里面似乎有一种爆炸般的能量,他下意识的抬手一抓,竟然把那夺命的一箭抄在手里,攥的一动不动。 “得罪得罪!误会误会!” “小心!” 同时传来俩人的声音。不过对于原天承来说,一句也听不懂。他感觉应该是哪一个地方的方言,但是对他这个基本上没怎么旅游过的人来说,完全无能为力。不过还好,总算还是在国内。 从林中走出来两个奇怪的人。一边走,还一边不断向他摆手。原天承虽然听不懂他们的话,但是来人的神态表情却不会让他误会,那是一种很抱歉的意思。 两个人都不矮,高的和自己差不多,接近185,矮个子也有175,但是让原天承感到奇怪的是他们身上的服装。虽然他很少出基地,但是电视没事还是看看的。现在流行户外运动,每个户外运动爱好者,不管技术好坏,至少服装都豪华专业,冲锋衣速干裤登山靴几乎是标配。但是眼前这俩人,莫非是在拍戏不成?怎么穿的好像返古了。 俩人都是长及膝盖的土黄色布衣,斜襟,腰间束一条黑色布条腰带。裤子也是和上衣一样的颜色。脚下是高帮靴子,看起来是皮质的,不过怎么看怎么原生态,似乎缺少一些工艺,不是后世的亮漆色。 高个的手里拿着一张弓,腰侧挂着一个半米长的皮袋子样东西,露出几只木杆,木杆上还粘着修剪整齐的羽毛。 这是箭吧?原天承看了看自己手中握着的。果然,那羽毛一模一样。 再看过去,略矮的那个背着一个竹编的背篓,装的鼓鼓囊囊的;高大的那汉子,肩上扛着一串动物,有一只羽毛华丽的鸟,一只山羊大小的玩意,还有一只跟狗一样的动物,嘴角被豁开一个大口子,还有黑色的血迹,看来已经死去一阵了,估计是狼吧。被一根麻绳拴在一起。 原天承明白了。这是两个猎人,只看到老虎,没看到自己,这才误发了一箭。不过这俩人也太原生态了。莫非是玩角色扮演的?但是角色扮演只是追求神似,怎么能追求形似呢?如果非要追求形似,那要是模仿柯南,岂不是每次都得杀俩仨人! 这俩人玩的太投入了。看着俩人,连市面上主流的复合弓都不用,也不玩弩,直接上反曲弓。这也太原生态了。 但是这里应该是国家自然保护区吧,要不怎么会有老虎?这年头要看到老虎,除了动物园就只能在保护区了。可是自然保护区是严禁盗猎的,莫非他们是偷猎者? 想到这,原天承稍微提高了点戒备。不过看这俩人的样子倒是没什么恶意,而且黑头发黄皮肤,至少不是西方人,这让他又多少有点心安。 俩人走到近前,看着原天承,都呆了一呆。这小和尚也太奇怪了。一丝不挂且不说了,怎么还披着个老虎在肩上。而且看来还和老虎纠缠过一阵,双肩和左臂都有带血的伤口。但是这小和尚却没有半点受伤之后的虚弱,反倒是龙精虎猛的样子,一手拿着那只箭,一手扶着老虎,虽然没有半点动作,但是俩人都感觉到自己哪怕起了一丝敌意,都会招来对方致命的打击。 这俩人是结义的兄弟,是本地的猎户,来山里狩猎已经有三天了,打了一些獐子锦鸡,土狼獾子什么的,一直没遇到什么大猎物。没大猎物就换不来钱,俩人都有些失望。正要回家的当口,看到老虎的身影闪动,老大立刻张弓,一箭射了过来。箭离了弦才发现那老虎下面还有个人,眼看就要误伤了,却没料到原天承竟然空手把箭给抓住。这样俩人才赶紧过来道歉。 不过任凭他们怎么说,原天承是一个字也听不懂。倒是那背着竹篓的似乎意识到什么,看着小和尚光溜溜也不是个事情,放下了竹篓,从里面拿出一件同样土色的衣服,递给原天承。 原天承接了过来,触手感觉不太舒服。看了一眼,竟然是麻的。按说純麻的衣服穿着透气凉爽,应该很舒适,但是这衣服的料子也太粗糙了,摸起来都扎手。不过再怎么说也是个衣裳,比盖着死老虎还是强的多。 原天承赶紧扔了老虎,披上衣服。但是穿这件衣服又废了好大的功夫。因为找不到拉链,也没有扣子,且不是对襟双开,而是一边长一边短。 这猎人的角色扮演够传神的,连服装的布料都复古。 一点小麻烦难不倒他。虽然费劲,但还是勉强穿好。那男人又递过来一条黑布,这次原天承不用思索,看着对方的腰带样子,有样学样的捆在自己腰间。 穿好衣服,原天承想了想,捡起一根树枝,清除了一小块树叶,露出一片土地,在上面写了几个字:“这是哪?” 那矮个子看原天承会写字,脸上露出喜色,也捡了一根树枝,在地上写到:“五台山。” “五台山?”原天承眉头紧锁。基地不就是在五台山地下吗。那么自己是从地下跑到地上了?可是现在这季节,怎么看都是夏天呀,不可能从地下变地上就过了大半年吧。再说五台山什么时候有这么大型的野兽了? 再一看,原天承又感觉到一些诧异。这人写的三个字中,那个“台”字竟然是繁体。他从小就一直练习毛笔字,而毛笔字大部分时候都是写繁体的,所以认出并不难,但是现在哪还有人写繁体字呢?莫非是跑到宝岛了?可宝岛也没有五台山啊。五台山明明在山西。 原天承一颗心直坠下去。 “你是和尚”那人继续写字。 原天承不再写字了,只是摇摇头。这情景太怪异了,在没弄清之前,他决定保持沉默。 那人看原天承没有反应,有点奇怪,和高个子交流了两句,继续写到:“带你下山”。 原天承点点头。 他决定跟这俩人先出了山再说。不管怎么样,得见到公路,顺路找到任何一个城市,不论大小都可以,只要进了城,那怕再小的县城,找到武装部,就一切都解决了。 俩人都是老练的猎手,进山带的装备也足,又给了原天承一双靴子,三人一起下山。 老大前面扛着老虎开路。 原天承走在中间。在弄不清楚现在位置的情况下,他担心被天上的敌国卫星发现,所以尽量把自己的脸对着地。 那背着竹篓的汉子走在最后。他好奇的看着前面,看到原天承把一颗光头垂的低低的,仿佛怕人看到他的模样。莫非他是…… ------------ 第三章 各怀心事 走了两个多小时,他们走出了山林,来到大道上。不过这路的级别连国家四级公路标准都达不到,因为它就是一条土路,根本就没有沥青混凝土水泥什么的。也没有半个道路标志,而且路边连电线杆都没有。虽然现在已经是核能小型化,但是电力传输设施却依然是照样发挥着作用。 这条路,太陌生了。 “大哥,”本来在队尾的矮个快走几步,超过原天承来到那高个汉子身边,低声说道:“我看这小郎君,怕是个逃出来的小和尚。” “嗯?”被称作老大的汉子没有转身,继续走着。 “我看他这一路上一直低着头,像是怕被人认出来,却又不停的四处张望。要不是从庙里逃出来的和尚,他又怕什么?大哥你看他连衣裳都丢了。肯定是把僧袍扔了,怕被人发现。” “兄弟说的有道理。”那高个的汉子说道:“和尚庙里面没好玩意,早看他们不顺眼了,这小和尚肯逃出来,到让我有点佩服。” “哎,多好的一个小和尚,长的俊俏,又读书认字,尤其那身白,可是太招小娘子了。听说京城里娘娘公主都好这口。可惜了,却是个哑巴。”那老大叹了口气继续说。 “大哥,”那矮个子眼珠一转继续说道:“我的意思是,把小和尚带你家里去。” “嗯?带我家里?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嫂子那母老虎,带一张嘴回家还不活吃了我。” “不是这意思。”老二摆手道:“这次咱兄弟出来几天,连个大点的鹿都没看到,就这点子玩意,能换几个铜板?这不是惹得嫂子对大哥发火吗。嫂子又有了身孕,要是动了胎气可就麻烦了。” “你的意思?”老大有点意动。 “大哥,这老虎虽然是小和尚的,但是他一个逃跑的和尚,肯定不敢露面啊。他不敢去城里,这不是白糟蹋了好东西吗。你看这皮子,更妙的是连个刀口,箭眼都没有,再加上虎骨,虎鞭,腰子什么的,值大钱了。” “这总是人家小和尚的……”老大有点犹豫的说道,“这不合适吧。” “怎么不合适啊。”老三双手一拍说道:“他就是个逃出来的和尚,连度牒都没有,这不是走到哪都被抓吗。我爹总是咱村的村正,给他做个保人,去城里衙门落个户口,就顶这只老虎了。” 这俩人一道商量着,也不避讳原天承,因为知道原天承完全听不懂他们的话。 原天承越走越心惊。这都已经天黑了,月光下,他们进了一个村落。可是这村落里面竟然没有半点灯光,而且村里的路竟然也是土路。这完全不对劲了。要知道国家的村村通工程二十年前就做完了。即使最远的边境小镇都村村通公路,家家拉电线,怎么可能还有没路的村子,没电的人家! 莫非?是个巨大的圈套?原天承更加谨慎起来。在弄明白事情真相之前,他决定一言不发,只冷眼旁观。 天色已晚,他们进了村就各自散去。 原天承在老大示意下,跟他来到一处院落。老大隔着院门叫了几声,不一会,院门打开。他们走进院子,月色太暗,黑漆漆也看不太清,只见老大跟那开门的姑娘低声说了几句,那姑娘看了看原天承,向他招招手,来到左手一处房前,把门推开,也不说话,只是挥手示意原天承进去。 原天承四周看了看,也看不出个子丑寅卯来,这一路走来也着实的累了,也就不再管什么,闷头进了屋。 屋里依稀看到一张类似床的物件,不过却只有床的一半高度。愣神间,那姑娘不知从哪里翻出一床被子,给他放在床头,悄没生息的离开了。 “看来今晚就只能在这了。”原天承很想四处看看,但是屋门一关之后,这里面黑的跟摄影暗房似的,伸手那是不见五指呀。凭着记忆摸到床边,脱了上衣和靴子躺倒床上,还待细细思索一下眼前的困境,却没等他想出个头绪,就一头跌入梦乡了。 鸡叫三遍,原天承勉强睁开眼睛。恍惚中好像有敲门声。他随口问道:“小强,几点了?”却突然想起现在已经不是在基地了,想起昨天的古怪遭遇,连忙胡乱穿好衣服鞋子,来到屋外。 清晨,一抹金黄的阳光照在院落里,微微的风吹过,顿时有点神清气爽的感觉。原天承仔细打量着眼前的一切,如果不是自己着急搞清楚事情真相,全无悠闲心思,这倒真是一幅美好的田园画面。 宽敞的大院子,正房厢房一样不少,中间一条路通向大门,两边用树枝扎起了篱笆,一边养着十几只鸡,还有几只羊,一头驴,一头牛。另一边是碧绿的蔬菜,一垄一垄各式各样的很是好看。但是更美的是眼前的人,一个美丽的大眼睛姑娘。青色的布裙,高挑的身形,红扑扑健康的肤色,正端着一个木盆,里面盛着半盆清水,手里还握着一条柳树枝,看到自己出来,就把木盆放在地上,把柳树枝递了过来。 原天承接过树枝,左看右看,上面并没有内务部的特殊的标记。这不可能是暗号密码,他有些疑惑的望着姑娘。 那姑娘看他这样,也不说话,转身跑进正房,一会又跑了回来,手里又拿着一根柳树枝,到他跟前,灵巧的用牙齿咬开一段,把柳树皮撕开,然后咬断了那一小段树枝,再把柳树枝塞进嘴里,露着洁白如玉的一口细碎小牙,灵巧的左右活动。 这是在刷牙呀。 原天承彻底晕了。五台山可是在山西,是内陆省份,可不是边远山区深山老林里面,怎么可能还有这种刷牙的方式。这只是传说中古人的习惯啊。难不成? 原天承突然间明白了,莫非自己没有穿越空间,反倒是穿越了时间? 他顿时脸色煞白,双腿一软,坐到地上。 那姑娘被原天承的举动吓了一跳,连忙跑回屋里,一会拉出一个人。正是昨天带他回来的老大。 原天承顾不得别的,用柳枝在地上赶紧写了几个字:“今年是哪一年?” 写完,紧紧盯着那老大,生怕他给自己写了“光绪”“宣统”什么的。那可是要了老命了,整个中华民族最黑暗的年代。 那老大看着地上的字苦笑着摇摇头,对姑娘说道:“小妹,去叫老二过来。” 姑娘点点头飞快的跑出院门,一会功夫,把昨天那个矮个子带了过来。原来老大根本不认字。 老二跟老大打过招呼,看了看地上的字,脸色变得古怪。望了望原天承,捡起柳枝写到:“天宝九年。” “天宝?”原天承迅速思索着,“竟然是唐朝,还是盛唐,开元盛世啊!万幸!”虽然他是理工出身,却也喜欢文史,业余时间写毛笔字,读读古文,不是纯粹的技术宅。唐玄宗一朝比较奇特,他用过两个年号。登基之初,号开元。开元盛世就是说的唐玄宗时期。然后过了几十年,他又改年号为天宝。一个皇帝,两个年号。 “难道真的穿到了古代?还是一个圈套?”原天承依然不敢确定。毕竟自己身份太敏感了。 “呦,瞧这小和尚,多俊俏的人儿呀。”说话间,从正屋走出一个妇人,挺着大大的肚子,看起来有了好几个月的身孕,一步三摇的晃过来。 ------------ 第四章 一笔交易 “这真是天上掉下来的可人儿,正和咱家小葱儿般配。”那妇人左手托着腰,右手指着那姑娘,又指向坐在地上的原天承说道:“天造地设呀,郎才女貌,还都是哑巴。这你当哥哥的可得上心点。” 小葱姑娘听到妇人这番话,脸色立刻黑了,一脚冲着地上木盆踹过去,顿时,木盆被踹了个底朝天,半盆水洒的到处都是,院里的人,有一个算一个,谁也没跑了,都多少沾了半身。 “嘿!”那妇人脸上也沾了不少水,她掏出手帕,一边擦脸一边气哼哼的指着老大说道:“你个废物,看你妹妹能得。我这嫂子也是为了她好。这都多大的姑娘啦,再过俩月就十九啦,你瞅瞅咱这天底下,有十九岁还没嫁人的姑娘吗。” 老大瞪了小葱一眼,连忙过去扶着媳妇。 这妇人显然得理不饶人,示威似的哎呦了两声,指着小葱说道:“家里老人这都去了十年了,你哥拉扯大你不容易,十四上就要给你说婆家,十里八村都找遍了,没一个小郎君你看的上,不是嫌人家丑,就是嫌人家笨,要不就嫌人家不读书识字。哼,你倒是心高,可两年前,一场病,你哑巴了吧,你都不会说话了,这岁数又大了,怎么还挑个没完没了的。你这是要老死在我家里不成?我可是话放在前面,我给你们蔡家养儿养女,可没有养小姑子这一条!” 她一指地上呆呆的原天承,继续道:“你大哥昨天带回来这小和尚,你看这眉眼,看这身板,啧啧,打着灯笼没处找。更妙的是他还认字,而且也是个哑巴。和小葱多般配。”说着,一推身边的男人,道:“当家的,你倒是说句话啊。我说的是不是这个理。” 这家人姓蔡,哥哥叫蔡园,妹妹蔡小葱,这妇人是这家的女主人,娘家姓米,嫁过来就是蔡米氏。这小姑子是她的一块心病。老大不小的姑娘,总不出嫁可怎么办,难道以后要终老在自己家不成?之前因为没有子嗣,还不太敢说,可如今肚子都这么大了,说话自然也就有了气势。 蔡家这些年媒人托了几十个,相亲了也百多场了,小葱愣是一个都没看上。而且前两年莫名其妙的小葱突然不会说话,变哑巴了。这下本来贪图小葱美貌的小伙子也没了兴趣。居家过日子,谁愿意娶个哑巴回家呀,那不是遭老人骂吗。即使小葱是这方圆几十里出了名美人,可家里老人那一关也过不去呀。娶个哑巴媳妇,遭雷劈呀。 偏生小葱又特别的倔强,有性格,原来能说话的时候,就跟她哥嫂顶来顶去,一点不吃亏。现在哑巴了,嘴上没法反击,但是手脚却越发利落了,这一盆水就是最好的反击。不过她冲着哥嫂发脾气,却没想殃及旁人。原天承因为还坐在地上,所以被泼的最多,小葱心里过意不去,一转身跑进自己屋里,功夫不大,捧着一摞衣服过来,递给原天承。 蔡米氏偷偷捏了自己男人一把,悄声说道:“有眉目,小葱看来看上小和尚了。这次说什么也得把小葱嫁出去。” 要说蔡米氏为什么这么坚决呢?其实原因很简单。小葱马上就十九了,而大唐十三岁的姑娘就可以嫁人了,这都是标准的老姑娘了,再不嫁真嫁不出去了,而且,小葱还哑巴,这也是个残疾呀。总不能老在自己家里头。昨天蔡园回来跟她讲起小和尚,又看到那死老虎,这妇人可就动了心了。 先说这老虎,一丈多的身量,浑身上下没一点破口,这张皮子得多值钱呀。要知道蔡园几个人出去打猎都是打的小猎物,要是遇到这样的老虎,那得几十口子去,但是那么多人,即使猎到一只老虎,虽然卖出去挺值钱的,但是架不住人多啊,每人分一点,也就值不得几个钱了。而且,猎虎无非刀箭铁夹子,总会伤皮毛的,哪有眼下这只死老虎值钱啊。据她私下估计,这只老虎至少也要值三十贯,最少最少了。要知道她现在整个家里的铜钱,也不过三十多贯,所以顿时眼里就冒光了。 但是呢,这老虎是小和尚的,小和尚虽然不会说话,可也不能宰了他抢人家东西吧。蔡米氏虽然爱财,却没杀人的坏心眼。那么合理合法的拥有这块财富就是她急需解决的问题。通过反复盘问蔡园,她已经对原天承有了基本的推断:这是个年轻和尚,哑巴,识字。很可能是偷偷逃出寺庙的。 唐朝这个时候,尤其是开元之后,国力鼎盛,所以各种各样的娱乐也多。有的寺庙就顶着佛家的帽子,行腌臜的事情。那里的女尼就是高级妓女,而和尚,也是供贵妇淫乐的玩物。 现在这小和尚跑出来,而且赤身裸体的,那么就是说他没有度牒,也就不能到各处寺庙挂单。所以蔡米氏的如意算盘是,让蔡园的结拜兄弟,就是那个老二,利用他当村正的老爹的关系,给小和尚弄个户口,落在咱村里。这对于他们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但是对于小和尚却是帮了大忙了。 简单说,要是没有唐朝的户口,那真是抓起来勿论,谁知道你是不是逃奴呢。 如果只是帮小和尚解决了户口还不足以掏出他全部的钱,那么最好把小葱嫁过去。那样小和尚剩下的钱就全做了聘礼,这样不但解决了小姑子的问题,而且也把小和尚的钱都榨光。这真是一举两得!蔡米氏都不禁佩服起自己的聪明来。所以这一早上就出来撮合。 原天承被泼了一身水,人也从瞬间的混沌中清醒过来。回屋换上小葱给的一套衣服。还别说,非常合身,比之前那一套舒服多了。从内到外,从头到脚,干干净净,整整齐齐。他本就精神,这一打扮,更是诱人,迈出门,来到院子中,到把小葱看的脸红起来。 老二连比划带写,总是让原天承明白了他们要带着猎物去县里买卖。 原天承点头答应,然后看蔡园套上牛车,把许多猎物,还有自己猎的那只老虎都丢在车上,然后三人一路赶往县城。 为了遮挡原天承扎眼的光头,老二特意给他了一顶斗笠。戴上后,别说脑袋,连大半个脸都藏在帽檐下,没人看的清楚。 走了两个多小时,一座古香古色的城池出现在眼前。真是如假包换。这一路上看不到半点工业时代的痕迹,没有公路,没有机械,没有电线杆,天上没有飞过一架飞机,而且眼前这县城,一条夯实的土路就直接穿过城门,几个拿着长枪的兵丁正闲散的坐在门洞里。城头女墙后,也有穿着盔甲的兵士身影。而且,城门口支着一块木板,上面贴着告示,大概是抓什么什么强盗的悬赏,关键是下面一方红印,方方正正盖住几个字:大唐天宝九年七月。 原天承到现在只能接受了现实。 穿越空间变成了穿越时间,这真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原天承突然感觉到一阵荒唐,仿佛自己被硬塞进电影里面,他和一切都格格不入,所有的景象,都恍如梦魇一般。 蔡园和老二赶着牛车,带着原天承一路进了城,来到坊市,轻车熟路的开始交易。别的猎物都好说,就是这死老虎因为卖相太好,又不常见,被他们卖了个好价钱,足足四十贯。 收好钱,蔡园又买了许多日用杂货和吃食,然后趁着天亮往回赶路。来时候拉的东西很沉,这回去也没轻省。原天承掂量了掂量钱的重量,那一贯足有六七斤。 来来回回,这一趟进城也差不多用了一天的时间,吃过晚饭,天很快就黑了,原天承就回到自己的小屋。但是翻来覆去的睡不着。现代人基本上每天都会洗澡,而且原天承还经常早上晚上各洗一次。因为他经常熬夜,又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所以有条件都是早起洗一次,入睡前洗一次。这都穿越过来第二晚了,实在是觉得不能忍了,一时感觉浑身都痒的厉害。 他起身来到厨房,轻轻推开门,想要弄水洗个澡,却不料小葱姑娘正在厨房里面忙活。虽然天色已晚,但是这时空的农家早习惯这种能见度了。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一片月光就能让劳动妇女干大半个晚上,所以小葱这样勤快的女子,哪能那么早睡呢,正收拾碗筷,准备明天的吃食,还要洗衣等等。 原天承还不知道小葱是哑巴,但是小葱已经知道他是哑巴。所以小葱睁大眼睛,很好奇又略带害羞的看着原天承。 原天承依稀看到水缸的位置,他也不会说,只好指指水缸,然后做个搓澡的动作。 小葱很聪明,马上跑回自己的房间,端出木盆,又取来一个小木碗,里面有一些皂角豆,又递给原天承一块麻布,然后指指水缸,抿嘴一笑,回了自己房间。 原天承摸着粗粝的布,想着这玩意擦身上,估计跟砂纸似的,非搓出血来不可。不过已然这样了,他也不去想太多,先解决眼下的问题再说。 原天承用皂角当香皂,又洗又搓,连番的水从头到脚冲下,一种舒爽到心底最深处的感觉,在全身蔓延。他从来不知道洗澡竟然这样舒适。原来的时空,在按摩浴缸里,听着音乐,看着新闻,喝着啤酒,那种享受按说应该是比现在只有一盆冷水强得多,但实际上现在这份感受却远远强于从前。这真是古怪。看来失去才知道珍贵。 很快,一缸水被用到了见底,他才心满意足的回到自己小屋,把自己扔在床上,抛开一切心事,沉沉的睡去。 半梦半醒之间,突然,原天承听到一个温柔的女声叫他:“老板,老板!” ------------ 第五章 强悍的小强 “小强?”原天承瞬间清醒过来。 “是我!” “你开机啦?好。马上联系总部。”原天承一轱辘爬起来,手指在戒指上一划,那枚小小的不起眼的戒指突然就变成了尺许大的平板,上面各种符号飞快的闪烁,渐渐稳定下来。 “卫星联络失败!” “长波联络失败!” “激光联络失败!” “甚低频,极低频,联络失败!” “x通道消失!” 小强是原天承给戒指起的名字。这戒指虽然通常看起来是一枚戒指,戴在手上,但是它实际是国家最高科技产品。这就好像是一个原材料,有微型核能在里面,可以开发出各种应用。比如现在,它就是一个联络平台,当做手机也可以。不过比传统手机功能强大的多。 “看来真的是穿越了”原天承自言自语道。别的可以作假,但是卫星通讯总是不能全部屏蔽的,何况即使屏蔽了卫星,还有其余各种通讯手段。而眼下全部失去了联系,那么只能承认,自己的确穿越到了唐朝。虽然他已经预料到会是这个结果,但心情还是不由得沉下去。 “老板,你受伤了。”小强有着各种应用,其中之一就是身体检查加治疗。这属于自主功能,只要它觉得有必要,就会检查一次。所以一开机,它就开始了例行检查。 “一点小伤。” “嗯,问题不大,常规消炎药,抗生素可以解决。”小强启动医疗应用,瞬间合成了该用的药品,注射进原天承体内。 “能定位吗,小强。” “可以,试试六分仪方式。”小强的一个主要作用,就是保证原天承的安全。假设原天承被敌对势力绑架,丢到任何不测的地方,它都要迅速定位,确定自己位置,联系总部,然后确保原天承的安全。因此,小强有个原始六分仪的应用,现在就正好用到。 “东经xxxx,北纬xxxx。我们在这里。”小强借助星星很快完成了定位,然后弹出一个立体球面地图。在这小屋里面,一团蓝汪汪的光球,悬浮在空中。 原天承险些哭出来。这才是人类现代文明――只能说:遗迹。因为他已经不在旧时空了,那边的一切,对自己来说,都是过去式。 收拾起怀旧情怀,原天承研究着地图。现在他的位置,就在原来的基地附近。那么看来自己是在原地穿越了时间,而这地方就是原来时空的一个小县城,不过现在就是一个小村落了。 “小强,我们现在在天宝九年。给我天宝时期的资料。” “好的,老板。”小强没有一丝惊讶,依然是那么温柔迷人的音调,忠实的执行着原天承的命令。 这枚戒指虽然小,但是却储存着几乎所有的资料。因为原天承的研究是绝密的,所以他所处的内部网络和普通的互联网是物理隔绝的,但是他又需要互联网上的海量资料,所以每隔一段时间,所有互联网上存在的资料,都被储存进戒指里面。戒指里的存储空间,随着科技的发展,近乎无限。 唐朝天宝年间的资料,一页一页的被小强挑了出来。原天承耐心的看着。突然,小强说道:“老板,九点方向,二十米外,有声音。” “传过来。” “!#####”一段听不明白的话,被小强传到原天承耳边。科技发展到了现在,小强和原天承之间的通话,已经早不用有线的无线的耳机了,而是直接用能量流,传到他耳膜,外人根本听不到。 “听不懂,翻译。”原天承听出是蔡米氏的声音,但是他依然听不懂内容。 “你明天必须把小葱的婚事给定了,”过了片刻,小强开始翻译。它有着全世界能搜集到的所有语种,方言,各种发音,所以很快就匹配出合适的方言,开始翻译,而且好像奇迹一般,把声调模拟的就如原声,让原天承毫不费力的分辨出是谁在说话:“四十贯呢,都得让小和尚做聘礼。” “聘礼?小和尚?”原天承一呆,突然想到自己的光头,原来是这样。 他想起忘了最关键的一件事,马上命令道:“镜子。” 小强立刻变成个镜子,原天承端到眼前一看,竟然有点陌生。 这还是自己吗?虽然依稀有着自己年轻时候的模样,但是却又精致了许多许多。如果自己能回到原来,那么即使不做科学研究,做个偶像派演员,照这模样来说,也足以让全世界的女性尖叫了。当然,仅限于脑残粉类型的女性。 那光溜溜的头皮,半点没损害他的气质,反倒有股独特的魅力。 真是古怪。 “老板,你年轻了,现在骨龄二十岁。”小强温柔的说着。 “继续翻译。” “就怕小和尚不愿意。”蔡园憨厚的说道:“就算人家愿意娶小葱,那也得留点钱过日子吧。他一个人孤苦伶仃的。” “谁说不让他们过日子啦。小葱能空手过门吗,她不得带着嫁妆过去啊。”蔡米氏压低声音道:“这小娘子多少年积攒的,那不都是钱啊?小和尚娶了小葱,这如花似玉的大姑娘,还不偷着乐?这几十里,谁不知道咱家小葱模样最俊。要不是小葱前两年得病变成哑巴,哪轮的到小和尚啊。再说了,他小和尚不也是哑巴吗,我看他八成还是个聋子,你看跟他说话他都没个反应。要不是人长的好点,又认识几个字,凭什么娶小葱?我听老二说,他字还写的有错的,谁知道哪学的三脚猫功夫,估计不是正经学堂出来的。” 原天承想了一下,明白了,原来自己写的简体字,被老二认为是学艺不精,写出错别字了。 “那也要看小葱乐意不乐意。”蔡园闷闷的说。这个妹妹的婚事他也是着急多少年了。但是做哥哥的不能死命催,总要给妹妹找个好郎君。 “你看小葱白天给小和尚那身衣服。从头到脚,都是新新的,一水都没过。那身我知道,是小葱给你做的,你看,她都一点不心疼的给小和尚了,肯定小葱心里愿意。” “那……” “别废话了,”原天承听见啪的一声,不知道是他听觉大有增长,能听到远处屋子里的声音,还是小强连象声词都翻译了过来,感觉是一巴掌拍肉上的声音:“明天听我的。这事就这么定了!睡觉。” 原天承没想到自己穿越之旅的开始,竟然是先被送一个大姑娘做老婆。而且还是个哑巴姑娘,但是小葱身材高挑,长发齐腰,尤其一双大眼睛,纯的好像水晶。要知道他来的那个时空,可是早没有这样纯的眼神了。勉强说的话,他的初恋女友倒是有几分这样的纯洁眼神,可是和小葱的纯比起来,却不及格呀。哎,好好的姑娘,可惜却不会说话。 这个时空,真是纯洁的好像白纸一样。 原天承没想到偶尔看的穿越小说,那些烂大街的情节,竟然烂俗的出现在自己身上。穿越就遇女人,而且上赶着嫁给自己。但是活生生的事实摆在眼前,不由得自己不信。莫非穿越者都带被送老婆光环? 虽然,这小葱姑娘的兄嫂,看重的是自己的钱。 不过小强既然开机了,复活了,原天承本来已经接受现实的心又起了巨大的变化。如果只是他自己,那么也就认命了,好好过这辈子就得了。但是现在有着小强,这超级强悍的帮手,原天承想试图再造一个土行孙。 既然能来,为什么不能回去?虽然道路艰难,虽然目前一无所有,但是有小强在,就有着所有农业时代工业时代的一切资料,有着强大的能源,有着各种不可思议的能力,也许有朝一日,自己还能穿透时间,再回到自己原来的世界。虽然那世界,他本就没有什么亲人,但是毕竟生活了几十年,那才是他的世界。 不说别的,就说这个如厕问题,就让原天承痛苦无比。不知道以前的各路穿越前辈怎么解决的,反正原天承实在是无法接受厕筹,这种纯天然的小资产品。 用一根刮的光滑的木棒来完成卫生纸的功能,这点原天承是死活习惯不了的。所以他才那么渴望洗澡。 想着各路穿越前辈,一边剽窃着古人的诗词,享受着各种崇拜,一边痛苦的蹲在粪坑上,用一根小棍解决问题,原天承不由浑身一颤。这真不是人过的日子。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他无法想象一个习惯了抽水马桶和卫生纸的人,会蹲在粪坑上手握小棍还甘之如饴。 不说别的,这个时空无处不在的跳蚤虱子,就咬的他浑身难受,几乎无法成眠。幸亏现在有了小强。有它在,没有任何东西能伤害到自己。蚊子的嘴只要接近到自己皮肤半毫米距离,就会被肉眼看不见的能量化成灰。 “萨克斯,回家!”原天承发出命令,然后舒适的躺倒床上。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今晚,先好好享受一下旧世界的腔调。 一首悠扬的乐曲,低低的在原天承耳边奏响。恍惚中,他仿佛又回到了原来的世界,在柔软的床上,裹着洁白干净的被褥,一边喝着冰啤酒,一边看着球赛。 ------------ 第六章 神医 原天承被门外的声音吵醒。抬手一看,小强已经善解人意的变成了一块手表,现在都早上九点了。 起晚了。原天承一拍脑袋,有点懊悔。他知道这时空农人都起的早,早早起床好开始一天的劳作,自己怎么说也是个客人,这样懒着不起床会让主人很难办的。都怪昨晚得到小强,睡得太舒服太放松了。 原天承穿好衣服,走出门来,见到小葱姑娘正担着一根扁担,两边各挂着一个水桶,每个都有一抱大小,一尺多高,里面装满了水,正一步一颤的挑到菜园子边上,然后把水桶卸下来,顺着水渠倒进去,浇灌着蔬菜。 两桶水很快就光了,而菜园只湿了一小块。看样子至少还要十几趟才能浇满整个园子。原天承不由的一阵心疼。这是重体力劳动啊,看着小葱白白嫩嫩的手,真难以想象她一个姑娘怎么扛得住这种活计。 小葱浇了水,看原天承出来了,就向他招招手。她兄嫂两口子一早就出门去找村正了,一来是给原天承办户口,二来是说定小葱的婚事。现在就小葱自己在家做事。 看见小葱招呼自己,原天承赶紧跟过去。小葱带原天承进了厨房,麻利的从锅里端出吃食,有馒头有肉,还有一碗粥,冷热刚刚好。 原天承看了一眼水缸,里面的水已经满满的了。他心里突然一痛。昨晚自己洗的痛快,却没想到这时空不同于旧时空,原来毫不在意的事情,比如用水,在原来只不过是拧开水龙头,但现在却是需要一桶一桶的从井里挑回来。自己昨晚的浪费,却要花费小葱至少五六趟的担水。不知道她稚嫩的肩膀,是不是已经很疼了。 原天承望着小葱的眼睛,大大的,黑漆漆的,纯净的让人心疼。他忍不住想要为小葱做点什么。否则他无法原谅自己。 原天承把戒指放在嘴边,用只用自己能听到的低声说道:“给眼前的姑娘做疾病检查。” 小强忠实的执行了原天承的命令。 “双侧声带结节,失声。”小强准确的发现了小葱的病。 “能治吗?” “小型手术。”小强温柔的说。 “复杂吗?” “不,只需要中频射线刀。就可以完全恢复语音功能。” 原天承心里一块石头落地。看着眼前这样的美丽姑娘,竟然不能说话,真是让世界都失去光彩。还好有小强,原天承不由心里暗暗高兴,好像小小厨房都一瞬间明亮起来。 他要离开这个小小的院落,离开这个小小的村庄,但是却不想带着遗憾的离开。 飞快的吃完早餐,原天承从灶台里面抽出一根烧了一半的柴禾,在地上用力写了一行字“我给你治病” 小葱站在一边,好奇的看着原天承,看他写了字,看他一脸期待的望着自己,突然脸一红,慌乱的摇摇手。 “不让我治病?”原天承对于小葱的表现,有点摸不着头脑。怎么还有不让治病的人呢?这又不是头痛脑热那么简单,这是治疗哑巴啊。谁愿意一辈子不能说话呢?莫非怕花钱? 原天承连忙又写了一行字:“我不要你钱”。 小葱脸更红了,双手摇晃的更快了。看原天承还不明白,她突然跑了出去。 原天承突然明白了,莫非这姑娘不认字吧。想想这也对,连她哥哥都不认字,她一个姑娘家又从哪认字呢。自己真是身在旧社会,心在新中国呀。人民的识字率是从共和国成立后,因为义务教育的普及才提高到几乎百分百的,这大唐天宝年间,哪里能是个人就认字呢,何况是个乡村的姑娘。 没多久,小葱又把那老二叫来了,跟着回来的还有小葱的兄嫂,和一个老者。小葱指指地上的字,老二看完很是吃惊,跟小葱的兄嫂说道:“小和尚说他要给小葱看病,还不要钱。” “什么,这小和尚还会看病?”蔡米氏满面的不信。不过眼珠一转连忙说道:“既然不要钱,那看看也好呀,万一能看好小葱的哑症,那真是菩萨保佑,我们家小葱遇到贵人了。” “老二,你问问小和尚真的会看病吗?”蔡园也激动起来,他觉得小和尚不是凡人,能赤手空拳杀死那么大只老虎的人,都不能说是凡人。如果真的会看病,能给小妹看好了,可真是神仙显灵了。 有了小强的帮助,原天承已经完全能知道他们说的什么了,但是既然打定注意要悄悄离开,他不愿自己过多搀和进人家的生活,所以装作还是听不懂,只和老二用文字简单交流。 交流的结果是,他需要去一趟县城,先抓好药,然后需要一些工具。就可以开始。而且反复交代,不需要他们掏钱,只要用自己卖老虎的钱就足够了。 根据昨晚小强提供的资料,原天承知道这时候的四十贯也是一笔钱了。能办不少事。说办就办,而且那老者是老二的爹,本村的村正,要办户籍总要去县城办手续,所以也就一路。原天承戴上斗笠,蔡园套上牛车,四人就进了城,丢下一脸惊喜的不能相信的小葱和心里乐开了花的蔡米氏。这事肯定能成了。 县城很快就到了。实际上原天承并不需要来县城买药材。小强对于生命有强大的保障,毕竟它的主要功能就是这个。所以一切需要不需要的药品,器材,都是可以被小强随时合成出来的。可是原天承总不能拿手在小葱脖子上一摸,然后姑娘就会说话了吧。那不是医生,那是神仙,或者说妖怪。原天承可不想在这个时空留下这样一个形象。 而且,他虽然不需要买药,却需要另一件东西,必须到城里来。 到了药店,原天承先要过纸笔,随手开了一副给女人滋补的方子。小强学贯中西,所以开个滋补的中药方太容易了。然后,原天承要蔡园带自己找一个铁匠铺。 蔡园大惑不解,难道看病还需要打铁?不过原天承坚持,他也就没二话,带着未来的妹夫来到铁匠铺。 他是多年的猎人,经常要打兵器弓箭什么的,和铁匠很熟。 原天承看了看铺子的环境,感觉他需要的东西足够,于是在地上画了一些图,让铁匠按照这个打造。 大家围过来一看,竟然是一个管子。小孩拳头粗细,但是有个三尺多长。 老二有点挠头,这玩意太麻烦了,不禁又跟原天承开始了一番文字交流。不过原天承坚持要打。两人也就同意了。但是真打造时候,却遇到了困难,这铁匠打刀子弓箭还可以,却不会打造铁管。 打造一把刀子,只要将铁烧热了,变软了,在砧板上敲敲打打的,也就成型了,可是怎么敲打能成一个管子呢?中间可是空心的呀。一时难住了铁匠,毕竟这是个新鲜玩意。 原天承想了想,四处看了看,发现了一根合适的铁棍,于是亲自上阵示范。 他烧软了一块大小合适的铁块,敲打成一块铁板,然后卷在铁棍上,再用锤子敲打,很快,一根铁管成型了。 “原来是这样!”铁匠大喜。这是有用的技巧,没想到这小和尚还会打铁。他明白了道理,就替换下来原天承自己操作。毕竟是专业人士,只要知道工序,做起来飞快。用了多半天时间,原天承所要的一切都已经打造好,这时候村正也办好了他的户籍,天快黑了,大家赶紧向回赶。 到了家,天完全黑了。小葱和蔡米氏正焦急的等着他们,连一项不舍得用的蜡烛都点了起来。 “先吃饭吧,小葱都准备好了。”蔡米氏招呼着众人。 小葱一双大眼睛闪动着,脸色通红,盯着原天承。她知道小和尚要给自己治病,如果治好了,自己就又能出声音了,就再不是哑巴了。她心跳的厉害,有一种想哭却又哭不出来的感觉。这一天,她从小和尚走了就开始盼,连园子里的菜都没浇,总算盼回来了他们。可是,自己的病,真能被小和尚治好吗?他那么好看,还会看病!真是想不到。哎呀,莫非他是个骗子?如果会看病,怎么他自己还是个哑巴呢? 小葱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一时傻了,愣在一边。 原天承示意大家,他先要给小葱看病。大家连忙点头答应。这当然是头等大事了。于是蔡米氏连串的发问。是不是不够亮啊,要不要再点根蜡烛呀。 原天承示意他们只要安静,然后,让蔡米氏去把药熬了。 很快,就熬好了药。蔡米氏颤巍巍的端着走过来。这黑乎乎的一碗东西,就能治病?别是骗子吧?不过即便是骗子也没事。蔡园偷偷请药铺的掌柜看过方子,说这些都是补品。吃不坏,只有好处。但是只补品就能治病吗?蔡米氏有点疑惑,可是,她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反正不是自己掏钱。治好了皆大欢喜,如果治不好,呵呵,那小和尚就得负担起小葱的下半生了。 蔡米氏端着碗递给小葱,却被原天承接了过去。 小葱有些惶恐的坐在胡凳上,双手紧张的揪着衣角,不知不觉的,指节都因为用力,变得苍白了。这一碗药,真能让自己从新开口吗。 烛光月光下,小和尚靠近了自己,微微笑着,把碗递到自己嘴边。 小葱想接过来,却被原天承用手阻止了。他要亲手给小葱喂药。其实这主要是为了让自己的手指可以在小葱的脖子上停留片刻,好让小强操作手术。这手术时间非常短,一两秒的事情,但是却不能隔着一米去做。 蔡园一帮人只看见小和尚右手揽住小葱的头,左手把药碗端到小葱嘴边,小葱就乖乖的开始吃药。 按说呢,这个时空,虽然是一个很开放的时空,可是未婚男女,也是不能这样子搂搂抱抱的,尤其这还是相对保守的农村。不过因为蔡园两口子都有着心事,所以反倒乐见这样场面,虽然和正常的医生看病场面不同,也没经过望闻问切,上来就灌药,不过这不正好是让小和尚跑不掉吗。摸都摸了,你还想跑?做梦吧。 原天承可没想到这俩口子还有这心思。他只是必须让自己手指尽量靠近小葱的脖子。总不能说我必须摸人家姑娘脖子才能看病吧。这是一个最不着痕迹的做法,可却恰恰是蔡园两口子最希望的结果。 是药,就没有好吃的,即使是补药,也苦啊。不过这些放在小葱身上已经完全没感觉了。她长这么大,第一次被一个年轻的男人抱在怀里,而且是自己喜欢的男人。那份感觉,对她来说是无法言语的快乐。 小葱虽然是个农村的姑娘,但是因为父母去的早,只和哥哥相依为命,所以她很早就当家了,因此很有主见。而蔡园是个猎人,总是山里城里的来回走,跑的地方多见闻也多,没成家前经常跟小葱说一些天南海北奇闻异事,结果小葱小小年纪,却有了一颗不安于农村的心。那些媒人介绍的再多,在她眼里都土的掉渣。她连看都不想看那些土土的小伙子一眼。 后来,哑了,但是越这样,她心越高,更不降低自己的要求,一下蹉跎到这个岁数,标准的大唐时空剩女了。可是,天随人愿,该来的总会来的。现在,她终于躺在了自己喜欢的男人怀里,而且是这样有本事的一个男人。 从第一眼,小葱就喜欢上了原天承。其实这情况发生的太正常了。想想在旧时空,多少女孩字都会对电影明星一见钟情呀,何况在这个消息闭塞的时空。如果说就时空的明星就好像星星,照亮了女孩的梦;那么原天承现在就好像太阳,一下燃烧了小葱的纯情的心。他本来就不应该出现在小葱的生活,可是却偏偏出现了。因此,小葱一颗年轻的心,完全萦绕在了小和尚身上。 现在躺在小和尚怀里,就是给她喝黄连。她也觉得甜的发腻。何况,她感觉到小和尚的左手,轻轻放在自己脖子上。这一刻,幸福和羞涩的感觉,突然的迸发出来,她简直不知道如何才能表达自己的心情。颤栗中,突然叫了出来:“小和尚,你真好!” 霎时间,院子里面安静了,有那么一刻,原天承感觉时间几乎凝固了。手术很简单,对于小强来说,毫无难度。局部麻醉,中频射线透过皮肤肌肉组织,直接照射病灶,瞬间气化,而完美的隔绝技术,使得声带并没有受到半点高温影响,反倒把声带修补得更胜从前。 小葱这一声,好像百灵鸟的歌声滑过天空,大家都被镇住了,好半天才缓过劲来。 “神医!”院里的人几乎都要跪下了。这太神奇了。只喝了一碗药,不,才半碗不到,小葱的哑巴就治好了。这不是神仙是什么? 这一刻大家都忘记了,小和尚自己还是哑巴呢。 原天承险些接口,幸亏醒悟的及时,自己还要装聋子,所以就当什么都没听见。继续把碗里面的药喂完,向着已经羞的不敢睁眼,却又眯着大眼睛偷偷看他的小葱笑一笑,然后放下碗,向大家打个招呼,示意自己累了,然后不管那一院子的崇拜目光,回到了自己的小窝。 ------------ 第七章 打井 对蔡家来说,这注定是个无眠的夜晚。 谁能想到蔡园偶然遇到的一个小和尚,竟然把小葱的哑巴治好了。这运气祖坟冒烟都不够,那得敲锣打鼓才行。要是蔡园这些日子没去山里打猎,或者早回来一天,又或没走那一条路,就将错过天上掉下来的小和尚,那小葱这辈子也许就不能说话了。可是偏偏那么巧,他就在那时那刻,出现在小和尚面前,而且,还把小和尚给带回来了。这真是祖宗保佑呀。 蔡园俩口子,兴奋,睡不着,聊了大半夜。 小葱更兴奋了。要不是现在三更半夜,她都想唱一段了。原来的小葱嗓音就特别好听,歌声比县城里面的歌舞伎还要好,而被小强手术之后,她的声带更是被调整到完美,纵然不敌当世的歌唱大家,也有了自己独特的风格。 被窝里面的小葱跟烙饼一样,翻来翻去,哪里睡的着。一时想想从前,一时想想以后,一会回忆躺在小和尚怀里的模样,一会又盼望赶紧天亮,又能看到小和尚。 这一夜,小葱根本没睡踏实,天蒙蒙亮就起来了。走到院里,看看小和尚休息的房间,即使门还关着,但是只是看着房门,就似乎能感受到满满的幸福,小葱姑娘不由的脸上一红,自己陶醉了好一会。 清醒后,她也不好叫醒原天承,就抄起扁担,准备去挑水浇菜园子。刚打开院子的大门,原天承却推开房门走了出来。 小葱连忙放下扁担,未语先笑:“小和尚,你醒啦。”说完,突然一捂嘴巴,说道:“呀,忘记你听不到啦。不过听不到没关系,以后我会学认字,那样我们就能说话啦。” 说着,跑去给原天承端来水盆,伺候他洗漱,然后抓起扁担又要去挑水。 原天承一把抓住小葱的胳膊。他意思是今天就不要去打水了,奈何自己不会说话呀,而小葱又不认字,这交流起来真是废了老鼻子劲了。 小葱被原天承抓住手臂,心里美滋滋的。放下扁担说道:“小和尚,你还要什么呀?对了,你治好了奴奴的病,奴奴还没谢过你呢。” 说着,就整理衣裙,正式给原天承行了个大礼。 原天承这两天资料翻的勤,知道“奴奴”这个词是这时空女人和亲近人说话时的自称,看来小葱姑娘倒是拿自己不当外人。 原天承知道小葱兄嫂的打算,也感受的到小葱姑娘的心。坦白说,小葱姑娘除了不认字,别的哪点都拿得出手。虽然是大唐小村庄里面的大龄少女,但是如果放在原来的时空,这刚是个大学一年级的新生,而且不论放哪所大学,都是校花级别。 穿越就送老婆的桥段虽然俗,但是原天承既来之则安之,并不一定要拒绝,入乡随俗吗。可是自从小强还阳之后,原天承有了新的想法,他并不想待在这个时空,还是想找个办法能回到自己的时空。因此,他不想在这个时空留下太多不属于这个时空的印记。包括自己的感情。因此,他打定主意要悄悄的离去。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颗小葱。 但是,他却心里很喜欢,也很欣赏,又有点可怜小葱姑娘。这么样一个如花女子,却天天挑水浇菜,这体力活也太重了,所以他走之前要给小葱打一口井。 原天承拉住小葱,在地下写了俩字:“打井”。 小葱笑着说:“小和尚,奴奴不认字呀。你等我叫干哥哥过来。”她的干哥哥,也就是蔡园的结拜兄弟,就是这几天出现的唯一认字的那个老二。 老二一会功夫被小葱带了过来,这功夫蔡园夫妇也起床,来到院子里面。 “打井?”老二疑惑的看着地上的字。这村里有一口井,就在村东头,虽然离家远点,但是也不是缺水,又何必在院子里面挖一口井呢。再说,院子里面有一口井,看着方便,可是这院子马上就要有小孩子了,万一掉井里可就坏事了。而且最关键的,这也调浪费钱了。没十几贯钱,根本想都别想。 “打什么井呀,”蔡米氏快人快语的说道:“这个咱们先得谢谢神医,治好了小葱的病,就跟救了小葱的命一样,我们两口子,也是一块大石头落地。”说着,拉着蔡园也郑重的给原天承行了个礼。 原天承连忙摆手。 “井不井的,放一边,现在的咱们得说说小葱的婚事。”蔡米氏知道原天承听不见,所以也就不再多说,只是让老二跟原天承文字交流。 这件事要说明白,那可是不容易。老二只是因为老爹是村正,家里有点子钱,小时候去县城开过蒙,认识几个字而已。要长篇大论的写,可真是要命。不过这事不能推辞,硬着头皮也要写明白。 原天承懒得纠缠这些,反正准备今晚悄悄就走了,也就答应下来。不答应也不行啊。这是一个不依不饶的局面,只要自己一天不答应,蔡米氏两口子一天不会放过自己。 答应的条件,就是打井。 蔡园两口子见原天承答应了,这可高兴坏了。现在别说打井,就是拆房都行。一连声的说这就开打。说着就准备去找人。 原天承拦住他们,指着昨晚自己打造的那些铁管,让他们只要按自己吩咐来就行。 蔡园和老二对望了一眼。都摸不着头脑。挖井,难道用铁管挖吗?昨天看小和尚打这些东西,还以为是治病用的,虽然觉得大长铁管子治病很古怪,但是毕竟自己不是医生,也许小和尚手法独特呢。谁知道治病没用到,却是用来挖井的。 原天承也不解释,也没法解释。他命令小强展开勘探应用,对地下20米探测。很快,就找了一处绝佳位置。下面有水源,又没有大石头阻挡,还靠在菜园子边上。 画个圈,就是这了。然后开始干活。 原天承是要打一口井,可不是挖一口井。这口跨时空的井,学名叫做:活塞式抽水井。原理是利用大气压,把水从地下压到地上。这种井中国最早出现在宋朝,唐朝时候还没有发明。 唐朝时候的水井,就是在地上向下挖一个大坑,运气好能挖到水源,运气不好,就是口废井,一滴水也没有,白白花费人力物力。挖好了坑,用石头或者砖砌好井壁,上面再磊高半米,免得小孩不懂事跌井里去,再做个辘轳夹子,就可以从井里挑水了。 而原天承这口井,完全超越了唐朝的技术水平。不过在旧时空的农村打一口井,有专门的机械,插上电,给上油,一口井很快就打出来了。但是在这时空可没有电,也没有油,更没有机械。所以动力的来源只能是人。 原天承早已经思考妥当。他用几根木棍做了个简易杠杆,然后把昨天打造的铁管戳在标记好的位置,硬生生压进地里面去。一根接一根的,通过设计好的接头,这些铁管将连成一根长管,有十米长。 因为没有别的办法,只有靠人提供力量输出,所以蔡园和老二,加上原天承,三人一起上阵,喊着号子一下一下的把铁管向地下夯。 太阳越升越高,天气越来越热。几个人干的兴起,俱都脱了上衣,光着膀子,甩着豆粒大的汗珠,专心致志的打井。 小葱听兄嫂给自己说媒时候,就害羞的跑到自己屋里,躲在窗户下偷听。听着原天承答应了这门亲事,小葱的心里那不是乐开了花,而是乐的放了鞭炮。只可惜现在还没有鞭炮,否则小葱一定掏空荷包也要买多多。 等原天承他们开始打井了,小葱忍不住又跑到院子来,给几个人送水帮忙,当然主要是看情郎,现在也可以说是未婚夫。 脱去上衣的原天承,在阳光下,就好像一个玉人,白的炫目。一条条肌肉隆起,从脖颈到腰间,没一丝赘肉。而且之前老虎留下的伤痕,竟然愈合的全无痕迹了。随着一下一下夯实铁管的动作,仿佛皮肤下有一条条小松鼠在跑动,完美的仿佛不应该出现在人间。 小葱都看呆了。 就连蔡米氏也不敢多看。连忙进了屋。 工作对于原天承来说,就是一种的享受。看着各个部件都装配到位,原天承满足的笑笑。 “这是井吗?”蔡园看着眼前这古怪的东西,越发的摸不着头脑。铁管是他们一起打下去的,上面这个好像竹筒一样的粗铁管子,也是一起安装的。这竹筒还有个把,连着里面一块铁片,可以上下活动。但是,不论他怎么动这个铁把,竹筒的口那里也不出水。 “这就是胡闹。”不知道什么时候村正也来了。看着崭新的水井,摇着头说道:“神医是神医,但不是神仙。这东西怎么能出水呢。这么多铁呀!太糟蹋钱了。这得多少钱扔进去了。” “三贯。”老二举起三根手指,对他爹说道:“不过都是神医给的。” “哎,不当家不知柴米贵。”村正也知道小和尚聋又哑,虽然对于原天承一手高明的医术,从心底里佩服,但是庄稼人过日子,讲究个精细。这钱不是就白白埋土里了吗。所以忍不住叨叨了两句。 “杜老爹,这也没多少钱的,那只老虎都卖了四十贯呢。”小葱可不肯让任何人说一点原天承的坏话。即使村正也不行。 “哎,你这丫头。”没等村正张嘴,蔡米氏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到院里,开口道:“这钱再多,该省还得省。小葱你嫁给神医,神医总要给聘礼呀,还不都是这几十贯钱里面出。” “哥,你是嫁妹妹,不是卖妹妹,你敢狮子大开口,我就敢……”小葱可不是个吃亏的人。不跟她嫂子直接对阵,直接找软柿子捏。 姑嫂俩为了聘礼叽叽喳喳闹做一团。原天承直接命令小强关闭了翻译系统,实在受不了啦。 他不管周围人的吵闹,径自用瓢打了一瓢水,一点点倒进抽水井,一边倒水,一边快速的上下按压井把。 很快,咕咕的井水就喷涌而出。 活塞式抽水井在使用时候,要先倒入一点水,好挤压空气。然后就可以利用大气压的原理,把地下水抽出来了。 “真出水了!”院里的人都看傻了。 其实最开始蔡园俩口子只是哄原天承高兴。以他们的见识,怎么能知道这铁管子会出水呢。只是人家不但给小葱治好了病,还答应娶小葱,总要让小和尚高兴高兴。可是现在眼见着真出水了,这俩人心理可都是一震。 农民种地为生,很实在,但那是是憨厚而不是傻。相反,农民因为每日辛苦的劳作,产出又不是很多,所以反倒对于自己的切身利益很是精明。这一口水井的价值,院子里的人都意识到了。 除了小葱依然沉浸在幸福里。对她来说,只要有小和尚就足够了,什么水井不水井的。 蔡园两口子,和村正父子,都意识到这是个巨大的财路。在这个时空能把水井修进自家的院子,就好像旧时空自来水入户一样,这可不只是方便,而是等于平白增加了一口劳力。 这村里家家院子里面都种着菜,还养着牲口,人吃牛饮的,一天得多少水啊。原来一村人去村头井里挑水,只这一项就得占一个壮劳动力半天时间。小葱除了做饭洗衣服,主要任务就是挑水了。现在有了这抽水井,一个半大孩子都能把一家人需要的水备齐,都不用出院子。 蔡园和老二以及村正轮流上阵,每个人都兴奋的摸着抽水井,上下摇晃着井把,看着水一股一股的从井口流出来,清澈,甘甜。 接着,全村都轰动了。本来小葱的哑巴被治好,就是村里的大八卦了,这又听说蔡园家有了一口井,而且不用挑水,而是抽水的。虽然不知道什么叫抽水,但都是乡里乡亲的,就一个村子能有多大,赶紧看看去。 一时间,蔡家的院子几乎被挤得爆了棚。男男女女的,看井的看井,看小和尚的看小和尚。 原天承想起了旧时空的动物园。自己和抽水井就好像大熊猫,被无数游客啧啧赞叹的欣赏着。但是熊猫是国宝,不许游人碰的。自己却没这个待遇,许多大姑娘小媳妇,挨挨擦擦的在他身边,说着各种各样的话。不过原天承早命令小强不许翻译。所以就装聋作哑混过去。 倒是小葱忙里忙外的,很是兴奋。这是她人生中最高光时刻。几乎全村的女人都对她露出嫉妒的神情,那眼光几乎要杀死她。可是越这样,她越得意,越是压抑不住的高调。 等了这么多年,受了这么多冷言冷语,现在一切都值得了。 总算夜黑的快看不见人了,众人才一一散去。 原天承钻到自己的小窝,关好门窗,命令小强调出地图来。 这是一幅唐代地图。现在的位置是唐朝的河东道,代州。原天承准备去京城,也就是大唐的长安,旧时空的西安。按照旧时空的路程来算,大概有800多公里。可是现在这个时空的道路肯定和旧时空是不同的,所以距离也就不好测算。不过宽点计划,也就是1000多公里而已。这点路程在旧时空当然不算什么,可是新时空,大唐这时候,可没有飞机火车汽车,靠走路肯定是不行的。 原天承收了地图,躺在床上暗自谋划着。 夜已经过半。原天承看看时间,已经将近凌晨一点了。这时候,正是一般人睡的最沉的时候。他悄悄的起了身,穿好靴子,衣服本就没脱,行李也没有,空手来空手走。 他闯入这个时空,这是他第一处栖息地,也是第一波给他关怀的人。虽然那嫂子的确市侩了点,但是依然让他感觉到很有一些世俗的可爱。就要走了,就如来的突然,他走的也果断。 衣袖都不用挥挥了,反正身无长物,一文钱也没有。 他正要推门,却听到正屋大门开关的声音,接着就听到悄悄的脚步声,有人一路向自己房间走来。 坏了,是蔡小葱! ------------ 第八章 逃不掉的婚事 自从小和尚到来之后,蔡小葱的心一直是在云里雾里,恍恍惚惚的,好像都是梦,生怕睡着之后,再睁眼,一切又回到从前。这两天她的精神一直高度的亢奋,今晚,怎么也无法入睡,所以悄悄的起身,忍不住来看原天承。 小葱轻轻推开门,依稀的星光勉强能看清屋里。她慢慢走到床前,一手抚胸,尽量平静自己狂热的心跳,然后摸索着坐在床沿。 原天承暗自叫苦。有个大活人在身边,这还怎么执行自己挥挥手潇洒走的大计。 小葱很快适应了屋里的黑暗,模糊能看到原天承装睡的模样。均匀的呼吸,起伏的胸膛。她很想伸出手去感受原天承的体温,却又心里害羞,终于没有进一步动作,只是开始自言自语。 “原郎,”婚事已定,小葱自然知道了小和尚的名字:“奴奴真是欢喜的要死。要是没遇到你,小葱就想着一个人过一辈子了。再过几年,等哥哥孩子大一些了,嫂子更讨厌我了,奴奴就找个庵堂出家做姑子去。” 原天承没想到小葱这么有志气,看来自己这趟穿越之旅,首先是一个慈善之旅。至少已经把一个大好姑娘从尼姑庵里面给拽了出来。 “奴奴知道你听不到,”小葱继续絮絮叨叨的说着:“但是我就是想说。我知道原郎是从庙里逃出来的,但是不用怕。现在村正给你落了户,过一阵子再分了田地,有户籍有土地,我们再盖好房,有吃有住,坦坦荡荡的活着,那些坏和尚敢来抓你,让他来的去不得。” 原天承心说这姑娘还真够狠的。不过也不能因为自己光头,就非当自己是和尚啊。可是实际上这个时代,还真只有和尚光头,原天承当时无法解释,也就默认了老二对自己的判断,反正打算过两天就走的,也就无需分辨什么。谁知道一下落到这个地步,所有人都以为自己是逃跑的和尚。 “你说,是不是老天爷看我可怜,才让原郎到我身边的?”小葱终于忍不住伸出手,握住了原天承的手,颤声说道:“你这么好看,又这么能干,会治病,还会打井。哪一样拿出去都能娶个比奴奴强百倍的女子,可是原郎却和奴奴成了婚。小葱对天发誓,这一辈子,一定要好好的照顾郎君,让郎君每天快快乐乐的。我们一起种地,我还会织布种菜,养鸡养牛,你看着吧,咱们肯定把日子过得比村里谁家都强。” 真是好大理想呀!原天承脸上有些抽搐,幸亏小葱看不到。从二十一世纪穿到唐朝,就是为了在乡下小村里面当个庄稼汉,这也太“有追求”了。 “原郎,你听不到,不会说,这都没有关系。我能说能听。我就是你的嘴,你的耳朵,”小葱继续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有我在,一切都会好的!” 深夜的絮语,好像无尽的夜,没有终点。在小葱不断的语言轰炸下,原天承终于熬不住了,不知什么时候,从装睡变成了真睡。 再睁开眼时候,天已经微微亮,小葱已经靠在他身边,牵着他的手,睡着了。 原天承小心翼翼的抽出手来,生怕惊醒小葱。每一个动作都好像电影的慢镜头,一点点,一步步,挪到门口,悄然推开门,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总算是要离开了。他刚要打开院门,却听到一阵杂乱的拍门声。接着,原天承就完全身不由己了。 没想村里人早早就跑来蔡家,今天就是婚礼的日子。原天承昨天已经知道这个安排,但是他觉得自己完全可以悄悄的走掉,所以根本没在意,谁知道真被堵在门口,然后,就是一天的忙乱。 小葱一身大红的喜服,脸蛋也欢喜的泛着桃花样的粉红,鬓角还插着一朵红花。原天承也被打扮的好像新出炉的糖炒栗子,甜甜蜜蜜的感觉很好看,也很好吃。 原天承让小强搜了好多资料,才找到大唐的婚姻状况。原来这时候并不是结婚一定要在男方家里,如果情况特殊,在女方家里结婚也可以,这不算入赘女家。自己就是赶上这么个情况,蔡家未免得夜长梦多,直接就给办了。 一天闹哄哄的过去,直到进了新房,也就是小葱的闺房,原天承才算解脱出来。不过这也是才出樊笼,又入虎穴。已经进了洞房了,还能再跑吗?即使他可以毫不费力的跑掉,但是以小葱的性格,非自杀了不可。他怎么也不能把慈善之旅变成血腥之旅吧。 月上柳梢头。 小葱点亮了红烛。 烛光,月光,让屋里的气氛顿时甜蜜起来。 小葱害羞的走到原天承身边坐下,伸出双手握住原天承的手,满足的叹了口气。 原天承捏着小葱柔软的小手,心里一跳,突然有了一种感觉。这是他的妻子,这个新世界,他的最亲密的人。 这是一个虽然很莫名其妙,但是却不能更改的事实。 上一辈子,也就是在那个时空,原天承自从初恋情人离开之后,就全身心投入到事业中,再没有过感情和婚姻。也许是上天感念他的辛苦,现在刚开始就送给他一个老婆,这就是天意吧。要不怎么会莫名的来到大唐呢。 原天承想通了。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命运如此,那就接受吧。毕竟,这是美好的事情,是一个美好的开始! 吹熄蜡烛,小葱的人生,从此改变! “小葱。”云雨过后,原天承把小葱揽在怀里,轻轻抚摸着她的长发,说道:“喜欢吗?” “喜欢!”小葱羞涩的说道。说完,她突然意识到什么,惊喜的几乎要叫出来。原天承一把遮住她的嘴巴。 “对,我不是哑巴,也不是聋子。”原天承经过这些日子的学习,已经基本掌握了现在的发音。尤其是经过今天一整天这么多人,这么多话的熏陶,等于让他速成了。虽然发音多少有点古怪,但是已经足够交流了。 “原郎,你真是!”小葱突然发现自己的丈夫不聋不哑,简直是吃了糖之后,又来了一勺蜂蜜,感觉自己甜的不明所以了。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别叫我原郎啦。”原天承总是习惯不了这个称呼:“叫我天承吧。我叫你小葱。” “好,天承说什么,奴奴都答应。”小葱欢喜的不得了。反手把原天承抱的更紧。 “轻点,别勒死我。”原天承不得不提醒小葱,太热情就变成谋杀了。 小葱不好意思的松了一些。 “咱们不能在村里过日子,我要去京城。明天,咱们一起走。”原天承要去现在大唐的京城:长安。这在后世就是西安,他要传送的目的地,就在西安附近。原天承必须去看看,虽然他知道希望不大,那边多半也不存在了,但是总是看看才能认账。而且,即使抛开这目的,从今后的发展来说,也要去长安看看。毕竟那是大唐的心脏。这个世界的中心。 “奴奴都听你的。”小葱温顺的点头答应,问也不问去京城干嘛。这辈子她最远也就是去过县城,京城在她的概念里面,就是天涯海角,不过跟着自己的丈夫,她觉得就是地狱也去的。 第二天,原天承本打算一早就走,但是小葱却要跟哥哥嫂子算清楚账目。什么聘礼啊,嫁妆啊,这些年自己的积攒啊,等等乱七八糟的,直忙了小半天,才出了村。 这一去山高水长,不知这辈子是不是还有见面的机会,蔡园很是伤心,离别时眼睛都红了,小葱更是泪眼涟涟。不过蔡米氏到很高兴。小和尚的钱基本上全被当做聘礼扣下啦,这次真是赚大发了。 原天承一直也没说话,省的麻烦,就当是聋子哑巴。 俩人出村好远,小葱才渐渐止住了眼泪。 “天承,到京城要走多久呀?”小葱坐在驴屁股上,看着已经渐行渐远的村子,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担心的问。 小葱经过艰苦卓绝的谈判,从嫂子那里要出了五贯钱的嫁妆,加上自己积攒的五贯钱,现在的资产有十贯,当然,还让哥哥陪嫁了一头驴,正驮着她。还有,原天承的打井技术,也被她卖了个价钱。蔡米氏坚决不肯付现金,小葱无奈,跟嫂子耗不起时间,就商谈个技术入股。以后蔡园每打一口活塞式抽水井,利润里面要给小葱两成。 盘点着自己的资产,向往着京城的繁华,小葱看着自己的郎君,心里又美滋滋了。 “不急,慢慢走。”原天承也不知道要多久,毕竟这也没飞机也没汽车。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就好。 原天承知道,他们现在在大唐的河东道,代州境内。唐朝的“某某道”,可以理解为后世的省,不过要比后世的省大。而代州,是一个区域,可以理解为后世的地区,而这个地区的行政中心,也叫代州。不过这个代州是个城市。 根据地图标示,代州城离这里并不太远。原天承走的快,小葱坐在驴背上也不累,又是新婚才出嫁,心情好的要爆炸,这就相当于后世的蜜月旅行。虽然这一世没有这个说法,但是人心是一样的。所以小葱一路快乐着。 代州城,可比县城大多了。小葱是第一次来到这样的大城市,那高高的城墙,宽阔的街道,很让她有点震撼。 原天承也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雄伟高大的古代城池。虽然不会被震撼,但是也很是好奇的打量着一切。 现在离天黑还有一阵,不过俩人当务之急是找个客栈。 原天承向路人打听到客栈的方向,就一手牵着驴,一手拉着小葱,走过通衢的大街,转入一个坊市。 这时候的城市建筑非常有规划。一个城市就好像一个大大的方形蛋糕,然后横着竖着笔直的切几刀。切出来的每一块蛋糕,就是一个坊市。每个坊市有单独的门户,跟城中之城似的。每天早开门,晚落锁。 原天承进了坊市,扑面而来的是一股人声涌涌。 小葱也睁大了眼睛。这不但比村里人多的多,也比县城里热闹的太多了。这一路走来两边的店铺,食肆,摆摊的卖艺的,挑担的逛街的,整个一北京王府井大街的既视感。当然小葱是不知道王府井的。可是原天承知道啊。他现在感觉自己就好像回到了从前,除了街上的人都穿着古装之外,那种气氛真是一模一样。 小葱一双眼睛几乎不够用了,这看看那看看,突然发现一间卖首饰的铺子,立刻眉开眼笑的拉着原天承走过去。 原天承小心的牵着驴,跟在小葱身后。身边前后左右都是人,可别碰了谁就不好了。这时候的人,和原来的时空有点点不一样。基本上每个人腰里都带着一把刀。不分男女,像小葱腰里就挂着一把。绝不是装饰用的,完全可以掏出来宰人杀鸡。要是弄出点麻烦,单凭口舌解决不来的话,显然大家不介意抽出刀子解决。 小葱兴冲冲走进店铺。柜台上摆的满满当当的。手镯耳环项链,各种头饰,金的银的,玉石的木头的,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它做不到。 小葱几乎看花眼了。可是随便一问价钱,一个小小银耳环都几十文,小葱又舍不得钱了。摇摇头走了出来。 旁边紧挨着卖成衣的铺子,小葱这次毫不吝啬的给原天承买了一套读书人的长衫,当时就让丈夫换上。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一身衣服穿上,立刻显得不同了。原来原天承穿的那身衣服,是小葱给她哥哥做的。标准的短打扮,就是为了打猎做农活方便,一看就是农民装束。现在这身淡青色的长衫穿在丈夫身上,活脱脱一个书生呀。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原天承的光头,光溜溜太显眼了,所以还顶着斗笠。 穿长衫,戴斗笠,很另类,大唐非主流。 小葱心里着实的美。丈夫就是自己的脸面,原天承越光彩,自己也越光彩。所以对于一贯钱买一件衣服,虽然肉痛,但是痛的快乐! 买好衣服,她到不着急找客栈了,反倒拉着原天承到处转。 在原天承看来,这时候的小葱完全就是一个后世的大学生,正趁着假期全国到处乱转。对什么都好奇,都想看看。 街边有个摊子,一群人围着,闹哄哄的。小葱毫不犹豫的挤了过去。 “走过路过,可别错过,大好机会,一贯变两贯,两贯变四贯,买定离手了您那!” 听着熟悉的吆喝,看着熟悉的神态,有那么一瞬间,原天承以为自己又穿回去了。 一块木板架在两块石头上,就是个小摊。一群男女老少,围着摊子,眼里各种目光闪闪。小摊后面站着一个短打扮的壮汉,天气热,坦着胸,露着黑茬茬一片胸毛,一双有力的大手熟练摆弄着三个倒扣的陶罐,吆喝着蛊惑的话。 这不是街头骗子吗。看来天底下没新鲜事。大唐有的,后世一样不缺。或者反过来说,后世有的,大唐也齐活。 世界恒久远,骗子永流传。 ------------ 第九章 王老五 一个铜钱被摊主捏在手上,向着众人晃着:“列位父老,列位乡亲。南来的,北往的,您来到此地,相见就是有缘。什么是缘分,钱就是缘分。这一文开元通宝,大家看好了。它外圆内方,足金足两。我和您有缘,就是钱和您有缘。一文钱,您莫要嫌少,一锭金,您也别嫌多。缘分,就是机会,机会,就是缘分。您今天来到此地,是贵足踏贱地,我代州王老五,在城里不说老少爷们都知道,那也是东西坊市有一号的人。我就是送一份礼金给您。” 王老五说着,依次举起陶罐,罐子口冲着大家,让众人看清:“那位小娘子说了,我们和你又非亲非故,凭什么白送一份礼金给我呢。您别急,我这就给大伙讲个道理。这代州汇三山,控四水,南来北往,四面八方,都是客人。可是在家千日好,出门半日难。保不齐的,谁就有个过不去的坎。我王老五,也是代州有名有号的人物,我不能让人离了代州城,戳我们代州人的脊梁骨,说咱代州没个忠厚人。” 王老五把铜钱扣在一个陶罐里面,按在桌子上,说道:“我王老五也不是家财万贯,不能散尽家财来救济。所以我这有个办法,诸位诸位,您抬眼看我这铜钱。仔细瞧了!” 说话间,他灵巧的把三个陶罐胡乱的流转位置。但是手法很慢。 “诸位只要猜中了铜钱在哪个罐子里面,买一赔一,一文钱赚一文钱,一贯钱赚一贯钱,一锭金,赚一锭金啦!您猜对了,金子归您,您要是猜错了,没关系,这钱我给您日后接济穷人,给您种一份福田!” “一百文,压中间那罐子。”有人迫不及待的跳出来,抓出一把铜钱放在木板上。 “好嘞!”王老五闻声而动,把中间那罐子一揭开,果然,那枚铜钱正在里面。 “一百大文,归这位郎君啦。”王老五说着从褡裢里面数出一百文钱,连那人压的一百文一起,给了回去。 凡事就怕有人带头。有人开了头,接下来就好办了。王老五熟练的一把一把的开着,手法并不快,让人能看清,又有点恍惚,保持着这个速率,一连开了十把。有输有赢,总体来说,王老五是输了几百文。 小葱看的眼热。她家猎户出身,没少跟兄长进山打猎,一双眼睛练的精明无比。这十把每次她都准确的看出铜钱在哪个罐子,只是初来乍到,一时不敢出手。眼看着有人轻松的赢钱,小葱终于忍不住了。 “五文,左手边这个。”初次试水,小葱还很谨慎。 众人都买定,王老五揭盅,果然小葱猜对了。 “五文,小娘子收好。”王老五爽快的付了钱。 这钱来的容易呀。小葱心里一阵激动。没想到城里赚钱这么容易。自己在乡下辛辛苦苦种地,一年才有几个钱呀,这眨眼间就五文钱到手!那些漂亮的簪子啊耳环啊,一起都飞舞在小葱的眼前,向着她招手! 小葱毫不犹豫的又压了下去:“五十文,中间这个。” 赌坛无日月。 小葱不知不觉已经玩了十几把了。 原天承饶有兴趣的看着。小葱先赢后输,已经输进去五百文了,不过这时候的小葱已经完全陷入了赌徒思维,一门心思就是翻本再赚。下注越来越大,双眼通红的盯着三个陶罐,除此之外,再无别的。 原天承叹了口气。他是故意看着小葱输的。赌博这种东西,硬劝是劝不住的,只有受了苦,输了钱,才知道心疼。人都有赌性,小葱又是从乡村出来的,跟着自己来到花花世界,现在输好过以后输。看看输的差不多了,也够给她个记忆深刻的教训了,原天承一把抓起小葱下注的一贯钱,拉着小葱就要离开。 “哎,哎,哎。”王老五指着原天承:“这位小郎君,怎么下注的钱还往回拿啊。代州城可没这个规矩。” 王老五是个破落户,当然这是唐朝的说法,在原天承那个时空,有另一个称呼:地痞流氓。 既然是破落户,就是不从事正经活计。三百六十行,行行都不干,只一心骗钱生活。这个摊子他基本上两三天就摆出来,每次都能骗几百文。本地人都知道他老底,没人上当,但代州是个大城,人来人往的,生面孔多了去了。这昌真坊是交易的坊市,餐饮住宿做买卖,都在这里,所以每次出摊都能有不菲的收获。今天遇到蔡小葱,却是该着他发一笔小财。因为平常被骗的,都是走南闯北经过一些世面的,一旦发现被骗,要不就打起来,这个他不怕。自己是地头蛇,手下有几个兄弟,就混在人群里当托儿,又和本坊的坊正认识,打起来只有对方吃亏。如果不打的,对方也就自认倒霉,走路了事。这样他就赚不到多少钱财,有个五百文就算是巨大收入了。而今天遇到小葱,一看就是个乡下姑娘,才到大城市来,不骗她骗谁呀。这眼看着一贯钱就要到手,而后面还有更多的可能,怎能让财神爷走掉。所以才一嗓子喝住。 “买定离手,落子无悔。王老五大小也是个汉子,代州城里有我这么一号人物,怎么着,我说的话不管用?放下的钱,哪有能不揭盅就拿走的道理!” 小葱这才突然清醒过来,她也不是毫无见识的,明白自己掉人家陷阱里面了。气哼哼也不说话,满面通红的,挽着原天承胳膊就要离开。 这当口,有三四个汉子肆无忌惮的围了过来。 小葱面上一寒,手就向腰里的刀子摸去。 原天承连忙把她手按住。这怎么个茬儿,一言不合,拔刀相向。这时代的女人都这么彪悍吗? “王老五,”原天承拦住小葱,转身把钱扔在摊子上说道:“中间的罐子,揭盅吧。” 王老五心中暗喜。实际上这把戏说白了很简单。平时小打小闹的一把把,他并不作弊,只是靠着手速,弄花人的眼睛。而关键时候玩大了,他的能耐就来了。就跟另一个时空的魔术一样,他能巧妙的把钱藏在手里,让每个罐子都是空的。这样不论玩家选哪个,都是个输。 揭盅之后,果然,空空如也。 “天承,我们的钱!没了。”小葱眼泪汪汪。 原天承拍了拍小葱的手,毫不在意的挤开人群,拉着小葱就要离开。他本来就是想给小葱个小小教训,花钱买个踏实。省的小葱以后输更多。赌博害人啊,千万不能沾。小赌倾家荡产,大赌人头落地。 “哎,哎,哎,小娘子别走啊。”王老五收了钱,看俩人要走,连忙招呼道:“这不没玩完吗。代州城的规矩,没玩完不许离开。” 几个破落户挡在小葱跟前。 原天承拉住又要拔刀的小葱,转身笑笑说道:“代州城还有这规矩?” “代州城,就是这规矩。”王老五大刺刺的说道。他并不是每次都赶尽杀绝,要是这样早有判司来找他麻烦了,这是搅乱地方啊。但是今天这俩人,明显一对土包子进城来开眼,不骗白不骗啊。 你看这小郎君,这长衫簇新簇新的,明显刚买的,进城才打扮起来。呦呵,看着脑袋瓜子上,不是土包子是什么?这身衣服应该戴幞头才搭配,他倒好,戴个斗笠,不伦不类的。 那小娘子,红襦红裙,包的跟大红枣子似的。肯定是刚成亲,新婚,跟着小郎君进城来玩耍。 明显是人傻钱多的典型。不骗白不骗,骗了也白骗。无权无势俩乡下人,宰了都没人管。 一年到头,王老五难得遇到这样的好事。柿子,就是要捡软的捏,这是地痞界千年不变的法则。 显然,原天承两口子就是这样的软柿子。不捏白不捏。 “我们没钱了。”原天承两手一摊说道。 “那头驴,也是钱呀。怎么也值个两三贯的。”王老五贪婪的舔着嘴唇。 “两三贯?这头毛驴至少卖五贯钱!别欺负我们不懂!”小葱牵着毛驴,手握在刀柄上,那样子,谁敢过来就砍谁。 “五贯就五贯,”王老五毫不在乎的说。多少钱又如何呢,还不是到最后归自己。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金锭,拍在摊子上。一脸横肉,斜眼看着原天承。 “金子呀,好!”原天承很高兴。金子比铜钱可好多了。这时代主要货币就是铜钱,但是铜钱可是实打实的金属啊。一贯钱有一千文,拿绳子穿着,六七斤重,十贯钱就六七十斤,这要是逛街,非推个小车不可。不过换成金锭就好多了。这一个金锭,大概也值个十贯。买下小毛驴是绰绰有余了。 “小郎君,这金子好吧,来,猜一注。也许金子就是你的了。”王老五诱惑道。 “天承,咱们不跟他猜了,我们走。”小葱牵着驴过来,拽着原天承的胳膊就向外拉。 “慢来慢来。”原天承轻轻掰开小葱的手指,指着王老五问道:“这锭金子倒也值得我们猜一注。不过呢,你说没玩完不能离开,如果我赢了,你又拿出钱来要我们继续玩怎么办?我们还要四处逛逛,可是没多少时间。你要是还有钱,就都拿出来吧,咱们一把清了。驴背上的褡裢里面,还有几贯钱,我都压在这一手了。” “好!小郎君好气魄!我王老五就欣赏这样的汉子!你有种,我也不会占你便宜。”说着,王老五又从怀里摸出一锭金子,拍在摊子上。 “就这么多了?” “嗯,一盘清!” “好!”原天承拍手说道,“诸位父老乡亲,就请大家做个证人,我们夫妻和这位王老五,一把清了,两不相欠!”说罢,点头向着王老五道:“开始吧。” 王老五这心里美得,开花了。 一头驴,加上几贯钱,这一把的收成快顶几个月了。天上掉下来的傻小子,简直是困觉遇到枕头,想不发财都难! 王老五把手里铜钱向着四周一晃,叫道:“诸位,看清楚了。”说着,把铜钱放入一个陶罐,盖在桌子上。接着,两手飞快的倒腾,看的人眼花缭乱。 原天承微微点头。这一手把式,基本上跟原来时空县级艺术团体里面的魔术师差不多。但是离登堂入室,上大舞台表演还差得远。不过欺骗小葱的眼睛已经足够了。 虽然原天承没看清他的手法,但是再高明的魔术,在小强面前都是千疮百孔。小强扫描的结果,早就通知了原天承。三个罐子里面都没有铜钱。那一枚铜钱,已经藏在王老五右手掌心,靠微微弯曲的手心肌肉夹持着不露馅。 小葱急的一跺脚,揪着原天承的胳膊说道:“天承,咱们怎么能赌这么大。要是输了我们就什么都没有了。” “不是你开始的吗?”原天承笑嘻嘻问。 “是我不好,奴奴以后再也不赌了!再赌我就砍了这只手!”小葱赌咒发誓的说。到把原天承吓一跳,连忙拦着说道:“千万别砍手!小赌怡情,小小玩玩就好,动刀动枪的,咱可不能那样。” 他眼珠一转,指着摊子说道:“有赌未必输,那两锭金子,不正等着我们拿吗。” “哈哈!”王老五跟看着死人似的看着原天承,大笑的停下手,说道:“小郎君,猜吧。铜钱在哪里?” 两锭金子的赌注,这可是这么多年都难得一见的大场面了。这时候,摊子周围围了一圈又一圈的人过来,有外层瞧不见的,都找块大石头踩上去,跳着脚向圈里看。 “这一对小夫妻,可惜呀,要被王老五坑了。”有人悄声对身旁的熟人说着,一副惋惜的表情。 “王老五赚大了。”也有人羡慕的小声嘀咕。 一时说什么的都有。 王老五满脸的得意,两手按在摊子上,高声道:“小郎君,请吧!咱们一把清。” “好!”原天承双手一拍,就要上去选,却被小葱一把狠狠的拉住。 小葱心里着急恐慌的几乎要哭了。这是他们全部的财产了,可明知对方使诈,现在也无法回头了。她唯恐原天承看不明白,觉得怎么说还是自己眼睛更好点,而且自己也玩了十几把了,也算有点经验。她宁可自己犯错,也不要自己的郎君犯错。所以一把拽住原天承,然后伸手过去,手指点在左边的罐子。 “哈哈!”王老五大笑道:“小娘子选这个是吧。” “慢着!”不等小葱接口,原天承高声截住,说道:“我们夫妻初来代州,和父老乡亲们也不熟悉,冒昧请诸位做公证,实在是多有打扰,所以我们夫妻想着给大伙添点乐趣。” 他一指那罐子道:“我家娘子的意思是,铜钱不在这里。”说着,随手打开罐子。果然什么都没有。 小葱脸上血色褪尽,变得煞白。好险好险呀。要是按自己的选法,驴子和钱,都变成人家的啦。 王老五也是脸上色变。这小子有点难缠呀。他斜眼看了看原天承。原天承一顶大斗笠遮着脑袋,根本看不到脸色。 王老五有点生气,哼哼的说道:“小郎君焉多废话。快选吧。” 原天承也不生气,笑呵呵的把手伸出去,摆在两个罐子上方,但是他的手指在两个罐子上来回的移动,就是不按下去。 “小郎君莫非是消遣某家?”王老五急了! “当然不是。”原天承淡然一笑,说道:“诸位看官,我说一句,请大家听清。这铜钱不在这个罐子里面。大家听好,我说的是,铜钱不在这个罐子里面。”说完,他把手指向下一按,随便就按在一个罐子上。接着,打开罐子,果然里面什么都没有。 哗!人群炸开锅一样。只剩下一个罐子,自然铜钱在里面了。这小郎君竟然猜中了!这可是黄澄澄两锭金子呀! 有羡慕的,有嫉妒的,也有替原天承高兴的,还有为王老五可惜的。这一刻,什么人什么心思都有了。 也有那脑袋瓜子开窍的,就从原天承的一番作为,猜出了王老五的阴谋。知道罐子里面根本没有铜钱,但是这外乡人却通过这样一番作为,逼的王老五不得不认账。这番心机手段,这番胆色,真是不可小觑呀。 小葱可没这么多想法。她只知道自己的财产不但没输,郎君反倒给家里赚了两锭金子。她顿时精神起来,哼了一声,狠狠的瞪了一眼王老五,伸手就要去拿金子。却在这时,就听身边有人大叫:“抓住那穷措大,欠老子钱不还,还敢跑!看我抓住不打你个一佛出窍二佛升天!” 接着,人群就被挤开一条路,两个人一前一后的跑过来,直奔原天承撞去。 这是王老五的后手。有时候他的骗术被识货的人拆穿,又不能翻脸,就得靠着俩兄弟闹场。一闹,摊子一乱,管他谁是谁的,早跑的没影了。今天眼看着一大笔钱财到手,却没想到原天承是扮猪吃老虎,这下子亏大了。 实际上他一个破落户哪里可能有两锭金子这么大一笔钱。这是他借来充门面的。今天借,明天还,虽然是高利贷,可是只一天时间,扣去利钱,赚的肯定是多的多。所以他绝不能让原天承把金子拿走。 那俩人做这个轻车熟路,只要被他们纠缠上,就会借着打架失手的名目,把原天承狠狠揍一番。 “天承小心。”小葱大叫着,就去抽刀。但是这俩人来的太快,而她明显还不适应城市的生活节奏。刚刚还沉浸在发财的喜悦里面,转眼就面对暴徒,这让小葱一个才从农村出来的姑娘一时无法接受。所以这动作就慢了不止一拍。 “呀!”街道对面是一个两层的酒楼,二层的窗户边上正摆着一桌酒席,桌边坐着两个姑娘,正好从头到尾看完这一幕。眼见原天承要糟糕,一人不由的暗叫糟糕,忍不住低声说道:“这小郎君要吃亏了。” 人群中有仗义的汉子,但是也惧怕王老五的淫威,原天承又是个外乡人,犯不着强出头,只藏在后排大声叫着:“小郎君快走吧。” 原天承却不着慌。这一切事情在旁人看来发生的电光火石,快捷无比,可是在他眼里却完全没有危险。两个地痞流氓,在原来时空,这样的人渣,他一个可以打十个。到了新时空之后,身体莫名其妙的变得强悍了无数倍,又年轻了二十多岁,体力精力都在顶峰,所以他只是伸出一只手,顺势一带,就把前头那人调转个方向;接着脚下一勾,后面的人顿时向前摔出去。巧到毫巅,俩人的脑袋撞在了一起,而且都是发疯般的奔跑,这动能,全被俩人脑袋吸收了。于是,他们很合乎物理定律的,都晕倒在地。 这边厢,原天承放倒了俩闹场的,那边厢,王老五狞笑的抽出了刀。 王老五是骗子,不是抢劫犯,所以他不能明着抢钱。但是今天被原天承算计了,手下又被干翻了,自己跑是没脸跑了。他要今天带着金子跑了,以后再也没脸出来摆摊行骗了。流氓只是一个横字,如果横都没了,也就没人怕了。所以他直接抽出刀来。既然玩阴的玩不过人家,那就来横的吧。 刀不长,半尺左右,两边开刃,更准确的说,这是一把匕首。王老五发了狠,一刀砍像原天承的手掌。 人群齐声惊呼。 眼看刀子就要砍到原天承的手上,王老五突然眼前一花,失去了目标,接着就感到手上钻心的疼痛传来。 他低头一看,却发现自己双手叠在一起,被一把刀串糖葫芦一般戳在摊子上。刀锋穿过了两个手掌,甚至扎透了做摊子的木板。再仔细看,这还是自己那把刀。 王老五疼的嗷嗷直叫。 “愿赌服输。”原天承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跳到桌子上。收拾个王老五对他来说太轻松了。不过自己毕竟是外来户,他这一刀只是立威,省的惹来更多麻烦。 总是念着王老五只想伤人而没想害命,所以原天承也只伤了他两只手,没要了他的脑袋。 “愿赌服输。”原天承毫不在意的拍着王老五满是横肉的脸说道:“这才是做人的道理,记得,以后少骗人。”说着跳下台子,牵着小葱的手道:“咱们走。” “好!”小葱一伸手就把两锭金子抄了过来,塞进怀里,跟着原天承就向外走。 人群自然的分开一条路。原天承想起曾经有人提醒自己快跑,总是一番好意,所以向四周拱手感谢。 刚走出圈子,却听到远远有人高声喝道:“都给我站住!骗了钱还想走,你们是不知道大唐律法啊?还是眼里没我们这些代州衙役呀?” ------------ 第十章 温小娘子 打了狗,自然会引出主人。在市面上坑蒙拐骗的小混混,看着气势汹汹,横竖不吝,其实只是小角色。不论哪个时代,稍微有点分量的,都不会跟最底层的百姓耍本事。因为百姓是最底层的人了,要钱没钱,要权没权,而只能跟最底层人物充好汉的角色,可见是只会捏软柿子。 但是王老五敢在坊市里面摆摊骗钱,只靠自己蛮不讲理肯定是耍不出去的,多少都要和官府里面的人勾搭上。这不后台就跳出来了吗。 梁三,是代州衙役,北城这几个坊市的治安都归他管。王老五平日出摊,骗钱之后,每每要孝敬他一两百文。钱虽然不是很多,但蚊子再少也是块肉。梁三是不会嫌弃的。刚才突然有王老五的小弟跑来搬兵,说王老五摊子被人搅和了,这梁三赶紧叫上几个手下,匆匆赶来。 他一到,就看见原天承干净利落的收拾了王老五,拿着两锭金子要走,连忙张嘴喝住。打狗还要看主人,不给王老五面子,就是打他梁三的脸呀。俩外乡人,一看就是土包子,还想在自己地盘上耍横,还有王法吗? 街上本来人声嘈杂,现在随着梁三的高喝,瞬间悄无声息了。梁三,就是这座坊市的草头王。 代州,最大的官是刺史,下面有别驾,长史,司马,录事参军,此外还有司功、司仓、司户、司田、司兵、司法、司士等七曹参军,之下还有各种小官。挨个排,从北京排到纽约,也排不到梁三身上。不过这些官百姓哪见得到,他们能见到最大也就是梁三了,其实梁三根本就没入大唐的官职体系。吏部的花名册根本没这一职务,也没这一号人。 这就是唐朝的官吏两分开制度。官是官,吏是吏。吏虽然是协助官员来治理地方的,但是却不在唐朝官职体系内。可是县官不如现管,梁三就是专管这块地皮的,所以他一开口,坊市里面顿时安静了。 梁三大摇大摆的走到原天承面前,上下打量打量。这俩人看不出有什么值得自己担心的地方。一个乡下小伙子,一个农村大姑娘,哦,应该说小娘子,头上已是挽着已婚妇人的发式,一对农民。农民有啥好怕的。没钱没势。 梁三哼了一声,几个手下立刻上前,把原天承俩人围在中间。 “不知这位怎么称呼?”没等梁三再说话,原天承先开口问道。 梁三不由得一怔。要知道他每天的事情,就是和各色人等打交道。平日在街上,也就是几个有点身份地位的乡里,还能跟自己搭搭话。一般的生脸孔,都远远避开自己。这种乡下人,更是连话都说不利索。怎么,今天这小郎君不但说话了,还说的那么沉稳,完全没有一点胆怯和畏惧。不仅如此,原天承一开口,梁三突然感到一种莫名的压力。 梁三当了十几年的衙役,迎来送往的,也见过不少的官员。从小到大,各色人等,就是刺史都远远见过两三个。所以他对于那种说不清道不明,却又可以确实感受到的官威,非常敏感。 原天承上一世虽然在科技部门,但是一直领导着几百上千人的团队,而下面更是掌握着庞大的工业体系。三枚神秘戒指,有一枚就在他手指上,只从这点就能明白他的地位。所以上位者的气质,已经不知不觉融入骨子里面。这一世突然变年轻了许多,那种气质已经散去了不少,但是当他需要用到的时候,仅仅是剩下的那点气势,也不是梁三之流能承受得起的。 王老五这种市井无赖,没在官僚体制里面打过转,完全感受不到这种威势,可梁三不一样呀。他立刻就感受到了不同。身份可以假冒,但这种气势,完全冒充不了。否则王老五这种混不吝的人,为什么不敢冒充个别驾什么的?皆因为这种人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一见面就会被人拆穿。 “梁三,代州衙役。”梁三立刻换了一副嘴脸,收起了朝天睥睨的斜眼,正正经经的跟原天承说话。 原天承点点头。这种小角色,来来往往,无非是为了一个字:利。从梁三开始喊出的那句话,原天承就知道他是什么货色。 刚才的事情,在法律层面看,最要紧的应该是伤人,而不是骗钱。自己打晕了俩,还把王老五的手给伤了。这至少三个月别想出来骗钱。他不能骗钱,自然梁三也受损失。所以梁三如果真想为王老五出头,应该是提伤人这一桩。可是他半个字不提伤人,只提钱,提自己的权势面子,这明摆着是看上那两锭金子了。 原天承也不多话,低声跟小葱说了两句,小葱不情不愿的掏出一锭金子交给他。 原天承随手把金子扔给梁三,说道:“梁衙役,我趁着千牛卫的假期,回乡娶亲,如今返回京师。没想到路过代州却看到不法之徒当街行骗。大唐天下,朗朗乾坤,本人岂能容许这等宵小猖狂。这一锭金子是从骗子手里罚没的不义之财,本想送往官府,正巧衙役你过来,那就交给梁衙役了。拙荆赶路一天也劳乏了,今天寻个宿处,明天一早就要赶往长安,眼前这事,人赃俱获,就都交给衙役处理了。” 这一段话信息量很大,不过梁三是老油条了,立刻明白了原天承的意思。金子给自己一锭,这事就算两讫了。对方是京城的千牛卫,虽然职位远在千里之外,但也绝不是自己一个小小的代州衙役惹得起的。既然人家给面子,给出路,自己要再不懂事,那可是太不上道了。 梁三连忙收起金子,恭恭敬敬的施礼说道:“千牛卫为国分忧,本人佩服佩服。地方有事,自有我们衙役处理,就不劳烦千牛卫了。”说着他想了想又道:“既然千牛卫还没有宿处,本坊最好的客栈就在前面不远,四水客栈,本人小有薄面,我领两位过去吧。” 梁三是老油条,他基本上认同了原天承的身份,京城千牛卫,但是毕竟只是靠对方嘴上一说,虽然信了九成,可还有一成的怀疑。万一要是假的,自己就能多得一锭金子了。他一出头就没打算别的,只奔着那两锭金子去的。 王老五每次一两百文的孝敬,孝敬一辈子,也顶不上一锭金子啊。虽然他知道这金子是王老五借的高利贷,揣兜里充场面的,但是现在金子在外人手里,他从外人手里夺回来,完全没心理上的压力。 原天承大方的摆手示意梁三引路。 四水客栈果真不远,过了两条街,再拐个弯就到了。短短一段距离,梁三套了几次原天承的话,以试探真假。不过原天承手里大把京城的资料,而这时代可不是前一世,谁都能没事全国各地到处看的。梁三这样的人,一辈子也去不了京城一次,所以原天承两三句就把梁三忽悠的找不到北了,越看越觉得原天承这个千牛卫高大威武。之前一点点的怀疑,早就跑的没影了。 到了客栈,梁三已经确信原天承是真正的京城千牛卫了,语气也越发的恭敬,死活让客栈老板给原天承打了个对折,又要请原天承去酒楼。在原天承一再拒绝下,才客客气气的带着手下离开。 等小葱安置好行李,天色已经擦黑了。 对于损失的一锭金子,小葱是念念不忘,原天承好一通开导,才让她多少有了点笑脸。 小葱拿出金子来,翻来覆去的看个没完,以至于原天承不得不强制她把金子收起来,这都快掌灯了,再不出去找食吃,晚上就要啃干粮了。 小葱把金子贴身藏好,牵着原天承的手走出客栈。 这个时代有宵禁制度。每到夜晚,各个坊市的大门就关闭了,街上除了巡夜的衙役兵丁,就没有行人了。可是呢,虽然街上没人,坊市里面却灯火通明,热热闹闹的不下白天。俩人寻了个酒肆,让酒家上了几个拿手菜,又要了一些酒,小葱吃的很是酣畅。毕竟大城市里面厨子的手艺要高明的多。 原天承也吃个八九不离十。唐朝的饮食和他的肠胃暂时还没匹配起来。毕竟是好几百年前的菜式。主要以蒸煮烤为主,还有一些生的,比如有一款菜,就是后世的生鱼片。原来他就不爱吃生的,没想到回到大唐,又遇到了这款菜,而且还是名菜。小葱倒是吃的津津有味,鲜红的鱼肉,很对她的胃口。 吃饱喝足,小葱余兴未尽,又拽着原天承去逛街,但是因为是夜晚,大唐又没有电灯,所以热闹的不下白昼的地方,就是食肆和那些娱乐场所,而小葱感兴趣的,那些摆摊的卖艺的全关门回家了,各个门店也都上了门板,没有首饰衣服看,小葱很快就没了兴致。 原天承倒是很有兴趣。走在街上,能听到丝管声声,隐约有女子歌声传来。娱乐业呀,贯穿始终,在任何时代都是兴旺发达。只是初来乍到,刚到这个时代,身边又有娇妻,即使很想去切实体会一番,也不得不暂时按耐下这番心思。不过,虽身不能至,但心向往之。 怀着一丝遗憾,原天承和小葱回到客栈。梁三介绍的这客栈果然是不错。在这个时代,大门,院内,门房,廊道,各处都悬挂着灯笼,虽然根本不可能和原来时空的高压钠灯相比,但是多少是个亮,不至于摸黑走路。 客栈面积很大,有好几个独立的院落,原天承和小葱住的是山南院。这院子不大,一面墙上开有院门,杂物房和茅房在角落,另三面都是一溜的砖房,分隔成大小不一的房间。原天承租的房间是一个双人小间,独间,独门。 如今,在他房间门口,昏黄的灯笼下,正站着一高一矮两个姑娘,看到原天承回来,那矮个子姑娘拍手道:“温小娘,你看,小郎君回来了。” 竟然是等着自己的。原天承感到有些奇怪。自己才穿越到这个时空,实在是想不起来有什么熟人。 “小郎君请恕小怜冒昧打搅。”那高个子姑娘走了过来,落落大方的望着原天承说道:“今天小郎君在赌档时候,我和小红正在对面酒肆上。听小郎君说正要回京,正巧我们也要回京,所以今夜前来,是想和小郎君商量个事情。” “屋里请。”原天承点点头。 身后的店伙计打开房门,进屋点亮了蜡烛,原天承把两位让进房间。他之前就思考过如何上京城的问题。现在没有原来时空的交通工具,也没有旅游团,只靠俩人加一条驴,虽然走到京城也不会太难,可对自己来说,是一个完全陌生的旅程,对小葱更是如此了。所以原天承的打算是在代州寻一些机会。 现在是盛唐,大唐的顶点,所以商贸活动是最高峰。有商贸,必然有行旅,有行旅,就有机会和他们搭伙结伴走,这样无疑是方便许多。即使大的商家不愿意带上陌生人,可是在大城市,总会有机会遇到其他想上京的,这样有个熟悉的向导,总比自己纯粹图上作业强的多。 没想到这就来机会了。原天承自然不会放过。 进到屋里,小红勤快的搬过来一个胡凳,让温小怜坐下。 这俩姑娘是一对主仆,从京师出来已经有两个多月了,正准备回去。她们可不是出来游山玩水,实际上她们是一个歌舞团。温小怜就是台柱子,也是老板,领着一群手下,一路巡演。 唐朝的歌舞业非常的发达。杜甫有一首诗,流传千古: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这个君,就是李龟年,是唐朝天宝年间著名的乐师。杜甫常年在外地,都知道这么一号人,可见这一世的歌舞行业,是大有所为呀。 温小怜的歌舞团在京城只是二流水平,只靠在京师卖艺所得并不太多。她们主要的收入在于下乡。因为京师是文化中心,所以诗词歌舞,都是从京城开始流行,但是现在可没有互联网。比如一首诗,都传遍长安,人人称颂了,可是百里之外的华州过了大半年都未必知道。所以文化艺术的普及推广,就是靠各个歌舞团的下乡。 她们在京城几个月,然后就出门几个月,循着一条路走过去,沿途各个州县的演出,就好像原来时空的同一首歌巡演似的。顶着京城歌舞团的大名,自然是大大吸引了眼球,何况她们演出的是货真价实的京城流行歌舞。 这样她们的收入才足够维持一个歌舞团的开销。不过京城真正的歌舞大家,就不会有这种举动了。就好像原来时空,在国家大剧院演出的名角儿,怎么可能会下乡到县里。她们可不缺这几个钱。 温小怜这个歌舞团三十多人,除了她们主仆二人之外,还有伴舞的伴奏的打杂的护卫的,等等等等。不过前一阵子,团里染上了时疫,来势汹汹,一下子病倒了一半,然后其中有八成竟然病死了,所以减员严重。尤其关键的是她的领队没扛过这一场病。领队就好像原来时空的部门经理,不过是总的。各种应酬,所有打点,行路安全,沿途饮食,等等等的,都要他去出面搞定。可现在没了,于是这个歌舞团严重的半身不遂。 温小怜今天在酒楼上看了全场,对原天承的种种做法甚是佩服。不动声色的摆下圈套,硬让出老千的掉到自己的陷阱;又以硬对硬,以强破强,用武力打趴下地头蛇;之后,官府衙役出面之后,又被他三言两语唬住,反倒待他如上宾。这让温小怜顿时有了想法。正好原天承也要回京,如果他能跟自己一路同行的话,路上倒是能应付不少麻烦。 原天承本就有和人同路的打算,现在温小怜送上门来,他自然不会拒绝,所以痛快的答应下来。 “且慢!”小葱突然说话了:“温小娘子,咱们还是要说清楚才好。我们这一路去京城,你是雇佣我们夫妻呢,还是就是搭个伴?” “雇佣又怎么?搭伴又如何?”温小怜轻松的问。 “搭伴的话,咱们就各自顾着各人,你们要是有啥麻烦,别指着我家郎君出面。”小葱眼珠溜溜的转着说:“要是雇佣的话,我家郎君这身本事,怎么也要一个月一贯钱才可以。” “好,那就一贯钱。”温小怜也不还价。 “还有。”小葱见温小怜答应的利索,立刻追加了一句:“我家郎君可不只是你看到的那点本事,他本事大着呢。不说别的,我家郎君会看病,你说你的人多有疾病,那我家郎君给人看病可要单算钱。” “没想到原郎君还是杏林中人。”温小怜对原天承又高看了一眼。 “一般一般。混口饭吃。”原天承客气客气。 “那就再加一贯。”温小怜果断的给原天承加薪,还是翻倍的。 “呵呵,小郎君你的医术可要真真的才好哟,可别像千牛卫一样,是个假冒的。”小红看不惯小葱的贪婪胃口,一言戳穿了原天承的掩饰身份。 “小红,住嘴!”温小怜连忙呵斥住小红。 “哈哈,”原天承爽朗一笑,没一丝尴尬,问道:“看起来两位小娘子是知道千牛卫情况的了?” 温小怜点点头,说道:“小红不懂事,请原郎君见谅。说起来呢,我有一位叔叔,就在千牛卫任职。他的腰牌我见过。原郎君如果是千牛卫的人,应该会直接掏出腰牌来给那衙役看过。还有,千牛卫每年这时节正是练兵时候,绝不可能在这节骨眼上准你的假的。” “明白人!”原天承点点头。接着又摇摇头,说道:“不过两位小娘子,我何曾说过我是千牛卫了?既然我不是千牛卫,就不存假冒之说啦。记得当时我说,我是趁着千牛卫假期回乡。你看,这是两件事,千牛卫放假,我回乡。我可没说我是千牛卫呀。至于你们和那个梁三怎么看,那就不是我管得了的啦。” “你!”小红哑然了。仔细回想起当时原天承的话,的确他没说自己是千牛卫。可气人的是,他偏偏话里话外暗示自己就是千牛卫,这真是…… “原郎君真是……”温小怜也不知道说什么了,她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一个滑不留手的男人,“请记着,明晨过来我的院子,我给郎君介绍一下大伙,早餐后出发。” ------------ 第十一章 红烧肉 温小怜的歌舞团现在只有二十八个人了。加上原天承俩人,正好凑满三十人。温小怜包了客栈的一个院落,倒是清净了不少,来来往往的都是自己人,就是因为很多人是大病之后,显得有气无力的。 原天承的职位是歌舞团的领队,这时候有村正,里正,坊正,所以他的名号就是队正。不过原天承感觉太拗口,反正是团里私下的叫法,就让大家叫他团长。 原团长上任伊始,第一件任务是看病。二十八人,除去温小怜和小红之外,还有十个没染病的。剩下十六人,都是病歪歪的样子,脸色灰蒙蒙,无精打采的。 不过这些对于原天承来说都不成问题,他的问题在于肚子。从第一天穿越到这个时空,到今天已经是五个日子了。这五天最让他受不了的,除了个人卫生问题之外,就是伙食问题了。 不过卫生纸问题实在解决不了,着急也没有用。那么就更应该照顾一下肚子。原来时空,原天承是单身一个人,所以闲暇之余,也就是他不工作时候,也不训练时候,也不被带去考察各种什么稀奇古怪上古遗迹时候,他都在家里烹饪。 他有一个超级豪华大厨房,各式用具应有尽有,而他的手艺也是一流,不逊于最出色的大厨。原天承常常想,如果自己不做科学研究的话,那么做个总厨也是很轻松的事情。 原来时空,煎炒烹炸是主流。而这个时空,蒸煮是常见的。所以原天承总是吃的不满意。 他把诸位病号都召集到眼前。一眼望去,各个都半死不活的。前一阵子温小怜已经请郎中给大伙看过,也吃了药,但是还是挽留不住一些人的性命。今天等于是来个新大夫,温小怜也要看看原天承的医术,自己可是多付了一贯钱呢。 让这些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一个一个的伸出左手,在温小怜期待的目光下,小红不信任的眼神里,小葱骄傲的挺胸硬撑之下,原天承开始飞快的号脉。 一个人五秒钟。其实小强早就给这些人诊断明白了,都是得了肺炎。这病发作的厉害,还有传染性,扛得住的就活了,扛不住的都死了。现在还活着的,无疑都有一副好身板。即使不再用药,他们也已经到了晚期了,也没有了传染性。这意思就是,如果原天承再不给他们看病,他们就自己痊愈了,也不会再牵连到其他人了。只是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精力体力,总是要慢慢的恢复,不会一下就看起来跟从前没病时候一样。 不给既然原天承出手了,那他们就不用苦熬了。在号脉的短暂瞬间,小强就依照每人的身体情况,注射进了相应的药物和营养素。小强是神秘元素构成的,即使在原来时空,原天承也没有完全明白这个元素的性质,还处在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地步。不过这并不耽误对这种元素的开发利用。就好像现在这个时空,没人知道铁的分子结构,但是并不缺少铁质工具。 小强是直接在对方皮下组织合成药物,完全不会刺破表皮,所以诸位患者完全没有任何痛感,药物就已经入体了。 依次号脉完,原天承点点头,对着满是期待的温小怜说道:“大伙患的是同一种病,我已经确诊了,就是肺痨。” “哎!”温小怜点点头,以前的郎中也是这样说的。 “别叹气啦,有我在,大家都没事!”原天承站起来,向着眼前的病人们打气道:“我保证,你们每个人都会好。现在,小红跟我去买药。” 原天承带着小红出了客栈,直奔菜市场。这地方看起来跟原来时空也差不多。一条街道两边都是店铺。一家一家都是卖菜卖肉的,还有卖各种调料的。人来人往,讨价还价。 在小红惊诧的目光下,原天承一股脑的买了二十斤猪肉,就挑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又买齐了葱姜蒜花椒等等。不过他想找的桂皮八角等等却没有。于是动用小强一番搜索,发现这时空要买这些玩意,不能在菜市场,得去药店。现在他们还作为中药存在。 于是带着小红杀奔药店。八角桂皮豆蔻,一一采购齐全。前前后后化了差不多六百多文。来时候小红挎着个篮子,里面放着铜钱,回去时候全放调料了。猪肉太沉,只能原天承扛着了。 “这是原郎君你买的药?”温小怜满眼的不可思议。打牙祭就说打牙祭,弄点钱买点肉并没什么不妥,但是顶着买药的名号,这简直太让她不可言语了。 “你不懂啊,温小娘子。”原天承指着猪肉说道:“一口猪顶半个政委。当然,这是我家乡话,你不明白。不过意思就是说,如果我们吃好了,那么身体就有了精力,这个病,也就好了。” “吃好点我不反对,但是猪肉真是没有羊肉好吃呀。要是给大伙打牙祭也买点羊肉回来呀。” “那是你没吃过我家乡的做法,你就等着解馋吧。”原天承说完,发现温小怜没留口水,自己却差点流出来了。连忙组织大家收拾行囊,捆绑装车。 他大概了解了这时空的旅行。温小怜的歌舞团有十五辆牛车。大家的行囊,道具,乐器等等,都装在车上。除此之外,还有水桶,铁锅,木炭,各种炊具。简而言之,这小小的歌舞团可以说是一支微型军队,完全能自给自足。 想想也是,在这个时空,可没有一个电话就叫来各种服务的可能。即使行程规划的再好,也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耽误在路上,要是没有走到哪里住到哪里的准备,那真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行军对于原天承也不陌生。他有条不紊的安排着一切,给车辆编号,安排头车尾车,分配好每辆车子的人员,载人的运货的,都妥帖之后,小小的歌舞团正式开拔。 “温娘子”小红透过车窗,望着走在前面的原天承挺拔的后背,对着温小怜说道:“这个原小郎君看起来蛮有本事的。” “嗯。” “就是不知道他看病的本事,有没有他的长相那么精神。”小红嬉笑的说。 “你看了小郎君相貌,动了心啦?”温小怜也笑嘻嘻的说。原天承一直顶着个大斗笠,实际众人只能大概看到一点点他的相貌,大部分脸都藏在阴影里。 “买肉时候看到啦,他一低头就看清了。”小红压低声音神秘的说道:“以前听娘子唱曲儿,那些潘安啊宋玉的,都是说男人美得不能再美了,我就常常想,什么样的小郎君是美的不能再美了呢?这世上,有这样的郎君吗。可今天看到原郎君,我才真知道什么叫美若潘安呀。” 小红凑近温小怜耳边,低低声音说道:“他头发都刮光啦,像是个小和尚。” “和尚?”温小怜有些诧异。这年头和尚可不能胡乱到处走动。不过想想还有小葱在,也就释然了,和尚总不会结婚吧。“别瞎猜了。原郎君就是咱们团的,那个,团长。” 说完这个古怪的词,俩人笑成一团。 歌舞团吃了早饭就出了城,不过牛车可不是汽车,一路慢悠悠的走着,三四个小时之后,眼见到了中午,原天承偷偷让小强变出地图来一看,发现才走了不到三十公里。虽然在他看来这已经是龟速的不能再龟速了,可是在这时空来说,却是很正常的一个速度。 他们今晚的目的地在崞县,现在已经走了差不多一半。眼见烈日当空,牛和人都该休息休息了。原天承招呼大伙停住牛车,找了个阴凉地方扎下营寨。 这时空的道路大多都是依着河流和山势而来。他们现在就是走在滹沱河边。所以取水很方便。大家一起动手,有去打水的,有搭灶台的,有搬木炭柴火的。很快,在原天承的指挥下,搭建起来了一套行军灶。 本来如果没有原天承,这些杂役也是旅行的老手,搭个灶台做顿饭什么的都是熟练工,轻车熟路。可是有了原天承,就等于多了一千多年的见识。尤其在原时空,特种部队搭建的野战灶是非常有讲究的,远不是这时空随手乱摆几块石头可比。 于是在原天承手下就出现了一个巧妙的灶台,没有到处乱飘荡的黑烟,而且锅子升温还特快。 原天承拿过厨师的切菜刀,运刀如飞。二十斤的猪肉,被切成核桃大小的肉块。然后统统放进锅里。 随着水渐渐滚开,水面上浮起了一层血沫。 原天承拿出水瓢,把血沫一层层的捞出去,汤水越来越清亮。 “原郎君”小红凑了过来说道:“猪肉这样煮,真是有些浪费呀。这肉要烤,然后抹上作料,那才好吃呢。” “哈哈,小红,一会别嫌太香哦。”原天承眼见血沫都处理干净,就把各种辅料依次放下了锅。这时空没有酱油,只能用酱来代替,别的倒是不差什么。 煮了猪肉再刷上去调料,是这时空的普遍吃法。只是这样吃的话,猪肉的膻味去不掉,而调料味又进不到肉里面,对于原天承这样的食客来说,这简直就是在吃生肉一般,实在是忍无可忍。 忍了这么多天之后,只有红烧肉,大块的肉,肥瘦相间的肉,才能解决他的饥渴! 过了半个小时,一股难以言说的味道从锅里飘散出来,弥漫在小小的营地之间。这是什么味道?也太香了。所有人都被吸引到锅子边上,连温小怜都忍不住靠了过来。 “红烧肉啊红烧肉!”原天承大叫着,揭开锅盖,把鼻子凑过去,满足的吸了一口气,又赶紧盖好。 炖肉是个慢功夫。要让调料的味道充分滋润进肉里,就要文火慢炖。所以虽然现在香味已经把大家都勾引的快坐卧不安了,但是却不能开吃。 原天承算着时间,又开始蒸米饭。虽然这时空的北方也是面食做主食,可是却也有许多大米。原天承估摸着大家的饭量,蒸上一锅米饭。然后又架上一口锅,开始烧水。 又过了半个多小时。大伙的忍耐力基本已经到了极限,感觉再不开饭就要把原天承撕开吃掉了,他这才在开水里面放上买好的蔬菜。具体来说就是白菜和豆腐。然后又把红烧肉的肉汤舀了两瓢进去。 在众人喷火的目光中,原天承又盖上了盖子。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眼见着离恰到好处还有一阵时间,但是诸位眼中的欲火快要把自己烤熟了,原天承知道众怒难犯,连忙开口道:“要想吃的好,就要耐得住性子。” 他是个完美主义者,不到火候绝不揭锅。不能因为一群唐朝人对于美食的渴望而降低了自己对厨艺的要求。 “原来小郎君家乡的伙食是这样美味呀!”温小怜闻着香味,忍不住说道。 “哪里哪里。”原天承笑嘻嘻说道:“其实呀,我就是一开路神,你才是金刚。” “这怎么讲?”温小怜不解的问。 “话说有一天金刚遇到开路神,羡慕的说道,我和你一样的高大,但是你却吃的这样好。这开路神回答说,阿哥您不知道呀,我只是图点口腹之欲,若是论穿着,完全不行,剥去一层遮羞皮,浑身就都是篾片啦。” 大家愣了片刻,突然哄堂大笑。小葱笑的几乎跌到。 原天承没想到自己的笑话有这么大杀伤力,真担心笑抽抽过去几个。 时间不早,时候刚好。红烧肉,大米饭,再加上一碗白菜豆腐汤。这滋味简直绝妙。连原天承这种常常慰劳自己的人,都吃的魂不守舍,更别说歌舞团的人了。大家简直不是吃饭,是抢饭。 原时空的厨艺,讲究色香味。这红烧肉正是又有色,又有味,又极端的香。大唐的煮猪肉还是白的白红的红,本色出演,而这一碗红烧肉,金黄香浓,肥而不腻,夹一筷子,颤巍巍好像活物,吃进嘴里,入口即化,只留下无尽的香味。完全没有膻味,也没有调料的本来味道。 厨艺也在发展,这时候和后世比,无疑还是差的很远。调料,就是调和的艺术,这有点像中医,君臣佐使搭配好了,才出味道。而混合的味道绝不可能是原来的味道,就好像你如果从一口红烧肉上吃出花椒味,那就是说明花椒放多了,失败了。 完美的红烧肉,绝没有花椒大料葱姜蒜的味道,所有的滋味都融合进肉的本来味道里,比起这时候向肉上刷调料,一口吃出葱姜蒜味来,那真是天上地下的对比。 而且红烧肉配白米饭,是经典搭配。神仙都要多吃两碗。 再加上白菜豆腐吸足了肉味,却又不失本味。荤素搭配,神仙都不换呀。 这一顿饭吃的天昏地暗,锅底都快被刮去一层,丁点都没剩下。 吃完肉,小葱拍拍肚子,看着不远处温小怜一脸满足的神态,突然有点后悔,自己是不是开价太低了。这一碗红烧肉的厨艺,怎么也得一贯钱吧。 她暗下决心,一定抽空再跟温小娘子提提工钱的事情。可不能吃这个亏。 ------------ 第十二章 崞县遇匪 傍晚时分,歌舞团进了崞县县城。吃了晚饭,找好客栈安顿下来。 在药物和红烧肉双重刺激下,歌舞团的病人已经完全恢复了。原时空抗生素的威力是巨大的,再加上不属于这个时空的红烧肉横空出世,整个歌舞团人人精神,各个鼓舞,再没有了早上的病歪歪懒洋洋的气息。 原天承安排好每个人的房间,再检查过各个车辆牲口,确定一切都正常之后,回到了自己房间。 小葱已经铺好了床,还给他打来了一盆洗脚水。看原天承回来,就上前帮他脱掉外衣,按着他坐在胡凳上,又为他脱掉鞋子,把双脚泡在热水里。 一天的劳累,仿佛一下就轻松了许多。 小葱一边给原天承洗脚,一边说道:“天承,奴奴觉得,应该跟温小娘子再提提钱的事。这么好吃的红烧肉,奴奴别说吃了,就是听都没听过,不能白白的便宜了那小娘子。” “小葱,”原天承拉起小葱,让她坐在自己身边,牵着她的小手说道:“钱,不是这样赚的。” “怎么不是?奴奴再多要一贯钱,咱们每个月就有三贯钱了。你看我这么多年才攒了这么点钱,现在一个月就能有三贯钱这么多,那多好啊。我问过小红了,京城租一个小院,一个月只要几百文,不到一贯钱。我们每个月有三贯钱的进账,刨去这一贯钱的房钱,还有两贯。我们省着点用,每月存一贯多点,等过两年,买个小点的房子,然后……” “慢来慢来,不急不急。” “怎么不急呀,我着急的!” “干嘛这么着急?” “我想,要是咱们有了孩子,奴奴想孩子们在咱们自己的院子里面玩,不想租着别人的房子。” 原天承没想到蔡小葱的志向如此高远。从认识到结婚,到现在才几天呀,就已经把孩子们那一代都想到了。这可真是会过日子的女人。 “京城的房子可贵呀!”原天承不得不提醒小葱。 “嗯呢,小红也是这样说的。不过不怕,奴奴能做事,郎君你又那么有本事,只要我们肯干,房子早早晚晚的会买得起的。”小葱坚定的表态。 房子呀。这问题看来全历史时期都是个刚需问题。在后世如此,穿到大唐也一样。 “别向温小娘子要钱啦,那样太小里小气的,不好。相信我,房子会有的,我保证!向毛主席保证!”原天承握住小葱的手,轻轻一捏。 “向谁?毛主席?” “嗯,毛主席,我老家的神。”原天承点点头,拉着小葱来到床上,一口吹熄了蜡烛,“睡吧。” 温小怜没准备在崞县演出。这县城还是小了一些,所以歌舞团早晨用过饭,就打点行装继续上路。 经过一天的相处,再有红烧肉做媒介,原天承两口子和团里的人也熟悉了起来。尤其原天承凡事都做的干净利落,不经意处就把整个歌舞团的面貌变得焕然一新。也没添置任何新的东西,只是整理擦拭,加上分门别类,其实就是一个简单的统筹安排。就让整个团的行动显得非常合理又合适。 统筹安排,是原天承几乎不需要动脑,下意识的行为了。他在原时空从小事做起,从一个单独模块做到一个综合项目,再到整个巨大的工程,每一步每一天都是在统筹中度过。所以,即使人员还是那些人员,物品还是那些物品,但是因为精气神的不同,气氛的不同,和摆放安置的科学合理,让所有人都觉得有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变化,虽然不能明确的说出来,可是每个人都感觉到好的变化。 歌舞团终于从压抑悲伤的气氛中走了出来。 一行人有说有笑,走在官道上。大伙本来还期待着原团长再来一顿红烧肉,昨天吃的实在是太香了,可以说这些人都是今生第一次吃到这么香的肉,因此满怀期待。不过大家肯定要失望了,原天承本着健康生活的原则,绝不会每天都大鱼大肉的。所以今天他根本没去菜市场,大家也就没得红烧肉吃了。 “原,那个,团长,”歌舞团的厨子董余靠了过来,有点结巴的说。他本来也不结巴,只是团长这个词在本时空还没出现,所以对于一个厨子来说,掌握起来稍有难度。 “董大厨,找我有事呀?”原天承笑眯眯的问道。 “团长,你的红烧肉,太好吃了。” “董大厨,那是我做的红烧肉,不是我的红烧肉,你要把我红烧了,我可不干哦。” “是,我们哪敢红烧团长呢。”董余憨厚的笑笑,举起有些肥胖的手挠了挠头发,结结巴巴的说:“团长,你那,就是,那红烧肉,那个,做法,能不能,让我学学?”说着,董余不好意思的递过来一个褡裢,沉甸甸的。 “这什么意思?” “团长要是肯教给我那个,红烧肉的做法,这是我董余的束脩。” 小葱不知从哪跑了过来,出现在董余面前,拿过褡裢掂量了一下分量,又把褡裢还了回去,正要说话,却被原天承截住。 原天承推开董余握着钱袋的手,诚恳的说道:“董大厨愿意学,那真是太好了。这样我以后就能吃现成的了。” 实际董余眼看着原天承怎么做红烧肉,主料配料,还有流程什么的,也不存在藏私问题,他都一清二楚。但是他不明白的是那几样从药店买回来的调料。他是大厨可不是郎中,所以不明白原天承放的是什么,因此才有学厨艺一说。 不过即使他明白这些,按这个时代的风气来说,他也是从原天承这里学了一样手艺,给师傅一点学费,这时代叫束脩,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技多不压身。任何时代,学会一门技术,总是多一条赚钱的路,而这时代更是如此。因为这时空技术种类并不是很多,也不是后世那么纷纭复杂,所以学会一样手艺,眼见着就是一条赚大钱的路子。 董余不是为了赚大钱。他曾经是军队里面的炊事兵,这时空叫火头兵,专管做饭的,现在在温小怜的歌舞团做厨子,而且他的确喜欢厨艺,同样的菜式,他烧的就比别人烧的好吃,如果不是因为原天承这领先几百年的厨艺的确让他佩服,他才不会和这么一个毛头小子学烧菜呢。 不过原天承可不会要他辛苦积攒这些钱。他巴不得每个人都会做他那个时空的伙食,这样才能吃起来方便,省的顿顿饭都要自己费心。有人学做饭,那真是太好不过了。 把撅着嘴的小葱赶跑之后,原天承一五一十的给董余开始讲解红烧肉制作的流程,从选什么位置的肉,到各种调料比例,还有时间火候等等,有主有次,有详有略,短短十分钟,就把红烧肉的关键处都交代清楚了。 末了,原天承吩咐道:“今天是没可能了,官道上没地方买肉,明天,董大厨你给咱全体人马做一顿董氏红烧肉。”说着拍了拍董余肩膀,“好好干,大家伙儿可都等着呢。” 董余连连点头。一遍一遍的思考着关键环节,生怕忘记。 团里的众人看到团长这样无私,竟然把如此好吃的红烧肉秘技一文钱不要的白送给董余,眼里原天承的形象顿时又高大了一截。 原天承虽然在原时空就早已习惯了众人的崇拜眼神,但是到了新时空,这么快又获得了崇拜,心里还是多少有点得意的。 他扶了扶斗笠,更加挺直了腰杆,正想着是不是应该摆个更酷的造型,却听到前面负责领路的郭锐高声呼叫:“敌袭!敌袭!” 原天承吃了一惊。这可是大唐的腹地,哪里来的敌人? 他飞跑到队伍最前端,跳上牛车向前望去。果然,前面一里地左右,有滚滚的尘土飞扬,一会就听到杂乱的叫声。 他手搭凉棚,实际却让小强变成望远镜,藏在手心里面观察着来人。 这段官道笔直,所以来人无法隐藏身形,被郭锐早早发现。原天承知道郭锐做过军队的斥候,也就是侦察兵,有一双好眼睛和敏锐的观察力。他一眼就看见这群人手里都挥舞着各种武器,从他多年历练的经验来看,这伙人明显不是好人,就是冲着他们的歌舞团来的。 原天承看的更清楚了。望远镜里面明白的看出对面有两个骑马的,应该是头领,身后跟着十五个步卒,都没有着盔甲,但是各个手里握着兵器。 当先骑马的那人手里拎着一根狼牙棒。后面的骑士双手握着一把长刀。那些步卒有几个身背长弓,人人手里一把长刀,一米多长,阳光下泛着寒光。 不过这伙人服装全乱七八糟的,没有个统一的制式,一看就不是军队。 糟糕,遇到强盗了! 原天承收起望远镜,跳下牛车。 这时候车队已经停下。温小怜和团里的男人都走了过来。 原天承看着温小怜手里握着的一杆长枪,一时有点语塞。这姑娘不是歌舞演员吗,怎么瞬间变铁血战士了。 他知道这根长枪,就放在温小怜的车上,套着布袋。本以为是演出用的道具,可是万万没想到,这枪一亮相,前面一尺多长的枪头明晃晃沉甸甸,一看就锋利无比。这可不是假玩意呀。 再看那帮杂役,包括董大厨在内,左手盾,右手刀。真不含糊呀。 还真是一个微型军队。 原天承要收拾这伙强盗不难,但是要瞒过这么多双眼睛就太困难了。他正脑筋飞速旋转想着计策,却被温小怜一把拉到身后,说道:“原团长,你照管后面女人的安全,前面交给我了。” 原天承忽然明白了。原来人家姑娘雇佣自己一个陌生男人,自己还觉得对方好大胆子,就不怕自己是坏人。现在才知道,人家只是看重自己的本事,至于人品吗,如果不够好的话,这一个女人带着一群手下,想来是认为收拾自己不成问题。 好能干的女人!原天承暗挑大指,佩服呀佩服。 其实他完全高估了温小怜。温小怜是有所持不假。她虽然是歌舞伎,这个行业就是后世的演员,但是她从小就练习长枪。她的枪可不是花架子,那是要人命的。而她的这些手下,实际是从军队退役,无处可去或者不想回老家,看他叔叔的面子,安排到这个歌舞团讨生活的。唐朝战事多如牛毛,这些人各个都见过血,所以有他们护卫,歌舞团虽然小,但是也不是一般小贼敢惹的。 但是今天不同。今天来的不是小贼,是强盗。温小怜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强盗已经不是小偷小摸的范畴了,那是要杀人越货的。随着强盗越逼越近,温小怜发现对方竟然有弓箭手,顿时心里一凉。 对方有弓箭,自己这边可是没有。谁能想到大唐腹心之地竟然会出现强盗呢。要知道大唐到现在,虽然边疆一直战火不断,但是境内,尤其是核心区域几乎是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别说强盗了,连贼人都少。现在突然遇到带刀带枪还带着弓箭的,温小怜完全不知道怎么办了。 这功夫,身边走上来一人,对着温小怜说道:“温娘子,让我伍丁带两个兄弟上去顶一阵,你们赶紧向四处跑吧。能跑几个跑几个。” 这伍丁也是老兵,一看形势就知道不妙。如果对方没有弓箭还好说,自己这边不算新来的团长,有十个男人,都是老兵,加上小娘子的一杆长枪,和对方完全可以斗一斗。但是敌人有箭,就可以在远处射杀,自己人只能干挨打不还手,早晚都会白白送死。所以他当机立断,想以自己的抵抗来换取大伙的生路。 温小怜摇摇头。她明白伍丁的意思,但是这完全行不通。因为即使这几个人上去了,一阵乱箭就交代了,剩下的一群女人还是跑不掉。对方不但有弓箭,还有马匹。人再快跑的过马吗?换做自己是强盗,即使这群女人四散逃跑,那只要追上一个,敲断了腿,也就跑不掉了吧?这样追一个又一个,最终还是没人能跑的掉。 思考解决不了问题,强盗飞快的就跑到车队前面三十米处。 那首领一勒缰绳,停下马匹,哈哈狂笑。手中狼牙棒向温小怜指着说道:“好个标致的小娘子。看起来还是个黄花大姑娘,今天真该着我金狼大王走运道,竟然截住一群歌舞伎。” 他回首向身后同伙大声叫到:“兄弟们,今天发达了,有金子有女人。” 众强盗齐声高呼。金狼大王拉杆子抢劫也没多久,正经没抢到过什么像样的东西。他本是个农户,有着一百多亩地,但是好吃懒做,这些年把自己的田地或卖或当,都折腾光了。然后为了谋生,去当了一阵兵,不过吃不住苦,又犯了军纪,被军队除了名,回到家乡也没什么愿意干的,干脆一咬牙当了强盗,拉起十几个同样失去土地的农民,自号金狼大王,就在这官道上开始抢劫。 他抢了几起商人,但是这时空的商人身上并没有多少现钱。行旅的商人,都是带的货物。金狼大王抢了货物,也没地方出手,又不能吃不能喝。总不能抢来一车药材全当萝卜啃吧。所以风险极大,但是收益极小,最近搞的有点人心不稳,队伍不好带。 可巧了,今天遇到温小怜的歌舞团,这才是真正的大鱼呀。 因为歌舞团下乡演出,回京的路上都是赚的满满当当的,有钱又有女人,这可是老天爷给的运气。 金狼大王心里暗暗谢过老天爷,大声叫到:“你们几个,都把刀子给老子丢地上。还有你,小娘子,把你那破枪给扔了。别跟拿绣花针似的,现眼!”说着轻松的挥舞起自己的狼牙棒。赫赫生风。 因为歌舞团里面有女人,一旦动刀动枪的,弄个血淋淋的,那可就不好玩了。所以金狼大王才一反往日的做派,没有见人就打,还约束住了手下。 原天承以为温小怜早有预案,还嫌自己碍手碍脚,所以跑到后面,找到小葱,把正握着刀子,一脸紧张的小女子拽到车厢里,把刀子给她塞进刀鞘,拍拍小葱的脸蛋说道:“放心放心,有我在绝不会出事的。你给我好好在这呆着。你不乱跑我才能安心办事。听话!” 小葱连忙点头。她无条件的相信自己郎君的本事。看原天承翻身出了车厢,小葱又悄悄的把刀子抽了出来。如果大家伙儿顶不住,那自己宁可不要性命,也不能让强盗脏了自己身子。 原天承把所有的女人都赶上了车,让她们谁都不要露面。这是目前他能做到的最好的措施了。如果这群女人一叫,不但会让强盗们打上兴奋剂,也会极大的分了自己人的心。此消彼长,她们还是不出来的好。 确保所有女人都钻进车厢,原天承灵巧的爬上一辆最高的牛车车顶。他爬在车上,轻声说道:“狙击枪。” 温小怜陷入绝境。 前进不能,后退不得。打,打不过,即使自己枪法再好,但是没战马呀。金狼大王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又是重兵器,怎么说自己也讨不了好去。跑,她可不是这样的人。扔下一群朝夕相处的姐妹,独自逃生,这不是她的性格。何况即使她想跑,人腿也跑不过马腿呀。 形式严峻,温小怜强迫自己冷静,提高声音,冷冷说道:“金狼大王,你们是求财的,我这里全部的钱粮都给你,大家不用动手,也省的你手下死伤。” “哈哈,小娘子说的真是可笑。”金狼大王缕着络腮胡子,瞪着巨大的一双眼睛哇哇说道:“求财是不假,但老子也求色。你个小娘子,心眼太坏了,竟敢说我手下会死伤,老子倒要看看,哪个混蛋有本事伤老子的兄弟。看老子这就好好收拾你!” “慢着!”温小怜长枪横在胸前,说道:“我倒要看看你金狼大王有多大的本事。敢否单独与我一战?” “战个屁!”金狼大王满不在乎的说道:“小娘子,你的激将法对某家没用。老子把你们这伙人都打趴下,到时候还不是让你趴着就趴着,让你跪着就跪着。呵呵。兄弟们,给我上。” 说着纵马就奔了过来。 温小怜顿时心里冰凉。这强盗油盐不进,看来自己这一群人要交代在这里了。因为她眼看着那几个弓箭手正从后背摘下长弓,从箭壶抽出箭来。 金狼大王眨眼冲到眼前,手里狼牙棒高高挥舞,向着温小怜搂头盖脸砸下。 温小怜双臂较劲,银牙暗咬,今天看来是要死在这里了。即使贼人不杀她,她也绝不会让强盗玷污自己纯洁的女儿身体。 长枪闪着银光,扎向金狼大王的咽喉。 这是不管不顾的打法,妄图来个与敌携亡。但是金狼大王是骑着马的,又高又快,力量又大。他看着温小怜美丽的脸庞,越看心理越喜欢,这要是抢来当压寨妇人,给自己暖被窝,那这辈子可是没白活。他当然不会把温小怜砸个稀里哗啦,所以棒子一拐弯,向着长枪砸过去。 只要砸开长枪,那后面的事情就好办了。 金狼大王越想越兴奋,在他眼里,温小怜已经变成一只毛茸茸的小白兔,正等着自己下手呢。 温小怜本就是拼命的打法,全身的劲力都在这一枪之中,想换招都来不及。心内无奈的一声叹息,就准备放弃长枪,抽出随身的短刀来自刎。 不知为什么,这生死的瞬间,她脑海中突然闪出了那一顶斗笠,和那一碗红烧肉。 真美好的滋味呀。莫非老天爷让我吃到这么一碗人间至美,就是因为要送我上路吗? 伍丁等人都是短兵刃,所以站在温小怜的身旁。他们即使想上前也没用,因为对方的弓箭手已经搭箭在弓弦上,正要拉开。 等弓箭手拉弓如满月时候,就是自己这批人的死期。 董余握着刀,心里有些遗憾。他并不怕死。战场上生生死死看得多了,死不算什么。但是他昨天才吃到这么好吃的肉,今天又学会了红烧肉的做法,如果不亲自做出一碗红烧肉,就这么死了,真是郁闷到顶点呀。他实在是想亲手做一碗,那么好吃的红烧肉。 金狼大王的手下紧跟着就冲了过来。吼声震天。 谁也没有听到,在那些弓箭手身前传出轻微的爆裂声。弓箭手拉弓的双手突然脱力。顿时全都趔趄一下。再一看,手中的弓不知道什么时候断成了两半。 正诧异间,却见前方出了更大的乱子。 本来金狼大王的狼牙棒就要砸开那漂亮小娘子的长枪,却不知道什么原因,大王的右手好像突然使不上劲了,狼牙棒的速度慢了那么一慢,接着就见小娘子的长枪直接戳进了大王的脖子。 前面进,后面出,一截长长的枪头,带着鲜血从金狼大王脖子后探出头来。 大王的身子顿时失去了平衡,歪着摔下马来,刚巧那狼牙棒倒卷回来,正砸在大王的头上。大好头颅,变成一个到处流水的烂西瓜。 “老大!”另一个骑马的强盗完全没想到眼前的变化,本来一顿美餐变成这个样子,他大刀举起,照着温小怜就砍下来。 温小怜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明明自己以为必死了,却发现对方的狼牙棒莫名其妙的慢了一刻,她想都不想,完全是下意识的一枪扎进了金狼大王的脖子。 眼见着金狼大王尸体倒在自己脚下,那大脑袋上面全是被狼牙棒炸出来的破窟窿,红的白的流了一地,还有牛眼珠子似得眼球,就摔在自己靴子上,温小怜胃里一阵翻滚,恶心的险些吐出来,而双股间有阵阵的颤栗传来。 不过不等她控制住自己,二大王的刀又过来了。 温小怜长枪本能的迎了上去。 “噗嗤!”二大王也莫名的慢了一瞬,被温小怜一枪扎进了脖子,眼见着活不成了。 伍丁这些老兵经验丰富之极,眼见有机会,对方的弓箭手根本没开弓射箭,立刻挺起盾牌冲了上去。 原天承拍拍手里的枪。狙击枪瞬间化成戒指,又戴在他的手指上。 这只是小强的一个应用。一把狙击枪,但是并不是射击传统的定装金属弹。这只是神似,实际从枪口射出的是高浓度能量团。 刚才就是原天承首先打断了弓箭手的长弓,解除了远程兵种的威胁。然后两枪打断了俩大王的肘关节。能量团入体爆炸,俩大王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被原天承阴了。 原天承不喜杀戮,所以没有继续再开枪,而是跳下车来,高声叫道:“大伙守住妇女儿童。我和温小娘子上马驱敌!” 说着,原天承飞快的抢到前排,跳上二大王的马,顺手把温小怜拉上金狼大王的马,然后抄起二大王的刀,控马飞奔,向着那些步卒冲去。 他刚才观察的清楚。这些步卒虽然叫的高声,但是看样子都带着一些淳朴,有点像他最初接触那个小村里面的农人,所以一念之下,他不想再增伤害。因此就命令众人回去,自己带着温小怜骑马去驱赶。首恶死了,这些人也就无能力作恶了。 温小怜浑浑噩噩的,也不懂的控制马匹,那马也就跟着原天承跑来跑去。 东奔西赶,大呼小叫的,原天承一口气跑出方圆两三里地的圈子,才把这伙人彻底的驱赶到四面八方,确保他们不能短时间再聚齐。 绕过一处弯道,眼看所有强盗都被吓的没影了,原天承才停住马匹,回首一看温小怜,大吃一惊:“你,你,尿了!”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十三章 京师 “不许说!”温小怜满面通红。 哎,被原天承看到了! 实际上温小怜早就失禁了。杀二大王之后,她身体心理都过了极限,一下子就跟崩溃了似的,被原天承拉上马之后,一个颠簸,她就禁不住尿了出来。 原天承立刻住嘴了。 这不是个好现象。女子总是希望被人看到自己光彩照人的一面,现在这场面,被一个男人看到,那真不如杀了她。 但是现在温小怜浑身软软的,胸口一阵阵的恶心。她习武是习武,但是杀人这可是头一遭。之前只是杀鸡宰鱼,突然升级到捅人,一时半会还真适应不了。 原天承跳下马匹,然后牵着温小怜的马离开官道,找了一处大树后,把温小怜一把抱了下来。他明白这种感觉。多少年之前,他第一次杀人时候,虽然没尿裤子,但是也吐个稀里哗啦。看着一条活生生的生命,被自己一双手扼杀,即使对方再十恶不赦,那感觉也是噩梦一般。 相比来说,温小怜只尿而不吐,比起自己不尿而只吐,还真不好说是谁更丢人一点。 他知道温小怜现在的感觉就如自己当时,浑身无力,无法控制自己的行动。她需要时间。所以原天承把她抱了下来,总不能一直坐在自己尿里面吧。 原天承脱下自己外衣,扑在地上,温小怜全无一点抗拒,任由原天承把她放在衣服上。愣了片刻,突然抱着头低低抽泣起来。 “温小娘子,”原天承不能不说话了,“其实杀人这件事,第一次总是有点难过的,不过别担心,第二次,第三次肯定就好多了。” “你还盼我再杀人吗?”温小娘子哭啼啼的说道。 “当然不是。”原天承连忙摇头。本来是一番好话,但是自己听来都怪别扭的。 “我原来只会杀鸡。都怪你的红烧肉,那么香,就是断头饭。我以后再也不吃你的肉了。”温小怜又想起红烧肉了。 “这个,我的肉暂且还是留在我身上比较好。”原天承一头的汗。遇到强盗和自己的厨艺有什么关联吗,这简直是驴唇不对马嘴。不过,他还是很明智的选择了闭嘴。和一个刚杀了人的女人争吵无疑不是明智的,而且,这女人还尿裤子了。 他忍不住摘下了斗笠,拿在手里,当扇子一样扇着,好让自己焦躁的心冷静一下。有一整个歌舞团的人在等着,可自己却不能带这女人这样回去。 温小怜渐渐止住哭声,缓缓抬起头来,透过朦胧的泪眼,她突然看到了一张今生再也不能忘记的面孔。瞬间,呆住了。 原天承看她好不容易止住眼泪,连忙走到她身边蹲下,轻声问道:“温小娘子,我们得回去。”一阵好闻的香味,隐隐约约从温小怜身上飘来,他忍不住仔细打量了打量这位刚尿了裤子的姑娘。她平日翘翘的小鼻子,高挺如刀削一般的鼻梁,显得那么坚决果敢有主见,如今一抽一抽的,完全没了往日的威严,反倒是显得楚楚可怜,倒是很应了她的名字。 “原郎君,原来你长的是这个样子。”温小怜恍若没听见他的话,有些自言自语的说道:“你,怎么会这样子的俊俏。” 刚出壳的雏鸡,会把看到的第一个人当做自己的妈妈,自己的依靠。温小怜目前就这样一个状态,她的心理被两具死尸完全摧毁了,正在神魂颠倒之间,突然看到原天承本来就完美的不似人类的面孔,立刻就迷失了。把这当做自己躲避的港湾,而且这港湾还如此的好看,能干。 “是吗?哈哈,我都不知道,改天你给我开了工钱,我先买个镜子。”原天承看到温小怜的状态明显是一时半会好不了了,但是也不能这样耗下去。他低头在温小怜耳边低声说道:“温小娘子。” “叫我小怜,好吗!”温小怜颤巍巍的声音说道。 “好,小怜,”原天承也无所谓,反正是个称呼,“咱们得赶紧回去,大家伙儿都等着咱俩呢。” “天承,那我这怎么办?”温小怜一指自己下身。 “没事,你走后面我走前面,我先招呼大伙,开个会,你赶紧去车厢里面换了衣服。”说着,也不等温小怜答应,一把给她抓起来,放到马上。 “把你衣服给我。”温小怜这时候到变得细致了,指着地上那件被她坐湿了的原天承外衣说。 原天承两人回到车队,大家果然都等急了,一看两人身形出现,小葱当先就跑了过来,拉着原天承左看右看,生怕郎君受了伤。 原天承招呼着大伙过来,说有要紧事情安排,把人都聚齐了,看着温小怜悄悄进了自己的车厢,才开口道:“今天遇到强盗,是不幸的事情,但是我们大家齐心合力,尤其在温小娘子的英明领导下,军民团结如一人,在不伤一人的情况下,击毙了两名强盗头子,并且驱散了这一股强盗。这是巨大的胜利。”说着,带头开始鼓掌。 大家都是死里逃生,呼吸间生死几度,这一番话说到众人心里去了,都不由自主的跟着原天承学,举起双手,拼命的噼啪。 “我们在这场遭遇战里面,不但没有损失,反倒夺取了宝贵的战利品。伍丁,你把马牵过来,郭锐,把那棒子和刀子拿来。” 两人照办。 “这两匹马,是大家的战利品,今晚杀了吃肉好不好?” “不好!”大家齐声叫道。这年头的人都吃过马肉,带着酸臭,完全不如猪牛羊肉好吃。 “那吃什么?” “红烧肉!” “好,大家伙儿加把劲,把这战场打扫打扫,咱就出发,今晚董大厨和我一起掌勺,红烧肉管够!” 原天承带头动手,把两个强盗头子埋进土里面,顺势注射进几种分解细菌,什么肉啊骨头啊,甚至连头发牙齿都不可避免的,俩小时之后,变成一滩水,被土壤完全吸收掉。 原天承的口号是,干净彻底,不留麻烦。 经此一役,大家伙儿都没了心情,也不想着再找地方演出了,能走多快走多快,倒是比原天承估计的提前了三四天赶到京城。 他们紧赶慢赶,刚好赶在城门关闭之前进了城。轻车熟路的,车队穿过一座坊市的大门,七拐八拐,顺着两边高挑着红灯笼的街道,听着丝竹管乐声声,男男女女乐乐,真是恍如不在人间。 这是大唐的宝地:平康坊。 拜原来时空穿越小说所赐,众多读者即使不知道唐朝的京城在长安,也知道唐朝有个平康坊。 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这不是原天承写的,这是唐代诗人孟郊作品。长安花,可不是梅花梨花喇叭花,这长安花就是平康坊里面的莺莺燕燕。 当时孟郊四十六岁才中了进士,之前不知道考了多少次了,这一中啊,立刻腰也不弯了,背也不驼了。人家能骑马看花,去青楼了。 可见平康坊在当时的地位,也就是现在,原天承眼里所见,耳中所闻,真是乱花渐欲迷人眼。幸亏是晚上,看不清楚,要是白天,原天承真不敢想象。 虽然他精力百分百的充沛,但是架不住歌舞团的人早累了,小葱经过这长长的旅途,也已经没精打采了。 绕来绕去,到了一处大门前,郭锐敲开大门,一行人依次进入。这就是歌舞团的老窝了,也是温小怜的家。 别人都有地方,只有原天承两口子是新人。按说他做团长,基本上就是接替死去的那个队正的位置,那队正单身一人,有一间单独的小房,挺适合俩人住的。不过温小怜却让小红带俩人进了内院。 内院就是小怜的闺房所在了,没有男人可以进来,今天却为原天承破了例。不过原天承和蔡小葱自然不知道这些,人家指哪就睡哪好了。 小怜和小红,自然在正房子,坐北朝南,小葱两口子就住了东厢房。 大家都疲惫之极,草草洗漱过,就都睡了。 第二天,原天承早早醒来,看着睡得正香的小葱,悄悄穿好衣服来到了庭院。 院子不是很大,比小葱兄嫂的院子差远了。不过这是内院,也有情可原。西厢房看来是厨房和杂物房,正房三间,东厢房两间,茅厕在西北角。 原天承强忍不适上完了茅厕,解决了个人卫生问题之后,下定决心,要来个总爆发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没有卫生纸的日子,再也过不下去了。 没有纸,宁可死! 他一路上早就翻遍了资料,原时空的理论,再结合本时空的生产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设计了一套卫生纸制造流程。 这套设备的建模已经完成,他充分利用了每晚小葱入睡之后的时间。在小强这个超级计算机的帮助下,模拟的结果是:理论上是可行!但是理论总是理论,如果理论完全正确的话,原天承认为自己现在应该在军事基地,待在舒适的卧室里,躺在软和干净的大床上,裹着柔软的毛毯,看着早间新闻,吃着喷香的早点,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在几百年前的长安,站在一处小小院落,幻想着卫生纸。 不过他的计划再要紧,都要放到后面去,因为现在他有雇主,所以现在的时间是属于小怜的。 简单跟小葱交代了几句,让她在家里好好休整,然后就得快步跟上温小怜的步调。这小娘子今天脸上的表情不是很好看。原天承猜不到为什么她回了老家反倒不高兴了。 现在是上午十点钟左右,这时候的平康坊很是安静。狂欢了整夜的男女应该都在睡觉吧。消费主力不在,那街上也就少了人气。大部分店铺都刚刚卸下窗板,才洒扫屋里屋外,准备迎接客人。 温小怜略带心事的来到一处院落,院门开着,她熟门熟路的顺着墙边的小路,绕过三层的主楼,来到下一进的院落。 “呦,瞧瞧谁来了。”一进院门,就看到一个中年美妇正一手叉着腰,一手指点着一群丫鬟各处打扫。看见温小怜进来,立刻满面笑容的走了上来。 “温娘子什么时候回来的呀。” “钱嫲嫲好。”温小怜施礼说道,“小怜昨夜才回的京城。” “那也不歇歇就来啦,真是辛苦人儿呀。”钱嫲嫲向温小怜身后望去,小红连忙施礼,再望向原天承,原天承愣了片刻,也抱拳施礼。 “怎么没见葛二郎呀。”葛二郎正是温小怜之前的领队,染了肺炎,没抗住。 “他染了时疫,不幸故去了。”温小怜伤感的说。毕竟也是跟了自己好几年的老人了。 “阿弥陀佛!真是可怜。”钱嫲嫲望着温小怜,也不知道是说小怜可怜还是那二郎可怜。 “原天承小郎君是我新招的人,以后钱嫲嫲有事就吩咐他好了。” “原郎君,怎么还戴个大竹筐呀,赶紧摘了给嫲嫲看看。”说着就走了过来,要亲自动手给原天承摘帽。 “别急,我自己来。”原天承伸手拦住钱嫲嫲一双手,自己把斗笠摘了下来。 顿时,钱嫲嫲一双眼睛里面好像点燃了两根蜡烛,灼灼放光。 好个俊俏的小郎君啊。以钱嫲嫲阅人之多,竟然从没见到过如此风姿的男人。刀削一般的五官,就好像登徒子好色赋里面写的,多一份太长,减一分太短,长的那么恰到好处。而且皮肤异样的白皙。这时候的唐朝,不论男女都是以白为美,后世的小麦色,现在可完全是底层人的标志。只有白,才是美。而原天承这白的异样,如雪里梅花,肃杀中蕴含勃勃生机,让钱嫲嫲一见之下不由得心生爱慕。 不过她却不敢再进一步动作。不知为什么,她从原天承身上感到一种莫名的压力。光顾她钱大娘家的男人,上到公侯,下到七品小官,或者鼻孔朝天,傲气逼人;或者恭恭敬敬,谨小慎微,都没有眼前人这份淡定。 原天承轻松自在的站在这里,随意打量着四周。眼神到处,那些小丫鬟都纷纷红了脸孔。有羞涩的就低下了头,不敢看她;有那些大胆的就还他一个火辣辣的目光。 原天承对于这种情况,早就心里有了疑惑。他虽然知道自己这一世的相貌惊人,但是即使这样也不能如此招蜂引蝶呀。所以他让小强给自己做了几次的全身检查,担心自己是不是不正常了。检查结果是一切无恙,全身器官好的惊人,甚至皮肤上连个小包都没有,所有试图亲吻他的蚊子跳骚,全被小强无情杀死了。 钱嫲嫲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她看着眼前的小郎君,莫名其妙的感到一种亲近的冲动;可是一旦靠近一点,却又感觉到一些神圣,是自己不敢亵渎的。等她站定,不再胡思乱想,却又发现自己和小郎君这样的相处,好像在春风里面享受着百花气息,轻松享受无比。 “原小郎君怎么是和尚吗?”钱嫲嫲笑嘻嘻指着原天承的头说道。 “不是。”原天承搬出了一套早对温小怜蔡小葱说过的话:“我前两年头上受了伤,从此不能留头发了,如果超过一指长,我就会留鼻血。所以,只能这样,钱娘子见谅。” “没事没事,这以后咱俩打交道的时候多啦,可不要这样客气来客气去的。来,里面请,别站着说话了。怪累的。” 温小怜一路上把情况大概跟原天承讲过。她在京城时候,就在这钱大娘家演出。这钱大娘家接待宾客的地方就是那三层主楼。一层是普通消费,一些不入流的歌舞伎会在这里表演,二层是一个一个单间,卖艺又卖身的薄有名气的乐女的地盘。 三层是她演出的地方。这一层被分隔成两个大的房间,中间有房间隔开,互不干扰。但是无疑这价码也是最高的。 实际上钱大娘家就是提供场地,而温小怜这样的歌舞伎,是租用她的地盘。三层价码高,不仅仅是说客人要花高价钱,同样意味着温小怜付出的租金也高。 客人来消费,钱大娘只提供场地和丫鬟杂役,剩下的茶水点心,以及压轴的歌舞,都是温小怜负责。 温小怜基本上半年在京城,半年在巡演,钱大娘自然不会空着房间,所以会有别的歌舞伎租用。这是本时空正常的经营活动,不过因为温小怜只是歌舞伎,并不是教坊司卖艺又卖身的女人,就是说温小怜只是个歌舞演员,而不是高级妓女,所以这收入就比不上别人。 钱大娘的收入,除了商量好的租金之外,还要在每晚的演出后抽水。但是温小怜的收入远远不如别人,所以钱大娘这次本就不打算继续续租了。 如果是之前的葛二郎来谈,钱大娘根本就没打算谈,直接就不续签了。但是现在换了诚实俊俏小郎君,竟然莫名其妙的开始谈了。 “钱娘子的意思我明白了。”原天承笑笑说道:“我家小怜之前让钱娘子的抽水损失不少,我们这就给您补上。我有两个办法,第一:就依照从前的合约,我们今后一定不让贵家抽水上有任何损失,绝对要比从前多的多;如果钱娘子信不过我,那就按第二点来:咱们从新签租约,把租金提高到钱娘子满意的地步。如何?” 二选一,看似简单的选择题,实际却回避了根本的问题,就是钱娘子提的拒签。只要她选,总是在续租上选一个。也是原天承一个小小的谈判技巧。 钱娘子对原天承有莫名的好感,但是好感不能当金子,她思量片刻,决定还是选第一个条件。虽然看似第二个办法对自己更保险,但是第一种情况,却让她有可能多赚抽水。既然有莫名的好感,那也就有了莫名的期待。 “小郎君真能干!”回去的路上,小红拍手叫好。温小怜也心里一块石头落地。她就是担心自己找不到场地,没有场地就没有演出,歌舞团上下几十口子,睁眼都要吃饭,一天没进项她都担心。 眼见着原天承给自己解决了最头痛的问题,温小怜也皱着可爱的小鼻子微笑起来:“为了奖励团长的能干,我请客。” “好呀。”原天承想了想说道:“我有个条件,既然小怜请客,而且这是我今生第一次来京城,我要吃一顿好的。咱们去最好的酒楼,要最好的菜。” “没问题。”温小怜毫不犹疑的答应下来。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十四章 新鲜小食品 云霄阁的饭菜果然是对得起昂贵的价格。 平康坊顶级的酒楼,小怜又精心挑选了这家的招牌菜,一顿饭吃得三人心满意足。就是小红多少有点肉疼。好多一笔钱啊。 酒足饭饱,茶博士给三位上来了茶水。这个茶水散发着浓郁的味道,小怜和小红都一小口一小口的抿着,很是享受。原天承却实在接受不了这时空的茶。 后世的茶都是经过制作的。而本时空的茶,就是原汁原味的树叶,这样无疑没法一杯开水就冲开,所以需要煮茶,也叫煎茶。 一团压在一起的茶叶,用锤子敲下来一块,放在陶制的炉子里面,盛满了水,大火烧开,看起来就跟紫菜蛋花汤不放鸡蛋一样。 然后放入葱姜等等,根据各自口味,搁什么的都有。总之,给原天承的感觉,这东西叫什么都行,但是就是不能称作茶。 三人喝完,一路走着回家,身后还跟着个店伙计,提着食盒。里面是几样菜肴,是原天承特意给小葱要的。 “蔡小娘子真是好福气,嫁给袁小郎君。”小红羡慕的说道:“有多少男人知道心疼自己的娘子呀,连吃饭都不忘给娘子准备一份。” “呵呵,那小红以后也找一个心疼你的小郎君好啦。” “嘻嘻,我可是没那个福气,我要跟着温小娘子的。” 原天承已经知道这时空的一些规矩,其实也不稀奇,都传承几百年了,到清朝还是,富贵人家嫁女,陪嫁的丫鬟也一块过去男方家里,所以也不陌生。 “天承,你那件衣服我让王婆子洗了,回去拿给你。”提起小葱,小怜忽然想起了被自己弄湿的那件衣服。这一路上都是旅居客栈,大家住在一个院子也不方便,所以她一直等到回到家里,才吩咐人把那衣服洗出来。 “别!”原天承连忙拦住,“那衣服我跟小葱说过,是杀强盗时候被弄破了丢了,你现在给我,岂不是对不上口供吗。” 当日他回到车队,小葱就发现原天承外衣没了,晚上偷空问起,原天承也不好说被小怜弄湿了收起来,只说破了丢了。小葱倒也没怀疑,只要自己郎君平平安安的,比什么都好,虽然是有些肉痛那一件崭新的衣服,才买没两天就没了。现在小怜如果凭空变出原天承的衣服,那真是说不明白了。 “噢。”小怜没在说话。 大家回了老窝,一路跟团员打着招呼,一路进了内院。小葱已经把屋里屋外收拾的利利落落,干干净净。吃着郎君给自己带回来的饭菜,心里一阵的幸福。 等小葱吃完,原天承把小怜小红都叫道自己屋里,说道:“来来来,咱们开个小会。” 开会这个词,其实并不陌生,朝会啊庙会啊都是会。 “首先,小红姑娘,你把嘴巴先放平,别栓个绳子就能挂油瓶。”原天承笑嘻嘻说道:“咱们今天吃了多少钱,明天都赚回来。” “天承,不用这么介意那几个钱的。”温小怜连忙解释。 “哈哈,我只是开个玩笑。吃饭不是目的,吃好才是目的。”原天承站起身来,气势很足的挥挥手,继续说道:“吃好也不是目的,实际我的目的是看看京城有什么好吃的。” 他是纯心给大家鼓劲。虽然续签了房屋,但是小怜实际并没有新的东西能提高收入,如果还是老样子,又怎么跟钱娘子交代呢。所以不免有点意气沉沉。 “然后呢?”小红问道。 “小红这个问题,提的好,我这就说一下然后的问题。在说之前,先为小红的远见卓识鼓掌。”说着带头噼噼啪啪。 三女只好也跟着噼噼啪啪。 “既然要多赚钱,那么就要给客人原来没有的东西,也就是新的商品,嗯,就是玩意。今天通过实地考察,我大概了解了京城顶级餐饮的水准,为了尽快的见到成效,我准备,还是在伙食上下功夫。” “红烧肉?”三女齐齐说道。 “当然不是。”原天承摇摇头,神秘的说道:“我说了你们也不懂,不过没关系,很快你们就会看到啦。不过我要先申请一笔花销,改造一下厨房。” 温小怜这套房产在平康坊算是不大不小,除了自己闺房所在的一进院落,还有三个院落。一个用来养牛马牲口存放杂物,剩下两个住人。 董余是歌舞团里面少有的几个成了婚的人,他的娘子也是团里人,缝缝补补洗洗涮涮的做个杂活。他们住的院子有一间厨房。董余负责全团大部分人的伙食。 原天承先把团里的男人召集过来,他的第一项工程是改造厨房。 这个时空的饭菜因为是蒸煮烧为主,所以欠缺了他要的两个主要功能,就是炒和烤。简单说他需要一个烤箱,和一个可以炒菜的大勺。 现在的灶台上这是一口大锅,虽然一下子就能煮出三十人的伙食,但是显然不能翻炒。因为这基本是固定在灶台上的。 原天承根据房间大小,朝向,等等,迅速的设计出新的厨房构造。一个下午的时间,小厨房完全变了模样。 进门一长条灶台,灶台上除了保留原始的大锅之外,还多了一个小的灶口,和一个烤箱。作为配套设施,原天承还找人打造了一个风箱,顺便改造了一下烟道。 因为是刚施工完成,泥水没有干燥,所以暂时还不能使用,只是小火一直烧着,烘烤。 董余止不住的高兴。这灶台看着就舒服,用着更舒服,虽然只是改变了一些构造和高度,但是却感觉那么的用着方便。 其实这只是人体工程学的一个小小体现。这时空的用具主要是讲究实用,再上就是质地,再上就是高端大气上档次,奢侈品了。像这种人机结合的设计,目前还很少见。 柴火进了灶膛,风箱拉起,温度迅速就上来了,而新烟道约束着火焰顺着灶膛跑,均匀的加热,炊烟完全没有倒灌的可能,再没了以前烟熏火燎的痛苦。 董余高兴的坐在风箱边上,把一把把柴禾塞进灶膛,烘干着灶台。同时看着那奇怪的烤箱。因为这年头没有电,所以原天承也没办法做成电烤箱,但是烤箱又需要四面八方的加热,而不是只从底下向上加热,所以他做了一个变通的设计,让炉火能包围着箱体烧,而下面厚点上面薄点,这样大概能温度均匀。 不过董余完全不了解这是做什么用的,虽然不明白,但是觉得很厉害。毕竟是团长搞出来的,能做出红烧肉的能人,必然还有更牛的东西。 原天承亲自动手,弄得一身泥猴似的,毕竟不是专业泥瓦匠,不过总算按设计完成了。 晚上,躺倒床上,小葱忍不住问道:“天承,咱们要做什么呀?” “好吃的。” “多好吃?比红烧肉还好吃吗?”小葱放在后世,不过是大学一年级的学生,所以避免不了的馋猫。说起吃的,顿时来了精神。黑夜里两眼放光。 “不一样的好吃,但是都好吃。” 小葱怀着憧憬终于睡去。 小怜却睡不着,她还不知原天承要搞什么,只是改造了厨房。如果说用红烧肉做招牌,倒是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和歌舞这种艺术有点不搭界。毕竟寻常招待客人的只是四时瓜果蜜饯而已。突然端上一碗红烧肉,小怜不知道会是什么结果了。 想不明白,干脆不想了,反正让他去折腾吧。 第二天,原天承叫上小红,又叫上董余,套上驴车,出了平康坊,来到了东市。大街上满是人,若不是要买的东西多,原天承真不想带着车来,走的这叫一个辛苦。又要照顾着驴子,免的碰到行人,又要四处寻找自己要买的东西,看着各色招牌,听着各种人声,吵吵闹闹几乎翻天一般。 终于,在午饭之前买妥当了,一起返回了家。 到家之后,原天承把小红关在门外,只带着董余进了厨房。锅碗瓢盆,叮叮当当,念唱作打,吹拉弹唱,当然,后两项是没有的。 总之一通忙活,接着,小厨房就开始散发出迷人的香味。这是完全不同于红烧肉的那种香。红烧肉的香味,是让人忍不住坐地下开始大嚼,这种香味,却是让人想深深的吸入灵魂深处,芬芳无比,好像漫步在开满鲜花的湖畔。 厨房变花园了。 大家伙儿又一次的围了过来。 “当当当当!”原天承给自己伴着奏,推开了厨房的门。 不过这次虽然他没戴斗笠,可是却没人看他,眼睛都盯着他手里托着的木盘。可恨的是,木盘上还倒扣着一个小号的木盘,完全不知道里面藏着什么东西。 只是三十多口人,就这么一个小木盘,也太小了,不够分的呀。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中,原天承笑着挤出了人堆,一边说着:“让让,让让。”一边小跑着进了内院。 重色轻友!有人心里给团长打上了标签。怎么说也是一起扛过枪一起打过仗呀,太没义气了。好吃的不想着给大伙匀点。 “都过来,过来。”董余这时候仰着脸,骄傲的走出厨房。 “董余,团长刚才端着什么跑了?怎么那么香呢。”郭锐一脸向往的问道。 “郭小子,以后不许叫我董余,要叫董大厨。团长都这么叫我。”董余神气的说道:“团长那一份,是给温娘子的,你们那一份,都在这里,放心,完全一样的。保证你们这辈子都没见过,别说见过,听都没听过的好伙食。” “排好队,一个一个来,哎,我说伍丁你别挤,都有份,别仗着你力气大。” “哎,哎,哎,别都吃了,给我留点。” 在董余一路叫喊下,大家一拥而上闯进了厨房。 “这是……”闻着迷人的香味,看着诱人的形象,那么可心可爱,又好吃的要命,小葱小怜小红,都几乎舍不得下嘴。不过只是心里舍不得,嘴上却不含糊,一会功夫都进了三人的肚子。 这一块又一块的,叫“糕点”。这是原天承告诉她们的。不过糕点只是总称,每一块又有着单独的名字。 “刚才小葱吃的那一块,叫奶黄派。” “是什么做的呀?”小葱舔着嘴唇回味道。 “牛奶,鸡蛋,面粉,蜂蜜,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真是太好吃了。我吃的那个上面有樱桃,下面一层白霜似得,甜甜的叫什么呀。”小红问道。 “那个叫樱桃派。你们吃了那么多,我也记不住都谁吃了什么啦,你们告诉我,好吃不好吃?” “太好吃了!” “好,那我们卖多少钱一块?” “二十文。”小葱张嘴就来。这么好吃的糕点,必须狮子大开口了。 “小红说说。”原天承问小红,又转向小怜说道:“小怜也说说。” 小红望了望温小怜,说道:“奴婢不知啦,还是得小娘子拿主意。” 温小怜心里是喜出望外。她本来还担心原天承给她端来一锅红烧肉,那纵然好吃却实在不好端上台面。现在可好了,这些漂亮可爱又美味异常的糕点,她之前连听都没听到过,现在突然出现在自己眼前,吃进肚子里面,那么的绝妙滋味。这可是全大唐独一家呀,想不发达都不行。她可是知道这种独家垄断的巨大利益。 自从那次并肩作战,被他看到自己窘迫之后,温小怜已经不拿原天承当外人了,顺带也就不需要瞒着小葱,想了想开口说道:“天承,你听我算算。咱们团大家伙儿的工钱,每个月就差不多二十贯,日常的花销,也要每月十几贯,还是别赶上大事;钱娘子家的租金是一个月三十贯。就算六十贯吧。我一个月去二十天,算下来要每一天三贯钱的纯进项,才能勉强应付的过去。” 小葱吃惊的张大嘴巴。可没想到温小娘子这么一个小女子,会有这么大开销,这么多压力。真想不到她是怎么应付过来的,一个月六十贯呀,有两贯小葱就高兴的合不拢嘴了。 “钱嫲嫲是三抽一的,之前每晚能有六七贯的进账,我自己落下三四贯,正好够开支。可是隔壁香香小娘子每夜的进账足有十几贯,钱嫲嫲当然觉得从我这里赚的钱太少了,所以才不想跟我续租。若不是天承你来了,我这次真是有大麻烦了。” “嗯,十几贯呀,那就假设十五贯吧。”原天承随口说了这数字,不过说完就觉得好笑,因为十五贯这三个字让他想起了一出著名的戏剧,就叫《十五贯》,剧情什么的他都不记得了,只记得里面有个人叫娄阿鼠。这不是把自己向娄阿鼠身上靠吗。 “不,十六贯好了。假设我们每晚需要十六贯。那么每晚能有几桌客人呢?”原天承还不太了解这时候的做法。 “也不一定的。”温小怜想了想说道:“有时候人多点,有时候人少点,大概能有三五个人吧。”这时候是分餐制,一人坐一个小桌子。 “好吧,”原天承立刻有了算计:“假设有七八个吧,因为我们的糕点好,必然会让客人多起来。七八个客人,原来没有糕点时候,三四个你就能赚到六七贯,那么客人翻倍了,也就是说十一二贯到手了,还差五六贯钱,咱们就着落在糕点上。” “七八个人,一人一块糕点,每块一贯钱!”小红立刻算了出来。 “这也太黑心了,小红。”原天承连忙摆手,虽然他对自己带来的跨时空糕点很有信心,但是毕竟只是有信心,还没变黑心,这残忍的价格,估计只有小红才开的了口:“这么小一块糕点,你要人一贯钱,简直是抢劫呀!再说,这一块也不够塞牙缝的啊。” “天承说的是。”小怜低头细想了片刻说道:“这么婴儿拳头大小的糕点,那些人吃十几二十块都不会够的。不过我们每天只准备有限的份数,每人两块足够,一块合着一百文吧。因为除了这些固定开销,客人吃的玩的高兴,也会赏钱的,我们不要那么小家子气。” “温小娘子说的是!”连小葱都觉得温小怜很有策略。同样是坑人钱,人家就坑的漂亮。这手得学学,城里人就是不一样。 “还有,”温小怜向原天承笑咪咪说道:“这个派是什么?我也不知道,大家伙儿都不知道,只是我说句实在话,天承你别介意。” “说呀。”原天承莫名其妙。 “那我说啦。”小怜轻声说道:“天承你给的名字有点土气,什么蛋黄,樱桃,我想从新起个名字,比如那个樱桃的,就叫:红颜玉面。你看怎么样。” “红颜玉面薄如纸,韶华金粉淡似霜。”原天承突然脑中跳出这两句话,不由自主的吟了出来。 “好呀好呀,那个蛋黄什么的,就叫韶华金粉好了。”小怜没想到原天承竟然出口成诗,而且是顺着自己向下续。这时代要说起诗词,实际很多诗人都不如歌舞伎掌握的多。因为诗人的作品,全是靠歌舞伎来传唱,而他们自己除了本人作品,也就知道有限的一些,哪有小怜了解的全面呢。可是这两句诗她却从未听说过,而且又是顺着她的话念出来,自然是以为原天承为自己写的,心内暗喜。有知音如此,妇复何求。 “我看蛋黄派挺好的。”小葱不高兴了。虽然不知道派是个什么东西,但是自己郎君给的名字,想来应该是最好的,总比温小娘子的要好的多。 “哈哈,哈哈,”原天承打着哈哈说道:“你们先想着,我还得去看看董大厨。” “我也去。”小葱还没吃够呢,相跟着原天承跑了出去。 董余正继续一炉一炉的烤着。实际因为是第一次尝试,又在新的时空,根本没有趁手的工具,连烤箱都是另类的,所以原天承开始的几次尝试都有些失败。不是差点火候,就是有点糊了。 伍丁他们一群人,就是抢吃了这些失败的作品。 等原天承掌握好分寸,烤出第一炉糕点之后,就吩咐董余继续做。他总不能来大唐当个糕点师傅,但是这些东西又必须有,所以只能寄希望于董大厨是个靠谱的厨子了。 目前看来很是不错,董余对厨艺的喜爱是发自内心的。这一会功夫又出炉了一盘,色香味俱佳,比原天承亲手做也差不了多少。 其实也很正常,各种配料主料还是刚才原天承调和好的,董大厨只要掌握好火候就可以了。 新鲜糕点的味道,本时空无人能挡。小葱陶醉的一口接一口,很快撑得肚子都圆了。要不是原天承死命把她拉走,估计今晚她要睡灶台旁边不回屋了。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十五章 吹箫 来到本时空快一个月了,今夜终于见识了大唐的青楼。 温小怜精心装扮,青丝挽作望仙髻,蛾眉淡扫,凤目微睁,鼻若悬胆,口似樱桃,一支双凤鎏金钗,雍容大气插在鬓上。上身穿贴身白色襦衣,没有半点杂色,低胸广袖,白生生一双小手,半截藕样小臂,酥胸高耸;下身着百褶六幅裙,金针银线,织出湘水翠竹;行走间裙裾微扬,隐露出粉色衬裙,惹人遐思;安坐处宝相庄严,紫竹箫横置膝前,所谓望峰息心,让人不敢亵玩。 今夜的小怜,让原天承看的目瞪口呆。他见小怜以来,她都是素面常服,从来没有这样盛装打扮过,可是今晚,终于让原天承看到了美艳不可方物的温小怜。即使以他两世为人的经历,也暗自惊艳不止,偶尔从心底飘出一点歪歪心思,又赶紧散去! 平康坊,不只是长安的娱乐中心,也是大唐,甚至此时全世界的娱乐中心,所以这里虽然是烟花之地,却不是粗鄙不堪所在。 要知道来这里的人非富即贵。勋贵,官员,富翁,才子,就是权势财气,你要占一样,才有资格来这里玩。如果只是寻欢,这长安城不是没有那种地方,但是平康坊里面肯定没有。说白了,这里就是一个大唐上流社会的交际场所,一个杀猪宰羊的,有点子闲钱,也是根本进不来平康坊的。后世戏曲《卖油郎独占花魁》的故事,那也就是作者一番意淫,现实中实在是没法发生。即使《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她失望也是因为一个书生,而不是为了一个屠夫。 温小怜在平康坊也算是有这么一号的人物,虽然比上面顶尖的几个人还差距明显,但是也有着一些固定的客户,也可以说是她的粉丝,用原天承的话来说。 今天来的客人就有小怜的两个老朋友,一个是将作监中校署左校令:管竹。另一个是少府监掌治署掌治令:金钰。 他们是今晚的客人,但是买单的却另有其人。 原天承跟随小怜久了,也多少明白点这个时空的情况。客大欺主,主大欺客,哪时候都一样。如果今晚的客人分量不够,那么小怜就会坐在主位,也就是大堂坐北朝南,正对屋门的位置,客人分坐两边。这时候虽然胡凳胡桌,也就是我们后世习惯的桌椅已经流传到大唐境内,可是在高级场合,正经时候,还是席地而坐,面前一人一个矮桌,才是有礼。 原天承曾经想过这个问题,那时候人上桌,都是要脱了鞋子,然后双膝跪在地上,臀部稍微挨着脚后跟,这才是合礼仪。可是难免有人有脚臭啊,要是走了半天路赶过来,一脱鞋满屋子臭味,那让别人怎么活。 直到来到真正的大唐,他才明白自己纯属想多了。古人一点不比今天的人笨。现在有什么水城水吧,洗脚搓澡的,大唐全有。 客人来到楼上,先带入一个类似浴室的小房间,有一排矮凳子,坐上去,有粗使的丫鬟搬进来大大的木桶,里面的水温冷暖合适,先给您洗脚解乏。然后套上雪白的裹脚布,再给您拿来一副木屐。对,就是现在日本人还时常穿的木屐,一片木板,下面俩竖着的木尺。日本的东西都是学自中国,又食古不化,所以唐朝的遗风,在现在的日本还看的到。 “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屈原大夫那时候就已经这样了。有时候想想,所谓“礼不下庶人”实际也有确实的原因。比如这种进门就洗脚的行为,哪个农民家里能做到啊?这只能是世家大族,豪门勋贵才可以有钱有闲支持。 现在小怜坐在一进门的左手边,实际也就是从主位看来的右手边。此时左为贵,也就是说小怜对面坐的这俩客人,比小怜位置还尊贵点。但是这位置并不是说他们的地位,而是说他们在今晚的主人眼里,要比小怜重要。 今晚的主人叫胡传怀,蜀人,数代经商,不过都是小本经营。到了他这一代,因为此人锐意进取,胆大心细,看得准,出手狠,人到中年已经是本地的巨擘了。 胡家不是世家,所以在京城并没有什么熟人可以联络,今次又是他第一次进京,辗转结识了这俩小官,所以很是看重,特意请两人来平康坊消费一番。 知道俩人都是温小怜的粉丝,胡传怀就特意选了钱大娘家。 胡传怀做惯了生意,自然见什么人说什么话,而两位小官虽然芝麻绿豆大,但是再小的官也是官。盛唐时候官职管理非常的严谨,远不是满清花钱就能买官,是人就能做官那样的乌烟瘴气不成体统。所以但凡能当官的,也都是一方人杰。 三人言谈酣畅,天南地北,各种八卦。聊得不亦乐乎。 原天承也听的不亦乐乎。他是温小怜的领队,现在也可以算是跟班,当然不能在堂内伺候。现在他和胡传怀的跟班都在门外,坐着一个胡凳待命。 不过这时候的布局和后世不同,倒是和日本的和屋有点类似。因为日本是学大唐吗。只是日本学的小气,一个榻榻米全有了。而现时代的大唐则大气的多。不说别的,单说层高,就原天承目测来说,足有日本和屋的一倍半,房屋的三边墙都是砖木结构,上面画着各种花鸟鱼虫,只有开门的一面,是推拉式的房门,可是却不是用纸张糊着,而是用一幅一幅的绢,取其薄透。 所以即使关着门,原天承也能毫不费劲的看到厅内烛火通明的盛况。 这种设计本来就是为了传唤跟班方便。原天承想了片刻就明白了。因为这时候的钱都是真金真铜的,可不是一张卡遍地走的后世。一个财主来玩,总不能抗一麻袋铜钱吧。所以得有个强力跟班。扛着钱,兼职保镖。能扛得住这么多钱的,都有一把子力气。 你说可以换成黄金,话是不错,但是莺莺燕燕也是分档次的,你总不能买个白菜给个翡翠价吧。难道买白菜也用黄金? 屋里的主人刻意笼络,俩官员也是熟客,言谈间很是相得。温小怜恰到好处的插一两句,气氛很是融洽。 在众人一致要求下,温小怜俏生生站到大厅的中央,美眸扫过,房间顿时安静下来。她沉思片刻,玉手轻握长箫,凑到嘴边,启朱唇,露碎玉,清音不知不觉的填满每个人的心间。 俩客人都如痴如醉的望着小怜,随手合着节拍,敲击着桌子。 胡传怀没什么雅兴。他更喜欢的是直接交易。买卖干脆。不过也知道这不是他放肆的地方,更知道小怜只是歌舞伎,不是北里女子,所以尽管看的眼里有火,却几乎不表现出来,偶尔才稍稍闪现。 曲子很好听,不过原天承却不知道名字。想来应该是古曲了。一个科学家,首先应该是一个艺术家。因为科学和艺术,很多时候是相通的。 原天承前世最喜欢的乐器是琴。却不是西洋乐器,而是古琴。因为他父母喜欢书法,从小就逼着他学这些,连带音乐这一块,也练的是古琴了。有古琴,自然有古曲,可是小怜吹奏的这曲子他却从没听过。 这也正常,浩瀚历史长河,多少优秀的艺术遗失了,但是又有无尽新的艺术兴起。生生不息才是民族延绵不断的基础。抱残守缺,就如日本今日还死守着唐朝的表面形式,完全没有前途。唐朝的光芒万丈,是那个时代最好的。但是当日的最好,未必是今朝的最好。这个道理,只有伟大的民族才会懂得。 “温小娘子的一曲《白雪》,令管竹佩服。” “某,亦是如此。”金钰也附和道。 “好曲子。赏!”胡传怀见两位客人说好,立刻凑趣的说道:“一贯钱!” 这时候就看出这道门的妙处了。虽然分隔成里外两处,但是却完全不影响交流。于是有钱大娘家专门收钱的过来,胡传怀的跟班从褡裢里拣出一贯钱交了过去。 钱,都是钱大娘家收,然后客人走了再分账。原天承觉得这个设计真是非常合理。客人赏钱了,自然有自己记着,然而如果直接交到自己手里,那钱大娘家难免会觉得自己一方私吞一些。这样由她一方收钱,最后再分配,两边都爽利。 这只是赏钱,而这房间的固定消费是一个价格,还有接下来的重头戏,也就是无敌跨时空糕点,更是单收钱的项目。 小怜微笑着坐回位置,说道:“胡君累世行商,自然是见多识广。我这里刚巧才得了个新鲜饮食,正好请诸位品评下。” 原天承立刻跑到后厨,把早准备好的食盒提了过来。小红接过之后,一一给三位摆在面前的食桌上。 每人面前两块小点,正是那蛋黄派和樱桃派。 虽然现在已经不是刚出炉那般香的让人陶醉,但是对于眼前三人来说依然有着十足的杀伤力。 他们都没有见过这样的食物,更是从来没闻过如此浓郁的香味。这种香不是烤肉的香,不是烤鱼的香,更像是花草之香。而且,这两块食物看上去就那么诱人,松软的一塌糊涂,好吃的令人发指。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这次摆上来的已经不是一大块了,而是切成铜钱大小的方块,上面有一根竹签,适合这种场合食用。吃的不急不躁,看起来很有风度。当然这都是原天承骗小红的。其本质目的是把一个两口能吃完的蛋糕,分成许多份。 既然要那么多钱,总不能让人只张两下嘴就没了吧。所以从营销来讲,这一百文分成十份,那么也就是十文一份,并不贵,何况原天承给切成了极为精细的二十份。五文钱一口,超级大甩卖。 胡传怀自问也是走南闯北了,这样美妙的小食品却是头次听到。一口一口细细品味,果然是不同凡响。未免自己露怯,他偷眼看那俩人。 管竹和金钰也是满脸的陶醉。其实这神态一点也不夸张。想想小时候想吃巧克力,却又因为怕长虫牙,大人不允许自己多吃,那时期每一块巧克力都是无穷的美味,恨不得拿舌头舔,都不舍得咬。等长大了,可以随便吃了,一次买一块,几口吃完,除了觉得好吃也不会有太多想法。 这时空的人们就好像那时候的小孩。这种甜美的糕点是第一次出现在他们的世界,而且这样美味的离谱,简直让人恨不得把厨子揪出来揍一顿,谁让你做的这么好吃,而且,还这么少! 董大厨如果知道这几人心思,估计会更骄傲的挺起胸膛,大声说一句:“兄弟的手艺!” “不知道这是何物?”胡传怀向两位新朋友问道。 “胡君,我们也是第一次见到。看来只有温小娘子才能解我等疑惑了。” “这一份是红颜玉面,这一份是韶华金粉。是小女子自创的面食。”温小怜说着,脸上发红,偷偷望了望门外的原天承。 原天承心说你脸怎么这么嫩呀。这不是之前说好的,让你把发明人的帽子戴在头上,好增加名望值吗。这样说个谎都脸红,还怎么混娱乐圈呢。在后世的娱乐圈,即使被人捉奸在床,都会睁眼不承认,只说俩人正在对词。 “好!”三人齐声叫好。 管竹俩人有几个月没见着温小怜了,今天有人花钱请客,自己又看又听,关键还又吃到这么美好的面食,简直是乐不思蜀。 胡传怀见俩人高兴,自己也就达到目的了,不由的豪气大发说道:“赏!两贯钱。”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十六章 宿蝉寺 今晚的收获是巨大的。虽然钱并不是多了许多,但是从客人的反应可以看出,原天承的糕点策略完全成功了。 接下来,只要耐心的等待就好。原天承对于现在时空的通讯有刻骨的感受。与其说大唐通讯慢,还不如说根本就没有通讯。原时空一天响八百遍的手机铃声,再也没叫过一次。聊来聊去,也就是眼前几个人,有时候他偶然想起小葱的娘家,那口井现在用的如何,蔡园有没有学者打一两口新井。这要是在原时空一个电话的事情,可现在却难如登天。想都不要想。 因此,原天承从没做过不切实际的梦。今天推出,明天就会看到全长安的人,提着金子扛着铜钱,拍着长队非要见温小怜。这连美梦都不是,是妄想。 比较切实的可能是,金钰管竹早起上班之后,跟一班同僚闲下来聊天,也许会炫耀一下昨晚遇到的美味。 “年兄,我昨晚可是吃美了。” “贤弟,你吃什么吃美了?” “年兄,我吃了红颜玉面。” “啊,贤弟,你吃人啦!可了不得了,杀人啦……” 当然,这是刘宝瑞相声,不过情况应该差不多。成熟的官吏不是小孩子,即使吃了好吃的,炫耀一下在所难免,但是没人会时刻挂在嘴边那么浅薄。 原天承估计这个消息的发酵期,应该在十五天左右。之后,温小怜的席面才会水涨船高。目前也没有更多的办法,只能耐心等待。 虽然原天承非常的渴望马上就开工自己的卫生纸制造大业,可是奈何没钱呀。他这些日子通过自己跑市场,结合跟团里人们的了解,大概计算出要打造那么多器具,保守估计也得二十锭金子。而自己全部财产不过一锭金子,外加几贯钱和一头驴。显然,资金缺口巨大。 这年头虽然有一些来钱的地方,比如当铺,可自己也没什么能典当的。而去赌场骗点钱,对他来说倒不是难事,但刚告诫过小葱不许赌博,自己又去犯禁,那就太不合适了。 想来想去,还得找温小怜解决。可是现在温小怜事业刚刚被自己弄的有点起色,离真正的收获还差得远,至少得眼看着大把铜钱进门,那才好开口啊。所以即使原天承再着急,也是无可奈何。 时间宝贵,虽然目前不能开工,可事情还是有许多的。 原天承早早起来,吃过早饭,就来到外院,把团员们都召集在一起。实际除了外出巡演时候,这些男丁基本上没什么事情,每天除了挑水喂牲口等体力活之外,就没别的可做了。当然,只是说没什么正业,娱乐还是非常多的。走马玩鹰,不是他们这等人可以消费的,但是赌钱嫖妓,却是寻常。 “诸位!”原天承站在磨盘上,望着下面一群男男女女。 “团长,找我们有什么事啊。”董余恭敬的问道。 “我问问大家有几个认字的?认字的举手。” 没一个举手的。 “那好,我从今天开始,每天教大家半天习字,愿意学的,就留下跟我学。” 文盲或者可以成为好的劳力,却绝不会成为助力。原时空那支pla,在历史上最艰难的时刻,爬雪山过草地,吃皮带啃树根了,也不忘学习文化。这样才最终成就人类历史上伟大的事业。 现在,虽然原天承并不准备,也没有可能成就同样的事业,但是文化教育还是必须的。虽然眼前只有这些人,选都没得选。 原天承每天上午讲三个小时,俩小时讲语文。当然目前来说只是认字阶段。剩下一个小时讲数学。就是阿拉伯数字,加上基础的加减乘除四则运算。 小葱是学的最起劲的,而且又特聪明。一张白纸好作画。在没有一点现时空影响的情况下,对于阿拉伯数字掌握起来毫无困难。 当然原天承是负担不起纸笔的。现在所有学员都自备一根树枝,就在地上弄一片沙子,写了擦擦了写。 上午学习,下午原天承就带着小葱去逛街。主席批判过,不要下车伊始,就呱呱乱叫,那不是切实的做事态度。原天承做高端工程这么多年,自然更深刻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带着小葱去逛街,除了让满足小葱的欲望之外,更主要的是深入的了解大唐。 再过了一阵子,原天承就叫上郭锐,这个从前的军队斥候,让他带着自己在京城周围看看各条河流。 原天承手里的地图是原时空的,山脉走势变化不大,但是水系却多有变化。此时的京城,号称八水绕长安,但是后世的西安可没有这么多水系。 原时空新时空地图互相参照,加上郭锐做向导,原天承早出晚归的,终于大概完成了长安以及周围地区地图的绘制。 距离第一天推出糕点,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天。果然,一切都按原天承的计划按部就班实现。温小怜的糕点已经成为平康坊的新宠,而温小怜自然水涨船高。 钱大娘家的厅里面最多摆上八张桌子,僧多粥少,自然这就有个准入机制了。很简单,价高者得。八张桌子,拍卖。温小怜的收入就打着滚的向上翻。甚至有时候一张桌子能拍卖到一锭金之高。 而面点这种小食品,小强的存储器里面有大把资料,不夸张的说,从年初做到年尾,每天做三种,一年都不带重样的。 温小怜严格遵循着原天承的策略,精品高端,这面点虽然分分钟可以做成大陆货,可是目前原天承还需要靠它敛财,因此暂时维持奢侈的形象。反正全大唐也就自家那一个烤箱。 经过这么辛苦的时日,小怜接下来准备休息几天,趁着今天云淡风轻,她要出城去庙里拜菩萨。 这些日子就跟做梦一样,自从遇到这个光头小郎君,她的生活轨迹完全不同了。先是出生入死,接着纸醉金迷。这钱就好像流水一般源源不断的涌过来,挡都挡不住。若不是这几日身子不方便,她才不会放弃大好的赚钱机会呢。 在小怜心中,这都是菩萨的安排,所以一旦得着空,首先就想上山谢菩萨。听有的姐妹说起终南山上新建了一座宿蝉寺,香火很旺,她今日就来还愿。 牛车吱吱哑哑的,慢悠悠出了城,上了山路,总算在日落前赶到了目的地。 唐朝的寺庙极多,道观也多。这一座寺庙各处建筑还比较新,看起来建成时间不长。有知客僧引领小怜一行进去。自然伍丁这些护卫是不能进的,寺庙有专门接待随从的地方。 小怜带着小红和原天承,在知客僧的陪同下,跪拜了菩萨,奉上了丰厚的香油钱,直看得原天承心疼。这么多钱,白扔了。 一一参观完寺庙各处佛堂,禅寺奉上精美的斋饭。吃过之后也日头下山了,自有知客僧安排众人住处。 温小怜的香油钱给的足,所以原天承也跟着沾光,跟她们住在一间独立的小院,主仆俩住正房,他自然还是厢房。 山里的月色,真美。可惜没能带小葱来一起欣赏。因为原天承的声望值够高,所以小葱也基本上成了歌舞团的小当家,大事小事,都拿得起放得下,很有一些成就感,也很是忙碌,所以这次就没法带她出来了。 现在虽然是酷夏,可山里的温度刚刚好。小怜透过窗户望着月夜下的小郎君,月光如练,洒在他雕塑般完美的身躯上,恍如一尊菩萨沐浴着佛光。小怜不由脸红腿软,一颗心控制不住的越跳越快。 “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望相似。”原天承遥望明月,突然想起了这首著名的诗,号称孤篇压全唐的《春江花月夜》。 月亮还是那个月亮,人还是一样的人,但是自己却从一个时空来到另一个时空,只是不知,那月亮是否跟了过来。 这是本时空的月还是原时空的月? “谁家今夜扁舟子?何处相思明月楼?”小怜推门走了过来,把一件长衣披在原天承身上,目光迷离道:“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 这样明显的表白,原天承即使是傻子也能明白小怜的意思啊,何况他不但不傻,还比平常人聪明那么一点点。不过他毕竟属于已婚人士,所以尽管心里也是很喜欢小怜,也只好说道:“小怜,我已经和小葱成亲了。” 小怜突然一把抱住原天承,泪水婆娑的说道:“我知道,你说过,你和蔡小葱认识第三天就结婚了。三天,只有三天,你就给了她婚书,那我呢,我们都认识三十九天了,你怎么不给我婚书。” 原天承差点失控的笑出来。虽然知道小怜是一往情深,但是她这番话说得让自己想起了前世看过的一个电影:《泰迪熊》。那个会说话的玩具小熊,在得知男主角要去娶老婆的时候,勃然大怒,骑在主角身上一边揍他一边说:“你才认识她四年,我都陪你二十七年了,混蛋,特么我的戒指在哪?我的戒指呢?” 虽然那小熊憨憨的,和小怜完全没共同点,但是小怜这话,太让原天承难以承受了。 总算忍住了笑。这是特殊时刻,在女人如此赤裸裸表白时候,如果原天承胆敢笑出来,那么不是他死就是她死。当然,也可能一起死。这时空女人身上的刀可不是用来做装饰的。 按说原天承和温小怜之间的地位,还是有点差距的。温小怜怎么说也是一个歌舞明星,虽然是小明星。但是再小也是星星,尤其现在正在上升通道,未来不可限量。 原天承只不过一农民。他就落籍在小葱娘家的小村庄。一个农民和一个明星之间,显然有着鸿沟,而且现在他还只是温小怜的属下。 但是世俗的看法,已经完全不在温小怜的思考范围之内了。在原天承看到自己最失态那一刻之后,小怜已经从心底里面接受了这个男人,而且,对他的依赖一天比一天深。这样的夜晚,这样的月光,是最好的催情剂,让本来根本说不出口的话,都毫无顾忌的宣泄出来。 原天承那件长衣,小怜每天都收在身边,那上面有她的痕迹。就好像狮子老虎用气味来圈画领地,她也觉得这气味代表了自己的势力范围。 给原天承披上衣服之后,就好像把他彻底包裹在自己的怀里,再也不能逃掉。 “天承,我又不会和小葱争什么正室,只要在你身边,此生足矣。”温小怜实际奇怪的是原天承对她的态度,这时空男人都是有好几个女人的,像原天承这样每晚守着小葱一人,实在是异类。 “好小怜,”原天承转身轻轻抱住小怜,说道:“你看,天上的月亮,太亮了,所以今晚不适合讨论这个问题。等以后,月黑风高夜,咱们再偷偷说。” 小怜温柔的点点头。 “不过我倒是有件大事要跟你说。” “什么事?”小怜听原天承说的正经,也收起了飘来荡去的心思,赶紧冷静下来。 “来,到你屋里去说,也让小红听听。” 原天承一番连说带比划,终于把他要建造一个工厂的计划,给两位唐朝小娘子讲解了一遍。至于她们能明白多少,那就要看运气了。 “天承,你说要咱们花钱造纸?还是用来,干那个,嘻嘻,我说不出口。”小怜面色绯红。 “这有啥说不出口的啊,人有三急,谁不上茅房呀。” “小郎君,”小红做丫鬟的,脸皮自然比小怜要厚那么一分半分的,“用好多好多钱,造一个你说的大厂子,就是弄出来擦屁股用的纸?” 这也不怪俩小娘子,对于从没用过卫生纸的人,甚至从没看到过卫生纸的人,不论原天承怎么描述,实在是对牛弹琴呀。用纸来擦屁股,这不但无法接受,也无法想象呀。要知道现在识字率低的发指,导致书生的地位非一般的高,而纸张的地位就更高了。纸是和圣贤文章联系在一起的,现在原天承硬要把纸和屁股贴在一起,难怪俩小娘子无法接受。 这也太颠覆三观了。 不过原天承还有杀手锏:“小怜,你看,每个月你总有那么几天不方便吧。比如现在。” 小怜顿时脸红的跟煮熟了的大虾似的,头埋在胸口,蚊子一般的声音说道:“你怎么知道。” 原天承心说我也不是童子鸡,怎么也是结婚人士,这还不知道?难道我是傻子不成。 “你现在是用草木灰吧。”原天承也不管她反应了,自顾自说道,反正这俩小娘子已经彻底羞的不敢说话了。 “草木灰这种东西,虽然有很强的吸湿能力,但是不卫生,会得病的。而且,是女人病,以后结婚生不出孩子。” 这是一个切实的威胁。如果婚后不能生儿育女,对任何一个女人来说都是天大的打击。可是小怜却不是没见识的女子,她忍住羞涩反驳道:“胡说,女子都是这样的,也没见谁生不出孩子。” 原天承一时语塞了。小怜说的是事实。这年头女子来了月事,都是用草木灰处理。歌舞伎为什么一个月只工作二十多天,并不是因为偷懒,而是因为不得不休息。带着草木灰怎么表演歌舞,何况还有身体的痛苦。 “我不得不承认,小怜你说的有道理,可是我说的却是事实。真可能会有不能生孩子的危险,很可能。也许别人没事,可是万一就你有事了呢?”这是把无差别轰炸变成了精确打击。一个人处在群体之中时候,会莫名其妙感到安全,觉得坏事轮不到自己身上。可是如果只有她自己一个人,那危险的感觉就来的比真实还恐怖。 小怜被原天承的精确打击吓住了。 “那你的那个卫生纸,就能保证我生孩子吗?”事关做女人的根本,小怜也顾不得羞涩了,连忙问道。 原天承心说如果用了卫生纸就能怀孕,那别人敢买自己还不敢卖呢。这是批发小孩呀。。不过眼下最好的策略就是点头答应:“嗯,只要咱们有了卫生纸,一定能保证你生孩子。” “能保证生男孩吗?”小怜不依不饶的问。 “小怜,你够了啊!”原天承终于崩溃了。 月到中天,小怜和小红都已睡熟,原天承爬起身来,打开小强的一应功能,化身成月夜狂魔,准备出发。 当然,不是为了采花,而是去办一件大事。这个寺庙的位置离他上一世要传送的目的地,只有一公里的距离。他早就想来这里看看,只是因为太远而没有成行。如今陪着小怜来上香,自然不能放过这好机会。 夜视仪让他视黑夜如无物,红外线又让明着暗着的人无法隐藏。 原天承飞快的翻过一重重的院墙,三分钟不到,就跑到了位置。 这是一片树林,和周围的树林完全没有任何区别。小强向地下发出射线开始扫描。结果别说基地了,连鸡蛋都没有。地下十米到三百米之内,没有任何人工的痕迹。 果然,自己一个人来到了这个时空。虽然已经熟悉了这个大唐,可是一种孤独感还是冰冷的将自己全身包裹。 这一刻,原天承很害怕这种绝世独立的感觉,天地虽大,可竟然只有自己一人。他现在极度渴望温暖,他很想抱着任何人,小葱,小怜,小红。都好。这种孤寂的感觉,随着最后一点希望的破灭越来越强烈,简直要让他疯狂。 原天承飞快的奔回了寺庙,来到自己的院子。他正要推开房间的门,去抱一抱小怜,好缓解自己内心无尽的冰冷,却突然感觉情况有点不对。 原天承立刻让小强开始探测。 瞬间,热成像形成。原天承赫然发现屋里竟然没人,小怜和小红都不见了踪影。他一步跨进屋内,也不顾的隐瞒什么了,直接让小强照亮了房间。 屋里不是很乱,但是有一股奇怪的味道。 “探测到致幻剂存在。”小强温柔的声音响起,永远那么不紧不慢,从从容容。 原天承知道这些玩意对自己没有任何的威胁,所有危险都会被小强化解,致幻剂根本进不到他鼻腔内。 “黑店呀!”原天承懊悔的一拍脑袋。自己还是不习惯这个时代,总觉得开元盛世,民风淳朴,应该人人都是好孩子,可谁知道坏人一点不少呢。别说坏人了,这坏和尚都出现了。 原天承飞快的跑到院内,上墙,上房,站在高处让小强开始工作。 片刻功夫,整个寺庙的立体结构图呈现在他眼前。这寺庙整体规模还不小,前后好几进。大部分人都已经睡去,在一条顺着墙边的道路上,四个和尚分成两组,抬着包在被褥里面的小怜和小红,正举着火把,向后面的院落疾走。 原天承再向前看过去,竟然发现这寺庙还有个地下室。里面有七八个和尚,俱都赤身裸体,躺在床上,每人身边都有一到两个光溜溜的妇人,神志不清的被他们侵犯。 “掉淫窝里面了。”原天承怒气勃发。若是没有小怜和小红被掳,只是这些妇人被和尚奸淫,他多半会选择报官府处理。这时空他还有太多事情要做,不想为别的事情牵扯精力。可是这些和尚竟然敢在自己头上动土,真是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哈喽kitty! 原天承架上狙击枪,瞄准具牢牢套在和尚的胯下。连续四次扣下扳机,蕴含着巨大威力的能量团穿墙破壁,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原天承射出的毁灭之火。 四个和尚都是胯下炸裂,当时就疼的不省人事,晕倒在地上。原天承不想便宜了他们,反倒没有要他们的命,只是把几个和尚迅捷的变成了太监和瘸子。至于以后活的了活不了,就看他们自己身体是不是有他们胆子那么强了。 原天承跳下房顶,迅速跑到小怜和小红身边,小强很快给俩人注射了相应的药物,让两人清醒过来。 “啊!”看到地上四个和尚,再看着自己现在的模样,两个小娘子不用想都知道发生了什么。 “别怕,都过去了。”原天承一手抱起一个。俩小娘子都是被和尚迷晕,直接抬出来的,连鞋子都没有,衣服也没穿,总不能自己走回去。 来到屋里,原天承死活点不亮蜡烛。火镰和火石引火是个技术活,不是他着半路穿越人士能掌握的。不过趁着俩人魂不守舍的时候,他也懒得打火了,直接用小强点亮了蜡烛。 总算俩个小娘子也是走南闯北过来的,比寻常女子快的多得平静下来。她们不敢让原天承离开自己,只让他转过身去,自己飞快的寻着衣服穿好。 不能见死不救。原天承拿定了主意。再过片刻,地下室里面的和尚必然怀疑,怎么那四个和尚还不带人回来。 “跟着我,别怕。”原天承牵着两人,向后院走去。他不知道这寺庙里面是不是全体和尚都有罪行。每个人都不是神,无权随意决定别人的生死,所以他只遵循眼见为实,看到的,就是罪证。 地下室的门口开在后院一个小佛堂的雕塑后面。刚才他就看清门口的锁扣结果,里面如果有人锁上,外面是没法打开的。但是这些对他全然不是问题。 原天承心里有一股邪火,也许是因为小怜,也许是因为孤单,总之就是不发作不舒服。眼前的一切正好成为他撒野的目标。 原天承一拳就轰塌了地下室大门。只惊得小怜和小红目瞪口呆。她们可从没见过原小郎君如此霸道的一面。 这一拳给地下室里面的和尚全惊动了。 原天承三步并做两步,冲下台阶。 地下室四周墙壁上插满了火把,倒把这污秽的空间照的通明。 那些赤身裸体的和尚短暂的惊吓之后,都恢复了镇定,看着只一个光头小和尚进来,后面还跟着俩如花似玉的小娘子,顿时狞笑起来。 这帮人也是色欲迷惑了眼睛。他们也不想想一个小和尚赤手空拳下来,那地下室的门是怎么破的。 这群色和尚顺手抄起家伙就冲了上来。原天承一看,还挺像回事的。有禅杖,有木鱼,还有轮着佛珠的。 原天承浑身似乎要喷火。他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变身成龙珠里面的人物,恶狠狠的从牙缝里面挤出一句话:“你们这些战力为5的渣崽!” 每个和尚只挨上一脚。不管他们躲还是不躲,原天承的一脚都准确踹在和尚的胯下。一脚下去,断子绝孙。 五六个和尚都当时就晕了过去,只剩下一两个特别强悍的,还双手捂着胯下,嚎叫着满地打滚。 小怜刚才还拉开架势要上去帮忙,却没想到原天承简直如天神下凡,眨眼间就收拾了这群和尚。 她突然心里一动,想起自己遇到强盗时候,原天承有这么强悍的本事,却并没有过来帮忙,这可让姑娘心里一阵难过。可是小怜转念一想,细细回忆当时的一幕幕场景,尤其那两个强盗头子都莫名其妙的慢了一慢,当时以为是意外,现在看来,肯定是他做的手脚。 这个坏东西。他还是一直牵挂着我的。温小怜心里突然暖烘烘的。 眼见着和尚们都被收拾了,小怜和小红连忙过去,安慰那些赤身裸体的妇人。这屋里根本没有女人衣服,倒是有几件袈裟,只能凑合着遮羞了。 “天承,咱们怎么办?”小怜凑过来,皱着眉问道。这和尚庙突然变淫窝,原天承又伤了这么多人,虽然是义举,但总是个麻烦。 “只能报官了。”原天承也没好办法。如果没这些妇人,他大可以一把火烧了这淫窝,拍拍屁股回家。可是又这些妇人…… 原天承眼珠一转,有这些妇人怎么了,这淫窝如果不除,还是会继续祸害人的。烧还是要烧。而且烧了还有好处。 他正愁资金不够,现在一把火就可以把问题解决了。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十七章 大唐的个人卫生 熊熊的火焰在眼前飞舞着,宿蝉寺笼罩在漫天烟火里。 原天承远远的看着自己放的这把火,脸上没有一丝笑意。他搜索过后,发现寺庙后面地下有好几具尸骸,才死去没几天,无疑是这些淫和尚害的。于是他把整个寺庙的和尚都扔到地下室里,一把火,了结了因果。 烧了寺庙,他并没多少兴奋,反倒还有点不甘。因为之前原天承好心把翻出来的金银珠宝聚在一起,让那些妇人拿回属于自己的。结果没成想这些女人差点打起来。 一个抢过一条红裙,说这件是我的,一个抓住两根金钗,说这都是我的。最气人的是连金子铜钱都被瓜分一空。明明这里有小怜的一份香油钱呢。 这些妇人对着恶和尚不敢反抗,面对原天承却全无畏惧。莫非自己长得太温柔?原天承摸摸鼻子,一通乱抢,总算抢出来五锭金子。把所有和尚都关在这个地窖,让那些妇人穿好衣裙,带好自己瓜分的财物,来到外面。 折腾了一晚,现在已经是黎明时分,第一缕阳光射在佛堂宝顶时候,原天承点燃了大火。 这些被抢来的妇人都是长安城里人,独自来这里上香,却不成想掉进淫窝了。若不是他们贪图小怜美貌,竟然不顾原天承的存在,悍然动手,终于引来原天承的雷霆之怒,这些妇人还不知要被囚禁多久。 伍丁等人看着这场大火,目瞪口呆。温小娘子太厉害了,最近运气之旺,简直连佛堂都承受不起。前一阵子一人杀了俩强盗,如今,寺庙都烧了,而且连一个和尚都没跑出来,就跑出了一些上香的妇人。 真是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小怜看着原天承很是不满的样子,走过来一扯他衣袖,宽慰道:“天承,别跟那些妇人一般见识,钱我还有呢,咱们回去就开你说的那个,工厂!” 不论造卫生纸还是书写纸,只要是造纸,其实都分为两个部分。第一是制作纸浆。用木头,杂草,或芦苇,竹子等等做原料,通过一定的方法制成浆糊一样的产品。现在主流的制浆方法有好几种,各有优缺点,可是在大唐这个时空,留给原天承的选择不多。其实,只有唯一的一种,就是机械制浆法。其余的制浆方法都需要化学品参与反应,这酸那碱的,在本时空显然原天承变不出来,除非他先搞一个化工厂。 得到纸浆之后,就进入到第二步。这部分比较繁琐,有打浆,净化,筛选,然后是关键部分,流浆。这一步就能出来纸的大概模样了。然后再压榨烘干,最后再复卷包装。 经过这些日子的调研,以及资料的查询,原天承知道本时空造纸之难,难在每一步。比如这时候的纸大部分是麻制的。工匠先要把麻切成大小合适的段,然后浸泡在水里,泡多少天之后,再用水冲洗,然后放在锅里,加上草木灰去蒸煮,再然后,放在缸里,跟舂米似的,用棍子一下一下的砸。经过这么多之后,才勉强能算是纸浆,之后还要继续打浆,然后用一个木框做的器具,从纸浆里面抄纸,一下就是一张纸。 到这一步才没完呢。这些纸要一张一张摞在一起,再晒过,然后小心的一张一张揭下来,才成为可以使用的纸。 在原天承看来,这制浆的过程太温柔,本时空的人完全没想到过暴力方式。而晒纸又取决于阳光天气等等,非常不可控。所以才让纸张这种商品没法大批量生产。因为没法大批量,所以也就不可能把昂贵的纸用来做个人卫生。 现代化的工厂,要尽量避免靠天吃饭,甚至完全不靠天吃饭。哪个厂子会说今天下雨,咱干不了活,大家都停工来一起打麻将吧。 原天承的设计就是一套流水线作业。木头,或者别的什么原料,从厂子大门进去,上了流水线之后,最终端就是成品纸张。他可以利用的动力有两种。人力肯定不考虑。原天承看中的是水力和畜力。 有了现代化的生产线,才能把造纸从手工作坊方式变成真正的机械方式。而只有机械化大生产,才是降低成本的唯一方式。否则一张纸要费两个人工,那么一百年也没法把纸用在茅厕里。 因为动力的限制,原天承很难做到提升纸浆这一个流程,所以他尽可能的要利用地形,把工厂建立在一个依次下坡的地形上,这样每一段都可以靠重力自然进入下一段,而且还有水力可以使用。 他的规划里面,需要三部水车,也就是需要大概三层阶梯地形,而且不能太远。这样的地段很不好找,但是在他不懈的寻找下,也终于发现了合适的位置。 这地方就在灞河之上,出城十里。这时空土地虽然不允许买卖,但是天宝年间已经有些法律颓废,律法不严了。小怜托了一些关系,把这块土地买了下来。 接下来,小怜和小葱进行了热情友好的协商,终于确定小葱出资五个金锭,小怜出资十个金锭,把原天承折算成五个金锭,成立了葱怜商社,股权五五分成。 先盖房。因为资金有限,所以原天承也没请外人,就把全体歌舞团男丁拉了出去,又加上几个有劲力的女将,董余负责伙食,原团长以身作则,带头苦干,再加上领导正确,安排有方,经过十天的奋战,终于搭建起了一个硕大的院子,和一排厂房,以及各种配套措施。 这天接近中午时分,四五辆牛车进了院子。上面大小各种零部件,都是原天承设计好,让城里的铁匠木匠打造的。 三个风车依次安好,暴力制浆机,也就是一个带铁皮口的石磨,被竖起来,前面是负责加热的预热机。 原天承采取的是预热木片机械制浆。这是把木片在汽蒸装置中,先经过短时间的高温预处理,随后在压力下用盘磨机磨碎后所得到的纸浆。 预热木片机械浆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长纤维的含量较多,纤维束较少;二是成纸的各项性能比木片机械浆还高,特别是撕裂度更高;三是经过蒸汽预热,白度损失不大。如果使用此浆来抄造印刷纸,可以少用或不用配加化学木浆。 这正适合本时空科技水平。 木头制成木片的工作,原天承直接设计了一个木工圆锯,没有燃气机动力,也没有电动力,直接使用水车动力。 动力传输转换很要命,在这一块原天承使用了齿轮。因为要涉及到传动和变速。那些铁匠都没见过齿轮,不过原天承的三视图画的很直观,铁匠们完全可以照猫画虎的打造出来。 原天承其实只是摸底一下本时空铁匠的工艺水平。像齿轮这种东西靠手工制造,不能说不行,而是根本不行。 齿轮涉及到一个齿轮渐开线,手工艺者没法完美打造一个数学曲线,即使打造了一条,也不能保证每条都完全一样。 原天承敢用齿轮,就是因为他有真正的大杀器。在小强的强力塑造下,那些不规整的齿轮,不合适的零件,都被小强根据事先设计的模型规格,该增的增,该消的消,实际上原天承只要把手在零件上走一遍,就能出来一个完全符合设计规格的成品。 浆汽分离器,压力筛,混合器,脱水器,烘干器…… 很多还是零件状态,都需要原天承一一用小强修理,然后调整组装好。 复杂的设计,繁琐的安装,加上来来回回的调试,这一套跨时代的流水线终于搭建成功了。 灞河的河水,第一次为工业化生产,贡献出了自己的能量。 根据原天承严密的计算,这三段水流落差蕴含的能量,刚好能驱动这条生产线。而且为了避免枯水期,还有一套辅助动力系统:三头驴。 这是一套满是邪恶气息的流水线,暴露的木头,铁皮,石块,脚下的坑洞,还有一段竟然拐入水面下的铁桶,如果被原时空的人看到,肯定会惊呼,这也太环保了。 的确,纯自然力驱动。但是这一套纯农业时代的流水线,却是微核时代才能设计并且制造出来的。实际上关键一环就是原天承手指上的小强。如果没有小强的强力存在,即使给原天承全部的造纸资料,他也没法在这么短时间内设计出一套可用的生产线。唯一的办法,就是一步一步的从最底层攀科技树。卫生纸,十年之后见吧。 幸亏有小强。原天承把戒指放在嘴边,深情的吻了一下。 “团员们,”原天承举起沾满污渍的右手,大声说道:“我宣布,大唐葱怜商社卫生纸制造厂,正式开工投产。”说着用力一挥手,伍丁立刻把一块尺许长的原木塞进了进料口。 整个流水线开始运转起来。 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日子。小葱和小怜小红都不会错过。 她们站在流水线的终点,听着澎湃的水声,看着吭哧作响的机器,感受着火烧火燎的蒸汽热量,一眨不眨的盯着复卷机。 终于,一大幅柔软的白纸出现在她们眼前。 随着切纸机下刀,一卷一卷的成品卫生纸终于下线了。 这是她们从未见过的一种奇怪的纸,皱皱的,软软的,白白的。拿在手上非常的轻,摸起来特别的舒服,让人好想抱在怀里,就像现在原天承那样,把卫生纸紧紧贴在脸上,幸福的好像刚吃完红烧肉。 小葱和小怜小红都知道卫生纸的用处,她们很想马上去试用,可又不好意思。还好原天承善解人意,拉着三人坐上牛车,回到了城里的家。 果然是不一样呀。卫生纸和厕筹完全是两个世界。卫生纸好像云彩那么柔软,用过之后,再拿起厕筹,即使刮的再光滑,使用起来也惨不忍睹,完全不忍心让自己娇嫩的皮肤再接触这样原始的玩意。 从今天开始,大唐的个人卫生进入了新纪元。 这一夜,原天承亲自下厨,炖了一大锅红烧肉,请全团的人吃个痛快,然后又特意烤了一炉爱心小点,分给小葱小怜和小红。 经过三天的试运行,原天承统计出大概的产量。每天,这个卫生纸厂能消耗三车木头原料,成本为每一车五十文,煤若干,这时代并不值多少钱,一贯钱买的足够用一个月,平均一天三十多文,再加上若干辅料,拢共每天的原料成本不足一贯,也就是一千文。 工厂日产卫生纸两万卷,如果每一卷卖一文钱的话,收入就为两万文,相比一贯的成本来说,那简直不算钱,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看着原天承的计算,小葱和小怜两眼刷刷的放光,看着原天承就像看着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似的。 “天承,你太厉害了,奴奴嫁给你,真是……”小葱一时激动的不知道说什么好,憋的脸色通红,憋出一句话:“奴奴一定把钱管好。” “天承,这可比糕点赚钱快多了。”小怜也一脸的崇拜。 “原小郎君,你真是屙金尿银呀。”小红痴呆呆的说。 “这是怎么说话,那样我还是人吗。小红,提醒你,一定要注意语言表达方式!” 在经过一周的调试磨合,让每个人熟悉生产线,熟悉操作流程,一再重申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几次修改瑕疵之后,流水线终于稳定的开始运行了。 小怜在东市租了一间铺子,打出葱怜商社的招牌,小葱亲自坐镇。 “年兄,这铺子怪啊,你看它的东西,就一样。” “贤弟,的确是怪,这纸软的好像面条,能干什么用。” “年兄说的是,你看这纹路,墨汁沾上去就四散,一个字也写不成呀。” “也不能写字,也不能作画,还敢开纸店呀!” 幸亏原天承不在场,否则他一定会如蜡笔小新里面的鱼店老板似得,哭着说:“费什么话呀!我这根本不是卖书写纸的,这是卖擦屁股纸的店呀!” 新生事物被人接受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但是这都在原天承预计之内,面对连续三四天的惨淡经营,小葱很是沮丧。根本连一卷纸都没卖出去! 吃过晚饭,躺在床上,撅着小嘴说道:“天承,咱们的卫生纸卖不动,没一个人买的。我都急死了。” “别急,”原天承拍拍她越来越圆润的肩膀说道:“新产品被市场接受需要一定的过程。也需要一段时间,还需要一些模范带头人物。” 小葱赶紧点点头。虽然郎君嘴里的话有许多新的词语,自己一时听不懂,但那是因为自己太笨了,跟不上郎君的思想。这是非常严重的问题,万一郎君跑的太快了,岂不是把自己丢了。所以小葱不管懂还是不懂,都会把原天承的每一句话牢牢记住,然后细细思索。 “过两天就会有人大批购买,铺子里的货要备足。” 今天小怜吃了午饭就来到钱大娘家。平日里她总是晚饭后演出前才来,不过今天她是特意早过来一点。按照原天承的安排,她送了一批卫生纸给相熟的姐妹。算来今天也差不多该用尽了。小怜相信,只要用过一次卫生纸,就再也不肯去拿什么厕筹了。不怕她们不来找自己。 果然,陆陆续续的姐妹们来到钱大娘家,找小怜。目的只有一个,还想要卫生纸。不过小怜却不肯白送了。她指点她们去东市葱怜商社去买。一文一卷,便宜的跟不要钱似的。 小葱紧接着就迎来了销售狂潮。每个姑娘都派人来买,一买就是十卷二十卷的。反正这玩意也轻,虽然体积大了点,但是人家商社提供捆扎绳,十卷一捆,拎起来就走,很是方便。 不怕不识货,就怕人抢货。记得有一年沿海城市,有人因为谣言去抢超市里面的盐。要知道都二十一世纪了,要知道中国的盐多的每人论吨买都可以,单依然大把人去抢盐。所以这抢货的心思,古今同理。 大家伙儿一看这冷灶变热了,竟然有人抢购卫生纸,虽然很多人还不知道这破纸能干吗用,但是才一文一卷,不买白不买,便宜呀,抢购!现在是大唐的盛世,盛世就是说大家衣食无忧,有闲钱消费。 一文钱已经是大唐的最低币值了,这样一文钱,能买回来一卷大家都抢的卫生纸,也算不亏。 很快,小葱的库存就清光了。 几万卷,换回来几万文钱,一千文是一贯钱,几万文就是几十贯钱。十贯钱是一锭金子。一天的狂销,竟然换了几锭金子回来,简直跟做梦一样。虽然这一天高强度的销售让小葱双臂收钱收到发麻,但是她浑然不觉。 日进斗金。小葱躺在床上,就感觉房顶上噼里啪啦的掉金块,把自己砸的那叫一个痛快。突然间笑醒了,才发现自己是做梦。然后也不穿衣服,只带个小红兜肚爬到床头,打开小木箱,看见那些金锭安稳的躺在里面;又使劲掐了自己一把,却没一点疼痛感,正怀疑自己是不是还在做梦,就听原天承愤怒的说道:“没事你掐我干嘛!傻小娘子。” 小葱吐吐舌头,把箱子小心的关好,落了锁,把钥匙压在自己枕头下,感受到自己脑袋下硬硬的东西,才踏实的睡去。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十八章 皇亲国戚 卫生纸虽然看似不起眼,但是这一步的跨越其实非常大。在古文里面,写赤壁之战时候的孙权,有那么一句话:“权起更衣。” 当时看着觉得奇怪,大白天你换什么衣服啊,你的属下正跟你开会呢。后来老师一讲解才明白,“更衣”就是上厕所的意思。 那么为什么“更衣”就是上厕所呢,或者说上厕所为什么要“更衣”呢。按照原天承的理解,就是因为当时没有卫生纸,所以必须洗澡换衣。 小小一卷纸,虽然是纸张发展的一小步,却是大唐个人卫生前进的一大步! 比原天承估计的情况还要好的多,随着第一次的热卖开始,这个显而易见的进步立刻就在京城内传开。 卫生纸这种商品和糕点不同。销售的策略更不同。 糕点走的是高层次,量少价高。因为就一个厨子一个烤箱,也没法大批量生产。 卫生纸不同了。这种消耗品,必需品,走的是海量低价路线。在东市推出之后,很短的时间,京城人就认识到这种被叫做“卫生纸的”东西是多么的有用。 上到王公贵族,下到乡野村夫,只要花一文钱,就能将个人卫生提升巨大的一步。 于是立刻开始了抢购。唐朝的市场监管人员很有力,所以还是有一定的秩序的。因此葱怜商社门口排起了一长串的队伍。 因为商品单一,就是一卷纸一文钱,每次交易几乎不超过十秒钟,所以大家伙儿倒是也等的时间不长。可是每天的产量有限,两万卷的供货,又加上有人一次性大批量购买,往往来的晚的就买不到了。所以,还催生了一批二道贩子。每天早早买一批卫生纸,等葱怜商社卖光了之后,他们再加价销售。 小葱很是气愤。她觉得这些人是在抢劫自己的荷包。明明这些钱都应该是自己的。所以她几乎想不卖给这些人了。 原天承连忙抱住喋喋不休的小葱开导道:“娘子,钱是赚不完的。想想咱们从你家里出来时候,只有一头驴和十贯钱,现在,你看有多少了。” 小葱立刻推开郎君的双臂,爬到床头打开箱子,借着月光看着箱子里面一层一层增加的金锭,脸上浮现出一层母爱的光辉,是那么的纯洁,神圣! 这天小怜照旧歇息,小葱吃过早饭就去了铺子,原天承依旧站在大磨盘上,教还在坚持学习的一些团员识字算数。 有门房来通报,罗备身来访。这时空称呼有官职的人,最通行的做法是名字加官职,罗是姓,备身是官职,也就是千牛卫备身。 见原天承不太明白,门房进一步解释道:“罗备身就是温娘子的叔叔。” “哦,那赶紧有请。” 温小怜的叔叔,千牛卫备身,不过怎么还不是一个姓呢? 记得温小怜曾经说过自己有个叔叔在千牛卫,只是后来原天承也没问过,她也没再提过,怎么今天突然来了? 既然是长辈来访,小怜赶紧出来,迎着罗备身进了客厅。小红奉上茶水,还有时令鲜果,当然,更免不了端上几样精美小点。 “这就是小怜想出来的面食?”罗备身用木签插起一块,送到嘴里,细细品尝,“果然非同凡响!小怜有才呀,若是我那义兄能活到今天,定然是心怀大慰。” 原来俩人不是亲兄弟。原天承这才恍然。 “这些年还多靠叔叔帮衬。”小怜顺着叔叔的话说着。她的父亲和罗文是义兄弟,一起上过战场,不过在小怜十岁那年,她的爹永远倒在了边疆,她娘独自拉扯她长大,还多亏罗文回京入了千牛卫,平时经常有一些照顾,这才有小怜今日。不过小怜的娘亲也在几年前故去,就剩小怜独自一人。 “哎,说这些干嘛,这都是我这做叔叔应当的。”罗文喝了一口茶,沉吟片刻,说道:“小怜,你今年也有十八岁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爹娘不在了,这事也该着我操心。今天来,我是给你说一门亲事。” 他也没注意小怜渐渐变冷的面容,自顾自说道:“就是河间郡王的孙子:李成。李郎君的家世就不用说了,祖父河间郡王,天下谁人不知,皇族旁支,论起来和当今圣上还沾亲带故。虽然他已经有了正妻,但是嫁入李家做妾室也是很好的归宿,总好过眼前的鲜亮,日后凄惶。” 罗文说的到也不算错。花无百日红,做演员的,尤其是这一世,可没有后世的老艺术家这一称号,趁着年轻,能红就红了,不能红也就那样了,可是不管红还是不红,一旦青春不再,也就无人问津了。 温小怜自然也逃不过这个规律,所以罗文作为叔叔来说,这打算并不算错,他倒是真心实意的盼着小怜好。 河间郡王李孝恭,是跟着唐太宗打天下的大将,功勋卓著,是皇室宗族里面除了李世民之外,唯一能带兵进行大兵团作战的将领。他是李世民堂兄,凌烟阁名将,这李成就是他的孙子,只不过是庶出。 奈何小怜早就心有所属,就是当今天子求亲,她也不会答应了,何况一个郡王的孙子,还是去做妾室。 “小怜多谢叔叔的美意。不过我立志于歌舞,暂且还不想成婚。” “怎么?你不想?”罗文很是意外,要知道歌舞伎再怎么样,也不过是个歌舞伎,用后世话来说,不过是个演员,可人家是皇亲,无论怎么算,这门亲事都是小怜上赶着李家,对于小怜的拒绝,他有点想不明白。 “这糕点不错,”罗文指着点心说道:“叔叔知道你自从做出了这些小点,名声涨了不少,可若非如此,你想那河间郡王后人哪里会知道你?靠着这些小点,又能如何?听叔叔话,老实的嫁入李家,才能对得起你过世的爹娘。” 原天承作为跟班,自然站在门外,听到李成的名字,仔细回忆,终于想起了这个河间郡王的后人是谁。这些日子虽然原天承忙的屁滚尿流,但是并没耽误晚上陪小怜去钱大娘家。因为现在不是后世,即使他想开夜车也不行。第一是没有电灯,蜡烛肯定亮度不够;第二是他们的厂房在野外,每天都得回城。所以原天承白天伺候机器,晚上伺候小怜,而一切都忙完之后,回到被窝还要伺候小葱。 每天忙忙碌碌,倒是很充实。 前两天他见过这个李成,是个矮胖子,吃相很难看,眼神色迷迷的。不过这样的人小怜见多了,也不是很在意。只要不乱来,也由得他们。只是没想到这胖子会来提亲。 “叔叔,不用再说了,我意已决。” 送走了一脸不高兴的罗文,小怜拉着原天承回到内院,着急的说道:“怎么办?怎么办?我死也不会嫁给别人的,你给我想办法。” 小红自然早明白娘子的心意,赶紧敲边鼓道:“原郎君,我们娘子全靠你了。” 原天承很想说:“靠山山倒,靠河河干。你们都有一双手,要靠自己去努力创造幸福的明天。”当然他如果敢说,小怜就敢揍他,所以还是皱皱眉,开始思考对策。 他让小强翻了半天资料,也没找出来李成的半点信息。看来这小子也不是什么重要人物,正史野史外传,没一处留名的。 说到怎么办,原天承还真不知道怎么办。因为这只是提亲。有人提亲,愿意,那就成婚,不愿,就没有下一步了。还有什么怎么办呢?难道因为李成向小怜提亲,小怜不愿意,然后自己就挥着刀杀上门去,一边揍他,一边呵斥:“让你提亲,揍不死你!” 这显然属于非理性行为。 “我的看法是,先吃午饭。我去炒俩菜,给小怜压惊。”原天承早就置办好了炒勺、锅铲等等该有的厨房设备,已经把煎炒烹炸各种技巧开始传授给董大厨。 原天承并没准备靠开饭馆赚钱,所以这跨时空烹饪技巧以及经典菜肴,也就是歌舞团的人才能享受。也算是一项福利。 “你就会这样糊弄我。”小怜不满的瞪了他一眼。在小怜心里,她期望原天承听到有人向自己提亲,应该立刻火冒三丈大发雷霆才是,谁知道他不凉不热的。 其实这属于温小怜思维混乱。因为罗文替李家提亲,只要当事人不答应,也就没后续了,本来没原天承什么事情,可是小怜下意识的把这件事和原天承联系起来了,她认为如果自己嫁给了原天承,也就没这些麻烦了,所以才这样不高兴。 “原郎君,我要吃鱼香肉丝!”小红没心没肺的点菜。 原天承的手艺没的说,时候不大,一盘鱼香肉丝,一盘荷包鲤鱼,一盘椒盐虾,再加一盆瘦肉凤爪响螺汤,齐齐搬上桌子。 小葱中午也回来吃饭,四个人正好一桌,吃的不亦乐乎。 “温小娘子,”小葱边吃边说道:“铺子里面还是缺人手,我准备再从团里叫两个大娘过去帮手。” “应该的。”小怜点头答应道:“在京城里本来就事不多,多干点活,也好给她们多一些工钱。天承说过,要给员工相应的福利待遇,就是我们吃肉,也要让手下人有汤喝。” “我郎君说的话,就是有道理。”小葱连连点头,原天承说的什么她都觉得很有道理。 吃完午饭,小葱去前院找了两个稳重的妇人,正要一起去铺子,却见大门突然飞了起来,直砸进院内。 接着一群大汉手握长刀,气势汹汹的闯进来。 门房钟正右手托着折断的左臂,强忍疼痛跑进来向听到声音出来的原天承说道:“团长,这些人凶巴巴不讲道理,上来就动手。还踹坏了大门。” 没去工厂的男人都听到声音,抄起家伙走了过来,站在原天承身后。 原天承勃然大怒。不分青红皂白,打伤了自己的手下,毁了院门。这是欺负到头上来了。 这些日子和团里的人朝夕相处,一起并肩作过战,一起盖房子修厂房,一起吃苦,一起吃肉,可说是很有阶级感情。钟正年岁稍微大点,被小怜照顾着做个门房,想让他轻快点,谁知道竟然无端的被人打折了胳膊。 原天承轻轻托住钟正断处,左手在他伤处慢慢划过,小强立刻启动超强修复功能,在众人都看不到的情况下,钟正左臂内的断骨被一点点扶正,局部麻醉之下,钟正的疼痛立刻消失了。 一分钟不到,断骨修复完成,只是伤处还略有肿胀。骨头虽然接好,可是却一个月不能用力。原天承让小红去找来一根合适的柳枝,用布条把钟正的左臂和柳枝缠在一起。就相当于后世的夹板了。 这一切做的飞快,以至于来的这伙人还没反应过来,原天承已经处理完了钟正的伤势,开始仔细打量起他们了。 五六个大汉,握着刀,簇拥着一个矮胖子,正是那河间郡王的孙子:李成。 原天承心里的怒火蹭蹭的以指数曲线飞涨。 做生意还讲究买卖不成仁义在呢,相亲,自然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怎么对方不答应,竟然敢打上门来呢。 这倒是也不能怪原天承生气。毕竟他来自后世,几十年那样的环境,那些他觉得应该理份的事情,在这个时空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只是他一时改变不了思维的惯性。 前一世,就算书记的儿子相亲,要是姑娘不愿意,也不能带人就打上门呀。所以在原天承看来,上午的事情,随着小怜的拒绝,也就完了。可是在这时空,一切才刚刚开始呢。 罗文见这事不成,赶紧就回复了李家。李成一听就火了。他对这门亲事志在必得。这倒不是因为他有多喜欢小怜。平康坊里什么样的女子没有,比小怜漂亮的也有的是。可是比小怜漂亮的,却没有小怜的财路。 河间郡王名声赫赫,但是到了孙子辈却很是一般。没出过什么太强大的人物,所以早就退出了一线勋贵的名单。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顶着河间郡王的帽子,要一个小小的歌舞伎算什么。 李成根本的目的不是小怜,而是小怜的财产。他是庶出,也就没有太大的好处可以继承,李家嫡长子是李荣。因为李孝恭的长子李崇义没有亲生儿子,只收了个义子,所以李家的根在次子李晦这一支。李晦的嫡长子是李荣,李成是李晦小妾所出,所以除了这名头,真没什么好搞的。 没有名,李府现在又不是当红的如杨家那般,全世界的人都巴结,所以李成的钱包很瘪。除了府里的例钱,他娘还有个庄子,能有些收入,填补他花销。可是比起他想要的排场来,那真是远远不够的。 温小怜的名字他之前听说过,可一个二流的歌舞伎,李成觉得还不够入自己的眼,所以从没去捧过小怜的场子。可是前一阵子突然在平康坊里面刮起一股糕点旋风,这才把李成给勾了过去。 李成别的本事没有,但是按后世的话,他有着敏锐的市场嗅觉。在别人还只是在欣赏糕点本身的时候,他已经看到了后面蕴含的巨大利益,所以立刻就开始关注小怜。而后随着卫生纸的推出,眼看着滚滚的铜钱流进小怜的荷包,李成终于坐不住了。 先下手为强。小怜现在刚刚崭露头角,自己下手还算来得及。如果任由形势发展下去,再过半年,肯定就轮不到自己这样的了。 得到小怜拒绝提亲的消息,李成差点气炸了肺。他本以为十拿九稳的事情,你一个歌舞伎,能嫁入河间郡王家做妾,那是多大的幸运。李成本以为小怜会一口答应下来,何况是她叔叔做媒。可谁知道温小娘子一口回绝,而且绝无商量余地。李成当时就怒了,带了几个手下就赶了过来。 他一肚子气,看什么都不顺眼,当即让手下人打断了门房的手,然后硬生生把院门踹开,鼻孔朝天的闯了进来。 “温小怜,别给脸不要脸,你个烟花女子,本郎君看得上你,是你几辈子修来的福气,还敢不答应。你行,今天我连聘礼都省了,来人,给我抢!”看见温小怜就在眼前,李成一挥手,手下就一哄而上。 “都给我站住!”原天承向前一步,怒吼道。 这一步,震撼了全场。原天承浑身似乎散发着骇人的气息,李成的手下眼里只有李成,哪里会被一个温家的杂役喝止。换任何一个人上来,即使团里最是能战的伍丁,他们也会跟没瞧见一样,直冲过来一通乱揍。这院里的人,和李成比起来差着十万八千里呢,都不值得他们正眼看。 但是现在他们迈不动脚了,甚至连眼神都不敢对着原天承。这是谁啊?怎么站在眼前如死神一般,只看一眼,就有一种从心底最深处散发出来的恐惧,令他们双腿发软。 李成也感受到了恐怖,想掉头就跑。不过河间郡王的孙子,总是多少还有点胆量,竟然稳住心神,站稳脚步,伸手指着原天承呵斥:“哪来的田舍汉,给我打!” 说着,就听见噼啪一顿脆响。接着就看李成一张脸肿的跟猪头一样。 原天承也不知道自己竟然这么可怕。他上去就给了李成一顿嘴巴。跟这样的人没什么好废话的。 “哎呦!这田舍汉竟敢打我。”李成捂着一张脸,躲到一个手下身后,含糊不清的说道:“快,给我狠狠揍他。” 那伙人不得不动了。不过没等他们把手里的刀子摆开,原天承已经冲了上去。在原天承那个时空,两米之外,是狙击枪突击步枪冲锋枪手枪的距离,而一旦近身接敌了,就是拳脚的天下,出手就分生死。 多年的苦练绝不是这群人能抗衡的,还没等这些打手反应过来,就都被原天承挨个打断了左手,放倒在地。呼吸之间,气势汹汹的一群人,就剩下李成一个,捂着肿的跟猪头一样的脸,顺着口角鼻腔流着血,恐惧的望着原天承。 原天承也不说话,只一步一步的走近李成。 李成赶紧后退。可他双腿倒腾的再快,却还是被原天承两步就走到身前。 “你要干嘛?你敢杀我不成?我是河间郡王的孙子。你知道河间郡王吗?你不知道我告诉你,河间郡王是太宗的堂兄,我是皇亲,你敢打皇亲吗?你别逼急了我,兔子急了可还会咬人呢。” 原天承随手一个嘴巴抽过去,喝道:“闭嘴!” 他也有些头疼。关键是怎么善后。不管怎么说,这总是一个皇亲国戚,自己倒是痛快了,可后续怎么办? 他现在明白事情的严重性了。 “你为什么要娶小怜?”原天承冷冷问道,“说实话,否则……”他总觉得奇怪,好端端的的突然皇亲国戚来跟小怜提亲,以前怎么没这事。 “我喜欢她。” “啪”一个嘴巴。 “别打我,我还没说完呢,我说我喜欢她的钱。”李成捂着脸说道。 小怜小红顿时气炸了肺,连小葱都看不过去了,上来就要揍李成,幸亏被小怜眼疾手快拉住了。 原天承捡起地上的一把刀子,用手指试了试刀锋,点点头说道:“你说吧,这事怎么办。” “我再也不敢打小怜主意了。”李成虽然是个王爷后代,但是他更像个高级混混,顶着河间郡王后人的名头,大坏事轮不到他干,小坏事不断。这种人,很懂得见风使舵。 “不能就这么算,你得留点东西。”原天承一刀搂头盖脸的劈下去,只吓得李成险些死过去。连小怜她们都不由得惊呼,以为原天承真要活劈了河间郡王的孙子。 李成只觉得肚子一凉,还以为自己被开膛破肚了,流着泪低头一看,竟然肥肥的肚子还完好无损,只是胸前连外衣带内衣,被原天承一刀分成两半,连小鸡鸡都漏了出来。 小怜一干妇人连忙转过脸去。 “你说吧,留下哪一样?”原天承的刀子在李成身上四处乱晃。 “您看,我留下胡子行吗?”李成倒是临危突然来了急智,哭着说。 “好小子,还挺会说的。也罢,今天这事,就此了结,给你个纪念,回家休养两天,三个月之内,别出门。”原天承说着,一拳砸在李成的左臂,顿时把他小臂打成两段。 “都滚吧。”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十九章 神迹 李成没敢声张,偷偷的从小门溜进了家门。妻子郑氏一见自己男人伤成这样,顿时心疼了,赶紧把自家郎君搀扶进卧房,又吩咐丫鬟速速请郎中。 李成的妻子叫郑如云,是荥阳郑氏旁支的姑娘,去年嫁入李府,虽然李成常常夜不归宿,整夜在外饮乐,但是在家时候对她却很不错。郑氏是当时的名门望族,五姓七家里面有这一号,虽然郑如云的父母不是核心一支,但也离核心不远,因此权力财富都有一些,所以郑如云在家里也有相当的发言权。 李成谋划温小怜的事情,没有隐瞒郑氏,因为也没必要隐瞒。这年头妻妾成群才是正常家庭,像太宗一朝的名相房玄龄,被妻子吓得一辈子不敢娶妾,在唐朝可不是佳话,那是很耻辱的一件事。不过房玄龄妻子敢这样霸道,却不是没有来由,她是范阳卢氏出身,当时门阀势力之大,唐太宗尚且要畏惧几分,何况房玄龄。 郑如云不是郑氏嫡传,自然不能那么霸道,所以既然要娶妾,而且是为了家庭的经济着想,她倒是很赞成。 娶妾娶回来一钱袋子多好。 可是没成想李成趾高气扬的出去,却猪头一般的滚了回来,还折了一条胳膊。这温小怜是翻了天不成?怎么连河间郡王的后人都敢打?还打的这么狠,一点不留情面。她只是个歌舞伎啊。 不过李成现在只会呜呜的哭,问什么也问不出来。郑如云嫌他废物,就招来跟班,才问明白究竟。 听说只是被温小怜的一个杂役给打了,郑如云这肺都要气炸了。自家郎君也太没用了吧,本以为是温小怜动手的,谁知道人家都没出手,派个手下人出来,就把自家这伙子人收拾成这样。太没天理了,这小娘子是什么样的人物呀。 处理完家里的伤员,送走了郎中,天也黑了。唐朝有宵禁,天黑不能出坊市了,郑如云也没办法去兴师问罪,只得先服侍李成歇下。郎中说这伤势很是不错,骨头断的干脆利落,也没碎骨什么的,很好接,而且只要安心养着,几个月之后完全能恢复。 郑如云心理鄙夷,这郎中也太不会说话了,什么叫伤势不错啊。不受伤才是不错。气愤之下,打赏减半。 凡事皆因强开口。这郎中就不懂得这个道理,莫名其妙丢了一半赏钱,自己还不知道。 忙里忙外的折腾半天,郑如云也累了,夜色深沉,她仔细的关好门窗,各处查看无有遗漏,才吹熄蜡烛,解衣上床。 这一夜,郑如云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觉。倒是李成因为受了伤,没了精力,沾枕头就着了。听着李成没心没肺的打着呼噜,郑如云恨不得把他一脚踹下床去。都被人打成这样了,也不想个办法报复。温小怜只是个歌舞伎呀,如果堂堂河间郡王的孙子,被一个歌舞伎打成这样都没什么表示,她以后还有什么脸面出门。 三更了,郑如云翻来覆去,还在烦恼的时候,突然就人事不知了。 “醒醒!”李成感觉有人拍着自己脸,顿时大怒。他脸都肿的跟猪头似的了,碰一下都疼,竟然还有人敢拍自己。刚要张嘴喝骂,却被不知什么东西堵住了嘴巴,一点声音也发不出去。 接着,李成突然瞪大双眼。只见房间正中莫名的闪亮了几下。他刚以为只是自己眼花,却见那亮光之中,迸射出无数金光,中间一尊菩萨,端坐莲花台上,手握金刚伏魔圈,满面怒容,指着自己喝道:“孽障!” 不用问,这都是原天承搞的鬼。 打了人是痛快,可是善后却不能不管。真不能不把大唐当回事,这可是在人家老李家的时空。 看着大家着急担心的面孔,原天承不断的保证,绝不会再有问题,才渐渐把人心安定下来。即使这样,这一夜也有不少人提心吊胆的不能入睡,那也就不去管它了。 思谋已定,原天承等小葱睡后,就起身穿衣来到院内。 这些日子他百忙中设计了一款飞行器。因为换了时空,缺少了太多必须的工具,只有小强和自己的头脑,所以制作的磕磕绊绊。 小强的诸多应用都是在原时空设计好的。比如狙击枪应用,望远镜应用,六分仪应用,直接调出来就可以。但是那些没有的应用,就要新开发了。原天承想开发出一款飞机应用,可是在本时空开发新应用,就好像给你一台计算机,让你设计软件,却没有工具,而是如传说中的,直接敲010101010101。太有挑战性了。 不过再艰难也是完成了。飞机太复杂暂时设计不了,原天承先弄了个单兵飞行装置,背在背上,跟书包似的,其实里面有两个喷气装置,能带他飞离地面。 原天承操作着摇杆,经过三次差点摔下来的恐怖历程,又险些撞上两个高大的牌楼,原天承终于熟悉了这款飞行器的特点,总算是有惊无险的落到了李成卧房所在的这小院。河间郡王的府邸,他早跟手下打听清楚了。 这时候的门户,就是靠一根门闩顶着,原天承毫不费力的挑开,悄无声息的摸入卧房。夜视仪下,一切都清清楚楚。 他先让小强迷晕了郑如云,接着弄醒了李成,捂住他的嘴,让他看一出好戏。 3d立体成像技术,即使在原时空也是最高端的科技,现在突然出现在大唐,那效果,杠杠的!李成立刻就被吓晕了。 “醒醒,赶紧看!”原天承不得不再一次弄醒他。 这菩萨形象很熟悉,如果小怜看到必然认识,这就是那淫窝寺庙供奉的。原天承也不知道这时候的菩萨像是不是真的如资料所描绘那样,反正真实看到的就是那个淫窝里面的塑像,也就给制作到视频里面了。 “孽障,听说你心怀不轨,谋人钱财!可有此事。” “有!”李成拼命点头。佛祖都显灵了,自己哪敢说谎啊。 “你可知罪?” “知!菩萨饶命。小人再也不敢了。” “念在你祖为我大唐创下好大一番功业,这次饶你一次,万万不可再犯。”菩萨说着,一指正扣押着李成的原天承,说道:“这是我在人间的分身,今天是替我教训你,你可服气?” “服气,一万个服气。这位郎君一看就是神仙。”李成这话倒是真心,即使他是男人,也被原天承的形象惊艳了。 “还有,”说话间菩萨手中金刚圈起了变化,里面飞出一个小人,开始有核桃大小,渐渐变成真人大小,竟然是个漂亮女子,“这是我降服的妖怪,让她披着人皮在世间修行,岂是你等凡夫俗子所能妄想的。” 李成细看那女子,竟然是温小怜,不由的心中大叫,我的妈呀,我怎么把主意打到妖怪身上去了。紧接着,却见那温小怜举起双手放在头上,握住头发,使劲两边一扯,刺啦一声,人皮随着衣服分成两半,飘落了下来,剩下一具森森白骨,牙齿咔咔作响,正瞪着空洞的双眼,向着他在狂笑。 李成嗷的一声,白眼一翻,又晕了过去。 这下成了。原天承收回影像。提前了一千多年的恐怖片,而且有着绝对真实无比的声光效果,在这番警告下,估计再给他一百二十个胆子,他也不敢再找自己麻烦了。 原天承顺手给李成注射了点安定药物,别真把他吓成神经病,毕竟他罪不至此。 出了门,他也没有把门闩再放回原处,就开动飞行器回到自己小窝。 小屋里,小葱依然安稳的睡着。每天晚上原天承都会给她注射一些调理用的营养品。毕竟小葱在农村长大,从小就承担了太多的农活,多多少少有点损伤。因此每晚都在她睡后,让小强给她一针,又睡的香,又调理身体。 小葱现在面如银盆,眼如水杏,身子丰润无比,和从前大不一样。 原天承想着明天就是重阳节。小葱本来还不想歇业,每天都要把一天的产量全部变成金子,她才踏实。不过原天承想着自从小葱认识自己以来,就没见她休息过一刻,总是忙忙碌碌的,也许她之前就这样一天一天的度过,可是有了自己,总该要有一些改变才好。所以,原天承决定,关门一天,全体出游。 第二天早晨,原天承给团里全体放假一天,并且每人发了一笔不菲的奖金。然后换上小葱给他新买的一袭青衫,自己赶车,装上小葱和小怜小红,随着如潮的人流向城外涌去。 快贴近城门了,突然前面一阵梆子声,接着就见一群衙役连哄带赶的把人群分向两边,清空了大道中间。 原天承也被人群挤在路边。 看见原天承的不解,小怜从车厢探出头来,对他说道:“看这气势,应该是杨门五家出城了。” “杨门五家?” “就是杨贵妃的三个姐姐,和两个堂兄。” “是他们!”原天承明白了。中国的古代著名四大美人,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这最后一个羞花之美女就是杨贵妃呀。 杨贵妃得宠于唐玄宗以后,因怀念姐姐,请求唐玄宗将三个姐姐一起迎入京师。唐玄宗称杨贵妃的三个姐姐为姨,并赐以住宅,天宝初年分封她们三人为国夫人,分别为虢国夫人、韩国夫人和秦国夫人。当时,三夫人并承恩泽,出入宫掖,势倾朝野,公主以下皆持礼相待。同时杨贵妃的堂兄杨銛、杨錡也日见隆遇,当时人们称之为“五杨”。 清道净街之后,就听见车辚辚,马萧萧,原天承就见远处如一片五色祥云飘来。赤橙红绿紫,五队车马,每一队一样颜色,马上骑士各个昂首挺胸旁若无人,如风一般穿过城门而去。 “看,那就是虢国夫人。”小怜见多识广,赶紧给原天承指点。 虢国夫人,杨花花,杨贵妃的姐姐,正骑在一匹高大的白马上,金蹬,金鞍,粉色绣鞋,大红襦裙,不施脂粉,浓密的一头长发盘成垂鬟髻,一支金步摇随着马匹起伏一荡又一荡。她神色自若的和身边人说笑着,如一袭红色的风暴一般,出了城门。 “好一个虢国夫人。”原天承对杨贵妃姐妹是闻名已久,好几百年前的人物,在自己的那个时空还耳熟能详,这该是什么样的几个女人呀。 “虢国夫人承主恩,平明骑马入宫门。却嫌脂粉污颜色,淡扫蛾眉朝至尊。”原天承不由的想起了这首诗。 “住嘴!”小怜从后面探出大半身子,一把揽过来原天承,捂住他嘴巴,凑近耳边说道:“你这是哪里听来的歪诗呀。全大唐的人都知道,都没人敢说,就你能!这要是让虢国夫人知道你在编排她,一道旨意把你赐死了,你让我还怎么活。那我也不活了。” 没等原天承说话,却听后面传来小葱的声音说道:“温小娘子说的对,这次奴奴可不能由着郎君乱来了。” “好的。我不说了。”原天承连忙投降。 “一会进车里来,偷偷跟我说一遍,那诗,倒是挺好听的。”小怜凑在他耳边,咬着他耳垂轻轻说道。反正欺负小葱在后面看不到前面具体情况,能温存就温存一会。 出了城门,顺便看了看小红眼里能“屙金溺银”的工厂。这厂子是他们的金母鸡,须臾不能离人。今天虽然大伙放假,可一样有人留守值班。不过依着旧时空的规矩,节假日工资翻倍。 大唐盛世,佛教道教也一样的昌盛。甚至原天承都觉得有点奢侈到浪费了。他们顺着山路盘山而上,每走不远就有一条岔路,而岔路尽头必然会有一寺庙,或一道观,又或亭台楼阁。 全长安城人近乎半数都出来登高,可因为这无数的分流再分流,竟然一点不显拥挤,反倒很是清净。 原天承悠闲的赶着牛车,找到一处没人的小亭子,风景很是秀美,于是把车停好,四人来到亭中 唐朝的亭子比起原时空的古建,明显多了一份大气。那挑起的亭檐,仿佛要刺向云端,一见之下,徒然升起一股豪情。 难怪初唐到盛唐有这么多战争,实在是一亭一阁,都有着睥睨天下的气势。充分表现出唐人的勇武开疆,一往无前。所以在后世,在西方很多城市中国人聚集的街道叫唐人街,而没什么明人街,宋人街,足以说明大唐在全世界的地位了。 盛唐,就是中国人的化身,千载以后,依然如此。 “什么什么亭。”小葱已经熟练掌握五百字了,不过显然“蝶”字太复杂了,天承还没教她。 “是蝶亭!”小怜看着亭上的匾额,读给小葱。 “蝴蝶的亭子,好!”小葱拍手叫好。实际三女之中,小葱是最大的。但是她从乡间阡陌走出来,带着一种天生的质朴,敢爱敢恨,敢作敢当,性情上反倒是纯真如少女。 铺好锦席,摆好食盒,大家围坐一起。小红虽然是丫鬟,但她小时候就被小怜的娘亲买来,跟小怜作伴,一起长大,名为丫鬟,情同姐妹;而小葱从来没有用丫鬟的经历,心里只有善恶而无贵贱,所以三人团团而坐,倒是其乐融融。 “天承,跟我说说刚才那首诗吧。”小怜还惦记着呢。也难怪,她这职业就是对诗词敏感,尤其是好的诗词。 “不说啦,免得你一不留神说走了嘴,给自己添麻烦。别忘记,昨天你惹的麻烦可不小。” “那怎么能怪我。”小怜有点急了,“是那李成不好,和我有什么关系。”说着,就冷了脸。她最怕原天承以为自己对他的感情不忠贞,所以一下就被伤到了心里。 “好啦,好啦。是我说错了。我赔罪。”原天承连忙道歉。 “不行,你这样没诚意。”小怜眼珠一转,想起原天承曾经拿糕点做过两首诗,显然是有诗才的。可惜这家伙脑袋里有无穷无尽的鬼主意,却只拿出来一点点。她们都感觉到,如果原天承愿意,他可以做多得多的事情。只是他不做。 “你要给我,”小怜本来想说要给我做首诗,可是立刻想到原天承的正牌夫人小葱还在身边,连忙改口说道:“给我们姐妹,做一首诗。” “作诗?”原天承连忙摇头。作诗太容易了,现在是盛唐,后面一大波唐宋诗人还没出山呢,大把大把的诗词等着自己剽窃,但是那总是有点缺德,原天承不想做这样的事情,可总要哄哄小娘子。 说到“哄”,原天承突然想起了讲故事。小孩子要哄的时候,不都是大人给讲故事吗。这自己拿手啊。 “作诗就算了,不过我会做更好的事情。”原天承嘴角浮现一丝神秘的微笑。 “做什么更好的事情?”三女齐声发问,问完了又突然齐齐的脸上绯红。 原天承大怒道:“你们怎么思想这么龌龊啊,怎么就不能想点高雅的事情,非想到床上那点事呢。” 小红嬉笑的说道:“原郎君好无礼呀,你要是不想到那点事情,怎么知道我们想的什么呢。” 原天承一时语塞了。 他们同住一个院子,而这时候个隔音显然是个渣渣,所以大部分的夜晚,小怜小红都会免费听到小红的叫声,偏偏这丫头又从不掩饰自己,只把俩姑娘叫的面红耳赤,备受煎熬。 “好啦!不许乱想。我给你们讲个故事,就是关于这亭子的。” 一听要讲故事,三女都来了精神,齐齐的凑在原天承身边,扯着他袖子说道:“快讲,快讲。” “在很久很久以前……”故事总是这样开始的。随着原天承满是磁性的嗓音,一部《梁山伯与祝英台》缓缓的展示在三女眼前。 山风呜咽,群木无言。 当原天承说到祝英台跃入梁山伯的坟墓,然后双双化作蝴蝶的时候,三女同时哭了出来。 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原天承突然想起自己,是不是在那一世也如蝴蝶一般,只是飞来了这一世。 他忍不住拿起小怜的紫竹箫,站起身来,走到蝶亭之外,让山风拂过他迷茫的双眼,想着那一世的种种,不由的吹奏出一段深情的旋律。 他前世练得是古琴,不过对于洞箫也多少有涉猎。他把后世那段著名的小提琴独奏曲《梁祝》,用洞箫完美的演绎了出来。 不知道是因为时代更古朴,还是他技艺有了精进,或者纯粹因为机缘巧合,这一曲洞箫吹的声声是泪,段段伤心,仿佛是浓的化不开的愁思,从蝶亭蔓延开来,就连秋蝉都停止了吟唱。 草木变色,万物希声。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随着脆生生的一句话,从山道上转过来一个小娘子,径直走到原天承身前,微微抬起头,望着原天承说道:“你叫什么名字?” “原天承。”虽然感觉有点古怪,原天承还是很礼貌的给出了回答。 “好,你就是我的丈夫。我叫聂隐娘。”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二十章 新时空的旧享受 “我才是她的娘子。”小葱顿时急了。 “胡说,你才认识天承多久,就想嫁给他。妄想!”小怜也不干了。 “聂小娘子怕是脑袋不太灵光吧。”小红不客气的嘲笑道。 就好像滚开的油锅里面扔进去一滴水,整个凉亭都炸开了。一时间莺莺燕燕弄得原天承头昏欲裂。 三个女人一台戏,而且她们还抢戏。 不过这一出戏的另一个主角,那自称聂隐娘的女子却如古井一般的平静,完全不在意身边众女的嘈杂。她好像有一种强大的气场,让三女虽然很愤怒,却不敢上来纠缠她。 原天承一阵懊恼。自己好死不死吹什么箫啊。若不是自己的箫声,估计也引不来这女子。 眼前的聂隐娘安安静静的站着,长长的外衣像襁褓一般包裹着她,白底上面有淡淡的墨色竹叶花纹,好像一个蚕茧;从膝盖处开始露出半截红裙,裙下隐约可见白袜红鞋。细嫩的脸上没有半点的胭脂,素面朝天,青丝松松挽了一个髻子,一根木质的发钗斜插着,看起来超凡脱俗,宛如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聂隐娘?”原天承突然想起这名字熟悉啊。但是一时不知道是谁,连忙让小强搜索。片刻后,原天承吓出一身冷汗。 这是个名人呀。唐朝的传奇故事里面有著名的几个人物,聂隐娘就是其中之一。但是据记载,聂隐娘应该是唐德宗年间的人物,也就是三十多年后才会出现,现在这个人不应该存在呀。难道是同名的人?但是又不像。 在有关聂隐娘的记载里,她挑夫婿就是极为古怪。有一天,一个磨镜子的少年路过她家门前,她指着这小伙子说:“这个人是我丈夫。”于是她爹就赶紧把小伙子请进门,给聂隐娘完婚了。 要是按这段记载来看,刚才那一句天外飞仙一样的话,倒是很符合聂隐娘的身份。可是即使她真的是聂隐娘,自己也不会磨镜子呀。磨豆腐到会! 难道这一世,也有一个聂隐娘,或者说干脆就是史籍记载的错误。这种情况倒也常见。信史,或者说可以确定的历史事件,是要有多方旁证,指向一个真相,才能称为确实可信。聂隐娘只存在于传奇故事里面,如果时间记载有误,或者说作者故意改变时间,倒也不是没可能。 可是不管如何,自己真不会磨镜子呀。如果自己穿越进来这段历史,而后世又根据自己的故事书写这段历史,那么也就是说,自己很可能以后变成一个会磨镜子的少年?显然这可能性太小了。 一时原天承脑袋乱作一团。 但是小葱小怜可不管他脑袋里面怎么样,一起过来拉住他的手质问。 小葱生长在这个时代,自然接受这个时代的规矩。男人有本事了,三妻四妾太正常了,那样才是光大门楣,传宗接代。可是呢,她即使心理接受以后可能有别的女人来分她的宠爱,却希望稍微晚点再来。因为小葱想自己先生出一个孩子,最好是男孩,这样自己正妻的位置,嫡长子的位置,那就都稳稳的了。 自从来到京师之后,居移气养移体,她又聪明能干,而且在原天承每晚一针的滋润下,很快从肉体到气质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越来越风姿绰约。 小怜其实看在眼里,隔一段时间就感觉到小葱提升了一层,不过她只以为是因为小葱每晚都叫来叫去的原因。有爱情滋润,自然变美了。所以她更加渴望赶紧嫁过去。自己本身的底子就比小葱要强,如果再加上天承的爱抚,那么…… 她真没想到主要的功劳是原天承那每晚的一针。 小葱和原天承待的时间越久,就越觉得自己丈夫好像一座大山,自己只是一棵小树,妄想独占这座大山是不可能的。她觉得能做原天承的正妻已经是上天对自己的照顾了,所以她不排斥小怜。可是今天只是一个重阳登高,都莫名其妙的随便就蹦出一个女人,说自己丈夫是她丈夫,这让小葱根本无法接受。 小怜更不能接受了。本来她就埋怨天道不公,如果是自己先遇到天承,那他早就是自己的丈夫了。现在做妾已经是退而求其次了,可竟然还有别的女人想插自己前面,是可忍孰不可忍。排队也得在自己身后。 这边乱作一团,只吵得原天承头大如斗,终于指着前面说道:“你们看,哪有人啊,哪有什么女人啊,你们都看花眼啦。” 三女赶紧转头去看,果然那女人站立处什么都没有了。就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好像自己真的眼花了一样。 三女互相看了看,都看到对方眼里的疑惑。 难道三人一起做梦了不成? “好啦好啦,反正没人啦,咱们吃好喝好,来尝尝我的手艺。都快过来。” 大唐这个时空,真让人又爱又恨呀。 重阳节之后,就是寒衣节了。只看这节气名字,就会浑身瑟瑟,冷啊。原天承很怀疑自己是不是能适应这时空的冬天。又没有暖气,又没有空调,而且现在还没棉花,所以也就没有棉被,棉衣,虽然大唐这么多人年年过冬,也没什么大问题,可是人家毕竟是这时空的土著,自己这外来户是不是能适应,真难说了。 原天承决定还是要搞一些基建项目。他的计划说大不大,就是弄个后世的暖气和卫生间出来。说小呢,也不小,大唐也没暖气片也没抽水马桶和瓷砖。一切都要自己亲手制造出来。 在梳理过一番技术流程后,原天承发现这套东西要比造纸简单的多。因为设计卫生纸厂,实际是以后世的完善工艺为基础,各种优化组合,实际除了动力来源比较环保之外,其余的和后世相差不大,所以在一个农业时代仿真出工业时代的产品,真是难度系数百分之一千。 瓷器就不同了。唐诗宋词,世界闻名。所以这个“词”是古已有之。当然,这个“词”不是那个“瓷”,可实际上“宋瓷”一点不比“宋词”差。 宋代五大名瓷:钧、汝、官、定、哥。可都是在农业时代就闻名于世了。既然古人能做,那么现在提前让宋瓷出现,问题不大。唯一有点问题的就是抽水马桶。马桶的庞大体积和古怪的内部孔道,靠手艺人的双手可是捏不出来的,这得用范具。不过总而言之大体可行。 要做瓷器,先要有瓷窑。搭建瓷窑就需要用耐火砖,方石英做的耐火砖是最适合瓷窑的。 有了瓷窑,还要有高岭土。这是制作瓷器的主料。如果是原天承单身穿越到这个时空,那他踏遍青山人衰老也找不齐,估计白发苍苍了还拄着拐棍在勘探呢。不过现在就不用那么悲剧了,小强的地图里面有他需要的全部资料,在长安附近的山里,就有他需要的两样主料,而且几乎就在地表,开采不难。 烧窑是个手艺活,目前歌舞团里面还没这样的人才。原天承想起前阵子造工厂认识的一个匠人,叫魏阳,人也憨厚,手艺也不错。于是高薪把他雇了过来。 原天承在造纸厂圈地的时候就规划到了后面的发展,新建的窑厂就挨着造纸厂建造。 接着又找来团里的欧冶,这人曾经做过军队里面的铁匠,打铁很有一手,造纸厂的机械制造他也全程参与过,正好再建立一个铁匠铺。 有钱有人,趁着天气还算暖和,立刻开工。 瓷器的前身就是陶器,孔夫子时代,就有陶器,但是没瓷器。随着时代的发展,瓷器渐渐出现了。 大唐这个时期,已经有了许多许多的瓷器,可是在原天承看来,这些瓷器和后世的瓷器完全是两个概念。 首先它不够白。这时候的瓷器分两大类,也就是两个著名的瓷窑出品。南青北白。南青越窑,以青瓷为主;北白邢窑,以白瓷为主。邢窑类银,越窑类玉。可是东西市上的白瓷,看起来都带着一层土黄色,雾蒙蒙的不透亮。 其次,现在的瓷器因为没有原天承熟悉的造型。其实这很简单,毕竟本时空饮食内容都不同后世。内容决定形式,没有炒菜,没有原时空的各种需求,自然就没有后世大家习惯的盘子碟子。可是在原天承的小天地内,的确是需要那些漂亮的盆盆罐罐,碟碟碗碗。 即使造型不同可以接受,可是这色彩原天承真没法赞美。实际上包括著名的宋瓷,它的价值主要在于历史意义,除了一些特殊的单个瓷器,论细腻度根本没有办法和工业时代的瓷器相比。从质地,釉面,形状等等方面,工业产品完败手工艺品。 这其实非常简单。只从两方面来说,一个原料提纯,农业时代没有机械设备和化工手段,原料的纯度差得远;另一个是窑内温度,农业时代更是无法跟工业时代相比。 原天承挑选了目前为止最先进的手工窑洞结构:景德镇窑,作为自己的建筑模版,在此基础上,增加一些现代工艺的技巧,比如回转式空气预热。虽然是一个小小的改变,但是能直接把温度提升到一个极高的程度。高温才能让胎质更加细腻,釉彩更加美丽。才能让瓷器有脱胎换骨的变化。 于是又开始了一段暗无天日的科技大跃进,每天从早忙到晚,原天承的脑袋几乎没有片刻的休息,即使做梦都在思考第二天的生产安排。 在原天承的带领下,一个简陋之极的机械厂――如果只有一些简陋到令人惭愧的小工具也能成为厂的话,那就是机械厂了;一座今古结合的瓷窑,土法上马的闪亮登场。 目前,葱怜商社属下已经有了三个附属工厂,一个未来的产业集团,初步成型。 郭锐已经被原天承培训成合格的运输大队长。负责采购各种原材料。煤,木头,高岭土,铜铁等等。 又过了十五天,第一个跨时空的抽水马桶,烧制成型。虽然所有人都不知道这玩意是干嘛用的,只知道团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烧坏了十几个原型,才弄出这么一个白白的,胖胖的,好像特大号的碗,而且还是漏的,这么一个玩意。不过肯定很有用,所有人都这么想着。但是直到他们最终弄明白,这玩意竟然是坐在屁股底下的,才真正大吃一惊。 瓷器在这时代非常的金贵,就好像之前原天承已经用纸给他们一个震撼之后,第二波震撼又再次来了。 这么昂贵的瓷器,就放在茅厕里面,哦,团长管茅厕叫卫生间,可不管叫什么,那不就是一个五谷轮回的地方吗。这也太奢侈了。 都说杨贵妃姐妹奢侈,用金子做马鞍,可比起团长来说,似乎又不算什么。虢国夫人也不会在金马鞍上大小二便吧。可团长就……,那什么,就不说了。 抽水马桶成功之后,原天承再接再厉,一鼓作气,开始烧制浴缸。不过很遗憾的是,在经过几十次尝试后,不得不宣告失败。因为现阶段,他还缺少一些添加剂,导致浴缸的承重非常不理想,只装了一半的水,就碎了。 不过瓷砖的制作非常成功。于是原天承很自然的改变了思路。干脆用瓷砖磊个水池就好了。还够大。 在繁重的脑力体力劳动中,聂隐娘的影子终于慢慢淡去。这个女子来的突兀,去的也突兀。有时候原天承都觉得那是一段幻梦。 零零碎碎的准备差不多了,原天承开始对宅院大动干戈。 首先是内院,在自己的厢房和小怜的主卧之间,盖了一座卫生间,这样两边都不用出屋都可以使用了。原天承可不想大冬天还要从卧室跑到外面去上厕所。 卫生间全部瓷砖铺地,一进去晃得人眼晕。一个大大的浴池占据了整个房间的一半,这就是原天承的超大浴缸了,旁边依次是抽水马桶,洗脸池,一应俱全,除了没有电灯和镜子,其余的就跟后世没什么区别。 而且这大唐的卫生间所有管道全用黄铜,透着一股奢华。其实是原天承不得不如此。只有黄铜的延展性和不锈性,才能用作卫生间材料。 顺着管道来到户外。整个水系统的枢纽在团员居住的大院子里面。原天承从新打了一口抽水井,然后修建了整套的上下水系统。从此再也不用去外面挑井水了。 自此之后,歌舞团挑了五个力气大的杂役女工,专门负责整个院落的水系统。具体说就是随时注意着水塔里面的储水量,当低于警戒线时候,就要抽水灌满。还要照看着锅炉,让里面总有着热水。 说是锅炉,其实就是一个大号水壶,但是有了这个玩意,热水澡才成为可能。 原天承毫不吝啬的给大院也修了个公共浴室,不过为了卫生,只有淋浴,男女分单双日。整套系统稍微麻烦点的是冷热水混合这一块,原天承动用了小强,做了一些基础螺丝螺母的标准模具,然后生产了大唐第一套水龙头系统,通过拧紧放开水龙头,可以方便调整冷热水。 而后又在每个房间都通了暖气,不过这个就没那么奢侈了,不用黄铜,只是铸铁。仅仅为了美观,在小怜屋里的暖气上包了一层木艺,看起来很是有女人味。 这套庞大的系统工程,终于在腊八节之前竣工。在三女无法形容的目光下,原天承雄赳赳气昂昂的走进卫生间,把三人关在门外,自己坐在马桶上。 望着白花花的一片,原天承突然有点小小感动。在这间浴室里,他仿佛回到了从前,美酒,美食,听着音乐美美的泡澡。 不过不等他多想,就被三女给赶了出来。 这卫生间也太超乎想象了。要说之前的糕点啊卫生纸啊什么的,还能被三女接受,那么这个在她们看来华丽到无法想象的空间,简直是仙境。 多白啊。多细腻啊。手指轻轻的抚摸着洗脸台,一种极端舒服的感触,从指间传到心间。小葱觉得这简直比郎君的身子还白。 明明是富丽堂皇的一塌糊涂,可是原天承却当茅厕用,三女已经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他的败家了。幸亏有着足够的收入,否则想都不要想。 这些日子积攒的金子,全被原天承用来干这个了。小葱想想就心疼。于是下定决心,必须每天洗个澡,才能对得起那些失去的金锭。 由俭入奢易。一旦使用了现代化的卫生间,就再也不会去碰原始的茅厕,即使黄金马桶也比不上抽水马桶啊。 腊八节到了。整整辛苦了将近两个月的原天承终于可以休息休息了。在暖气的包围下,原天承悠闲的泡在热水里。水池边沿上摆着食盒,上面有两碟小菜,一壶小酒。 小怜和小葱根本无法理解他的做派。怎么说这也是茅厕啊,虽然郎君非要叫卫生间,但是怎么也不是酒楼吧。在那里面喝酒,她们想想都浑身打冷战。 旧的观念是没那么好转变的。在后世,躺在浴缸里面来点小酒,是很平常而惬意的事情,但是在本时空,就太过惊世骇俗了。要不是因为这个卫生间实在是太干净了,三女早把他拽出来了。 不能忍了,过了一阵,小葱冲了进来,把他从水池里面使劲拖起,叫道:“快出去,小怜要用卫生间,不许你一个人老占着。资源是大家的!” “那就来吗,我又不用马桶。不耽误她办事。” “胡说八道。”小葱狠狠的锤了他一拳,给他裹上衣服推出了门外。这段时间,小葱也学了许多的新名词。而且张嘴就来,全无违和感。 天色已晚,大家用过晚饭,小葱回房整理一天的收支情况。原天承给她做了几只钢笔。相对于穿越人士常做的铅笔来说,原天承觉得钢笔还是更适合自己。 一般穿越众常常用木炭制造铅笔。从灶台里面捡起一根烧过的木头,削成细细的笔芯,夹上两块木片就能写字作画。但是这个对于原天承来说,属于高级技术了。木炭那么脆,一碰之下,不是掉粉末,就是掉一块一块的渣,实在无法切削成一根细棍子。 实际上后世的铅笔用的是石墨。石墨糅合一定比例的粘土制成笔芯。石墨需要从矿石里面提炼出来的,目前原天承还没打算启动化工这一块,所以也就得不到铅笔。 相对于铅笔来说,钢笔就容易多了。用一片薄钢片,中间开个缝就可以。借助小强的能力,轻松就做成个笔尖。然后用木头削出笔杆的形状,插上去就可以用了。 现在原天承设计的钢笔不需要吸墨水,而是跟毛笔一样,只要蘸着墨汁能写字就行。小葱现在已经能熟练的使用钢笔记录每天的营业情况。这是她的美好时刻,看着每日增加的财产,小葱有时候会对着数字呵呵呵的傻笑一阵。 财迷的笑容,神都会原谅。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二十一章 比试 原天承看着小葱回了屋,就跟着小怜出了院子。腊月,已经冷嗖嗖的了,原天承看着小怜不情不愿的走出小窝,轻轻笑了。 当一个人一直在受苦时候,实际他并不知道自己有多苦;可当你给了他一些享受,然后再让他回到过去的生活,那就显得格外的苦了。 小怜就是这样,没有暖气没有浴池没有抽水马桶的日子,她过了这么多年,从没觉得有多难受。可是一旦用过了这些,她真舍不得离开这温暖又舒适的小窝。 不过为了自己的目标,总还要努力。小怜暗自给自己打气。今晚不同往日,她要参加一处饮宴。说是饮宴,实际是一场比试。就如后世的各种歌唱比赛一般,平康坊是大唐娱乐中心,这种比试自然少不了。第一是娱乐大众,当然这个大众是上流社会的大众;第二也可以通过比试提高艺人的名气。不管输赢,都是混个脸熟。 小怜的目标就是第一。不过她要先通过今晚的比试。这时候的城市建筑都形似围棋棋盘,南北街东西街横竖交织,把城市分成方块,每一个方块就是一个坊市。而每个坊市里面依然是南北街东西街交织,再划分更细小的方块。 这时候的比赛一样分初赛复赛和决赛。因为平康坊这么大,有这么多的艺人,薄有名声的都上百人,总不能都不加遴选的聚在一起比吧。所以就按区域划分赛区。 今夜的小怜穿的不是时下流行的唐装,而是曲裾深衣。淡青色的芙蓉锦,天蓝的曲裾,勾勒出苗条的腰身,清秀似芙蕖出水,行走如风吹水面,微露一双粉嘟嘟翘头履,配着腰上那一缕鹅黄丝带,真如黄莺出谷,轻云过涧。 今晚的欢场在孙二娘家。孙二娘家和钱大娘家,可以理解为后世的长安剧院天桥剧场,她们提供场地供艺人演出。孙二娘钱大娘就是剧院老板兼经理,不过孙二娘比钱大娘人脉势力要强的多,所以今晚的比试就在孙二娘家。 这是一处比较偏僻的小院,不过屋里面做的满满的。厅里隔不远就有一个暖炉,用黄铜制成各种鸟雀野兽模样,肚子里面燃着炭火。四周烛火无数,直把屋里照的恍如白昼。 孙二娘今晚亲自主持,等客人酒已半酣之后,比试正式开始。 根据抽签结果,第一个上场的是个胡女:慕容岚,原天承也不知她是哪族的人,只看那一身打扮,就差点让自己鼻血狂喷。 这小娘子上身红色贴身软袄,白狐毛的翻边,露着洁白的颈子;下身也是红色,一条齐臀的短裙,依然是白狐毛收边,一双长腿光溜溜不着寸缕;赤着雪足,趾甲涂的鲜红,如雪里樱桃;斜抱琵琶,朱唇艳若滴血。真活生生狐狸成精一样。 “凉州七里十万家,胡人半解弹琵琶。”胡人女子果然是这样啊。 慕容岚形象放浪,琵琶弹得更加大开大合。随着手指眼花缭乱的按弦,揉弦,间或令人眼花的换把,只觉得有黄沙阵阵,似乎到了茫茫大漠,晒得人口干舌燥。眼前一双玉腿忽而伸展,忽而蜷缩,似乎两条白蛇,随着琵琶声声起舞,只差一步,就要把人纠缠进去。 小红瞅着原天承盯着场中的姑娘,看的两眼发呆,忍不住从后面狠狠给了他一爆栗,砸的原天承不好意思的哂笑两声。惹得身边一群丫鬟跟班嘻嘻哈哈。 接着上场的是花梦玉。不过她不是一人,而是带着十个伴舞的姑娘。梦玉姑娘表演的是箜篌。她端坐场中,怀抱箜篌,双手如珠似玉,在琴弦上跳动。姑娘们好像水中的鸳鸯,林中的喜鹊,在梦玉姑娘身边轻盈的穿梭舞动。 真是美呀。原天承深感不虚此行。他虽然跟着小怜这么久,但是一直就看小怜一人表演,从来没机会去看过别的姑娘。今晚算是开了眼界了。原来大唐的歌舞竟然是这个样子。要艳有艳,要庄有庄,各种各样,不一而足。 他第一次觉得来到这个大唐似乎也不错。 该小怜上场了。她心里多少有点紧张。因为实际上她并不是科班出身。慕容岚和花梦玉俩人,一个是教坊司的,一个是梨园的,都属于专业人士。可温小怜是草台班子出身,若不是这两个月名声鹊起,她根本没机会跟人家同台比试。 要冷静,小怜低声提醒自己。 站在台子中间,温小怜美眸四处扫过,看到厅外那一顶熟悉的斗笠,心理立刻踏实下来。把紫竹箫放在唇边,双眼望向半空那皎洁的月亮,想着一对翩翩飞舞的蝴蝶,那首《梁祝》如泣如诉的开始缓缓倾诉。 举座皆惊! 慕容岚的歌舞虽然艳丽,花梦玉的表演纵然盛大,可是现在是盛唐,在坐的非贵即富,都见识非凡。 像慕容岚的艳舞,十几个人一起表演的他们都常见;而公孙大娘的剑舞,还有秦王破阵乐,都是百人以上的表演,所以花梦玉的十个伴舞小娘,真法打动诸位评委。甚至下面的仆从也都无动于衷,因为见得多了。 只有原天承这个大唐新丁,他就好像第一次吃糕点的唐朝人一样,心理的激动溢于言表,差点喷了鼻血。 可温小怜的洞箫声音一起,就把大家都惊住了。这曲子,哀而不伤,美而不艳,纯如水,净如天,一声声敲打着人的心弦。 这什么曲子啊,从来没听过,是谁给这小娘子做的?能在今晚做评判的,无一不是行家里手,大唐什么样曲子他们没听过?可唯独这曲子,却是第一次听闻。就好像连绵不断的感情潮水,正一波又一波的撞击着心里最柔弱的那个角落,时而开心,时而紧张,时而落泪。随着箫声起伏,人心跟着涨落。 整个院子里面,鸦雀无声,只有小怜的洞箫,婉转流淌。 突然,原天承眉头微皱。这曲子自从那日小怜听过后,就缠着他学习,到现在已经练得颇为纯熟了。可是在几处关键的转折点,小怜处理的还有些生疏。状态好的时候,就一冲而过,如果不好的话,那就很容易走音。前几天看她练得已经不错了,没想到今日却要出纰漏。 原天承已经感到接下来的一小节,小怜很可能吹不上那个高度,顿时心里着急,四处一看,看见一个丫鬟手里抱着个琴,立刻有了主意。 他走到丫鬟身边,低声说道:“小娘子,借琴看看。可否。”说着,抬起斗笠,让丫鬟看见自己一张诚实可信的笑脸。 丫鬟顿时花痴状态了。 原天承抱琴走出人群,转过一棵树,盘膝而坐,张琴横置腿上,随着小怜的箫音,随手一拂,轻灵的箫声中立刻揉进一股浑厚的琴音,若有若无。每当小怜的箫声高不上去的时刻,琴声就反客为主,以强势的表现恰到好处的遮掩了箫声的无力,在旁人听来,到不是箫声的失误,反尔是箫琴合鸣,理当如此;而当箫声最传神动人时刻,琴音就渐行渐远,几近绝响。 曲终,良久,人丛中才爆出喝彩。 “好!”一个华服妇人点头称赞,“此子当得第一。” “岐王府的范大娘说好,那的确就是好了。”孙二娘连忙附和。 那范大娘走到小怜身前,拿过洞箫端详了片刻,说道:“竹生云梦之南,鉴在柯亭之下。以今年七月望前生,明年七月望前伐。过期不伐,则其音实。未期而伐,則音泛浮者,外择中乾。乾者,受气不全,气不全,则其竹夭凡发扬,一声出入九息。你这洞箫乃已夭之竹所制,遇至音必破。” 高人呀。人家范大娘是这行里面的专业人士,只看了看小怜的洞箫,就知道这制作的材料不是很好。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 “多谢大娘指点。”这范大娘乃是岐王府的梨园总管。唐玄宗创梨园,养了大批艺人娱乐,那些皇亲国戚自然也不会落后。岐王府里面也有梨园,这范大娘就是梨园总管,说白了就是乐队大拿。 “温小娘子刚才那一曲,不知是何人所创?又是什么曲目?”范大娘问道。 温小怜不敢说是自己做的。她还是知道自己的斤两的。要是说自己作的曲子,那范大娘让她再来一曲,立刻抓瞎了。不过这答案她早准备好了:“是一古曲,名《梁祝》,小怜因缘巧合偶得。” “原来如此,”范大娘点点头,突然提高声音说道:“可我怎么感觉,那抚琴之人,比你对于此曲似乎精通的多。这又是何解?” “这个……”小怜低垂着头。她没料到今日的情况,一时没准备好说辞。 “莫非抚琴之人就是你说的因缘不成?” “……” “唤他上来!” 原天承赶紧走了过来。不过他是仆从身份,肯定不能入厅,只站在阶下。 “你是刚才抚琴之人?” “是我。” “你是温娘子家奴?”范大娘没想到抚琴之人竟然穿着下人的服装,略微吃惊。 “……”原天承摇摇头说道:“温小娘子没有家奴,我是她雇的随从。” “你把斗笠去掉。” 原天承随手把斗笠摘了下来。 “咦!”一阵低低的惊讶声响起。 原天承有点挠头。至今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是这个样子。即使原时空的著名女影星赫本,也不过就是惊艳一下而已,不会总是让人神魂颠倒的。可是他发现自己的相貌好像有魔力一般,心态弱一点的人根本承受不住。所以他一直都戴着大斗笠,把自己遮盖严实。 “好个俊俏的小和尚!”范大娘双眼一亮,不由自主的喝彩。 “范大娘,我不是和尚。我只是因病不能留发。”原天承不喜欢留长发,所以在头发长了之后,很快就让小葱给他剪成薄薄的板寸。只是在大唐,除了和尚没人头发这么短。 范大娘是在王府里面做事的,自然知道的事情比较多。这时候风气开放,很多贵族妇人耐不住寂寞,和男人偷情,首选就是和尚。比较著名的有辩机和尚。这家伙和高阳公主滚床单,搞的公主的男人房遗爱脑袋上绿油油的天下皆知。武则天的面首薛怀义,也被女王送进寺庙当了和尚。 其实这时候的女人偷和尚并非没有道理。按照原天承的分析,贵妇人因为寂寞而出墙,她不可能去找个文盲,那也没法交流啊。她的选择范围无疑就是有地位有知识的人。可是这时空因为没有普及义务教育,导致识文断字的人成了稀缺资源,所以这样的人各个都三妻四妾,他们自己的女人还分不够呢,那有多余的精力给她,所以和尚就成了必然的选择。 第一,和尚有时间。因为和尚是脱产的,也就是不参加劳动,所以有时间。第二,和尚有文化。因为要念经,所以必须学习,不能瞎念。第三,和尚口才好。他们的职责是通过讲佛经故事,把信众拉入歧途,所以必须会口绽莲花。第四,和尚精力旺盛。这个就不用说啦。 四样一综合,自然成了贵妇人偷情的不二人选。 所以这时空的和尚身上的标签就非常复杂了。既有辩机和尚、薛怀义这样的欢场老手,也有唐三藏这样的高僧。所以看一个和尚是不是好和尚,对于一般人来说,主要是看年龄。年龄大了自然不能乱搞了。想坏也坏不到哪里去。而如果年轻又俊俏的,那么多半就是“深闺梦里人”了。 原天承入乡这么久,自然多少明白这点,所以不许人家说他是和尚。 “你会抚琴?”范大娘见识不凡,感到原天承不是个普通的杂役,所以有此一问。 原天承也没法说不会啊,只能点头。 “那琴配不上你的技艺,试试这张。”范大娘说着,招招手,有小丫鬟送上来一张琴。 原天承接到手里,顿时感受到了不同。刚才那张琴是花梦玉的。因为这时候来比赛,也不可能选手们事先商量好,你弹这个我吹那个。万一要是前面的选手也是弹箜篌,自己肯定要换乐器。所以多准备了一些乐器。 小怜就不同了,她只会这一样,而且因为有《梁祝》这个新曲打底,心里并不虚。即使前面有人吹了洞箫,她依然敢吹。 花梦玉的琴自然也不错,可是范大娘这琴却明显更胜一筹。入手就感到仿似有生命一般,让人生出不舍之感。此琴通体黝黑,又隐隐泛着绿意,好像有绿萝缠绕着古木。范大娘悠悠的说道:“此琴名为绿绮,曾是岐王之爱。” “原来是这张琴。”原天承心里暗自吃惊。这是古物呀。不过说完就想抽自己嘴巴。自己身在唐朝,哪样不是古物?就连小葱小怜按说都是古物。严格说来,自己每天对着的都是白骨骷髅。显见空即是色,色即是空说的也对。红颜枯骨,本是一样。 绿绮这张琴,相传是司马相如用过的,就是靠这张琴,勾搭上了卓文君。从此绿绮名声大噪,成了古琴的别称。不过在原天承看来,以绿绮代称古琴,这实在是每个弹琴的人都有着一颗司马相如之心啊,不勾搭不舒服斯基! 这琴今天在自己手上,是要自己去勾搭别人呢,还是被别人勾搭自己呢? “请!” “好。”身怀利刃,杀心自起。有了一张好琴而不弹两下,就好像让三岁小孩老实坐椅子上念经,那是极端痛苦的事情。 原天承也不推脱,席地坐下,将琴放在膝上,稍一调试,略略正音之后,熟练的弹奏了一曲《凤求凰》。 因为这是司马相如勾搭卓文君用的琴,所以自然而然的想到了这首曲子。 原天承其实觉得司马相如此人非常腹黑。他虽然有才,却家里很穷,可是又想着过富裕日子,娶漂亮媳妇。按说这事在别人身上难了,可在司马相如身上却很容易。他先是以琴音挑逗卓文君。卓文君禁不住这人挑逗,跟着司马相如私奔了。私奔了就别回来了吧,可是不,这俩人回到成都,卓文君一看,我的妈妈呀,你家怎么这么穷啊,连被都得盖一床,受不了啦,回娘家。于是俩人变卖了一点家产,又回来了。回来之后呢,司马相如开了个小酒馆,也不卖别的,就卖酒。其实卖酒的店子大把,如果都发财早轮不到他做了。不过他本意不是靠店铺过日子,实际他是靠老婆,也就是卓文君,博名堂。他让老婆坐柜台上给客人温酒。这事,也就是文人没有良心,互相吹捧,还弄出个“文君当垆”的所谓美事,其实这不就是坑老丈人吗。司马相如好死不死的,就把酒馆开在卓文君娘家门口,让人一看,人家老卓家姑娘穷的都当上店小二了,简直把卓文君的老爹臊的没法出门,结果实在受不了这位腹黑姑爷,给了他大笔的钱财仆役,远远的打发走了。司马相如从此变成了有钱人,吃香的喝辣的。幸福生活一辈子。 因为有这么个典故,所以《凤求凰》就弹的挑脱轻松,一曲到了高潮,原天承意犹未尽,抱琴而起,大声吟唱出了司马相如为卓文君写的赋:《凤求凰》。 “一美人兮,见之不忘。 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 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 将琴代语兮,聊写衷肠。 何日见许兮,慰我彷徨。 愿言配德兮,携手相将。 不得於飞兮,使我沦亡。” 念完第一段,他还觉得没尽兴,又念了第二段: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 时未遇兮无所将,何悟今兮升斯堂! 有艳淑女在闺房,室迩人遐毒我肠。 何缘交颈为鸳鸯,胡颉颃兮共翱翔! 凰兮凰兮从我栖,得托孳尾永为妃。 交情通意心和谐,中夜相从知者谁? 双翼俱起翻高飞,无感我思使余悲。” 吟罢,大笑三声收尾。 人群都呆了。 范大娘心里暗自叹息,这真是个色和尚啊,还说自己不是。 原天承莫名其妙,尤其看着小怜眼神里面那说不清道不明的一抹颜色,真有点摸不着头脑。 “你这曲子是从哪里得来的?这篇文字又是何人所为?”范大娘好奇的问道。原天承这一首《凤求凰》和此时的古谱多有差异,甚至根本就不能说是同一个曲子。实际上经过一千多年的历史变迁,或许唐朝时候的《凤求凰》还有汉朝时候的旋律,但是新中国之后的《凤求凰》无疑和唐朝的《凤求凰》是两样了。 因为绿绮琴的典故明白人都知道,所以原天承曲子里面的轻佻让大家顿时感受到了,而接下来那两段文字,简直是把原天承衣服扒光挂城门上晒着。说的也太直接了。 原天承这时候也明白了。原来自己被后世的垃圾学者坑了。肯定是司马相如没写过这两段文字,不知道哪个二百五考证出来这文字是司马相如写的,还给取个名字叫《凤求凰》。确实可信的司马相如作品是《上林赋》,那里面文字完全不是这样的。 “于是乎崇山矗矗,巃嵸崔巍,深林巨木,崭岩参差。”“于是乎离宫别馆,弥山跨谷,高廊四注,重坐曲阁,华榱璧珰,辇道纚属,步檐周流,长途中宿。”这才是司马相如的水平,不管怎么说人家也是名垂千古的文人。 刚才那两篇文字,就跟一小色狼说的话似的,什么“一美人兮,见之不忘。”也太直白了吧。还有“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你要翻墙头呀?至于后面的就更过分了,什么“有艳淑女在闺房”,“何缘交颈为鸳鸯”,“凰兮凰兮从我栖”这不是直接要人家姑娘跟你滚床单吗。 原天承相信别说是司马相如,就是蔺相如也不会这样写。 可是说什么都晚了,自己已经出口成章。 他这厢正垂头丧气,却听范大娘说了一句话,只惊得他差点又坐下。 “那些且不去理会。我裁定:你是今夜的魁首。下一轮比试,你去。”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二十二章 双边协议 原天承不明不白成了第一,而且还无法拒绝。要知道大唐可不是后世,你说不干就不干,你算老几?这时候有着分明的等级和制度,否则那些官妓怎么不跑路,难道她们天生愿意伺候男人? 原天承从来不会脱离现实,不切实际的看问题。因此除非发生奇迹,否则自己必须出场。要不然将会牵连一大堆人。小葱小怜小红,歌舞团,还有葱怜商社,以及未来的商业集团,刚萌芽就要被扼杀了。 小葱对于原天承投身演艺界倒是没什么意见。唐明皇这个时候,尤其是开元后期和天宝初年,简直是历史的顶点。物质极大丰富,这从米价就可以看出来。斗米三五文,而一个壮丁的口粮是一月六斗,宽了算才30文钱。吃饭的花销占收入的比例越小,越说明粮米之多,简直跟白给一样。 饱暖思淫欲,大唐遍地无饥民,自然这娱乐业是相当相当的发达。而且唐朝时候有个比较奇怪的现象,虽然国家法律完善,管理严格,阶级分明,但是又有着一种比较平等的气氛。 比如杜甫写过一首诗:《江南逢李龟年》。“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李龟年是唐明皇时期非常著名的乐工,也可以理解为著名演奏家,不管什么乐器,拿来就弹,一弹就是大师级。这个人是经常给唐明皇杨贵妃表演的,可是在江南遇到杜甫,一个不入流的小官,俩人竟然认识。上到皇帝,下到小官,李大师全无芥蒂。并没有拿什么架子不搭理杜甫。 而且从诗里可以看出,杜甫和李龟年应该至少还聊了聊。 如果俩人没交流过,就好像后世一个粉丝,看着台上的偶像疯狂表演,过后写博客昭告天下,自己和偶像有过一面之缘,总不能写:“落花时节又逢君”吧。那是一种平等交谈的感受。作为一个粉丝,文艺点的实话就只能这样写:“我在这里,你在那里,不离,不弃。” 那是,偶像根本看不到你,当然你在这里他在那里了。你不离不弃,他不理不睬。以杜甫的性格,要是李龟年对他不理不睬,杜甫肯定不会写“又逢君”,多半跟没事人似的,眼皮都不抬一下。 这件事说明当时虽然有着明显的阶级分别,可是人与人之间,却在大部分时候交流很平等。只要彼此投契就好。 因此娱乐圈并不是后世那么乱,否则小怜怎么能卖艺不卖身呢?这只是一个职业,只是从事这个职业的,有各色人等。有教坊司的官妓,有梨园子弟,也有纯粹的爱好者。只要领了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业。当然要给官府缴纳一份税金。 就好像小葱都喜欢过县城里面歌舞伎的表演,以前还没事哼哼两嗓子,只不过现在她已经被金子蒙住了双眼,除了金子和郎君,再也不在意别的了。 做个演员总好过做个农民。对于小葱来说,最好是自己的男人去当官。出将入相,那才风光呢。不过那需要去考试,郎君对于这个问题总是推三阻四,明明一肚子学问,却不肯去做官,小葱不能理解。不过尽管不能理解,她却支持郎君所有的决定。 丈夫说的,自然是有很高的道理,小葱觉得自己暂时还理解不来,不过只要听天承的话,跟丈夫一起,就足够了。 小怜想不到会是这个结果。她一时也不知道这事算是好事还是坏事。从好处说,自己的爱人将名动天下。这并不夸张,因为平康坊是天下的娱乐中心,一旦原天承在这里闯出了名声,那么全大唐都会知道。这样自己脸上也有光彩,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的男人有一番作为呢。可是坏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原天承现在就如明珠藏在暗处,只有自己才明白他的价值,一旦天下皆闻了,那情况…… 小怜也不知到底该如何是好了。不过这事情并不是她能改变的。岐王,是当今皇上的侄子,他府里的梨园总管发话,根本不是她一个小小的歌舞伎能反抗的。 正胡思乱想着,小红突然来通报,范大娘来访。 她怎么来了?小怜连忙整理衣裙,恭恭敬敬的把范大娘迎了进来。因为是女人,又是贵客,所以小怜就把范大娘带入内院,在自己的闺房招待。 范大娘名为大娘,实际是这时空的惯常称呼,就跟后世叫张先生,王女士一样,大娘未必是多大,就好像一个女人自称老娘,未必就是真老。 范大娘不过二十八岁,因为出道很早,又天赋超人,所以才能在这样年纪就做了岐王的梨园总管。昨夜听过小怜的《梁祝》之后,越想越觉得此曲不凡,所以今日忍不住来小怜府上。以她的身份来说,可算屈尊了。 范大娘进了小怜的闺房,扑面感觉就是一股温暖。她很是惊讶。因为这种温暖不同于火盆的热,是很滋润的,很温柔的暖。四处张望后,范大娘也没发现炭火,不由的问道:“温小娘子,寒冬腊月的,你这闺房怎是暖的如此特别?” 小怜忍不住得意。别看你是王府出来的人,可是又怎么样。摆多少火盆也不如我郎君造的暖气好吧。全大唐独一份。 暖气的升温和火盆完全不同。火是燥热的感觉,摆多了,会让人上火,摆少了,又暖不过来。而暖气是靠水来散发热量。水是至柔之物,所以温的舒服,暖的柔软。 小怜倒也不敢拿架子,连忙说道:“范大娘请看这里。”指着木艺下继续道:“这里装了暖气。全靠有它,屋里才这么暖和的。” “暖气?”这词太新了。“暖”她知道,“气”也明白,但是俩字连在一起,范大娘就糊涂了。 小怜笑着对范大娘说:“大娘,请跟我来,一看就明白了。” 范大娘跟着小怜,惊诧的一路参观完水系统。从抽水井,到水塔,再到锅炉,然后回到院内。进了卫生间,又被那白的如雪一般的房间震得神魂颠倒,连地都是用雪白的瓷砖铺成,这得多奢侈呀。若不是她出自王府,总算见多识广,真不敢踩上去。 这真不能怪小怜,也不能怪范大娘。实在是卫生间、抽水马桶,太过于震撼了。小怜忍不住显宝。 王府里面的马桶,自然有粗使丫鬟负责清洁。可即使再勤快的丫鬟,也不能让马桶一点异味都没有,坐马桶从来不是个享受的事情。 在小怜的盛情邀请下,范舒兰做了抽水马桶的第五个使用者。坐在超级干净的马桶上,看着雪白脚下和四壁,摸着身边奇怪的洗脸池,看着那超级大浴池,范大娘恍如掉入了异界,浑然不似在大唐了。 从卫生间出来,过了好一会,范大娘才清醒过来。 “温小娘子,这些东西,是哪个匠人所做?快快介绍给我。”范大娘清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找温小怜问清楚,她必须自己也拥有一套这样的:卫生间。 “不是匠人,是我家郎君做的。”小怜想来想去,觉得还是要先宣誓主权才好。她知道原天承心地很软,自己宣言出去,他为了照顾自己的脸面,绝不会拆穿的。至于小葱那方面,小怜另有准备。 “你家郎君?温小娘子竟然成亲了吗?”范大娘有些奇怪。这些姑娘的情况孙二娘都给她介绍过,可没说温小怜是有丈夫的。 “只是定了亲,还未完婚。” “原来是这样。那温小娘子能否给舒兰引见?”范大娘闺名舒兰。 “大娘已经见过了,就是昨夜那小郎君。” “啊!他不是你的仆从吗?”范大娘很是吃惊。虽然这年头稀奇古怪事情不少,但是主人嫁给仆人这事,还真是罕见,她从未听说过。 “嗯。他是我的仆从,可也是我郎君。”温小怜真不好解释,实际上她还每月要给原天承开两贯钱的工钱。虽然原天承从没张嘴要过,但是蔡小葱每月对账分钱时候,都会把这两贯钱扣除,塞进自己荷包。 对于小葱的抠门,小怜也咬牙。她可是白住着自己的房子,一个铜板也没掏过。还晚晚叫的那么大声,真真是气死人。 小红端上了几碟精致小点。范大娘又看的有些晕。这碟子和点心,简直比画还好看,真舍不得动嘴呀。不过在香味的引诱下,范大娘也就不客气了,一边吃,一边说:“这就是让温小娘子成名的糕点吧。果然是美味。”女人对于甜食的抵抗力为零。何况这时候以胖为美,完全不需要节食减肥。 有了一波又一波的刺激,范大娘索性多坐了一阵,一直等到原天承从厂里回来。 “范大娘。”听说来了客人,还是找自己的,原天承也过来小怜的闺房。 “真是没想到,原郎君才大如海。”范大娘看原天承在小怜的闺房里面没有半点的拘束,就像在自己卧室一样,心里更加明白。 “哈哈,惭愧,小水洼而已。”原天承赶紧客气客气。 “我来找郎君本来只为了一件事,现在变成两件了。” “范大娘请讲。” “第一就是三日后的比赛。我把绿绮带来送你。希望那天能听到原郎君弹一曲《梁祝》。” 原天承一听人家要送自己绿绮古琴,顿时有点吃惊。要知道这可是名琴呀。自己和范大娘什么关系?完全没关系,只一面之缘就要送自己古琴。他连忙推辞说道当不得这样大礼。 “这有什么当不起的。给你你就拿着。温娘子不要怪我说话直接,我感觉只有原郎君才能把《梁祝》的韵味弹奏出来。这琴就当是谢礼,感谢原郎君能让舒兰听到如此一曲,此生无憾。” 这也太严重了。原天承心里暗暗咂舌。这时空的人,真是直接率性呀。多名贵的琴,说送人就送人,只为了听一首曲子。 实际范舒兰为听曲子不假,但是绿绮却不是原天承想的那么名贵。原天承的思维还在后世,隔着一千多年呢,当然觉得绿绮珍贵了。可是在这一世,离汉朝并不远,这绿绮连古董都算不上。这时候的古董,至少是春秋时候才拿得出手,好点的得商周时代了。 绿绮虽然出名,但是离宝物的层次还差得远,否则岐王也不会送给范大娘了。 “第二件事呢,我有个不情之请,你宅子里这一套,上下水系统,暖气,卫生间,我想请原郎君为我也建造一套。” 原天承略感奇怪的看了一眼小怜。给范大娘看卫生间什么的,他不奇怪。自己小时候有了好东西,也好给小伙伴显摆。何况这种跨时空的玩意。他奇怪的是范大娘怎么说是自己的宅子,这明明是宅子的主人可是温小怜呀。 “这宅子可不是我的,是温小娘子的。”原天承连忙解释。 “你们不是定亲了吗,你当然是宅子的主人呀。”范大娘奇怪的望着原天承。 原天承这才明白,原来温小怜把招牌都挂出去了,先斩后奏。 “好吧,不过范大娘,这一套东西的价格……”原天承本来就打算发展他的商社的,这种系统工程正好适合现在的形势,又赚钱,又锻炼队伍。 “钱不成问题。千金难买心头好。”范大娘微微一笑,“三日后,等过了赛会的日子,可以开工吗?” 原天承想了片刻,规划了一下人员物件,点头说道:“好。” 人家琴都送上门了,自己若不答应那真是不好意思了。 原天承本来打算休息到除夕,过了这个年再做事,可既然范大娘这样迫切,那么看在绿绮的份上,就应承了下来。 在这个夜晚,小葱和小怜进行了坦率交谈(分歧很大,无法沟通),双方充分交换了意见(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吵得厉害),增进了双方的了解(双方分歧很大),会谈是有益的(双方目标暂时相距甚远,能坐下来谈就很好),最终在尊重彼此(不完全同意)的基础上,小怜以葱怜商社一成股份为代价,换来了小葱对于定亲的认可。不过她只认可定亲,成亲却不松口,她还要等等自己的肚子。 对于小怜的心思,小葱早有感觉,所以毫不奇怪。既然有了不独占原天承的觉悟,那么如何把本该分出去的东西卖个好价钱,就是小葱关心的重点了。本来她打算至少要两成的,可没想到小怜也无比的坚定,开始只肯付出半成,好说歹说,才提高到一成。哎,有一成总比半成好。小葱捏着协议书,笑眯眯的翻来覆去看个没够。 一成的股份呀。这样自己就占六成了。她很清楚在郎君的带领下,葱怜商社将来会有多大的发展。虽然这一切都是原家的,是郎君的,可最终不是要分在每一房吗。自己这一房能多占点,就多占点,不为自己,也要为自己的子女着想呀。 “孩子呀,娘可是对得起你们的。”小葱锁好木箱,心里美滋滋的想着,翻身抱住了郎君。 小怜也很满意,虽然暂时不能成亲,可小怜表示可以接受。名份定了以后就办多了。 晚上,和小红聊着天,听着窗外习以为常的叫声,恨恨说道:“叫的真难听。” “就是,换小娘子叫就好听多了。” “死小娘你说什么呢。”小怜被小红说中心事,幸亏熄了蜡烛看不到通红的脸庞。 “嘻嘻……”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二十三章 刺杀 “好,好曲儿!” 歌舞团的几个男人聚在董余的厨房里,喝着小酒,听着内院传来的琴声。 “团长真是了不起。”董余赞叹道。 “那还用你说。”伍丁鄙视的瞪了一眼董余。自从卫生纸厂投产之后,温小怜给大家大幅的提高了工钱,他已经拿到一个月两贯钱了。不过按团长的说法,这只是基本工资,年底还有奖金,花红,等等许多的福利。伍丁现在是卫生纸厂的大拿,毕竟这是一个很原始很山寨的作品,虽然原天承已经尽可能的做到最好了,可还是得经常保养维修。伍丁是这些工人里面做的最好的。所以被原天承任命为“总工”,也不知道是个多大的职位。 伍丁对原天承佩服的五体投地。他在军队里面干过,上过战场,走南闯北见识的也多,可从没见过如此巧夺天工的玩意,一堆铁啊木头的,被团长设计成一个又一个的机器,连在一起,跟怪兽似的,吃下木头,吐出纸来。 现在他也明白了造纸的原理,可是如果不是见到团长这一套东西,谁能想到纸还能如此的制造。现在他走到哪里都有不少人认识,那羡慕的眼神,他看在眼里,得意在心理。 都是工匠,可是咱是在葱怜商社的造纸厂里面工作,每天被人抢购的卫生纸,都是他和同事们生产出来的。想着全京城的人都用着自己制造的东西,那份骄傲真是难免。 歌舞团的经济提升到新的层次,所以日常的用度也就增加了许多。比如这晚上的宵夜,原团长就规定随便吃,想吃什么吃什么,钱由团里出。 所以大伙儿聚在厨房,点亮四五根蜡烛,围着小桌喝着小酒,吃着董余炒的小菜,这日子别提多美了。 董余的炒菜,师承团长,那是亲传弟子。一盘熘肝尖,一盘京酱肉丝,一盘口水鸡,一盘醋溜白菜,有荤有素,有凉有热。而且这盘子,皇帝也没用过啊。白的耀眼,细的如玉。还有这酒壶酒杯。哪一件看起来都是无价之宝,但是团长毫不吝惜的让大家随便用。 他们这几个人,现在正享受着皇帝都享受不到的美味,用着贵妃都没见过的瓷器。还听着内院传来的迷人琴声,简直是快乐的如神仙。 “你们说团长是什么人呀?”郭锐看着手中精致细腻的小酒杯,压低声音问大家。 “不好说!”伍丁是这里最见多识广的了,但是他也根本不知道他们的团长是什么人。 “你们真笨。”门房钟正轻蔑的看着这群伙计,干了杯中酒说道:“团长,那是神仙呀。我这手,看到没?”说着把左手灵活的摆动几下,“被那个什么郡王的孙子打折了,老子本以为要残了,嘿,谁知道团长用一根柳树棍就把我治好了。这不是神仙是什么?你们见过哪个郎中有着大本事?还有,那孙子吃了亏,竟然不敢再上门了,肯定是怕了团长。你们说河间郡王府都怕团长,那团长该是个什么人?再说看看团长摆弄出来的这些个玩意,哪一件你们见过?别说见过,连听都没听过吧?可是团长就随随便便的弄出来了。你说,这哪一件,是咱这些厮杀汉能用得起,吃的着的,可是团长就随便的给咱用了。一定团长是神仙,天上的享受比这些强的多,团长才看不上这些。” “有道理。”大伙纷纷点头。自从原天承一个人揍跑了河间郡王那一群人之后,这帮老兵对原天承更多了一番尊敬。没别的,团长也太能打了。 “团长什么都会,除了神仙,还有谁能会这么多?你们听这琴弹的,多好。” “好,真是好曲。正好下酒。” “你懂得什么好曲,你就只会吃!” 一群人嘻哈着。 明天就是比赛的日子,所以原天承抓紧时间练琴。虽然有一段时间没摸过琴了,可原天承指下一点不生疏,反倒莫名其妙的多了一份难以言说的感觉。 他从五岁开始练琴,到四十才感觉略有所成。画人画虎难画骨,实际弹琴也一样。机械的演奏和在琴音里面融进自己的感情,那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在四十岁的时候,他才有了突破,感觉从表及里,有一种深入骨髓的感觉。可是这几天,他却发现自己更上一层楼,竟然是由骨入神。若说前世的演奏已经能让人随着琴声欢喜忧伤,那么这一世,他的琴声竟然已经可以让人有生生死死的感觉。 原天承有一种感觉,自己的琴音似乎可以伤人,又可以活人。这感觉非常奇怪。不过大活人都穿越了,再有什么奇怪,他也都可以接受了。 第二天夜晚,吃过晚饭,小怜兴冲冲的给原天承开始打扮。这是她的一成股份换来的一部分权利。毕竟她是城里人,又一直紧跟时尚,在穿衣打扮方便的确比小葱这个农村出来的人强许多。 小葱看在一成股份的面上,大方的交割了这个权利。 唐朝对于什么人穿什么服装,从颜色到饰品都有详细规定。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规定渐渐荒废了,于是什么人穿什么样的颜色都有。而且歌舞艺人属于特殊人群,总不能一色的麻衣土布吧。所以平康坊里面男男女女的服装那是丰富多彩的。 小怜亲手为原天承裁了一套衣服,选的是南朝时候样式,书生服,淡青色,瘦腰,广袖,腰带上配了一块青色玉环,走起路来,袖口翩翩摇摆,恍若神仙一般。 “原郎君今夜真是俊俏极了!”小红看的双眼冒星星。 因为是原天承参加比试,所以小葱也跟着一起,来到孙二娘家。因为这场比试的人更多一些,所以这次换了个更大一些的院子。 一共六个人,原天承抽了最后一号。这让他很满意,可以安心欣赏别人的歌舞才艺了。他还是很喜欢看那些小娘子穿的跟没穿一样跳来跳去的。 今天的宾客就上档次多了。上次范大娘就是最尊贵的了,可今次她只能坐在角落,主要的席位都是非富即贵的人物。原天承还看到了个熟人,就是那河间郡王的孙子:李成。 他那晚被逼着看了恐怖片之后,别说去找小怜算账,他连小怜家门两里地之内都不靠近。这时候的人可是很信神仙鬼怪的。他都看见活菩萨了,敢不听菩萨话吗。更何况,他知道那温小怜不过是一个披着人皮的鬼,想起了他都吓得哆嗦。所以不管郑如云多想报复小怜,他都严令妻子不许造次。 郑氏并不很信丈夫的鬼话,可是那天她起来,看见门闩在地下,而她明明记得自己是关好门户的,所以因为这个,她也不能一点不信。万一真的有菩萨来过呢? 今天她跟着李成一起出席。因为今天不是男人们喝花酒,这种比试属于正常的上流社会社交活动,所以她也跟着来了。除了她男人,这个河间郡王的孙子,还有几个闲散王爷,几个富贵人家,还有几个回京述职的外放官员。 李成善于钻营,现在正跟青州刺史聊得火热。其实他倒也没别的想法,就是看看能不能做点买卖什么的,看看青州有什么好玩意,倒腾到京城来卖卖。 虽然这些达官贵人心不在焉,原天承倒是看得津津有味。只不过左右手站着自己两个娘子,多少要注意点影响,不能太着相了。 终于,轮到原天承了。 他脱靴上台,抱着琴走到矮几旁,把绿绮轻轻放下,盘膝坐好,稍一停顿,就开始了演奏。 《梁祝》是后世的小提琴曲,所以那种感觉是靠琴弓拉琴弦才有的。这一世如果找类似的乐器,应该是二胡。现在的琴,是靠弹拨揉捻按,来发出声音。按说本来是无法达到后世小提琴独奏的效果的,可是原天承技而进乎道,他竟然就用古琴,把《梁祝》的神韵完美演绎了出来。 琴声里,好像祝英台正和梁山伯依依不舍的告别。 “梁兄……” “贤弟……” 祝英台:你我鸿雁两分开, 梁山伯:问贤弟你还有何事来交代? 祝英台:我临别想你问一句话,问梁兄你家中可有妻房配? 梁山伯:你早知愚兄未婚配,今日相问为何来? 祝英台:要是你梁兄亲未定,小弟替你来做大媒。 梁山伯:贤弟替我来做媒,但未知千金是哪一位? 祝英台:就是我家小九妹,不知你梁兄可喜爱? 梁山伯:九妹今年有几岁? 祝英台:她是与我同年乃是双胞胎。 梁山伯:九妹与你可相像? 祝英台:品貌就像我英台。 梁山伯:但未知仁伯肯不肯? 祝英台:家父嘱我选英才。 梁山伯:如此多谢贤弟来玉成, 祝英台:梁兄你花轿早来抬!” 十八相送,笑语盈盈暗香去,本期待花好月圆人婵娟,却不料天昏地暗,山崩地裂,梁兄竟然…… 英台纵深跃入坟墓,琴声呜咽,如天地同悲,只听得各个心口欲碎,仿佛一块大石正重重敲击,忍不住有人伤心的哭泣出来。 突然,一声清脆琴鸣划开昏暗宇宙,犹如一股清风袭来,众人似乎看见两只蝴蝶,翩翩飞舞在台上,围着古琴绿绮,有无尽的生机和希望,缓缓流入每个人的心田。 良久良久,没人能从琴声中走出来。原天承长身而起。刚才的一番演奏,可说是他这些年来的巅峰之作。琴音几乎变成画面,映入每个人的心里。 正待下台,原天承却莫名的感觉到一丝危险,他立刻停下身形,扯下斗笠,让自己视线毫无阻挡的四处寻找。 大部分人还处在痴呆状态。范舒兰哭的梨花带雨,难以自持。连那李成都听的双眼发直。不过当看到摘下斗笠的原天承,李成顿时出戏了。那晚给他的印象太深刻了,那一下撕开头皮的风情,这辈子他都忘不了。所以立刻从《梁祝》走到《画皮》里面,一把推开眼前桌子,慌乱的指着原天承大叫道:“小菩萨!是你。” 他记得菩萨说原天承是菩萨分身,不过分身这词是后世才寻常的,现在这时候叫身外身,所以李成一时想不起来原话,硬憋出一个小菩萨来。说着手忙脚乱的一阵划拉,不小心手掌碰到身边的青州刺史的脸,却没想到刺史的脑袋顺势就从脖子上滚了下来。 李成嗷的一声,又抽了过去。 顿时大乱。 原天承却在这纷乱的人群中,发现一个人淡定的从李成身边走开,恍若无事的向门口走去。他觉得此人似乎有点眼熟,却又想不起来是谁。好像和自己认识,又好像不认识。犹疑间,那人突然转头向他微微一点头,张开小嘴冲原天承说道:“奴的丈夫,弹的曲真好听。” 声音虽然小,但是在人声嘈杂中却异常清晰。 聂隐娘。 竟然是她! 平康坊出了人命案,还是涉及到朝廷官员,坊正的脑门都黑了。这唐朝的律法,说起来还真残酷。如果坊市有人丢了东西,坊正有连带责任,至少一顿笞打少不了。现在都死人了,自己这倒霉催的。 死了朝廷官员,刑部不敢怠慢,赶紧派了刑部侍郎李英出来领头,督办案件。 一年一度的总决赛算是毁了。原天承觉得很可惜,他还想看看那些歌舞呢。如果没有这些免费的,那就要上青楼去看,可是他去逛青楼,小怜不会同意。因为小怜觉得自己应该是天承的第二个女人,在自己进门之前,她可不想未婚夫去和北里女子有什么关系。可是她进门的时间又取决于小葱的肚子。小葱的肚子一天不大起来,她就一天不能进门。所以原天承如果想去再次的欣赏胡女的艳舞,就必须把小怜娶进门,可是小怜进门的条件又是小葱的肚子。 原天承在上一世,因为初恋情人的意外离世,他一直孑然一身。人到中年之后,也有时会后悔,自己这一辈子都交给了科学,年轻时候不觉得,到了中年膝下没有儿女缠绕,那真是非常痛苦的一件事情。 既然老天爷给他了一个做梦都想不到的机会,让他从新开始,原天承就下定决心,绝不辜负此生。虽然他立志返回自己的时空,可是却并不抗拒新生命里每一刻的享受。红军长征那么艰苦,路过茅台镇时候,不也每人来二两美酒吗。可见工作生活两不误,才是正道。上一世自己有失偏颇了。 从零开始,搭建出一个可以穿越时间的机器,也许今生都无法完成。这路程是漫长而辛苦的,所以原天承希望在无尽的跋涉中,有一些欢欣能常伴左右。 他想要小葱给自己生许多孩子。可是辛勤的耕耘却没什么收获。原天承也奇怪,小强给俩人时刻都在检查,完全没有任何问题,怎么就不能怀孕呢? 也许,是天意吧。不过,人定胜天,继续努力!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二十四章 除夕 岐王最早是唐明皇的四哥封号。后来他死了,而他儿子也死光了,于是在天宝三年,唐明皇就让自己的一个侄子李珍袭了这封号。 范舒兰是岐王府的梨园女子,本来被上一代岐王看上,可是那时候岐王已经快不行了,一拖好多年,也没被王爷娶进门。可她又是在王爷心上挂号的女人,别的男人也不能娶,一来二去的,岁数大了。 老岐王去了之后,新岐王入住,可是李珍又看不上范舒兰,嫌她岁数太大了。于是就拖到二十八岁还云英未嫁,成了大唐货真价实的老姑子了。所以范大娘脾气多少有点古怪,还有洁癖。因此一看到那洁净的蚊子都站不住的卫生间,立刻就被迷住了。所以无论如何都要给自己建一个。 岐王的府邸占地好几十亩,梨园离主建筑不远不近。太近了每天练习吵得王爷睡不好,都得挨揍。太远了,一招呼过不来也不行。 梨园是个单独的院落群,范大娘是总管,住在独立的小院。安静,干净。 不过如今又不安静,又不干净。施工现场,哪能静呢。 原天承经过里里外外的考察,给范大娘设计好了新的卫生间位置,水井位置,还有锅炉房,水塔等等。有了上一次的经验,这次做起来更是轻车熟路。 在密集劳动中,原天承不但按时完成了范舒兰卫生间、暖气以及水系统整体工程,而且成功的把聂隐娘又忘得八九不离十了。 这属于交钥匙工程。在小葱收了范大娘两百金锭,还心痛不已的告诉大娘这是友情价,折上折之后,整套系统正式投入使用。 两百金对她来说,虽然也是很大的一笔,但是范舒兰现在顾不得心痛。她正泡在洁白如玉的浴池里,眼见那无与伦比的洁净,感觉温暖的水从她丰满的胸前滑过,整个人一荡一荡的,心满意足着。 除夕夜。 温小怜和原天承给团里每人都发了丰厚的奖赏之后,一人一贯钱和一匹绢,宣布放假过年。然后任由大家在外院尽情狂欢,他们回到内院,关上院门。 院里到处都被小红挂上红灯笼,小小的院落明晃晃的。 小葱也收拾好账本,心满意足的走出小屋,贪婪的呼吸着冬日除夕夜清新的空气。院子外面传来爆竹的声音。这是真正的爆竹,直接把竹节扔在火堆里面,一会就噼啪的响起来。合着众人的欢呼,小葱感觉一切都如梦一般。 小怜的屋里暖哄哄的。 今晚是原天承来到大唐过的第一个除夕,想起后世自己形单影只,过节过年尤其孤寂,再看看现在,身边围坐三大美女,各个笑颜如花,心满意足。自己真难分辨究竟是回去好还是安心留下来。 不过想也白想,反正在可见的未来,是回不去的。原天承给每人都斟满了酒。举杯说道:“今夜,不醉不归。” “好!” 欢饮过后,经过短暂的睡眠,大家就随着响彻长安的报晓鼓声,匆匆洗漱过后,换上新衣,跑出坊门。 今天是大年初一,百官上朝为天子贺,而各国驻大唐使节,也要上朝给天朝皇帝贺,不过这些都跟老百姓没什么关系,反正也看不到。 现在大家都向坊门跑,是为了看各地兵马给皇帝送的贺礼:各种人头和俘虏。 唐朝天宝之前尤其看重军功,开疆拓土年年不断。要不怎么说盛唐呢。老挨揍能说盛世吗?自然是老揍人才算盛世。 边军在外地揍人,要让皇帝看见自己的辛苦,让百姓知道自己的功绩,最好的办法就是献俘虏和敌人的首级。因此每年初一,全国大庆的时候,全国各地兵马都会派一队精兵回京,为圣人贺。 原天承如今就站在人堆里,人挨人,人挤人,看着大街上一波又一波唐军走过。兵雄马壮,果然不愧是百战之军。 原天承上一世虽然不是军人,但是基本就在军中,所以对于军人非常熟悉。这是他第一次看到唐朝成建制的部队,隔着老远就能感觉到丝丝杀气。 军队见过血和没见过血是完全不同的。即使训练场上练的再好,没上过战场,没真刀实枪杀过人,那精气神就出不来,显得很浮躁。 百战之师,有一种积淀下来的刚毅沉着,从外表上看不出什么,甚至显得有点沉默,可是他们内里的杀气,连不懂事的孩子都感受的到,没一个再敢嬉笑,都老实的躲在父母身后,眨巴着眼睛看着。 唐军一列列的走过,好像一条钢铁的长河,向着大明宫进发。钢铁的护腿,钢铁的护臂,钢铁的护胸,头上兜鍪闪闪泛着寒光,一杆钢枪高高的挑起,每个枪尖上都戳着一个人头。 唐明皇和文武一起,登上丹凤门,要检阅他的无敌雄师。 原天承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冷兵器时代的行伍,对这种有点和虐尸沾边的做法,还不太适应,一时也不知道是什么感觉。 不过看街道两边的百姓,几乎每个人都双眼放光,眼神里面充满对唐军的羡慕,对军功的渴望,以及对大唐的爱戴。 原天承留意到伍丁等人也在人群里观看,他们这些老兵,更是须发张扬,恨不得现在是自己走在队列里面,枪尖上挑着一颗敌人的人头。 太疯狂了,无敌的军队,狂热的人民。不知谁带的头,军民齐齐高歌,气冲霄汉。 “四海皇风被, 千年德水清; 戎衣更不著, 今日告功成。 主圣开昌历, 臣忠奉大猷; 君看偃革后, 便是太平秋。”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本卷终) ------------ 第二卷 ------------ 第二十五章 寿安公主 “天承,奴奴觉得,咱们需要开个会。”刚过了初一,小葱就把大家召集到一起,商讨新年计划。 “阿姐,你要做什么呀,今天才初二。”自从确定关系之后,小怜就对小葱改了称呼。 “休一天,少赚了多少金子呀!” “好啦,大家都听小葱讲。”原天承给小葱鼓劲。 “天承,奴奴觉得卫生纸这一块,我们完全可以赚的更多。”小葱两眼放光,兴奋的说道:“我们现在的产品很单一,就是一文钱一卷的卫生纸,可是我仔细观察过,咱们厂子出产的卫生纸,品质有好有坏。像我给家里拿回来的这些就是最好的。” “是因为原料的不同。”原天承解释说。造纸厂用料不会那么单一,所以不同的原料产出的纸张多少有点区别。 “对,伍总工也是这样说的。”小葱一口白牙,好像吞金兽似的,说道:“我认为,要把卫生纸分级。根据好坏分成几级,目前暂时分成三级吧。最差的卖一文,中档的卖二文,高档的卖三文。” “这样一下就多了好多钱呀。”小红惊呼道。 “我觉得这还不够。”小葱豪迈的一挥手说道:“现在纸卷的长度固定,若是男人倒没什么不方便,可是对于女人来说,就不太够用了。我问过伍总工,只要调整刀具之间的宽度,就可以改变宽度。嗯,我准备让厂子生产一种长出半截的纸卷,但是价格要变两倍。” 原天承倒吸了一口冷气。谁说古人笨的?实际上他到这个时空以来,根本没有掉笨蛋窝里的感觉。实际上除了科技不同,导致认识的不同之外,别的方面都和后世人一样,贼精。 从蔡园子两口子,到代州遇到的骗子、衙役,哪个是傻子?小葱这才几个月时间啊,就把赚钱的点子想出这么多。这要放在后世,妥妥的一个五百强企业女强人呀。 不增加任何投资,只调整产品花色,就能凭空变出多少倍的利润来,这不是商业奇才是什么? 原天承连连点头。 “还有,”得到郎君的肯定,小葱信心大增,“瓷器厂的那些碟子、碗什么的,我看了看,觉得要做少许改动。” “阿姐,那都是天承做的呀。” “嗯,我知道,天承你听奴奴说,咱这个盘子,装董大厨做的炒菜刚刚好,就怕装别的,那就太浅了,没法放多少。” “小葱说的对,这点我疏忽了。”原天承一拍脑袋,恍然大悟。他给瓷器厂设计的样本都是以后世为模版,可没想到现在不是原时空了,食物不一样,自然器具的外形也不能不变。他原来还觉得市面上这些陶器瓷器太土,却没想到人家工匠这样设计,自然有这样的道理。 小怜见小葱得到天承肯定,立刻张嘴道:“奴奴觉得,瓷器厂生产出来的东西,应该先让我在钱大娘家摆几天,就是天承说的那个广告效应。这样知道的人更多。” “嗯,小怜说的也不错。”原天承不能厚此薄彼,也连连点头。其实小怜这办法没多大效果,因为他的瓷器是属于高端精品,只要摆在铺子里,在这盛世长安,根本不愁卖。可以说有多少销多少,哪里还需要广告。 大唐的富,无处不在体现。比如现在,大唐的主人:唐明皇,正不耐烦的吩咐着:“就按之前说好的办吗,哪有这么多麻烦。” “圣人,非是臣拖延,而是去岁水量不足,有些河道变浅,苏州的石料,播州的大木,市价涨了两成,之前划拨的建造款,实在是无法按要求完工。”工部侍郎张万福跟唐明皇诉苦。 去年,皇上说要给安禄山盖个府邸,政事堂议事通过,拨出了款项,工程过了大半,可是计划好的钱,因为形势的变化,却不够用的了。所以张侍郎只能跟圣人诉苦。总不能他自己掏钱垫上吧,他也不是安禄山的老爹。 “如此,那还需多少款项?”唐明皇毫不在意的问道。 “尚有缺额20万贯。” “先去办着,明日朕让中书拟个条陈,你且下去吧。” 唐明皇很忙的,实在没功夫跟这些俗人扯皮。贵妃想要堆雪人,可从入冬到现在还没下过雪,所以他着急去三清殿,让虫娘赶紧跟上天商量商量,求个雪什么的。 “小玉,环环,我来啦,等着我。”唐明皇两手轻搓着,一路小跑向后宫奔去。 三清殿挨着玄武门,在大明宫的偏西北位置。规模宏大,仙气逼人。一弯碧水环绕四周,有莹白的汉白玉石桥连通两岸。青砖碧瓦,琉璃在阳光下闪着耀眼的华光,宛如天上宫阙。 三清殿的主人是个女冠。双十年华,简单的穿着一件海青,发髻也没梳理,盈盈发丝披散在肩上,无奈的望着远去的唐明皇背影。 对于父皇的要求,李虫娘自然无法拒绝,可是她也是天家公主,却因为母亲的原因,享受不到公主的待遇,只能在道观里消磨时间,除了李隆基要她做法事,平日连影子都不来这里,虫娘有着深深的怨气。 她是唐明皇最后一个子女,封寿安公主,可是因为她是早产儿,人家怀胎十月,她娘九个月就生了她了,所以他爹自然就有点不满。凭什么你生孩子那么早啊,是不是,给我头上帽子刷了一点绿漆呀,所以自然就不喜欢这小公主。 李虫娘自打记事起,就在这个三清殿里。之前还有个女师傅,后来师傅去世了,她就是殿里的主持,一旦她老爹想起需要道士打醮了,就来找她。 红颜玉面,常伴青灯古佛。一日一日,李虫娘已经过了二十年了,这日子看起来还遥遥无期。她明白,这是唐明皇对她们母女变相的惩罚。 不过既然老爹的吩咐,他又是皇帝,金口玉言,不耐烦也得做,所以李虫娘吩咐穿着道袍的宫女,赶紧准备一应法器,做个九龙祈雨醮,好让上天下点雨水,满足杨贵妃玩雪的愿望。 最好下冰雹,砸死这肥女人。李虫娘心里暗暗发狠。 杨家因这女人大富大贵,在京城横行霸道,甚至连皇帝的亲生儿女都不放在眼里,寿安公主自然是恨在心里。 做完法事,左右无事,就带了几个宫女,俱都换了男装,去岐王宅子。算起来岐王是李虫娘的堂兄,俩人年纪相仿,所以比较谈得来。她没事时候,喜欢到岐王府上坐坐。李虫娘一直做道士,也没有寻常公主的享受,所以对于梨园歌舞就越发的入迷了。宫里的梨园是她老爹的,李虫娘不想沾染,所以岐王府的梨园,是她最爱来的地方。 岐王不在家,但是这宅子她常来,下人自然知道如何招待公主。 范大娘引着公主来到梨园,请公主落座,奉茶,一应礼节程序走完,寿安公主轻松的问道:“舒兰,近日可有新曲儿?” “公主竟不知道吗?平康坊最近发生的事,宫里没有得到一点消息?”范舒兰有点奇怪,原天承一曲成名,而且那天还有个刺史掉了脑袋,这么惊天的事情,没想到公主一点不知情。 “怎么?”寿安公主奇怪的问。 “前几日,坊间出了一首名曲,曲名《梁祝》,不瞒公主您说,当日我听的是不能自持,眼泪都不知道落了多少。” “竟然有这样的曲子,快快弹了我听。”李虫娘就好像后世的发烧友,听到有自己心爱的东西,顿时心痒难耐。 “哎呀,”范舒兰不好意思的摆手说道:“公主见谅,那曲子我还没练熟悉,现在弹奏,莫得糟蹋了这曲子。” “那你跟我说,那日是谁奏的此曲,我马上宣他来。” “那人。”范大娘想着该怎么介绍,说名字寿安公主自然不会知道,那么怎么说呢?她想了想问道:“不知公主可知道卫生纸?” “知道,”寿安公主脸色一红,这卫生纸总是茅厕用的东西,虽然都是女人,又彼此很熟悉,可是这样说也让公主有点尴尬:“你问这个干吗?” 卫生纸这种东西,现在已经成了必需品,整个长安城,只要不是穷的一文钱没有,那么总要买个一卷两卷在家里。皇家更是不用说了。尤其天承给小葱的计划做了点睛的安排,给那些不同款式的卫生纸都起了个好听的名字。 比如李虫娘常用的一款,是最顶级加长版,就叫月亮船。当然价格也不菲,二十文一卷。 “那人就是这卫生纸的主人,”范大娘突然觉得自己的话很有问题,连忙改口道:“不是,我意思是说,这些卫生纸,都是他家的。” 寿安公主感觉范舒兰有点奇怪,怎么话都不会说了。 “我听说,”范舒兰整理了一下语言,说道:“这卫生纸就是那人制造出来的。大唐之前可没有这东西,是他在灞河边开了一个作坊,才有了卫生纸。他还造了好多好东西。” “原来是个匠人。”寿安公主点点头。卫生纸的确是个好东西,尤其对女人来说,那是更加的好的不得了。听说这东西是个男人造的,公主没来由脸上一红。 “也不是这样,”范舒兰解释道:“他造了这些,可是身上却没半点匠气,哎,我也说不明白,总之公主一见就明白了。” “那赶紧宣他来。” “好,公主稍等,我亲自去。” 原天承今天恰好没去厂子,刚吃完午饭,正和小葱小怜围坐着说话。葱怜商社的生产销售情况一片大好。不只是卫生纸的利润打着滚的上升,瓷器的销售更是火爆,货品几乎都摆不上柜台,刚到店铺就被抢购一空,价格那更是几乎随意开,开多少钱都有人买,而且都是大买家,成套成套的买。 歌舞团的女人都转来做了销售。原来小怜用到伴舞的时候就不多,如今更是索性不用了。团里男女就都转行进了商社。小葱于是成了真正的总管。 大好形势,把小葱乐的捧着肚子笑,就可惜现在肚子还不见大,要不她更是乐的找不到北了。 听到范大娘找原天承,说是什么公主传见,两女都有些吃惊。怎么郎君的名声连宫里面都知道啦? 既然公主召见,原天承不能不去。入此山,行此礼。换了在原时空,他要是让属下八点来开会,没人敢八点零一分到,谁让他是个严格的老总呢。现在到了大唐,掉了个身份,自己变跑腿的了,所以自然没多余的道可选。 “带着绿绮,公主要听你的曲。” 范舒兰这小院原天承也是走熟了的,之前做工程每天都来,倒是也不陌生。范大娘让他先等在外面,自己进去通禀。 寿安公主一见范大娘,两眼放光,一把拉她过来,凑近了低声问道:“舒兰,你那闺房怎弄得?” 原来李虫娘内急,就去了范舒兰的小院解决问题。可没想到一进屋,就被一整套跨时空装修惊住了。总算有丫鬟给她讲明白了抽水马桶的用法,寿安公主终于做了皇室里面第一个尝试未来科技的人。 一见范大娘回来,自然顾不得什么曲子了,连忙打听这些。 “公主呀,这都是那原天承弄得。” “啊,就是那人?他还会弄这些?我也要一个,快给我把他叫来。” 因为范舒兰的屋里有暖气,所以寿安公主自然不会再去那冷呵呵的客厅,就待在屋里等人。 李虫娘看到原天承的第一眼,只想笑。一身干净利落,很有品味的衣服,却顶着个大斗笠,真是不伦不类。她立刻吩咐:“快,把你那帽子扔了。” 原天承只能照办。 “呀!”寿安公主也毫不意外的惊呆了。原天承的脸就好像是有魔力一般,顿时让虫娘瞬间迷失了。她和别的女人更不同,作为公主,这个年龄又不婚配,困在深宫天天对着宫女太监,接触的男子本来就比寻常女子少的多,所以对于原天承更是没有免疫力。 闺中顿时尴尬起来。 “公主,公主。”范淑兰小声的叫着。 “啊。”寿安公主清醒过来,感到自己双颊火热,不用问也是烧的通红,她连忙定定神,心里默念《道德经》片刻,说道:“你就是原天承?” “是。” “嗯,”寿安公主沉默片刻,想是先提哪样,是先听曲子呢还是先敲定那些好玩意,“听说你琴弹得很好,那就给本公主弹一曲吧,就要那个《梁祝》。” 原天承小心的弹了一曲,自从他感觉到琴音里面的魔力之后,就很小心的控制着旋律,很怕听者因为大喜大悲而伤身。 今次的《梁祝》就和上次不同,让人悠悠的有腾云驾雾,莅临仙境的感受,却把悲喜控制在一个可以接受的范围。 寿安公主和范舒兰都听的如醉如痴。 “好!果然是一手好琴!”寿安公主开心的笑道:“小郎君有这么高明的技艺,不进宫太可惜了,不如就跟了我吧。” “不行!”原天承当即拒绝。开玩笑。进宫,他可不是来大唐当太监的。 “你敢抗旨?” “这旨意我绝不答应。”没得商量。 其实李虫娘也是半认真半玩笑。她当然没权下旨了,可再怎么说她也是公主,而且就在皇宫内,若是在老爹身边讨个这样的旨意,还是很有可能的。不过刚才她也是玩笑的成分居多,虽然原天承干脆利落的拒绝了,她倒是也没多么的着恼。 “那你得赔我。”李虫娘装作生气的道。 “陪你?”原天承有点纳闷,“你是公主,我是百姓,你在皇宫里,我在皇宫外,我怎么陪你?” “你说什么呢?”寿安公主面色绯红道:“我说让你赔偿我,不是让你陪伴我。就算你要陪伴我,也得我答应才行。” “赔偿?”原天承明白自己搞错了,也弄个大红脸。自己这代入感还太差啊。总觉得人人差不多平等,却忘了这时候别说公主和农民,就是贵族本身还分档次呢,公主和自己这地位天上地下啊。怎么可能要自己陪伴。可是话又说回来了,自己又不欠她什么,这是第一次见面,突然要自己赔,自己当然想不到是赔偿的“赔”而不是陪伴的“陪”了。 “本公主既然开口了,你又敢拒绝,那死罪饶过,活罪难逃,就让你赔我一个舒兰这样的,那个卫生间。” 原来是这样,公主竟然占自己便宜。 “公主,我也是小本经营,这卫生间可是要花不少钱的,小民实在是……” “那你是不肯了?”寿安公主脸色转冷。她在宫里清冷多年,又当道士,还被唐明皇不当闺女,空有公主身份,却没公主待遇,让她性格有点古怪。说翻脸就翻脸。 原天承一看这女人面沉似水,突然变得跟阎王爷似的,心里暗呼倒霉。他知道李虫娘的身世,在来时的路上早就让小强把资料都找了出来。可是纸上得来终觉浅,这真人和一千多年后的文字记载,完全是俩回事。他没想到寿安公主是这样一个人。美则美矣,但是坏也够坏的。这脾气跟小孩似的,一样不顺着她,马上就丢脸色。可怎么办呢?大唐是人家的地盘,暂时只能窝着吧。 “公主别急呀,有话好商量,你看这事得从长计议。”原天承就给李虫娘好好解释了一遍整个工程的运作,以及工作量等等。 “你看,本公主有先见之明吧。你说的要实地考察,那还不是要进宫才行?本公主早就让你跟我进京,你还说不去。”虫娘得意的说道。 “此进宫不同彼进宫。”原天承连忙解释道:“公主,我话可说清楚,若是你有不良企图,可别怪我翻脸。”这是关系到千秋万代的大事,原天承也不怕翻脸。这公主要是再打让他当太监的打算,那他就是杀出京城,也绝不犹豫。 “你怎么翻脸呀?”寿安公主反倒来了兴趣。她虽然不受唐明皇喜爱,可是身份却更尊贵。因为她不但是皇家公主,更是宫里的女冠,身兼两个职位,反倒地位超然。更加上脾气古怪,对宫女太监非打即骂,把一干仆从吓得大气不敢出,她倒是很觉得无趣,如今遇到一个不怕她的人,就好像猫捉住了老鼠,顿时兴趣盎然。 原天承心想你这小娘,我要是翻脸,办法多了去了。只是好男不与女斗,我不理你罢了。让着你而已。 范舒兰连忙插嘴道:“公主息怒,原郎君才到京师不久,还不懂礼节,万望公主海涵。” “哈哈,好说好说。”李虫娘指着原天承说道:“明天早晨在玄武门外等着,有人接你入宫,若敢不来,哼!”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二十六章 大明宫 这就是大明宫啊。原天承发自内心的赞叹道。虽然来京城很久了,可是一直忙忙碌碌,都没想到来这里看一眼。其实他来了也没用,这地方能是平头老百姓靠近的了的吗。 大明宫的城墙高耸如山峰,向两边蔓延开去,即使以一个后世人眼光来看,依然有强烈的压迫感。 所谓雄关,应该就是这样吧。如果不是自己来自有飞机飞船的时代,那么对于这座坚城,只能望城兴叹,绝想不起半分攻打的念头。委实太高了。 有小太监早早等在门口,看原天承过来,连忙招手问道:“这位斗笠郎君,莫非就是原天承?” “是我。” “赶紧跟我来,别让公主久等。”小太监赶紧给原天承办理了入城手续,一路小跑着在前面带路。 眼前就是三清殿了。 此时阳光刚好透过云彩,射在这座庞大的皇家道观上,在原天承看来,三清殿竟然好像活了一般,正向他点头微笑。 这感觉倒把原天承吓了一跳。不论前世还是今生,他可从没有过这种感觉。 原天承连忙甩甩头,再定神去看,入目就见青砖碧瓦,刚才那恍惚的感觉却寻不到了。 真是古怪。 小太监看他站住,连忙返身回来道:“原郎君,赶紧呀。公主还等着呢。” 李虫娘正站在窗边看着。眼见原天承一步一步的走进大殿,这才走回自己位置坐下。 “公主,原天承带到。”小太监恭敬的回复。 寿安公主点头道:“下去吧。” 原天承也不知道此时的礼节,见公主是不是要跪拜呢?不过既然没人提,他也就装傻了。只静静的站在公主面前。 “在我面前,不许戴你那破帽子。”寿安公主走上前来,一把将原天承的斗笠扯了下来。 “……”暴力啊。 原天承四处打量着。这天家的道观是不寻常,单说这塑像就比后世自己见过的大的多。感觉线条饱满,用色大胆,气势着实的逼人。只可惜原天承也不知这供奉的都是哪几位。 他看着塑像,李虫娘看着他。都是饶有兴趣。 “怎么样,我这地方。”李虫娘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说了这么一句话。以她的身份,原不该有如此一句的。可是眼看着原天承东看看西看看,却没有表现出一丝敬畏,到让这公主有点小脾气了。 这是大明宫里面三清殿,就是唐明皇进来,也很是恭敬的,可偏偏眼前这小和尚没有一丝一毫的畏惧。 难道因为他是和尚?所以不敬我道家? 虫娘来脾气了:“小和尚,你说话呀。” “我不是和尚。”原天承恼怒的说:“我是来干活的,你让我说什么?这地方没法干,这是道观啊。你让我在这修个卫生间?合适吗?” 寿安公主噗嗤一笑说道:“傻瓜,你要在这修,我还不干呢。跟我来。”说着,走出道观,带原天承来到一处偏院。 小院不大,但是收拾的干净之极。 寿安公主指着中间一间说道:“这是我闺房,要进去看看吗?” “好。”原天承点点头。 边上的宫女俱都脸上变色。这小和尚是谁啊,太大胆了,竟然公主的闺房都要进。那是寻常男人能进的地方吗? “随我来。”寿安公主倒是很大方,推开房门首先走了进去。 房子里面烧着炭炉,暖呵呵的。公主把外衣随意脱掉,露着白花花的一片胸前雪,坐在榻上。原天承这才注意到,寿安公主的肤色竟然白的异常,再看她眼睛,有一抹淡淡的蓝。她是混血啊。 原天承想起来了。寿安公主的娘,叫曹野那姬,据说有大概中亚那边的血统,不知怎么成了唐明皇的姬妾。难怪寿安公主如此相貌。 李虫娘看原天承打量着她,眼神里面全无畏惧,倒是有一份惊讶,心里暗喜。她每天见到的都是宫女太监,各个卑躬屈膝,惹人厌烦,如今遇到个竟然敢赤裸裸欣赏她美丽的男人,小女儿心态在心里荡悠悠的,眼里也温柔了许多。 可惜,原天承只看了她片刻,就开始四处打量房间,开始工作。他要估算面积大小,再根据周围环境,窗口位置,盘算着如何走管道,安暖气。 一切盘算停当,原天承开口道:“公主,这全部工程造价我估计在一千金左右,您看……” “一金也没有。”寿安公主一句话就绝了原天承的念想。他准备先多报点,给公主留下一半的侃价空间,毕竟原时空这是常事。可没想到公主这样绝,竟然妄想零投入。 “公主,这可就难为我了。”原天承赶紧说道:“这一千金已经是良心价了,我手下一干兄弟也得吃饭住房娶娘子,谁也不能白干活,是吧?您多少得给点儿呀。” “不是说好了,这都是你赔我的吗?” “我可没答应。”原天承连忙否认。 “那怎么办呢,我可没钱呀。” “别逗了,你一个大唐公主能没钱?”原天承全然不信。这时候正是盛唐,一个堂堂公主会没钱,打死他也不信。这谈笑间,口气就不那么尊敬了。就好像后世商业谈判,本来甲乙双方正正经经的谈的差不多了,结果甲方突然说没资金,那你不是逗着玩吗。 “大胆!”寿安公主脸色一冷,“本公主,堂堂皇室贵胄,会跟你开玩笑不成?” 原天承这个气。你没钱还大早上把我叫来。你不会先找点钱再找我吗。他反正是不会干亏本的买卖。倒也不是说不能白送公主一套卫生间,只是俩人又没什么交情,凭什么送她呀。大唐公主多了,都送还送的过来吗。 “怎么,不会说话了吗?”寿安公主突然噗嗤一笑,说道:“看你那小气样,不白让你干。这个给你。”说着从腰上解下一块玉佩,递给原天承道,“这是我最爱的一块玉佩,最少也值两千金,拿去吧。” 这公主可真是……。 原天承拿也不是,不拿也不是。公主最爱的玉佩给自己拿走顶账了,这算是怎么回事呢?可如果不拿,这公主翻脸比翻书可快的多,还是暂时先别惹她了。 原天承也就坡下驴,跟公主敲定了一些细节,就准备开干。公主也是个急脾气,何况那卫生间,还有抽水马桶什么的,的确是太好了,对于女人来说,简直是贴心的关爱,所以她恨不得原天承立刻就在她屋里开干。 寿安公主水处理工程,小葱工工整整的写下这一行字,然后一条一条的列着所需物资,需要的人员,以及大概工期安排。小葱已经算是半个专家了。 “大概成本在一百个金锭吧。”小葱把施工表递给原天承看。 “这块玉也不知道值不值两千金锭。”原天承把玩着寿安公主抵账的那块玉。 “肯定值。”小怜对于皇室完全的相信,她可不是来自后世的键盘活动家,对于政府说的一切都怀疑。那怕政府说一天有二十四小时,他们也会叫嚣,本来有二十五个小时还多,至少有一个小时被政府贪污了。 “公主说值,那就肯定值得。”小葱说着把玉佩抢了过去,仔细看了又看,然后打开箱子,找了一块布把玉佩仔细包好,放进了箱子里面,然后盖好盖子,仔细锁好,松了口气说道:“又一笔进项。虽然不是金子,但是公主的玉总也是好东西,我们做人不能太贪。” “阿姐说的有理。”小怜适时的拍了一把马屁。小葱强悍的搂钱技能深深打动了她。这农村出来的小娘子,短短半年时间,就远远把自己抛在了后面,真是人不可貌相,英雄不问出处。 自己辛苦经营这么多年,都没这么大成绩。虽然这些的基础都是原天承搞出来的那工厂,但是后期的销售上,各个环节的管理,各种各样事情的安排,小怜自问换自己坐在小葱的位置,绝对没有小葱做的这么高明。所以她是真心的佩服小葱。毕竟小葱赚的越多,自己也分的越多。四成股份还是自己的呢。 寿安公主水处理工程进展顺利。原天承带的这个队伍,已经不止一次的做类似工程了,熟能生巧,这种手艺活,任何时代的中国人都是做的很拿手的。不过唯一特别的是,这次的工程是在宫女太监的监视下工作,有时候还有卫兵,这让所有人都战战兢兢,生怕哪做不好被拉出去砍了脑袋。 好容易熬到上元节,大家总算松了口气。没进皇宫之前,各个都激动的不行,那是皇宫啊,皇帝住的地方,可等真进去之后,除了看守他们的卫兵,就没别的。每天在明晃晃的刀剑下做事,这钱拿的真辛苦。 上元节放假一天,原天承也稍微喘口气,偷懒一天。正好看看传说中的上元灯会。小怜早早就开始准备,这上元节之所以热闹,就是因为全民参与。上到皇家贵族,下到贩夫走卒,有一个算一个,都来狂欢。 小怜准备的是一只巨大的鱼形灯笼,大到需要在牛车上搭建一个架子,然后把灯架在上面。之后,再给自己和小葱一人准备一个鸳鸯灯,天色刚擦黑,响遍长安的钟鼓就拉开了狂欢的帷幕。 今夜,长安没有宵禁,普天同庆。 所有的人都涌到街上,原天承从没想到京城竟然有这么多人。一辆又一辆的花车从大街上走过,上面挂满了金花银花绢花绸花,不知多少支巨大的蜡烛摆在车上,竟然有点让原天承感觉在后世的剧院,灯火通明。 每辆花车上都有美丽的女人,穿的花枝招展,载歌载舞。在这一晚,既是百姓狂欢的时刻,也是达官贵人斗富的日子。 小怜的牛车花灯几乎是最低层的存在。稍微上档次的都是一两匹马,马头上扎着丝绸做的花,脖子下挂着漂亮的金的银的装饰,马车就是舞台,四面被彩锦围住,乐师快乐的弹奏着,歌女随着音乐翩翩起舞。 然后有更热烈的场景,几十个王府歌舞伎在家丁开路下,红红绿绿的一路歌一路舞,宛如汪鲜艳的湖水,在街道上流淌。 最庞大的一群自然是圣人派出来的。三百羽林军为前导,举着金瓜长戟,头上红缨飘荡,豪气冲荡在天地。三百歌舞伎花团锦簇,恍似画中人一般,在三百宫廷乐师的伴奏下,纵情高歌。 热烈的气氛让长安城变成了一个大熔炉。这一刻,每一个人,不管是大唐子民还是四夷客商,不管是高门贵姓还是升斗小民,也不管是本时空土著还是旧时空来客,都被欢快的气氛感染,每一个人都是带着发自内心的笑,提着灯笼,喝着各色浆饮,男女老少,俱都在这一刻,敞开了胸怀。 “天承,奴奴爱你!”小葱大声叫着。 “天承,小怜也爱你!”小怜不甘落后。 在人生鼎沸的街道上,不尽情的喊,都听不到身边人的话。 原天承充斥着幸福的感觉。这一世,在这一刻,让他如此的难以割舍。 一夜鱼龙舞。 在那灯火阑珊处,却有俩人似乎和周围的气氛格格不入,正凑在一起私语。 “李侍郎,那平康坊一案侦缉的如何了?”问话的是个老人,不过虽然满头白发,精神却很是矍铄,一点没有颓废神态。正是刑部侍郎的上司,刑部尚书白珪。 “白尚书,这案子某已经有些眉目了。”刑部侍郎李英恭敬的说道。 “那就好,前几日尚书令跟老夫小聚,说起这件案子。他言道,这事的关键在于后续。想哪青州刺史被刺后,人虽然去了,可是职位却还在。目前朝堂上所争的,就是谁去青州。陈相,老李相,杨国舅,各自都有人选,就是圣人好像也有些意思,可那地方毕竟是安节度的地盘,所以这事悬而未决许久。”白珪给李英看似漫不经心的吹着风。 “属下明白了。这案子,老尚书放心,即日就结了。监牢里有积年老囚,有手下认为凶手就是那人。”李英督办这案子,一直很是挠头。在人丛中刺杀了刺史,虽然是罪比天大,可是却实在缉拿不住真凶。这时候可是大唐天宝年间,而不是摄像头遍地的后世,要想破这种毫无因果的案子,势必登天还难。 不过李英并不着急,官场的事情,要的并不是真相,大家看中的是结果。所以他一方面按部就班的拍出各路人手,四方打探缉凶,一方面安心等待上面消息。 今天白尚书意思很明白了。上面神仙打架,关心的是青州刺史这个职位,作为下面的小官,完全没必要搀和,赶紧寻个替死鬼结案才是正经。 监狱里各路犯人多了,找个由头,弄个替死鬼还是很容易的。尤其是在上官有默契的情况下,即使三司会审也不过就走个形势,你好我好大家都好。 原天承却感觉非常不好。 上元节的第二天,他照常来给寿安公主开工,却被小怜托了范大娘进宫把自己急吼吼的叫回了家。家里小葱小怜正一脸焦急的等着他,一见原天承回来,立刻一左一右的拉着他胳膊,哭诉起来。 原来今天葱怜商社一开门,就来了一伙人,为首的自称是杨家管家,要让小葱拿出商社八成股份,投效给杨家。 原天承知道这时空投效的意思,就是白给啊。他顿时大怒,问道:“是哪个杨家?” “他说是杨銛。” 原天承赶紧开动小强搜索,片刻后,点点头道:“原来是他,杨门五家之一。”杨贵妃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她的三姐妹都被封为国夫人,而俩堂兄弟,也被封了官。一时权倾朝野,连公主王子都要避他们的风头。 竟然是他看重了自己的铺子。原天承之前并没有想过这问题。以大唐之富,自己的小店铺开始卖卫生纸时候,一天也就两锭金子的利润,这对于自己来说,当然是一笔巨款,可是对于动辄一掷千金的杨家,真算不上什么。一天两锭金子,一年才七百多,人家杨大款随手一扔,就得这小铺子干一年半的。可是当小葱的销售策略调整之后,卫生纸销售利润直线上升,有时候竟然达到每天十几个金锭,而瓷器系列的退出,更是让京城贵人趋之若鹜。、 于是,这间小铺子就被杨家的管家看重了。杨家虽然因杨贵妃而大富大贵,但是这种大富大贵却是没根基的,虽然凭借圣人的赏赐,再加上****,一时看起来花团锦簇,金马玉食的,可比起大唐真正的世家来说,却差的远呢。 所以杨家的下人有个主要任务,就是四处搜罗赚钱的产业,然后逼着对方投效。所谓投效就是直接白拿人家股份。当然也不白拿,拿了之后,若是有什么麻烦,他们也会出头替人解决。 可关键是,这些麻烦还不都是他们自己惹出来的吗。如果一家店铺不肯投效,那么上到官府,下到破落户,顿时就来找你麻烦了。 如今杨銛的管家要葱怜商社的八成股份,小葱立刻就急了,不过她也在京师这么久,早不是乡下小丫头了,所以尽管内心如火一般在煎熬,还是能稳住心神,先打发走了杨家人,然后匆匆忙忙的回来找到小怜,让小怜托范大娘找回来郎君,才算心里稍安。 “哪里都有这样的人呀。”原天承叹了口气。虽然知道社会就是如此,从来不会存在完美到毫无瑕疵,可他总是认为,一个人老老实实用双手创造财富多好,为什么一定要坑蒙拐骗偷呢。 “没事,我还以为会是杨国忠呢。” “杨国忠是谁?”小怜不解的问。 原天承顿时语塞,杨国忠这时候不叫杨国忠,叫杨钊。不过也没法跟小怜解释,只好胡混过去。 “天承,怎么办呀?我和阿姐都急死了。”八成股份啊,那是多少钱啊。 “铺子还开着吗?”原天承拍拍俩人小手,平静的问道。 原天承的冷静给了两人莫名其妙的信心,小葱也放松了一直紧绷的神经,说道:“还有七个团里的小娘子在店里卖货。” “马上派人,叫他们回来,关店。我这就去一趟厂里。咱们暂时休息几天,关店关厂。” “啊!我们不赚钱了呀?”小葱有些不舍得。 “战略性的的退却,是为了日后大踏步的前进。”原天承握着小葱的手说道:“相信我,都会好的。”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二十七章 商社危机 葱怜商社关门了。这消息立刻在京城引起了不大不小的一阵波澜。之后再没有那种卫生纸卖了。然后大家都得从新捡起厕筹。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当有人真的再捡起厕筹时候,发现用了几十年的木棍怎么那么粗糙,一下一下,那是在咬肉啊。没有卫生纸,还让不让人过日子了。 升斗小民都如此心态,那些贵妇人更是无法接受了。寿安公主当即就把原天承叫了过来,问道:“你的铺子怎么关门了。” “灞河上冻,机器休整,暂时无法营业了。”原天承说的也是一定的事实。用水力做驱动,自然随着河水上冻就没法工作了。不过灞河其实只是一点薄冰,并没有真正影响水车的运转,即使真的结冰不能提供动力,那么作为备份的畜力也能让机器慢速运转。 不过这些原天承自然不会跟公主讲的。 “那本公主去哪里买那些,嗯,那些,卫生纸。”公主有些害羞的说。 “公主,”原天承低下头,不让公主看到自己坏笑的脸,说道:“在卫生纸问世之前,人类也是需要上茅厕的。” “你!”公主没法说了。是啊,原来没卫生纸时候,自己一样过得好好的,可怎么现在没有了,就感觉这日子过不下去了呢。 漫长的农业时代,在个人生活方面其实改变不大。尤其在个人卫生方面。不说卫生纸了,单说饮用水。当时又没有消毒剂漂白剂各种措施,井水河水就是主要的水源了,这些水如果不烧开了就喝,那么对于一个来自后世的穿越者来说,八成是要小命不保的。要知道这时空的人,体质其实远远强过后世。比如原天承身高185,在原来的时空还略微显得有点高,可是到了本时空,却完全没有高度优势。 再比如这时空的的唐军,那一身盔甲都几十斤甚至上百斤了,可他们披挂之后,依然走起路来尤有余力。 其实看看秦始皇兵马俑就知道,当时的兵丁,各个身材魁梧,完全不是后世在空调房长大的新新人类所能比拟的。 根据自然法则,在这样饱含各种好的坏的物质的饮水培养下,留下来的都是人杰。身体弱点的早死了。 假设把寿安公主拉到后世,在五星级宾馆里面住一晚,那她再回到大唐,回到大明宫三清殿自己的寝殿,这坚硬的床板,不洁的水源,昏暗的茅厕,一切的一切,都会让她觉得生不如死。 科技的代差是很可怕的一件事。就从卫生纸这样一件小商品就体现出来了。寿安公主在接受卫生纸这件产品时候,或许只有一点惊喜,可在她失去这件商品时候,那就不是一点愤怒了,而是十分的愤怒。 公主有了愤怒,自然是要发作的。于是原天承就成了最好的出气筒:“小和尚,你给我弄来。” “我不是和尚。”原天承恼怒的说道。虽然他一再提醒,可公主就是改不了口。 “我不管,这事,你要负责。” “可是厂子关了啊。” “那就再开。” “河水结冰了啊。” “你真笨,你不会在河上生火把冰烤化了吗?” “……”公主这脑袋,别说,还真是够灵的。虽然是馊主意,但是也好歹是个主意。 相比公主的脑袋瓜来说,董余老婆的脑筋无疑是有了点问题。随着葱怜商社的关门,厂子的停机,以及团里流传的消息,说有杨家要商社投效八成股份,团长大发脾气,估计是不肯再干了,这不关门的关门,停机的停机吗。所以董余老婆脑筋一热,就想撺掇自己郎君离开歌舞团,自己挑起一摊来。 董余全面的学习了原天承的烹饪技巧,煎炒烹炸,每样不说精通吧,也都拿得出手了。更何况这时空除了原天承,就他一个掌握后世手艺的厨子,走到哪里都能大红大紫,大把赚钱。 这厨师不同工匠,像伍丁离开了工厂,就变不出卫生纸,可董余离开这个厨房,完全可以再搭建一个新厨房。 以他的手艺,日进斗金都是很容易的事情。所以董余老婆忍不住就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在董余耳边悄悄的说了自己打算。离开歌舞团,自己创业。反正他们也不是小怜的奴仆,只是雇佣身份。 “放屁!”董余勃然大怒,一耳光把娘子从床上打到了床下,“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团长传我手艺从不藏着掖着,我有什么不懂不会的,团长总是一遍一遍的教我,直到我会了为止。我从来就没听过哪个师傅会这样待徒弟,何况团长还没收咱一个铜板。现在团长有了麻烦,你个贱人让老子做那缺德事,这也就是你偷偷跟我说,要是你在外面提起,老子就宰了你!” 董余老婆顿时吓得不敢说话了。 可虽然不敢说话,歌舞团的麻烦并没有解决。随着商社和厂子的关门,一股浓浓的忧愁笼罩在大家心上。 “革命向何处去!”原天承对小葱小怜讲道:“这是个问题。在敌我势力完全不对等的情况下,硬碰硬是没有胜算的。” “郎君说的对。”小葱和小怜异口同声的说道。 “革命的首要问题,是分清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 “我知道,杨家就是我们的敌人!”小怜赶紧说道。 “我们的敌人这么厉害,可谁是我们的朋友呢?”小葱迷茫的问道。 “我们这一次,看似实力弱小,咱们几个平头老百姓,敌人是皇帝眼里的红人,地位身份相差悬殊,不论从哪方面来说,我们都看来没有任何胜算。可是呢,我们既要看到敌人的优势,也要看到自己的优势;既要分析敌人的弱点,也要分析自己的弱点。实事求是才是正确的态度。” “我们也有优势?”小葱不敢相信的问。 “杨家还有弱点?”小怜也不敢相信。 “当然,就是圣上也有弱点,何况杨家。”原天承跟他俩谈话,从来都是这样说皇上的,没大没小,一开始俩人还担心,后来也习惯了。 “圣上的弱点和我们没关系,咱就说杨家的弱点。杨家以贵妃才金贵,之前不过是乡里野人,所以他们在京城可说是没有什么根基。一棵大树,枝繁叶茂看着很健壮,可是他们没有树根,一阵风就能吹到。而真正扛得住大风小风的,都是根基深深扎在土里的那些人。” “可现在没风呀。” “马上就有了。”原天承微笑道:“咱家里卫生纸足够,可京城卫生纸已经断货五天了。杨家赚钱,或许别人只会眼红而没什么反应,可是他们赚钱一旦影响了别人的利益,那自然下绊子的就多了。何况这次他影响的不是一家,而是全京城的达官贵人,甚至连圣人都受了影响。” “是呀!”小葱小怜顿时挂上了喜色。 “任何时候,任何时代,上位者都希望治下是井井有条的。任何混乱都蕴含着不测的风险,所以杨家赚钱或许圣人不计较,但是因为赚钱不当而引来的市井震荡,甚至朝堂不稳,则是历朝历代的皇帝不会允许的。所以,”原天承斩钉截铁的说道,“我们的敌人很少很少,而我们的朋友很多很多,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这一仗未开战我们已经赢定了!” 唐明皇果然正在大发雷霆:“荒唐,稀奇。一张小小的卫生纸,竟然引来如此多的弹劾,诸卿怎么看。”他指着眼前的一摞奏章,对着眼前几个人发火。 右相陈希烈一贯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反正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李林甫不先开口,他是不会开口的,何况御史中丞杨钊也在。这事,最跳脚的人应该是他才对。 李林甫也不说话。心里幸灾乐祸,但是面上却如古井一般,波澜不惊。 杨钊不能不说话。他心里把杨銛骂了一万遍啊一万遍。京城勋贵让商人投效是有这个风气,可是你也给人留口饭吃啊。之前最黑心的也不过要五成,你竟然让人投效你八成,换谁也不干啊。猪都比杨銛的吃相好看。 实际上杨钊虽然也姓杨,但是却不能和杨銛比。杨銛是杨贵妃的堂兄,真正的杨姓。所以杨门五家,有杨銛却没有杨钊。杨钊的杨是后来的。他是生父死了后,母亲改嫁到杨家,所以他是个假杨。 杨虽然是假的,但他本事确实真的。那俩真杨完全就是酒囊饭袋,除了钱和女人,就不知道别的,所以虽然他不是真杨,但是在唐明皇心里却很重要,一路提拔到御史中丞这重要的位置。 但是位置重要,责任也就重要了。一张小小的卫生纸,竟然牵牵连连的到了朝堂,这怎不让他火冒三丈。杨銛拉的屎,却偏偏得自己给擦屁股。把这杨钊腻味的够呛。 可是他不出手也不行。现在因为这一张小小的纸片,京城竟然隐隐有乱象。不说别的,就是自己宅里的妻妾都不干了,都在他耳朵边唠叨两天了。其实杨钊自己也觉得很不方便。原来有纸时候没觉得如何,不就是厕筹改卫生纸了吗,可是一旦没有了,他才发现的确是不行。 圣人都怒了,可见后宫也没纸了。否则这样直接抽杨銛脸面的事情,在杨贵妃那一关就过不去。 杨钊皱着眉说道:“圣人息怒,臣已查明这事主因是杨銛,让那家商社投效份额过大,结果那商社的主人又不晓得事理,竟然关张了。” “御史中丞此言甚是在理。”李林甫发话了,“想那小小商社是何身份,被杨銛招揽竟然敢拒绝,简直是罪无可恕。按小民的身份,杨銛要他投效,就该全部给了杨宅才是道理,说什么八成九成的呢,要我说十成十都不多。” 杨钊鼻子都快气歪了,有这么敲边鼓的吗。这不就是直说杨銛在抢吗。 陈希烈依然笑眯眯,老神在在一言不发。 杨钊连忙说道:“不是杨銛要八成,是他手下仆从,假借他名号,才弄出那么大事。” 唐明皇怒道:“斩!” 杨钊顿时明白了,立刻答应下来道:“臣遵旨,定斩那奴才。”他看唐明皇依然气色不消,连忙又追加一句:“臣敢保证,商社定然会马上开业,京城卫生纸一定恢复正常。” “嗯,还是御史中丞勇于任事,为国忠心。”唐明皇眉心终于舒展开,恢复了一贯的笑容。 “谢圣人赐名!”杨钊突然跪下叩头道,“从今以后,臣就更名为国忠了,以提醒自己,念兹不忘圣人的期待。” 陈希烈无声的在心里说了俩字:无耻。 李林甫偷偷点头。他理解杨钊,也就是现在的杨国忠心理。他虽然顶着贵妃堂兄的帽子才来的京城,但是受到圣人重用却主要是因为自己有才具。所以杨钊实际更倾向于和圣上亲近,因此借着改名,拉近和圣上的关系,同时多少摆脱一些杨銛事件的负面影响,果然是一步妙棋。 现在借着圣人的手,斩了杨銛的手下,打了他耳光,自己却远离了杨銛一步。免得以后被这不知深浅的东西牵连。虽然是自己的对手,但李林甫也不得不承认,杨国忠的确颇有值得称道的地方。 等俩人都不说了,陈希烈张嘴了:“圣人,鸿胪寺卿领扶桑使者在紫宸殿等候接见。” “这帮扶桑矮子,还没走吗?就他们事多,随朕去看看。” 寿安公主水处理工程已经完工,今天,原天承特意来再交代一下注意事项。毕竟这里是皇宫,不是寻常地方,出点事就是大事。 他一一交代完毕,正待告辞,却被寿安公主一把抓住胸口,拽进了闺房,反身一脚踹上房门,接着从墙上悬挂的剑鞘里面抽出一把明晃晃亮晶晶的长剑,一下抵在原天承的脖子上,把他推挤在墙上。 这是要作死啊。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二十八章 扶桑使节 原天承大怒。他倒是不担心寿安公主一剑把自己脑袋砍下来,有小强的保护,这时空任何冷兵器都伤不到自己分毫,只是毫无来由的被人用剑顶着脖子,实在不是舒服感受。 “公主,你要干嘛?”原天承尽量向后靠着,躲开公主那几乎凑到自己脸上的红唇。 “小和尚,你骗我。” “我什么时候骗你了?”原天承也懒得再说了,反正随她去叫吧。 “还敢说没骗我?好,你听我说,如果我说的没道理,我给你赔罪,如果我说的有道理,那么,呵呵……” 原天承回想自己这一路真材实料,没有半点偷工减料,可都是实打实的好材料啊,自问对得起她,倒也不怕。 “范淑兰才花了两百金,你要我一千金。我这和她那有什么不同?我看大小用料根本就是一样。” 原天承大汗。有这样算的吗。谈生意本就是漫天要价就地还钱,我要价了你没还价,那不能怪我啊,谁知道当时你不还价呢。 “你说,是不是你骗我了?还要了我两千金。我不和你计较,你再给我一千八百金子,就算两清了。” 原天承明白了,这公主猴精啊。先是不跟自己侃价,然后等一切弄好了,她倒打一耙,属猪八戒的,反倒要讹自己。葱怜商社到现在也没赚那么多钱啊。不过好男不与女斗,自己就当挥泪大奉送了,大不了还她玉佩。 “公主,你真行!我没那么多钱给你,这样吧,我不要你的玉佩了,明天我就拿来还你,这工程算我白送你了,咱结个善缘,你看如何?” “不行,你必须给我一千八百金,否则……”公主双眉一立,手里的宝剑又靠近了原天承脖子几分。 这把剑原天承早就看到过,不过他一直以为剑鞘里面是木头剑,应该是公主做法用的,她不是道士吗,可谁知道竟然是一把上好的精钢剑,杀鸡宰牛毫无压力。 现在正顶着原天承脖子,他就像小鸡一样被寿安公主手足并用顶在墙上。 原天承也怒了,生气道:“公主,你以为你这破铜烂铁能伤的了我吗?” 其实寿安公主完全不是为了钱,她只是心里莫名的想和小和尚再有点关系,也不知怎么扯上关系好,就玩了个蛮不讲理。反正,有事发生就好过没事发生。 “你说我的剑是破铜烂铁,好,你……”寿安公主一时不知说什么好了。这把剑可真不是破铜烂铁。李虫娘师从龙虎山一脉,她手里这把剑是派中至宝:鸳鸯七星剑,锋利无比。今天原天承说她拿的是废铜烂铁,这让公主恼怒异常,可也不能为了证明不是破铜烂铁,把小和尚一剑捅了呀,正犹豫中,却听屋外有太监高声叫道:“圣人有旨,传寿安公主带七星剑去紫宸殿,以镇扶桑宵小。” 李虫娘闻言大喜。刚还犹豫呢,这就有办法了。她立刻吩咐道:“哈,我这就给你看看,我这剑是不是废铜烂铁,你,换上太监衣服跟我走,快点,别让圣人着急。” 李虫娘这把剑真是当得其神兵俩字。大唐现在万国来朝,而扶桑是来的最勤快的。可是这小国总是弄点花招,从太宗时期就很讨厌这些人,但是天朝上国,也不能不搭理这些小国,体统还是要讲的。 扶桑就好像一个窥伺的小偷,总是学点东西回去的同时,又想试试主人的本事,曾经拿来国内的刀剑,和大唐比拼,虽然次次铩羽而归,但是却乐此不疲。去年就弄过这么一出,就是被李虫娘一剑砍断了他们的宝刀,如今不用问,又是来了。 寿安公主猜的一点没错。扶桑这次的使臣叫山田有礼,本着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的精神,又借着新年贺礼的时候,掏出把宝刀来。求鄙视。 其实这里面有岛国孜孜不倦求侮辱的精神,但是深一层的意思是,扶桑学大唐,那么到底学的怎么样啊,这服装饮食可以学,但是兵器制作,学了之后到底学的到不到家啊。不比比怎么知道呢。所以屡屡求比试。 原天承穿着太监的服饰,站在公主身后,偷偷看着圣人,也就是唐明皇李隆基。 大唐的皇帝是个老头儿。这是原天承第一眼的感觉。算算时间也难怪,现在李隆基都六十七了,这放在后世也可以称作老人家了,何况在人生七十古来稀的古时候。 不过老头儿却很精神,帽子下露出的头发还没有全白,还有斑驳的黑发,脸上皱纹也不是很深,矍铄而乐天,如果扔在后世的公园里面,再换上一袭白色练功服,打一套太极什么的,就跟退休老干部似的。 “虫娘,”李隆基随意的说道:“就让扶桑使节见识下大唐的刀剑吧。”这都快成保留节目了,唐明皇都看烦了。 “臣遵旨。”寿安公主领命,正要上前砍断扶桑人的刀,给原天承看看自己宝剑的锋利,却听小和尚在身后低低说道:“公主,让我来吧。” 寿安公主听到小和尚的话,以为原天承惦记着自己安危,生怕自己受伤,顿时满心欢喜,想也不想就说道:“好吧,就让扶桑使节看看我大唐的神兵。你,”她一指身后,原天承立刻上前,寿安公主接着说道:“去砍断他的刀。” 原天承可没这个心思。他出面是因为经过小强的扫描,发现这扶桑使节的刀,钢口非常的好,并不次于虫娘手里的宝剑。两相交锋,谁断还真难说。所以为了不坠大唐威名,才自己亲自出手。 原天承一剑在手,走到那使节面前,说道:“端好。” 山田有礼这次也是多少有点信心。这把刀经过扶桑巧匠打造,已经在国内斩断过多把宝刀,未曾破口,所以才再一次的挑战大唐。 原天承举起剑,却没有如往常寿安公主那样,高举过顶,一剑劈下,而是停在扶桑刀之上一拳距离,也不使劲,就轻轻的向下一划,好像手术刀切奶油一样顺畅,那扶桑宝刀顿时断开两截。 这时候的任何冷兵器,都经不住小强的超级能量啊。原天承让小强把能量聚集在鸳鸯七星剑的锋刃上,这时候别说用宝剑,就是一根羽毛积攒了这么超级的能量,都能轻而易举的划断扶桑宝刀。 山田有礼顿时面无血色。这怎么可能。万万不可能啊。这把剑去年他就见识过,斩断自己拿出来的宝刀也不是这么轻松的,而今年自己拿出来的宝刀,要比去年的那把强大的多,怎么面对同一把宝剑,表现反倒是更加不堪了呢? 山田有礼是百思不得其解。 李隆基龙颜大悦,笑道:“好,扶桑使,还有什么玩意,让朕开心呀?”他是纯心寒碜山田有礼。 不过山田有礼脸皮早就不存在了,完全不理会唐明皇的话里讽刺,依然恭恭敬敬的说道:“大唐圣人,扶桑使山田有礼,还有一样小玩意,想为圣人贺。” “那就拿出来吧。” 山田有礼一挥手,从殿外走进一人,这身形好像一头肥猪,一步三摇,沉重的脚步震的青石砖都似乎要破裂,就这么慢慢走到殿内。 原天承一看,不陌生,这不是相扑选手吗。 山田有礼鞠躬说道:“大唐是天朝上国,外臣闻大唐多喜爱角抵,扶桑国虽小,却仰慕天朝,所以我国也有一类似角抵的活动,叫相扑。此人乃是扶桑相扑第一人:姿三四郎,久仰天朝丰采,今日随臣前来觐见,请天朝武士以相扑之技指教一二。” 山田说完,那姿三四郎就把身上外衣脱掉。这一坨肉顿时显露了出来,跟一座肉山似的。从头到脚,全是肉啊全是肉。除了一块兜裆布,剩下都是肉。 寿安公主怒道:“无礼!” 山田有礼连忙说道:“圣人,公主,这不是无礼,这是扶桑相扑的标准打扮。我扶桑绝不会对大唐无礼的。” 唐明皇看着殿中这一坨肉,真有点叹为观止。唐人爱角抵不假,但是参与的人都是孔武有力,技巧高超,却没有肥的跟猪一样。这一坨肉可怎办呢? 山田有礼继续说道:“相扑的规则很简单,一丈见方的场地,双方只用推搡,而不许用别的技巧,一方出了圈就算输。” 唐明皇真有点挠头,他看了看左右。陈相依然老神在在,鼻观口,口观心,仿佛入定了一般。李林甫也有点无可奈何。 杨国忠眼珠一转,上前一步说道:“圣人,臣见寿安公主的随侍太监,砍断扶桑刀剑不费吹灰之力,想来是个壮士,不如就让他去相扑一场。” 杨家虽然嚣张,对着诸位公主都从不退让,却偏偏怕寿安公主。这其实有原因的。虽然李隆基不喜欢虫娘,让她去做了道士,可是李隆基信佛也信道。反正神神鬼鬼的都信。而寿安公主这职业,就是跟神神鬼鬼打交道的,如果李虫娘借着满天神佛的嘴,给他杨家上点眼药,那是太轻松不过的事情了。所以杨家很是忌惮虫娘。今天有了机会,折损下公主颜面也好。刚才她轻松挣了一份面子,她面子大一份,杨家就面子小一点。这算数杨国忠不会错的。而且还有一点。寿安公主这随侍太监,一看就不是那大胖子对手,输了的话,大唐颜面虽然小有折损,可是刚才赢的干净利落,总体算来一点不吃亏。至于小太监的生死,那就不是他考虑的范围了。 如果有能干掉姿三四郎的人选,杨国忠自然也不会出这馊主意,奈何这问题来的太突然,条件又太苛刻。千牛卫羽林军好手都不少,可是如果只靠推搡,那就全是看谁更肥呀,他一时真想不起来从哪找比姿三四郎还肥的人。所以只能把原天承推上去顶缸了。 “不可!”寿安公主干脆的拒绝了。这问题没得商量。 李隆基稍一沉吟,就明白了杨国忠的心意,也不由心里暗许。顷刻之间,想出一个还算不赖的解决办法,也算人才。因为他也想不出哪里找个大胖子。现在抛出去个小太监,输了也无伤大雅。扶桑第一人,来大唐不过被个小太监打发,他赢了也不舒服。何况刀子被大唐轻松斩断了。这主意,可! “就依国舅意思。” “不行!我不同意。”寿安公主当时就发飙了,走到小太监身边,拉着原天承的手就要拖着走。 原天承连忙低声说道:“没事,我能打败他。”说着,在她手心按了两下,给她信心。皇上开金口了,自己肯定是没法退的。他不想多事。 这一犹豫,寿安公主的心就乱了,只能缓缓退了回去。 原天承伸出右手,向姿三四郎招手道:“来吧。” 山田有礼连忙挥手道:“这位,壮士,我们扶桑相扑是有规矩的,你要穿和他一样的服装。” 原天承顿时一脑门汗。让他穿个兜裆布,赤身裸体的在大殿里面蹦蹦跳跳,那真不如杀了他。这可是实在做不到了。 他连忙说道:“穿成这样,我就不打了。” “扶桑的规矩且放一边,这里是大唐。”唐明皇端坐说道,“大唐哪里有扶桑的规矩?不过念在你们远来是客,就脱了上衣帽子相扑吧。” 脱一半,留一半,还算勉强可以接受吧。原天承脱掉上衣帽子,光着上身,站在场中。 之前他太监打扮,又一直低着头,所以无人注意到他,现在却藏不住了。那近乎完美的身躯,似乎散发着有些妖异的光芒,引得殿里众人齐齐望向原天承。 唐明皇顿时吃了一惊。这哪是太监啊,看那一头短发,分明是个和尚!他这一身肤色竟然白过贵妃,而那一块块坟起的肌肉,好像藏着无穷的精力。 这怎么可能是太监!莫非他是公主的…… 寿安公主也是第一次看到原天承的身体,立刻被吸引住了,再错不开眼光。 “来吧,”原天承招招手,“快点。” 姿三四郎是扶桑第一相扑高手。其实相扑以力量为基础不假,但是也需要许多的技巧,不过山田有礼故意不说,就是为了让姿三四郎充分发挥优势,好赢一局。 姿三四郎自然明白山田的意思。看着原天承,跟自己比起来,就好像蚂蚁和大象,用头发想也会赢得轻松啊。 他到不想速赢了,反倒想折辱下原天承,给他来个全套,推拉拽搡,弄得半死再扔出去。所以一步一跨的,迈着沉重的步伐,咚咚作响的走向原天承。 原天承很是不耐,他可不想长时间的暴露在这么多人的眼睛下,所以又挥挥手道:“你走快点。” 山田面色一沉,用扶桑话命令道:“姿三四郎,快点解决了他。” “呦西!”姿三四郎听了命令,立刻双手张开,如一堵墙一样环抱向原天承,只要被他抱实在了,以他的分量,压也压死对手了。 寿安公主芳心一颤,忍不住迈上一步,想要阻拦,身后宫女连忙拉住她。 李隆基都有点不敢看。心说,是不是杨国忠这计策太蠢了? 就在大家提心吊胆时候,却见姿三四郎这大肥猪就好像触电一般,炮弹一样飞出了大殿,直接摔到了庭院内。 当然,本时空的人不知道触电,也没见过炮弹,他们只看见姿三四郎好像一块装在投石机里面的石头,被远远的丢了出去。 在小强面前,姿三四郎连蚂蚁都算不上啊。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所有人都傻眼了。 不过唐明皇毕竟是唐明皇,瞬间收起惊讶,笑呵呵说道:“扶桑使,朕兴趣都来了,你就给朕看这个?” 山田有礼一脸羞愧。即使再没脸皮,也受不了这打击啊。扶桑第一相扑高手,被一个小太监给扔了出去,自己都没见人怎么发力。 他连连鞠躬,然后收拾好断刀,灰溜溜带着姿三四郎跑了。 原天承捡起衣服,正要穿上,却听唐明皇冷冷说道:“那和尚,你究竟是谁,给朕从实招来!”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二十九章 赐名 原天承穿好衣裳,转身面对唐明皇说道:“我不是和尚,我只是……” 没等他说完,寿安公主抢过来截住道:“他只是一心向佛,所以才剃发的。”虫娘知道原天承又是要说他有病,所以不能留发,可关键是李隆基是个老人,他最讨厌听到生病这样的字,一旦原天承这样说了,那后果真难测,所以赶紧想了个说法。 “哦?一心向佛?那对佛经肯定不陌生了。朕出个题,你给朕释法。”唐明皇本来就要传左右卫士拿下这冒充太监的小和尚,可是看原天承眉目清秀,让人天然生出一股好感,就又变了心思,想试试他的真假。若是假的,那再处理不迟。 寿安公主顿时面色巨变,没想到老爹这脑袋跟风车似的,转的还挺快。她可不知道小和尚懂不懂佛法,别一问三不知就坏事了。可现在也没别的办法,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总不能让他受任何伤害。 “圣人,请。”原天承很坦然。他前世闲暇时候也曾涉猎过各种古籍,儒道释都有一些参研,所以不是门外汉,算是小有心得。 这种平静的态度让唐明皇很是满意,也就高看了原天承一眼。出家人如果还看不透红尘,那也不过是假和尚而已。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 '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唐明皇缓缓开口道。这是《金刚经》里面的一段话,若是真和尚,自然不会不知,若是假和尚,那就必然露馅了。 “你给朕解一下这段佛经吧。” 寿安公主芳心纠结。这段经文她倒是懂得,可怎能告诉小和尚其中含义呢?自己说肯定不行,提醒的话,在大庭广众之下也没法提醒啊,正在犹豫是不是干脆装晕引起混乱,却听原天承张嘴不徐不疾的说道:“《金刚经》第三十一品,这段话已经接近佛家真谛了。” “哦?”唐明皇来了兴趣,小和尚竟然说这段话接近佛家真谛,那真谛是什么?一段话就能接近?要知道之前听高僧解读经书,可从没听过这样的话。 这时空有身份的人,不管真喜欢假喜欢,都对佛经多有涉猎,堂上诸公都听过这段经文,却没人敢说这一段经文就接近真谛。顿时都打起精神关注这冒充太监的小和尚,连陈相都禁不住睁大了眼睛。 “佛说这段话里面,涉及到两个概念,一个是名,一个是实。释迦摩尼问须菩提,有人说,听到佛说的各种见,可以说是佛的看到,也可以说是佛的感知,更可以概括为佛的各种认识,就是佛的道理了,你说对不对?” “须菩提说,佛祖呀,人们这样说是错的。世尊说的我见等等,并不是佛的道理,如果人们要以为这个是佛的道理,那就错了。如果有人以为这就是佛的真理,就是误入歧途了。” “世尊说,须菩提你说的对啊,人们把我说的话奉为圭臬,实际是离佛家真谛越来越远了,我说的话,说了就算了,拿我的话去追寻佛的真谛,就是太过着相了。” “这段话如此解还不透彻,不如我换个说法。” 寿安公主美目圆睁,不可思议的盯着原天承,这小和尚难道真的是和尚?怎么佛经也懂得呀。 原天承前世虽然对于佛经多有涉猎,可是手下都是搞科研的,也没人跟他参详这些,因此今天有机会讲起来,到有点不吐不快的感觉。他继续说道。 “佛说,须菩提,我讲过红颜美女,有人以为这就是佛。对吗?” “须菩提说,世尊,他们错了,他们以为嘴里说的红颜美女,就是佛,实际不知道你只是用红颜美女是如何养成的,来解释佛法。而人们只看到了红颜美女,却不能领会红颜美女成型的背后道理,自然就着相了,也就离佛家真谛越行越远。” “须菩提,你说的对呀。我口中说的红颜美女,要讲解的却是背后的白骨骷髅,人们只听到红颜,却不懂白骨,这就是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实际我说的是本质,人们看到的是现象,所以只看到美女就是着相。” “名,就是美女,实,就是美女养成的过程。世人不理过程而只看到结果,自然就是着相了,也就离佛越行越远了。” 寿安公主忍不住拍掌道:“小和尚,讲得真不错。” “不过,”原天承继续说下去,“我认为,以上的释法还停留在表面,实际佛祖的意思是,凡人们呀,我说的什么话,都是瞎扯,你们信我就傻了。” 这句话一出,举座皆惊。 原天承不慌不忙继续道:“若然不信,那就看看《金刚经》最后一品,言道:‘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就是说一切都是虚幻的,那么既然一切都是虚幻,佛经怎么又能实在呢?如果佛不是虚的,他这句话就是矛盾的。一切是世间万物,佛也是其中之一。所以佛也就是虚的,既然佛是虚的,又如何让人相信呢,所以上一段话的意思就是,如果人们信我,你们就是傻瓜,如果不信我,才能成佛。” 一席话说得大家都傻了。之前不论多么尊贵的僧侣,多有学问的禅师,解读佛法都是以佛为最高,在这个基础上解释,可今天一个稀奇古怪的小和尚,张嘴就说佛是虚的,让人不要信佛,可偏偏引经据典都是佛经上的话,这简直是以彼之矛攻彼之盾,用佛经上的话来解读佛,偏偏有很有道理,好像细细品读,的确如此。 一时大殿之内鸦雀无声。 论身份,殿里哪个都比原天承高十万八千里,大唐之主唐明皇就端坐上面,可是现在讲的是佛经,佛经讲众生平等,所以反倒不好用地位压人。可是若说此人胡说八道,在座的都是有学问的人,睁眼胡说还做不到那么无耻,因为小和尚的确讲的有道理。 “果然是粗通佛经。”唐明皇不能不说话了,“佛家典籍浩如烟海,岂是你小小年纪就能明白的,不过念你真心向佛,又连败扶桑使者两场,朕就赐你个法号:玉僧。” 寿安公主连忙使眼色,原天承明白,赶紧谢恩。 “不过,我这大明宫岂是任由人来去的,玉僧,你要给朕个解释,怎么来到我大明宫。” 这时候寿安公主不能不说话了,自己带个和尚进来,这要传出去,自己的名声估计和高阳公主也差不多了。 “圣人,玉僧来是给虫娘休憩寝殿的。” 唐明皇眉头皱起,休憩寝殿,这么大事怎么自己不知道啊。 看他皱眉,旁边高力士连忙走上来,低声说道:“圣人,前几天公主跟力士提过,但不是修什么寝殿,只是修茅厕。臣想不过是一间茅厕,也就没打搅圣人。” 唐明皇眉头展开,笑道:“原来如此,怎么玉僧还是匠人,竟然会修茅厕。哈哈,哈哈。”他给原天承赐名玉僧,自然是因为原天承那白如玉的一身肌肤,可是这样一个人却在修茅厕,这画面太有强烈的对比性,让李隆基忍不住笑出声来。 “今日朕乏了,诸卿都退下吧。虫娘玉僧留下。” 等人都走光了,唐明皇说道:“虫娘,现在没外人,跟朕说说吧,究竟怎么回事。”原来李隆基总以为自己的公主和这个小和尚有了私情。其实也难怪,老李家这方面擅长,前有武则天,后有高阳公主,现在出个寿安公主一点不稀奇,何况以二十岁高龄还不出嫁,唐明皇现在看着公主,也有点愧疚。 给原天承赐名,也有这方面的意思。即使公主偷人,也偷的是个高僧,不是一个田舍汉。当然,偷人可以,嫁给他那是万万不能的。大唐有着大把的年轻俊彦等着公主挑选的,哪能嫁给个小和尚。 寿安公主心里跟原天承有私,可事实上却一点没有,因此倒也没什么不好讲的,于是一五一十把经过讲完。 李隆基没想到眼前这小和尚竟然是葱怜商社的主人,顿时又高看了原天承一眼,想了想说道:“起驾三清殿,去看看这个卫生间究竟是怎么个好法。” 纵然是大唐之主,纵然是天朝皇帝,也没见过如此奢华的茅厕啊。通体是雪白的瓷器铺成,简直晃的人眼疼,摸上去,又细腻的犹如妃子肌肤。这叫水龙头的玩意,真好用,这边一开就是热水,那边就是冷水,也太方便了。比宫娥伺候还好的多。冷热随心。 再看这抽水马桶。在一次又一次看着强烈的水流把用作实验的卫生纸麻利冲走之后,李隆基心内大喜。他的见识自然是高明的多,顿时就明白这玩意的好处。干净卫生,当然现在还没卫生这个词。 唐明皇脑海里面顿时浮现出杨贵妃坐在马桶上的模样。有这个卫生间,这个抽水马桶,那贵妃岂不是会更加的…… 唐明皇满心欢喜,不过当着女儿的面自然滴水不漏,只淡淡的吩咐道:“玉僧,朕的寝殿也需要一套这种,嗯,卫生间。力士,这事你和玉僧商量着办,朕要尽快完工。”说着,拿着从虫娘这里搜刮出来的卫生纸,翩翩而去。 寿安公主一扭原天承胳膊,说道:“你上次给我的卫生纸,都被圣人拿走了,赶紧再给我送来点。” “公主,你能不能别老占我便宜?”原天承不满的说道。 “那一千八百金算你先欠着我的,这次卫生纸的钱,我给。”寿安公主嬉笑说道。 一场闹剧以杨家仆人被斩,商社从新开张做了了结。从此大唐多了个假和尚,法号玉僧,听说还是圣人赐名。又听说这玉僧才是葱怜商社的真正主人,那杨家如此权势,就是被他施展手段,弄得灰头土脸,一时原天承名声大噪,整个长安几乎无人不知玉僧名号。 人出了名自然有好处。自此再也没有人敢打葱怜商社的主意了。小葱和小怜都是欢欣鼓舞。但是有好处自然也有坏处。这名声谁都需要,而想出名的人却没有原天承这么好运气,能得到圣人夸奖,于是退而求其次,来投靠玉僧,或者打败玉僧,都是出名的好手段。 小怜的府上自此宾客不断。各种各样来访的人都有,以至于前后院这么短的距离,就因为跑得次数实在太多了,竟然快把钟门房累趴了。不过再累钟正也高兴,团长有了名声,他们每一个人都高兴。这是一个奔放的年代,各路能人层出不穷,人人也以名动天下为目标,所以大唐才兴盛无比。 接了皇上的活,自然不能怠慢。原天承白天带队进宫修卫生间,晚上回来就面对着一摞请柬。 这年头夜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和后世花天酒地的夜生活比,如今的大唐远远超过后世。无他,这年头嫖妓是合法的。不但合法,还是风流韵事,没名的人如此,有名的人更要如此,否则怎么是名人呢。 虽然和尚是不能犯色戒的,可谁都知道原天承是个假和尚,老婆小妾都有了,所以根本就没什么戒不戒的,每晚都被扯着去花天酒地。 小怜自然不肯允许原天承在自己过门前如此,所以每晚都派小红都跟着郎君。反正这行小红也熟悉,遇到天承不懂的地方,还能给郎君拾遗补缺。 原天承到也顺其自然。来到大唐自然要融入大唐。不融入怎么了解真实的大唐?不了解又怎么执行自己的计划呢? 原天承的终极目标是建造一个新的土行孙,再穿越回原来的时空。 他半生孜孜追求的目标就是空间穿梭,可因为这件意外的穿越时空事件,让他相信时间的穿越也是有可能的。这要是在原时空,绝对是开天辟地的划时代突破。随意在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穿越,这还是人吗? 不过要实现这个目标,目前看来几乎是绝不可能的。工业革命几百年之后,才产生了土行孙一号,自己要在几十年的时间完成几百年的历史复制,实在是比登天还难。 就好像航天事业,是通过一代又一代人的辛苦努力,从高层的几百人,到中层的几万人,到作为基石的几十万几百万人,才有了嫦娥登月。自己想一个人在一代人时间内,从零开始,造出发射场,登月火箭,月球车,以及各种相关设施,完成登月,的确是近乎不可能。 但是原天承从来没放弃过。他知道,工业体系是一个金字塔形状,庞大到近乎恐怖的底层,支撑起厚实的中部,然后是精华的顶端,就是工业时代的结晶。比如自己手里这枚戒指。不过他准备把金字塔类型简化成电梯类型,一概无关的门类统统舍去,比如纺织业,完全可以不理会,反正这时代也不是没衣服穿。在精简再精简之后,也许在有生之年,勉强能达到需要的高度。 事在人为。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三十章 门阀 今天的夜宴比较不同,竟然是熟人请客。河间郡王的后人:李成。 李成尴尬的端着酒杯,向原天承拱手道:“小菩萨,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我给您赔礼了。” 实际原天承对于当日的事情,根本不在意。只要李成不惹事,那就没事。所以端起酒杯笑笑道:“饮胜。” 李成自从那日又被惊吓了之后,真是想起原天承就害怕。这明明不是人啊。可是今天他不得不厚着脸皮来请客,因为他妻子娘家来人了。 李成的妻子郑如云,是荥阳郑氏的旁支。这荥阳郑氏可是当时实打实的门阀,根深叶茂,实际隋唐两代,皇室和门阀一直是共存关系,甚至在人们心里,唐朝的皇室,老李家,还不如那几大门阀有传承,这也是老李家耿耿于怀的事。 荥阳郑氏,今次派出了郑闲来见原天承。他是阀主嫡孙,这一代郑氏小辈中的第一人,年纪刚刚过三十,因为父亲多病,实际上主持着郑氏一族的日常活动。 通过郑如云的关系,让李成居中联络,宴请原天承。这李成只得硬着头皮上阵,还好原天承不但来赴宴,还原谅了他过去的冒犯,李成心里才有点踏实下来。 “玉僧,”郑闲是今晚的主人,也端起酒杯笑道:“这酒杯,嫩白似玉,色纯,质正,远非邢越两窑可比,莫不是葱怜商社出的?” “子简的眼力,在下佩服。”郑闲字子简,他手里的酒杯正是瓷器厂不久前推出的一款,小怜才展示了没十天,这里就出现了,看来这间欢场的主人很有些门路。葱怜商社的瓷器是当今京城最热门的货物,而且僧多粥少,完全的卖方市场,有钱也买不到的。 “我自问也算见识过些世面的,可葱怜商社这两样货品,卫生纸和瓷器,却是闻所未闻,可叹我往日自负见多识广,今日一见玉僧,才知道自己竟是坐井观天了。”郑闲不着痕迹的捧着原天承。 “天下之大,又有何人不是坐在井中呢。”原天承淡淡说道。 “奴就不是。”原天承身边的女人扭着身子,几乎要钻入他怀里说道,“奴坐在玉僧怀里。” 小红狠狠的瞪了一眼原天承怀里的女人,却又无可奈何。这时空男人都是如此,若是原天承非要另类,那就是反人类了。 “咳咳,慕容小娘子。”原天承还是稍微有点脸红的。怀里的女人热情如火,似乎要化在自己身上一般。幸亏原天承几乎夜夜笙歌,否则还真把持不住。 郑闲是下了功夫的,把原天承的过往查个底掉,连他曾经对着慕容岚流口水都调查出来了,所以今夜特地包下了慕容岚,招待贵客。 “哈哈,女人是女人,男人是男人。”郑闲豪爽的大笑说道:“玉僧,说心里话,这世上让某佩服的人不多,足下算一个。” “不敢当子简如此美誉!”原天承客气道。 “当的。”郑闲认真的说道:“这世上多是因人成事之徒,包括在下,若不是身为荥阳郑氏,没准也就是个田舍汉。可玉僧却不然,一到京城,就单枪匹马创下偌大基业,竟被圣人赐名,这都是足下赤手空拳拼出来的,所以某真心佩服。” 郑闲这样说了,原天承也只能不说话了,安心感受怀里的异样。胡女果然不同,和小葱完全不是一样的感觉。 “玉僧,你是明白人,所以也不需要遮遮掩掩的。你商社的两样货品,是现在京城最热门的,而今后的发展更是不可限量,这你我都清楚。我只问玉僧,有没有想继续向外发展?” 明白人。原天承心里点头。实际上虽然卫生纸已经在京城很普及了,但是意识到这小小纸张分量的人却不多。就如后世的互联网,刚开始运作时候,只有极少数聪明人意识到它的价值,并且抓住机遇发展起来,大多数人不过是使用而已。 郑闲无疑是个明白人,而且还是个聪明人,聪明人知道自己有什么能拿来交换,而不是像杨家一样傻呵呵的硬要白吃。双赢才是道理。 “我自然有这个打算。” “玉僧,”没等郑闲接口,他身边座位上的一人先截断说道:“葱怜商社的货品固然是妙绝,可在下有一些冒昧的话,不知当不当讲。”这人是郑闲的幕僚:于宰。 这时候原天承自然不能拒绝。 “玉僧,想那纸张,是为了记录圣贤言行,功,德,行,言,以传后世。今日葱怜商社以纸张入那五谷轮回之地,怕是于圣贤不敬吧。”于宰这一番话倒也不是没有道理。实际上纸张作为厕纸,在古时候出现之后,一直被很多人诟病。大多数人认为字就是学问,而学问是不应该被糟蹋的。 于宰说这番话,虽然明面上是指责卫生纸,但是实际上却是为了折损点原天承的气焰。如果郑闲不看重卫生纸生意,他根本不会来见一个无名小辈。原天承即使被唐明皇赐了一百个名字,也和他无干,京城那么多高僧也没几个入的了郑闲眼的,何况一假和尚。他来完全就是为了卫生纸和瓷器。尤其是卫生纸,这里面蕴含的价值他比谁都清楚。不过既然是谈判,自然有白脸红脸,幕僚于宰就是唱反角儿的。而且借着于宰的话,也可以掂量掂量原天承的分量。看看格局大小。 “于君的话也不无道理。”原天承暗地里捏了捏慕容岚的腰,让她的手老实点,接着说道:“仲尼著春秋,是刻在竹简上的,那时候并没有纸,是吧?” 大家都点点头。 “自东汉蔡伦发明造纸术以来,历经几百年到如今,才有了各色纸张,以记圣人功德言行。可见,在纸没有出现之前,圣人的功德已经有了。就是说,圣人的功德是本质,而纸不过是表象。就如在纸之前的竹简。都是表象而已。纸和竹简,都不是圣人功德,他们只是记录的载体而已。” 原天承笑笑说道:“诸位想一下,年代更迭,现在有了纸代替之前的竹简,那么若干年之后,会不会有新的东西来代替纸呢?也许有一天,我们不用纸就能看圣人教诲。” 于宰眉头紧皱。他想不出没有纸,还怎么写字。毕竟他不是穿越者,没见过电脑。 原天承总结道:“所以于君所言,有失偏颇了。纸并不是代表圣人言行,就如一旦有朝一日,纸被别的什么取代,而圣人言行依然会存在一样。所以,既然纸和圣人言行是两回事,我们就无需担心这个,于君过虑了。” 郑闲顿时又高看了原天承不知多少。这假和尚胸中有丘壑啊。要知道当时的知识全掌握在有钱人家手里,像原天承这样能前后几百年的看问题,就是几大门阀族中的翘楚,也很少达到这样高度。 值得一交。 “玉僧,我荥阳郑氏,在东北几道可说小有影响。都畿道,河南道,河北道,河东道。远至登州莱州,甚至新罗靺鞨,郑氏说话多少还算点数。这条件于你可满意?” 随着郑闲报花名一样的报出这些地名,原天承立刻在脑海中展开一幅地图。果真是名不虚传,这一块范围之大,直接将后世的东北和河北山东都包括进去了。 不过估计多少有吹嘘的成分,因为山东属于清河崔氏范畴,那里的主角可不是郑氏。不过门阀互相通婚,估计郑氏势力可以达到,也说的过去。 原天承点头微笑。 “若是与我郑氏合作,玉僧意下如何?” “好!”原天承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他并不为了赚钱。在满足了自己基本生活需要之后,钱对于原天承来说有什么意义呢?甚至比不上后世一个发电机。他宁可用所有的钱来换一部发电机。 原天承需要的是尽可能的了解这个大唐。资料得来终觉浅,真正的摸底考察需要踏踏实实去做,而商社的合作扩张无疑是最好的一个方式。比起自己硬碰硬到处走,这简直是不费吹灰之力。 有地头蛇接洽,可说是无往而不利。通过这种合作方式,原天承认为自己可以比较接近真实的了解本时空的实际生产能力,组织能力,以及其余方方面面。 “玉僧,”郑闲正容说道:“葱怜商社的货品都是你灞河上那作坊所出,如果从京师远运到荥阳,这一文的成本就要变成五文甚至十文,所以在下的意思是,在荥阳也建造一处作坊,当然人员都由你出,郑氏绝不过问,我只负责销售,五五分成。” 有诚意。原天承明白郑闲的意思。这年头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他担心自己为了保密,不肯把作坊盖到别处,这样运输成本巨大会让利润极度萎缩,所以特意提出了避嫌,不插手作坊建造。 不过原天承根本不在意什么泄密不泄密。他本就不是为了赚钱才联合郑氏。泄密就泄了,如能泄密到天下,那对原天承来说才是好事。造纸厂实际是一个后世的生产流水线,如果大唐所有工匠都有了这样类似后世工厂的经历,他以后组织大生产才轻松。不过这显然不可能的。即使郑氏想偷师,只一个齿轮这关就过不去。 “我。”原天承还没说话,就感觉身体突然一热,不由叫道:“慕容小娘子,你慢点。” 在原天承的设想中,自己的重回后世计划之所以有一丝成功的可能,就是因为自己可以绕过许多弯路,不做无用功。 比如蒸汽机。它的发展是从最原始的一台机器,通过无数人不断的完善、修改、提高、从新设计,一代一代的走过来的。而原天承的优势是站在历史下游,可以从这一系列的蒸汽机中挑出最适合自己的一款,不用绕远。 但是科技结点可以走捷径,却不能跳过。比如原天承如果直接想蹦到内燃机时代,就根本不可能。没有最开始的煤炭复合体,怎么可能有高质量的钢铁来造发动机。 所以可以取巧,却不能作弊,这就是原天承目前面临的形式。他准备在第二个作坊里,开始大唐的工业革命。第一步就是造蒸汽机。 在千挑万选之后,原天承选择以水管锅炉做动力的,多胀式蒸汽机。他命名为天宝10-1型。这款蒸汽机以史上诸多蒸汽机为原型,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又以大唐的手工业的实现能力为基准,完全不动用小强来作弊,完成了图上作业。 不过现在还没完成唐明皇水处理工程,所以原天承暂时走不开。好在这时空的节奏完全不是后世那种快到让人发疯的频率,所以郑闲觉得很正常。他按照原天承的交代,先返回荥阳,为后期搭建作坊做前期准备。 原天承这边加快施工速度,希望能尽快的完成这大唐皇帝交代的工程,好赶紧开始开启大唐的工业化进程。可是世间事,往往是天不遂人愿。他想快点结束,却不知唐明皇又有了新主意。 说起来这都怪高力士。这厮见识过全套工程后,对于抽水马桶什么的,惊艳过后,倒也习惯了,但是他看上了抽水井。作为圣人的耳目,高力士把大唐的江山时刻放在心上,民生,尤其是他关心的。 这一口井的价值,可比什么抽水马桶高太多了。在地上插一根铁管就能出水,这要是普及下去,岂不是大唐全境之内,都再不受旱灾之苦? 本时空的庄稼基本上是靠天吃饭,水利工程非常有限,所以一旦遇到旱涝不均时节,往往颗粒无收。这时候就要靠朝廷的救济。在盛世还好,朝廷有力,吏治清明,救灾的米粮总能多少落在灾民肚子里;若是末世,朝廷乌烟瘴气,吏治一塌糊涂,那灾民自然就只有反他娘的了。 如今有了这抽水井,至少不怕干旱了。唐明皇喜欢祥瑞,什么白毛鹦鹉,双穗稻谷,都是吉祥。可高力士知道这都是假的,于百姓又有什么好处呢?只有切实保障天下生民的肚子吃饱,大唐才能一代接一代传下去。这样的东西不是祥瑞什么是祥瑞。 于是高力士就把原天承当祥瑞给献了。 唐明皇是缔造开元盛世的皇帝,自然眼光足够。只是他近年无心国事,才疏忽了这点,如今高力士一提,他马上就明白了。于是再次召见原天承,准备任命他为将作监监司,负责推广抽水井。 原天承没想到不经过科举,竟然也有官当。不过他不准备答应。在其位谋其政,这时候的官还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的,盛唐时候对官职发放管理严格,如果自己坐在这位置,不说别的,就是天天蹲在官衙里面,就太耽误时间了。 “圣人,”原天承摇摇头说道,“小民愿意把抽水井的手艺完全的交给朝廷,只要朝廷选派匠人来跟小民学,不出三天就可以学会。这实在不算什么了不得的功业,小民又是山野村夫,如果就此当官的话,怕是于诸位同僚,于我自己,都是相看两厌恶。不如不看也罢。” “哈哈,玉僧,若是乡野村夫都能说出这番话,朕想着,我大唐该是何等昌盛呀。”唐明皇倒是没再为难原天承。 不过小葱对于自己和官夫人身份擦肩而过,倒很是唏嘘了一阵。在京城日子久了,又经营着眼下最热门的商社,她没少见识过各个品级的官太太,心里很是向往。如今只要郎君一点头,自己就是官夫人了,可谁知道天承摇头了。要是当时自己在,死活也得按着他脑袋点头。 小葱叹口气,又打开钱箱子,把圣人的赏赐放了进去。既然不肯当官,那就在别的方面补偿,唐明皇不是个小气的皇帝。小葱望着自己的百宝箱,目前也只有看着这些宝贝,才能慰藉自己深深受伤的心灵了。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三十一章 虫娘的玩意 受伤害的不只是小葱一个。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世上还有一个女人比她受到的伤害更深,深到必须用剑说话的地步。 如今原天承又被寿安公主用剑挟持到墙角。李虫娘双眼冒着汹汹火光,几乎要烧着了原天承。他赶紧向后躲,可后面就是墙,实在退无可退。 “公主,有话好好说,你别老用你的剑啊。”原天承不得不小心翼翼的扶着公主,免得她一口把自己鼻子咬掉。 “小和尚,说,你为什么不做官?”寿安公主就是为这事发火。所以得个机会把正施工的原天承就抓到了自己寝殿。 李虫娘这气生的看似莫名其妙,其实不然。她这年纪已经是老姑娘了,而对于原天承,她是一见钟情,芳心暗许。可一个公主,一个草民,地位相差太大了,成婚着实有难度。但是如果原天承做了官,那就不同了。不管大小,总是官啊。实际将作监监司还不算小,尤其做了驸马之后,还可以升呀。但是原天承一口回绝了,这其实是堵死了寿安公主梦想中的道路,她如何不恼? “我不喜欢做官。”原天承自然猜不到公主想法。只是这嘴巴离自己太近了,很容易造成误伤。 公主心里气得要命,身体却很享受小和尚扶着自己肩膀的感觉。她更加使劲压了下去,感受到自己胸膛顶着小和尚的身体,气哼哼的道:“大唐没有人不喜欢做官。你不喜欢做我大唐的官,难道你要去做别人的官?”说到这里,公主好像明白了什么,眼神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提高声音道:“小和尚,我明白了,你要谋反!” 原天承听到公主这样说,惊出一身冷汗。他顿时也不装了,一矮身从公主剑下躲了过去,绕到公主身后,一把将她嘴巴捂住,长剑反手卸了下来,扔到一边,把公主牢牢顶在墙上。 “你疯了!”原天承压低声音在公主耳边说道:“我没事谋反干嘛?我有吃有喝,有老婆,过的好好的,我没事谋什么反啊。” “那你干嘛不做官?”寿安公主被原天承整个抱在怀里,压在墙上,不但不生气,反倒很是享受这种快乐。她使劲扒开原天承捂住自己的手,低声说道:“呵呵,小和尚,你怕我说你谋反,我记得了。以后你要多多听我的话,要不然,哼,我就说你要谋反!” 她一直觉得原天承油盐不进,权势美色好像全打不动他,这下好了,总算知道他怕什么了。捏住他的把柄,不怕他不听话。 原天承暗叫倒霉。这公主完全不按常理出牌。实际原天承也不知道自己怕什么,只是当时下意识的行动,现在想想,自己原来对于大唐,还是有些畏惧的。 “你别胡说,这样会害死我的。” “那你去当官。” “公主,我不喜欢当官,我有吃有喝,还有的玩,什么玩意我都有,我干嘛当官?” “你有什么玩意,给我玩会。”寿安公主突然来了兴趣。 “这个……”原天承挠头了,他刚才只是那么一说,可现在公主认真了,他能拿出什么玩意呢?拼命想了想小强身体里面有没有收藏过什么玩意,一时也想不起来,于是单手控制住公主身子,把她压的紧紧的,说道:“你别动,我想想。” 压的公主不能回头之后,他赶紧让小强变出屏幕,输入“女人玩具”四个字,马上开始搜索。结果出来之后,差点把原天承气晕了。竟然满篇都是“按摩棒”的资料。 他连忙换了搜索关键字,写作“女孩子玩具”,总算这次出来的结果还算正常,但是都是些芭比娃娃,绒毛玩具,假首饰,玩具项链什么的。他的戒指里面一样也没有啊。他戒指里面最多的是药品和医疗器械。想到这里,他突然有了灵感。 小强的工作原理,对于原天承来说,一直是一个迷。这是一种神秘的元素,有着无法用科学去解释的现象。比如小强合成过的抗生素,实际是在原时空用药水通过特殊装置灌入小强体内,然后就被小强分解,之后就不知道存在哪里了。只是需要的时候,可以直接合成出来。 这个过程需要大量的原材料,比如随便一种广谱抗菌素,就需要几吨的原料,否则小强无法得到足够参数,完成不了分解贮藏。可是当小强完成了转换,那几吨的重量就消失于无形,小强依然不过十几克而已。 这神奇的特性使小强成了一个最佳的救命伴侣。可是原天承当天怎么会想到在这里放几十吨毛绒玩具来古代逗女孩子呢。所以他虽然灌入了很多东西,却独独没有女人玩具。 不过刚才着急的扫描小强库存发现了一样好东西,肯定能让寿安公主喜欢。香水。也不知道是哪个手下无聊时候调动的物资,弄来了几十吨各种各样的香水,给小强灌进了身体里。 即使在高层次,研究人员也还是人,有喜怒哀乐,有时候也会搞笑,也会无厘头一下。不过这无心的玩笑,却正好救了自己。没有女人能抵抗香水的诱惑。 原天承让小强合成出一个瓷瓶,里面装满了香水。实际小强身体里面玻璃瓶也吃进去不少,足够合成各种各样的玻璃制品的,只是为了不让公主吃惊到饶不了他,还是瓷瓶比较稳妥。 不管什么瓶子,只要是香水,就足够对付这臭脾气公主了。 “这小瓶真是漂亮呀。”原天承放开了公主,递给她了瓷瓶。寿安公主拿在手里,左看右看,很是欢喜。小巧玲珑的瓶子,淡蓝色的花瓣在瓶子上,仿佛真的一般,拿在手里简直不舍得放下。 原天承不得不提醒公主,不要买椟还珠,这瓶子不是重点,重点是里面的东西。 小强的制造水平是这时空完全比不了的。瓷瓶和瓷盖之间完全没有缝隙,一点香味都漏不出来,难怪李虫娘不知道。 原天承打开瓶盖,顿时,一股兰花的香味飘散出来。这时空的女人有熏香,有干花,也有这样那样的香味,可是这都比香水的味道差太多。香水的制作,后世大工业时代,要经历几十道工序,有各种精炼工艺,诸多物理的化学的方法,还有专业的调香师,专门为了打动女人心而制成的产品。这种产品就好像佛家的当头棒喝,只要女人一闻到,顿时心里就随着香味飘来荡去。在旧时空,一瓶高档的香水,足以让女人颠倒,那么到了大唐,更是要了女人的小命了。 如今的寿安公主已经有点失神,手里握着瓷瓶,竟然不敢相信里面会有这么好闻,这么诱人的味道。 原天承见这样也不是个事啊,就把公主的小手牵过来,拿起小瓶在她手腕点了一滴,然后说道:“低头,脖子上也要用一点。” 寿安公主听话的低下了头。 原天承看着公主修长细腻的脖颈,心里不由得一荡。怎么说寿安公主也是个大美人啊,尤其是略带蓝色的眼眸,更有一番神秘气质。只是这脾气简直跟小狗似的,翻脸就咬人。 他忍住遐思,在公主的脖子后面,耳垂下面,各自滴了一滴。然后盖好盖子。公主连忙把瓶子抢了过来,说道:“这个是什么呀?小和尚,怎么这么香!这么好闻!” “这叫香水。” “小和尚,你怎么这么多好东西啊。连我都没见过。”寿安公主闻着自己的手腕,那芬芳的气息,“兰花的香味呀。” 原天承点点头。刚才他也没挑选,直接选了一样,也不知道是什么香味。既然她说是兰花,那就是兰花吧。 “咦!”寿安公主突然脸色一沉,怒道:“你一个大男人,天天带着香水干嘛?是要准备讨好哪个小娘子去?”说着,一把就拽住原天承的手腕。 别说,公主这手腕还真有劲。 原天承使劲掰开她手指,说道:“我哪天天带着香水了,这是我特意准备送给你的。”跟女人吵架要不得,原天承很明白这个道理。 “胡说,如果今天不是我去找你,你也不会来看我。” “当然了啊,你是公主,你才能在宫里面随便走,我一个小民哪里能乱走呢。所以我只能天天带着,遇到你再给你啊。” “说谎,你干嘛要送给我这么好东西。” 谎话就是这样,只要一开口,就需要后续无穷尽的谎话去圆。因为来历的问题,他说了无数的谎话,现在也不在乎再多说一个。 原天承这一世已经是从新做人了,对于女人的心理把握很准。 “我不是欠你钱吗,怕你找我要账,所以送公主你小小的礼物,让你别催我。”谎话说的不错,可说完之后,原天承发现自己犯了个错。原来不存在的债务竟然被自己坐实了。这真是欠抽。 “嗯,算你有道理。那钱我不着急,你好好记着,你欠我的就好。”原天承一番话说的合情合理,寿安公主芳心甚是满意。 “小和尚,我问你,这香水,你铺子里面会卖吗?我老派太监去你铺子里面看,没见有香水卖的。” 原天承可没打算卖香水。他连连摇头道,“没有卖的。这是我自己做的。没得卖。” “是你自己做的呀,那太好了。”寿安公主满眼放光,兴奋的说:“以后我用完了,你再做了给我,我要永远这么香。” “这很难做的……”原天承一脸痛苦的样子。 “我花钱买你。” “不是钱的事。” “那是什么事。” “公主,”原天承郑重的说,“以后你说话稍微过点脑子,别张嘴就来。这也就是没别人,要是让外人听到你说我要谋反,我有几个脑袋够你玩的呀。” “好啊,你说我没脑子!”公主虽然冲动,可是却不笨,顿时小脾气来了。原天承叹了口气,这小娘子就不能好好说话,只得再次把她压在墙上,省的她四处找宝剑。 正发愁如何收场,就听到屋外有宫女叫道:“广宁公主驾到。” 原天承一听来人了,立刻放开公主身子,窜到门边高声说道:“公主,小民告退。”说着低头跑了出去。 寿安公主有喜有怒,芳心各种滋味都有,不过也不是细细体会时候,广宁公主就进了门。 显然广宁公主心事重重,一进门就哭了起来。 寿安公主和广宁公主在众姐妹里面年龄相近,一直交好,一见之下连忙拉着姐姐坐下,打听原因。 “妹妹,”广宁公主抽泣着说:“我这公主当的,太委屈了,太难受了。昨天和驸马去西市,在市门口遇到杨家的人,因为人多堵了道,他家的奴仆竟敢用鞭子打我,我都被打从马上打到了地上,驸马来扶我,也被他们打了。我气不过,今天找圣人评理,可谁知……” “圣人怎么说?”寿安公主也差点气炸了肺。杨家的奴仆都敢打公主了,这还有没有天理了。让公主的面子往哪放? “圣人说,他说,就斩了杨家的奴仆,可还把驸马的官职给罢了!呜呜呜……” “什么?有他这样当爹的吗?”以公主的身份,受了杨家奴仆的折辱,竟然只是杀了个仆人,而没有惩罚杨家,就已经很丢人了。可更有甚者,还把驸马官职剥夺了。这简直是欺负人到家了。 寿安公主感同身受。她也是公主,杨家人欺负广宁公主,就跟欺负她一样。虫娘怎么能受得了。 可是圣人已经这样断了,金口玉言,她也无法可想。可这口气实在是难以下咽啊。 广宁公主哭了好一会,终于散了那口气,突然鼻子抽了一下,问道:“妹妹,你身上味道怎么这么好闻?这好像是兰花香味,现在寒冬腊月的,你哪里来的兰花?” 寿安公主见姐姐问,心里一动,有了主意。 原天承不是神仙,完全不知道寿安公主的报复行动,最终竟然是一把火烧到了自己身上,早知如此他宁死也不给公主什么香水的。 杨贵妃正哭哭啼啼对着唐明皇撒娇。刚才寿安公主过来,跟唐明皇随便聊了两句家常,可那一身的香味,完全不同于贵妃往日的熏香。和那种高雅神秘的味道相比,自己常用的熏香,简直得扔。 这下贵妃不干了,这大唐的天下,怎么可能有别的女人比自己用的香料还好呢。而且好的不是一点半点,完全是神仙一样的香味。 寿安公主就是为了气杨贵妃来的。对于女人来说,没有比这更解气也更招人妒的了。她解气了,杨贵妃妒忌了。 寿安公主挥一挥衣袖,留下了满殿清香,走了。唐明皇就开始面对贵妃的眼泪攻势。好男人不会让心爱的女人流泪,而唐明皇无疑是这样的好男人。虽然寿安公主一口咬定是自己本身的香味,但是谁会信呢。可公主总是公主,不能严刑逼供,所以这无明业火只能发在旁人身上。 高力士作为唐明皇贴身心腹,不但有绝对的忠心,还有着聪明的大脑,出去走了一圈,就大概弄明白事情真相。 听说之前公主见过玉僧,唐明皇顿时明白了。能搞出卫生间的人,不正是搞出这迷人香味的不二人选吗。 于是原天承毫无准备的被带到了唐明皇杨贵妃这一对著名情人面前。 听说是香水事件爆发,原天承心内大呼倒霉。这公主怎么就不能消停点呢,转眼就要惹事。 实际上给唐明皇一瓶香水不是问题。问题是他不能跟神仙似的,说变就变出来东西,那估计直接就得让唐明皇召集卫士把他脑袋拿下来。而且原天承来到这个时空,有个基本的原则,就是尽量不动用上一世的东西。 除了治病之外,也就是遇到劫匪用了一次狙击枪,半夜飞去河间郡王家放一次恐怖片,再就是用小强的能力切削零件什么的。基本上没有在这时空留下原来时空的物品。给寿安公主的香水,是第一件原时空的成品,被他拿到了这时空。 他不知道这种超时空的东西出现,会给这世界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所以他宁可按照自己设想去爬科技树,也不会把小强里面的东西都倒腾出来,然后面对一个完全变得不能控制的世界。 那样的世界,不但无法完成科技的升级,反倒会带来致命的危险。 可是杨贵妃的泪眼已经彻底让李隆基变成了一个好男人,好男人的意思就是满足他爱的女人一切合理不合理的要求。即使,宰了眼前这假和尚,也在所不惜。 原天承如果说自己没有第二瓶香水了,恐怕真的不能活着走出大门了。他只能为难的说道:“圣人,小民给寿安公主的香水,是去年春天采集百花所制的,今年花期未至,所以……” 这意思很明显了。老天爷不开花,你让我用什么做。不能怪我,只能怪老天爷。他一边说着,一边偷偷看着名扬千古的大美人:杨玉环。 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这是公认的四大美女。西施浣纱,鱼儿都看呆了,不知不觉沉到水底;昭君出塞,大雁都羞愧了,不会扇动翅膀,掉了下来;月下貂蝉,美的让月亮都躲进云彩。这三个大美女,都是绝色,可是却多了一份神仙气,少了一份人间气。 杨玉环就不同了。她是羞花。实际上鱼儿燕子和月亮,都和人的生活有点距离,而花儿却是常常用来比喻美人的。所以杨玉环在四大美女中,独有一份生活气息。什么贵妃醉酒,贵妃出浴,一听就让人遐想。 原天承也不例外,看到贵妃,自然就想起了“温泉水滑洗凝脂。” 贵妃的皮肤果然是不同凡响。牵着唐明皇的一双玉手,就好像初生婴儿一般细腻,又好像玉石雕成一般完美,这一双柔荑浑然天成,简直不应在人间出现,太祸国殃民了。尤其是拉着唐明皇满是皱纹,如枯木一般的手,更是有一种鲜花插在牛粪上的感觉。 原天承虽然大胆,也不敢盯着贵妃的脸肆意打量,所以只好低头看手。不过是看贵妃的手。李隆基的手,就忽略过了。 “小基基,奴就要那香水。”杨贵妃的声音婉转起伏,普通的一句话说出来就好像人家唱歌一样,果然不同凡响。 不过这昵称,小基基,听的原天承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险些吐出来。 “环环,基基定然要给你弄到那个,香水的。”唐明皇看贵妃伤心,可比自己伤心还要伤心,他赶紧开动脑筋。要说毕竟是大唐国君,见多识广,知识面宽,只一眨眼就有了主意:“玉僧,京城虽然百花未开,但是剑南道南部四季如春,现在定然是百花盛开,朕就命你立刻启程,去剑南道给贵妃制造香水。八百里加急。速去速回。”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三十二章 老道 八百里加急。这是要累死我呀。这时空可没有飞机,连汽车都没有,骑马一天跑八百里,简直是做梦。 据记载,安禄山在范阳起兵叛乱。当时唐玄宗正在华清宫,两地相隔三千里,六天之内唐玄宗就知道了这一消息,当时的传递速度就达到了每天五百里。 所谓八百里加急相当于后世的特急件,不同的级别马匹也不同,在这当中换马不换人,每到一站换一次,人的吃喝全在马上,当级别达到八百里的时候,基本上是跑死马的结果,往往将消息送到目的地以后,送信人本身如果体质差一些的话,也会因为劳累过度而亡。因此,非到万不得已,除非的是边关告急、聚众造反,否则不会用八百里加急送信。 为了一个香水,用八百里加急,这简直要自己小命啊。一天骑着马跑八百里,绝对不是原天承能接受的了的。别说八百了,八十也不行啊。前世他骑过马,那种属于观光旅游性质的,马比人走的还慢。可就是那速度,走半天也把大腿内侧磨的生疼。现在让他骑着快马一天狂飙八百里,干脆死了算了。 不过圣人的话谁能违抗呢,尤其是圣人化身情圣时候,如果原天承敢说半个不字,估计这对奸夫淫妇就会要了自己小命。 “小基基,也不要玉僧马上就走,”杨贵妃看着原天承,心里也有一丝的喜欢,想着那从未见过的卫生间、抽水马桶,都是这小和尚搞的,现在又要他去给自己弄香水,也不能太过为难他,就说道:“且许他回家一夜,明早出城就好。” “环环就是心地善良,基基就喜欢你这一点。”唐明皇真心的说。直把原天承恶心的快崩溃了。这俩人,奸夫淫妇,奸夫淫妇,真让人受不了。让自己在家过一夜就算善良?难道他们本打算让自己出了皇宫就直奔南方不成? 垂头丧气的回到家里,赶紧先让人通报后宅,因为今天回来的不止他一个,还带了一个大唐公主,李虫娘。 小葱和小怜很是惶恐,又有点兴奋。大唐的公主来自己家里做客,这可是寻常百姓家里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呀。所以俩人都盛装打扮,恭恭敬敬的把公主迎进了内院。 寿安公主高兴极了。因为她发现小葱和小怜,作为小和尚的妻妾,却没有香水用。俩人身上闻不到一丝那种奇异的香味。看来自己是小和尚心里特殊的一个了。这种美好的感觉好像蜜糖融化了她。 原天承吩咐她们好好招待公主,自己就亲自进了厨房。明天就要出远门了,今天怎么也得犒劳自已一顿。 小葱和小怜开始有些拘谨,完全放不开手脚。毕竟是大唐的公主啊,货真价实的金枝玉叶,今天突然来自己家里做客,她们一时都忘记问人家干吗来的了。 还是公主放的开,和俩人很自然的说笑着,慢慢让俩女人放松了下来。不过心里一轻松,她们就忍不住的问一个从公主进门就困扰她们的问题。 “公主,你身上怎么这么香呢。香的快让人醉了,是用了什么香料呀?”小怜对这方面懂得多,可也是从未见识过这种香。 “嘻嘻。”寿安公主这次倒是不知道怎么说了。说是小和尚送我的香水?那他宅里还不鸡飞狗跳呀。在不能肯定这种鸡飞狗跳是否对自己有利的情况下,公主不会轻举妄动的。若说是大内的专用,就怕小和尚哪天又给了她们香水,那自己的谎话就穿帮了。除非不许小和尚给别的女人香水,就是他自己的女人也不许。可这明显办不到。 寿安公主跟着原天承回来,就是因为她本来有意等着小和尚,却得知小和尚被发配去了剑南道,而且明天就得动身,知道一切都是自己惹得祸,所以难得的低声下气跟原天承赔罪,一直赔到了家里。 因为明天就看不到小和尚了。好久都看不到,所以公主想多和小和尚待会。 看见公主神秘的微笑,小葱和小怜互相看了一眼,估计这金枝玉叶不想说,也就知机的不再问了。 原天承厨艺大爆发,弄了四个小菜:花雕鸡,蜜汁叉烧,佛手豆腐,雨前虾仁。一个大菜:松鼠桂鱼。再加一个凤凰粟米羹。 一壶酒温的正好。 原天承家里自然用最好的瓷器,寿安公主见都没见过。于是公主眼又直了。本以为卫生间、香水什么的,都已经是最好的享受了,可现在坐在小和尚家里,眼看着琳琅满目的一桌子吃的,一桌子摆的,自己就跟到了异界似的。难怪他不想当官,敢情小和尚真的有的是享受,有的是玩的。 原天承这一桌,已经是后世宴席规格了。出了这个宅子,就没有人见过,连听都没听过。原天承没打算开饭馆,所以这么多好吃的,也就自己人才能有缘享受。 寿安公主吃的两眼放光。太好吃了。每样都那么好吃。尤其这个松鼠桂鱼,这一条鱼怎么能做的这么美味呢。这一顿饭吃的小葱和小怜都不好意思了。因为实在没想到公主这么能吃呀。一桌子菜几乎被她一个人消灭了。 这俩人真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她们天天吃习惯了,也不想想自己第一次吃红烧肉时候的模样,比公主现在强不了哪去。 原天承都来不及劝,公主就一口酒一口菜的,吃的津津有味,完全没把自己当外人。酒醉饭饱,端上茶水。 这个原天承就不搀和了。他实在喝不惯现在的茶,所以只喝白水。三女倒是很习惯,慢慢一口一口品着,聊着天。 夜深了,早就宵禁了,于是把公主安排在小怜的卧室,至于小怜,今晚就只能和小葱一起睡了。 可以和郎君睡在一起了,小怜到很高兴。不过她和小葱都知道原天承明天就得出远门,要去远远的南方,说是要去给贵妃制香水,不由得非常非常伤心。 实际上,她俩自从见到原天承之后,几乎一天也没和郎君分开过。这一去不知道要分离多久,怎么能不心痛呢。 于是原天承只好一次又一次的安慰俩人。因为有小怜在身边,原天承本打算好好歇歇,可小葱不同意。为了孩子,必须努力做事。于是小怜真正的近距离观摩学习了阿姐的做派,只看得她眼红心跳,完全不能自已,几乎就想亲自上阵了。可小葱很坚决的捍卫自己主权。在肚子没有大起来之前,不许小怜过门。 不顾被隔壁公主听到的尴尬,总算最后一次安慰完小葱,原天承刚想歇会,小怜却悠悠的说道:“天承,寿安公主身上的味道,就是香水味吧?” “咳咳,是呀。”原天承不能不承认。 “是郎君做的吧?”小葱也想明白了。 “咳咳,是呀。”原天承很不好意思。被抓了现行的感觉。 “那郎君怎么不给我们做?”俩人齐齐怒了。 “你们不懂,这是我拉关系用的。”原天承连忙解释道,“谈生意,跑客户,总要送点礼吧。不送礼人家凭什么给咱们活干?你看公主不是给了两千金吗,咱们赚的多了。” “郎君说的有理。”两人点头道,不过接着一起扭住他胳膊上的肉,说道:“我们也要香水!” 皇命难违,第二天,原天承即使再不想走,也得动身了。望着他远去的背影,俩女失声痛哭。 “你们别哭啦!”寿安公主也伤心,可是她却不能在人家面前表现出来。人家是原天承的妻室,自己算小和尚什么人呀。可这俩人哭起来没完,真惹恼了虫娘,本来她难受不能表示,就更加难受,这俩女人还一个劲儿的勾搭她难受。 寿安公主一发火,还是很有威慑力的。顿时俩人就不哭了。 这样子到弄得李虫娘很不好意思,她想了想,突然开心的说道:“我们结拜吧。” 和公主结为姐妹,这多好的事情呀。小葱和小怜当然不会拒绝。所以立刻就摆上香案,恭恭敬敬的请示各路神仙,公告三人结为异姓姐妹,情比金坚。 这完全出乎原天承意料。实际他带寿安公主回来,是有一些说不出口的意思的。他这一去没一两个月别想回来,可是自己一走,葱怜商社怎么办?只靠小葱和小怜,肯定是顶不住的。京城里面大小势力都盯着这块肥肉呢,有点风浪就麻烦。因此他带公主回来,是让俩人和公主结识,让公主有能力的话,帮一把商社,至少能撑到自己回来。 可是公主比他想的妖多了。竟然和他的妻室结成了姐妹。寿安公主下的一手好棋。和小葱小怜结拜了,那自己以后来看姐妹,走亲戚,就名正言顺多了。否则哪有可能老来看小和尚,名不正言不顺呀。 现在好了,自己可以随时过来,想吃就吃,想喝就喝,什么好玩的都不会落下。公主很为自己的妙计得意。所以很大方的给小葱和小怜一人点了几滴香水。 现在示好可比以后强多了。等以后小和尚带着香水回来,自己这几滴香水,俩妹妹就看不上眼了,所以不如现在趁着全天下只有自己拥有,拿出来显摆显摆,卖个好。 论起来年岁,她是大姐,小葱比她小一岁,小怜又再小一岁。 小葱和小怜自然也不会失礼。所以寿安公主回宫时候,带着许多美味的糕点,再加上一整套漂亮的瓷器。 家宅安宁,原天承路上才踏实。 他才不会骑着马搏命呢。一出城,他就找了个没人的地方,用布条把马的眼睛嘴巴都包起来,然后让小强变成单兵飞行器,把自己和马都带到空中。这样就舒服多了,虽然高空有风,吹起来也不是很好受,可总是比骑马强太多了。 就这样,他计算着马的速度,该到哪个驿站换马,他就提早飞到驿站附近,找个偏僻地方落下,然后四处走走看看,溜溜达达,寻幽探秘一番,到了夜间就去驿站投宿。倒也逍遥自在。 他不是不想找个地方住一段,然后回去拿出两瓶香水给贵妃交差就算了。可是大唐现在律法严谨,他一路走需要一路应卯,走到哪里都有记录。如果他没到剑南道就拿回香水,岂不是欺君之罪。 有干嘛不早拿出来?所以不论怎么样他都要到剑南道打个晃。 一路走来,慢慢的草也绿了,花也渐渐红了,这一天,原天承发现自己离大理不远了。他突然记起上一世自己曾经在这地方考察过古代遗物,当时拿到一块满是锈迹的八卦牌,可是竟然检测不出它的元素成分。现在不知道那牌子是不是还在原来位置,反正既然来了,就去看看吧。 上一世那地方是荒无人烟,只有一片断壁残垣,完全无路可走,全靠部队战士在前面开路,才走的过去。不过这一世显然条件要好的多了,因为有一条隐约可见的小路,可以容他牵着马慢慢溜达过去。这是属于苍山山脉的一座山峰,爬到半山腰,回头就能看见洱海好像一个美丽的姑娘,静静躺在群山环抱中。 沧海桑田,这里竟然似乎毫无改变。原天承上一世来这里就是如此一番美景,如今回到一千多年前,美丽的苍山洱海,就如老朋友一样,展现在他眼前。 造化,夺天工。 根据小强的定位,他发现自己上一世科考的那位置,竟然坐落着一处道观。道观不大,墙上爬满绿藤,似乎已被时间遗忘,可是门前石阶上绿苔却有深有浅,看来还是有人进出的。 他把马拴在路边的树上,上前敲门。过了片刻,道观大门打开。一个老年道人露出身形,奇怪的看着原天承。似乎完全没想到有人会来自己的道观。 原天承连忙道:“道长,在下远道来此,冒昧打搅,只是想讨口水喝。”他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眼见这老道士须发皆白,不过双眼却很是有神,腰不弯,背不驼。 老道爽快的说:“来者自是有缘,客人,里面请。”说着一摆拂尘,做了一个礼让的姿态。 院子里面很安静,似乎再没别人了。倒是有一个小猴子,在树杈上荡来晃去,很是有趣。 进门是一座殿堂,门开着,里面有供人跪拜的蒲团,然后是香案,再后面的台子上就供奉着神像了。 人家既然开门让自己进来,他总要意思意思,所以就摸出一百文,走到旁边的功德箱旁边,把铜钱顺着开口放了进去。 他刚放进去铜钱,就听耳边小强急切的提醒道:“老板,小心!” 他只感到身后一股劲风袭来,没来由的一阵心惊肉跳,哪怕有小强保护,却感觉到没一点安全感。原天承立刻拼尽全力向前一窜,虽然躲过了脑后,却躲不过脊背,他只感觉到强烈到无法忍受的疼痛从背后传来,眼前一黑,几乎晕过去。 勉强靠住殿堂里面的柱子,艰苦的转过身来,却见那老道手里摇着拂尘,微微摇头说道:“小和尚,进我道观,算你有缘,这就纳命来吧。” 原天承突然感觉到一股极端可笑。怎么如此古怪,竟然遇到一个要杀和尚的道士。他都感觉自己快崩溃了。穿越已经是不可思议了,但是自负有小强保护,这一世足以无忧,可被这道士一拂尘就击溃了,而更可笑的是,这道士只是恨和尚。自己也死的太冤枉了。 “老杂毛,”原天承也不客气了,“我和你无冤无仇,难道你就因为我是和尚,就要杀我不成?这世间和尚那么多,你杀的过来吗。”这一段话原天承说的艰难无比,后背传来的疼痛感几乎让他晕厥,而顺着嘴角流下的血,已经洒满了前胸。 “啧啧!”老道摇着头说道:“小和尚,你是入宝山而不自知呀。老道也懒得跟你废话。总之你进了我道观,就是命里注定有这一劫,认命吧!”说着,老道一步跨过大半个殿堂,来到原天承眼前,拂尘铺天盖地洒下来。 虽然只是一把拂尘,软软的似乎完全没有力道,可原天承却感觉到异常的恐怖,那根根拂尘的丝线上,好像有一种怪异的力量,想要吞噬自己的生命。 他当然不会束手待毙。他勉力抬起左手,手中顿时出现一把手枪。他把档位调到最大,一枪轰了过去。 小强的高能量团,在最大档位,即使是一辆重装坦克,也能迎面击穿。他测试过,最高能量团的穿甲厚度是2000毫米,在这么近距离,就是三辆坦克叠在一起过来,也会被轰成渣渣的。 “去死吧,老杂毛。”原天承狠狠的叫着,手指连连扣动扳机,一个又一个的能量团轰炸过去。 可让他不能相信的事情发生了,这老道被能量团轰中身体后,道袍瞬间炸成碎末不留分毫,可身子却一点没受伤,完全没事人一般。 原天承定睛一看,大吃一惊。这老道的胸口竟然挂着一个八卦牌,看大小形状,竟然就是自己上一世考察过的那个。 原来那东西是这老道的。可这是什么玩意呢,竟然能顶住后世最强科技的轰炸。 原天承立刻调整枪口,向着老道的脸上手上胡乱开着枪。可是却全无用处,他好像感觉到那八卦牌能一点不费劲的挡住小强射出的能量。 这怎么可能啊。这不科学!原天承简直要崩溃了。 “破铜烂铁,也敢在道爷眼前现眼。”老道轻蔑的一笑,手中拂尘一下扫过原天承左半边身子。原天承顿时感觉自己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再也站不住了,仰面跌到了庭院内,鲜血喷洒了一路。 原天承感觉浑身每一块骨头都已经碎了,他完全无法移动自己身体,仅仅能勉勉强强的抬起头。他感觉一只眼已经瞎了,什么也看不见,而另一只眼也因为充血模糊起来,只看到老道模糊的身影一步一步走到自己眼前。 “我竟然死在这里!”原天承心里暗自叹了一口气。这是什么邪门老道啊。怎么竟然如此的厉害,那牌子究竟是什么玩意。 不过这些对他已经不重要了,他感觉到自己疼的快失去知觉了。生命在飞速的流逝,原天承看着老道的影子向自己低下头,好像张开了大嘴,似乎要生吃了自己。 这都什么玩意。怎么这地方还有吃人肉的习俗啊。原天承心里大惊。死了就死了,怎么还要被人生吃了吗?他惊怒之下,右手突然有了一股莫名的力量,本能的向上挥去,他感觉自己手指刚好碰到老道的咽喉,于是想也不想的捏了下去。只听到闷闷的一声,接着就感觉老道突然失去了平衡,摔倒在自己身边。 啊,原天承万没想到,老道竟然被自己手指给捏碎了咽喉,就这样死了。他不敢怠慢,看着老道正好倒在自己左手边,连忙勉强把左手对准老道的尸体位置,让小强喷出大量的腐蚀液,一股刺鼻的味道传来。老道的尸体迅速的化为一缕烟,消失于无形了。 怎么会这样。原天承想不明白。 “老板,”小强温柔的声音响起,可是这次,温柔里面充满了悲伤,好像遏制不住在痛哭,“老板!” “小强,我怎么样了。”原天承嘶哑着嗓子,拼命挤出几个字。 “你要死了,老板。我救不了你了。”小强哭了。 “别哭,小强。”原天承勉力说道,“给我看看我的身体。” 在原天承眼前浮现出一个透明的人体。他知道那是自己的透视图。 左边的肋骨整片都断了,右手也多处骨折,身体跟一辆撞烂的汽车似的,歪七扭八几乎分不出各个部分。 他的致命伤在内脏,不但破裂的骨头插入了多个脏器,而且他的胸椎碎了两块,腰椎也碎了一块。整个脊柱等于断了,脊髓都流了出来。 原天承的眼睛越来越看不清楚了。他勉强看到小强努力的为他把破碎的骨头一一扶正,让每一块小小的骨头渣子都回到原来位置。 但是人体不是拼图。如果自己只是坏了一两处内脏还好说,可脊柱都断了三处,脊髓顺着破损处慢慢渗出,小强不是神仙,这真是修补不过来了。小强只能勉力的让他死的不那么难看。 “小强。”原天承趁着自己还能说话,尽力说着,“谢谢你,陪了我这么久。从旧时空一直到新时空。” “老板,小强不会离开你的。”小强哭着说。 “傻瓜,我要死啦,小强,可惜你不是个人呀,那样你还可以自己生活,现在,你想离开我也离不开啦。只不过我会变成一堆骷髅,然后,就成为灰尘。” “天承,小强永远在你身边。”小强的伤心,有如实质。 “抱歉啦。小强,我不能陪你啦。我很疼,真的很疼,我先去了,谢谢你,小强!”原天承终于坚持不住了,最后一丝活力也消失的无影无踪,终于,闭上了眼睛,停止了呼吸。 那只猴子吱吱咋咋的从树上跳了下来,蹑手蹑脚的走到原天承尸体旁边,偷偷的抓起八卦牌和拂尘,向着原天承的尸体看着,有些跃跃欲试。 它绕着尸体转了几圈,犹犹豫豫的,好像很为难的样子,又等了一会,似乎终于下定了决心,一步跳到原天承身边。 却在此时,原天承的全息影像突然大放光明,只吓得小猴子浑身汗毛炸起,瞬间窜上树枝,逃得不见踪影了。 只见影像里,原天承所有破裂处全部浮现出一股淡淡的金色,好像神迹一样,把碎裂的骨头一点点粘在一起,让每一处伤口都逐渐开始愈合。 一声炸雷响过,大雨倾盆而下。原天承一动不动的躺在雨水中,毫无生机。 整整三天三夜过去了,突然间,原天承的右手手指突然动了两下,接着,他胸口缓缓起伏,竟然又开始有了呼吸。 原天承只感觉自己陷入了无尽的黑暗,黑暗中有点点的金光,在眼前飘荡,而自己却全身无力,一点也不能控制自己,只是飘荡在金色里面。 接着,又是熟悉的痛苦,那种浑身碎裂的感受又开始袭来。他好像回到了被老道袭击的那一刻,感觉到自己的脊柱,胸口,臂膀,一次又一次的断裂。在无尽的痛苦中,他突然迸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嚎叫,又晕了过去。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三十三章 国师 “圣女,你是海的女儿,我们要保护你的安全。”一群人满是担心的说道。圣女要自己去面对那凶悍的和尚,他们怎么能不关切。 “你们等在这里。”圣女的话,就是命令。南诏的圣女,是仅次于大头领的存在,她的话,没人敢不听。这些随从纵然不放心,却也不敢抗命。只能眼看着圣女一个人进了屋子。 小屋里,原天承悠悠的醒转过来。 “我没死?还是又穿越了?”他一时有点弄不清楚自己现状。只感觉自己赤身裸体躺在一张床上。 “老板,你好好的,我们还在大唐,没有到别的地方。”小强温柔的说道:“你完全恢复了。”说着,原天承的眼前浮现出他自己的全息图像。 原天承仔细看去,发现自己所有断裂的骨骼都已经回到原处,而伤口也全愈合了,只是有一层淡淡的金色物质覆盖在各个伤处。 这金色怪异莫名,原天承似乎从未看到过这种颜色的金属。 “这是什么?”遇到不明成分,首先要问小强。 “我也分析不出这种物质的成分,似乎是新的元素。” “可是,怎么到我身体里面去的?” “是从老板你的身体里面自动长出来的。” “什么?”原天承惊了。 “不过没有危害。我分析过了。”小强温柔的好像最可心的护士,道:“这种金色物质修复了你的所有伤处,并且,患处恢复的似乎比原来更好了。” “我昏过去之后,发生了什么。” “嗯,之后……”小强调出了原天承失去知觉之后的视频,原天承才明白,原来在自己昏迷之后,道观里面来了一群人,穿的是少数民族服装,为首的是个姑娘。他们看到眼前情况很吃惊,在道观里外搜寻了一阵,没什么收获,于是那姑娘就决定将他抬了回来。 正要接着看下去,就听到小强提醒有人来了,说着就收起了影像。 真是不可思议。那样情况下竟然还能不死,而且恢复的这样好。虽然自己体内多了一些东西,可毕竟是活了过来。原天承心里的欢喜那就别提了。谁死后复活都不会是特别伤心。 “那姑娘来了,”小强提醒道:“那些人都叫她圣女。” “阿诗玛?”原天承看见眼前的姑娘,忍不住叫出来。这姑娘一身穿着就跟电影《阿诗玛》里面一样。若不是小强告诉他自己没有穿越回原时空,原天承都以为自己在电影剧组了。 “你怎么知道我名字?”那姑娘很吃惊的样子,停住脚步问道。 “你真叫阿诗玛?” “嗯,阿诗玛是我的名字,不过族人都叫我圣女。”阿诗玛轻轻的说道,“你叫什么?你是谁?” “原天承,唐人。” “你,怎么来到我们南诏的地方。” “我如果说是来采花的,你信吗?”原天承因为险死还生,心情很是不错,要不是身上一丝不挂,早高兴的蹦起来了。 “采花?为什么要来我们这里,大唐没有花吗?” “大唐的花还没开呢。” “你骗我!”阿诗玛突然面色如霜,冷冷的道:“你是来杀人的。你杀了他。” “你先把刀子放好。”原天承早知道姑娘右手在身后,握着一把刀子,“放下刀再说话,好吗?” “你怕我?” “不是,”原天承大方说道,“十个你,也伤不了我。我是觉得你拿着刀子问我,好像在逼供。你我之间实在没必要如此。我来这里,只是一个误会。根本和你们无关的。我真是来采花的。” “我信你。不过你说错了一件事,我这把刀子不是用来杀你的,”阿诗玛说着把刀子丢到一边,“我是用来保护自己的。” “那你怎么又扔了?” “我感觉你不会伤害我。” “阿诗玛,我真是来采花的。我之前根本不知道这是你们的地盘,我还以为是大唐的地界呢。”原天承这真是良心话,他一直在天上飞的,天上又没有关卡。 “你杀了他!”阿诗玛虽然丢了刀子,可神色还是那么冷冷。 “你说那个道士?”原天承点头道,“是,那人是我杀的。你认识他?” 阿诗玛点点头,松了口气说道:“他叫双清上人,是我们南诏的国师。” “那怎么样?你要为他报仇吗?”原天承没想到那老道竟然这么有身份,还是个国师,可那小道观真不怎么样呀。比茅草屋强不到哪里去。 “不。”出乎原天承意料,阿诗玛完全没有一点激动的神情,淡淡说道:“国师曾经说过,如果有人将他杀了,那么决不允许我们为他报仇。他说,那是天意,和我们凡人无关。” “什么?”原天承糊涂了。凡人?莫非这老道以为自己是神仙不成?还真难说,那八卦牌,那拂尘,真不像是人类能拥有的东西。 “我,阿诗玛,南诏的圣女,请求你做我们的国师,请务必接受这个请求!”阿诗玛说起大唐话非常流利,完全没有外乡口音。 原天承被这个要求震的一时说不出话来。他赶紧让小强搜索资料,一番忙乎之后,总算掌握了大概情况。 洱海边上曾经有好几个部落,蒙舍诏是其中最大的一个。因为大,所以部落首领就起了雄心,接连吞并了周围几个小部落,成功立国。这就是南诏国。 可是资料里面也没提什么圣女国师的事情呀。 “那什么,阿诗玛,你先把我衣服拿来,别让我这样跟你说话啊。”原天承得冷静冷静。不过不穿衣服真不好冷静。虽然身上盖着一块布,但是布下面就什么都没了。 “你的衣服都烂了,我给你拿一套我们的吧。”圣女很快拿来一套布衣,递给原天承。然后避了出去。 原天承拿起衣服,迅速穿好,叫道:“好了,你进来吧。” “做我们国师,我请求你。”圣女走近原天承,大大的眼睛蒙上一层神秘的色彩,认真的说道。 “别急,”原天承真的很糊涂,他问道:“你说那个双清上人,是你们国师,可是他要杀我,你知道为什么吗?难道你们国师经常杀人?” “不!”圣女连连摇头道,“国师很好的,从不杀人。” 原天承很是尴尬。他不杀人,难道把自己当成猴子不成? “国师有大法力,他能保护南诏的子民,保佑这片土地风调雨顺。他是我们的神。”圣女虔诚的说道。 这听着跟神话故事似的。不过原天承知道这时空少数民族还没怎么开化,所以很多事情,一旦不能被他们理解,就归为神迹。不过自己事自己知道,他可不会呼风唤雨,做不来什么国师。 “阿诗玛,我真的不会法术,所以,这国师我还是不做了。我真是来采花的。”说着,他就把自己的目的大概跟眼前的姑娘说了一下。顺便也把那番险死还生的战斗讲了一遍。自己是被他们从道观抬出来的,不讲也蒙混不过去。 “原天承,不管你是为了做那个香水,还是为什么别的事情,来到我们这里,你杀了国师,你就是我们的国师。”阿诗玛安静却绝决的说道,“这不是一个请求,而是我们一族传下来的的规矩。双清上人也是杀了上一代国师,才当了这代国师。” “什么?”原天承瞪大眼睛,完全无法相信。这什么习俗啊。 “能杀了国师的人,无疑是比国师更有法力的人,我们全族愿意奉你为新国师。” “那我要是不当呢?” “那我们就要每年给洱海献祭一百个少年,一百个少女,以求得海神不要发怒,给我们全族一年安康。” “这是什么意思?我如果不当国师,你们就要把族人扔洱海里面去。那我要是当了,你们是不是要把我扔洱海里面去?”对这种邪恶的风俗,原天承深恶痛绝。 “当然不会。”阿诗玛难得笑了下。顿时如一阵春风刮过,屋里满是阳光,“要是那样,双清上人不早就不在了吗?有国师在,自然就能压制住海神。” “海神?你们见过吗?”原天承感觉不可思议。这老道竟然还跟海神斗过法。莫不是装神弄鬼吧。可从自己的遭遇来看,又完全不像。老道那么厉害,完全不需要装神弄鬼。 “海神,只有国师才能看到。我们凡人只能感到恐惧,看到破坏,海神的真面目我们是看不到的。” “阿诗玛,”原天承决定结束这段毫无意义的谈话,“我真当不了你们的国师,我不是神,我和你一样,也是凡人。” “你不是凡人,凡人是杀不了双清上人的。”阿诗玛认真的说道。 突然,她跪了下来,再仰起头时候,大大的眼睛里面全是泪水:“上人,你救救那些姑娘小伙吧。没有你,我们族里每年都要献出一百个健壮少年,一百个漂亮少女的生命,我想到他们被沉入洱海时候,他们的痛苦绝望,就会难过的不得了。他们每一个人都是我的兄弟,是我的姐妹,换做是上人你,你能忍心看着自己兄弟姐妹就这样死去吗?” “我当然不忍心。”原天承有点动容的说,不过转眼就发现自己掉入圣女语言陷阱了。自己哪里来的兄弟姐妹。再说这事又跟自己有什么关系啊。 “所以请上人你,做我族的国师,我们全族都会尽力供奉上人的。”阿诗玛说完,恭恭敬敬的给原天承磕了一个头。 原天承连忙跳起来,把姑娘拉起,说道:“这哪跟哪啊,我真是来采花的。” “只要上人答应做我族的国师,那么我们族的花朵,任上人采。采多少花,采什么花都行,我还可以让族人把花都献给你。”阿诗玛一脸虔诚。 “……”原天承顿时心里一阵邪恶。这姑娘话说的,让人不遐想都不成。 如果不当他们的国师,他们就死姑娘小伙。可是自己真不会什么法术啊。 “如果,我只是说如果啊。”原天承斟酌着词句说道,“我要是做你们的国师,我该怎么去对付那什么海神?难道我每天都得在洱海边上等着他?” “国师,”见原天承话里话外有松动痕迹,阿诗玛心里大喜,“只要在每年的十月,我们收获的季节,在洱海边就可以了。如果海神敢出来,国师自然会收拾他。如果他不来,那么就太好了。其实海神不是每年都来的,自我记事以来,只见过一次国师斗海神。” “什么?你见过?是你说的双清上人吗?他怎么斗的?” “就是双清上人,自我记事以来,我族的国师就是他。实际上我们都不知道上人的年岁,只知道在我们曾祖那一代,他就是我们的国师了。” “真是老妖孽呀。”原天承倒吸一口冷气,心里说道,“这老道岂不是得有一百多岁了?” “那次斗法时,我还是小孩子,只看见洱海水面掀起巨大的波浪,足有数十丈高,卷向岸边的土地。国师就一个人站在海边,浑身发出巨大的明亮的光芒,似乎和半空中的什么在激战。海水就在他面前,不能前进半步。国师身后就是我们的土地,是我们一年的收成,全赖上人法术无边,才保住了我们来年的生计。否则我们这一族……” 原天承心里狂震。这是真的假的啊。这事,听起来怎么好像哪吒斗东海龙王啊。也许因为当时她还是小孩子,小孩子吗,多年以后回忆儿时,总是会夸大犯错误。可话又说回来了,这事,即使往小了说,也够神奇的了。 一个老道顶住海啸!这…… 原天承后悔极了。他恨不得干脆死老道手里算了。他可没本事顶住海啸,好守护这地方的田地。 不该来啊。早知道穿越就不是那么简单的,好好在大唐的首都待着就完了。穷乡僻壤,必生妖孽。 “上人说过,如果他被人杀了,那是命中注定的劫难,让我们不要去管。”阿诗玛小心的看着原天承的脸。年轻英俊的近乎妖孽,心里更坚定的认为,他是有大法力的。没有法力怎么能如此妖孽,自己波澜不惊的心,都被他无端搅乱。 “我真的只是来采花。”原天承仰天长叹。 “上人,我们的花随便你采。” “好吧,看在你让我采花的份上,我答应了。”这时候也不得不答应了。不管怎么样,至少自己有着跨越千年的知识做后盾,不行先修一条堤坝总是可以的吧。不看别的,只看在那一百个漂亮姑娘份上,也不能拒绝了。 如果只一百个小伙的话,他就当听不见。 “谢上人,”阿诗玛恭敬的施礼说道:“请上人告知我等法号。” “……”原天承心说我哪里有法号。不过既然做戏那就做全套好了,他想了想,说道:“我的法号就是:采花上人。” 阿诗玛听了之后,眉头微微皱起。 原天承好奇的问道:“怎么?这法号不行?” “不是,”阿诗玛连忙摇头道,“只是上人您是和尚,之前的国师是道长。所以我们称他为上人。您不是应该称作金刚,罗汉吗?” “……”原天承没想到还有这么麻烦。 “不如就称您做采花金刚好了。”阿诗玛想到了妥当的解决方案,心里轻松起来,笑眯眯的说道:“您看,如何?” “采花金刚,这也太……”原天承觉得这太搞笑了。采花上人本就是搞笑的,可是听起来比采花金刚还靠谱的多。采花金刚,这什么玩意呀,不行不行。 “要不就称您为花金刚吧。”阿诗玛又有了好主意。 “好吧,就这个了。”花金刚,华金刚,反正只听发音也不知道是哪个字。原天承勉强接受下来。正好自己身体里面有一些金色,到也不算乱叫。金刚不都是涂着金粉吗。 “阿诗玛,”原天承既然做了国师,自然不能白做。那老道明显不是雷锋,没好处他能干?所以既然他死了,自己做了国师,这好处吗,按理说应该自己接收才对。他很好奇,那双清上人偌大的本事,怎么就肯留在这地方做什么国师呢?凭他的本事,就是去大唐都能混出个名堂。所以必然是南诏给了他极大的好处,足以吸引他留下。 能让老道士留下的好处,究竟是什么东西呢?现在原天承也是国师了,所以必然要问问:“这当国师,应该是,有那么一点半点的,啊哈,看你那么聪明的样子,你肯定知道我的意思……” 阿诗玛含笑道:“国师,我自然明白您的意思。我族的供奉,自然是竭尽所能了。” 原天承心说,不错呀。一个族再小,那也是举族之力的供奉,这金银珠宝什么的,可比自己辛苦赚钱要来的快多了。 “可是,双清上人什么都不要。”阿诗玛接下来这句话差点把原天承气死。这什么老道啊,还真当自己是雷锋了。 “不可能,那老道连我都要,会不要你们东西。”原天承都气糊涂了。 “国师,双清上人只是不要钱财,他唯一的要求,是每隔五年,就要换本届的圣女去和他成亲,伺候他,和上人一起生活五年,然后换下一届的圣女。我这次能遇到国师,正是因为上届圣女前几天回来,说该轮到我去和上人成亲了,所以才遇到了国师。” 阿诗玛一席话,把原天承说的头大如斗。敢情双清上人就是一淫道士啊。五年一波,换个老婆。这供奉简直也太奇葩了。 原天承歪着脑袋望向阿诗玛,却见阿诗玛正含情脉脉的偷望着他。顿时吓了一跳。连忙说道:“阿诗玛,照你这么说,你们族的圣女,不是一个人了?” “国师,我们族的圣女,可以说是一个人,也可以说不是。每年十月,双清上人都会在洱海边保佑我们收获,这时候他会在我们族里的姑娘中挑选一位有灵性的的,赐给一颗仙丹。吃了仙丹之后,就是圣女了。圣女到了成年,就去道观里面伺候上人。不是每年都会有仙丹赐下的,所以也不是每年都有圣女。我是五年前吃了上人给的仙丹,之后上人再没有赐给任何人仙丹,所以现在只有我一个圣女。之前的圣女离开上人后,也就不是圣女了。” 仙丹。老道的东西应该不错。原天承忙问:“那仙丹你还有吗?” “没有了。上人赐给的东西,当时就让我服下了。” “那这仙丹你吃了,有什么感觉?会飞?”原天承刨根问底。 “当然不会了,那应该是国师你的本事,我一个凡人,怎么可能会飞。” “那有什么用?” “吃了仙丹之后,我身体好了许多,这些年从不生病。而且,而且……”阿诗玛脸色突然变得绯红,可是想起这是国师的问话,也就忍住羞涩说道:“我的身材好了许多,皮肤也好了许多。又细腻,又白皙。连蚊虫都不敢叮咬我。不论冬天夏天,身上一个红点都不会有的。我看过国师的身子,发现国师也是浑身上下没有一个蚊虫叮咬的包包,就知道国师不是凡人。我们这个地方,蚊子大如豆粒,哪有不被咬的人呢。除了我这个圣女,就是国师你了。” 原天承听到这里,才知道阿诗玛说的国师竟然是自己,开始还以为说的那死道士呢。他结结巴巴的说道:“你什么时候看了我身子了。” “国师在雨水里不知多久,浑身都是泥巴,我亲手给国师清洗的,不敢用其他姑娘,怕对国师不敬。” 实际上,阿诗玛并不知道双清上人死了。她带着随从到那道观时候,上人早灰飞烟灭了,连渣渣都没有剩下,只在地上躺着个不知道死活的原天承。 不过她知道在道观出现的人,都不是凡人。所以恭敬的把原天承抬回来,亲手清洗干净。今天,等原天承一清醒,就开始用语言来诈他。上来就说原天承是来杀人的,杀了双清上人。 实际如果原天承不承认的话,她根本不知道双清上人的生死。可原天承哪知道这么复杂的来龙去脉,直接就承认了,因此就引出这么多的事情来。 “没想到呀没想到。幸亏我醒来的及时!”原天承多少有点羞涩,想着自己是来采花的,可差点被人家圣女把自己采了。 两人眼神再一接触,又同时避开了。 族里有了新的国师,大首领自然带领全族来拜。阁罗凤举行了盛大的晚宴,来欢迎原天承。 大晚宴,天就是屋顶,地就是餐桌,大的没法再大了。架上树枝就是烤炉,族里够身份的都围坐在周围,轮流向原天承敬酒。 上一世他就很少喝酒,一听啤酒就是他最大的酒量了,这一世虽然身体变了许多,可是酒量依然那么浅。很快就人事不知了。 等他再醒来时候,发现自己又赤身裸体了。而且,身边多了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赤身裸体的女人。 他赶紧撩开那女人的长发,露出美丽的一张脸。 “阿诗玛!”原天承大吃一惊。 “国师。”阿诗玛见原天承醒来,立刻就要起身给国师施礼,却突然眉头紧皱,双手按着小腹。 原天承看到身下那狼藉斑驳的布,上面有落红点点,哪能还不明白。不由的懊恼起来。 “阿诗玛,就算你跟我成亲,你也让我清醒着过洞房花烛呀,昨晚稀里糊涂我什么都没感受到,就这样结束也太悲剧了!” “国师,这是圣女的责任。”阿诗玛羞涩红了脸,伸手牢牢抱住原天承。 她是圣女,早就知道自己的命运。虽然上任国师法力无边,但总归是个老头子,阿诗玛虽然不敢违背誓言,可心里总是不会情愿。谁知道事情这样奇妙,自己去成亲,双清上人竟然被新国师杀了。 新国师这么年轻英俊,是多少女人的梦中情人呀,把自己献给他,才真是今生无憾。而且她知道原天承这国师当的不情不愿,自己担负着全族的安危,她绝不能大意,万一国师跑的没影了,那可就糟糕透了。 原天承感觉自己吃了个仙桃,可却是睡梦里,仙桃被榨成了汁,虽然也进了自己肚子,却全然没感觉到味道。 望着阿诗玛那全身的异族风情,原天承一咬牙,也不管了,自己反正都被坑了,不拿点供奉说不过去。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阿诗玛压在身下。 阿诗玛痛并快乐着,想起前几任圣女跟自己说过,国师就是不同凡人,能让女人欲仙欲死。果然是这样呀。她的双手更紧的搂住原天承,这一刻,春色无边。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三十四章 返京 洱海其实是个湖,并不是大海,所以不应该有海啸发生。 原天承偷偷让小强搜过资料。小强的资料库非常全面,可不只是互联网上的泛泛的资料,里面有无数非常专业,甚至极端保密的资料。比如洱海地区的历年水文气象数据。 根据记载,这地方一直风平浪静,建国以来,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水灾。连风灾都少。所以原天承无法想象这地方会有几十米的浪。 海啸引发的巨浪,世界纪录大概是是三十几米,远远不如阿诗玛描述的几十丈那么夸张。 他看着眼前的水面,平静的如酣睡婴儿。身后是连绵不断的农田。真是田园牧歌一样的美丽。怎么也想不出会有滔天大浪涌上岸来。要知道洱海没有可能突然涌入新的水源,没有巨大的波动存在,也就不会有大浪。 “阿诗玛,”原天承牵着她小手,两人并肩站在洱海边上,沐浴着清新的风,“双清上人就是站在这里对抗海神吗?” “是呀,国师。”阿诗玛把头靠在原天承的肩膀,满足的说道:“那时候我有六岁吧。算来是十年前的事情了。” 原天承思考了一会,觉得还是阿诗玛的夸张描述可能性大一些。所以他决定在这修一条堤坝。根据此地的地形和环境,原天承从资料里面找出了一款倾斜土心式砾石坝。以砂石和土堆积,防洪。 堤坝的修建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他跟阁罗凤商量过后,召集了一些族里的能工巧匠,把堤坝的技术关键点传授给他们,然后带着大伙做了一段十丈长的样板,叮嘱大家好好去做,为了今年的生产安全。 两天后,望着原天承远去的车队,阁罗凤挥手叫停了工程。他是见识过海神发威的,这一人高的堤坝半点用都没有,只有法师才能对抗海神。再说,即将就要用兵了,哪有人力去修什么堤坝。所以,一切就拜托圣女了。 “搜!”原天承必须回京,不过回京前他要做一件事。他把双清上人的道观翻了个底掉,可是没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不但找不到那八卦牌和拂尘,连一片纸都没找到。他还想偷师老道的丹药制作大法呢。 “国师,都搜三遍了。”有人抱怨了。 “拆!”原天承想起自己险些把小命丢在这里,一股怒气遏制不住的散发出来。 好吧,既然国师说拆,那就拆吧。一会儿时间,道观就变成了一片废墟。望着眼前的断壁残垣,原天承突然有了一种时空错乱感觉。 他上一世来这里,考察那八卦牌,面对的不就是这一片景象吗。当时自己还大概猜测过,这应该是一处院落,只没想到是道观。 那根木头,上一世自己曾亲手搬开过。这块石头,当时自己还做过编号的。难道说,上一世的那些,就是这一世的自己造成的?这无法解释啊。 自己在这一世拆了道观,后一世,一千多年之后,自己又来考察,我怎么能活那么久?而且当时自己才三十多岁呀,也不是一千多岁的老妖怪。 现在,从前,今生,前世,纠缠在一起,让原天承心乱如麻。 “国师,国师。”阿诗玛看原天承面色阴沉,靠过来轻轻拉着他的手。 “没事,这里的事完了。你们回去吧,我先回京师,十月我会赶回来的。”原天承决定不再理会眼前事,先回去再说。 “国师,我是不会离开你的。”阿诗玛摇摇头,坚决的拒绝了原天承的安排。 “我要回京城啊。” “我和你一起回去。” “阿诗玛,你是圣女啊,你怎么能离开你的族人呢?”原天承连忙开导她。 “国师,圣女的责任,就是保佑我的族人,可是要保佑族人,就需要国师,没有国师我没有办法保护族人的。我的职责,就是伺候你。为国师端茶倒水,铺床暖被。” “……”原天承心说,你这哪是伺候我啊,你是怕我跑了啊。我有那么没信誉吗? “国师,我上京除了陪你,还有另一件事。大头领今年给大唐皇帝的贡品,由我负责运送进京。” “可要是你们没换国师,你不就得在这道观了吗,怎么可能去送贡品?” “即使双清上人在,我也要跟上人告假的。” “好吧,那就走吧。不过我跟你说,我骑马可走不了多快的。” “国师不用骑马,我们有车的。” 圣女的车队有几十辆车,每辆都配双马,还有几十名护卫,也是每人双马,在加上使唤丫头,可比当初小怜的车队气派多了。 原天承先到最近的驿站,把公事交代清楚。唐明皇要他八百里加急,现在他准备慢悠悠坐马车回去,这不是要让贵妃等的上火吗。她要是真发火了,自己天高皇帝远的没事,可小葱小怜就要倒霉了。 他千叮咛万嘱咐,告诉驿丞这一瓶香水的重要性,千万别打碎了。为了让贵妃满意,他让小强弄出了一大瓶香水,跟后世矿泉水瓶子似的。足够贵妃用一年的了。 有皇帝的圣旨,驿丞哪敢怠慢,连忙挑最好的马,最强的驿卒,立刻起身赶往京城。 “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香水来。”原天承悠悠的念道。 “什么?”阿诗玛坐在车厢里,靠在原天承身边,听着他着无缘无故吟出一句诗,不由得问道,“这是国师做的诗吗?” “额,这个,也算是吧。”怎么说自己也改了俩字,勉强算半个作者,反正原作者杜牧还没出生,不能来找自己算账。 “真好听。不过妃子是哪个?香水又是什么?”阿诗玛好奇的问道。 “妃子吗,就是杨贵妃啦,香水吗……”原天承看着阿诗玛纯洁的如洱海一般的眼神,心里涌出一股爱意。这毕竟是自己第二个女人。小葱是明媒正娶,自己给过彩礼的。那礼现在看起来不算多贵重,可当时却是自己的全部身家呀。如今和阿诗玛都不知道春风几度了,却什么都没给这姑娘,真说不过去。 原天承立刻偷偷变出一瓶香水。素净的蓝色瓷瓶,上面是白色工笔人物画,里面装满了香水。 “香水就是这个。”原天承递给阿诗玛,说道:“送给你。” 阿诗玛欣喜的接过瓷瓶。这小小的瓷瓶巴掌大小,蓝的如最晴朗的天空,上面有白色的线条,勾勒出一个美丽的姑娘,在蓝天白云下,采摘着最美的鲜花。 看那眉眼唇鼻,这不是自己吗?阿诗玛心里暖烘烘的。她灵巧的打开瓶子,一股山茶花的味道弥漫在小小的车厢里面。 “真好闻呀。”阿诗玛陶醉的闭上眼睛。 原天承现在轻车熟路了。他拿过香水瓶,拉着阿诗玛的小手点上两滴,又在她的耳垂上,颈子上点了两滴。然后低头下去,附在姑娘耳边,咬着她耳垂,温柔的说道:“真香!” “这就是香水呀。”阿诗玛心满意足的问道,“国师说采花,就是为了做这个吗?” “是呀。”原天承不解的问,“我不是跟你说了要用鲜花做香水吗。” “我当你逗我呢。”阿诗玛羞红着脸说,“你老说采花采花的,我还以为你是要我们族里的姑娘,当时为了让你当国师,我什么都答应了。结果,你就把我这朵花采了。” 原天承一脑门的汗。原来还以为这少数民族姑娘纯朴,没心眼。谁知道自己一直在人家小姑娘手心里打转,要是她不说,自己还不知道阿诗玛有这么多心思。再说,是谁采了谁啊,明明自己是醉醺醺的,被圣女给采了呀。说的跟自己多邪恶似的! 女人,没有一个简单的。新旧时空,都一样。 阿诗玛伸手搂住原天承,幸福的闭上双眼。她真想这辈子就一直在路上,在车厢里,时刻和她的国师在一起。再不用管世间的风风雨雨,也不用为族人担惊受怕。 良宵苦短。 再漫长的路,总有到尽头的一天。雄伟的长安城,又出现在原天承面前。算算时间,这一去足有两个多月了。 圣女庞大的车队,自然有鸿胪寺接待。这也算是国事访问,所以官方的手续安排,井井有条。 安置完了,原天承赶紧就想回去看看。这一别俩多月,不知家里什么样呢。可阿诗玛却不放他自己回去,说什么自己的神圣使命就是伺候国师,绝没有离开国师的道理。 原天承心想,如果不是自己杀了老道,那双清上人还是你们国师,你不也要请假来京城吗,怎么到我这就离不开了。还不是怕我跑了。这真是,难道一路的缠绵还不够让你相信我的心吗。 不过这时候也没法跟阿诗玛讲道理,说什么自己家有贤妻,那没有用的。路上早就跟阿诗玛交代过了。以她的聪明,什么不明白呀。无奈,跟着就跟着吧,总是一国的圣女,小葱和小怜也不敢说什么。大唐的客人,可不是我原天承的客人。 一进家门,顿时大家都围上来了。 原天承一进城就找人送了信,大家早就盼着团长回来,一通鸡飞狗跳,把府邸打扫的跟新出炉的面包似的,看着就那么诱人。 原天承一路跟众人打着招呼,在小葱小怜左右陪伴下,进了内院。 关好院门,这熟悉的小环境,顿时让原天承有了一种真正放松下来的感觉。这才是家呀,有自己的亲人,有熟悉的一草一木,不论做什么,不论说什么,在这个小小的院落里面,都那么的安逸。 可惜,这感觉只持续了不到一刻,就被小葱和小怜怒视的目光打破了。 “小葱,小怜,”原天承一手搂过一个,笑嘻嘻的说道,“你们听我解释,阿诗玛是南诏国的圣女,圣女,你们明白吗?那是很有地位的,是大唐的贵客,咱们得好好招待,可不能耍小脾气。” “圣女不是应该有鸿胪寺接待吗。”小怜对这些可是门清。 “咳咳,按说呢,应该是这样的。可是这事呢,说来就太话长了。你们先得让我洗个澡,这一路,可把我累坏了。” “你要洗,也要等会,圣女早就进卫生间了,现在还没出来呢。”小葱撇嘴说着,狠狠的揪着原天承的肉,那架势,恨不得把他身上的肉都拧下来,才解恨。 阿诗玛在这卫生间里面都呆住了。摸摸这里,看看那里,很聪明的就学会了使用抽水马桶和开关水龙头。 这是仙界才能有的房间吧。竟然被国师用来当做茅厕。看来自己果真没看错,国师就不是凡人。 这一路舟车劳顿,虽然阿诗玛每晚总是洗洗自己,但那种洗浴怎么能和这跨时空的卫生间相比,所以虽然是在初到国师家里,可国师也不是外人,那就放松点,就当在自己家一样好了。 即使在后世,边疆的少数民族的民风也大胆直接。这一世更加如此。阿诗玛自顾自的就开始沐浴了。 听着浴室的水声,小葱和小怜拉着原天承进了卧室。 小别胜新婚。一去两个多月,对于小葱来说更是难以忍受。即使光天化日,也挡不住浓浓情思。 原天承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好好的安慰了小葱一顿。一边安慰小葱,还要不时给小怜一些爱抚,小娘子这么久也真是不容易。 总算是云散雨歇,三人才能好好坐下谈话。 “商社怎么样?”原天承躺在床上,懒洋洋的问道。 “郎君不在的这些日子,商社的生意越来越好了。” “这什么话呀,我不在生意反倒越来越好,那我还是出门好了。”原天承打趣的说道。 “嘻嘻,反正就是越来越好。”小葱翻身爬起来,打开她的百宝箱,从里面把账本取出来,献宝似的递给原天承。 “娘子说说就好啦,郎君信得过你。娘子办事,郎君放心。”原天承推开账本,把小葱小怜一起搂在怀里。 “卫生纸的分级越做越细,我们的产品也就花样多了很多。只卫生纸这一块,每天的收入大概就在二十多金。瓷器就更多了……” 小葱絮絮叨叨的说着,每一件商品,每一笔收入,都是让她欢喜的地方,这是她和郎君同心协力,亲手打造的事业。说起这些,就好像说自己的孩子一样,满满都是爱意。 “二姐,该我说了。”小怜终于忍不住打断小葱的话。 “嗯,也该小怜说了。”原天承赶紧拍了拍小葱丰腴的肩膀,又捏了捏小怜盈盈的腰。 “天承,我很不好。”小怜一脸的委屈。 “怎么会不好呢?”原天承很是诧异,知道商社顺利发展,有限的几次小麻烦都被小葱的干姐姐:寿安公主,给轻易打发了,还有什么问题呢? “不知道哪个缺德的乱讲,说奴奴是妖精,是妖女。”小怜眼里滚出了大颗大颗的泪珠。她如此热爱歌舞,即使商社赚了大把的金子,她也没放弃自己的事业。可是,随着自己名声越来越响,她发现大家并不是很看重自己的洞箫,而是更多看重商社的货品。 这本就让她够烦恼的了,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平康坊里起了一股流言,说她是妖孽,是妖女。 这下她名声更响了,但这可不是小怜想要的名声呀。 所以原天承一回来,她的委屈就如滔滔江水,顿时倾泻而下。 “妖女!”原天承心想这名字八成就是李成传出来的。看不出这小子还喜欢乱传闲话。 他这次倒是怪错了人了。李成真是被他吓怕了,哪敢嚼小怜的舌根子。可他害怕,不代表他妻子害怕。郑如云没有见识过当晚的恐怖,只从自己郎君嘴里说出来的恐怖,真没让她多担心。所以夫人们走动时候说闲话,就带出来了,一来二去,小怜的妖女名声就传开了。 “奴该怎么办?郎君你给我想办法!”小怜抓住原天承的手臂,狠狠咬了一口,才把心里和身体内的无名火气散发出去。 “小怜你轻点!”小葱不满的打了小怜一下。 “国师,阿诗玛可以进来吗。”没等原天承说话,门外传来声音。 “不行!”三人齐声说道。这衣冠不整的怎么见人。 “好,那我进来了。”阿诗玛似乎完全听不懂话了,大模大样的推门进到屋里。 小葱连忙一张大被把三人盖好,说道:“那个什么,阿诗玛是吧,你怎么听不懂话呀。” “蔡小娘子,温小娘子,”阿诗玛刚洗浴完,头发湿漉漉的散在肩上,身上只披了一件宽松的外衣。这屋里暖气熏的热烘烘的,一点都不冷。她随意坐在桌旁,大方的说道:“天承是你们的郎君不假,但他也是我族的国师呀。我和国师一路之上,也是夜夜做夫妻的。” “什么!”小怜和小葱顿时大怒。 小怜尤其愤怒。说好的自己是第二个呢,怎么出门一趟就领回一个女人,还插在自己前面。 眼看场面就要爆炸,原天承立刻蹦了起来,叫道:“都给我闭嘴。谁是一家之主,一家之主是谁?你们说。” “哼!”没人说话,只给他一个鼻音。 “嗯,既然你们都承认我是一家之主,那我说的话,你们就得听。”原天承于是就把自己这一路经历跟俩人仔细说了一遍。当说到他差点被老道要了小命时候,可把小葱和小怜吓坏了,也顾不得追究阿诗玛的事情了,都紧紧抱住他,生怕他再出危险。 原天承好容易从脂粉阵里面抽出嘴巴,说道:“就这样,阿诗玛救了我。如果我在那院子里面再躺下去,估计狼早把我吃了,你们连我骨头都看不到。” 他也不说自己快好了,只说阿诗玛是自己救命恩人。 小葱小怜这下傻眼了。没想到这蛮夷的女子还是自家郎君的恩人,没有她,郎君早不在人世了。这下想发火都没法发了。 原天承趁热打铁,从扔在床脚的衣服里翻出了两瓶香水,一瓶上面画着小葱,另一瓶自然画着小怜了。总算是俩人借着这茬,抹过了刚才的剑拔弩张,屋里的气氛勉强恢复了和平。 “奴奴这个是玫瑰的香味。”小葱深深吸了一口气,陶醉的说。 “我这个是莲花。”小怜也非常满意。她喜欢荷花的清香。画面上的自己,正泛舟莲池,一袭轻衫,一只洞箫,那神态别提多诱人了。 这年头没有相机,画师又极为稀少,有限的一些,还都在画宫廷和宗教。所以她们拿到绘制着自己相貌的香水瓶,那份震惊和惊喜,比得到香水一点不少。所以一件礼物,双倍惊喜。这也就是原天承拥有小强这么强大的作弊利器,否则杀了他也变不出来啊。 但是正因为如此,阿诗玛更是深深相信了国师不是凡人。凡人哪有这么好的东西。即使双清上人也没给过历代圣女这么好的玩意。 这一定是仙家圣品。而且她一直和原天承在一起,就没见他离开过自己,可香水说拿就拿出来了,这不是神仙是什么? “天承,”小怜突然大声说道,“就算她是什么圣女,就算和你一路夫妻,奴奴也是二夫人。” “温小娘子,”没等原天承说话,阿诗玛大方的说道,“阿诗玛不会跟你争这些名分的。国师是我今生唯一的男人,他是顶天立地的雪山,我是开满鲜花的草原,永不分离。” “……”三人齐齐无语。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三十五章 牢狱 阿诗玛看似莽撞,其实心思很细。小葱小怜的礼物都备的好好的。最好的翡翠,洁白的象牙,美丽的孔雀羽毛,各种昂贵的皮货,把小葱和小怜看的眼花缭乱。 小葱忍痛收下了这些礼物。她感觉这一次还是卖便宜了。眼看着郎君越来越能干,连香水都弄出来了,新媳妇进门,才给这点东西,自己的利益无疑受到了严重损害。 把东西都搬到自己房里,望着不断积攒的财富,小葱揉着肚子说道:“孩子们呀,娘都准备好了,你们怎么还不来呢?可真急死娘了。” 小葱在这里为圣女发愁,没想到有一个人也在为圣女发愁。那就是御史中丞杨国忠。 自从被皇帝“赐名”之后,他幸上的心思更浓了。 杨国忠是从四川,也就是当时的剑南道起家的。与其说他靠杨贵妃,不如说靠另外俩人。第一个叫鲜于仲通,这是益州富豪,在杨国忠潦倒时候,就是被他资助,然后又被推荐给当时的剑南节度使章仇兼琼。章仇兼琼再把他派到京师。这时候,他才去联系杨贵妃一派。所以当时杨门五家,是没有杨国忠的。 杨玉环是贵妃,她三个姐姐都被封为国夫人,俩堂兄也都被赐了官。所以杨国忠抓住机会改名,一方面是拉近和圣人关系,另一面也是跟杨家走远点。他觉得那些人太蠢了,其笨如猪,只知道钱钱钱,完全没有头脑。 杨国忠就很有头脑。他早就谋划着一场大功劳。没功劳,怎么升官呢?靠贵妃?别做梦了。那女人贼精,是杨家的另类。她只会利用自己,绝不会真正的帮自己。求人不如求己,加官进爵只能靠自己。 唐朝最重军功,尤其是开疆辟土,所谓裂土封侯,不裂土,怎么封侯?但大唐这四面八方,大部分面对的都是强人,什么突厥,室韦,靺鞨,大食等等,自己带兵肯定是打不过的。而且即使打的过也没兵可以给自己带,有那些边疆重将在,什么安禄山,高仙芝,也轮不到自己啊。所以他的目光就转向了南边。 南方诸夷,以蒙舍诏为最大。可是再大也是个部落而已,就算带兵把他灭了,又如何?这种规模的战斗,在圣人看来不过儿戏。别说给自己升官了,不骂自己一顿就不错了。怎么,拿大唐精兵去打土匪呀? 嫌敌人太小不是吗?杨国忠有主意。敌人小,就让他变大点。于是在他的运作下,鲜于仲通做了剑南节度使,之后派遣张虔陀做了姚州刺史,他的主要任务就是挑拨蒙舍诏的大头领皮逻阁吞并四方。 在他的资助下,本来就是地方小霸的蒙舍诏连续吞并了其余的越析诏、施浪诏、浪穹诏等,成立了南诏国。 立国了。这敌人块头够大了吧。可是把狗喂肥了,要宰也得有个名目。师出有名,霸道也是道,更何况大唐更多行的是王道。所以本着要敌人打第一枪的想法,鲜于仲通命张虔陀想办法。 可是张虔陀做这个位置,唯一能干的就是送钱送粮食送武器装备,你让他想办法,他能想什么好办法呢?但是来自鲜于仲通,再加上杨国忠的压力,可不是他一个边陲刺史顶得住的。 所以,张虔陀玩了一个绝对出乎所有人意料的花样。当时南诏国的首领皮逻阁已经故去,传位于大儿子阁罗凤。因为之前愉快的合作,所以他们之间经常有来往,而最常来姚州办事的使节就是阁罗凤。如今他做了大首领,也保持着以前的习惯,重要的节日会来拜访张虔陀。 前几日他带着妻子儿女又来做客,结果万万没想到呀,这慈眉善目的张虔陀,竟然把他的妻子,侮辱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阁罗凤怒不可遏,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啊,尤其他还是一国的国王,王后被侮辱了,要是他没点反应,那这国王还有脸做下去吗。 所以怒而兴兵。一举攻破了姚州。其实这真不怪张虔陀,因为本来就是两家交好,之前一直输送物资呢,是援助对象,所以姚州城里混杂有大量的南诏子民,现在不能说赶走就赶走吧。 可是他犹豫,阁罗凤不犹豫,转眼就借着内应把姚州城破了,抓住了张虔陀。这废物跑都没跑掉。他没想到阁罗凤怒气这么大。按说怎么不得回去开几天会议,跟手下商量商量,再动员军队什么的,总得十天半拉月的,可谁想到阁罗凤当天回去,第二天就把队伍拉来了。 抓住张虔陀,也没废话,直接让他写下供词,斩首示众了。 张虔陀死了,鲜于仲通来精神了。杨国忠就更精神了。阁罗凤破了姚州算什么,实际上唐朝非常的开明。不是说军队不打败仗。世界上没有百战百胜的军队。唐军败仗也不少。但是唐朝国力太强大了。今天打了败仗,明天更多的军队开过来,更多的物资堆积过来。就好像后世海湾战争时期的美军。一个点的失败,完全不算回事。只会招来更多的美军和更多的物资。横着推,也把敌人推死。 所以杨国忠接到鲜于仲通的报告之后,喜出望外。总算可以裂土封侯了。可是,却有个小麻烦。 南诏国的圣女到了。显然她身上定然有阁罗凤的亲笔信,会对唐明皇把事情讲清楚。如果让她得逞,那自己的计划不能说完全失败,也是大大的打了折扣。 因为不管怎么样,南诏国把大唐的刺史给杀了。以大唐的一贯做派,这兵是发定了。只是如果没有圣女的话,自己的计划就会评个优异,完美无缺。有了这圣女的解释,那自己在唐明皇眼里,多少就逊色一些。但是也不会差很多。他知道李隆基现在需要他。把他提拔起来,不是为了养肥猪,是要他杨国忠做事的。 兵事,无疑是最好的做事。没兵,怎么帮圣人分忧呢。 这圣女是个问题。他吩咐手下道,“把吉温给我叫来。” 在圣人心里,南诏国是小事,蜗牛大小的地方,随便折腾又能如何呢,有多少大事都比这重要的多。比如,贵妃的开心,再比如,这次南诏进贡的一对双胞胎美女。 这都是大事。这次玉僧事情办得漂亮,人才呀。可惜他不愿意当官。李隆基岁数大了,人随和了不少。要是换做以前,原天承敢拒绝他的命令,不说掉脑袋吧,打板子总少不了的。如今唐明皇没那么大火气了,反倒笑呵呵的对原天承说道:“玉僧,香水送来就可以了,你旅途劳累,可以在家里休息几日再进宫复命的。” “圣上的事,小民当做头等大事,岂能在家休息。”原天承今天一早就进宫了。只交出香水不算完呀,得跟皇上贵妃实打实交代清楚,别弄个卖力不讨好。 “这香水真是好东西。”杨玉环转身面向原天承,稍微一动作,一股浓郁的香味就飘了过来。 这贵妃是用了多少香水呀。原天承只觉得满屋都是香味。奇怪的是,若是原时空,这么浓的香水味道他早烦了,肯定让人开窗透气,可在这时空,杨贵妃弄出如此浓烈的味道,却并不讨厌,反倒有一种强烈的吸引力。仿佛她天生就该如此浓郁。真是尤物天成。 “玉僧,这几天我都用去一小半了,你下个月之前,再给我送来一瓶。嗯,以后就每个月送一瓶进宫吧。” 原天承吓了一跳。难怪这么香呢。那香水的量,一般女人用两年都用不完,她倒好,一个月就要用光。 “玉僧,”李隆基微笑说道,“要听环环的吩咐。她的话,就是朕的话。她的要求,就是朕的要求。来人,赐宫内行走金牌。” 有太监过来,托着一个盘子,上面有一副黄彤彤的牌子。原天承知道这就是那什么宫内行走了,不管干什么用的,先拿到手里再说。皇上给的,总不是坏东西。 “玉僧,”杨贵妃走上前来,指着牌子说道,“有了这牌子,你就可以不用通传,随时进宫了。禁卫认牌子不认人的,你要收好,有了更好的东西,赶紧送给玉环。” “遵旨!”这对奸夫淫妇,奸夫淫妇呀! 出了宫,原天承直奔城外的工厂。离京前他已经把蒸汽机的图样做好,交给了厂里的技术人员。这一次主要以铸造为主。尤其是齿轮,他留下了一套标准齿轮,以这个为模版,做模具,这样基本上能保证至少大概不差。 不过具体能不能成,还要运行起来实验。 欧冶,魏阳,伍丁等人经过不断的尝试,失败再尝试,终于弄出了团长要求的蒸汽机。这一套东西,跨越时空的矗立在厂房里,在原天承看来,有一种深深的不靠谱感。 它不属于这个时空,可也不属于原来时空。这就像一个小怪物,奇形怪状的出现在他眼前。实际上原天承没见过蒸汽机的实物,他所处的时代怎可能还存有这种古老的玩意,因此上,可以说他和他的团队,一起建造了这怪东西。 “点火吧。”原天承吩咐道。 炉火烧起来,很快,这小怪物就有了反应。一阵白烟冒出,接着就见连杆缓缓推动,巨大的飞轮开始转动。 “动了,动了。” “团长,这玩意动了。” “这就是蒸汽机呀。” 顿时,团员们狂化了。 在厂里工作的,都属于手艺人。手艺人相对于农人来说,对机器有着特殊的感受。所以这东西虽然是第一次见,可他们立刻就意识到,这玩意的威力。 不说别的,就说那一道卫生纸生产流水线,随着河流逐渐上冻,水量减小,伍丁花费了好大的力气,才让驴子提供的辅助动力勉强加入进来,维持着生产的持续性。如今有了这蒸汽机,动力就可以不受限制了。 他伺候机器久了,对整套机器运行的原理逐渐掌握。伍丁明白,即使别人看着工厂眼馋,即使他们学会其中的,团长说的那种“工作原理”,也无法搭建出同样的工厂。首先这动力问题就解决不了。工厂的三段水流落差,距离远近,都是团长精心挑选的,换任何人都没法完成。 不过现在有了蒸汽机,就完全可以解决动力问题了。三部风车用三个蒸汽机代替,那这工厂岂不是可以到处建立?那葱怜商社的销售,简直…… 伍丁都不敢想下去了。工业化的恐怖,他没有见过,但是已经能模糊的感受到一点什么。只是这一点模糊的感受,已经让他觉得又兴奋,又害怕了。 “喀!” “断了!”大家齐声惊呼!都是又惋惜又着急。 连杆断做了两截。原天承左手拂过,小强扫描后给出了答案:铸铁太脆,承受不了蒸汽动力反复的拉伸。不过可以解决。整体来说,蒸汽机的试制是成功的,只是这试验品还不能作为成品使用。 需要改进炼铁的工艺。 原天承准备今天就用来解决这个问题,所以吩咐董余给大伙做顿好的,然后一起来“攻关“。 忙碌的一天,大家都很忙,包括杨国忠,他正忙着抓人。解决问题的手段无外乎两种,或文或武,对于南诏国的圣女来说,文的似乎毫无必要。芝麻大的地方出来的人,有必要捧着供着吗。再说这手段也太慢,而且未必管用。武力才是最好的手段。 于是写了手令,命刑部过来抓人。抓南诏国的人,自然先去了鸿胪寺,结果一打听,人不在,说在平康坊玉僧宅子里,于是大队人马杀了过来,一时把原天承的宅院弄得鸡飞狗跳。小葱在撒出不知多少铜钱,送出好几套真正的精品瓷器之后,才勉强保住宅院平安,没有被刑部的人马拆了。不过阿诗玛她是保不住的。只能眼看着衙役带着圣女扬长而去。 小葱连忙派人去叫郎君。可惜这时候没有电话啊,所以原天承到家时候天都快黑了。小葱和小怜揪着他一通哭诉,说了半天原天承才弄明白怎么回事。 杨国忠派刑部把阿诗玛抓走了?这怎么个来由呢?阿诗玛才来京城,又没犯法,碍着他什么眼了?但是不管怎么样,不能让阿诗玛受苦。他得尽快想办法。 他想了想,说道:“我得进宫,这事得找圣人。你们好好在家等着我。” 小葱小怜满脸不情愿。在她们俩心里,郎君的安危最要紧,其次是家宅安宁。如今为了个圣女,连杨国舅都招惹了,这真是不值得。 虽然郎君是什么什么国师,但这是在京城,又不是在蛮夷的地方,这破国师不做也罢。眼看着原天承要进宫,不知道又会惹出什么事来,想那杨国忠是当朝国舅,本身又权大势雄,岂是咱们这等小民惹得起的。 按小葱小怜的想法,圣女抓了就抓了,阿诗玛刚来京城,和她们不但没培养起什么感情,反倒因为不告而上床,惹的俩人都不痛快,这牢狱之灾,也是对她的惩罚。 她俩一人拉着原天承一只手臂,虽然嘴上不说话,但那样子,原天承怎么能不明白呢。他搂过两人,一人亲了一下,说道:“日后如果有一天,两位娘子需要我用性命去救,我一眼都不会眨的。你们好好的,在家等我。”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三十六章 贵妃 终于在宵禁前赶到了宫门外。原天承没想到李隆基给的这牌子,还真就用上了。之前还觉得圣人真抠门,自己这么大的一场辛苦,就给个牌子,说是金牌,其实就是木头上涂了点金粉。 现在看来,圣人还是有先见之明啊。 有了牌子,并不是说大明宫你就可以横着走了,那还要禁军,要金吾卫干嘛。这只是一个身份证明,证明你可以进门,进门之后,要去哪跟太监说,太监领你去。 原天承自然是要找李隆基,所以太监就一路带他来到贵妃寝殿。这地方他轻车熟路,因为挨着寝宫的卫生间,以及暖气上下水等配套设施,就是他给干的。 太监报上去,一会出来个宫女传话,把原天承领了进去。不过这次没在前厅接见,而是一直领着他向后走。 原天承心说,怎么这一对奸夫淫妇才天黑就休息了?也太早了吧。 等他到了贵妃的寝室,才发现自己大错特错。贵妃是在床上,可床上没别人,就她一个。 杨玉环只穿了一件轻如云烟的罗纱,酥胸半裸,雪白的大腿露出好大一截,软软的靠在炕桌上。桌子上摆着一壶酒,一对杯子,几样小菜。但喝酒的人只有贵妃一个。自斟自饮。 原天承连忙低下头,说道:“参见贵妃。” “玉僧,”杨贵妃软绵绵的问道,“这么晚,你进宫来,可是有好东西献给我?” 原天承其实真有好东西给她,不过现在这状态,拿不拿出来,他真犹豫。目视这贵妃已经半醉了,又看不到李隆基在,如果东西给上去,她转眼就要睡了,把自己一脚踹殿外面去,自己不是白给了吗。白给不要紧,可见不到李隆基,阿诗玛怎么办? 原天承今晚的计划就是,讨好杨玉环,让她给自己在李隆基面前美言几句,先把阿诗玛放出来。 “贵妃娘娘,”原天承恭恭敬敬的说道,“圣人……” 没等他说完,杨贵妃面色一沉,喝道:“住嘴!别在我面前提这个人。” 原天承顿时满头大汗。完了,两口子闹别扭了。这可真是太不巧了。你们什么时候闹别扭不行,偏偏今晚。不知道今晚我要借你的嘴用用吗。 “你,过来。” 原天承左右看看,除了宫娥没别人了,看了只能是对自己说的,于是只好走近了点。适才离得远,感受不深,这一靠近床榻,立刻陷入了香味的包围。 这香水是自己给贵妃的,可没想到她用起来这么霸道,简直让人逃无可逃。 “抬起头来。” “小民不敢。”原天承赶紧推辞。 “不敢个屁!”杨玉环突然大怒,“抬头!” 原天承一直面对的是杨玉环雍容华贵的一面,即使对着李隆基撒娇,虽然腻死个人,但也算是女人味十足。可这一句,就如后世的小太妹一样,太出乎意料了。 “来人,伺候玉僧更衣。”杨玉环冷冷的说道。 “……”原天承顿时浑身大汗。这是什么个节奏?这什么地方?贵妃寝宫,皇帝老婆,那桌上一对酒杯说明人家正主转眼就来,给自己更衣?这是要坑死自己的打算吗?他刚要说小民宁死不从。却听杨玉环恶狠狠说道:“玉僧,你今夜进宫,定然是有求到我的地方,如果你不听我的话,我让你什么事都办不成。” 这女人不简单啊。 “放心,今夜,只有玉环自己。那人,去临幸南诏进贡的那一对双生女了。哈哈。”杨玉环仰头大笑,只笑的云鬓松散,春光半泄,“你不记得那人说过的话了吗?我的话,就是圣旨。” 原天承心里大窘。 李隆基是说过“要听环环的吩咐。她的话,就是朕的话。她的要求,就是朕的要求”。可明显不是今夜这意思啊。 宫娥不由分说就把原天承鞋子外衣扒下,然后推他到杨贵妃面前。 杨玉环面色越来越红,也不知是酒多了,还是心乱了,她招招手,说道:“玉僧,你来,陪我喝了这杯酒,有什么事,慢慢说。” 原天承心里一阵犹豫。今晚有点古怪。可没等他再有时间细想,杨玉环漫不经心的说道:“那个南诏圣女,救还是不救,全看你是不是听话了。” 原来她什么都知道。这还想什么啊,原天承一咬牙,不就是一顿酒吗,来吧。 可虽然只是一杯酒,要分在哪喝,还得分跟谁喝。在皇帝寝宫,跟贵妃喝酒,这不是一般人能干的事情。 原天承倒是不担心。因为杨贵妃历史上偌大名声,绝不是不知轻重的人,她既然敢如此,那就是肯定今晚不会出意外。否则被砍脑袋的不只是自己,她也小命难保。敢给皇帝戴绿帽子! 不过他担心的是阿诗玛安全。虽然小葱送了重礼,能保她在狱里不受为难,但一天不出来,就一天有危险。他得让阿诗玛先出狱,别的事情都稍后再说。 “贵妃。” “停!”杨玉环伸出嫩如春葱的玉手,拦住原天承道:“先喝了这杯。”说着,给原天承斟满了酒。 “干!” “好,贵妃,我干了。” “再来一杯!” “好,贵妃,我又干了。” “再来三杯。” “好,贵妃,我不行了,我要醉了。” “那就再来十杯。” 什么都没吃,先灌了一肚子酒。纵然这年代酒精含量低,可它也不是水呀。原天承酒量本就不行,这一通急酒下肚,顿时心跳加速,面红耳赤,全身都开始冒汗。 他很郁闷,这殿里暖气还是自己修的,怎么烧的这么热啊,衣服简直都要穿不住了。身体就如着了火一般。 “贵妃,你能不能把暖气弄小点,我实在热得不得了啦。”原天承真忍不住了。 “热了啊,那就脱了吧。”说着,杨玉环白花花的身子靠了过来,两只手灵巧的把原天承上衣扒掉。 望着原天承那完美的身躯,杨玉环手指在他胸口缓缓滑过,嘴里喃喃的说:“玉僧,你怎么生的这样一副好身子。” 原天承很想说,自己其实原来不是这样的,只是莫名其妙来到大唐之后,变成了这副模样。不过他发现自己嘴里越来越干,好像冒火了一样。 他连忙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 杨玉环嬉笑着,又给他杯子里面满上。 这是怎么了?原天承心里焦躁,他发现贵妃好像已经坐在自己怀里了,而他的胳膊正搂着贵妃的腰,这是怎么个意思? “来,我的玉僧,再喝了这杯。”杨玉环纤手拿起酒杯,靠近原天承似乎要滴血的脸庞,看着他渴望的目光,张开自己小嘴,把杯中酒缓缓倒入自己口中,然后双手突然搂住原天承,把自己的唇紧紧的印在他的唇上。 原天承的防线瞬间崩溃。他只觉得一切都无需在意,只要拥有眼前的玉人。手到处,玉环顿时如洁白的羔羊,一丝不挂的呈现在面前。 “好人,轻些!”随着玉环呢喃的叫声,原天承陷入了泥泞。 这一刻,时间似乎停转,天地间只剩下一张床,床上是疯癫的两个人儿,一样的白如玉,一样的乱到痴。 良久,随着玉环一波波娇声,原天承躺倒在床上。 “不可思议。”原天承满足的长长舒了一口气。可虽然是天堂一般的享受,但他是一头的雾水。这事也太古怪了,古怪到他脑袋想炸了也想不明白。 “好人,怎么不可思议?”杨玉环爬上他的身子,紧紧搂着他,把香唇在原天承的耳边来来回回的蹭着。 “你怎么还是姑娘身子?”这才是原天承感觉古怪的地方。和皇妃睡觉,睡了就睡了,自己穿越都穿了,还怕和女人睡觉吗?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杨贵妃竟然还是处女。 “嘻嘻。告诉你呀。”杨玉环噙着他耳垂说道,“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候,那时候的你偷偷看着我的手……” “……你这都知道呀。” “我什么都知道。我就知道你对我没安好心。” 原天承心说,你这真冤枉我了。若不是今晚邪门,我死活都不跟你……。 “记得当时,我叫他什么吗?” “我记得,你那称呼我怎么能不记得。你不是叫小基基吗?”原天承说的自己都想吐。 “就是呀。小!鸡!鸡!”杨玉环一字一顿的说道。看着原天承还不明白,顿时伸手下去,抓住他下体,说道:“我叫他,小!鸡!鸡!” “啊!”原天承顿时明白了。原来皇帝也是人,他也会老的啊。竟然已经不能人道了。可也不对啊。虽然原天承历史知识不多,但是好歹也知道杨玉环先是李隆基的儿媳,后来才做的贵妃,那么她嫁给寿王李瑁也好几年呢,“那你和寿王李瑁?” “他呀,有隐疾。”杨玉环若无其事的说道。 隐疾,这样的隐疾只能是一样,不能人道啊。但是不对啊,李瑁可是有后代的。 看到原天承眼里的疑虑,杨贵妃娇笑着说道,“他的孩子,谁知道爹是哪个。反正我和他成婚这么多年,都未能圆房。”杨贵妃一直无子嗣,这倒是事实。 难怪历史上杨玉环先嫁给寿王,再被公公抢走,她好像完全不在意,依然笑呵呵的。原来那曾经的男人,和现在的男人,都不是她真正的男人呀。 虽然杨玉环是货真价实的大姑娘,当然这时空,或者说包括原时空,她都算是老姑娘了,可怎么也是姑娘身子。那传说中和安禄山?虽然知道这样问属于欠抽,但是架不住好奇,原天承还是问道:“那安禄山?” “嘻嘻,外面传闻有多少是真的呢。死胖子是个活太监。”原天承赶紧回忆了一遍安禄山资料,可是除了安史之乱他就记得这个人是大胖子。非常胖。以后世的科学研究来说,太过肥胖的确压迫生殖系统。而且太过肥胖基本上会引起高血压糖尿病,都对生殖系统有负面影响。 “你还想知道什么?”杨玉环小手温柔的抚摸着。 “你再动,我就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原天承心里真的有太多疑问,不过刚才一阵疯狂,浑身湿漉漉的,被褥也全湿透了,很不舒服,“我先洗个澡。” “来,我们一起。”杨玉环牵着原天承的手,有宫娥伺候着来到浴室。 她是初为人妇,刚刚破瓜,身子一时还有些疼痛,所以宫娥小心翼翼的搀扶着她进入水里。 “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原天承望着玉环玉一样的身子,娇憨的笑脸,不由的想起了这千古名句。 “好人,你为我做的诗吗?真是好。”杨玉环拉着原天承坐到自己身边,端起酒杯奉到他唇边。 “我不喝了,你老给我下药。”原天承明白刚才自己那么失态,全是因为酒里有药的原因,否则以自己两世为人,又不是没见过女人,怎么会那么不能自持。 “这杯酒里面没药的。”杨玉环娇笑的说道。不知怎么牵动了那处,又皱眉捂着小腹。真如捧心的西施,美不胜收。 “好人,你刚才那句诗,真好。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她美丽的眸子浮现出一层喜悦,说道,“我还要,还要。这是第一次有人给玉环作诗呢。” “不是吧?”原天承大惊。要知道刚才那句话是白居易写的,现在白居易还没出生呢,贵妃自然不知道,可在这之前,有著名的诗仙李白啊。他给贵妃可是写了名诵千古的诗句,而且是专门给贵妃做的。 “贵妃娘娘。”原天承犹豫的问道。 “好人,不许你这样叫我,”杨贵妃用玉手捂住原天承的嘴,想了想说道,“你叫我太太吧。” “太太?哎呀,这实在不能。”原天承连连摇头。 “这有什么好哎呀的呀。你不喜欢,那就换个,不如,叫我真真吧。奴家最欢喜的一段时间,就是在道观的时候。不过那是从前了。到了今晚,奴家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欢喜。” 原天承这才明白,原来此“太太”不是彼“太太”。杨玉环先是做寿王李瑁的媳妇,但是被自己的公公看上了,皇命不可违,只能入宫。可是唐明皇也觉得直接把儿媳妇接到自己身边,有点太不要脸了,于是折中下,把杨玉环送入道观,赐名太真,做了一段时间女冠。所以杨玉环要他叫的“太太”,不是老婆的意思,只不过是想起了“太真”。 “真真,”原天承差点忘记自己想要问什么了,他赶紧把杨玉环在自己身上肆虐的双手抓住,才问道,“你说没人给你写过诗?这不能吧?难道你不记得李白了?” “李白?是谁?奴从未听说过这个名字。三省六部都没这么个人,难道是田间巷陌的人物?他怎么了?奴应该知道吗?”杨玉环一脸好奇的问道。对于原天承这时候突然提起一个莫名其妙的人名,她感到不可思议。 “……”竟然没有李白。原天承顿时头大如斗。这个大唐还是自己知道的那个大唐吗。竟然没有李白。没有李白的大唐还是大唐吗?这不就好像方便面里没调料包一样吗。那还能吃吗!!! “云想衣裳花想容, 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 曾向瑶台月下逢。” 原天承低低的吟道。 “好诗呀,真是好!”杨玉环挣脱了他的魔爪,双手抱住原天承的脖子,开心的说道:“你是我的衣裳,我是你的容。我是玉环,你是玉僧。我们就是群玉,今晚,月下相逢。” “……”原天承突然觉得,自己应该是李白。否则这诗句怎么如此应景呢。 “好人,我还要!”杨玉环亲着原天承的胸膛说道,“还要。” “一枝红艳露凝香, 云雨巫山枉断肠。 借问汉宫谁得似, 可怜飞燕倚新妆。” “好人,你真好,”杨玉环眼神迷离,喃喃说道:“奴的香,郎君喜欢吗?巫山云雨,你是我的王,我是你的神女,好人,我还要。” “名花倾国两相欢, 长得君王带笑看。 解释春风无限恨, 沉香亭北倚阑干。” “好人,有了你,我再也不会恨了。”杨玉环双手缠上原天承的脖子,香唇舔着他的耳朵,低低说道:“我还要。” “够了啊,你还真当我是诗仙啊。”原天承怒了,诗仙也就做过三首,自己又不是真仙,不过是假把式,再要,没了。 “傻瓜,奴还要,要你的人!”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三十七章 奸夫淫妇 杨玉环是久旷之躯,遇上原天承,如天雷勾动地火,稍微熬过那开始破瓜的痛楚之后,就开始尽情的享受鱼水之欢。 也就是原天承天赋异禀,一夜孜孜不倦的耕耘,不知道让玉环满足了多少次,只累的她连手指都不能动了,才让原天承停了下来。 她翻身爬上原天承的胸口,把脸贴在情郎的脸上,满足的说道:“好人,奴有了你,今生真是没有白来世上。” 原天承感受着胸前的温暖滑腻,突然想起了什么,吩咐宫娥把他衣服拿来,掏出一样东西递给身上的女人:“真真,送你的。” 原天承感觉自己好像背着一个硕大的蛇皮袋,里面满满都是水。他本想一滴水也不漏出来,可现在袋子上已经有了漏洞,一滴两滴的水珠开始向外渗透了。 原时空的物品,他本来打算一样也不拿给本时空的人看到的。可现在不但有了香水,连玻璃都出来了。 给玉环的正是一个透明的玻璃瓶。古装仕女造型,而那眉目五官正是贵妃雍容华贵的样子。这是根据原天承之前对杨玉环的印象做成的。如果换了现在做,自然就多了许多妩媚进去了。 当然瓶子里面盛满了香水,而且是非常著名的一款,名字就叫毒药。 毒药香水是法国christiandior公司出品的女用香水,属东方香型。问世于20世纪80年代,与其时而强调物质,时而强调个人成就的时尚风气相吻合。毒药所塑造的正是这种炽热而进取的女性神秘性感的体现,充满着诱惑与迷人的气息,一种叫人无法不为之心动,为之吸引的浓浓芬芳。 这就是原天承原来准备用来贿赂杨玉环的终极法宝,可没想自己成了终极法宝。 他不用想也能明白,一个女人,一个这样美丽的女人,一直蹉跎到这个年月,竟然还是处子之身,她的人生是多么的无奈。如今有了自己,她就等于有了新的生命。 欲征服女人的心,先要征服她的身。这句话也不知道是谁说的,反正原天承的心里隐约有这么概念。身子给了自己,心也就靠过来了。 而且虽然只是一夜相处,大部分时间还是在欢愉中,可原天承很容易的感受到杨玉环的精明。阿诗玛的事情,自己没张嘴她就清楚。而自己问起李白时候,她不经意间说出三省六部都没这么个人。这份心计,比原来的武则天,估计也不遑多让啊。 跟明白人千万别装傻。 “太美丽了!”杨玉环双眼放光。虽然她贵为皇妃,可她不是神仙,没可能到过一千多年之后,所以这玻璃瓶简直晃花了她的眼。而且这玻璃瓶就好像是她真人一般,眉眼身材无不酷似,以至于她都忘记打开瓶子了。 “我就知道你没安好心,早就惦记着我,看把我雕刻的这么惟妙惟肖,快告诉我,你心里有多想我。”杨玉环娇憨的捶着原天承胸膛。 “这……”原天承心说我有那么饥渴吗?明明是你饥渴,反倒赖我,“真真,你还是打开闻闻吧。” 玉环听话的打开瓶盖。一股极为特别的味道弥漫开来。的确是毒药一般,立刻见效,杨玉环感觉到身下的情郎又起了反应。 “真好,”玉环大喜道,“这是什么香水,太好了。” “这个香水名字比较古怪,叫毒药。” “毒药,奴明白了。”玉环突然抱紧原天承说道,“你放心,奴今生有你,必然不会负你,若其不然,我就死在毒药下。” “这……”原天承尴尬了。浓情中的女人,没法正常说话。 “那个,真真,”原天承赶紧把她撑开一点,快把自己憋死了,“今夜我来,你知道……” “嗯,我知道,那个圣女的事情吧。”玉环又抱紧了他,说道:“你说,你和那圣女是怎么回事,说明白,我再看看是不是救她。” “……”原天承真是有点麻烦了。女人的心眼不会比芝麻大,如果自己老实交代,说自己是南诏的国师,和圣女一路睡过来的,这贵妃别说救人了,不坑人就是好大肚量了。 “怎么?和奴还有什么不能说的吗?”玉环生气了。 “这个事吧,其实是这样的。”原天承秉着治病救人的态度,原原本本的把经过说了一遍,最后道,“这事其实不赖我,都是你让我去弄香水的,如果我不去南边,自然也没这么多事情。” “胡说,”玉环嗔道,“你根本不知道,就乱讲。前几日剑南道传来消息,南诏国发兵把姚州破了,姚州刺史被斩首。其中的缘由,说来话长。简单说,这事情是杨国忠的首尾,而圣人是默许的。不管你去不去南诏,那圣女都是会来京城的。她来了,就会被杨国忠拿下狱,你还怪我?”说着,就狠狠咬了原天承一口。 难怪圣女要来,原来是为了南诏国的事情。 “那你得救她。”原天承很策略的选择着字眼,尽量不刺激刚得到情人的贵妃。他要说“我得救她”,无疑会让这女人吃醋。换成“你”听起来就舒服多了。 “我凭什么救她?”杨玉环多精明的女人呀,完全不上当。这点小花招,蒙骗小姑娘还差不多。对玉环来说,什么场面没见过,骗我,做梦! “呵呵,不是你,是我,是我。”原天承立刻服软。跟聪明人不要耍心眼。他给自己的人生格言里面又加了一句。 再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经过不断的妥协和付出之后,总算换来了杨玉环的首肯,至于这沉重的代价,不提也罢。 “真真,我问你,”再一次的满足了贪恋欢爱的玉环后,原天承问道,“这么多年,你是怎么过的?今晚这事……” “好人,你知道,圣人,他是小基基,嘻嘻。”杨玉环把玩着原天承的手指,懒懒的说道,“那你就是大……” 原天承反应如电,一把就捂住了贵妃的嘴巴。大什么?大大大…… “不许说。我不能接受这个外号!”原天承严词拒绝! “嘻嘻,我是说你是大和尚。你想什么呢?坏蛋,满脑子不想好事!”杨玉环促狭的眨了下眼,很是得意。 “圣人那样,可偏偏要瞒天过海。今夜,就是你那圣女送了俩美女进宫,他即使不成,也要去做个样子。” “那你还藏着那么多春药干嘛。” “这药是他的。他喝了药酒,还勉强有点人气,否则就跟个死人似的。”杨贵妃幽幽的说道,“这药,是你来了,我才放的。” “你早就……” “是,我一见到你,就喜欢上你了。”杨玉环大方的说道,“因为你是这世上特殊的一个。男人我见得多了,哪一个不是为了求官求财?他们见了圣上,就跟苍蝇见了肉似的,嗡嗡乱转。要不就是怕的如老鼠见了猫,话都说不利索。” 杨玉环附身亲着原天承的耳垂,娇声说道:“只有你,其实根本不怕圣上,也不求圣上。我看人很准的。你装的害怕,装的有求,全是假的。我很奇怪,大唐怎么还有你这样的人。但是我喜欢,从见到你那一刻,我就喜欢上了你。我知道,你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男人,你是玉僧,我是玉环,我们是天生的一对!” “……” 别说,杨玉环说的还真对了。实际上原天承对于这个时代,一直就没有融入进去。什么皇帝贵族,什么门阀大家,对大唐子民有着无比的威慑力,可是对他来说,完全没有意义。如果他想的话,只靠小强就能把这大明宫杀个三进三出,毫无压力。 实际上去监狱里面把阿诗玛救出来,从武力上来说,完全不困难。这时空谁能挡住小强的火力?除了那死老道,反正他死了,可以不考虑。只是武装劫狱容易,善后太难了。那样等于是和整个大唐作对。他就算不怕作对,可是这样还怎么搞建设?没有建设他怎么回到原来的时空呢? “真真,圣女的事,就交给你了。时辰不早了,我得先走了。”眼看着太阳都出来了,再不走,要被人家抓现行了。 本来以为李隆基是奸夫,可谁知道,真相竟然如此戏剧性,自己才是那个奸夫,而且玉环也不是淫妇。人家本来是好好的黄花大闺女,结果遇到自己这奸夫,于是…… “不许走!”杨玉环心热如炽,哪里肯放人。 “再不走,就永远也不要走了。” “那就永远都不走。” “……” “再要我一次……” “……” 在纠缠中,就听殿外有人高声叫道:“圣人驾到。” 阳光透过窗户缝隙,一丝一丝洒了进来。杨玉环虽然一晚没睡,却容光焕发,好像获得了新生一样。她舍不得原天承离开,竟然想把他藏在衣柜里,好糊弄过去。 原天承坚决的拒绝了。被人瓮中捉鳖什么的是最讨厌了。 “环环,朕来了。” 圣人一大早就来看他的贵妃了。 寝殿大门打开,李隆基看到牙床之上,贵妃正拥被而眠。掐金丝走银线描龙绣凤的大被下面鼓囊囊的。 这有古怪啊。莫非,里面还藏着一个…… 杨国忠,大唐的国舅,必须起个大早了。昨天刑部的差事办的很顺利,没费什么周章就把南诏圣女拿下了。在向他汇报时候他才知道,原来圣女没在鸿胪寺,而是在那玉僧的宅子里。 这可是天堂有路你不在,地狱无门你闯进来呀。之前你打了杨銛的脸,也就等于打了我杨国舅的脸,奈何当时你小子正走运,现在,牵涉到南诏的事情了,这我看还有谁能救你。国事,岂是你一个小小的商人能沾边的。 这次要把葱怜商社都吞下肚,才算解气。 不过想想葱怜商社的东西,那是真正的好。前几日他的管家借着国舅的名号,才勉强买到一套最新款的茶具。那手感,那造型,别提了。再看之前自己用的玩意,都得扔。现如今京师里面,哪位府上如果没有一套葱怜商社的瓷器,都不好意思待客。 想想接下来这些好东西就都属于自己了,杨国舅虽然素有涵养,但是脸上也忍不住浮现出黄鼠狼的表情。 “今天好运气呀,老狼请吃鸡……” “来人,命刑部人手过来,跟我去抓那玉僧。”杨国舅出门看着天,愉快的吩咐着。多美好的天空啊,一看就是发财的日子。 不过他不知道,犯人原天承目前还回不了府呢。 他正在贵妃寝殿,感觉到身上一丝丝的冒出冷汗。 李隆基快步走到贵妃床前,伸出手掌,抓住被子一角,使劲扯开。待看到那床上的一幕,唐明皇脸上立刻绿油油的:“环环,你这是……”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三十八章 玉佩 “奴家很冷,所以……”杨玉环捡起被子一角,半掩酥胸。 “那你也不用在被子里面再放一堆绿锦呀。”唐明皇心疼的吩咐道,“快,暖气烧足点,朕的环环冷了。” 原天承倒挂在寝殿的房顶上,差点笑喷出来。他自然不会任由杨玉环把他关在衣柜里,所以在李隆基进门之前,就让小强变出四个吸盘,套在手脚上,然后如履平地的顺着柱子爬到了房顶。 殿里人只要一抬头,就会看到他,可跟着李隆基来的太监宫女,哪有敢四处张望的人?都老老实实低头弯腰,随时等候圣人吩咐。而贵妃的宫女,从她们只听贵妃吩咐,就知道没人敢造次啦。 看着杨贵妃在床上装憨,趁着李隆基完全没注意,原天承飞快的从大门顶上爬出殿外。刚来到门外,就听杨贵妃的声音从后面传来:“奴家要大和尚。” 原天承听的心里一颤,差点掉下来。 “环环,”李隆基爱怜的说道,“这大早上的,你要大和尚干嘛啊?” “奴要去庙里还愿。” “还什么愿呀?要不咱就去承香殿,找明近大师还愿,好不好?” “不好,宫里的寺庙太假,太监当和尚,不灵的。奴明天要去大慈恩寺还愿,如果这愿不还的话,那什么事情都办不了的。”杨玉环声音越来越大。 原天承心说,你不要那么大声啦,我都听到了。明天准时报道。这贵妃不好弄呀,心眼手腕一样不缺,自己妄图以领先千年的知识来驾驭她,可人家却用玲珑八面的帝王心术来套牢自己。 这明白的暗示自己要再不明白,阿诗玛别想出来了。 麻烦。 他翻到了屋顶上,四仰八叉的躺在清晨的日光里。一夜的辛苦,即使铁人,也得回回炉了。 原天承把栓在脖子上的红绳拽出来,上面串着一块晶莹的美玉,雕成可爱的小羊,身上刻着两个字:太真。这是杨玉环最爱的饰品。 昨夜,欢愉之后,杨贵妃亲手把它挂在原天承的脖子上,然后将小羊贴在他胸口位置,说道:“我不在你身边时候,这就是我。奴要你把她永远放在心上,时时刻刻,想着奴。” 绞索呀。这时空,原天承翻遍资料,也没发现有男人脖子上挂玉的习俗。一般人要吗不带,要带也是挂腰带上,一走路叮当乱响,有气派,有风度,哪有挂脖子上的呀。这都是后世的习俗了。 要不是杨贵妃的确连玻璃都不认识,他都以为玉环也是穿越过来的人了。 他在房顶上胡思乱想,家里小葱小怜可急坏了。郎君一晚上没回来,本就让她们提心吊胆的了,可谁知道更要命的事情还没来呢。这不,一早上刑部的人又来了,这次竟然是杨国舅亲自上门,说要抓郎君。 这下可把俩人急的快疯了。怎么好好的,犯了国法了?小葱顿时哭的个天昏地暗。毕竟她是从农村出来的,虽说是居移气养移体,但是时间太短,她见的人又层次不够高,还没养成一颗处事不惊的大心脏。 反倒是小怜见多识广,拦在内宅门口,据理力争。 杨国忠哪里肯跟他们废话啊。一摆手,就要让人冲进去搜人。 “都给我住手!”就在这时,杨国忠身后传来一声怒喝。 “郎君!”小葱小怜大喜,立刻挤过人群,把原天承一边一个夹在中间。 “玉僧!”杨国忠是见过原天承的,赐名那天他还在,所以见到正主出现,不由得冷笑一声,道:“来人,给我锁了。” “慢!”原天承沉声喝道。 这一声还真管用。所有人都被镇住了。前世历练出来的气场,一旦散发出来,真是犹如实质,尤其是对官僚体系内的人员,更是灵验无比。一时连杨国忠都愣神了。 这谁呀?好大气势啊。嘿,你个农民你牛什么啊。我堂堂一国舅,还没发作呢,怎么你竟敢在我面前装大神。杨国忠想明白这点,顿时爆怒。 “来人,这院里都是反贼,统统给我拿下!” 杨国忠一早就带人来抓原天承,所以等于是把全歌舞团的人都堵在这里了。除去留守厂里的人,男人还有五六个,可是除了一脸压抑不住的愤怒,他们都没有更多的表示。 原天承眼看着董余手里握着切菜刀,可身后的衣服被他娘子使劲拽着。 他知道,自己这老板做的实际已经非常好了,对下属不论从待遇还是技艺方面,全都大力支持。这要是遇到盗匪,甚至遇到敌国军队,他们也会为自己毫不犹豫的冲上去拼命。可是面对杨国舅,面对大唐的朝廷律法,纵然他们心里有再多愤怒,却都不敢发作。 这年头,皇权的概念深入人心呀。 “杨国忠,过来,我给你看样东西。”原天承也不废话,一把揪着杨国忠的领子扯到一边。 他这动作太出乎意料了。杨国忠的手下完全想不到,一个小民竟敢对国舅下手,这让他们脑子钝化了,一时都没有反应。 杨国忠也糊涂了。这是怎么回事?我在做梦吗?不都是说草民草民吗,怎么草今天长高了?把我这正经的大杨树都遮住了? “看看这是什么?”原天承亮出了自己的底牌。 “啊!”杨国忠倒吸了一口冷气。这玉佩他能不认识吗。这是贵妃天天佩在腰间的呀。 杨国忠还怕自己看花了眼,或者被原天承蒙蔽了,连忙抓过来细看。上面那“太真”两字,明白无误的射向他眼里,只看得他眼里白的越来越多,黑的越来越少,有点要眩晕的感觉。 这,怎么可能呀。贵妃和这和尚?难道说,竟然,也许…… 杨国忠不敢想下去。 原天承一把扯回玉佩,冷冷说道:“杨国忠,把脑袋瓜子放聪明点,别往龌龊地方去想。记住这八个字:朝廷心腹,贵妃股肱!” 杨国忠冷了半响,心思转了一千八百遍。这八个字什么意思?朝廷心腹好理解,自己不也是圣人的心腹吗,但是贵妃股肱,这含义就深了去了。股肱,这是大腿和胳膊呀。这假和尚是说自己是贵妃的大腿呢,还是他抱上贵妃的大腿了呢?这一字之差,可差出好几千里去了。 即使抱上了大腿,又抱在什么位置呢。要知道向上点和向下点,那完全不一样啊。 旁人只知贵妃是个大美人,终日憨憨的,好像人畜无害,可他却明白贵妃的手段。思前想后,他也不敢下决定,犹豫多时,终于恨恨吩咐道:“撤!” 原天承舒了口气。一场危机化解于无形。他到不担心杨国忠乱讲。这是个聪明人,不会做糊涂事。他的位置取决于杨贵妃,贵妃倒了,他必然跟着完蛋。所以即使他敢猜,也不敢说。何况完全没真凭实据,说又何妨?传说中杨贵妃和安禄山,不还有一腿吗。结果贵妃不是依然好好的吗。唐明皇根本不在意。 小葱和小怜连忙把原天承拉近内院。 小葱关好院门,拍着胸口说道:“吓死奴奴了。以后再不管什么圣女妖女的事情了。”说完她突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连忙拉住小怜的手说:“姐姐可不是说你,妹妹别着恼。” 小怜:“……” “这不关阿诗玛的事情。杨国忠就是冲着我来的。” “还好郎君够厉害,吓跑了他。我看郎君拿个东西给他看了,连国舅都不敢刺毛了,是什么东西这么厉害呀,给奴奴看看。”小葱才躲过了危机,心里的好奇又勾起来了。如果郎君有个连国舅都害怕的依靠,那岂不是说以后在大唐再也不用怕谁了吗。 “这个嘛……”原天承飞速的开动起聪明的头脑。事到如今,也只有赌一赌了,就赌小葱才来京城,见识不够。 他掏出玉佩,递给小葱,说道:“你看,就是这个东西。” 小葱如今也是有了一些见识的,一看这玉的质地就知道名贵无比,连忙攥紧了,仔细看着说:“这玉可真漂亮呀。咦,上面还有两个字:太真。” “对啦。就是这个玉佩吓跑了杨国忠。”原天承连忙解释道,“这个玉佩可不是一般的玉佩,是朝廷赐给我的,见玉如见人呀!因为我这次去南方办事辛苦,她很满意,所以就赐给我这个玉佩。你看这个字,我不是给你讲过吗。太,就是很的意思,真,就是认真的意思。太真,就是夸我事情办的很好,她很满意。给我玉佩,就是希望郎君以后做事一直这样,很认真,特别认真的去干。” 他一边说,一边偷眼留意小葱和小怜。 小葱果然是连连点头。她才来京城半年,原来就是在农村里面,哪知道杨贵妃曾经叫做太真啊。小怜自然是知道的,可小葱刚才不小心得罪了她,又加上原天承一再示意的眼神,小怜也就故意不告诉小葱了。哼,谁让你得罪我,再说,捏着郎君一个短处,以后换点好处才是正理。 不过小怜也疑惑,怎么郎君会有贵妃的玉配。只是她再大胆的想象也无法猜到事实真相啊。顶多以为是贵妃赏赐,郎君不想交公。 “奴奴就知道郎君是真能干的人,很认真,特别认真,就是的。”小葱骄傲的说。 “那这玉佩,你收着?”原天承试探的问。他知道小葱有敛财的爱好,看不得钱在外面。 “这个玉佩这么重要,你看都能吓唬住国舅,还是郎君你带着在身上的好。奴奴看你挂在脖子上很好,比配腰带上安全,省的丢了。”小葱认真的说。 “好,那就依娘子你的话办。”原天承连忙把玉佩收了进去,贴肉藏好。 一件事,总算有惊无险的抹了过去。只要事后再把小怜糊弄好了就可以了。他拉着小怜和小葱的手,来到屋内,大家团团坐下,正要说话,就听小怜悠悠的问道:“郎君,你在宫内见了圣人了吗?你一晚没回来,奴和二姐担心死了。你看你,这眼圈都黑了。在宫里辛苦吧?” “是很累。”原天承刚说完,连忙摇头道,“不过也不是太累,圣人很好说话的,一切都是误会,误会,阿诗玛很快就没事了。啊,小怜,我跟你说啊,你的事,我有办法了。” 小怜顿时被原天承的话引开了注意力,连小葱也好奇起来。小怜被叫做妖女,她脸上也没光彩呀。 “你留意下坊里谁家的宅子要卖,咱们买过来。” “买宅子干嘛?咱这地方也够住了。”小葱原来很想买宅子,可自从掌握了葱怜商社大权后,越来越像这院子里面的主人了,所以也就不舍得花钱了。好容易攒的金子,进来容易,出去可就千难万难了。 “有用,听我的。”原天承不容置疑的说道。 他一旦下决心,俩人自然不敢违背。于是去找做房屋买卖的牙人,正好他手里有一处宅子要卖。原主人是曾经当红的歌舞伎,随着年岁渐长,有心退出这行,今年嫁个人家做了妾室,这平康坊里面的房子自然要卖掉。 于是在小葱强力侃价之下,终于以五百金的价格买下了那处宅子。在小葱眼里,这宅子不错,虽然院子小了点,可该有的都有,收拾的也整齐,现在歌舞团的人,也就是葱怜商社扩展了不少,雇佣了不少新人,小怜的宅子已经挤不下了,现在有了新场地,正好分一部分过来。 小葱的算盘打的很好,可原天承却全然不是这么想的。自从阿诗玛被抓之后,他好好翻查了资料,总算大概明白了南诏国的那点事。接下来,鲜于仲通会带兵去讨伐南诏国,结果是八万唐兵死了六万,几乎全军覆没,只跑出来他一个。而杨国忠却颠倒黑白,把这滔天败仗说成莫大的胜利。唐明皇竟然没有怀疑。 若是没有阿诗玛被抓,自己也懒得管这些。他根本不在意这时候谁打谁,谁挨打。他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可如今杨国忠惹到自己头上,那就不一样了。因为他在原时空就明白一个道理,除恶务尽。这国舅可不是个好说话的人,史书上没少说他的恶行,总之,千万不能以为他是圣诞老人,浑身都是礼物,如果自己不给对方点颜色看看,谁知道他日后又出什么坏主意。 要知道,杨国忠可是以后要做丞相的。与其等他日后势力大涨时候找自己麻烦,还不如干脆让他没势力。 “小葱,这宅子我另有安排。”原天承细心跟两位娘子说道:“过几天,我要去一次东边。” “和郑氏的联营要开始了吗?”小葱和小怜都知道郎君的计划。 “嗯,不过在走之前,我得把这边的事情安排好。”原天承指着眼前新买的宅院,说道:“我的计划是……” 计划是辛苦的,实施计划更辛苦。不过再辛苦,第二天他也得早早爬起来,跟两位娘子说要出门办事,然后一个人来到了大慈恩寺。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三十九章 无漏界 贵妃来寺内还愿,自然是天大的事情。纵然大慈恩寺是京城第一大寺,也不敢怠慢了贵妃。所以早早就洒扫净街,安排好一应接待事宜。 原天承自然不能冒冒失失的顺着大门走过去,不说那维持秩序的和尚,就是贵妃身边一圈的太监宫女,他也穿不透啊。所以原天承根本就没来大门。他早就制作了长安地图,大慈恩寺的每一个角落都清楚的显示在上面。 原天承来到寺庙的西北角,这处是闲杂院落,饲养着许多牲口,还有菜地,快开春了,地上已经有了些许的绿色。 原天承眼前漂浮着大慈恩寺的立体地图,地图上不但有着寺庙庭院楼阁,还有着红外成像的人物。他眼见着一群人随着贵妃进入了大雄宝殿。 那地方人来人往的,肯定不适合自己。不过他也不着急,以玉环的聪明,必然会给自己创造机会的。 这里是马圈,原天承从墙外翻进来,就钻到最角落处,这里没人会注意的,就是味道有点难闻。不过他也不打算待多久,一旦确定贵妃的计划,他就要开始行动。 原天承正观察着地图,就觉得有人捅自己。他转头一看,原来是个白马,正用大嘴巴一下一下的拱自己肩膀。 “我这就走,你别催我,不耽误你休息。”原天承拍拍白马的脑袋,“别叫,别叫。” 这时候,马圈的门突然打开了,一个和尚拎着一桶水走了进来,是庙里的杂役和尚,来给马饮水了。 原天承立刻顺着和尚视线死角摸了过去,然后一掌轻轻拍在和尚脖子上。小强合成的强力安眠药注射进和尚身体里面,那和尚一声没出,就倒在地上昏睡过去了。 原天承把自己的外衣脱了下来,换上和尚僧袍。这样就好办事多了。他本来就没留长发,再披上僧袍,跟真和尚一样。 把和尚拉到角落藏好,原天承大摇大摆的走出了马圈。 贵妃已经拜完菩萨,推说头晕。方丈连忙给贵妃安排精舍。 “大和尚,你怎么才来?”贵妃在房内等了没多久,原天承就从窗户跳了进来。贵妃嗔怒道:“让奴等了这么久。” 不过前后脚而已,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原天承一路登高伏低,紧赶慢赶,好不容易赶了过来,这贵妃还嫌慢了。 “真真,我真尽力啦。” “算你有本事啦。”实际上杨玉环对于原天承有一种莫名的信任。比如她只说了今日来大慈恩寺,就相信原天承必然能找到她。 见过那么多不可思议的东西后,杨玉环心底把自己的情郎看成无所不能的男人。实际她的认识还真八九不离十。在这时空,原天承基本上就是无所不能了。 在京城最大的寺庙里面,和大唐最著名的女人欢好,这份感觉竟然给原天承带来了另类的刺激,这一番云雨比当日还精彩万分。 玉环破瓜后休息了一天,到今日身子大好,才真正的食髓知味,贪恋情郎的每一寸肌肤,每一次爱抚,好像整个人化为一朵沾满露水的牡丹,把原天承完全的吃了进去。 精舍之内,春意无边。 带着无限的满足,杨玉环趴在情郎身上,喃喃的说道:“大和尚,你真好。” “你也真好。” “真的吗?奴哪里好?”杨玉环笑颜如花。 “……”原天承看着女人眼里的炽热,只能把手乱指一通,“这好,这也好,都好都好。” “大和尚,你真会说话。”贵妃一边用胸压着情郎,一边说道:“奴想让你去带兵。鲜于仲通马上就要对南诏开战了,那芝麻粒大的小国,哪能抗拒天朝精兵,自然会有一场大胜。等南诏的事情一结束,奴就可以让圣人借着军功提拔你了。” “可别!”原天承立刻拒绝道:“真真,你千万别让我去带兵,我不会带兵,我也不想当官。”开什么玩笑呀。她是不知道,哪有什么大胜啊,这场战争真是输的底裤都没了。 “不想当官?那你怎么能时时进宫来陪我?”杨贵妃生气了。 “陪你未必要当官的。”原天承连忙抱紧她安慰道:“你看,我这不是没当官,也在陪你吗?” “可奴不能总出宫来大慈恩寺啊。”杨玉环眼珠一转,说道,“要不你做太监吧,来宫里当和尚。” 望着原天承诧异的目光,杨玉环赶紧追了一句:“假太监,奴会让掌刀的耍花招的。” “绝对不行!”这贵妃,花招可真多呀。 “那你又不当官,又不当太监,你要怎么样?”杨玉环生气了。她的年纪已经不小了,在熬过这么多年的寂寞后,在青春的最后一刻抓住原天承,就好像溺水的人抓到一根稻草,是绝不会松手的。 原天承还真没想过怎么办的问题。他每天要思考的问题太多,而且关键的一条是,他身边有小葱小怜,还有阿诗玛,他没考虑过杨玉环的单身情况。 再说就是考虑又能怎么样呢?名义上,杨贵妃是李隆基的贵妃,不是自己的贵妃。 “真真,你觉得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原天承发现自己必须安抚好怀里的这个女人,不论从感情还是从任何方面,稀里糊涂的会误事。因为杨玉环实际上就在大唐的中枢,是助力还是阻力,全在她一念之间。虽然原天承觉得她应该不会难为自己,可是如果不顺着她意的话,自己很多事情还真不好办。 “奴也不知道你到底是个什么人,就觉得你和大唐每一个人都不一样。郎君好像是根本不把大唐当一回事。不论圣人还是国舅,你都不怕;不论给你官还是给你钱,你也都不在乎。除了你要我要到停不住之外,奴真的不知道你还需要什么?有什么是让你动心的。”杨玉环悠悠的说道,“可是不管怎么样,你是我的大和尚,你是我的好人!” 这话跟没说一样。 “真真,这一生有一些事情,我必须去办。” “大和尚,有我在,你就放心去干吧。要钱要人,你说。” “……” “只要你能陪着我,就可以尽量去干了。” 陪着你还怎么干! 艰苦卓绝的谈判继续在进攻和防守之间展开。精舍的床上热闹非凡,大慈恩寺也不平静。贵妃来还愿,自然是大家都紧张了,所以警卫措施提高了层次。 觉远虽然是个杂役,负责照料牲口,放在平时也没人注意,可是在今天这特殊的日子里,他的失踪顿时就被同伴觉察了。于是立刻展开搜索,倒是也没费劲,在他的工作岗位上,找到了晕倒的觉远。 只是觉远的僧袍不在身上了。这问题就大了。即使用屁股想也知道,在我们们中间混入了一头披着羊皮的狼。 谁是那个坏蛋呢? “坏蛋,你听我的,当官吧。青州刺史没了,那位置正好空缺,奴给你谋划一下,然后你就告假,也不用去上任,熬半年之后,咱再升到中书门下什么的,就可以天天……” 原天承心中一动,青州刺史,这倒是有用。对自己的计划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而且贵妃都说到这份上了,不答应也不行,他点头应承下来道:“那就依你。不过我连个功名都没有,怎么当官呀。” 大唐当官不是要考试,过科举吗。 杨玉环娇笑道:“真是呆子,你难道不是我大唐的人吗?不知道有斜封官?” “斜封官”,也称“墨敕斜封官”,是唐代的非正式任命官员,是当时人们对由非正式程序任命的官员的一种蔑视性的称呼。这种官职的任命状是斜封的,要从侧门交付中书省办理,而且它上面所书“敕”字是用墨笔,这与中书省黄纸朱笔正封的敕命是不一样的,“斜封官”由此得名。 就是皇帝作弊,不经正常手续封的官。但好歹他也是官啊。 “好吧,那我就去做这个官。” “那你怎么谢谢奴?”杨玉环双手捧着他英俊的脸,越看越喜欢,忍不住说道:“奴要你每夜来陪我!” “……” “答应奴!答应奴!”杨玉环一边说,一边摇晃着原天承,把他弄得头晕脑胀。 虽然她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心里的感情阻止不住,明知不可能,也要说出来。 “好!好!你别晃了。我答应你。”原天承受不了这种折磨。 “真的?那你怎么来?京城夜里不但要宵禁,宫城也戒备森严的。”杨玉环不可思议的看着他。 “你知道办不到还要我做!” “不,你办得到,男子汉一诺千金,说到就要做到。” “……”恋爱中的的女人是没有道理可讲的:“好吧,我尽量,你歇会,我先回去准备准备!” “再好一次,再走……” “……” 屋里和屋外,感受自然不同。床上和马圈,那处境完全不一样。 释窥真长老接到报告,立刻带人来到牲口棚。可是他办法用尽,也不能让觉远从昏睡中醒来。虽然生命安全没什么问题,可总睡着也不是个事啊。 释窥真看着原天承留下的外衣,一边吩咐人手加强警卫,一边叫来两个护法弟子,都是寺中的高手,留在自己身边,在马圈里安心等待。 根据他的分析,既然此人不伤人,又换了衣服,那么来时去时,应该都走这里。否则他怎么回去呢?穿着僧袍满大街跑,虽然不是不能,但是感觉这不是来人的性格。 释窥真刚安排好,马圈的门就开了。原天承穿着觉远的僧袍就进来了。 刚进门,就发现了不对。 “阿弥陀佛,施主,老衲等你很久了。”释窥真双掌合十,面无表情的说道。 “大师,”原天承连忙回礼,问道:“您找我有事吗?” “……”释窥真想过来人会是什么样。从江洋大盗到下九流毛贼,都在脑海里面走了一个遍。可完全没料到,来人竟然真的是个和尚,而且是如此英俊的一个和尚,还毫不在意的跟自己开玩笑。 “这是大慈恩寺弟子觉远,他怎么如此这般?还请施主给老衲一个解释。” “哦,觉远他一进来就睡着了,看来昨晚没休息好。哈哈,我把他叫醒。”原天承说着,上前一拍觉远,清醒剂注射进去,觉远立刻不再沉睡了。他揉着惺忪的睡眼,四处张望了一下,突然发现自己的僧袍在一个陌生和尚身上,顿时怒了。一边扯着一边说:“你这和尚好生无礼,怎么抢我的袍子。我就这一件,快还来!免得洒家发火!” “别动手,我还给你。”原天承连忙三下两下把僧袍脱下还给觉远,捡起自己的衣服换好。 看着来人如此镇静,释窥真都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以他几十年的阅历,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呢?可眼前这小子,明明是偷进大慈恩寺,犯下那作奸犯科的事情,肯定非偷即盗,但是在自己面前,已经属于被抓了现行了,可他竟然浑若无事。难道不怕大唐律法吗? “施主,你可知罪?” “不知呀。” “你偷入大慈恩寺,打伤觉远,妄图偷盗,岂不是重罪?” 原天承现在心情比较古怪。说不上坏,也说不上好。和贵妃欢爱本是好事,可她强要自己当官,是个麻烦;但是去做青州的刺史,又暗合自己的规划,算是坏事变好事;可付出的代价就是每晚进宫。虽然夜夜欢爱他也喜欢,只是原天承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如果每晚都浪费在床上,那太奢侈了。他没有太多时间的。 他没想到寺庙这么警惕,竟然及时发现了觉远的失踪,还有老和尚带人藏在马圈里面等自己,一时不察,面对面碰上了。 不过他也没偷也没抢,而且贵妃施舍了大把香油钱,算来庙里还是赚的。觉远不过睡了一觉而已,所以他不认为自己有什么罪过。 “大师,不告而取视为偷,可是我什么都没拿啊。”原天承抖了抖衣服,果然什么都没掉出来,“觉远小师傅,只是睡了一觉,没受到任何伤害,不信你问他。所以我不觉得自己有罪。顶多,是因为在下一心向佛,所以忍不住进寺来,偷偷拜了拜。如果这都算是偷,那么佛祖也会喜欢的。” “伶牙俐齿!”释窥真不屑的说道,“念在觉远没有受伤的份上,我就不抓你见官了,但寺里出了这样大的事情,总要听方丈的吩咐;而且你这野和尚,进的庙里也不挂单,竟然乱闯,总要问你家山门。来,你跟我走一趟吧。” “慢着,”原天承摆手说道,“既然我没做错什么,也就不麻烦方丈他老人家教育了。而且我不是和尚,我只是头发短而已。” “你不是和尚?”释窥真和一众和尚都觉得不能相信。这年头短发而不是和尚的,真没有。 “不是和尚,你又说自己一心向佛,那不如就在本寺出家吧。”觉远被闷了半天,总算找个机会出口气。 “……” “向佛未必一定要在寺中修行。”原天承连忙拒绝道:“我觉得,我还是适合在家修行!” “胡闹。”释窥真怒道,“施主,既然你说一心向佛,又没偷盗寺内财产,老衲也不难为你。今日,就与我辩难一番,若然你适才只是胡言乱语,那莫怪大慈恩寺不客气。如果你果真是精研佛法,释窥真自当礼送。” “大师请讲。”原天承恭敬的说。 “你可知我大慈恩寺一脉,是佛门哪一支?” 这个真不知道。原天承只是想来见贵妃,哪成想还要事先温习佛教历史啊。 释窥真也不着恼,继续安静的说道:“佛门十三宗,大慈恩寺乃是法相唯识宗,本宗尊玄奘法师为祖,你既说进我寺中礼佛,那于我宗经典《唯识三十颂》自当了然。我且问你,何谓五位?” “资粮位,加行位,通达位,修习位,究竟位。”原天承研读过这佛门经典,只是没注意过大慈恩寺竟然是唯识宗。毕竟是千年前的寺庙了。 释窥真点点头,果然是有研习,不是信口胡说。 “施主既然知道五位,那么应该知道五位之后,信众应晋身无漏界。”释窥真突然微微一笑说道:“无漏界,应是我佛门子弟毕生追求,即使方外的和尚,入我大慈恩寺,也应以此界为目标。无漏,施主可曾明白?” 哎呦!这老和尚在这等着我呢!原天承突然明白释窥真的意思了。这什么佛法啊,这简直是捉奸啊。总算是顾着贵妃的身份,寺里不想惹麻烦。看来老和尚猜到了什么。 其实这一点不难猜。以原天承的形象,再结合今日贵妃来寺里,释窥真人精一样,那还能猜不到吗。甚至他都已经肯定,眼前这人就是前些日子被圣人赐给法号的玉僧。短发而不是和尚,还在贵妃来的日子跑来,还能是谁?不过猜到又如何?还不如是个小贼呢,顶多打一顿扔出去。现在打也不能打,反倒要尽力掩饰。 前有高阳公主和辩机和尚的例子,那辩机和尚可是被腰斩了的。虽然即使眼前这假和尚被斩了,也不是斩自己,可毕竟是在大慈恩寺里面,因此释窥真顿时想和稀泥了。 “大师,我明白。之前多有得罪,请见谅!”人家大师上道,自己也不能犯浑。来而不往非礼也,既然大慈恩寺释放出来了善意,自己也不能没有表示。 “我来为植种,我去花未开,岂无佳色在,留待后人来。”原天承吟出了一首小诗。 诗不俗。句句隐含深意。虽然看起来好似佛门偈语,但是结合今日事,却恰恰表达出打马虎眼的意思。 原天承很明白的告诉释窥真:我来种树,不为偷花,而且花也没开,就是我还没得手。不管真正得手不得手,在语言上,跟人家和尚交代一下,我没在你的寺庙里面亵渎神灵。后两句意思是,你这庙里面,即使没有贵妃来,也有别的美女,总有佳色在,但是我就不来啦,以后如果有花朵儿被窃了,可千万别赖在我身上。 其实这首小诗,是后世弘一法师的作品,被原天承提前挪用了。 “善哉,善哉!”释窥真微笑着,双手合十:“施主好走,贫僧不送了。”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四十章 琵琶行 贵妃毕竟是贵妃,答应办的事,果然不失信,阿诗玛有惊无险的出来了。原天承好好的安慰过圣女,使尽全身解术,终于让阿诗玛露出来笑脸。当然,期间也遭到小葱和小怜无数白眼。不过原天承两世为人,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上一世小三小四的情况不少见,回到大唐,三妻四妾本就是常态,所以这点小问题难不倒他。 家宅安宁。如果不算寿安公主横插一杠子的话。 李虫娘得到消息,忍不住赶了过来。她现在是小葱的姐妹,走动起来全无问题。 对上公主,原天承的手段就不太好用了。他多少能感受到寿安公主的心思,可是又觉得很模糊。所以这言语的深浅,就不好办。 在付出了一瓶绘有公主相貌的香水后,总算是把乱呼呼的后宅平定了下来。 接下来的事情很多,原天承叫来了鲁汉。他是歌舞团的木匠,后来一直跟着原天承建造水处理系统,人又能干,手又巧,而且做事认真负责,让原团长很是满意,所以任命他为葱怜建筑公司总经理。 在原天承心里,葱怜商社就是后世的大集团,下属各个分公司。负责建筑施工这一块的,就归鲁汉管了。 原天承带着鲁汉来到新买的宅子。他拿出图纸,对着实地情况,给鲁汉讲解着。 跟着团长做了这么久工程,鲁汉已经适应了后世的图纸。虽然他还不能作图,但是看图完全没问题。 建筑的立面图,平面图,剖面图,一清二楚的把原天承要搭建的建筑物描述的清清楚楚。鲁汉开始接触图纸的时候,简直惊为天人。原来造东西还可以这样造。在团长眼里,一切都是比例数字,每样都各安其位,从最小的“螺丝”到大型梁柱,长宽高各多少,绝没有模糊的地方。 鲁汉看着眼前的一张张图纸,未来的建筑模样已经在脑海里勾画了出来。 这又是一个他从未见过的东西。不过跟着团长久了,每次都是新东西,他的惊诧感大大麻木了。反正团长不是一般人,他弄的东西,总是新奇又有用。 私下里,歌舞团的人都管团长叫“小菩萨”,这也不知道是从谁那传出来的。 小菩萨,是神呢。 不过平康坊里面传说温小娘子是“妖女”,难怪团长是菩萨。只有菩萨才能收服妖女呀。 原天承并不是完全造一个新的宅子,他根据现有的一切,合理利用资源,增删改,这样比重新建造是大大节省了投资,也极大缩短了建筑时间。 建筑公司立刻开始测量放样。这些工序都是原天承手把手的交给鲁汉的,熟能生巧,他已经能独当一面了。李隆基的水处理工程,在原天承远赴南方采花的期间不停工,能按时完成工期,就是鲁汉的功劳。 同时,葱怜机械厂也开始制造配套器件。 目前葱怜商社的下属企业,包括鲁汉领导的建筑公司,伍丁领导的造纸厂――当然目前还只能生产卫生纸,郭锐领导的物流公司。这三个人是歌舞团的老人,都是退下来的士兵,上过战场,杀过人,见过血,有能力又肯干,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还有就是原天承招来的人员。欧冶领导的钢铁厂,魏阳领导的瓷器厂。 因为需要大量的用到金属器件,所以原天承在他的工业基地,也就是灞河边上自己的厂区,搭建了一个小炼铁炉。 “炉火照天地,红星乱紫烟。赧郎明月夜,歌曲动寒川。” 这是李白为钢铁工人写的一首诗。诗仙不愧是诗仙。对比后世的宣传口人员,谁写的钢铁工人的文宣能让大众耳熟能详呢?一篇也没有。 李白,只有李白。可是,这一世他早该出现了啊,怎么还没来呢?这让原天承很纳闷。没有诗仙的大唐,好像炒菜没放盐,没味道呀。 大唐的冶炼技术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技术水平。封闭式炼炉,炉缸一体化的风道加热装置,前床的竖炉。这些技术保证了冶炼的品质。 原天承对于本时空的技术大体都是继承,然后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修改。比如他找到了硅石矿,所以制造了硅砖。有了硅砖,就能把炉温提高到1600°了。 虽然是有限的提高,但是在这时空,每一步的前进,都能带来品质的跃升。针对蒸汽机输出力量过大,连杆无法承受的情况,他想起了合金铸铁。 合金铸铁就是在炼铁时候加入一些元素,从而使铸铁在抗压抗磨抗高温方面,得到本质提高。 原天承准备使用硅铁来解决问题。首先用石英砂和木炭,高温反应制出了硅。然后在炼铁时候加入硅粉,这样就得到了合金铸铁。但是这个前提就是温度的提升。幸亏已经解决了。 在大伙儿忐忑的注视下,蒸汽机再次开动。 “动了,动了。” “转起来了。” “给老子顶住。” “……” 七嘴八舌的,大家都忍不住喊出来。 蒸汽机自顾自的平稳运转着。刺鼻的味道,飞腾的蒸汽,这跨时空的怪物终于坚决的,无法阻挡的,成功的运行在葱怜商社的工业区里。 有了蒸汽机做动力,那剩下的事情就好办多了。造纸厂是成熟的工艺了。在很少用到小强作弊的情况下,全新的一套造纸厂流水线搭建成功。试运行两天,没有出问题,于是再拆下来,打包装车。 根据原天承的安排,工业区主要的管理人员,和一多半的技术人员,要先期开拔,去建立新工厂。因为设备零件很多很大,路上肯定不会太快,所以原天承没跟着队伍一起出发,而是留在京师。他还要抓紧时间建造新宅子。 现在葱怜商社已经扩大了。以歌舞团最开始的二十多人为基础,目前各个部门加在一起,竟然有两百多人。这次派出一百多人做先导,也就完全不用担心路上安全。即使再遇到上次的劫匪事件,需要小心的也是土匪一方了。 小葱每天都到铺子里面去照看生意,小红现在做了小葱的副手,天天跟着上班。小怜被原天承安排了任务,只有阿诗玛没事。她已经把族里的人都打发回老家,只留下自己,守着国师。免得事到临头,国师跑没影了,所以每天紧跟不放。 即使她白天跟的再紧,晚上却不能不睡觉。所以,一到夜晚,原天承变化为采花大盗。先安慰好自己宅里的女人,然后让她们安心睡去,自己再腾云驾雾的来到大明宫。虽然这年头有宵禁,坊市一到晚上就落锁,而大明宫的警卫更是森严。可是此时空没人想到玉僧是会飞的。竟然不走寻常路,每每出奇制胜。 操作次数多了,原天承对自己的飞行器越来越熟悉,基本上都是交给小强自动驾驶。小强也轻车熟路,每天夜晚都轻巧的落在贵妃寝殿的屋顶上。 李隆基虽然宠爱杨贵妃,但是晚上并不是睡在一个殿里面的。因为年龄的问题,老年人睡觉很轻,受不得打搅,所以只有独自一间寝室,才能睡得安稳。 杨玉环洗的香喷喷的,“毒药”的特殊味道把原天承刺激的欲望大炽,虽然刚安慰完小葱和阿诗玛,但是依然让贵妃欲仙欲死。 “大和尚,你真厉害。”美人在卧,心满意足的紧靠着原天承。 “真真,”原天承轻轻抚摸着杨玉环的脸,字斟句酌的说道:“我要去东边一些日子。” “去哪?” “青州。” “天承,”杨玉环突然抱着他,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道:“青州刺史没有拿下来,李相坚持把青州别驾升一级,安禄山和杨国忠提的人都被他拒绝了,连圣人也拗不过这老头子。” 原天承没有说话,他知道以杨贵妃的性格,绝不会一无所获就收手的。 “先去做个司马吧。这官算是个闲官。事情不多。大事上有刺史顶着,下面具体的杂事有录事参军去干,你顶着个官名,过半年我再把郎君调到京里来。”杨玉环说着说着,突然咬住原天承的嘴唇,坚定的说道:“奴家知道你非比常人,我要你答应奴家,即使去了青州,你也要夜夜如此来陪我。” 对于原天承能在守卫森严的宫城里面来去自如,杨玉环也很是奇怪的,只是原天承告诉她,不要多问。 这时空,道教佛教极大繁荣,所以神仙鬼怪的传说故事也多了去了。大量的志怪小说,就是在唐朝出现的。这一盛景堪比后世网文大泛滥,写书的比看书的多。 所以即使贵为皇帝的李隆基,即使三千宠爱在一身的杨玉环,也对于神仙的事情深信不疑。 李隆基还只把原天承看做一个手艺出众的匠人,但是贵妃却不同了。她每天都见到情郎毫不费力的来到自己身边,早上又悄然而去。神龙见首不见尾,这不就是神仙吗。 不是神仙,怎能有那么奇怪的“玻璃”,还有香水。存着这样的心思,她对于情郎的需求也就越来越多了。 青州到京城的距离足有2000多里,可是她却想着原天承能每晚都回来。反正他会“飞”的。 “真真,这事先放一边,你说说你是怎么为我求官的。”原天承很好奇这事。按说贵妃和自己的身份,天上地下的差距,她贸然为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外人求官,李隆基如果不是老年痴呆的话,总会觉得奇怪的。 “傻瓜,这还不简单吗。”杨玉环娇笑的说道:“你那个抽水井,连高力士都知道能利天下,圣人能不知道?我不是为玉僧求官,我是为抽水井的主人求官,是为了天下百姓求官。” 这理由,可真是伟光正!原天承都没想到杨玉环有着这样非凡的政治智慧。完全不是从儿女私情角度去想问题。出手就是为了天下兆民。三千宠爱在一身,真不是白来的。 “可是李林甫那老头儿却说原郎只是个白身,没有功名,所以不肯把刺史的位置交出来。他说若要地方安宁,还需要老成持重之才。所以就把原来的别驾提一级,原来的司马也顺势提一级,这样就腾出司马的位置,给了郎君。” “也好。”原天承觉得闲职也不错。而且司马这位置,让他想起了白居易。“江州司马青衫湿。”虽然还不知道司马是干什么用的,不过只看白居易是从京城被贬到江州做司马,就知道这官不太招人待见。但是这正适合自己,如果一天到晚得坐在衙门里处理公事,那不变成给老李家打工了吗。他来到唐朝可不是做打工仔的。 想想白乐天做司马时候,没事就跑到江边找个船娘,你弹琴,我作诗,倚红偎翠,这才是好官呀。一时原天承心里悠然,幻想自己跑到了江边,听着乐女的琵琶。 “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难。”好神往啊。原天承大腿上突然感受到一股滑腻,顿时明白了这两句诗的真谛!好你个白乐天,也太色情了。若是放在后世,绝对是个h文高手啊。 于是原天承兴趣大增。 “轻拢慢捻抹复挑”。 “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 “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 终于“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原天承缴枪了。 “曲终收拨当心画,四弦一声如裂帛”。贵妃妩媚到极点的声音终于渐渐停了下来。胸口剧烈的起伏着,睁着一双迷离的大眼睛,望着自己的情郎。 “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原天承搂着玉环,含住她的耳垂,轻轻的吟道。 欢愉过后的这一刻,心里有欢喜无限。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四十一章 千里江陵一日还 和荥阳郑氏的联营,是原天承早定下的策略。小葱和小怜都知道这个计划,虽然舍不得郎君远走,但是她们也都识大体,所以虽然哭哭啼啼却也不会阻拦。只是可恨俩人都不能分身,反倒便宜了阿诗玛。 阿诗玛虽然是南诏圣女,可是在京城什么事也没有。把阁罗凤的亲笔信递给唐明皇之后,就再没她什么事了。 南诏没传递新的命令过来,大唐的皇帝也没再召见她的意思。于是她就正好跟随着原天承。这倒也是她的主要职责。看守国师,免得洱海之神发怒时候,没大能去抵挡。 相对其余人来说,甚至相对杨贵妃来说,阿诗玛真心相信原天承是神仙。因为她小时候就见过双清上人的神迹。那是她亲眼所见,因此深深的明白神仙的威力。所以对于原天承各种有违此时空的本事,她都毫不怀疑的接受下来。 有本事,才是神仙。没本事,怎么能把上一任国师干掉呢。 当原天承把她拉到路边没人地方,然后严肃的问她,是否相信神迹的时候,阿诗玛毫不犹豫的说道:“国师,阿诗玛相信你!” 原天承点点头。那日他决定和郑氏合作之后,拒绝了把工厂设在荥阳附近的建议。他和郑氏从新拟定了合作方式,让郑闲在青州找地方设立工厂。因为青州已经不是郑氏的势力能罩得住了,所以郑氏提议把清河崔氏叫进来。青州一带是他们的范围。 这样股份就做了改变。原天承占四成,郑氏占四成,而清河崔氏占了两成。前期车队就是去了青州。估摸着他们应该到了,原天承才带着阿诗玛离开京城。 他们行李不多,只两人两匹马。原天承可不打算再来个八百里加急。这次,他想“千里江陵一日还。” “阿诗玛,你先闭上眼睛。”原天承把阿诗玛的双眼捂住,然后命令小强调出最新开发的应用。 阿诗玛虽然意识到国师又要显示神迹了,可等她再睁开眼睛的时候,还是被惊骇的几乎跳起来。 眼前的东西,算是什么呢?很大很大,好像个大号窝头。只是黑漆漆冷冰冰的。大窝头底下伸出三个棍子,支撑在地上。 阿诗玛忍不住走上前伸手去试探的抚摸。凉飕飕的,冷冰冰的。不是个活物。 突然,大号窝头打开了一个口,一个楼梯一样的板子伸了出来。把阿诗玛吓得翻身投入原天承怀里。 “国师,这是什么呀?”阿诗玛抱着原天承,忍不住扭头看那奇怪的玩意。 “这个吗,我们叫它飞船好了。”这是继单兵飞行器之后,原天承开发的真正好用的飞行器。至少有个窝,不用整个人暴露在空气里了。 幸亏有飞行器的设计经验,在这个缺少一应工具的时空,原天承几乎就等于在磁盘上用磁石雕刻出一串的10010100101,勉强完成了这艘飞船应用。 “飞船?”阿诗玛迷茫的双眼显示出她还是无法理解,“会飞的船?可是它没有帆,也没有桨啊。” “在天上飞,不用那些玩意。”原天承牵着阿诗玛的手走进飞船内部。 这飞船很简单。因为在本时空完全不需要考虑天空管制,也没什么航线划分,能飞的就这么一个。所以正好免去了雷达、通信等等不需要的功能。反正暂时也开发不出来。只有一些必不可少的生命维持系统。比如空气过滤交换装置。 总体来说,这艘飞船简单到令人发指。 原时空的美国飞机设计师曾经说过,只要推力足够大,给我一块砖头,也能让它飞起来。 原天承在本时空充分发挥了这个理论。这飞船实际上就是四个涡喷发动机顶着一个屋子。说是涡喷发动机,实际原天承只是取其形状,那些燃烧室什么的,完全不需要。小强的核能动力直接输出到发动机上,驱动转子带动风扇,让飞船能够翱翔在天上。 鉴于必须携带本时空避免不了的高端交通工具:马,所以原天承妥帖的设计了一个两居室。至少把人和马分开放,要不也太煞风景了。 飞船里面很简洁,简洁到好像鸡蛋壳一样,什么都没有。不过原天承还是设计了两把椅子。他把阿诗玛按到椅子上,同时自己也坐在另一把椅子上,然后按着手边的控制板,大门缓缓的关上,接着,飞船的四壁突然变成玻璃一般透明,阿诗玛被惊骇的说不出话来。如不是身上的安全带她还不会解开,她早跳到原天承怀里了。 这也太吓人了。 阿诗玛发现自己竟然飘在空中。因为原天承恶作剧的把脚下也变成透明了,所以圣女几乎要吓尿了。 其实不只是这时空的人会害怕,换做原时空,有的摩天大楼特意会做一块透明玻璃,下面是几百米的深渊,很少有人走上去不肝颤的。那还是明白原理的现代人,都会不由自主的害怕。放在这时空的阿诗玛身上,她还没被吓晕已经算是胆量超大了。 “啊……”阿诗玛放声大叫,“国师救命呀!” “哈哈。”原天承赶紧把地板变成不透明,然后解开阿诗玛身上的安全带。阿诗玛一下就跳到他身上,死死抱住他,再也不松手了。要摔死,也摔死在一起。 好一会,阿诗玛才从震惊中恢复过来。 “看!”原天承操纵着控制板,调出一面显示器。 这一切都是陌生的。对阿诗玛来说,这就是仙界呀。国师果然是神仙。自己竟然和神仙生活在一起,阿诗玛震惊之后的心,变得狂喜。 她顺着原天承的指点看过去,那显示器上正是大唐京城的全貌。 原天承操做着飞船先到了长安城的上空两千米处。这地方已经不用担心地面上的人看到了。他把飞船设计成不反光,所以如果地面有人目力极端好的话,也只能看到天上一个小黑点而已。 “这是?”阿诗玛可是从没有在空中俯视地面的经验,一时看不明白。 原天承随手把地面放大,再放大。 渐渐的,一切越来越清楚,那威武的宫殿,棋盘一样的城市,热闹的人流。一切都好像被拉到了眼前。阿诗玛明白了,她是在大唐京师的天上,在看着地上的一切。 我也是神仙了……,这是阿诗玛心里忍不住的想法。 原天承不慌不忙的拉动着镜头。从大明宫一路切换到平康坊,再找到自己的宅子。现在已经是四月,天气转暖,小葱和小怜正坐在院内,一边喝着茶,一边聊着天。 阿诗玛即使被震惊的麻木了,这次也再一次被震清醒了。之前一切虽然壮丽,虽然超乎想象,但是她还觉得那都不是真的,好像梦幻一样。可是当小葱和小怜就如真实一样出现在自己眼前时候,阿诗玛强悍的心,突然被击碎了。 这真是神的不能再神了。 看着小葱和小怜款款的坐在桌子旁边,上面摆着精致的糕点,两人一边说笑,一边吃着喝着,这莫不是国师的千里眼? 这一刻,阿诗玛很想听听她们在说什么。 原天承仿佛知道她的心思,随手按动几下,屋里顿时传来了小葱熟悉的声音:“真舍不得郎君。” “二姐,你好歹天天和郎君一起,我可是只能站沾边……”小怜委屈的说道。 “急什么,我有了自然就让你过门。”小葱大大咧咧的说道。 “就怕有人先有了……”小怜悠悠的说。 小葱眉头顿时皱了起来。 “那个圣女,”小葱生气的说道,“哼,她又没和天承成婚,即使有了,也不是长房嫡子。再说她屁股那么小,一看就不是生儿子的料。” “谁说我屁股小?比你的大多了!哼!我怎么就不能生儿子了?”阿诗玛急了,忘记自己身在半空,还以为小葱就在自己面前呢,顿时就要论理。 原天承没想到会这样。只是一时的显摆,却带来家宅不宁。看来不作死就不会死,是一句至理名言啊。必须夹着尾巴做人。 他赶紧关了声音。 “天承,”阿诗玛突然抱住原天承说道:“你娶我,我给你生儿子。” “我是国师啊!” “国师才应该娶圣女的。” “啊,我把这茬忘了,还以为国师可以不负责呢……”原天承嬉笑着,把阿诗玛的怒火给忽悠了过去。 这地方不能待了,再看下去,家宅就要隔空开战了。 他让阿诗玛坐好,给她扣好安全带。然后自己也老实的坐在椅子上。 虽然回到了大唐,但是物理定律并没有因为他穿越了就因此改变。牛顿三定律还是要遵守的。 “任何一个物体在不受外力或受平衡力的作用时,总是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直到有作用在它上面的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 所以飞船要向前飞,就要有向后的推力。飞机起飞时候,乘客被压在椅子上的感觉,在这时空一样会有。 所以理论上这飞船可以开的飞快,三十分钟两千里完全没问题。但是考虑到人的身体承受能力,尤其是阿诗玛的承受能力,原天承还是把加速度设计的保守一些,基本上就跟后世客机一样的加减速。毕竟经过无数人次的运行,证明那种程度对人体来说可以接受。 从京城到青州,按原天承的计划应该飞行俩小时,不过圣女就是圣女,当她理解了国师的神迹之后,突然提出要去看看自己的家乡。 原天承没有理由拒绝。于是调整坐标,先来到了南诏国。为了节省时间,这一路都是让阿诗玛半躺在椅子上,一直承受着加减速的压力。 为了舒缓这种压力,原天承就让墙壁变得不再可视,然后放出后世缓解精神紧张的轻音乐。 如果不是因为这俩乘客的服装实在太复古,眼前的场景就跟后世宽体客机头等舱里面一样。只是少了漂亮的空姐。 “阿诗玛,我们到了。”原天承再一次让四壁变得透明可见。 阿诗玛已经学会打开安全带的扣子了。她自己解开安全带,跑到墙壁边向外望去。 眼前是飘荡的白云,下面是隐约的群山。绿葱葱,翠黝黝。河流好像一条细细的带子,在群山间穿行。 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哪里。这看起来好像是自己的家乡,但是从半空看,山和山都是差不多的,自己到底在哪啊? 原天承操纵着飞船缓缓的下降。突然,阿诗玛看到了洱海。 洱海原来是这样呀。阿诗玛心里激动的要命。这是她第一次看到洱海的全貌。不,应该说这是本时空第一次有人看到洱海的全貌。之前可是没人能在天上飞的。 在苍山上看洱海,虽然也能看全,但绝不是这样尽在掌握的心态。 洱海看起来好像是一只手就能抓起来。原来站在海边,面对水面,那种无边无际的博大感觉,一点也没有了。洱海好像一个小树叶,随便就能捡起来。 阿诗玛越来越明白神仙心思了。难怪神仙那么厉害。在自己看来浩大无边的洱海,在人家眼里,什么也不是啊。她自己都多少有点神仙心理了。 所以说身处的高度,决定了一个人的思想,甚至立场。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要想把握事情的真相,至少要跳出事物本身。 但是这种感觉,并没有让阿诗玛高兴起来。她自己也不会飞,都是靠国师的法宝才能到了天上,看到这一生都不会看到的事物。 和国师之间巨大的差距,如此直观的展现在自己面前,让阿诗玛都有点失落了。 国师看自己,岂不是就如自己看洱海一样,不过一片小树叶吗。这一刻,圣女真切的感到了自己和国师间巨大的鸿沟。可是,阿诗玛这样的姑娘,尤其是边疆少数民族女孩,偏偏有一种大胆自在的作风。越是明白差距,她越不肯放松。既然神灵让自己和国师相遇,那就注定这一生不会再分开。 想起小葱刚才说的话,阿诗玛心里顿时燃起一把火:“哼,我非要生个儿子不可!阿诗玛,你要努力,不要辜负这一生!每一个夜晚,都不要浪费!”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四十二章 舌战 原天承选择向阿诗玛展示后世科技,属于没办法的事情。他以后注定要在大唐的时空里面飞来飞去的,总不能每次都把阿诗玛迷晕了吧。在他身边的女人里,只有阿诗玛和杨玉环是深信神仙的。在没认识自己之前,她就相信有神仙。所以原天承决定把所有的后世科技当做神迹给阿诗玛看就好了。 从洱海到了青州,原天承找了一处没人的所在落下,把小强变回戒指戴在手上。然后和小葱各自骑上马,顺着官道进了青州城。 这时空可没有电话,更没有网络。所以原天承进了青州城,不可能有手下早早就等在门口迎接。他只有根据郑闲留给他的地址,去找上门去。 清河崔氏的老宅子并不在青州,但是青州也有他们的产业。方圆百里之内大部分土地都是崔氏所有,城里最大的粮行、布店、成衣店、肉店、鱼店、珠宝玉石店、车马店、等等,几乎都属于崔氏。因此原天承很容易就找到了崔氏家宅。 青州玉兰坊几乎有一半都是崔家宅邸。原天承报上名去,不一会走出一个小厮,领着他们从角门进了宅子。七拐八拐的来到一处院落。 “你歇在这里吧。明天主人自会见你。”小厮冷淡的说道。 也难怪他不热情,原天承还没学会送门包。前世没这个习俗,这一世,他还没有机会送红包,就跑到杨贵妃床上了,所以没意识到,门房也是要小钱钱的。 于是就冷灶凉炕的挺了一晚,幸亏有小强在,总不会让他生病。 第二天洗漱过后,用了丫鬟婆子端来的早点,原天承就被人引着,来到崔家的会客厅。这里与其说是会客厅,不如说是一处欢场。原天承经受了全套的手续。沐浴濯足,簇新的一袭青衫,丫鬟伺候着穿上。连阿诗玛都换上了襦裙,才被引人厅内。 主人是一位中年文士,紫色长衫,头上没有这时空男子常用的幞头,而是戴了一顶通天冠。颌下三缕长髯,冷眼看去,就好像关二爷弃武从文了。 陪客有四五位,俱都随意的坐在案桌后,略带好奇的眼神看着原天承。 荥阳郑氏和清河崔氏联手做买卖,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就好像后世两大公司,强强合作。可是今次合作,却拉进来一个匠人,而这匠人竟然要占四成股份,要知道郑氏分给崔氏的才两成。这样崔氏如何能接受! 什么是匠人?士农工商,匠人也就是工人,在社会上的位置很低的。虽然依照士农工商的排名,商人似乎应该最低,但是因为商人手里有钱,有钱自然就有地位,因此上,匠人实际上是社会的最底层,比农民还低。因为农民还有几亩地,匠人只有手艺。无恒产呀。 现在这个时空,清河崔氏,荥阳郑氏这样的门阀,跟皇室比起来毫不逊色。唐太宗当政时期,当时的门阀重排《世族志》,要把清河崔氏排位第一。李世民听到这消息,大怒,说我家都是皇帝了,他家有谁?连当官的都少,怎么能拍在我前面呢。这不合理。于是强迫从新排定次序,把李氏排名第一,长孙排第二,生生把崔氏挤到了第三。 从这件事上就可以看出,当时的门阀是多么强大,地位多么高。当时有个很有名的驸马,薛驸马,娶了皇室公主,竟然闷闷不乐。因为他觉得以自己的风流倜傥,怎么也得娶五姓女子为妻才算成功,谁知道只娶了个公主。 因此崔氏得知自己只分到两成,而一个匠人,社会最低等的人物,竟然敢要四成,顿时非常恼怒。只是郑氏并不弱于崔氏,并且郑闲是事实上的郑氏阀主,而青州崔氏的负责人崔亮,只是崔氏本代阀主的弟弟,所以他还不敢跟郑闲正面抱怨,但是少不了心里的不爽。 想我清河崔氏乃是天下第一家,怎么能让一个打铁烧炭的占了偌大股份呢。郑闲给他们讲的利益所在,崔亮自然很清楚,否则也不会同意联营。但是越清楚其中利益之大,越是觉得自己只占两成,而一个假和尚竟然占四成,简直不可思议。所以昨夜原天承遭遇的冷遇,也有崔亮给他下马威的意思。 你一个假和尚,低贱的匠人出身,能进我崔氏的门,已经是无上的荣耀了,还想礼遇?那不是做梦吗。非但没有礼遇,今天还要折辱你一场。否则怎么把股份拿过来。 在崔亮的心里,给原天承一成股份都太多。匠人吗,他手下多了去了,铁匠木匠,要啥没有?可没有一个敢提分成的。这简直太荒诞了。是我崔家养活着你们这帮穷鬼,你们还敢提分成?如果那个崔家的匠人敢这样,别说提了,就是有这样的想法,都被他一顿棍棒打出去了。 不过崔亮也是雄霸一方的人物。崔家把青州交给他管理,自然也是看中他的能力。崔氏子弟多了,若无过人之处,绝谋不到这好地方。 所以崔亮即使心里极端轻蔑原天承,但是却尽了自己所能的,找来几位高人,以牛刀杀鸡的形势,折辱下假和尚。 能让圣人赐名,又被郑闲看重的人,应该多少有点本事。 崔亮这里磨刀霍霍,原天承却没有什么感觉。身份的转换哪里有这么容易。前一世他权重一方,三枚宝贝戒指他就有一枚,可见他的地位之重。这一世虽然什么身份也没有,可是因为前一世没有这种阶级分明的社会形势,所以他完全没有作为下等人的自觉。 别说打了河间郡王的孙子,惹了杨门五家,就是面对圣人,也没有低人一头的感觉。实际上连贵妃的床他都不知上了多少次了。所以面对阀门世族,他真的没有感觉到任何不对头。你和我联营,不请我说清楚,怎么做事呢? 原天承本着做事的态度来,但是崔亮却含着折辱他的心。这一场会面一开始就正常不了。 果然,双方介绍完毕之后,不等崔亮发话,一个老年文士打扮的人就捻着胡须开口了。 “少年人。”这人是青州著名的文人,虽然在青州,崔氏有自己的家学,可论学问,他家的西席可比此人差远了。 司马匡,文名卓著几十载,据说子弟满天下,好几个都中过进士,据说天宝三年的探花就是他的学生。 “听说,你将圣人之言很不放在眼里呀。”司马匡半闭着眼睛,看也不看原天承,说道:“莫怪老朽托大,看你年纪轻轻,即使你从娘胎里面就开始读书,又能读出个什么来?我且问你,师承何人?所读何经?” 原天承感到了局势不对。怎么半句不谈合作的具体事情,上来就考校自己学问呢。而且这语气,不善啊。 他略一思索,就明白了其中道理。自己还是太迟钝了,完全转换不过来时空身份。还当自己在后世,拿着平等的一套来待人,岂不知这是大唐,是有身份地位的阶级区别的。 若是在后世,一个人发明了一项科技,拿着自己的智力成果去找大公司谈合作,成与不成另说,起码在个人和公司之间,是平等的关系。但是在这时空,哪里有这样的情形呢。一个匠人,一天烟熏火燎的,流着臭汗,满身泥土,想和世族子弟谈条件。这别说去做了,就是想一下都是犯法。 原天承估计,如果不是郑闲大力联系,自己连崔氏的门都进不来。难怪昨晚凉锅冷灶的。不过别说,即使这样也没有影响阿诗玛的情欲,结结实实的要了他好几次。 见原天承没有说话,司马匡不高兴了。你小子一个白丁,怎么竟然敢不回老夫的话?大胆呀。 “小子!老夫念在你尚且年幼,也不难为你。如果你能解出这段话,就暂且原谅你对圣人的无礼,否则……” “你说吧。”原天承有点怒了。 “……” 好大口气呀。要知道司马匡的名气,简直是青州文坛第一人,那年头没有计算机数据库可以检索,书本也远远不如后世之多,所以但凡遇到点难解的文字,都来寻他解惑。隐隐有青州师的地位。 如今这样一光头假和尚,粗糙大匠人,竟然让青州师随便说,这也太看不起青州,看不起文人了。 被一个匠人看不起,顿时如一耳光打在在座所有人的脸上,每个人都感同身受,顿时觉得这和尚怎么如此可憎呢。连那俊俏的面貌都好像鬼一般难看了。 若不让你颜面扫地,老夫愧为人师。司马匡心里恶狠狠的想到。 不过虽然心里发狠,可人老成精,既然这假和尚如此托大,自己也别阴沟翻船。想来他也多少读过点书,若是问起当朝的文字,也许难不倒他,所以要向前朝去找。 《诗经》、《史记》什么的,没准他还真知道,我必须寻个生僻的,不如来段《南华经》,想来这和尚定然不知。即使他略通文字,但是一来这经书目前流传不广,只是在世族高层传阅,二来他是和尚,这本却是道家典籍。量来他也不懂。 “匠石之齐,至于曲辕,见栎社树。其大蔽数千牛,絜之百围,其高临山,十仞而后有枝,其可以舟者旁十数。观者如市,匠伯不顾,遂行不辍。弟子厌观之,走及匠石,曰:‘自吾执斧斤以随夫子,未尝见材如此其美也。先生不肯视,行不辍,何邪?”曰:“已矣,勿言之矣!散木也。以为舟则沉,以为棺椁则速腐,以为器则速毁,以为门户则液樠,以为柱则蠹,是不材之木也。无所可用,故能若是之寿。” 司马匡虽然年纪大了,但是一直教书育人,这嗓子倒是很清亮。把一段文字读的抑扬顿挫,很有感情。 这段话是《南华经》里面的文字。实际《南华经》就是庄子的诸多著作合集,这一段文字出自《庄子?内篇?人间世》,意思是这样的。 匠人石去齐国,来到曲辕这个地方,看见一棵被世人当作神社的栎树。这棵栎树树冠大到可以遮蔽数千头牛,用绳子绕着量一量树干,足有头十丈粗,树梢高临山巅,离地面八十尺处方才分枝,用它来造船可造十余艘。观赏的人群像赶集似地涌来涌去,而这位匠人连瞧也不瞧一眼,不停步地往前走。他的徒弟站在树旁看了个够,跑着赶上了匠人石,说:“自我拿起刀斧跟随先生,从不曾见过这样壮美的树木。可是先生却不肯看一眼,不住脚地往前走,为什么呢?”匠人石回答说:“算了,不要再说它了!这是一棵什么用处也没有的树,用它做成船定会沉没,用它做成棺椁定会很快朽烂,用它做成器皿定会很快毁坏,用它做成屋门定会流脂而不合缝,用它做成屋柱定会被虫蛀蚀。这是不能取材的树。没有什么用处,所以它才能有如此寿延。 司马匡这段话说的非常巧妙,可以说是骂人不带脏字。原天承本来就是作为匠人来的,而他自持的是自己的产品,但是在司马匡嘴里,全变成无用。总而言之,你是一个无用的大树,无用的匠人,还敢菲薄先贤?果然是不知羞耻。而且欺负人的是,你如果不懂这段话,就是不配谈文;如果你懂了,那等于自己骂自己,里外不是人。 果然不是个好老头儿。 能坐到这屋子里面的,都是一时俊杰,听到司马匡如此巧妙的引用,俱都一副“於我心有戚戚焉”的笑容,静等原天承出丑。 “匠石归,栎社见梦曰:“女将恶乎比予哉?若将比予于文木邪?夫楂梨橘柚,果蓏之属,实熟则剥,剥则辱。大枝折,小枝泄。此以其能苦其生者也。故不终其天年而中道夭,自掊击于世俗者也。物莫不若是。且予求无所可用久矣!几死,乃今得之,为予大用。使予也而有用,且得有此大也邪?且也若与予也皆物也,奈何哉其相物也?而几死之散人,又恶知散木!”匠石觉而诊其梦。弟子曰:“趣取无用,则为社何邪?”曰:“密!若无言!彼亦直寄焉!以为不知己者诟厉也。不为社者,且几有翦乎!且也彼其所保与众异,而以义喻之,不亦远乎!” 原天承缓缓的说出一段话。 这段话正是庄子接下来的一段。意思是:匠人石回到家里,梦见社树对他说:“你将用什么东西跟我相提并论呢?你打算拿可用之木来跟我相比吗?那楂、梨、橘、柚都属于果树,果实成熟就会被打落在地,打落果子以后枝干也就会遭受摧残,大的枝干被折断,小的枝丫被拽下来。这就是因为它们能结出鲜美果实才苦了自己的一生,所以常常不能终享天年而半途夭折,自身招来了世俗人们的打击。各种事物莫不如此。而且我寻求没有什么用处的办法已经很久很久了,几乎被砍死,这才保全住性命,无用也就成就了我最大的用处。假如我果真是有用,还能够获得延年益寿这一最大的用处吗?况且你和我都是‘物’,你这样看待事物怎么可以呢?你不过是几近死亡的没有用处的人,又怎么会真正懂得没有用处的树木呢!” 匠人石醒来后把梦中的情况告诉给他的弟子。弟子说:“旨意在于求取无用,那么又做什么社树让世人瞻仰呢?”匠人石说:“闭嘴,别说了!它只不过是在寄托罢了,反而招致不了解自己的人的辱骂和伤害。如果它不做社树的话,它还不遭到砍伐吗?况且它用来保全自己的办法与众不同,而用常理来了解它,可不就相去太远了吗!” 司马匡一脸惊讶。 崔亮和众人也都面面相觑。实际上庄子的这段话,他们只是看过,但是根本不可能如两人这般张口就来。 司马匡如此,尚且可以理解。这人本就是一辈子在故纸堆里面混的。可假和尚年不过弱冠,竟然把如此生僻的典籍倒背如流。这就如妖孽了。 要知道大唐不是后世,到处都是报纸书籍文字,像《南华经》这种高端的书籍,世家子弟都有许多人看不到的,可假和尚张嘴就来。而且正是用庄子的话来反击司马匡。 司马匡借着庄子说原天承是无用的树木。即使原天承听的懂这段话,但是如果照直翻译,也是自取其辱。可是他偏偏不翻译,直接引用庄子接下来的话,说你小子懂得什么是有用无用?我的与众不同,岂是你这样一个匠人理解的了的。 这样不但照单奉还了那些侮辱,反倒加倍打击了司马匡。你说我是匠人,我本来就是啊,但是现在我说你是匠人,无法理解树神的智慧,“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你个凡人怎么懂得神仙心思。这等于一下把司马匡从天上打到地下,直抽的司马匡老脸通红。一时说不出话来。 “司马先生,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有一段文字,请先生为我解惑。”原天承想着今日如果不把这帮人的傲气打掉,自己的事业根本没法展开,所以毫不客气。 “小子,讲吧。”司马匡输人不输阵,强撑着说。 “我不用讲的,我要写。取纸笔来。” 立刻有丫鬟把文房四宝摆上来。原天承提起笔来不假思索的写了一段话,写完,丫鬟把纸拿起,递给司马匡。 司马匡低头一看,顿时大吃一惊。这都写的什么啊,自己怎么全然不认识呢。只见那纸上笔走龙蛇的写着一排字,两个一顿:“觌氅、飨乪、磲蕤、颥鳎、鹕鲦、鲻耱、貘匚、鍪籴、耋瓞、耵鸫、鲕烃、吃屎。” 这,这,这…… 司马匡真慌了。崔亮看司马匡额角渗出了细细的汗,一张老脸都憋得通红,忍不住好奇心大起,使个眼色,自然有下人把那纸取来交给他。 崔亮看完,立刻也满脸通红,额角冒汗。 主人都这样了,客人自然不能袖手,于是一个一个都看过一遍,结果都毫无二致的满脸通红,额角冒汗。 这年头大家认字实际有限的,又没有计算机互联网可以方便查询,如此生僻的字,他们听都没听过,别说见了。 司马匡不认识,自然别人更不认识了。倒也不是全不认识,至少还认识俩字。 “哼!”原天承淡淡的说道:“司马先生,这纸上的词,你会几个?是不是发现自己除了吃屎就什么也不会了?” 这番话说完,阿诗玛再也忍不住了,突然噗嗤的笑出声来。总算那些丫鬟下人还守着规矩,拼命的忍住笑,把肚子都忍抽筋了,才没让自己也笑出声来。 一个满腹经纶的老先生,自许为青州师,在前一刻还一肚子学问,转眼间就被人指着鼻子说,你只会吃屎而已!而且老先生还根本无法反驳,因为他真的,只认识“吃屎”这俩字。 这反差也太大了。巨大的杀伤力顿时把厅内众人抽的头晕眼花。 “玉僧,休得无礼!”突然,一人高声喝道,“你既然熟读《南华》,岂不知‘道在屎尿中’?” 这人是崔家客卿。实际上这一世的大家族就好像后世的家族型大公司,董事长自然是家里人,但是也需要许多帮手,客卿,就是他们的帮手。闲来帮手打趣消磨时间,有事时候,自然是充当智囊甚至执行者的角色。 蒋千在崔氏做客卿已经十年了,一直跟着崔亮,可说是崔亮的左膀右臂。主辱臣死,眼见原天承一句话骂尽了崔家人,他不能不说话了。可是原天承虽然骂的解气,但是人家却没带半个脏字,自己这边,的确除了“吃屎”两字都不认识。 不能够也要做,这就是客卿的责任。蒋千硬着头皮开始歪楼了。 “东郭子问于庄子曰:“所谓道,恶乎在?”庄子曰:“无所不在。”东郭子曰:“期而后可。”庄子曰:“在蝼蚁。”曰:“何其下邪?”曰:“在稊稗。”曰:“何其愈下邪?”曰:“在瓦甓。”曰:“何其愈甚邪?”曰:“在屎溺。”东郭子不应。” 这段话讲的是:东郭子向庄子请教:“所谓道,究竟存在于什么地方呢?”庄子说:“道无所不在。”东郭子说:“必定得指出具体存在的地方才可以吧。”庄子说:“在蝼蚁之中。”东郭子说:“怎么处在这样低下卑微的地方?”庄子说:“在稊稗之中。”东郭子说:“怎么越发低下了呢?”庄子说:“在砖瓦之中。”东郭子说:“怎么越来越低下呢?”庄子说:“在大小便。”东郭子无语了。 “所以,”原天承转向蒋千,微笑说道:“蒋先生欲求道,先吃屎不成?” “哈哈!”这下连奴婢也忍不住了,有几个笑出了声,更别提阿诗玛笑的东倒西歪,快倒在原天承身上了。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四十三章 六羡歌 “胡闹!”崔亮作为主人不得不发话了。没想到青州师司马匡败得这么惨。而且这还真不怪他,换成自己,也就认识吃屎俩字。 “玉僧,徒逞口舌之利,非是君子所为。”崔亮稳重的说着,“蒋君所言,乃是南华真人著述,自是大有深意。” 崔亮可以说是青州事实上的主人,原天承要想在这干点什么,还真不能彻底得罪了他。所以原天承端正的说道:“崔君,庄子被称为南华真人,自是因为他深邃的思想,但是适才那段经文,却不似蒋君所理解。” “哦?请讲!”崔亮已经被原天承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本事折腾怕了。他能坐在这个位置,自然是有识人的眼力。中医治病讲究望闻问切,那么观人也一样。原天承的表现绝不是他心里的匠人形象,所以崔亮迅速的调整了自己心态。他已经默认原天承有资格和崔氏谈合作了。但是这股份比例吗,却还要说道说道。 “东郭子问:道在哪?真人回答:无所不在。”原天承不疾不徐的讲着:“其实,道这个东西,你理解了,就是理解了,不理解,就永远不会理解。当真人说无所不在的时候,东郭子就应该停止不问了。真人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剩下的就要自己去体会。坐而论道,也要够层次。悟道的感觉,我有一句话送给诸位: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妙哉!”崔亮身边一人抚掌笑道,“文采如此,玉僧定然是个雅人。” “过奖,”原天承笑笑算是回礼,继续说道:“真人说了,道无处不在,东郭子犹然不知所谓,继续问下去,于是真人只好一步一步向下走,非如此不可教也。真人自然可以说,红颜美女皆是道,可是如此一来,那东郭子如何还能认真思考呢。所以真人才一路向下引,但是直到最后,东郭子也没有领悟,可见他与道无缘啊。” 一席话说的连始作俑者都被深深吸引了。蒋千可没想到这段经文是如此解释的。在座的每一位都是第一次听这样的讲道,连司马匡都忘了适才的不快,皱着眉头思索其中真意。 阿诗玛心里鄙夷眼前这一群人。都是凡夫俗子,还敢跟神仙论道,真是不知所谓。 刚才抚掌那人起身笑道:“在下陆羽,闻玉僧绝妙好词,忍不住兴动,待我煮茶助兴!” 这人刚才一直没自我介绍,原来却是赫赫有名的陆鸿渐呀。陆羽,字鸿渐,后世尊为茶圣,著有《茶经》一书,可说是名垂千古。不过现在他刚刚出道,还没创下偌大名声,不过一手煎茶技艺已经名满青州了。所以才被崔亮请来。 这时候通常喝茶是煮茶。这种煮茶就是小葱小怜常用的,从茶砖敲下来一小块茶叶,放在水里煮开,扔进去各种调料,就跟后世的汤似的,这样喝。但是这种饮茶方法,被陆羽认为是喝“沟渠间弃水耳!” 陆羽被尊为茶圣,自然不会如此不讲究。他首创的煎茶技艺,就是后世茶道的祖宗。陆羽先摆出全套家伙事儿,金丝木风炉,红泥陶釜,错金支架,白玉羹匙,一桩桩一样样,透着高雅精致。 陆羽取出茶叶,用文火微微烤制,边烤边研制。同时,用楠木炭,精心水,开始煮水。煮茶时,当烧到水有“鱼目”气泡。“微有声”,即“一沸”时,加适量的盐调味,并除去浮在表面、状似“黑云母”的水膜,否则“饮之则其味不正”。 接着继续烧到水边缘气泡“如涌泉连珠,即“二沸”时,先在釜中舀出一瓢水,再用竹筴在沸水中边搅边投入碾好的茶末。如此烧到釜中的茶汤气泡如“腾波鼓浪”,即“三沸”时,加进“二沸”时舀出的那瓢水,使沸腾暂时停止,以“育其华”。 这样纷纭繁复的操作后,这茶汤才算煎好。 这时候的饮茶,主张趁热连饮,因为“重浊凝其下,精华浮其上”,茶一旦冷了,“则精英随气而竭,饮啜不消亦然矣”。饮茶时舀出的第一碗茶汤为最好,称为“隽永”,以后依次递减,到第四五碗以后,如果不特别口渴,就不值得喝了。 陆羽亲自提着陶釜走到原天承身前,端坐下来,将茶汤柔和的冲入精美的茶杯。 不羡黄金罍, 不羡白玉杯。 不羡朝入省, 不羡暮入台。 千羡万羡西江水, 曾向竟陵城下来。 “玉僧,适才听闻你绝妙文采,顿如鸿蒙开辟,好像让我看到一片全新光景。鸿渐无以为报,就作诗一首和之。” “好一首《六羡歌》!” “果然是心有灵犀一点通,我正在想给这首诗起个什么名字,却被玉僧一语道破心中所思。”陆羽眉头展开,说道:“请!” 陆羽长相不算英俊,但气质出众,一手煎茶的技艺出类拔萃。随着他缓缓吟出著名的《六羡歌》,原天承只感觉时空错乱,荒谬之极。 原来陆羽的诗词是在自己眼前做出来的呀!而且还是自己给起的名。可是自己才来大唐啊。若是没有自己,那后世的《六羡歌》,是怎么来的呢? 现在也想不明白这些,原天承顺着陆羽手指方向低头一看,自己眼前的茶杯里面竟然浮现出一幅山水画。远山含黛,近前江水蜿蜒,一叶扁舟随波荡漾。真是妙到毫巅啊。尤其那袅袅的水气,伴着茶香飘荡,简直是尺许天地,大千世界。难怪后世尊陆羽为茶圣。即使没有《茶经》一书,只凭这手绝艺,就足以傲世而立了。 后世的咖啡店里,也有服务生用咖啡奶油巧克力,在咖啡杯里面做出心形,写出爱字什么的,但是跟眼前这幅作品比起来,那都是蚯蚓爬,哪有半丝的韵味呢。 看出原天承眼里的欣赏,陆羽也不禁有点自得。 他被请来,实际上是崔亮的杀手锏。这手技艺目前为止,可说是前无古人。说它雅也雅到毫巅,说它有匠气,也匠的不俗。很适合跟原天承比较。原天承不是匠人吗。 陆羽原来根本没认为会轮到自己出手。他正好在崔府做客,听的有此事,倒是很想看看这个匠人。葱怜商社的瓷器已经在门阀间流传开,如今各人案桌上的茶杯,就都是葱怜商社出品的。能做出这样精美物件的匠人,值得自己一见。 未曾想一见之下,彻底颠覆了自己原来的想象。这哪是匠人啊,纯粹一高人。而且是漂亮到令人发指的高人。 有本事的人,通常都看不起俗人。所以原天承一通打脸,不但没引起陆羽的反感,反倒生出惺惺相惜的情绪,有点引为同类了。又听到那么精妙的诗句,所以忍不住半酬谢半比试的,把技艺显露一遍。 “玉僧,请!”陆羽说着,将自己的空茶杯放在案上。 原天承一看,明白了。原来这是要自己冲茶啊。他可没这个本事。即使原来时空,也没人能冲茶冲出各种形状的。因为后世的茶都是炒好的,热水一浇就可以引用了。茶水清澈没有杂物。若是茶水里有那么多杂物,谁敢喝啊。但是这一世不一样,茶水里面这个那个的,放的东西多了去了。非如此不能冲出图像啊。比如远山含黛,那个黛色就是几片茶叶,而水上渔船,却是一片生姜。 不过原天承既然要压服眼前一切,自然绝不会退后。他接过陶釜,四面看了看。 崔亮的底线一步一步在后退,但是他的目标没变。就是要从原天承的四成股份里面捞点到自己手里。之前他以为只要对付个匠人,想全部拿走股份,没成想一再被羞辱,所以他就不断的修正目标。 如果陆羽能在茶道上压原天承一头,那么自己至少也要拿一成股份回来。 眼见原天承提起陶釜,就要冲茶,大家不由心里跟着提起来。他会不会冲茶呢?这手绝艺,目前只有陆羽能施展出来。要说还有人勉强能做到,那就是崔亮的侄女,也是崔家阀主的宝贝闺女:崔筠。实际上陆羽来青州,主要是教授崔筠茶艺的。 “若是我没猜错,”原天承不理众人期待的目光,反倒话题一转,“这煎茶的水,也不是凡品吧。” 陆羽眼中一亮。果然不是凡夫。茶没入口,已经知道不是寻常的水了。 崔亮也心里震惊。真的假的呀。这水的确不凡,是去年收的梅花上雪化的水。平时若非贵客,是绝不会拿来的。今日完全是为了比试,才把雪水拿来煎茶。但是眼前这假和尚茶没入口,就能道破水的不凡,这家伙,深藏不露啊。难道比陆羽的茶道还精进? 陆羽曾经去全国各地考察茶事,在扬子江畔遇到刺史李季卿,李季卿闻说附近扬子江中心的南零水煮茶极佳,即令士卒驾小舟前去汲水。不料士卒于半路上将一瓶水泼洒过半,偷偷舀了岸边的江水充兑。陆羽舀尝一口,立即指出“此为近岸江中之水,非南零水。”李季卿令士卒再去取水,陆羽品尝后,才微笑道:“此乃江中心南零水也。”取水的士卒不得不服,跪在陆羽面前,告诉了实情,陆羽的名气随后也就越发被传扬得神乎其神了。 但是陆羽毕竟是喝了一口才知道,而眼前这假和尚都没动茶杯呢。莫非他是神仙,先知先觉不成? 原天承当然不是神仙,但是有小强这个强大存在,他的行事,在不知底细的人看来,自然跟神仙无二。 实际小强早就分析了茶水的成分,发现里面有远超正常含量的碳颗粒,还有二氧化硫和三氧化硫。而这种颗粒是空气中雪成型的条件。所以不用问也知道这水不是井水河水。 既然折辱过此间主人了,自己还是做点善事吧。原天承正容说道:“诸位,若是我没说错的话,这水当是去年的雪水所化。” “呀!”就听到诧异的女子声音从窗外传来。原天承也不知道是谁敢在外面偷听,继续说道:“我原来曾经读过一本书,里面讲了一个关于饮茶的故事。” 听故事,其实不论老少都喜欢。尤其在这时空,没有更多文学书籍的情况下,故事简直有莫大的吸引力,顿时屋内的敌对气氛淡了不少。 原天承想起的是《红楼梦》里面的妙玉品茶。不过这虽然是一个小段落,但是讲起来势必要引出宝玉黛玉,然后自然就少不了描述一下背景,比如至少贾府要讲一下吧,否则公子小姐怎么会混到尼姑庵里面去。 于是一讲就不可收拾,慢慢讲到了妙玉品茶这段。 “她请宝黛吃体己茶,黛玉以为也是旧年的雨水,妙玉却冷笑道:‘你这么个人,竟是大俗人,连水也尝不出来!这是五年前我在玄墓蟠香寺住着,收的梅花上的雪,统共得了那一鬼脸青的花瓮一瓮,总舍不得吃,埋在地下,今年夏天才开了。我只吃过一回,这是第二回了。你怎么尝不出来?隔年蠲的雨水,那有这样清醇?如何吃得!'” “妙哉!”陆羽忍不住大笑赞道:“果然是个雅人!” “雅虽然雅,但是,”原天承口气一转,说道:“这雪水着实吃不得的。” “为何呀?”说话间,从厅外走进来一个小娘子,二八年华,锦绣罗衫,端庄如菩萨下凡,虽然是不告而进,却无一丝的慌张,就款款行到原天承桌前,先向着原天承施礼道:“见过玉僧。” 然后转身向着众人再次施礼。 “玉僧,这是我崔家的美玉,我大哥的长女:崔筠。”崔亮给原天承介绍着。现在他已经完全明白自己之前的荒谬了。眼前这和尚哪里是个匠人,明明是个神人呀。就说以郑闲的眼光,怎么会甘心跟一个匠人结交呢。 崔筠喜欢青州附近的云门山,所以经常从老宅来到青州,住个三月半年的,赏花观景。而陆羽正是借着这段时间,教授崔筠茶道。 崔亮本没让她出席今日的场合,一个匠人,怎么能跟崔家嫡长女见面呢。不过崔筠对于这事多少有点消息,那卫生纸,还有瓷器,都让她对于能造出这样东西的匠人生出一丝好奇。更重要的是,她知道这人是被圣人赐名的。曾经在金銮殿退扶桑使,还给圣人讲过佛法,如此人物,怎能不见上一见呢。所以她一直在窗外偷偷听着。 崔筠也被原天承惊世容颜所吸引,一时失神。但是她毕竟是真正的世家女子,很快就镇定下来。可接着原天承一通发作,什么有用无用,什么只会吃屎的司马匡,把她逗的前仰后合,几乎把持不住的笑出来。 但是真正打动她的,还是那一句:“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这句话,仿佛是黄钟大吕,顿时把少女的心敲动了。 这也不怪她,实在是李商隐这句诗太有杀伤力了。古往今来,形容男女之间暗通款曲,心心相印的,此句稳稳第一。那种花前月下郎情妾意,无需多言却尽在不言的甜蜜,纵然倾尽三江水也讲不明白,却被这十四个字完美诠释了出来。 而后原天承开篇讲述《红楼梦》,虽然他讲的很约略,但是大概故事情节不可或缺,所以那宝黛之间的情愫,不知不觉勾住了崔筠的魂儿。而今听到原天承说雪水吃不得,她不由自主的就走了进来,想问个究竟。 那雪水,实际是她指挥着丫鬟辛苦收集的呀。如此洁白,来自天上的礼物,怎么反倒是吃不得呢。若是他不讲出个道理,定然跟他没完! “崔小娘子,”原天承望着眼前这端庄大气的女子,还礼说道,“雪看似洁白,实际里面有很多的脏东西。” 这个事实即使后世也有很多人不知道,别说在大唐了。所以大家齐齐皱眉。除了阿诗玛一脸鄙视的看着那些俗人。 她觉得自己和国师在一起,自己是上过天的人,也算是半个神仙了。眼前的人,太平凡了。之前,她还觉得皇室,圣人,门阀世族,都是高高在上的存在。对于清河崔家,那自然是要仰视的,可自从她遨游过半空,从京城到南诏,再到这青州,朝发夕至,想来就来之后,她再也没有那种心思了。 都是凡人啊,还敢在国师面前放肆!真是一群不知道死活的东西。 阿诗玛全部的心思都变成了和小葱斗法了。争取在小葱之前生个儿子。和神仙生的孩子,是不是也是神仙呢? “不可能。”崔筠清脆的反驳道:“雪是从天上飘下来的,是神仙的赐予,怎么会有脏东西。” 什么事情一跟神仙沾边就不好说了。因为在人们心里,神仙是万能的,而人是不能和神仙做对的。你一个假和尚说神仙赐予的白雪里面有脏东西,岂不是找死? “眼见为实。” 原天承也不分辨,他提起陶釜,向着空空的茶杯里面倾倒出茶水。 崔筠和陆羽都睁大眼睛,盯着原天承的一举一动。他们知道,这是要表演茶艺了。虽然崔筠觉得这假和尚肯定连自己都不如,更比不上自己的师傅了,不过还是认真的观察对方手法。 原天承的手稳稳的如玉石雕成,保持着一个姿势一动不动。把俩人看的诧异莫名。这样一动不动的怎么能冲出图案呢?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四十四章 江湖把戏而已 可没等他们想明白,就见茶杯里面蒸腾出一股水气,这水气却和往常大不一样,竟然幻化成一只凤凰。凤凰是神鸟啊,实际任何时空都没有凤凰,但是龙凤的形象一直出现在中国人的各种器具上。所以凤凰一出,顿时惹来惊呼。 寻常的茶道,是在茶汤的表面冲出各种图案,以图案的精美程度来比拼技艺高低,但是原天承这凤凰是飘在空中的。它就好像一只真正的凤凰从茶杯中飞了出来,高高的凤冠,明亮的凤眼,华丽至极的羽毛,层层叠叠的,尽显王者之象。在桌案上尺许大的空间里面,盘旋飞舞。 原天承一动不动的把水倾入茶杯。可奇迹一般的是,再多的水进入杯子,都没有一滴溢出来。只有那凤凰自由自在的翱翔着。 所有人都呆住了。 神迹,绝对的神迹呀。因为陆羽的茶道总是有迹可循,而原天承的茶道,完全不知是如何做到的。 当然这都是小强的功劳了。小强可以把能量运用到随心所欲,自然可以凭空做出一个凤凰的壳子,然后给水加高温,全部气化,进入能量规划的壳子里面。能量又是肉眼不能见得,于是大家就看到一只凤凰在飞来飞去了。 太美了。崔筠忍不住伸出小手去抚摸凤凰的羽毛。 “别动,很烫的。”原天承连忙一把拉住她。 神迹不能老表演,随着原天承的心思,凤凰越飞越高,最后飞出门外再也看不见了。原天承轻拍手掌,说道:“来,大家看看这茶杯里面。” 水都变成了蒸汽,而茶叶等等全被留在陶釜里面,所以洁白的杯子里面剩下的,就是一点点的黑点。 “真的有脏东西呀。”崔筠大惊。她一直以为雪是高贵洁白的,用雪水煎茶,才是最高享受。可看到眼前的斑斑点点,她心里不由的庆幸,幸亏自己平时过于珍重雪水,没喝过几次。 “雅不雅,主要在内容,而不是形式。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原天承总结道。说完,转向崔亮道:“崔君,我们之间的合作,可以谈谈了吗?” 青州城比京城虽然差得远,可是比原天承刚开始接触的代州还是要大好多的。虽然青州刺史去年被刺杀了,但是如今的大唐正在世界的巅峰,也是历史的巅峰,强大的官僚机器运转迅捷有效,所以青州根本没什么混乱。有别驾暂时掌印,地方上有崔氏家族,青州百姓根本不知道官场最高长官已经不在了。依然该吃吃,该玩玩。 破土动工是个大事,在大唐这时空,诸事都喜欢问问黄历。所以原天承虽然想马上开工,但是黄历上可写了,今日不宜动土。那么哪天“宜”呢?三天之后,才是绝妙好日子,“宜”上梁、置产、开市。 郑闲已经按照原天承的要求,在青州找到了合适的地方,原天承亲自看过后,觉得不错,所以就没再选新的地址。 葱怜商社的人马也是才到青州,他们一路赶着牛车,当然比不了团长飞来飞去了。伍丁等人正在客栈休息,却见团长突然进来,都是吃了一惊。他们本以为要十几日后原天承才能到呢。没想到团长来的这么快。 原天承问过旅途上的情况,知道一切正常,没人生病落灾,所有货物也都安好,也是松了口气。这年头长途旅行就是行军,若不是伍丁等人都是老行伍,还真应付不了这场面。 于是安排大家好好休息放松两天,三日后开工。暂时没什么事情,他就决定去云门山看看。因为上一世他来过这里,而且也是为了不明物质。不过想起上次因为那八卦牌,遇到了恐怖的双清上人,差点丢了小命,原天承也有点含糊。 如果每一次都要以命相搏的话,那还不如不去了。自从上次险死还生之后,他让小强多次给自己做过检查,可除了那金色的不明物质之外,身体并没有任何别的变化,依然精力充沛到爆炸。 原天承偶尔也会猜想,自己是不是练就了什么异能,因为他右手拇指和食指的骨头,都已经变成金色了,是不是这就有了神力了?他曾偷偷用铁板试过自己的指力。把一个两厘米厚的铁板放在眼前,让小强撤去能量的保护,就用手指生生的去戳铁板,结果疼的他嗷嗷直叫,差点手指骨折,铁板也没伤到分毫。 从此他再不这样犯傻了。 看来自己还没变成恐怖机器人呀。 现在既然有了几日空闲,想想还是去走走。总不能遍地都是双清上人这样恐怖的存在吧。即使恐怖怎样?不也被自己杀了吗?如此一想,原天承的豪气又来了。说走就走。于是通知了崔家,就准备出发。 他是客居人家府上,去哪之前通告一声,是起码的礼节。尤其这等高门大户,更是重礼数。 崔亮一改之前的认识,很是看重这假和尚,给原天承的待遇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从偏僻冷院搬到上好客房,丫鬟婆子伺候着,什么都不缺。 原天承说要去云门山,崔亮自然派了下人车夫,准备好一应用具。不但如此,他这一行人中还多了个漂亮姑娘。正是那崔氏阀主之女:崔筠。 崔筠本就喜欢云门山,听说小和尚要去,自然也想一起。小和尚是个妙人,长的好看,懂得又多,而且越是门阀越懂得用人之道。否则崔亮也不会如换脸一般,前倨后恭的。 之前崔亮以为原天承不过是个匠人,那自然是毫不客气了。崔氏的身份在那摆着,对一个匠人如果还客气的话,唐朝也就没有门阀这一说了。 门阀本就是高贵的代名词。 但是当他意识到原天承不是一个普通匠人,而是高人在游戏人间之后,立刻就放低了身份。如果没有这份眼力,崔氏也不能放他在青州主事。 崔筠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自然受到沾染,否则她也不会向陆羽学茶道。陆羽并不是她的师傅,以陆羽的年龄和身份,可做不了崔氏阀主之女的师傅,只是半师半友的身份。 见识过原天承神乎其技的茶道之后,陆羽的茶艺简直没法看,再学下去还有什么意思呢,而自己那点技巧,更没法提了。 崔小娘子动了拜师学艺的心思。 出了青州城十里,就到了云门山脚下。这条路崔筠走的熟了,所以自告奋勇的做了向导。 隋朝和唐朝前期,宗教发展的极为繁荣,佛教道教就不提了,即使很小的一些宗教,都有香火。而云门山更是盛景云集,走不多远就会遇到一面石壁,上面刻着各种雕像,下面备有香案,案上许多的香烛,弄得山路上都烟雾缭绕,一群善男信女在虔诚的磕头祈福。 这些塑像在原天承看来其实都差不多。他虽然读了许多佛教道教典籍,但是却没怎么去过道观寺庙。 读宗教典籍只是消遣,也是一种锻炼思维的活动,有利于他对科学的探究。他本身并不信佛也不信道。所以对于实体的宗教自然没兴趣了。但是原天承认为佛道两家,都有一定的道理。 崔筠出身清河崔氏,见识自然是极高的。她不徐不疾的为原天承介绍着路边塑像,一尊尊,一座座的,讲的有条有理,脉络分明。听着她的话,竟然让原天承生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世家就是世家,的确不同凡响。 在原天承这一世认识的女人中,论地位也就是寿安公主和崔筠类似,可那公主的火爆脾气,简直就是炮仗,点火就着,而且翻脸之快毫无征兆,完全没有皇家公主的仪态。 当然原天承知道这也不能全怪虫娘。她的母亲曹野那姬是胡人,所以虫娘是个混血儿,从她淡蓝的眼睛就看得出来,性格自然不全似汉人。又因为不是足月出生,得不到李隆基的父爱,反倒让她当了道士,这样的成长经历,当然脾气古怪异常了。 真正的世家女子就是不同。历经多少代而不倒的家族,会有深厚的底蕴。这种底蕴养育了这样的女子。 崔筠的气质是与生俱来的高贵和纯洁,旁人模仿也模仿不来。 当然这只是原天承的感觉,阿诗玛全没仰视的心态。她本就是南诏女子,追求自然自在,和中原的文化,走的不是一条路;又见识了国师的神迹,甚至自己都已经在空中飞过了,所以看谁都是凡人。 “崔小娘子真是胸藏锦绣!”原天承赞道。要知道这可是唐朝,没有计算机没有互联网的时代。后世任何一个人,只要用数码设备连上网络,就可以几乎无所不知。但是现在,一个闺中女子只凭脑中的记忆,就能把满山的仙佛一丝不乱的讲出来,这是多高的才情呀! “玉僧!”崔筠微微皱了下眉头,淡淡道:“且请尊重。” 原天承立刻明白了。刚才自己口不择言,说人家“胸藏锦绣”。真笨!小娘子的胸能乱说吗。 该说腹内乾坤。咳咳,啊,这样更糟,人家未婚姑娘,你告诉人家肚子里面有乾坤,怎么?还怀了一对龙凤胎呀?应该说……。 一着急,原天承都不知道该怎么夸了。 这暂时性的语言障碍只涉及到特殊的事情,绕过去就好了。原天承眼珠一转,想了个缓和气氛的法子,连忙说道:“抱歉抱歉,适才无心之失,还望崔小娘子见谅。小娘子说了这许多,我也无以为报,不如就讲个云门山的故事吧。” “好啊,天承你快讲。”阿诗玛爱听故事。 “玉僧请讲,崔筠恭听。”崔筠知道原天承刚才不是故意的调戏,否则早叫下人揍他了。 “在很久很久以前,青州城里有个财主,叫李清。他家有田千顷,屋百幢,妻妾成群,子孙无数。这人没别的爱好,就一心求道,想成仙。在他七十岁这年,过寿辰时候,他的儿孙想给他祝寿,送礼呀。你猜是什么礼?” “那定然是各种各样的好东西啦。”阿诗玛笑着说道。有钱人家送礼,定然是世间宝物。 崔筠只是静静听着,没有说话。 “不是好东西,反倒是一件很平常的事物:麻绳。” “麻绳?送麻绳干嘛?这老寿星嫌自己岁数太大,活得不耐烦啦?”阿诗玛奇怪的问。 “也可以这样说。”原天承点点头,不顾阿诗玛的惊讶继续说道:“他一心想成仙。所以呢,就让儿孙每人送他一截麻绳。然后到了云门山顶,做了个支架,把绳子连成长长的一根,栓一个筐子,他坐在筐子里面,让儿孙们把他从山顶顺下悬崖。去找神仙了。” “悬崖下有神仙?”阿诗玛听的来了兴趣。 “李清觉得有。他下到山底出了筐子,向山里走去。这山里黑啊,黑灯瞎火的,老人家岁数也大,结果跌了一跤,就摔晕了。山上的人等了一天一夜,把筐子拉上来放下去,都不见老人回来,以为老人定然是入了虎豹狼虫的嘴了,于是哭着回家了。” “那李清怎么办呀?”阿诗玛替老人着急了。 “他醒了之后,摸索着回到筐子的位置,结果没筐子了,他也回不去了。于是只好继续向着山里走,可是没想到呢,走了一阵,他真的看到仙府。” “真遇到神仙了?” “真遇到了。”原天承点头说道:“神仙留他住下,吩咐他可以随便走,随便看,但是呢,不能打开朝北的窗户。” “那他打开没?”阿诗玛好奇的问。 人都是这样,也不问为啥不能打开,反正就是越不让做,越想做。 “当然打开啦。他打开朝北的窗户一看呀,结果你猜看到什么?” “天宫?” “不是,是青州城,而且是青州城里他的宅邸。只是已经破败不堪了。” “啊!怎么会这样呀。” “因为李清遇到仙人了啊。天上方一日,地上已千年。他在仙府觉得时间不长,可是人间已经不知过了多少年了。” “然后呢?”阿诗玛追问道。 “然后就没有了。”原天承笑嘻嘻的结束了这个故事。 李清的故事,记载于《醒世恒言》,是明末冯梦龙所著,就是讲的云门山。故事太长,原天承只不过是想缓和刚才的尴尬,所以随便讲了讲。 “玉僧,”崔筠伸出美玉一般的手指,指着前方说道:“故事没有完,你怎么不继续讲呢。眼前就是烂绳亭了。” “什么?”原天承大吃一惊。怎么真有烂绳亭吗?实际上这个故事有后续,因为李清是顺着绳子下去的,而绳子烂了他也没回来,所以李清的子孙为了纪念他,就盖了个亭子,取名烂绳亭。可这都是小说家言呀,原天承一直当故事看的,难道这故事竟然是真的? “崔小娘子,你知道李清的故事?”原天承不由好奇的看着她。这故事可是明朝末年才有的,如果唐朝就出现的话,怎么唐宋的书籍都没有记载呢? “玉僧,这可不是一个故事。”崔筠眼神里面闪现过一丝异色,有点失落的说道:“李清在山中遇到神仙是开皇四年的事情,后来他回到青州,已是七十二年后的光庆元年。” 原天承迅速搜了一下历史。开皇是隋文帝年号,开皇四年就是公元584年,七十二年后是公元656年,唐朝显庆元年,为避讳唐中宗李显的名字,因此唐朝人追称显庆年号多称明庆,又作光庆。 “李清不是空手出仙山的。他得了一本仙家医术秘籍,然后就一直在青州城里开铺行医,活人无数。后来当今圣上知道了李清的事,知他是当世仙人,就请他入宫,可李清却化作一缕青烟,兵解而去。那年,河北道闹时疫,只有青州人因为吸了那青烟,所以没有一人得病。” “嘶!”原天承倒吸一口凉气。这难道竟然是真的?崔筠所说虽然简单,但故事梗概分毫不差呀,《醒世恒言》上就是这样记载的。可那是一个故事啊,怎么现在真的有这样一个人? 因为根据《醒世恒言》记载,李清在开皇四年寻仙时候就七十岁了,他出来时候,已经过了七十二年,而之后一直行医,一直到开元九年才兵解。而开元九年是公元721年。这样算来,他岂不是活了200多岁? 这不科学呀。 “你说的这是真事?”原天承真的无法相信。 “当然是真的了。”崔筠嗔怪的看了一眼原天承。对于一个名门贵女来说,质疑她的话,就跟质疑她的人品似的:“开元九年不过三十年前,我家好多长辈都请李神仙看过病。” 听完这番话,原天承差点趴下。这太怪异了。不过转眼一想,他就明白了。这大概是个江湖把戏而已。 李清应该是个混不下去的术士,编造了一番鬼话,说遇到神仙,得了仙人的医书,以此来骗些善男信女。这时空信鬼神的人多,而且大都是深信不疑。 反正他遇仙人谁也看不到,看到时候他就已经有了所谓的仙书了。嗯,肯定是这样。 想通了内幕,原天承冷汗才下去。都是因为南诏国那次经历太恐怖,导致他也有点疑神疑鬼。这要是在原时空,有人这样神神鬼鬼的说道,只要对方一开口,自己就明白内里的花招了。 “玉僧,你不信吗?”崔筠很敏感,发现了原天承内心真实想法。 “我信,我信。”这种事情真是无须计较。信不信在我心,说出个“信”字让姑娘高兴一下,有何不可呢? 惠而不费。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四十五章 无染寺 云门山,位于青州城南十里处。平原拔笏,松荫盖足,山虽不高而有千仞之势,自古为鲁中名山。主峰大云顶,有洞如门,高阔过丈,南北相通,远望如明镜高悬,夏秋时节,云雾缭绕,穿洞而过,如滚滚波涛,将山顶庙宇托于其上,若隐若现,虚无缥缈,宛若仙境,蔚为壮观,谓之“云门”,或称“云门仙境”。 这仙境之上,有一庙宇:无染寺。云门山上最大的庙宇是云门寺,但是若论名气最大,却公认为无染寺。 无染寺占地很小,不过前后两进。前院是佛殿,供奉着药师菩萨。后进就是和尚的寝处。寺里只有两位禅师:方丈言心和徒弟圆光。 但是言心禅师有大法力,尤其善于治病,活人无数。只不过佛家讲究有缘,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得见言心禅师的。 崔筠贵为清河崔氏阀主之女,也和言心缘悭一面。 她每年来青州,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在这老和尚身上。因为三年前,她的爹爹,也就是清河崔氏的阀主崔瑾,得了一种怪病,很是痛苦。 以崔氏的地位,自然遍天下的名医都可以请到,任什么贵重的药都毫不在意,但就是治不好。 崔筠自然就想到云门山的言心禅师,可是不管她如何恳求,布施多少香火钱,禅师连见都没见过她。实际上言心已经有将近五年没有出山治病了,据说是在闭关。 今天她又来到云门山,不由自主的就带着原天承一路来到大云顶,无染寺前。 圆光将三人迎入寺内,从人自然只能在寺外等候。 原天承第一次见到这样小的庙。可庙宇虽小五脏俱全。 崔筠低低的声音给原天承介绍着:“这当中是药师菩萨,左边是日光菩萨,右边是月光菩萨,是为药师三尊。台下十二神将,护持药师法门,各率七千药叉眷属,在各地护佑受持药师佛名号之众生。” 原天承连连点头。 “玉僧,你看药师菩萨左手持药壶,右手结施无畏印,发十二大愿,护持天下信众。若有人身患重病,死衰相现,眷属于此人临命终时,昼夜尽心供养礼拜药师佛,读诵药师如来本愿功德经49遍,燃四十九灯,挂四十九天之五色彩幡,其人得以延生续命。”崔筠虔诚的说着。 “……”原天承只好继续点头。 如果快死的人,念药师功德经49遍就能延生续命,还要医院的重症监护室干嘛,不如都盖成和尚庙算了。 而且濒危病人还能日夜念经,昼夜供奉药师佛,有这体力可堪比壮汉了。不信的话,可以试试两昼夜不睡不眠,一边拜佛一边念经。这样能坚持下来的,都是健康的不能再健康的人了。弱一点的,都做不完全套。 不过看崔筠那么虔诚的信服,原天承自然不会说什么。这菩萨倒是看起来很和蔼,只是原天承看所有菩萨都很和蔼,除了大肚弥勒因为肚子太大,容易区分之外,就是一个观世音菩萨好分辨了,因为他男人女相。后世的观音菩萨都是女人形象。其余的菩萨,老实说,他看起来都一个样。 崔筠说药师手持药壶,这点倒是个标志性特点,记住这点,以后当不会出丑,把药师认作阎王。 “三位施主,方丈有请!”圆光恭敬的做个请的手势。 崔筠大喜。这是头一回呀,言心禅师竟然肯见她了。她不由的一双妙目飘向原天承,难不成是因为他的原因,禅师这才破例?自己来这无染寺不知道多少回了,别说“请”见,就是“远”见都没见过一面,言心跟她根本就没传过半个字。 原天承当然不知道这些,既然方丈请,那就跟着小和尚圆光来到后进。 崔筠是第一次来到无染寺后进,纵然是有足够的修养,可也免不了有些好奇,偷偷的四处张望。 这院子其实非常普通,正房厢房杂物房,就如此简单。圆光引领他们进入会客室,然后退了出去。 原天承一看这会客室,可真是太干净了。干净到几乎没东西,快赶上自己设计的飞船了。就一个老和尚坐在蒲团上,眼前连个桌子都没有,三个茶杯一个茶壶,就摆在地上。 自己这边也有三个蒲团。原天承掐指一算,哈哈,原来他们三人正好一人一个。 崔筠恭恭敬敬的膝坐在蒲团上,向老和尚磕头施礼。 阿诗玛有样学样,也来了一套。阿诗玛还是信神神鬼鬼的。佛道两家都通着鬼神,她自然要拜拜。 原天承赶紧也坐下。不过跪拜就免了。 老和尚也不说话,只是静静的打量着三人,片刻后,他拿起茶壶,依次把三个茶杯斟满,说道:“檀越,请吃茶。” 崔筠心里又是一动。 无染寺言心禅师的名号,这一带无人不知,总有许多求佛参禅之人来拜见禅师,以求佛法。禅师总是摆出一副茶具,让人吃茶。然后再不说一字。 这些拜访者,有的就由此悟道,从此以为参透禅机,著书立说不休。有的呢,依然一头雾水,觉得言心是徒有虚名,装神弄鬼。 但是言心禅师从不说什么,来人拜访,就是三个字:“请吃茶。” 几年前,言心就再不见客,闭关修行了。崔筠连禅师的茶都没吃过一盅。今天是怎么了,不但见到禅师,而且禅师还请吃茶了,并且,之前传闻就是三个字,“请吃茶”,今天却说了五个字,多了“檀越”俩字。 莫非都是因为这玉僧? 不过长者赐不敢辞,更何况是言心禅师给的茶。 崔筠双手恭敬的捧起茶杯,一小口一小口的抿下去。这茶果然不同凡响。茶汤清亮异常,直可见底,没有任何调味料。入口似乎略带苦味,但是回味甘甜,唇齿留香,和陆羽煎的茶完全不同,真是神品呀。 原天承很是诧异。这茶,竟然是和后世一样,是炒过的绿茶,完全不是这时空滚水煮出来的茶汤。那种放了许多葱姜蒜,加了盐和糖的茶汤,他一口也喝不下去。这一世,他一直喝白水的。 没想到今日在这无染寺,竟然遇到了后世的茶叶,莫非这老和尚也是穿越的? 原天承不由得细细打量言心。禅师慈眉善目,一张脸很清瘦,眉毛长长的,胡须也长长的,但是却没有一丝白色,眼睛不大,看起来也不是特别有神,但也不是无神,总之就好像一个健康的老人家。 原天承很想问问他从哪时候穿回来的,但是又怕人家当自己是神经病。所以他暂时忍住好奇,先喝口茶再说。有一阵子没喝过茶了。好好品品。 茶一入口,顿时觉得不同。这水就不一样。小强总是无时无刻不在保护他,所以入口的东西她都会检查一遍。这杯茶用的水极为纯净,完全没有碳颗粒呀,二氧化硫么的。要知道即使是纯正井水,这些也不会不存在,只是含量稀少而已。但是这杯茶水里面,没有一点杂质,真是稀奇。 之前杨玉环给原天承喝的酒里面,掺和进春药,原天承却没发觉。这不是小强的失职,而是春药不是毒药,这就好像炒菜的调料,加进去,只是让酒多了种味道。如果酒里不是春药而是毒药,小强早警告原天承了。 就比如今天的茶水,水质异常纯净,也是个稀奇事,所以小强偷偷的告诉了原天承。 不过好总是比不好强。纯净还不好吗?原天承一饮而尽。真是好茶呀。 阿诗玛也喝了,不过她倒是没什么特别感觉。 言心禅师见三人喝完,静待片刻后,掏出一个木盒,递给崔筠之后,也不说话,双手合十,起身飘然而去。 这就结束了?原天承走出无染寺之后也没明白,怎么还没开始聊呢人就走了。怎么也得说两句吧。自己还没说话呢。他很想问问禅师是不是穿越来的,如果不是的话,这茶是自己炒的还是买的,如果买的是哪里有卖,他也想去买点。 可人家圆光小和尚就已经送客了。 郁闷,这时空的和尚道士都这么奇怪不成。不过总算没和那双清上人一样,上来就要自己小命。而且还喝了一杯好茶。也算值了。只是不知道老和尚给崔筠的是什么好东西。那小娘子拿到盒子后,一脸掩饰不住的欢喜,难道里面藏着她的未来郎君? 原天承坏坏的想着。要不怎么这么高兴呢,看那嘴角,笑的都快翘到眉梢了。 “崔小娘子,”原天承忍不住问道:“言心禅师送你的这个盒子,有什么古怪不成?” 你怎么这样开心啊,都快纳闷死我了。如果崔筠能听到原天承的心里,必然会听到这样一句话。 “嗯,玉僧,你知道不知道,言心禅师是神医,就像李清道长那样,是仙家医术。” “这个你不说,我还真不知道。”原天承心说,你之前又不告诉我,我怎会知道大山顶上这么一个小庙里面这样一个老和尚竟然是神医。 “爹爹三年前染了一种怪病,这些年求医问药无数,都没有医好。无染寺我来过不知多少次,都无缘见禅师一面,今日不知什么原因,禅师竟然肯见我了,还给了我这个盒子。禅师是当世高人,他给我的,自然是治病神药。如此,爹爹的病就会好了。” 原天承听说是神药,顿时想让小强分析一下,里面都是什么成分。要分析,就要让小强靠近那神药,可是药放在盒子里,盒子藏在小娘子身上,他也没法伸手过去。如果要过来的话,看崔筠那样子,是绝不会答应的。所以也就别废话了。 崔筠得了神药,心情大好,好像换了个人似的,竟然有了许多小儿女样,说道:“玉僧,你可知多少人来参见禅师,禅师只说三个字,而今天禅师却多说了两个字呢。” 原天承回忆会面的经过,那老和尚通共才说了五个字,这还多了俩字?哪俩字? “莫非是‘请吃’俩字。”原天承故意说道:“我看这老和尚有点小气,你看那小庙,才多大一点啊,想来他没什么钱,所以呢,见人就说,檀越,茶。意思是你们快给我茶钱呀。不给钱也给茶呀!今天见我是个穷人,所以就不费劲勒索了。” “讨厌!”崔筠本就尊重禅师,又因为禅师给药而心情大好,更不允许原天承拿禅师开玩笑了,“你乱讲。禅师才不是没钱呢,我每次奉上的香火钱就足够禅师盖很大的寺庙了。再说,如果禅师想建庙宇,不知多少人争着布施呢。” “那是多了哪俩字?”阿诗玛也好奇了。 “之前,禅师只说三个字,请吃茶。”崔筠白了原天承一眼说道,“今天也许是因为见到我,才多说了檀越俩字,哼哼,你们俩都是占了我的光哦。” 反正原天承也不知道事情究竟,由着自己说了。 请吃茶。崔筠说完这三个字,原天承脑中好像一颗流星划过,顿时一呆。 这是个典故啊。 赵州禅师法号从谂,是禅宗史上一位震古烁今的大师。他幼年出家,后得法于南泉普愿禅师,为禅宗六祖惠能大师之后的第四代传人。唐大中十一年,八十高龄的从谂禅师行脚至赵州,受信众敦请驻锡观音院,弘法传禅达40年,僧俗共仰,为丛林模范,人称“赵州古佛”。其证悟渊深、年高德劭,享誉南北禅林并称“南有雪峰,北有赵州”,“赵州眼光烁破天下”。赵州禅师住世120年,圆寂后,寺内建塔供奉衣钵和舍利,谥号“真际禅师”。 他最有名的一段公案就是:吃茶去。 师问新到:“曾到此间么?” 曰:“曾到:” 师曰:“吃茶去。” 又问僧,僧曰:“不曾到。” 师曰:“吃茶去。” 后院主问曰:“为什么曾到也云吃茶去,不曾到也云吃茶去?” 师召院主,主应喏。 师曰:“吃茶去。” 这段话的意思是。 有两位僧人从远方来到赵州,向赵州禅师请教如何是禅。赵州禅师问其中的一个,“你以前来过吗?”那个人回答:“没有来过。”赵州禅师说:“吃茶去!”赵州禅师转向另一个僧人,问:“你来过吗?”这个僧人说:“我曾经来过。”赵州禅师说:“吃茶去!”这时,引领那两个僧人到赵州禅师身边来的监院就好奇地问:“禅师,怎么来过的你让他吃茶去,未曾来过的你也让他吃茶去呢?”赵州禅师称呼了监院的名字,监院答应了一声,赵州禅师说:“吃茶去!” 如今言心禅师说请吃茶,和吃茶去,这不是一样吗。那么难道说这言心禅师是赵州和尚?不应该呀。赵州和尚据信史记载,他公元778年才出世,如今才公元751年,差着二十多年呢。 可是这一言一行,怎么和赵州和尚那么像呢?后世曾有人言,青城山里多神仙。但是那是青城山,这是云门山,不是一个呀。 难道云门山里也多神仙?莫非这禅师转世就成了赵州和尚? 可他要人吃茶,有什么深意呢?之前他没有意识到这段公案,所以不曾去细想,如今不得不认真回忆吃茶的一点一滴。 从见面,到饮茶,除了茶叶完全不是这时空,是个古怪之外,也就是茶水纯净算是不同。 纯净!原天承头脑里面轰然一下,好像一道闪电划破漆黑的深夜,顿时明白了。 纯净!古怪的纯净!这世上绝不应该有如此纯净的水。那一杯茶水,都赶上后世实验室里面蒸馏水的纯净度了。就是说在放入茶叶之前,这水除了水还是水,没有任何杂物。在这一时空,原天承想不出来有人能做出这样纯净的水,没有半点杂质。 莫非老和尚真是个神仙不成? 请吃茶,吃茶去。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崔筠得了神药,自然不会在青州停留,当天就赶回老宅,给她爹爹送药。 原天承安慰完阿诗玛,再如对小葱一样的给她注射了一针,养颜安神,让她好睡一晚,自己就来到屋外。 既然只有自己飞行了,也就不用那么大的飞船了。这次设计的飞船比较小,只能让他一个人半躺在里面。这样有个好处,可以极大的承受加速度带来的强力压迫。所以他就跟坐在导弹上一样,十几分钟就从青州飞到了长安。 这也就是他强悍的身体才能承受如此巨大过载,换别人早被压成相片了。 青州和长安,相隔几千里,但是对原天承来说,比后世做飞机还快的多。因为大唐的天空只属于他一个人,想怎么飞怎么飞,只要他能承受的了巨大压力,速度无极限。 就跟上街买个菜一样,眨眼间从青州崔氏宅邸来到了大明宫贵妃寝殿。 贵妃早就摆好酒席,沐浴喷香之后,在榻上等着自己的情郎。 “大和尚,你回来了呀。”玉环给原天承斟满酒,坐到他怀里,把酒杯送到情郎嘴边道:“奴跟你说个事呀。”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四十六章 卿卿 “剑南节度使鲜于仲通已经整齐了兵马,就要去打南诏了。如果郎君现在想去要一份军功,还来得及。” “这个真不用了。”原天承连忙摆手,“这军功就留给鲜于仲通吧。” “他是有功,不过圣人很清楚,最大的功劳,还是杨钊,哦,现在改名杨国忠了。他才是最有功的。” “怎么会是他?”原天承不解。他只不过为了报恩,也为了结党,所以把鲜于仲通提拔成剑南节度使,打仗可都是鲜于仲通的事情,他仅仅兵败后替老朋友遮掩而已。如果唐军这一场打赢了,功劳应该主要在剑南道官员。 “大和尚,还记得我跟你说过,你那个圣女一来,就会被杨国忠抓。” “是呀,我记得你说这事是杨国忠的首尾。” “南诏国,本来是没有的。”贵妃一边说着,一边饮了一口酒,感觉小腹一阵又一阵的火热袭来,翻身爬到原天承身上,一边亲着他的胸口,一边说着:“那边只是几个小部落,成不了气候。是杨国忠为了要军功,所以……” “啊!你轻点。”原天承抱着贵妃说道:“他要养寇自重?不对,不应该是这样说。” “养什么寇啊,他好好的做着官。只不过他想要军功,要军功就得打仗,打几个小部落肯定是不行的,这不算军功,反惹人笑话,所以他就让姚州刺史暗里支持蒙舍诏,把几个小部落都统一了,还撺掇他们建立南诏国。这样,就变成国战了,才好动兵。勉强来说,算是郑伯克段于鄢吧。” 郑伯克段于鄢,倒是挺形象的。这句话什么意思呢? 从前,郑武公娶了申国国君的女儿为妻,名叫武姜,她生下庄公和共叔段。庄公出生时难产,武姜受到惊吓,因此给他取名叫“寤生”,从此就厌恶他。武姜偏爱共叔段,想立共叔段为世子,多次向武公请求,武公都不答应。 到庄公即位的时候,武姜就替共叔段请求分封到制邑去。庄公说:“制邑是个险要的地方,从前虢叔就死在那里,若是封给其它城邑,我都可以照吩咐办。”武姜便请求封给太叔京邑,庄公答应了,让他住在那里,称他为京城太叔。 大夫祭仲说:“分封的都城如果城墙超过三百方丈长,会成为国家的祸害。先王的制度规定,国内最大的城邑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不得超过它的五分之一,小的不能超过它的九分之一。现在,京邑的城墙不合法度,不符合法制,您将要不能控制。” 庄公说:“姜氏想要这样,我如何躲开这种祸害呢?” 祭仲回答说:“姜氏哪有满足的时候!不如及早处置,别让祸根滋长蔓延,一滋长蔓延就难办了。蔓延开来的野草还很难铲除干净,何况是您那受到宠爱的弟弟呢?” 庄公说:“多做不义的事情,必定会自趋灭亡,你姑且等待。” 过了不久,共叔段使原来属于郑国的西边和北边的边邑,暗中归自己控制。公子吕说:“一个国家受不了两个国君的统治,现在您打算怎么办?您如果打算把郑国交给太叔,那么我请求去侍奉他;如果不给,那么就请除掉他,不要使百姓们产生疑虑。” 庄公说:“不用管他,他自己会遭到灾祸的。” 太叔又把两处地方改为自己统辖的地方,一直扩展到廪延。子封说:“可以行动了!土地扩大了,他将得到更多老百姓的拥护。” 庄公说:“对君主不义,对兄长不亲,土地虽然扩大了,也终将崩溃。” 共叔段修整了城郭,聚集人民,准备好了充足的粮食,修缮盔甲兵器,准备好了步兵和战车,将要袭击郑国都。武姜准备为共叔段打开城门做内应。庄公知道了共叔段偷袭郑的日期,说:“可以出击了!” 于是命令子封率领二百辆战车,去讨伐京邑。京邑的人民背叛共叔段,共叔段于是逃到鄢城。庄公又追到鄢城讨伐他。五月二十三日,共叔段逃到共国。 简单来说就是,春秋时候郑国国君的弟弟共叔段,开始有谋反迹象时候,这个郑国国君一点不管,眼看着他从小乱变大乱,才把弟弟一举拿下。因为如果刚有萌芽,就把他弟弟拿下,那么犯得罪小,处罚必然也轻。所以郑伯为了一劳永逸,结果就一直等他弟弟罪的不能再罪了,才出兵拿下。 这比喻还真形象。原天承对怀里的贵妃又高看了一眼。这种典故张嘴就来,说明她熟读史书啊。而这年头女人读史有成的,估计也就是武则天了。难道眼前这女人是又一个武则天?如果自己不来这个时空,她再过几年就会死在马嵬坡,肯定是没有成为武则天第二。但是关键自己来了,自己来了,杨玉环肯定不会死的。那么接下来,她会成为第二个武则天吗? 自己都没想起形象的比喻,贵妃却传神的把杨国忠那点心思点了出来。厉害呀。 “他要军功干嘛?”原天承纳闷,他活的好好的,非要在军事上搀和什么呀。 “大和尚,你不懂的。”玉环突然有点伤感,说道:“你看如今这大唐如何?” “盛世!”现在的唐朝真是历史的顶点,即使算上后世,依然属当前为第一。现在的大唐,如果比喻成一个水桶的话,那么物质上文化上,都满的冒出来了。所以他不断的打周边各个国家。跟谁都打,没办法,太有能力了,想打谁就打谁,不打不舒服。 “是呀。”贵妃突然双臂收紧,说道:“奴好怕。常言道,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如今大唐赫赫扬扬,从太宗算起已过百载,一旦倘或乐极生悲,若应了那句‘树倒猢狲散’的俗语,这一世的富贵,岂不是虚了。” 这一番话直说的原天承瞬间冒出一阵冷汗。倒不是杨玉环描述的前景吓着他了。原天承本就来自历史下游,唐朝的走势清清楚楚,怎么会吓到他。他被惊吓的是这番话竟然酷肖另一个人说的。但是这个人本不应出现啊。 这番话竟然是《红楼梦》里面秦可卿临终托梦王熙凤的一番话。 秦可卿托梦说道:“常言`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又道是`登高必跌重'。如今我们家赫赫扬扬,已将百载,一日倘或乐极悲生,若应了那句`树倒猢狲散'的俗语,岂不虚称了一世的诗书旧族了!” 接下来,凤姐听了此话,心胸大快,十分敬畏,忙问道:“这话虑的极是,但有何法可以永保无虞?” 原天承也试探着问:“真真说的极是,但有何法可以永保无虞呢?” 在《红楼梦》里面,秦可卿是这样做的。 秦氏冷笑道:“婶子好痴也。否极泰来,荣辱自古周而复始,岂人力能可保常的。但如今能于荣时筹画下将来衰时的世业,亦可谓常保永全了。” 现在,怀里的贵妃悠悠说道:“玉僧好痴也!否极泰来,荣辱自古周而复始,岂是人力可保常的。但如今能于荣时筹画下将来衰时的世业,亦可谓常保永全了。” 杨玉环自顾自的说着,全没注意到身下的情郎手脚变得冰凉。 “如今有几件事未妥,如果能把此事行一行,则后日可保永全了。” “那是哪几件事呢?”原天承脑袋里面跟开锅一样,都糊涂了。自己难道一直在梦里没醒过来不成?他真怕怀中人接着说出:“目今祖茔虽四时祭祀,只是无一定的钱粮,第二,家塾虽立,无一定的供给。依我想来,如今盛时固不缺祭祀供给,但将来败落之时,此二项有何出处?莫若依我定见,趁今日富贵,将祖茔附近多置田庄房舍地亩,以备祭祀供给之费皆出自此处,将家塾亦设于此。合同族中长幼,大家定了则例……,” 这可是秦可卿给王熙凤出的主意,如果她说出这话,原天承真不知道怀里抱的是杨玉环还是秦可卿了。 “第一是太子的个性,太过软弱,不能任事,若是有贤德之人辅佐,当可延续一二。第二是天下官吏当选贤举能,广开进幸之路,则民间贤者上达朝廷;如此能者在朝,一来守牧一方,二来,地方也无可以作乱之人。第三则以军制军。如今边军势大,几成祸害,所以必然不能让一家独大。如今我大唐疆土如此之广,没有一支又一支的强军是不行的。可是若无制衡之人,岂不是朝廷反倒要受他们辖制不成?” 原天承长长舒了一口气,看来自己没抱错,贵妃还是贵妃,不是警幻仙子。于是手脚慢慢又火热起来。 “如今安禄山势大。河南道河北道尽在其手中,而朔方节度使虽然是李相遥领,但实际上是河西节度使安思顺掌兵。你道此人是谁?他就是那安禄山的族兄。如此一来,河南河北关内三道,将京师团团围住。而且他正谋求节度河东,竟然妄想一人节度三镇。” 这样听来,目前安禄山还没节度那么多。 “这都畿道之内,竟无一支可用之兵。若然安禄山提兵西来,何人可以去挡?所以圣人需要一支兵马,掌握在自己手里。杨国忠如此作为,不过是窥视帝心而已。非是他在做,而是圣人在做,所以鲜于仲通哪里来的全功呢。这一战之后,杨国忠定然升为吏部尚书,之后入相可期。” 难怪鲜于仲通兵败南诏国,几万大军都交代光了,杨国忠还能把一场大败忽悠成大胜,连唐明皇都不质疑,原来俩人早有默契啊。 唐明皇一代人杰,创立开元盛世的伟大人物,名垂千古的皇帝,怎么可能会如此糊涂。 当时读史时候就觉得很不对头。若非自己亲来大唐,又怀抱真真,怎会知道这段历史的内幕竟然如此! 好厉害的贵妃啊。盛名之下果无虚士! 后人仅仅知道她娇憨美丽,挥金如土。如果不是自己亲来这个大唐,哪能看到杨玉环女中豪杰的真面目呢。 “大和尚,花无百日红,”玉环越说越火热,“这大唐盛也罢,衰也罢,最不过也是守得住京城这一片的。良辰苦短,奴要你,给我个儿子!” “怎么都重男轻女呀……”封建传统,要不得,生女儿也是一样好的。 春风几度之后,望着妩媚到极点,又满足到极点的贵妃,原天承偷偷把安神营养液注射进贵妃的身体。片刻后,玉环沉沉睡去。 原天承又爬到了屋顶上。这都成了他每日锻炼科目了。不过今夜贵妃的一番话,让他感受颇深。一直以来。他都用一个旁观者的视角看大唐,可是渐渐的,他越来越融入了这个时代,身边人的喜怒哀乐,对自己影响越来越大。 今夜他见识了贵妃背后深藏的无奈,心里很是沉重。所以他没有急于返回青州,而是飞到平康坊,悄悄落在自己的宅院,撬开屋门,来到小葱的床前。 现在天气越来越热,小葱又被滋养的圆润无比,所以盖不住被子,一截白生生的小腿露在外面。 原天承爱怜的亲了一下她的小脚丫,顺手替她盖好被子,又例行的打了一针,再来到小怜房里,如法炮制。 这都是自己的亲人啊。在这一世,若不是有他在,那么接下来的无穷无尽的动荡,都不知道她们会流落到哪里,过着多么悲惨的日子。 宁为太平犬,不做离乱人。战乱带来的痛苦无人可以逃避。即使贵为皇帝,也被逼的匆匆逃离京师。 不过,大唐如今有了自己,就有了无尽的变数,未来该何去何从,那就看我原天承的了。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第二卷终】 ------------ 第三卷 ------------ 第四十七章 勇妇 青州工业区开始动工了。 郑闲按照原天承的要求,把厂址定在青州城外的南阳河边上。这个工业区暂时规划了两期工程。第一期只是复制纸张生产线和瓷窑。二期的构想目前还在原天承的脑海里面。至于何时开工,还要看情况。 因为有了蒸汽机做动力,所以新的流水线规模庞大了许多。原来每天只能出产两万卷卫生纸,而改造过的生产线,产能足足扩大了五倍,就是日产卫生纸十万卷。而且原天承紧接着将会建立第二套生产线,生产书写用纸。 瓷窑的规模也有扩大,因为动力输出强大了,所以供氧就比原来多得多,于是窑洞的面积就扩大了许多,产量也是原来厂房的三倍有余。 这个新的厂区不再属于葱怜商社了,因为是三家合营,所以股份分成了三块。 原天承设计了一个图标,从圆心分出三个叉来,把圆等分为三份。如果有穿越者看到,定然很熟悉。这不就是梅赛德斯奔驰的标志吗。 于是这商社就定名为奔驰商社。 新工厂的投建是很费时费力的事情,原天承领着大家抓紧一切时间,拼命的赶着工期。早一天投产早一天赚钱。 一个厂子的建设,即使在后世,也不会很快捷,在本时空更是进度缓慢。总算这一世也有些好处,就是不需要办那么多手续,所以说干就干,即使慢点,可是不停顿。而且有一些设备都是前期造好运来的,再加上原天承避免不了的开强力外挂,实在不行就动用小强的能力,切削整形什么的,总算经过两个多月的埋头苦干,在六月底全部竣工了。 厂区是一边施工,一边招工,招来的新工人就跟着老工人干,等厂区建成时候,工人队伍已经扩大到了八百多人。 这期间,原天承倒还有个喜事。青州司马的任命下来了,他正式成了大唐官僚队伍里面的一员。 这个职务好。司马属于闲散官。之前的别驾提了刺史,而司马就顶了别驾的坑。本来下面应该有人顶司马,可是这位置并不是好缺,因为他没有具体的分管,也就没油水,所以没人去活动这个位置,现在空降个原天承过来,反倒皆大欢喜。 在有资格坐在一桌的几个人吃了顿饭之后,原天承就继续热火朝天的干他的事业,衙门基本上没去过,反正也没什么公事。 投产是个大事,郑闲和崔亮都亲自出席了典礼。在原天承亲手启动生产线之后,奔驰商社下属青州厂区正式投入生产运营。 眼看着洁白的卫生纸一卷一卷的下线,郑闲和崔亮眼里都有一抹亮光闪过。这就是钱啊。原料就是树,煤,水什么的,这东西有的事,也不值钱,可这不值钱的玩意被机器吃进去之后,再出来可就都是值钱玩意了。 工业化大生产的屙金溺银本事,两位这次算是切实的感受到了。望着厂房里面高大的钢铁器械,冒着白气的蒸汽机,有些生疏但却有秩序的“产业工人”,当然这个词是原天承告诉他们的,二人心里都有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感觉。 他们总觉得,这个所谓的工厂,和家族传承几百年的生活方式,好像完全不搭调。而且不只是家族门阀,整个大唐都和这工厂不搭调。 比如造纸吧,他们都多少了解本时空的正常流程。在他们的认知里,这就是一家一户,几个人十几个人,手把手的操劳。不但产量低,而且技艺还保密。比如歙州制造的澄心堂纸,是大唐一等一的书写绘画用纸,价格昂贵,产量稀少。 这就是歙州麻家祖传绝活,从不外传。 他们能理解这种行为,换了自己也不会外传。所以对于澄心堂纸,并不会产生困惑感。 可现如今不同了,这机器一铺开,噼里啪啦的纸就跟秋天的落叶似的,滚滚而下啊。这还只是卫生纸,等玉僧第二条生产线搭好,书写纸也噼里啪啦的造出来,那岂不是天下每个人都能用得起纸了? 纸,在他们的意识里,就代表着学问。如今纸贵,书更贵,所以教育投资就高居不下,只有世家门阀,或者很有钱的人,才能有机会获得教育资源。就不说拜师了,单是书籍纸张就能让一个农户破产。 普通纸是100张60文。换做斗米的话,按5文一斗米计算,就是100张纸需要12斗米。就算按照后世最便宜的米来等价。2元一斤米,一斗算10斤,就是20元。12斗米要240元。 可以想一下,如果在后世,240块钱买100张白纸,那还有多少人能念的起书? 一包a4的打印纸500张,最便宜的最贵的都不提,就说中档的,不过15-25元。所以可见本时空如果一个人要接受教育,成本要多高。 一旦把这纸造的遍地都是,那钱自然不用说了,金山银山没跑,可这学问,也就不再只掌握在世家门阀手里了。 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两人也摸不着头绪。只彼此交换了一个眼色,看懂了对方心里的疑虑。 原天承不管他们怎么想的。钱不钱的根本就无所谓,他要的是一支队伍。产业工人不是说农民扔了锄头拿起锤子就角色转换成功了。如果那么容易,还培养产业工人队伍干嘛。 工人和农民,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阶级。简单说,这时空一个农民,就是一个完整的生产链条。从春种,到秋收,一个人全包了,年底有粮食,除了交税之外,还能养活一家。 工人不一样。一个流水线每一个环节都是依赖于上下游的。就造纸厂来说,如果原料今天没来,大家都不能开工。不能说,好吧,没原料,咱不等它了,咱把自己手底下的活干完就行了。可是没原料你干嘛呀? 所以说农民是一个一个的个体,而工人是一个整体,他们被生产线给串了起来。分工合作来完成同一个目标。 所以说,工人阶级是先锋队,就是因为他们这种与生俱来的组织性。可是这种组织性虽然是与生俱来,可是却需要长时间的训练。就跟孩子一样,生下来就会长大,但是长好长坏,还需要看后期的培养。 目前看来,一切都在原天承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虽然有几次违规操作差点出了工伤事故,可是都被及时的发现制止了。在老工人三令五申的重复了劳动纪律后,再把收入和事故挂了勾,总算是勉强的走了下去。 原天承也回家看过两次,当然只能说是骑马回来的。每次见面都惹的小葱小怜泪水涟涟,真是相思杀人呀。 现在好了,一切走在正确的轨道上,原天承总算能喘口气了。 想想自己这么久也不去衙门,总是影响不好,所以今天他就没去工厂,而是一路奔了衙门。 到了自己的公事房,见里面打扫的干干净净,看来杂役做事很认真,并不因为自己不来就偷懒。 他发现桌子上有一张纸,拿起一看,竟然是一张状纸。这真奇怪了。州城里面告状的事情,应该归法曹判司管呀,怎么放到自己这青州司马桌上了。 他招来衙役询问,是不是放错地方了。衙役赶紧回话说没有,是别驾交代放在您屋里的。 看来没错。 既然没错,那么就得仔细看看。一看,原天承明白这状子为什么给自己了,原来牵涉到崔氏呀。谁都知道崔氏和自己一起开铺子的,那他家被人告了,自然得自己出面解决了。 事情并不复杂,状子是青州城里一个妇人托人所写。这妇人丈夫姓候,她娘家姓王,所以这女人就是候王氏。候生兄弟三人都分家另过,这候王氏家里有田二百多亩,日子过得也算殷实。可是任何时空,都会有一些避免不了的麻烦,比如生病。 一场大病,在后世都能让一个小康家庭几乎破产,别说在这时空了。大唐的医生更是稀缺资源,所以自然就水涨船高,诊金,药,都是一笔不菲的数字了。 可是现在的大唐,虽然是盛世,但是这种盛世和大部分人理解的并不相同。如果硬要比喻的话,其实现在的大唐真的好像后世名著《红楼梦》里面所写的,上层社会是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如果大家读过《红楼梦》,也许对刘姥姥进大观园有印象。 在刘姥姥二进大观园的时候,里面有这么一段描写。 凤姐奉贾母之命,挟了些茄鲞给刘姥姥吃,刘姥姥吃了说:“别哄我,茄子跑出这味儿来,我们也不用种粮食了,只种茄子了。”这道菜的做法,书中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凤姐向刘姥姥讲解说:“把才摘下来的茄子把皮去了,只要净肉,切成碎丁子,用鸡油炸了,再用鸡脯子肉并香菌、新笋、蘑菇、五香腐干、各色干果子,俱切成丁子,用鸡汤煨干,将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瓷罐子里封严,要吃时拿出来,用炒的鸡瓜一拌就是。” 贾府的一道茄子,竟然消耗掉如此多的资源,社会的豪奢可见一斑。但对于刘姥姥这种最底层的农民来说,他们只是种地,也只有种地。可以说,他们就只能吃茄子,原味茄子;而上层却想吃什么味的茄子就吃什么味的茄子。 这就是农业时代的现状。 现在大唐斗米三到五文,米价很贱,大家都不为吃饭发愁。实际也的确是如此,大唐是盛世,盛世首先就不会饿死人。因为粮食如此的多,以至于都不值钱了,所以就导致一个巨大的问题:农民手里有粮,但是没钱。 粮食是够吃的了,可是如果把粮食看做商品,和别的商品一对比,问题马上就出来了。原天承当时在代州时候,小葱给他买过一袭新衣。那衣服让小葱肉痛了很久,因为对当时的小葱来说,一贯钱已经是很大一笔开销了。 这样一换算就容易明白了。假设一斗米5文钱,一贯钱就是1000文,等于200斗米。200斗米是什么概念?唐代的一石约为59公斤,10斗为一石,那么一斗应该是5。9公斤了,也就是11。8斤,约等于12斤。我们就算10斤好了。 200斗米就是2000斤,现在市面上按最便宜的米计算,也2块多钱一斤吧。就算2块钱一斤米。就是说一件衣服用了4000元。 4000元一件衣服,在现在来说,也很贵了,何况大唐时候,粮食多,钱少,所以钱更值钱。 按真实来算,这一件衣服竟然几乎价值上万了。 这只是一件衣服,如果换成别的商品,比如说医生的诊金,拿的药,就更稀缺了,所以也就更贵了。 也就是说,在现在的大唐,吃饱喝足,甚至酒足饭饱,都毫无困难,可是别有巨大开销。即使小康之家,一场重病就能把积蓄用完了。 候王氏就遇到这样问题,积蓄花光了钱还不够,于是只能卖地。 崔氏是青州的大地主,要卖自然会卖给他。候王氏卖了100亩地,终于把丈夫救回来了。可是在交割土地的时候,却出了点纰漏。 候王氏只说卖100亩地,但是她的地有好有坏,那么自然她想把坏地给崔氏,可崔氏也不是傻子,自然要好地,而文书上又没写明白,于是就闹腾起来了。 本来崔氏人多势众,闹起来应该他们占便宜才是,可真实情况却是,他们被候王氏痛打了一顿。 青州这地方,民风好武。候王氏小时候有机缘,学得一身武艺,等闲七八个壮汉不是她对手。崔氏的家人各个带伤。以崔氏的地位,自然不会把候王氏看在眼里,文的武的,都准备好后续了。可没想到候王氏一张状纸,把崔氏告了。 因为候王氏的大伯和小叔,也就是他丈夫的哥哥弟弟,都接连失踪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因为之前的过节,她自然认为是崔氏派人干的。 之前只是动手,又没有闹出人命,两边自然都不想惊动官府,可现在看似出了命案了,候王氏不敢再闹,赶紧上衙门来告状。 这状纸到了法曹判司手里,一看,不好办,就向上推。他们都知道新来的司马和崔氏走得近,这事自然就最终落在原天承手里了。 原天承看看日期,是三天前的状子了,这事得解决呀。到了自己手上,再推,推不出去了啊。 要说这事吧,还真难说谁对谁错。这种芝麻绿豆大的事情,崔亮肯定连知道都不知道,自然都是下人去经手。可是这时空认字的人少,能写明白文书的,都是大才了,所以出这种纰漏不是偶然,而是必然。 就算写文书的人不是故意所为,以他的水平,不注意这种细节也很正常。 他疏忽了,原天承不能再疏忽了。其实这事情很好解决,钱的问题,只要自己说句话,让崔亮跟手下吩咐一声,要好地就添点钱,要不就接受坏地,就可以了。反正那点地在崔氏眼里跟没有一样。 可是现在不行了,因为出了人命了。候王氏的大伯小叔生死不知,这是不是被崔氏派人给绑了呀?可千万别给杀了,那就不好办了。 于是原天承赶紧去找崔亮。 崔亮自然是不知道这些的,就叫来管家,管家也不知道。崔氏是多大的家族啊,半个青州城都是他家的,所以即使他的管家,都是只抓大事,这种一百亩地的小事,肯定到不了他眼里。 管家赶紧找人问,最终问清楚了。下人是挨揍了,但是还没等打回去,候氏兄弟就没了,候王氏已然把他们告了。 候氏兄弟的失踪绝对和他们无关。一百亩地,在崔氏来说真是太少了,完全不值得出人命,砸钱都砸回来了。这些下人当然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只想多叫点人去找场子,打回来,却绝没想到绑架杀人。 原天承相信崔氏的话。因为对候王氏来说,一百亩地就是一半家产,自然心痛的不得了,可是在崔氏来说,一百亩地算什么呀。那些下人绝不会为这点小事给家主惹麻烦。 如果不是崔家下人干的,这俩人又去哪了呢?莫非有了小情人,跟小三私奔了?可也不对啊。这不是后世,大唐是可以随意娶妾的,你有钱,娶八百个也没人管啊,连正妻都不能管,否则就是犯了妒忌一条,丈夫可以休妻的。 而且即使跟小三私奔,这俩兄弟也不能同时失踪啊,难道他俩看上了一个女人? 太荒谬了! 原天承决定去候王氏家里看看。这事,不能没根据的乱猜。人命关天。 候王氏的家在青州城南门附近,而且兄弟三人的宅院挨在一起。一见青州司马来自己家里,候王氏连忙过来请安。 原天承没想到自己在大唐还要兼职探案,他可没有柯南的本事,但是该着自己做,就得做。 候王氏果然不俗。一个健壮的妇人,见到原天承,开始时候有些紧张,之后就很自然了,一点也不畏惧,一五一十的把事情讲个大概。当然其中的曲笔原天承一听就明白,崔家如何仗势欺人,自己如何险些惨遭毒打,若不是原天承看过那些人被揍的情况,几乎要信了她的话。 相反她的丈夫倒是有些懦弱。大病初愈,脸色也不太好,半躺在床上。也难怪,如果他也强悍的话,一家两口子都逆天,那日子也过不下去。岂不是天天在家打个热火朝天了吗。 原天承前后进都看了看,没什么奇怪的地方,于是就来到隔壁,候王氏的大伯家。这家可就惨了,男人不见了,只剩下孤儿寡母,那女人只是哭,看到原天承几乎不敢说话。小女孩不过五六岁,怯生生的躲在娘亲身后,偷偷露出一双大眼睛看着原天承。 男人就是顶梁柱呀。男人不在,这家的天就塌了。 原天承想起自己的戒指里面还有一些玩意,于是随手变出一块糖来,递给小姑娘。 小女孩接过糖块,伸出粉色的小舌头,用舌尖舔了舔,立刻脸上充满了欢乐。张嘴就把糖块吞了进去。然后开心的笑着望向原天承,看那意思,最好你再掏出更多好吃的。 原天承一边逗着小孩,一边耐心的等待。看那候生相貌一般,想来他兄弟也不会强到哪里去,可眼前这小姑娘却相当漂亮。大大的眼睛,黑黑的长发。一看就是个美人坯子。原天承于是变出一块巧克力,给了小姑娘。 本时空第一次有人享用到如此美妙的滋味,小姑娘都吃傻了。 终于这孩子妈妈止住了哭泣,情绪也稳定下来。一边道谢,一边回答着司马的问题。 一个人失踪,无外乎两种情况,一个是死了,一个是跑了。 他们兄弟俩又没生病,所以不存在走在路上突然暴毙这种可能。即使路上暴毙也会有人看到的。那么如果不是暴死,就是被杀。被杀总有个缘由。 这俩兄弟不嫖不赌,老实巴交的庄稼汉,一心就是种田,这样看来也没有什么嫖资赌债的纠纷。看过候生的面貌,想来那兄弟俩也不会貌比潘安,所以这情杀也就不靠谱。 怎么看都是俩庄稼人,而这年头身上又没多少钱,所以各种被杀的理由都不存在。那么就应该是跑了。 可是以跑了为出发点,依然有绕不开的问题。这俩人日子过得好好的,跑什么呢?又不欠债,又不欠情。 原天承问完话,想来想去找不出原因,就又递给小女孩一把糖块,然后让候王氏陪着自己,在院里屋里转转。 院子里面也很普通,和他初到大唐时候,见到的蔡园两口子的院子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院里枣树下摆了一张床。 床摆在屋外,这比较奇怪。他就问候王氏。 候王氏说这事正常,因为她家男人到了夏天也喜欢睡在院子里,凉快。这三兄弟体质类似,都怕热,所以一到夏天就在树下摆张床,晚上就睡在自家院子里。只是这几天自家男人病了,受不得凉,才收了床睡屋里。 有意思。他四处仔细看过,又让候王氏带他来到她小叔家。她小叔就简单了,还没成婚,一个人过日子,如今家里没人了,显得很是凄凉。 原天承注意到院子里面也摆了一张床。他快步走过去,仔细看了又看。良久,才皱着眉头离开了三家。 古怪呀。有些邪门。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四十八章 洞穴 原天承回到下处,阿诗玛正在屋里等着他。见国师回来,给他脱下外衣,端来洗漱用具,一边伺候着一边说道:“奴奴看过那些下人伤势了,没什么大碍,伤筋动骨的都没有,只是皮外伤。” 阿诗玛被选为圣女之后,受到了尽可能多的培养。她不但传承了南诏的巫术,还被送入大唐学习文化医术。 圣女,自然要照顾好国师,否则怎么能让国师满意呢。 衣食住行,自然都不需要她操心,唯一要做好的就是把国师身体养好,别头痛脑热的,到时候不能为南诏国尽力,可就麻烦了。 虽然国师有大法力,也许不需要圣女这点本事,但是圣女多学点医术,总是没错的,最起码能看护族人。 今天阿诗玛听说崔氏的下人被打伤了,就自告奋勇的过去看了看。她和原天承住在人家的宅子里面,虽然是崔氏请他们住的,但是能帮一点忙,也好还一份情。 阿诗玛可不是不明白这些人情世故的。 “阿诗玛还会看病吗?”原天承到不知道她有这个本事。 “会一些,只是常见的病症,再难的奴奴就不会啦。”阿诗玛笑嘻嘻的说。这俩月她天天和国师在一起,很是满足。 “喜欢学医?”原天承正愁她没事干,一天只跟着自己,这样下去不行呀。 “喜欢。”阿诗玛似乎想起了遥远的族人,说道:“奴要让我的族人再不得病,得病也能被奴看好。让马儿都可以顺利的产下小马驹,让牛呀羊呀,都不要病死。让族里的牛铺满苍山,让族里的羊围着洱海。” “……”原天承没想到阿诗玛竟然人兽一起看待。真是远大理想呀。 有理想是好事,自己的女人有理想,那原天承必须支持。 “阿诗玛,既然你喜欢医术,那我给你一本医书,你好好学。”原天承命虽然只有一条,但是别的东西多啊。 医学上的著作,中医的西医的,现代的古代的,要什么有什么。他想来想去,决定还是以这个时代为基础,也就是先中医,然后慢慢的随着自己点亮科技树,再教给阿诗玛西医。 就中医来说,实际也是分许多科的。比如经论、伤寒、金匮、诊治、本草、方言、内科、妇科、儿科、外科、五官、针灸等等。 “是神仙医术吗?”阿诗玛大喜。原天承给她的东西,都是仙家神品呀。 “这个真不是。”原天承摇摇头,问道:“你都看过什么医书?” “《素问》,《灵枢》,《太素》,《中藏论》,《伤寒论》。” 真不少呀。原天承一听,这唐朝以前的著名中医著作,阿诗玛都看过了呀。没想到圣女还是个大医生。 “那我先给你一本《备急千金要方》。”这本书是药王孙思邈所著,实际现在已经成书了,只是阿诗玛既然没提,肯定是没看过。书籍的推广流传需要时间。现在不是后世,不是一个热点发生,不到一分钟,全世界都知道了。 原天承让丫鬟取来一摞纸。他的第二条造纸生产线还没上马,现在的纸都是从铺子里面买来的。 这年头的纸是为了毛笔字准备的,所以吸墨性能很强。如果把这种纸放在后世的打印机里面,完全不能用。 可是在小强面前,就没有这些问题。小强直接在纸上印出全本的《备急千金要方》。 阿诗玛见多了国师的神迹,自然不会奇怪。原天承做什么她都不会奇怪。眼见一本书在自己面前出现,阿诗玛喜上眉梢。 她接过纸张,取出针线,将纸张穿在一起,成了书的模样。这样就好翻阅了。阿诗玛在医学上很有天赋,否则也不会读完那么多著作。中医的著作可不是小说,读起来非常枯燥的。若是没有兴趣,一个女孩子绝不能坚持的下来。 阿诗玛学的入迷,有不懂得,就立刻问原天承。原天承虽然不是很懂医术,可是有小强的存在,所有疑难在他面前全不存在。有问必有答,而且回答的必然是关键地方。 这让阿诗玛更加崇拜国师了。 学究天人呀! 好容易把阿诗玛的学习热情暂时降降温,这都快二更天了,阿诗玛还挑灯夜战呢,连平日最喜欢的活动都忘了做了。 原天承劝睡了阿诗玛,给她例行打过针,等她安稳的睡去,自己就来到了院子里。 今天他在那俩失踪人家院子里发现了奇怪的痕迹。两张床都是放在树下,树是靠墙栽种的。就在那靠近床的墙头上,原天承发现了两个模糊的脚印。 这俩脚印如果不是特意去找,就会被忽略过去,因为太大了几乎有一米多长。一个一米长的脚印踩在墙上,反倒不像脚印了。 这不是人的脚印,反倒像熊的脚印。如果把脚印缩小到正常范围的话,就是一头亚洲黑熊踩出来的。 难道青州城里面有熊?可是如果真的有熊的话,它也是吃人而不是掳人呀。而且这熊也太大了吧。 根据脚印大小来看,这只熊足有10米高。 动物园里面最高的黑熊不过2米,身高10米的熊,原天承是实在不敢想象。这是什么样的一只熊呀。 这不都成妖怪了吗。 但是想想自己都穿越千年了,又有什么稀奇古怪不能接受呢?如果只是一只大熊,原天承也没什么好怕的。在小强面前,不都是渣渣吗。 原天承背上单兵飞行器,飞翔在青州的夜空。妖怪的脚印处留有它的气味,虽然很微弱,可是小强的强悍的搜寻能力下,就好像雪地上的足印,带着原天承一路向南而去。 这深更半夜的,不在家里睡觉反倒在天上飞来飞去的,除了猫头鹰就是自己了。 很快就飞进了云门山。在夜视仪下,一切动静都瞒不过原天承的双眼。虽然夜视仪里面的景象和白天看起来迥异,但是对他训练有素的双眼也没有太多影响。只是原天承越飞越心惊。这地方越看越熟悉。 上一世自己来过呀。也是为了古代遗物。 这一世已经有过一次这样情况了,只是那次遇到了双清上人,自己险些丢了小命。而如今……。 之前他就犹豫来不来这里,可如今兜兜转转,还是来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思索片刻,原天承一咬牙,抛开患得患失的心态,操纵着飞行器向着那目的地前进。 这里是云门山的一处山谷,两边都是近乎垂直的悬崖,若不是原天承会飞,根本就下不来。除非有一条长绳子。 长绳子……,难道这里是那传说中李清遇仙的地方? 不过越靠近上一世那位置,野兽的味道越浓烈,渐渐的,原天承已经不用看头盔显示器的数值,靠鼻子都闻到一股难闻的味道。跟进了动物园野兽舍似的。 自己在上一世可是来过这里的。 这是一处洞穴,当时里面只有一地珠子,类似圆的石头,有四十九颗。当时用尽一切手段也没检查出那些珠子的成分。除此之外,就再无旁的物事了。 离洞穴五十米时候,原天承落了下来。他没急于进洞,而是打开红外成像和雷达机构,迅速的把附近千米之内的立体地图给搭建了出来。 洞里有人,而且还是熟人:言心禅师。 原天承这一惊可非同小可。因为言心禅师不是在洞里没事喝茶玩,而是正跟一头巨熊生死相搏。 这只熊足有十五米,比原天承估计的还要高还要壮。言心禅师看起来好像白雪公主里面的小矮人一般,在完全不成比例的战斗中苦苦支撑。 熊掌如一扇大门,呼呼的向禅师扇去。 每每在原天承以为禅师要丧命在熊掌下的时候,言心禅师总是灵活的不可思议,擦着熊掌的边缘躲过,同时手里大方光芒,如一束探照灯射出耀眼的光线,直接打在大熊的身上。 大熊的毛发顿时被烧坏一块,一缕灰暗的烟雾从伤处升腾起来,接着,原天承似乎闻到了烤肉的味道。 这一人一熊也不知道战了多久。只看那大熊身上斑斑点点的烧烤痕迹,就知道这场战斗持续时间不短了。 形势不明,原天承不敢贸然插手,只仔细观察战场。 除了言心禅师和大熊之外,原天承还发现了地上两具尸体。 之所以开始没有发现,是因为这两具尸体太不像尸体了,四肢奇怪的扭曲着,脑袋不在脑袋位置,脚不在脚的位置,原天承一开始就看到了这两堆,不过当时以为是大熊抓的食物,现在才看明白,这竟然是两个人被肢解后的残骸。 这……,到底是熊干的呢,还是和尚干的呢? 在原天承的认知里面,熊哥只是吃肉而已,虐尸这种爱好,按说不应该有啊。莫非是老和尚干的?可是也说不过去啊。如果是言心禅师虐尸,他在自己的无染寺里面干不更好吗?怎么还巴巴的来到熊洞。 没等他想明白,就听言心禅师喝道:“檀越,还不除此妖罴!更待何时?” 原天承心头一震,这老和尚发现自己啦?怎么可能,自己躲在50米之外,连呼吸都悄悄的,这都能发现?真是人老成精了。 不过既然老和尚这样说了,看来这一切都是熊的错。长这么大个,难怪禅师叫你妖罴。院里的脚印,洞里的两具尸体,足以结案了。 原天承叫小强变出狙击枪,架在地上,通过红外瞄准镜,稳稳的将准星套住熊罴的特大号脑袋,连续的扣下扳机。 一个又一个的超高能量团打在熊罴的脑袋上,可是这在后世威力无比的武器,竟然连熊毛都没炸飞,只如风吹树叶似的,把大熊黑黑的毛发撩起了一些。 原天承瞠目结舌。难道自己的枪出毛病了? “檀越,你在给妖罴挠痒痒不成?还不速速过来!用你的法宝直接打它。” 法宝!我都有法宝了?原天承摸不着头脑。莫非他说的是小强?可小强最厉害的攻击都打不动这头巨熊,还能怎么办? 但是原天承心中正义之火燃起,这大熊吃人就罢了,还虐尸,而且看起来那兄弟俩好像没少一块肉,完全就是被虐待致死。 这如何可以饶恕。 他咬紧牙关,豁出去了。如果不除了这大熊,它日后还不知道要害多少青州百姓。而且自己的厂子也开不下去啊。 他想过各种对于厂子的不利情况,比如搭建错误,比如缺少工人,比如原料来源不畅,甚至合伙人拆台,官府下绊子。这些他自信都有办法解决,可是万万没料到,这青州藏龙卧虎,城外云门山里面竟然窝藏着如此一个凶兽。这已经突破原天承想象的天际了。 为了百姓,为了自己的事业,也不能饶了它。 原天承让小强护持住自己全身,然后让小强变成一把长刀,紧紧握住,一步一步走进洞穴。 进了洞,原天承突然发现一个问题。自己是有夜视仪的。小强变出的夜视仪就戴在自己头上,所以可以不受夜色阻挡,可是这老和尚和大熊什么都没有啊。这洞里也没火把蜡烛,但是偏偏两人都打的津津有味,黑暗完全不是问题。 “檀越,动手吧。”老和尚也不回头,对着进洞的原天承就命令道。 原天承手握长刀,趁着大熊攻击言心禅师,无暇分心的当口,一刀就砍在大熊的前爪上。 这一刀,直把大熊厚厚的毛发切开,竟然入肉将近一尺深。若不是大熊实在是远超正常体型,这一刀就能切掉它的爪子。 两人一熊都吃了一惊。原天承没想到小强变成的刀子比枪厉害的多,原本只想砍砍试试,却没料到一刀就成功了。 而熊更吃惊了。刚才那人的法宝打在自己身上,比蚊子叮还不如,怎么现在变得这么凶狠了。 言心禅师则是大喜。他和这大熊已经打斗了差不多三个时辰了,只是一直谁也奈何不了对方,眼见着没有结果了,却突然得到原天承这生力军,而且一刀就砍伤了熊罴,看了此人果然不同寻常。自己没看走眼。 “檀越,速速动手,待我施法。”言心禅师说着,两步退出战圈,躲到角落里。 如此一来可就苦了原天承了。大熊吃了这么大一个亏,爪子上剧痛连心呀。顿时身躯好像又暴涨一号,两只爪子狂风暴雨一般的抓向原天承。 原天承自己独立面对熊罴时候,才知道这怪物是多么恐怖。 在南诏遇到双清上人时候,自己是先被偷袭,一下就受了重伤,接下来全无阻挡的能力,若非机缘巧合莫名其妙的捏碎他喉咙,自己早死了。不过那时候感觉到的恐怖只是死亡的贴近,和如今不一样。 如今他面对的是战斗的恐惧。这大熊仿佛从地狱里面跑出来的的怪物,每一爪子都似乎要把自己拍成肉酱。往往一爪拍过来,原天承就感觉一座山当头罩下来。 这大熊速度太快了。 之前原天承在代州打王老五,在京城打李成的时候,就好像大人玩小孩一样轻松,可如今掉了个身份,这大熊打自己,就好像老虎抓老鼠一样,自己跑都没地方跑。 原天承的身法比起大熊的速度,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所以他只能鼓起全身力气,挥舞着大刀砍向大熊的爪子。 大熊的爪子莫不是有万斤之力,这一刀虽然是砍上了,却好像砍到一座铁山上,那反作用力只震得原天承差点吐血。若不是小强替他挡住大部分力道,自己这一下就要和大唐说再见了。 大熊似乎也有点惧怕原天承手里的大刀。 虽然刀子没砍破它的爪心,但是它显然也受到了伤害,竟然攻势慢了一丝。这才让原天承缓过一口气来。否则再来一爪,他必死无疑。 大熊显然没打算放过他,也就是不到一秒钟的停顿后,大熊张嘴就咬了下来。 这一张大嘴,可以把原天承连人带刀完整的吞进去,还有富裕。如果原天承是带着自己的妻妾一起站在这里的话,大熊绝对可以一口吞他全家,让他们永不分开。 “去死吧!”原天承不等大熊咬到自己,飞身跳起。这一下是含怒而发,竟然跃到大熊的脑袋上方,从空中一刀劈向大熊的眼睛。 二十多米,拔地而起,连原天承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做到的。 这大熊如此坚硬,原天承怕砍不破它脑袋,还是挑脆弱的地方砍才好。 大熊完全无视原天承的存在,一张大嘴奔着原天承咬过来。 原天承身在半空,无可借力,想躲都没办法躲。 去吧,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原天承一咬牙,双臂涌出爆发性的劲力,这把刀几乎画出一片银光,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砍在了熊罴的眼上。 只听到惊天动地的一声大喝。原天承都以为这洞要被震塌了,却见那大熊右眼喷出一股黑血,从他身边穿过,直接打在石壁上。 石壁立刻冒出一股青烟,被气化了好大一块。 这……,原天承冒出一身冷汗。险死还生啊。 没想到自己能一刀得手。眼见大熊委顿下去,原天承抓住这稍纵即逝的机会,一刀接一刀,就好像自己在厨房切菜一样,运刀如飞,直接把大熊给切成熊肉片了。 虽然快,但是却不慌乱。大熊的腐蚀性血液没有一滴沾到自己身上。 原天承觉得时间好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实际上却只有短短几个呼吸,这庞大的熊罴,只剩下一个骨头架子了。 待了片刻,这骨头架子失去支撑,轰然倒地。 “檀越好刀法!” “禅师过奖了。”原天承听到言心禅师称赞,回头向着禅师打个招呼,客气一下。 激战过后,他有点暂时失神,没有意识到这段对话多可笑。 “禅师,你受伤了?”原天承发现言心禅师跌坐在角落,袈裟上洒落了不知多少血迹。看起来生命似乎正在飞速的从他身上流逝。 “问题不大。”言心禅师掏出一粒丸药服下,说道:“今夜若非檀越及时赶来,我自己恐怕是对付不了这个妖孽。” “禅师,老实说我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熊。怎么云门山能长出这么奇怪的玩意呢?”听见老和尚说问题不大,那就估计没事。所以原天承也略微放下心来。 “五年前,这只熊罴还未成型,只是正常大小。当时它在山里四处做虐,被老衲打伤,自从不知去向。而我也受了点伤,所以这些年一直闭关。前几日,我感到山里又有了异动,所以寻了过来,却发现此妖已经大成,并且开始害人了。”言心禅师指了指两处遗骸。 原天承没有回头。他已经知道那俩人死的不能再死了。脑袋都拔下来了还能活吗。 “禅师,你说这个大熊,是妖怪?”若不是今夜的事情实在不可思议,原天承定然以为老和尚在说书。 这世上哪有什么妖怪啊。不过这大熊若不是妖怪的话,又是什么呢?连这老和尚也古怪啊。 “檀越,它不是妖怪又是什么呢?” 原天承也无语了。是呀,这么大的熊,无论如何都不正常。就好像后世走在街上突然看见一个活恐龙,这不科学呀!除了妖怪说,没法解释。 “禅师,你的伤……”原天承关心的问道。刚才他一门心思和大熊搏斗,完全没留意到周边情况。是小强偷偷告诉他,在自己砍中大熊之前,从禅师身前突然飞出一道光圈,把大熊牢牢困住,所以自己才能如此顺利下刀。 难怪这熊突然不动了。开始还以为是自己刀法太快,现在被小强一解说,才知道真相竟然如此。 “无碍。”言心禅师似乎看透了原天承心中所想,大方的说道:“檀越,若不是你牵制住这只熊罴,老衲也没有施法的时间。为佛珠加持法力,需要老衲能静下心来。” 原天承似乎明白,又完全不明白。这世界还真的有法力不成? 法力什么的,完全不科学呀。从科学的角度来说,神神鬼鬼的都是不存在的。可是眼前这具大熊的骨头清楚告诉自己,科学也可能是错的。这就是一具现实的证据。 之前有双清上人,如今有言心禅师,似乎都不是凡人呀。幸亏眼前这人似乎没想要自己小命,否则在无染寺就动手了。 他有一肚子疑问,却一时不知道从何处问起。 言心禅师看着原天承紧皱眉头,似乎有一肚子问题,就开口说道:“檀越,今日你我相见,也是有缘。若是有什么不解的地方,但问无妨。如果老衲知道的,定然不会隐瞒。” 原天承是有很多很多问题,但是老和尚这样一说,自己到不知道从哪开口了。 “不如老衲先给檀越推演一番吧。” 禅师还会算命! 原天承在原时空是从不信这些的,但是到了大唐之后,太多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让他一向坚定的信仰也有了点变化。 “如此就有劳禅师了。”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四十九章 圆寂 后世的算命有看手相的,有测字的,可言心禅师也没要原天承伸手,也没要他写字,只是略略端正了坐姿,闭上双眼,右手拇指在其余四指的关节处飞快点过,犹如后世敲击键盘一般。 别说,言心禅师要是回到后世,单凭这一手快捷无伦的手法,做个网络写手问题不大。一小时万字跟玩似的。 “咦!”禅师突然停止了动作,睁开双眼,有些困惑的看着原天承说道:“檀越,你有古怪呀!” 当然古怪啦,从后世来到大唐,能正常的了吗。 “老衲只能算出你和贵妃……”老和尚突然笑了,“似乎有点因缘。” 是因缘还是姻缘呀,这老和尚贼精啊。 原天承吃了一惊。这事,老和尚怎么可能知道啊。闭关五年不问俗世的和尚,张嘴就说自己和贵妃滚床单,这真是奇了怪了。看来老和尚才是真正的妖怪。 “不过老衲法力不够,只能算出檀越一年前自五台山而来,再之前,就如混沌一片,了无头绪了。惭愧,惭愧!”言心禅师是真心惭愧。 原天承却被老和尚吓的不得了。这还是人吗?自己就是一年前从后世穿越到五台山的,之前,自己都不在本时空,自然他算不出来。可是,如果这样说来的话,自己在本时空的经历,这老和尚掐指就能弄明白,这简直让原天承脑后生起凉风呀。 想着自己不论做什么,不论做的多隐秘,这世上竟然有一个人动动指头就全知道了。一时间原天承恨不得一刀捅死老和尚。 妖孽! 不过这念头只是一转眼,就消散了。别说自己打不过他,就是打得过他,也没道理打人家呀,更别说要老和尚的命了。 “老衲观檀越的法宝,甚是厉害,似乎有腾云驾雾,龙行千里之大能,不知檀越是从何处得来?”言心禅师眼神里透出一股热烈。 原天承心里一惊,这和尚能掐会算,知道自己会飞似乎不难,但是自己可保不准他见财起意啊。 “善哉善哉,”言心似乎发现了自己的话不妥,连忙说道:“老衲适才着相了。要知一饮一啄皆由天定,檀越的机缘,老衲又何必多问呢。阿弥陀佛!” 见老和尚没有动手,原天承松了口气。 这破地方,透着古怪。他也没看到上一世的遗迹,那些珠子并没有在这洞里,或许是以后的机遇了。如今还是赶紧离开的好。 案子也破了,大熊也死了,再待下去,这老和尚不知是敌是友,万一发作起来,自己挡得住挡不住还是很难说的。趁着他伤还没好,赶紧走才是正道。 原天承考虑妥当,正要跟言心禅师道别,就听到耳中同时传来两声警告。 “天承小心!” “檀越当心!” 紧接着就感觉一股巨力砸在后背,自己半边身子跟烂了一般,剧痛从四面八方传来,原天承仰面朝天的飞了出去,重重撞在石壁上,跌落下来。 他只感觉自己全身都痛,脸上尤其的痛,竟然好似半边脑袋都碎了。 勉强睁眼去看,却见那大熊的骨架已然站了起来,正跟言心禅师斗在一起。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大唐啊。太不科学了。没肉没神经支持的一副骨架还能活动,而且竟然把自己伤的这么厉害。 他感觉这次比南诏那次伤的还深。那次还好没伤到脑袋,而今天他感觉自己脑浆都出来了。虽然这感觉很奇怪,但是他的确好像看到自己脑浆乱跑。 幸亏熊罴的骨头目标不是自己。看来它恨的是言心禅师,所以这番发疯的攻击全对着老和尚去了。 如果要是搁在自己身上,估计现在原天承早被拆成零件了。但是就被它那么随便一扔,自己也受不了啊。 要死了。这是原天承唯一的想法。可是因为有上一次的经验,他又感觉自己好像不会这么样就死掉。 这真是古怪之极。明明疼的要命,脑袋都烂了一半,眨眼就要咽气,可原天承却觉得死亡并不会这么快就到来。 既然死不了,那就只能忍受着巨大的痛苦。一边忍着,一边看一僧一骨头在搏斗。 之前俩人纠缠不休,一来一往多回,可这一次瞬间就分了生死。言心禅师手中飞起一串佛珠,正砸在熊罴的骨头上。同一时间,熊罴巨大的手指也插入禅师的胸口。 “啊!”原天承惊得叫了出来。 那白骨受了佛珠一击,似乎遇到天生的克星,竟然整体坍塌下来,再维持不住形象,化作了一堆碎骨,接着渐渐骨头发白,再发灰,最后变成了一堆零碎的骨头渣子。 言心禅师也不好受。他胸前插着熊罴的手指骨,整个身子都被扎透了。尤其心脏位置,那里正正的插着一根骨头。不用问,心脏肯定破了。 形势瞬息万变呀。刚才两人还好好的说话,这眨眼间就一死一残。 好可怕的大唐呀。完全不按常理出牌。 “原檀越,”言心禅师突然笑了。他语音平静,不带半点波动,好像身上插得骨头是插在原天承身上似的,没有半点痛苦的表示,“生死有命,看来老衲合该今夜当此一劫。若是适才老衲不好奇檀越的法宝,有了片刻失神,也不会被这妖怪偷袭得手。没想到此熊罴厉害若此!” 的确太厉害了。厉害到原天承无法理解。 “也罢,老衲时间不多了。有些事情想托付檀越。”言心禅师淡淡的说道,仿佛是做每晚的功课,就如在药师佛前念经一般,没有一丝一毫的不寻常。 原天承此刻心里的惊骇,就如万丈波涛敲击堤坝,简直就要崩溃了。因为他发现言心禅师丢出的佛珠,正是自己上一世探索过的古物。而且现在那佛珠在洞穴里面的位置,和上一世一模一样。当时不但是看过照片,而且自己是亲来考察的。这位置,这摆放,自己绝不会记错。 这说明什么? 说明一切都是在自己眼前发生,自己见证了这个事情的全部。可是为什么在后世还有个自己呢?到底哪个自己才是真的自己? 如果说后世的自己是真正的自己,那么怎么自己会接连见证两次古物的诞生?一次是在南诏,那道观还是自己下命令拆的,拆过之后,他才发现破烂的道观就是自己后世所见。 而这一次,本来老和尚如果最后不出手,他根本不知道和尚手里拿着佛珠,只是觉得有古怪。可是结果却是佛珠在自己眼前落地,一待千年,到后世自己再来考察这洞穴。 那么到底自己是在哪里呢?现在原天承完全的糊涂了。 如果以后世为准的话,岂不是说这佛珠再也没有动过地方,那么,就是说,再也没有人来过,也没有人离开。 因为如果自己离开的话,必然会带着这串神秘的佛珠。而它没有被带走,则说明自己根本没离开过,那也就是说,自己是死在这里了! 这番推理直让原天承一颗心跌入深渊,甚至浑身的剧痛都感觉不到了。只有言心禅师的声音毫无阻隔的传过来。 “檀越,”禅师似乎能猜到他心中所想,依然淡淡的说道:“你是有大机缘的人,断不会死在这里的。” 听老和尚这样一说,原天承顿时来了精神。溺水的人连稻草都会抓住不放,何况是这么有法力的和尚说的话。 原天承没有理由不信啊。禅师说自己不会死,那就肯定不会死。这样一想,浑身的剧痛似乎又活了过来,再次狠狠的冲击着他的神经。疼的他几乎要叫出来。 “老衲时间不多了,我有几件事情,如果檀越方便的话,就帮一把手,若是不行,也不要勉强。” 原天承疼的说不出话来,只能勉强点点头。 “这洞里没有什么宝贝,檀越无需多想了。只有这一串佛珠是我门法宝,老衲这些年一直寻不到传人,既然今夜有缘,就送给檀越了。” 其实原天承现在根本不想要什么东西,他只想赶紧离开。但是实在是半个脑袋都碎了,想走也走不了。 “圆光虽然是我徒弟,但是他只是个凡人,这法宝与他完全无用,所以檀越不需要客气。我托檀越的事有两件。第一是这无染寺,在我去了之后,圆光也就无需留在寺中了。他心染尘缘,断不了红尘,所以就请檀越替我传话,让他还俗吧。圆光跟我多年,以后若是方便,还请檀越照拂一二。” “这第二件事,就是老衲的舍利,烦请檀越送到大慈恩寺,交给释窥如方丈。”说话间,言心禅师身上突然冒出熊熊大火,而且火焰蔓延极快,只一眨眼工夫,洞穴里面全是火焰了。 原天承吓了一跳。这老和尚连火化都不求人呀。 大火烧得极为霸道,熊罴的尸体,那候氏兄弟的尸体,连同杂草什么的,都化为灰烬,归为尘土,只有原天承躺着的这块没受干扰。 火焰中,言心禅师依然淡淡的说着:“原檀越,老衲观你的传承,似乎应该是大慈恩寺一脉;可是看你行止,却宛如身负宝山而不自知,其中定有莫大的缘由。想来那是天机蒙蔽,不是小僧所能窥视的。如今老衲即将跳出三界外,也不怕那天机反噬,临走之前有一语相赠。” 说到这里,禅师突然提高了声音喝道:“回眸千年沧海变,玉树临风一少年。” 言罢,禅师身上火苗突然灼热异常,让原天承不敢直视。良久,洞内一阵凉风吹过,半空中一枚似石非石似木非木的圆球跌下,翻滚着来到原天承身边。 这就是言心禅师的舍利呀。可是这老和尚究竟什么意思啊。气死我了。这佛门偈语就跟谜语似的,非让人猜,你直说不行吗?反正您老人家都要死了。 还有那茶水的事情,你倒是交代清楚再走呀。 真是越想越头疼。原天承赶紧让小强调出自己的透视图。 就见自己半边脑袋变得奇形怪状,好像一个破烂的葫芦。不过小强已经有经验了,正一丝不苟的把每一块碎骨,每一处神经肌肉在一一复位。 果不其然,在原天承身上每一处伤口,都有金色物质产生,不断的修补着他的肌体。 也不知道是因为是自己有了上次的经验,还是小强有了经验,又或者是这种金色物质有了经验。这次的修补很快,不到半个小时,原天承又恢复了“玉树临风一少年”的样子。而且身子骨好像结实了不少,当时就能动了。 原天承赶紧先把禅师的舍利拿了起来。 这就是佛门舍利呀。前一世他也见过高僧舍利,可是一直不知道这舍利是如何产生的。很多人以为舍利不过就是人火化后的结石,但是原天承却知道这不尽然。 自然有些舍利的确是结石,可是还有的就不是了。但是那些舍利又不是固定的组成,往往这个舍利由这些元素构成,另一个舍利却是另外的元素,很是奇特。 原天承让小强先分析分析眼前这舍利是什么元素构成的。这可是新鲜出炉的,还热乎着呢。 结果小强的报告让他又吃一惊。这舍利的成分完全是未知的。 这就有问题了。后世他是分析过舍利的。那些舍利的组成元素可都是在元素周期表上摆着的。而如今这个新鲜舍利却是由不在表上的元素组成,那是什么?难道和小强一样? 奇怪! 不过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何况老和尚还送给自己了一句话。就当是谜语,没事慢慢猜吧。 现在问题是那一串佛珠。后世来这里时候,串着佛珠的绳子已经不在了,估计这么长时间早就碳化了。不过现在佛珠还串的好好的。他起身捡起拿在手上。 这感觉真是古怪之极。 若是他不拿起佛珠就径自离开,那么这场景就如千年后一样,可是他现在绝不会不拿就走的。老和尚说了这是法宝了,而且这东西的厉害他也见识过,怎么可能扔下不要呢。 可是这一拿起来,场景就变化了。眼前的一切和千年后已然不相同了。那么自己千年之后还能来考察吗? 这真是一笔糊涂账啊。 原天承仔细的打量着佛珠。这一串四十九颗佛珠俱都一般的大小,也许是因为在寺庙沾染多年,似乎带着一些禅意。不过这种感觉非常玄妙,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原天承回忆着禅师之前的行为,试图让佛珠发出一样的光芒。可是不管他怎么尝试 ,用力攥也好,使劲拉也好,单手甩出圆圈也好,甚至他都拿牙咬了两下,这佛珠却没有半点反应。 小强扫描过,这就是一串很普通的檀木珠子。 原天承对老和尚很是不解。你说你都把法宝交给我了,干嘛不告诉我口诀呢。芝麻开门也要说两句吧。 这就好像后世的电脑,给我一个好玩意,登陆却要密码,可你不告诉我密码我怎么进去啊。 原天承仰天长叹:“老和尚,没想到这大唐朝就有断更的了呀。后世尚且可以催更,但是你这厮走的如此干脆,让我催更都不可能,真是坑人到家了。”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五十章 乞巧 青州工厂生产正常稳定。郑氏崔氏的运输销售完全没有问题。他们本来就是大商家,只是在销售商品上增加了卫生纸和瓷器。而两者又是如此的热销,根本就不用考虑积压问题,来了就能卖掉,订货的都排到八百里外了。 原天承了结了候氏兄弟失踪案。 因为人都烧成灰了,这凶手也烧成灰了,自己就算照实说,可也没人会信呀。所以干脆和稀泥得了。 和稀泥是可以,关键是看向那边和了。虽然崔氏是自己合作伙伴,但是原天承对于崔氏并没有什么感情。只是普通的生意合作而已。相反,他倒是比较同情候家。人都没了。 只是同情归同情,他也做不了什么。因为冤有头债有主,这事跟崔家完全没有关系。可是稀泥还是要和的。 在原天承的强力糊弄下,崔亮让管家赔了钱,处理了这事,就当是做善事吧。不过杀人的罪名绝不会背的。 原天承当然也不可能让崔家背这种莫须有的罪名,只是说俩人被野兽吃了,崔氏念在同为乡里,做一些善事,给两家一些钱粮度过难关。 这事了了之后,原天承凌乱的一颗心才渐渐恢复平静。 他觉得自己的世界是撕裂的。不是一份。 看着自己亲手设计建造的青州工业区,虽然惨淡的仅仅有一个小炼铁炉,一个瓷器厂,一个造纸厂,一个机械厂,一些杂七杂八的辅助配套设施,毕竟这是真正的工业。是这大唐时空的异类。 可是出了厂子,就好像从摄影棚走到了街上,眼前朴实可爱的大唐人,才是真正的世界,刚才的一切又恍惚似梦。 可是当他看到手腕上那一串佛珠时候,又感觉眼前的世界不真实了。 如今他带着阿诗玛飞行在天上,这种场景的切换更有荒谬感。哪一个才是真正的世界呢?或者自己真正属于哪一个场景呢? 阿诗玛可没他这么多心思,离开京城俩个多月了,今天是七夕,也该回京城看看了。原天承要在城外落下,骑马进城,却被阿诗玛死活拦住,她非要先去看看小葱和小怜在干什么,是不是在背后说自己坏话。 这种搅乱后宅的行为被原天承坚决的镇压了。不管阿诗玛嘴巴撅的多高,也不能允许她破坏家庭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俩人在城外僻静地方降落下来,换了马匹,一路赶回平康坊。 今天是七月初七,小葱和小怜俩人都在家里,准备乞巧的东西。在唐朝,这可是个大日子,尤其对女人来说。 这一天,牛郎织女鹊桥会,天宫开门,织女就不用翻墙头出去见情郎了。也因此,天上神仙可以倾听人间女儿的愿望。 你们是要郎君啊还是要儿女啊,是要个阖家金银满圈呀,还是要亲人出将入相啊。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反正提不提是你们的事情,办不办是我们的事情。 茶、酒、时令水果,还有桂圆、红枣、榛子、花生、瓜子这五子,再就是鲜花、粉盒、香炉等等都摆在香案上。 小葱特意用金箔做了许多硕大的金砖,还用白面捏了好多男男女女的小娃娃;小怜准备的是簇新的小衣服,小小的凤冠霞帔。 俩人准备今夜向天上的仙人诉说心事,好让神仙帮自己实现。谁知道还没到晚上,原天承竟然回来了。 好灵验呀! 这下两人可是高兴坏了,一左一右拉住郎君的手再也不放。 相跟着进了卧房,阿诗玛也想跟进去,被小怜毫不客气的挡在了门外。 哼哼!神气什么,要知道奴可是日日夜夜都和天承在一起的。不过这里不是她的主场,所以阿诗玛也没有太多底气发作。而且这么久霸占着郎君,也多少要匀点出去,否则引起公愤就不好了。 于是阿诗玛径自走进卫生间开始洗浴。 这两个月在青州,没有抽水马桶没有卫生间的日子,可真不是人过的呀。泡在宽大的浴池里面,听着隔壁传来的阵阵欢愉叫声,阿诗玛突然觉得很忧伤。 这浴池太大了,一个人洗太孤单。她不由得想起过去的夜晚,她躺在郎君怀里,郎君在自己耳边教唱的歌: 马铃儿响来哟玉鸟儿唱 我跟阿黑哥回家乡 远远离开双清上人家 从此我们不忧伤 不忧伤嗨啰嗨啰不忧伤 蜜蜂儿不落哟刺蓬棵 蜜蜂落在哟鲜花上 笛子吹来哟口呀口弦响 我织布来我放羊 我织布来嗨啰嗨啰我放羊 阿诗玛一副天生的好嗓子,声音纯净如春天的洱海。深情的歌声从浴室传出来,穿过小院,穿透了房门,来到小葱的床上。 小葱怒道:“这圣女,又要做什么。上次不老实被抓走,现在还不老实,看来记吃不记打。” 小怜也怒了:“就是,二姐你听,她叫郎君阿黑哥。天承哪里黑了?你说,天承哪里黑了。明明比雪还白。最可气的是她太不要脸了。牛郎织女还男耕女织呢,你听她唱的,为了天承,她一个人又织布又放羊。什么都干了。这不是说姐姐你懒吗。” 原天承顿时脸色通红,差点从小葱身上摔下来。小怜在旁边观摩他都不在乎,但是这歌词,也太恶了。 可这真不怪阿诗玛,是他一时兴起,恶作剧给改的。 因为原天承前世去过云南旅游,那边的彝族姑娘叫阿诗玛,小伙叫阿黑哥。据本地人说,当地的阿黑哥只负责吃喝玩乐,至于劳作,都是阿诗玛在做。 当时就把原天承气坏了。为什么这好事就轮不到自己呢!如今穿越到大唐朝了,身边正好有个云南姑娘,于是就想过过嘴瘾。 这首歌曲是电影《阿诗玛》的主题曲,原来歌词是“我织布来你放羊”,这样才是男耕女织。不过被原天承改成“我织布来我放羊”,阿诗玛也没有任何奇怪感觉,因为这一世的南诏,依然是女人负担大量的劳作,男人除了打仗之外,就是玩乐。 所以阿诗玛觉得自己又织布又放羊,很正常。这不都是女人应该干的吗,自己的男人只要玩好就可以了。 可是在中原却不是这样啊。中原的女人自然认为男耕女织才是正理。哪有活全女人干,男人只去吃喝玩乐当甩手掌柜的事情呢。 天上的牛郎织女还分工合作呢。哪有织女一个人把活都包了,让牛郎自己快活的道理! 因此小葱和小怜自然认为阿诗玛是故意抢着做事,为了讨好自己男人。 这一次阿诗玛纯属无妄之灾。这后宅的小火苗,被原天承的一个恶作剧,又埋下了一颗种子。 今天是个大日子。原天承看到了香案上的供奉。看到小葱捏的小娃娃,也看到了小怜裁剪的小嫁衣。 按说来大唐也一年了,可是夜夜播种怎么就不见收获呢。而且不只是小葱,连阿诗玛和玉环的肚子也没任何动静。 这着实奇怪。因为小强给他和他的女人经常做检查,大家全是没有问题的。 这可古怪了。莫非是穿越时空的原因,让自己终生没有子嗣?这不科学啊。因为自己的精子和她们几个的卵子都极为正常。 这问题就算晚点解决也是无妨,反正自己和小葱、阿诗玛都年轻,就是玉环稍微年龄大了点,但是放在后世,完全不算什么。 受影响最大的是小怜。这姑娘说起来也算是自己一到大唐就跟在身边的,可现在他都有了阿诗玛和杨玉环了,小怜还是姑娘身子。真是太对不住这姑娘了。 今夜又是七夕,所以原天承顿时做了决定。今夜迎娶温小怜。 虽然小葱肚子依然不见起色,可是毕竟时间这么久了,再不让小怜过门也说不过去。再说现在原天承又不是只有她一个女人,隔壁就住着一个圣女呢。相对来说,小葱和小怜处的更像姐妹,和圣女反倒没什么交情。 这圣女净给自己家宅带来不宁,没带来一点好处,只从经济利益来算,也划不来呀。而且她还总跟着天承,这也是一大罪状。自己都没办法陪着郎君,她却一天到晚没事可以到处跟着跑,太气人了。 所以小葱全无意见,赶紧让小怜过门吧。做个姐妹,同仇敌忾。 于是小怜又羞又喜,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到了今夜。大红灯笼挂出去,喜钱撒出去。董大厨没跟着去青州,一直留守京城。今夜他拿出全套的本事,给全团做大餐。 这也是团长抽空教他的菜式,比翼双飞席。 八冷碟:鸳鸯彩蛋、如意鸡卷、糖水莲子、称心鱼条、大红烤肉、相敬虾饼、香酥花仁、恩爱土司。 八热菜:全家欢乐--烩海八鲜、比翼双飞--酥炸鹌鹑、鱼水相依--奶汤鱼圆、琴瑟合鸣--琵琶大虾、金屋藏娇--贝心春卷、早生贵子--花仁枣羹、大鹏展翅--网油鸡翅、万里奔腾--清炖金踢。 四果点:甜甜蜜蜜--喜庆蛋糕、欢欢喜喜--夹心酥糖、热热闹闹--糖炒栗子、圆圆满满--豆沙汤团。 这一夜直到后世的九点多,大家才热热闹闹的散去。 原天承拥着小怜进了卧室。今晚是她的新婚之夜,自然不再跟小葱混在一床了。所以她是在自己的房间。 这样阿诗玛就没地方睡,只能跟小葱挤挤了。 红烛高照,小怜虽然千百遍的想过这一天,可真的来临时候,心里的紧张和欢喜,都是强烈到无法形容。 “小怜,”原天承牵着新娘子坐到床上,把小怜白皙的小手握在自己的大手里,掏出一枚戒指戴在她左手无名指上,温柔的说道:“这是郎君给娘子的定情信物。” 原天承本来没准备在今夜娶小怜,可既然赶上了,也不能没有表示。所以他就从阿诗玛给小葱的礼物里面挑了一块翡翠。然后让小强给做了个艺术加工。在翡翠的内部雕出了栩栩如生的一个美女,不用说自然是小怜的样子了。然后让小强合成了一个戒指托,把翡翠镶嵌上去。 在物体内部烧蚀,而不损坏表面。这一手工艺别说在大唐无人能完成,即使在后世,也是属于极高的科技水平。 小怜满心欢喜,看着手上的戒指,依偎在郎君怀里,伸开双臂把原天承紧紧抱住,满足而又充满渴望的说道:“郎君,给奴一个儿子吧!” “……” 小怜有着丰富的观摩经验,又善于学习,所以虽然是初夜,却没有一丝生涩。她自幼习武,身体又好,在熬过破瓜之痛之后,很快就和郎君鱼水交欢,不分你我。只听得外间伺候的小红真的面色绯红了。 这小丫头自从跟了小葱之后,渐渐也成长了起来。如果按后世来说,小葱就是总经理,小红是她的大秘书。不过今夜,她又变成了小怜的侍女,在外屋一边忍着心里的欲望,一边听着屋内颠鸾倒凤的声音。 内中种种,不足为外人道也。 小怜是初为人妇,今夜太过兴奋,欢爱过后,就沉沉的睡去。 原天承按惯例给她注射了一针,安神养颜。然后起来给小红也来了一针。接着走到小葱的卧室。 俩人也不知道叽叽喳喳的在说什么,反正也不会是什么好话。 虽然小葱和阿诗玛都是他的女人,算是一家人,但是一家人吵架也是常事。原天承不能让今晚的欢乐以闹剧收场,所以不偏不倚的一人一针,都让她们安心的睡去。 院子里面安静了。 原天承来到浴室,洗浴一番。 今夜的月亮,真美呀。这样的夜晚,天上的织女是在和牛郎诉说衷肠呢还是忙着噼噼啪啪呢?这是个问题。 原天承突然想起了玉环。于是趁着夜色飞进了大明宫。在贵妃的寝殿落下后,他发现殿内竟然没人。 大半夜的不睡觉她跑哪去了? 原天承连忙把大明宫的地图都调出来,在一个一个热成像的人形中搜索,可找遍大明宫都没发现杨玉环的身影。 原天承暗叫不妙。别是出了什么事情了吧。他这两天比较忙,所以没有飞回来看贵妃,难道有危险? 他立刻进到贵妃的寝殿里,让小强提取了玉环的气味,再次展开跟踪大法,顺着痕迹一路出了京城。 飞着飞着,原天承突然明白了。这是去华清宫的方向呀。原来玉环去了华清宫,难怪圣人也不在大明宫里面。 “温泉水滑洗凝脂”。虽然这句话被原天承提早说出来了,而且把泉水换成了浴池里面的水,但是人家白居易写这首诗的时候,可想的是华清宫里华清池的水。 华清宫在京城外不远。原天承很快就来到宫殿上空。 夜深沉,只有星星还在眨眼,宫里虽然到处挂满宫灯,可除了值夜的禁卫,大部分宫娥太监都已睡去。 原天承发现杨玉环跪坐在一座宫殿内,正双手合十,虔诚的说着什么。 他立刻降落下去,避开宫娥太监的视线,来到窗户下,正要翻进去,就听贵妃喃喃的自言自语着:“列为祖宗,太上玄元皇帝在上,且听我细说。小女子杨玉环自嫁入李家以来,虽然是享尽荣华,可是却从未得到过真正的人生乐趣。你们后代子孙两人,皆是不能人道,反倒要小女子空担骂名。想来,千古之后,那史书上的文字,小女子名声定然污秽不堪!可怜我冰清玉洁,却要承受如此侮辱,小女子绝不甘心。” 好烈性的女子呀。 “如今我有了情郎,方不白来世上一遭。若是因此冒犯了诸位李家先人,请念在我一心为大唐江山操持的份上,所有责罚都降在小女子一人身上!今夜是七月七日,在这长生殿内,列祖列宗,满天神佛,请听分明!所有因果,玉环一力承担,莫要碰我的大和尚分毫!” 原天承眼眶一红,险些掉下泪来。 他一直以为玉环如看起来那样,风华绝代,智珠在握,永远不会担心,永远不会害怕。可谁知真相竟然如此。她怎么说也是个女人,尤其是大唐皇上的女人。和自己如此这般,不知有多大的压力,被她默默的背负着。可叹自己,若不是今夜偶然动念来此,竟然差点错过了她这番真心。 原天承悄无声息的推开窗户,翻进殿内,走到玉环身后,伸出结实的双臂,把情人牢牢的搂在怀里。 “大和尚,你怎找到这里的?”声音里掩饰不住的惊喜。贵妃不用回头也知道是他。 今天来华清宫本是李隆基随性之举,所以她没法留下消息给情郎。本以为今夜定然是见不到情郎了,所以她就来到长生殿。 长生殿里面供奉唐代自高祖李渊、太宗李世民、高宗李治、大圣皇后武则天、中宗李显、睿宗李旦及追封的太上玄元皇帝老子李耳,共七位皇帝灵位,所以在这天宫开门的夜里,她要在李家先人面前,跟天上神仙表明心迹。可没想到,在七夕夜晚,她的大和尚还是出现了在她身边。 这个夜晚,这个七夕,是属于自己的。 她不知道原天承来了多久,也不知道他听没听到自己的一番话。如果被他听到,那自己多不好意思呀。 杨玉环秋水一样的眼神偷偷瞟向原天承。月光里,她的情人也正含情脉脉的看着她。 “真真,我和你,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尽时,此情绵绵无绝期!” “大和尚!” “真真!”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五十一章 玄奘 小怜睁开眼睛,望着身边的郎君,心里甜甜的都是满足。 终于嫁给郎君了!她看着手上的戒指,翠绿的戒面里竟然有个小小的小怜在起舞,真是神乎其技。如此精妙,小怜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可见郎君心里早就有了自己。 贪恋爱抚的她用胸口蹭着郎君健壮的臂膀,终于把原天承给弄醒了。 这是他的回笼觉。昨夜陪玉环到凌晨五点,才飞回老窝。现在估计也就是早上九点。不过原天承这一世身体异常的健康,精力充沛到爆炸,只要短暂的睡眠就能有充足的能量。 他在这许多女子身上辛勤耕耘,却从未感觉到累。 这让他自己也有些奇怪。莫非是因为自己年轻了?可是在上一世,即使自己年轻时候也不这样呀。 不过现在不是考虑这些的时候。婚床上的小怜明媚无比,肌肤竟然好似投射出亮光一般。实际上原天承早就给她按时打针了,所以小怜的身体不知不觉就起了变化。如今得到郎君的滋润,阴阳交合,顿时就不凡了。 再次的满足了小怜的渴求,原天承拉着新妇来到浴池,两人痛快的洗了个鸳鸯浴,才在小葱一叠声的催促中走了出来。 “郎君,”小葱一见原天承出来,就拉住他的胳膊委屈的说道:“阿诗玛是不是有毛病啊,半夜非要……,她非要……” 连一向大方的小葱都不好意思说,让小怜都好奇了。还有二姐不敢说的话吗? “阿诗玛怎么了?”原天承好奇的问。 阿诗玛也从屋里走了出来。 小葱一指阿诗玛,说道:“她半夜不睡觉,非要跟奴比谁屁股大。” “嘻嘻,”小怜没想到小葱会遇到这样古怪的事情,忍不住笑道:“二姐,谁让以前你说人家屁股小的。” 说完,四个人同时不作声了。 小葱也想起自己曾经说过阿诗玛屁股小,不能生儿子。可是那是自己和小怜俩人时候,说的悄悄话呀,怎么可能被阿诗玛知道? 这太意外了。莫非她这个圣女真有点神通不成? 小怜也想明白这点,有点诧异的看着阿诗玛。 阿诗玛却浑不在意,如迎风摆柳一般的走过来。那腰扭的跟要折了似的,把小葱和小怜气得够呛。 都是女人,谁没有腰呀。 还好这时候小红把早餐端了进来,化解了一场不大不小的战争。 齐人之福,这大概只存在于小说里面吧。原天承暗暗的想到。 三个女人一台戏,女人多了,哪有不吵架的。就说皇宫内院,那一幕幕,一出出的大戏,不是从古到今一直在演吗。 戚夫人曾红极一时,极得汉高祖宠爱。但汉高祖死后,势单力薄的戚夫人母子,惨遭汉高祖之妻吕后的毒手,先毒死其子赵王刘如意,后斩断戚夫人手脚,挖去眼睛,熏聋她的耳,又迫她喝下哑药,丢入窟室,叫作“人彘”。 原天承突然冒出一身的冷汗。偷偷打量着身边的一众小娘子,看看哪个有吕后的潜质,得赶紧教育过来。 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常抓不懈。 哎,红尘中沾染多了,就得去佛门清静清静。正好他也要把言心禅师的舍利交给大慈恩寺,所以就跟诸位娘子告别,叮嘱大家以团结为本,千万不要无事生非,然后赶快溜了。 “没想到言心禅师圆寂了!”释窥如方丈听完原天承的讲述,虽然感觉意外,却没太大的情绪波动,似乎对于那巨大的熊罴一点不吃惊,对于言心斗大熊也不觉得稀奇。 他恭敬的接过禅师舍利,静默片刻,说道:“无染寺一脉,竟然从此断绝,可惜可惜。那圆光想来不会接掌方丈了。” “大师说的不错。”原天承没想到,大慈恩寺和无染寺相隔几千里,大慈恩寺的方丈竟然对小小的无染寺了解如此清楚。 原天承在禅师圆寂的第二天去了无染寺,把这消息告诉圆光禅师。小和尚顿时痛哭起来。他是个孤儿,从记事起就在无染寺里面,跟着言心生活。如今师傅去了,就是这世上最亲的人没了,圆光怎么能承受得住。 原天承也没办法,只能等他哭完,才跟他讲了师傅对他的安排。圆光正青春年少,想想对佛门也没什么留恋了,也就还了俗。 无染寺虽然收的香火钱无数,可言心却命圆光把钱都散了出去,只留下基本够吃喝的。所以圆光手里就没几个钱。他又一直在寺庙里面,除了念经也不会干别的。幸亏和尚识字,于是原天承就把他安排在青州,给他买了一套宅子,然后让他教工人识字。算是工厂请的西席先生,酬劳从优。 人家师傅把法宝都给自己了,自己怎么也不能薄待了小和尚。不过他刚入红尘,什么都不懂,给他太多钱反倒是害他,暂时够吃够喝就可以。 这番安排算是对得起老和尚也对得起小和尚了。不过这样一来无染寺就没人了。 “佛门断续,自然是有天命,可人事不可不尽。既然言心让檀越送他的舍利来我大慈恩寺,想来无染寺也是交给檀越做主了?” 原天承点点头。心说,不是要我去无染寺当方丈吧?这绝不能从命。 “老衲想跟檀越商量商量,你看我寺内何人可以去无染寺继承言心道统呢?” 原天承心想你们寺庙那么多和尚,我知道谁合适啊。我也不认识谁,除了那释窥真还有觉远。 嗯?觉远,就是他了。上次自己借了他一件袍子,算是欠人家一个人情,如今正好还了。 “方丈,我看觉远禅师不错。” “好,就依檀越所言。”老和尚倒是很好说话,原天承说什么,他就答应。 觉远就从一个杂役僧人一跃成了无染寺方丈。人生际遇之奇妙,恰如佛理所言,一饮一啄,皆由天定。 那日若不是贵妃来还愿,原天承不会来大慈恩寺,原天承不来,就不会遇到觉远,不遇到觉远,他就只能天天喂马,一辈子也当不成方丈。 可是恰恰贵妃来了,于是原天承来了,于是他马没喂成,反被假和尚借了衣服。这一份机缘,让他摇身一变,袈裟还回来的时候,从寻常僧袍变成了方丈袈裟。 “檀越,”释窥如不紧不慢的说道:“听释窥真说起,玉僧对佛理很有所得。那日你留下的偈语,甚是不凡。今日得见檀越真容,让老衲心有所感,不禁想起了一个人。” 原天承有点摸不着头脑。自己像谁呢?那偈语是后世弘一法师说的。弘一法师原名李叔同,那首著名的离别歌《送别》就是他的词。 在李叔同还不是弘一法师的时候,也就是他没出家前,是风流成性的一个人,若说自己像他,原天承还真不好说不是。 因为上一世自己孑然一身,就好像是和尚一般,但这一世才一年时间,身边就有这许多美丽女子,说自己个风流还真没说错。 可是弘一法师是后世的人啊,这一世的释窥如肯定是不可能知道的。那么他说看到了自己,又想起了谁呢? “玉僧,你很像我宗的师尊:玄奘法师。” 原天承差点跌一跟头。我像他?唐僧?他对于唐僧的印象是从后世的电影电视里面得来的。而众多的影视作品都把这个著名的和尚,描写成细皮嫩肉,只会念经的一个废物。除了肉好吃,人漂亮,就没别的了。 但是这两样,能算什么优点吗? 可也别说。释窥如这样一提,原天承突然感觉到了一些东西。自己这一世如此相貌,还真是跟唐三藏有点类似。 唐三藏就是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漂亮和尚,要不怎么到了女儿国,国王不让他走呢。以一国之主,什么人没见过,可她都舍不得这个和尚。 而且不只是女人,女妖精一样爱唐僧。什么蜘蛛精,玉兔精,都爱的欲生欲死的。 自己岂不是也如此吗?这一世的女人缘如此之好,多的他都快忙不过来了。若不是自己来自后世,有着无数巧妙的玩意,又修改了这一世的心态,并且有着异常强悍的身体,还真不好应付。 不过幸好还没有女妖怪出现,所以自己肯定不是唐僧啦。 至于唐僧肉,这个就有点让他不寒而栗了。因为他回想起来了那双清上人。在自己意识的最后,就好像模糊的看到这死老道张开大嘴要吃自己。而且那个洞里的大熊,好像一直也没咬言心禅师,只对着自己下嘴的。 难道自己的肉吃了能长生不老?如果真这样的话,也别便宜别人了,先削下来两块给自己的娘子们尝尝。 红烧还是清蒸,随便。为了娘子们,豁出去了。 可是真能长生不老吗?这不是胡说八道吗。世上哪有不老的人! “我来为植种,我去花未开,岂无佳色在,留待后人来。”释窥如缓缓的念出这段偈语:“玉僧,你道宗玄奘大师为何去西行取经?” “西方不是天竺佛国吗?” “呵呵,这怕不是玉僧真心所想吧?”释窥如一笑说道:“以檀越这段偈语来看,玉僧是有大智慧的,岂不知佛言‘所见皆是空’,若是经书是佛,需要取回来,那佛还如何是空?岂不是佛就是一样事物,摆在那里,任何人都可以拿到吗?” 原天承当然不会认为唐僧去西天是为了经书。只是这里是大慈恩寺,他怎敢乱讲。 “老衲听闻玉僧的字是圣人所赐,而圣人正是因为听到你一番讲佛,才欣然赐字。”释窥如眼中闪过一丝精光,说道:“我也听闻玉僧那日所言,的确是当得起大智慧。《金刚经》的本意,这世上没几人能懂,玉僧恰恰是其中之一。” 不待原天承说话,释窥如继续说道:“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眼中所见皆是虚幻,何况一卷卷死的文字,我宗师尊智深若海,他岂会为了几本书籍翻山越岭。” “何谓道?何谓佛?佛道本一家。听闻玉僧在青州解说过南华经,曾言:道无处不在。”释窥如看原天承面色有变,就解释道:“前几日崔筠小娘子来本寺还愿,所以老衲才得知玉僧妙言。” 原天承这才放下心来。太吓人了。前有言心禅师掐指一算,就把杨贵妃和自己那点事情算出来了。而今天这老和尚,竟然连自己说过什么话都知道,幸亏他后来给出了解释,否则原天承觉得简直没法在这大唐活了。 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全在别人监视下,难怪他法号释窥如,果然是偷窥高手。不经意的,就“窥”到了。 “玄奘师尊西行非为取经,而是为了取金。” “取金?”原天承无法理解了。难道大唐没金子吗?还是他想去天竺偷点? “玉僧,你可知我师尊别号三藏,是为何意?” 原天承知道藏这个字在佛教里面别有意思。佛教认为生命无尽,不生不灭,佛法广大,妙用无边,是为无尽藏。但是三藏这个词,他还真没仔细考虑过原因。 “德广难穷,名为无尽;无尽之德,包念曰藏。”释窥如一字一顿,清楚的说道:“想我师尊玄奘法师佛法浩大,难道只有三藏而已?” 难道改名唐无尽藏?这四个字实在拗口啊,还是唐三藏好听。 原天承只能心里想想,耳朵却认真的听着老方丈讲解。那日言心禅师圆寂前说他是大慈恩寺一脉,让原天承心里很是迷惑。自己也就是头发短点,可是从来与佛道无缘的。怎么就成了大慈恩寺的人了呢? 如今释窥如方丈解说,自己正好听个究竟。 “师尊法号三藏,是因为五行之中,他独占三行。”释窥如说到这里,站起身来,静想片刻,说道:“东方甲乙木,西方庚辛金,南方丙丁火,北方壬癸水,中央戊己土。是为五行。三藏法师身藏三行,木,火,水。而中央戊己土是天地的造化,无需求舍,他只缺西方庚辛金。所以师尊法号三藏,要去西方取经。名为取经,实为了取那缺少的一行。” “……”原天承听的目瞪口呆。这还是自己印象里的唐僧吗?这不是神仙吗。 “《唯识三十颂》,听闻玉僧也曾读过。” “是。”原天承还在发懵之中。 “当日释窥真曾问檀越何为五位,檀越回答:资粮位,加行位,通达位,修习位,究竟位。”释窥如此时就好像一位耐心的老师,在给懵懂的学生认真讲课。 “这究竟位,就是中央土,资粮位是东方木,加行位是南方火,通达位是北方水,而修习位,就是西方金。三藏法师独缺修习位,所以一路西行,是为取金。法师修行圆满后,身负四藏,又有中央土,也就是五位圆满,才得以晋身无漏界。” “……”无漏界,莫非是个地方? “三藏法师亦如玉僧一般,貌似潘安,颜若宋玉,每当他登坛讲经时候,京城的女子都拥挤进来,我寺竟然容纳不下,以至于不得不限制信众进寺。” 这就是一偶像派呀! “三藏法师若是想入红尘,天下何处不是家?可法师一心向佛,终生不碰女色,所以才能修的五位圆满,晋身无漏界。我见今日之玉僧,就如当日之三藏,所以老衲有一言:请玉僧皈依佛门,承我师尊香火。以玉僧的智慧,定能晋身无漏界。” “这个……”原天承傻了。他自问对于佛道两家都有研究,可是老和尚这段话他却完全听不懂了。不过最后的话还是明白的。释窥如是让他再别碰女人,抛下娇妻美妾,赶紧出家,从此青灯古佛,了此残生。 这绝不能答应啊。 好容易来到大唐,这个合法一夫多妻的时代。上一世自己孑然一身,这一世还不得多姿多彩啊。 如果跑来大唐做和尚,那还不如别来了。在后世也能做和尚,可各方面的享受可比现在的大唐强多了。至少有网络,还能泡泡文青女。 “玉僧,往日你跟释窥真所言偈语,内中隐有再不入我寺的意思,可现在你却坐在三藏院内。你这名字就和佛有缘,今日又送言心禅师舍利而来,你不入佛门,谁入佛门呢?” “方丈,这个我真不能答应。”原天承连忙拒绝,摇着头说道:“这名字不是我自己取得,是圣人给的,实际上我并不愿意用,你们非要这样叫,我也没办法。至于送舍利,那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何况言心禅师把他的佛珠给了我,我总得完成他的遗愿。至于当和尚,我从来没想过。” “言心把佛珠给了檀越。看来玉僧真是和佛门脱不了渊源呀。” “方丈,”原天承不知道该不该说,又该怎么说。他觉得这佛珠肯定有些古怪,怎么在言心禅师手里那么厉害呢,自己却用不来。本想出口问问释窥如,可话到嘴边又改口了,“总之我是不入山门的。以后我也不来了。” “玉僧,却不知你手握言心禅师留下的法宝,是否能催动一二?”释窥如微笑着说道。 本来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和尚,可这笑脸在原天承看来怎么那么可恨呢。你说你要知道就告诉我得了呗,还藏着掖着,跟奸商似的。这是和尚的做派吗? 没想到这老和尚知道佛珠是法宝。原天承只得不情愿的承认,自己根本不会用什么法宝,只当装饰挂在手腕上了。 若是在后世,听到和尚说什么法宝,他一定让警卫把这些人当骗子关监狱里面。可是在这一世,他亲眼见过了言心禅师催动佛珠,强杀熊罴,所以不得不信。 “若是玉僧传承了三藏法师衣钵,见过大雁塔内玄奘舍利,或许这法宝就能催动了,也未可知。”释窥如轻描淡写的说道。 还是要自己当和尚啊。没门!免谈。原天承也不再多言,直接告辞出了大门。 刚迈步台阶,就听后面传来方丈的提醒:“夜黑风高,天上不比地上,玉僧当心受寒!” 原天承差点回头掐死这老和尚。怎么能猜到自己心思呢。他没想继承什么衣钵,可是既然方丈说见过玄奘舍利就能催动法宝,他自然动心。 原天承本打算今夜偷偷飞来看看。大雁塔他当然知道了,只是没想到里面放着舍利。可释窥如最后这句话,似乎在暗示,他知道自己会飞。 这怎么可能呢。自己飞的虽然很大胆,可是不会有人看到啊。 好个莫名其妙的大唐呀! 原天承二话不说,低头疾走。却听释窥如的声音尾随过来:“玄奘法师一路上降妖除魔,区区一个熊罴算得了什么。玉僧不想学到师尊本领吗?”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五十二章 夜谈 月黑风高夜,放火杀人天。 原天承还是偷偷来到了大慈恩寺外。他没敢直接飞到寺内,落在大雁塔上。老方丈的提醒似乎是有针对性的,自己可别自投罗网。 天上不行,咱走地下。反正这半夜三更的,和尚庙又不是大明宫,没有什么森严的警卫,偷偷进去就好了。 白天的一番谈话,深深的震惊了原天承。虽然他还不是很明白释窥如讲的东西,可是却敏锐的感觉到,这奇怪大唐的迷雾可以解开了,而钥匙似乎就是玄奘舍利。 为什么穿越,为什么有双清上人这样的存在,还有巨大的熊罴,言心禅师和他的法宝。 这都完全不应该出现的东西呀。 如果不是自己切实的每晚拥抱着娇妻美妾,搞不好都以为一直在梦里了。今晚必须找到答案,他可不想稀里糊涂的过下去。 似乎那老方丈对熊罴很熟悉。原天承细细思索着熊罴,禅师,三藏,突然想起了《西游记》里面的段落。 《西游记》中《观音院僧谋宝贝,黑风山怪窃袈裟》里出现的那个妖怪,不就是熊罴精吗。 观音院老院主金池长老看中了唐僧的锦斓袈裟,想把师徒俩烧死,没成想遇到孙悟空这个魔头,借来广目天王的辟火罩,罩住了唐僧居住的禅房,在众僧放火时,被孙悟空吹转方向,引得大部分观音禅院处处通红。 众僧偷鸡不成蚀把米,而孙悟空也得到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乐趣。 不过他没想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不期火起之时,惊动了一山兽怪。”即熊罴精。 《西游记》里面的熊罴精最终被观音菩萨收了,做守山大神,而自己面对那只,显然没这运气,竟然被言心禅师烧死了。 如此说来,莫非《西游记》说的是真的?这不能够呀。 原天承一脑门浆糊,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个答案,干脆不想了,先去大雁塔找玄奘舍利。 既然是偷偷进入,所以还是顺着原路进来。这原路就是上次的马圈。 原天承翻过墙头,就掉进马圈,眼见众马儿都闭着眼睛呼呼大睡,就放轻了脚步,蹑手蹑脚的向门口走去。出了大门就是杂院,再出了杂院的大门,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慢慢绕到大雁塔下了。 他刚走没两步,就觉得有人抓他肩膀。把原天承吓了一跳。这大半夜的,自己进来时候明明看过,一个人没有啊,就是几百匹马,怎么还有人抓自己啊。 他刚要挥拳揍过去,却感觉到一股温热贴过来。这感觉很熟悉。 原天承愣了一下,回头一看,原来是它。 上次进来时候,有一匹白马拿脑袋顶自己,今晚正是它,大半夜不睡觉,拿牙叼着原天承的衣服。差点把新鲜的青州司马吓死。 还好只是一匹马。原天承一颗心才放回肚子里。虽然有小强保护自己,可是这种惊吓跟她保护不保护没关系。就好像看恐怖片,即使知道鬼怪都在电视里面,也出不来,可小心肝还不是扑通扑通的跳吗。 这大白马叼住自己衣服不松口,看样子很喜欢他这件衫子。 “我说你叼着我衣服干嘛,这也不是草,不能吃的。快松开。我给你更好吃的。”原天承抱着白马的大脑袋,连哄带骗,想让它松口。 “给我什么好吃的?” “给你巧克力。”原天承随口说道。说完,突然意识到问题,登时腿脚一软,坐到了地上。 原天承这一惊可是非同小可。 这,这,这,马圈里半夜三更的哪里有人啊。可是没人,谁跟自己对话呢?而且说的那么自然顺溜,接着自己话茬向下……。 难道是这匹马? 大白马摇晃着脑袋,上前两步。 原天承立刻蹦了起来,翻身想跑。这也不怪他,虽然对着熊罴他都不怕,但是那毕竟只是个野兽,再高也是野兽。虽然后面白骨发威,可开始时候自己也不知道呀。 如今这马都会说人话了,原天承顿时风中凌乱了。什么玄奘舍利啊,什么五行缺金啊,全一边去吧,先跑了再说。 他需要找个地方,抽根烟冷静冷静。虽然他以前从不抽烟,这一时空也没有烟,但是原天承现在极度渴望点一根香烟。 没想到他跑的快,白马比他更快。还没迈出一步呢,白马已经前蹄抬起,搭在了原天承的肩上,然后张开大嘴,伸了过来。 这是要吃我吗? 原天承都糊涂了。 白马倒是还没改变习性,看来没打算吃肉,所以只是伸出柔软的舌头,在原天承的脸上到处舔着。 舔啊舔啊。 慢慢的原天承总算习惯了,心理渐渐平静下来。 他抱住白马的大脑袋,艰难的张嘴说道:“你……,会说……人类的语言?” “当然啦,要不你以为谁在跟你说话呀。”白马大大的眼睛盯着他,毫不在意的说道。 因为这次原天承多少有了点心理准备,所以没有瘫软,可是双腿还是忍不住打了个颤。 后世有会说话的鹦鹉,这一世为什么就不能有会说话的大马呢? 原天承宽慰着自己。想那鹦鹉应该智商不过半岁,这大马的智商看来也不会超过三岁吧。好糊弄。 “那个,大马呀,我今晚走错路了,误会,误会。打搅你休息了,抱歉,抱歉啊。我这就回去睡觉,你也睡吧。天色不早啦,我先走了,你别送了,留步啊,留步。”原天承一边说着,一边想把大马的前蹄从肩上搬下去。可没成想任他怎么使劲,这一双蹄子一动也不动,稳稳的压在他肩膀。 倒是也不沉,可是却让原天承没法跑。 “我不叫大马,我有名字的。我叫小玉。”大马委屈的说着。 委屈……,原天承竟然从一匹马的语言里面听出了委屈,而且它还说自己有名字。这世上有比这再可笑的事情吗。 虽然自己从后世穿越而来,这举动已经很不可思议了,但是原天承觉得比起眼前这匹大马,自己还是小巫,眼前这尊才是大巫啊。 “小玉,”原天承搬不动它的蹄子,只好轻轻拍拍它的脸,说道:“这么晚了,你还不睡吗?晚上不睡不是好孩子哦,乖啦,听叔叔的话,好好睡觉。明天叔叔再来看你哦。” 原天承不自觉的把大马当成三岁小孩。 “嘻嘻,我不要明天,我要你现在!现在就陪小玉玩。”大马很是快乐。 “神呢,神呢,快来个雷劈了我吧。”原天承仰天长叹。今晚真是败了。他已经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又在什么时空了。 大概自己穿越到神话故事里面了吧。 原天承希望现在看这本书的读者,立刻合上书,让这片神奇的天地就此不再展开。因为他实在是受不了啦。 “神为什么要劈你呢?”大马奇怪的问道,“你又没做什么。” “那叔叔做什么才能让神劈了我?” “不许做什么,就这样很好啦。”大马温柔的舔着原天承的脸说道:“你可不是什么叔叔。你才多大呀。” “我二十一了。你多大?” “我吗,嘻嘻,不告诉你,反正比你小一点点就是啦。” 晕啦,还是一匹会卖萌的马。 “小弟呀,你看时辰不早了,哥哥忙活了一天也挺累的,我先回家睡一觉,明天再来陪你。” 若不是这小玉实在力大无比,他真不想再客气了。 原天承觉得自己智商受到了侮辱。竟然和一匹马称兄道弟了。 “人家不是小弟,是小妹妹。” “……”原天承一阵恶寒,忍不住向大马胯下看了看。 还真是个小妹妹。 “哥哥说给小玉好吃的,在哪呢?” 原天承心想也别废话了。给它来一针安神养颜算了。说着就把手摸到了大马的脖子上,可是命令是发出去了,小强却执行不了。 “天承,我穿不透它的肌体。” “什么?”原天承大吃一惊。这……,真是越来越不可思议了。小强竟然连一匹马的皮肤都穿不透了。 “哥哥,你刚才在干吗呀?”小玉大大的眼睛充满了好奇,看着原天承。 “哥给你找点好吃的。” “在哪呢?快给我。我喜欢吃甜的。” “给你。”原天承随手变出一块巧克力。小玉一口就吞了进去。 “太好吃啦,太好吃啦,这是什么东西呀。小玉从来没吃过呢。” 原天承心说你这不是废话吗。你一直在吃草,没事吃什么巧克力啊。再说这大唐除了我,谁还有巧克力啊。 “哥哥我还要。” “不行了,吃多了长虫牙。”原天承坚决的拒绝了这种无理要求,“今天你好好睡觉,我明天再来啊。你先把腿拿下来。” “好吧。”小玉把两个蹄子从原天承的肩膀上拿了下来。 “你先睡啊。我先走啦。”原天承一步一步的向后退去,眼见着小玉没有追过来,赶紧跑到墙边,翻身上了墙,然后跳出寺庙,接着变出飞行器,迅速的飞向高空。 他也没有确定的目标,只是飞到长安城外,随意的在天上晃着。 这也太神奇了。到现在原天承也不敢相信刚才的一切。莫不是在做梦吧。他抬起手来就给自己一耳光。 真疼。看来不是梦。 一匹会说话的马,这究竟预示着什么?是说明自己穿越到神话故事里面了吗?可是如果在神话里面,自己应该不会摔死吧。 原天承果断的关闭了动力,于是自己从半空中直坠地面。速度越来越快,眼见着就要完蛋了,也没有奇迹发生。 小强迅速的开启了动力,把原天承的下坠给止住,不满的说道:“天承,你要干嘛呀!小心点。” “我就想试试,是不是有神仙救我。”原天承苦涩的说道。 “哪里有神仙呢,天承,我们才是这时空的神仙。”小强淡淡的说道。 回家,想不出缘由,就别想了。这事看起来无解。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今天先睡个好觉。 原天承飞到自己的小院上空,刚落到地面,正准备回屋睡觉,却听得一阵马蹄声响,接着就从墙上忽悠的跳进来一个白影。 “小玉!”原天承简直呆住了:“你怎么找来我家的呀?再说我不是说了明天去看你吗。快回去快回去。” “嘻嘻,小玉觉得,还是我来看哥哥比较好。小玉闻着哥哥的味道就来了。” 你看这白马,多有礼貌啊。果然不愧是盛唐啊!而且马鼻子比狗鼻子还灵! “可是我困了呀,真的,哥哥困得不得了啦。” “我不困啊,你先睡吧,我等你睡醒咱再聊。” 真不拿自己当外人啊。 “可是,你这样子出来,家里大人该着急了。你看大慈恩寺那老方丈,为寺庙操劳的都满脸皱纹了,你偷偷跑出来,明天他一点数,少一个,这不得哭死啊。” “不会的。他傻了吧唧的。不理他。” “……”敢说大慈恩寺方丈傻了吧唧的,真是要造反呀。 “可是我真的困了啊,你得体谅体谅我。”原天承只好厚脸皮了。 “好吧,可是小玉想吃哥哥那个甜甜的。” “给你!”原天承毫不吝啬的变出一大块巧克力。看着小玉飞快的吃完,然后舌头在自己脸上舔了半天,他赶紧抱着小玉的脑袋,尽量温柔的说:“好啦,吃了好吃的,赶紧回去睡觉啊。” “好吧,那小玉走了呀。”说完,也不需要助跑,就一下子跳出了院墙。 听着远去的马蹄声,原天承揪着自己的头发,恨不得仰天长啸。 这是什么样的世界啊。 不管他怎么无奈,世界依然在运转。 第二天早上,原天承还在迷迷糊糊中,就听到外面一阵喧闹。 “天承快来,”说着小葱就闯进屋来。因为小怜是新婚,所以原天承是和小怜睡在一起。小葱和阿诗玛一起。本来小葱就勤快,现在和阿诗玛一起睡,更没有赖床的理由了。所以天刚亮就起来了。 可她刚打开屋门,就被吓了一大跳。院子里面竟然有一匹白马。 这是闹鬼了不成。怎么睡得好好的,院门也关的紧紧的,哪里来的马呀。她赶紧跑到原天承的床前,把郎君从被窝里面拽出来。 “咱院子里面有一匹马!” “啊!”原天承顿时清醒了,忙问:“是白的吗?” “是呀,郎君怎么知道?”小葱奇怪的看着原天承。 原天承哪顾得上解释啊,赶紧穿上衣服跑到院里。 阿诗玛也起来了,正围着马转圈。看样子很想骑上去试试,但是每次她一靠近,就被白马的尾巴赶开,让她很是扫兴。 小怜和小红都跟了出来。 “郎君,这是怎么回事啊。” 大家全糊涂了。 “小玉,你怎么来了,不是说好了我去看你的吗。”原天承恼火的说道:“你看我着头不梳脸不洗的,失礼呀。” “哥哥,没事,你不梳头不洗脸也好看的。”小玉跑了过来,温柔的舔着原天承的脸。 “天承,你怎么跟一匹马说话呀,它能懂人话吗?它还舔你……”小怜笑着说。 怎么回事?原天承刚才一时失误,没想到这点,直接就跟小玉开始对话了。可看几位娘子的神态,似乎她们只听到自己说话了,完全没听到小玉说话。 “哥哥,别担心,她们听不到我的话的。”小玉笑着在原天承耳边说。 原天承看看几位娘子,见她们只是奇怪院子里面多了一匹马,却完全没有更多的震惊神态。 他知道,就算是自己这样历经奇迹的人,第一次听到小玉说话,也差点吓死,别说这几位小娘子了。 如今看她们跟平常一样,显然是没听到白马说话。 这真奇了怪了。怎么只有自己一个人能听到小玉说话呢? “你们看它……”原天承想说,看它古怪吗,想想也不能这样说呀,就改口道:“好看吗?” 一听原天承问这些女人,小玉不由的挺起胸膛。 原天承感觉到小玉的身体里面似乎散发出一种迷人的光线,她身上每一根毛发都变得格外精神。 “真漂亮。”众娘子异口同声的说道。 “这是郎君买的吧。”小葱突然聪明了一下。肯定是郎君买的,白天不知藏在坊市什么地方,晚上牵进来,给大家一个惊喜。 这么漂亮的白马,怕是全京城也没有吧。 “快说,就是你买的,快说,快说!”小玉把脑袋凑到原天承的脸上,亲昵的一边蹭着一边威胁道:“你再不说,我就让她们听到我说话啦。” 这威胁太管用了。原天承立刻答应道:“小葱说的太对了,正是你们郎君买的!” 也就是小玉的脑袋遮住了娘子们的视线,否则原天承哭丧的一张脸,将充分展示出他为这匹马付出了多么沉重的代价。 “好啦好啦,大早晨的,大家洗洗准备吃饭。”小葱毕竟是正妻。开始安排一天的事情:“这马先拉到马圈去,哪天去买个好的鞍子。这么好的马,没有好的鞍子太可惜了。” “小玉不去马圈。”大马腻在原天承身边,一步也不动。 这可怎么办呀。 “我们得吃早饭啊,你先去马圈吧。”原天承只好劝她。 “郎君,你怎么这么奇怪啊,跟一匹马说什么话呀。”小怜瞥了一眼小玉,说道:“它也听不懂你说的。” 她要是听不懂就好了! “我不去马圈,从此以后,我就住在这院里了。”小玉坚定的语气,预示着这是最后通牒,无法更改。 “嗯,这匹马的确郎君很喜欢。”原天承开始糊弄,“看着她我心情好。吃饭也能多吃两碗。先让她在咱院里吧。反正也占不了多大的地方。那个杂物房收拾收拾,腾个地方出来。” “这还差不多,哥哥,小玉喜欢。”一条温柔的舌头舔过原天承的脸。 阿诗玛神色一动。这院里就她和马匹打交道的多,所以多少感觉到了一些奇怪。可是国师吗,是神仙呢,他总有他的理由。留下就留下吧。 阿诗玛亲自动手,把杂物房给腾出个地方。 原天承看着小玉听话的走进了杂物房,突然想起自己昨天和方丈谈话时候,曾经想到唐僧有女妖精爱着,自己还没遇到过女妖精,所以自己和那三藏法师,断然不是一路人。 可没想到这就给自己送来个妖精。 天哪! 这日子可怎么过呀!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五十三章 花花 杨国忠的日子更难过。 原以为万无一失的讨伐南诏大计,竟然失败了。这鲜于仲通啊,你说你那么会赚钱,已经是剑南道首富,有那么多地,有那么多金子,有那么多铜钱,还有那么多锦绣,奴仆成千上万,侍女一天睡一个到老都睡不完,怎么就不会打仗呢? 八万呀,八万精兵,去打一个僚夷小国,没打下来不说,竟然八万人马死了六万,剩下两万也残了,几乎全留在南诏了。 你让我怎么夸你,你说,怎么夸。 本来以为是刷功绩的好事,却变成丑的不能再丑的坏事了。如今别说上进了,不被降职就是列祖列宗保佑了。 杨国忠明白,李隆基需要他掌握一支兵马,可是他得确实能掌握的住才行。这剑南道就是给他的军队,不成想一把就输光了。 唐军不是没打过败仗,但是以往最惨的一次,也没死这么多人啊。这已经突破圣人的底线了。 这鲜于仲通真是扶不起来的阿斗啊。 可是败也败了,人马也没了,就算把鲜于仲通杀了,又有什么用呢?杨国忠勉强压制住怒气,尽量和颜悦色的说道:“过去的事就过去了,容我再想想办法。不过你也别太担心,当日恩情,国忠念兹不忘的。” “啊呀,这可当不得。”鲜于仲通满头冷汗。他已然兵败的这么惨了,八万军队啊,全没了,若不是他一直没上战场,估计也得死在南诏。现在不办他罪就已经是千幸万幸了。国舅还提旧事,这不是折杀他吗。 国舅是什么人啊?现在圣人眼里第一红人,又是贵妃堂兄,自己这剑南节度使就是他给弄来的。现在提什么“恩情”,这不是要自己老命吗。 “你先在我府里好好歇着,压压惊。” 安排好鲜于仲通,杨国忠直接出了府门。他没去大明宫,先去了虢国夫人家。反正两家离得近,挨着。 虢国夫人杨花花,和杨玉环是姐妹,两人眉目相似,性格却大不相同。 杨贵妃天内心坚毅,是极有主意的一个女人,但外表却妩媚异常,天生的风流。 杨花花却巾帼不让须眉,精明都写在脸上。她要什么,自己心里很清楚。所以国舅就被她要了。 杨国忠怎么说也是人中俊杰。 唐朝这时候选官当官,不独是看你能力文章,还要看外表。要是一个人长得跟《巴黎圣母院》里面的卡西莫多似的,就是您才高八百斗也没用。 官员是朝廷的脸面,朝廷的脸面自然不能是个钟楼怪人,驼背鸡胸,那可丢死个人了。这样的人怎么能代表皇帝守牧一方呢。 杨国忠就是一个中年帅哥。要模样有模样,要文采也不错,而且他最会体察人心。连圣人的心思都瞒不过他,何况杨花花。几句话就能让虢国夫人心花怒放。 如今出了这么大事情,必须得找杨花花了。好歹她是虢国夫人,和贵妃是亲姐妹,自己和贵妃其实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他是生父死了后,母亲改嫁到杨家,所以论血缘的话,一点没有。 要征服男人的心,先征服男人的胃。这时空虽然女人不懂这个,但是要得到女人的心,先得到女人的身子,这时空的男人,尤其是杨国舅很懂得。 所以先跟杨花花好一阵亲热。奸夫淫妇,热情似火。等忙完之后,杨国忠才把事情源源本本的讲出来。 杨贵妃那么聪明,她姐姐能笨吗。所以杨国忠也不隐瞒什么,一五一十把过程讲明白。 杨花花大惊,道:“呀,国忠,你怎么办?这次圣人可要失望了。” 杨国忠心里自鸣得意。果然是奸夫淫妇好办事,女人吗,真的爱上男人,一切就以男人为中心了。杨花花先关心的是他的前途,之后才想到别的。 “这事,不好办,不过也不难办。”杨国忠扳过来杨花花的雪白肩膀,靠在她耳边低低的说起自己的计划。 杨花花走马入宫门。 “虢国夫人承主恩, 平明骑马入宫门。 却嫌脂粉污颜色, 淡扫蛾眉朝至尊。” 这首诗是后世张祜所作,似褒实贬,欲抑反扬,以极其恭维的语言进行着十分深刻的讽刺。讥讽他们之间的暧昧关系和杨氏专宠的气焰。 可是有谁知道,这恰恰是杨花花的手段呢。李隆基已经老了,不能人道,可越是这样,越是不能让天下人知道。大唐天子,天朝的皇帝,竟然不能人道了,这虽然是正常生理现象,可是在这个时空,不能够啊。 大唐天子,就跟神仙差不多,夜御数女才是正常,你说不能人道,那也太丢大唐脸面了吧。 所以杨花花非常明白这一点。因此上故意张扬。平明骑马入宫门,就是怕那些御史台的人没得写,越有人传,越说明圣人的厉害呀。 什么嫌弃脂粉啦,都是做给人看的。杨花花特意做出男儿气概。你想,连我这样一个男儿气概的女子,圣人都能驾驭,那谁还敢怀疑圣人的能力? 这种心态只有当事人才能明白,外人,比如这首诗的作者,只看到杨花花一脸傲气的骑马闯进大明宫,还写下文字讽刺,可他哪里知道这正是杨花花和李隆基都需要的呢。 杨花花如此可心,圣人自然老怀大悦。所以竟然给她门前列戟的殊荣。就是允许她宅邸的大门开在坊墙上,门前摆出一列战戟。 就是太宗时候的凌烟阁二十四将,跟着太宗一起开国打天下的人物,他们也不全是门前列戟的。可见杨花花在李隆基心中的分量。 杨国忠托她办事,那真是求对了人了。 杨花花进了大明宫,就跟进自己家一样方便。她先来到妹妹杨贵妃的寝宫,若是圣人在这里呢,就一起分说,若是不在呢,就先跟玉环商量商量。 她知道自己这点子心眼,蒙外人还行,在自己妹妹眼里,却完全耍不出去。 李隆基刚巧不在,他去求神问道了,正好,姐妹俩先说说话。 “什么!”杨玉环大惊;“竟然败了,还败的这样惨!” 说完,贵妃就觉得自己身上一冷,后怕呀。自己当时还想让大和尚去刷功劳,现在看来,幸亏没去。 惨败呀! 八万精兵,死了六万。就算想想都让杨贵妃心里发慌。那是六万个大唐精锐呀,这六万兵丁,每人都有自己的家庭,如今一战而亡,真不知他们的家庭该如何。 以往大唐军队不是没打过败仗,可是胜败兵家常事,打仗哪有不死人的。大唐死几千,对面死几万,这才是常态,要不怎么是盛唐呢。可如今八万大军近乎全军覆没,这……。 杨玉环简直不敢想下去。 “小妹,”杨花花不为这些担心,她担心的是杨国忠的荣宠:“已然败了,再想也是败了,咱们姐妹该想想怎么跟圣人交代呀。” “那杨国忠怎么说?”玉环脸上冰冷,一点没有好颜色。她姐姐和杨国忠的事情,贵妃能不知道吗?所以直接就问。 杨花花难得的脸上一红,说道:“国舅跟姐姐说,就当没有大败,这是一场大胜,如此一来,就什么问题也没有了。再把鲜于仲通提拔了,比如做个京兆尹什么的,这样天下人就知道大唐又胜了。” “他倒是谋划的好呀!”玉环怒极,反倒是给气乐了。如此前无古人的惨败,不说罢官下狱吧,总该辞官反省吧,可他倒好,竟然要把罪人提拔起来。 “小妹,这是国舅的意思。”杨玉环特意加重了国舅两个字。 国舅可不是因为杨花花来的,这还是由贵妃来的呀。纵然杨花花知道小妹和国舅本就不是一路人,可天下人不知道呀。 全天下都以为国舅因贵妃而贵,而贵妃因国舅更有恃无恐。如果真把鲜于仲通下狱,国舅颜面扫地,那天下人怎么看贵妃? 作为一个成熟的政治家,贵妃的怒气虽然如燃烧的火山,却不会失去理智。她知道伐南诏的真相,如果真把鲜于仲通治罪,让国舅降职,这对于自己,对于圣人,完全没一点好处。 圣人本就是要借着杨国忠掌握一部兵马,而如今兵马是没了,可人还在。如果把杨国忠也撤了,那谁再替圣人带兵呢?难道要自己的大和尚去? 想到这里,贵妃心里突然一动,好像满天乌云被闪电劈开一道裂口。 对呀,杨国忠这废物都能带兵,大和尚为什么不能带呢?不论从哪方面来说,大和尚也比杨国忠强千万倍啊。 大和尚是神仙,还怕带不了兵吗? 想通了这点,杨玉环心花怒放。 杨花花感觉奇怪,怎么小妹刚刚跟冻在冰块里面似的,这眨眼间就变的如火一般了。怎么了这是。 她哪知道,自己为了情郎奔走,她的小妹,也就是大唐贵妃,也想为情郎奔走呢。不过贵妃的情郎比自己的情郎,现在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都是一脑袋麻烦。 “小玉呀,”原天承牵着白马一路出了城,找个僻静地方,准备跟这神物好好谈谈:“这事,到底该怎么说呢。你到底是什么呀?我怎么看你都不应该是一匹马呀。” “我当然不是马啦!”小玉把舌头舔着原天承的脸,生气的说道:“我怎么会是马呢,哥哥你看,我哪点像马啊?” “……”原天承都无语了。 你哪点不像马呀?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五十四章 龙女 “我是龙,我是龙!”小玉骄傲的扬起脑袋说道:“我是龙族公主。” 若不是这白马真的会说话,原天承几乎以为自己疯了。大唐还有龙族? 真是要疯了。 “大唐的龙难道就是你这样?”原天承摸着小玉光滑的脖子,喃喃的说道:“这跟马长的也太像了吧。” “我本来当然不是这样啦。”小玉闷闷的说道:“都怪那猴子。” “莫非你是说……”原天承突然不寒而栗。 大慈恩寺,唐僧,龙化的马,难道……。 终于,他艰难的吐出三个字:“孙悟空?” “就是那猢狲。”小玉把大脑袋扎在原天承怀里,顶着原天承的胸口说道:“若不是他偷走了定海神针,我也不会跑到岸上来,变作了这样。” 原天承觉得自己脑袋真的要爆炸了。 谁也别拦着,先爆炸十分钟再说。他实在无法接受这一切。 按小玉说的,那她岂不就是唐僧的坐骑,白龙马吗。 唐僧是真实存在的。他本名陈袆,出生于河南洛阳洛州缑氏县,佛教法相宗唯识宗的创始人。 他曾经游历西域,昨天释窥如方丈还跟自己提起过三藏法师呢,那舍利就在大雁塔里面供奉着。但是老和尚可是没说有孙猴子啊。 如果有孙猴子的话,那猪八戒和沙和尚是不是也有呢? 原天承拼命控制住自己狂跳的心情,尽量平静的问道:“小玉啊,那猪悟能和沙悟净,他们……” 他也不知道说什么了。 “他们都是笨蛋。” “那唐僧?” “就是长的好看点,也是个傻瓜。” “……” “那你……”原天承心说唐僧师徒四人在你嘴里就没一个落好的,难道就你一个好人? “只有小玉聪明伶俐,又美貌善良。”小玉娇憨的说着。 原天承听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当一匹马一本正经的夸自己美貌善良时候,不知道多少人能忍得住。 他突然想起什么,眉头顿时皱了起来,问道:“小玉,不对啊,我记得当时跟唐僧取经时候,白龙马可是西海龙王敖闰的三太子,不是公主啊。” “这是谁说的?我明明是公主吗。敖玉公主。” 原天承立刻开动小强拼命搜索。可是敖玉公主真没什么线索啊。他又让小强把《西游记》收白龙马那一回《蛇盘山诸神暗佑鹰愁涧意马收缰》给自己念了一遍,发现里面写的的确是龙王三太子。但是《西游记》成书是在明朝,而现在是唐朝,唐僧取经刚回来没多少年。 现在是天宝十年,离唐僧去世不过一百年,莫非是后世吴承恩记错了? 想到这,原天承突然明白自己的荒唐,恨不得抽自己一嘴巴。什么记错了啊,《西游记》本来就是神话小说啊。除了唐僧是真的,哪有什么猴子猪的。 更别提这小白龙了。 可是如果都是假的,那眼前这会说话的马怎么解释呢? “小玉知道了,定然是那和尚胡说八道的。他为了晋身无漏界,连母蚊子都不碰,若是让人知道我是公主,岂不是于他修为有损,哼哼,这才让人传说我是龙王太子。”小玉一脸愤怒的样子:“我这许多年就没出来过大慈恩寺,不知这凡间如何传说我呢。幸亏遇到哥哥你,否则小玉的名声还不知多么不堪呢。” 原天承差点跌倒。这哪跟哪啊。若说名声,龙王太子和龙王公主好像也差不多吧。这哪有什么不堪的。 咳,想什么呢,这都哪跟哪啊。原天承真糊涂了。 “别忙,别忙,咱们一件一件的来。你先说你变成这样,是因为孙悟空偷走了定海神针。真有定海神针这么个东西?” “当然啦,一共有四根,东西南北四海定住,结果泼猴把东海的偷走了,于是四海不稳,我们西海和凡间碰撞出裂缝,不巧我在裂缝边上,修为不稳,就掉到凡间了。” “原来这样啊,但是你是龙啊,怎么掉出来变成马样子啦?” “凡间是没有龙的,我也不能用龙的形态生存,从大海里面出来,第一眼正好看到满山的野马,我觉得很漂亮的样子,所以就变成了这样啦。” “那你不能变成人吗?” “嘻嘻,现在还不行,还要修行修行。人是凡间特殊的生灵,是最高的存在,我的能力还不能变成人,不过过两年就行了,只要哥哥陪着小玉好好修行。” “……”原天承连忙摆手说道:“这个不忙,我还有好多问题呢。那你怎么跟唐僧混到一起的呀?” “嗨,那傻瓜一心要去西方,我左右也是无事,来了凡间总要转转的吗,有个伴也好,就跟着他们一起了。” “凡间,那你原来的地方,这么说不是凡间了?” “当然不是啦,你看我们说话,你的娘子们都听不到。记得哥哥第一次来小玉的闺房,看你变出那个漂亮的图,我就觉得你不是凡人,只是当时看不准,跟你说了两句话你也没反应,看来完全没听到的样子;不过第二次你来,我一说话你就听到啦,小玉就确定哥哥不是凡人了。” 原天承恶寒,这龙女,把马圈说成闺房。简直是突破他能接受的下限了。 可是孙猴子都出来了,想想还有什么不能接受呢?都能忍! “哥哥,你现在法力还小,只能听到我说话,实际上我说话不是通过嘴巴的,是通过我的心在跟你说话。他们都是凡人,自然就听不到啦。哥哥法力不到,还不会用心说话,以后你法力大了,自然就不用张嘴,就可以跟小玉说话啦。” 原来如此,难怪小葱她们听不到。 可是,她们都是凡人,难道自己是神仙不成?但自己的所有看似神奇的玩意,全是后世的科技啊。比如飞翔,比如巧克力。 想到巧克力,原天承看见小玉突然笑了,说道:“我要吃哥哥甜甜的那个。” 啊!难道她能听到自己心声不成? 原天承顿时警觉起来。这可麻烦了,自己想什么这龙女全知道,那还有什么秘密。 想着自己在小玉面前赤裸裸的,这感觉真是非常的不美妙啊。 “小玉,这凡间像你这样的人,还有多少呀?”他一边把巧克力送到小玉嘴巴边上,一边问。 “应该不多吧。我也不知道,很多年没有出来逛了。”小玉贪吃的样子倒是很可爱。 “那你怎么不出来逛逛呢?” “一个人逛什么呀!不过现在有了哥哥,我就出来逛啦。”小玉开心的舔着原天承的脸说道:“哥哥你这个法术不错,会变好吃的。” 原天承突然感觉到非常古怪。原来只以为是一匹马在舔自己,就跟小猫小狗舔自己似的,其实没什么感觉;可现在知道她的身份,竟然是龙女,再这样舔自己,那感觉就完全不同了。 虽然怎么看都是一匹马,可是龙女变得马,可不是一般的马呀,尤其在原天承看来,她就是神仙啊,自己不过是个凡人。神仙和凡人,这合适吗? 嗨,自己想什么呢,多少困惑摆在眼前,怎么自己竟然想起男女之事呢,可见自己天生不是和尚。 “小玉,我听释窥如方丈说唐僧的舍利在大雁塔里面,他说我如果看到三藏舍利,就能催动法宝。”原天承说着,把手腕上的佛珠举起给小玉看到,说:“你知道三藏舍利在大雁塔哪一层吗?” “嘻嘻,他骗你的。我都说了他傻啦吧唧的。你别信他。什么三藏舍利啊,都是假的。骗骗善男信女而已。” 原天承感觉不可思议。舍利竟然是假的?这老和尚没事骗自己干嘛? “那真的呢?” “真的早就不知道丢哪了,知道也没用,舍利这东西,就是个球。”小玉毫不在意的说道,“这个法宝吗,哥哥要用也简单。” 原天承大喜,没想到自己也能用法宝。他可是很清楚的看到过言心禅师使用这佛珠的厉害情景的。 “怎么用,小玉快告诉我!” “好羞人,小玉不说。”小玉突然做出小儿女样,直把原天承急的额头冒汗。 “这有什么羞人的啊。快告诉我,哥哥急死了。” “那我说啦。” “快说啊。” “哥哥,你把手放在小玉双腿之间。” “……”原天承顿时呆住了。这是个什么意思呀。虽然小玉是一匹马,严格说来,只是个母的,不是女的,按说没什么问题,可事实上人家是是龙王公主呀,这样做太不合适了吧。再说这是要干嘛啊?我不过想学会使用法宝,没事把手伸你那地方干嘛。 “放吗,放吗!放在小玉屁股下面。”小玉撒娇的说。 “你别骗我!”原天承警告道。 “小玉不会骗哥哥的啦。” “哪只手?” “左手。” 原天承半信半疑的把手伸入小玉胯下,刚摸到热乎乎一片,接着就感到手上湿漉漉的。 哇,原天承赶紧把手抽了出来,一看手上全湿了,不由的大怒:“小玉,你怎么尿我一手啊。” “嘻嘻,哥哥现在可以用法宝了。” “真的?”原天承心说这什么事情啊,怎么用法宝先要撒一泡尿不成?那以后如果小玉不在身边,或者在身边而无尿意,岂不是自己还用不了这法宝? 不管了,原天承赶紧把淋过龙女尿的佛珠拿到眼前。还好,都说马尿很骚,可原天承却没闻到什么味道,反倒有点淡淡的奇怪香味。 这佛珠好像没什么变化呀。小强扫描过后,依然是原来的成分,就是檀木而已。 “哥哥,试试吧,小玉把法宝上旧主人的痕迹抹掉了。” 原来小玉这一泡尿还是有深意的。不是恶作剧。 可是该怎么试呢?这纯粹老虎吞天,无处下嘴呀。 “哥哥,世间万物,皆是五行,我看哥哥你就是在凡间太久,被蒙蔽了心智。”小玉关心的说:“既然哥哥能听到小玉的声音,就是至少已经能操纵一行了。” 原天承心里一动。莫非是自己体内那种金色的古怪物质就是一行? 他试着将体内的金色物质催动,让它涌入佛珠。可是不管他怎么努力,不论金色物质还是佛珠,都没一点反应。 尝试了半天,终于放弃了。这完全是对牛弹琴吗。 “哥哥给我。”小玉说着,把佛珠从原天承手腕上叼下来。 这佛珠刚被小玉咬住,突然就大放光明,接着一道狂怒的光柱喷出,正打在前面不远处一块巨石上。那巨石顿时化作一缕青烟消失不见,连点渣渣都没留下。 “……”这也太强悍了,真是法宝啊。看来都是自己太笨,不会用啊。 “哥哥不急,慢慢修行。和小玉一起修行,以后定能使用这法宝的。”小玉看出原天承的失落,赶紧把佛珠挂回原天承的手腕,伸出舌头一边舔他,一边安慰。 修行自然是艰苦的。 李隆基很怕艰苦,可是他又想长生不老,所以就把辛苦活交给别人,自己来干轻省的。 邢和璞就是替圣人干辛苦活的方士。 终南山清凉峰玉泉院,邢和璞用老君炉为圣人炼丹。精心炼制七七四十九个日夜之后,今日开炉。 一枚黑漆漆的龟灵丹,鸭蛋大小,圣人欣喜的接过,就着泉水服下。过了片刻,李隆基感受到小腹轰轰的热浪向全身四处蔓延。虽然小龙依然疲不能兴,可四肢百骸却好像充满了活力。直感觉自己回到了四十年前。 那时的他亲领禁军,杀韦后,诛安乐,之后再除太平公主,从此定鼎天下。多么的意气风发。 现在那种感觉又回来了。名震天下,睥睨群雄的唐明皇走到山巅,望着远处雄伟壮观的长安城,说道:“邢真人,这南诏一战,是何结果呀?” 邢和璞站在李隆基身后不远,听圣人问自己,就上前一步半步,平稳的说道:“适才已经为圣人演过一卦。” “如何?” “旅卦,大凶,得此卦者,如在异乡,小事可成,大事难成。本卦上卦为离,离为火;下卦为艮,艮为山。山上有火,旅人不利呀。南方丙丁火,那南诏如今正是火旺之形,而今次带兵的将军正是鲜于。鱼羊入火,恐怕……” 还恐怕什么啊,鱼和羊入了火,那还不烤糊了啊。 好凶的一卦! “呵呵,无妨。”李隆基浑似毫不在意,“南诏小国,纵有一星半点烈火,于我大唐又何足挂齿。水克火,朕当寻一水性之将军。”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五十五章 讲故事 “什么?圣女又被抓走了?”原天承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才牵着小玉回来,就被小怜着急的告诉了这个消息。 “嗯,天承,怎么办呀?”小怜焦急的问道。虽然她和阿诗玛关系很一般,但是毕竟都嫁给同一个男人,怎么也是一家人。一家人就会感同身受,圣女被抓走,就好像她被抓了一样。 “是杨国忠派人来的?” “不知道啊,就是刑部拿着公文来抓人的。” 幸亏是小葱去铺子里面照看生意没在家,否则她又有的说了。什么圣女就是麻烦之类的,肯定少不了。 原天承想了片刻,让小怜给她拿来一些金子,骑着白马出了门。 不管怎么样,必须先保证阿诗玛的安全。 这一套鞍鞯、辔头、马鞭都是小玉自己选的。本来原天承觉得既然都能语音交流了,还用得着皮鞭吗,就没打算买。可小玉坚持要买,还特意挑了一根带毛刺的。 龙女的心思,凡人难以理解啊。 长安城的地图都在原天承脑袋里,所以很快就找到地方。 监狱的牢卒都是人精。在司法机构干活的,不够精明的早被换掉了。这里是大唐的京师,到处都是达官贵人,没准来个猥琐大叔都通着个什么勋贵,所以牢卒看人下菜碟的本事极高。 只看原天承胯下这一匹白马,就知道马上之人不凡。 这匹马简直绝了,全身上下,纯白如雪,连一根杂色都没有。顾盼之间似乎要飞起来。他们何曾见过这么漂亮的一匹马,一瞬间竟然把马上的骑手忘了。 直到原天承掏出一把金锭,这些人才转移了视线。 毕竟马再好是别人的,金子可是给自己的。 有钱能使鬼推磨,原天承顺利的来到女监。因为小怜已经使过钱了,所以阿诗玛没遭罪,自己在一个单独的牢房。 可是再怎么说,这里也是监狱不是客栈。霉味臭味是避免不了的。 “天承!”阿诗玛看到原天承进来,一步扑到他怀里。 “阿诗玛,别担心,一切有我。”原天承抱紧圣女,安慰着。 他想来想去,觉得这事应该跟自己无关,估计是南诏那边有结果了。看来兵败的消息已经传到杨国忠耳朵里了,否则圣女不会再次被抓。 他让小强变出了一个信号弹。这种当然不是用枪械打出去的,而是类似过年时候放的烟花,钻天猴。 小强的主要目的就是保护原天承安全,所以各种情况都有考虑。假设原天承落在深山啊,水里啊,总之各种不方便的地方,他就可以射出这枚信号弹。声光影足以让周围的搜寻人员看到。 “拿着这个。”原天承吧信号弹交给阿诗玛,“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就按这个地方。” 他手把手教会了阿诗玛释放。以阿诗玛的聪明,这东西一看就会,倒是也不难。 安慰过阿诗玛,原天承直接来到杨国忠的府上。这事不用说,肯定是他干的。 杨国忠的府邸,岂是那么容易进的。不过还是那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别人给铜钱,他给金子,自然优先级就高了。 杨花花正在情人府上,听下人报原天承来访,顿时来了兴趣。 这个名字她听闻好久了,自己兄弟被折辱,奴仆都被皇帝赐死了一个,还不是都因为他吗。后来杨国忠告诫自己不要没事招惹此人,杨花花也就没多事。反正一个小铺子而已,杨銛看的上,自己未必看得上。 可葱怜商社越来越多精美的瓷器推出,杨花花后悔极了。这样好的东西,应该自己拿着呀。 现在葱怜商社的主人来了,自然要见见。 杨国忠也不能不见原天承。毕竟这人是“贵妃股肱”。虽然到目前为止,自己也没搞清楚假和尚把贵妃的大腿抱到什么程度了,可他一介白身竟然当了青州司马,就知道这大腿抱得很高明,或者说,抱得很高,至少到大腿根了。 这样就是正式会谈了。 杨花花一见原天承,心里就暗自喜欢。果然是个妙人呀,难怪被妹妹看上。 杨国忠多少暗示过贵妃和原天承的关系。他怕这女人为了兄弟,不管不顾的对付假和尚。 原天承打量着国舅这间会客室。果然传闻不假,杨家豪奢无比。 他这客厅摆设的格局很奇特。一般人都是左右两排的案桌,正中是主人席位。而杨国忠却在这每一个案桌上架了一个帐幕,把案桌罩在下面,对着中央的一面开口,这样不耽误聊天看舞。 这帐幕内除了摆满金银珠宝之外,还置放的用象牙制作的床,床上铺的是犀角簟席,鼲貂皮做的褥子,蛩蟁毛和蚊毫所制做的毡褥,汾晋的龙须和临河的凤翮编织的床席。 真是钱多啊。 原天承坐进帐幕之后,突然发现了不对劲。 因为如果没有帐幕的话,那么主人和客人都可以毫无遮拦的看到彼此,现在有了这么个玩意,那么双方都可以稍微隐藏起自己的身形。 甚至如果他向后坐一点,主座上的杨国忠就看不到自己了。 可是却躲不开虢国夫人杨花花的眼神。她正面对着自己,所以一举一动都在她注视下。 真是个奇怪的设计。 “玉僧,你到京城许久,今日才第一次上我门来,莫非嫌我这宅子太破,看不上眼吗?”杨国忠似乎指责着原天承,但是口气却很亲热,完全没有一点见外的意思,就好像跟多年不见的老朋友聊天一样。很是热情。 伸手不打笑脸人。何况原天承本来也没想打上门。 “国舅说笑了。” “嗳,什么国舅不国舅的,玉僧叫我大郎就好。” “大郎。”这名字总让原天承觉得别扭,因为自从《水浒传》之后,叫人大郎就是骂人呀。幸亏现在是唐朝,水泊梁山还没出现呢。 “玉僧,”杨花花笑起来有点像杨玉环,这让原天承对她有了一丝好感,“你那葱怜商社的瓷器,真正的好,今日见了你的面容,才知道那瓷器比起你来,还是差得远呢。” 这也太直接了吧。 别说原天承受不了,杨国忠也受不了啊。 杨花花和杨国忠的关系很独特。虽然俩人是超友谊关系,可是却彼此并不专一。对男人来说当然谈不上专一了,这大唐盛世,男人的天堂啊。杨花花作为国夫人,也没什么专一的,你有女人我自然有男人。 不过相对来说,杨国忠属于又帅又有文采的,所以在杨花花心里,对这男人是有一点爱的,非纯是肉欲。所以她会为杨国忠打算。 杨花花这样聪明的人,很清楚她的地位怎么来的。能给她一切也能拿走一切的,不是杨国忠,是李隆基。而自己和李隆基之间,既有妹妹这份关系,又有自己本身的缘由,所以她并不依赖杨国忠。 只是她耳根子比较软而已。杨国忠来的勤,嘴甜,她的心也多分了一些在国舅身上。可若说国舅能干涉她的生活,那简直就是笑话了。 她毫不在意的当着杨国忠的面夸赞原天承,即使俩个男人都已经磨练出厚脸皮了,也禁不住面上微微发热。 这女人,真要命呀。 “玉僧,你给环环做的那个卫生间,奴也想要一套,不知你什么时候可以来我府上坐坐呀?” 作为杨玉环的姐姐,她自然是用过卫生间的了。只是她看到时候,原天承已经去青州了。所以她虽然想在自己宅子里面建一套,却找不着人呀。 原天承根本就不在京城,她着急也没有用。如今这假和尚送上门了,自然不能放过。 又是生意又拉关系,原天承自然不会拒绝。 “国夫人,最近我有点麻烦,等解决了,自然会去为夫人效力。” 听说原天承有麻烦,杨花花顿时来了兴趣。有什么比市恩更好的拉关系方法呢? 她立刻问道:“若是玉僧信的过奴,就说来听听。” 杨花花这样一说,杨国忠顿时尴尬了。因为他抓阿诗玛并没有跟杨花花说。这事虢国夫人没必要知道,属于正常的善后处理。 南诏兵败了,可是天下人不知道。目前的消息只控制在有限几个人手里。他和杨花花自然知道,可国舅还没遇到圣人,因此李隆基都不知道。 杨国忠听到兵败的消息,马上就想起圣女了。赶紧派人去找,竟然发现圣女还在玉僧的宅子里,这才动了念头。 若是唐军胜了,那人头呢?俘虏呢?都没有怎么让人相信?所以杨国忠准备把圣女当俘虏献上去。 反正大部分人也不知道圣女是从哪里来的。谁知道她就在京城里面呢。只要说是从南诏抓来的,自然有人信。 现在假和尚过来,自然是为了圣女的事情了。这事着实有点棘手,尤其杨花花还不知深浅的插一脚。 “玉僧能有什么麻烦吗?说笑啦。贵妃股肱还能有麻烦?”杨国忠很艺术的挑着字眼,一边试探原天承和杨玉环的关系,一边给杨花花点明,别跟你妹妹抢男人。 “天下事,自有天下人做,妹妹也有不方便的时候,反倒是奴这闲散人,没什么顾忌。”杨花花很大胆直接。 她说的倒也是实话。因为杨花花的作风一直是大胆泼辣。她和李隆基有一些心照不宣。我给你宣扬你的床上威名,你给我荣华富贵。 杨花花做的事情,实际上杨玉环做不来。她是贵妃,总不能表现出皇上很能干呀很能干。这样子还是贵妃吗?那不是成了北里女子吗。 杨花花并不是全依靠自己的妹妹,她本身就在李隆基心里有一定的分量。所以她敢如此托大。 说着,杨花花向后微微扬起身子,这样她整个人就躲进了帐幕里。 原天承只见虢国夫人玉手放在酥胸上,向下轻轻拉了拉红裙。顿时洒出一片耀眼的白色,一点不比玉环逊色。 这也太直接了。 现在就看出帐幕的巧妙了。杨花花一番动作,自己看个全套,可杨国忠却什么都看不见。这真是另类的刺激。 这倒真不是说杨花花见谁都想勾引。寻常男子她才不会看上眼呢。像杨国忠这样的大帅哥,也不过让她稍微花点心思而已。 杨国忠的舅舅是张易之,而张易之是武则天的面首。被女帝看中的男人,无疑是当时最出色的,所以杨国舅的帅也是有家传的。 杨国舅是一般的帅,可原天承不同。释窥如方丈说他简直是唐僧再世。这唐三藏就是一个万人迷啊,不只是迷惑老中青少四代女人,连女妖精都逃不过他的魔爪。当然事实上是他逃不过女妖精的魔爪。 而且杨花花明白杨国忠的暗示,知道这假和尚跟自己妹妹不清不楚的。 李隆基不中看又不中用,她都要跟妹妹分一口,何况这个一看就是漂亮又能干的年轻郎君。杨花花真是越看越喜欢。 若是原天承此时求她办事,任什么她都会答应的。 原天承不能不说话了。 “这事呢,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我前一阵子想到个故事,特别适合在台上演绎。这故事呢,分为前后两段,我遇到的麻烦就是,不知道是演绎完整的故事呢,还是只演后一段。” “故事哪有从后面讲的。”杨花花摆手道:“自然是从头讲到尾了。不过玉僧说要把故事演出来,这倒是很特别。奴定要看看这故事是怎么演的。” 杨国忠很诧异。他以为原天承必然会提出圣女的问题,这样他就要拿捏拿捏。实际上圣女只是一手准备而已。这么大的败仗,只靠一个圣女顶缸肯定不行。但是有比没有强。如果贵妃不发话的话,他可是绝不会放的。 这是一枚棋子,没有足够的条件,比如八成的葱怜商社股份,他绝不会交换的。 他本来以为原天承会提出条件,可没想到他说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什么故事,什么演绎。这都什么啊。还分两段。 不过这小子不是傻瓜,都抱着贵妃大腿了,能是傻瓜吗。 杨国忠可是知道贵妃的大腿那是多难抱。他曾经试过,结果就是披头盖脸挨了一顿揍,脸肿的跟猪头似的。 所以他对于能抱上贵妃大腿的原天承,又恨又怕。可气的是,他还不知道这事真假。那个玉佩虽然是真的,但是这小子到底爬上贵妃的床了没有呢? 可恨,自己竟然没有一点消息。 不能小看此子。 “玉僧,”杨国忠豪爽的笑道:“故事吗,自然有全套讲全套了。既然你拿不准主意,不如把故事讲出来,让某和国夫人共同为你参详参详。” “好呀,好呀!玉僧快讲故事。奴最爱听你讲故事了。”虢国夫人拍手说道。 杨国忠听了这话,实在是忍不住瞪了杨花花一眼。你也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再说你什么时候听过这假和尚讲故事啊。 “好,那我就讲讲这个故事。这故事有个名号,叫《杨家将》,也有个别名,叫《穆桂英大破天门阵》”。 原天承不紧不慢的讲着。 “话说曾经有两个国家,一个宋国,一个辽国。这辽国是蛮夷之地,他们的国主萧太后看上了宋国的花花江山,于是派遣手下大将萧天佐带兵来到宋国边境,摆下天门阵……” 随着原天承的缓缓诉说,故事越来越深入。 “那宋国边关守将被辽兵杀的大败,八万人只逃得两万。”这个故事的主体当然就是杨家将,可是针对目前局势,原天承做了适度的修改。 “故事到这,正好是上半段结束。” 杨国忠端着酒杯的手都开始哆嗦了。这怎么回事?不能够啊。他是才知道鲜于仲通兵败的消息,然后立刻找到杨花花,杨花花进宫跟贵妃说完刚回来,怎么这假和尚就知道了? 难道他就藏在贵妃寝殿里?这不能啊。大白天的,难道圣人看不到?可若非如此,这小子怎么知道的如此清楚的?连数目都不错。 杨花花也是听的心里一惊。不过她倒是没有杨国忠那么害怕,反正这事总得来说,和她这个虢国夫人真没半点干系。只是这妙人的消息从哪得来的呢?难道自己说话时候他就藏在妹妹身边? 两人一时都不知道说什么了。原天承悠悠的说道:“这故事还有下半段,不知国夫人和杨大郎有没有兴趣听呢?” “当然,玉僧请讲。” 原天承继续开讲。 “这边境告急,宋国就派出了国中大将杨宗保,领兵前去对敌。辽国主将萧天佐有通天彻地的造化,摆下天门阵,直杀的宋兵大败。杨宗保知道要破此阵,必须取得降龙木,这降龙木只在穆柯寨才有。这一日他大军行到穆柯寨,欲要取那降龙木。穆柯寨的头领是位小娘子,姓穆名桂英。二八年华,生的面赛桃花,眉似新月,眼如银杏,唇含碎玉。” “真是个美丽的小娘子!”杨花花听的入神。 “穆桂英武艺高强,善使双剑。这日,她见那杨宗保上山盗降龙木。就见这宋国小将银盔银甲,罩袍束带,周身上下收拾的干净利落。他眉分八彩,目若朗星,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这穆桂英一见之下,红鸾星动,芳心暗许,就喜欢上了他。” “哎呀,这还盗什么呀,要是我,就连人带木头都送给杨宗保。”杨花花听入迷了。 “咳咳,这穆桂英她不是国夫人啊,她只是个山大王,可杨宗保是宋国名将,那杨宗保怎么会看的上乡野女子,所以根本不理穆桂英。” “好可恶!”杨花花怒了。她在没发达前,着实受过一些苦,所以现在才愈加豪奢。这穆桂英正暗合了她之前的身份,所以杨花花感同身受,很是气愤。 “于是二人厮打起来。那杨宗保一身武艺已然很好,但穆桂英身手更强。所谓强中还有强中手,一山更比一山高。杨宗保一杆烂银枪在穆桂英两把桃花剑中穿梭反复,却始终攻不破桂英的阵脚。两人战了多时,桂英卖个破绽,这杨宗保心急,果然上当,被穆桂英施展手段,杀的丢盔卸甲,溃不成军。” “好!好个小娘子!”杨花花高兴极了。 “穆桂英擒住杨宗保,问他为什么来盗降龙木,杨宗保说为破天门阵。于是穆桂英说愿意为宋国破那天门阵,但条件就是杨宗保要娶她为妻。” “好呀,快娶快娶!” “于是两人结为夫妻,同心合力,破了辽国的天门阵,凯旋而归。” “好!”杨国忠拍案而起,叫道:“这后半段精彩之极,某都想看看玉僧如何演绎这故事。” “后半段吗?”原天承点头说道:“稍后我会送上请柬,请国夫人和杨大郎明日来长安戏院看我如何演绎这段故事。嗯,后半段。” 尽在不言中。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五十六章 长安戏院 长安戏院当然是原天承取得名字了。 之前买下的那处宅院,被他按照后世的小剧场形式改建了一番。走进长安戏院,就好像走入了后世的戏院一样。 正中是舞台,大幕左右分开。一楼是普通坐。一个一个方桌,每桌配几把椅子。戏院还有二楼。二楼全是包间,前面正对着舞台。不论从观赏角度还是私密性,即使从身份体现来说,都可以看出高人一等。 实际在大唐建戏院非常困难。因为后世的戏院是有电灯的。如果没有电灯的话,这么长长的进深,屋里肯定漆黑一团。 这一时空不是没有戏台,只不过那就是在地上搭个台子,观众站在地上,歌舞伎在台上表演,都是露天的。即使少数戏台上有遮挡,但是观众还是站在露天里。 原天承建这个戏院,最头疼的就是采光和音响。 最终他采用自然光和人工光线混合手法。就是在舞台上方合适位置,采取斜窗设计。在晴朗的天空下,这窗户是不封口的,所以光线能完全的射进来。 如果天气不好,刮风下雨的,这窗户就挡住,只用火把照亮。他特意寻找到一些光洁度极高的石头,当做镜子利用。 总体来说,舞台上的光线算是合格了。 然后就是音响问题。现在有没有扩音器,所以原天承不惜工本的造了很多铜管子。从舞台引入每个包间,在头顶角落处伸出来,当做传音器。 在一楼也安排有一些铜管开口。 不仅如此,他还做了一些吸音设计,让观众区的声音尽量湮灭。整体来说勉强能过得去。比后世自然是不行,但是在本时空,这效果已经出乎寻常的好了。 尤其是包厢里面,因为声音被铜管从四个方向放出,会让客人有一种听立体声的享受。 《穆桂英大破天门阵》这一场戏,是原天承临去青州之前就交代小怜开始练习的。这是一种全新的艺术表现形式。小怜天资聪颖,很快就掌握了调门。因为她的歌舞团本就是二流,又都被小葱拉走了,所以干脆就重金聘请了范大娘的梨园来伴奏。 经过这些日子的练习,小怜已经能完美的演绎这出名剧了。 虽然后世有各种地方曲种,但是《穆桂英大破天门阵》还是京剧最提气。所以原天承教给小怜的就是京剧唱腔。 小怜已经在长安戏院里面走台过多次,只是还没有和原天承合练过。今天郎君回来突然就要合练,小怜连忙打扮。 唐朝是个多姿多彩的时代。这时候的女人都把自己脸蛋打扮的花里胡哨的,一开始原天承还真不习惯。 比如梅花妆。传说宋武帝女寿阳公主在含章殿睡,梅花飘着其额。于是小娘子们就在额上画一圆点,或多瓣梅花状。还有的女子喜欢在自己面上敷粉,在颊边画二新月样子或钱样,名“妆靥”。有的更在嘴角酒窝间加二小点胭脂,或用金箔剪刻成花纹贴在额上或两眉。这样金箔花纹叫“金钿”,若用在两颊的,也称“靥钿”。 像虢国夫人不施脂粉,所以被人认为不遵礼节。 而京剧的的化妆独具特色。因为是在戏台上演,要照顾到后面的观众,所以演员的妆都很浓。比如穆桂英是青衣,她的眼线、腮红、点翠、银丁等等,夸张但是独具魅力,有极为独特的舞台效果。 这些都是原天承让小强打出来的彩图。当然跟小怜说的时候就说是自己画的了。小怜心灵手巧,就照着这些图,在范大娘的帮助下,准备好一应用具。 这出戏全套的唱念做打原天承手把手的教会了范大娘和小怜。如今第一次正式彩排,大家都有点兴奋。 这是一种全新的演出形式,谁都不知道将会是什么样的效果。 唐朝还没有戏曲这种形式。最常见的是歌姬唱曲。而最震撼人心的是多人舞蹈。比如著名的秦王破阵乐,就是一百多力士的集体舞。 而最为出名的当属公孙大娘的剑舞。这剑舞不是公孙大娘一个人,而是一群美丽的女人齐齐舞剑。 真当得起地动山摇。 不过凡事都是两方面。唐朝就好像一个浓墨重彩的泼墨山水画,大开大合,却于细节处稍有遗憾。 后世的戏曲,尤其京剧,就是在细节处精益求精,但是气势上却不如此时的集体歌舞。 但是任何新鲜事物都是引人眼球的。尤其是经过时间考验的艺术,必然是深入人心。原天承对于这点毫不怀疑。 他在圣女第一次被抓之后,就想好了对策。既然南诏之战唐军是输了,事后圣女肯定有麻烦。而麻烦必然是从杨国忠那地方来的。所以他才买下这处宅子,改造成戏院。 杨国忠这种人,对他示弱是没用的。而且原天承的性格里也没有示弱这个选项。只有抓住敌人弱点,才能要他死就死,要他活就活。 制人而不是反制于人。 杨国忠自以为做的神不知鬼不觉,可原天承却是一个异类。来自历史下游的他,这么大的事件是瞒不住他的。这就是原天承的秘密武器。 有心算无心,在杨国忠以为自己会求他的时候,杀手锏砸出去。顿时主客形势逆转。 演戏这种事情,往往越演越动情。所以很多戏班里面就有青衣小生假戏真做,成了夫妻的。 原天承当然不需要假戏真做,因为和小怜本就是真夫妻。不过这种角色扮演对于小怜来说是一种全新的体验,她不知不觉的把自己代入了穆桂英的角色。 穆桂英道:“将军,我因敬重将军乃是忠良之后,英雄出众,武艺超群,有意与你结为百年之好,你若应允我的婚事,我便携同家小归顺宋营,你瞧好哇,还是不好哪?” 杨宗保唱出一段西皮快板:“桂英说话甚聪明,一言提醒懵懂人。走向前来把话论,小娘子呀!婚姻大事我应承。” 听到原天承答应了这场婚事,温小怜从心里涌起一阵莫名的激动。虽然已经和郎君有了肌肤之亲,可这种精神上心灵上的触动,依然让她一颗女儿的心翻滚不停。 这段西皮摇板几乎是唱的美得不能再美了:“你我姻缘今朝定,且喜得配意中人。” 其实爱情一直是人类永恒的追求。而今天原天承和温小怜史上第一次,在舞台上把永恒的爱情演绎了出来,直看得一众梨园子弟心驰神往,范淑兰更是恨不得自己上台代替小怜演那穆桂英。 虢国夫人也很着急。往日也不觉得日子难熬,可今日怎么这太阳就不下山呢。说好的明日午后,在平康坊长安戏院。但是还有一日一夜,可怎么熬的过呢? 杨花花好像突然有了一种牵挂的感觉。 她又想看看小和尚,又想看那故事,是怎么被小和尚演绎。 国舅很忙。既然原天承开出条件,自己也不能不懂事。所以吩咐人,晚上放圣女回家。他自己就进了大明宫。 南诏惨败,瞒谁也不能瞒圣人。他让杨花花出面并不是要她为自己隐瞒事情真相,而是要她替自己传话,这善后意见是不是圣人能认可。 李隆基是个明白人,杨国忠爬到现在这位置,除去杨贵妃的裙带关系外,主要就两点。第一是忠。什么事情都听圣人的,什么事也不瞒圣人。第二是能干。他的确算个干将。比如兵权这件事,实际计划的是不错的。但是奈何执行的人太差了。 这就看出根基不够厚的问题了。杨家这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豪门,只是暴发户,跟真正的门阀没法比。杨国忠想用人,根本就没有,所以他不得不把一个商人硬推到节度使这个位置。让拿金子的手去握刀子,这效果杠杠的。全输啦。 若是五姓七家,断然没这问题。随便找找,能领兵的大把。只是人家不会给他干而已。 这也就是李隆基的问题所在。 “哦,玉僧请你去看戏?”杨国忠不知不觉的将话题从南诏圣女引到了原天承身上,连李隆基都好奇了。 “是,玉僧说这种歌舞是他新想出来的,不似往常,所以取名叫戏曲。”杨国忠不得不提这事。他读懂了原天承故事后的意思。杨家将,大破天门阵。这是给自己台阶下呢。要不怎么不写李家将,秦家将呢。最终还是我杨家的人打败了敌人。 这故事听着就美。又有军功,又有爱情,正合圣人心思。断然不会让李隆基失望的。 这确实歪打正着了。原天承只是套用了后世的《杨家将》,他可是根本没想到杨宗保和杨国忠,是一个姓呀。 “不错,那朕也要去看看。”李隆基不动声色,摆手让杨国忠退下。 贵妃转告了他南诏的消息,不过在此之前,李隆基已经从邢真人那里得到了结果。 邢真人每卦必中,从未失手过,所以很得李隆基信任。不过真人并不是随便就起卦的。这次发兵南诏之前,李隆基请他起卦,他推说身体不适,拒绝了。如今他说南诏兵事败了,那肯定就是败了。 至于大败还是小败,其实无所谓。李隆基要的是结果,大败和小败有什么区别吗?他要的是一个能带兵打胜仗的人。打败仗,谁不会。 他目前在苦苦思索哪个将领是水性之人。可惜想来想去也想不出。哎,明天去看看那戏曲再说。国事繁杂,这个岁数了,也要让自己享受享受。 那玉僧弄出来的东西,无一样不是出人意料。李隆基倒是很期望明天。 期盼明天的人很多。虫娘也很期待,非常的期待。在原天承不在的这段日子,她经常的去小葱家。说是看望干姐妹,实际却是感受小和尚留下的丝丝气息。因此她知道小怜在练习新的曲子。 这曲子很独特,她从未听过,也从未见过这种表现形式。尤其是那装扮,真是美的不得了。她看过小怜的彩妆,简直像仙女下凡。 真不能想象演出时候会是什么样。就这样想着念着,寿安公主来到了长安戏院。 她自然有二楼包厢坐。不过这却不是因为她身份高。今天来这里的,身份比她高的很多。几个国公都坐在一楼呢。她能坐在这里完全是因为她是小怜的干姐姐。这个小小的情谊,小怜很愿意给她。 寿安公主坐定,有丫鬟端上时令水果,各色糕点。茶水毛巾都备齐了。包厢很舒服,一张长长的椅子,可以半躺着,也可以靠着。 虫娘不知道隔壁是谁,但是可以看到斜对角。竟然坐的是虢国夫人。她怎么也来了。 杨花花早早就来到长安戏院。这种格局的建筑,在大唐是第一家,杨花花感觉非常的新鲜。不时这看看,那望望。 眼前有个台子,下面还有人坐着,那玉僧是从哪出来呢? 今天能做到这剧院里面的,都是京城的勋贵了。没点地位的真进不来。实际上原天承只准备了不到三十张请柬。太多人也坐不下。现在的科技水平不足以让他造出太大跨度的戏院。 三十张请柬并不是三十个人。一个请柬实际代表一家。现在崔筠就坐在一楼,静静的看着台上。 请柬不是原天承送出去的,除了虢国夫人和杨国忠,他各自给了三张之外,别的请柬都是交给小怜发出去的。 不知道怎么崔家也得到了一张。 李隆基牵着杨玉环的手,坐在正中的包间里,有说有笑的等着玉僧带给他们的那个“戏曲”。 昨天原天承没去看杨玉环。阿诗玛回来了需要安慰,自己又要和小怜对词,还要跟小葱解释。忙里偷闲,还得跟小玉,也就是龙女聊两句,否则她不干。 因为今天还要演出,而且是首演,所以原天承早早睡了,养精蓄锐。 杨玉环都不知道大和尚这是要干嘛。 一声锣鼓响,全场都安静下来。 台上大幕缓缓拉开。一副巨大的山水背景展现在众人眼前。莫名的让人感觉到沙场的荒凉和热血。 原天承一身长靠武生装扮。月白色靠衣,衣分两片,似衣非衣,似甲非甲,完全摆脱了衣服的的原始形态。极度的夸张与变形,使原天承看起超级的威武。而武生的每一步都类似于舞蹈,再加上“背壶”内插四面三角形“靠旗”,更进一步地衬托出杨宗保形象的高大英武。 在京剧里面武生的扮相独具特点。 因为不是脸谱样装扮,所以就要求扮演者本人底子好。而原天承恰恰有这样极好的底子。所以在夸张的描绘下,杨宗保就好像神兵神将一样,只一亮相,就惊呆了全场的观众。 这小郎君也太漂亮了。这样的人儿,只有天上才能有吧。 武生其实是京剧行里面最容易惹风流债的,现在也不例外。原天承这一亮相,就不知道洒出了多少相思种子。 接着是小怜扮演的穆桂英出场。 这宿命中的一对鸳鸯爱侣,终于在大唐第一次亮相。 台上唱念做打,台下神魂颠倒。 这一刻,长安戏院似乎脱离了大唐,晃悠悠的来到了后世。原天承唱着,做着,恍惚中好像自己回到了从前,在家里独自唱着那些名段。 他弹古琴,自然对京剧不陌生,算是个很出色的票友。只是没想到这一世竟然晋级了,成了专业演员。 杨玉环已经看呆了。这是自己的大和尚吗。这一刻的原天承,就如神话里面的人。虽然在台上不远,却又似隔着千山万水。 杨花花很嫉妒。她恨不得把穆桂英踹下去,自己上去演。明明自己才是穆桂英。昨天她就派人把原天承查个底掉,所以知道演戏的是他小妾。可小怜一直是歌舞伎,哪里有过受苦的经历。自己才是正经的穆桂英。 寿安公主芳心乱了。崔筠也有点失神。 这跨时空的艺术,就如一颗火星扔进了油锅里面,每个人心里都炸开了。 “运筹帷幄统雄兵,斩将杀敌显奇能;三关解围军威振,今日一战破天门。”穆桂英飒爽英姿,唱完最后一句,台下不由自主的一片叫好声。连李隆基都忍不住高叫一声:“好!” 李隆基是风流倜傥一代乐神,著名大乐《霓裳羽衣曲》就是他制的,自然知道这戏曲的妙处。 这两人在台上如神仙眷侣演绎出一幕爱情故事,这不正是自己毕生追求的吗。艺术是相通的,尤其在李隆基这种大家身上,更是明显。 真是好呀。而且更妙的是,他发现自己已经找到了那个水性之人。 他问过高力士,知道穆桂英正是原天承的小妾温小怜扮演的。这不正是自己不断寻找的那个水性之人吗。 上天的赐予啊。 南诏新败,这玉僧就做了如此一部戏曲给大唐振奋气势。李隆基知道这种表演没有一两个月的练习绝对不可能达到目前的水平,可原天承绝不可能在一两个月之前就知道大唐要对南诏用兵。而且更不可能知道近日兵败了。所以说,他不会预先准备好这部戏,因此上,这定然是上天的安排。 老天爷的眷顾,大唐之幸啊。 穆桂英用分火扇扑灭山火的情节,不正是暗示自己,她是对付南诏的最佳人选吗。尤其她还姓温。有水的人呀。好!就是她了。 再请邢真人测过吉凶,大事可定。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五十七章 杀招 杨国忠看的又高兴又担心。这一出戏,可以说完全的让圣人改变了心态。他一直留意着李隆基,看到圣人发自内心的高兴起来,眉间的阴郁一扫而空,他这个国舅的担心也就没了。 杨国忠是知人的。他清楚自己,更清楚李隆基。他一直明白自己不过是圣人手里的刀,圣人指向哪里,他就要砍向哪里。 这次自己砍得太离谱了,即使圣人不怪罪自己,也未必再相信自己能任事。 这一出戏好,好就好在让圣人的情绪好转了。如果李隆基再阴沉下去,杨国忠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 现在圣人开心了,事情就有转机了 李隆基大才,杨国忠很清楚。这个南诏国,虽然是自己提出来的计划,但实际上却是李隆基私下授意他这么去做的。否则他怎么可能把鲜于仲通这么一个土财主提拔到节度使的高位。他提出来,李隆基也不会通过啊。皆因为这都是圣人本意,所以鲜于仲通才一路爬上来。 现在圣人心情好了,那么南诏的事情肯定是他有了主意。这点杨国忠不会看错的。 李隆基有了主意,那自己就好办了。圣人指明方向,自己只要冲在前面就好了。 真是世事难料。自己本想拿圣女顶缸,没想到却惹出这么一通。不过,这假和尚怎么就早早备下一出戏曲呢?莫非他早就知道今日?这说不通啊。可若说他不知道今日,这戏曲却又那么有针对性。 古怪之极呀。不行,得去太白山一趟,向李浑真人讨教。 大唐时候,神神鬼鬼的信众很多。崔筠就信。就如那日她跟原天承说起李清。在原天承看来,这就是一神话故事,或者说李清是江湖术士,骗子。可是崔筠的长辈是请李道长看过病的,而且的确用药如神,手到病除。 尤其她把言心禅师给的药给爹爹服用后,三年不愈的顽疾,一夕尽除。这让她怎能不信世上有神仙呢。言心禅师不就是这样的神仙吗。 如果现在她跟原天承说起言心禅师是神仙,原天承还真觉得她说的可能对。 经过那一夜的战斗,原天承现在对于有没有神仙也含糊了。若说没有的话,那法宝,那熊罴怎么解释?更何况自己家里就有一匹龙女。可要是说有神仙的话,总感觉也不那么肯定。 言心禅师和熊罴的战斗,自己这个凡人也搀和了。感觉自己的刀子也挺厉害的。若不是被白骨偷袭,他觉得靠小强和自己也大概能跟大熊比划比划。如果言心禅师是神仙的话,没理由搞不定这么一头熊啊。 还有这个小玉。好像除了会说话之外,没什么神迹了。就是那天用佛珠轰烂了一个石头。原天承再让她显示点神迹什么的,小玉只是娇憨的笑。又问她和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的事情,她给说的颠三倒四,乱七八糟。原天承感觉还不如自己看《西游记》清楚。 有些事情好像跟《西游记》里面一样,有些又不一样。 渐渐的,原天承发现小玉的智商好像有点问题,她真好像是个小孩子。只是身体成熟,心里没长大。 这发现让他感觉很糟糕。在他经历过的奇迹里面,就和小玉真正交流过。可偏偏这龙女心智是个孩子。 巧克力吃了不少,没问出什么话来。 原天承这两天忙的不得了,所以也没时间跟小玉深聊。 《穆桂英大破天门阵》引起的轰动,直如海啸席卷过京师。这次真的是不用等不用宣传,排队来长安戏院的人太多了。 京城里面勋贵这么多,可戏院里面只有三十多个台子,满打满算也不过能放进来不到两百人。而且还有一些固定的看客。比如杨花花、李虫娘。都连着看好几场了。 幸亏原天承早就预料到这种情况,因此一开始就没打算俩人全包圆。 现在范大娘的梨园里面,有五六个青衣,三四个武生。只是因为原天承的武生扮相太出色了,后面的男人很难跟他比肩,怕观众喝倒彩,所以武生也是找漂亮小娘子反串的。 “你我姻缘今朝定!”杨花花坐在包厢里面,闭着眼哼哼着戏词。这一场不是原天承演的,所以她就不看,只听了。 “且喜得配意中人!”寿安公主也在自己包厢里面,轻轻哼着。在她的脑海里,正是自己和原天承携手并肩,在战场上纵横驰骋,做着神仙眷侣。 真没想到正式演出是如此的动人。小怜在家里练习时候她是看过的。虽然扮相绝美,唱词新鲜。可远远没到让她魂不守舍的地步。哪知道正式演出时候,这一声声一句句竟然如此的让她心乱。只想的她夜不能寐,翻来覆去都是原天承的影子。 若是今生能和小和尚双宿双栖,那该多美好呀。 后台,小葱正给原天承擦着汗。郎君这样威武,蔡小娘子水涨船高。想想一年前她还在小村子里面,还是哑巴,而如今自己在大唐的京师,腰缠万贯就不用说了,就是这地位,也是一截一截的向上涨呀。 刚开始不过是给小怜做事,然后就开铺子。卖卫生纸时候,还只是赚钱而已,地位还不高。可随着瓷器的上市,自己在寻常人眼里的分量就越加不同了。后来相公被圣人赐名,而现在天承竟然弄出个“穆桂英”,全京城风头最盛的就是自己郎君了。当然,小怜也有点薄名,可再有名,也是在自己屁股后面呀。怎么说自己是大房。 不过小葱再一次的感觉到一丝失望。只要郎君在家,几乎夜夜不虚度的,怎么自己的肚子就大不起来呢。 郎君如今的名声,可招人了。万一日后哪个小娘子有了天承的孩子,自己这位置很危险呀。 就算郎君爱自己,依然正妻大妇,可没有孩子,这不是犯了七出之条吗。 小葱看郎君这几日辛苦,今天特意来后台照顾自家男人。累坏了,晚上就没法用了。 小葱想的倒是美,可她就完全没有自己是官太太的意识,忘记自己的郎君是身不由己的。原天承这官当的太低调,有时候几个娘子都忘记他还是大唐官僚队伍里面的一员了。 她们能忘,原天承自己不能忘啊。他本来是请假回来送言心禅师舍利的,顺便过七夕,谁知道一下耽误这么久。虽然是闲职,但也不能不给上级面子。他后世也是体制内的人,自然对这些很清楚。 而且青州也有一摊子事情,等着自己去办。不过没等他返回去,宫里却来人了。圣人传旨,召原天承和温小怜觐见。 怎么还有小怜的事情了?原天承有点摸不着头脑。这几天杨贵妃都没在大明宫,留下话说是和圣人去了玉泉院。这地方在哪他也不知道,最近又忙,也就没打听。 小怜可是第一次进宫面圣。虽然她在舞台上表演时候,知道圣人就坐在包厢里面,可戏院里面只有舞台是亮的,下面实际黑乎乎,根本看不清谁是谁。如今这么近距离看到圣人,若不是有自己郎君站在身边,小怜都几乎站不住了。尽管如此,她的手脚都局促的不知道放哪里好,只偷偷的攥着原天承的衣角。这样才感觉到踏实。 这里是政事堂,看来李隆基要和他们谈正事。今天不只是李林甫陈希烈这些丞相在,就是三省六部够资格的,都来了。 一时间屋里满满当当的。 “温小怜!”李隆基没什么客套,直接说道。 “民女在。” “朕任命你为征南大元帅,发兵南诏。” 大家都以为自己听错了。这哪跟哪啊。怎么让一个女人带兵打仗,难道我大唐没男人了吗? 顿时,政事堂起了一阵骚动,每个人都开始跟身边人交头接耳,乱作一团。 “啊!”温小怜完全没反应过来,这什么意思,倒是原天承大吃一惊。 怎么,这就穆桂英挂帅了?他万万没想到是这么个结果啊。这出戏本就是警告杨国忠,别动圣女,别惹自己,可谁知道他只能控制开始,这后续的发展完全出乎意料。 这也太玩笑了吧。虽说温小怜演过穆桂英,但那是戏台上啊。真刀真枪的,还当元帅。话说元帅这词李隆基都是从戏词里面找的,唐朝只有将军,从没任命谁是元帅。 “圣人,此事三思啊。”别人都没消化掉这消息,一时被圣人打蒙了,不知道怎么说。李林甫不得不讲话了,“孙子云: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如今兵发南诏,却让一小娘子领兵,恐怕……” 杨国忠一直跟李林甫唱反调,若是平时,李相说西,他自然说东,可今天不然。圣人突然提出让温小怜挂帅,这不开玩笑吗。 她挂帅,那自己怎么办?本来杨国忠就是要做唐明皇手里的刀,现在难道圣人准备换刀了? 眼见圣人眼神看过来,杨国忠不得不说话了:“圣人英明。” 这都是他口头禅了。纵然心里反对,但是习惯性的先这样开头。 “杨中丞也赞同朕的意思了?” “这……”杨国忠要说反对,那绝对不能。他的根基就在于李隆基的支持,他反对李隆基,那自己还干个屁呀。所以万万不能反对,可不反对,这军权自己没拿到不说,反倒培养个对手,虽然是女的,但对自己有害无利啊。 不过杨国忠是个聪明人,片刻后就想到了办法。 “圣人钦点温娘子挂帅,定然是运筹帷幄,洞烛万里。某以为,再给温娘子配一个行军司马,当可行事万全。” “好,国舅此言有理。”李隆基高兴,杨国忠没白培养,明白事,“朕也有此意,就命青州司马调入军中,配合温元帅行事。玉僧,你意下如何?” 原天承一开始没明白,他还没有自己是官的意识,听到李隆基问自己,才突然意识到,原来青州司马是自己呀。 这么说自己夫妻俩领兵去打南诏。这不就是穆桂英和杨宗保吗。难道李隆基疯了不成?怎么能把戏曲当真呢? 他不由得偷偷看了看李隆基。眼见他目光炯炯,精神矍铄,完全没有一点糊涂的样子。那这是怎么回事呢? “玉僧!”李隆基不高兴了。问你话你怎么发傻啊。难道演戏演糊涂了。 “圣人,”原天承赶紧答话:“臣没有一点从军的经历呀,恐怕难当圣人嘱托。” “圣人,”温小怜突然说话了,“草民愿意当那个征南大元帅。” 原天承听温小怜这么说,自己一时有点傻了。什么,你要当元帅,是你疯了还是我疯了啊。就算不提你是个女人,但你当过兵打过仗吗?要什么没什么,也敢领兵呀? 他真没想到温小怜会这样说。本来自以为对几个娘子都很熟悉了,可事到临头,却发现几乎每个人都有自己不了解的一面。 女人心,海底针,真是猜不透啊。 温小怜的想法很简单。当兵打仗实际她并不害怕。因为这个时代,战争是常事,尤其她手下好多人都是从军队里面退下来的。平时谈战场,谈杀人,多了,她也不觉得害怕了。 就她的性格,在最开始认识原天承的时候,都敢抄起大枪打土匪,虽然第一次杀人之后尿了裤子,但是胆量无疑是很大的。 而且杀过人之后,她的心大了许多。所以不觉得上战场有什么可怕。 这些其实都不足以打动温小怜,真正让她动心的是圣人给的名头:征南大元帅。 征南,就是争取男孩呀。大元帅,元配呀。这才是让温小怜不管不顾答应下来的地方。虽然她现在是二房,可小葱不是一直没怀上吗。如果自己先生了男孩,虽然不一定坐上正室位子,可这二房的气势也就能涨不少啊。毕竟是长子呀。 不为自己,也为孩子着想啊。皇帝,在民间看来,都是有一定神话色彩的。所以圣人给的字,征南大元帅,好兆头啊。争取男孩,大妇,元配,妙极了!她想明白之后,立刻也不管郎君同意不同意了,接口就应承下来。 任何事,都有郎君去做。他那么能干,打仗怕什么。反正自己只要儿子,打仗什么的,让郎君去干就好了。 温小怜虽然不如蔡小葱算术无敌,会打算盘,可心里的谋划一丝不差的。 “好,朕的穆桂英都发话了,莫非杨宗保还没有女人的胆量吗?” 这李隆基还学会激将了。 看来不答应也不行了。原天承只得硬着头皮道:“遵旨。” 有人欢喜有人愁。 温小怜自然高兴了。古有木兰替父从军,今有小怜领兵挂帅。比花木兰还威风。不过她这个大元帅却没有品秩。就是一光杆元帅。看来李隆基还不打算太胡闹。 温小怜毫不介意,什么品不品的,这些都和她无关。她只是看中这名头。征南大元帅,多讨喜啊,一看就是生儿子。 这一路之上,从长安到南诏,上次郎君走了两个月,还是加急的。现在带兵打仗吗,怎么不得好几个月啊。这几个月天天和郎君在一起,自己的肚子肯定争气,到时候大着肚子回来,那时候,哈哈哈……。 小怜越想越兴奋,一叠声的招呼着小红跟自己出门。 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旦辞大房去,暮宿黄河边。不闻阿姐叫床声,但闻小妹流水鸣溅溅。 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将军战不死,夫妻十年归。归来见天子,天子坐明堂。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可汗问所欲,小怜不用尚书郎,愿驰千里足,送儿还故乡。 哈哈,回来时候儿子都九岁了。好高兴呀。 小葱自然不高兴了。没想到圣人竟然给小怜个大元帅当。怎么不给我呢,我也能当呀。反正有郎君在,谁当不是当呢。 她要是跟着原天承一起去南诏,自然也无不可,但她是正房大妇,丢下家到处跑太不成体统。这哪还有大妇的形象,岂不是跟小妾一样了吗。大妇就是要端庄,镇得住家宅。 这边是铺子,那边是郎君。哪一边都不舍得丢,真是让小葱伤透了脑筋。 阿诗玛更痛苦。大唐天子派兵去打南诏,那是自己的族人啊。而且带兵的还是自己的郎君。这深刻的痛苦几乎将快乐的圣女击倒。 原天承偷偷把她拉到一边,抱着阿诗玛说道:“别担心,我有办法。南诏不会有事的,别忘了我还是国师呢。” 李隆基绝不是傻子,相反他比谁都聪明。他要一支兵马,这兵马看谁能带出来。既然杨国忠不行,那就换换。 他让邢真人起过一卦。真人连呼“吉”。 “温”字左边是水,上接天,下触地,生生不息,正好克制山上火。而大火过后,太阳高照,万物复生。尤其下面还有个皿接着,这又说明此地有丰富的物产,又说明太阳不会过于爆烈,烤干了大地。 好的不能再好了。 所以李隆基才让温小怜做元帅。但是这元帅就是挂个名,因此连品都没有。唐明皇是不知道后世有吉祥物这一说法,实际上温小怜就是这支征南大军的吉祥物。 李隆基知道此次鲜于仲通虽然败了,但是他不是败给南诏。区区南诏,大军一人一刀都杀翻了。这次鲜于仲通实际败给了吐蕃。 是吐蕃出兵,杀唐军一个措手不及。这就属于统帅的失误了,事前竟然没有做防备。 鲜于仲通怎么说也就是个财主,财主和无敌统帅之间,相差太远了。 因此,唐明皇真正的杀招有两点。第一:离间吐蕃和南诏。让两者之间无法联盟。而执行这道命令的人选,不是别人,正是寿安公主:李虫娘。 前有文成公主、金城公主进藏和亲。实际上文成公主和金城公主都不是正宗的皇帝闺女,谁知道从哪找来的女孩,顶个公主名号就送出去了。但是你别说,还真管用。 这点吐蕃也是心知肚明的。如今送个货真价实的公主过去,还怕他们不亲近大唐吗。这真是一举多得呀。又拉拢了吐蕃,又送走了公主。因为李隆基一直觉得这公主不是自己的孩子,所以从不亲近。现在送走了正好。吐蕃那破地方,谁爱去谁去,反正不送真正的公主过去。 若是公主继续留在宫里,一来年纪越来越大,难道留成老姑子吗?二来他感觉虫娘和那假和尚不清不楚的,别最后闹出皇室笑话来,就丢脸了。 现在送走,正是人尽其用。 李隆基第二点杀招是从安西取兵。安西都护府越来越坐大了。高仙芝直杀得诸国闻唐军之名就战战兢兢。 反观剑南道的兵马,多少年不打仗,根本就忘记该怎么打仗了。 如今从那里提一部分兵马,先护送公主入吐蕃,然后从吐蕃杀入南诏,是从高向低,顺流而下,又是百战精兵,定可一战定南诏。 如此一来,安西的兵马有一部分就掌握在自己手里了。釜底抽薪之外,还能无中生有。这连环妙招,真正是算无遗策。 跟圣人比起来,杨国忠给李隆基提鞋都不配呀。 虫娘万万没想到呀,独在宫中坐,祸从天上来。要让她和亲吐蕃的消息,就如一把大锤子,一下就击碎了寿安公主的美梦。 方才还幻想着和小和尚双宿双栖,转眼间就要天涯陌路。打击太大了,以虫娘的强悍体魄都扛不住这样的打击,顿时病倒了。 她病倒了就要请御医,御医看来看去能有什么办法呢。实际公主身体没病,就是心病。 不过心病还需心药医。这心药,暂时李隆基不能给她,除非她上路,否则她再不会看到自己的小和尚了。 皇命难违。吐蕃的使节已经提前返回报信,准备迎娶公主。终于在哭哭啼啼中,送亲的使团出发了。 他们要先去安西都护府,然后再去吐蕃。 原天承感觉真是很忙啊。好像从穿越过来之后就没闲着,一天到晚总是忙忙碌碌的。 安慰好依依不舍的小葱,答应保重自己,会好好的,不缺胳膊少腿的回来,在一次次满足了小葱的要求后,终于带着征南大元帅,还有被征讨的对象:南诏圣女,再加上一个哭哭啼啼的公主,当然,还有小玉姑娘,一起踏上了漫漫征程。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五十八章 出嫁的公主 小玉一出了城,就跟疯了似的,撒欢的跑。原天承怎么拽她都不停。终于不得不挥舞起鞭子,狠狠的抽了她屁股几下,龙女才变得听话。 真不是凡间之物啊。平常的马,抽打是刺激它加速。这龙女,不抽就拼命跑,非抽几下,才能停下来。 原天承满脑袋黑线。 “小玉,你能不能老实点啊?” “哥哥,小玉好久没这样跑了,就想驮着哥哥跑。”小玉娇笑着说,“哥哥,骑着小玉好不好?” “……”,原天承完全无法接受。快给这匹神马折腾死了。 “你要再不听我话,我就赶你回去。” “我要吃那个巧克力,哥哥给小玉。” 原天承赶紧满足了小玉的要求。现在也不知道是谁伺候谁了。不过别说,小玉真不是一般的马。 之前原天承骑一个小时的马,就感觉大腿内侧被摩擦的疼起来,可如今小玉跟发疯似的跑了俩小时了,自己大腿不但一点事也没有,反倒有一种隐约的舒服感觉。好像有点欲火攻心。 嗨,这什么乱七八糟感觉啊。 原天承赶紧摇摇脑袋,命令道:“快带我回去,找队伍去。” “是,小玉遵命。”这次答应的倒是挺爽快。转身向着来时路奔回去。 原天承感觉自己好像骑着一团棉花似的,越骑越舒服,简直不想下来了。 “哥哥,你喜欢哪个小娘子?小葱还是小怜?还是阿诗玛?”小玉一边跑一边八卦的问。 “你问这么多干嘛。” “小玉想知道嘛。” 真是一匹神马呀。八卦之心如此旺盛。 “吃你的巧克力吧。”原天承赶紧变出一大块,塞进她嘴里。 公主出嫁,自然是盛大隆重。昔日文成公主入藏,除了携带着丰厚的嫁妆外,还带有大量的书籍、乐器、绢帛和粮食种子。组成成员除文成公主陪嫁的侍婢外,还有一批文士、乐师和农技人员,几乎就象是一个“文化访问团”和“农技队”。 如今寿安公主比文成公主更尊贵。好歹她名义上是真正的唐明皇闺女,比文成公主这干闺女身份,强太多了。所以规格更上档次。不但有五百金吾卫护送,还有一千多的各种随从,再加上侍女太监,整支队伍足有两千多人。 带队的不是原天承。 李隆基让温小怜做吉祥物,原天承是温小怜的男人,自然是陪着吉祥物的。而且自己闺女也喜欢这假和尚,反正是一锤子买卖,送走就完事了,也就让虫娘满意满意。 原天承是作为搭配给扔到队伍里面的。 真正的行军总管是太监王洛卿。 原天承对于遇到的人,都会先搜搜他老底。一搜之下,发现此人不简单。 安史之乱时候,唐明皇逃离长安,派遣王洛卿打前站。结果这小子到了咸阳,跟当地县令一说,这大唐啊,完了。于是俩人都一起跑了,不管逃难的皇帝死活。 从这事可见此人非常薄情。 唐玄宗在逃难中命他打前站,是非常信任此人的表现,否则这么大事怎么不派别人呢。可这人平时拿够了圣人的好处,真遇到危险了,拍屁股跑了。 属白眼狼的,养不熟。 但是既然派他,就说明他能任事。就是很能干。 鲜于仲通败于南诏,不只是他本身没能力,也因为监门将军不行。所以这一次李隆基派王洛卿当监门将军。 当然这是等他们取到安西的兵马之后。现在也没有兵马,只是带着送公主的队伍,走在大唐境内,所以对于王洛卿来说,没什么困难。 不知道文成公主入藏是什么心情,反正寿安公主死了的心都有。 一到驿站,她就派侍女把原天承叫到自己的卧室。 “公主,你要干嘛?”原天承一进屋,就被李虫娘抓住领子压在墙上。 寿安公主从腰上抽出一把匕首,明晃晃,亮晶晶,寒光四射。这是真能杀猪宰羊的,不是作法的木头玩意。 “公主,三思呀,就算你不想嫁人,也不要轻生呀。” “呸!谁说我要轻生了?我要宰了你,然后再自杀。” “可别,”原天承连忙把她双手抓住,拿过匕首扔到一旁说道:“有什么过不去的大事呀。再说我也不想死。” “穆桂英都要嫁给别人了,杨宗保为什么还要活着?你得死!” 这入戏太深了。 原天承完全理解李虫娘此时的心情。要知道他演的戏曲就好像后世的电影。而自己已经成了男主角,至少在公主眼里是天皇巨星了。 哪个女儿不怀春呢?公主自然的就把自己带入了穆桂英的角色,可是现实大逆转,她简直快被逼疯了。 但是自己还没活够呢,不能跟着她一起疯啊。 “公主,你听我说。” “我不要做公主,我要做穆桂英。” “……”原天承心说隔壁就有一个穆桂英,你这再来一个,那杨宗保娶谁啊。得了,安慰安慰大公主吧。 “虫娘,”原天承语气突然温柔起来,“别做傻事啊。有什么委屈,跟我说。” 不论从哪方面来说,也不能让寿安公主走绝路啊。 “小和尚,我不想嫁给别人,我要嫁给你!”到这个时候了,寿安公主再也不隐瞒自己感情了。 “你早说啊,现在也来不及了。” “不,来得及。我们私奔吧。”寿安公主看原天承没拒绝,顿时双眼放光:“我有钱,咱们今晚就走。” “去哪?” “去我娘的故乡。拓折城。” 没想到公主都计划好了,这贼精的公主,真不是说说就算的呀。 见原天承不说话,李虫娘一把抱住他,说道:“等我们在那落了脚,再派人把二妹三妹接来,还有阿诗玛。” 原天承知道这时候公主的脑袋绝对一根筋,说什么别的,她都不会听的。实际上原天承也有些喜欢虫娘。虽然脾气古怪点,但是别有风韵。尤其那淡蓝的眼睛,雪白的肌肤,高耸的双峰。 他觉得这绝对超过小葱和小怜以及阿诗玛。就是比玉环都大一号。简直是童颜巨乳的代表。 嗨,又胡思乱想了。 原天承发现自己最近有点莫名奇妙,很容易被勾起欲望。这怎么回事呢?之前都好好的呀。 “虫娘,咱们从长计议,从长计议。” “小和尚,我不管。我肯定是不会嫁给别人的,如果你不肯,那我一刀捅死你,再一刀捅死自己。穆桂英不活了,杨宗保也没必要活着。” 这观众比演员还投入,真头疼。 正牌的穆桂英如今正运筹帷幄,好不得意。 作为征南大元帅,去讨伐南诏,那南诏的圣女能不来讨好她吗。阿诗玛不得不跟小怜挤在床上,说着小话。 “阿姐,你不能不打我们吗?”阿诗玛求着小怜。 “阿诗玛呀,打不打南诏,是圣人的吩咐,我也做不得主。可打到什么地步,小怜是大元帅,自然是有分寸的。” 圣女自然不是糊涂人,连忙拉着小怜的肩膀求道:“阿姐,你说,阿诗玛能给你做什么,阿姐说的,阿诗玛定然做到。” 小怜笑嘻嘻说道:“阿诗玛,阿姐也不缺什么,我只问你一件事,你那晚为什么跟大房比屁股大小。” 这是小怜一直奇怪的地方。难道这圣女真有神通不成?她和小葱私下说的话,这小娘子怎么知道?如果她真有神通的话,那以后自己和小葱岂不是都要受她欺负了。 如今拿捏住她,自然要问个清楚。 阿诗玛心里犹豫了。这是原天承和她的小秘密。虽然原天承没有禁止她泄露出来,可是郎君自己都没跟两位娘子提起,自然是不想她们知道的。 若是知道了,岂不是闹翻了天。自己郎君是神仙,这多少都会让娘子们吃惊。但是更要命的是,既然郎君是神仙,会飞,都带着阿诗玛飞了好多次了,怎么就不飞回来看看两位娘子呢。 这样一来,岂不是把郎君卖了吗。 小怜轻轻哼了一声,道:“阿诗玛,不要给阿姐耍心眼。别忘了阿姐现在可是征南大元帅。郎君不过是司马,还要听阿姐的呢。阿姐是穆桂英,他是杨宗保,在军中,你说是不是杨宗保要听穆桂英的呀?” 阿诗玛自然也是看过这出戏的了。于是决定下来,为了族人,出卖郎君吧。反正小葱和小怜也不会咬掉郎君一块肉的。 阿诗玛是圣女,她的水平远超一般的女子,所以讲起来更是精彩。从遇到原天承开始到坐飞船,一件件一桩桩都讲给了小怜。 直把温小怜听的目瞪口呆。原来就觉得郎君很厉害,厉害的不似常人,可真没想到他是神仙呀。竟然真的是在天上和阿诗玛看着我们姐妹聊天。 哎,都怪自己糊涂。看这戒指,在玉里面雕刻出自己的美丽形象,而戒面一点不破损,还光滑无比。只能是神仙手段,凡人哪能做的出来呢。 不只是自己,小葱和阿诗玛每人都有一个。开始她还以为是郎君在青州做好带来的,现在听阿诗玛一说,才知道郎君随手就能变出来呀。 这真是太出乎小怜的意料了。 自己竟然嫁给了神仙。这时空的人本来就大部分都信神仙,只是程度深浅而已。不断见识过原天承带来的奇迹之后,再听阿诗玛如此一说,她实在是不得不信。 她的心里七上八下的,一时想起从前,一时又想着以后,竟然忘记了找原天承算账。既然会飞,为什么不常常从青州飞回长安看自己呢。 幸亏原天承做事谨慎,每晚都让阿诗玛睡过去,自己才飞长安。这要是让小怜知道自己几乎夜夜回长安,可是偏偏没去看她,岂不是家宅大爆炸呀。 做人谨慎,才是家庭幸福的根本。 小怜正胡思乱想着,就听侍女来报,有人请见。 杨国忠当日顺着圣人的意思,提出个行军司马的主意。实际他是想把自己的人派进去。虽然不能当什么大元帅,但是军功章也得有我一点呀。可没想到李隆基直接把这位置给了假和尚了。 国舅可不是轻易放弃的人,于是死说活说,把自己的大儿子:杨暄,掺和到队伍里面,做个行军判官。 杨国忠跟著名美男张易之有很亲的血缘关系,所以他儿子相貌也不差。 杨暄从小就是漂亮小子,现在成了风流俏郎君,在京城很有一番名号。人长的好,背景又强。杨国忠是他爹,杨贵妃是他姑姑,圣人就是他姑父了。所以几乎在京城横着走路。 《穆桂英大破天门阵》他自然是看了得。不但看了,而且看了好多遍。那穆桂英就好像天仙一样,印在了他心里。可说是看进去拔不出了。 虽然穆桂英名花有主了,但是杨暄不怕。他是谁?国舅的儿子,这大唐有他怕的吗?温小怜不过嫁了个司马,司马是什么玩意,满大街都是,能跟国舅儿子比吗。 这不队伍刚出城,在第一个驿站歇下,他就忍不住来找温小怜了。 温小怜自然不认识他,但是现在她身份变了,不是深闺妇人,是征南大元帅,当然得见人了。 杨暄和小怜没说多久,就开始动手动脚。 小怜也没客气,一脚就把小杨从屋里踹到了庭院。 “哎呦,疼死我了。”杨暄哪受过这个呀,从小到大,谁敢动他一个指头,如今被一个小娘子给踹了,这不只是面子问题,而是真的疼啊。 他指着屋门骂道:“温小怜,别给脸不要脸,知道某是谁吗?” 寿安公主和小怜是一个院落的不同房间。原天承听到外面乱了,立刻走了出来。一见杨暄撒野,顿时上去左右两个嘴巴。立刻杨暄就叫不出来了。 原天承的手劲,可不是温小怜比的了的。 杨暄半张脸肿的跟包子似的。打也打不过眼前人,骂,也骂不出来,嘴都肿的堵上了。好汉不吃眼前亏,他倒是明白事,爬起来赶紧跑出了院子。 “郎君,你来,奴有事问你。”小怜气哼哼对着原天承的说道。 她才懒得理别人呢。什么杨国舅张果老的。我相公是神仙,神仙,明白吗,还怕你们这些凡夫俗子? 现在小怜有更要紧的事情做,得跟郎君好好算算账,凭什么偏心。告诉阿诗玛却不告诉我们姐妹俩。 好歹我们也是大房二房呢。 今天是原天承的受难日。从出门小玉就闹,接着寿安公主闹,现在,终于轮到小怜闹了。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五十九章 雷劈 总算把所有该安慰的都安慰过。让小怜和阿诗玛都满意的睡去,原天承就偷偷进了虫娘的房子。 他倒不是想意图不轨,要是想做坏事就不用偷偷的了,寿安公主巴不得的。 原天承今晚要去大明宫看玉环,怕万一半夜虫娘想自己,乱来坏事,所以偷进来给她一针,让她老实睡了再说。 好几天没见到玉环了,这一见面,两人都忍不住胡天胡地一番。直到喂饱了贵妃,原天承才懒洋洋的躺倒床上,问道:“真真,我一直想问你一句话,为什么你觉得我飞来飞去很正常呢?” 既然已经被阿诗玛卖了,他也就想多问问。自己经常从青州飞来长安,白天走晚上回,跟上班似的,贵妃怎么不疑心呢? “大和尚是奴的神仙,飞来飞去才正常吗。” “真真,你真的觉得我是神仙吗?” “当然了,会飞的人难道还不是神仙吗?” “你相信神仙?” “大和尚,奴不是相信神仙,是见过神仙的。现在有你这个活神仙,之前,在奴奴小时候,跟着家人去凌云观,在后院玩的时候,有个老尼就是神仙。” “她会飞?” “是呀,奴奴正在草里捉虫子,老神仙不知道怎么就站在我面前了。她摸了摸奴的头顶,说奴奴是有机缘的人,要奴好好把握。然后就飞走了。后来,奴奴屁股上,大和尚你也看到了,就多了个太极图。这么多年只是浅浅的,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可是自从被郎君要了奴的身子之后,那里越来越清楚,郎君你看,都这样了。”说着把屁股抬起来给情郎看。 原天承惊讶的合不拢嘴。这年头流行纹身。小怜和小葱都要去纹,被原天承死活制止了。 杨玉环屁股上那太极图,铜钱大小,正在两瓣交合的地方,黑白相映,完美异常。他原来以为是玉环自己纹的,绝没想到是被神仙赐的啊。难怪跟活的似的,一天一天变得越来越清晰诱人。 那太极图每每让他一见之下,兴奋异常。所以在几个女人中,虽然玉环不是他妻妾,但却是陪他时间最多的。 “你说那人飞了?怎么飞的?”虽然太极图使人吃惊,但更吃惊的还是会飞的尼姑。 “飞了就是飞了啊,还怎么飞呀。就是上天上去了。” 原天承没法用魔术来骗自己了。谁吃饱了撑的弄一套大场面,就为骗一小女孩啊。再说那太极图,正在玉环的屁股上,自己几乎每天都抚摸着,这也不是魔术能弄的出来的呀。 难怪她不为自己惊奇,感情人家早见过神仙了。 可是自己真不是神仙啊。虽然阿诗玛觉得自己是,连带着小怜也信了。 算了,不说这些,这种东西就跟小玉似的,就摆在眼前,但死活想不明白。 “嗯,真真,这次去安西,再去吐蕃,南诏,时间会比较久。就不能老回来陪你了。” “不行,大和尚,奴奴要你,每天都要。” 原天承心说你也不能每天都要啊,做人不能心太贪。不是他不想回来,而是这次不同往常,他是去打仗的。战场形势瞬息万变,万一敌人半夜偷营,杨宗保不在,跑老窝会情人去了,只丢下穆桂英,那岂不是把老婆给扔了吗。 “这次是去打仗,不能随便跑。真真听话。” “嗯,不要每天,也要三五天回来看奴一次。”杨玉环也知道事情轻重,所以难得的没闹小脾气,反倒认真的说道:“大和尚,这次出去,万万小心。虽然你是神仙,可是也别大意。” “我会的。” “可惜我做不了那穆氏桂英,要不就陪着我的宗保一起上阵杀敌了。奴真想和大和尚一起,大破那天门阵。” 每个女儿家都有做明星的梦呀。 “破天门阵,以后,有机会。”原天承打着马虎眼,问道:“这次带队的太监,王洛卿,真真了解他吗?” “他呀,能办事,但不敢担责任,可有好处绝不让。” 一针见血啊。这贵妃真是神人。原天承是从后世来的,他对王洛卿的认识,是因为此人做了那么缺德的事,才发现这太监本性。而贵妃完全不知道后来要发生什么,却能准确的看出此人的优缺点,真不愧是名垂千古的美人。 “具体事情可以让他去干,真正拿主意的时候,大和尚你要把握好。安西兵强马壮,但是在西域太久时间,朝廷都有点调动不了他们。夫蒙灵察和高仙芝素来不和,或许郎君可以利用这点。他们俩人手下都有能征善战的将领,只是对于朝廷的征调,肯定不会把最强兵马交出来。” 杨玉环此时哪还有一丝弱女子的神态,完全是睥睨天下,指点江山的女王。 “大和尚,奴要你领这支兵马。王洛卿肯定是没用的。安西的将领,即使被带离本地,也不会完全听命朝廷,所以奴要你把这支兵马彻底抓在手里。这都是百战精兵,日后不论哪边有事,有我的大和尚带兵,奴才可以把心放在肚子里。” 有压力了。他必须抓紧时间。 原天承牵挂着一件事,所以路上尽量快的向前赶路。 天宝十年有一场重要的战争,就是怛罗斯战役。这场战役被西方历史吹的非常重要,因为他们打败了唐军,好像从此就怎么怎么了。可实际上这场战争的胜败影响不大。如今的大唐好像一头怪兽,别人咬了它一块肉,它反身一爪子能拍掉对手满嘴牙。 就是因为大唐实际上失败非常少,所以一次失败就被对手的后人吹上天了。 要是换了“我大清”,打败仗就跟吃饺子似的,哪年不得来几顿十几顿啊。所以败得再惨,都是寻常,不值一提。 看看“我大清”签订的那些不平等条约,哪一条放在唐朝,皇帝都得下台。可“我大清”乐此不疲,一本接一本的签,就跟小说连载似的,终于把自己玩完蛋了。 如果怛罗斯之战真败的如西方吹嘘的那样,怎么大唐没任何感觉呢。当时的主将高仙芝,直到安史之乱时候还是受重用的。 如果原天承在后世,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读这些资料,自然可以冷静的分析得失,反正跟自己无关。可是现在不行啊。他要去安西调兵,如果赶上败仗之后,哪里还有兵能调动。所以必须拼命的赶路。 史书上记载这一场战争发生的时间大概在八月份,可是原天承对历史记载的时间越来越不相信了。 史书上还没有寿安公主和亲这一章呢,现在不也发生了吗。 因此付出了不菲的一笔贿赂,让王洛卿同意加快行军速度。 有钱赚,干嘛不赚。王洛卿是做监门将军的,可见身体很不错,完全不在意行军的辛苦。 可杨暄就不行了。他是一花花太岁,平日里养尊处优,提笼架鸟。当然,现在还不流行这个,要等到“我大清”才遍地八旗子弟,提笼架鸟混吃等死。 杨暄很有怨言。没事慢慢溜达吧,急什么呀。这一路最好有驿站就歇,有州县就停。不为别的,只为那些小官送上的贿赂,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呢。 现如今穿州过县的赶,累的贼死不说,这收入可是大笔缩水了。不过王洛卿是太监,根本不需要买他一个国舅儿子的帐,所以杨暄把全部的恼恨都集中在原天承身上了。 谁让你撺掇太监快走的。还揍了本大郎一顿。最不可饶恕的,竟然有那么漂亮的小娘子。是可忍孰不可忍。 杨暄也是个有心人,时机不到,也不造次。上次估计错了,本以为小司马会怕自己这国舅家的大郎,结果被两耳光打清醒了。原来这假和尚根本没把自己放在眼里。自此蛰伏起来,等待报仇的机会。 小怜一直缠着郎君,要飞天上去看看。阿诗玛都飞了好几次了,自己一次都没有飞过,太不公平。不过现在是大队行军,她又是征南大元帅,没办法偷偷跑开,所以这想法就一直变不成现实。 人来人往的,怎么飞啊。 于是只好使劲勒索郎君,终于原天承掏出两瓶玻璃香水,才算暂时安抚住小怜。当然也不能忘了阿诗玛。厚此薄彼,家宅不宁啊。 自然,虫娘也是有的。 寿安公主每天都把他拉到自己寝处,总是先把刀子掏出来给他看看。再三重申,她是认真的,如果小和尚不能娶她,她就先一刀捅死负心的杨宗保,再自己抹脖子,做个为情赴死的穆桂英。 原天承知道这小娘子脾气暴躁,又是旅途上,真不敢得罪她,只能顺着她意思来。现在出了京城,圣人都不在眼前了,实际上这队伍里面,寿安公主才是老大。 不过虫娘虽然芳心早就许了又许了,却守身如玉,摸摸捏捏可以,但是最后一道防线却守住,非要原天承明媒正娶,才肯洞房,这倒是把小和尚弄得很尴尬。生气之下,要不就找征南大元帅,要不就找阿诗玛,偶尔还半夜飞回长安,找玉环败火。丢下寿安公主自己苦熬。 一路向西,走了快一个月,终于来到了安西。但是高仙芝已经带着大军出发了。后世一直没有确定怛罗斯之战的具体位置,这一世倒是简单了,有向导直接带着原天承一行去找高仙芝了。 因为是圣人的旨意,不能拖延。 于是再次开拔,到了安勒城,一行人停了下来。天已经黑了,明天就能赶上高仙芝大军了,所以总算是松了口气。 怛罗斯之战,是高仙芝带着联军去打黑衣大食,也就是后世的阿拉伯国家。可见当时中国人的实力多强。 这一仗高仙芝如果打赢了,再推过去,就到了波斯湾,快能开采石油了。 今夜,当地官员大摆筵席。朝廷来人了,还是公主,这可是多少年没有的事情啊。安勒这地方,已经是靠边的不能靠边了。如今大唐公主驾到,能不受宠若惊吗。 边塞的饮食和长安完全不同,很有一番豪气,结果大伙都喝多了。原天承也不例外,一直睡到大中午了,才有人告诉他,公主不见了。 这下把他急坏了。 这怎么茬啊。怎么说不见就不见呢。赶紧找人问,结果说是公主大早上就起来离了营地,带着几十个侍女太监,乘着马车,向拓折城去了。 原天承明白了。 李虫娘的姥姥家,就在拓折城呀。开始公主计划私奔时候,不就是以这里为目的地吗。 原天承现在站的地方,是西域。这地方民族成分非常复杂。虫娘的生母曹野那姬,是昭武九姓后人,昭武九姓就是本地人,当然到了长安就是少数民族了。 李虫娘到了这里,离姥姥家那么近,当然要去看看了。可她是公主,没意识到这里是前线不是京城,会有危险。 再说一直是大唐揍人,就是战线一直向外推,战线以内,大部分时候都是安全的。 她知道如果自己跟原天承说,他肯定不会让自己去的,可她长这么大还从没去看过娘的故乡呢。今天是这一生中唯一的一次机会,所以就偷偷出发了。 寿安公主这脾气,自然是想起就做了。原天承不在,谁敢拦她。 等原天承醒了,才发现公主早跑半天了。这可把他急坏了。他准备让大家就在安勒城驻扎,自己和王洛卿先去高仙芝队伍里面。 因为自己来到这个时空,也不知道会带来什么变化,所以原天承准备先看看实际情况再说,可谁知道公主又作死。 原天承马上吩咐大家好好等着,自己骑上小玉去追公主。 安勒城向前不远,道路分为两个方向,一边就是去怛罗斯,一边去拓折城,这要是弄不好唐军真的按照历史轨迹溃败了,岂不是正被寿安公主遇上。 原天承可是知道军队的可怕的。 人上一万,无边无沿。据说这场战斗两边投入的兵马都达到了十几万,一旦溃败下来,那就如黄河决堤,完全无法阻挡。 任何人在溃兵逃跑的路上,都会被踩成肉泥。 据史书记载,当时的大将李嗣业逃跑时候,竟然是挥着陌刀斩杀了挡在自己前面的友军,才逃出来的。 原天承一想起公主在溃兵中的可怕情景,浑身都冒冷汗。这不是找死吗。 他一离开了众人视线,就召唤小强变出飞船,拉着小玉钻进飞船,也不理小玉十万分好奇的询问,立刻爬升。站的高看得远,飞的高看得就更远了。 一看之下,只惊得原天承魂飞魄散。 唐军已经败了。 滚滚的烟尘下,败退的唐军顺着道路向安勒城撤去。 在后面不远,是黑衣大食的追兵。 而寿安公主好死不死的竟然从一条小路转过来,正插在这空当中。 显然寿安公主也发现了情势不妙,赶紧指挥着掉头。可她的手下不是宫女就是太监,梳头还行,掉头,不会。 看着不远处挥着雪亮马刀的大食人,他们腿脚都软了,甚至有几个直接瘫倒地上,别说掉头了,走路都不会了。 原天承急的目瞪欲裂,立刻操纵着飞船压下去,接虫娘脱困。可谁知飞到一半,突然飞船失去了控制,翻滚着跌到一处山头。 只把原天承跌的头晕眼花。 “天承,这块空间,好像我不能飞行。”小强平静的说道。好像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原天承也没时间问它为什么,眼看黑衣大食的兵马就要冲上来淹没寿安公主了,他立刻变出了狙击枪,把能量调到最大。 想也不想的的一枪打了下去。 他这次射出的是最高最大的能量团。就好比后世的炮弹,足以把这些冷兵器时代士兵炸的找不着北。 他要学习后世对越反击战时候的火墙战术,用大炮在自己人守卫的高地旁边连续不断的轰炸,不让半个敌人接近高地。 有小强源源不断的输出,他可以做到比炮兵更好。 可小玉焦急的叫道:“哥哥,现在不能用法宝,千万别用,快收起来。” 原天承哪有心思跟她废话,形势万分危急,虫娘就要被大军淹没了。原天承想也不想就打出了一串炮弹。 半空中莫名其妙的响起一阵声音,好像是压抑的的雷声,没等原天承反应过来,晴空万里的天上,突然劈过一道闪电。好像一把巨大的铁锤,一锤就砸在原天承头上。 顿时原天承就浑身冒烟,晕死了过去。 接着一波又一波的炸雷响起,只吓得地上两国军队都停下了脚步。战战兢兢。以为神仙发怒了。 这雷声太大了,而且是天上没有半缕云彩,就凭空传来阵阵雷声,只震的各个肝胆欲裂。 原天承的炮弹却在雷声中消失于无形,完全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就好像从未存在一样。 “天承!” “哥哥!” 小强和小玉同时叫起来。 紧急治疗。小强开动所有功能,立刻又正骨又注射。反正原天承已经习惯被揍成破烂了。 小玉也伸出舌头不断的舔着原天承。 这次原天承活的快,不过几秒钟,就苏醒过来。瞬间,就明白了自己的处境。 怎么又被揍了。而且还不知道是谁揍得。正疑惑间,却听小玉说道:“哥哥,这时候不能用法力的,会遭雷劈的。只能动手。” “你不早说。”原天承怒道。 “小玉说了,你不听。” 原天承没时间跟小玉计较,连忙爬起来向地上看去。只见雷声过后,地面上大食的追兵毫无损伤,自己的炮弹就好像没发射过一样。 难道小玉说的,不能动用法力,就是不能用小强?难怪小强从空中摔了下来。这地方如此奇怪啊。 怎么办?大食的兵马已经接近了寿安公主的车驾。一群猥琐的士兵挥舞着弯刀,狂叫着冲了过来,已经有几个太监被他们砍得四分五裂。 原天承目呲尽裂,再不能耽误了。再过一分钟,公主就没命了。 “小玉,跟我冲。” 原天承骑上马,想也不想迎着敌军冲上去。 寿安公主已经绝望了。她没想到自己会落在敌人手里,眼见着四面八方的大胡子士兵涌过来,一个个挥着带血的弯刀,狞笑着。 她抽出了自己的匕首。 永别了,小和尚。来世再做夫妻吧。 寿安公主正要自尽以保贞洁,却听原天承高声叫道:“虫娘!我来了!” 寿安公主听到这熟悉的声音,身上好容易积攒的力气瞬间消失无踪,用仅有的一丝气力扭头看过去,却见一个年轻的将军,银盔银甲,胯下一匹神奇的白马,手中一杆长枪,如飞一般冲了过来。 却不是自己的杨宗保,又是何人? “宗保!”虫娘勉力叫道。 “……”原天承大汗,都这时候了还入戏。 他没想到小玉这么快,从山上到山下足有一千多米,可在小玉眼里,好像一跨步就到了。而且小强不知什么时候变出了一身盔甲,披挂在他身上。 这可是自己没设计过的。之前小强的能量罩保护,是肉眼看不到的,自己完全不需要这种盔甲啊。 不知道小强怎么想的,这一身盔甲披上之后,又变出一杆长枪。 原天承单枪匹马,闯了过来。 这时候,一阵箭雨射来,原天承倒是没事,可寿安公主却身上着了五六箭,顿时倒在车上,鲜血染红了全身。 “虫娘!”原天承炸雷一般的一声狂吼,只震的眼前敌兵一呆,接着就感觉身体很爽。低头一看,一杆银枪穿透了他的胸膛,把他挑在空中。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六十章 治愈 这时候的道路大都顺水依山而来。 原天承就站在河畔。两边是高耸的山峰,身后是生死不明的寿安公主,眼前是黑压压一片的大食人。 他就好像一粒珍珠,挡在一群正在赶路的行军蚁面前。敌人犹如连绵不绝的河水,一波又一波的冲过来,原天承就像扎根在大地上的礁石,半步不退。 所有冲到他面前的敌人全被银枪扎透胸膛,然后远远的挑飞。 此刻的原天承,毫无畏惧,心里没有惊没有乱,面对上下左右砍过来的兵刃,不挡不避,任由他们砍在自己身上。 这时空的冷兵器,对自己完全没有杀伤力。砍在盔甲上,连一道白印都留不下。 有长得矮的大食人,够不到马上的原天承,就去砍马腿。结果全被小玉踢飞了。 原天承知道,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所以心无杂念,纵然在万万千千人马围困中,他一杆长枪只攻不守,杀的敌人魂飞胆丧。 枪如流水,从一个人的胸口穿过,又刺向另一个人咽喉。在大食人眼里看来,他们面前站着的不是人,而是一个怪物。 银盔银甲银枪银马,牢牢挡在前进的路上。 每一枪击出,必带走一条人命。短短的时间,原天承已经杀掉了好几百大食人了。 冲在最前面的敌兵,都是最强悍最不怕死的人。可不怕死是因为有可能不死,可能战胜对手,才有勇气。如今面对一个死神一般的人,别说砍死他砍伤他,就连他的马都砍不到。 如果没有一丝胜算,再有勇气的人也会失去信心。 可战场非是寻常。前面挡住,后面还在一波一波的涌过来,原天承似乎有着无穷无尽的劲力,来者不拒,一枪一个。 在原天承眼前,突然跳跃出一些古怪的东西。 他发现一枪扎下去,穿透了敌人心脏,带走一条人命的时候,偶尔会有自己不能理解的现象出现。好像从这新鲜的死人身上会飘出一些东西。 好像黑烟,又好像白雾,可这绝不是黑烟白雾,原天承意识到,这些东西很奇妙,是肉眼看不到的,好像是灵魂才能感受的到。 “哥哥快看。”小玉欣喜的叫道。 看这些?这些黑烟白雾稍纵即逝。几乎还没能看明白是什么,就消失不见了。 原天承突然意识到,小玉让自己看这些,这不就是一切奇迹的关键吗? 可是这些东西只在人刚死的那一刻出现,而且还不是每个死人都有。他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人了,可是只有不到十个人死后出现异像。 这些黑烟白雾绝不是人世间的东西。这个时空的真相,莫不是就在这里? 原天承狂吼一声,手中枪变成一把陌刀。挥舞的如同后世电锯一般,顶着敌兵就冲了上去。 这一下就好像手术刀切割烂肉,再多的大食兵都只是干枯的木头,只要沾上一点刀光,顿时碎骨乱飞。 原天承已经忘记了一切,随着自己化身杀戮机器,他眼前的黑烟和白雾越来越多,偶尔有一缕,似乎能让他看明白什么,可又消失的那么快,转眼跑的无影无踪。 原天承心急如焚。这就好像是站在宝藏门口,钥匙却在水里飘荡,只要捞出来就能打开门,可不论自己怎么努力,钥匙就在水中东躲西藏。 原天承使出最后一丝力气,陌刀真如螺旋桨一般,以自己为轴心,狂转着冲向人群。哪里人多冲哪里。 成千上万的行军蚁,可以吃掉路上的一切。从老虎到老鼠,都不能阻挡行军蚁分毫。但如今他们遇到了一团火。即使它们想吃,却根本无处下嘴。 这团火好似永远不会停歇,开始还只是挡在它们面前,如今竟然冲入队伍的腹地。所过之处,连一具完整的尸体都没留下,剩下最大的一块不过是半个脑袋。 这不是人,这是希里斑,是死神呀。 怛罗斯之败,根本原因在于唐军的内部出了叛徒。此时的唐朝军队,有点像后世的联合国军,以唐军为主体,带领一堆仆从国军队。 可是高仙芝之前就打了石国,得罪了本地民族。那么你一边揍人家,一边要人家给你卖命,哪有这样的好事。 冷兵器时间的战争,队形战阵很重要。 唐军的陌刀号称雄冠天下,无坚不摧。可是再锋利的刀,也要砍到人才能见血。如果敌人在远处放弓箭,几十米之外,陌刀兵不是只能干挨打吗。 实际就是只能干挨打。这是一个客观事实,谁也不能扛着几十米的刀。即使有这么大的劲头,还没有这么高的科技呢,能把刀子做到几十米。 因此在远程上,双方互相射箭时候,陌刀兵就需要队友用盾牌挡在前面,抵御敌人的弓箭。 今次坏就坏在这里。因为盾牌兵是辅助兵种,一般都是外族担当。结果这次的外族直接叛变了。这还怎么打。 因为陌刀兵是远程攻击武器。一丈之外。如今敌人就在自己身边,抽出刀子就砍,陌刀兵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陌刀太长了。 这下唐军的阵型立刻完蛋了。陌刀就好像唐军的刀锋,排兵布阵就是以这个为中心的。如今中心没了,那根本没法打。只能败下去。 战场是残酷的。就如赤壁之战,曹操号称多少万大军,一把火能烧掉多少?可败势一成,神仙也没法挽回局势。只有跑。 因为自己这方面杀人的刀子断了,后面就剩下辅助兵种,什么手啊胳膊的,这都是握刀的,用手去抗敌人的刀,无疑是犯傻。所以只能跑。 跑到自己老窝,再重整旗鼓。 李晟是领着部下断后的。 唐军虽然败了,可百战之兵,败而不乱。大队人马过去之后,李晟引着一路精兵且战且走,阻挡对方的势头。 如今他正站在自己马上,看的瞠目结舌。 这还是人吗。 一人一马,顶在万千大食人前面,不但不退,反倒杀进去了。就好像一根烧红的铁棍,在一堆肥肉里面乱捅似的。 大食人竟然毫无办法。开始还有一波一波的士兵堆上来,刀枪弓箭,无数种兵器杀过来。可是李晟眼看着这些全无用处。那银盔银甲的将军,好像真正的神兵神将,一匹马一条枪,在万马从中杀的好不自在。 李晟都看傻了。这是在打仗吗,我怎么看他好像在踏青呢。 李晟是真正的军人,看了片刻,顿时明白这是千载难逢的良机呀。从古至今,战场上一旦溃败,根本不可能止住,只能拼命的撤,一直撤到安全地方,脱离接触后,再从新整军。 如今竟然出现了一个神人,单枪匹马把大食人的追兵给挡住了。不但挡住了,而且他已经开始追赶大食人了。 追赶,看似不可思议,但的确,这人正在追赶着大食人。那些黑衣大食全都调转了马头,开始疯狂的逃窜。 绝对的好机会啊。 李晟立刻大呼一声:“儿郎们,跟某厮杀!” 断后的唐军也都看到了这一幕,各个都跟看神仙似的。听到李晟下令,顿时抽出刀来,嚎叫着冲了过去。 被人追的九死一生,如今大逆转,能反身追人了。这群老兵都跟打了鸡血似的,一个顶两杀上阵去。 “天承,寿安公主情况不妙。”小强提醒道。 原天承突然醒悟过来。刚才他好像进入了一个奇妙的境地,外界所有的一切,都被他丢在脑后。只有眼前的死亡,从死亡里飘出的一缕缕黑烟白雾,让他如痴如醉。 也不知自己杀了多久,杀了多少人,突然听到小强的话,他才从那古怪的氛围里面醒过来,想起了虫娘。 啊,也不知自己厮杀了多久,虫娘身上中了五六箭,可千万别有事。 原天承发现自己已经追出去好几百米了,身后是一片尸山血海。这都是自己杀的?他感觉到有点不可思议。怎么死了这么多人呢。 虽然他前世接受过训练,杀过人,但是骤然见到这么多人,几乎有几千了吧。他也有点心神恍惚。 不理追杀大食人的唐军,他赶紧跑到虫娘跟前。 虫娘倒卧在车上,前胸,后背,大腿,都插着箭。乍一看跟小刺猬似的。 原天承知道她暂时没有危险,否则小强早提醒自己了。这地方到处都是死尸,说血流成河都是轻的,他感觉自己就走在血豆腐上。 不适合做医院啊。 于是原天承抱起虫娘,指着左边的山峰说道:“小玉,咱们过去。” 离开了修罗地狱,原天承感觉好多了。 小强给虫娘做个检查,这小娘子真是命大,没一处致命伤,虽然有一箭都穿透了她大腿,险些就不用原天承给她圆房了,但还好,该留着的都留下了。 原天承两下就把虫娘脱个精光。这时候还讲究什么啊,救命要紧。就算公主的胸脯再大,也顾不得了。 他按住虫娘的身子,怕她乱动。虽然小强把麻药已经注射进去,但这样从身子里面拔出异物,肯定是不舒服的,免不了有感觉。 箭头眼看着从虫娘身上挤出来。一边拔箭头,小强一边给虫娘输血。 体内清理完了,就是伤口了。这破裂的伤口是个麻烦,弄不好要留疤痕了。原天承正在可惜,就见小玉伸出舌头,不断的去舔虫娘的身子。 原天承大怒道:“你舔她干嘛啊,你也是女人。” “哥哥,你好没道理。刚才要不是我舔你,你怎么会好的这么快。”小玉骄傲的说:“全靠我才治好了你。” 原来小玉的舌头能救命。 原天承摸着自己的脸,不好意思的说道:“呵呵,小玉,哥哥错怪你了。那你舔吧。” 眼见着小玉的舌头过后,伤处就魔术一般,变得光滑如玉,好像之前完全没有受过伤。 原天承大喜,这样子虫娘身上就没有疤痕了。要是她身上疤痕累累,虽然自己不介意,但是以寿安公主的心高气傲,肯定她会生气的。如今可都好了。 李虫娘经过这一通折腾,悠悠的醒来。第一眼看见原天承的脸,心理顿时感到那么的安全。 在他的怀里,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小和尚,我们在哪里呀?” 总算正常了。原天承长长舒了一口气。不叫自己宗保了,算是出戏了。 “虫娘,一切都过去了,没事了。” “啊!”听完这话,没想到寿安公主大叫一声,“小和尚,你的马在干吗?它怎么舔我那里?我怎么没穿衣服呀?羞死我了!” 原来小玉正舔到虫娘的大腿内侧。 这里有一处对穿的伤口,正好贴着大腿根。再不敏感的人,那里也敏感啊。麻药也挡不住,所以虫娘顿时就感觉到了。 一见自己赤身裸体躺在小和尚怀里,双腿张开,那匹白马正舔着自己那里,可把虫娘吓坏了。 又害怕又害羞,可是她却处在麻醉状态中,一动也不能动。 只好大叫。 “快给我穿上衣服,快让你的色马滚开。” “哥哥,臭公主骂我。我不给她治了。让她留一身疤,难看死她。”小玉来脾气了。 “别啊,”原天承一个头两个大。这怎么跟虫娘解释呢,不但没法解释,还得跟小玉好好说话:“公主也不是臭公主,她还是很香的。” “那哥哥来舔。” “……”原天承心说我要是会治病,我早舔了,还用你吗。 “小和尚,你跟谁说话呢,什么臭公主?啊?你在说我臭吗?人家昨天才洗的澡呢。哪里臭了,你闻闻,你闻闻。”虫娘不知道原天承在跟小玉说话啊,只以为他说自己。顿时又羞又怒。 原天承简直要崩溃了。这比杀大食人可难多了。 不过现在不能发脾气。两个都不能得罪。一个是大病初愈的公主。伤口虽然好了大半,可这是伤后,身体元气的恢复还需要好一阵,不能让她生气。另一个是不知深浅的龙女,更没法讲理。万一生气不给虫娘治疗,留下一身疤痕,那不是坑了公主一辈子吗。 “来,吃巧克力。”原天承变出一块巧克力塞进小玉嘴里。 “小和尚,你快让它走啊。”寿安公主着急的快哭了。任谁看到一匹马在自己双腿之间舔来舔去,都会害怕的。万一它来情绪了,咬上一口……。 “就好了,就好了。”原天承把寿安公主的脸转过来,对着自己胸膛,然后塞她嘴里一块巧克力。 “哼!”小玉看到原天承也喂公主吃巧克力,很是生气。这么好吃的东西都应该给自己留着,还给这臭公主,真是没天理。 小玉生气了,要报复! 巧克力的味道,第一次吃的人根本无法抵挡。寿安公主虽然才从生死边缘回来,可现在她躺在情郎怀里,感觉是那么的安全,完全不需要担心什么大食人小黑人。 回味着嘴里甜蜜的味道,虫娘都忘了自己双腿之间还有一匹马在舔呢。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六十一章 高仙芝封常清 怛罗斯战役以大唐出乎意料的反败为胜结束。 大食人溃不成军,被李晟衔尾追杀,斩下无数首级。若不是原天承刀子太快,把人都削成肉片了,那首级还要多。 大败到大胜的逆转,高仙芝几乎不敢相信。他是主帅,眼见自己的陌刀队被阴了,还打什么啊。什么是大将?当机立断;什么是名将?该跑就跑。 高仙芝一马当先就跑了,李嗣业就没他的本事,所以见机慢了点,逼不得已用陌刀砍死了许多挡路的友军,才跑出去。 所以他们都没看到后面的故事。对于李晟的报告,高仙芝根本不信。 在这种情况下,靠一个人挡住一队大军,还能追杀过去,那不是人,那是神。如果有他是神仙的话,还当什么司马啊,干脆直接上天了。 高仙芝到是听到了超级大声的响雷。那是他这辈子从未听过的雷声,而且是晴空霹雳,完全没有乌云,也没有阴天,就在大太阳底下,突然就是一阵雷。 还有那闪电。 这一道闪电的威力,简直把大家吓坏了。即使高仙芝这样的大将,那一瞬间也吓懵了。 这都是从未见过的啊。一道闪电直上直下的劈过来。正常的闪电,也就是树枝的样子,哪有这样跟宫殿里面的顶梁柱似的,从天上直上直下就劈过来。 谁要是在这闪电下面,肯定连根头发都不会剩下。所以李晟说的原司马把大食人得杀血流成河,连一个完整的首级都没有。这不正是闪电干的事吗。 人怎么能把敌人砍成肉沫,他又不是厨子。 这明显是神迹。 所以高仙芝相信是闪电和炸雷打败了大食军队,然后被李晟捡了个便宜,至于原天承,肯定是他用来拉关系的。 李晟在来高仙芝麾下之前,是在王忠嗣手下的。不过王忠嗣在前两年暴毙了。所以李晟辗转来到安西。 他今年才24岁,又是出自别人手下,更加上他太能打了,这样容易抢功,自然不会是高仙芝嫡系。 从这次战败他领着人马被安排断后就明白了。 上阵杀敌抢功轮不到他,但是一旦败了,他就是最倒霉那个。能不能跑的掉,全看运气了。 虽然大唐很少打败仗,但是打仗却不能不安排断后的兵马。他每次就干这个,功劳没有,小命倒是很可能丢掉,这种境地李晟肯定不舒服。 高仙芝也明白李晟的心思。可正是因为他明白李晟心思,所以才更加不信他说的。这不一派胡言吗。如果一个人能顶住大食人马,安西都护府还有必要保留吗? 可是他却不怪李晟。换做是自己,也会如此做的。实际上高仙芝并不缺兵。按照历史来说,怛罗斯一战败了之后,安西都护府依然存在。完全没什么影响。顶多就是不再向西扩展了。 既然不缺兵,那么李晟在这里出头的机会就很渺茫了,所以现在朝廷来人了,领头的是征南大元帅,那大元帅是个女的,是原司马的小妾,所以捧原司马,就是捧大元帅。 这就跟一加一等于二一样,他高仙芝怎么能不清楚呢。 圣人圣旨,正好顺水推舟,把李晟一部送给征南大元帅算了。这样大家都好。皆大欢喜。 原天承当然不知道高仙芝想法,不过李晟这个人他是见过的。在沙场上带人追击大食的,就是他。 本着知己知彼,原天承赶紧查资料。 一看,这李晟还真不是普通人。他出道很早,十八岁就开始从军了。开始跟着王忠嗣,王忠嗣前两年暴毙之后,就不知道此人去哪了。后来的记载是他出现在凤翔军,然后在大历年间才受到重用,或者说是才有了记载。 但是在史料记载里面,此人特别善于打仗,尤其打吐蕃极为出名。直打的吐蕃闻此人之名变色,就好像妇人吓唬小孩说:“别哭了,再哭大老虎来了。” 吐蕃高层对李晟就是如此惧怕。 如今竟然给自己了,真是不知道自己走了什么运道。 可是李晟这人四十多岁之后才出名。不知道是大器晚成还是到那时候才熬到独自领兵。总之李晟是个厉害人,可是现在,才二十多,厉害不厉害就不知道了。 经过昨天一天的休整,今天高仙芝大摆筵席,一来庆功,二来接待朝廷使节。 原司马官职虽小,可身份不同啊。征南大元帅的男人,这必然是可以有个座位的。那杨暄虽然官更小,但是他也身份不同啊,杨国舅的长子,也就有了个座位。 原天承一路牵着小玉,走向宴会场地。对于小玉神奇的治疗功能,他问了又问,不过小玉只会做,却说不出什么,气的原天承恨不得用鞭子抽她几下,可是看小玉那享受的样子,抽她她倒是高兴了,于是他又决定,不抽她了。 “小玉,”原天承问道:“你这么神奇,这么漂亮,从大慈恩寺走了,释窥如方丈也不找你?” “他傻了吧唧的,笨呢,根本不知道我的。”小玉晃着脑袋说道,“跟哥哥在一起时候,小玉才漂亮,平时我才懒得漂亮呢。” 原天承一想也对,那唐三藏都故去一百多年了,释窥如方丈才多大啊,再说他是方丈,估计根本没去过马圈,更不知道白龙马就在自己寺里。 想着想着,原天承突然发现,身边的小玉好像变了一匹马似的,皮肤也不光滑了,毛发也打卷了,眼睛也没神了,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好像谁欠了她多少钱似的。 若说刚才的小玉是美丽可爱的龙女的话,现在就是一个头不梳脸不洗的懒丫头,而且那疲惫的模样,真真让人一看就会躲。 这也太……。 “嘻嘻,”小玉舔着原天承说道:“哥哥,巧克力。” 塞外不同京城,京城的感觉是贵气,这里的氛围是豪壮。 这场意外的大捷让安西军从上到下都喜出望外。高仙芝犒劳全军。 宴请京城使者的地方就在安勒城外,安西军营盘内。军兵一伍又一伍的围着大锅,里面各种肉,被煮的滚香,旁边是大坛子大坛子的酒。 原天承被引入大帐,高仙芝起身跟京城来人见礼。因为寿安公主刚刚伤愈,又被小玉吓得精神状态不好,所以今日就没来。 公主不在,大家都轻松了不少。酒宴就活泼多了。 高仙芝一边的军官都好奇的打量着原天承和温小怜。这是一对神人啊。女的不说了,破天荒的,大唐第一个女元帅。虽然他们都知道这是个虚头,可这名头响亮啊。而且这么漂亮,简直是仙女下凡啊。 这一世的大唐是天下中心,大唐的美女才是最美的。西域胡人再美,都比大唐女人差一截。 这点到了“我大清”就正好掉个。“我大清”专舔洋人屁股。洋人女人,稍微是个人样,“我大清”就觉得美的不得了,而中国女人再美,都不能跟洋女人比。 封常清是高仙芝手下头号干将,尤其擅长文书。京城和安西来往书信先要经过他的手,所以他对长安发生的事情比高仙芝清楚的多。 如今他正打量着原天承。 这假和尚厉害啊。从无名之辈到风生水起,只用了一年时间。不论是谁,用一年时间就进了圣人眼里,这都不简单。 不过怎么看他也就是个白面和尚啊,以一抵万,做梦吧。别说一万个大食兵,就是一万个大蚂蚁也挡不住啊。 封常清的奏折早就想好了。这一场大胜全赖上天显灵,在关键时刻,降下雷霆闪电,把大食兵马打的溃败不堪。可见我大唐有昊天保佑,我圣人是真龙天子。雷霆雨露皆是君恩,安西都护府全体将官兵丁,愿为大唐永驻塞外,开疆裂土。 至于原天承,他提都没提。这和假和尚有什么关系呢。 对于高仙芝把李晟部给原天承的提议,他是支持的。李晟是走王忠嗣路线过来刷军功的,可王忠嗣已经去世了,河西节度使现在是安思顺,李晟又不是安思顺的人。即使他是安思顺的人,又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安西和王忠嗣之前还有些交情,和安思顺可全无瓜葛了。所以把这人推出去,实际对三方都有好处。 封常清明白如今的局面。各个都护府,节度使尾大不掉,可大唐如此庞大,又必须维持住庞大的边军,这矛盾局面让圣人很揪心。 南诏一战是圣人的尝试。虽然朝廷没有消息传来,封常清却断定是败了,而且败得很惨,否则不会突然要和亲,又要调安西的兵马去打南诏。 高仙芝和封常清虽然是封疆大吏,但是安西绝没有自立的本钱。这里粮食和兵器都不能自给自足,勉强能说的,就是马匹足够。可打仗不能只靠马呀,没吃的没盔甲兵器怎么打。 他们并没有谋反的想法,只是想多捞点钱。现在他们已经坐在这个位置了,再向上就是回京当宰相,这对他们没吸引力。 天天对着个皇帝,哪如自己当土皇帝好。 所以高仙芝才不停打打这里,打打那里。第一就是练兵。兵不打仗就不会打了。第二就是抢啊。 战争可不是后世圣母眼里那样,除了打仗没别的。 战争永远意味着死亡杀戮和抢劫。没利益,谁起早啊。高仙芝吃饱了撑的没事就打人家吗。 农业时代和工业时代不同。 工业时代打仗,去抢一个家庭,可能这家连1000元现金都不放,全存银行了。你说抢电视手机?这玩意打下一个工厂全有了。所以抢劫一个家庭没什么意义。 但农业时代的财富就是人口和农产品以及手工业制品。这些东西就在一家一户之中。只要打赢了,战利品大把啊。 大唐那么多胡女,昆仑奴,新罗婢哪里来的? 如今把李晟给了征南大元帅,第一自己也甩个包袱,省的还得想着分他点;第二服从了圣人的命令,免得圣人老对这块不放心;第三李晟也会感激安西给出路。 多个朋友多一条路,何乐不为呢。 于是在大家都满意的情况下,这顿酒喝的畅快淋漓。期间少不了胡女献艺献唱,当然献身也是可以的了。 著名的胡旋舞,小怜是在京师看过的,可到了塞外,再看人家的胡旋舞,这才真是正宗呀。 那一个个胡女几乎不着寸缕,放浪形骸,随着羯鼓声声,四肢柔若无骨又迅捷如风,只勾的人血脉贲张,即使小怜都看着动心,何况在场的男人。 小怜坐在主位不好乱走,只好用眼神示意阿诗玛看紧了郎君,别再勾个胡女进家门。 这时候男女之间风气开放,席间放浪形骸的有的是。不过原天承今天倒是很老实,不只是因为有小怜和阿诗玛在身边,自己不能放纵,更重要的原因是,他现在沉浸入一种莫名的境界,对于周围的声音人浪,已经渐渐不闻了。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六十二章 道 原天承此时不知自己在何处,只知道这是一个漆黑的夜晚,伸手不见五指,天上连星星月亮都没有,脚下似乎没有踩到实地,轻飘飘的。 他想向前迈步,可是竟然不知道哪里是前。 四面八方,都是前方,又都是后方。头顶应该是天,可脚下感觉也不是地。 眼耳鼻舌身意,全没了应该的感觉,他只能靠思想去体会这个世界。 太奇怪了。这是什么地方呢?原天承完全摸不到头脑,自己不是正在筵席上吗? 他试着抬起自己的手。漆黑一团,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把手抬了起来。接着,他想去摸一下自己的脸。看看自己是不是还活着。 突然间,他看到了一截手骨,正在自己眼前,吓了自己一跳。接着猛然想起,这不就是自己的手臂吗。那两截金色的指头,不就是被人揍了之后长出来的吗。 蓦然间,他脑海中跳出一缕黑烟白雾,这怪异的玩意在眼前飘荡着。 原天承不由的伸手去抓。谁知手指刚碰到那黑烟白雾,那一缕东西却钻进了自己手中。顺着手指爬过所有金色部位。 猛然间,原天承脑袋中好像被凿开了一个空间,竟然看见了完全不同的另外一番景象。 就好像黑屋子破了一个洞,虽然只是芝麻粒大小,但是原天承已经能感受到外面的世界,有无限的光明,无限的生机,无限的可能。 原天承大惊。全身几乎不受控制。这才是“道”呀。 他曾经自以为明白什么是“道”,而且在金銮殿,在崔家,都讲过“道”。甚至还说出了“心有灵犀一点通”这样的名句。可是现在看来,自己简直太可笑了。 那算什么“道”啊,全是歪门邪道,完全不是“道”。什么是“道”,今天,这一刻,原天承终于明白了,真正的“道”是什么。 他欣喜若狂,简直要疯了。那一缕黑烟白雾正是世间大道,总算是不虚此生。 什么是道? 道,就是无中生有! 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大家喝的好好的,玩的好好的,可偏有人要没事找事。 杨暄就是这无事生非的人。如今到了安西,忍了一路的气自然要发作了。 “高都护,诸位将军,某从京师而来,不成想赶上安西大捷呀。真是圣人洪福,都护威武,安西兵马神勇,我大唐上天保佑,世代昌盛。” 杨暄团团做个礼。这一番话把整个安西都夸了,高仙芝不由的喜欢。嗯,是个伶俐人。 “今日都护摆下宴饮,有酒有肉,有歌有舞,怎能没有诗。我们这些京城来的人,没上沙场为大唐出力,已是不该,如今就自罚每人作诗一首,为安西大捷贺!” “某提议,某先来!”杨暄也不客气,张嘴就来了一首诗。 逐赏平阳第,鸣笳上苑东。 鸟吟千户竹,蝶舞百花丛。 时攀小山桂,共挹大王风。 坐客无劳起,秦箫曲未终。 这首诗对仗工整,韵味也不错,可却和怛罗斯大捷完全不沾边呀。这明明是男女之情的诗词,而且还是偷情。 在座的不全是武夫,也有文人。因为行旅打仗也要有许多文书来往的,怎可能没有识文断字的呢。著名的诗人岑参就曾在军中做书记,而且巧得不能再巧了,他就是做的安西军书记,并且就在这宴饮之上。 岑参一听,就明白这是杨大郎不知从哪剽窃的一首诗,完全不搭调。 这首诗是张易之写的。不过这首诗明着写平阳,这个汉朝公主,实际上写的却是当时的太平公主。作为武则天的面首,爬到她闺女太平公主的床上,自然不能乱宣扬了。所以他为太平做的这首诗,就只在自己家小范围流传。 杨国忠是他外甥啊,自然知道这诗。 杨暄是杨国忠大儿子,于是也就知道了。今天不管合不合用,拿来再说。张易之一表人才,这人才不只是长的漂亮,人家诗词也可以,总比他杨暄强的多。 他只是要寒碜原天承。我说京城来的人每人一首,那太监不算人,女人可以略过,就剩下原司马了。我这判官都做了,你能不做吗?你做不出来,丢脸,跌份。在你女人面前,当着安西都护府这么多人,让你颜面扫地,方可稍微解解恨。 杨暄做诗了,作为主人的安西一方也得出面。于是叫好之后,岑参说话了。 论文采,他当然是安西第一。 “我为杨大郎和之!” “请!” 君不见走马川行雪海边,平沙莽莽黄入天。 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 随风满地石乱走,匈奴草黄马正肥。 金山西见烟尘飞,汉家大将西出师。 将军金甲夜不脱,半夜军行戈相拨。 风头如刀面如割,马毛带雪汗气蒸。 五花连钱旋作冰,幕中草檄砚水凝。 虏骑闻之应胆慑,料知短兵不敢接。 车师西门伫献捷! 这首诗写的太好了。举座叫绝呀。不但意境高远,而且言语平实,非常直观的写出了眼前事。 不但把安西恶劣的生存环境描写给京城使节,更把使节给夸了一顿。 “汉家大将西出师”。这句话一语双关。可以理解为安西出兵向西去打大食,也可以理解为京师人马从京城向西进发。 不着痕迹的把京城来人给捧到高处,却又一点不损边军的威风。 这才是真正的大才。 之后的文字宛如画面一般,把行军打仗的艰苦描述的栩栩如生,到最后一句敌人丧胆,唐军大捷,简直天衣无缝。 太妙了。好! 安西众将和朝廷来人齐齐叫好。一时彩声连天。 等气氛稍微恢复平静,杨暄歪着脖子转向原天承方向,说道:“原司马,安西将军都作诗了,咱这边也该你了吧。别藏着掖着,某可是早闻司马大才的。” 高仙芝他们也很期待。除了这假和尚本身就长的漂亮之外,他作为大元帅的男人,这身份就让人遐想。什么样的男人能娶元帅做小妾呢。更何况李晟还把他吹的神乎其神。 李晟也在场。虽然高仙芝等高级将领不信他说的,可他是亲眼看到的,所以对于原天承是发自内心的崇拜。 这人也太能打了。换自己上去,一个照面就被人淹没了。 如今看杨暄要原司马做诗,他也期待。莫非此人能文能武不成? 岑参同样期待。今天不期而然的,在这种情况下,临场做出如此精妙的一首诗,他敢说,这诗必然名动天下,流传千古。 杨暄让原司马作诗,他很是期待。这就跟后世店铺扎堆似的。越多越热闹,才越显得好的更好。 原天承一直神游物外。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这段话,老子说了两千多年,今天,原天承终于明白道家始祖的真正意思了。无,就是天地之前,有,就是在天地之后。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 老子并不是要给它们起名字,而是那些状态,本就没有名字,只是为了解读,才后天的,强制性的,给它个名字,叫道。 什么是无,什么是有?若是在之前原天承还有各种想法的话,那么如今只有一个念头。无中生有,就是道。 比如现在。 原天承右手食指拇指捏在一起,突然间,一块金锭出现在手中。 这不是魔术,这不是幻觉。这是真正的一块金锭。纯而又纯。绝无杂质。这就是无中生有。 他明白了什么是五行,什么是道。 五行,金木水火土,无处不在,永不衰竭,就在天地之间,只是凡人无法用人类的器官去感知。 他不知自己怎么就有了一身“金”在身体里面,而那黑烟白雾,就是大道法则,让他可以把五行组织起来,从而产生世间万物。 他记起来后世,新中国太祖的一段故事。 1955年太祖亲自召开了一次研究我国原子能科学发展的会议,有李四光、钱三强出席,在会上太祖问钱三强:“质子、中子是由什么组成的?” 钱三强回答说:“这个问题还没有新的认识。” 太祖却说:“我看不见得,质子、中子、电子还应该是可分的,一分为二……你们信不信,你们不信,反正我信。” 现在原天承终于明白了,一切都是可以再分的,只要有质量,有形状,只要能被人类的仪器探测到,那么就是可以再分,一直分到分无可分,没有质量形状,是一个人类意义上的“无”,但却是无所不在的“有”,这就是五行。 五行是人类无法感知的,也无法用仪器探测。可是五行却是组成一切客观存在的基础。就如自己手里的金锭。 这就是通过无处不在的五行,根据刚领悟到的大道法则,无中生有的创造了出来。 这才是真正的“道”。 世间本无这块金锭,却被自己生生创造了出来。 原天承此时的心情简直要爆炸。他几乎无法相信,人生竟然是如此,世界的真相,就在自己手掌之中。 这一块金锭虽然不大,却是他此生的巅峰。土行孙一号完全没法跟这块金锭相比。 原天承简直要嚎叫出来。恍惚中他听到有人说起“君不见”。这顿时如奔腾的河水找到宣泄的出口,他忍不住伏案而起。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当他念道“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时候,忍不住把手掌拍在桌上,一下又一下,每一下都拍出一块金锭。 这一首诗,是李太白千古绝唱,纵然是再不懂诗的人,也能感受到其中气魄。 岑参刚才的诗已经达到了一个很高的层次。可是跟太白这首《将进酒》比起来,却还是有着明显的差距。 无他,一个写的是人间,一个写的是仙界。 岑参的诗里面有边塞军人,有朝廷,有战争,有胜败。 李白的诗却毫无半点烟火气,直上云霄,人间完全不屑一顾。这种境界,非谪仙莫属啊。而且更为奇妙的是,那原司马一边作诗,一边随手拍出一锭又一锭的金子。 这份豪气,霸绝天下。古往今来,哪个大家一边作诗一边向外面拍金子。 蝎子屎毒一份。 难怪人家敢说:“千金散尽还复来”。原司马有钱。出门带一身金子,而且这么多金子随手拍出,毫不在意,你看人家,作完诗转身就走,留下几十锭金子在桌上。 真不愧豪爽两字! 直把众人惊得目瞪口呆。 原天承念完这首《将进酒》,也不知道拍出了多少锭金子,心理的狂喜犹不能发泄,他根本不能在这里再待下去,也不管多少人诧异的眼光,径自走出门来,骑上小玉,向着辽阔的天际奔去! 好男儿! 帐里众将暗自喝彩。这才是真男人。千金散尽还复来,这才是男人。虽然在做的诸位都有不少的身家,可再有钱也没人敢这么糟蹋啊。 看人家原司马,千金散尽,毫不在意,说走就走了。 豪气!这才是男人!一条好汉! 哎,哎,哎,这怎么回事。怎么征南大元帅把那金子都收走了啊。不是给我们的吗? 哎呦哎,这和尚,真贼呀。原来“千金散尽还复来”是这么一个“还复来”。 好吗,你把金子拍这了,大发豪气,看得我们都眼直了,看你跟看财神爷似的,感情你有后手啊。瞧你娘子不是把金子又都收走了吗。 这当然是“还复来”了!原来就是眼馋一下我们啊。你们这两口子,真是绝配! 小怜当然不知道郎君哪里来的这么多金子。可郎君是神仙,他做什么自己都不会吃惊的。不吃惊是不吃惊,金子却不能不要。所以顾不得众人的白眼,赶紧收拾金子。这些日子跟小葱在一起,近朱者赤,总也是学到不少,至少知道脸面不能当饭吃,金子是很重要的。 郎君跑了也追不上,先把金子收好再说。所以招呼阿诗玛过来,一起把郎君的金子都收回家。 他“千金散尽”,咱们做女人的,得会顾家,所以就“还复来”了。 小玉一路狂飙,直如一道白色闪电,也不知道跑出多远,逢山过山,遇水涉水,直到原天承慢慢清醒下来,她才停住了脚步。 原天承也不知这里是什么地方。他翻身下马,抱着小玉大笑道:“哈哈,小玉,妹妹,哥哥我悟道了。” 说着,他手指尖变出一块金锭,闪闪放着金光,大声吟道:“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小玉一来到原天承身边就变得神采飞扬。 她喜笑颜开的舔着原天承的脸:“哥哥厉害!” “屁!”突然有人骂道:“无耻之徒,还不给我受死!”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六十三章 侠客行 这谁呀? 也太霸道了吧。我吟诗也惹着你不成?难道这是你家地方? 不远处不知什么时候站着一个人,有铠无盔。看来就是他大放厥词了。 不过原天承现在心情好到爆炸,所以涵养几乎无限放大。自己已经窥到“道”的边沿了,今天什么事情都不会让他生气。 除了,兜头一盆冷水。 忍!好心情,不能破坏。我悟道了。 但是,又来了一盆,而且一盆一盆似乎接连不断永不停息。 谁这么缺德。天大地大,别的地方倒水不行吗。非泼我脑袋? 原天承正要发怒,却听那将官沉声喝道:“君不见!” 原天承吓了一跳。怎么他也君不见。 “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这声音宛如从远古而来,浩大无边,有一股无法抵御的魔力,原天承只觉得浑身冰凉。他发现自己突然站在水中了。 澎湃的河水夹杂着泥沙从天而降,直直的浇在他头上,从每一个衣服的缝隙灌进去。现在正是八月末,虽然胡天八月即飞雪,可那是夸张,现在还是夏天呢。但是这水好像从北冰洋来的,冷的透心啊。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原天承顾不得浑身打冷战,眼见着那人的头发发疯一般的生长,就跟一群疯狂的黑蛇似的,顺着肩膀身体爬下来,瞬间拖到了地上。紧接着,变成了纯白色。 白的宛如天山雪。落寞的人,寂寞的诗,绝世独立。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原天承感觉自己脚下一晃,突然发现自己在莫名其妙的升高。赶紧低头一看,差点被晃瞎了眼睛。 他脚下竟然凭空出现一座金山。真正的金山,整座山都是金子做的,纯的! 就好像凭空长出一座金字塔,他越升越高,而脚下全是金子,闪闪发光。 原天承看着自己手指间那一锭金子,再看看脚下那还在不断生长的金山。突然觉得,这人也忒不厚道了,不带这样欺负人的。这纯粹是拿蚂蚁跟大象对比呀! 那金山越来越大越来越高,他和小玉站在山顶,也越来越高,都有好几百米了,可原天承发现,自己一直要仰视那白发人。 他诧异的看过去,却发现此人竟然是凌空站立。 这……,莫不是真的神仙呀?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此人的声音如一块块大石打在原天承心上,每一句吟出,他的心口就是一下巨震,心脏几乎要跳出胸膛。 终于,一口鲜血喷出。 这什么人呀? “喂,那仙人,就算你厉害,但是你也别剽窃哥哥的诗啊。这是我哥哥刚作得。”小玉不满了。一边舔着哥哥的脸,一边质问。 她耳朵鼻子之灵,天下无敌。虽然离得远远的,可原天承在筵席上的每句话她都听的清清楚楚。 看见有人偷诗,自然不干了。虽然眼前人是个仙人,可仙人怎么样?仙人就能偷哥哥辛苦作的诗吗? 哪有这样的道理。一定要为哥哥讨个公道! “他作的?”那人双眼瞪的牛眼一般,似乎听到了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话,“你说这诗是他作的?” “嗯,就是,我哥哥刚作的。”小玉骄傲的说。 “……”原天承想刨个坑把自己埋进去,这也忒丢人了。只可惜脚下都是金子,实在太硬。刨不动呀。 头上的冰水一刻也不停,冻得原天承浑身哆嗦。这小强的保护也不灵了。怎么回事?真是“黄河之水天上来”呀! 小玉看他躲不开那无缘无故的水,就靠过来,把大尾巴支起来,好像一把伞,把原天承罩在底下,才免了哥哥被浇的痛苦。 “最讨厌你们这帮穿越的人!”白发人的鄙夷写在脸上,好像跟原天承说话都让他感觉恶心似的:“不论前世多么龌龊,卑鄙下流,不学无术,癞蛤蟆一样的垃圾,穿越后各个都好像天才诗人。见了当官的就下跪,见了女人就脱裤子,如此下作,毫无廉耻的人,也敢做太白诗?真羞杀某家了!” “你也会作诗?你也配作诗?”白发人怒吼道。 这一瞬间,原天承突然想起了鲁迅先生的小说《阿q正传》里面,赵太爷训斥阿q:“你配姓赵?你敢姓赵?” “……”合着我在你眼里就是一蟾蜍。虽然原天承很认同眼前人的话,但是这样骂自己还是很难接受的。 后世闲暇时候也看过几本穿越小说,那主角不论前世是什么。比如小瘪三啊,二流子啊,都没关系,只要穿越了,顿时化身情圣诗仙,女人倒贴不说,那诗词剽窃的叫一个痛快。 从李白到李逵,从杜甫到杜十娘,没有不抄的。而且关键抄出来,当时的人就信。 这就好像后世一个不学无术的小混混,张嘴就来一首莎士比亚十四行诗,还纯伦敦口音的。正常人都会觉得这就是个骗子。如果周围的人毫不怀疑,反倒纳头便拜,认为此人浑身散发王八之气,只能说明小混混进精神病院了。他跑精神病人堆里面了,还是重症区的。 一个人的修养是经过多年历练,结合自己学识养成的。如果在穿越前就是一狗屁不如的玩意,穿越后你只是回到了过去,并不会多出一种叫气质的东西。二百五依然还是二百五。二百五念一段诗,并不能改变二百五的本质。 要知道,人要下流非常容易的,只有向上奋斗才是艰难。如果觉得穿越后遇到的人,都没见过二流子,一见这阿穿,双眼放光说道:“你好无耻啊,妾好爱你哦!”这可能吗? 拿流氓当气质,那也太看不起本地流氓了吧。 一部《水浒》里面大小流氓有多少?杨志卖刀是不是遇到流氓了?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是不是也是打的地痞? 可见人古代不缺地痞,不用特意穿回去当地痞流氓。即使真的当了小混混,也只能让古人恶心,而不会当宝贝稀罕着。 鲁提辖拳打郑屠,就是打一地痞,大家不都是为花和尚叫好吗?为什么不为地痞郑屠叫好呢?无他,只要是正常人,都是讨厌这些地痞流氓的。 难道鲁提辖打的那个镇关西,张嘴念出《将进酒》,大家就当他是诗仙了?我看未必吧,基本上会当他是妖怪给揍一顿。你一个屠夫,卖肉就卖肉,你吟什么诗呀,难道是文曲星托梦?那皇帝不怕老天爷托梦你替他坐龙庭呀? 李白只有一个,但是流氓遍地都是。 难怪这人生气,莫非他的诗词被剽窃了?啊,这一头白发,莫非他是……,李白? 可李白怎么穿盔甲啊。 原天承赶紧细看,他身上的这身甲胄有点古怪。不是大唐的明光铠,到好像是大宋的步人甲。 乱了。 这是大唐啊,要是此人穿一身秦始皇兵马俑的盔甲都不会让原天承奇怪,毕竟是之前有过,可是大宋还没到呢,怎么步人甲先出来了。 这都什么事情啊。 本以为自己找到了揭开本时空秘密的钥匙,可现在看来,还没摸到边呢。 “您是?” “怎么,刚剽窃了我的诗,就不认识我了吗?” 真是李白呀。 乱了。乱了。李白是诗仙不假,但那不是真仙呀,他不应该会飞呀。如今这李白身穿步人甲,一头白发如雪,还特长,凌空漂浮在半空。而且,他竟然手里提着一把剑。 如果有相机把他拍下来,这绝对是后世动漫里面的超级牛人。又帅又会飞,武力值还高。 偶像! 可现在这偶像面沉似水,看样子很像要爆发。 原天承还没来得及说话,小玉先说话了:“你说我哥哥剽窃你的诗,有什么证据吗?拿贼拿赃,捉奸捉双。明明是你后念的。你是哪个神仙?” 这小玉,还真会疼人! “某家李太白。” “李太白我不知道,太白金星倒是听说过。” “……”原天承真凌乱了。 眼前一个李白,一个小玉,似乎都是神仙啊。而且看来俩人还不认识。 “你是那小白龙?” “我是敖玉公主!” “我不管你是谁,也不管他是谁,我刚从那一世来到这一世,就听到有人念我的诗。但是我在这时空没有分身,哪里作过这首诗。” 李白转向原天承喝道:“你这无赖,定然是穿越而来,剽窃本仙作品。” 原天承敏锐的感觉到了问题。难怪本时空没李白,原来他没来。那么难道说之前的时空有?可之前的时空在哪呀。真是糊涂了。 “李太白先生,”原天承也不知道称呼他什么好了,“你说你从那一世来到这一世,是从哪一世来的呢?” “哎,南宋。”李白突然一脸落寞,说道:“一代不如一代,一茬不如一茬。这南宋,竟然是烂透了。” 原天承赶紧问:“那后来,您还去了哪里?” “后来,就回来这时空,这不正好抓到你这腌臜泼才。” 原天承一听,这词熟悉,话本常用。看来真是刚从南宋回来,语言习惯都没改过来呢。 腌臜泼才是《水浒》里常用的文字,施耐庵元末明初人,他的语言习惯应该更接近南宋。 “太白公,”原天承觉得他既然不是从民国以后穿回来的,那就别叫先生了,“我……” “住嘴!”李太白突然怒容满面:“你这等人,各个油嘴滑舌,作奸犯科,我不管你们有意无意,我自有我的规矩。” 原天承闭嘴了。他看着自己手里那块金子,再想想脚下的金山,也知道听话是唯一的选择。 “你们这帮阿穿,穿着龙袍就以为自己是太子,岂不闻沐猴而冠吗?我说了,你配作诗?你会作诗?今日给你个机会,若然你真有本事,就做诗一首。如果能胜得过某,就饶你不死。” “……”作诗赛过诗仙,这世上有吗?这不是直接判死刑吗。 “太白公,您是公认的诗仙,诗人中你是仙人,仙人中你是诗人,你让我作诗超过你,是难为我了。”这番话虽然是恭维,但也是事实。 李白面色稍微缓和了点。仙人看来也是吃马屁的。 “某的规矩,不能破。” “可否稍微改一下?您看我作词如何。论诗,这世上哪有比您强的呢。若是词的话,我倒是可以尝试一二。”原天承盘算再三,说出这一番话。 这都已经会飞了,不是神仙是什么。跑肯定是跑不掉的。如果李白要杀自己,估计跟捏死个蚂蚁没区别。 虽然不知道他怎么穿来穿去,又怎么找上自己,非说自己是阿穿,非要找自己麻烦。但是已然如此了,躲不过跑不掉,那就迎难而上。但凡有一丝机会,原天承也不放过。 既然作诗吗,就做。不过做之前,原天承还有一些问题要问。 眼见李白点头同意,他连忙问道:“太白公,我是从宋太祖赵匡胤时候过来大唐的,现在见您能来回穿梭,很是想知道我的故乡大宋怎么样了。” 李白见眼前人不卑不亢,竟然还怀念故土,有点意外,不由缓和了语气说道:“你大宋灭了,后面地盘又小了许多,改名叫南宋了。然后越来越无聊加无奈,那高宗就是一软蛋,看了就生气,我就回来了。再后面,就不知道了,反正一茬不如一茬。” “哎,原来如此呀。”原天承心里稍安。看来李白还没到“我大清”,更没到新中国。 “哎什么?” “太白公,听你言道我来时家乡,竟然越走越衰,心有所感。既然你命我作词,我就勉力来一首吧。” “好!” “哥哥,作词,气死这白头翁!”小玉舔着原天承的脸,给他鼓劲。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原天承刚才试探半天,就是看李白从哪回来的。要是到过“我大清”,那就麻烦大了,还能抄谁的呢?后世他虽然一路考啊考,都变成学霸了,可那时候不学作诗词啊。这方面他就是一小学生。 “不过尔尔,脂粉气十足。和你长相倒也般配。”李白不屑的点评着:“比晏小山的‘记得小萍初见’,差强仿佛。” “……” “比我那一首‘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差得远。俗,俗不可耐,女里女气。” 原天承一脑门的汗,原来李白穿到宋朝时候不是李白,而是辛弃疾啊。难怪辛弃疾那么奇特。 绍兴三十一年,金主完颜亮大举南侵,在其后方的汉族人民由于不堪金人严苛的压榨,奋起反抗。二十一岁的辛弃疾也聚集了二千人,参加由耿京领导的一支声势浩大的起义军,并担任掌书记。当金人内部矛盾爆发,完颜亮在前线为部下所杀,金军向北撤退时,辛弃疾于绍兴三十二年奉命南下与南宋朝廷联络。在他完成使命归来的途中,听到耿京被叛徒张安国所杀、义军溃散的消息,便率领五十多人袭击敌营,把叛徒擒拿带回建康,交给南宋朝廷处决。辛弃疾惊人的勇敢和果断,使他名重一时,“壮声英概,懦士为之兴起,圣天子一见三叹息”(洪迈《稼轩记》)。宋高宗便任命他为江阴签判,从此开始了他在南宋的仕宦生涯,这时他才二十五岁。 这真是神人呀。单枪匹马闯敌营,并且把叛徒活活带出来,这不是奇迹什么是奇迹! “如此不堪,怎配吟那君不见,且吃我一剑。”李白怒喝道。 “慢着!”原天承赶紧拦住,“适才我怕得罪太白公,所以没敢尽情发挥,既然太白公要看我真性情,那就让我以词言志。” 听原天承这样说,李白把举起的宝剑又放下,说道:“某见你刚才那首还勉强说得过,再多给你一次机会。别让某失望!”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 大河上下,顿失滔滔。 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 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 ******,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 唐宗宋祖,稍逊风骚。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原天承沉声念出了太祖的《沁园春-雪》。这首词放在千载词坛,和谁比都毫不逊色。 李白听的眉头紧锁。这词竟然比自己所作的几首《沁园春》高了不止一层!即使自己得意的那一首《破阵子》,不过“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论意境,比眼前人这首,也差了许多呀。 莫非是在南宋那偏安小朝廷待的,自己才气都被带低了不成。翻遍自己的词,竟然无一首可以比肩。 大气啊。 秦皇汉武,唐宗宋祖都不放在此人眼里。还有那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竟然被他看成只会走马射鹰的赳赳武夫,真是了不得的境界呀,竟然比自己还要高。 不过他这句话说的也对,成吉思汗此人在自己临走前,才建立大蒙古国,号称大,实际不过草原无人之地。 想到这里,李白勃然变色。此人诓我! 原天承一见李白脸色不好,顿时浑身一凉,突然想明白一件事。 露馅了。 他抄太祖诗词忘记改了。刚说了自己从赵匡胤那时候穿过来,怎么知道后面有成吉思汗呢。赵匡胤公元976年就没了,成吉思汗公元1162年才出生,这不是明摆着骗诗仙吗。 还没等他解释,李白已经高举手中剑,雪白的头发无风自起,状若漫画里面的人物,直把原天承看的时空混乱。 “好小子,竟敢骗太白公。莫非欺我穿的少了不成?” 穿的少,这省略的字太关键了。明明是穿越的少,您别说穿的少啊。太容易歧义了。 “准备吧。本仙的习惯,给你一首诗的时间,如果你挡的过这一剑,就当我从未来过;如果你挡不过,那就别怨自己命苦。跟某剑下几万阿穿的亡魂作伴去吧。” 几万……,这是屠夫还是诗仙啊! 不过想想也差不多。后世历史穿越书籍那么多,至少一本里面一个阿穿吧,还有群穿的,几万个亡魂小意思。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赢。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随着那如远古而来的声音,沧桑的念出《侠客行》,李白的剑越来越高,原天承似乎看到诗仙浑身上下缭绕着许多黑烟白雾,又好像没有。他整个人越来越看不清楚,似乎就在那里,又似乎不在。 《侠客行》通篇弥漫着一股英豪之气,读来荡气回肠。 当然那是平时,现在原天承听的心惊胆战。 那一个一个字,放佛变成一个一个人,从天地间走来,在自己眼前毫不停留的经过。朱亥为信陵君椎杀晋鄙,解赵国之围;侯赢轻生重诺,一死报知己之恩。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天地间不知何时弥漫着无尽的杀气。 但是原天承总觉得这不太对劲,朱亥和侯赢虽然是侠士,却当不起诗中如此高的赞美,也达不到白首太玄经的层次。 李白越念越沉重,越来越接近终点。突然,原天承恍然大悟,指着李白叫道:“你是荆轲!” 只有荆轲,才当得起真正的侠客。凭一己之力,刺杀千古一帝。只有他才是诗中的侠客,方能青史留名,比肩《太玄经》。 “哈哈,小子,有眼力。”李白眼中精光一闪而逝,“不论你那首词是谁人所作,此公胸襟之高,与祖龙不相上下。既然你替他念出此词,那就替他挡这一剑吧。昔日祖龙曾挡我一剑,今日,某不敢藏私。” 我晕,您还是藏私吧。别不藏私啊,咱俩也不熟悉。 原天承心里暗叫倒霉。还不如不说呢。要是李白用朱亥的大铁椎劲力,也许自己还能凑合凑合,要是用荆轲刺秦王那一剑,绝对跑不了。 “小子,看剑!” ------------ 第六十四章 欲望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是《侠客行》诗里面的一句,却不是李白首创,而是出自《庄子》。 赵王好剑,门下剑客三千,日夜比试,每年都死伤几百人。太子忧虑,请庄子劝说。 庄子见赵王。赵王问他剑术如何,他说:我的剑法,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 赵王大喜,这是绝妙高手啊。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快给本王展示。 庄子说,我有三把剑,天子剑,诸侯剑,庶人剑。请问你要我用哪一把? 赵王不解,请教。 庄子说:“天子之剑,拿燕谿的石城山做剑尖,拿齐国的泰山做剑刃,拿晋国和卫国做剑脊,拿周王畿和宋国做剑环,拿韩国和魏国做剑柄;用中原以外的四境来包扎,用四季来围裹,用渤海来缠绕,用恒山来做系带;靠五行来统驭,靠刑律和德教来论断;遵循阴阳的变化而进退,遵循春秋的时令而持延,遵循秋冬的到来而运行。这种剑,向前直刺一无阻挡,高高举起无物在上,按剑向下所向披靡,挥动起来旁若无物,向上割裂浮云,向下斩断地纪。这种剑一旦使用,可以匡正诸侯,使天下人全都归服。这就是天子之剑。” 赵王默然。 庄子再说:“诸侯之剑,拿智勇之士做剑尖,拿清廉之士做剑刃,拿贤良之士做剑脊,拿忠诚圣明之士做剑环,拿豪杰之士做剑柄。这种剑,向前直刺也一无阻挡,高高举起也无物在上,按剑向下也所向披靡,挥动起来也旁若无物;对上效法于天而顺应日月星辰,对下取法于地而顺应四时序列,居中则顺和民意而安定四方。这种剑一旦使用,就好像雷霆震撼四境之内,没有不归服而听从国君号令的。这就是诸侯之剑。” 赵王惭。 庄子最后说道:“百姓之剑,全都头发蓬乱、髻毛突出、帽子低垂,帽缨粗实,衣服紧身,瞪大眼睛而且气喘语塞。相互在人前争斗刺杀,上能斩断脖颈,下能剖裂肝肺,这就是百姓之剑,跟斗鸡没有什么不同,一旦命尽气绝,对于国事就什么用处也没有。如今大王拥有夺取天下的地位却喜好百姓之剑,我私下认为大王应当鄙薄这种做法。” 赵王从此悟。 如今,原天承竟然面对的是一把宇宙之剑。 他似乎被剥离了这个世界,天上地下一片虚空,茫茫然四望,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天地悠悠,竟然只有自己一人。 突然,一点毫光从不知名处而来,还来不及反应,这一点光华已经庞大到无可抵御,仿佛日月星辰尽在其中。 紫微星亘古不变。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摇光,七星依着玄妙的轨迹,旋转而来。 漫天的星光骤然暗淡。一轮红日喷薄而出,瞬间的火焰几乎吞没了他。 原天承感觉自己双眼都要被晃瞎了,可却偏偏能看清最微小的熔岩。 二十八宿接踵而至。 东方青龙,西方白虎,南方朱雀,北方玄武,已经被具化成真实的形象,张牙舞爪扑到原天承身前。 有如百亿千亿年就在这里,只等这新鲜的祭品。 “太!玄!经!”随着一声爆喝,原天承觉得一切都飞速的流逝,眼前只剩下光芒一片,同时难以言说的剧痛传来,他根本就不知道李白如何出剑,直接就从金山上摔了下去。 一切的抵御都是虚幻。原天承已经让小强展开了最强防护,可看来跟没有一样。他眼看着星辰流逝,接着熟悉的天地出现在自己眼前。 一匹马的温暖舌头。 “小玉!” 原天承用仅存的力气说完这两个字,就觉得自己要死了。因为他看见几万个阿穿的灵魂,正在向他招手。 让你剽窃李白,该死! 说公主臭,更该死。 寿安公主正半躺在大木桶里面,满满的热水包裹着她洁白的身体,都快泡俩小时了。直把伺候的侍女累的腰酸腿疼。 公主这是要干嘛啊。难道要蜕皮不成?这也太久了。原来在大明宫里面还好说,尤其有了卫生间,想泡多久泡多久,烧水方便呀。可这里是边塞,一桶桶的水都得烧好了抬进去,这活也不能太监干,全靠小宫女俩人一组,伺候着李虫娘。 鉴于寿安公主一贯的霸道,众人自然是敢怒不敢言,全憋在心里。尤其今天的公主看起来尤其愤怒,好像一直在喋喋不休的说什么“臭”。 难道公主觉得自己臭?怎么可能啊,这一屋子的香水味,险些把宫女熏个跟头。若是这还算臭的话,那旁人没法活了。 她们怎么知道公主这心里的邪火,正一拱一拱的出不来呢。 在野外赤身裸体已经够丢人的了,还偏偏躺在小和尚怀里;躺他怀里也就算了,可竟然还有一匹马在旁边;马在旁边也就算了,可它竟然舔自己的那里;舔自己那里也就算了,可小和尚还说自己臭。 自己跑了半天路,又被敌人惊吓,出一身汗,当然有点味道啦。可是即使有味道,他也不能那么直接的说自己臭呀。 真真是气死人了! 最好一个雷劈死小和尚! 虫娘的愿望,险些就实现了。 仙人一剑,岂是原天承能抵挡的。若不是小玉不顾生死挡在前面,他早就变肉沫了。放进去葱沫姜丝,直接就能包饺子。 这要是让寿安公主吃了,那多解气呀! 可惜,因为小玉的奋不顾身抵挡,他没死。 小强和小玉连忙开始救治。 熟能生巧,也不知过了多久,原天承终于苏醒过来。 “李白呢?”他第一件事就是四处找这屠夫。 “哥哥,他跑了。”小玉看来没什么问题,依然活泼的说着,“哥哥别怕,等妹妹再修行一段,就能帮你打他了。” “……”原天承很是感动,他知道若不是这个妹妹救自己,今次肯定是彻底完蛋了。不过转眼他就怒了。 “金山呢?” 那偌大的金山,竟然消失的无影无踪。合着自己这一剑白挨了。这真是“千金散尽”呀! “哎,哎,小玉,别舔那里了,哥哥那地方没伤。”原天承赶紧把小玉的嘴巴搬开。再舔几下,自己该爆炸了。 仙人就是仙人,这一剑把自己快劈烂了,衣服竟然没破。 他赶紧转过身去,把衣服系好。小玉的舌头太厉害了,竟然会解衣服。自己这反应也太邪乎,衣服差点都裹不住那里。 “哥哥,上来。”小玉凑到原天承身边,娇憨的说道:“上来嘛。” “干嘛?”原天承不解的翻身骑上去。 小玉人立而起,长嘶一声,展开四蹄向着山巅狂奔。 原天承就好像陷入了柔软的面团里面,越陷越深,几乎爬不出来。 这怎么回事,他心跳越来越快。刚才被小玉一番性骚扰已经让他忍的很难了,可现在似乎火气完全没有下去,竟然越来越高涨。 小玉可是一匹马呀。难道自己这一世竟然是个禽兽不成? 原天承拼命想让自己冷静,平静,甚至冷淡下来,可是完全没用。他越是强迫自己,那本能的反应越强烈。 不知不觉,原天承已经双手抱住了小玉修长的脖颈。 虫娘的脖颈也很修长。当然不能跟小玉比。她毕竟是人而不是马。 寿安公主因为有一半胡人血统,所以长了一双大长腿。她很为这一点烦恼。作为女人,怎么腿这样长呢,若不是这点点自卑,她早想和小和尚圆房了。就是因为怕小和尚不喜欢自己一双大长腿,所以她才要先正式拜天地。这样至少不会被退货。 哼!说我臭公主,气死我了。 她那日在战场上看到原天承过来,顿时松了一口气,极度紧张下一放松,在被箭射伤之前就晕过去了。她不知道自己受了伤,因为小强和小玉的神奇,她身上连个疤痕都没有。公主事后只看自己赤身裸体躺在原天承怀里,那匹色马正舔自己私处,而小和尚偏偏说她“臭”! 虫娘狠狠的又倒出小半瓶香水,直把外面伺候的宫女熏的快半身不遂了。再待一会,她们的鼻子就要闻不到味了。 原天承现在也是如此,他不但失去了味觉,视觉也快失去了。 因为他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这还是自己看到的吗?莫非是做梦梦见的? 小玉把他带到了一处洞穴,然后突然开始变身。你说要变就变,你不是龙吗,赶紧变个龙出来,给哥哥见识见识,可谁知她偏偏不。 敖玉公主竟然变成了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极为特殊的女人。 这女人从正面看,美艳不可方物。白皙的身子,修长的双腿,漂亮的大眼睛,尤其一条舌头那么灵活,在唇边舔着自己的嘴角,配着高耸的胸膛,简直让原天承喷火。 可这不算完,如果这样怎么算是龙女,怎么算特殊呢。 关键是,从侧面看过去,小玉有四条腿呀。她前面是一个美艳到绝点的女人,后面也是一个美艳到绝点的女人,只是仅仅有从腰向下的半截。这俩女人被一段马的身子连成一体,那马尾巴还在一摆一摆的摇晃呢。 这是一个半人马呀。 按说如此妖孽形象,原天承应该看了扭头就跑,可谁知他心里没有半点的恐惧,反倒有强烈的欲望。 这怎么回事?真变禽兽了啊? 虽然眼前是小玉,虽然前面是裸女,后面也是裸女,可整体看来,她不是裸体女人啊。这世上哪有如此的女人呢。 理智告诉原天承,他应该赶紧跑,离开这里,千万别做禽兽。 本能却控制着他的身子,不由自主的走了上去,抱住小玉,把她紧紧搂在自己怀里。 “哥哥!”小玉害羞的说道:“小玉还没完全修行到家,不过哥哥别急,妹妹很快就能做真正的女人了。” 原天承很想说,其实我更喜欢你现在这样。可这话太禽兽不如了。实在张不开嘴。 小玉双手紧紧抱住原天承,把他轻轻推倒在地上。然后温柔的卧在他身上,伸出舌头,羞涩却又熟练的舔上哥哥的脸颊。 原天承现在的感受完全不同了。虽然小玉之前老舔自己,可怎么说那也是一匹马,即使是龙女变的马,可也是马。但如今眼前是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女,长长的头发,大大的眼睛,修长的双腿跨在自己胸前,而且,还有一双修长的双腿跨在自己腰上,这感觉简直要让他爆炸。 真的不能禽兽不如! 原天承难过的几乎连头发都要立起来了。 “小玉妹妹,哥哥先回家,你稍后跟来。”原天承终于下了决心,不能禽兽,也不能禽兽不如。他从小玉身下爬出,不敢回头,一路飞奔出洞穴,变出飞行器,落荒而逃。 “哥哥不喜欢我吗?”小玉伤心的追出来叫着。 “哥哥太喜欢你了,所以要等跟你拜天地之后再入洞房,妹妹好好等着啊。”原天承远远的叫着。 小玉顿时心花怒放!哥哥是喜欢我的。这样子都没吓到他,真是好哥哥。不过我也要继续努力修行,争取早日变成真正的人,不再半人半马的样子。 小玉看着自己后半身,暗下决心。 她前天和原天承一起冲杀,修行更有长进。今天遇到诗仙,和李白硬碰硬的对了一阵,虽然没胜过他,可也保住了哥哥的小命,自己道行又有精进,忍不住就要变身。只是看来火候还差点,竟然变出半人半马。 她本以为会吓到哥哥,可没想到哥哥却发自内心的喜欢自己。真是小玉的亲哥哥! 原天承飞在半空,强烈的风也无法吹熄他的欲望。这一刻他感觉就是把小葱小怜圣女真真放在一起,都不能浇灭心中火焰。 小玉的半人半马形象,太刺激了。后世在网上看到过这样的ps图片,但那毕竟是图片,如今可是活生生一个大美人在自己面前啊。哪里都那么漂亮。即使马身子都那么迷人。但是真不能做那禽兽不如的事情呀。可越不想做,越想做。 原天承流星一般直接坠落到自己下榻的院子。速度之快连周围的守卫都没看到。 他不能忍了,必须找小怜,找阿诗玛。 闯进门,一个人没有。俩娘子还在饮宴上没回来呢。 欲火更炽。突然闻到隔壁传来一股香味,直刺激的原天承想要爆炸。翻墙过去,随手弄睡了门口的侍女,顺着香味闯进去,啊,虫娘正一丝不挂躺在床上。 她刚洗完,总算觉得自己香喷喷,能熏死人了。正想着小和尚,却见他一步就闯了进来。 “啊!”虫娘大惊,害羞的拉起衣服遮住胸前。虽然被他什么都看去了,但公主还没习惯这样呢。 原天承此刻真是化身成采花金刚了。不管不顾的把虫娘衣服扯开,望着公主如玉一般的身子,两条修长的大腿,几乎和小玉刚才的双腿一般,顿时如火星跳进油锅,瞬间点燃。 燃烧的春色,让虫娘又害羞又满足,又疼痛又快乐。 她是姑娘身子,又赶上原天承被小玉折磨过,今次少见的没有怜香惜玉,这番破瓜的痛苦远胜情郎的那几位娘子。总算仗着她一半的胡人血统,身子骨更强壮一些,勉强熬了过去,没被小和尚蹂躏死。 渐渐的,公主心里越来越想,身体越来越热,终于紧紧楼主小和尚,再也不肯放开。 “小和尚,好好爱奴奴!”虫娘咬着原天承的耳朵,兴奋的叫着:“虫娘就要嫁给你!” 狂风暴雨之后,原天承从虫娘身上爬下来,躺到床上。 总算是过去了。 可接下来,又难办了。自己是送亲的,怎么自己当了新郎了。虽然公主跟他表白心迹之后,他就没打算把虫娘送给吐蕃,可也没准备就在路上要了寿安公主。 原天承本打算等吐蕃事了之后,回长安再说的。怎么也是一个正经公主,该有的步骤总要有吧。小葱小怜可都是有仪式的。圣女阿诗玛也是在族人盛大晚宴上嫁给自己的。只有玉环是偷偷摸摸的,但那情况特殊,总不能大张旗鼓把圣人的贵妃给娶自己家里吧。 可如今说什么也晚了,先上车再买票吧,婚礼,补办。这一切都怪小玉,简直太勾人了。 寿安公主也不知道情郎怎么突然就疯了似的,把自己给推倒了。不过她到是幸福的想大笑。小和尚没嫌弃自己两条大长腿,反倒特别的爱抚那里。这让虫娘心里一颗石头落地。 他要了自己身子,自己肯定再也不会嫁给吐蕃了。自此就是原家的娘子了。她突然想起小葱小怜还有阿诗玛手上的戒指,顿时摇晃着原天承说道:“小和尚,我也要那个戒指。” 原天承自然明白是什么。这也该给她,既然要了人家姑娘身子,自然要娶的。于是让小强变出一枚戒指,亲手为虫娘带上。 不过因为他手边没有玉石,所以没法做出玉石的雕刻,就用刚领悟的“道”变出了一块黄金。这次都不用小强切削,直接就是公主的形象,活灵活现的。然后再让小强做个戒指托,齐活。 他现在只会变金子,别的都不会。 寿安公主看着自己的戒指,心满意足。小和尚果然心里一直有我。看,戒指早就准备好了,随身带着的。如今,真正是进了原家门呀。不过那几位娘子都是玉戒指,怎么自己是金戒指呢?莫非因为自己是公主不成? 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呢?妻妾不能一视同仁,家宅怎么办?她是天家贵女,更明白这里的轻重。 她正要跟郎君问个明白,却见原天承扒开她的双腿,直直的看着自己羞人的地方。 寿安公主大羞,赶紧想合上双腿,大白天的,怎么能看那里呢。 可谁知郎君双手那么有劲,她根本合不上。 原天承开始时候就感觉有点奇怪,只是刚才一直处在狂躁中,完全没留意,如今细想,总是有点不对劲。 终于,他发现了问题所在。虫娘私处旁边的大腿根上,赫然有一个“玉”字。这…… 敖玉公主,你也太淘气了吧!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六十五章 思索 “小和尚,”寿安公主趴在他身边,抚摸着情郎的胸口问道:“这个玉佩是那女人的呀,怎么戴在你身上?” “……” 完了,真是百密一疏。可见人一旦欲望上脑就没了理智。原天承两世为人,尤其在前一世主持那么大的项目,可说是心细如发,方方面面的都要考虑到。如今只因为小玉勾起了自己欲火,竟然把玉佩给忘了。 这多大的漏洞。 在小葱小怜阿诗玛眼前自然无需掩饰,小玉也不懂这玉佩,但虫娘知道。杨玉环最爱的玉佩,如今挂在原天承的脖子上,这什么意思? 别说那女人赏赐的。再怎么赏赐也不会把这种贴身的心爱物给男人,而且男人还贴肉藏着。 原天承上一世几乎从不说谎,连善意的谎话都没说过多少。以他的地位,完全无需这些。但这一世不同了。因为来历的问题,他都不知道自己说了多少谎话,连诗仙李白都骗了,还有谁是不能骗的呢。 骗骗寿安公主是毫无压力的。可是骗她没关系,怎么骗却难了。如今真是小玉说的那样,捉奸捉双。现在虽然不是捉双,但也差不多。那玉佩不就是玉环的代表吗。 怎么才能把这话说圆了呢?真头疼。 头疼,岑参也觉得头疼。原司马这一首诗,真是天下无敌。他是诗人,文人,自然懂得此诗高度。 这一首诗,必将千古留名,而自己竟然有幸在诗里出现,“岑夫子”也将随之流传下去了。 此时的人,越是高层,越是注重身后事。像辛弃疾如此人物,都说出“赢得生前身后名”,可见此时空人心所想。 能让岑参青史留名,他自然高兴,可岑夫子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还有“丹丘生”呢?元丹丘是自己好友,他来边塞游历,今天恰巧也在饮宴之上,可席上那么多人,根本就没介绍完。原司马按说不应该认识他呀。可这司马怎么随口就把元丹丘也写进去了呢? 再说,自己和司马初次见面,之前也没有任何交情,那元丹丘更是听都没听说过原天承,怎么此人偏偏放着那么多人不写。不提高都护,不提封将军,偏偏提我俩人呢。 古怪之极。不过能写出这样神作的人,行事奇特也是正常。 岑参和元丹丘对视一眼,都看明白双方所思。 他们不明白,虫娘更糊涂了。因为她手里的玉佩,并不是玉佩,而是一块金子。她几乎怀疑自己眼花了。 “虫娘,”原天承把寿安公主搂在怀里,笑嘻嘻说道:“你欢喜的糊涂了,哪有什么玉佩啊。” 原天承在这件事上根本想不出谎话,干脆,在玉佩上凭空生出一层金子,把玉佩变金挂件了。 反正刚刚欢好过后,虫娘一时也眼花耳热,说的过去。 这样虫娘真糊涂了。她怀疑是不是自己刚才看错了。也许是自己多疑了,莫名奇妙的想起那女人,现在手里拿着的明明是货真价实的一块金子,雕刻成一条龙的样子。 可自己真的好像开始看到的是玉佩啊,就是那女人最爱的一块呢。怎么现在手里是一条金龙了呀。 不过虫娘转眼就忘了那女人,因为她突然感觉到一丝恐惧。龙,还是金龙,这是圣人才能用的呀,莫非自己的郎君有不臣之心?难怪之前他怕自己说他造反,原来真有这个心呀。 原天承要是早知道虫娘这样想,肯定恨不得抽自己俩嘴巴。变个金龙只是他下意识的行为,因为脑袋里面还有小玉的影子,所以想也没想,就用一条金龙盖住了玉佩。可他就忘了,这时空,只有圣人才能用龙。旁人用龙,别说一草民了,就是国公都不能,这是要谋反。 刚要了唐朝公主,就要谋反虫娘老爹的江山。这也太不够意思了吧。难怪虫娘又担心,又有一丝委屈。 原天承一看情况不妙,赶紧解释:“这个不是龙,这个叫蛟。这个可是和龙不同的。”要不是金龙就在虫娘手里攥着,实在不能当面变化,他都想把龙变个小老鼠算了。 “小和尚,你不许造反。”虫娘一把抱住原天承说道:“圣人对我再不好,也是我爹,你娶了我,却想谋划大唐的江山,奴绝不答应。” 原天承心说这哪跟哪啊。我什么时候想要大唐江山了。除了你说我要造反,还有人说过吗?再说我也从没想过造反呀。 但是跟女人很难讲清楚道理,而且是初为人妇的虫娘,心里正在喜悦和忐忑之间来回晃荡,更是不能刺激。 “好好好,我保证不造反。”原天承连忙说道:“我从来没想过谋反。你放心,我和你,好好过这辈子,吃好喝好,生好多好多孩子。然后你是老婆婆,我是老公公,你爹是老皇帝。” “胡说!” 原天承一脑门汗,这样说也不可以啊? “嘻嘻,你怎么能是老公公呢,你又不是太监。你是老爷爷,我是老奶奶,这样真好。”虫娘一脸神往:“小和尚,咱们生好多孩子。” 第二天,大军开拔,直奔吐蕃。 高仙芝把李晟部一万人都交给了王洛卿。这一万人本就是李晟的部属,跟着他这两年没少吃亏,如今换了地方,都是心底窃喜。 功劳没有,苦劳次次不少的日子,总算过去了。如今换了门庭,未来的好日子,肯定少不了。 他们本不应对原天承有什么期待。这原司马看起来唇红齿白,跟唐僧似的,李白都说他好皮囊,这不就是一歌舞伎吗。 战场上唯武独尊,谁拳头大谁说话。跟这么一个人混能有什么好的。 但这一部兵马很多人都看到过原天承神一般的武艺,所以私下一通传,没人敢对他不敬。此人菩萨面貌,霹雳手段呀。 尤其那日天上降下的莫名雷电,岂不是都因他而来吗。而且听说原司马被圣人赐名玉僧,这真是佛祖下凡啊。 只是不知是哪一位佛祖。 原天承虽然在心理上对这支兵马有着足够的影响力,但是事实上的领队有两个。一个是大将李晟,一个是太监王洛卿,他是监门将军。 圣人的意思是,靠他来联络李晟,让这只兵马直接掌握在圣人手里。因为太监不能带兵,只是监军而已。所以他必须得到李晟对于李隆基的效忠。 这任务不难。李晟的处境,王洛卿很明白,有才而不得志,如今给他递上一条线,能连到圣人那里,他还能拒绝吗。 可是眼前有个问题,就是南诏国怎么办。圣人要的是结果。这一万兵马,要打下南诏。之前鲜于仲通的八万大军都败了,现在只有一万人,能行吗? 如果打不下南诏,那么李晟再怎么有才,也是白搭。圣人只看结果。 如今只能期待两点了。第一是公主顺利嫁给吐蕃,然后离间吐蕃和南诏的关系;第二是李晟真如高仙芝说的那样勇武过人,一战定南诏。 关于原天承单人灭大食的传说,王洛卿当然也听到了,但这纯属无稽之谈,只要是人,就不会相信。 他很奇怪这点,李晟看来很明白的一个人呀,怎么反倒去烧原天承的灶台。莫非真的以为通过这假和尚能联系到征南大元帅?可谁不知道这大元帅是假的,联系上也没用的。这队伍里面真正说话算数的是他王洛卿。 存着这么一个疑问,王洛卿对于李晟的政治智商多少有点怀疑。连带对他的军事能力,也有点不太相信了。 李晟是有苦难言。他怎么知道自己明明说的是实话,大家却都拿他当骗子看呢。这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原司马也不出来分说,反倒每天没事人似的,一天到晚就跟大元帅和公主厮混,好像王太监也不干涉他。毕竟那是大唐公主,这是送去吐蕃和亲的。原司马有事没事就被叫上公主的车驾,钻进车棚里面一待就是半天,这难道不避避嫌吗? 原天承倒是很想避嫌,奈何虫娘不让啊。现在正是初为人妇,奸情似火的时候,几乎片刻也不想离开小和尚。 寿安公主根本就不想隐瞒,尤其不肯对小怜和阿诗玛隐瞒,当天就把戒指给两位小娘子看了。 小怜和阿诗玛看的是面面相觑。 真是不让人省心啊。一眼没看住,公主就被勾到家里了。早知道还要那金子干嘛啊,直接追郎君好了。 如今戒指都带上了,还能说什么呢。可气的是,这戒指怎么还分三六九等呀。玉的和金的,哪个更高呢? 她们三个都不知道到底是玉的高一些还是金的高一些,可又不好当面讨论,只好背地里私下问原天承。 真是太难回答了。饶是原天承智计百出,今次也被问哑了。只好说一样珍贵,不分高低。虽然知道以后有的是麻烦,但如今先对付过去再说。谁让自己还不会变“玉”,只会变“金”呢。 这些都是小事,大事是小玉。 原天承几乎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小玉了。看见她就想起她那独特的样子。虽然眼前就是一匹美丽的白马,可在原天承脑海里,却是一个妖艳的半人马。 原天承几乎不会骑马了。因为一上去他就简直要爆炸。偏偏小玉还那么好,让他跟坐在沙发里面似的,忽悠忽悠就把自己陷进去了。 原天承发现了一件自己忽略的事情。细细想来,小玉的口气竟然和自己那一世类似,而不似这大唐的语言习惯。她连巧克力都没吃过,不可能来自后世,那么就是说,小玉能感受到自己心里所想的?从而无限贴近自己? 这一路简直是受刑。所以开始几日他根本没心情也没时间跟李晟交流。私事太多了。 不提公主小玉和两个娘子,只这几天奇特的经历,就让原天承完全摸不着头脑。 在夜深人静时候,让小怜阿诗玛和公主都沉沉睡去后,原天承就开始认真的思索。 首先是“道”。如今他已经彻底明白什么是道了。无中生有就是“道”。他随手一滑,眼前就出现一块巨大的金砖,当然比起李白的金山,还是小巫见大巫,可比当日的金锭,已经强了不少了。 可是金砖没用啊。他需要的是创造万物,只一块金砖有什么用,难道以后用金砖把人砸死吗? 随手一挥,金砖消失于无形。就如从不存在一般。 大道无边,浩瀚如宇宙,他掌握的这点,就好像沙滩上的一粒沙子。他只会这么点。 原天承手掌翻来覆去,金砖一会出现,一会消失,跟魔术似的。他想要一杆长枪。不用小强变,而是自己凭空变出一杆长枪。钻研半天也弄不出来,只好放弃了。 想起小强,他也觉得诧异。前一世可没设计盔甲这个应用,小强怎么自己就变出一套盔甲呢。而且也没有长枪和陌刀的设计。这都是小强自己弄出来的。 这个发现让原天承冷汗直冒。 这说明小强有了自己的思想。她想干什么,可以自己干了。这可真不是好消息。本来是自己设计制造的工具,却突然发现工具不听话了。 那自己还能不能驾驭她呢。小强还听不听自己话呢。好像自己冲入敌阵时候,小强没询问自己,就直接变出盔甲了。 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说起小强,原天承又想起当日从天上摔下来,小强说这片天空不能飞行。 真正奇怪了,天空和天空还有不同吗?尤其现在的飞行更多类似火箭,靠反作用力在天上飞,而不是靠空气给翅膀的升力。他根本就没设计翅膀。 这就是说飞行和空气密度无关,怎么还掉下来了。 更奇怪的是,小强说自己被闪电劈了,而自己发射的能量团完全消失了,没造成一点伤害。小玉说不能用法宝。 但是李白那一剑明显是法宝,怎么没闪电劈他? 难道这时空还认生不成?欺负新人啊。 说起李白,也是个巨大的古怪。他哪是什么谪仙,就是真仙! 诗仙又是荆轲,又是辛弃疾。关键是他的穿越看起来很轻松,完全不似自己这样摸不着头脑。 而且他说已经杀了几万个穿越者了。几万个呀,这得多少本扑街小说啊。 是不是现在这时空还有穿越者呢?又是不是被诗仙杀干净了呢? 虽然有了小玉,又见识了李白,但原天承还是很难接受世上有仙人这个事实。 各种问题纷至沓来,原天承脑袋开始还清醒,越思考越乱,越想越不明白,终于变成了一锅粥。 月色如水,透过帐篷上小小的窗户照了进来,撒在行军床前,一片雪白。 “床前……”原天承刚念出两个字,猛然醒悟过来,立刻伸手把嘴巴捂住。 幸亏没念完《静夜思》,他可不想再一次面对诗仙那包含宇宙的一剑了。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六十六章 吐蕃 进藏的路,从西域出发有两条。实际就是后世的新藏线和青藏线。 这时空的新藏线尤其难走,虽然近一些,却不现实。在李晟的建议下,送亲队伍走的是青藏线。 从鄯城、临蕃城至绥戎城,沿羌水经石堡城、赤岭、尉迟川至莫离驿,经大非川、那录驿、暖泉、烈谟海、过海,越紫山、渡牦牛河、过当拉山到阁川驿,继续到农歌驿,最终到逻些,也就是后世的拉萨。 这条道路也是文成公主进藏之路,如今寿安公主从走前辈的路线,心情可大不一样了。 反正她是原家的人了,吐蕃什么的,和自己无关。至于怎么解决和亲的问题,那自然有小和尚去想办法。 于是虫娘快乐的好像后世出门旅游的大学生一样,叽叽喳喳没个消停。 小怜反正本就无事,而且对于郎君再纳进门来女人,也多少有心理准备。如今进门的是公主,好歹是自己结义姐妹,总比进来个陌生女人强,也就接受了下来。 本时空妻妾成群是常事,郎君又是神仙,多几个女人太正常不过了。 只是小怜一直很想飞上天看看,可一直也没机会,这让她心里很是痒痒。 阿诗玛可没她俩那么轻松。这眼看着快九月份了,再过一个月就是族人收获的日子,她惦记着家乡。总算她没忘记国师是神仙,是会飞的,所以到不担心回去的路。她担心的是郎君到底准备怎么处置南诏。 她看的清楚,安西的兵有着百战杀气,对比自己的族人,真是野兽对野兔。她原来就不同意南诏跟大唐开战,可是她是圣女,不是大头领。她的职责实际上只在国师身上,族里的事情,她说话没什么分量。 如今小怜带着大唐精兵去打自己族人,寿安公主又要和亲,离间吐蕃和南诏。虽然郎君把虫娘娶了,和亲不成,可这么大的使团,总有办法让吐蕃抛弃南诏的。 阿诗玛一路上忧心忡忡,和那两位娘子的欢天喜地,真是鲜明的对比。原天承免不了私下偷偷多安慰圣女几次。 不管南诏圣女愿意还是不愿意,大军如期进发。 开始原天承还有些担心。这可是上高原啊。后世宅男上一次西藏,就跟登一次月球似的,不但大肆装载物资设备,事先事后还要大张旗鼓的宣扬,好像比宇航员登月还了不起。 这虽然是后人的显摆心里,但也不能不承认,高原对平常人身体素质有一定要求。他本来还要准备点后世常用的中药,却没想到大军完全不需要这些,说走就走。 原天承看着大唐兵丁魁梧的身躯,才发现自己还是没融入这时空。 原时空的宅男,吹着空调吃着汉堡,三十五度就不出操,当然这是弯弯的兵,但实际上叫嚣进藏的宅男也好不了哪去。 这时空就不一样了。虽然高原多少有点影响,但对于这支唐军来说,也不过就是行军速度稍微慢一些而已,完全没有气喘吁吁半死不活的样子。 也是,盛唐不只是物质丰富,这时空的人身体状况也是历史最高峰。否则怎么能有大唐无敌陌刀兵呢。这兵种非身高马大的人不可。原天承的身高,勉强够到边,基本上是一米九起步,两米的都不少。 李晟有着丰富的行军经验,一切都安排的井井有条。前中后三队,斥候辎重战兵,各有各伍。丝毫不乱。 这支兵马里面,还有个历史名人,就是岑参。 岑参是安西的书记官,不过既然原司马的诗里面提到了“岑夫子”,封常清就顺水推舟,送个人情,把书记官也拨给了李晟。 开拔几日之后,原天承才看到岑诗人。之前他一直魂不守舍的思考“道”的真谛,思考多日也没有什么精进,小玉说的也乱七八糟,纯粹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而且跟她在一起,没几分钟就受不了,原天承也不敢多靠近她。 岑参对原司马很好奇。为什么一首注定流传千古的诗词里面,有自己的名字呢。今日抓住机会,终于可以问问了。 “原司马,”岑参牵着马走在原天承身边,问道:“那日筵席上,某真是万分佩服。” “呵呵,呵呵。”原天承只会打哈哈了。 他也不能说过奖过奖。那就太虚伪了,也不符合实际。李白这一首诗,谁不佩服呢。 “某有一件事不太明白,司马是从何处得知在下呢?”岑参终于问了出来。这谜团藏在心里多日,太折磨人了。自己从未见过原天承,也没听过此人名字,他怎么会知道自己呢? 原天承很尴尬。他不能说岑夫子实际不是你,人家李白说的是岑勋,虽然他也不知道岑勋是谁。 “岑夫子之前不是做了一首诗吗,在下很是佩服,所以就不由得把夫子写进了诗里。”原天承只能这样解释。 “哦,原来如此,可那丹丘生,司马之前认识?” “这个真不认识,”原天承摇头说道,“我只是一心慕道,突然心有所感,想起了元丹丘。” 原天承知道《将进酒》里面写到的“丹丘生”是个隐居的道人。虽然是隐士,但是既然李白知道,那么想必多少有点名气。 “呀,没想到玉僧却是慕道的。”岑参有点意外。他这几日多少了解了一些原天承的背景,知道他被圣人赐名玉僧,是因为好佛,可怎么他还亲近道家呢。 佛道双修?这时空没有这样的人。和尚和道士,就像树叶的两面,怎么能同时又是正面又是反面呢。 “呵呵,我都是爱好,爱好而已。”原天承红着脸解释。 “如此,那真是机缘呀。玉僧可知元丹丘,当日就在筵席之上。” “……”这真没想到,原天承哪知道元丹丘什么样子啊,更想不到他会在安西出现。莫非冥冥中自有天意? “司马诗句,雄奇俊丽,直不似人间,现在某才明白,原来玉僧本就是出尘之人,方能作出尘之诗。”岑参是真心佩服。 李白的《将进酒》,谁能不佩服呢? 原天承的伪装本领快用尽了。再夸下去,真不知道还能怎么应对。幸亏这时候有小校传令,请他们去开会。 王洛卿是监门将军,李晟被封为左卫大将军,今次的会议是以这两人为主。 因为涉及到之后行动纲领,所以不能少了寿安公主,当然征南大元帅也得在场。还有李晟的高级文武将领,再加上原天承和杨暄。 王洛卿的想法很简单,寿安公主按计划和亲,说服现在的吐蕃赞普,也就是藏王尺带珠丹,和南诏解除盟约。然后李晟带兵从高原向下一路杀过去。问题就解决了。 这是圣人的战略方针,王洛卿只要忠实执行就可以。至于战术性的方面,有寿安公主和李晟去解决。 寿安公主完全不在意王洛卿说什么,自顾自的把玩着手上的戒指,一脸幸福的笑容。 李晟看的直皱眉。 唐朝和亲吐蕃有两次。第一次是文成公主嫁给松赞干布,那时候还是贞观时期,唐太宗李世民找了一个不知道多远房的亲戚,让他交出个女儿来,封为文成公主,嫁给吐蕃。 那亲王是不是把自己女儿献出去,谁也不知道,反正是一个汉家女儿。 后来又有金城公主和亲。而她嫁的人正是现任藏王尺带珠丹。这金城公主对外宣称是中宗养女,至于是不是那就不知道了。 可见和亲吐蕃不是个好事,要是好事,圣人怎么不把自己亲闺女送出去,反倒不知道在哪个犄角旮旯找个小娘子,顶着皇家的公主牌子往外送。 如今金城公主已然去世了,寿安公主又嫁给尺带珠丹,这岂不是嫁给她姑父吗。 难怪传言说寿安公主不得圣人喜爱,是因为她出身胡人。姑姑的男人也能嫁,这岂不是只有胡人才干的出来吗,哪有大唐女儿嫁给自己姑父的呢。这是乱了伦常呀! 寿安公主身量如此之长,比征南大元帅都快高一个头了,又长着一双蓝眼睛,真是非我族类呀。 难怪不但不伤心,还兴高采烈,原来她是胡人。 李晟心理多少有些鄙夷。不过脸上丝毫不露。他十八岁就开始上战场,如今二十四岁,也算久经战阵,很有城府了。 相比寿安公主的没心没肺,征南大元帅就端庄的多了。只一副淡淡的笑脸,谁看到都会觉得很祥和。 李晟哪知道小怜在平康坊也是大名鼎鼎,早就历练出来了。更何况此时的她正想着自己未来的小宝宝,自然一脸祥和了。 都不说话,杨暄开口了。 “圣人的旨意,自然我们要尽心执行。公主嫁入吐蕃,若有什么需要的,就请吩咐,我们定然办到。” 杨家跟寿安公主不对付,早已有之。如今李虫娘远嫁吐蕃,杨家去了个敌人,他能不高兴吗。反正再也看不到这人了,不妨刺激刺激她。 杨暄多贼呀,寿安公主和原天承之间的不清不楚,他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只是这跟他没半点关系,公主愿意,他一个小小的判官算个什么。 呵呵,再过几天你就进了人家屋里了,我看你怎么和这假和尚偷情。 幸灾乐祸之下,就想打击打击公主。 寿安公主本来就讨厌杨家人。自己正好好的回味着昨夜的美好,突然杨暄跳出来搅局,虫娘跟看见个苍蝇一样恶心。 寿安公主也不说话,拽出刀子就要砍杨暄。 可把大家吓坏了。 这里寿安公主最大,又是圣人的女儿,谁敢碰她呀。只有征南大元帅是女人,所以小怜赶紧上去拦着。 李虫娘不依不饶,非要宰了杨暄。这杨判官倒是精明,见势不妙赶紧就溜之大吉。 小怜这才把气势汹汹的公主拉住,坐在自己身边,低声劝她。 众人看的目瞪口呆。这公主好大脾气啊。只有王洛卿闭目养神,完全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原天承不能不说话了。朝廷来的人,王太监已经把大政方针交代清楚了,自己又不能让虫娘嫁给别人,只能先胡扯点闲话。 “李将军,你在西域多年,不知道这吐蕃局势如何。” 李晟非常尊敬原天承。虽然他自己是新出炉的左卫大将军,原天承不过一个小小的司马,可是那日情景已经深深震撼了他。 他根本不敢在原司马面前拿架子,反倒尽心的给司马解说。 “原司马,吐蕃现在的藏王叫尺带珠丹,是吐蕃第三十六任赞普,他曾经娶过金城公主,如今金城公主故去,所以寿安公主……” 李晟说不下去了,这再说就是直接讲,公主嫁姑父呀。 “吐蕃有几部?”原天承关心的不是那些。他有个计划,一直在脑海里面转了好久,只是拿不定注意,所以要听李晟讲讲。 李晟一直在前线,对吐蕃的了解才是真实的,而自己从史书上看到的东西,谁知道有多少是瞎编,有多少是错误的呢。 “吐蕃本部之外,还有内四部:苏毗、羊同、党项、吐谷浑。这是吐蕃的主体。其中苏毗尤为重要,是吐蕃诸部中最大,吐蕃举国强援,军粮马匹,半出其中。不过某听说苏毗如今和吐蕃关系似乎不和。” “怎么?” “似乎吐蕃赞普这两年对于诸部勒索过多,而苏毗尤甚。” “莫非吐蕃遭灾了不成?”凡事都没有无缘无故的。突然加大勒索,总有个原因。 “好像是尺带珠丹近年越来越信佛,要给布达拉宫修金顶,因此索要的钱粮远远超过往日。” 李晟给原天承介绍着吐蕃的情况。 王洛卿听的很是无趣。这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苏毗被压榨死,又跟大唐有一文钱的干系吗? 他清清嗓子说道:“李将军,玉僧,这吐蕃内部的事情,还是且放一放,眼下要紧的是公主出嫁一事。嫁入吐蕃之后,公主如何斩断吐蕃和南诏的关系。诸位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好点子没有,坏点子还是有很多的。于是七嘴八舌的大家开始出主意了。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六十七章 计划 俗话说,人多好办事,人少好吃饭。可实际上,后一句是正确的。人越少越好弄饭菜,但是人多了未必能把事情办好。 七嘴八舌说什么的都有,最终也没有形成决定性意见。 原天承忍不住走出了帐幕。快入夜了,高原上的风比京城硬多了,不知家里的娘子可好。已经出来一个多月了,期间回去看过两次玉环,偷偷看过一次小葱,只是没让她发现。 “司马,在想家吗?”不知什么时候李晟走了过来。 没想到李晟还是个心思细腻的人。 “有点,”原天承说道:“李将军成家了没有?” “良器还未成家。”他悠悠的说道:“若是这次能打下南诏,那某就可以寻个世家女子成亲了。” 原天承听明白了。李晟李良器,是要先立业后成家。南诏拿下之后,他这左卫大将军就坐实在了,然后才能求得名门淑女。 “李将军认为南诏好打吗?” “若是没有吐蕃相助,南诏不过土鸡瓦狗尔。” 看来李晟很看不起阿诗玛的族人。不过原天承也觉得南诏的兵马完全不是李晟的对手。他见过南诏士兵,和李晟的士兵比起来,整小一号。 南诏兵马在原天承看来,顶多算是民兵预备役,和李晟统帅的正规野战军相比,完全不是一个层次的。 “那吐蕃怎么样?” “吐蕃兵强马壮,比南诏强的多了。” “若是让你去打吐蕃呢?” “这是圣人的意思吗?”李晟有点奇怪。王洛卿从来没有透漏过打吐蕃的意思。如果要打吐蕃,也不能先送公主和亲啊。 虽然文成公主和金城公主和亲之后,吐蕃和大唐的战争依然继续着,但是也没有在当年,刚成亲就开打呀。 如果要打吐蕃,自己这一万人可就不够看的了。 “不是。李将军,这是我的意思。”原天承那天在战场上看到过李晟,他知道李晟明白自己的本事。 “原司马,为什么要打吐蕃?”李晟很不解。虽然吐蕃和大唐征战不断,就前些日子还在南诏打败了剑南道兵马,但是自己这一路兵马是去打南诏的。从人数和装备来说,都不适合跟吐蕃开战。 “良器,你在军中这么久,和吐蕃也打过多次交道了吧?” “是的。”李晟回忆着说道:“之前跟随王忠嗣节度,曾经打过吐谷浑。那是某第一次上阵,射杀了吐谷浑的大将慕容野。吐谷浑是吐蕃外围,已然算是强劲对手,若是打吐蕃本部,更是难上加难。” “按将军看法呢?” “本部一万人马绝不可能是吐蕃的对手。”李晟平静的说。不胆怯也不逞英雄。 原天承当然知道这点。一万人马去打吐蕃,如果能成的话,李隆基早这样干了。 他有自己的计划,只是现在还有许多细节需要落实,也就不跟李晟讲了。 今日只是打个预防针,让李晟心理有个准备。 南诏他肯定是不会去打的。这不是因为阿诗玛的原因,而是打南诏不论对他自己,还是对大唐,都没有半点利益。 南诏这地方,在后世就是云南一小块,到二十一世界也只是发展了旅游业,根本没什么轻重工业,打下这地方有什么用呢? 李隆基要的是一支能征善战的兵马,可打南诏并不能磨练这支兵马。要想真正成为百战精兵,就需要跟强手过招。 在历史上,吐蕃和大唐的战争一直持续到唐朝灭亡。 原天承需要打乱吐蕃。 做一件事情,总有目的。原天承在这一世最根本的目标是创造出时间穿梭机器,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就需要工业化。总不能在农业时代玩核能吧。只有工业时代才可能。 现在他发现本时空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他已经悟了一点点的“道”,可是原天承的根本目标没有变。还是要穿梭时间和空间。 即使抛开他自己的目的不提,客观的说,这个大唐已经走到了顶点,再向下一直是下坡路。而且不只是大唐在走下坡路,实际上接下来的宋元明清,是一路向下,毫无底线可言。 到了“我大清”,已经连“人”都不做了,当时贩卖中国人到美国,都不叫工人,叫“猪仔”。 纵观整个历史,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是中国人在世界上地位最高的时候。原天承研究过历史,有自己的看法。 其实历史在小处都有体现。比如把历朝历代的铠甲放在一起,可以一目了然的看出来,唐朝的明光铠是最威武漂亮的。比宋朝的步人甲,明朝的山文甲,还有“大清”的野猪皮,强太多了。 大唐为什么战无不胜,因为有强大的军队和军械。只一个陌刀,就天下无敌。 陌刀并不是说密不可言,跟可口可乐配方似的,藏着掖着,生怕别人学了去。农业时代还没有什么能如此保密。但是为什么只有唐军有陌刀? 原天承即使不来这个时代也知道,就好比为什么后世的美军能打一场高科技战争,把伊拉克炸的跟犁过一遍似得,因为经济基础在那摆着。 即使把航母建造技术,战斧导弹技术,a-10轰炸机,m1a1主战坦克,这些技术都给伊拉克,他造的出来吗?没钱没人。 因为大唐有钱,所以唐军才能装备精良,又因为装备精良,所以才好战喜战。军队需要苦练,可真正成为强军,却需要经过战场的考验。 大唐就是有着一支又一支的强军,才称得上盛唐。 但是物极必反,唐朝如果在极盛的时候,开始工业化进程,那么就将开启一个全新的中华文明,可惜没有,而是经过安史之乱迅速的衰弱了下去。 只是因为中华文明内在强大的生命力,虽然唐终宋继,疆域小了许多,人更是差了许多,但一直坚持下去,直到新中国成立,看到复兴的曙光。 文以载道。从唐宋元明清的文字来比较。一个李白,就几乎是仙人一样,他作品的境界,就是大唐的境界,宋元明清没有哪个文学作品能赶上李白的精神境界。这个境界,实际就是大唐的境界。 大唐已经天下无敌,所以再想,只能是天庭了。 宋词里面豪放派代表是苏轼和辛弃疾。就拿苏轼最具代表性的《水调歌头-赤壁怀古》,他最终感情着眼在“人生如梦”,实际上没有融入三国的精神,而是站在岸边欣赏古人的壮丽。 反观李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他憧憬着仙人,而自己也向往做仙人。他的志向是向上,直达天际。而苏轼的理想不过是旁观。 苏轼已经是宋朝豪放派的代表人物了,可他的豪放比起李白差的很远,甚至连岑参的“一川碎石大如斗”也不如。 再往后就更没法看了。真是如李白所说,一茬不如一茬了。 原天承想要改变这个事实。既然自己来到这个时空,又想回到原来时空,而回去的基础在于工业化,那么就正好开启本时空大唐文明新进程。 建设需要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这个条件简单说,要安全,天天打仗怎么建设。可不打仗也不行。 不破不立,大唐如今是盛世,就好像后世一个人卖水果赚了很多钱,世界首富了。然后你劝他别卖水果啦,先吃点苦,熬几年,发展科技,做出电脑来,咱卖苹果机,更赚钱。 这话听起来合理,实际很扯淡。 既然我卖水果已经很赚钱了,我为什么要停下来吃几年苦,我不需要更多钱,现在我已经是首富了。 大唐目前就是如此。天宝年间,大唐富得流油,你让李隆基停下来,别按以前的路子赚钱了,我给你出个主意,苦熬三十年,进入新时代。李隆基会答应吗?他又不傻。目前大唐走的好好的,为什么要吃苦三十年?现在就是世界第一了,吃苦三十年之后,不还是世界第一吗?那我为什么要去吃这个苦? 再说,李隆基都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对他来说,享受才是王道。实际上李隆基的心态,从开元改换成天宝可以看出,他不想奋斗了,他要享受。 中国文字很微妙。开源节流,虽然不是开元这俩字,但是意思很相似。开元时候一直向外打,占领更多领土,抢更多的资源。而农业时代,地盘越大,就意味着人口和财富越多。 大唐的那么多胡姬哪里来的?不会都是甘心情愿不远千里来给唐朝子民做牛马的吧。战利品而已。 物华天宝。到了天宝年间,李隆基觉得这也差不多了,干了一辈子工作,也该享受享受了。 他在想着尽情享受时候,原天承给他出个主意,来,咱们一起受苦再创业吧。你说李隆基会答应吗? 最好的结果,是当原天承在说笑话,挥挥手赶走了事。 最差的结果,怎么,我是皇上你是皇上啊。这天下谁说了算啊。你给我划道,你是老几?左右,拿下,枭首示众。 所以原天承建立工业时代的美好愿望,面临着全方面的阻力。这时空根本不可能有人支持他。 但是他又要建设,建设需要安全和混乱两个方面。可吐蕃这个方向,离他计划中的基地太远。吐蕃强大了,对他没有一点好处,所以干脆弄乱。 原天承不想再为了吐蕃的事情分心。他现在是全国一盘棋在考虑问题。吐蕃属于被消灭的对象。 当然不是说肉体消灭,而是在自己的工业化进程上,没有吐蕃这么一号,所以让他不能给自己来捣乱。 因此,原天承需要吐蕃从自己的视野里消失掉。 如何实现这个伟大的目标? 他自然有详细的计划。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六十八章 惭愧的司马 吐蕃王朝的首领叫赞普。尺带珠丹是现任吐蕃赞普。 历史上比较有名的赞普自然是松赞干布,因为他娶了文成公主。而第二个娶汉家公主的,就是尺带珠丹,娶了金城公主。 不过娶媳妇归娶媳妇,打仗归打仗。这是两码事。顶多娶媳妇那一年,大家都歇会,过了之后,该打还是打。 吐蕃和大唐的战争,贯穿整个唐王朝始终,到了大宋还打呢。 总体来说,吐蕃是攻势,唐军是守势。这真没什么奇怪的,因为青藏高原之高,全世界人都知道。即使放在后世,有多少汉人能毫不在乎的在高原上生活奔跑呢?新中国成立之后,援藏那是要挑人的。身体不好,根本去不了。 藏民土生土长于此,自然不在乎。所以进攻的主动权在吐蕃手里。 可是吐蕃虽然有主动权,但是吃亏的往往是他们自己。一旦他们下了高原,离开自己的核心区,跟唐军打起来败多胜少。唐军兵强马壮不是吹的,而是确实打出来的。只是唐王朝一直无意吐蕃,那地方太高了,汉人适应不了。 唐王朝打吐蕃,是为了维护住丝绸之路的安全。如果吐蕃下山占有了沙洲瓜州肃州,那么唐朝的陇右道就没了。没了陇右道,就无法和西域交通往来,丝绸之路就断了。 实际上这件事情是一个死结。 吐蕃打陇右道,是为了财富。每年丝绸之路上大量的商品往来,吐蕃人看的眼都绿了,跟饿狼似的。这得抢啊。 科技的水平是决定性的。直到后世,藏区不是一直需要中原地区援助吗。肯定不是援助牛马羊了,自然是他们没有而又想要的东西。 如今也一样。丝绸之路上大笔财富的流动,吐蕃自然想要。唐朝凭什么白给你啊,不给,那就抢。 可是如果他抢下来陇右道关键几个州,丝绸之路就断了,也就没财富流动了。他还能继续抢吗?也就没有了。 但是如果他现在不抢,现在就没有。抢了,以后没有再说以后的。 这就是个死结。他要抢劫,唐朝自然不能让他得逞。于是吐蕃虽然有进攻的主动权,却属于被动的一方。 因为如果他们不打唐朝,唐朝完全不理他们。可他们必须去打,不打没有好东西用。 于是打来打去,一直打了好多年。 尺带珠丹做了赞普之后,大力整顿内政,把几个部落更牢的压制住,同时任命了三个重臣,尚?本登忽、韦小?悉恭禄和吐谷浑小王。吐谷浑小王是尺带珠丹的外甥。这三人相当于唐朝的宰相,一起分担国事。 农业社会的战争,其利益就在土地和人口。抢的多,就国力强。这和工业时代完全不同。所以吐蕃勾结南诏,谋求剑南道的一些地方,就是为了唐朝丰厚的物产。 无他,吐蕃自己没有呀。 如今使节回来说唐朝皇帝又要和亲了,这回是真公主:寿安公主。尺带珠丹大喜。南诏打完了,自己这一仗抢的东西多。八万唐军的物资啊,这够自己消化好几年的了。 就相当于后世美军打伊拉克,打输了,什么航母飞机坦克都留给人家做战利品了。自然要消化消化。 如今公主来和亲,正好休兵两三年,之后再战。 寿安公主可是真公主了,这次唐朝皇帝没拿假闺女凑合。虽然听说这公主不招他老爹喜欢,但尺带珠丹喜欢。 现在大唐是天下的中心,汉族女人才是最美的女人,而公主无疑是美女中的美女。尺带珠丹吩咐手下,速速准备仪式,再派出迎亲队伍,一路前行迎接。 尺带珠丹在布达拉宫里面心花怒放,完全不知道有人正谋划着他的脑袋。 原天承就想把这吐蕃赞普的脑袋拿下来。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原天承这一战的战略目标就是要搞的吐蕃四分五裂,最好永远也别合成一体。砍掉吐蕃赞普的脑袋,无疑是最快捷的,也是必不可少的一步。 如果不是他经历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原天承早就杀过去了。可是在不断的被打击之后,他对于自己很怀疑。 什么时候能用后世科技,什么时候不能用,完全没有准。他从青州飞长安,完全没有任何问题,而在安西战场上,怎么就不能飞了呢。 而且自己的狙击枪打土匪没事,打双清上人也没事,虽然没打过人家。对上熊罴也毫无问题。可是在战场上,打黑衣大食时候,完全没效果,自己反倒被雷劈了。 这就好像上天给自己出个题目,却不给标准答案。你随便去试试,如果错了,那就给你一棍子。 这谁受得了呀。比后世考试可残酷多了。考试错了,顶多咱不及格,这错了可是要丢小命的。 小强跟他说过,上次挨雷劈,若不是靠小玉强大的治疗效果,单凭小强还真很难说。 不过怎么样也要试试。只是为了万无一失,还是带上小玉比较好。 于是在这个月黑风高夜,把小玉带上了飞船,向布达拉宫飞去。 小玉一直对原天承这个法宝感兴趣。 “哥哥,你这个宝贝真好。”小玉在原天承脸上一边舔一边说。 “咳咳,小玉,你跟我讲讲,这法宝什么时候能用,什么时候不能用呢?我上次就挨雷劈了,那李白怎么就没事呢?” “神仙之间打架,自然什么都能用了。李白是神仙,哥哥和我也是,所以他可以用法宝打咱们。但是咱们也能打他的。哥哥不怕。” 原天承心中大汗,我能不怕吗。我跟他比,那是蚂蚁跟大象叫板呀。 “那对凡人就不行了吗?” “哥哥,对普通的凡人也是可以的。难道我们这些神仙,还能被凡人欺负吗?” 原天承想想也是,自己对上开始的几个土匪,就是用狙击枪解决的。 “那听你意思,对特殊的凡人不行了?” “是的,哥哥,所以那天我让你别用法宝。战场上,是不允许神仙动用法力的。如果你用了法力,法宝,就会被老天爷用雷劈。” 原天承这才明白,自己为什么被劈。 “可是后来,我杀进去,老天爷也没劈我呀。” “后来哥哥也没用法宝啊。” 原天承仔细一想,还真是这么回事。小强根本就没用能量罩,而是变化出真正的盔甲。只是小强变出的盔甲,不论哪方面都比现在的盔甲强的多,所以敌人兵器根本砍不动。 而自己杀人用的就是本身力气,只不过这一世的自己,身体变得太过强悍,所以才能创造出近乎奇迹的结果。 “我今晚要杀吐蕃赞普,小玉,你说我能不能用法宝杀他?” “哥哥,千万不可呀。”小玉连忙拦住他说道:“凡人也分三六九等的。比如唐朝的圣人,吐蕃的赞普,这都是凡人中一等一的存在,我们别说不能用法宝,就是偷偷摸摸去刺杀都不能。除非在战场上,正大光明的把他杀了。” “如果我要偷偷摸摸的去刺杀呢?” “遭雷劈。” “……” “我得试试。”原天承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性格。都飞到布达拉宫上了,还能不试试吗。 他刚想到这点,突然小强说道:“天承,出现异常,无法飞行。” 说着,就翻滚着跌了下去。 这一通摔,直把原天承摔的七荤八素。 于是小强和小玉赶紧治。 原天承再一次恢复健康之后,悠悠的望着布达拉宫,心说,真是古怪呀。我只想想,就从天上掉下来了。幸亏自己还没变出狙击枪,否则肯定又要被雷劈了。 生死之间的体验,他可不想一再尝试,谁知道哪次就抢救不回来了呢。 原来这人真是不同啊。难怪皇帝又叫天子。果然是老天爷的亲儿子,被上天一直照看着。幸亏自己以前没想刺杀李隆基。如果真这样干了,唐明皇死不了,自己反倒要被雷劈了。 想想也是,不说李白这样的大神,就是小玉,她想杀谁还不是跟碾死蚂蚁似的,如果都这样,人类历史早不知变成什么样了。但是几千年以来,根本没有神仙鬼怪操纵人类发展的情况,历史还是人类自己发展的。神仙鬼怪只是出现在志怪小说里面而已。 连飞行都不能了,更别说狙击枪了。原天承本来还想偷进布达拉宫,反正凭借自己的设备,毫无困难。可是进去了又不能杀吐蕃赞普,还有什么用呢。 乘兴而来,败兴而去。不过也别说,小玉还是很高兴的。驮着哥哥一路飞奔,很是满足。 尺带珠丹早上醒来,精力充沛,完全不知道自己昨天逃过一劫。当然,也未必杀的死他。现在他吩咐下人,请大师一起共进早餐。 落花生大师,来自天竺佛国,有无上法力。 此人是天竺鸟金国的王子,长大后认为如果继续当王子,就没法普及佛法,于是就杀了一个大臣的儿子,又奸污了大臣的妻子。这样就不能当王子,然后就可以到处传佛法了。一来二去,就传法到了吐蕃。 吐蕃赞普一见,高人呀。这佛法,厉害!顿时以上师礼节供养。 落花生说,布达拉宫必须有辉煌的金顶,才能让我佛无上法力照拂尺带珠丹以及他的妻子儿女,所以这位现任的吐蕃赞普才左右开弓。一边是对内压榨,比如苏毗的进贡,今年就翻了一倍。另一面是对外战争,联合南诏攻打大唐。 也别说,因为落花生法力无边,这两样都进行的很顺利。尤其对外战争。大唐八万兵马都被自己杀死了。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呀。 换做安西军,神威军,别说八万,一万人他都不敢上。 因此对待落花生更是恭谨。 落花生大师迈着平稳的步伐,一步一摇的走了进来。尺带珠丹以下,都恭敬的行礼:“大师,早上好。” “诸位,别客气。” 当然,这段对话是作者脑补的。 落花生仪表堂堂,尤其是头上的帽子,极为独特,竟然是一条长布,依照玄妙的规则,缠了又缠,绕了又绕,若是原天承看到,肯定眼熟,这不是印度阿三吗。 那一捧大胡子,几乎连眼都快遮住了。 早餐用完之后,大师操起羊皮,开始讲经。直听的尺带珠丹心花怒放。按照落花生大师所言,只要金子够多,就能炼出大力之丸,吃后不但力大无穷,可以夜御数女,而且还能够长生不老,与天地同寿,和日月同光。 高人呀! 强欲登高去,无人送酒来。 遥怜故园菊,应傍战场开。 岑参遇到原司马,觉得自己今生有幸,遇到高人了。当日原司马一首诗,震惊四座,他念兹不忘,所以一有机会就来讨教。 “玉僧,你看我这首诗,可堪入眼否?” “……”原天承怎么能说好还是坏呢。岑参做了那么多诗,好的也有坏的也有。这首感觉很一般,不过他也不能说。现在他在岑夫子眼里就是诗林里面的翘楚,他的每一句话,都会影响到岑参以后的发展。 这就好像后世一个学生面对真正的专家,会把专家的每一句话都奉为圭臬。当然这必须是真正的专家,而不是后世泛滥成灾的“砖家”,说出来的话连自己都不信。 “还好,还好。” “玉僧,同行这些日子。眼见壮丽山川,不知有否佳作?可否让某学习一二?”岑参诚心的请教。 “……” 原天承心说你这不是要坑我吗。好吗,我念一首诗,再把李白给勾来,我吃饱了撑的找揍吗。 不过不念也不行,这岑夫子像贴膏药似的,骑在马上,在自己身边紧跟不舍。甩都甩不开。 李白到是说过,只要自己能挡他一剑,就当他没来过。可那天是小玉替自己挡的,这算是挡住没挡住呢。原天承心里一点也没把握。万一胡喷一首李白的诗,把诗仙再勾出来,岂不是找死吗。 做别人的诗吗,比如白居易什么的,也危险。李白能跑出来,白居易未必就不能。现在这个时空,很多事情都不靠谱。尤其涉及到神仙鬼怪的。 小玉就很不靠谱。这龙马最近一到没人的地方,就突然变成半人马,别忘了原天承可是个男人,而且是很正常的男人。骑在一匹半人马身上,而且它哪里哪里都那么诱人性感,简直让哥哥喷鼻血呀。 不作诗也不行,岑夫子太烦人了,作诗又怕勾来原主被揍,原天承思前想后,突然有了一个绝妙的主意。 别人的诗我不能偷,眼前这人我可以借呀。 岑参,唐朝著名的边塞诗人,他现在既然在自己眼前,那么也许就没有另一个神岑参出来吧。我得试试。 北风卷地白草拆,胡天八月即飞雪。 《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这首诗是岑参最著名的一首,原本出在天宝十三年,如今才天宝十年,想来他应该还没做出来。不过原天承为了万全,只念了第一句。万一要是人家已经做好了,就会露出惊诧的神态,这样自己就说是听到岑夫子此诗,也很佩服。省的穿帮。 原天承留意着岑参的神情,见他没有一丝奇怪的表现,完全是认真欣赏的样子,于是放下心来,继续作诗。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散入珠帘湿罗幕,狐裘不暖锦衾薄。 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犹著。 瀚海阑干百丈冰,愁云惨淡万里凝。 中军置酒饮归客,胡琴琵琶与羌笛。 纷纷暮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 轮台东门送君去,去时雪满天山路。 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 “好诗呀,好诗。”岑参大喜道:“玉僧,不知为何,我听你这诗句,有一种很亲切的感觉,竟然每句都是我心里的话,好像是我做的一般。” 原天承脸上微微发红。可不就是你做的吗。不过还好,看来岑参还没成神,没有抽出剑来劈自己。 “哥哥,你真厉害。小玉就知道你会作诗,那李白蛮不讲理,哥哥明明是能做诗的!”小玉随时都不忘夸奖原天承。而且最让原天承受不了的是,她完全是一片真心。可越真心,原天承越脸红。实在臊得慌。 还好,总算证明了一件事情,这个时空并不是每个诗人都成神了。至少岑夫子就没有。 “敌袭,敌袭!”一匹马飞快的从远处驰来,马上唐军斥候一路高叫,一路向李晟奔去。 原天承很是诧异,这地方还有敌人不成?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六十九章 绘画 桑木顿停住大军,望着不远处唐军整齐的兵马。眼前无边的杀气,让他心里有点发虚。 他是现任吐蕃赞普的二儿子。之前南诏一战,他跟着大哥才旦哆一战斩杀唐军6万,直杀的人头滚滚,血流成河。 他们撤离南诏时候,还特意用唐军人头垒了一座京观。那是他第一次经历如此壮大的场面,双方一共投入了十几万兵马,战得天地变色,太阳无光。 可惜当时的主帅是他大哥。才旦哆是尺带珠丹的长子,这一战的大功归他,战利品也都归了他,作为副帅的桑木顿只分到很少一点。自然他心里火就大了。 听说唐朝又送公主来和亲,桑木顿心里大怒。 被吹得不可一世的唐军,也很不禁揍吗,我桑木顿出马,六万人都干掉了。正应该向前大步出击,不能停下勇士的脚步。我桑木顿手里的藏刀,还没饮够唐人的鲜血呢。 唐朝公主嫁过来,肯定这一两年要休兵了,那桑木顿的战功怎么来?没战功凭什么跟才旦哆争下一任吐蕃赞普的位子? 战利品被才旦哆抢走本就很窝火了,这又要和亲休兵,桑木顿不答应。 所以他带着自己本部兵马就跟着迎亲的使节杀过来了。 送亲的队伍,自然有大笔的嫁妆,如果他能一战击溃唐军,这好东西就是自己的了。当然,公主如果不死的话,可以送给老爹爹,嫁妆也可以分给爹爹点。 顶多,尺带珠丹骂自己一顿。现在吐蕃的局势微妙。才旦哆和桑木顿各自有自己势力,而吐蕃赞普的主要精力都用来整顿外围部族。 桑木顿就是依仗这一点,所以敢根本不请示他老爹,直接就杀过来。可他万万没料到,眼前的唐军和他在南诏遇到的唐军,完全不一样。 眼前的唐军盔明甲亮,刀如林,箭如雨,盾如山,只静静列阵在眼前,就让他生出一股惧意。 难怪唐军天下无敌,原来真的如此啊。 这才是真正的唐军! 不能打,自己带这两万人,根本不够送的。即使拼光了,也不过便宜了才旦哆而已。桑木顿扎下营盘。和李晟的大军对持起来。 “李将军,”王洛卿把大伙召集起来,问道:“你看吐蕃这是何意?” “王监门,某亦不知。”李晟当然不明白了。好好的送亲,怎么对面来了两万战兵呢。他的兵马久经沙场,自然不惧。可这仗如果打起来,有点莫名其妙呀。 “怕什么,”杨暄大大咧咧的说道:“原司马在怛罗斯单枪匹马杀退大食兵,有他在,再多吐蕃也无须担心。” 他开始给原天承上眼药了。 “以讹传讹,杨判官说笑了。”岑参解围道:“来人是吐蕃赞普的二王子,桑木顿,只是不知他带来大军,是什么意思。” “既然这样,不如我去问问他。”原天承心中一动,吐蕃二王子呀,好。 有人自告奋勇,王洛卿自然不会阻挡。两国交兵不斩来使,而且现在也没开打。再说就算假和尚被吐蕃杀了,也和自己无关,是他自己要去的。 李晟很担心。这还不如打仗呢。打仗才能说得上两国交兵不斩来使,现在不知道桑木顿什么意思,贸然前去,岂不是很危险吗。 岑参看原天承又不同了。司马文武双全呀。面对两万生猛的吐蕃人,一点不怕。我也不能弱了气势。 “某,愿陪司马前往。” “……”原天承没想到岑夫子胆子还挺大。 那就一起吧。 桑木顿的大帐很大,岑参一见,心里暗叹。这是唐军的制式装备,肯定是南诏兵败,被吐蕃缴获的战利品。想来剑南道的唐军损失惨重。 桑木顿个头不高,比原天承矮一个头,但是肩膀非常宽,乍一看还以为他是躺着的。 吐蕃二王子冷眼瞪着两人,一言不发。 他不说话,原天承得说话。耽误不起时间,耍酷不是时候。 “二王子,你好。”小强也不会这时候的吐蕃语言,所以原天承说话,需要岑夫子翻译。 岑参博学多才,吐蕃话流利。 “你们大唐天子,怎么如此不要脸面,刚打了败仗,就送女人给我们。哈哈,哈哈!”桑木顿狂笑。 岑参一脸怒容。只是不知道如何反驳。毕竟南诏的确是败了,而且接着就和亲。这矮个子说的一点没错。 “非也非也。”原天承摆摆手笑道:“这个天下,是英雄的天下,大唐败了,是败给二王子,正说明二王子乃真正的英雄。败给英雄,有什么丢人的呢。而且,大唐送女人不是给你们,是给你。是送给二王子你的。” 岑参只听的目瞪口呆。这是什么话?作为外交使节,必须给大唐争脸,不能丢人。可原司马这话说的,直把桑木顿捧上天了,什么败给二王子,什么二王子乃真正英雄。 有这么涨敌人威风的吗。 更关键的是,寿安公主是许配给吐蕃赞普的,可不是什么二王子。这张嘴就闹一个大乌龙,莫非原司马只会作诗,不会办事不成? 岑参呆呆的望着原天承。 原天承冲他笑笑说道:“岑夫子,照直翻译。这是圣人的旨意。” 听说是圣人的旨意,再加上之前被原天承的诗才吓唬住,岑夫子竟然鬼使神差的就听了原天承的命令,照直翻译了过去。 桑木顿真正吃了一惊。完全没想到,怎么自己在唐军心里,地位这么高吗?连大唐圣人都知道我是真正的英雄,哈哈!我桑木顿,二王子,威名已经传遍唐朝了呀。这可太了不得啦。 就说才旦哆软蛋一个,只会躲在后面指手画脚,不敢提刀上阵砍杀。这样的人,竟然拿走大功,拿走几乎全部的战利品,如何能让我桑木顿心服。看看,连唐军都知道真正的英雄是我。 看,竟然把公主都许配给我了。这真是天上掉馅饼呀。金城公主就已经那么美丽,寿安公主更是真正的大唐公主,肯定美的没边了。如今许给我,我桑木顿……。 想到这,桑木顿突然觉得不对。之前使节回来可是说跟自己老爹成亲的。怎么眼前这和尚说是许配给自己呢。怎么回事? 桑木顿有点糊涂了。他身边重臣达扎路恭知道王子心思,说着流利的大唐话替他问道:“原司马,你刚才说错了吧。寿安公主不是要和赞普成亲吗?” 原天承一脸惊诧,连忙摆手说道:“达扎路恭,这是哪个人传言的?该斩!如此诋毁我大唐和吐蕃。你想,尺带珠丹之前迎娶过金城公主,寿安公主论辈分,是金城公主的侄女。如果让寿安公主嫁给尺带珠丹,那不是嫁给她姑父吗。这可是乱伦常的呀。天大地大,伦常最大。没有伦常,人将非人呀。” 原天承痛心疾首的说道:“二王子,这传话之人居心叵测呀。竟然想让你我两国,化为禽兽不如之国。该斩!该斩!我大唐明明是将寿安公主许配给吐蕃英雄,也就是二王子。桑木顿王子威武无敌,寿安公主愿意嫁给二王子。” 原天承说着,抖出一副羊皮。 这羊皮展开,大帐里所有人眼睛都直了。这也太美了。 蓝天如洗,白云朵朵,远山巍峨,白雪皑皑,近前山花烂漫,姹紫千红。最要命的是画里的姑娘,高挑的身材,青丝梳成同心髻,修长的玉颈,洁白的双手,淡黄色襦裙穿在她身上,圣洁的好似不食人间烟火,宛如仙子一般。 不是寿安公主还能是谁呢? 这是原天承在小强帮助下,及时创作出的一副作品。其实就是照片加上一些后期处理,印在羊皮上。 后世原天承也喜欢玩相机,人像摄影这块自然不能少,今天正好用上了。 但现在这时空的人可没见过这样的画。这还是画吗,简直是妖术啊,这不就是把一个人活活按进羊皮里面了吗。 原天承自然料到这些人的反应。别说吐蕃人了,就连岑夫子都呆了。 这年头可没有照片。 太真了,连一根一根的头发都分毫不乱。宝物呀。原司马才具之高,简直如神仙一般。岑夫子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可他见过再多的画,也没有眼前这一幅逼真呀。简直就是真人,不是画。 若不是他来的时候还看到寿安公主远远的送别原司马,他都以为公主被妖法禁锢在羊皮里面了。 原来那些传言都是假的啊。原司马老去公主车驾上,不是跟公主有染,而是为公主作画。这画绝不能一时半会做的出来的。原司马定然是每时每刻都在拼命画画。 原天承微笑着,静等诸位本时空土著习惯自己的创作。印象越深越好。 桑木顿都看傻了。这莫不是仙人吧。公主也太美了,看的桑木顿都想扑进羊皮里面,就在雪山脚下跟公主噼噼啪啪。 总算他还有点理智,并不是傻子,知道那只是一副画。 “这是寿安公主吧?”桑木顿咽了口唾沫。 “正是。” “比雪山女神还要美呀!真是圣人许给我桑木顿的吗?”桑木顿几乎不相信自己有这样的好运气。竟然被大唐圣人许婚。 “当然,”原天承肯定的说道:“大唐圣人深知二王子英雄了得。自古美人配英雄。像寿安公主这样的美人,自然只有桑木顿王子才能有资格迎娶。” 梅色是迎亲团的领队,深得尺带珠丹信任,可在两位王子之间,他暗中投靠了桑木顿,否则桑木顿也不能带兵跟他一起来,他早报告老赞普了。 梅色觉得很古怪,怎么说好的嫁给老赞普,到原司马嘴里变成嫁给二王子了?不过虽然有疑惑,却对二王子有利。能得到大唐的支持,对于以后争赞普,肯定是大有好处。 眼见桑木顿一双眼好像跳出眼眶一样,盯着寿安公主都收不回去了,原天承就准备把羊皮收起来。 鱼儿既然已经上钩了,就无需再多放鱼饵了。撑死了鱼就不好办了。 这时帐幕的门掀开,走进来一个姑娘,手里托着茶盘,上面满满都是一碗碗的酥油茶。她低头进来,刚一抬头,正看见那刚收起一点的画。 画里的寿安公主太逼真了,简直跟活人一样,这姑娘哪里见过如此的图画,这是神仙下凡了吧。 直把她吓得双腿一软,手上力气全无。人瘫倒地上,茶也全洒了。 桑木顿大怒。他看到公主画面,心里有一股邪火。原天承正收起画卷,就好像把他的心都带走了一样,如今看见姑娘把茶杯全打翻,顿时怒气找到了出口。 他抽出腰刀,怒气勃发,疯狂的砍向姑娘的脖子。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七十章 嫦娥应悔偷灵药 姑娘吓得眼都直了,呆呆的瘫软地上,一点没有反应,连挣扎一下的力气都没有。 眼看着姑娘就要被砍掉脑袋,帐幕里面却没一人出声拦阻,原天承赶紧一伸手拽住了桑木顿的腕子。 桑木顿只觉得自己手臂被大山压住一般,一动也不能动。他大惊失色。自己的力气在吐蕃也是排的上号的,现在挥刀砍人,出手在先,带动的力气更是大了十分,怎么这小和尚轻轻松松就拿住自己手腕了? 屋里的吐蕃人都面露惊诧。 这小和尚看起来白面书生一般,好像连拴马桩都拔不起来,可手底下真有劲呀。连桑木顿都能制住。不过王子被人家拿住了,他们不能坐看不管,一时抽刀的抽刀,拔剑的拔剑,连岑夫子都把护身匕首掏了出来。 一时剑拔弩张,气氛很是紧张。 “二王子,”原天承笑嘻嘻说道:“何必跟下人为难呢。你的刀砍了她,不是大英雄所为。二王子的刀应该在战场上逞威风,而不是在帐幕里面吓唬一个女子。这样,公主也会失望的。” 说到公主失望,还真制住了桑木顿。他顿时火气全消,悻悻的收回刀子。 “悉玤苏这苏毗贱货,老子看了就烦。苏毗王老糊涂了,竟敢把他和女奴生的闺女送给我做妾,莫非看不起我桑木顿不成?她配做我妾室?端茶倒水就算抬举她了。若是桑木顿哪日生气了,定剥了她的皮,点她的天灯。” 原天承听的身上一阵阵发寒。原来就知道西藏农奴的悲惨,可当时只是看书,纸面上的文字,那种感觉和现在有人当面说出来,而且如果不是自己拦阻,他就要做出来,这感受完全不同。 现在帐内的温度,感觉直降100多度,原天承低头看看瘫倒在自己身边的女人,也就双十年华,却要被剥皮点灯。他不由心里一阵悸动。 “原司马,”桑木顿突然显出一些不好意思的神态,说道:“能不能给我再看看公主。” 原天承本就是下鱼饵的,既然鱼上钩了,当然不会再给鱼饵了。 “急什么,二王子,若是你和公主成了亲,自然可以朝夕相对,这画吗,也可以天天看到了。” 桑木顿心里好像有小猫在挠,痒痒的不得了。他太喜欢那副画了。后世艺术摄影作品出现在本时空,别说吐蕃这些没见过世面的人,就是大唐最有见识的人,也会被勾的受不了。 想想后世,新婚的夫妻、妙龄少女、甚至中年美妇都要去照艺术摄影,就知道摄影的艺术多可怕了。直可以把魔鬼变天使。何况虫娘本就天生的美丽,在镜头下的表现更是无敌。 难怪桑木顿喜欢。他越喜欢,越看不到,越生气,突然又想起那姑娘了。若不是她进来,自己还能多看会。火上来,无法压制,他随手抄起鞭子就抽过去。 眼见姑娘要被鞭打,原天承不得不再次出手。 “原司马,你这是做什么?这是我的奴隶,母狗一样的东西,我想杀就杀,想打就打。今天,我非抽死她不成!莫非你大唐要管我吐蕃的事不成?”桑木顿暴怒。 姑娘靠在原天承身上瑟瑟发抖。他都能感受到腿上传来的绝望般恐惧。 “玉僧,”岑夫子开口道:“吐蕃的事情,我们不适合插手。” 虽然他也可怜这女人,可是岑参久经战阵,死人见过无数,为了大唐,为了这次外交活动顺利成功,他不介意眼前的女人被桑木顿打死。 吐蕃人又把刀子都抽了出来。 大唐的小小司马,怎么竟然敢管我们吐蕃的事情。打死个女奴算什么,就是剥皮剜心也是常事,只要自己喜欢。 那姑娘仿佛感到今天自己就要被活活打死,突然抱着原天承的大腿抽泣起来。 “慢着。”原天承一眼扫过众人。他的眼睛好像有魔力一般,骚乱的场面顿时静了下来:“既然她是二王子奴隶,与其打死她,不如卖给我如何。正巧我家娘子缺人服侍。” 桑木顿眼珠一转,说道:“好,我别的不要,就要公主的画。” 悉玤苏就这样跟着原天承回了大唐营地。 小怜和寿安公主看见郎君安全回来,本来很是高兴,可再看身边跟着个女子,顿时满面的恼火。不是去出使吗,怎么带个小娘子回来。还是吐蕃女人。 原天承连忙解释:“悉玤苏小娘子,刚才差点被桑木顿打死,我要是不买下她,悉玤苏肯定活不过今晚。她是苏毗国王的女儿。于情于理,郎君也不能不管。” 悉玤苏怯生生的站在原天承身后,低头不敢说话。 “阿诗玛,先带她去洗洗,这味也太大了。”小怜皱眉吩咐道。既然是为了救命,小怜也不能再说什么。 阿诗玛虽然对于郎君出门就拐带小娘子的做法也不满意,但是她本是少数民族姑娘,不是大唐女人,所以对于吐蕃女子多少有一份亲近,再说国师是神仙,神仙多几个女人很正常。只是这小娘子的确不太好闻。 吐蕃是高原,人民很少洗澡的,即使公主王子也一样,何况悉玤苏只是被桑木顿当女奴看。所以这味道……。 现在已经是进了十月了。阿诗玛很担心自己的族人。 原天承想来想去,觉得既然自己答应人家做国师了,还是去看看比较好。否则不是白要人家圣女了吗。而且阿诗玛每晚在耳边唠叨,换谁也受不了呀。 小怜也一直要求飞天上去看看,干脆就一起吧。 今天到了阁川驿,大军行走许久,正好休整一天。于是原天承拉着小怜和阿诗玛都来到公主榻处,让宫女守住外面,今天任何人不接见。 原天承严肃的问:“虫娘,你信神仙吗?” 寿安公主哈哈大笑道:“小和尚,你傻了啊,这世上哪有神仙呀。” 原天承一脑袋汗。本以为她也应该跟玉环似得,即使不全信,你也多少信点吧。谁知道公主看他跟傻子似的。 “我做了那么多法事,怎么也没神仙给我赐下个小郎君呢。还不是我亲自抓到你才算数。神仙,哼,也就是骗圣人用的。” “……”这公主,真直接呀! 原天承拉着虫娘来到后院,推开后门,眼前一艘黑压压的飞船。 “小和尚,你是神仙呀!”寿安公主花容失色,都看傻了。 吐蕃地广人稀。阁川驿虽然是大型驿站,可在这地方,真没多少人。公主下榻的地方是阁川驿最安全的院落。最安全所以后面就是一个悬崖,根本没人能上得来。 原天承就是驾驶飞船飞到悬崖下,然后躲过众人视线,再一路拉升。 “我看看,我看看。我要看那个。”寿安公主最快从震惊中清醒过来。她在原天承怀里,盯着显示器,让情郎一会把镜头拉近,一会又切远,这里哪里到处看着。 小怜还在混沌中。虽然一直要郎君带自己飞上天来。可真的飞上来之后,她只感觉自己两股战战,险些又要尿裤子。 幸亏有阿诗玛不断安慰她,才让征南大元帅没有露怯。 小玉不屑的说道:“哥哥,你带着她们有什么用,都是凡人。” 看来龙族公主很不屑于和这几位娘子同在一个屋檐下。实际上人家也很奇怪,为什么郎君去南诏还要带着自己的马。只是郎君是神仙,他做事再奇怪,也总是有道理的。 飞船在青山白云下飞行。 前两天原天承就带着阿诗玛夜里偷偷回去过一次。海神总是在收割庄稼的时候出现,所以原天承找到阁罗凤,订好日子,就在今天收割。 如果海神出来,就战那么一战。如果没有海神的话,正好。收割完就没事了。 经历过这么多事情之后,原天承已经明白这个大唐很有古怪了。所以必须带着小玉,跟神神鬼鬼的打起来,自己可不是对手。 既然双清上人都能和海神斗上一斗,那么小玉更是毫无问题了。毕竟双清上人跟李白那是差十万八千里的。可小玉连李白都挡住了。 “这云彩真美呀。”小怜也恢复了正常,走到舷边向外看去。 这次原天承没敢弄成全透明的。那样非吓哭了几个不可。飞船的墙壁大部分都是不透明的材质,只是开了几个半人高的透明窗户。 “元帅姐姐,”阿诗玛在这里是最小的,见谁都是叫姐姐:“你看,飞过那个山就快到洱海了。” “哪呢哪呢。”寿安公主也抢过来,挤在窗边看。 “公主姐姐,”阿诗玛如今是有求于人,自然礼多:“就是那座山,那片云下面就是。” “小和尚,”虫娘也把原天承拉了过来,不解的问道:“咱们飞了很高了吧,可是天宫在哪呀。你老家,在哪呀?” “……”这个问题真难住原天承了。是呀,天宫在哪呢? “奴知道了。”小怜聪明的说道:“定然是在那月亮之上。” “小怜说的对。”原天承赶紧就坡下驴:“天宫要高的多,你们看,现在月亮都没有呢,怎么能到天宫呢。” “呀,那不是要等到夜里,才能去你家吗?”虫娘失望的说。 “夜里也不行。”原天承连忙解释道:“夜里吧,天宫关门。” “那白天也没有,夜里又不让去,我怎么去你家看看呢?”虫娘生气了。 体会过飞天的感觉之后,公主自然想更上一层楼了。大唐的公主,自然比阿诗玛和小怜见识高的多。经过最初的震惊之后,她想法就丰富了。 能飞天,就能上天宫啊。天宫里面有那么多好东西,自己虽然都不那么在意,可是,她渴求一件。就是长生不老药。 既然郎君是神仙,神仙就是长生不老的,可是自己还是凡人呀,凡人总会老,总会死的。她现在正在妙龄,自然不会想到生死问题,可她怕自己老了不能陪小和尚了。 “去我家干嘛?”原天承不解的问。 “要那长生不老药呀。”寿安公主这样一说,另外俩小娘子也明白过来了。是呀,郎君是神仙,自热能长生不老了,我们做娘子的,要和郎君在一起,自然要那长生不老药了。 听说这药嫦娥就有。 几个娘子眼光一碰,都看明白了对方的心思。一起拉住原天承,吵着要去那月宫看看。 原天承大囧。别说你们,就是我都没上去过。再说我也不是长生不老呀。一样会老一样会死。可现在娘子把自己当神仙,也解释不了啊。 哎,谎话越来越难圆了。 嫦娥呀嫦娥,你跑就跑了,偷什么长生不老药呀。你看这事弄得!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七十一章 大虾 河边无尽的稻田已经排过水了。金黄的稻穗在晨风里摇摆。好收成。小强已经估算出亩产,在这个时空,这个产量算是很不错的了。 原天承望着眼前的洱海,淡蓝,平静。没有一丝一毫的危险。 他身边那一截堤坝还是自己修的。自己走后南诏人就没继续干。这帮懒蛋。原天承也懒得说了。 小木排上堆满了各种瓜果祭品,一个健壮的小伙子撑着木排向洱海中间划去。 离岸几百米之后,小伙子弄开木筏,所有祭品全部落入洱海里面,他也扎入水里,奋力向回游。 阁罗凤带着族人站在岸边,紧张的盯着水里的人。 小怜凑在原天承身边,低低声音说道:“阿诗玛的族人,这么浪费呀。这么多好东西怎么都扔海里了呢。”言语里掩不住的可惜。 原天承扭头看看小怜。真是不简单呀,好学不倦。跟小葱没多久,这抠门精神学的十足。本来那日自己一边作诗,一边拍出金子,多豪放,多狂傲,多男人!可自己刚走,金子就被小怜收走了。 岑夫子和自己熟悉之后,好一阵嘲笑。这算是什么“千金散尽还复来”呀。你们夫妻俩不是合伙演戏吗。搞的原天承很是脸红。 “苍山之灵,洱海之神,庇佑你的子民,年年吃的饱,日日不挨饿。”阁罗凤祈祷过后,带领族人朝着原天承深深鞠了一躬,然后开始收割。 很快,一小半的稻田就弄完了。洱海依然那么平静。 原天承站在海边,微风吹过,有丰收的香味。真是美好时刻。好像后世来这里,什么都不做,只坐在岸边,闭着眼睛,什么都不想。这一刻,和那一刻,交织在一起,几乎无法分清自己在哪个时空。 除了,眼前这突然而起的一道水线。 那水线好像银色的城墙,呼啸着从海中心席卷过来。 真有海神啊!原天承大吃一惊。远处的水面暴起,足有几十丈高。原来阿诗玛真没夸张! 原天承都傻眼了。这浪头,别怪人家没弄堤坝,就是垒一圈高楼都挡不住,实在太高了。 可是,高楼挡不住,自己更挡不住啊。他只是一个人,不是一道墙。眼看着浪头滚滚而来,原天承第一个念头就是跑。 带上娘子们,赶紧跑吧。可是转眼一想,不行,他跑了,身后还有那么多南诏人民,都得被浪头拍死,一个也跑不了。自己怎么说也是南诏国师,干的就是打海神的活。 可是,这怎么打呢。就是一排巨大的浪头。如摩天大楼一般压过来。 阁罗凤带着族人,早就虔诚的跪在岸上,向着洱海磕头跪拜。 原天承的娘子们也都吓傻了。总算公主和元帅都还有点小聪明,一叠声的叫着:“郎君,我们快飞走吧。” 阿诗玛怒气冲冲的喝道:“你们两个给我闭嘴,国师要斗海神了!” “……”。 圣女好大的脾气。 原天承倒是想斗,可是拿什么斗呢。他飞快的算计着。跑,变出飞船肯定能跑,可是却要丢下这许多人,他做不到那么残忍。 救,怎么救呢?这就是海啸呀。非人力可以阻挡的。小强再厉害,也没有开发超级高大堤坝应用。怎么看都挡不住。 正急的他头发冒烟的当口,就见浪头之上突然出现一个影子。 开始还淡淡的看不清楚,随着浪花越来越近,原天承终于看明白了,那是一个大虾米。 这虾米个头可真不小,简直跟大象一般。 原来海神是个大虾米。 原天承没法不当它是神。因为后世再大的虾米也不可能有这么大。 正在原天承抓瞎的时候,小玉突然说话了:“原来是它呀。” 原天承一听这话,大喜,连忙抱住小玉问道:“妹妹,怎么你认识它?” “嗯,小玉认识。它是东海虾将。” “虾将?”原天承总算头脑还保持冷静,没有以为小玉说的是“虾酱”。 “难怪它能弄出这么大水头,原来哪吒的混天绫被它藏起来了。肯定是跟我一样,掉落在凡人界。哥哥别怕,看小玉的。” 混天绫,哪吒。这不是《封神》吗。怎么这些也都有呀。 哪吒那时候还小,洗澡也不知道避人,就在海里开洗。可是他手里的混天绫是法宝,随手晃动之下,东海龙宫跟闹地震似的。龙王当然不干了,于是派遣龙王三太子敖丙领着兵将去擒拿哪吒。谁知道一群人打不过一小孩,连三太子的龙筋都被抽出来了。 之后当然就是哪吒被他老爹责备,于是青春期提早了,一下进入叛逆期,竟然把自己割肉剔骨,切了。说把自己一身骨血都还给他爹妈。他意思是,我生出来时候几斤,现在还几十斤,你们也够本了。 所以说叛逆期的小孩,不能乱说,这不,一句话说重了,就自己开肉铺了。而且不用别的货源,自备人肉。自产自销。 自此之后,哪吒就成了神仙了。 难道那天他闹海的混天绫,在这虾米手里? 小玉既然说不用害怕,原天承心里就安定了。他左右看看,见虫娘和小怜面无血色。这么高的浪头,她们哪见过呀。不过原天承奇怪的是,她们的表现,就是看见巨浪的害怕,没有看见大虾米的惊恐。 要知道,这样大的虾米,绝对能吓死人的。 他不由得问阿诗玛:“阿诗玛,你看到大虾了吗?” 圣女虔诚的摇头道:“国师,阿诗玛只看到海神掀起的海浪,您说的大虾,是海神吧。阿诗玛看不到的。” 看来真的只有自己看的到。原天承眼看着南诏人都虔诚跪在地上,嘴里念念有词。 小玉不知什么时候不在自己身边了。原天承连忙看过去,却见半空中多了一条玉龙。 这真是一条龙啊,蛇身、鹰爪、马头、鱼尾、鹿角、鱼鳞。身上风云缠绕,雷电不断。 “虾将,认得本公主吗?”小玉大喝道。 “你是敖玉公主?”大虾显然吃了一惊,两个小黑眼珠都瞪出来了。 “既然认得本公主,还不速速退去。”小玉霸气十足。 “哼哼,你说退我就退啊。”大虾好像慢慢回过味来,气势汹汹的说道:“这里又不是东海,也不是西海,甚至不是四海界。这里是凡人界,你我都在这里,我干嘛怕你。” 说着,大虾须子飞舞,一条红色绸缎在上下飞舞,于是洱海浪花更是高起,直如山倾一样扑向岸边。 原天承暗道不妙。看来大虾不买账。小玉吓唬不住人家。不过小玉这样子倒是真漂亮,真想抱在怀里。 嗨,又走神了。原天承恨不得给自己一嘴巴。他和小玉在一起容易总是走神。 眼见海浪铺天盖地而来,原天承却束手无策。这真不是人力能挡得住的。 小玉张口吐出一团雾气,雾气碰到海浪,那浪花竟然瞬间冻成了冰块。 好强悍啊,后世再急速冷冻,也没这效果呀。果然都是神仙。原天承身后是凡人,天上是神仙,他站在中间,有一种深深荒谬的感觉。自己算是人还是神呢。 若说是人,自己偏偏能看到大虾,显然这些凡人都是看不到大虾和小玉的。若说自己是神仙,可是自己什么都不会呀。除了变金子。 想到金子,他顿时来了主意。金子也是武器。那海水被冻成巨大的冰山,正歪歪斜斜的,若是大冰块掉下来,也能砸死人。 原天承随手变出一块金砖,用尽全身力气砸出去。 金砖砸在冰山上就消失不见,可同时炸开很大一片的冰。 真管用啊。原天承大喜。 小玉冻住浪头,喝道:“再不回去,本公主把你剥皮剁碎。” 原天承心说,小玉很会吃啊,大虾馅饺子。好。 “吹牛,”虾将完全不在乎小玉的恐吓,挥舞着混天绫,掀起了又一波的巨浪。不过这次没有冲向岸边,而是直直冲到半空,奔着小玉而去。 原天承不敢怠慢,那巨大的冰山倾斜在岸边,随时都好像要掉下来。这要是倒塌了,肯定是死伤无数。 左手一块金砖,扔出去。 右手一个金球,砸过去。 每一次的金子打击,都让一大片冰消融。直把人看的目瞪口呆。 阁罗凤心里佩服。这国师算是捞着了。之前的国师穷酸之极,什么都没有,就弄个拂尘糊弄事。你看华金刚,人家又年轻,又漂亮,关键是钱,有钱人。 一般人谁敢用金子做兵器呀。即使做兵器,也是拿在手里,可人国师不一样,他是往外扔。那么大的金子,嗖嗖的,一点不心痛。 于是南诏国众人更加拜服。这才是神仙,真神。 原天承不心疼,小怜可心疼了。她知道郎君是神仙,眼看着巨大的浪头被冻住,心里也不担心了。可拿金子砸冰,这也太奢侈了吧。都多少金子扔出去了。不行,得管。 于是小怜四下踅摸,找到一块大石头,赶紧抱起来。 寿安公主明白她意思。小怜两手都占着,虫娘就拉住原天承的手,把金子从他手上抢过来,小怜赶紧把石头替换上去。 原天承全神贯注在天上搏斗的小玉和虾将,也没注意,直到出手才发现,不是金子,是一块石头。 那石头直直砸到冰山上,一点效果也没有,连个白点都没留下,就变得粉碎了。 小怜赶紧藏到虫娘身后。原来这冰山真的只能用金子砸啊。那就砸吧,不过抢过来的这块,可是不会还回去了。 这么大一块金砖,得俩手才抱得动。多沉呀。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七十二章 南无阿弥陀佛 “虾将,你还不速速退去,难道等我发威不成?”小玉生气了。 “嘿嘿,敖玉公主,你有什么本事就使出来吧。”虾将毫不在乎的说道:“之前你是公主,我是虾将,自然不敢顶撞你。可现在你还是什么公主,我们都回不到四海界,在这凡人界谁厉害还说不准呢。” “好个虾将,竟然敢看不起本公主。”小玉怒了。 “敖玉,不是我虾将看不起你,是三太子就看不起你。他说你又馋又懒,疏于修炼,一辈子也没出息。你要算账,找你堂哥去算。” 原天承听的很是汗颜。这小玉,原来一直是个馋猫加懒蛋啊。还以为她遇到自己才变这样的。看来有历史传统了。 虾将! 小玉怒了。竟敢当着心爱哥哥的面,揭穿自己老底,她脸面顿时挂不住了。 “他若真的厉害,怎么还被哪吒揍了。” 龙有逆鳞。小玉喉下鳞片砰然炸起,一蓬冰箭射向虾将。 “你这冰晶箭比三太子可差远了。”虾将随手摆动着红色绸缎。 原天承就见那红色绸缎上突然喷出许多的火焰,一朵一朵,迎上了小玉发射的冰箭。水火无情,化为无形。 这绸缎就是混天绫吗?哪吒那个?原天承赶紧让小强搜,发现的确有记录混天绫能喷火。 可是原天承怎么都觉得不对。 虾将能跟小玉打个平手,可当日打双清上人,他也没赢呀。要是虾将赢了,自己哪还会遇到死老道。 小玉是和李白都能打平的。莫非李白当日留力了不成? 这问题想是没用的。小玉和虾将正打的火热。源源不断的冰箭刺向虾将,可虾将就挥舞着混天绫,无穷无尽的火焰迎上去,把小玉的冰箭一一化解。 洱海水面波浪越来越大,一波又一波的冲向半空中的小玉。 这样下去怎么行。原天承看的心里冒火,突然想起自己也有法宝。他立刻把手腕上的佛珠给摘了下来。 这佛珠到底怎么用呢。原天承尝试着去感知佛珠。 突然,那串佛珠好像开了一个小口,原天承竟然看到了一个奇怪的世界。 佛珠里面,别有洞天。他看到一团一团的青色,纠缠在这狭小却又浩瀚的空间里。 这空间明明就在佛珠里面,应该很小才是,可原天承的感觉却是无边无际。完全看不到头。这里面的青色云团,好像蕴含着巨大的能量,不过原天承想尽办法,却不能让它们听自己的话。 青色云团好像巨大的宝库,就在他眼前放着,却没有钥匙,根本打不开。 眼看着天上的战斗越来越激烈,直把原天承着急的快要爆炸了。他一咬牙,捏碎了一颗佛珠。 没有了载体,看你们这些青色云团怎么存储。 暴力呀。 随着佛珠破裂,那些青色云团仿佛找到了出路,顺着缺口蜂拥的涌出去。原天承堵也堵不住。 青色云团从一湾死水变成了澎湃的激流,冲撞着眼前的一切。 原天承心中不禁一动。 虾将和小玉打了半天,心头实在郁闷。怎么今年换人了。往年那老道去哪了。再说即使换人,也别换个龙族公主来呀。这我哪打的过。 十年前,虾将还没解开混天绫的禁制,所以没法使用这威力巨大的法宝。结果被老道用八卦牌和拂尘打败。 这十年虾将潜心修行,终于稍微解开了一些混天绫的禁制,至少能催动一些基础法术了,才在洱海收获季节上岸来,可谁知老道没遇到,遇到个公主。 虽然三太子说敖玉公主又馋又懒,不爱修炼,可毕竟她是龙呀,自己只是个虾米,怎么说也比公主差的远。 幸亏公主太懒,不爱修炼,自己又能稍微催动混天绫,这才打个平手。 但是这样也不算完啊。龙族天生神力无穷,再打下去,非把自己精力耗干了不行。 虾将正在盘算,自己还有什么杀招,却没注意有一串佛珠从岸边飞来,正砸到他眼前。 等他发现时候已经晚了,这佛珠突然放出巨大光芒,一团吞噬天地的能量迎面罩下来。 虾将措不及防,只来得及弓起身子,把脊背对着那无坚不摧的佛珠,接着就感觉骨断筋折,浑身剧痛,再也拿不住势子,从半空中翻滚着跌入洱海。 在入水瞬间,还被很生气很生气的敖玉公主追上一片冰晶箭。只扎的虾将通体冰凉。像个冰雕似的,沉入了海底。 小玉哼的一声,喝道:“敢说我敖玉公主,就绝对没有好下场。”说着,抓住悬在半空的混天绫,飞到原天承身边,变成白马的样子,把混天绫递给原天承说道:“哥哥,这个给你。” 小玉的消失和出现,都自然无比,那些凡人完全没意识到有一匹马刚才不在,现在又出现。 小玉好像就从来没离开过。 原天承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刚才佛珠内的青色云团疯狂的逃逸,他虽然不能控制,却想到了一个好主意。所以运起全身力气,把佛珠砸向虾将。果然机缘巧合下,青色云团爆炸开来,一举击溃了大敌。 原天承握住混天绫,真不敢想象,威震后世所有小朋友的宝贝:哪吒的混天绫,就在自己手里。 他完全被手中这一条红色绸缎吸引,根本没留意到远处最高的那棵树上,有一只挂着八卦牌,手握拂尘的猴子,正贪婪的盯着他。 “小玉,”原天承说道:“这就是哪吒的混天绫?” “就是吧。”小玉满不在乎的说道:“哥哥,我要吃巧克力。” “……” “哥哥,只给我吃,不给臭公主吃。” “……” “小和尚,你跟谁说话呢。什么哪吒,什么混天绫啊。”刚才原天承一通忙乎,大家都离他远远的。现在看风平浪静,那冰块也被金子砸的快没了,于是虫娘来原天承身边。见他突然莫名其妙自言自语,不由感到奇怪。 原天承偷偷的塞了一块巧克力在小玉嘴里,不敢让别人看到。 “啊,我是自言自语。”原天承赶紧解释道:“刚才你们看到了,我打了半天,就得到这么一条红绸子。” 小怜走过来抚摸着混天绫,咋舌说道:“这么多金子就换来一块红绸子,这也太金贵了吧。我们姐妹哪个敢用呀。” “……” “你们知道哪吒吗?”原天承赶紧糊弄过去。这要是哪个娘子非要把混天绫做成兜肚,可就热闹大了。 “哪吒是什么?”大家全不知道。哪吒是出现在《封神》里面的。原天承搜了下资料,个别专家认为宋朝就出现了《封神》,但是普遍认为明朝才有《封神》雏形。现在是大唐,自然没人知道哪吒了。 娘子们不知道,小玉却不陌生。莫非他们见过? “是个故事里面的人。”原天承解释着。现在不是讲故事的时候,他招来阁罗凤,说海神被打跑了,至少今年肯定不会出来作怪了,大家赶紧收稻谷。 南诏人齐齐跪拜。 总算了结一件事,但是还有更多的事情。 阁罗凤知道大唐兵马就要来讨伐他,而大元帅就是国师的小妾,所以早准备好了丰厚的礼物。 小怜看的眼都花了。这么多好东西呀。真是好大一笔财产,于是一边客气着,一边就收下了。这都得给儿子留着。 阁罗凤带着众人来到一座山坳。众人都停在远处,只有原天承领着小玉走了进去。 这是六万唐军人头垒砌的京观。 这就是一座人头搭建的金字塔。高高矗立在原天承身前。 六万颗人头,以原天承的镇定,一看之下也几乎失神。生命的力量,死亡的震撼。他瞬间几乎魂飞天外,不知所踪。 阁罗凤是请国师来超度亡魂。六万条人命在这里,他睡觉都睡不踏实。 原天承静静站在京观前面,他的世界突然切换到不知名处。无边无尽的人头包围着他,冰冷的死亡,无尽的空虚。而一缕一缕的黑烟白雾穿梭其间。 原天承突然明白,为什么人死后要超度。这些死去的人身上,有的被黑烟白雾裹着。这是世间大道。凡人是无法承受这些的。停在这里,此地的人心灵会受到巨大的干扰,生病是小事,送命都有可能。 这些“道”,不属于人间。原天承低声念着:“南无阿弥陀佛。” 他发现不在于自己念什么,而在于自己能引导这些黑烟白雾消失于无形。同时,他又渐渐学会了一些“道”。 这些黑烟白雾就好像是后世的教科书,一点一滴的教会了原天承,真正的宇宙大道。 他感受到了混天绫中灼热的力量。火。无尽的火,在混天绫里面。那烧毁一切的力量,就在自己手中,可却被一道大门锁的紧紧的,只从门缝中露出的一点点火焰,能被自己利用。 原天承心念一动,混天绫就发出无边火焰,顿时吞没了巨大的京观。 这些火不是人间的火。混天绫发出的火至纯至正,所有的一切都被他包容炼化,至于无形。 没有臭味,没有烟雾,京观就好像从不存在一般,消失了。 “哥哥,你修行又厉害了。”小玉高兴的舔着原天承。 “小玉,这混天绫是你抢来的,你用吧。”原天承不能要小玉的战利品。 “哥哥,你用,我不用这个。我身体是水性的,这个是火性的法宝,水克火,我用它不能发挥威力。” “那我?” “哥哥是金性的身子,火克金,混天绫可以帮助哥哥修炼。” “克制我,怎么还能帮我修炼?” “若是敌人用火属性法宝攻击哥哥,自然哥哥被克制,但是法宝是哥哥你自己的,就好像随身的压力,时时刻刻督促你修行。而你修行的能力越高,混天绫也会更加厉害。” “原来这样。”其实原天承也是稀里糊涂,不过现在事情太多,而这些稀奇古怪的事情,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明白的,先留待以后吧。 他有更要紧的事情。于是带着小玉走出山坳,找到阁罗凤。 南诏,是绕不过去的问题。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七十三章 奴隶 小怜收的贿赂装满了小半个飞船,直把小玉挤的快没地方了。 小玉非常的不满意。自己的权利被侵占了,她想把这些东西都咬烂。原天承赶紧制止。他发现自己在京观处学到了心语技能。 “哥哥,你会心语啦,那以后不用张嘴,就能跟小玉说话啦。” “是呀,你就包涵点小怜吧。”原天承跟小玉说话总算不用嘴了。这是一个飞跃,否则娘子们还以为他神经病了,没事老自言自语。 “小怜太土了,什么破烂都要。”小玉很看不起小怜这种敛财行为。在她眼里,这哪叫东西啊,都得扔。可温小娘子却跟宝贝似的都搬到了飞船上。 “小玉啊,也别这么说小怜,你是公主,她可不是。” “嗯,哥哥说的对,乡下妞是不行。”小玉被原天承捧得很满意,心花怒放。 小怜不知道他的郎君和白马聊得正欢。这次南诏之旅收获不错,满满当当的快放不下啦。小怜之前根本没有大红大紫过,所以每年还要下乡巡演。真正的大腕,哪有下乡的。她拥有的好东西并不多。只是遇到原天承之后,生命的轨迹才发生了改变,可那一切都是郎君给的。 今天不同了。自己是征南大元帅,正经的名头,要他们南诏点贿赂,那是自己的面子。所以尤其的欣喜。看着郎君越来越喜欢,尤其是那个。 “天承,”小怜喜欢的不得了:“你这个红绸子,戴在脖子上不累吗?奴给你收着吧。” “不累,不累。”原天承赶紧拒绝。好吗,这小怜是小葱附体了吧。怎么什么都惦记呀。 郎君的东西,虫娘也想要。 “小怜,你有那么多东西了,还惦记郎君的,做人要懂进退。你看我什么都没有,要收也是该我收着。” “……”怎么寿安公主也这样了。 “这是在洱海边得到的,要说替郎君收着,阿诗玛才是应该的人。”圣女也不甘示弱。反正之前的伪装也破了,在洱海边自己曾大声呵斥两位姐姐,估计她们事后总会想起来,干脆该争的就争吧。 “你们……”原天承都无语了。这都什么人呀。哪吒的法宝你们也敢要。 “你们要这个干嘛?”他无奈的问。混天绫太长了,挂在手腕上不合适,戴在脖子上倒是很搭配,好像后世的围巾似的。而且薄薄一片,一点不热。所以原天承就把混天绫戴在脖子上了。 “我要做个兜肚。”这里都是自己一家人,小怜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我要做个抹胸。”寿安公主也有需要。 “我什么都不做。”阿诗玛大方的说。 “还是阿诗玛讲道理。”原天承刚要夸她,却听圣女接着说:“我就替郎君拿着。郎君需要用的时候,叫我就可以了。” “你!”寿安公主和小怜齐齐白了一眼阿诗玛,小娘子心思好多,竟然想天天跟在郎君身边。 “这东西,不是你们能用的了的,都不许惦记了。”原天承果断的拿出丈夫气概,一槌定音。 “你们说说,当时看到什么了?”原天承自己是看到全套,但是他不知道凡人能看到什么。 “奴就看到海里起了大浪,那么高啊,比天都高,要不是有郎君在身边,虫娘都吓死了。”寿安公主想起那滔天的海浪,还心有余悸。 “奴也是的。”小怜也一阵后怕的说道:“幸亏郎君本事大,一下子把浪头都冻住了。要不咱们可就没命了。” “国师在,你们怕什么,我就一点没怕。”阿诗玛骄傲的说。 “真是一群傻女子。”小玉不屑的说:“连本公主都看不到。” “小玉厉害!”原天承连忙心里安慰敖玉公主。刚才小怜抹杀了她的功劳,别一会小玉把小怜收的贿赂全给“抹”了。 原天承不敢用心语传音给各位娘子,那真是吓坏了她们。而且更重要的是,如果她们知道自己会心语传音,这一群人各个都不是省油的灯,岂不会认为自己和别的娘子正心里说着什么呢。 所以跟诸位娘子,就只用嘴说了。 “其实郎君斗了半天海神。” “海神在哪呀,什么样呀,我们怎么没看到?”虫娘大奇。她还以为那冰块就是全部的敌人呢。 “海神是个大虾米。很大。我跟它斗了半天。” “嗯,嗯,郎君丢了好多金子过去。”小怜肉痛的说:“这虾米神也太贵了。” “然后郎君打跑了他,就得到这条红绸子吗?”虫娘好奇的摸着原天承脖子上的混天绫,顺便再摸摸郎君的脖子。好久没亲热了,虫娘很是想念。 “呵呵,就是这个,这个叫混天绫,不叫红绸子。是神仙用的,你们用不了。” 听说这个东西是神仙的宝贝,顿时三个娘子都来了精神,六只手轮流上阵,快把原天承扯三瓣了。 满载而归。他们回到公主的榻处,悉玤苏正不安的等在屋里。 这苏毗的公主,被阿诗玛带去好好的沐浴了一番。总算把积年的污垢洗刷干净。那身破烂衣服,被小怜吩咐烧掉了。虫娘想着她是吐蕃女人,就从自己的嫁妆里面找出一套吐蕃服装给她。 反正自己也用不到。 悉玤苏比虫娘要矮一些,穿起来稍微有点大。但是这样一来,反倒显得很可爱。 阿诗玛好心的给她喷上一些香水。这苏毗小娘子顿时张皇的不知如何是好。这是什么香味呢,比春天最美的花儿都香。 她是原天承买来的女人,自然得跟着自己主人。原天承也不能带着她飞,就让她等在公主的卧室里面。 悉玤苏哪里也不敢去,老老实实待了多半天,饿的肚子都疼了,原天承才回来。 看到悉玤苏,原天承顿时很不好意思。糟糕,忘了这小娘子了。赶紧吩咐外面的侍女准备饭食,先喂饱了悉玤苏再说。 悉玤苏的心里翻天覆地。那日险些被桑木顿打死,今天却换了主人。新主人又年轻又漂亮,人还这么好,给自己洗澡,给自己新衣服,还给自己喷那种香水。 真是雪山有灵。 三女叽叽喳喳的,这一趟飞行太刺激了。尤其是虫娘和小怜,是第一次在天上飞,又在海边经历过生死的考验,如今简直停不住嘴。 这就好比后世的小朋友第一次去游乐园,回来之后,什么太空飞船,激流探险,等等项目,玩过的没玩过的,只要看过听说过,就总有话题,讨论个没完。 屋里跟开了锅似的。 原天承只好把悉玤苏拉到角落,问道:“悉玤苏,吃好了吗?” “主人,悉玤苏好了。”苏毗公主眼圈一红,泪珠滚滚落下。长这么大,如今第一次有人和颜悦色的跟她说话。 苏毗公主虽然也叫公主,但是此公主可非彼公主。在吐蕃这块地方,更讲究血脉。苏毗国王没陵赞有无数的女人,悉玤苏不过是他跟一个女奴一时欢好,生下的女儿。像这种公主,没有一百也有几十个。所以这公主就跟奴隶一样。 真正的苏毗公主,是没陵赞跟正妻所生的,从小不说锦衣玉食,也是享受最好的供养了。长大后嫁给了吐蕃大王子做妾。 桑木顿为什么那么愤怒,这点也占很大原因。悉玤苏顶着个公主名头,实际就是个女奴,把一个女奴送给自己做妾室,这不是抽自己脸吗。 他碰都不会碰着女人,嫌丢人。所以那日才借着疯狂要杀了她。 悉玤苏从小到大,就是被欺负被压榨过来的,如今她的新主人如此和颜悦色的跟她说话,这苏毗公主一时悲从心来,哭了。 “……”原天承莫名其妙,难道吐蕃不能问人家女孩子吃好没吃好不成? 经过那次和桑木顿的交流,小强已经掌握了吐蕃语言,并且给原天承速成了。如今原天承的脑袋比原来更聪明百倍。什么东西一学就会。 “主人,”悉玤苏发现自己失态,连忙擦去眼泪,恭敬的跪下。 原天承吓了一跳。连忙拉起来。这个跪和小怜小葱的跪坐不一样。跪坐是一种礼仪。悉玤苏的跪下是一种低姿态。 “坐着说话就好。”原天承让悉玤苏坐下,赶紧进入正题:“悉玤苏呀,如今你不是桑木顿的奴隶了,你愿意回家吗,我可以送你回家。” “悉玤苏宁可死在主人手下,也不回去的。”悉玤苏突然神色很绝决。 天下之大,哪里不是狼窝呢。在苏毗就一直做牛做马,被送到吐蕃二王子手下之后,更是连牛马都做不成,在桑木顿眼里,她不过是一条会说话的母狗。 如今这世上,总算有一个人,能和她和和气气的说话,虽然也是做奴隶,但是悉玤苏宁可死在原天承手里,也不愿意再回到从前了。 “我怎么会杀你呢。”原天承大囧。这都是什么想法呀。今天这屋里的女人就没有一个正常的。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七十四章 春宫 “悉玤苏绝不离开主人的。” “好,好,不离开。”原天承答应下来。反正多一张嘴而已,自己又不是管不起饭:“悉玤苏,这名字太拗口了,就叫你小悉吧。” “悉玤苏的一切都听主人吩咐的。” “小悉,你也别叫我主人了,这也太拗口了,你就叫我名字吧。跟她们一样,叫我天承。” “小悉不敢的。”悉玤苏很是惶恐。自己只是奴隶,怎么能和女主人一样叫男主人的名字呢。 这也不敢呀。原天承很尴尬。他理解悉玤苏。现在吐蕃还是奴隶制,而且这奴隶制一直持续到新中国成立。如果不是被和平解放,那么后世的宅男圣母去布达拉宫朝圣时候,还能见到一大片一大片的男女奴隶。只是不知道这些宅男圣母会怎么赞美。也许会说,啊,伟大的西藏啊,好多的奴隶呀,好美呀。 奴隶是完全依附于主人的,主人让她死,她必须得死。后世西藏的人头骨做的法器,大腿骨做的乐器,人皮做的鼓,都是一个个悉玤苏这样的奴隶贡献出来的。她们被弄死,或者根本不弄死,有活着就剥皮的。 如果那天原天承不把悉玤苏买过来,今天她已经是一堆零件了。也许再次见她,就是桑木顿墙上的一张人皮了。 悉玤苏说不敢,是真的不敢。这样不是找死吗。 算了,原天承摇摇头,她爱叫什么叫什么吧,反正这里只有自己懂她的话,三个娘子也听不明白。 悉玤苏的双眼清澈又慌乱。高原的纯洁在她的眼里,心底的恐慌也在她眼里。她好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原天承本不想这么快打搅她,可是现在时间太紧张。 “小悉,”原天承尽量温柔的问道:“我问你一件事情。你知道就说,不知道也没关系。” “主人,你问小悉吧。”悉玤苏感觉到原天承对自己的需要,心里突然燃起一朵火焰。主人这样的人,还对自己有需要,她竟然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情绪:幸福。 “你见过吐蕃赞普吗?” “小悉见过的。” “如果,你再看到他,能认出来吗?” “小悉会认出的,小悉眼睛很好的。” 吐蕃赞普不难辨认。他有着一头花白的卷发,超级宽大的肩膀,不过身材不高。如果原天承看到,会把他看作一片切好的方面包。 现在吐蕃赞普正恭敬的请落花生说法。佛法广大无边,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那大力之丸。如今各部的钱粮收的差不多了,这次南诏一战更是捋掠很多,虽然大部分盔甲物资都给了大王子,可金银财宝,布帛丝绢,这些民用品自己都扣下了。 布达拉宫殿房顶刷金漆工程,已经在大唐匠人的指挥下开始动工。历年征战,虽然败多胜少,但是大唐的工匠还是捋掠来不少。要不这布达拉宫怎么修的起来。靠吐蕃本族人?他们只会搭帐篷,可谁见过帐篷有两层的呢? 文成公主带来了大批能工巧匠,再加上历年的俘虏,把布达拉宫建好了,如今刷金漆的工程也得大唐工匠干。 若去时有去则有二种去 一谓有去时二谓去时去 若有二去法即有二去者 以离于去者去法不可得 若离于去者去法不可得 去者即不去不去者不去 离去不去者无第三去者 若言去者去云何有此义 若离于去法去者不可得 去法若欲去非无去者去 已去中无发未去中无发 离已去未去去时中无发 去未去去时云何有分别 落花生大师口绽莲花,一番话说出来,跟绕口令似的,尺带珠丹如坠入云里雾里。太高深了。 好像一直说“去”,这不行啊,赞普要长生,要夜御数女,不想“去”呀。 赶紧请教大师。 落花生大师庄严的说道:“去者,是大众之苦,本僧发宏愿,定让赞普去不得。只是不论发宏愿,还是炼制那大力之丸,都需要更多的黄金。我佛只爱黄金。” “吐蕃不敢不让大师满意。” 赞普竭尽全力,也要让落花生大师满意。 他儿子桑木顿竭尽全力,也不能让自己满意。这太气人了。公主就在唐军队伍里面,可自己竟然连一面都没见过。这怎么能满意。 既然原司马说公主是许配给自己的,不是许配给老爹,桑木顿当然乐的不得了。所以就在送亲大军前面做向导,一路向逻些前进。 本想能见到公主本人,可谁知唐军没一点情面可讲,根本不给他进大营的机会。这真是鱼在锅里,馋死猫呀。 每天桑木顿只能看着公主的画卷发呆。 雪山仙女也不如公主漂亮吧。桑木顿看的出神,差点没听到下人禀报说原司马求见。 今次原天承是单人来的。他进了大帐,向众人打过招呼,坐在桑木顿对面,略显尴尬的说道:“二王子,今次我是来请罪的。” 吐蕃众人都很不解。你犯什么罪了呢。 “原司马,你什么意思?”桑木顿火气很大。 “上次我来,说公主是许配给二王子的,可回去之后,王监门责骂了我,因为我弄错了一件事。” “什么事?”桑木顿感觉不妙。 “圣人的旨意写的是把寿安公主许配给吐蕃的大英雄。可是当时圣人和我说的时候,谈的是南诏战事。圣人说吐蕃大军威武雄壮,那带兵二王子当得起真英雄。所以我一直以为公主是许给二王子的。” “难道不是?”桑木顿暴怒了。 “王监门说,和亲使节带来的旨意上,写的是许配公主与吐蕃赞普。”原天承很不好意思的说道,好像他办砸了差事:“不过我想圣人的意思,肯定是认为吐蕃的赞普是二王子。圣人怎么会让公主嫁给尺带珠丹呢?这是乱伦啊。如果要许配给尺带珠丹,应该是玉真公主才合适。” 桑木顿大怒。玉真公主都多大年纪了?她是李隆基的妹妹,如今李隆基都快70了,合着你们大唐要把一老太太给我爹当媳妇不成? 有这样办事的吗。真是忍不了啦。 桑木顿火气上来,就要拔刀。难道你个小司马在玩弄我二王子的感情不成。可怜桑木顿,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呀! 当然,吐蕃二王子说不来这么高雅的词语,作者替他说了。 原天承连忙摆手说道:“二王子,且不忙发怒,我话还没说完呢。” “你还有什么话好讲?难道桑木顿的刀砍不下你的狗头?”桑木顿火冒三丈。 情场失意,言语过激,可以原谅。原天承心里先给自己找个台阶下,就当没听见。 “二王子,公主是一心想着你的。她让我给你这幅画。”原天承说着,掏出一个羊皮卷。然后冲着桑木顿,缓缓打开了一个小角。 桑木顿一见之下,鼻血狂喷。 这,这,这,也太美了。 画只打开一角,露出一只白皙的小脚丫,如弓似玉,每一处都勾人,每一处都让他喷鼻血。 “拿来,给桑木顿看。”桑木顿随手擦掉鼻血,就要抢画。 原天承手向后缩,摇头道:“二王子,这是公主的一片心意,只能给你一个人看,这里……” 他眼光四处一望。 桑木顿明白了。这样的画,怎么能被外人看去呢。这是我媳妇呀。顿时摆手道:“你们都出去。” 达扎路恭和梅色还想劝两句,可是看现在二王子的状态,明显是牲口呀,还是赶紧撤吧。 等人走干净了,原天承缓缓打开卷轴。 这真是怎样的一副画呀。 一张牙床摆在猩红的地毯上,白如玉,凝如脂的一个大美人,不着寸缕,香浴之后,身上还挂着点点的水珠,正懒洋洋的斜靠在床头,手里握着一束鲜花,低头嗅那醉人的香气。 可气的是这一束花怎么这么大呢。把关键地方都挡住了。连脸都看不清。 但越是如此,这画越是诱人。犹抱琵琶半遮面,比什么都勾人。那优美的曲线,高低起伏的胸和臀,还有似乎正在召唤他的玉手。 桑木顿看着美人那两条修长的腿,玉趾上鲜艳的豆蔻,真是勾的他心脏狂跳,鼻血再喷。 把原天承都吓坏了。他真担心二王子就这样爆炸,那对他可没什么好处。 桑木顿不是没见过春宫画。这种画历年历代都不少,吐蕃尤其多。可是此时空的春宫画,太不真实,更像后世的野兽派,抽象派,和原天承手里这一副惟妙惟肖的照片,完全没办法比。所以二王子顿时变二师兄了。 这一幅作品,自然是原天承出品了。他很想在上面写上“天承影像”,这样更专业点,只是这时空没人懂得“影像”的含义,也就不费劲了。 “二王子。”原天承连呼再叫,才把桑木顿弄清醒。 “原司马,公主她是爱我的!她是我桑木顿的!” “是,是。”原天承连连点头。不过接着就摇头说道:“美人重英雄。公主的心思,二王子明白了。只是圣人旨意写的是嫁给吐蕃赞普。这事……” “公主是爱我的!她是我桑木顿的!”桑木顿恶狠狠的说。 “是,是。”原天承再次点头说道:“只是公主应该嫁给吐蕃赞普,可你只是王子……”。 “公主是爱我的!她是我桑木顿的!”桑木顿直着眼说道。 原天承恨不得抽他俩嘴巴,你也太没见过世面了吧。 桑木顿魔障了。也别废话了,原天承干脆把画给收了。 “原司马,公主是我桑木顿的。我要娶她,我要她做我正妻,我这就回去休妻。”他还挺着急的。 “不急,不急。”原天承心说总算能正常说话了:“二王子,圣人旨意要公主嫁给吐蕃赞普,寿安公主又爱你这位吐蕃英雄,可桑木顿只是王子。如果公主嫁给你,就是违背了圣人旨意,现在的赞普也不会答应。怎么才能让公主又嫁给你,又不违背圣人旨意呢?” “原司马,你教我怎么做?你聪明,我桑木顿糊涂。” “……”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七十五章 破冰 吐蕃如高山上的冰雪,时不时的就崩一下,泥沙俱下,给山脚下的大唐子民带来无尽伤害。 现在已经进入十月,初秋时节,高原上更是寒冷。不过对于原天承和李晟来说,却似乎毫无感觉。 面对眼前连绵不断的雪山,原天承又想起了后世自己来此考察时候的情景。 高原,雪山,谜一样的地方。 “玉僧,”李晟在私下也这样称呼原天承:“看你神态,似乎不是第一次上高原。” “曾经来过。”原天承口气一转问道:“良器,快到逻些了,你有什么计划吗?” “一待公主嫁给吐蕃赞普,离间吐蕃和南诏之间的合作之后,某的一万兵马足以打下南诏。” 李晟说罢,又追加一句:“关键在于公主是否能说动吐蕃。” 原天承点点头,突然笑了。 “我们这一万大军的命运,看来要交在一个小女子手里了。” 李晟脸上顿时一红。原司马说的对。这样的计划,岂不就是全看寿安公主的吗。可是,计划是圣人订下的,如果司马不说,李晟根本没有这样的觉悟。 文成公主金城公主入吐蕃,不也是这样吗? “良器,我才来边塞,不知道具体情况。只能请教你了。” “请教可不敢当了。玉僧有什么不明的,如果良器知道,断不会藏私的。” “你说,是吐蕃对大唐危害大还是南诏对大唐危害大?” “当然是吐蕃。”李晟脸上浮现出一股怒气,说道:“他们年年都不消停,每每下山来捋掠。抢劫烧杀我大唐子民!想当年,积石军的屯田,每到麦收季节,吐蕃就下山来抢,他们竟然把这叫做‘吐蕃麦庄’。太也嚣张!后来哥舒翰将军设伏,一战斩杀吐蕃5000骑兵,才换来积石军麦田的安全。那年,松州被吐蕃攻破,举城百姓,不论老幼,从白发苍苍到乳牙黄口,皆被砍掉了脑袋。没死的也都抓去当奴隶了。” 李晟越说越气愤,眼中隐有泪痕。 “那南诏呢?” “南诏地少国穷,其实算不得什么。” “良器,按你说的,吐蕃对大唐危害如此之大,而南诏就没有什么危害,我们干嘛要去打南诏,反倒对真正的作恶的吐蕃,却送公主去求和呢?这不是本末倒置吗?” 李晟从没想过这个问题。圣人的旨意,就是他麾下军队行动的纲领。圣人说要打南诏,自然要打南诏了。难不成抗旨不遵,去打吐蕃不成? 即使要打吐蕃,自己这一万人也不够呀。南诏一战,吐蕃动员了将近十万人马,如今深入吐蕃腹地,他们更是可以翻几倍的调动兵马。自己这一万人,就算以一抵十也不行呀。 一支冷兵器时代的军队,可不是每个人都是战兵。一万人的队伍,辅助兵种占到一半,推车的牵马的,打铁的做饭的,扎营的挖井的。这都是辅助兵种干的事情。真正打仗时候,能上场的不过五千。这五千还要分兵种。近程的远程的,防守的进攻的,侦查的决战的。 想用一万人去打吐蕃老窝,这不是打仗,这是自杀。任何一个不傻的主帅都不会有这个举动,连想法都不会有。这不是做梦吗,纯属异想天开。 “玉僧,我知道你勇武过人,可你要是想打吐蕃,这事得三思。一来圣人的旨意是平南诏,二来,这点兵马也打不下吐蕃。”李晟实话实说。 “我不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只说这功劳。良器你看,是打下吐蕃功劳大,还是平定南诏功劳大。” “这还用说吗,即使灭了南诏,也不过芝麻绿豆大的功劳;若是能打烂吐蕃,直可以裂土封侯了。” “就是呀,放着裂土封侯的功劳不要,难道良器反倒捡那芝麻绿豆不成?” 李晟心说谁不要啊,但是你也得现实点。这功劳是大到没边,把吐蕃一扫空,彻底解除大唐西南边患,如果自己能做到,一个国公肯定跑不了。可是这不是做梦吗。自己这一万人,给人塞牙缝都不够。 “玉僧,某的兵丁,可没有你的勇武。”李晟很委婉的说道。那意思,你别把我的兵都看成跟你一样。 “良器,兵贵精不贵多。” “再精这一万人也太少了点。” “将在谋而不在勇。” 这里是青藏高原,高原上很多地方终年积雪。在背阴的地方,有积年的寒冰。原天承眼前就有一块巨大的冰块。好像一头牦牛,横卧在地上。 “良器,”原天承指着冰块问道:“这块冰,如果被用来砸人的话,肯定砸着谁,谁就死。要想避免这点,就要打烂它。你的刀子能劈烂它吗?” 李晟打量着冰块。这冰不知道存在了多少年,感觉冻了一层又一层,不知有几十层。他常年在塞外,自然知道这等寒冰,绝不是刀劈斧凿能弄烂的。 他宝刀再锋利,那是用来砍人的。即使对方身披铠甲,他也能从铠甲的缝隙砍进去,一刀要了敌人性命。 就算对方包裹再严密,可铠甲再好,也有个厚度,只要自己劲力足够,再好的铠甲也挡不住自己一刀。 铠甲自然越厚越安全,可是一直厚下去,重量就一直增加,谁还穿的上呀。穿上都无法走路,那是什么铠甲。 铠甲总不能过厚,挡不住李晟的刀。 冰块不一样,这积年寒冰莫不有丈许宽,李晟的刀即使砍的只剩下刀杆,也不能砍掉它分毫,顶多留下几个印子而已。 “玉僧,这冰块不是刀子能劈烂的。” “良器说的对。这冰块是吐蕃,百年千年积累如此,用刀子砍,就是给他搔痒痒一般,完全没有用处。可是我又想破开此冰,你说如何去做?” “用火。” “良器妙计。” 原天承捡来许多干树枝牦牛粪,堆在冰块下面,然后催动混天绫,点燃树枝牛粪,一股大火瞬间就包裹住冰块。 李晟看的目瞪口呆。 点火烧柴他当然不会吃惊,他吃惊的是这火怎么如此厉害。原天承随手划拉来的树枝牛粪,燃起的火焰简直不似人间,他站在这里,都被烘烤的几乎要掉头就走。 这是什么火呀。 当然是混天绫发出的火焰了。 那巨大的冰块还没来得及溶解,就见内部裂开一道缝隙,咔咔作响,接着缝隙越来越多,一道又一道的白色纹路出现在冰块内部,几个呼吸过后,巨大的冰块突然解体,分成无数大小不一的残渣。 “吐蕃,完了。”原天承抓起泥土压灭了火苗。 “玉僧高才!”李晟是真心佩服原天承。那日的勇武就不说了,单说这把火,要是自己去放,怎么也不能烧这么厉害呀。 “良器,我们不能做刀,我们要做火。”原天承认真的对李晟说道:“吐蕃不除,对我大唐危害巨大。今日不为功勋,也不为讨圣人欢喜,只为大唐百姓,一战定吐蕃。良器乃天下英雄,英雄当创滔天伟业。良器,敢否!” 火,时好时坏。 悉玤苏现在心里燃烧着欲火。她是原天承的奴隶,自然跟着小怜了。小怜安排她在外间休息,听着里间两位女主人的叫声,这位苏毗公主也春心萌动了。 她做梦也没想到过,自己有一天会跟在如天上神仙一般的男人身边。本以为自己早晚要被桑木顿虐待死,谁知道雪山之神显灵,竟然让他出现在自己身边。在自己最无助,就要死去的关键时候,这个男人握住桑木顿的刀子,亲手把她救了下来。 这是神仙看自己太苦了,所以给自己的补偿吧。 悉玤苏如今洗的干干净净,一丝不挂缩在被窝里面,听着里面羞人的声音,心里扑通扑通的跳给不停。 在吐蕃,这个年纪当妈妈的多了去了。若不是桑木顿看她就不顺眼,她也早当妈妈,或者被虐待死了。 悉玤苏想象着里面的春光,恍惚中好像主人来到自己身边。 她禁不住伸手去抚摸主人的脸庞。温暖,细腻,还有一股特别的味道,让悉玤苏从手指尖酥醉到心里最深处。 原天承吓了一跳。这小公主不是很害羞的吗,怎么一到晚上如此大胆。他照顾完小怜和阿诗玛,就让两人睡去,然后跑到外间。他要找悉玤苏谈谈。结果没成想,他刚低下头,还没说话,小公主的双手已经摸上他的脸颊。 真是大大出乎他的意料。原来她不是很胆小,连坐都不敢坐,只肯跪着吗。怎么一到床上,钻进被窝里面,这么大胆。连主人的脸都敢摸了呀。 “小悉,小悉,”原天承连忙抓住她的手,轻声说道:“是我,我呀。” “啊!”悉玤苏突然发现,这一切都不是梦境,而是真实的。她的双手刚刚摸过主人的脸颊,现在正被这好看的男人抓在他的手里。那么温暖,那么充实。 悉玤苏很害羞,又很害怕。她怕这一切都是梦,只恐睁开眼,眼前出现的又是可怕的二王子。 “小悉,小悉。”原天承看出悉玤苏情绪太过激动,生怕她出毛病,连忙拍着她的肩膀安慰着:“是我,是我呀。你在我身边呢。别怕。别怕。” “主人!”悉玤苏慢慢平静了下来,突然想起了什么,顿时忍不住激动的说道:“你是来宠幸小悉的。” “……”原天承心说这也太快了吧。如果不增加点感情戏,读者怎么会爱看呢。即使要宠幸你,也得过几十章吧。刚见面就上床,读者会骂我种马的。更何况现在的确有事,宠幸的事情吗,以后再说。 “以后,以后,有时间,现在不忙啊。”原天承连忙推辞道:“你先穿衣服,我带你去个地方。” 主人不是来宠幸自己,悉玤苏心里一阵的失望。 可是听到原天承吩咐自己穿衣服,要带自己出去,顿时,她的心里又火热起来。莫非主人是嫌这里挨着女主人,不好意思,要带自己去野外不成? 吐蕃这方面很不讲究。在野外是常事。虽然现在冷了点,可有大唐公主给的新袍子,暖的很,一点也不怕。 悉玤苏飞快的穿好了衣服。这吐蕃袍子也好穿,跟个筒似的,眨眼就钻进去了。 “主人,小悉准备好了,请主人带我走吧。”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七十六章 婚礼的安排 主人真的是神仙呀。 悉玤苏已经神魂颠倒了。她被原天承抱在怀里,飞在群山之间。月亮下,山峰好像一座一座庞大的巨兽,可小悉一点也不害怕。因为她正靠在主人宽阔温暖的怀抱里,体会着今生未曾有过的幸福。 院子太小,原天承没法变出飞船,只能变个单兵飞行器,抱着悉玤苏飞在天空。不过有小强的存在,又有混天绫,即使在这寒冷的夜晚,小悉也浑身暖烘烘的。 原天承没时间啰嗦,直接告诉小悉,自己是神仙。反正吐蕃人更信这个。他需要悉玤苏给自己讲一下苏毗的情况。 因为时间紧迫,所以就一边飞一边讲,他还有许多事情要做。 吐蕃这块土地,也跟春秋战国时候一样,开始有几个部落,打来打去,打出个霸主,就是吐蕃。吐蕃与其说联合着其他几个部落,不如说奴役着其他几个部落。 苏毗就是被奴役的最厉害的。苏毗国女多男少。大唐周边国家部落,有个普遍现象,男的不干活,女的拼命干。于是苏毗因为女人多,所以财富就多。毕竟除了抢劫,财富的来源只能是劳动。 辛勤的苏毗国女人创造了很多财富,以至于这个国家的头领都曾经是女人。不过如今的国王不是女人,是悉玤苏的便宜老爹:没陵赞。 没陵赞很烦恼。尺带珠丹的勒索越来越多,这人简直是疯了,竟然要用金子涂满布达拉宫的房顶。 苏毗的财富不是大风刮来的,是苏毗国人一点一滴辛苦劳作才得到的。白白给吐蕃拿去浪费,没陵赞心痛无比。 这么多财产!都被敲诈走了。这样不行呀。 去年把最得宠的女儿送给了吐蕃大王子做妾,希望才旦哆能替苏毗说点好话,如今看来,根本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 吐蕃的勒索一年比一年多。 这样迟早会出乱子。自己已经快压制不住族内的反抗情绪了。必须寻个对策。他自己不敢去逻些。没陵赞很怕尺带珠丹,所以,只能让贡噶间去逻些走一趟了。 贡噶间是苏毗的国师。倒是和原天承在南诏的地位差不多。不过贡噶间可是负责多了。族人的生老病死,婚丧嫁娶,如果他知道,都会去的。所以他在苏毗国内人望很高,是精神上的领袖。 贡噶间昨夜似乎做了个梦,梦里好像看到了没陵赞早被送出去的小女儿。悉玤苏不是给了桑木顿吗,怎么会出现在自己梦里。 贡噶间并不清楚缘由,只是他仿佛听到神的召唤。神说,他必须马上启程前往逻些,在那里,有他和苏毗国的一生际遇。 醒来后,贡噶间很是奇怪,他一直行得正走的端,几乎从不做梦,可昨夜是怎么回事,那梦似乎真的一样,悉玤苏公主就站在自己眼前,笑盈盈的。 贡噶间几乎认不出这女孩子。她在苏毗从不被没陵赞喜欢,一身破烂的袍子,乱糟糟的头发打着卷,浑身都是牛羊的骚味。可梦里的悉玤苏,又干净又漂亮,脸上是从未见过的开心笑容,似乎还有一阵阵好闻的味道。 这种味道如此奇特,好像浓的化不开的花儿。贡噶间从没闻到过。即使今天早上起来,那味道还在自己的帐幕里,虽然淡了许多,可依然能够嗅到。 这梦莫非是天神所赐? 贡噶间迈出帐幕,险些被摔个跟头。 脚下不知何时多了一块方方正正的石头,石头上刻的密密麻麻。 贡噶间低头细看,那上面是唐人文字,写的是佛经《大圆满法》。这石头昨天回来时候还没有的呀。 真是神迹呀。他想不出苏毗国有谁能完整的背出《大圆满法》,更别说还能雕刻在石头上了。尤其这字体,自己从未见过。 这些字,每一个都同一般大小,横平竖直,竟然比尺子量的还整齐。几乎就如军队一般,深深刻在石头上。 最下面有一列字,稍微大一些。 贡噶间发现那是神给自己的指示:“去逻些,神在召唤你!去吧,贡噶间,你是神的孩子。” 昨夜的梦里,也有一个声音,这样诉说。真是神迹呀。 贡噶间立刻跪倒在地,向着苍天大声说道:“雪山之神的召唤,贡噶间定会听从。明天我就启程去逻些,转着苏毗的经筒,升起虔诚的风马,等待大神赐予的一切。无论是快乐还是悲伤,无论是幸福还是苦难,贡噶间都会欣喜的接受。” 很好,原天承满意的点点头。虽然在天上很高的地方,可自己的听觉强化了许多,又有小强的帮助,贡噶间的话他听的清清楚楚。 黎明的阳光照在怀里姑娘的脸上,那红扑扑的脸蛋,多了许多的妩媚,一点看不出悉玤苏熬了一夜没睡觉。原天承笑着说道:“小悉,昨晚你做的不错。” 悉玤苏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主人让自己带他来到苏毗国师的帐幕,然后还让自己站在国师眼前。但主人的吩咐,肯定是要遵守的。即使他不是自己主人,就凭那双迷人的眼睛,悉玤苏也不会拒绝原天承的任何要求。 那是一双看透一切的眼睛,有着巨大的魔力,简直能把悉玤苏融化。 “主人,小悉愿意为你去死的。”悉玤苏意识已经模糊了。在原天承的怀里,她幸福的几乎无法呼吸。 “这个还是不用了。”原天承连忙拒绝:“你要对我好,就好好的活着,可别老生生死死的吓人。” 生死,又有谁能看破呢。 即使贵为吐蕃赞普,尺带珠丹也无法看破生死。落花生大师的佛法高深,这世间,只有他才能为自己炼制大力之丸。 尺带珠丹一边催促手下抓紧赶工,一边把玩着骨笛。虽然这吐蕃赞普面相凶悍,状若屠夫,可是他却是乐迷。 吐蕃的乐曲,大唐的乐曲,他都喜欢。而且跟大唐圣人一样,他也擅长乐器。最拿手的当然是骨笛了。这玩意大唐没有,所以他就专美于前了。 骨笛虽然都是人的大腿骨制造,但是不同的大腿,效果也不同。若是想要吹奏的悲伤,就需要老年奴隶。用大锤敲死之后,趁着身体还不僵硬,把腿骨割出来。这样制作的骨笛,天生有悲哀强调。 不过尺带珠丹更喜欢轻灵的乐器,那样能让自己感觉年轻。所以他最喜欢的一根骨笛,是一个五岁小女奴大腿做的。 那日给小姑娘破瓜之后,再随手掐死了她,才得到这根骨笛。 这根骨笛只要一上手,就有一种生命的感觉,在手指间跳跃。他很喜欢这种生命的存在感,所以正想再弄几个小女奴,多做几根骨笛。 如果落花生大师的大力之丸能顺利炼制出来,自己这一生,就将有着无尽的权利,无数的女人,好多好多的骨笛。 尺带珠丹望着墙,那上面满满的都是骨笛、人皮,还有手骨、头骨、以及各种骨头做的法器。好东西不能独享,他本想送给落花生大师一些,不过法师却说他不用这些,只用黄金。 黄金固然不错,可是没生命感,尺带珠丹更喜欢有生命感的东西。他喜欢在这间卧室里面感受生命。 看着生命在自己眼前流逝,才是真正的感受到生命。 东则布眼看着一具残缺不全的尸体抬出之后,才走进吐蕃赞普的房间。 屋里还有散不尽的血腥味,不过尺带珠丹根本不在乎。他喜欢这种感觉,充满了生命的活力。 “东则布,这么早来见我,有什么事?”东则布是他的近臣,很受他器重。在这个时间来找他,必然是有大事。否则不会打搅自己享受的。 “赞普,”东则布恭恭敬敬的施礼,然后说道:“刚接到报告,梅色的迎亲队伍,再过十几日就到了。对于今次的婚礼,赞普有什么指示吗?” “雪山大神是吐蕃的神,他让我们打败大唐,他让我们砍掉六万敌人脑袋,他的威名,由我传播。大唐的皇帝怕了我们,给我们送来公主,我要让大神所在之地,都见证他的英明。” “遵命。” “东则布,这次婚礼,要热闹,要大。要党项、吐谷浑、苏毗等等,都来人。要让他们看看雪山大神庇护下,吐蕃的勇敢。” 东则布当然知道尺带珠丹的意思。这就是要吓唬吓唬那几个部落。 “遵命!” 十几日时间,足够周边部落派人来了。既然婚礼要盛大,来的人就少不了。可是人多了,安全问题不能不考虑。 目前大王子的人马已经回归本部,在逻些西边的博东驻扎。不过二王子是个麻烦,他竟然带着兵马跟着迎亲队伍走在一起。 东则布是个细致的人,否则也不能被吐蕃赞普信任。 桑木顿为什么突然去接公主,东则布并不知道。梅色的消息里面并没有说原因。 现在唐军有一万队伍,加上桑木顿的两万人,就是三万大军。虽然二王子不会和唐朝有什么勾搭,可是为了安全起见,最好再摆点人马。 尺带珠丹有一万精兵。这都是骑兵,没有杂兵,上阵就能杀敌。如此一来就是三万吐蕃兵对阵一万唐军。只是桑木顿不在自己驻地,跑到唐军队伍里面去干嘛呢? 东则布有一丝的担心。万一他想对老赞普不利,和唐军勾结起来,这婚礼可是最好的时机了。 吐蕃这块土地,拳头大于道统。如果桑木顿杀了尺带珠丹,那么尺带珠丹的一切都名正言顺是他的。别说赞普这个位子了,就是尺带珠丹的大小老婆都会被桑木顿继承。 东则布作为一个老臣,不可不防呀。 所以,大王子的兵马最好也来一部。三万,是个合适的数字。 如果再考虑到苏毗、党项、吐谷浑的人马,那就再多一万好了。大王子带四万人来,如此各方互有牵制,这样尺带珠丹的威望才镇得住场面。 十几天的准备时间,很紧张呀。东则布一边盘算一边走出了赞普的房间。 只是,他为谁辛苦为谁忙?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七十七章 蓝天之下 才旦哆是少见的以智谋见长,而不是以勇气著称的吐蕃王子。 他是尺带珠丹的大儿子,但是却不是嫡子。 尺带珠丹有许多老婆,才旦哆的生母是吐谷浑公主。在吐蕃,妻妾的称呼和大唐稍有不同。正妻叫大妃,其余的是小妃。 才旦哆是小妃的孩子,所以不是嫡子。 在之前,他根本不在乎这个问题。尺带珠丹的大妃一直没有生育,一直这样持续下去的话,尺带珠丹就没有嫡子,于是才旦哆长子的身份,天然就能继承赞普位置。 现在他可不这样想了。因为几年前,他老爹的大妃生了一个儿子,如今都九岁了,这样一来,吐蕃赞普的位子,如果按照正常秩序的话,应该归这个小孩:赤松德赞。 才旦哆无法容忍这样的结果发生。 而且,如果仅仅是这个小弟弟,他还不太放在眼里,毕竟还是个小孩。才旦哆现在极为烦恼的是那个高僧。 落花生大师佛法无边,他亲眼见到过,大师赤手在滚开的油锅里面捞钱,毫发无损。大师还能点水成冰。一盆水,大师的手放进去,待一会,这水就的冻成冰块了。 各种神迹,层出不穷。所以才旦哆对于落花生炼制大力之丸,也深信不疑。 如果落花生大师炼制出了大力之丸,自己的老爹吃了,之后永远不死,那自己岂不是一辈子也当不上吐蕃赞普吗。 才旦哆为这个烦恼的要命,这几日,他就连最爱的苏毗公主都懒得宠幸了。 才旦哆推开身边的女人,走出帐幕外,望着苍茫的大山,辽阔的草原,漫山遍野的牛羊,心里越来越热,豪气勃发,今生如果做不到吐蕃的主人,不如去死。 往日一直没有机会,如今东则布让自己带兵进逻些,这是雪山之神的赐予呀。 大唐有一句话,“天予弗取,反受其咎”。如果自己不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难道等着日后被兄弟鱼肉吗? 他首先就找到了自己的盟友:吐谷浑小王。 吐谷浑小王是尺带珠丹的外甥,他妈妈就是尺带珠丹的妹妹。吐蕃各部之间互相联姻。尺带珠丹把这个妹妹嫁到了吐谷浑,她生下的孩子,做到吐谷浑的小王。 所以吐谷浑小王是才旦哆的表哥,而且他俩年龄相仿,一向说的来。实际上吐谷浑小王把宝押在了才旦哆身上。 尺带珠丹总是会死的。赤松德赞和他年龄差距太大,如果这嫡子做了吐蕃赞普,肯定自己也落不到什么好处。 赤松德赞的生母那囊萨?西定,和吐谷浑一点关系都没有,反倒是才旦哆的生母是吐谷浑公主,所以吐谷浑小王和才旦哆是天生的盟友。 才旦哆当了赞普,对吐谷浑只有好处。 可是当吐谷浑小王听到才旦哆的计划时候,还是被吓出了一身冷汗。 一直以来,他都觉得这个表弟心底善良,不像桑木顿心狠手辣。 就说人皮,才旦哆不过有十几张,可桑木顿都有一百多张了,而且大部分都是他自己剥的。 今天他才发现,会咬人的狗不叫。 才旦哆要在大唐公主和尺带珠丹的婚礼上,弑父夺权。 吐谷浑小王被这个计划震的七荤八素,不明所以。好一会才缓过劲来。仔细想想,才旦哆真是大才。 东则布让他带四万兵马维持秩序,也是为了平衡各方势力。才旦哆就顺势而为。既然你让我带兵马来,自然就不会防备我。即使就带四万人,可因为是内线作战,不需要辅助兵种,所以全部是战兵,这就比各方势力强的多。 桑木顿两万兵马至少有一半是杂兵,就是能上阵厮杀的不过一万人,自己有四万,足以稳稳吃掉桑木顿。 至于尺带珠丹,他是不会想到自己反叛的。 才旦哆一直以来表现的都很恭谨孝顺。这次南诏大胜,所得的金银珠宝无数,大部分都给了老赞普,他只留下兵器甲胄。 吐蕃各部都会来人。苏毗国王是才旦哆的岳丈,他一直等着大王子上位呢,所以必然会助才旦哆。 吐谷浑是才旦哆舅舅家,吐谷浑小王又是大王子表哥,更是核心的朋友。才旦哆这样重要的事情,第一个就找他商量,可见俩人之间的友谊。 在得到苏毗和吐谷浑这两个最大的部落支持之后,余下的小部落就可以不用考虑了。他们带来的兵马肯定不多,又完全不知道内幕,只能是看客。 才旦哆谋划的很细致。吐谷浑小王也被他的计划打动。虽然弑父夺权简直是惊天阴谋,可是在自己这表弟一样一样,一桩一桩计算过后,他发现竟然没什么危险。 在表弟计划里,成功简直是必然的。不成才奇怪。 如果一件事有巨大的利益,那么有五成把握,就可以去试试,何况才旦哆大王子才智高绝,计划周详,简直是十成十。 吐蕃有句俗话:“舅父虽落水,但别抓头发”。意思是不要轻视舅父。因为吐蕃王朝建立时间很短,再向前寻溯,就是母系氏族了。母系氏族就是女人做主。 吐蕃很长的一段时间,舅舅家的势力非常大,因为这是母亲的兄弟。 才旦哆尊重吐谷浑小王,虽然不是舅舅,但他是舅舅家的表哥,这么大的事情,先想到他,吐谷浑小王惊魂过后,心里越来越得意。 才旦哆登上赞普位置之后,自己岂不就是真正的重臣了吗。可说一步登天呀。而且吐谷浑的地位,也将大大的提高。 现在的老赞普有自己的班底,吐谷浑小王虽然是尺带珠丹的外甥,却并不是心腹。面对才旦哆许下的巨大利益,吐谷浑小王只挣扎了片刻,就热火朝天的投身进这个阴谋里面了。 尺带珠丹早晚要死的,如果不死,自己永远不能再进一步。 吐谷浑小王和才旦哆都认为落花生是真正的麻烦。此人佛法高深,这么大的阴谋,怕瞒不过他,必须拉拢过来做盟友。但是硬来肯定不行,只能用软的。 这也是才旦哆第一个就找上吐谷浑小王的原因之一。作为大王子,他和落花生很少打交道,可吐谷浑小王负责布达拉宫刷金漆工程,所以经常和落花生见面。 由吐谷浑小王去试探拉拢落花生大师,再好不过了。 落花生大师如今正在精研佛法。点水成冰,滚油捞钱,等等这些已经展示过许多次了,虽然很神,可是也不能只靠这几手。 佛法要不断前进。 如今大师正在研究如何火烧棉线不断。此法他只有个模糊的印象,以前见别的大师玩过,大概有点概念,可是具体如何实现,还需要多多实验。 落花生大师这一生除了佛法之外,只爱金子。对于布达拉宫涂满金粉,他实际上是深恶痛绝的。这也太糟蹋金子了。只是非如此,金子不能过自己手,无法截留下来。 大师一边痛惜着,一边抓紧时间研读佛法。好创造更多的神迹。 青藏高原这片土地,到处都是神迹。离天越近,越是更多的不可思议。这一片绿油油的草地上,莫名的出现一片水泊,清澈见底。映着天上的白云。远远的雪山,静穆无言,看着水边一人一马。 原天承牵着小玉走在湖边,离开众人,独自偷闲的感觉真好。他发现自己好久都没有安静过了。 如今走在雪域高原,走在美丽的青草地上,任何言语都是多余。一切都那么寂静,就连风都无声。 不过小玉聊得热火朝天。能和哥哥单独相处,简直太美妙了。她一刻也停不住嘴。一边吃着巧克力一边说。 “哥哥,你这个法宝太好了,会变巧克力,太好吃了。那猢狲就会变一堆小猴子,那东西能吃吗?真是傻蛋。” “……”原天承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齐天大圣变的猴子,岂是巧克力能比的上的。不过在小玉眼里,巧克力比什么都好。 “小玉呀,哥哥问你点事情,为什么你明明是龙,非要变个马呀?” “哥哥,我这样才能在凡人界存在的。变龙的时候,就不在凡人界了。” “那是什么界?” “我也不知道,听他们说叫玄界。反正你那些傻女人都看不到我,就是不在凡人界了。” “那我怎么看得到你呢。” “哥哥不是凡人呀。你能看到小玉的龙体,就是能看到玄界。” 自己都能看到玄界了?原天承不信也不行。虽然这看起来很荒谬,完全颠覆了他前一世的科学理论体系,但是眼见为实。他看都看到了,怎么能否定呢? 莫不是因为自己身体起了变异?他知道自己每次被揍之后,那种金色的物质就会修补伤处。现在他的双眼已经全部被金色物质修补过。虽然从外观上看不出来,可是里面已经是淡淡的金色了。 什么是玄界呢? “小玉,你再给哥哥变个龙看看。” “哥哥,好的。”小玉说完,就突然从原天承身边消失不见,接着,天空上出现一条玉龙,眉开眼笑的在原天承头顶上飞舞。 小玉的身边,围绕着黑色的雾气,而龙的身体大理石一般洁白。黑白相衬,煞是好看。 “哥哥,来打我呀。”小玉娇憨的笑着。 原天承明白,小玉要让自己在打斗中修行,所以也不推辞,就要动手。 可是拿什么打呢?赤手空拳啊。小强虽然可以变出刀枪什么的,但那是凡人界的东西,根本打不到玄界。 玄界虽然是和凡人界纠缠在一起,可是凡人的东西,却触碰不到玄界。小强变出的刀子棍子,即使劈在小玉身上,都没有用。根本不在一个界面,只会击打在空出。 能打击到玄界的物件,必然不是凡人界的东西。原天承想来想去,只有黄金。他随手一招,一根丈许长的黄金棍出现在眼前。 这是他凭空制造出来的。可以说又在凡人界又在玄界。 原天承双手抄起黄金棍,向着小玉砸过去。 黄金棍跨越两届,打在小玉的身上。 小玉刚刚还在眼前,可在棍子就要挨到身上的瞬间,突然消失不见,接着原天承就觉得脑后有一小股凉风吹来。知道小玉在跟自己开玩笑了。 小玉这速度。原天承只能暗自惭愧。他已经用尽全力了,却连小玉的毛都沾不到。 不过,自己绝不会放弃的。世界如此奇妙,竟然让自己领悟到,凡人之上,还有玄界。 原天承涌起无尽的勇气,天地好像在他面前揭开了面纱,自己就要碰触到世界的真相了。 黄金棍越挥越快,远远看去,好像一团金光在绿草上流动。 “哥哥,再快点,”小玉娇笑着,“就赶上那猢狲了。” 原天承一听这话,顿时泄气了。想想也是,那齐天大圣不就是一条金箍棒吗。自己这棍子比他还阔气呢,纯金的。而且他火眼金睛,自己也有一双金色的眼睛。 岂不是戴个尾巴就成猴王了? 这想象太让原天承无法接受。虽然孙大圣战力无比,可原天承觉得,自己做人更好点,一身毛有什么好的。 他随手一挥,黄金棍消失于无形。 “小玉,哥哥累了。不打了。” “哥哥,小玉给你按摩。”小玉说着,从半空中飞了过来,原天承就见小玉一边飞一边变化,到自己眼前时候,已经是一个美女,大大的眼睛,高耸的胸脯,白皙的身子,一丝不挂抱着自己。 接着就觉得身体冰凉。 细看,吓了原天承一跳。这小玉上半身是大美女,下半身却还是龙的身体,紧紧的缠在自己身上。 小玉真凉啊。好像千年万年的寒冰。 “哥哥,用你的混天绫。” 原天承明白了,小玉要自己修炼混天绫。他知道自己的境界比小玉差的太远。 原天承现在就好像初生的婴儿,什么都不懂,懵懂的乱用。 混天绫发出滔天的火焰,这火焰可以燃烧一切,但是却烧不动小玉分毫。 火焰遇到小玉身边的黑气之后,顿时激荡出白色的云雾。草原上,以他们两人为中心,迅疾的展开了一团洁白的云彩。好像绿毯上的一团棉花糖。 微风吹来,云彩从草原升起,袅袅的来到群山之巅。 原天承被小玉抱在怀里,身边是无尽的白云。头上是清澈的蓝天,脚下是无尽的山川草原。 这是真正的神仙呀。 小玉紧紧的抱着原天承,幸福的把胸膛贴在哥哥的怀里。 这时的小玉,美的让人不敢直视。原天承按耐不住心里的火热,望着小玉如火的红唇,渴望的双眼,终于俯身下去,深深一吻。 火热的唇纠缠在一起,在群山之上,在蓝天之下,在白云之中,一对神仙爱侣,忘记了世间种种。 爱,请深爱。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七十八章 王子的智慧 爱情使人发狂。 二王子现在化身二师兄,非常的焦躁不安。 原司马是个聪明人,太聪明了,他直接给自己出了三个主意,还说是上中下三策。 下策:抢了寿安公主就跑。前提是打进唐军大营,打败这一万送亲的兵马。并且,不怕他老爹的追杀。抢吐蕃赞普的媳妇,这罪过可不小。论罪过,杀父之仇第一,接下来就是夺妻之恨了。世间第二大罪。 这的确是下策。桑木顿虽然不是聪明人,但也知道这是个馊主意。他要的是吃好喝好玩好,一路抱着公主,用原司马的话,开始到处“流窜”算怎么回事。 不行不行。这主意不行。 还是想想中策吧。 桑木顿望着挂在帐幕上的浴后美人图,越看越爱。再看自己身下的女人,简直恨不得雪山崩了,把她埋葬。 这幅春宫几乎成了他的精神支柱。二王子恨不得自己变成纸片钻进去。 赶紧考虑中策。 让尺带珠丹把寿安公主转赐给他。这主意听着稍微像一回事,但以老爹的好色,见到这样绝色的仙女,岂能让给自己。那不是原司马说的“与虎谋皮”吗。 真奇怪,怎么原司马什么都想到了。 既然“与虎谋皮”,还让自己去做,岂不是害自己吗。别说吐蕃没有老子让女人给儿子的,就是大唐也没有。大唐还是天朝上国呢,也不流行这个。倒是老子抢儿子媳妇,很出名。 杨贵妃可是全世界知名的美人,吐蕃都流传着她的美艳故事。不过贵妃再美,也美不过画中人。 既然吐蕃赞普,也就是自己的老子,不会把寿安公主转让给自己,那这中策也就是没用。 话说原司马这么一个聪明人,怎么净出没用的主意呢。 不过还好,原司马还有上策。 这上策可是好东西。他建议自己当吐蕃赞普。这样又不违背圣人旨意:寿安公主嫁给吐蕃赞普;又让“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这也是原司马的话。这话说的多好听。有情人终成眷属。自己这么爱公主,公主又那么爱自己,这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吗。 不过原司马虽然聪明,却没有大智慧。他只看到王子变成赞普,能娶公主,却没想到桑木顿若是做了吐蕃赞普,全吐蕃都要听自己的命令。 这样,桑木顿才没白当王子。不想做赞普的王子,不是好王子。这句话原司马都没想到,呵呵,还是我桑木顿高明。 看来,最好的策略就是上策。 经过几天的犹豫,这一刻,桑木顿终于卸下最后一块枷锁,打定主意,做赞普。 望着画上的美女,他心里又一阵火热,顿时继续蹂躏胯下的侍女。 侍女就是女奴,桑木顿完全没有怜香惜玉的习惯,只把那女人折磨的快散架了。痛苦,弥漫在帐幕内。 仿佛会传染一般,在布达拉宫内,一个妇人也满心痛苦。 那囊萨?西定,尺带珠丹的大妃,也就是正妻,正搂着自己的儿子哭泣。 赞普老了,又一心盼望大力之丸,完全意识不到眼前的危险。逻些是尺带珠丹的大本营,这地方绝不允许外人势力进入的。这外人,主要就是两位王子。 大王子的封地在博东,二王子在则拉岗,卫护着逻些的两翼。如今要娶什么唐朝公主,竟然让大王子带兵进逻些,而二王子也要带兵进来。老赞普也不想想,他手下就一万军队,面对两位王子,难道不怕……。 东则布也是废物,怎么能这样安排呢,这不是引狼入室吗。 西定大妃知道,埋怨东则布也没用。因为是赞普自己的意思,要大操大办。这样吐蕃诸部都会派大量人马过来,所以必须有足够的本部军队压阵。 只是大王子和二王子,都不是善良之辈呀。若是自己没有子嗣,自然无需管这些,但是现在亲儿子赤松德赞就在自己怀里。他才九岁,虽然长的虎头虎脑,也很聪明,可是毕竟太小了呀。完全不是两个哥哥的对手。 楚人无罪,怀璧其罪。吐蕃大妃是知道这句唐人成语的。赤松德赞是正经的赞普继承人,可他却一无所有。现在岁数太小,不但没有封地,连一个私兵都没有。这样怎么面对两位哥哥。 西定大妃哭了半晌,止住眼泪,吩咐女奴去把自己的兄弟:尚杰岭拉囊,这一代的那囊氏当家人叫来。 这个时候的吐蕃也如大唐一般,有着高门大姓。那囊氏就是最著名的姓。只要他们愿意,随时可以拉出一支几千人的队伍,人马兵器,全都自备。上阵就能杀敌。所以尺带珠丹才娶了那囊氏家的女人做了大妃。 尚杰岭拉囊是是西定的弟弟,如今那囊氏都归他管。尺带珠丹要大办婚礼的事情,他也听说了。娶大唐公主吗,自然要热闹加豪奢,所以那囊氏也准备了足够的贺礼。只是他没想到后面还牵涉如此纷乱的隐情。 比起他姐姐的智慧,无疑他还差了点。 听到西定讲述的危险前景,尚杰岭拉囊皱着眉,挠着头发说道:“赞普是傻了吗。怎么弄成这。” “那囊氏要有准备。”西定已经恢复了冷静的面容。 “能怎么办?”尚杰岭拉囊想不出办法。若是家族之间的战斗,他还能招呼几千人拼命,可是面对几万人马,让他能有什么办法? “……”西定大妃没想到弟弟这样废物,一点办法都想不出来。赤松德赞虽然是自己的儿子,但更是未来吐蕃赞普,那囊氏是舅舅家呀。舅舅家不撑着,谁撑着? “要不就把赤松德赞藏起来吧。”尚杰岭拉囊总算想出个主意,“等两位王子的人马走了,再出来。” “这怎么可能。”西定摇头说道:“吐蕃赞普和大唐公主的大婚,下一任的赞普如果不在,他以后如何服众?” “那我挑几百个最勇猛的汉子,贴身保护赤松德赞。” “又胡说了。”西定不满的说道:“婚礼上哪有下人站的地方。即使那两位王子也不会带着兵的。” “那你担心什么?”尚杰岭拉囊糊涂了。 “我不担心婚礼上,我是担心婚礼之外,如果两位王子领兵杀来布达拉宫,我们怎么办?” 能怎么办?如果两位王子领兵一起攻打布达拉宫,难道那囊氏几千奴隶兵能挡住? 这根本不该那囊氏考虑的问题呀。这是尺带珠丹应该负责的事情。 尚杰岭拉囊心里不住的埋怨老赞普,你说你结婚就结婚吧,还弄的鸡鸭乱跳的干嘛。 难怪他没办法,因为他根本没有吐蕃赞普的胸襟。 吐蕃赞普,那是当世豪杰。尺带珠丹从坐上这个位置开始,就励精图治,把吐蕃从弱带到强,真是费尽了心思。 吐蕃地处青藏高原,这个地理位置决定了他的人口数量不会太多。在任何时空,国家与国家的关系,都遵循丛林法则。 我厉害,我就吃掉你。 吐蕃如果不想被吃掉,就要去吃别人。 以逻些为中心,是吐蕃的本族,周围是苏毗、吐谷浑、党项、羊同、等等部落。这些部落基本都挨着大唐。 大唐是当时先进生产力生产关系的代表,就如后世鼎盛时期的美国,全世界人都想移民过去。 吐蕃外围投靠大唐无疑比投靠吐蕃好处多的多。吐蕃能给自己什么呢?论牛羊马匹,这些部落比吐蕃还多。丝绸财富,只有大唐才有。所以用脚丫子想,也不能投吐蕃。 没有人是傻子,各部落的首领更是人精。所以尺带珠丹必须打。先打周边部落,打服了之后,再带着周边部落打大唐。 这样一举多得。 这些部落手上沾满了大唐的血,就不能顺利的投靠大唐,只能投在吐蕃帐下。这不是一个一加一等于二的事情,而是一加一远大于二的事情。 和大唐征战多年,吐蕃核心人马损失不多,死伤的大部分都是周边部落,如此一来,此消彼长。 小部落不能造反,又因为沾满了大唐子民的鲜血,只能更紧密的围绕在吐蕃周围。虽然被压榨,却无可奈何的贡献财富人口。 吐蕃和大唐就是两片磨盘,小部落就夹在中间。尺带珠丹成功的地方,就是把小部落变成了自己这块磨盘上的保护层。大唐打来打去,都是打在保护层上,没有触及到吐蕃本身。 若是没有这一层缓冲,以吐蕃的国力,早被大唐推掉了。 谋天下,岂能瞻前顾后,学那妇人之仁。 西定大妃的想法,全从自己孩子的利益,自己家族的利益考虑。这根本不在尺带珠丹脑袋之内。 如果不能压服周边部落,只要他们有了异心,投靠了大唐,那么吐蕃就是灭顶之灾。以大唐源源不断的支持能力,这些部落完全可以跟吐蕃打下去,直到把吐蕃最后一个男人砍掉脑袋,最后一个女人抢走。 吐蕃会灭族的。 所以今次大唐公主来和亲,这是大唐向吐蕃低头。如此威风的事情,不宣扬给各个部落,岂不是傻子? 这正是一件一加一大于二的好事。连大唐都被我打败了,连大唐都服软了,你们还想叛逃大唐吗?你们还敢叛变吐蕃吗? 两位王子带兵进逻些,更能昭显吐蕃的强大。 这才是尺带珠丹的战略目的,是根本性的。他有一万精兵,由心腹大将本登忽统领,自信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本登忽跟他多少年了,又一直征战,无论从能力还是忠心来说,都是可以依靠的。 “那我就跟在本登忽大将身边好了。”赤松德赞看妈妈和舅舅一起发愁,就忽闪着大眼睛说道:“如果没事自然是好,如果有事,本登忽必然第一时间去他找他的人马。我跟着本登忽,自然没事。” 西定大妃和尚杰岭拉囊同时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的小孩。 赤松德赞也太聪明了。这种政治智慧,连成人都没有,难道他是天生的吐蕃赞普? 他不说跟在老赞普身边,而是跟在真正领兵将军身边,这岂不是一下就抓到了问题的关键处。 如果真的乱起来,尺带珠丹身边可不是保险的地方,反倒最危险。唯有在军中才有保证。跟着本登忽是唯一的正确选择。 赤松德赞,一眼看破。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七十九章 阴谋展开 桑木顿没有一眼看破的本事,所以只能召集手下来商量。 梅色和达扎路恭是他的心腹,这样的事情,必须三人密谈。 桑木顿收起了春宫画,把闲杂人等都赶出帐幕,望望两个忠心的手下,恶狠狠说道:“我桑木顿要当赞普。马上就要当。你们俩有什么好办法?” 梅色和达扎路恭被二王子的志向吓了一跳。 虽然二王子一直以来都盯着赞普的位子,但是今天突然提出来,一点铺垫都没有,还是挺意外的。 “梅色,你主意多,快给我想办法。”梅色算是桑木顿手下谋臣。 梅色经过短暂的惊愕,就冷静下来。 二王子想当赞普,这是好事。有志气,必须扶持桑木顿达到目的。于是梅色凑近两人,低声说道:“二王子要做赞普,我有两个办法。” 桑木顿一拍大腿,说道:“讲!” 自己的谋臣厉害呀。一点不比原司马弱。张嘴就来,还两个办法。 “最好的办法是,让老赞普让位给王子。”梅色认真的说道。 “这什么破主意。”桑木顿撇嘴骂道:“我爹他又不是傻子,怎么会让位给我。” 这主意跟原司马的中下策一样,纯属胡闹。这怎么可能呢。尺带珠丹现在正让落花生炼制大力之丸,还想着长生不老呢,他怎么会把位子让给儿子。自己还没坐够呢。 “我这主意有前提。” “快讲。” “王子如果能把老赞普掌握在自己手里,他还能不传位给你吗?”梅色悠悠的说完。 这倒是个办法。如果桑木顿能拿住尺带珠丹,岂不是让他干嘛就干嘛吗。让位子给自己也不难。但难的是,怎么拿住老赞普。他现在基本上不出布达拉宫,难道带兵直接攻打吗?这不是个好计策呀。 “再讲下一个办法。”桑木顿决定听全了。 “王子,如果世上没有老赞普,那么……”。 桑木顿抽了一口冷气。杀了尺带珠丹?这是弑父呀。虽然这事前人不是没做过,但是轮到自己头上,还真有点下不去手。 达扎路恭有些吃惊,眼前的俩人,真够狠的。 “梅色,达扎路恭,”桑木顿犹豫片刻,望着那卷做一团的春宫,终于下定了决心:“两手准备,如果老赞普肯让位,自然一切都好;如果他不肯让位,那就最好没有这个人。” “遵命!”梅色和达扎路恭右手放在胸前,恭敬的对王子行了大礼。这是正式开始谋反了呀。 桑木顿虽然冲动,但不傻。自己只有两万人,大王子却有八万人马。东则布派人来过,通报了婚礼的安排,才旦哆将带四万人去逻些。 两万对四万,从数量上来说真是差了一截。虽然自己阴谋从事,可以杀他个出其不意。但是尺带珠丹还有一万人马,再加上各部落的兵马,如果仅仅靠自己的两万人,太少了。 桑木顿就是数学再差,十以内加减法还是清楚的。随便一计算就知道不行。敌人太多,打不过。 “二王子,”梅色低声说道:“既然大唐把公主许配给你,那么也许能得到唐军的支持,让我去跟原司马谈谈?” 吐蕃和大唐的联系人,现在就是原天承。 王太监是领军,自然不能来。杨暄可不敢来吐蕃营地冒险,没一点好处不说,还随时冒着掉脑袋的危险,爱谁去谁去。李晟的军队是打仗用的。只有原天承在两军之间跑来跑去。 梅色打量着原天承,这是他第一次和大唐的行军司马单独会面。行军司马不算什么大官,芝麻绿豆而已,可作为联络人,此人却很合格。 不但吐蕃话说的流利,而且胆量极大。二王子要谋划的事情,没胆量可是做不成。 “原司马,听说你还有个名字,叫玉僧。”梅色先开口了。 “是,梅色整事也知道这事吗?”整事,不是梅色要搞点事情出来,而是他的职位,从吐蕃话翻译成大唐话,就是整事。 “玉僧如此人物,让人一见之下,心生喜爱,某自然是留意的。何况梅色在逻些听过落花生大师讲佛,于佛法心有向往,见到玉僧自然有好感。” 这是拉关系吗?原天承对于吐蕃这个拉关系方式,很有些不适应。也太直白了。再说一个男人怎么喜欢另一个男人呢。 原司马不由的向后坐了坐。 “梅色整事,不知今次约我来,是何事?”有事谈事,别再墨迹了。 梅色感觉到了原天承的态度,正容说道:“二王子说过,原司马给他提供了三策,如今,桑木顿取上策。” “恭喜呀!”原天承笑着贺喜道:“如此,某就恭贺公主和王子,有情人终成眷属。” “且不忙。”梅色摆手说道:“玉僧既然是送亲的使节,又是你说的公主许配二王子,这事于你还有关系。” “什么关系?” “玉僧,我知道大唐圣人的目的是剿灭南诏。如果吐蕃不答应,你们想凭这一万兵马打下南诏,岂不是玩笑?” “公主和二王子成婚之后,也许二王子会答应。” “二王子答应没用,得吐蕃赞普答应。”梅色眼中精光闪过,直视原天承说道:“玉僧,我们吐蕃有句俗话,别拿生肉逗雄鹰。鹰是不吃这一套的。” 原天承心说,还有这俗语? “想来,那寿安公主青春年少,自然不甘心嫁给一个老人,因此才命你乱改圣人旨意吧。” 梅色竟然是个明白人。这世上,看来傻子还是很少的。不过他可猜不到,这一切跟公主全无关系,都是眼前这假和尚弄出来的。 原天承自然不会以为自己能骗天下人。天下大势,不需要去骗,只要顺着自己指的路走就可以。 “不错,公主双十年华,正是青春曼妙,怎么会喜欢老人。”原天承毫不客气。 “既然寿安公主想嫁给二王子,而大唐圣旨是写的嫁给吐蕃赞普,若是两全其美的话,只有一条,就是玉僧的上策,让桑木顿坐上赞普位置。” “作为我个人而言,我是很希望二王子荣登大位的。”原天承谨慎的选择着词句。关键时刻了。 “不,你不能代表你自己,你要代表唐军,支持二王子。” “代表唐军?怎么支持?”原天承困惑的问。 “玉僧,你是聪明人,梅色也不是傻子,就不要装了。公主喜欢少年郎,这很正常。我也喜欢年轻女子。” 这能一样吗。 “玉僧,借用唐人的一句话,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公主要想如意,你就要让唐军助我家王子。” 这时候就有“天上掉馅饼”的俗语了?可是小怜小葱怎么从没给自己做过呢? “梅色整事,好,我也不说虚的了。公主是不愿意嫁给老人,一心想嫁给二王子。二王子真的决定登上赞普宝座了吗?” “下了决心。”梅色想起桑木顿对着画卷痴迷的神态,知道一切都不能避免。 “那你们需要我们怎么配合?”阴谋来了。 “二王子需要你们……” 阴谋总是让人看不透,神迹其实也一样。 苏毗国师贡噶间不知道神为什么会呼唤自己,但是神的话,是不能违背的。 他来到苏毗国王没陵赞跟前道别,要去逻些。 没想到没陵赞大喜,说道:“国师要去逻些,那真是太好了。吐蕃赞普派人前来,命苏毗去观礼。他要和大唐公主成亲。我正发愁谁陪悉诺逻去,国师既然要去,正好带着他一起。” “王子要去观礼吗?” “哎,尺带珠丹点名要王子去,不去又怎么能行。”没陵赞知道吐蕃这是要显摆,威吓下一代苏毗国王。 悉诺逻王子是没陵赞的大儿子,不过这个儿子生的比较晚,现在才十五岁,让他带队去吐蕃,别被吓坏了。如今国师要去,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国师不但在苏毗有很大的名声,就是在吐蕃也有相当的信众。他医术很高,又很是仁爱,所以很得吐蕃人推崇。 有他陪在王子身边,没陵赞总算放下心来。 贡噶间的地位虽高,却比落花生还差一截。 在任何地方,都有“外来的和尚好念经”这样的情况发生。落花生来吐蕃没有几年,却压过诸多僧侣,成为吐蕃第一高僧,除了他佛法精湛之外,这“外来和尚”的身份,也让他获得不少形象分。 比如头上的布条。这绝对是独树一帜的。七绕八绕跟麻花似的,走起路好像顶着一坨。虽然累了点,但是也有好处,就是能让他随时保持笔直的站姿,很有高僧风范。 吐谷浑小王今天看来有些心事,几次都点错了金锭数目,差点让大师损失惨重。幸亏落花生永远不会在金子上犯错误,所以及时纠正了吐谷浑小王。 “施主,今日你似乎业障缠身。” “大师,”吐谷浑小王施礼说道:“赞普昨日问起,布达拉宫金顶还有几日才能完成,是不是能赶在和大唐公主婚礼之前,我一时着急,心里有些慌乱。” “大唐公主离这里还有十几日路程,本大师看这金子房顶,五六日之内也就差不多了。” “按计划应该如此。只是大师炼制大力之丸,所需金子数量极多,近日金锭有点供应不上了。大师是否可通融一二,先做完金顶,再炼制大力之丸?” “万万不可!”落花生法相庄严,摆手拒绝道:“大力之丸乃是天界秘制,黄金的供养一刻不能停息。若是停了一日,那之前的种种就白费了。” “大师,这黄金如此重要吗?”吐谷浑小王凑近问道。 “非常之重要。” “如果,大王子愿意给大师翻倍的供养,不知大师是否有意?”吐谷浑小王斟酌着字句。关键是别落下话柄,更不要把自己牵涉进去。 事发前,最好一切都跟自己无关。 成功后,最好只有自己一个功臣。 落花生闯荡世界多年,人比猴精,哪能听不出吐谷浑小王话里话外的意思。这怎么回事? 吐蕃要乱! 多年的历练顿时让落花生内心打气十二万分的精神。乱,并不可怕。只有没本事的人才怕乱,越是有本事,越不怕乱。乱了,才能从中谋利。 只是这风向哪边刮呢? 大王子,二王子,三王子,老赞普。如今才旦哆看来先发难了呀。好。好事呀! 落花生心内突然狂喜。上天真是眷顾自己啊。他本待金顶完工,就带着攒下来的黄金,开始云游四方,换个地方再骗。那大力之丸,根本只是骗人的玩意,要是有的话,他早吃了,还给尺带珠丹干嘛。 眼见露馅的日子越来越近,突然老天爷给自己一个新的机会。 原来他还不信佛,现在看来,真有佛祖啊。要不怎么老保佑自己呢。 落花生顿时精神大振,可面上一点不露,依然保持皮笑肉不笑的神秘姿态,说道:“施主,来我密室,此事,可议!”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八十章 辩证 不论在哪个时空,青藏高原都给人波澜壮阔的感觉。置身其中,即使再懦弱的人,都会有一瞬间的勇敢,更何况一贯勇武过人的李晟。 在这里,仿佛伸手就能摸到天。还有什么不敢做的呢? 强劲的风吹动头盔上的红缨,扑索索仿佛一颗挑动的心。 一战定吐蕃!多诱惑人心的前景呀!如果真的能按原司马的计划,把吐蕃打个稀烂,这功劳之大,裂土封侯是肯定的。 想想自己如此年纪,就有可能比肩凌烟阁二十四功臣,李晟建功立业的心思更灼热了。 李晟不怕死。大丈夫既然选择了沙场,生死早就置之度外,若是有一天马革裹尸,也算死得其所。只是圣人的旨意是平定南诏,如今自己和原司马私下改变了计划。若是成功自然好说。如若不成的话,岂不是耽误了圣人的战略意图。 而且这么大的行动,只凭自己的一万人马,能做到吗? “玉僧,吐蕃如果算作一块冰的话,也是一座冰山。我们这一万多人,即使都变成火,又能烧多久呢?” 原天承望着李晟。这位年轻的将军面容镇定,一点不为巨大的劣势恐慌。他只是冷静的陈述事实,不盲目乐观,也不盲目悲观。 实事求是,是做名将的根本。不错。 只是他还需要在理论上有提高。 “良器,”原天承准备给未来的名将上一课:“那日你看到,我用一把火烧碎了一块冰。这主要是因为什么?” “自然是因为玉僧你放的火了。” “好,那么如果同样的一把火,我不烧那个冰,而是烧一块差不多大小的铁,你觉得能烧碎吗?” “当然不行。”李晟在军旅这么久,自然知道军中铁匠炼铁,只能炼化,而不能烧碎:“最多变成铁水,还是在一起的。” “对。”原天承点头肯定了李晟的说法,接着反问道:“为什么同样的一把火,烧冰就会裂开,烧铁就不能呢?” 李晟感觉很奇怪,怎么原司马突然说起这些?可是司马是很有本事的一个人,他说的,自然都有深意。 “因为冰和铁是不同的东西。” “良器说的太对了。”原天承欣然点头。 这就太对了?李晟觉得很不好意思,这不是连小孩都知道的吗。冰和铁能一样吗? “良器,你莫非觉得这很简单?” 李晟心说,这当然简单了,傻子也分得清冰和铁吧。 “如果简单的话,为什么同样一把火,烧裂了冰烧不碎铁?” “玉僧,我刚才就说了,这是两个不同的东西。自然被火烧起来结果不同了。” “那你说冰和铁到底不同在哪里呢?” “……”凡事就怕刨根问底。李晟被原天承问的没话了。冰和铁是不同,谁都知道,但是具体不同在哪里?哪里都不同啊。 “良器,”原天承斟酌着语句,说道:“冰和铁是不同的东西,在火的面前,它们的表现不同。冰随着火碎裂,铁却只是融化,即使变成铁水,也在一起。这是因为他们内部结构不同。” “结构?” “就是组成方式。”原天承细说道:“那一块冰,是不知经历多少年而成。每年冬天,它就会冻上一层,而夏天时候,就稍微融化一点,再到来年冬天,又多冻上一层。这样一年又一年,虽然从外面看起来,好像一整块,但实际上,它的内部是一层又一层,一块又一块,根本不是完整的一块。” 李晟突然感觉自己明白了点什么。 “铁就不同。”原天承知道李晟看到的都是军里铁匠修补军械盔甲,都是炼制好的铁块,“它本身就是一整块,里面没有各自分开,所以不论火怎么烧,都不会裂开。” “玉僧,你是说……”李晟好像明白了。 “冰之所以被烧裂,火是外部条件,但更关键的是冰的内部本身就存在有分裂趋势。” 辩证唯物主义理论,换成适合这时空的语言,说起来还真是啰嗦。原天承决定还是用原话。 “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自身运动的源泉和动力,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部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第二位的原因。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这段话跟绕口令似的,说的李晟从接近明白,又变得不明白了。什么内部外部,还有内因外因。 矛盾他是理解的,可是整句话真难理解呀。 “良器,你刚才说吐蕃是冰山。这话不假。吐蕃联合周围部落,好像这雪山一般高大威武,看起来气势汹汹,竟敢挑战大唐。但是他的内部充满着矛盾。” 李晟渐渐又开始明白了。理论很抽象,可是和实际联系起来,就好理解了。 “你知道,桑木顿要造反了。”这么大事原天承自然会告诉李晟。 李晟点点头。 “这就是吐蕃的一个内部矛盾。乍一看,好像是因为我说公主喜欢他,他才要造反。” 听到这点,李晟倒是很佩服原天承的大胆妄为,什么都敢胡说。明明圣人是把寿安公主许配给尺带珠丹,他愣是敢改成桑木顿,而且到现在为止,还没露馅。 “实际上,如果桑木顿心里没有当赞普的想法,不窥视他老爹的宝座,就是给他一百个公主,他也不会造反的。”原天承总结道:“桑木顿和他老爹关于赞普位置的争夺,就是吐蕃的一个内部矛盾,这就叫内因。” “外因是公主?”李晟很聪明的理解了。 “……”原天承总觉得李晟这话说得很别扭。 “外因是把公主许配给桑木顿这件事。”原天承纠正了李晟的错误:“因为这件婚事,导致桑木顿和尺带珠丹之间的矛盾爆发。这就是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正如我刚才说的,如果他们之间没矛盾,再多公主都没用。可正是因为他们有矛盾,所以公主的婚事就引发了吐蕃的变化。” “某明白了。”李晟眼前好像突然敞开了一扇门,世间一切,都变得和之前不同了。仿佛他把握住了一些什么。 “良器大才。”原天承见李晟这么快就把握住核心含义,也觉得很满意。孺子可教。 “既然桑木顿想要赞普的位置,那么吐蕃的大王子也不会不想。这又是一个矛盾。而随着桑木顿的谋反,才旦哆也会有行动。这就是吐蕃内部矛盾,我们这些火,只要烧的合适,就能让吐蕃四分五裂。” 说完这段话,李晟终于明白了原天承的战略思想。 原司马究竟是什么人呢?小小年纪,怎么能有这样的高度?即使高门大姓的弟子,在这个年纪也不会有如此见识吧。别说弟子了,就是阀主,也难把吐蕃看的如此透彻。 在原司马眼里,吐蕃就如一只肥猪,已经被按在了砧板上,只待下刀了。 “良器,吐蕃的内部矛盾很多,除了你说的两位王子之外,他的各个部落更是大患。”原天承继续给李晟分析:“你可以把大唐和吐蕃,看成两支军队,大唐要远远强于吐蕃。” 李晟认真的听着。 “在大唐和吐蕃之间,是苏毗、吐谷浑等等这些小部落。他们必须选择投靠一边,否则必将被碾碎,如果换做是良器你领导苏毗,你会选择哪一边?” “当然是大唐了。” “对呀。大唐有无尽的财富,投靠大唐明显是更有好处,是人心所向,他们为什么不投靠?” “因为被吐蕃打了,所以不敢投靠。” “是呀。吐蕃赞普并不是傻子。如果周边部落都投靠了大唐,吐蕃就将无时无刻不面临大唐直接的打击。他的人口和物资,都不足以支持漫长的消耗。如果苏毗等部落都投靠了大唐,不过三十年,吐蕃就会灭国。” “……”李晟听的目瞪口呆。原司马简直是神人呀。 “苏毗等部落,在大唐的边疆,对大唐来说,有它不多,没它不少,所以自然关注就少。但是它们对于吐蕃意义不同,这是关系到亡国灭种的事情。吐蕃赞普最关键的事情,就是打击各部,让苏毗等国不敢反叛吐蕃,同时大量勒索他们的财货,让他们无法有足够的抵抗能力。再驱使这些部落做战争的先锋。正因为这些,吐蕃才能跟大唐对峙。可也正因为如此,吐蕃和各个部落之间,矛盾简直是深似海。一旦我们烧起一把火,只要温度足够,这些部落必然就会造反。” 李晟都听傻了。之前他还认为吐蕃是一头待宰的肥猪,放在砧板上,可现在看来,这已经是一头死猪了,只等烤熟了就能吃。 “这就是我之前说的,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自身运动的源泉和动力,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吐蕃不是不明白这点,但是明白也没有用,他必须去打苏毗,打吐谷浑,否则他就会灭国。这是他发展的原因,却也是他取死之道。” 原天承继续给李晟解释道。 “吐蕃内部如此之多的矛盾,能走到现在,就是因为一直没有那一把火。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可是如果没有外部因素的干涉,吐蕃的内部矛盾就会一直被压制,被掩盖。如今有了我们,有了良器,有了大唐兵马,我们就是那一把火,必将把吐蕃烧的四分五裂,再也无法合成一块。” 李晟衷心的叹服。 《孙子兵法》说过:“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如今原司马这番话,已经超越了庙算的地步,竟然让李晟无法形容,司马到底在一个什么样的高度看天下。 在李晟看来,吐蕃庞大无比,如冰山一般。可在司马眼里,吐蕃就跟死人一般。自己曾经认为这一万人根本不可能打败吐蕃,别说打败了,就是送死都嫌少。可听完司马的一番话,李晟感觉即使没这一万人马都行,只要玉僧一人一把火,吐蕃就完蛋了。 若是原天承知道他此时心思,定然会指出,李晟乐观过头,竟然跑到了左倾冒险主义的错误道路上。 高原的云和平原不同,好像一直在奔跑着。刚才还是晴空万里,转眼间就遮满密密麻麻的乌云。 这吐蕃的天,变了。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八十一章 精益求精 天变的好。王洛卿很喜欢这种感觉。 风向很顺啊。吐蕃竟然同意大唐去打南诏,而不再拦阻,也不会救助。就是说,吐蕃和南诏的联盟,完了。这真是祖上积德呀。 王洛卿觉得自己也没做什么,至少到现在为止,只是每天正常行军,任何活动还没开展呢,吐蕃突然派来使节,说接受大唐的诚意。既然公主都许配赞普了,那么南诏就交给大唐处置。 王太监虽然一向喜怒不形于颜色,可今次也露出了笑容。 事情办的顺利呀。圣人真是算无遗策。公主一来,顿时瓦解了吐蕃-南诏联盟,这第一步算是走成了。既然第一步如此顺利,第二步也错不了。 送走吐蕃使节后,高级将领就立刻开会。 李晟觉得多少有点突然,又有点古怪。 公主还没到逻些,也没见到吐蕃赞普,不管是尺带珠丹也好,还是桑木顿也好,一个人都没见到,吐蕃就同意大唐去打南诏。很奇怪呀。 吐蕃一直是很强势的,如今大唐落了面子,送公主来和亲,他们竟然没拿捏一番,连讨价还价都没有,就答应解除和南诏的盟约。这真好像是困了送上枕头,太体贴了。 但是这点到和梅色的要求暗合了。 梅色作为二王子的代表,要求大唐兵马不入逻些,而是现在就出发南诏。这样一来,大王子必然会分兵,派人支援南诏,于是二王子面对的压力就小多了。 如今这事很奇怪。吐蕃使节说了,虽然是解除盟约,可为了看起来不那么难看,吐蕃会派出三万人马,假意支援南诏。这三万人正是大王子的兵马。 李晟盘算片刻,发现这件事简直是所有人都满意。好的不能再好了。 对大唐来说,吐蕃不干涉自己对南诏用兵,达到了圣人的战略目的。 对二王子来说,他本就通过梅色传话,要求唐军出发南诏,好牵涉大王子兵马。如今大王子分兵三万,佯做对南诏的支援。二王子的目的也达到了。 对吐蕃来说,派出了三万人马,假意支援南诏,这样维持了自己面子。 唯一有损失的就是南诏。可他本就要受打击。唐军就是干这个来的。 这事,也太顺利了。顺利的都不可思议。莫非是正合了原司马所说,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吐蕃已经被渐渐搅乱了不成? 李晟觉得古怪,王洛卿却一点不这么想。如今的大唐真如鲜花着锦,天下谁敢不给大唐面子。 吐蕃虽然强势,不过是疯狗咬人而已,大唐一直不跟他计较。如今圣人真要打南诏,吐蕃也软了吧。 看来征南大元帅这兆头,太好了,太妙了。温小怜虽然什么事情也没做,可就因为有她在,事情顺利的跟三伏天吃了冰块那么美。 好!圣人高明,选人选的好。看来,这次自己的大功是跑不了的了。 既然吐蕃不是问题了,那么就赶紧开拔,别夜长梦多。 王洛卿是监门将军,他权利很大。 圣人的旨意是送公主,灭南诏。如今既然到了逻些边上,也算是公主就送到了,无须留下大军,越早开拔,才越免得夜长梦多,省的吐蕃变卦。 王洛卿当即决定,今天休整一日,明日大军开拔。 他亲自跟大军去南诏,留下原司马带着送亲队伍,送公主去逻些完婚。 王洛卿压根不想面对吐蕃赞普。公主那春风满面的样子,谁看不明白呀,她肯定是心里有情人了,别问,除了假和尚还有谁呢。 估计寿安公主早不是处子之身了,到时候面对吐蕃赞普,他可没法交差,所以能早跑就早跑。 赶紧到南诏,打完仗回京城。功劳到手,好好享受享受人生。 王洛卿的打算无疑是很好的。只是他若知道,计划不如变化这句俗话,估计现在就该哭了。 高原的风,越吹越烈。 这是一处断崖,一百名强悍的唐军整齐队列,排成两行,顶着狂暴的风,笔直的站在李晟面前。 “玉僧,”李晟转头向原天承说道:“这一百人,是我的部曲,你看如何?” 所有人眼光都看向原天承。 这一百人可以说是一万唐军里面最好的一百人。能征善战自然不用说,更难得的是他们有无畏的勇气。 唐军的部曲,就是将军的私人兵马,也可以说是后世的警卫员。和主将命运休戚相关,所以打仗时候尤其敢拼命。 如今他们被副将崔逸带到悬崖下,看着主将和行军司马,不知道来这地方干嘛。都有点奇怪。 崔逸不是李晟的部曲。他是副将。崔姓是本时空的真正大姓。他是博陵崔氏子弟,和清河崔氏,也就是崔筠的那一支,是同一个崔,不同的支。 崔逸名字很出尘,可性格却很暴躁,所以被送来边塞,打磨性格。只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在军中也有不短的年头了,却依然没有学会儒雅,还是点火就着的脾气。 怛罗斯那日,他在李晟部,虽然都是断后,可他带兵走在最前面,李晟亲自把最危险的任务承担了。这样一来,他就没亲眼看到过原天承大显神威。对于部下推崇这么一个小白脸假和尚,很是不忿。 今日到要看看,这假和尚有什么能耐。 “诸位,”原天承转身面向众人,认真的说道:“能站在这里的,都是军中翘楚,这个自不必说。可仅仅是军中翘楚并不够。因为大家要执行的任务,将会九死一生,非常的危险。如果没有超人的体魄,没有过人的胆量,根本无法完成。所以,今天我就是要从你们之中,挑出最有胆量和体魄的勇士。” “诺!”一百人齐声吼道。 原天承不再多说。他从小玉身上拿下一捆长绳,拴在腰间,走到悬崖下,抬头望了望,头也不回的说道:“看着我怎么做。” 说罢,手脚并用的向上爬去。 大家都咋舌不已。这样都能上去,这还是人吗,这是猴子吧。 在这个时空,冷兵器时代,自然少不了攻城。可是攻城并不是赤手空拳爬上去,那是有云梯,有箭楼,有冲车,有各种器械的。而且城墙也没这样高。这块悬崖看起来足有三个城墙那么高,原司马很快就被突出的乱石挡住,看不见了。若不是绳子一路向上走,他们几乎以为司马丢了。 这段悬崖有150米,原天承不到一分钟就爬了上来。这速度简直神了。若不是他的体质强悍到不可思议,绝不能做到这点。 崖顶上是一片平坦的空地,长满了青草。原天承将铁桩深深插入地里,把绳子套好之后,走到崖边,大声喊道:“一个接一个,上来。” 崔逸收起了轻视的心态。单凭这一手,也足够骇人的了。难得,有点本事,不纯是小白脸。 唐朝女人喜欢肤色白皙的男人。武则天的面首,最著名的两个特点,就是长相漂亮和皮肤白。可是这样一来,小白脸自然就成了男人的公敌。被武夫歧视很正常。 崔逸兴起了比试的心思,当先来到悬崖下,用力搓了搓手,遵从司马事先的命令,大声的报上名字。 李晟之前和原天承来过这里,亲自操练过几次,知道路数。他熟练的把保险绳扣在崔逸腰间,然后拍拍崔逸的肩膀,示意可以上去了。 对于原天承,李晟已经是非常的佩服,几乎有点五体投地。不论武艺胆量,还是眼界计谋,无不高人一筹。可是越在司马身边,越发现他不止是这些。这人总有许多奇妙的东西,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却又非常的好用。 比如爬悬崖这事,一个人顺着绳子爬,万一体力不支,或者出点意外,掉下来肯定不死也残废。但是原司马设计了一个安全绳,完美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这安全绳很简单,就是一根绳子和几个铁环,但是在司马巧妙的组合之后,变成了一个救命的宝贝。若是爬到半路,失手跌落,这绳子会瞬间拴紧,让人不会摔下去。等调整好,再继续攀爬的时候,又会自动松开,一点不影响动作。 真是好东西呀。 最关键的是,这些东西军中都有,但是却没有任何一个人能想到这样巧妙的组合。这种化腐朽为神奇的本事,只有原司马才有。这不就是点石成金吗。 幸亏他还不知道原天承真正本事。要是看到这司马不用点石头,凭空就能变金子,真会吓坏了他。 套着安全绳,崔逸大胆了许多。任何人没经过训练,都会多少有点恐高,不过李晟告诫过他们,不要向下看,一心向上爬,所以他牢记将军的话,抬头盯着上面,手脚并用,飞快的爬着。 五分钟。小强给崔逸掐着表。 原天承点点头。这时间算是可以了。一分钟能爬三十米,真是大唐精兵。即使没经过专门训练,但是体力胆量足够,所以才能做到这点。 “崔逸。” “诺!” “拔出你的刀,砍我。不要留力。”原天承命令道。 虽然不知道司马为什么下这样的命令,但这都是交代好的,崔逸也不犹豫,抽出刀子,一个跨步来到原司马身前,一刀劈在原天承的胸口。 只震的崔逸刀子差点握不住。 这什么盔甲呀。 崔逸在崖下就看出原司马这身盔甲不凡,可没想到如此的坚硬。自己这一刀,换做唐军最好的明光铠,都能劈开,但是司马这盔甲上连个印子都没留下。 他这把刀可不是唐军的制式兵器,而是家族赏赐的宝刀,对上普通的横刀,一下就能砍出缺口。 他自负能控制劲力,所以敢全力去砍。如果刀子破甲之后,顶多砍伤皮肉,他就会收力。可谁成想连个痕迹都不能留下。 更让他吃惊的是,原天承毫不在意的承受一刀,半步也没退。仿佛刚才那一刀只是一阵风而已。 崔逸真正的大吃一惊,收起了轻视的心态。 原司马,强人! “力量500,速度0。5。”小强给原天承一组数字。 一个又一个的唐军爬了上来。最后,李晟也上来了。 “玉僧,怎么样?” “良器,我要这十个人。” 原天承一个一个念出了名字:“崔逸、……”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八十二章 伞兵刀 才旦哆很满意。 悉恭禄是吐蕃重臣,他作为吐蕃使节,前往大唐的送亲队伍传递消息。不过除了例行问好之外,他加了一点料。这点料正是大王子才旦哆的意思,所以,才旦哆很满意。 让唐军离开桑木顿,才能最低限度削弱对手。虽然他不相信唐军会和二王子联盟,支援吐蕃人马,可是为了万无一失,还是让他们离开逻些为好。 至于分兵三万,只是说说而已。如今局势这样紧张,一个兵,一匹马都不会离开逻些。 天随人愿,落花生高僧竟然答应了自己的要求。才旦哆要的只是他表态,真正让他办的事情并不难。 布达拉宫是尺带珠丹的老巢,自然守护严密,里面驻扎的都是赞普的心腹人马,外人根本不能进入。 只有一样例外,就是落花生大师的随从僧众。 对于才旦哆来说,好的局面当然是自己当上赞普。 但是,在“好”之上,还有“更好”。那就是老赞普不存在。这样自己少了太上皇,才是真正的吐蕃主人。他可不学李世民的心软。既然连兄弟都杀了,为什么不把老爹一起杀掉呢?留着一个麻烦,真是废物。 “更好”的局面之上,还有“最好”的局面。 最好的局面就是,弑父的人,不是自己而是别人。比如二王子桑木顿,就是再好不过的人选。如果他杀了尺带珠丹,自己再打出旗号,替父报仇,诛杀逆子贰臣,这样大义就在手里了。 如此一来,赞普的位子,自己坐的名正言顺,而且人心所向,推都推不掉。 这才是谋天下。像桑木顿那样,就知道杀呀杀,吐蕃交给他手里,简直就是自取灭亡。 才旦哆不愁桑木顿不动手。 寿安公主已经成了桑木顿心里的魔障,公主在一天,他就一天清醒不了。杀掉尺带珠丹已经是二王子唯一的想法,作为兄长,才旦哆很愿意帮弟弟一点小忙。让悉恭禄出点力气。 悉恭禄掌管布达拉宫的警戒,对尺带珠丹的安全负责。只是几年前他就被大王子收买了。 其实这不难理解。青藏高原,环境怎么说也是恶劣的,所以人均寿命自然短。著名的松赞干布不过活了33年。如今尺带珠丹都47了,怎么说也该选下一个效忠对象了。 不论从哪方面来说,大王子才旦哆都比二王子桑木顿强的多,而三王子赤松德赞只是个孩子,完全不需要考虑。 悉恭禄投靠大王子,合情合理。实际这也对吐蕃有好处。政权的平稳交接,诸多大臣心里安定,自然是有益的。 只是悉恭禄万万没想到,大王子竟然是这样的人。平时真看不出来呀。多善良,多孝顺的孩子呀。可说翻脸就翻脸,让自己传了假消息,支开唐军不说,还让自己把布达拉宫的警戒放开。 这是要干嘛? 可是现在说什么也晚了,自己已经上了贼船,想下来,没那么容易。别说才旦哆饶不了自己,就是尺带珠丹也不能宽恕一个叛徒。 想着从他屋里抬出去的尸体,悉恭禄一阵胆寒。 这样一个屠夫,死了也好。悉恭禄给自己找了一个算是说得过去的理由。 尺带珠丹性喜杀戮,喜怒无常,所以悉恭禄等人投靠才旦哆也情有可原。换谁也不愿意跟一个随时翻脸拔刀的人在一起。 悉恭禄给自己找够了理由。大唐公主还有几日路程,赞普大婚就在眼前,所以给手下一些尽情饮酒作乐的时间,也是正常安排。如此,警戒自然就放松了,还不是刻意而为。 多好的台阶呀!悉恭禄的确不愧是能臣。 吐蕃能人就是多。落花生大师,也是能人。 识时务者为俊杰,大师走南闯北,什么人没见过?什么事没经过?仔细盘算过后,落花生大师欣然接受了这份供养。 他要付出的不多,不过是身边的僧人,换成大王子的手下。如果事情顺利,自己当然居功至伟;如果事败了,尺带珠丹还掌权,自己也得跑。大力之丸,他可交不出来。 反正跟尺带珠丹怎么都没可能继续了,如今有了新金主,赶紧卖个好价钱。 二王子就比较傻,也不知道联系自己。要是有人竞价的话,落花生准备把自己卖更高点。毕竟,金子是好东西,再多他都不嫌多。 他不嫌多,原天承嫌多。金子对他来说,一点用也没有。 金子,原天承想要多少,就有多少,可是没用呀。他想要的是好钢,但是自己道行不够,对“教科书”的学习还不够深入。目前为止,他只学会了从虚无中变出金子,再就是心语和稍微催动混天绫两样。他连飞都不会,根本不能如小玉一样在空中自由翱翔。 要是会飞就好了,那样就不用麻烦小强了。 可是现在还得麻烦小强。用军中的铁锭,在小强的淬炼雕琢下,原天承打造了十把军刀。说是军刀,实际就是后世军队的匕首。不过不是一般的匕首,而是20式多用途伞兵刀。 这把伞兵刀可说是当时全世界最好的短兵刃。只配给精锐的空降兵和特种兵。双面开刃,一边带钩刀,能戳能砍能割能锯,近乎全能。而且是亚光涂料,完全不反光。全身一体化设计,造型优美,做工精良,完全不是这时空的产物。 原天承看着眼前的十个唐军。被自己挑中的人俱都是综合素质最强的。力量,技巧,心理素质,都是百人中最好的。 从攀爬开始到砍完原天承结束,是一套完整的测试,小强根据他们在这段时间里的表现,分项目打分。百分制,最终这十人都获得了九十以上的高分。 这十把匕首,就是奖励,也是荣誉。 崔逸拿到匕首,眼都直了。看看周围的袍泽,也都跟他一样,傻傻的。 爬悬崖他们不怕,抽刀砍司马,也没关系。但是眼前这把刀子,真没见过呀。这是什么刀? 大唐哪有这样造型的刀子,别说见过,连听都没听说过。 这把刀一尺多长,黝黑怪异,只凭眼睛去看,就能感受到刀锋的锐利。份量轻重刚好,稍微有点压手,握着非常踏实;稍微一挥动,却又轻灵无比。 这把刀让他们体会到了一种全新的境界:手感。极为出色的手感。 人体工程学这种东西,是工业化之后,随着科技的发展,才有了这么一门学科。如今还是农业时代,根本没有人体工程的感念,也就没有人刻意的追求手感了。 这把刀一拿在手里,就没人愿意再放下。刀子好像手臂的一部分,那么灵活,那么锋利,有一种血肉相连的感觉。士兵,即使在后世,热兵器时代,也都希望自己有一把可靠的匕首,何况现在。 刀就是他们的生命。如今有了这么一把刀子,简直是多了一条命。他们都感受的到,若是寻常的刀剑,只怕一刀就能被自己劈断。 这些刀子都是小强制造的,所以一模一样。为了区分,原天承特意在上面刻了字。既然只有十把,那就用天干地支好了。 十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崔逸越看越喜欢,忍不住问道:“司马,这刀子,有名字吗?” “有。”原司马拿过崔逸手里的刀,说道:“这叫伞兵刀。” 说罢,原天承随手甩出,手里的刀子直直飞向地上的铁桩,只惊得崔逸大张着嘴巴。 刀子虽然是司马的,但是现在给自己了呀,那就是自己的宝贝。如今拿自己的宝刀砸铁,这真是太不心疼了。感情不是你的东西。 如切豆腐一般,连声音都很小,伞兵刀把铁桩分成两段,去势不减的插在了地上。 崔逸赶紧跑过去,小心的把刀子从土里拔出来,心疼的跟针扎似的。这要是磕了碰了卷了刃,得找司马算账。 谁知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看了半天,这刀子跟之前一样,没有半点破损。别说卷刃了,刀面上连摩擦的纹路都没留下一丝。若不是那半截被削掉的铁桩还在地上,他几乎不信自己这刀子曾经出手过。 这刀子真劈断了铁桩吗?怎么连个印子都没有啊。全新的好像刚出炉。 宝刀! 不过崔逸再不肯把刀子给别人了。原天承也不行。太糟蹋东西了。 众人都看的咋舌。这什么刀子啊,太厉害了。削铁如泥已经不是神话,而是真真的就在眼前。 传说中的神兵利器,山顶上的这十个人,原司马给了每人一把,这份感觉,让他们不经意的和原天承拉近了距离。 “司马,你说的这个兵,到底是个什么兵?”有人问了。什么样的兵才能用这么珍贵的刀?莫不是天兵天将? 唐军的兵种很多,辎重兵斥候兵陌刀手盾牌手等等,但是伞兵是干什么的,他们还真不知道。 原天承扫了一眼手下,沉声说道:“伞兵,是精锐中的精锐。他们存在的意义,就是远离大部队,孤军深入,在敌人四面八方的包围下,奋战到底,流尽最后一滴血。” 伞兵,在后世也是如此,所以有句悲壮又豪迈的口号:“我们是伞兵,生来就是被包围的。” 崔逸嘴巴一撇,说道:“司马,那明明是精兵,怎么说是散兵呢。” “……” 精兵刀……,也不好听啊。 “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们的教官,你们是我的部下。”原天承严肃的说道:“再过几天,我将带领大家,去执行一份真正的伞兵任务。我们将离开大部队,我们将深入敌后,我们没有补给,我们没有后援,除了自己的勇气,就只有我们的生命。” “诺!” “你们虽然有了伞兵刀,但还不是真正的伞兵。从现在开始,我会严格训练你们。只有成为一名真正的伞兵,我们的任务才有一丝成功的可能。这关系到大唐的安危,关系到百姓的生命。我们不怕死,但是死不是目的。我们必须成功!” “诺!生是大唐人,愿为圣人死!”众人手握伞兵刀,齐声高喝。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八十三章 白毕驿夜谈 愿意为自己族人赴死的,不只是大唐兵丁。 悉诺逻,苏毗的王子,虽然只有十五岁,却有一颗英勇的心。被吐蕃压榨这么多年,如今又被强迫去逻些,看那老赞普和大唐公主成婚,王子年轻的心满是屈辱。 凭什么苏毗的财富白白被吐蕃拿走? 凭什么苏毗的美女白白被吐蕃抢去? 凭什么苏毗的小伙白白被吐蕃当牛马驱使? 一切的罪恶,都是尺带珠丹这混蛋做下的。只要杀了吐蕃赞普,苏毗自然就无需再受吐蕃的压迫。 今次他带了足足三千苏毗精兵,俱都是浑不畏死的汉子。誓要趁着婚礼的机会,把尺带珠丹杀掉。 这次机会千载难逢。因为传令的人是大王子才旦哆的手下,他明白的告诉苏毗国王,才旦哆大王子需要苏毗出手,对付老赞普的人马。 才旦哆是苏毗的女婿,是他悉诺逻的姐夫。偶尔见过几次,一直对这个小舅子不错。在悉诺逻心里,干掉老赞普,让自己姐夫上位,才是正道。 换掉一个只会压榨苏毗的恶棍,换上一个对苏毗友善的姐夫。这就是悉诺逻的质朴想法。 他有决心,也有能力。虽然只有十五岁的年纪,可悉诺逻生的人高马大,看起来一点不比二十多的壮汉差,而且跟随军队上过战场,很得部下拥戴。 他是一个称职的军中领袖。 悉诺逻相信,凭自己的三千手下,再加上姐夫的四万人马,足以荡平吐蕃,干掉尺带珠丹。 年轻的王子,怀着英雄的梦想,踏上漫长的征程。 接近白毕驿了。这里距离逻些只有快马两日的距离。想着族人即将被自己解救,悉诺逻的心跳突然变快了不少。 “王子,前面有送亲的唐军兵营。” 悉诺逻闻言,站上马背,遥望前方。 连绵的军营旗帜整齐,隐隐有一股杀气。 “绕过去。”王子命令道。真希望这些唐军能给老赞普来个狠的。不过他也知道不可能。唐军是送亲的,在这里,就要换路去南诏了。 一万人的队伍,行动起来却丝毫不乱。足见李晟治军有方。 终于走上这一步了。今日启程,就再无回头路! 军旗下,年轻的将军被初升的阳光勾勒出一圈金色,宛如神兵。李晟静静的骑在战马上,望着一列列的兵丁从眼前走过,他按了按保存在行囊里面的羊皮,心思不由回到了昨晚。 “这是……”虽然李晟对原司马已经高看又高看了,可眼前东西,再一次震撼了他。 烛光下,一张绘制在羊皮上的地图。 地图,每个将军都不会缺少。这是大军行动的根本,没有地图,就失去了方向,没有了目标,再无敌的军队,都会走向失败。 大唐真正用于打仗的地图,是国家最高机密,只有到了李晟这个级别,才能拥有。再低一层的,比如崔逸副将,他手里的地图,基本上就是简单的示意图了。几道线条,几个地名,就是全部。 但是李晟见过的最好的大唐地图,跟原司马拿出来的这幅地图比起来,都跟两岁孩子涂鸦似的。完全没法比。拿出来都丢人。 这幅地图仿佛是仙人从天上看下来,每一条河流,每一道山川,都详细的不能再详细了。这不像是地图,倒像是把吐蕃整个缩小了,放在这张羊皮上。 这是神迹吧。世上何人能绘制出这样的地图呢?即使圣人也没有。 “良器,这是吐蕃的地图。”原天承觉得,有些事情干脆不要解释的好,就比如那些伞兵刀。李晟见过崔逸等人手里的伞兵刀之后,羡慕的不得了。只是他身为大将,实在不好意思开口要。原天承只装做看不见。他想把伞兵刀作为一种特殊的荣誉发放,而不是作为礼物。 “这地图,你送给我?”李晟几乎不敢相信。 “当然。”原天承把地图塞到李晟手里,认真的说道:“良器,这把火,已经点燃了,我们无法回头,也无需回头。吐蕃,必亡在你我手中。” “玉僧,我们的情报太少,完全不知道吐蕃现在的情况。按照你说的,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可是这内因,我们只知道二王子,却不明白其他方面的情况。是否有点欠缺?” “良器说的对。目前我们手里只有二王子的消息,其他的方面,几乎没有。但是,吐蕃使节的话,你不觉得有点奇怪吗?” “我是觉得有点古怪。好像事情太顺利了,而且对哪一方都合意!” “良器果然是大将之才。”原天承真心的称赞。这个年纪,能不为眼前利益所迷惑,很难。 “玉僧,你这样说我就不对了。我想你也是早有怀疑。” “嗯,我也觉得不太对劲。”原天承仔细的给李晟分析着。 “一件事情,如果看不清究竟,那么不如就从利害上考虑。吐蕃使节让我们不入逻些,对谁有利?” “好像对我们大唐有利。打南诏本不需要入逻些。又费时间,又消耗物资。” “那对谁不利?” “我想不出来。”李晟思索片刻,摇摇头。 “对吐蕃不利。” “为什么?” “良器,我们算个简单的数学题。一万大唐军队,在逻些,有二王子两万人马照看,同时,还有逻些本部人马,而且,按常理来说,大王子也会带兵来。这样一来,我们的兵马很容易被控制住。” “玉僧所言极是。” “吐蕃的作风,顺风必扯旗。他在南诏打了大胜仗,如今大唐把公主都送来了,我想以吐蕃赞普的智慧,绝不会放弃这次宣扬吐蕃威武的机会。吐蕃的各部必然会来人。在他们面前,有一群不敢动手的唐军,不正是好的道具吗?为什么非要赶走呢?” “是呀。” “而且,赶走我们的兵马,吐蕃大王子反倒要分兵三万尾随我们。若是两军起了摩擦,是三万人打我们容易呢,还是七八万人打我们容易呢?” “当然是七八万人容易。” “对呀。”原天承点头说道:“最好的办法,是让我们进逻些,等婚礼结束,再派大队人马尾随。否则,他们不怕我们祸乱地方吗。” “玉僧的意思,是吐蕃做了一个对自己不利,对我们有利的决定。” “正是如此。而且还不只是如此。良器,你知道桑木顿这个人,要弑父夺权,他是有我们做盟友好呢,还是没我们做盟友好呢?” “当然有我们好。” “对,我们的一万兵马,能顶吐蕃两三万人。他是真有心争夺吐蕃赞普位置。既然我让他以为公主深爱着他,那么正常情况下,是应该让我们留下,和他一起进逻些。这样一旦事起,还能杀对手一个措手不及。可奇怪的是,他竟然让我们起兵去打南诏,好引开大王子人马。” “这是有点奇怪,可这也是桑木顿的意思呀。”李晟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桑木顿此人,头脑简单,四肢发达。我相信这是他的意思,但却是被人误导的结果。良器你想,二王子此人,根本不可能控制的了大王子,他凭什么认为我们一旦离开,大王子就要分兵监视我们呢?如果大王子不分兵呢?” “真是问题啊。玉僧的意思是说……” “他手下必然有一个人是为大王子做事的。而且一定是桑木顿的近臣,否则不会影响到他做出如此重要的决定。” “我明白了,玉僧你的意思是,现在的一切,都是大王子安排好的,只等我们离开,桑木顿进了逻些,就要发动。”李晟是聪明人,沙场上生生死死打出来的的,一点就透。 “不错,这是我的基本判断。吐蕃在南诏的胜利,主要就在大王子的统领。八万大军被杀掉六万,这绝不是有勇无谋的人能做到的。桑木顿或许可以杀的唐军大败,但是绝不能杀掉六万人。若是他领军,估计一万人也杀不掉。所以,大王子应该是有足够的智慧。可是这么久,我们有得到过大王子的消息吗?公主和亲这么大的事情,他绝不会不知道。” 李晟连连点头。玉僧说的对呀。这一切被他剖析之后,简直如刀劈头颅,红的白的,清清楚楚。 “反常即为妖。”原天承继续说道:“公主和亲,是个很隆重的事情,任何一个王子,只要他不傻,都会来露个脸的。吐蕃有两位成年王子,现在一直有一个人,藏起来从不出现,你不觉得奇怪吗?” “对,玉僧这样一说,我也感觉他很奇怪。” “如果我之前的分析不错的话,那么这件事的实质就是,大王子才旦哆要动手了。所以他才会支开我们。” “玉僧,吐蕃这就要乱了呀!你说的内因,有了!”李晟浑身变得火热。胸腔里一颗心几乎要跳出来。一战定吐蕃,就在眼前! 不过作为大将,他绝不能失去冷静,所以稍等片刻,让自己的心情微微平复后,说道:“可是这一切都是基于你的推测,如果错了的话,吐蕃根本没有内乱,我们岂不是……” “良器,任何事情,都有原因。佛云: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后世果,今生作者是。” 李晟微微皱眉。他对于佛经没什么兴趣。 “这句话就是说,凡事都有脉络。没有无缘无故的事情。我根据种种线索,推断出的事情背后真相,应该八九不离十。但是,我们行军打仗,尤其是如此重要的战略行动,不能只依靠推测。” 说到这里,原天承正容道:“不管吐蕃乱不乱,我都要制造一场真正的大混乱。当公主到逻些的那一刻,我保证,尺带珠丹绝不会活着出现。”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八十四章 分兵 这是一个奇怪的大唐,换做后世,绝对会被原天承归在迷信范畴里,可如今他当然不会那样认为了。 天地有它自己的规则,虽然原天承还不明白,但是多少能感受到一些。 比如他不能在战场上飞,也不能在战场上用法宝。那些超乎寻常的东西,不属于战场的东西,不可以用。 平时到没什么。他那夜带着悉玤苏飞到苏毗,就没任何问题。所以他早早的就把吐蕃的地图抽空绘制了一遍。 反正现在不是战争期间,自己又不想杀吐蕃赞普,只纯粹的飞行,还是被允许的。至少没遭雷劈。 青藏高原,除了一些小河流的改道,这个时空和后世差别不是很大。这样他的地图制作工程也简单了许多。只飞了两次,就把吐蕃的全貌数字化存储在小强里面。 之后就是后台的计算,通过新旧地图的对比,原天承有了完整的计划。 二王子要带兵进逻些,自然不可能两万人马都住进布达拉宫。必然有安营扎寨的地方。大王子亦然。逻些附近适合大量兵马驻扎的地方有限,以布达拉宫为中心,快马一个时辰的路程为半径,原天承确定了一个范围。 在这个时空,没有电台没有手机,没有跨空间的信息传递方式,所以马速就是判断的依据。 大王子不可能把军队驻扎的太远,快马一个时辰的路程,是极限。否则他没法及时调动军队,应对局面的变化。 通过这些日子和桑木顿的交流,原天承大概了解了吐蕃的军事情况。 大王子有八万人马,驻扎在博东;老赞普有一万人马,驻扎在逻些;桑木顿有两万人马,驻地是则拉岗,不过现在他的军队就带在身边。 大王子在逻些西边,桑木顿在逻些东边,现在自己一行从逻些北边过去。如此,原天承大概圈定了几块合适的驻地。 大王子和二王子,只能在这几块地方选择。因为这里有平整宽阔的空地,缓和的河水,丰富的牧草,以及良好的视野。 大王子和二王子都是带兵的人,不会看不到这些。尤其是大王子,能干净利落的打败八万唐军,自然更是出色。可越是出色,他的选择越少。因为越高明的人,越可以看出好坏,他自然会选择最好的地点扎营。 原天承几乎可以肯定大王子的营地地址。 不过这种时候,已经涉及到战争了,他绝不会再冒险飞行去确认了。 那样做除了遭雷劈,肯定是没用的。万一不小心把自己劈死,那就什么都不用想了。这本书也就结束了。 既然作者还不想现在结束本书,原天承自然不会去飞行。 李晟一边听着原司马的讲解,一边学习看地图。新的地图是按照后世军用地图制作规范绘制的,和李晟接触过的大唐地图完全不同,所以有许多地方需要学习。不过未来的名将就是不同,在原天承的指点下,很快就看明白了新地图。 有了这地图,简直可以说战无不胜。 这时空更讲究地形地势。 孙子兵法说过:“夫地形者,兵之助也。料敌制胜,计险隘远近,上将之道也。知此而用战者必胜,不知此而用战者必败。故战道必胜,主曰无战,必战可也;战道不胜,主曰必战,无战可也。故进不求名,退不避罪,唯民是保,而利于主,国之宝也。” 可见地形的重要。而这张地图几乎是把真实吐蕃地理环境缩小到这块羊皮上,李晟完全可以纯粹的图上作业,找准吐蕃的弱点,一战而定。 打仗,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 就以南诏为例,为什么唐军八万大军被吐蕃近乎全歼,而吐蕃几乎没损失?因为当时鲜于仲通犯了巨大的错误。是战略性的错误。 他的大将带兵潜行到南诏的上游,也就是靠近吐蕃一方,这样是从高向低处冲杀。战争如果变成冷静的数学和物理公式,那么就非常简单明了。 从高处向低处冲,则有势能向动能的转换,于是唐军就好像一道拦不住的洪流,可以把眼前一切都冲垮。南诏是绝对抵挡不住的。 可是鲜于仲通的错误在于,他作为主将,竟然没考虑到吐蕃会夹击他的军队。 大王子才旦哆早就带兵埋伏再唐军的更高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唐军以排山倒海的气势冲下去。可背后有一股更大的敌人冲过来。 这样不用算也可以明白,吐蕃是强势的刀锋,随着重力势能转换为动力势能,就好像一把菜刀越挥越快,越来越锋利。 而唐军即使是一把菜刀,却是刀背对着吐蕃的刀锋,而且唐军这把刀还是在向前跑,停都停不住,这就等于干挨打不还手。所以才能被才旦哆一战近乎全歼。 如今有了原司马提供的地图,李晟作为大将,自然也能看明白大王子的选择其实不多。既然能确定了敌人的主力位置,又能确定敌人的运动方向。才旦哆只能向逻些运动,去打击老赞普和桑木顿的军队。这样一来,自己就可以灵活的设置驻扎的地点。然后,出其不意,让大王子也体会一下被从后面一刀穿心的感觉。 一旦局势按照司马的构想进行下去,则大王子的覆灭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虽然李晟人马不过一万,可从后掩杀,又是出其不意的杀吐蕃一个措手不及。想不完胜都难。 李晟推想着日后的情形,脸上渐渐浮现出笑容。 吐蕃,一战可定! 只是还有个麻烦,王洛卿,这个监门将军不会同意他们的计策。作为圣人的监军,自然只执行圣人的命令。李晟即使说的天花乱坠,他也不会同意打吐蕃的。 胜了自然好,但是败了呢。他根本无需担这个责任,老老实实打下南诏,大功一件,足以。 李晟和王洛卿一路同行,早了解了此人性格。而原天承更不用说了。史书都记载了此人的无耻。 现在的问题就是在于这死太监了。有他在,大军必然不能改变路线。该怎么办呢? 总不能杀了他吧。虽然即使有人现在杀了王洛卿,李晟也不会阻挡,但这总是个麻烦,日后圣人追究起来,后患无穷。 原天承明白李晟的想法,微微一笑说道:“良器,放心吧。明天大军开拔的时候,王监门应该不会同行的。” “如此就有劳玉僧了。”既然原司马肯定,那么就是肯定了。李晟很相信原天承。 如今,王洛卿正带着自己的随从,跟着部队走过来,几乎要走出辕门了。李晟站在大旗下静静的看着他。怎么他还出现了呢?原司马不是昨晚答应过,王监门不会同行吗。 就在李晟疑惑的当口,王洛卿胯下战马突然长嘶一声,狂奔而去。 马惊了! 可把王洛卿吓坏了。他本来就没胆子,坐骑是特意挑选的去势的战马。马和他一样,都不能人道,但是性格也就温和了许多,按说不应该变惊马。谁知道现在这畜生会莫名其妙的发疯呢。 王监门本能的趴下身子,抱着马脖子,帽子也掉了,头发也乱了,一路大呼救命,一路远去。 李晟微微一笑。原司马果然是信人。 这自然都是小玉捣的鬼了。让一匹马儿发疯,还不容易吗。 王监门的马并不跑远,只是发疯的绕着辕门前面转圈。众人还来不及反应,那马已经人立而起,重重得把王监门摔在地上,而且再巧不过的,前后蹄子都踩在老太监的两条腿上。 一匹马的重量,再加上发疯的力气,只听到喀嚓一声,王监门双腿,断了。 军队讲究不动如山,可一动起来,也是山崩地裂,别说王监门腿断了,就是脖子断了,也不能阻止大军的行动。 李晟的军队越走越远,只留下王监门无助的哀嚎。 原天承自然不会搭理这些,他正忙着训练自己的十个伞兵。 这年头的识字率低的令人发指。除了崔逸能写会看之外,其余的人的都不认字。原天承想把“伞”字讲明白都难。不过现在不忙这些,有更要紧的事情,他们只要记住,自己是伞兵就可以了。 留给他的训练时间并不多。但是因为这些未来的伞兵都是军队中的精华,本身的素质已经很高了,所以原天承只要在专业方面训练他们就可以。不需要进行基础的体能训练。 实际上,他们并不需要达到后世特种兵的高度。那完全没必要。打仗就好比下棋,只要一方高过一方就可以了,没必要非玩命学到专业九段,然后去打人家业余选手。 现在,原天承的对手,只是冷兵器时代的士兵,完全没有后世特种作战的概念,所以他要做的,只是把这十个人提升到专业入门级,就足够了。 根据任务的需要,他确定了三个方面:攀爬技术、格斗技巧、手势通讯。 虽然他们都很快的爬上了悬崖,可原天承需要的是更快更安静。连蹬带踹,不管不顾的攀爬,是不合格的。 根据小强提供的资料,原天承从每一个细节开始训练。 首先是呼吸。 “什么,连出气都要管?”崔逸有些不可思议。不过原天承现在面沉如水,竟然让他们每个人都有了一丝恐惧感,所以没人敢说话反对。 “攀登的技巧,首先就是呼吸的技巧。没有呼吸,就不可能更好的输出体力。”原天承给手下讲解着:“呼吸分为四种,腹式呼吸,压迫呼吸,强力呼吸,不呼吸。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选择什么样的呼吸方式,跟我学。” 总算是大唐精兵,一个下午的时间,基本上都掌握了攀登技巧。 崔逸现在只用三分终就可以攀爬150米。比之前的五分钟前进了一大步。更重要的是,现在的攀爬悄无声息,而且上来之后,精力依然充沛,再不是开始的时候,累的跟死猪似的。 司马真是大才呀。他教给自己的东西,怎么什么什么都那么奇怪,却又那么有用。 接下来是格斗训练。这样他们的伞兵刀正好派上了用途。崔逸等人擅长的是马上厮杀,长兵器大开大合,说实话,伞兵刀在这种情况下根本没用。总不能对方拿着一丈长的大刀砍过来,自己提着一尺长的伞兵刀去挡把。 可如今这把伞兵刀在原司马手里,用的出神入化。他们每个人都挡不住原司马一击。不论他们用长兵器还是短兵器,总是被司马一刀插在要害。若不是有刀削挡着,早死不知多少次了。 后世军队的格斗技巧,讲究是一击必杀。战场上哪有时间摆姿势讲道理,敌人最脆弱的地方,眼睛咽喉太阳穴,脖子腰腹和下阴,都是攻击重点,哪里要命打哪里。不过作为特种兵的训练,和战场上还有一些区别。因为有时候需要抓活口,所以不能总是一下就弄死对手。 因为后世解剖学的大发展,所以对于人体的研究越来越深入。对于一个合格的特种兵来说,打击一个人的什么部位,用多大的力量,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必须不用思索,抬手就有。 眼前的十个人,有着足够的力量,也有着足够的爆发力,可是格斗技巧这种东西,不是一天两天能练得出来的。拳不离手,曲不离口,才能有所成。现在只不过是赶鸭子上架,能学多少学多少。 毕竟这十个人都是万里挑一的佼佼者,虽然掌握不熟练,但是倒也勉强能做出动作。还有三四天的时间,原天承一边盘算着,一边继续教授。 剩下的问题是通讯。特种作战,总不能大呼小叫的。在后世有喉头送话器,耳机,夜视仪。这时空一概没有。但是这些并不是一定必须的。什么情况下打什么样的仗。 原天承要的只是不引人注意的联络。手语是最基础的。这个好办,只要多练几次就行了。真正的行动起来,命令不会太多。无非是走、停、注意警戒、行动等等。只是白天可以如此,能看到手势,晚上怎办? 原天承制作了一种特殊的口哨。行动时候含在嘴里,这样不会不小心发出声音。如果想联络队友,就轻轻吹动口哨。长短和间隔的组合,对应着不同意思。 原天承测试过,在寂静的夜晚,这口哨的声音虽然清晰,但是却并不刺耳,有些低沉,好像风声一般,如非刻意留心,根本不会注意到。 送亲的队伍又变成了出京时候的两千多人。因为王监门腿断了,不良于行,也就没法率领了,因此现在事实上的领队就是原司马。 原天承带着队伍,控制着速度,一边训练,一边赶路,终于在李晟离开五天后,到达了逻些附近最后一个落脚点:拉里驿。 到达拉里驿已经是黄昏了。这里距逻些只有二十多公里,明天赶早启程的话,一个时辰就能赶到逻些。 吐蕃的使节已经等在拉里驿,安排逐项事情,只待明天公主进入逻些,就能举办婚礼了。 寿安公主心神不宁。怎么都到这里了,小和尚还没拿出好主意呢。莫非他不准备要自己了,想把虫娘送给吐蕃不成? 她越想越心慌,赶忙派侍女去找原天承。 可侍女找遍了各处,也没看到司马的身影。 他去哪了呢?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八十五章 夜色中的宫殿 月亮在云中若隐若现。 原天承望着眼前的十条汉子,缓慢但是清晰的说道:“今夜,我们就要去执行任务,真正属于伞兵的任务。” 大家都穿着吐蕃人的服装。他们都多少意识到了什么,心脏越跳越快,几乎要蹦出胸膛,以至于不得不握紧手中的伞兵刀。 “也许你们已经猜到,不错,今夜,我们就要进入逻些,进入布达拉宫,进入吐蕃的老巢,把尺带珠丹从他的被窝里揪出来。” 原天承检阅着眼前的小小部队。无人胆怯。 “从现在开始,我们的四周只有敌人,没有援兵,也没有退路。今次行动,实际上九死一生,甚至可能没有成功的机会。如果有人想退出,就放下伞兵刀,退后一步。我不会责怪。” 没有任何一个人退后。 “好,今夜的行动,没有俘虏。我们不需要俘虏,我们也不做俘虏。伞兵刀下,不留活口。如果杀不了敌人,那就杀死自己。” 月夜下,蹄子上裹了厚布的马匹悄无声息的奔跑着。 崔逸紧紧握着伞兵刀,指节已经发白。他从来没想过战争还有这样的形势。往日对战,都是拉开战线,两边人山人海的混战在一起。虽然敌人众多,可自己身边的袍泽也不少。但是今夜,他们十一个人就好像扔进大海里面的树叶,孤单单毫无依靠,若不是司马一直带领着大家,他几乎以为自己在做梦。 真的就和梦一样。十一个人杀进布达拉宫,吐蕃人的老窝,这和杀进大明宫有什么区别呀。这是疯狂还是勇气? 崔逸觉得这应该算是疯狂。如果不疯狂的话,为什么原司马还随身带着一个小娘子呢。 原天承选择了一条不是路的路。虽然这个时空,吐蕃人不可能在夜晚还有多高的警惕性,但是为了万全,他走的是外线。远远离开大路,绕到了布达拉宫后面。 眼看着庞大的建筑群出现在眼前,原天承示意大家停下。 按照计划,留下两人在此地看守马匹,剩下八个人跟自己前进。 “哥哥,万事小心。”原天承心里突然响起了小玉关心的话语。 “放心吧,小玉。好好等着哥哥。” 原天承心里暖暖的。 月亮在云朵里面穿行,时隐时现的黑暗是最好的掩护,原天承带领手下一路攀高俯低,有惊无险的来到布达拉宫的背面。 这里估计也会有守卫,但是在这个时空,这样的夜晚,原天承相信没有人会发现他们。 当然,如果不动用小强的功能,他也看不到守卫。正好互相不干涉,自己干自己的活。 来到宫殿的角落,这里是月亮照不到的一块阴影。原天承望了望自己的队员,他们眼睛里没有一点恐惧。原天承满意的点点头,背好绳子,当先向上爬去。 布达拉宫,庞大,雄伟。 达扎路恭望着月夜下的宫殿,心里一阵紧缩。要下手吗?他是桑木顿的心腹大将,愿意为桑木顿效死力。 在跟着二王子之前,他是尺带珠丹的奴隶。十八岁那一年,达扎路恭养的马被风雪冻死了十几匹,老赞普知道后大怒,拔刀就要砍了他,是桑木顿在旁边死活拦住,他才捡了一条性命。 后来,二王子把他要到身边,不嫌弃他的出身。达扎路恭这才一路跟着王子征战,有了现今的地位。 今夜,二王子让自己来布达拉宫,正是看重他曾经的奴隶身份。现在布达拉宫的守卫很多都是他当日的奴隶朋友。 达扎路恭突然心头一动,莫非桑木顿当日就有今夜的打算不成? “达扎路恭,你怎么这时候来了。”布达拉宫的今夜的卫士领队是多杰。正好是达扎路恭的朋友。 “多杰,路上跑坏了一匹马,耽误了时间,要不早到了。大唐公主和二王子都到了拉里驿,桑木顿命我给赞普报个好。” “这么晚了,赞普早睡了。你明天再报吧。” “当然,这么晚肯定不敢打搅赞普休息。你给我找几间空屋子,我和手下随便歇一晚,明天再禀报赞普。” 达扎路恭说着,把一块金砖递了过去。 多杰和达扎路恭是一块挨揍的朋友,可以说结下了深厚的被打友谊,再看在金子的份上,就打开大门,把达扎路恭一行放了进来。 按道理,这样的深夜,他们不应该被放进来,可达扎路恭是自己的老朋友,又是二王子的手下,这大晚上的,就别让人家到处乱跑找地方歇着了。 布达拉宫房间众多,最近悉恭禄又给大部分守卫放了假,更是空旷。难得今夜老朋友过来,正好喝点酒,吃点肉,好好聚聚。 这个时间还没睡觉的,除了多杰和达扎路恭,还有一个人:祜主德吉。他是大王子才旦哆的奴隶,也是大王子死士,如今在布达拉宫里面,扮作落花生的随从,穿着僧衣,正从窗口注视着宫殿的大门。 大王子已经派人告诉他,达扎路恭会在最近出现,到布达拉宫来绑架老赞普。而祜主德吉的任务是,一旦达扎路恭抓住了老赞普,他就要带着扮作僧侣的死士把达扎路恭和老赞普一起杀死。如果达扎路恭没有成功,那么他们就亲自动手,杀死两人。 大王子的计划里面,即使达扎路恭不出现,祜主德吉也要在婚礼前杀掉尺带珠丹。 月光下,他清楚的看到达扎路恭出现在大门前,祜主德吉松了一口气。真的让他杀死老赞普,多少会有点心理压力的。如果杀了老赞普和达扎路恭两人,再嫁祸给死去的达扎路恭,那么就轻松多了。 明天,公主就要进逻些了。今夜,就是尺带珠丹和达扎路恭的死期。 祜主德吉把一条红色的绸缎挂在窗户外,然后招呼伙伴,兵器都藏在宽大的僧袍之下,走出了房间,向老赞普的住处行去。 落花生大师翻了个身,继续装睡。今夜过了,如果黎明时候祜主德吉还不回来,自己就得跑路呀。他早就把大部分金子都藏了起来。只留下一小部分。在吐蕃这几年收获很丰厚,这些金子他可是一下子搬不走的,所以只能先藏起来一多半,再随身带着一点。这样跑路方便。 月色下的布达拉宫,此时好像个怪兽。 崔逸等人紧贴着墙壁站立,这都是教官传授的夜战要领。可如今教官已经爬的没影了,他们八个人好像弃儿一般,孤零零站在阴影里。 跟在原天承身边的时候,他并不觉得胆怯。虽然这是漆黑的夜晚,虽然是第一次,按教官的话说,执行“特种作战”,但是有原司马在身边,崔逸感到很安心。相信其余的弟兄也是如此。 现在司马只是短暂的离开大伙,自己竟然莫名其妙的感受到了恐惧。 那山一般高大的布达拉宫,好像随时要吞噬掉自己。而且,他感觉里面有许多许多的吐蕃蛮子,正拉开强弓,用锋利的铁箭瞄着自己。似乎这条小命随时都要葬送掉了。 恍惚间,崔逸发现自己双腿竟然有点颤抖的迹象。他连忙按照教官事先的教诲,心里唱起了军歌。 箭上弦,刀上锋。 我们是铁血的特种兵。。 如虎如鹰,如蛟龙。 三栖鏖战显神通。 特种兵他已经理解了,肯定就是很特殊,很厉害的兵,和陌刀手盾牌手都不同。可“三栖”是什么意思?他一直也不理解,教官也没解说,只让他们这样唱。 不过这办法真管用,不知不觉的,崔逸腿站稳了,手有力了。 崔逸暗想,难道自己是个胆小的人吗?司马一个人就爬上了布达拉宫,他怎么不胆小?这墙壁虽然不是特别光滑,却也不是往日练习用的悬崖,有许多攀爬的地方。布达拉宫的墙壁几乎无处下手,但是教官却依然毫不费力的就爬了上去。都是男人,莫非自己比不上一个小白脸不成?嗯,也不能说他是一个人,司马身上还背着那小娘子呢。 当然,现在这小白脸只是单纯说原司马脸白,而不是贬义了。不过今晚他连小白脸都不是。教官不知哪里弄来的炉灰,把自己和众位兄弟的脸,都涂的跟黑夜似的。不露牙齿都看不到人。 崔逸当然不知道,人的胆怯是天生的,不需要训练就有。反倒是胆大需要后天不断的磨练。这样的夜晚,正常人都会害怕。原天承不害怕,是因为他已经不正常了。正常人不能背着一个人还爬的这么快。 在这个时空,原司马怎么说都不是一个正常人。 布达拉宫的结构,一直以来没有太大的变化。原天承顺利的找到了想要的入口。这位置是个通风口,千年后还存在,千年前,也就是这时空,当然也应该有。 小强存储着许多绝密的资料,比如布达拉宫的建筑结构。这绝对不是互联网上能搜到的,但是对小强来说,却只是密级一般的材料。 原天承仔细搜索过后,没有发现警卫,于是拴好了绳索,吹了两声短促的口哨。 片刻后,下面传来了一声长长的口哨回应。 接着,崔逸等人一个接一个的爬上来。 原天承点着数。正好六人。还有两个留在原处守护。根据计划,这里还要留两个人,他拍拍那俩人的肩膀,好像给他们注入了无穷的勇气。 两个队员挺起胸膛,紧握手中的伞兵刀,向原司马示意,他们一定会守护住这里。 原天承顺着通风道抛下另一根绳子,一马当先又爬了下去。 悉玤苏嘴里也含着口哨,一句话都不能说。她被原天承捆在背后,两人好像一体似的,跟着自己的主人一路登高爬低。悉玤苏心里没有一丝的害怕,虽然是漆黑的夜里,虽然她知道主人要去做什么。 去吐蕃人心中的圣殿,布达拉宫,去抓老赞普,这简直就是送死的行为。可悉玤苏不害怕,只要跟在主人身边,她一切都不怕。 原天承必须带着悉玤苏,因为除了她还有谁认识尺带珠丹呢?自己一群人杀进了布达拉宫,突然想起,不认识目标人物。还得抓个活口现场审问。那可就搞笑了。 吐蕃的建筑一贯豪放,通风道修的都很宽,足够容纳他们俩人。 原天承一路向下,过了几个出口之后,停在侧面的一条通道。在资料里面,这一层才开始住人,之上的几层都是没人住的空房。当然那是后世的情况,只希望这一世依然如此。否则就多了一层麻烦。 原天承再吹起口哨,得到回应后,他把绳索固定好位置,过不了多久,队员一个接一个滑了下来。 现在,算上悉玤苏,他们一共有六个人。战力当然只有五人。不过特种作战从来不是比拼人数。这五人已经足够完成任务了。 楼道里面并不是漆黑一团。吐蕃的习俗,有长明灯在墙壁上,每隔不远就有一座。虽然火头不是很大,可却是能看清楚道路,同时,也藏不住人影。 楼道好像一个张开大嘴的魔鬼,随时要吞噬他们。 崔逸等人都有些心慌。这就是在敌人的刀枪剑戟下行走啊。算上女人,他们才六个人,可面对的是一座布达拉宫。说不心慌是假的。深入敌后的滋味,和正面战场上面对敌人,完全不同。 原天承知道队员的心理。在后世,自己第一次跟老手出去,也是心里很忐忑的。他做了深呼吸的手势。 崔逸等人明白教官的意思,都靠在墙角的阴影里,深深的开始呼吸,平复自己的激动。 突然,原天承闻到了一股血腥的味道。 这大半夜的,哪里来的血?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八十六章 虐杀 达扎路恭缓缓的抽出了刀子,在靴底上擦了擦血迹。 多杰的双眼还没闭上,正带着一副不可思议的神色,望着自己曾经的朋友。他和他的手下,都被达扎路恭一伙人杀了。难道他们要……。 多杰没有可能再想下去了,达扎路恭的一刀深深戳穿了他的心脏。带着不甘的一颗心,多杰闭上了眼睛。 “都死了吗?”达扎路恭冷冷的问道。 多杰叫上自己的部下,邀请老朋友一伙喝酒,却没想到成了自己的断头酒。 “达扎路恭将军,他们都死了。”达扎路恭的手下都是有备而来,自然全部一刀致命。 “跟我来。”布达拉宫很大,守卫也不少,这么大的空间,需要分区守卫。解决了多杰一伙人,这一片的警卫就没了,通向尺带珠丹寝室的道路已经打开。 血腥的味道飘散在空气里。 原天承打出手语,所有人都拔出了伞兵刀,准备厮杀。 对于今晚的计划,原天承推敲了很久,每一个细节都考虑到了。现在他们处在通风口位置,这里正好是下风处,所以他能闻到上风处传来的血腥气味,却不用担心自己这边泄露声息。 布达拉宫里面,怎么会有血腥味呢? 原天承不知道尺带珠丹住在哪一层哪一个房间,但是根据小强的模拟,他知道布达拉宫哪几间房子采光最好,环境最舒适。一般来说,最好的房间自然是给赞普住的。除非尺带珠丹有特别爱好,偏喜欢阴冷潮湿,否则住处不外乎这几个房间。 原天承感觉血腥味正是从一个他选定的地点传过来,所以当机立断,向那方向潜行过去。 尺带珠丹的房间在五层。宽大,舒适。尤其是安静。他不喜欢自己享受的时候被打搅。所以隔着五六间房都没有人。 多杰守卫的一侧被突破后,达扎路恭很容易就可以上楼了。 桑木顿给他的命令是绑架老赞普,然后押到二王子的行营,强迫他传位。当然如果尺带珠丹反抗,达扎路恭完全可以杀了他。这也是二王子的要求。 这种行动,能带的人手不多。总不能带着几百个大汉进布达拉宫吧。所以达扎路恭加上随从不过十人。这些人全都是战场上的厮杀汉,不但武艺高强,而且全然不惧生死。 在战场上磨练过几次,手上沾染几条人命之后,生死就自然看开了。 他们轻手轻脚的向楼上走去。酥油灯映照出长长的影子,在寂静的楼道里面,伴着悄悄的脚步声,惊悚,怪异。 风吹过,窗棂发出些微的声响。 祜主德吉皱了皱眉头。声音虽然不大,可却干扰了自己。他也在五层,和尺带珠丹同一层。这是落花生大师的静室,和老赞普的住处隔着几间房。 这样的夜里,这样的安静,正适合窃听。 祜主德吉把耳朵贴在门上,专心的感受楼道里面的动静。 他这个位置,正好不是达扎路恭上来的位置。尺带珠丹的房间在中间,落花生的这间静室在西边,而多杰把守的是东边一侧,所以达扎路恭会从东边上来。 这样他必须更加的小心倾听,否则很容易错过。还好楼道里面静悄悄的,只有两三下低沉的风声响过。 血腥味道越来越浓。 每个人的靴底都特意新加了一层的牛皮,再加上刻意的小心,所以崔逸等人走起路来毫无声息。 他们跟在原司马身后,迅速而又安静的向前走着。 每个人的伞兵刀都已经出鞘,随时准备厮杀。他们都是死人堆里面打过滚的,对于血气再熟悉不过了。 前面飘来的味道越来越重,大唐的伞兵们一颗心也越来越紧张。 原司马停下脚步,打出“止步”的手势。崔逸等人马上半猫着腰,停在司马身后。最后一人立刻转身,警惕后路。 血腥味就是从这门后传出的。现在,就看崔逸他们的了。 这次的行动,其实原天承一个人更适合。他的见识,他的身手,加上他各种超越同时代的器材,在布达拉宫带走尺带珠丹,绝对没问题。谁让他不是凡人呢。 可恰恰因为这点,他不能亲自出手。 小玉说了,人分三六九等,吐蕃赞普绝对在最高一级。如果自己随便的杀了他,绑了他,那么对于历史,对于这个时空的改变,是巨大的。 所以如果他出手的话,估计就如当日在战场上,伤不到敌人分毫,自己却丢了半条命。 因此他从头到尾一概不动用超越时空的装备。什么夜视仪红外线,全没有。除了几把伞兵刀,没任何新玩意了。 可是伞兵刀也是冷兵器,只是打造精良而已。算不得跨时空。 至少到目前为止,进展顺利。接下来,原天承就不敢再动手了。只能看崔逸他们的了。 只有凡人出手,才不会被这个奇怪的天地打击。 这间房子有古怪。半夜向外喷发血腥气。他有好几个事先选择的地点,这间就是其一。所以原天承打出手语:行动! 崔逸抬起左手,食指和拇指扣成一个圆圈,另外三指张开。这是“明白”的意思。 大唐的新晋伞兵对于教官传授的手语都很感兴趣。不用发出声音,就能把意思表达的清楚干练。真不知道司马脑袋怎么长的,里面都是好东西啊。 崔逸绕到原天承前面。这是尖兵的位置。 他打开羊皮囊,把油缓缓的灌入门轴。所有能发声的地方,都上好了油。 一个队员来到他身边。两人目视一下,那队员轻轻倚靠在门上,缓慢但是稳定的向前推了一下。 崔逸等人屏住呼吸,紧张的盯着房门。 如果打不开的话,就需要用伞兵刀撬开了。无疑这将增加行动的难度。 天随人愿,这门竟然应手而开。 这时空的吐蕃人,很豪放,基本没有门闩的概念。 睡觉还要锁门?那简直不可思议。为什么要锁门呢?这样情哥哥情妹妹进来出去多不方便。 队员很好的控制着力道。房门悄无声息的开了一指宽的缝隙。 很好。寂静的夜里,除了各自的心跳声,没有任何意外的声音。队员们都深深的喘了一口气。 接下来就是难度更高的行动了。 崔逸高举左手,握拳,向下一挥。 四个队员同时发力,大门顿时被冲开,四人犹如一体的冲了进去。 原天承静静呆在走廊里。他生怕自己的出现,会导致意外。已经到了这个时候了,有自己没自己,其实完全没影响。 如果里面是尺带珠丹,他睡觉总不能身边一群吐蕃大汉。如果不是,那么不管是谁,都得死。相信在这样的夜晚,崔逸四个人足以应付。 原天承留心的听着。 屋里的声音很沉闷,短促。若不是他体质非凡,耳力远超凡人,几乎都有点听不见。 一分钟时间。屋里传来三声短促的哨音。 成功了。 这是原天承事先约定的信号。 他已经把悉玤苏从背上放了下来。如今要看苏毗公主的了。他牵着小娘子的手,安静的走进屋里,随手关上房门。 四面墙壁上有十几支酥油灯,把屋里照的很亮。悉玤苏首先看到了一地的血,接着,就看到屋里正中有一张大床,大床上有一个小小的身躯,已经被开膛破肚。显然是活不成了。 这样的夜晚,看到这样恐怖的景象,即使原天承在身边悉玤苏也吓得够呛,若不是嘴里含着口哨,她几乎要惊叫出来。 原天承敏锐的感受到悉玤苏的情绪波动,立刻把她揽到怀里,让她的脸颊贴着自己胸口,同时轻轻的抚摸她的身体,让苏毗公主安静放松下来。 死去的是个小姑娘,赤身裸体的摊在床上。看身量,不过七八岁大小。 原天承心里的怒火如熔岩喷发,几乎要亲手掐死那凶手。可是理智让他勉强的控制住了自己。 崔逸等人已经牢牢的控制住尺带珠丹。两个队员一左一右的反剪着老赞普的双手,一团布紧紧塞着罪犯的嘴巴。 原天承不用悉玤苏确认,也知道这就是尺带珠丹了。因为他和桑木顿长的太像了。一样的矮,一样的超级宽肩膀,五官更是酷似,连那嗜血的性格都不走样。 不过为了稳妥,他还是轻轻拍了拍悉玤苏的脸颊,让她转过头来。 悉玤苏偷偷顺着原天承的手指,看到了老赞普,连忙点头。 正是吐蕃赞普尺带珠丹。 崔逸等人都是满脸的愤怒。若不是原天承严令他们要抓活的,尺带珠丹早被剁碎成肉馅了。 血,原来是尺带珠丹虐杀的小姑娘流出的。 虽然原天承早就知道吐蕃的上层社会,有虐杀奴隶的传统,但是听说和亲眼见到,完全是两个概念。 如今看到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开膛破肚躺在自己面前,嫩稚的脸上全是死前被虐的痛苦。,他心里的怒火越来越炽热,完全压制不住。 原天承紧紧攥着拳头。他很想一拳就把尺带珠丹轰成渣渣,可又怕带来意外。 崔逸等人早就气炸了肺。只是他们是军中的精英,又经过原天承的特训,不论见识还是纪律,都提升了一个层次,所以都强忍着,没动手。 眼看着教官英俊的面孔越来越扭曲,仿佛愤怒的火焰要从眼里面喷出来,崔逸也攥紧了拳头。 原天承一拳挥在空处。 崔逸明白了。 他大步从门边走到尺带珠丹身前,一拳又一拳的揍下去。 吐蕃赞普被伞兵左右压住,好像布达拉宫在他的背上,尺带珠丹一动也不能动,只能干挨揍。 第一拳下去,吐蕃赞普就吐了血。 崔逸连揍了十几拳,这口气才稍微舒缓了一些。若不是司马吩咐不能打脸,他早把这变态恶魔揍成猪头了。 原天承过来拉住崔逸。 愤怒也需要释放,尤其是在这样的行动中。如果一直精神紧绷,会出意外,所以一顿狂揍,让每个队员,包括原天承自己,都缓解了压力。 抓捕行动成功。尺带珠丹被打成烂泥一般,再给他套上衣服,紧紧的捆好。接下来就是撤退。只要按照原定计划离开布达拉宫,回到拉里驿,这次行动就完美结束。 原天承来到门边,正要拉开门,却突然停下一切动作,倾听片刻,猛然抬起左手,发出命令:准备战斗。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八十七章 夜色中的混乱 达扎路恭越走心里越平静。 杀人,他早杀过不知多少了,根本不能让他心里有任何的不安。只是刚才杀的是自己的朋友,他们从小到大一直在一起,今夜却被自己一刀捅死。 想着多杰那不敢相信的眼神,达扎路恭心里有一些惭愧。他暗暗发誓,以后必定好好照顾多杰的妻女。 一阶楼梯一阶楼梯的走过,一层又一层的上来。终于到了五层。这是尺带珠丹的宿处。达扎路恭已经完全安定了心绪。 他看了看手里的钢刀,这还是王子赏赐给自己的。如今,却用来杀王子的老爹,达扎路恭心里涌起了一种幻灭感。吐蕃,难道就是这样吗? 儿子杀老子。 现在不是乱想的时候,他刚才好像听到了一些风声,提醒他现在不是梦里,于是达扎路恭一挥手,让后面的随从跟紧。 前面不远,就是老赞普的房间了。 祜主德吉也听到了一些风声,他很讨厌这些声音,因为干扰了自己倾听楼道里面的动静。 他再次用力的把耳朵贴紧大门,终于,听到远处传来了凌乱的脚步声。 达扎路恭,来了! 杀戮的夜晚,月亮都藏了起来,似乎不忍再看。 寿安公主很着急,找不到小和尚了。自己怎么办?明天就要进逻些了,难道这小子吃了自己,想拍拍屁股就走?真嫌弃自己腿长了?当自己的刀子是摆设不成? 虫娘愤怒了。公主一怒,鸡飞狗跳。 幸亏征南大元帅及时赶了过来,在公主要杀人之前,拦住了暴怒的大姐。否则不知有多少宫女太监要倒霉了。 原天承最近太忙,根本没时间跟虫娘细说。寿安公主脾气暴躁,所以他让小怜和阿诗玛来陪虫娘。 听说小和尚没抛弃自己,是为了解决问题去办事了,李虫娘才露出了笑脸。她摸着手上的戒指,心里美滋滋的。 有戒指,还是金的。这比小怜她们的玉戒指,应该是好一点吧。 小怜和阿诗玛也不知道郎君去干什么了。不过她们知道郎君是神仙,自然不会担心,只是虽然不担心郎君的安全,却还是有无尽的牵挂。 今夜,郎君不在,三个女人凑在一起。明天就进逻些了,她们都知道,原天承肯定是不会让公主嫁入吐蕃的,可现在她们只有两千多人,在吐蕃的中心,若是吐蕃赞普要娶虫娘,谁能抵挡的了呢。 难道坐着法宝飞吗。虽然不是不行,可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咦,悉玤苏去哪了?”小怜突然发现少了一个人。 虽然悉玤苏名义上是郎君的奴隶,也就是自己的奴隶,可是郎君说了,她是苏毗公主,不能当奴隶看待。这小娘子又一直低眉俯首的,一副受惊小鸟的模样,小怜也从没当她是下人看待。 实际上小怜根本就没下人。 “是呀!”寿安公主也想起来了,少了一个女人呀。 “我听悉玤苏说,郎君要带她出去办事。”阿诗玛和悉玤苏交好。她们相对大唐来说,都是蛮夷,天然的盟友。所以悉玤苏偷偷的告诉了阿诗玛。 “什么?”虫娘和小怜大怒。大半夜的,带着小娘子能去办什么事情?要办事也是该和我们三个人呀。 可惜自己几个人都不会飞,否则现在就要去找郎君算账。她们也不想想,去哪找原天承呢。 原天承如今被堵在了屋里。 他听到楼梯处传来脚步声,越来越近。人数足有十几个。这怎么回事?莫非是吐蕃的守卫在巡逻? 他不知道情况,所以让队员保持警惕,以不变应万变。 现在已经是午夜,正是人们熟睡的时候,楼道里面一个人影也没有。 达扎路恭望着一道道房门。还好,都不出意外的的关着。现在已经很冷了,所以卫兵都关门睡觉。这一层是尺带珠丹的住处,守卫比较多。 只要进了老赞普的屋子,就能完成二王子的嘱托。他知道老赞普爱杀人,尤其是杀小女孩。尺带珠丹不愿意别人听到惨叫,所以周围几间房子,都是空的没住人。这对他行动非常的有利。进屋之后,怎么折腾,都不会惹来赞普的人马。 赞普的人马很多。虽然一万精兵不可能都住在布达拉宫里面,可是至少有一千多人是在这里警卫的。 尤其今晚,本登忽亲自做镇。明天就是公主驾到,赞普大婚,今夜他特意住进了布达拉宫。 只是警卫一直是悉恭禄负责,他不好越俎代庖,否则今晚他都想亲自布置人手了。 本登忽对于两位王子要弑父的计划,根本一无所知。大王子心思细腻,人前人后一直很恭谨孝顺,而二王子是临时起意,所以这位吐蕃大将只是单纯的想着明天的婚礼,别出什么意外。哪想到就在今夜,布达拉宫里杀机四伏呢。 这里住着尺带珠丹,自然也住着他的大小妃子。 三王子赤松德赞还小,所以跟他的妈妈西定大妃在一个房间。虽然已是夜深,但是两人都没有睡意。明天,赞普就要迎娶大唐公主了,到时候两位王子都会出现,自己母子俩,会不会有危险呢? 危险的感觉,清晰的传递过来。 原天承发现来人是向着自己这间房子走来,而且脚步声越来越轻。不用问,绝对是敌人! 来人可能是赞普的护卫,也可能是两位王子的杀手,但是不论是哪一种,对他们来说全无分别。一旦照面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原天承回首扫了一眼自己的队员。 每个人都挺起了胸膛。连悉玤苏都仰起了小脸。 脚步声停在门外。 崔逸真是满心遗憾。他一点不怕死。能在吐蕃的老窝,抓到吐蕃的赞普,他之前连做梦都想不到,如今却变成了现实。只这份荣耀足以傲视天下,不白活一世!而且,在自己死前,肯定捅死老家伙。他遗憾的是,这么好一把刀,自己还没玩够呢,今夜死在这里,肯定便宜了吐蕃人,那也太可惜了。 可气的是,这刀子的钢口太好,屋里没有任何东西能毁掉它。 谁会得到自己这把刻着“甲”字的伞兵刀呢?一群吐蕃蛮子,也配用教官给我们伞兵专用的宝刀? 达扎路恭如果猜到崔逸现在的想法,那就不用他们动手了,自己绝对会气死。他要的是杀掉吐蕃赞普,谁在乎你一把破刀子呀! 达扎路恭握紧钢刀,准备杀人。他一挥手,最强悍的两个手下走了过来,四只手齐齐推上房门。 尺带珠丹得死,顺便,三王子最好也死掉。 祜主德吉一边听着楼道里面的动静,一边想着接下来的计划。杀掉尺带珠丹,再杀掉达扎路恭,然后趁乱去三层,找到赤松德赞,连他的妈妈,赞普的大妃,一起杀掉。 如此一来,就再也没有人跟大王子抢赞普的位子了。 大王子的想来已经开始行动过了吧。 不管才旦哆开始不开始,达扎路恭已经开始了。 只要房门被打开,接下来就是一拥而入。闻着血气就知道,肯定是老赞普又在虐杀小女孩了。错不了。这样的情况对自己很有利。 尺带珠丹怎么说也是孔武有力的男人,若是正常情况下,等闲几个壮汉都不是他的对手,可今夜这样,估计自己一个人就能拿下他。 眼见着房门就要打开。达扎路恭突然低声喝道:“停手!” 他是大将,也算久经沙场了,所以逐渐培养出一种直觉。他感觉到一丝不对劲。从站在门前,就开始觉得奇怪,就在那两人要推开门的瞬间,达扎路恭终于想到了问题所在! 门上有油! 这哪里来的?门轴上怎么会有油呢? 难道说有意外?陷阱?万千想法都涌入脑袋,达扎路恭一时根本没法思考。却在这电光火石的瞬间,就听见一声高喊:“快来人!救赞普!有人要杀赞普啦!” 怎么被发现了? 他们根本没想到过会遇到眼前的情况,俱都是吃了一惊,心里顿时慌了。大家齐齐看向达扎路恭。 别说达扎路恭了,就是祜主德吉都吓了一跳。 他屏住呼吸,倾听着楼道里面的声音,本来一切都悄悄的,连脚步声都轻轻的,怕踩死蚂蚁一般,如今突然一个炸雷响起,几乎把他吓的跌倒。 半夜三更的,这也太骇人了。 出问题了,必须动手。他撩起僧袍,把刀子抽了出来。 他快,达扎路恭更快。大将就是大将,瞬间定了决心。 “冲进去!”只有冲进去,挟持了赞普,今夜才有一线生机。即使死了,也要杀掉赞普,完成桑木顿的嘱托。 若没有二王子,自己早死在尺带珠丹的手里了。今夜就算是天理循环吧。 老赞普要杀自己,那就死在自己刀下。 马上各个房间都会冲出卫兵,达扎路恭也不悄声了,抬脚就向房门踹去。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八十八章 推巴一家 大门应声而裂。不但裂了,而且化成一团火。 可大门不是向里面倒塌,而是向楼道飞了出来。 这不科学呀。自己向里踹,门怎么向外飞呢。这根本不是自己踹的。 达扎路恭还在困惑的当口,原天承一马当先就杀了出来。 在门外脚步刚一停下的瞬间,他已经定好了计划。所有的酥油灯都打翻在地,又让队员们把携带的油全泼在大门和房间各处。 接着点着了火焰。 火,越来越大的火。原天承把悉玤苏捆在背上,发出了行动的指令。 他一边用吐蕃话大喊着“救赞普”,一边踹碎了大门,冲出楼道。 太出乎意料了,只把门口的达扎路恭一伙吓愣了。竟然有几秒钟的发呆。 原天承要的就是这几秒钟。他已经顺着楼道跑出十几米,一路挑翻了酥油灯,顺便把刚才准备好的布条乱扔。上面沾满了酥油,见火就着。 一时楼道里又是烟又是火。 接着各个房间的门乱七八糟的打开,衣冠不整的吐蕃卫兵,三五成群的冲了出来。 达扎路恭和祜主德吉都心里藏着阴谋。虽然他们都是吐蕃人,但是现在哪敢自报名号。 反倒是原天承一路大叫,“救赞普,有刺客。” 夜袭,在这个时空,而且是自己的大本营,在吐蕃的老窝里面,所有的卫兵都没有这概念,只是凭着本能在行动。 有人说赞普遇到危险,那就赶紧向赞普房间冲,快去保护赞普。 他们这样冲过去,原天承一伙人只要贴着墙边站立,随口咋呼,就渐渐的脱离了人群。 吐蕃卫兵正把追击过来的达扎路恭一伙人挡住。 眼见楼道越来越乱,烟火越来越多。原天承命令大家紧跟自己,顺着来时的路径撤退。 在漆黑的夜晚,昏暗的楼道里,纵是吐蕃卫兵都深一脚浅一脚的摸不着头脑,好像无头苍蝇一般的乱窜。 只有原天承才能循着脑中的记忆,一步不乱的来到了通风口处。 这里已经没有吐蕃人了。 崔逸等人都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他们本以为自己死定了。虽然临死能拉着吐蕃赞普垫背,也算是一辈子的荣耀,但是能不死还是最好。 如今电闪雷鸣一般,司马竟然把自己一伙人带出了死地,这简直太意外了。 原司马,还是人吗?他怎么能那么冷静,那么多主意。 崔逸觉得换做自己领队,连火都想不起来放,顶多是想着多宰一个是一个。 现在容不得他思考,原天承让他们先上,自己断后。 崔逸等人立刻遵命行事。向布达拉宫的顶上爬去。 留守的两个队员正警惕的守护着退路。 布达拉宫已经乱了,从顶上看下去,广场上已经燃起了火把。人影绰绰,看来吐蕃人行动起来了。 正当两个队员着急的当口,原天承一行已经爬了出来。 目标达成,撤退。 顺着绳子向下,依次来到宫殿下。这里留守的两个人员因为没有消耗体力,按照计划,接过了捆绑好的吐蕃赞普。原天承把绳子取了下来。这样就不留一点痕迹,任何人也想不到,吐蕃赞普是被人从房顶进入捋走的。 今晚这种情况,吐蕃人根本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 即使最贴近真相的达扎路恭也不明白。一切发生的太迅速了,随着一声叫喊,接着房门撕裂,然后全是火和烟雾。 他看到有人从赞普的房间窜出来,但是又不知道他们是保护赞普的人,还是来杀赞普的人,总之是一片大乱。 祜主德吉更是不知道。他们来到门外时候,已经烟雾缭绕了。 这是怎么了?今晚闹鬼了不成。 月亮悄悄的露出了半个身子。 原天承借着月色,循着原路返回,来到驻马的地方。 各自上马。原天承再一次清点人数,确定所有人安全,俘虏也捆扎好了之后,跃马扬鞭,向着拉里驿狂奔。 吐蕃已经乱了,必须在道路封锁前回到营地。 拉里驿离逻些不远,快马半个时辰都不到,就能回家。 原天承来时候走的是外线,也就是不走大路,而是挑了一条很少人行走的小路。如今自然是原路返回。 他们跑了十几分钟,原天承突然感觉到一丝不对。 他现在的身体已经强化了许多,眼光如鹰一样锐利。道路两侧,有新鲜的马蹄印。这在自己来时候可是没有的。 这个时候,半夜三更的,会有谁在道上行走?而且这是小道,平时基本没有人走。那么这样的夜晚,这样的小路,出现这么多新鲜的马蹄印,说明刚有人过去。至少有五六百。 是谁? 原天承立刻停住了队伍。 崔逸不解,吐蕃赞普都抓到了,还不赶紧回家藏好,怎么还停下了呢。他是不会飞,要是会飞,绝不骑马。现在是能快点回去,就快点回去。 他连忙打马靠近原司马,刚要开口,却见原天承发出指令,掉头,跟上。 他们都经过训练,知道行动中没有讨价还价。司马的命令,必须执行。于是一群人再不说话,调转马头,跟在教官身后,向着无边的黑夜奔去。 夜色越来越黑,可大王子才旦哆根本没有睡意。这样的夜晚,他怎么可能睡得着。 布达拉宫的一扇窗户挂出了红绸,这就是祜主德吉发出的信号。说明桑木顿已经行动了。于是大王子立刻分派任务。 他有最精锐的两千精兵,今夜都派了出去。就拦在逻些和拉里驿之间的大小几条路上。 今夜,他不允许任何一个人从逻些跑到拉里驿。鸟都不能放过! 若非原天承非人般的存在,他们必然一头撞进才旦哆布下的落网。可不回拉里,他们能跑到哪里呢?而且最关键的,他们手上还有吐蕃的赞普。这就像一块腐肉似的,肯定会吸引无数的苍蝇。 原天承想清楚了。这些人马不是大王子的就是二王子的。 有可能是桑木顿派出来的接应部队。这说的过去。 也可能是大王子派出来的封锁部队。按照自己的推测,既然二王子手下有大王子的奸细,那么桑木顿的行动,才旦哆不可能不知道。 这队伍也可能是大王子来拦截的。 不管是谁的人,对他们来说都没有区别。 原天承需要把吐蕃赞普藏好,以后才能利用。要不是为了这个,直接就在布达拉宫杀了。那多省事,还免得带着一个累赘跑。 可是现在回去的路被封锁了。他们如果不能在天亮前找到合适的地方,一旦到了白天,这吐蕃的大地上,咫尺之内,人皆敌国。他们晚上还可以糊弄过去,白天可万万欺瞒不了。 无他,大唐人和吐蕃人长的就不一样呀! 原天承问过小强时间,算算离这块土地的天亮还有三个多小时,于是打定主意,挥手发出了指令:跟着我走。 这一夜的吐蕃是混乱的。不只是布达拉宫一块,整个逻些都有了混乱。 赞普要大婚,各路兵马都赶了过来。于是一些小小的群体必须搬家了。他们要把最好的地方,最好的牧场让给各个王子贵族。 推巴一家就是如此。他们本来在逻些附近的一块草场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家人都住在牛皮帐里面。 推巴成婚没几年。妻子又漂亮又能干,前年给他生下一个儿子,如今又怀上了孩子,据逻些的高僧说,这次是个女孩。 女孩也好。推巴很喜欢孩子。他没事就逗着自己儿子玩。把孩子架在自己脖子上,让儿子像骑马一样,骑着自己。 每到这时候,妻子总是在旁笑呵呵的看着。一边煮着油酥茶,一边跟他说着家常。谁家的母马又生小马驹了,谁家的闺女又穿了新衣服。 推巴总是笑嘻嘻的听着。他们算是吐蕃的中上等人。有自己的牛羊群,一年除了吃喝之外,总能攒下点什么。 不过大王子一来,他们必须让地。这地方被大王子征用做军营了。 推巴是牧民,知道这附近哪里还适合扎帐篷。反正他也不喜欢老赞普。听说那人是个魔鬼,总是杀小女孩。妻子肚里正怀着女孩,可别招惹了他。 于是推巴就骑着马,赶着牛羊,还有牛车,拉着全部家当,来到了这处幽静的山谷。 小河静静的流淌着。草还没有全枯黄,正好养养牛羊。 这里不止住着推巴一家。受各位王子贵族影响,逻些附近许多的牧民都搬家了。有一些人也选择了这个小山谷。 这几日粗略算算,有好几十家。妻子的娘家也搬来了这里,正好过来看看自家姑娘,还有小外孙。 推巴难免多喝了两杯。天不亮,他就被尿憋醒了。穿衣出了帐幕,解决了问题,正要回去继续睡觉,却发现四面山峰有一些依稀的亮光。 他有些纳闷,这么早,太阳刚刚要出来,怎么就有人行走呢。要知道这时候的草叶上全是露水,根本不能给牲口吃的。谁这么不懂事呢? 嗨,不管了。他正要钻回帐篷,却感到脚下的大地开始微微的颤动。 骑兵,是骑兵! 推巴大惊。他是牧人,但也是士兵。吐蕃男人都会去当兵,他自己就亲手砍下过唐军的脑袋。他知道这是大股骑兵冲锋带来的震动。 有军队! 推巴连忙定睛去看,却见铺天的箭雨射了过来。接着,一群又一群的骑兵举着雪亮的刀子冲了下来。 大唐的军队! 【《终唐》讨论群:332746272】 ------------ 第八十九章 希望谷死亡谷 ------------ 第九十章 死去的妃子 ------------ 第九十一章 吐蕃战乱 次妃江摩赤尊是二王子生母。 这样就明白的排除了桑木顿作乱的可能性。他即使绑架了老爹,也不会杀了自己的母亲。 弑父是可以理解的,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吐蕃有过这样的历史。可如果他杀了自己生母,是不可能被吐蕃人接受做赞普的。吐蕃是 …… ------------ 第九十二章 战场悟道 青藏高原不知从何时开始,就矗立在世界的这一方。 沧海桑田,白云苍狗,对这块土地来说,不过尔尔。 已经泛黄的草场上,到处都是鲜血。断臂残肢,人头马腿,无尽的哀嚎,狂烈的杀机,在蓝天白云下翻腾。 桑木顿占住了天时地利。第一 …… ------------ 第九十三章 将星 ------------ 第九十四章 二王子的结局 ------------ 第九十五章 剩下的王子们 原天承连忙一边安慰小玉,一边拒绝了李晟的好意。 好吗,送给自己一匹最好的马,结果被小玉弄死了。这也太对不起李晟的好意了。 李晟很是奇怪,司马不接受就算了,怎么反倒抱着那匹白马的脖子,好像很亲热的样子,看起来一直在安慰那一匹白 …… ------------ 第九十六章 吐蕃的希望 逻些,吐蕃的心脏,被深深的插上一把刀,并且一直在流血。 现在逻些的重要官员,高门大姓,因为老赞普的婚礼所以都早早来到逻些。如今正好方便,不用各处通传,人齐了,都聚集在布达拉宫里面。 这里毕竟是吐蕃人的主场,虽然李晟大军行军路 …… ------------ 第九十七章 家族传承 ------------ 第九十八章 吐蕃使者 不怪李晟这样想,实在是因为袁天罡太出名了。在大唐人民眼里,这就是活神仙。 袁天罡的事迹太多了,《推背图》是最著名的。他还会许多许多的东西,比如相术。 传说他相术无敌。 袁天罡在洛阳曾给杜淹、王珪、韦挺三人相面。 …… ------------ 第九十九章 诡异的历史 ------------ 第一百章 斗法 ------------ 第一百零一章 贡噶间的法术 十一月份,已经是深秋了。田地里各色庄稼都已经入仓,忙碌了一年的人们终于可以歇歇了。 京城里面比平时更多了许多热闹。 赌钱斗狗,狂饮携妓,各种娱乐也多了起来。毕竟离真正的寒冷还有一段时间,现在是难得的休闲。 越是这时候, …… ------------ 第一百零二章 绝户计 ------------ 第一百零三章 岑参和李白的对比 ------------ 第一百零四章 苏毗王子的好运气 ------------ 第一百零五章 进益州 ------------ 第一百零六章 蜀道难 胡传怀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了请柬,竟然也进到了殿里。 他虽然是蜀中巨商,可是和鲜于仲通没法相比。这时空的财产,最主要的是土地。鲜于仲通是真正的大地主,胡传怀的土地跟他比起来,芝麻绿豆而已。 胡传怀之所以发达,纯是因为经商。商人如 …… ------------ 第一百零七章 蜀中仙人 ------------ 第一百零八章 蜀中杨家 ------------ 第一百零九章 仙人的级别 ------------ 第一百一十章 符箓和法宝 ------------ 第一百一十一章 益州袁家 ------------ 第一百一十二章 杀蛇 ------------ 第一百一十三章 绝境 公主心疼的眼泪都出来了。她一把抓住师傅的手,哭着哀求天师救自己的郎君。 原天承没想到这怪异的乌龟如此厉害。混天绫的大火烧上去,它就全身缩在龟壳里面,一点不在乎。完全烧不动它。可它一旦靠近自己身体,顿时伸出长尾巴和大嘴,几次都差点要 …… ------------ 第一百一十四章 仙境 ------------ 第一百一十五章 蔡小葱是女强人 ------------ 第一百一十六章 唐明皇的三个担心 ------------ 第一百一十七章 今之药师 ------------ 第一百一十八章 圣人指婚 ------------ 第一百一十九章 娶公主 ------------ 第一百二十章 妻妾问题 今天这事突如其来,完全让原天承没有准备。不是说这一路经历吗,刚讲的好好的,突然就转方向了。怎么聊到虫娘的婚事了。 他不能不出面了。虫娘已经这样说出了口。作为一个女人,又是天家公主,而且当着满朝文武的面,跟她老爹说要嫁给自己,这份勇 …… ------------ 第一百二一章 木器厂 ------------ 第一百二十二章 第二个除夕夜 面对眼前的局面,原天承有喜有忧。高兴的是工业化进程缓慢但是绝不停息的在前进,可悲伤的是他发现自己的法术对于工业化完全没有用处。 前两天的深夜,他试图创造出一个蒸汽机出来。不用大唐的钢铁,不用工人参与制造,就如他变出九转屠魔刀一样, …… ------------ 第一百二十三章 年夜饭 ------------ 第一百二十四章 郭锐一家 ------------ 第一百二十五章 河北道募兵 要是放在从前,郭锐娘子肯定是多少心里有点不满的。家里过的本就拮据,再多两个成人吃白饭,会让日子更难过。可如今不同了,她也算财大气粗,别说俩人,就是再来二十个人她也招待的起。正好让表弟妹开开眼,看看自己这套宝贝瓷器。 郭锐的表弟妹果 …… ------------ 第一百二十六章 杨国忠和李林甫 自从长安戏院上演《穆桂英大破天门阵》之后,他对原天承有了一种深深的惧意。此人简直是未卜先知呀。早早料到自己战败,并且准备下一切应对手段。 太让杨国舅害怕了。这不是通着鬼神吗?所以他抽空就拜访了太白山人李浑。 李浑是著名的半仙 …… ------------ 第一百二十七章 李腾空 ------------ 第一百二十八章 仙客的茶树 ------------ 第一百二十九章 拈花微笑 ------------ 第一百三十章 李林甫 ------------ 第一百三十一章 装修和洗生 ------------ 第一百三十二章 木瓜掷乳 ------------ 第一百三十三章 瓷器行会首的宴请 史真是京城瓷器行的会首。他是胡人,突厥名字叫阿史那真。在本时空大唐虽然和各个国家打来打去,但是长安城里各个国家的人一点不少。 阿史那真祖上就来到长安讨生活,如今到他这一代已经成功的把生意做大,成了京城瓷器行的会首。 长安城里 …… ------------ 第一百三十四章 家具的批发零售 ------------ 第一百三十五章 小葱的心机 ------------ 第一百三十六章 仙客的玩笑和圣女的婚礼 ------------ 第一百三十七章 虢国夫人参观 ------------ 第一百三十八章 释窥如出的好主意 ------------ 第一百三十九章 皇太孙坠入情网 ------------ 第一百四十章 崔筠 ------------ 第一百四十一章 仙客的心机 崔筠的香水是小葱给的。 公主是过了片刻才想明白来源,这味道和大房的味道一样,看来崔筠和小葱关系不错,否则小葱绝不会把香水给她用。 这小娘子又美丽又大方,还真是个可人儿,别把小和尚勾搭走了。想到这里,虫娘笑盈盈的说道:“你们先 …… ------------ 第一百四十二章 夜读红楼 ------------ 第一百四十三章 兰陵萧氏 ------------ 第一百四十四章 江淮采访使 ------------ 第一百四十五章 警幻仙子 ------------ 第一百四十六章 新昌公主 ------------ 第一百四十七章 贵妃之怒 “大和尚,你宅子里面的卫生间更好看了,奴也要。”杨玉环倒在原天承的怀里,不甘心的说着。 她的姐姐杨花花进宫跟她提起了原天承的新宅子,说起自己见到的种种,只把贵妃的心思又勾起来了。 苏毗奴隶公主的卫生间都比自己的好,这怎么可以 …… ------------ 第一百四十八章 箫宝宝的打击 隋炀帝杨广是个天才皇帝。 公元605年,杨广力排众议,下令由杰出工程专家宇文恺主持,开凿大运河,主要是开凿通济渠和永济渠。 通济渠施工时,充分利用了旧有的渠道和自然河道,但因要行龙舟,龙舟舟体巨大,运河必须凿得很深,否则无法 …… ------------ 第一百四十九章 圣女的智慧 ------------ 第一百五十章 箫宝宝败退 ------------ 第一百五十一章 当涂到江阴 ------------ 第一百五十二章 箫宝宝的可怕 ------------ 第一百五十三章 江阴夜斗 ------------ 第一百五十四章 萧家午宴 厅中的温度似乎瞬间降低了几度,连箫宝宝都收起恍惚的神态,正正的望着原天承。 怎么样?难道你们要吃了我不成?原天承看着两人的样子,轻轻笑着说道:“这玉瓷杯在京城也是少有,江阴却能看到,可见长安和这里,没多大区别。” “那玉僧怎 …… ------------ 第一百五十五章 强迫的邀请 ------------ 第一百五十六章 孽恋 原天承不知道这句话,但是他可以搜。一搜之下发现这句话是出自谢灵运的《登池上楼诗》。 “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说的意思不难明白,不过其后隐藏的意思却让原天承有点难以捉摸。园柳是树,鸣禽是鸟,植物变动物了,是说自己要做说客吗? …… ------------ 第一百五十七章 讨武檄文 ------------ 第一百五十八章 水和火 ------------ 第一百五十九章 箫思源的策略 ------------ 第一百六十章 箫成道 这怎么猜呢?原天承只远远见过箫成道一面,连话都没说一句,更不了解他性格了。猜谜语也给个提示呀。不过看谢可卿并不再多说了,只是静静的看着他,于是原天承想了想说道:“应该是南梁萧衍吧。” 南齐是南朝四个朝代中存在时间最短的一个,仅有二 …… ------------ 第一百六十一章 龙兴观 秦汉神仙府,梁唐宰相家。这句话说的就是茅山。 茅山是中国道教圣山,位于常州西边,是道教上清派的发源地,被道家称为“上清宗坛”。 茅山古名句曲山,东汉景帝时陕西咸阳的茅盈、茅固、茅衷三兄弟来此修行,采药炼丹,济世救民,后人感其 …… ------------ 第一百六十二章 黄庭大道成心神 春秋时候的齐国有一对兄妹,就是齐襄公和亲妹妹齐文姜。文姜是当时著名的美人,却和哥哥齐襄公相恋。这段不伦之恋让他们的老爹很郁闷,于是把文姜嫁去了鲁国,做了鲁桓公的妻子。 鲁桓公知道老婆和她哥哥的私情,所以一直都不让文姜回齐国省亲,免 …… ------------ 第一百六十三章 夺舍 ------------ 第一百六十四章 风月情债 ------------ 第一百六十五章 玄静先生 ------------ 第一百六十六章 箫氏的计划 原天承的身子,箫成道的头脑,这让谢可卿感觉非常古怪。不过箫宝宝却不觉得怪。她自幼跟着高人学艺,虽然没有悟道玄界,却也不是普通的凡人。她对于这些接受起来没太多困难。尤其是之前她深恋着阿兄,却因为是亲兄妹而不能肉体结合,所以更加注重精神。 …… ------------ 第一百六十七章 箫宝宝大婚 ------------ 第一百六十八章 绝户风水 ------------ 第一百六十九章 妙计买地 这朵花太吓人了,几乎不能叫做花。 花瓣有拳头大小,好像一个小孩的脑袋,却没有眼睛鼻子,只有一张大开的嘴巴,里面还有白色的巨牙。 这朵花邪恶的从石堆里面钻出来,瞬间就长到半人高。恰巧一阵风吹过,它似乎发出了小儿啼哭一样的怪声。 …… ------------ 第一百七十章 教育和受教育的人 ------------ 第一百七十一章 又见李晟 ------------ 第一百七十二章 箫宝宝的嫁妆 ------------ 第一百七十三章 抓奴隶 “良器,”原天承随手掏出一张地图,摆在眼前给他讲解:“你看这里,这是大同江,大同江北边是归大唐管辖,只有南边才属于新罗。南浦这地方我们不能去,去了必然会惹到安禄山。松岳郡就没关系了,新罗的地盘,搅翻了天安禄山也不会在意。而且松岳郡是城市 …… ------------ 第一百七十四章 捉放人 ------------ 第一百七十五章 协和医院 ------------ 第一百七十六章 再入无染寺 直到阿诗玛提出建立医馆,原天承才意识到自己竟然忘记了这个问题。因为有小强的存在,再加上自己身体超级的奇怪,百病不侵不说,还有很强的自愈能力,他根本想不起来这世上还需要医生。 相对于各种工业化产品,实际上在本时空更容易实现的是中成药 …… ------------ 第一百七十七章 宝钗的《临江仙》 ------------ 第一百七十八章 阿诗玛为崔筠看病 ------------ 第一百七十九章 崔筠和萧宝宝 ------------ 第一百八十章 葱怜商社再次危机 ------------ 第一百八十一章 王准 ------------ 第一百八十二章 红袖楼 ------------ 第一百八十三章 白头誓不归 原天承没想到崔逸会替自己出头,所以第二天特意在红袖楼摆下筵席,单请崔逸一人,表示感谢。 这是他第二次踏入红袖楼。别看他是青州刺史,管辖着整个青州,可是这红袖楼他真是第二次来。 原来他很忙,忙的没时间来,后来总算有点时间了,身 …… ------------ 第一百八十四章 王准和崔腾 ------------ 第一百八十五章 王鉷的第一招 ------------ 第一百八十六章 圣女满意崔筠抱怨 ------------ 第一百八十七章 寻找任海川 ------------ 第一百八十八章 箫宝宝的手段 ------------ 第一百八十九章 再入新昌观 ------------ 第一百九十章 桃花诗 ------------ 第一百九十一章 伍丁厂长 青州工业区里面应该是非常安全的,没有伍丁的点头,外人根本进不来。负责护卫的是崔氏家人,对于保护崔氏财产自然是尽心尽力。 可是伍丁看到了崔腾,自然知道了王准能进来的缘由。他没见过崔腾,可是伍丁见过崔筠——崔筠经常和原天承一起来厂子里 …… ------------ 第一百九十二章 葱怜商社的谣言 ------------ 第一百九十三章 秋娘和小怜 ------------ 第一百九十四章 秋娘的危机 ------------ 第一百九十五章 张果老 ------------ 第一百九十六章 白驴和赤鸾 ------------ 第一百九十七章 相府夜谈 原天承听的咋舌,何,罗浮山,这不是何仙姑吗。若不是有张果老在先,他也不会只凭这两句话想到何仙姑。因为有了张果老,所以原天承听到“何”字自然想起了何仙姑。 野史记载:何仙姑,本名何秀姑,唐武则天某年夏历三月初七出生。是广州增城县小楼 …… ------------ 第一百九十八章 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 烛火通明,照的屋里没有半点幽暗感觉,李林甫面无倦意,他坐回位置,喝了一口茶,把杯子放回桌子,微微皱皱眉头——茶水有点凉了。 他看了一眼原天承面前的茶杯,还冒着袅袅热气。 “原刺史,《论语》中有这样一段话。” 李林甫稍微 …… ------------ 第一百九十九章 小葱的智慧 ------------ 第二百章 狼要吃羊 ------------ 第二百零一章 箫成范 ------------ 第二百零二章 小怜发威 ------------ 第二百零三章 箫宝宝视察 ------------ 第二百零四章 虫娘要修仙 ------------ 第二百零五章 仙人九窍 原天承认为虫娘又半疯了。 公主一心想修仙,都快成病了。现在这么多事情,原天承也没时间安抚她,只好随口说道:“好好好,当神仙。不过大白天洗澡和当神仙有什么关系?” “张果老今夜三更要让虫娘成神仙,奴才沐浴更衣呀!”虫娘兴奋的大 …… ------------ 第二百零六章 好坏消息 ------------ 第二百零七章 小葱发怒 ------------ 第二百零八章 灞河厂区 ------------ 第二百零九章 候三四 ------------ 第二百一十章 崔筠的心理 ------------ 第二百一十一章 地契问题 ------------ 第二百一十二章 崔筠和崔逸的交谈 ------------ 第二百一十三章 寻找候三四 ------------ 第二百一十四章 天地的真相 寿安公主很是兴奋,她今夜就要成为神仙了。这份喜悦让公主几乎要叫出来,恨不得告诉每一个人,不过残存的理智让她拼命忍住了冲动。 可不能让别人知道,若是小葱她们也要当仙人,自己就吃亏了。郎君的妻妾里面有一个仙人就足够了。 她从李腾 …… ------------ 第二百一十五章 六字九字真言 ------------ 第二百一十六章 色空之辩 ------------ 第二百一十七章 祥瑞的真相 ------------ 第二百一十八章 真正的天材地宝 ------------ 第二百一十九章 刍狗 ------------ 第二百二十章 阵中战斗 原天承眼看着自己的娘子衣裙上血渍越来越大,听着虫娘越来越微弱的呼吸,似乎看到她的生命正飞速的从身体内逃出去。 再拖延片刻,公主就要香消玉殒了。比起成仙人,还是小命要紧。他不由得焦急说道:“果老,公主情况不好,快停下阵法,我娘子不修 …… ------------ 第二百二十一章 疯狂老鼠 ------------ 第二百二十二章 世间绝无完美 ------------ 第二百二十三章 无损探伤 ------------ 第二百二十四章 混天绫的来历 ------------ 第二百二十五章 哪吒 世间绝无完美,这是原天承的最新认识。 混天绫内部就好像一个宝库,被一扇巨大的门封锁住。虽然原天承相信这大门也不会完美,但是再不完美的大门也是大门,如果不打开,自己是进不去的。 这种没有生命的东西唯一的缺陷就是没有灵性,是死的 …… ------------ 第二百二十六章 哪吒和原天承 ------------ 第二百二十七章 对哪吒使诈 ------------ 第二百二十八章 玉僧的谎言 ------------ 第二百二十九章 欺骗成功 ------------ 第二百三十章 五脏六腑 ------------ 第二百三十一章 杀了公主 天地之道分八卦。 原天承在来到大唐之前,对于八卦的理解几乎为零。就知道那是算命先生常用的,也有许多所谓的大师拿八卦说事。当时他走得是科学体系,和玄学不沾边,所以不歧视也不仰视,只是两条平行线。 到了大唐之后,发生了这么多的古 …… ------------ 第二百三十二章 佛门的生死之道 生死是什么? 一块石头,砸碎了,变成小块石头,那么原来的石头死了吗? 一朵花,被从树上摘下来,它是活着还是死了? 一条鱼,在后世比较残忍的厨师手里,可以做到鱼身子熟透了,而鱼头还会张嘴,鱼尾还能摇摆。那这条鱼算什么? …… ------------ 第二百三十三章 道家对生死的看法 原天承在公主体内仔细的感知。当李腾空让他明白了,人的身体就是一个五行八卦的小天地之后,他这是第一次从不科学的角度出发,去探索人体的奥秘。 公主体内的六点光芒正在渐渐扩大成光球,每个光球大小不一,大的有苹果一般,小的只如杏仁。 …… ------------ 第二百三十四章 八窍聚齐 ------------ 第二百三十五章 五行相生相克 ------------ 第二百三十六章 仙窍成型 公主的仙窍是土属性,但是现在已经被坤卦吸纳了进去,本来应该的九窍变成了八窍。没有这个仙窍原天承就无法腾挪生死,这真让他火冒三丈。 火?原天承心里一动,火生土,现在公主的仙窍被坤卦拉扯进去,就好像被蛇吞入肚子里面的田鼠,根本无力挣扎 …… ------------ 第二百三十七章 邢縡 ------------ 第二百三十八章 候三四的家人 ------------ 第二百三十九章 慕容岚在崔府 ------------ 第二百四十章 崔筠和慕容岚 ------------ 第二百四十一章 慕容岚的失忆 ------------ 第二百四十二章 崔筠的强横 慕容岚的聪明出乎了崔筠的意料。她万万没想到一个歌舞伎会说出这样的话。什么根本记不住啊,她就是拿捏着不说。 崔筠不由的收起轻视的心态,仔细打量起慕容岚来。 慕容岚身材并不很高,但是却有着胡女独特的风情,淡蓝的双眼似美丽的宝石, …… ------------ 第二百四十三章 崔筠的反击 ------------ 第二百四十四章 公主的咒语 ------------ 第二百四十五章 李腾空的道 “要死人?”听到李腾空这话,虫娘心里一颤,怎么修仙还要杀人呀? “仙客,我不敢杀人,你看杀牛羊行吗?”公主虽然胆大,可是让她毫无缘故的去杀人却是不敢也不肯的。 “虫娘,你想到哪里去了。”原天承见公主理解错了,连忙纠正道:“不 …… ------------ 第二百四十六章 郑闲的算盘 ------------ 第二百四十七章 崔筠和小葱的交谈 蔡小葱盛装打扮,在一干丫鬟仆从的簇拥下,来到平康坊的云霄阁,准时赴宴。 对于崔筠的邀请,她本不打算来的。若是崔筠派下人来送请柬,小葱定然推脱。她可算是看清了崔氏的真面孔,真是吃人不吐骨头。枉自己还当她是朋友,可是她算计起自己的产业 …… ------------ 第二百四十八章 马球 ------------ 第二百四十九章 回纥王子 ------------ 第二百五十章 施二郎 ------------ 第二百五十一章 施二郎的烦恼 ------------ 第二百五十二章 崔筠的口才 ------------ 第二百五十三章 小葱动心 蔡小葱早不是村里的女子了。虽然一时被崔筠说的稀里糊涂,可是她秉承郎君教给自己的方法,看一个人如何不要只听她怎么说,而是要看她怎么做。 崔筠说的哪怕比寺里的和尚讲经还好听,可若是没有真货拿出来,她是不信的。 “好吧,你说,我听 …… ------------ 第二百五十四章 情深不寿慧极必伤 ------------ 第二百五十五章 郑闲的眼光 ------------ 第二百五十六章 郑闲预测未来 ------------ 第二百五十七章 崔筠预测未来 ------------ 第二百五十八章 民以食为天 也该公布一下自己的计划了。 原天承知道,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如果只是自己一个人做,累死也成不了大事。今天这个机会正好,可以让自己的两个合作伙伴明白他们到底是要做什么。 一支目标明确的队伍,才能有足够的勇气、顽强的 …… ------------ 第二百五十九章 化肥和火柴 ------------ 第二百六十章 郑闲的野望 ------------ 第二百六十一章 第一个五年计划 原天承接下来的话彻底打消了郑闲的妄想。 “这多出来的六百人,就要当工人,进行工业化大生产。” “这么多人都去当工人?用的了吗?”崔筠有些不能相信。因为青州厂区她是很清楚地,所有工人加在一起,也不过一千多人不到两千。她知道原天 …… ------------ 第二百六十二章 未来的勾画 ------------ 第二百六十三章 科学道理 “电灯?”众人都无法理解了。 本时空有花灯的概念,有闪电的概念,但是把闪电和花灯结合在一起,就不好想象了。 小葱知道郎君是神仙,所以她立刻就想明白了:“我知道了,郎君一定是把天上的闪电引下来,让它在这个绳圈里面转,好照亮夜晚 …… ------------ 第二百六十五章 电话 电灯的光亮,在本时空充满神圣的力量,顿时就把三人定住了。他们的头脑已经无法进行思考,即使小葱知道自己的郎君是神仙,可是她却从未见过这样明亮光线。 在天上飞虽然是神奇,可是自古以来就有神仙会腾云驾雾的传说,神话里面更是少不了在天上飞 …… ------------ 第二百六十六章 火车 ------------ 第二百六十七章 人口问题 ------------ 第二百六十八章 郑闲的担心 ------------ 第二百六十九章 郑闲对天下的看法 ------------ 第二百七十章 郑闲看安禄山 “安大夫如此人物,为什么不开展民政呢?” “他是胡人,连字都不认识,怎么开展民政?崔小娘子你也知道,若是地方安定,又能井井有条的发展,少不得有世族门阀在里面。即便不是你我这等体量的家族,也要多少有点分量。否则没有足够的世家子弟,如 …… ------------ 第二百七十一章 士农工商 ------------ 第二百七十二章 大唐陌刀 ------------ 第二百七十三章 电话和火车的用途 ------------ 第二百七十四章 项羽和刘邦 ------------ 第二百七十五章 茅山弟子陆静修 ------------ 第二百七十六章 陆静修的拐棍 司马承祯认为人的天赋中就有神仙的素质,只要“遂我自然”、“修我虚气”,就能修道成仙。他将修仙的过程分为“五渐门”,即斋戒(浴身洁心)、安处(深居静室)、存想(收心复性)、坐忘(遗形忘我)、神解(万法通神),称“神仙之道,五归一门”。将修 …… ------------ 第二百七十七章 陆静修和王鉷 ------------ 第二百七十八章 蓬莱公输家 ------------ 第二百七十八章 鲁班 ------------ 第二百七十九章 仙人规矩 ------------ 第二百八十章 玉面佛袁微尘 “陆道长,那按你说的,如果你杀了我,而我不巧还是个凡人,那你就犯了规矩。可是这规矩是谁定的?犯了规矩又有什么惩罚?” 陆静修听到这话,脑袋一歪,眼神奇怪的看着原天承道:“怎么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吗?” “我真不知道。” “ …… ------------ 第二百八十一章 李清的故事 ------------ 第二百八十二章 李清的故事二 ------------ 第二百八十三章 李清的故事三 ------------ 第二百八十四章 李清的故事四 ------------ 第二百八十五章 李清的故事五 ------------ 第二百八十六章 李清的故事六